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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浮生物语2》》

“把摊子摆在这里,你赚不到钱的。”我啃着苹果,对面前这个执着的老头说。

“姜太公钓鱼,那钩不也是直的么。”老头捋着三寸白须,咧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朝我笑,“需要我指点的人,自然会来找我。”

下午五点的阳光铺洒下来,晃了我的眼睛,模糊了老头的面目。他本来就很黑,又穿深藏蓝的衣服,整个人仿佛阴影之下的另一重阴影。

他怕有八十岁了,脸上的褶子都能勒死蚊子,从前天开始,他就稳如泰山地坐在那张小桌子后头,桌子上立了个小纸牌子,牌上只有一个字——占。

我是好心。占卜算卦这样的生意,到人山人海的地方才是正经,把摊子摆在不停大门的斜对面,后无去路,前无来者,冷清清的一条巷子,又是秋寒刚起的天气,一看就觉得萧瑟不已,想赚钱?痴人说梦。

“不觉得这里太清静了么?”我笑笑,四下看看,“这条巷子里只有不停,最近客人也越来越少,不会有人来找你的。”

老头咂咂嘴,有些浑浊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向我:“对啊,就是太清静了。我说老板娘呀,你觉不觉得,这世界清静过头了?”

“我不喜欢嘈杂,清静才好。”我耸耸肩。直觉上,老头不是寻常神棍,他对钱没有兴趣。

“不是有句老话,暴风雨到来之前都特别清静么。”老头一边笑一边咳嗽,“再过三个月,就到十二月了。”

“2012来得还真快。”我揶揄道,“那您可得赶紧赚钱。”

“世界都毁灭了,还要钱干嘛?”老头笑得眯起了眼。

我双手撑在他的桌子上,凑近他的老脸,笑:“我从不相信2012。能带走一切的,只有时间。这个世界还很年轻。”

老头盯了我半晌,眼珠一转,嘿嘿笑道:“咱们投缘,我免费替你看看前程吧。”

既然免费,何乐不为。那树皮一样的老手托着我的右手掌,目光也变得仔细而犀利,从我每条掌纹上走过。不过半分钟,他放开我的手,从干瘪的嘴唇里吐出几句话:“失而复得,得而复失。树大招风,焉得清静。”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不给钱就说得那么差!”说罢,转身便走。

身后没有任何声音,进不停之前,我回头看,老头一动不动坐在他的位置上,已然似笑非笑地望向我这边,一阵大风吹过,檐下的灯笼顿时没了往日的端庄沉静,乱晃不止。

一进屋,便与急急往外走的赵公子撞了个满怀,我抬眼一看,这大个的肩上竟然挂着一个包袱,一副要离家出走的模样。

“我去找找!不然不放心。”从来不善言辞的他,这么跟我解释。

“你怎么去?你会变身么?会飞天遁地么?信不信,你一出不停的大门,那些和尚道士就能把你抓起来!”我把他的包袱扯下来,“做饭去!”

“老板娘……”

“去做饭!”

赵公子从来最憨直听话,纵使一万个不愿意,还是闷闷回去了厨房。

我知道她是不停里最善良最不调皮捣蛋的帮工,我很喜欢这个不多言多语,只喜欢做家事煮饭看三国演义的大个子,所以我不会将他放置到任何可能出现的危险里。

危险——我竟如此自然地用了这个词。

走到窗前,坐下来,刚刚还在的阳光已不知踪迹,雨水落下来,打在屋顶与树叶上,秋雨凌乱,反而让这世界怪异地安静下来。

这世界清静过头了——我想起老头的声音,的确是清静,街头巷尾行人稀少,连不停里,也只剩下我跟赵公子。

敖炽没有回来,离他发给我的最后一条短信的时间,已经过去一个月。

告假的碗千岁也没回来,我想这个喜欢像吉普赛人一样到处流浪的妖怪,也许找到了比不停更好玩的地方。

纸片儿也没回来,虽然这贪玩又八卦的东西常有偷跑不归的记录,但从没有哪次的时间有这么长,一周了。

敖炽是怎么也联络不上了,我悄悄去沿途找过,甚至到了东海的海边,可我找不到那座神秘的东海龙宫,眼前只有一片浩瀚海洋。那天也在下雨,我孤身站在海岸边的崖壁上,无计可施。对这个有故意失踪前科的惯犯,我应该祝福他死在外头吧。

至于纸片儿这小妖,苍蝇一样到处乱飞,随便躲在一个门缝儿里,我也寻它不着。这些不停里头的奇葩,一个比一个不省心!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看着空荡荡的不停,老头的话在我脑中来来去去。

啪!

正走神时,摆在桌上的一只小花瓶无端端倒了,水洒了一桌,要不是我手快,便滚下桌去粉身碎骨了。

我捏着花瓶,压着一腔怒气,对着桌子的另一端恶狠狠道:“你还想在不停里头飘到什么时候?!”

“咦?你看到我啦?”空气里,有人很惊讶。

我放好花瓶,对着空气道:“我不需要看见。任何人进了不停,我都知道。你三个半小时之前就飘进来,鬼鬼祟祟到现在!”

“太好了,果然跟传说中差不多。我一直在观察你呢。”空气里的声音说,“看出来你心情不好。所以一直在思考如何跟你开始一场对话。”

“对个屁的话!要么给钱住店,要么滚。”我平静地发飙,“别以为是死灵我就不敢揍你!”

一阵冰凉虚无的气流从我脖子后头划过,那声音飘到了我耳边:“你揍我,我也不会屈服。”

我挠着被气流吹得发痒的耳朵,跳到一旁:“你到底要干嘛!”

“帮我!”

“不!”

“那我还飘!”

头上那价值不菲的水晶吊灯开始大幅度摇动,要是它摔碎了,我的心也会碎的。

我愤怒地抬起了头……

1

某城,1932年,夏。

小小的房间里,白发苍苍的老人,颤抖着握着一个酒瓶,对着端坐在椅子上的人,老泪纵横道:“还给我!马上还给我!”

房间里没有灯,窗外远远闪烁的霓虹灯光渗进来,虚幻地照在椅中人的身上,反而更看不清面目。

“已经没有的东西,如何还你。”不咸不淡的声音,完全不为所动。

“我不管,你不还来我就烧死你!烧死你这个妖怪!”老人把瓶子举得更高了,“这是特制的火油,扔到身上马上就燃!”

“你们这些人类,不帮你们,骂我没用,帮了你们,又要我去死。好难伺候。”那人冷笑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你喊我来这里,我还当你是要付报酬给我呢。你要是给呢,我就再等等,不给,我可就走了。”

老人气得脸色发白,狂叫一声,将手中的瓶子朝对方狠狠扔了过去……

阴暗的房间,骤然明亮。

“唉,啥时候才是个头,昨天东城们那边又放枪了,死了十几个。有一个还是对面街李嫂的独苗呢!不到十七!我看李嫂是活不下去了。”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吃不够穿不够,还要担心哪天打起仗来,子弹飞到自己脑袋里,这种鬼日子有啥过头!我看呐,最好甩个大炸弹,一次把我们都炸死,倒也解脱了!”夏夜里睡不着的人,打着蒲扇,唉声叹气地说着闲话。

话音未落,街那边跑过来人,忙天慌地地喊:“新新旅社烧起来啦!”

远远地,一片火光在东边的夜空下跳腾。直到天明,火才被灭掉。清点伤亡损失,四住客轻伤,一住客死亡。

调查失火原因,火源应在三楼305号房,于其中发现了一些玻璃瓶残片,伤透沾染了类似汽油的东西,疑似故意纵火。而火灾中唯一的遇难者,也是在305号房内。

身份核实,根据旅社登记册,305号房的住客是一位姓陈的二十五岁男子,老板说他在旅社已经住了快一个月,不是本地人,听说是个会计,但被洋行解雇了,又被赶出宿舍,无家可归,偏不肯回老家,就在旅社住下了。长得倒还斯文,就是左手有六根手指,平日里都将左手藏在袖里。

验尸的结果,如老板所说,305号房遇难者确实有罕见的六指,不过,年龄不是二十五岁,至少在七十岁以上。

无人能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无人愿意花精力去调查,这军阀混战,朝不保夕的年月,四人这样的事太寻常了,随意安个结果,草草了事,新新旅社纵火案就此打住,顶多变成乘凉时的谈资。

只是,有个小插曲并未被太多人留意——火灾第二天,看热闹的人群里,一个四五岁的小童抱着父亲的腿:“爹,昨天晚上,有一匹马从火里飞出来呢!”

男人狠狠打了他的屁股,说:“小孩子家说谎,会被老妖怪抓走的!”

“没有说谎,是白色的马!”孩子委屈地说。

“都怪你娘给你将那些深深怪怪的故事,以后不许听了!”男人不准儿子再说下去,扯着他的耳朵离开了。

“可怜的孩子。”他坐在云朵上,望着那对父子的背影,笑着摇头。

云朵越白,越衬得他手臂上的烧伤触目惊心。

终于也到会受伤的时候了,他叹了口气,老喽老喽,时光真如白驹过隙。

他打了个呵欠,从云朵上跳了下去。

万里高空,人是不见了,只有一匹雪色白马,白得要闪出光来。穿过云层时,那出色的速度,把天空中的各种颜色都化成一道道彩线,簇拥在其身周,想一直跟随,却又望尘莫及。

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比他更快的。

那条喝水都快干透了,河床上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岸边曾有一座风光无限的石碑,是一两百年前某位有钱乡绅出资捐造的,曰“名士榜”,但凡做了官发了财,总之是干了光宗耀祖的事儿的同乡,名字都会被刻在伤透。只可惜到了后头,这里战火连年,连命都顾不上了,谁还有心思管那名士榜。

炮弹把石碑炸成了两截,把这里的许多人也炸成了两截,房子没了,河水干了,如今就剩下一块残碑,和一棵跟它对面而立的歪脖子树,萧条不堪。

他反而喜欢。臭味熏天,四下无人,难得的好地方。靠在粗大的歪脖树下,他舒服地闭上眼睛,手臂上的伤比之前更眼中了,但一点不疼,还觉得轻松。

嗯,睡一会儿吧,谁也别打扰。

不多时,他忽然又睁开眼睛,抬头朝歪脖树上一望……

2

秘鲁,十年前。

被时间抛弃的地方,总有与众不同之处。马丘比丘城的夜晚,就比任何一座城池都要黑暗,哪怕头上的月亮已然像洗脸盆那么圆。站在这座印加帝国迷失之城的最高处,风从不同的方向吹来,四周的山峦像复活的魔神,你会担心它们只要伸个懒腰,便会朝你扑来。毫无安全感。

这一层一层精密堆积起来的石墙,是世上最完美的几何图形,只不过,横陈在石阶上的五具狼人尸体,破坏了所有的美感。并没有一滴血流出来,它们的身体只是在由缓到急地溶化,流淌成了一道金色的小河,渐渐渗进了坚硬的地下,无迹可寻。

白马站在古神庙旁,习惯性地用手帕擦着枪口,边擦边说:“高贵冷艳的伊莉丝小姐,下次狼人再来咬你时,能不能麻烦你稍微反抗一下。”

娇小的女子从神庙前的柱子后走到月光下,身上低调又单薄的深蓝风衣被风吹起,成了她身后一对生动的翅膀,精致过SD娃娃的脸孔仿若夜色中突然闪现的全美钻石,任何角度都光彩照人。

她真是漂亮得过了头,把人类的美貌都给抢过来了似的。另外就是,她家也真有钱,连洗脸盆上都镶着顶级祖母绿。

“不是有你在么,我何须反抗。”她伸长脖子朝石阶上瞅了瞅,捋开垂到身前的乌黑长发,“五个,下次可能有五十个呢。”

似笑非笑的神情,赤金色的眸子,艳若玫瑰的嘴唇,将这年轻轻的小姑娘勾勒成不小心跑到人间的女妖,危险又吸引。

白马叹气,“你就不能乐观一点顾及么?”

“有几个逃犯能乐观?”她反问,笑意随着石阶上最后一点金色液体的消失而隐去,“狼人的数量像苍蝇一样多,你能杀多少?”

他晃了晃亮堂堂的枪管,说:“我管他们的数量有多少,我只管帮你活着逃到乌克兰。”

说罢,他拽起她的胳膊,从另一端的石阶快步走下去,一辆破破烂烂的RangeRover停在阴影中,无奈地等着它的主人。

把伊莉丝塞进车里,白马发动引擎,打了N次火,越野车才发出突突突的声音,像迟暮老人的咳嗽。

“猎豹只是睡着了,平时都是一点就燃。”白马一边跟她解释,一边狠狠踩了一脚油门,这车子顿时跟梦游的人突然醒了似的,铆足力气轰一下冲了出去,简直是飞一般的速度,不复猎豹之名。

这辆被他命名为猎豹的越野车,算是唯一的家用电器了,多年前从开普敦的废弃车辆处理场里偷出来的。

“你走的路线,与事先同我祖父商定的计划完全不一样。”伊莉丝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山石,风从只能关上一半的车窗里灌进来,让她不得不用手抓住长发,才不致被扰乱视线。

“恐怕这恰恰是我们至今没遇到狼人大部队的原因。”白马看看手表,然后专注地看着前方,“离天亮还有五个小时,足够到市区。”说着他狠狠地挠了挠头发,自言自语般抱怨:“只能在晚上行动真叫人焦虑!”

伊莉丝装作没听见,问:“听说你打算退休了,以后都不再做帮人淘宝的勾当了?”

“我老了,跑不动了。”白马貌似很坦白,后视镜里那张属于东方人的脸,区区二十来岁,年轻英俊,健康向上,正是风华正茂的好时候。

伊莉丝转过头,对他挑眉道:“那可惜了。不知有多少逃犯要伤心了。那个,我是不是应该为赶上你的末班车而万分荣幸?”

“你确实是个幸运儿。”白马微微一侧目,突然神速地拔出手枪,“低头!”

伊莉丝的反应很快,马上低下脑袋,一颗金色的子弹几乎在同一时间擦着她的头顶飞向窗外,精准地击中一个从车顶上倒挂下来,正欲朝伊莉丝伸出利爪的狼人。

一声痛嚎中,狼人从车上落下去,轱辘似的在路上滚开了去,黄金制成的子弹深深没入它的额头,用不了几分钟,它就会跟石阶上那些同类一样下场。

“印象中,狼人的轻功可没这么好啊。之前来神庙偷袭的那几只也这样。啧啧。”白马收起枪,摇摇头,“又浪费一颗子弹。黄金子弹成本太高了。唉,你爷爷应该多给我几颗。”

“狼人也分等级,等级低下的只有蛮力,行动笨重,能够与我们为敌的那一级,身轻如燕无声无息,是最基本的技能。”伊莉丝毫无惊慌之色,“级别最高的狼人,黄金子弹也无济于事。要是你不幸遇上他们,我建议你直接把子弹送到自己脑袋里。”

“这么贵的子弹,我享受不起。”白马嘿嘿一笑,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朝脏兮兮的挡风玻璃上一指,对着前方这条漫无止境的公路道,“天知道前面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想那么多干吗。”

伊莉丝顺着他的手指往前看了看,说:“前面?不过是黑漆漆的一片。”

“天会亮的嘛。”

“我从没见过天亮。”

“呃,你饿了吧?后座上的箱子里有给你准备的食物。”白马岔开了话题,“别浪费,我可是冒着被抓起来的危险去医院血库给你偷来的。不保证新鲜,但绝对是活人身上抽取的。”

伊莉丝摇头:“不饿。我一周进食一次。”

“减肥?”白马上下打量她,“身材已经很S了嘛。”

伊莉丝白他一眼:“这叫进化!越弱的,进食频率越高。”末了还不忘补充一句:“所以你们人类是最弱的,一天三顿,只知道吃。”

“我能把吃称为舌尖上的艺术么?”白马惋惜地撇撇嘴,“有机会的话,我真想带你去一趟中国,那个国家的美食,足以颠覆你的偏见。”

也只是说说而已,谁也不可能带一只吸血鬼去吃东西,这个只存在于黑暗与传说里的族群,若隐若现地在人类历史中辗转,被隐瞒或者被夸张。真真假假地传承下来。他们的食物只有血,单一而绝对。其余任何食物,在他们口中都只有苦味与烧灼感,再美味的食物也只是一种折磨。催吸血鬼而言,没事如同阳光一样,是永远不可能拥有的体验。

伊莉丝自己也说过,并非外界传说的那般,吸血鬼一闻到血便馋的流口水,什么无比鲜甜无比满足只是不负责的杜撰,对吸血鬼而言,血就跟清水一样淡而无味,仅仅是喝下去不难受罢了。她讨厌那些把自己的族群描述成为残暴的贪吃鬼的小说。

“你现在走人,还来得及。”伊莉丝突然说。

白马眨眨眼睛:“走人?我现在不正在带着你逃走么。”

话音未落,白马只觉一阵非比寻常的冷风从脸上刷一下过去,视线也瞬间模糊了半秒,待到恢复正常时,副驾位置上早已空无一人。射向前方的车灯光线,雪亮得此言,伊莉丝横抱着双壁,若无其事地站在离车头不到五米的地方。

尖利的刹车声下,猎豹死死停住,距伊莉丝不过一厘米。白马的肋骨被安全带勒得发疼,从车窗探出头去:“我觉得,在我生气之前,你最好回到车上来。”

“我要自己去乌克兰。”伊莉丝一动不动,“你看到,我的动作很快。其实你才是我的累赘。”

“你这么贬低我,可是很让人伤心的。”白马面露忧郁。

砰一声枪响,惊碎了黎明前的黑暗。袅袅冒烟的枪口前,伊莉丝捂住右肩,微微张开嘴,瘫倒在地。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白马收起枪,开门下车,把毫无知觉的伊莉丝横抱起来,塞回车上,朝下一个目的地绝尘而去。

有什么能比他拔枪的动作更快的?!

对一个专业的逃跑人员来说,除了杀伤性武器之外,特制的麻醉枪也是基础装备。他曾经用这把枪放倒过一头大象。

“跟我玩儿,切。”他瞟了一眼昏迷中的伊莉丝,脸上闪过一丝怅然,“傻妹子。”

3

今天,利马市的居民们都在议论一件怪事——一些早起的人在黎明时分,惊讶地发现位于旧城的里马克河竟在一夜之间成了红色,但随着太阳的升起,河水又迅速褪回了原来的颜色。消息流传开去,一半人相信是灵异现象,一半人说是醉鬼的幻觉。

白马站在寂静无声的大厅里,顶上繁复华丽的吊灯坏了一半,只有几个灯泡奄奄一息地亮着,墙上到处是干涸的血迹与锋利的爪痕,还有密集的弹孔,曾经挂在上头的名贵油画,被毁成了废纸。

地上,尸体像山一样堆积在面前,每张死去的脸都比纸还要白。数日之前,他们还是一群美貌而优雅的男女,在这个美轮美奂的地下城堡中穿行。

这是伊莉丝的家,在一座博物馆的地下,隐秘地存在了无数年,这里的排水系统与里马克河相连。吸血鬼们的鲜血,在屠杀中流尽了。

一把冷冰冰的剑自后方袭来,横在他的脖子上,他笑笑,说:“我是客人,不是敌人。”

横倒在他对面的一面银边落地圆镜,虽已碎了大半,仍清楚照出了身后的一切——艾隆的心口上,插着一把钛晶制成的匕首,金色的头发已变成银白,那张标准的美少年脸孔,也风霜成皱,青春不再,连握剑的手,都枯瘦得皮包骨,像所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那样,微微颤抖。

艾隆,是伊莉丝的祖父。

“你孙女一切安好。”白马将头一偏,离开了他的剑锋,转过头,皱眉打量对方,“狼人?”

“血洗行动,如期而至。”艾隆低头看了看心口上的匕首,“它们的数量完胜我们,而且进步很快,还学会了将阳光锁到武器中的方法。”

说罢,他双腿一软,眼看就要倒下,却将长剑朝地下一刺,硬生生地撑住了自己。

白马忙上前扶住他:“我能帮你什么?”

“扶我到那边坐下,我不想像狗一样趴在地上。”艾隆缓缓说,豆大的冷汗沿着他脸上的皱纹落下来。

白马扶他走到最近的一张沙发上坐下,他的身体已经轻得没有什么重量。

“时间对我来说太快了。”艾隆看着眼前的一切,无悲无喜,“你肯定很想笑吧,一个已经活了三百年的吸血鬼,竟然还嫌时间太快。”

“我不会嘲笑一个快死的家伙。”白马很干脆的说,“还有什么事没有做完?”

“你说话还真让人伤心。”艾隆笑出声,“还没有看到伊莉丝出嫁,还没有研究出不惧阳光的方法,还没有把狼人们打到银河系之外……哈哈。”他朝白马勾了勾手指头,示意他靠近些,才小声说:“我毕生的愿望之一,就是到阳光万里的夏威夷海滩上,现场欣赏那些比基尼美女们。”

白马一笑:“以后我按照中国的习俗,给你烧几个纸扎的比基尼来。”

“呵呵,那先谢谢了。”艾隆环顾四周,脸上的戏谑之情慢慢淡去,“这里躺着的每一个人,都没有被打败。你看看他们的手,到最后一刻都还握着武器。”

如他所言,死去的吸血鬼们,僵硬的手中都还紧紧握着锋利的刀剑,或者早已没有子弹的枪支。

“我们是高贵的族群,从不与外族通婚,也不袭击人类,吸食的血液,都以真金白银购买回来。我们在这座地下城里,优雅而干净地生活。狼人不同,它们可以同任何族群联姻,只求能在最短时间之内繁殖出更多的后代,它们不怕阳光,在白天,是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以各种身份隐藏在人类世界,晚上,它们变回野兽的原貌,咬断人类的脖子吸干血液,第二天再若无其事地继续他们的人类生活。可笑的是,当狼人知道我们拥有杀死它们的能力时,便开始将自己干的恶事嫁祸到我们头上,于是,不知从几时开始,不屑于解释真相的我们,成为了人类心中十恶不赦的吸血恶魔。标榜正义的法师与吸血鬼猎人们从此以追杀我们为荣。”艾隆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要弱下去,“我们不喜欢打仗,但是必须保护自己的家人。与狼人的战争,从远古到现在……”他猛烈地咳嗽起来,白马看到他心口的那把匕首里,已经爬出了红红的血丝,沿着晶体之内天然的裂纹扩散开来。

白马知道阳光是他的致命敌,被封入了阳光的匕首刺中,后果对哪个吸血鬼都一样,区别只在于死得快点还是慢点。

“休息下,别说了。我明白。”白马看着他越发暗淡的眼睛道。

“你不明白。”艾隆捂住心口,气若游丝道,“他们说,我们这个族群早晚都会灭绝,不论如何努力,这世界都不会有我们的立足之地。他们会超过我们,不论从数量还是本领,终有一天,他们会将我们所有同类从地下拖出来,在太阳下变成灰烬。”

“确实是恶毒的挑衅。”白马点点头。

“应该,是我们最惧怕,也最渴望的。”艾隆沉默片刻,仿佛所有力气都散去了,缓缓道:“白马,你相信有一天,我们能安然无恙地站在阳光下么?”

“问我这个,还不如问我为什么折返回来。”白马说。

“伊莉丝每年的生日愿望,都是这个。”艾隆笑笑,“你都说了她安好,我还有什么可问的。”

白马微微一怔,没吭声。

“你是第一个被邀请进入这里的人类,你有四十二此成功帮助他人暴徒哦追杀的经历,把伊莉丝交给你,我很放心。我将我们商定的逃亡路线写在书信里,佯装出打算烧掉又没烧完的样子,狼人们搜查的时候,很容易看见。”艾隆将头靠在沙发背上,狡黠地笑。

“你就不怕我真按原计划跑路么?”白马一挑眉。

“如果你这么蠢,我怎么可能雇佣你。”艾隆把脸转向他,“白马,你还记得你带伊莉丝离开之前,我跟你讲的话么?”

“记得,”白马点头,“你说,只要伊莉丝活着,狼人的天敌就不会消失。”

“她的身上,有最高贵纯净的血统。这意味着她拥有普通吸血鬼所没有的本领、速度、力量,以及智慧。我们的祖先,就是凭借这三点,打败了狼人。虽然我们现在落入劣势,但也只是现在而已。”艾隆的眼里似乎燃起了火焰,但很快又黯淡下去,“可是,这孩子身上的火焰,却快要熄灭了。”

白马面无表情,亦不做声。

艾隆从脖子上扯下一根链子,那上头,拴着一块鸽子蛋大小的呈半透明状的红色石头,鲜艳欲滴又温婉莹润。

“这是我妻子留下的红纹石,这石头产于安第斯山脉,被称为‘印加玫瑰’,你将它带给伊莉丝。”

白马接过链子,那块石头停在他的掌心中,红得可爱,仿佛一颗跳动的小心脏。

“我妻子很美,剑术也十分了得,狼人们都怕她,哪怕她受了重伤也不敢靠近。我还记得她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是,这块石头里,装着一颗生生不灭的心。这都是两百多年前的事了。”艾隆的眼睛慢慢闭上,“时间太快,白驹过隙。”

“我同意。但你没有背叛时间,你夫人也没有,你们很圆满。”白马望着他,“我回来这里,只是想替人转告你一句话。”

他上前,对艾隆附耳几句。

艾隆半闭的眼睛里,飞逝过悲伤却又喜悦的光滑,枯槁的手微微抬起,最终无力地垂下。

白马将项链小心收好,脱下自己的外衣,盖在了艾隆的脸上,这是个有尊严的吸血鬼,应该有尊严地死去。

临走之时,他在这里点起了火,火焰围绕着所有那些到死也不肯放下武器的吸血鬼,越烧越旺。

现在是深夜,里马克河岸边,摇摇晃晃走过几个举着啤酒瓶,嬉闹不止的年轻人。

“啊!一匹马飞过去啦!”其中一个面朝博物馆方向的醉鬼,突然指着天空喊道。

其余伙伴转过头去看,漆黑的夜空静悄悄,连星星都没几颗。

“你个傻子,喝多了吧,眼花了吧!”众人戳着对方的脑袋大笑。

醉眼朦胧的家伙甩甩头,再看看天上,叨叨着:“没有马啊……我醉啦?”

