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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Answerball

《《全能控球前锋》》

篮球比赛,技战术固然重要,但是气势也不可或缺。叶锋的这记大号三分球无疑给这场比赛开了个好头,场边开拓者球迷们山呼海啸般的声音也进一步振奋了球员们的士气。不过好在队友们也没有兴奋过头,跟叶锋击掌之后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半场准备防守,关系最好的奥登也只是蹂躏了一下叶锋的头发。

叶锋笑了笑,他出手的时候没考虑过什么气势,只是觉得那样做效果最好,而且也是最适合当时形势的处理方式。当队友全部失去了空间,当防守者已经不为假动作所动摇,当全场的球迷都看向了同一个位置,自己要做的,就是进攻!

三分线外一步其实已经在叶锋的射程以内,不夸张地说,可能整个半场都是他的射程,只是他一般不需要投这么远的三分而已。这一次三分出手最主要的就是打了阿里扎一个措手不及,谁叫你没事就只观察对位球员的脚?其次是缓解队友的心理压力,虽然只是三分而已,但也相当于抢了一个先手。最后才是气势,通过调动球迷们的热情来给对手造成压力。

没错,这是一石三鸟的进球。但是对叶锋来说也只是一个进球而已,现在他要面对的是湖人的反击。阿里扎在防守的时候是一颗重要的棋子,进攻的时候就只能充当一个底角三分射手了。其实不是因为他没有自主进攻能力,但是在科比身边你还想要自主持球进攻?也就只有球队的内线有这待遇了,大部分时间内科比就等于湖人的外线进攻,所以阿里扎也就只能乖乖地当一个底角射手了。幸亏他的性格比较温和,要是暴躁一点的话说不定得跟科比干起来。

防守科比的是罗伊。叶锋有些于心不忍,想上前跟罗伊一同包夹,阿里扎嘛,要是一个等球的射手能把球队给投死我也认了。但是让叶锋感到惊讶的是,罗伊冲着他摆摆手,示意他到底角去防守阿里扎,最多再到内线去协防一下,科比他自己一个人来对付。不是叶锋不相信罗伊,实在是科比的火力太强,罗伊又不是那种以防守著称的外线球员,自己能帮的话也就帮一下,怎么说都是为了球队好。

不过罗伊的态度很坚决,叶锋只好郁闷地到底角去防着阿里扎的投篮,但他一边不断跑位,一边还是关注着罗伊的情况。同样是放了半米远,罗伊对科比的情况可以说是了如指掌,别看科比在关键时刻经常能够在三分线外命中绝杀球,但实际上从他进入联盟到现在,他都不是一个出色的三分射手,命中率常年在百分之三十四五徘徊,只能算是一个平均水准的投手。而且科比最强大的武器是他的突破和中距离跳投,罗伊放出半米的位置正是放投不放突。

科比的表情很平静,似乎没有把罗伊的心思放在眼里,确实,以他的技术、地位和性格,也确实没必要太顾忌对方的防守。很快叶锋就知道他和阿里扎的差距,因为科比用了一个简单的变向就闪开了突破的空间,用肩膀顶着罗伊闯进了内线。我日啊,还不如我上去一起包夹呢,这也太轻而易举了吧?叶锋在心里哀嚎。但是现在已经不允许他过去协防了,外线防守都空了这是要找死吗?所以他只能期待内线的阿德和奥登能够跟罗伊一起夹击科比。

然而科比完全没有给他们机会,甚至也没理会紧紧跟在后面的罗伊,只是前冲之势一停,起跳,出手,篮球划过补防上来的奥登的指尖,直接坠入篮筐。科比面无表情地看了叶锋一眼,头也不回地往自己篮下走去,就连常见的庆祝手势都没有。看到他略带杀气的眼神,叶锋心里不禁一紧,连忙甩甩头,想把这种紧张的感觉给消灭在萌芽的时候。

这就是球场上的科比。

在场下,他可能会对你很友善,甚至也不介意指点你一番,但是在场上,只要你站在他的对面,他就会拿出自己全部的实力去击败你,直到你威胁不到他的胜利为止。为了比赛,他并不介意放下身段跟新秀单挑,因为当年他自己在面对乔丹的时候就是这么干的,现在只不过换了个位置而已。

叶锋一边控着球,一边回想着刚才科比那个很有杀气的眼神,不禁暗自感慨:难怪外号叫黑曼巴,果然是个危险人物。不过也无所谓,罗伊接过了防守科比的重任,叶锋就可以在阿里扎面前好好地组织进攻,要知道直接对上科比的眼神可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但是仔细想想,却又有些憋屈,给我这么个眼神是啥意思?对我有意见吗?大家各为其主,也谈不上什么交情,你自己得分就得分呗,看我干什么?

