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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回家

《《爱痴情》》

家一个温暖的港湾,当你在外面受伤了或受委屈了,家永远是你的避风港。

幸福总是那么来之不易,好时光总是那么短暂。

李成志因为自己的父亲不小心手弄受伤了,作为儿子的他当然不能无动于衷。父亲在他的心里就是一座大山,一辈子辛勤劳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永远没见他和自己的母亲闲过,在他的印象中家里从来没缺过钱,也和父母的辛勤劳作有关。所以,从他懂事起就开始帮父母干着干那,生活不用说都很自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做饭就是那时候开始学的,因为父母忙没时间做饭或回来后早已精疲力尽,他挨饿后。便学着自己做饭吃,有第一次的经验以后,他做的饭于是越来越出色。

回家,是一个诱惑的字眼特别是对一个常年在外的人来说。当决定要回家时往往归心似箭,只想早点到家,不差于一个游子回家时的急迫心情。

李成志的家位于陕西的陕南地区,秦岭山的余脉就是他家屋后的大群山。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古时侯也是兵家必争之地,闯王李自成曾经在这里屯兵休养,唐代也有很多诗人隐居此地,闲云野鹤,修身养性。

在这里还出生了一位传奇天才作家,我国著名作家—贾平凹先生。他的故乡离李成志的家很近,大约有3000米远,小时侯他常和妈妈一起去贾平凹先生曾经居住的棣花镇赶集,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里出了一个大作家,稍长时便看见了他集资捐款盖造的棣花镇中心希望小学,还有他亲笔题的字。于是,贾平凹先生便在他幼小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成了他心中的大英雄,拿现在的话说叫偶像。

从此,他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语文,偏科成了他致命的关键,语文老是第一,数学是勉强及格。到后来便喜欢上了文学,更迷上了创作。坎坷的生活才刚刚开始,他天生有一颗怜悯苍生的心,直率又多愁善感,敏感而又好强让他吃尽了苦头,饱尝了人情冷暖,江湖的险恶。困惑、迷茫、彷惶让他无处可逃,他还是读完了大学,一轮又一轮的感情失败更让他自尊心越发的敏感,却更加的坚强。

在又一次的人生低谷,生活中的又一次奋斗,他相知了她,林宝玉生命的转折点,生活的希望和勇气给了他在一次对一切美好事物的追求,人生从此更精彩。

当时李成志很害怕,很担心父亲,林宝玉也跟着担心,害怕。最终决定了回家探望,她也刚好休息,于是第一次来到了他家,以女朋友的身份很是让他的父母吃惊。他的父母想不到自己家的穷小子给他们家领了个很温柔,很体贴,很漂亮的大闺女而且还是个大学生,可乐坏了一家人。

连李成志他爸也乐呵呵的,本来手伤的很严重,没有二三个月是好不了的,从不爱闲着的他,百般无聊。自从不能干活以后简直度日如年,像霜打了的茄子,蔫的不能再蔫。可自从看见未来儿媳妇回来,这几天也精神倍增,伤口也好像没以前那么疼了,康复的特别快。

看见女大学生不嫌家了贫穷,而且还抢着干农活,不光李成志看了高兴,家里人更不知有多高兴。村里的邻居有事没事地就议论开了,“看人家娃长的多白呀”!另一个说:“就像电视里的一样。”

李成志的父亲听见了,甭提心里多舒坦了。时间就这样的一晃,该回去上班了。在这几天里,林宝玉了解了李成志的另一面,作为农民儿子的他是多么的辛苦,不光没有经济来源,还没有社会关系。所以,一切都得靠自己,在家里所有的活他都抢着干,尽量为母亲减少劳动力度,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农民,穿着破烂的衣服整天灰头灰脸,不是他穿不起,作为一个农民不停得干这干那,衣服不脏不破,这是不可能的。

他就是农民,但他不是真正农民。

他从没否定过自己不是农民,但上过大学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的农民又有几个,所以他不是农民。可是所有的农活,他都得心应手,没有不会干的。

另一个李成志每天脏兮兮地早出晚归,林宝玉有时简直都不能忍受,和自己住一起的李成志,每天把自己打扮的干干净净,意气风发,生机勃勃,简直是判若两人。还好,两人临走前他又回到了以前。看来把你放在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衣着打扮,你将会干不同的事情,就像演戏一样。同一个人一会演少爷,一会演农民,两个都像而且都很出色,你难到说他不是同一个人。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