一帮人笑闹着离去。

夜空深处,一匹雪色白马,迎风而驰……

4

枪声,尖叫,惊恐万状的脸,高音喇叭里无力的喊话,秘鲁边境前的一座汽车旅馆,被这些围得水泄不通。几辆警车停在距旅馆大门二十米开外的地方。十几个荷枪实弹的当地警察举着枪,紧张地对着旅馆二楼的某窗口。

一个馒头卷发的中年男子,浑身是血地倒在墙边,身上的弹孔触目惊心。从留在墙上的斑驳血迹望上去,被所有人锁定的某个窗口,无疑是这人丧命的地方。有人将他带到窗口,当着所有人的面枪杀了此人,再将他推出了窗外,残忍至极。

旅馆里的员工与住客,能跑的都跑了,没人打算流下来看热闹。当地人尤其清楚,这样的事,每年总要发生个好几次,此处与哥伦比亚交界,亡命天涯的毒贩与军警之间的枪声是家常便饭。这一次稍微麻烦一点,两个被追捕的毒贩,躲进这个旅馆并挟持了数量不明的人质,他们很早就向警察们展示了自己的王牌——背在他们身上的,足以铲平整个旅馆的炸药,同时还枪杀了一个人质示威,他们并未要求警方给他们让出一条逃生之路,之要求对方在24小时之内释放前不久被抓捕的同伙,只要那人安全离开秘鲁,他们就释放人质投降,否则时间一过,就一小时杀一个人质。

警方当然是不肯的,抓获的是某贩毒集团的重要头目,放走他无疑是纵虎归山。但人质性命又不能不管,于是,小小的汽车旅馆,剑拔弩张,僵持不下。眼见着天色渐渐暗沉,双方都未有动静。

“大哥,咱们不是说好了,我出去一会儿,你负责监视这小妞的吗!”汽车旅馆附近的山坡上,白马坐在猎豹的引擎盖上,举着望远镜观察旅馆那边的动静,一边看一边抱怨。

“我怎么没监视!这不是你一滚回来我就马上告诉你有毒贩闯进旅馆,还把那吸血鬼小妞当成人质给绑了。同时被绑的还有两个美女一个老头,啊,还有个孩子。”猎豹在挡风玻璃上,浮出一张真正的猎豹的脸来,吧唧着嘴说道。

白马扭过头,手指戳着猎豹的鼻子:“你就不能顺便再做点什么?”

“我只是一辆车,能做什么?”豹脸哼了一声,见白马脸色不好看,只得又说,“好吧好吧,就算我是你救回来的,可我也只是一只死去的猎豹的灵魂,你用妖法让我寄生在这辆车里,但这并不代表我是变形金刚。我的能力,只能提供监视的眼睛与飞一般的速度。跟毒贩硬碰硬这样的事,还是你们自己去做。还有,那小妞是吸血鬼,她的速度与能力岂是那两个鸟人能抵挡的。”猎豹的语速向来很快,跟百米赛跑似的,末了还不咸不淡地补充一句:“啊,那两个毒贩十有八九是狼人。他们冲进旅馆时,我闻到那股子血臭味儿。不过应该是杀伤力低的混血等级,我看见他们身上的枪伤了,没有自愈的迹象。真讨厌啊,我的鼻子越来越灵了,人也越来越聪明了!”

“你个混蛋,那那天你怎么不再狼人落在车顶上的时候通知我!”白马给了引擎盖一拳。

“高手都是深藏不露的。”猎豹哧哧一笑,“再说,大家这么熟了,我还不了解你拔枪的速度么。”

白马放下望远镜,叹息道:“你知道不,她中了我的特制麻醉药,这意味着七天之内,她的行动力跟普通人类没两样。”

猎豹的嘴圈成了一个O字:“你加大了剂量?”

“为了防止她中途给我找麻烦。”白马看着天边最后一缕光线沉到地平线下,“要是这两只狼人发现了她的身份……”

“狼人也分派系的吧,这两个毒贩未必是追捕她那一拨里的。或者她很快就被警察给救了。”猎豹安慰道,旋即提高了声音,“难道你又想动用妖力?”

“现在还不是时候。”白马从车上跳下来,“是不是一拨的,对她而言也没什么区别。猎人和吸血鬼之间,没有和平可言。不过……”他突然露出莫名其妙的笑容,“这未必是坏事。”

车窗里却冷不丁“吐”出来一个名片夹,正好打在他后脑勺上。掉在地上的名片夹弹开来,一张两寸大小的照片落出来。

“你又乱扔东西!”白马将照片拾起来,在身上蹭了蹭,放进名片夹里。

“咱们本来已经退休了,说好了去南非安度晚年,你却偏偏又要摊上这个吸血鬼。”猎豹很不满,故意从排气管里冲出一股黑气,“不就是因为她长得像照片里的妹子么,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有什么初恋情结,一看到像自己恋人的妹子就忍不住父爱爆棚!我早就想说了,这一趟比咱们哪次的生意都危险,现在不是古代了,狼人的势力已经超过了吸血鬼,灭掉吸血鬼是早晚的事。早死玩死都是死,他们两派的战争,咱们何必卷进去!就算把小妞平安送到乌克兰又如何?不是我乌鸦嘴,说不定不等咱们到那儿,乌克兰的吸血鬼们已经被狼人剿灭了。你知道狼人们这次不是小打小闹,这是他们筹谋已久的‘血洗行动’,不光秘鲁这里的吸血鬼会遭殃,地球上所有的吸血鬼都逃不了,这不过是时间问题。白马,我对你这次的决定十分失望与愤慨!”

面对猎豹的愤怒与长篇大论,白马笑笑,说:“你永远不知道时间会带来什么。”

小小的照片躺在名片夹里,挽着发髻的年轻女子,中国人的模样,秋水明眸,笑颜如花。咋眼看去,不论年纪还是容颜,确实与伊莉丝有六七分相似,准确说,这不是照片,只是一张绘制细腻的图片。

猎豹认定图片里的女子是他的初恋情人,曾多次试图挖掘细节。白马均拒绝透露。

“我只知道,24小时很快就会过去。小妞要是真被狼人识破身份……”猎豹突然变得很高兴,“那我们就直接去南非吧!”

“你哥幸灾乐祸的混蛋!”白马踢了车轮一脚。

此时,又来了好几辆警车,更多的警车将汽车旅馆包围起来。

几个官员模样的男人躲在离现场最远的车里交换意见,他们带来的消息一点也不好——两天前,被要求释放的毒贩头目试图越狱,已被当场击毙。

当然,这个消息被封锁了。

5

房门被锁死了,所有人质被胶带捆住手脚并排靠在墙边。窗户也被锁死,窗玻璃上还故意用胶带固定了数个炸药包,刚刚毒贩们拿枪指着人质中的老头,命令他明目张胆去“布置”窗户。这样,如果有狙击手远程射击,稍有差池便会击中炸药。

毒贩甲手持冲锋枪,小心翼翼地从镜子里观察外头的情况。毒贩乙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灌着矿泉水,眼也不眨地看守着人质。

密闭的房间里,空气浑浊不堪,令人窒息。

两个年轻的白人姑娘一直在瑟瑟发抖,嘴唇发青,不敢哭喊。一哭就会被毒贩拿枪托狠打。老头咬紧牙,极度紧张的双手死死抠住地板,连指甲出血了都不知道。

伊莉丝垂着头,浑身无力地靠在墙角。自打中了那一枪,从马丘比丘到边境的这几天,她几乎都是在昏睡中度过,直到今天清晨才清醒过来,可还是连起床的力气都没有。她甚至还来不及咒骂那该死的白马,这两个凶神恶煞的毒贩就押着这些人闯进来了。发现了她,正好又多一个人质。

从他们进来,她就闻到了熟悉的味道。低级的混血狼人,怎么也除不掉这股让人作呕的气味。

她强忍着不动声色。

只要她不说,这两个东西不会知道她的身份。

她的身旁,靠着一个小人儿,六七岁的小男孩儿,当地人,眼睛又圆又亮,剃的光头刚刚才长出一层发茬,像只不安分的刺猬。

小光头紧缩在墙角,双肘搁在膝上,被胶带缠在一起的手紧紧贴在脸上,好似要堵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哭出来一般。

只有伊莉丝看到,小光头并非害怕,这家伙的舌头下居然藏了一小枚改良的刀片,正不动声色地用它慢慢割着胶带。一旦发现毒贩的目光看过来,马上不着痕迹地把刀片压回舌下,技术相当纯熟。

当小光头发现自己的隐蔽行动被伊莉丝看到,也没有慌乱,停下动作,装作害怕的样子将脸埋在了她的胳膊上,低声说:“小姐姐,我不相信会有人来救我。我不想死。”

情况如此糟糕,极大可能会是绝境,还要挣扎吗?伊莉丝装作没有听到也没有看到,只将身子挪了挪,将这小人儿更多地遮挡在身后。

时间一秒一秒过去,房间里漆黑一片,只有那两个毒贩焦躁的脚步声,在四周来来回回。

窗外的喊话一成不变,无非是他们的要求需要时间去满足,不要做出任何伤害人质的行为。但喊话仅仅是半死不活的喊话,让人看不到一点点希望。

一个姑娘终于彻底崩溃,疯子一样挣扎着站起来,狂叫着朝窗户那边跳过去。

一梭子弹毫不留情地朝她扫过去。姑娘应声倒下,拼命朝外伸去的双手,扯住了白色的窗帘,刺啦一声,整幅窗帘被扯了下来,像被抽去了灵魂的人,无力地飘落到地上,盖住了突然失去生命的身体。

“你他吗傻子啊!窗户上有炸药!你想炸死我们自己吗!”毒贩甲一拳打在毒贩乙的脑袋上,话音未落,他跟他的同伴便呆住了。

明丽清澈的月光无遮无拦地洒进来,如此美好的光线,却只照出了死亡。

死去姑娘的同伴狠狠咬住了自己的拳头,不敢哭不敢喊,傻子似的凝固了,旁边的老头干脆被吓晕了过去。

“好圆的月亮……”伊莉丝望着窗外低声喃喃,似乎完全不为刚才的一幕所影响。

房间里突然变得十分安静,包括那两个凶手。

不期而至的月光照在他们身上,令他们的表情变得怪异,棕色的脸突然变得又青又白,仿佛被泼上了颜料似的,嘴唇不停翕动着,目光也变得十分呆滞。

低级的混血狼人一般都很抗拒月光,因为他们无法自如地控制身体,只要照到月光就会失去人类的意识与智慧,变身为蠢钝而凶猛的狼,一旦被击中心脏,就是一颗普通的子弹,也能一击毙命。

“你还有十秒钟时间逃命。快!”伊莉丝对小光头道。

小光头的刀片终于可以痛快地工作,三两下就割断剩下的胶带,但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拿起刀片割断伊莉丝脚上的胶带。

“三秒就能割断!”他对伊莉丝说。

伊莉丝没有看他,视线只聚焦在那两个马上变成野兽的狼人身上。

此刻,狼人的手指僵直地张开,枪掉在了地上,指甲也暴长成刀锋状,神色的眸子渐渐变成浅绿色,直立的身体弯曲下去,衣服暴裂开来,深灰色的硬毛刺破了皮肤。

她冷静道:“不想死就拼命往外跑,不准回头!”

啪,胶带断裂开来,伊莉丝跳起来,冲到门口,聚起仅有的力气,一脚将坚实的房门踢个稀烂,不等跟过来的小光头回过神,他屁股上已挨了重重一脚,整个人从房里飞了出去,落在离楼梯最近的地方。

“还不快滚!”她折回来,踢了那还在发呆的姑娘跟昏过去的老头一脚。可恨这两个家伙一点反应都没有,完全被吓丢魂了似的。

一阵粗重的呼吸声从背后传来,不用回头,伊莉丝也知道此刻是怎样一幕情景。

两只身形硕大的灰狼一前一后朝伊莉丝跟另外两个呆瓜扑来,双手被缚的她抬脚踹在一只狼的脑袋上,力道已经是最大,将这畜生踢得眼冒金星,撞到后头的墙上。

但她来不及对付第二只了,锋利的狼爪搭上了她的肩头,整个人被狠狠推撞到了地上,眼见着那沾着口水的狼牙朝她脖子咬下来,她心下一怔,原来已作势要往狼腹狠踹下去的腿,丧失了功能似的突然停住了。

眼前晃动的仿佛不再是丑陋的狼脸与混乱的月光,而是一片宁静的黎明,天空像白色桌布一样干净,然后,不知是谁狠心将一片又一片的鲜血泼洒上来,硬将这世界变成地狱。

一直附满灰烬的手从血海里伸出来,抚摸着她沉重的眼皮,梦呓般喃喃——时间越漫长,痛苦越深重,闭上眼睛,撕碎自己,将时间切断,才是让一切平息的方法。

闭上时间,切断时间……对,早就应该这样了。

突然,一声凄厉的吼叫,将神思涣散的她拖回现实,落在她身上的不是要命的狼牙,而是热乎乎的狼血。

袭击她的灰狼,脖子上插着一把红色的消防斧,歪倒在她的身边。

小光头气喘吁吁地站在面前,焦急地喊:“走啊走啊!”

她一咬牙站起来,跟着小光头踉跄着朝门口跑去。

刚一出房门,身边的小光头突然惊叫一声倒在地上,被一股蛮力拖回了房间。

伊莉丝梦一回头,那只被她踢飞的灰狼不知几时清醒过来,扑上来咬住了小光头的右脚,泄愤似的一甩,这孩子便像个沙包一样撞到衣柜上,咔嚓一声,胳膊似是断了。

难得的是,这孩子居然都没哭一声,仰倒在地上,脸色惨白地捂住右胳膊。

这禽兽似乎对这孩子的恨意更大,扭身扑过去,一爪踩在他的肚子上,再多一分力,这五脏六腑就要不保了。那只挨了一斧的家伙也摇摇摆摆站起来,甩脱了斧头,愤怒地朝他扑去。

在被撕裂之前,孩子的嘴在动,声音是喊不出来了,可那口型清清楚楚是在对伊莉丝说:“快逃!”

我不想死!小光头的话像个炸雷一样在她心里轰然爆开。

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觉得一股炽热而恨绝的力量从虚弱的心脏里冲了出来,野兽般窜进了每个倦怠的细胞。

灰狼们抬起爪子,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就是新鲜的内脏,现在,食物就在眼前。

不过,它们永远失去了进餐的机会——几块碗口大的血肉被人从它们的脖子扯了下来,心口也被击穿了一个大洞,断裂的血管里,狼血如喷泉涌出,两只凶悍的禽兽顿如一滩烂泥,啪嗒摊在了地上,四肢不断抽搐。

没有任何人看清楚这一幕是如何发生的,太快了。

伊莉丝的心口剧烈起伏着,吐掉口里腥咸的狼血,微微张开的嘴唇下,四颗比狼牙还锐利的尖齿在月光下闪着森寒的光。

她上前抱起已疼晕过去的小光头,朝门口走去。

“不过,你还是挺能打的嘛。”戏谑的声音忽然从背后传来,一只有力的打手搭在了她的肩膀。

6

“哦哟,伤成这个样子,要几时才能再去干活啊!”低矮狭窄的旧房子里,肥胖的中年男人,一边剔着牙,一边冲躺在床上身上缠满纱布胳膊打着石膏的小光头摇头,神情里满是厌弃,然后将头转向送他回来的白马跟伊莉丝,斩钉截铁地说:“医药费什么的,我是没有的,我只是这孩子的舅父,好心替他的死鬼爹娘照看他。”

说完,胖男人忙不迭地跑出房门,再没露面。

这是边境附近的一个小城,说是城市,也跟一般小镇差不多,小光头的家,就在这里的贫民区,棚户一样的房子紧挨在一起,各种商铺与小地摊在横溢的污水与成群的苍蝇里开始一天的生意,或奸狡或凶恶的人站在角落里,隐秘地交谈与观望。处处都是危险。

“我舅舅纵使这个样子。”小光头无所谓地朝他们笑笑,“谢谢你们救了我。对了,小姐姐,你能帮我把那个陶罐拿过来么?”他朝屋角那一堆破烂努努嘴,一个半尺高的三色陶罐倒在一堆废报纸里。

伊莉丝把它取过来,小光头让她把罐子打开,再把塞在里头的破塑料袋什么的掏出来,层层裹裹地剥开,露出几张叠得十分整齐的钞票跟一堆硬币。

“给你们的。”小光头说,“我知道医药费很贵的。但我现在只有这些,剩下的,以后再还给你们。”

白马与伊莉丝面面相觑。

“这是我偷偷攒了好几年的。我想攒到我十八岁的时候,就足够费用去利马那边最有名的修车厂当学徒。”小光头看看他的床头,伤透贴着一张某修车厂的广告,“我听维森特说,当汽车修理工最赚钱了!还不用挨揍,我不想再去偷钱包了。”

“偷钱包?”伊莉丝有些吃惊,“你是说,你舅舅说得干活,是让你去偷钱包?”

“不然怎么办?爸爸妈妈都不在了,不去干活,就没有饭吃呢。不过也不是只偷东西,我还要去工厂帮忙搬货呢,我力气可大了!不然怎么能砍倒那头狼!”小光头朝她吐舌头,旋即不好意思地说,“我溜进汽车旅馆,其实是去偷东西的。东西没偷到酒杯抓起来了。”

“难怪你藏刀片的本事那么熟练。”伊莉丝摇摇头,顿了顿,问,“你,一点都不害怕么?”

“你说狼人?原来传说是真的!”小光头居然很兴奋,“可惜最后我昏了。不知道那两只狼后来怎样了。”

“你差点就没命了,小子。”白马实在很喜欢这个小东西,不管说话还是做事,都活蹦乱跳的。

小光头撇撇嘴:“也不是第一次了。有一回偷东西被失主抓住,差点把我摁在水里淹死。还有一次生了怪病,都说活不了了,也没钱看医生,胡乱找了些山草药来吃,吐的肠子都要出来了,没想到慢慢又好起来了。哎呀,这些事太多啦。这里天天都有人死掉,一次枪战就死好多个呢!”

伊莉丝沉默良久,问:“就这样生活下去?”

“嗯。”小光头点点头,并没有丝毫难过的样子。

白马摸摸他的脑袋:“时间会带来惊喜,如果你相信的话。”

小光头转转眼珠,挠头:“什么意思?”

“我们要走了。”白马站起身。

“喂喂,把钱拿上呀!”小光头急急地喊。

白马一笑,转过身将那一塑料袋零钱拿在手里,问:“我们都那走了,你不心疼么?”

“只要我没死,还可以再赚回来嘛。”小光头答道。

“对。”白马满意地转过身,从衣兜里摸了颗闪闪发亮的钻石,悄悄放进袋子里,然后扔回给小光头,“以后不要去偷东西了。医药费什么的,以后要是我的车坏了,你承诺一辈子替我免费修理,咱们就两清了。”

说罢,他拉着伊莉丝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夜色下,猎豹沿着荒寂的公路超前飞驰,伊莉丝一路上一句话也不说,连看都不看白马一眼。

“你饿了没?”白马若无其事地问。

伊莉丝依然不说话。

电台里开始冗长的晚间新闻,今天的第一条新闻是“据当地警方称,三天前发生在边境某汽车旅馆中的劫持人质事件已获得圆满解决,两名毒贩被成功击毙,人质全部被解救,只一人因伤势过重不治。”

白马讥笑一声,啪地转到别的调频,听口水歌也比听这种编造真相的谎话有趣。

“小光头说,他不相信有人会来就我们。”伊莉丝忽然说。

“这孩子没有坐以待毙的基因。”白马点头道,“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话音未落,他脸上突然挨了重重一耳光。

猎豹刷的一下停在了路边,自己停下的,还幸灾乐祸地晃了两晃。

“你……”他刚蹦出一个字,又挨一耳光。

“你……”又一耳光。

“三个了啊!你够了啊!”白马拉开车门跳出去,把伊莉丝隔离在车里,“有话好好说,打人干吗!”

“你根本就是只妖怪,装成人类!”伊莉丝狠狠瞪着他,“旅馆里发生的一切你都知道,你明明有短距离空间移动的能力,却袖手旁观!”

“我哪有旁观!你们打完了我不是来接你们了么,你那浑身是血,满口尖牙的样子,走出去被警察发现,怎么交代?小光头的医药费也是我给的!那种高级的私人诊所收费多厉害!”白马振振有词,“我的职责,只是保证你到乌克兰之前是活的,现在你能跑能跳能打人,我就不算失职!”

伊莉丝被他抢白得说不出话来。

“就算我是妖怪又怎样,我也是凭自己的本事吃饭,赚的都是良心钱。”白马把脑袋伸进车窗,“比你这种糟蹋生活的米虫强多了!”

他成功躲开了她送上来的拳头,不过却忘了一点,麻醉药的效力早就过去了。

瞬间出现在他身后的伊莉丝,双手齐出,狠狠将他的脑袋掰向一边,锐利的牙齿咬到他的脖子上,道:“你以为我不敢喝你的血?”

“我的血你喝不得。”白马很认真地说,然后狠狠踹了猎豹的车门一脚,“你个混蛋!都是你告诉她的吧!”

“主教导我们,彼此应该坦诚。”猎豹的脸在挡风玻璃上笑得花枝乱颤,“你平时对我好一点,别老拿劣质的便宜汽油喂我,尤其是不要老揍我,隔三差五也送我去做个保养,我想我们的关系会融洽很多。”

伊莉丝冷哼一声,放开白马,问:“我昏睡的时候,你跑去了哪里?要不是你擅离职守,我怎么可能变成狼人的人质!”

话音未落,猎豹的车门突然自动打开:“上车!不对劲!”

空无一人的荒野公路上,两旁只有一望无际的沙地与高高矮矮的仙人掌,微温的空气里,传来不易察觉的异常震动,远远地,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靠近。

白马忙将她推上车,猎豹刷的一下冲出去,用最快的速度将可能的危险尽量甩在后头。

远处,一群体型硕大的狼,东闻西嗅,似在搜寻什么重要的东西,但最终一无所获。

7

哥伦比亚,巴兰基亚港。汽笛声中,名叫阿波罗号的货轮,冲开了碧蓝的海水。

在阿波罗最底层的货舱中,伊莉丝站在这个杂乱且散发着异味的空间中,眼睛随着前方一只在货物之间欢快奔跑的老鼠左右移动。

“这艘船去哪里?要在这里留多久?现在可以说了吗?”她皱眉问道。穿越秘鲁过境到这里,一路上白马都没有告诉她任何计划。

“至少一个月。”白马坐到猎豹的引擎盖上,笑道:“目的地,中国。”

“中国?

“对,从中国送你到乌克兰。”白马打了个喷嚏,“虽然这货仓的味道有些难过,但这是我能找到的,最适合你的地方。终日不见阳光。”

“滚下去,哥有点晕船!”猎豹的车灯孱弱闪了闪。

“你别吐啊,没有多余的汽油了。”白马赶紧跳下来,骂道,“让你自己先去开普敦等我,非要死皮赖脸跟来。”

“我怕你放我鸽子。”猎豹哼了一声,“美人在怀,你还会记得在大明湖畔,不是,在南非大草原上等你的好兄弟么!”

伊莉丝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这种张狂的笑容完全不符合她一贯的高贵冷艳。

当她发现白马跟猎豹都用诡异的目光打量她时,她马上收起笑容,不屑地扭过脸去。

“你应该不怕老鼠的吧。”白马从猎豹的后备箱里取出防潮垫还有小枕头,一股脑扔给她,“我睡车里,你随便找个地方铺起来,讲究一下。”

话没说完,枕头什么的就全给扔了回来,伊莉丝嗖的一下钻进猎豹的后座上,对白马道:“你去跟老鼠睡。”

“嘿嘿,我喜欢美女。”猎豹的车灯欢快地闪起来。

“叛徒,呸!”白马把垫子铺在车旁的一小块空地上,把周围的杂物跟老鼠驱逐一番,疲倦地躺了下去。

身体里的压迫感越来越重,灵魂在躯壳里摇摇摆摆,稍微不注意就要甩出去似的。白马深吸了口气,翻过身去,下意识地用手摁住心口。

车厢里也并不十分安静,伊莉丝时不时翻身,睡得并不安生。这小妞的睡眠很差,哪怕是中了麻醉药之后,白马也常常看到睡梦中的她突然就锁紧了眉头,有时还会握紧拳头。

长夜漫漫,睡不着的白马摸出名片夹里的“照片”,入神地看着里头的姑娘,嘴里时不时嘀咕一句什么。

刷!照片被人从手里出其不意地抽走。

伊莉丝坐在他旁边的货箱上,端详着照片里的姑娘,问:“你妻子?”

白马不答,将照片抢回来,放回名片夹里揣好。

“虽然是中国人,可眉眼与我挺像的。”伊莉丝歪着脑袋看他,“你不会因为这个,对我动感情吧?”

“你想太多了。”白马打了个呵欠,“你只是我的工作。”

伊莉丝冷冷一笑:“也是,你是只为钻石拼命的家伙。如果我心情好,到时候会让他们多赏你些钻石。”

她把语气的重点放在那个“赏”字上。

“谢谢啊。”白马笑呵呵地躺回去,“我睡了,好困。”伊莉丝跳下来,踢了踢他的胳膊。

“一路奔波我也很累啊,大小姐!”白马睁开一只眼,“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你又去了我家。我闻到你身上,有我亲人的血。”伊莉丝的脸,突然靠近他,尖尖的牙冒了出来。

白马就势朝旁边一滚,跟她拉开两步距离,撑起身子,瞪着她:“是。”

伊莉丝秀美的眉毛,抒在了一起:“他们……”

“死光了。狼人大部队筹谋已久的血洗行动很剽悍。”他一点铺垫也不做。

“为什么突然又回去?”伊莉丝冲上来,一把用手肘抵住他的脖子,将他逼撞到猎豹身上。

“因为你一直在睡梦中跟你爷爷还有族人们说对不起,拼命说拼命说。”白马直视着她的眼睛,“我替你将歉意传达回去,这是免费赠送的服务。”他顿了顿,又道:“你早就知道我去了利马,却到现在才来盘问。你很怕从我口中证实他们的死亡么?”