要说叶锋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看到科比的急停跳投之后,他也想玩一手来打对方的脸。这个时候名气地位什么的都放到一边,打脸才是最好的选择。于是乎叶锋的突破就来了,他比科比更加粗暴,虽然身高没有明显优势,但是从力量上来说叶锋是可以欺负一下阿里扎的,只见他侧身背打了几下之后,一个转身就迅速地突到了内线。阿里扎冷哼一声,扭头就准备直接把球从叶锋的手上断下来。

谁知叶锋好像脑后有眼一般,行进间的胯下运球就躲过了阿里扎的抄截,顺势将他甩得更远。奥多姆放下阿德赶了过来,想要把叶锋的突破速度给降下来,但是叶锋并不着急,他也没想着完全照抄科比的急停跳投,要知道科比的这一招还是学的乔丹,叶锋自认还没这水平。不过他也有自己的招数,在奥多姆刚刚起跳的时候,他也跳了起来,而且还微微前倾,直接用一记小抛投把奥多姆的封盖消弭于无形。

在篮球场上一直有一种说法就是answerball,方队员投中一球后,另一方立刻以相同的方式回敬对方一球。是的,这就是叶锋的answerball,他用这一球向科比发出了自己的挑战。

关于主角所在球队设定的一些想法

昨天在评论里看到某位大神洋洋洒洒给二哈写了一段关于作品设定的问题,想来也是篮球爱好者,而且我觉得也有道理。不过之所以让主角到开拓者去,二哈是经过一番考虑的,以下就把我的想法给支持我的粉丝们讲一讲,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毕竟对于NBA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嘛!

第一,主角必须是高顺位新秀。在加利福尼亚州篮球先生、NCAA第一小前锋和NCAA总冠军的光环加持下,总不能把他放到靠后的顺位吧?当初写的时候我都觉得前十以后都是对主角的侮辱。然后我们来看看2008年选秀前十顺位的球队:公牛,热火,森林狼,超音速,灰熊,尼克斯,快船,雄鹿,山猫和篮网。为什么我硬是要把主角给搞到波特兰去呢?因为开拓者可能是当年乐透区里天赋最出众、年龄最小而且队中基石跟主角没什么冲突的球队。之所以用球队的首发小前锋和重要轮换球员来交易,那是因为能让主角一进去就能打首发,再说了还有一个奥特洛,也可以顶一顶。

第二,为什么要把主角跟罗伊放在同一支球队?当然我知道罗伊很喜欢持球,但是现实中200809赛季他的使用率是27.4%,排在全联盟第17位,这并不能说他就是个球霸。再说了,后来他伤愈复出之后改打无球,也没经过什么适应的阶段,由此可以看出罗伊在无球方面并不差。而且一直以来罗伊都是一个球商很高的球员,接球投篮对他来说不是难事。NBA发展到现在,一个控球点已经很难玩了,所以让主角这个未来要打控球前锋的家伙跟罗伊放在一队,既符合发展潮流,又为以后罗伊受伤打下了基础。

第三,为什么不直接送到尼克斯?这跟二哈自己的喜好有关系,我不是很喜欢尼克斯这支球队,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200809赛季可能是尼克斯二十一世纪以来最烂的几个赛季中的一个,管理层内讧什么的就不说了,球员们很多都是得过且过。当年尼克斯就有球星黑洞的名号,我是不会把主角扔到这么一支烂队的。否则的话我的大部分笔墨可能就要花在怎样跟队友相处上面,从本意来说我还是更想写场内的一些东西,更衣室政治什么的不太写得来。

最后大神还让我写得尽量离现在近一些,好吧我先告诉大家其实我母上大人一直想让我赶紧完本,她觉得这个挣不到什么钱,还花费了我大量的时间,在这里多说一句,二哈并不是职业写手,我本身的工作是一份体育报纸的记者兼编辑,所以我还是要把重点放在自己的工作上。不过呢,我原先也没打算这么快收尾,想着写到2012年伦敦奥运会算了,既然大神要求我写近一点的话,那我先透露一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会写到2016年里约奥运会再收尾,怎么着也得给中国男篮写一枚奥运金牌不是?虽然现实中拿不到,那也不妨碍我YY一下。

希望大家都能给我后续的情节来点建议,我会在斟酌之后进行调整,谢谢大家的支持,也谢谢给我写那么一大段评论的粉丝“月亮挂在树当腰”,谢谢你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