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倘若我叫七喜(6)
那样一个卑鄙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去忘记。我的旅途一帆风顺,高跟鞋给我带来艳遇无数,大巴上,只要我皱一下眉头,自有男人愿意来背过我的大包;在旅馆好几个背包客争着为我买单,我坦然受之,不为所动,每天晚上把自己房间的门闩得紧紧的。
在你摔倒的时候第一个扶你,天热的时候给你买喜欢的冷饮。
或许有数不清的男人愿意为我做这些。但我渴望的,却是永远不会再向我伸出的一双手。
甜言蜜语全都是狗屁。
让我有点失望的是,旅途远不如我想象的艰险。最惊险的经历大概是在拉萨,我走在街上忽然被一个黑黝黝的藏族汉子拦住,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听了半天才明白大概的意思是:"美丽的姑娘,我看上你了,我家里有数不清的牦牛和绿松石,做我的女人吧,我会让你一辈子什么活都不用干要什么有什么!"
我瞥一眼他挂在腰间的一尺多长的藏刀,吓得魂飞魄散。
"Sorry, sorry,"我急得讲英语,"我已经结婚了,那个,那个是我老公,他在等我,等我离了婚再回来找你噢!"我顺手指了指街对面的一个男的,飞奔过去挽起他的手。
不过我也没忘了对那藏族男子回眸一笑,不管怎么说,谢谢欣赏。
只是我的旅途不能停在这一站。
只有不停地走,或许才可以遗忘。我想要遗忘掉生命中每一个羞耻的细节,或许只有这样,不可一世的方若虹才可以回得来。
十一月中旬,我到达尼泊尔,加德满都。
这是尼泊尔旅游的最好季节。
我算得很精确,我的旅费,还够支持我在这个消费不算高的小国游荡一个月左右。
加德满都太热闹拥挤,我在那里呆了一个礼拜便到了博卡拉,住在费瓦湖畔的一个小客栈。
博卡拉确实是非常美丽的城市,游人如织。我放任自己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然后找一间小网吧上网,在论坛上跟人吵架。吵不过的时候我就贴照片,这样自有人会跳上来帮我吵。
虽然已经有半年没有化妆,我仍然是一个美女。走在大街上仍然有人对我回头,坐在咖啡馆里仍然有人给我免单,但是,日复一日,我越来越喜欢只是坐在沉静的湖边,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事。
我忽然很不想回去。
干脆就在这里找个人把自己嫁掉算了。我对自己说。
如果那些男人不是那么黑,不是那么说这蹩脚的英语,不是一看见我就走不动路的话。有什么不可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