伊莉丝的手无力地松开。

“以你爷爷的骄傲,在与宿敌的战争中死去,对你们家族的每个成员来说都是一种荣耀。他早知道狼人会大举进攻,也知道实力悬殊没有胜算,但逃跑是不被允许的。但你是例外。”白马勾起她的下巴,“我也很想知道,老头做这样的事,最终是亏本还是盈利。”

她拨开他的手,转身走到更加阴暗的角落里,沉默半晌,问:“你真正了解什么叫朝不保夕的生活么?亲眼见到自己的父母跟哥哥被狼人绑在十字架上,在阳光下变成飞灰;经常在梦中被人拖起来,塞到狭小的密室里,然后整夜都能听到激烈的厮打声与惨叫,当你昏昏睡去又醒来时,发现自己冰凉的双脚总是泡在流成河的鲜血里;最可怕的是,我们的敌人不怕阳光,而且一直在疯狂地进步。曾经,我们是他们唯一忌惮的存在,速度与力量,刀锋与子弹,是死神的镰刀。可如今,我们是他们的猎物。”她回过头,眼睛里蒙着一层灰翳,“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敌人的牙齿会突然袭来,撕碎你的身体。这样的生活,不会因为地点的改变而改变。”

“于是,你觉得时间太慢了。”白马笑笑,“于是,你在汽车旅馆里打算任由狼人来咬断你的脖子。你常常想,啊,让时间就这么停了吧,我受够了,再往前,也不过是绝望的重复。我没力气了,我很恐惧,不想再走了。”

伊莉丝的身子微微颠抖了一下,没说话。

“可你并不是没有力气啊,那两只狼最后可都是你干掉的。”白马又躺回原处,翻了个身,“小光头的生活,未必轻松过你。晚安。”

货仓内重新安静下来,只有猎豹的车灯还亮着,车门也还打开着。

“好好睡一觉吧,妹子。”猎豹朝她闪了闪车灯,打了个呵欠。

船外,隐隐听到海的声音,他们的船,乘风破浪。

8.

丁零零!

几个夜归的山村少年骑着自行车从车窗外经过,留下一串欢快的车铃声跟好奇的目光。

“哇,是小汽车!”

“是越野车吧,咱村里还从来没来过这样的车子呢!真帅!”

有这样的赞美,山路再曲折颠簸,猎豹也跑得欢天喜地,把一座又一座村舍远远甩在了后头。

“你选择的路线太漫长曲折了。”伊莉丝皱眉道,“从中国驾车到乌克兰,简直不可想象。”

“不走寻常路是我的优点,所有人都以为我们会坐飞机,我就不坐。”白马一笑,“你看这一路上不是都很安全么。而且你要相信猎豹的体能与速度,它不是普通的车子嘛。它的速度你不是没有见识过。顶多再过一周,你就在乌克兰你同类温暖的怀抱里了。”

“然后我们就可以永别了吧。”她说。

“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他点点头。

这时,一条早已干涸的河床进入了视野,灰白色的石头枯燥地层叠在里头,一块破旧的半截石碑,对着一棵歪脖子老树,在暗淡的月光下显得分外冷清。残碑后头,零散着几座房舍,其中一座挂着某某招待所的牌子。

白马停了车,说天快亮了,就住这里。

招待所很简陋,伊莉丝在又硬又小的床上翻来覆去很久才睡着。醒来时,已是翌日傍晚。看看另一张床上,并没有白马的踪影。

她站到窗边,小心将窗帘撩开一条缝,最后一点阳光已落西山,招待所外头一片空旷,除了猎豹,便只有一盏路灯。白茫茫的灯光下,一只大狗时不时朝前头吠叫两声。

白马独自站在那歪脖子树下,背靠着树干,看着对面那残碑入神。她走出房间,朝他而去。

“睡醒了?”白马头也不回地问。

“耳朵真是比狗还灵。”她皱眉,“妖怪的听觉都很不错吧。”

“你真以为我是妖怪?”白马扭过头去,指着自己的鼻子问。

“妖怪白驹。据说是世上跑得最快的妖怪,原身就是一匹白色的马,能腾云驾雾,穿山越岭,也能幻化人四处游走。”伊莉丝说道,“虽然没感觉到你有那么厉害。”

白马笑问:“猎豹没告诉你白驹真正的特长?”

伊莉丝目瞪:“真正的?”

“白驹真正擅长的,是拨快人们的时间。”白马转过身,抚摸着粗糙的树皮,“许多年前,有个年轻男子,离乡背井去另一个城市讨生活,后来他失业了,又觉得无颜回老家,便委身在一个小旅馆里,日日与绝望为伍。后来,他听到白驹的传说,于是千方百计求它现身,说自己活得痛苦,又不敢自尽,希望它能让自己生命中的时间快快过去。白驹同意了,说那就将你剩下的几十年拨快成一天。”

伊莉丝有些吃惊:“一天?”

“于是,男人在一天之内,像看电影的快镜头似的,将自己剩下的几十年时间都‘看’完了。他看到自己在失业半年之后,又遇到了新的工作机会,从此平步青云,还娶到了贤惠美貌的老婆,妻贤子孝,安康到老。”

“然后呢?”

白马一笑:“哪还有什么然后。这一天之后,年轻的男人变成了耄耋老人,他的愿望达成了,他嫌弃的漫长时间,已经迅速过去了。这疯狂的人要求白驹把时间还给他,当然是不能的,奔跑过去的时间,永远不可能回来。最后,他好像把旅馆给烧了。”

伊莉丝咬住嘴唇,若有所思,半响才抬起头:“你编的?”

白马一吐舌头:“被你看穿了么?”

“这块碑跟这棵树又有什么故事吗?你看它们看得那么入神。”她看着这棵奇形怪状的老树,“我不介意你继续编。”

白马凑近她的耳朵,故作阴森道:“告诉你,这棵树上吊死过一个人,听说很多年都阴魂不散。不止这个,这树下还埋着一具尸体,听说是个女的,长得跟你还很像!”

“无聊!”伊莉丝狠狠剜了他一眼。

在白马的坏笑声中,猎豹的引擎声再度响起来,载着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吸血鬼,奔入了茫茫夜色,朝北方飞驰。

9.

“你们真的不怕十字架跟大蒜吗?”白马笑嘻嘻地打量着这座坚固的地下城堡,虽然跟利马博物馆下的吸血鬼之家相比,这里实在是狭窄并简陋了许多——没有华丽的装饰也没有名贵的家具,连人丁也十分稀薄。从进来到现在,来来去去也不过见到十几二十个人罢了。

不过,这里的头顶上,就是有名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吸血鬼住在教堂下,这不是太奇怪了么?

“十字架那些东西,只对属于妖怪类的血妖有用,不要将我们跟妖怪划成一类。我们的起源也是人类。”对面那不苟言笑,看起来十分年轻貌美的男人,将一个黑色的布袋交给白马,“艾隆族长的信我已经看了,这是照他的要求付给你的报酬。很感谢你将伊莉丝小姐安全带到乌克兰来。”

白马将布袋收好,看看四周:“听说你是艾隆的心腹,他很早之前就让你悄悄离开秘鲁,来这里经营一个秘密的‘别墅’。看起来,你干得不结。”

“狼人们四处寻找吸血鬼的踪迹,越来越嚣张。总要做一些应变,哪怕在旁人看来是无济于事的行为。”男人坦白地说,“我遵照族长的意思,带领一小队族人,在这里隐居了近百年。至今,没有狼人发现这里。”

“一直躲下去么?”白马问。

“我们会反击。”男人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们一直在研究抵御阳光的抗体,以及对付高级别狼人的方法。就算我们这一族被狼人杀尽,世上还有别的吸血鬼家族。哪怕只剩一个,战斗也不会结束。”

二楼的栏杆前,伊莉丝静静地站着,看着楼下那两个谈话的男人,她的背后,是一幅油画,画上,一位天使手执彩虹,朝空中的一轮红日飞翔。

白马从沙发上起身,道:“那就祝你们好运了!人,我完整无缺交给你们了,交易结束。后会无期。”

说罢,他大步流星地朝门外走去。

这里离地面很远,白马记得光是走那条弯曲的地道就需要二十分钟,走到尽头还要坐电梯才能到达真正的出口。

“你到底是不是妖怪?”

幽暗的地道里,传来一声质问。

他回头,伊莉丝习惯性地横抱着手臂,冷冷瞪着他,镶嵌在两边的壁灯,把她的眸子照得特别闪亮。

“不算是吧。”他挠头。

“真是搞不懂你。”伊莉丝放下手臂,叹了口气。

他突然想起了什么,走到她面前,掏出艾隆交给他的链子,直接挂在她的脖子上。小小的红色石头,在她心口上晃动,光彩潋滟,生气蓬勃。

“这……”

“你爷爷让我交给你的,说是他妻子留给他的。”他若无其事地说着,“你那位剽悍的奶奶说,这块石头里,有一颗生生不灭的心。我虽然不懂这些石头,无聊时也查了一下资料,说这种深埋在安第斯山脉里的红石头,依附着最勇敢的印加战士的灵魂,能唤醒活下去的勇气与热情。”

伊莉丝低头,看着心口前这块美丽的小东西,硬憋着眼泪,不许它落下来。

“你要是不出来,说不定这石头我就私吞了。看起来也蛮值钱的。”他耸耸肩。

“我很弱。各种力量都还不够稳定。”伊莉丝忽然说,语气里充满了犹疑与不自信。

“但你身上有最高级别吸血鬼的血统。这是谁都无法取代的。这意味着你的本领,也是超越一切的。你的父辈们都是称职的领袖,就算已经死去,他们的血仍在你身体里流动。”白马认真看着她的眼睛,“狼人的进步可能很快很吓人,但你们仍有机会,只要活着。”

伊莉丝的嘴角突然扬起,道:“你可以退休了吧?”

白马眨眨眼,笑道:“对啊!猎豹还等着跟我一起去南非大草原养老呢!”

“以后不联系了?我们。”她问。

“不联系了。谁知道你会不会把狼人给我招来,我可不想跟那帮禽兽打架。”白马摇头。

“如果有一天我还是被狼人吃掉了呢。”她把脸凑近,“你真的一点都不关心我的安危了?”

“呃……”白马转了转眼珠,“这样吧,十年,十年为限。如果十年之后你还活着,你就找人往那棵歪脖子树下埋一袋钻石。如此循环,每十年一袋!”

“太贪婪了。”伊莉丝皱眉。

“说定了。我走了。”白马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绅士地亲了亲她的脸颊,“记住,时间会带来惊喜。”

说罢,他转身朝前走去,没走几步,突然又停下来,沉默几秒,掏出那个黑布袋,从里头倒出一大把全美的钻石。

“伊莉丝,你的名字是不是彩虹女神的意思?”他转过身,一把钻石在他手掌上熠熠闪烁。

伊莉丝点头:“母亲给我起的,可以迎着阳光,在天地之间自由来回的女神。”

白马一笑,忽然将双手用力一合,一道光华从他掌心中跃出,待他再摊开手时,一片灿烂如阳光的细密光点飞扬开来,将整个地道映照得如同白昼般光明,被温柔笼罩的伊莉丝,第一次感觉自己仿佛站在了真正的阳光下。

“有时候我喜欢这样把钻石浪费掉,谁叫它们那么闪亮!”白马望着这片人造光芒,“虽然不是真正的阳光,但一样很灿烂。就是太花钱了!”

伊莉丝愣了很久,狠狠擦掉憋不住的一滴眼泪,抬头骂了一声:“你这个混蛋!”

不过,没有回应,地道里,早已没有白马的踪影。

10.

“你这个骗子!大骗子!还去个屁的南非草原!”

深夜,猎豹停在离那块残碑与歪脖树不远的地方,白马靠在驾驶室里,脸色白得发青。

“叫你节省妖力,你不听,为了那个小妞,一次又一次滥用!你不知道你快死了么?你明知道如果不再用妖力的话,你或许还再活个百来年!可现在……”猎豹愤怒的脸都快把挡风玻璃挤破了。

几片雪花从空中悠悠落下。

白马的眼睛张大了些:“下雪了呀!”

“你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死妖怪?死白驹!”猎豹的脸快扭曲了,“你对那小妞那么上心!不就是因为她长得像你的老情人么!”

“猎豹。”白马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脸,“你说我是骗子是对的。我确实骗了你。”

猎豹一愣。

“我根本不是妖怪。真正的白驹,早在几十年前就老死在这棵树下了。”他的目光移到那棵歪脖树上,“我,只是住在这棵树上的一只死灵。”

雪越下越大,白马怔怔地看着这些飞舞的精灵,眼神也迷离起来,那延伸到远方的路上,好像走来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那个夜里,也是风雪交加。

他穿着青色长衫,单薄得像张纸,一身的落拓。

对面那个“名士榜”,刻满了荣耀的名字,虽然他一个都不认识,可这些名字好像都在嘲笑他这个屡试不第的落魄书生。

他不敢回家乡,不敢推开家门,不敢再见拼命做工赚钱供他读书的妹妹,不敢再看那双总是充满期待的眼睛。时间对他而言,已经变得太缓慢太痛苦,不如切断它吧。他将麻绳结成环,栓在了歪脖子树上。

第二天,路过的乡民发现了他僵硬的身体被北风摇来摇去。他的灵魂留在了这棵树上。

记不清多少年之后,一匹白马突然从天上跑下来,落至树下,变成了一个英俊的男人。男人受了伤,很没有力气的样子,靠在树上休息了很久。

“我已绍很老了,就快死了。”那天,男人突然睁开眼,对树上的他说。

“你看见我了?”

“当然,我是妖怪。”

“妖怪?”

“我叫白驹。”

他们开始聊天,讲各自的故事与一生。路过的人类看不到,也听不见。一个孤独的死灵,一个快死的妖怪,成为知己倒没有什么障碍。

白驹还有些妖力,他从手中画出一道光,映在对面的破石碑上,那上头便显现出会动的场面来。他惊讶地看见,如果当年他肯回家去,几年之后,他不会再做金榜题名的美梦,而是做起了生意,还带着妹妹去了京城,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妹妹也嫁了好人家,―家人其乐融融,儿孙满堂。

震惊之后,他沉默,一连几天都没说话。

时间会带来惊喜,如果你相信的话。这是白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白驹闭着眼睛坐在树下,身体里飞出许多奇怪的光圈。

他着急了,从树上跳下来,却不曾想跌进了白驹的身体里。然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也可以变成一匹能飞的马,或者是人。他莫名其妙继承了白驹所剩不多的力量,成了一只不知算不算妖怪的妖怪。

他在歪脖树下坐了三天,决定离开。

他确实跑得很快,还能短距离空间移动,他渐渐熟悉了这个崭新的世界,跑得越来越远。他发现,自己最擅长,也最赚钱的工作,就是帮人逃跑。被恶徒追杀的老好人被逼嫁给不爱之人的新娘或者新郎等等,都是他的服务对象。包括那只被偷猎者追捕的猎豹,虽然拼命想活下去的它最终是死了,但他心生侧隐,把它的灵魂附在了车上。

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的妖力正在慢慢弱去,作为他好兄弟的猎豹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劝他退休,最起码要尽量少用妖力。他也答应了,还约定去南非草原养老。可是,当吸血鬼艾隆找上门来时,当他看到伊莉丝的照片时,他的退休计划被延迟了。

雪越下越大,挡风玻璃上已是白茫茫的一片。

“猎豹,我可能真的没力气去南非了。”他深吸了口气,从衣兜里掏出那个名片夹,打开,照片从里头滑出来。

错愕的猎豹回过神来,问:“那照片上不是你初恋情人?!”

“我妹妹。”白马的眼中浮出深重的内疚,“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她一直在等我回去,我死在异乡,无人知道我的身份,所以注定她永远也等不到我的消息。之后不久,她去崖壁上采药,打算换了钱出去找我,雨后石滑,她失足坠崖,被救上来时,已经不治。我找人画下她的模样,是因为我想每天都跟她讲一声对不起。”

猎豹愣了半晌,说:“你对那小妞那么上心,原来是因为她像你妹妹。”

“不。”白马摇头,“是她很像当年的我。”

说罢,他闭上了眼睛,长长呼出一口气:“十年之后,有钻石就好了。”

见势不妙,猎豹猛地摇晃起来。

“喂喂!你别死啊!喂喂!白马!白马!”猎豹大喊,挡风玻璃都要碎了。猎豹的声音越来越远,好像,整个世界都被带走了……

11.

“那家伙真傻,我本来就死了嘛,怎么可能再死一次。哎呦,这茶真苦,好难喝!”对面的茶杯,被人举起来,有咕嘟咕嘟喝水的声音,却看不见半个人影。

“你茶都喝了,还不肯现身么?”我瞪着那团空气。对不起,刚才我在发飙与妥协之间,选了后者,为了那盏很贵的吊灯。

“不是我不肯现身,是我力量不够,不足以聚化为人形。”白马也很无奈,“那次之后,白驹的妖力被我全部耗尽了,我从那个躯体里飘出来,眼看着它化成了烟尘。之后我也飘不到太远的地方,千脆就又留在那歪脖树上了。”

“猎豹呢?”我问,“这家伙对你挺不错的。”

“不错个屁啊。陪了我几个月就喊闷,自己跑去南非草原了,偶尔会回来看看我,不过每次回来的时候,驾驶室里坐的妹子都不同,一个比一个漂亮。不知道他搞什么鬼。”茶杯被重重放在桌子上。

我头痛地揉着额头:“你既然好好地蹲在树上,又飘来我这里干吗?”

“两年前,那家招待所被拆掉了,修起了一座庙,那块残碑跟歪脖树还作为古文物被圈进了寺庙的后院里。佛祖光芒万丈,和尚天天念经,你说我还能住下去么,我是连进都进不去了啊!不说寺庙,方圆十里的范围我都不能靠近,靠近就头疼。”空气里的白马撞胸顿足,“我只好到处飘荡,看看有没有能帮我忙又可靠的人。正焦头烂额的时候,忽然想起曾听几只鸟妖说,忘川市里有个叫不停的旅店,里头有个乐于助人的树妖老板娘。”

“行了!”我打断他,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老头要送我“树大招风”了,连小小的鸟妖都到处八卦我,能不招风吗!不但招风还招鬼!我摔!一阵寒意窜上了我的手腕,显然是白马过来抓住了我的手。

“十年已经到了,帮我一个忙吧!就一个!不然我就赖在你店里,天天飘来飘去!”

·尾声·

那个北边的小县城离忘川很远,一来一去花了我半天时间不说,还在那和尚庙的后院里跟个胖和尚打了一架,敲晕了他,才得以跑到那棵歪脖树下,拿锄头挖得满身都是土。

灰头土脸地回到不停,才发现那老头的算命摊子已经不见了,原来摆摊的地方,有人拿粉笔写了八个字——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我又想骂人了,这老头只是为了故意散布不安气氛才出现的吧,谁想跟他这个糟老头子后会有期!

刚一进门,就有冷气扑面而来,白马连声问道:“有钻石没有钻石没?!”

我坐下来,喝一大口水,肯定地说:“没有。我把地都快挖穿了。”顿时安静了,白马很长时间都没反应。

“不过找到这个,我摸出一个薄薄的银质盒子,打开,里头用火漆封好的信。我看到这封信被飞快拿起,拆开,一张照片被抽出来。

凑过去一看,照片里是一对年轻夫妇,女的黑发如墨,不像西方人也不像东方人,一对金色眼眸十分特别,男的一头金发,高鼻深目,二人怀中抱着的金发小婴儿,可爱得恨不得让人咬上一口。一家三口在镜头前笑得阳光灿烂。照我的审美标准,这对夫妇的美貌都可以以神级来评论,美得不像这个世界的人。

照片后有寥寥几句留言——

钻石是没有了,资金全部用在研究抗体上了,已经进入实验阶段。这男人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同类,一群狼人也不是他的对手。我们结婚已经三年,我们的孩子,小名叫做白马。你是他的教父,不管你在或不在,问猎豹好。

还有,我相信时间会带来惊喜,所以永远不会背叛它。

我突然有种松了口大气的感觉,甚至还有一点点喜悦。等等,我的夫君跟帮工都不见了,我居然还有心喜悦?!

突然,那冷气又扑了上来,这次是脸颊,白马那厮必然是亲了我一口。

“你还不滚!”我捂着脸,拿起苍绳拍对着面前的空气,“我倒赔差旅费,我不收你的房钱,满意了吧!”

“呐,老板娘,我是这么想的,我不会白白受人恩惠,这样,你找一件东西,用你的妖力让我附身上去,就像当年我处理猎豹那样,我免费替你工作!多久都行!”

“真的?”我突然起了坏心眼。

“当然!”

“苍蝇拍如何?”

“那个不行!”

“就苍蝇拍吧!”

不停里终于又鸡飞狗跳起来,如果有人经过,肯定以为我因为老公失踪,所以急疯了满屋子追着空气跑,手里还挥舞着苍蝇拍。

我不是万能的神,虽然在许多人或者妖怪眼里,我已然是身经百战不动如山的老油条,说我头上有光圈都有人相信。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必须承认在白马出现之前,我焦躁甚至慌乱,各种负面的暗示干扰着我正确的思维。重要的人不见了,怎么可能无动于衷!不过现在好多了,因为时间会带来惊喜这件事,我也相信。

只要我还有时间,那么,什么都能找回来。

【羽蛇】

·楔子·

很多年前——

地上到处是血,身上到处都是伤。

他扶着寒凉刺骨的冰柱,冷冷望着那个站在眼前的人,问:“真要走?”

“这问题多余了。”对方只留给他一个背影,那方光华流转的圆冰台之上,才是对方关注的焦点。

十二个雕着凤凰浴火图的古木长箱漂浮于冰台之上,耀眼的光华将人的眼睛都要点燃。

“在我离开之前,你可以用任何方式阻止我,包括砍下我的头。”他的对手,从怀里取出一个极少见的墨玉葫芦,只得半个手掌大小。

当啷一声,他放下了手里的剑,让出一条路,突然笑了:“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

“那个妖怪,要的只是你手里那个小葫芦,不是你。”

“又来了,总是一副勘破世情的高姿态。”

“我吃的盐多过你吃的饭。”

“好!赌!若是我贏了?”

“我领东海上下,十里龙辇,迎你们回家!”

“行。要是我输了,割角剜鳞,永不为龙。”

东海海底,最深最冷的地方,却也冷不过几句短短的对话。

很多年后——

“又是我贏。”

“继续!”

“可你已经没有能输给我的东西了。”

“我的命。”

“这可是个很大的筹码,我要拿什么才能跟你匹配呢?”

“跟我去一个地方,见一个人。”

“好的,敖炽先生。”

光鲜华丽的巨大房间里,椭圆的黑石赌桌惹人眼球,打磨得比女人肌肤还光滑的桌面上,映着两张男人的面孔一一差不多的年纪,不相伯仲的俊美,还有类似的,你不下地狱我下地狱的决心。

赌桌背后的墙上,用最细致也最奢靡的笔法,精雕细琢着一只模样奇特的动物——一条昂首而立的紫鳞巨蛇,背脊上却展开满覆白色羽毛的双翼,冷冽的蛇眼并没有刻意地瞪起,反而慵懒地半闭着,像个刚睡醒的人似的,但从中透出的锐气,却让任何与之对视的人情不自禁战栗。它停在天空的最高处,阳光白云与雨水雷电,还有各种食物与动物,纷纷匍甸在它的脚下,仿若敬畏着神灵的卑微奴仆。

从某个视角看过去,赌桌对面,那端坐在黑色高背椅上的男人,正位于那大蛇身体的中心,那双奇特的羽翼,仿佛长在了他的身上,明亮的灯光交织在那张从容冷峻的脸上,恍惚间竟有种神一般的威严……

1.

我拿过赵公子递来的大毛巾,狠狠擦着身上的雨水。

九厥抱着一杯威士忌,很闲情逸致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不过,最近各档新闻里热播的,永远是这里暴雨成灾,那里山洪倾泻,死伤人数增加又增加,从乡野到城市,没有一条好消息。

记忆里,没有哪个秋季的雨水会多到这般地步。

赵公子站在我身旁,想问又不敢问地踌躇着。

“别看着我了,没消息。”我有些疲倦地坐下来,“开饭吧,飞了几千公里,饿了。”

“辛苦了,老板娘。”赵公子努力掩藏失望的语气,默默朝厨房走去。

“几千公里就累成这样,可见你不是太操劳,而是长久以来养尊处优,缺乏锻冻。”九厥毫无同情心地瞟了我一眼。

“总有一天,我会把你拉进不停的黑名单。”我把抱枕挪到一旁,整个人躺在了沙发上。

一个月来,我扩大寻找范围,东奔西走,几乎没有几天呆在不停,我甚至付给那些贪得无厌的虫人们最优厚的报酬,让它们去搜索他们的蛛丝马迹,我做了一切能力范围之内的事,但委托的虫人至今没有一个回来向我汇报,我自己的地越式搜索也没有收获,那些家伙就像水蒸气一样,噗的一下就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如果敖炽再跟我玩一次失踪二十年的游戏,我不确定自己会对他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暴行。至于纸片儿这样的小妖,随便什么人也能将它撕成碎片。我曾信誓旦旦答应过一位故友,要替他好好看顾着纸片儿,如果它真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不但失信他人,自己也未必好受。唉,只要它能平安归来,加工资也是可以考虑的!

“我来的时候,跟人打了一架。”九厥一本正经地说。

“我以为你来不停,是为了提供更有用的消息。你为了抢妹子跟人打架也不是第一次了。”我懒懒道。这家伙越来越离谱,从前的唯一爱好除了酿酒就是八卦,现在升级了,学会勾搭妹子了,整天嚷嚷着要成家立业找老婆,不过从来是只见打雷不见下雨,据说女朋友找了一个又一个,曾经有一次差点要结婚了,最后却被女方给甩了,原因不明。想想也是,这种从里到外都长得像个花花公子的货,哪个良家女子会看上他!

“我需要抢么?我只要一个春风化雨的微笑,妹子们便源源而来。”九厥仿佛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旋即话锋一转,“我的个人问题不在今天的会议范围,我过来是跟你说,这世界开始起变化了。”

“雨水确实过分了。”我望着窗外的瓢泼大雨,竟不记得这些雨水是从几时开始落下的。太久了,这段时间,这个世界一直在下雨,没有停歇。在穿行于雨云之中时,迎面而来的雨点击得我睁不开眼,时不时还有巨蛇般的闪电,远远近近地劈下。这种带着凄厉颜色的闪电,抱歉我只能用凄厉来形容它们的色彩,因为这些闪电里包裹的红蓝黄绿,不是小孩子手中彩笔的颜色,不具备任何可爱与温暖,它们的艳丽,是侩子手斩下头颅时溅起的鲜血,是地狱恶鬼们绿莹莹的眼珠,是绝望的妖魔们流下的蓝色眼泪。这样的闪电,邪而不正,倒是少见,连我这样有经验有阅历的老妖怪也有所顾忌,尽量躲开。

“不止天气。”九厥坐直身子,“我来时经过一所幼儿园,几只雀妖居然各自叼了一个幼儿往它们的巢穴而去。我打架是为了抢孩子不是抢妹子。”他伸出右胳膊,英雄般地指着一个指甲盖大小的伤口,“瞧,我还负伤了!那可恶的雀妖,打不过我就用嘴乱琢。”

“雀妖?这种小妖历来以草虫为食,从不侵犯人类的呀。”我一愣,“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回来之前我曾经在另一个城市看见一群三足虫怪,成群结队,大摇大摆从一家医院里爬过,好些病人被吓得晕过去,还有一个被当场吓死。我出手对付,这些妖怪马上一哄而散,躲到地下再不露面,看起来它们并不是要刻意伤害人类,好像只是故意要让人类看见自己而已。”

“会不会是2012快到了,世界开始躁动了呢?”一把白纸折扇飘到我跟九厥中间,振振有词地说。

“我去!这是什么怪物!”九厥从沙发上弹起来,指着那扇子问我,“你几时又搞来了扇子妖?”

“这位帅哥,我不是扇子,我只是寄居在扇子里的幽灵,我叫白驹。我的故事,说来话长,所以我就不说了。”

最近太忙,搞得我都快忘记不停里还赖着这个家伙了。他之前拼死抗争,怎么也不肯附身苍蝇拍,我放他一马,将他折中安排在一把普通的纸折扇上,命令他在不停打工一年还债,工作内容是给我扇扇子赶蚊子,要知道秋天的蚊子是最厉害的。任何东西,垂死挣扎时的力量,往往出人意料。

“对我而言,没钱的日子才是末日,只要我的金子还在,那表示这世界依然美好。”我揉着微微酸痛的肩榜,“我从来不相信2012。不过是玛雅人的一个玩笑。我现在只想吃饱饭,然后继续找那杀千刀的货。如果在今年结束之前他依然始终,我就单方面宣布双边关系破裂,永不复合。”

话音未落,房间内所有人都听到了一声巨响,很像沉重木材轰然倒地的声音。

等等,听起来怎么那么像有人把不停的大门给踹飞了呢?

最近这个月,因为分身无暇,不停的大门已经被我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谁敢这么无礼?!

冲出房门一瞧,我家大门真被人给踢倒了!那么厚重的两扇木门,四分五裂地散在院子里。这得多大脚力多大仇,才能干出这么混蛋的事!还有这店门是材质上等的木料,很贵的,好吗!

阴暗的光线下,狂风暴雨从洞开的门口席卷而入,强劲的气流越过前院,闪电般折断了沿途遇到的所有花草,拼着一股斩草除根的狠劲迎面扑来,这力道竟把屋檐下的我整个朝后推开了两步。

九厥在后头撑住我,望着被彻底破坏的大门,说:“真剽悍的妖风!”

就在这时,一道微小的白影自门外飞奔而进,狼狈不堪地窜进了我的怀里。

这……这不是纸片儿是谁!这小混蛋终于肯回来了么!

在我跟九厥惊诧的目光里,纸片儿抬起头,用交代遗言的语气,断断续续说:“有人追……赌场……坏蛋……男主人没出来……”话没说完,这没用的家伙就厥过去了。

别的没听明白,有追兵倒是清楚的,这不,已经追到家门口了不是——两个身着黑色西装,身材粗壮得快成四方体的男人,各骑着一条水桶粗的黑蛇,气势汹汹地从门外冲了进来。这股能折断花木的妖气正是从两条黑蛇大张的嘴里喷出来的。曾经听说蛇这种动物长到一定体积之后,只需张口吐出一股厉风,便能将附近的小动物全部卷入口中,看来传言很可信。

但,我不是任人宰割的小动物,不停里的每一个人都不是别人的宵夜。

“这儿可不是动物世界!”我反手关上身后的房门,抄起竖在一旁的晾衣竿,跳到那对丑陋不堪的怪物面前,“说说理由先,我再考虑要不要对你们动手。”

四方体男人的脸也长得真丑,又扁又平,还黑,从眼珠里透着凶蛮,指着我,用一种完全没有音调的声音说道:“愿赌服输!客人输了一条胳膊,我们来取,不给不行,跑多远我们追多远!”

死孩子什么不好学,学人赌博?我压下怒气,说:“欠债还钱也是公理,如果你们只为讨债而来,也不好让你们空手而回。这样,那家伙的胳膊你们说值多少金子,我双倍赔给你们,你们弄坏的大门我也不追究了,如何?”

“客人输了一条胳膊,不给不行!”四方体们咬死不松口,两条黑蛇嚣张地朝我吐着芯子。

“没商量?”我从来不喜欢在自己家里跟人打架斗殴,但这两位现然不把我放在眼里。

“一条胳膊,不给不行!”机器人一样的声音听得我心烦,而对方的耐心显然比我更少,两条大蛇已经勇往直前地朝我扑过来,大嘴里喷出的口臭熏得我想晕过去。

刷刷,几道利光从空中劈过,轻而易举将黑蛇与它们的主人凌空斩成了两截,那几块硕大的身躯顿时激缩成两个薄薄的长方形,轻飘飘地落在地上,瞬间被大雨淋得透湿。

“经验证明,看起来越凶狠剽悍的,越是小角色。”九厥跳到我身边,扔掉手里的水果刀,“这把刀以后不要再用了,闻起来好像臭臭的。”

走上前一看,地上躺着的,却是两张很普通的扑克牌。

我与九厥一人一张拾起来,没看出端倪,只是这扑克的背面有点意思,中间印着一条长着翅膀的大蛇,被四个一模一样,只是朝向不同的符号包围着。

“这大蛇旁边的四个符号……”我把扑克翻来覆去地看。

“很像英文字母E嘛,四个E。”九厥接嘴道。

四个E?!

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了。

等下,谁去把大门先给修一修?!

2.

从我做出决定到跨越半个地球坐在这间酒店的大堂里,只用了不到六个钟头。

将帮不上忙又伤了元气的纸片儿留在了不停,相信赵公子会将它照颐得很好,同时为了防止再有人来找麻烦,我暗地联络了一些久未谋面的家伙们,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我希望他们在我回来之前,帮我看住不停,谁再敢弄坏我的大门就宰了谁!

根据清醒之后的纸片儿的供词,它并不是成心离家出走。那天,它从外头逛完街正要回家时,看见它的男主人在离不停大门几十米远的地方停留了几秒,然后,往前走了两步又停下,犹豫片刻,居然扭头走掉了。天性八卦的它十分疑惑,一路跟了上去。这小妖别的本事没有,跟踪偷窥的技术倒是一流的,不曾想这一跟,就跟到了另一个国家——墨西哥,尤卡坦半岛。

这个紧挨加勒比海的地方,百年未遇的罕见暴雨已经持续了快两个月,当地人很恐慌,说玛雅人的预言就要印证了,暴雨就是末日来临前的征兆。它不知道敖炽来这里做什么,只看到他径直住进北部一座紧挨着奇琴伊察古城的酒店。从外观看,那个叫“天顶”的酒店又破又旧,三层高而已也好意思叫天顶,但客人却很多,比我的不停生意好多了。起初它以为男主人只是心情不好,住到这里散散心,它溜到他的房间里,却发现他整天都待在房里,不是发呆就是睡觉,直到夜幕降临,他才走出房间,进了电梯。它见电梯是往上的,这酒店只有三层,它男主人的房间在第二层,于是它赶紧跑到第三层的电梯外蹲守’但怪事就这样发生了,不过一层楼的距离,电梯门打开时,里头竟一个人都没有。它一急,跑进电梯里查看,这时,电梯门突然自动关闭,然后……没有然后了,这家伙什么都不记得了,唯一残留的记忆就是扑克牌翻动的声音,然后有人在耳边说:“请下注……不好塞思,您输了。”最后是从一个很黑的地方拼命往外跑,有人在后头拼命追,它什么也顾不得,疯了似的在雨水里狂奔,拼着一口气逃回了千万里之外的不停。

在我动身之前,纸片儿跟我说了两句话,第一是它以后再不跑出去乱玩儿了。第二是,那座酒店,是个危险的地方。

再危险也得去瞅瞅,敖炽不会无缘无故跑去那种舫。还有,照正常逻辑,以他的能力,连纸片儿都能逃出来的地方,他不可能无法脱身。莫非,他在那里金屋藏娇,乐不思蜀?!不管怎么说,起码这死鬼总算有了点消息,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不批准住何不打招呼的消失。

“南美洲的妹子身材真不错啊!”身边一双色迷迷的眼睛黏在了一位棕色肤色前凸后翅的美人身上,九厥把墨镜朝下挪了挪,直到那美人走出大堂,才意犹未尽地转过头来。

“老流氓,你是来找人还是来看妹子的,多留意留意四周!”我头也不抬地坐在沙发里翻看一本旅游杂志,边看边打量四周的情况。

如纸片所说,这酒店的生意真的很好,一天的客人比不停一年的客人还要多。除了羡慕嫉妒恨,我也发现了有趣的事,这里的客人,少有面带笑容的,大多数都一脸焦躁,或者木然空洞,有些还隐隐透着一股子悲伤。

奇怪,旅行不是一件很快乐的事么,愁眉苦脸是闹哪样?

九厥拿胳膊碰了碰我,顺着他的目光,我发现对面沙发上衣冠楚楚的中年男人,手里捧着一本中文封面的《龙的历史》,正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放眼看去,目前整个大堂里等着checkin的住客中,除了我们,便只有他一个中国人,或许他也抱着他乡遇老乡的心思在打量我们?

再看,这家伙有样貌有身材,三十多不到四十的年纪,打扮得挺精细,简单的黑长裤黑皮鞋,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几颗纽扣故意敞开,健硕的胸肌若隐若现,及颈的黑发十分茂盛,发梢自然地微微卷曲,几缕银白色的发丝刚好飘在两鬓,一副简约的黑框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透着一股讨厌但又迷人的文艺老青年的范儿。

“看起来你是大叔的菜。”九厥暗笑,被我狠狠掐了一把胳膊,疼得敝牙咧嘴。

我礼貌性地朝大叔点点头,他毫无无回应,埋下头继续翻书。

没礼貌!我撇撇嘴,可又忍不住偷看他,不是因为他的姿色,而是我忽然意识到,刚刚他看我的眼神跟普通老乡不一样,怎么说呢,就像面试官打量应聘者那样,严肃审慎,又难免一丝高高在上。

正走神时,啪啦一声响,大理石茶几上的花瓶被一只小手给碰倒了,花瓶里的水洒了一桌,九厥忙出手扶住要滚下去的花瓶,我则顺势把整个人扑在桌上的小女孩扶起来。这倒霉孩子不知从哪里跑出来,见花瓶里的鲜花好看便来摘,谁知脚下一滑,差点出事。

我打量怀里的小家伙,四五岁的小丫头,金发碧眼的白种人,又圆又无辜的眼睛朝你一望,再大的脾气你都发不出来。

身后,年轻的父亲拖着行李箱赶过来,一把将孩子从我怀里夺回去,但仍礼貌地用英文跟我道谢,然后快步朝柜台那边走去。我听到他跟小丫头说:“别相信陌生人!他们都是来抢走你的!”虽然我英文不好,可我是妖怪啊,人类的任何语言我都能听懂,别这样教孩子好不!

还没郁闷完,一个老迈的声音,讲出一口蹩脚的汉语:“对不起,请问我们可以坐下来么?”

我跟九厥循声望去,一个穿着花衬衫的中国老头,搀扶着一个年岁相当的老太太站在我们旁边,脚下放着一个瘪瘪的旅行袋。这老太太一看就是个身体差劲的主,脸色苍白,眼眶深陷,身上穿的居然是厚实的防寒服,虽然外头风雨大作温度偏低,但毕竟还是热带地区啊。

我们赶紧起来坐下,生怕起晚了,越弱不堪的老太太就倒下去了。

老头不住地向我们道谢,说:“老太婆身体不好,带她来散散心。哎呀,很久没有碰到[qinkan.net 请看小说网电子书]家乡的人了,我十岁的时候腿父母漂洋过海到墨西哥,五十多年了呀,一直想回国看看,总是没有机会!”说着说着,眼睛居然还有点潮湿了。

我跟九厥赶忙安慰了一下那颗苍老的赤子之心,心想这酒店到底有什么神奇磁场,引来的全是说不出哪里不对劲但就是感觉不对劲的生物,敖炽那个混蛋我就不想说了,英俊没礼貌的大叔,乱教小孩的父亲,带着风都能吹倒的老伴散心的老华侨……都是奇葩呀!

这时,柜台那边喊我的名字了,连checkin都要排号,这生意是有多热闹!当地旅游局肯定高兴死了。

我朝柜台走过去,眼角的余光跟我说,那个英俊大叔在我经过他身旁的时候,他又抬头打量我,还是用那种莫名其妙的眼神。

天顶酒店,有意思。

3.

数月前,东海,龙宫。

两名身着华服的男子,仪表堂堂,神情沉稳,正送客出门。

来者不别人,正是天界十二神之一的战神,獠元。

“下月最后一日,天帝当遣亲信前来取回此物,烦请转告龙王。多谢东海龙族多年来代为守护!告辞!”

“有劳神君,请。”

看似一场寻常的拜访,却让两位龙宫大臣锁起了眉头。

龙宫宽敞的会议室里,龙王的亲信大臣齐集一堂,紧闭大门,连各自的手机都给关掉了。正中间的位置上,端坐着他们的王。

他看起来有点累,靠着椅背,眯着眼睛,跟睡着了似的,却又开口道:“你们想发表什么意见?”

大臣们沉默片刻,逐一开了口。

“天帝为何突然要取回东西?这么多年,一直由我们看护,平安无事嘛。”

“派獠元亲自过来,可见他对这件事十分重视。如果我们有异议,恐怕獠元会直接率天帝军来咱们家里‘拜访’呢。”

“想想也没有什么,他们要,给他们就是了。本来就不是东海之物,锁在寒渊流里那么多年,我还嫌它冒犯了各位前龙王呢!天界的人不提,我都快忘记这事了。”

他静静地听他的臣子们说话,獠元来时,他称病不见。东海龙王从来不是他人想见就能见的,再说,他也不喜欢天界那帮人。东海龙族历来有着与神平起平坐的地位,不受天界管辖,平日里,两边也鲜有往来,要不是当年,他的祖辈与前任天帝有些交情,这东西也不会被平白无故送到东海来。

“王,您觉得此事要如何应对?”大臣之一小心翼翼地问。

“小事,我自有主张。”他睁开眼,仿佛睡醒了似的,“敖炽回来了没有?”

“回了,正吃饭呢。”

龙王腾的一下站起来,猛一拍桌子:“越来越没规矩!回来了不先来拜见我,就知道吃!”

大臣们不敢言语,想笑又不敢笑,整个东海之中,敢这样不将龙王放在眼里的,也就只有他这个嫡亲的孙儿了。龙王的坏脾气是出了名的,这孙儿的脾气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小到大放浪不羁,不听从任何管束,规矩对他来说只是一句废话,连东海里最牢固的冰牢都困不住他,气得他爷爷屡次高血压。这对爷孙,还真是应了那句“恶人还有恶人磨”的俗话。

敞亮的饭厅里,敖炽抓着一个烤鸡翅膀,抹了抹油汪汪的嘴,头也不回地问:“急急忙忙喊我回来,该不是你要给我娶个奶奶了吧?”

一个大手掌刷的一下朝他后脑勺上拍来,他一缩脖子躲开了去,转过身,怒道:“又打!这么久以来我的补品跟爱心是白寄回来了!”

“口无遮拦,没大没小,要不是我只有你这一个孽障,我早下令将你抽筋扒皮扔到臭河之中,让小鱼小虾在你头上拉屎撒尿!”龙王咬牙切齿道。

敖炽上前勾住他爷爷的肩膀,打了个呵欠:“老头儿,咱们谁跟谁呀,这么多年了知根知底的,狠话就省了吧,喊我回来干吗?”

“抓贼。”

敖炽愣了愣,打了个嗝,道:“你手下这么多打手,随便派个小分队就成了。再说,你这么有钱,丢一两件财物就当作慈善呗。”

龙王深吸了口气,冷冷一笑:“这贼,整个东海除了你与我,只怕无人能降伏得了。你跟我来。”

敖炽被拧住耳朵拖出了龙宫,龙王挥手召来一头金色的大鲸,上了鲸背,命令这大家伙朝龙宫的西面游去。

大鲸的速度非常快,不是平行往前,而是呈一条下降斜线,不断往东海的底部而去。深蓝旖旎的海水在它面前乖乖分开来,起初还能看到奇妙的光线,连海水都是微温的,渐渐就变得阴暗冰凉。除了他们,四周再看不到任何活物,无数银灰色的冰屑从底部漂浮开去,越往下,冰屑的体积越大,大鲸需要用尾巴拍散它们,才能继续下潜。

敖炽的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太冷了。

“我要是没记错,龙宫西边的海底,是寒渊流呢。老头,你不会是要抓我去跟埋在那儿的老头们喝茶吧!”敖炽定睛一看,这方向,摆明了就是去东海龙族的禁忌之地,长眠了历代东海龙王的龙墓!

龙王不答他,大鲸继续下潜,最后,停在一片坚硬的冰地之上。它身上的光晕勉强照亮周围十来米的范围,再往外,漆黑不见五指,除了自己的心跳,这地方听不见任何声音。

龙王跳下鲸背,走到冰地中央,抽出佩刀往手掌上鲜血涌出,却不落地,他手指一挥,蘸起龙血在面前画了个奇怪的符号,呵了声:“开!”

一道朱红大门在冰地上凭空出现,自行开启。

进得门去,不见灯火,却自有一片五彩祥光漂浮其中,敖炽一眼便看见立在这个奇异空间里的数十条巨大冰柱,每条冰柱里都盘旋着一条长眠的巨龙,历任龙王死去后,遗体都会被封进寒渊流中,在东海的最深处,用另一种方式永远看顾自己的子子孙孙。

虽是第一次来这里,眼尖的敖炽还是发现,这些封存着老龙王遗体的冰柱上,留下了许多奇怪的痕迹,很像有人在这里刀光剑影一番后留下来的。

这就有意思了,谁敢在东海龙族最神圣的地方打架斗殴,累及各位老龙王死了还不得安生呢?

龙王一直往前走,在一块正圆形的冰台前停下脚步,这块高出地面三尺的圆台,被均匀划分成十二等分,每一等分上,都漂浮着一个三尺见方的乌色木箱,箱子的每一面都以立独行的笔法描刻着凤凰浴火的图案,透着一股由内而外的灵气与威仪。

敖炽跟过去,看着这十二个木箱,有些惊异,不是很确定地问:“这是一直存放在咱们这儿的灵凰十二棺?”

关于这个东西,敖炽曾听长辈们提过,在寒渊流的龙墓中,除了历代龙王的冰棺之外,还置放着十二具跟东海毫无关系的棺木,被称为灵凰十二棺。据说这十二个玩意儿早在数万年之前就被放置在此,就像无用的家具似的,没头没脑,也没有什么说法。

“这是天界第二任天帝寄放在此的东西。”龙王道,“那时候的龙王与天界,有几分交情,于是同意将此物放置在我们最隐蔽的地方,子子孙孙看守下去,直到天界派人来取回。”

敖炽皱眉:“我回来时,侍从们跟我说獠元来过,听说这厮如今是天帝座下的红人,他来找咱们,该不是替老家伙传话,要来拿回这些没用的棺材?”

“有用无用,我都交不出去。”龙王看着那十二具幽幽漂浮的棺木,摇了摇头。

敖炽一愣,不解地看着圆台,数了数,道:“十二个,没少,不都在这儿么。”

“你看凤凰的眼睛。”

“凤凰眼睛?”敖识仔细一瞧,这才看出每具棺木的棺盖上,那本该光波流转的凤凰服睛,都只剩下了一只,另外一只眼睛的位置,只留下一个丑陋的黑窟窿。

“真正的棺不是木箱子,而是每个箱子上的那一只凤凰眼,只有拇指头大小的上古奇物——青珀。”龙王转过头,看定敖炽,“现在,整个东海只有你我两人知道,灵凰十二棺早已被盗,只留下了无用空壳。”

敖炽略一思索:“这些东西闲置在这么久,谁能突破龙王封印来龙墓撒野?还有,这些狗屁棺材里躺的是什么?天界的东西为什么要放在我们东海的地盘?”

龙王长叹一声,沉默半晌,一脸深沉地说:“如果我说我也不知道这些棺木之中究竟是十么,你信么?”

“老头,别耍你唯一的孙儿。”敖炽瞪眼。

“连我爷爷都不知道。”龙王苦笑,“恐怕当年接手的祖辈都不知道。不过是友人托付的小物件,谁都没有去深究。多年来,它们悄无声息地躺在这里,丝毫存在感都没有。”

“好吧,我对那些棺材也没有兴趣,你喊我回来的中心意思,就是告诉我现在人家要拿回自己的东西但我们给弄丢了,而且这事还不能被别人知道,所以,”他站到自己爷爷面前,指着自己,“你打算把这个麻烦丟给我?”

“就是这么个意思。”龙王点头,“我要坐镇龙宫,自由有限。你这不肖子,为东海做一点贡献又何妨!”

“我曾经为东海贡献过二十年!前年年底差点连命都没了!你还敢污蔑我!”敖炽气愤难耐,大声驳斥。

“别跟我横!”龙王瞟了他一眼,别有深意道,“我比你好不到哪里去,这件事情的发生,我要负很大责任。我从没有兴趣知道棺木里有什么,现任天地突然要取回我们也懒得管,我们只是单纯的保管者,但现在东西没了,我们就会有麻烦。”他停顿了许久,猜到,“我唯一能告诉你的,是当年谁拿走了它们。”

“谁?”敖炽服睛一亮,知道主谋是谁,那什么都好办了。

“那个贼,他从前的名字我快不记得了。”龙王看着急切等待答案的敖炽,“不过,他现在的名字,叫……羽蛇神。”

4.

“是羽蛇神,来来,快来拜一拜!”

酒店二楼的走廊上,我被老华侨拽过去,不想抹杀老人家的好心,便跟着他一道合掌闭眼,对着摆放在走廊尽头的小桌子乱拜了几下。桌子上,摆着一座金漆闪闪的大蛇塑像,背后一双羽翼嚣张展开,雕像前还摆放着各种食物作为供品。

这雕塑,跟扑克牌背后的玩意儿一模一样。我所知道的是,古玛雅人把这种长羽毛的蛇奉为神灵,他们相信所谓的羽蛇神能賜给他们所需要的一切,是他们心中最伟大的存在。但我从来以为这个“神”只是玛雅人根据图腾什么的杜撰出来的精神寄托,类似的东西世上有很多,不是什么都能被称为神的。而且,横竖看这神像,我都只觉这位“羽蛇神”的眼睛里,只有凶光未见慈爱。

“神啊,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让小玉继续留在我身边!”自称姓黄的老华侨,虔诚地咕哝了很久,我断断续续听到这些。

随后,我搀着他的老伴儿,九厥拎起他们的行李,一路将他们送到房间。

很巧,老两口的房间就在我们的隔壁。

“小沙啊,谢谢你们!”老黄站在门口,拉住我跟九厥不住道谢,末了,他上下打量着我们,十分感慨地说,“别怪老头子啰嗦,能成两口子不容易,好好过,这青春呀,一晃眼就过去了。瞧你们现在,多好!”

上了年纪的人确实容易唠叨,我跟九厥一边赔笑一边往自己房间走。不怪老黄把我们当成两口子,我们俩本来就是伪装成夫妻来的,为了省房钱。

正拿房卡时,斜对面的房间里探出来一个小脑袋,怯怯地喊我姐姐,我转过头,正是刚刚那个小丫头,还来不及回应她,她爸爸已经把—拉回房间,砰的一声关了门。

刚回过身,一个不明飞行物当头砸来——在那个看起来很眼熟的手机到我脸门前,九厥很体贴地将它抓住了。

“沙发那儿捡到的。”英俊大叔一阵风似的从我们身后走过,连个正脸儿也不屑给,径直走到与我们隔了三个房间的208号房,开门关门,再无动静。

我眼珠一转,拿过手机,走到208号房前,梆梆敲门。

房门开了一小半,大叔俊美的死鱼脸出现在门后,一言不发地藐视着我。

我晃了晃手机:“没事,跟你说声谢谢。”

“丟三落四,毫不稳重。”大叔砰地关上了门。

我欠他钱了是怎么着?瞧他那表情,恨不得拿砖头拍死我似的。

回到房间,我的第一句话是:“这里处处不妥。”

“我只是想说,咱们扮夫妻的事儿千万别被孽龙知道,不然才是最大的不妥。”九厥坐到房间里唯一一把躺椅上,从包里取出酒壶来,美滋滋地灌着。

或许是暴雨的缘故,天早早黑了,天气没有任何转好的意思。透过雨帘,隐隐看到楼下庭园外,有个被当成游泳池的天然井,几十米宽的水面被岩石与藤蔓包围着。尤卡坦半岛上有许多这样的天然井,看上去像个寻常的小水塘,其实每一个都深不可测,而且天然井多在地下暗连起来,形成庞大的水下通道,是许多探险家的最爱。

我对探险没有兴趣,但我就是忍不住一直盯着那个天然井,看雨水落在天然井里,激起连绵不断的水花,一层淡淡的灰白烟雾笼罩其上,这些都很正常,但,为什么那些烟雾里,隐约透着一股绿气?

“能出来了吧?可憋死我了!”我背包的拉链被白驹扯开,它钻出来,扑棱棱地飞到我面前。

这家伙非要跟来,说自己体积小又方便携带,而且很熟悉南美,做我们的导游再合适不过,但条件是做完这次导游,它欠我的人情就算还清了,不过我至今没发觉这导游的用处。

九厥从床头柜里找到一副崭新的扑克,跟当初追杀来的两个扑克杀手一模一样…

他玩着手里的牌,说:“天气这么坏还有这么多客人,而且大多数客人都满面愁容……很费解啊!”

“我想起个事儿。”白驹突然一抖身子,“我曾经在南美这边混过,记得当年听当地的朋友说,尤卡坦半岛上有个酒店,专门接待走投无路的人,凡是在那里住过的人,最终都会摆脱困境。他有个朋友,一直穷困潦倒,被债主追得东躲西藏。有一天突然回来了,衣着光鲜,发了大财一般,花天酒地买房买车。问他怎么突然有钱了,他自己都答不上来,只说自己已无路可走打算跳河时,被最疼爱他的姐姐给拉住了,然后把他带到附近的一个酒店里,还替他付了房费。之后的记忆就很模糊了,他就记得自己跟姐姐一道进了电梯,好像还跟人赌博,天亮后清醒过来时,他在―块荒地上,衣兜里居然装着满满一袋钻石。他回头去找那个酒店,却怎么也找不到,甚至连酒店名字都忘记了。”白驹一口气说完,顿了顿,故意卖关子,“但亮点不止是钻石!”

“你还分九集连播是不是?”我把白驹拽过来,“一次说完不许留坑!”

“轻点轻点!我也是几百岁的老年人了!”白驹咳嗽两声,“亮点是,那家伙彻底清醒之后才突然意识到,那个世上唯一爱他的姐姐,两年前就出车祸去世了。”

“看来南美的朋友也喜欢聊斋一样的故事嘛,亡姐大爱无疆,拯救失足亲弟。”九厥灌了一口酒,笑,“后来呢?”

“这家伙有了钱,生活得十分惬意,但一个多月后,他突然失踪了。警察只在他卧室的床土,发现一张背面印着羽蛇神的扑克牌。没了。”白驹飞到他面前,“我那朋友还说,关于这间酒店的传说,好像是近几十年流行起来的。有人说,那酒店是通往伟大的羽蛇神脚下的大门,只要能进了这扇门,羽蛇神就会满足他的任何愿望。后来好些开酒店的家伙还拿这个当噱头,说自己的酒店就是神奇的愿望酒店,反正到后来,大家只拿这件事当玩笑罢了。连那个失踪的家伙所说的话,也被人当成是胡说八道,不过是他干了非法勾当赚了钱,不敢明说才编出这样的胡话。至于他的失踪,必然又是出去躲债了。”

我没搭话,不论这个传闻的真假,从纸片儿带回来的消息里,显然也提到了“赌”这件事。可这小小的酒店,从一楼到三楼到四周,根本没有赌场。

“你们看那边。”我指着窗外那片冒着绿气的自然井,“那样的气,肯定不是化学污染造成的吧。这种看起来不怎样的小水塘,水底之下可是四通八达,说不准通往哪里,搞不好连着全人界的水源呢。”

不过,除了那绿气之外,我总觉得还有哪里不对劲。

“那绿气,既不是怨气也不是死气,看上去好像还越来越浓。”九厥半眯着眼睛,夸张地嗅了嗅鼻子,“什么味道都没有,但……”他转过头,摸着自己的心口,问我:“觉不觉得心情有点低落了?”

不说还好,一说,我也觉得自己的心情有些细微的变化,敖炽跟纸片儿的事情,我内心难免担忧焦躁,来了这里,好奇怀疑谨慎各种情绪逐一扩散,但唯独没有“低落”我相信敖炽不会有事,相信雨会停,太阳会出来,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可是,在这间酒店待的时间越长,这种“自信”就越弱了。

这里,有种奇怪的东西,在不动声色地影响着我们。

“看看去。”我拽着他直接从阳台纵了出去。

5.

最高的看台上,他端着高脚杯,一点一点啜饮着,杯子里,碧绿色的液体摇晃不止,跟他右眼的颜色一模一样。

台下,几十张赌桌都站着人,每个赌客的脸,在孤注一掷中扭曲着,要么笑得可怕,要么哭得可怕,希望与绝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诠释得淋漓尽致。

角落里,一座巨大的沙漏在缓缓运作,两条盘旋的石雕大蛇攀附两侧,凶悍而忠实地捍卫着时间。

细腻的沙粒在沙漏的下半部分越积越多,而赌场里的人,却越来越少。不是离开,而是赌局每完一局,该局的输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他们原本的位置上,便出现一张羽蛇扑克牌。

这种情景,不是不骇人的,活生生的人,眨眼变成一张扑克牌。可是剩下的人,也就是暂时的贏家们,没有一个因为这个场面退缩,反而更踊跃地加入下一轮的赌局。

他十分满意地俯视着脚下的王国,眼眸里的绿色,倒映着赌徒们的疯狂。

酒杯里的酒还剩下一小半时,一个穿着绿衣,轻纱蒙面,打扮得比女人还妖烧的年轻男子,手执一把精美的酒壶,自门后款款而来,又为他斟满一杯。

“还以为东海来的龙很厉害呢。”绿衣男站在他身侧,嗤嗤一笑,“不也成了一张扑克牌么。神君,进来这里,有谁能厉害过您哪!”

“酒池里的新料预备得如何?”他早已习惯了被谄媚,神情没有任何变化。

“这次的新料数量十分充足,全部放入酒池的话,最少能酿制十二壶成品。”绿衣男十分欢喜,“多亏神君领导有方,才能招揽这么多客人。咱们4E的实力,是越来越强了。”他的嘴角微微翘起,挥挥手:“传我的命令,把那些新料全部……”

话没说完,他端着酒杯的手突然握紧了一下,力道大得竟将酒杯都捏碎了。

“神君!你这是……”绿衣男吓得花容失色。

他攥紧拳头,说:“那条龙,暂时留下来。”

绿衣男眼珠一转,忙道:“是,属下这就去办。”

他紧皱着眉,半晌才从一种极其难受的状态中恢复回来,靠在椅背上,大口大口喘着气,跟着却又露出十分诡异的笑容,自言自语:“闹吧,闹吧,你没多少次机会了。”

他着人换了杯子,继续一边畅饮一边欣赏,赌桌前的人,是越来越少了。

片刻工夫,绿衣男子满头冷汗地跑回来,神色慌张地说:“神君……酒池那边……”

“怎么了?”他看也不看对方,继续喝酒。

绿衣男小心翼翼地附耳道:“那条龙见了!还有这次的新料,也全部不见了!”

他不慌不忙喝完最后一口,说:“找!”

“是!”绿衣男迅速离开。

“东海的龙……”他抬起头,对着虚空中的某处暗笑,“可这里不是东海。”

6.

我终于发现这个“天然井”哪里不对头了——水面上的雨水,居然是往上走的,但离开这个范围,又是极正常的落雨。乍眼看去,很难分清是天上的雨水落在了这个水塘里,还是水塘里的水化作雨往天上去了。

同一个空间里,居然会产生两种方向相反的雨水,地球引力说顿时变虚弱了。

“哈哈,好玩啊,倒着下的雨!”已经淋成了落汤鸡的九厥蹲在井边,难得还笑得出来,“你看这些绿气,摆明了顺着这些倒雨往天上爬嘛。”

我抹开眼皮上的雨水,仰头细细一看,确实如此,那些从水底渗出的绿气,藤蔓似的缠绕在那些倒着下的雨水上,源源不绝地往天上去,竟没有散开的趋势,不知道想爬多高。

九厥盯着这古怪之极的景象,突然问:“你说,这里的天然井都是相通的?”

“是。国家地理都这么说过。”我笃定地回答。

“总共能有多少这样的天然井?”他又问。

“那只有鬼才知道了。”我白了他一眼,“但听说非常多。别人都是用‘玛雅的地下世界’来形容这些天然井的,你想想,得达到怎样的数量,才能形成一个世界。”

“这样啊……”九厥摸着下巴,陷入某种沉思。

不过没等他沉思上几秒,便被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打断了。回头,一眼便看到一个小人儿跌跌撞撞地从酒店侧门跑出来,眼熟的小花成裙子在雨夜里也分外鲜艳。

“救命!我不去我不去啊!”有个怪爸爸的小丫头哭喊着乱跑,大概是看到了我们,便转了方向,不要命地朝我们奔来,披头散发地撞进我的怀里,抱住我的腰就不撒手了,这可怜的娃不知被什么给吓唬成这样,哭得让人心颤。

不等我们开口询问,气急败坏的大嗓门已经传过来:“丽莎!给我回来!丽莎!”

九厥站到我和小丽莎的前头,挡住了那个像要跳起来吃人的怪爸爸,一口流利的英文砸过去:“有话好好说,别吓着孩子跟妇女。”

妇女?我在心里狠踹了这厮一脚。

“闪开!你们想干什么!”怪爸爸一副准备跟九厥拼命的模样,“丽莎!过来!”

“我不想进电梯!我不喜欢那里!”丽莎躲到我身后。

电梯?纸片儿说的,它最后见到敖炽的地方,也是电梯。

怪爸爸竭力平静下来,蹲下来,朝女儿伸出手:“过来爸爸这儿,你要跟着爸爸才安全,只有爸爸才能保护你。乖,我们不去电梯,我们回房睡觉。”

“不去了?”丽莎怯怯地问。

“不去了。”怪爸爸用力点头。

丽莎看看他,想了想,还是抹着眼泪朝父亲走了过去。

他一把将丽莎揽入怀里,极不友好地瞪了我们一眼,转身就走。

瞪一眼又不会长胖,我不放心,三两步跟上去,朝怪爸爸一笑:“我们也回去。酒店的侧门里,是条狭长的走廊,中间有座楼梯直通二三楼,末尾是扇半掩的安全门,穿过去就是一楼的客房通道跟电梯。

走着走着,怪爸爸突然撒腿狂跑,直奔电梯而去,那速度,简直是兔子中的兔子。跑路还不说,过安全门的时候,还极细心地把门给反锁,把我跟九厥关在外头。

门缝里传来丽莎的尖叫,还有她父亲的吼声:“我们不能分开!”

区区安全门能拦住我们,那就太奇怪了。九厥朝门锁吹了口气,两扇门乖乖打开。

冲进去时,父女俩已经进了电梯,走廊上空无一人。

铛的一声响,电梯门早我们一步合上,但幸运的是,没关完,留了一道半寸宽的缝隙——白驹很英勇地横躺在电梯门之间,为我们的魔爪及时抠住电梯门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稍微一发力,电梯门就在九厥手下分开,我们闪身进入,才发现电梯里不止父女二人,还有另外十来个客人,但没有一个拿正眼看我们的,仿佛根本不关心我跟九厥的进入,有的人低头看脚尖,有的人望着天花板念念有词,有的人闭着眼,紧握着手里的十字架喃喃。

白驹从地上弹起来落到我手里,电梯门应声关闭。

“有功,可抵一个月打工时间。”我若无其事地把扇子插到裤兜里。

“两个月。”白驹在裤兜里跳了跳,用蚊子一样细的声音讨价还价。我狠狠掐了它一把,它再不敢吭声。

九厥拽着我站在电梯左侧,张望一番,发现丽莎父女站在我们对面靠里的角落,父亲侧过身子,警惕地把女儿死死护在里头,时不时拿怨毒的目光扫射我们。

“呀,你们也来了?”

熟悉的蹩脚汉语传来——瘦小的老黄费劲地从那位高大壮的黑人妇女身后探出脑袋来,热情地跟我们打招呼。

我歪头一看,他另一只手正牢牢牵着他的老伴。

“麻烦挪下脚!”我的旁边有人极其不满。

这声音我能认不出来嘛,缩脚,扭头,刚好捕捉到英俊大叔投向我的厌弃目光。

老实说,被人这么讨厌还真是第一次,关键是我根本没惹他嘛。

哈,小小一方电梯,怪人们都来齐了。

九厥碰了碰我,小声说:“看那楼层指示灯。”

我踮起脚,目光越过挡住我的一个高个男人,落在那闪烁不止的灯光上。

我揉揉眼,再看,就忍不住想鼓掌了。这玩笑有创意啊,三层楼的酒店,电梯里的显示却是,我们正一路扶摇直上,往第99层奔去。没看错啊,99层楼啊!

我顿时明白为什么丽莎死活不肯进电梯了。小孩子对于一些邪气的存在,通常都有种天生的敏感,她必然是从这里接收到了一些让她惧怕的“信息”。

难怪纸片儿等不到敖炽出来。你在三楼等他,人家早奔99楼去了!

我跟九厥对视一眼,眼神交流达成共识——好戏要开演了。

7.

我这辈子都没进过赌场!

但,从电梯门打开,随着人群走出去的刹那,我知道我来对了地方。为什么对?我怎么知道,第六七八九感都表示,我必须来这里。

电梯外头等候我们的,只有一扇高大的门,毫无避讳地大开,四个弱不禁风、瘦若竹竿的西装男守在门口。里里外外没有任何显著标示,只在大门右侧立着一个十分普通的迎宾牌,上头简单写着一个“Entrance”加一个指示箭头。

我朝两头看,没出路,只有墙。透过大门往里看,排列整齐的圆桌一字排开,上头摆放着类似扑克牌的东西,没看到别人,只有三四个身形佝偻,清洁工打扮的小侏儒手拿扫把簸箕,脚不沾地地从桌子之间滑过,扫到簸箕里的有帽子、鞋子,甚至假牙,侏儒们干得很开心,边扫边哼歌。

黑人妇女看得心急,率先往门里走,却被西装男拦住,其中一个站出来,朝我们所有人礼貌地鞠了个躬,微笑着说:“欢迎各位莅临天顶赌场,清洁中,请稍候。”

也就是说,在我们这拨人上来之前,已经有客人来了这里,可是,人呢?从出口离开了?走得太匆忙连假牙都忘带了?谁信!

九厥搓着手掌,坏笑:“好久没进过赌场!等不及要大杀四方了!”

“知道你好酒,可没听说赌呢。”我斜睨他一眼。

“哼哼,当年我在长安溜达的时候,无聊时也去赌坊什么的逛逛,号称只赢不输通杀赌坊玉面小郎君。好汉不提当年勇啊。”九厥朝我挤挤眼睛,“不过嘛,当年我赌的是钱。这个赌场里头,赌的恐怕不是真金白银这么简单。”

这时,侏儒之一过来朝黑西装们报告,叽里咕噜说着众人听不懂的话。

黑西装点点头,其中一人转身朝我们微笑着一躬身,做了个“请进”的姿势:“现在可以入场了。希望各位玩得开心。请!”

众人鱼贯而入,心急的几个更是一溜小跑,像饿极了的人看到圣诞大餐,慢一步鸡腿就没了似的。怪爸爸的眼睛都亮了,抱着丽莎冲出去时还撞了我一下,完全不顿一切的疯样子。

我跟九厥,还有英俊大叔落在最后头,大叔目光如炬,到处扫视。

一阵异样的凉风从身后扫过,我本能地一回头,发现进来时的大门消失了,留在原地的,只有一堵染着暗色花纹的墙,跟赌场四周融为一体,刚才的大门仿佛只是我们的幻觉。

“赌场主人霸气侧漏啊。”九厥在我耳边嘻嘻一笑,“这进门的格局,摆明是让赌客们有来无回嘛。”

“不让我们回去我们就留下来吃穷他呵。”我眨巴眨巴眼睛,突然想,如果敖炽也来过这里,以他那种跟我下跳棋都会输的资质,这会儿该不会已经输得连裤子都没有了吧……我迅速脑补出各种敖炽落难的滑稽场面,完全没有一个寻找丈夫的焦急妻子应有的节操。

赌客们已经散开了去,场地很大,大家的脸上全是抑制不住的兴奋。头顶上,明晃晃的灯光交织下来,把四四方方的赌场照得亮如白昼。角落里,巨大的蛇雕沙漏里的沙粒,尚未开始运动,静静地悬在里头。

可是,赌场里除了我们这群人,再无别人,赌桌的另一边,一个荷官也不见。

就在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接下来要怎么做时,一个妖娆的女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欢迎大家进人天顶赌场,比赛开始之前,您有五分钟时间阅读本赌场的有关条例,请在赌桌上的红色盒子中取阅。五分钟后,天顶赌场第三千六百五十场比赛正式开始。沙漏运行之前,接受任何参赛者退赛要求,退赛者请沿原路返回。广播完毕,祝您好运。”

比赛?我跟九厥对视一眼,不会是什么老土的“赌神大赛”吧,拍电影呢!

大家争先恐后地从各自的赌桌中间的红盒子里拿出一本薄薄的、封面印着羽蛇神与4E标记的册子来。

我也从离我最近的桌子上拿过一本,打开,其实只是一张对折的、十分厚实的铜版纸,贺年卡似的,上头只有五行字——

1.沙漏停止,比赛结束。

2.接受客人拥有并能支付的任何筹码。

3.首场比赛一人一桌,胜者入中场比赛。

4.中场比赛由剩余客人共同完成,胜者入终场比赛。

5.愿赌服输,勿怨命薄。

落款“天顶赌场”附加一个羽蛇神印章。

其实赌场里的温度十分适宜,不冷不热,可那句“愿赌服输,勿怨命薄”无端端让我觉得四周在变冷。

我合上册子,左右看了看那些同来的家伙,除了我跟九厥还有英俊大叔脸色稍有凝重,别的家伙们似乎根本没将这些条例看在眼里,也没有任何人有退赛的意思,全部摩拳擦掌,一脸期待,唯恐比赛不能按时开始一般。

五分钟眨眼过去,广播又响起来:“无人退赛,首场比赛,共一十四人。三秒钟后,比赛正式开始。退出者,重罚。”

一十四人?我飞速将赌场内全部人员点了数,冒了点冷汗——对方居然把丽莎也算在内,也就是说,她也要加入所谓的“比赛”?!

太可耻了,她还只是个孩子,能不能把扑克牌认全都是个问题吧?!

这时,沙漏开始了运作,细细的黄沙开始流向另一端。

十四个身着白衬衫迷你裙的年轻女人凭空出现在十四张赌桌的另一端,面容娇美,笑眼盈盈。诡异的是,十四个美人儿长得一模一样,批量生产似的。

“这边请,沙小树小姐。”

我身后的衬衫美人,也就是那鬼魅般出现的荷官,喊出了我拿假征件登记的名字。另一个荷官喊着九厥的假名,这里每个荷官似乎早做好了对号人座、一对一服务的准备。

丽莎死死抓住父亲的大腿,怎么也不肯走向那个喊她名字的荷官。

如果不是还没摸清底细所以不能太惹眼,我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去把丽莎的父亲往死里揍。明知可能有危险,还要把女儿硬拖来,这男人脑子是被穿山甲拱了么?

九厥与我擦身而过,走向喊他名字的荷官时,在我耳边快速甩下一句话:“上面有妖气,有事先救孩子不用管其他。”

妖气?九厥这么一说,我才隐约感觉到在赌场的上面,确实浮着一股极淡的妖气,不仔细感应很难发觉。作为能从千万种酒香中辨别出细微差别的老妖怪,在对付“气味”这件事上,我承认没有谁能比九厥厉害。

我抬头,目光落在赌场顶端左侧,一处凸出的、很像戏院里位于高处的贵宾包厢的地方,因为距离太远角度太刁钻,我看不到那“包厢”里头的内容,但,有人在里头看我们,那是明明白白的。

“沙小姐,我们可以开始了。”我的荷官娇滴滴地提醒我。

我看着她捏在手里的扑克牌,问:“开始什么?”

她笑了:“沙小姐真幽默,来我们酒店的客人都只为了一件事,就是‘贏’。想贏的话,只有赌。我们现在不就是要开始赌么。”

“怎么赌?”我内心其实有点纠结,我很少玩扑克牌,连斗地主都不会。

“很简单。”她摊开手掌,轻轻一抛,―整副扑克牌便悬浮在我们之间,展开,组合,牌与牌紧挨在一起,牌面向内,呈漏斗状飞旋起来,看得人眼花缭乱。

几秒钟后,所有扑克牌停止飞旋,朝下一坠落,在桌上摞成了整齐的一叠。

“各抽一张比大小,大者胜。点数相同,以黑红樱方排序。三局两胜。”荷官做了个请的姿势。

这么简单,那我没问题。

“好,就跟你玩玩。”我点头,“不过我要先切牌。”

“当然可以。”荷官的微笑简直比春风还春风。

我随手拿起半摞扑克牌,放到另一摞的下方。

荷官一拍手,扑克牌自动在桌上笔直展开。接着,她干了一件让我眼前一亮的事——从桌边的一个匣子里取出一颗目测不低于二十克拉的极品美钻,那完美的光线简直要将我的口水都勾出来。

“这是我第一局的赌注,沙小姐你呢?”

一句话把我从天堂拉回坑里。我从天然井一路到这里,身无长物,拿什么当赌注?!

“根据条例2,我们接受任何筹码,不仅仅包括金钱财物。”荷官看穿了我的窘态,体贴地说。

不是金钱也行?

我下意识地把裤兜里的纸扇抽了出来,扇子里的白驹都要哭了。

“一把扇子是不够的哦。”对方提前看穿了我的鬼心思,微笑着摆手。

我皱眉:“我身上只有这个了,啊,手机你们要吗?加上我脖子上的项链,千足金的呢!”

对方继续摆手。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不耐烦地攥起右拳,“难道要拿我这个拳头下注?”

“成交!”

这小妞的反应也太快了……我不是还没怎么着么,怎么眼看着一只右手就被押出去了?

“喂喂,我不是这个意思。”我赶紧解释,“咱们换个东西。”

“言出必行,举手无悔。我们已经接受了您的赌注,一只右手。”荷官的声音真好听啊,“按规矩,客人请先抽牌。”

黑店!绝对的黑店!行,我也看看你有没本事砍下我一只手。老板娘也有守则,第一条就是,你敢砍我的手,我就砍你的头。

我的手指在牌上滑动,停在中间某一张上,抽出,举到眼前,然后,我想死——黑桃2!荷官姿态优雅地抽出一张牌,翻开,表面淡定的我,内心马上破涕为笑,你以为自己很倒霉,但往往有人会比你更倒霉,她的红桃小2很好地证明了这个现象。

“第一局,您贏了。”她将钻石推到我这边。

我风轻云淡地把钻石塞进衣兜,按了按,笑:“谢谢啊!”

这时,被某人视线锁住的感觉又爬了上来,我抬头看了看那个“包厢”。

“沙小姐,第二局,请抽牌!”

8.

妖娆的绿衣男再次从他身后冒出来,擦着冷汗道:“神君,暂时没有消息。属下已经派出大部队,全方位搜索。他若强行冲破四羽境,必然受损,没有足够的体力,他很快会被困死在地城。”

“绿腰。”他好像根本没听对方说话,勾了勾手指。

连名字都分外妖娆的男人,忐忑地挪了过去:“神君,有何吩咐?”

男人微笑,指着看台下的某些人:“长卷发的中国女人,湖蓝头发的男人,还有那个面无表情,穿白衬衫的高个子,这批人里,他们几个最有可能赢到最后。”

“咦?”绿腰见他并不是要责怪自己,松了口气,“神君是觉得他们运气好,还是赌术精湛?”

“不赌,才能不输。”他笑笑,“这三个人根本不是为了赌局而来。”

“不为赌局而来?”绿腰吃了一惊,“您为何这么说?”

“他们没有穷途末路的气味,跟敖炽一样。”他挥挥手,“去查—査,是谁给他们‘钥匙‘让他们进来的。”

“是!”绿腰忙不迭地消失了。

不消片刻,这个忠诚的跑腿的高效率地回到他身边,神色如临大敌:“神君,我査了记录,这三个人根本不是咱们的人找来的,他们是自己跑上门的!”

“好。我知道了。”他站起来,看了台下一眼后,笑,“来了,就别走了。”

他转身离开,绿腰赶紧跟上去。

“神君,我们要如何做?要不要派军队将他们……”绿腰做了个斩首的动作,“这件事太离谱了,咱们不得不小心!从来没有人能在没有‘钥匙’的情况下,找到酒店的的入口。趁他们还没有大动作,不如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这么紧张千什么?为4E工作,最不需要的就是慌张。”他走进门后,宽阔的石头通道上刻满了诡异的图案,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蛇形壁灯,散发着幽幽绿光,将他的脸映照得阴晴不定,“赌场怎么说也是个玩乐的地方,打打杀杀先放一边吧。”

“是!”绿腰唯唯诺诺地应着,“真的不需要做任何应对?”

“我的存在,就是最好的应对。”

9.

沙漏里的黄沙已经落下小半。

我没给家乡人民丢脸,兜里已经揣了四颗大钻石,胀鼓鼓地都快把衣兜撑烂了。人家第二句拿三颗钻石,赌我两只手,何其有气魄!可惜,运气始终比我差一截。

按他们的规则,三局两胜,这首场比赛,我已经赢了,我可以选择继续赌第三局,或者就此结束,等候中场比赛的开始。

拿自己身体上的原装零件跟人赌钻石的感觉真的很不好,我选择结束比赛。四颗钻石,已经很够了,吼吼!

这边我一说比赛结束,那位倒霉的荷官姑娘便像阵烟雾似的消失了,一个乌黑的细条形的小东西从地板上哧溜滑过,还没看清是什么玩意儿,眨眼就钻进了大理石地板下。

虽然我只顾着欣赏钻石,可是眼角余光也没闲着,那个娴熟钻进地板下的细条物体,很像一条黑色的小蛇。

我回过头,同来的家伙们还在赌桌前继续奋战。

赌场条例里并没有一条是禁止先结束比赛的人到别人那边看热闹的。

九厥的面前,居然堆了十颗钻石,这该死的有赢无输小郎君两局皆胜还不满足,色迷迷地瞪着身材一流的荷官姑娘,温言细语:“来,为了多跟你相处,我们再赌一局!不过这次你起赌用十颗钻石下注,我才肯跟你赌我的头哦!”

真是又不要脸又不要命!

“适可而止,我背不动你的尸体。”我从他身边飘过,狠狠踩了他一脚。

一圈巡视下来,变态九厥以及稳如泰山的英俊大叔三局皆胜,休战。慢吞吞的老黄才刚刚进入第二局,一边擦汗,一边抽牌。他夫人比他快多了,三局已完,一输两胜。打成平手的丽莎爸爸正在看自己抽到的第三张牌,力气大得要把牌都捏烂了。我最关心丽莎,这个啥都不懂的小丫头运气不错,也贏了两局,抽抽噎噎地瘫坐在地上。

我赶紧把她抱起来,问她刚刚拿什么跟人家当筹码,她说,美女姐姐说她可以拿自己漂亮的小脸蛋下注。

我手心里冒了冷汗,要是丽莎输了,难道对方真要拿走她的脸?

“我想回去!”丽莎抓住我,眼泪吧嗒吧嗒地落,“我不要妈妈了,我会很乖,爸爸打我我也不哭了!一个人在家我也不哭了!”

这孩子之前的生活,是有多糟糕?!等等,我的目光突然退回去,有点不对,少了几个人?

仔细一点数,现场竟只剩九个人。他们所站的扑克牌桌前的地上,只剩下一张扑克牌。这些人,在不知不觉间消失了?!

耳边传来欢呼,丽莎爸爸跟老黄都贏了。不过,那些输了一局的赢家,有的缺胳膊少腿,有的没了一只眼睛。

这些疯狂的人,都把自己当成赌注给输出去了。

丽莎父亲一把推开我,把女儿夺了过去,他的眼神十分狂喜,抱住女儿不停地亲。不过,他也输了一局,可看上去各方面都完好无缺,我好奇他拿什么当了赌注。还有黄夫人她也输一局,可也没有什么缺失似的。莫非他们的赌注是比那些钻石更大的宝石?要是那么有钱,他们又何必来赌场?我想不明白了。

这时,广播又响起来:“首场比赛结束,胜者九人。五分钟后,中场比赛开始。请参赛者至十三号桌入座。”

位于赌场中央、最大的那张赌桌前,一个不知几时出现的年轻男人,衬衫西裤领结,半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束,一副深色墨镜架在脸上,嘴角微扬,朝我们招手。

10.

九个人,围坐一桌,光滑的桌面反射着灯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男人的声音十分磁性,不疾不徐地向我们所有人宣布中场比赛内容,很简单,52张扑克中随机抽出一张,放置在大家看不到的盒子里。剩下的牌由他逐一发给众人,发完牌后,大家整理自己的牌,不论花色,只要有点数相同的两张,则视为对牌拿出放到一旁。整理完毕之后,可能有人手中的牌已经出完了,这表示他是第一个赢家。手中还有牌的人,由甲开始,以顺时针方向,从邻座手里抽一张牌,只要与自己手里的牌成为对牌,则可拿出,如不能配对就必须保留在手中,然后由另一位邻座抽你的牌,依此类推下去,手中的牌出完者皆为贏家,但,每局必然会有一个人剩下一张牌无法出掉,这张牌,与盒子里预先抽出的牌配成一对,拿到此牌者,就是输家。

“这不就是抽乌龟么。”九厥歪过脑袋对我说,“小孩子玩的把戏。”

“对,有些地区就是管这种玩法叫抽乌龟。”那男人笑看着我们,随意抽了一张扑克,“谁拿到这张牌,谁就是乌龟。”他顿了顿,环视了所有人一眼,说:“每轮一个输家,最后一位留在桌前的客人,就是中场比赛的贏家。我们开始。”

这种纸牌游戏我也玩过,在不停的时候,敖炽曾很喜欢拖上满屋子的人一起玩这个,十分轻松简单。

可是,越是简单的陷阱,越不易防范。照这种玩法,到最后,我们九个人只能有一个幸存者。

“别当乌龟哦!”九厥笑嘻嘻地提醒我。

“我玩这个从来没输过。”我答他,眼睛却看着那发牌的男人。他也在看我,还说了一句:“祝好运。”

这男人,跟之前那些美人荷官们完全不一样。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树大招风,焉得清净。”这男人的出现,带着一种莫名的冲击力,不知勾动了我哪根神经,竟无端端想起之前那个算命老头给我看手相时说的鬼话。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这种事情,发生在赌桌上的几率不是最大的么!

我恍惚了两三秒,男人的牌已经发完了。

运气很好,手里的四张牌各成一对,不用后续工作,我已然是赢家。

不到十分钟,一轮结束,髙大壮黑妇人捏着一张牌,尖叫。少了一只眼睛的她,空空的左眼眶只留一片灰黑,可是从刚才到现在没看出她有任何痛苦,仿佛那只少了的眼睛根本不是她的,她的全部注意力只在赌局与输贏。

“抱歉,您输了。”男人从盒子里取出事先抽出的牌,当众展示。黑妇人猛地站起来,愤怒地骂了句脏话,将手里的牌朝桌上一扔,转身就要走。

男人的手指轻轻一动,被黑妇人扔掉的扑克无声地从桌上弹起来,飞蛾般贴到黑妇人的后背上,须臾之间,这身高接近180公分的壮实女人便从头到脚碎化成了一摊黑灰,刷的一下被吸进了那张扑克牌里,掉在了地上。

“愿赌服输。”男人打了个响指,薄薄的纸从半空中落到我们剩下的每个人面前,“这张支票,你们可以填上任意数额,任何银行都以兑现。祝贺各位贏家。”

丽莎吓得呆坐在位置上,哭都不敢哭,她的父亲却没有多少胜利者的喜悦,那张支票被他潦草地塞到衣兜里,他完全不在意女儿的反应,充血的眼睛盯着男人:“快!第二局!”

老黄虽然也有些害怕,但一直拉住老伴的手,不住安慰她:“没事,很快就过去了!”

他的夫人虚弱地朝他笑了笑,拍了拍他青筋密布的老手。

最镇定的,当然还是英俊大叔跟变态九厥,九厥更是很不要脸地吻了吻支票,还对人说了声谢谢。

黑妇人还没死,那张牌里的“生命迹象”还存在,所有消失的人,应该都是被这种类似的术法给困住了。这些扑克本身就具备了封印的能力,能够让每张牌都有这么强的力量,始作俑者不容小觑。

这时,少了一只胳膊的日本人面色惨白,嘟嚷着:“够了够了,已经贏够了!我不玩了!”说罢抓起支票就跑。

一张扑克飞出去,他在后面微笑:“比赛结束前,不接受退场。”

减员很厉害,现在只剩我们七个。

“第二局,开始。”他开始洗牌。

才发了—圈,老黄突然不对劲了,捂着脑袋,大声喊疼,整个人从椅子上跌了下去,身旁的九厥忙将他扶住,可就坐在他另一边的老伴,却只是看着他,没有任何惊惶,反而很释然。

很快,老黄的头痛又消失了,他像根本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似的,坐回椅子上,茫然地看了看左右,说:“开始!”

这一局的尾声,让人很纠结——只剩父女,三张牌,女儿两张,父亲一张。

如果父亲抽中对牌,那丽莎就是最终输家。

从一个正常的逻辑去推论,遇到危险情况,父母通常都会本能地保证儿女的安全,可是,我现在却非常不安。

父亲的手指,在女儿的两张牌上犹豫不决。

丽莎泪汪汪的眼睛,十分无助地看着父亲。

“你说那家伙是在担心自己,还是女儿呢?”九厥凑过来,我们对这个父亲的期望都很低。

“反正我不想再有人出事。”我已经有了打算,大不了耍赖砸场子,反正钻石我也赢了,支票也有了。

这时,男人突然走到丽莎父亲身边,笑着对他耳语几句,又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开了。

见势不妙,我起身快步走到男人身边,将他往后一拽,低声问:“你跟他说什么?”

他也不隐瞒,指了指沙漏,说:“每一局都有时间限制,如果时间到了你们还没有结束比赛,所有人都会被判输。我觉得这次的参赛者都很有趣,所以想帮你把而已。”他绅士地拉下我的手,笑着在我耳边低语:“我只是跟那位父亲说,左边那张是你的对牌。”

王八蛋!

我回头,那个当爹的居然真的捏住了左边那张牌,眼看就要抽出来。

管不了那么多,我一个箭步上去,一把抢走父女两人手里的牌跑开了去。可是,我马上就发现男人说的是谎话,丽莎左边的那张牌根本不是他父亲的对牌。

这男人想干什么?

我把扑克撕个粉碎,对着一桌错愕的目光说:“抱歉,这局没输贏。还有,到此为止,该回的都回吧!”

男人只笑不语,没有任何行动。反而是老黄跟丽莎爸爸,一前一后扑过来,一个惊惶地跪到我面前拉住我:“不能结束的!不能!我一定要到最后,要见到神!求你不要胡闹!”另一个干脆抄起一张凳子朝我砸过来,野兽般怒吼:“你去死!”

九厥一拳把丽莎爸爸用翻在地,甩甩手道:“早警告过你别吓唬小孩跟妇女。”

老黄抱住我的腿不撒手:“求你了,赌局必须继续!”

“为什么要继续?”我看着他鼻涕眼泪横飞的老脸。

“我要见神!伟大的……伟大的羽蛇神!只有最后的贏家才能见到他,只有他能帮我!”老黄歇斯底里了。

“你要他帮你什么?”

“我……”老黄像是被人敲了一棍,愣了,抱住我的手也骤然松了,“我要他帮我什么呢?”他用力敲自己的头:“是什么事呢?怎么想不起来?”

场面变得很混乱,丽莎吓得躲到了桌子下,黄老太还是端坐在椅子上,眼睛有点红,却连看也不看自己的丈夫一眼。英俊大叔更像个局外人了,自顾自地玩着手里的牌。

“没有任何一个神会用这么邪祟残忍的方式来对待他的信徒!”我用力掐住老黄的肩膀,“从来没有什么羽蛇神!那只是当年那些绝望的人幻想出来的精神寄托!这里根本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突然,男人的笑声响起来,伸出手掌,“吞”了两个人的两张扑克从地上飞起来,落到他指间:“这里,当然是他们该来的地方。有可能,也是你们该来的地方。”

“这家狗屁酒店是你开的吧。”我撇下老黄,走到男人面前,灿烂一笑,“刚才一直缩着头在上面偷窥的,也是你。难怪这么喜欢跟客人玩乌龟牌。”

“你说是我开的,那就是我开的吧。”男人耸耸肩,“可是,世上不会有我这么英俊的乌龟。”

那副草菅人命却毫不在意的嘴脸,怎么看怎么想拿鞋底子呼上去,我收起笑容,倒映在他墨镜上的我的脸,冷得要结冰:“你把酒店开成墓地,这个让我很介意。”

“酒店本来就是让人休息的地方,我为客人们提供永久的休息,并无不妥。”他围着我走了一圈,吸了吸鼻子,“啊,我好像闻到了妖怪生气的味道。”

离开这里!往上!

一个微弱的声音’没有钻进我的耳朵,而是直接撞进我的心里,只那么短短的一瞬,我甚至骄傲来不及分辨是否幻觉,便消失了。

这声音,不属于任何一个我熟悉的人。

“同行相忌呀,老板大人。”九厥走到男人身边,很贼地拿手指了指我,“咱们家老板娘也是开酒店的,不过规模小点。你生意做这么大,她会嫉妒得发疯的!大家不如坐下来交流一下经验?把您吸引客人的招数也传授给我们一点嘛。”

话音未落,从他故意放在男人身后的右手里,突然飞出一道白光,他朝旁一闪,一个雪白的袖珍瓷酒杯已然停到男人头顶,旋即变得巨大无比,口朝下地朝他猛盖而去,居然不力把这个家伙给罩在了里头,一层层光圈在杯身上由下而上循环移动,连个蚊子都飞不进去。

“我的专用酒杯之一,多少酒都装得下。”九厥上前,叮一声敲了敲那个大酒杯,“且坚硬无比,滴酒不漏。只要老板娘有需要,我随时可以往里头灌水放蛇扔老鼠,要是里头的家伙还想乱来,灌硫酸也是可以的!拷打逼供第一利器,别浪费了!”

老黄跟丽莎父亲瘫倒在地,老黄看着眼前-幕,呆呆地说:“完了,见不到神了。见不到了”丽莎跑到父亲身边,哭着往他怀里钻。黄老太还是坐着,咳嗽了好几声。

酒杯里传出毫不惊慌的笑声:“我喜欢清醒的人,也最不喜欢清醒的人,要是世上都是清醒人,我的生意做不好了。”

“生意?既然是同行,抢生意是免不了了。”我走到酒杯前,“休息,是为了走得更远,这是我的店的宗旨。既然是来抢生意,你所有的客人,我都要带走,全部。”

“你确定?”他问,“就算他们是死人,你也要带走么?”

我心下一震。

“当一个人把那么值钱的人生压到一张微不足道的扑克牌上时,他们已经死了。除了我这里,世上没有他们的立足地。”他如是道,“还有,你刚刚有一点是错的。”

“什么?”

“羽蛇神是存在的。”

“嗯?”

“我真希望你们从来没有到过这里。不过,来了,就别走了。”

一声巨响,九厥的法宝毫无征兆地裂成了两半,亮得要刺瞎人眼的光线从里头射出,强烈得要将四周都撕裂开一般,那种气势不是普通的神仙或是妖怪所拥有的,神仙们再是厉害,散发出的力量也不会有让人心惊的戾气,普通妖怪们更是不可能拥有这种毁灭性的巨大冲击力。

我真担心再往那些光芒里看一眼,我的眼睛会滴出血来。

可我又无法移开视线——一条通体泛着紫光的大蛇,展开一双雪白的羽翼,昂首而出,朝空中疾速飞去。

狂暴的气流从四面袭来,赌桌、椅子、人,所有一切,包括四面的墙壁,都被扭到一起,在龙卷风般的风暴中心里翻滚,根本由不得你控制。

这家伙显然不是神,可是为什么都露了真身,我还是没有感应到多少妖气?难道他本身的妖气被什么东西给压制着,所以未得完全释放?

我的眼前一片混乱,世界像被切碎了扔进搅拌机的肉块,时不时有硬物撞到我身上,很疼。

等到一切稍许平息,扭曲的景象渐渐散开时,我一直悬空的身体仿佛被压上了一个秤砣,咚的一下坠进了冰凉的水里,带着怪味道的水顿时灌进我的眼耳口鼻。

·尾声·

我拼命睁开眼,却见不到任何人,什么独唱什么酒店全都化为泡影,我落在不知名的水域里,我挣扎,却浮不起来,甚至连翻个身都不行,只能眼睁睁地任自己脸朝下地沉没,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死死拽着。

眼睛被水流撞得很疼,依稀看见,水下很深的地方,一片片起伏不定,错落有致的轮廊,嵌着一点细微的光越来越近。

胸口越来越闷,灌进去的水不但让我恶心,还很伤心。真是见鬼啊,呛水只能呛出惊惶,怎么可能越呛越悲伤。

咦,那些是什么?从水底游上来的,一条一条,带着翅膀的半透明玩意儿。我努力睁开眼,发现它们已经到了我身边,约好了似的将我围了起来。

它们是那只怪物吗?看起来很像,只是小了点,颜色透明了点,不对,它们的脑袋上怎么长了个女人的脸,晃来晃去看不清楚。

“裟楞啊,你来早敖炽呀。”

尖利的声音,像足了电视剧里典型的三姑六婆,每个字都拿腔作势,刺人耳膜,像人类的声音又不是很像。

废话,不然你真以为我来度假赌钱吗!我的心情不自禁地回答。

“敖炽他没了啊!”

嗯?

“你以为他不会死的,对吧?可是他死了呀。他连你最后一面都没见到呀。”

什么?!

我伸手去抓那些讨厌的小怪物,可是怎么也够不到它们。

它们越说越来劲——

“他没赌赢啊,他输了啊!死掉了啊!”

“你们终于是结婚了,那又怎样啊!你找回了他,那又怎样呀!你们只有这两年的缘分呀!”

“不停的老板娘有什么了不起,你到最后也是一无所有。子淼不要你,敖炽也不要你,没有人需要你。”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你永远失去他啦!嘻嘻嘻嘻。”

去你大爷的乌鸦嘴!我想骂可又张不开口。

越想骂那些怪物,我就越伤心,越是觉得,它们说的可能是真的……

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要伤心了。

失而复得,得而复失……

得而复失——原来说的是敖炽。

头疼。心疼,身体每个地方都在疼,连挣扎都挣扎不动了。

讨厌的小怪物还在我身边不断嘲弄,聒噪,数量好像迅越来越多。

我的世界末日,提前到了?

砰!

就在我浑浑噩噩意识将失的时候,一串强劲的气泡从某个方向冲了过来。力量之大,竟把那些小怪都给冲得翻滚着散开了去,四分五裂。把我都给震清醒了。

巨大的影子,在昏暗的水中划出一个完美而巨大的弧形,朝我呼啸而来。

一直沉重的身子,变得轻松了,身下,有个大家伙将我整个驮了起来。

筋疲力尽的我像只蛤蟆似的趴在那里,完全看不清这家伙的真容,手掌下,只摸到冰凉而巨大的鳞甲,这触感真是熟悉,好像是——

龙?!

【地城】

·楔子·

这么大的风雨,也遮不住草庐下两个婴孩此起彼伏的哭声。

刻着“山神”二字的石像,早就断成了两截,山神老爷的半截身子无奈地歪栽在泥地中,上头长满了青幽幽的草,连自己都保佑不了。

荒山里不来人的,连樵夫都不来,他们说太多豺狼虎豹,山精鬼魅,一遇下雨,山洪倾泻,经过的活物连个渣都不会剩。

一身素服的年轻男人,从雪白的骏马上跃下,在潦草搭起的草庐被狂风吹挎前,从里头抱出两个襁褓中的小儿。

怀里,两张苹果似的小脸涨得通红,粉嫩的小拳头拼命攥着,眼泪决了堤似的。这样的动静,连白马都扭过头来打量。雨水也像是受了他们的感染,越下越大。

男人将一个婴儿背在背上,另一个抱在怀中,跃身上马,往草庐后的乱石堆看了一眼,策马离去。

白马快得似一阵风,跟它的主人一样,浑身没有一丁点地方沾上雨水。这漫天风雨,像老鼠见了猫,纷纷避开,不敢冒犯。

直到化成白影的马儿消失在山路尽头,乱石堆后才传来一阵衣裙的窸窣之声——年轻的女子背靠着石堆,缓缓坐下,一手捂住自己的嘴,强忍着不要哭出来,粗鄙的荆钗布裙,跟寻常村妇没有区别。只是那张脸,纵然脂粉不施,仍教人舍不得挪开目光。

时间被雨水切割成茫然的碎片,让人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一直到暮色降临,她才站起身,擦净脸上的眼泪,深吸了口气,将那黯然悲恸的神色一把抹去,换上一片浅浅的笑客,将纤瘦的身躯挺直,缓步隐入密林。

远方,白马在无人的崎岖之路上飞奔,渐渐地,四蹄离了地面,迎着狂风骤雨,冲进了最高的天空,化作一条健硕的独角白龙,驮着一大两小的三个人,朝东而去。

1.

我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多水。还好没怪味,没把肠子肚子都吐出来。

从睁开眼到现在,神思还有点飘忽,唯一看清的,是一只在眼前晃来晃去的手掌。

“几?报个数!”九厥的嗓门钻进耳朵。

打开他的手,我坐起来,定定神:“你就不能做点有意义的事么?”

“给你人工呼吸还不算有意义?”九厥拈起自己湿漉漉乱糟糟,像扣上一只蓝色水母一样的头发,“对自己的发型弃之不顾,一心只顾抢救你的人,是我!”

我立刻用力擦了擦嘴唇:“今天要多刷几遍牙了。”

“能忘恩负义,说明你没问题了。”九厥转过身对站在我们旁边的高大背影道,“谢了,老兄。”

被致谢的,是一直看我不顺眼的英俊大叔。

“谢他干吗?”我脱口而出。

“给你人工呼吸前,人家先给你吃了粒救心丸。”九厥又扭头对大叔说,“是救心丸哈?”

大叔连头都懒得转,横抱着手臂,欣赏风景似的眺望前方。

我越来越清晰的目光越过大叔,扩散到前后左右——赌场已经不见了,虽然我最后的记忆,只是一片深水,但现在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高低起伏,广袤无际的徒弟。各种见所未见的植物覆满黑褐色的土地,一条明显由人工铺就的石板路,嵌在葱郁的植被之中,蜿蜒向前,尽头模糊。此刻,我们身在一块低矮的山坡上,脚下是几堆乱石与密集厚实的藓草。我浑身湿透,却不觉得冷,顶上洒下来的光芒,像调得刚刚好的暖气,舒适地烘烤着所有的落汤鸡。抬纪头,一片缓慢流动的橘红天空,不见太阳,没有云,没有风,但偏偏明亮照人,看得再久也不觉刺眼。

白驹摇摇晃晃飞到我面前,边抖水边说:“这里挺温暖,春光三月的感觉。”他顿了顿,“所以,可疑。”

我的手指从被晒得暖暖的皮肤上抚过——确实是无比舒服的温度与环境,置身其中,很容易联想起蔬菜大棚,绝对圈禁,但远离风雨。

粗看上去,暖光、植物、温润的土地。很好,挑不出毛病。但是,如白驹所说,挑不出毛病,反而可疑。

“这里不是地面上。”我抬头看“天”,“赌场消失后,我们落了水,我清楚记得我被一股力量不断往水下拖,那片水深得没有底。”

“表面看,我们应该是在距离地面九十九层高的赌场,它被翅膀大蛇搞消失了,于是我们坠到水里。”白驹停在我的肩膀上,“可如果真是这样,这样的柜离入水,不用法术护身的话,咱们所有人不摔死也残了。问题是,你们谁感到了‘距离’?”

距离?白驹点醒了我。当时进了电梯,因为楼层指示灯的暗示,所有人都以为里在往上走。现在回想,当时在电梯里,根本没有任何电梯在上升的感觉,只是我们“觉得”它在上升。至于“水”,我地理知识不好,但也知道除了地表上的江河湖海,地表之下还有无数不为人知的地下水域。唯一能解释的是,天顶酒店根本就是某个地下水域的入口,那架电梯不是把乘客送到“上面”,而是“水下”!

那座赌场,是由一种神奇力最建立在水中的,足以蒙蔽众人视听的空间。可这个空间不是幻想,是百分百真实的存在,就是这一点,让我这样的老妖怪也惊讶。术法中确实有一门“造空之术”,可以借由法术无中生有,小到空地变房舍,大到平川生高山,都可以办到,不论是神仙妖怪,只要具备了这样的技能,就能利用它为自己提供益处。

不过,不管这个水下赌场是谁建成,此人都不是能随便解决掉的小货色。

还有那个奇怪的声音,让我“往上”,是谁在说话?

零散的记忆慢慢组合起来,落水之后……龙?对!我看到一条龙的影子,还被它给救了。

“我看到龙了!”我突然转过身,“落水之后,一条龙把我驮住,还帮我驱散了那些闹腾我的小妖怪!你们也在水里,看到那条大龙了么?”

九厥摸摸我的额头:“你呛糊涂了,以为看到敖炽了。”

“那个不是敖炽。”我坚决否认,“是一条龙。我摸到了它的鳞甲。”我停住,看着在场的每个人,问了个早就该问的问题:“我们是怎么到这里的?”

九厥耸肩:“不知道。反正我醒来就在这里,你是我们之中最后一个醒的。”

我突然想起了那些“赌友”,忙问,“黄老头跟丽莎他们呢?”

九厥朝英俊大叔的方向指了指。

我快步过去一看,乱石的另一边,瑟瑟发抖的老黄缩成一团,抱着膝盖靠在石前,目光呆滞。他的妻子挽着他的手臂,时不时看他一眼,夫妻之间再不见当时的亲密。至于最不讨人喜欢的丽莎爸爸,被人用藤蔓绑住手脚,歪倒在地上,血红的眼睛愤怒地瞪着任何看他的人。

丽莎呢?

“小女孩儿要么被水流卷到别处,要么就是在大家醒来之前跑掉了。”大叔一脸的事不关己,“我讨厌人乱跑乱叫,在他冷静下来之前,绑起来最方便。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没有。”我吸口气,站起来道,“我们十之八九在地下某处,不清楚离地面多远,危险几率无法估算,现在还丢了一个孩子。”

“你不是妖怪,飞上去就是了。”大叔指了指天上。

咦,身份被识破了?

“别多此一举了。”九厥朝我撇撇嘴,“一飞到那片橘色‘天空’下,就会被看不见的苍姆拍,吧唧一下拍下来。”

看到九厥衣裳上的泥土,再看那片明媚“天空”,我不信邪地朝上一窜——好吧,九厥是对的。

我作为一只妖怪的所有能力,只到这片天空为止,无法再往上了,不管花多少力气,我也无法穿过那些流动的橘色,明明只是纱一样薄的玩意儿。

落回地上,我明白了——被隔离了。就算知道只有“往上”才有出路,就算知道出路就在一层之隔的地方,就算此刻我们身强力壮,也无法突破。而且,越是接近这片天空,温度越低,充满令人汗毛乍立的,死亡的冰冷。

这压根不是天空,是力量极怪异强大的防御结界。

果然变成被禁锢的大棚蔬菜了。

“你们都飞不起来,我就更不用说了。”白驹自觉飞回我的裤兜里,“不过留在这里肯定不行,往前走吧,必有别的出路。”

“你觉得他们还走得动?”对于一把会说话的扇子,大叔一点惊讶之情也无,看了孱弱无比的老黄两口子一眼,“没用的人,扔掉最好。”

“背着走!”我横了他一眼,“这里每个人,都不是没用的废品。”

大叔冷笑一声。

2.

宽敞得过分的房间里,他盘坐于蒲团之上,闭目养神许久,身下的蛇尾才渐渐化为双脚。

眼前的窗户,正对着一片触手可及的天空,明媚的橘色里,不知从何时开始,若有若无地透起了一缕又一缕的黑气。

门外,绿腰小心翼翼地说:“神君,那群人已往神殿方向而来,要不要派人将他们……”

“上面的天气如何了?”他问。

“回神君,各地密使传回消息,雨量仍在不断增加,且增长速度比之前快了许多。除此之外,其他灾难也开始发生,地震、海啸、传染病。另外,4E的产品们按照我们的计划,出没各地,分工合作,一切如常。”

“好极了!”他如释重负:“已经足够了,比预期的快太多了。绿腰,你去酒池那边照应,将剩下的所有末途都送去灵井,一瓶都不要留下。”

“神君,末途酒釀造不易,看情況,我们的计划已经成功。何须再浪费?”绿腰很心疼的模样,“不如将其全部给‘源’饮用,这样对地城里的弟兄们当不是更好?”“用在他们身上,才叫做浪费。照我说的做!”他淡淡道。

“属下明白了。”绿腰一愣,皱了皱眉,又恢复常色,跪下道,“至今没能找到敖炽下落,请神君责罚。”

“由他去吧。我突然对他没有兴趣了。”

“啊?”绿腰一愣,“那,那几个闯入地城的赌徒,怎么处置?”

“也由他们去吧,好不容易来一趟,让‘源’陪他们玩玩也好。”他笑,“反正,此时此刻,‘上面的世界’已经与他们无关了,他们应该感谢我赐予他们这么好的避难所。”

他话未说完,突然脸色一沉,一把掐住了自己的咽喉,双目顿时失去光彩,仿若涂蜡,喉头处,一团灰白的东西在皮肉下窜动,挣扎,还浸出一团团墨汁似的黑光,一闪即逝。

他身子一歪,倒在地上,连呼吸都没有了似的。

“神君!神君?!”绿腰在外听到了动静,又不敢擅自入内,大喊起来。

十几秒后,他的眼睛猛地睁开,一下子坐起来,听到绿腰的声音,若无其事地吩咐:“我累了,要休息片刻。你退下。”

说完,他站起来朝卧榻而去,咳嗽了两声,摸了摸喉咙。

这些日子,好像喉咙总是会痒痒,难道自己也会感冒么。好大的笑话,堂堂的羽蛇神也会感冒?!

他躺倒床上,闭上眼睛,根本不记得刚刚自己曾晕倒过。

事实上,好多事情他都不再记得,那些模糊的人脸,遥远的笑声,偶尔从梦里飘过罢了。

泽,过来。

泽,你很出色。

小语,你叫小语?怎么你一点都不害怕呢?

小语,为什么要这样……

泽……谁是泽?小语又是谁?反反复复地喊,让人心烦意乱。

他用力摁住心口,脸上片刻的疑惑化成习惯的冷笑,谁是谁有生命要紧,反正,很快就要出去了,等了这么多年!

3.

我发誓一定要搞到大叔的真实姓名生辰八字,出去之后天天扎他小人,扎完正面扎反面!

“姑娘,累了就放下我。没关系的。”黄老太气息微弱地对我说。

这时候她主动跟我讲的第一句话,看来也是个体贴人,比那些身强力壮却不肯援手的男人强太多。

斜前方,九蕨背着神智涣散的老黄,边走边叨叨:“这老头看起来瘦,背上来死沉死沉的。喂!前头的那个,咱们轮班行不了?”

一手扯着藤蔓,牵自家宠物似的将丽莎爸爸拉着前行的大叔,悠然摆手:“休想。你们自己要背包袱,关我什么事?”

那语气,那表情,真真要把妖怪也气死!

要不是我忘记了把树叶变成汽车的咒语,我一定器宇轩昂地开着车从那厮身上辗过去!无奈太久不用这类法术,别说变个汽车,驴车我都变不出来。试了半天,采了树叶来来变,从游泳圈变到鸡毛掸子,最后好歹是变出了一个超市的大号手推车,把黄老太放了进去。

下了山坡,走上那条石板路,这条路比我们想象的更长,在广袤的植被里起起伏伏,左右看去,是一片片密集度越来越高的绿色,一些形状特别的蕨类植物时不时吸引着我的目光。

“你也注意到了?”九厥也看着一株几尺高的植物。

“这些植物都不是‘上面’有的。”我朝其中一株两侧叶片呈羽状排列的植物努努嘴,“像大羽羊齿,灭绝的史前植物。”

“果然是树妖啊,对本家这么了解。”九厥目光一闪,旁边的枝叶突然晃动既下,几只从未见过的,似袋鼠却又长了个长鼻子的小兽举着短小的前爪,偷偷摸摸地瞪了我们一眼,转眼就跳进花叶深处,远远的,传来几声非老虎非狮子,但一定是某种大型生物所发出的吼声。反正我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恐龙,还是霸王龙——心里顿时冒出了一个很疯狂的想法。“传说地球的中心,还有另一个地球。它隐蔽地藏在千山万水之下,曾有无数人试图从两极或更多地方开凿通道,就是为了找到这个小地球。在这里,有媲美太阳的天然能源,气候稳定,足以提供令万物生长,存活的条件。许多在地表早已灭绝的动植物,在这里得以幸存。”大叔随手扯了一朵野花在手里。

“荒谬!”我不是不赞成他的想法,我就是不想跟他好好说话,这种发自内心的讨厌的感觉,似乎在很多年前也有过。

“你已经相信这里是传说中的地心世界了。”他回头朝我一笑,“大羽羊齿。看起来你也不是那么没文化。”

“喂!”九厥的脸变得很臭,我也看过《地心历险记》的!这里要真是地心,想要离开会很麻烦,九死一生。”

“可能比电影里麻烦更多,基本十死无生。”大叔在他的玻璃心上又狠狠踩了一脚,抬头看那片颜色比刚才深了些的天空,“这个地方,似乎没打算让人活着离开。”

我看到黄老太抓住车边的手明显抖了一下。

“未必,有进自有出。”我看着大叔高傲无情的后脑勺,“你不是为了赌博才来的。目的?”

“你是什么目的,可能我就是什么目的。”大叔敷衍我,用力扯了扯藤蔓,朝丽莎爸呵斥了一声,“走快点!卖女儿的时候动作倒挺快。”

丽莎爸爸一个趔趄摔在地上,膝盖也磕破了,大叔毫不怜悯,拎住衣领将他提起来,逼他继续走。

对于污染了“父母”这个称谓的人,吃点皮肉之苦不算什么,我不同情。倒是黄老太,老眼昏花地看着丽莎爸爸,叹口气:“不是穷途末路,谁会来这个魔鬼之地?也别太难为他了。”

魔鬼之地……—张张扑克牌从眼前闪过,羽蛇神与4E的标记从上头跃出来,交缠在一起。别乱,别乱,我安抚自己。当务之急,找出路,找丽莎,把这些无辜的人类送至安全地方。至于敖炽,我暂时封闭了对他的一切惦记。因为只要一想到他,耳朵里就会响起水里那浓小妖怪不怀好意的聒噪。

东海的龙,哪有那么容易被干掉!

我吸口气,加快步伐。再看九厥,这厮居然跟捡到宝似的,沿途采摘了不少鸽子蛋大小的青色果实,外套上的全部衣兜都被塞得满满。问他拿这些果子干吗,他说这是上面再见不到的好东西,拿酿酒,自有想不到的妙处。真是个乐观的家伙,这样的时候还想着他的酒。

“喂。”我喊了九厥一声。

“怎么?”他放慢脚步与我并行。

“抱歉,把你拖进来。”我是真心的歉意,每次有大麻烦的时候,他都是因为我的缘故身陷其中。

“你说啥?没听到。快走吧!要不是来这里,我这辈子也找不到这样好的宝贝!”他嘻嘻一笑,拿一个果子在我跟前晃了晃。

有人说,朋友就是,打完架还能坐在一起吃火锅的人,没有记恨,没有抱怨,只有一只在你落难时,永远不逃开的手。

我想我以后应该对九厥好一点,如果能活着离开的话。以后他来不停白吃白喝,我也不骂他了。

路变得越来越难走,两边的植物越来越高,越来越密,有一些更是横过路来缠绕在一起。最后,我们只能不停砍断那些长着尖刺的枝干,清理出道路才能前行。手推车是不能用了,所幸黄老太很轻,背着还不算太吃力。

“姑娘啊。”她突然在我耳畔喃喃。

“咋?饿了?”其实是我饿了,折腾到现在,粒米未进,“坚持一下吧,等走过这段路就去觅食。”

老太太从脖子上解下一条绳子,上头挂着一把普通的钥匙,然后对我附耳说了几句。

我愣了愣,看看九厥背上的老黄,没答话。

“谢谢了,姑娘。”老太太把钥匙慎重地挂在了我脖子上。很轻的玩意儿,偏偏又有沉甸甸的分量,压在心上。

此时,眼前豁然一亮,这个“亮”跟光线并没有关系,而是一种突然的视觉的转换与冲击——一座足有百米高的玛雅金字塔似的建筑“砸”在前头,它周围的地面上,不计其数的奇花异草相互簇拥,密集到根本看不见那些花叶草丛之中是怎样光景。

“那些白色的是……”找放下黄老太,从这条路的末端,到那建筑最外端的植物之间,大概还有七八米的距离,凹陷下去,很像人工挖掘的沟壑,不深,一尺多,但整条沟的颜色很奇特,白色的,跟四周很不搭调。不知道这条白色的“沟”有多长,说不定像赤道一样绕了这片巨大的建筑群一圈。

大叔俯身从沟里拈了一点点白色的土,搓了搓,说:“盐。”

我上前,也抓了一些白土察看,确实是盐。

“有些地方,盐被当成防止并躯赶邪灵的圣物。”九厥把老黄放到黄老太身边,走上来细细看着这条盐沟,“看起来,是有人用盐来当防御工事,不想让某些东西从另一边的丛林里跑过来。”

“心理安慰而已。盐最大的用处只有炒菜。”大叔望着前方的金字塔,那层层叠叠的灰黑色的石块,透着被时间风蚀的气息,橘色暖光的衬托,只能显得它更酶涩灰暗而已。

九厥想了想:“我过去那边看看。你们在这里稍事休息,找点能吃的东西,饿死了。”

“你要留心,丛林里太多危险,搞不好你自己反成了食物。”大叔眺望前方,“遇到危险,要么自救,要么自尽,别指望他人。”

“啧啧,这话你跟我说说就好,要是你有孩子,可不能这么教育他们。”九厥不以为然,依然嬉皮笑脸,“自救是必需的,但你只要不是恶贯满盈,也不妨期待—下外援。家人朋友,不是说说就算了的东西。”

“我跟你一起去。”我走到九厥前头,又回头看大叔一眼,“想教育孩子,也得有孩子给他教拜才行呢。这神冷血家伙,哪个女人会看上他。”

“不送。死之前记得大叫一声,省得我往那个方向去。”大叔笑着朝我们摆摆手。

我忍住一肚子火,抬脚就要往沟那边走。

嗖!

一个不明物体擦着我的腿飞出去,噌一下扎在前头一株半人高的植物上——一支锋利的箭,箭头是磨得十分光滑的石头。

不等回头,又是一支,目标是正要迈腿的九厥,擦着耳朵飞过去,断了他几根头发,身后的某个地方,密集的草叶一阵乱摇,有东西借着天然的掩护,朝跟们相反的方向逃去。

“看好他们。”

九厥闪身朝那边追去,不过,大叔的速度比他更快。两个人一前一后追进了密集的植物中,我将老黄夫妇护在身后,并扯住藤蔓控制丽莎爸爸,这家伙照例拿一双仇恨的眼睛瞪着我,然后竟拍起掌来,怪腔怪调地喊:“杀掉!都杀掉!哈哈哈!”

我厌恶地看了他一眼,却在半秒之间发现这男人的身影扯动了一下,就像信号突然出了问期的电视画面,但转眼又正常了。我用力眨了眨眼,没有异常。

“老板娘,这男人不妥。”白驹爬出来,立在我肩膀上小声说,“我感觉到,他在变‘暗’。”

“什么意思?”

“你是妖怪,对妖怪很熟,但是对人类的生命就未必有我敏感了。”白驹认真说道,“以我几百年资深死灵的经验,这个男人的生命正在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消退着。怎么说呢。虽然他活生生的在找们面前,但我感觉,这个生命,没有根基。简单说,就像灯与电源的关系,正常的生命,本身就是电源,放光发热不在话下,但他却只是一盏灯,依附于电源,一旦电源出了问题,他也会好问题。你明白我的意思?”

“刚刚看到他‘闪’了一下。”我基本明白,但这种现象我从未遇到过。

“这种生命形式非常罕见,不知这家伙的‘电源’在哪里。”白驹谨慎地提醒,“你要死磕留心。”

正说着,一道紫光从我眼前闪过,不远处的一片植物激烈地摇晃起来,隐隐传来一声惊恐的低吼。

4.

十三四岁的少年坐在地上,印第安人般的五官,身匕缠着破损的兽皮,巧克力色的脸上涂得花里胡哨,不仔细些,连眉毛眼睛在哪儿都看不见,很是营养不良的样子,两颊都凹陷了。就躭算箭已经被没收,他还是瞪大又圆又黑的眼睛,拿空空的弓对着我们,看起来这是唯一能让他安心的东西。

“为什么要杀我们?”对于一个孩子,我尽量让语气不那么严厉,“你是什么人?住在这里的?”

少年的眼晴明亮干净,虽然拿着武器,却没有一丝戾气。反而是站在旁边的大叔,≮www.qiyebooks.com 请看小说网电子书≯虽然手无寸铁,面无表情,却是十足的杀气杀气测漏,藏都藏不住。

这个男人,一身捉摸不透的的凶悍。

“不能过去盐沟那边!”少年焦躁地瞪着我,抓着弓箭的手松开一只,指着前面的建筑,使劲摇。

幸好我是妖怪,人类的任何语言,只要稍微静心去听,都能听得懂,并且也能让对方明白我在说什么。

“为什么不能?”找突然意识到他刚才可能不是要杀我们,而是阻止我们越过盐沟。

“吃人的怪物,越来越多。奶奶说盐能防止它们过界作恶,所以才在这里挖下盐沟。”少年急急道。

“那里有什么怪物?”

“嘘!”少年捂住我的嘴,盐沟那边的从林里,几棵高大的植物异常地摇动起来,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你们跟我来!”少年打置了我们一眼,放下了手。

5.

明前这个只剩残垣断壁,一片萧疏的地方,就是少年的,家?!

处处破败,屋子已经不是屋子,烂成了一堆堆石头与荒草,只有一间还剩大半个屋顶,勉强能遮风挡雨。看这里的情景,跟历史资料上描述的古玛雅人住地颇为相似。

跟着少年进了那间破屋,看到水壶与碗盘,还有些简单的工具。整齐地放在角落。我注意到墙壁上到处都画着一个螺旋状的圆形符号。

—些看起来都已经变质的玉米饼被送到我们面前,少年说:“饿了就吃这个。水壶里有水。”

大叔拿起一个饼,闻了闻,扔到一旁,闷声不吭地去了屋外。很快他就回来了,手上多了一只小野猪似的的动物,甩到我们面前:“把这个拿去烤了,那些饼子是人吃的吗!”

“你怎么抓到它的?”少年十分惊讶,“以前村子里最勇猛的措人也抓不到这种东西,它是这里跑得最快的动物了!”

“你管我怎么抓到的,赶紧弄来吃!”大叔不耐烦地回答。

连我都惊奇于大叔这一回的速度,还有,他居然也能跟少年交流。

少年十分欢喜地跑出去处理猎物了。

不多时,猎物变成了在篝火下吱吱冒油的喷香烤肉。

少年叫帕卡尔,他说这在当地话里是盾牌的意思,奶奶给他起的。

“你屋子里那些圆圈符号有什么特别的意思?”我一边大嚼烤肉一边问。

“每当家中有人远行,家人都会在屋里画上这个,是能保佑亲人平安回来的护家神符。”帕卡尔说。

所有人面面相觑,看这里的光景,显然这神符没有什么作用。

“怎么到现在都只看到你一人?”九厥问,“你们村其他人呢?去打猎了?”

“已经没有人了,火焰在帕卡尔的眼睛里跳动,“他们都没有回来。”他看着我们,“你们又从哪里来的?看起来跟我们很不一样。”

“我们从天上掉下来的。”大叔皱眉道,“整个村子的人都死光了?”

“只是没回来。”帕卡尔攥紧拳头,“未必死了。”

啪啪作响的柴火中,帕卡尔沉默了许久,向我们讲出了在这里发生的一切——

他的祖辈都是一出生就在这里。但几千年前,祖辈们的祖辈,也是生活在“上面”的。因为一场灾祸,幸存者们跟随伟大的羽蛇神迁移到了温暖光明的“地城”。在那之后,怀抱着对羽蛇神的敬畏与感激,大家在地城中安居乐业,代代延续下来。神一直保护并照顾着他们,驱除猛兽,开垦荒地。没人想再回去,这个世界,是比上面好上千百倍的天堂。

可是,这样的好日子,在三十年前结束了。地城的中心,那座为了几年羽蛇神功绩而修起,同时也作为神在地城的宫殿的金字塔附近,出现了神秘的怪物,无人能形容出那究竟是什么,它们无声无息地吞食这里的动物,包括人类。

因为靠近神殿的土地最肥沃,所以他们的耕地与狩猎都在那个范围以内,失踪者一去不回,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然后便开始了恶性循环,失踪的人,必然引去更多寻找的人,这些人,也没有回来。不死心,又去找,再失踪。仿佛一条恶毒的绳子将人们串联捆绑起来,挨个拖入地狱。

悲伤之极的他们向羽蛇神祈祷,又在神殿之下挖下盐沟,一来警醒幸存者不可以再到那边去,二来希望盐沟能阻止恶魔的侵犯。

可是毫无用处,失踪的人仍在继续。大家只好远离神殿,在盐沟之外小心翼翼地生活,才算短暂告别了噩梦,可是,最近几年,幸存下来的村民们,身体变得越来越不好。无端端地患上怪病,什么草药都没有用,年纪大身体弱的人,很快就死去了。年轻些的,拖的时间长一些,可也难逃一死,每个人死去时,眉心处都像碳一样黑。后来,有人说在神殿附近,有一种可以治百病的药花,或许可以制止这场怪病。于是,剩下的部分青壮年冒险去了那边,但是,又没有回来。

死神以各种方法,将整个村子屠杀到只剩下十几人。

就在前不久,帕卡尔的父亲,带着剩下的所有人,包括帕卡尔在内,抱着孤注一掷的决心,往神殿那边去,一来希望找到治病的药花,二来希望找到失踪的人。可是,进入盐沟内的丛林不久,怪事便发生了,结队而行的他们,走着走着,就有人突然被拖入丛林深处,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干的。很快,慌乱中的人失散了,落单的帕卡尔喊着父亲的名字,忽然,他听到父亲也在喊他的名字,循着声音而去,没见到父糸,却看到一支又长又细又软的,绿色的“手”从那些花草中的缝隙里钻出朝他扑来。

他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眼看就要被抓住时,父亲从旁边追了出来,将他朝后一推,自己却被那绿手缠住身子飞速拖走了。

“快回去!快!”父亲最后的声音,从丛林深处传来,然后,再无动静。

帕卡尔连滚带爬地逃了出来,成了唯一的幸存者。

“你打算继续你父辈们愚蠢又无意义的行为,去那边找他们么?”大叔淡淡问。

“不是愚蠢又无意义的行为。”帕卡尔的睑被火光烘得发红,一字一句道,“那份对亲人的归来充满渴望,甚至可以不惜一切的心情,你体会不来。”

大叔没说话。

我听到有人在轻轻啜泣,回头,黄老太擦着发红的眼睛,越来越痴呆的老黄躺在她的腿上,脸上沾了一滴亮晶晶的眼泪。

“嘿嘿,有魔鬼!有魔鬼!”丽莎爸爸的脸贴着背后的大石,一串口水流出来,诡异地笑。

“从没有人离开这里,去‘外面’?”我还是不死心,“这里除了你们村民,还有别人么?”

“这里连个虫子都跑不出去。能够来去自如的,只有羽蛇神。”帕卡尔摇头,“除了你们,我也没有见过别人了。只是听大人们说,曾在神殿那边见过许多穿黑衣服的人,神出鬼没。”

“你见过羽蛇神?”“没见过。但奶奶说她见过,说那是个全身都闪着光芒的,善良的神。”帕卡尔垂下眼皮,“如果真的是神,为什么不再庇佑我们?”

听上去,在羽蛇神出现的长长的时间里,本来是不错的,坏就坏在三十年前,是什么突发情况,改变了一个算称职的“神”?而且我记得,白驹讲的那个发财又失踪的年经男人的故事时,也说过天顶酒店的名声,是在近几十年响起来的。

羽蛇神,天顶酒店,地城,失踪的人……是什么把这些匪夷所思的点给串起来的呢?!

4E……我又想到了它。

细细回想往日,这个名字其实早已如鬼魅一般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但现在看来,终不仅仅是“别人”的故事——它将我也拖人其中。

6.

“你确定要跟我们一起去?”

盐沟外,我认真地问全副武装的帕卡尔。我们吃饱喝足之后的决定是,往神殿那边走,如果有出路,一定是在那里。

“当时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了你们,我已经去了。”少年蹲下来,在湿润的土上画了一道神符,“我会回来的。我不想再生活在无休止的等待与绝望之中,一定要做一点什么!”

“如果……”我试着问,“他们已经不在了呢?”

“我也要回来。”帕卡尔吸了吸鼻子,“把房子修好,认真种地。”

“好。”我拍拍他的肩膀,“那我们来交换一个保证。”

帕卡尔不解地看着我。

“你保证,回来之后好好活着,把你的家重新建起来。”我摸着他的脑袋,“我保证,把我能带回来的,你所有的家人,平安带回!”

“好!”他朝我一笑,旋即剧烈咳嗽起来。

我赶紧拍他的后背。

身为妖怪,我看出这个人类孩子的体内,妖毒弥漫。他跟他那些无故病死的亲人一样,不是因为得了传染病,而是因为吸收了妖气。对人类身体而言,妖气在体内储存太久,就会转为妖毒,视各人身体素质好坏,决走生命的长短。帕卡尔因为年轻,生命力强,情况还不算太严重,只要及时找到发出这种妖气的元凶,除掉之后,帕卡尔自然不药而愈。

“你现在还相信你的‘神’么?”问问渐渐平复下来的帕卡尔。

“是神创造了这个世界。”帕卡尔回答。

“创造一个世界,并且比谁都要爱它,这才是神。”我摸摸他的脑袋,背起黄老太,“走吧。”

盐沟内的地形比外头复杂得多,根本就没有路,到处是巨大的树木与怪异的花草,稍不留心就会被藏在里头的荆棘划伤。沿途还有一些小水塘,里头泥多于水,咕嚕咕噜冒着泡。

我们沿途注意着每个角落,查看有无失踪者的线索,可惜,一无所获。

“你们有没有觉得哪里不妥?”我看着那些跟我擦肩而过的植物,每一株都长得十分好,茎肥叶壮的,开出来的花也特别大,特别鲜艳。

“有。”九厥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老黄趴在他肩头睡得特别香,“这里只有植物,没有动物,连个蚊子都没有。”

“小心些。”帕卡尔紧握着砍刀。

“我们是要往哪里走呢?”黄老太问我,“姑娘,要是路太远,不如放下我。你这样背个包袱,走不快的。”

“去神殿。如果有出路,必然在那里。放心,您身材不错,背起来不累。”我安抚道,“要放下你,也得出去之后。这里不是你该留下的地方。”

“你这姑娘……”黄老太叹息,“好好的,你来那酒店做什么?那地方,不是你该来的呀!”

她话里有话,我故意道:“那该什么人来的?一座酒店而已。”

“走投无路的人。”

“关于那座酒店,你知道些什么?你们夫妇为什么又会来这里?”

黄老太沉默了片刻,问:“要听老太婆说个故事吗?”

“好啊,我最喜欢听故事。不过以前都是坐着听,这次背着听。”我笑道。

黄老太的故事,前半段是平常甚至乏味的,一对普通的男女,相恋结婚生子,男的开了一间小杂货铺、女的相夫教子,平平安安地养大了儿子。儿子也算争气,大学考上了名校,可是,在父母还没从极度的喜悦中跳出来时,儿子拿了学费,没有去大学,而是跟朋友跑到的另一座城市做生意。父亲又急又怒,跑去找到儿子,要他马上回去上学。可是儿子拒绝,说他已经成年,自己的路自己来选。父亲忍住满腔怒火,吿诉他,他选的那条路根本走不通,他不是做生意的料。于是,父子之间爆发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争吵,一个是坚持自己梦想的初生牛揉,一个是拼死要将儿子“拉回正路”的父亲。最终的结果是,他抚着被气痛的心口,向儿子宣布:你一辈子也不要回来了!这个家的门,永远不会给你打开!

儿子真的没有再回过家。之后的几十年里,顶多偶尔给母亲写一封信来。至于他的事业,也应验了父亲的预言,最终化成了泡影。所谓的朋友,卷走他所有资金跑路,他最终只去了一个小工厂当了工人,在那个小城市里娶妻生子,从热血青年变成了一个庸碌的中年人。

多年来,父亲从不提起儿子,真当他死了一般。就连妻子跟他说,他们有了孙儿的时候,他也只是说,我没儿子。妻子只能叹息。

就在妻子打算独自去那座城市看望儿子时,病魔击倒了她。她知道自己的身体一直很不好,所以当医生宣布她的生命只剩下三个月时,她并没有太惊讶。可是,她的丈夫却崩溃了。

那个晚上,他像个孩子似的伏在她的膝盖上,抓着她的手不肯松开,喃喃:两笔才能写个人字,你不在了,我就什么也不是了。

他拼命求医,拼命去找所谓特效药与偏方,可妻子的身体还是一天天糟糕下去。

无计可施的他,跪在羽蛇神的雕像前,他告诉神,绝望的心情已侵蚀了他整个心脏,他只是装作乐观而已。如果真的有神,希望它能拯救妻子,哪怕只给一线生机,他也愿意拿自己的全部去交换。

故事到了这里,就变得诡异了。

在老黄向神祷告后的第三天,一身黑衣的男人敲响了他的家门,礼貌地交给他一个信封,信封里是一张在空白处写了地址的扑克牌,落款是“天顶酒店欢迎您”。

黑衣男人问他,有无听说过“愿望酒店”的传说。

老黄听过,可他一直以为只是传说。

黑衣男人告诉他,拿上地址,带着你夫人一同来酒店,只要愿意,你们能赢回全世界。扑克背面写了细节,阅读完毕之后,要是有兴趣,不妨一试。

在老黄还在犹豫时,男人已经出了门,;老黄赶紧追出去,却发现门口已空无一人,只有一道蛇一般的阴影,从墙角刷一下蹿过,无迹可寻。

扑克背后,是如何去到赌场的提示,最后那句话,老黄反复看了几十次——最终胜出者,万事如意,心愿顺遂。

他意识到,这不是一张普通的扑克。难道真的是羽蛇神显灵了?

近乎绝望的人,不会放过任何一根稻草,哪怕那是一根荒谬之极的稻草。

“我听他跟我讲了这件事,心里顿时十分害怕。”黄老太顿了顿,“没来由的害怕,总感觉十分不祥。我阻止他,说生死有天命,不该勉强,他根本听不进去,说这是唯一能救我的办法。他不能放弃。我拗不过他,只好同意。那个传说,我也听说过,可是,十赌九输,有几个人能成百里挑一的幸运儿。何况,从一进那个酒店开始,我就浑身发寒,毛骨悚然。那张扑克也十分诡异,背面的指示也在不断变化,我们按照它给的时间,进了电梯,那种不祥的感觉更大了。之后的事,你都知道了,那个地方,真是魔鬼之地。”

“我记得你输了一局,你把什么当成筹码输出去了?”我清楚记得当时的场景,输的人都缺胳膊少腿,只有她手脚齐全,看起来没什么损失。

“老头子对我的全部感情。”黄老太平静地说,“他做这一切,无非是他对我感情太深。把这个输出去之后,你看他现在这迷迷糊糊的样子,我有预感,他清醒之后,便再不会对我有眷恋。”

我问:“你不想活下去了?”

“傻子才不想活下去。”她笑了笑,“但如果已成定局,不妨坦然接受。可能别人不能理解,就算是死亡,我也是抱着希望死去的。我顺从老头子的意思,是为了成全他的‘希望’。可我知道这样下去事情会越来越糟,唯一能让他停止的方法,就是输掉那个筹码。如此,不论将来我发生什么,起码他不会再为我牵扯。老头子死心眼,又重感情,若不趁这机会输了他的感情,他的余生会很不快乐。”

“如果没有我们中途插手,赌局继续进行的话,你再输,就准备输掉自己的命了,对不对。”

“对。”

“可惜你要失望了,你跟你老头子都不会死在这里。我会带你们回家。”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认真说,“你委托我的事,由你自己去做!我拒绝代执行。”

“你这孩子……”黄老太的声音有些哽咽,“可是,你来这里是为什么呢?有什么心愿想达成?”

“我来找人?”

“谁呢?”

“我丈夫。”

“啊?!”

就在这时,丽莎爸爸突然发狂似的朝前跑去,边跑便喊:“我回来了!丽莎!你开门,爸爸回来了。”

丽莎爸爸不知哪来的力气跟速度,硬是扯断绑住自己的藤蔓,眨眼间跑进一堆高高的长满锯齿状巨叶的植物后头,没了踪影。

大叔跑腿追过去,我们也相继跑到那堆庞大植物的背后,紧接着,我只觉得脚下一空,经过了很长的时间,才听得‘啪嗒’一声,摔进了一片黏腻的,胶水般的液体中。张开眼一看,竟是个四方形的巨大深池,从水面到顶上,实在太高,头顶上的天空只剩下一个小小的亮点而已,四壁都是滑腻的黑石,一些比寻常植物怪异很多的玩意儿,比如长了一只眼睛的仙人掌,有四只长长怪手的绣花求等等,纷纷从池壁缝隙里钻出来,贪婪地吸食着这个池子发出的味道。至于那些在我们身边漂浮翻滚的,全是动物的残骨,各种种类,各种颜色,不乏人类的头骨。

“能上去么?”饿哦朝九阙喊,我自己试了,飞天术完全不管用,真像被胶水黏住了。

“抬手都困难啊!”九阙用力把老黄托住,保证他的脑袋在水面外。

帕卡尔直接就吐了,这个池子的味道,确实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不但奇臭无比,还暗藏着一股浓郁至极的妖气。

我觉得,我们正在接近导致村民们死亡的凶手。

只有第一个落下来的丽莎爸爸最精神,疯狂地游到池边,双手在石壁上乱抠,大喊:“我回来了!丽莎开门!爸爸回来了。”

顺着他的手看上去,在离我们两三米高的地方,有一个直径一米多的洞,时不时有液体混搭着骨头从洞里流出来。

大叔毫不客气地从水里跳出来,一脚踩在丽莎爸爸的脑袋上,纵身跳到了洞口里,然后伸个脑袋出来,“要我帮忙还是自力更生?”

“省省吧。”我一发力,拽着黄老太纵身而起,当然,为了能一次成功,顺便踩了一下九阙的肩膀。

“身手算还合格。”大叔靠在洞口一侧,似笑非笑。

我扶着黄老太走到他后面,突然转过身,趁着他毫无防备之时,一脚踢在他屁股上,把这个万恶的家伙送回水里,随后伸出脑袋:“丽莎爸爸一直是你负责的,别指望我们会救他上来。”

他擦着满脸臭水,指着我怒斥:“好你个大逆不道的妖孽!”

“谢谢赞美。”我舒心地缩回脑袋,打量起这个洞口,跟平常见到的下水道很类似,光线十分幽暗,一层苔藓似的东西覆在四周,很滑,而且发着淡淡的绿光,脚下不断流过臭水和骨头。估算了一下方向和距离,我想着下水道应该是链接着神殿的某一部分,现在只能沿着它走,只要能到神殿,必然能找到离开这里的方法。

一行人快速前进中。

这时,帕卡尔突然惊喜地跟我们说:“我听到妈妈的声音!她在叫我的名字!她还活着。”

九阙跟我面面相觑,哪里有什么声音?

又走了十几分钟,我们猛然停住了,一个巨大的矩形空间横在我们面前,一个很大很大的玩意儿,就挡在正中央……

它太高了,足足六七米的高度,根本看不到它的顶端。但这显然不是一棵树,粗壮得要七八人才能环抱的暗绿色茎干上,爬满了纤细柔韧,小蛇一样的藤蔓,再看,不止像小蛇,更像一只只的人耳朵覆在上头,每一个“耳朵”上,都开满紫蓝色的小花,很小,都是没有开放的花骨朵。在它脚下的土里,蔓延着无数半透明的根,像章鱼爪子,数之不尽。

走进去细看,只见这个巨大的身躯已经穿透了顶上的石壁,不知它是不是想长到天上去。而且,在我们进来之后,入口竟凭空消失了,成了毫无破绽的石墙。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怪异的植物。

“我又听到了!妈妈的声音!”帕尔卡一惊,朝怪物直奔而去。

“帕尔卡站住!”我追过去。

大叔站在最远的地方,说:“我要是你们,就不会靠它那么近。”

话音未落,一个花骨朵轻飘飘地飞了起来,不声不响地朝帕尔卡飞来,短短时间,这个貌不惊人的花骨朵已然膨胀了几十倍,赫然开放的碗状花瓣里,钻出一条像没有脑袋的绿蛇似的玩意儿,身上布满闪光的鳞片,猛地缠住了帕尔卡的腰,闪电般将他往怪物的去干里拖去。

莫非这就是帕尔卡看到的,将他父亲拖走的‘绿手’?!

我的反应也不慢,飞身上去抓住帕尔卡的脚,但仅仅僵持了一秒,敌人又占了上风,把我一块儿往里拖,力道大得吓人。

帕尔卡的尖叫声里,我看着那长满耳朵的躯体朝我迅速逼近,正当我要出手攻击时,一张女人的脸孔从哪巨大的根茎里浮现出来,五官模糊,却隐隐透着悲色。

我一走神,却见刷一道亮光,九阙手起刀落,怪花应声落地,缠在帕卡尔身上的无头舍顿时化成白灰。

原来,在那躯干与花朵之间,连着一条细如蛛丝的线,断了它,怪花便像断电的灯泡,再无作用。

我抬头再看,哪里又有什么女人脸。扶起惊魂未定的帕卡尔,我对九阙道:“多亏你眼力好。”

“那是,挖掘漂亮妹子全靠这双眼!”九阙不客气地收起他的水果刀,旋即斥责道,“你怎么回事?身手什么时候这么差了?随便使个法术也能灭了这个小怪物。”

“我看到一张女人的脸,一时没反应过来。”我如实道。

其他人都说并没有看到,只有大叔饿神色,稍微变了变。

这时,丽莎爸爸突然怪叫着扑到地上,对着一条半露在地面上的绿茎又撕又挖又咬。

“丽莎!爸爸来救你!爸爸保护你!”他不要命地挖,手指出血了也不管。

我仔细一看,那半透明的绿茎下,好像真的有个黑乎乎的玩意儿,像人的半截身子。

“里头有人!帮忙!”我知道有句话叫父女连心,血亲之间的神奇感应无法解释,莫非这下头真的是丽莎?

这次我毫不留情用法术切断这跟绿茎,它断掉时,所有人都听到一声尖利的叫声,许多花骨朵开始震动,像是要向我们发动集体进攻,但又迟迟没有行动。

管不了那么多,我与九阙一起动手,将断了的这截绿茎从地下取了出来,这样,更是清楚看见,里头蜷缩着一个人影。

九阙拿刀将绿茎小心剖开,一股透明的黏液涌出来,一个年约20的金发外国姑娘随之滚落出来,双目紧闭,呼吸微弱,心口上,一个碗口大小的洞,不见血,仍触目惊心。

丽莎爸爸疯狂地扑上去,推开我们所有人,把这姑娘揽在怀里,又哭又笑:“爸爸来了,丽莎你看,爸爸来了!”

这里人彻底疯了吧,他女人只有几岁而已,这明显不是丽莎啊!

但很快我便觉得不对劲了,因为这姑娘的五官只要仔细看,跟丽莎是十万分相似,活脱脱是个长大的丽莎。这不可能,一个孩子怎么能在一两天时间长这么大!

“给她吃。不然马上就死了。”一直处于围观状态的大叔,面无表情地扔了一粒白色药丸给我。

我没犹豫,马上捏住那姑娘的嘴,把药丸送了进去。

很快,姑娘的眼睛缓缓张开,她盯着眼前这男人,笑了:“爸爸……好久不见。”

“爸爸带你走。”他急忙伸手去抱丽莎,却猛地发现,自己的双手消失了。

“我也希望你带我走,可你来的太晚了。”姑娘的眼泪落下泪来:“我醒了,你该走了。”

“丽莎……我……”

男人的话还没说完,身体便像我之前见到的那样剧烈扭曲起来,几秒钟后,便像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消失在众目睽睽之下。

我又遇到一个难题。

“你是丽莎?”我上前扶住她。

她看了我一眼,笑:“我记得你,好心的姐姐。”

“你……你怎么长这么大了。”我太诧异了。

“其实,我本来就这么大了。”丽莎虚弱的说,“我五岁的时候被送进孤儿院。因为我父亲醉酒后,误杀了我的母亲。他从来不是个称职的丈夫与父亲。他出狱时,我已十五岁,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五年。这五年里,他没有任何改观,酗酒吸毒,毫无理由,吃饭一样频繁的毒打,就是我们整个的父女生活。”她的眼里泛出泪光,“他以前不是这样,我五岁之间的生活十分幸福,生意失败让他也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失败者,最近这五年,我的惊恐与绝望,外人无法体会。可我始终不愿离开他,我只有他这一个亲人。我希望他能变好,起码变得正常,可是他永远让我失望。半年前,他死了,醉酒,从楼顶摔了下去。”

“不可能,这男人绝对不是死灵!”白驹跳出来,笃定地说,“如果他是死灵,我绝对会第一时间发觉的!他是活的,有生命的!”

姑娘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他的葬礼之后,我搬了家。那天,我病了,高烧,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我抱着幼年时一家三口的合照,躺在床上,我回想着小时候,爸爸与我在一起的情景,我努力回想他微笑的脸,只觉得心里好难受,我多想回到从前,多想父亲再把我抱在怀里,告诉我他会保护他的小公主,我向神祈祷,如果能让我的父母回来,如果能让我的幸福回来,我什么都愿意!我使劲地祈祷,疯了一样不能停止。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我被叫醒,床前,竟然站着我爸爸。而镜子里的我,也变成了五岁的模样。我的思维混乱了,慢慢忘记了之前的事,好像父亲从来没有离开过。他每天给我做饭洗衣服讲故事,细心照顾我,而我也越来越像那个五岁的我,高兴地享受着这一切。直到那个陌生人来到我家,给我们一个信封。爸爸一看,就说我们一定要去!我们要赢,我们要把失去的幸福,还有你的妈妈,都赢回来!”

所有人都很愕然,只有大叔波澜不惊。

“那时,我掉进了水里,醒来时,却在一片陌生的丛林里,我很害怕,我到处乱跑,跑着跑着,我听到了爸爸跟妈妈的声音,他们叫我快过去,我循着声音跑过去,闯进了一片好漂亮的地方,有花草流水,还有木桥,木桥的尽头,是一座很美的木屋。我跑过去,一朵很漂亮的小花从木屋的窗户飞了出来,我伸手去抓,这花却突然变成了怪物,缠住了我朝屋里拖去。我被勒的晕了过去,之后的事,我都没有记忆了。再醒来时,我的脑子一下子清醒,看着面前的爸爸,突然意识到,他早已不在人世。这个爸爸,只是我想象出来的存在。那个拼命要带着女儿去赌场的人,根本不是他,而是我自己!他不择手段都要赢的行为,正是我自己内心最深的渴望!只要我跟他任何一个赢,我的愿望就能实现了!”

“原来如此。”白驹恍然大悟,说:“我跟你说过的,这个男人的生命没有根基!原来是依附于这个女孩的生灵!”

“不是幻想?”我问。

“不,是真实的实体!”白驹说道:“可以管这个叫做生命映射,活人如果有特别特别重的执念,比如疯狂挂念一个人时,这种执念的力量大道能把想念的人“制造”出来,并且赋予对方思想,成为一种生灵。准确说,这个人的思想,本就是制造者的潜意识,或者说是制造者的又一重人格。至于这个姑娘,她不但制造出了一个父亲,还把自己也给“制造”了,她并不是真正变成五岁,她生命中最快乐的时间是在五岁之前,所以她这种‘执念映射’的能力,令到所有看到她的人产生共鸣,觉得眼前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小丽莎。老天,这可是万中无一的范例。得是多强的执念,才能做到这一切!”

“她‘爸爸’的消失,是因为她的生命在衰竭?”

“对。总电源都没了,灯泡怎么亮的了。”

“姐姐,我是不是要死了啊,我以为这里是我的希望,没想到更绝望。爸爸妈妈又在喊我了,我很想见他们……”

丽莎的声音越来越轻,说话也越来越语无伦次。我感觉到她的生命,正在走向尽头。

“再给我一颗药!”我对大叔喊。

“她死定了。神仙也救不回来。你没看到她的心已经烂了么?”大叔冷冷道:“我的药,只是让她死的慢一点,我想听听在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我看着她心口上的洞,确实束手无策,她是人类,我不能用妖力为她续命,那样只会让她死的更快。可是,就这样看她死去吗?

“再给我一颗药!”我突然大声吼道,“能活多久是多久!万一我们很快就能出去呢!万一……”

“没有万一,年轻人。”大叔打断我,“生死有定数,既然做了决定要来这里,就要承担任何后果,没什么必要难过。”

“你……”我话没说完,只觉得臂弯一沉,丽莎的眼睛永远地闭上了,嘴角上,还留着一抹让人心酸的,遗憾的微笑。

四下一片死寂,所有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一点点火苗,在我心里烧起来,越来越大,要把我的血烧到沸腾。

8

我放下丽莎的尸体,站起来,看着那个巨大的怪物,说:“这个酒店,根本就是把世上所有走投无路,逼近绝望的人诱来,以一场不可能让他们赢的赌局,将他们困在这里。我猜,这些输掉的人,最终都变成了这个怪物的食物!”

此言一出,帕卡尔的脸色变得苍白无比,他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握紧的拳,指甲都要抠进肉里。

“沿途都没看到活物,那个池子里全是残骸,肯定是个怪物排泄出来的废料。”九阙看着浑身臭水的自己,突然一惊,“哎呀,敖炽该不会被吃了吧。”

“不会。”我脱口而出,不知道哪里来的自信。

“也对,他皮那么厚,肯定不好吃,不过……”他看着那些还在不断震动的花骨朵,“怎么这么久了,还不见它们来吃咱们?”

确实如此,那些花骨朵,似被什么力量牵制住,想冲我们来却又无法出手。

“先断了这怪物的根基再说。”我走上前,深深吸了口气,将一身的灵力全部灌注于右掌。以我的修为,如果以十成力量出击,就算不能将它连根拔起,起码也让它元气大伤。何况,还有九阙帮忙,连帕卡尔也举起了砍刀。

“我知道你不会帮忙,但是麻烦你照顾一下两位老人家。”我头也不回地对大叔说。

“白费力气啊你们。”大叔慢吞吞的说:“这玩意儿的致命处,应该不在下,而在上。”

九阙一听,忙凑到他面前:“大叔,有内幕?别小气嘛,大家同舟共济,铲除这个变异植物,我们好你也好啊!”

“这不是植物,是妖物。”他白了九阙一眼,“这叫窃语,偷听他人内心渴望,继而发出声音吸引猎物的无耻妖怪。不过,这一只不太对头,从不会有这么大的窃语。”他指了指头顶,“不管怎么样,想要对付它,上去再说。”

出鞘的刀,硬生生地被他逼了回去。

“如果你给我假情报,我回来一定剃光你的眉毛!”

我大步走到这妖怪的身边,那些花朵仍在被牵制的状态,就趁现在!

“我先上去,没问题的话你们再来!”我一发力,顺着这妖怪的身子窜了上去,到了顶部,一掌击向石壁,石块飞溅出来,一线久违的光芒从头上洒下来,不待我有所行动,一股气流从缺口灌入,吸管似的把我给吸了出去。

在暗处停留久了,突来的光线刀子似的扎进眼里,巨大的吸力一直把我往高处拉,估计觉得到了能摔死我的高度,说消失就消失了,由着我朝地面砸下去,若非我是妖怪,急急运气灵力稳住身子,十条命也不够死!呼呼的气流声中,地下那片模糊的景物飞速扩大,我渐渐看到灰色的地,弯曲的桥,以及褐色的木房子。

满分落地!我松了口气,多怕刚刚闪避不及时,又丢人地掉回我打出来的洞里。定定神,视线从地里面往上挪去,鲜花青草,小桥流水,尽头一座别致的木屋,大门虚掩,窗飘薄纱,天空里的光照在这里,更显宁静温婉,跟之前我们所去到的地方相比,云泥之别。不论场景还是气氛,都让人以为到了某个世外高人的隐居地。

确实美!可我不欣赏这里。一个建在怪物头上的世外桃源,可信度太低。四下均不见人影,蝴蝶飞鸟一只也没有,安静地像定了格。我赶忙跑到一旁的破洞前,趴下来对着洞口喊了几声。

很快,九阙带大叔带着老黄夫妇跟帕卡尔从洞口里跳了出来,不管怎样,在这里的感觉比在肮脏黑暗的地下要好多了。

所有人都被这里的景色吸引了,帕卡尔看的都呆了,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地方。

只有大叔神色凝重。

丽莎说的地方,必然是这里了。她说,从木屋的窗口飞出了怪花。木屋,那座不显山不露水的木屋里究竟藏了什么?我觉得,我在靠近我最想要的答案。

走过曲桥,木屋近在咫尺,薄如蝉翼的轻纱优雅地在窗前浮动,两扇看起来并不太结实的木门虚掩着,留着一道窄缝。

我们像贼一样溜到门前,我透过门缝里往里瞅,只看到一层有一层的纱帘而已,听不到屋里有任何动静,仿佛是座空屋。

在我还在思考这房子有无危险是进还是不进时,大叔已不客气地将我拎到身后,把门一推,大爷似的迈步而入,一股不计后果不怕死的霸气浑然天成。

我看着他的背影,联想到一路上他的所作所为,越想越觉得这个人我应该是在哪里见过才对。谁呢?果然是当人类当得太久,记性越来越差。也没什么,既来之则安之,最坏不过是屋里头冲出整个事情的大BOSS,最坏不过是硬碰硬打一场!

抬腿进了屋,踩着光滑平整的地板,我拂开一层又一层垂下的纱帘,不知是到了第几层,眼前的世界不再雪白一片,如烟雾般朦胧起来,一个高大的声音,一声不吭地站在那烟雾的后面。

刷一下撩开最后一层纱帘,差点就撞到大叔的背上,来不及对他做出任何质问,我的注意力已被眼前的两个人给牢牢吸引去了——

四方的房间里,没有任何家具摆设,只在正中间的地板上,铺上一张简单的矮桌,两个人,一男一女席地坐于桌前,四目相瞪,双手紧紧相握。

我很少会诧异到嘴都合不拢的程度,但这次挺不住了,不光是嘴,我的大脑开始缺氧,血液正在凝固,如果这时有谁碰我一下,我马上会碎成一块一块的。

这件屋子虽然没有摆设,可四面墙壁上与地板上,满满的都是那紫蓝色的花骨朵,密集的程度,足以让有密集恐惧症的人吐血而亡。另外,在这些花朵之间,还生着一些兵乓球大笑的绿色果实,形状不太规则,仔细看上去,竟很像人的脑袋,果实上的果色花纹正好充作五官,眼鼻口都齐全,连表情都有,绝望悲伤疯狂,她是没有笑容。

不过,这个不是秒杀我的原因。

那个女人,真是漂亮,素面朝天,荆钗布裙,也能美艳不可方物,真是世上罕有。面对这样一个女人,你断断不舍得挪开目光,连眨眼都觉得是浪费。

一个古装打扮的中国女人,出现在南美洲低下的“地城”里,这也不算秒杀我的原因。

紧握住她双手的男人,也真的是俊美不凡,白衬衫牛仔裤这样的大众装备,也能被他穿得器宇轩昂,熠熠生辉。

衬衫,我买的,牛仔裤,我买的。穿着它们的,也不是别人。

敖炽,我千山万水奔你来,你非要用这种方式暴露在我面前吗?!别的女人的手,是你随便能抓的吗?

“呀,眼光不错啊这小子。”九阙从我背后冒出来。

“眼光不好,能找到我这样的夫人么?”我冷哼一声。

你们一定以为剧情应该是我随手抄起板凳或者鞋子招呼自己的夫君,如果是多年前的我,我会。但现在,我居然没什么愤怒,比起知道他还活着所迸发的惊喜,别的情绪根本不足为道。

我正要去他身边,大叔却抢在了我前头,走到两人面前,盯着那女人略显苍白的脸,皱眉道:“果然是你。”

从朵怪花偷偷从墙上飘下来,帕卡尔紧张地大喊小心,大叔看也不看,屈起手指朝后面一弹,没人看到他指尖上有任何东西,就是那么一个动作,几个偷袭的敌人便化作了烟尘。

“本事比以前大了那么多。”他放下手臂,冷笑:“着附近的人跟动物,都被你吃光了吧,真是本性难移。”

“我不知道,也许吧。”女人慢慢吐出一口气,抬眼看着他,美得极致的眼睛里,有显而易见的疲惫,却还有一丝绷紧的神经突然松懈下来的欢喜,“看到你我很意外,但这实在是太好了。我很庆幸当初把孩子交给你。”

是熟人?!这关系可难猜了,最坏的猜测,难道是敖炽抢了大叔的旧爱?!那女人还说到孩子?不行不行,这太要命了!我冲到敖炽身边,这家伙的眼睛明明张的贼大,可是从我们进来这里到现在,他居然一声不吭,眼珠子都不转一转,只知道盯着那个女人!

“死鬼你说句话啊!”我急了,一巴掌拍到他头上。

他毫无反应,倒是我的手掌被一股极寒的力量给反弹开了,整个手掌刺刺的疼。

“你平时也这么打你夫君么?”大叔扯过我的手,看着我肿起来的掌心问道。

“这算轻的。”话一出口,我便觉得不对,我从来没有跟大叔说过我跟敖炽的关系!

“悍妇。这算是给你的小教训。”大叔甩开我的手。

我被一口怒气噎住了,这男人到底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裟椤,你不要急。敖炽只是在救我。”女人的声音,轻的像一根丝线,看我的眼神里,不仅没有敌意,还有满满的,满满的慈爱……没错,就是慈爱。

“我……你……你怎么知道我?”她一句话就散了我所有的怒气,那样的面容,那样的眼神,实在是让我讨厌不起来。

女人微笑:“敖炽告诉我的。你们如何认识,如何相恋到成婚,还有你们一起开的店,从不停甜品店到不停旅店,包括那杯很苦的叫浮生的茶,他都告诉我了。”

敖炽绝对不是一个这么耐心,肯把自己的私生活一五一十告诉别人的家伙。他能这么做,要么是脑子坏了,要么是被这女人下了妖术,要么,是他爱这个女人。

“你跟他……很熟?”我把情绪控制得很好,心里已经得到了最坏的一个答案。

女人凝视着敖炽的脸,眼中那不加修饰的爱意,简直要把对方融化了——

“他是我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