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YE READING

第一部分

《《飞刀足球》》

阿飞的自白(一)

古龙说:小李飞刀天下第一!

我却说:还有一柄飞刀比小李飞刀更厉害!

还有一段爱情比古龙笔下的更凄美浪漫!

有一点点的搞笑,但更多的是精彩与感动,堪称经典。

一个飞刀,足球与爱情的故事。故事里:

美人是蝴蝶,而飞刀是流星!

在最后的最后,我回首。

我真的不知道,仙儿,我美丽的仙儿,我们有没有最真最深的相爱过?

算了吧,就让我去了。离这尘世而去。

只是,你应该明白。

那一刀,

那为了爱与恨而发出的一刀,那惊天地而泣鬼神的一刀,

改变了整个武林的命运的一刀,

千百年后也依旧难以被忘记的一刀里——

凝结了多少的无奈与沧桑!

因为,那一刀,耗尽了我全部的生命。

那一刀,已经浓缩了我人生中所有的恨与爱!

此生已矣!一切都已在那一刀中了断!

再无牵挂了!让我走吧!

于是,我微笑着,忘记了你。心中一片空明。走了!如一阵轻烟消散在红尘。

只留下,一道闪烁的刀光,如流星,永远深深地刻在记忆里!

他们说,那一刀风情万种!那一刀的光芒是如此灿烂,照耀了武林千年的时空。

在传说中,关于那伟大的一战是如此地被流传的:大战的主角是李寻欢和上官金虹,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排名为第三和第二的两位绝顶高手。而地点则是在上官金虹金钱帮总坛的一间密室之内。

杀死上官金虹的是一柄刀,一柄小李飞刀!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入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江湖传言,当时我——飞剑客阿飞和李寻欢后来的妻子,也就是天机老头儿的孙女孙小红两个人被挡在了密室的铁门外,痛苦而又焦灼的等待。

而最后,门开了,李寻欢从那间密室里走了出来,对我们很酷地说了三个字:他输了!

是的,这次大战在江湖中就是如此地被流传的。后来,在我们——林仙儿、李寻欢、孙小红、林诗音那个时代以后几千年,中国武侠文学界出了一位大才子!姓古,叫古龙!号称是武林的司马迁。他要象太史公作《史记》一样,为武林千百年的历史作一个精彩但却又不失真实的记载。

他错了,虽然他作了大量的考据工作,但他还是错了。事情的真实并不是古龙的《小李飞刀》中所描写的那样。现实与传说之间是大相径庭的。

我认为,没有人能够完全地了解真实。因为,每个人有都有着他自己的局限性。古龙并不能完全准确地了解我们那个时代。就正如我也并不完全了解他一样。我以为,他就叫古龙,姓古名龙。我并不知道,他真实的名字叫做熊耀华。

在20世纪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21世纪的第一次世界杯足球赛已经曲终人散的时侯,我觉得应该是讲出事件的真象的时侯了。

是的,在这个名人出书成为一种流行时尚的年代。我想,我也应该搞一本书出来了

说实话,我阿飞的确算得上是一位大名人了。作为武侠文学最流行的畅销经典,古龙古大侠的巅峰之作——《小李飞刀》中的男二号。我的飞迷何止千千万万?我哪一点儿比不上白岩松、崔永元、赵忠祥、倪萍跟姜昆他们?

就算是贝克汉姆这样儿的顶尖级的大腕儿也未见得就一定比我强多少。大家都是超一流的青春偶像嘛!我和仙儿的组合未见得就比他和辣妹维多利亚的组合差!

我的确是应该出一本书的。书名我都想好了,就叫做《我与林仙儿——不得不说的故事》。生命中有些东西是不吐不快的。

仙儿,江湖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

千百年后的古龙是如此评价她的: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专门引诱男人下地狱!

此言不虚。我认为,我的妹妹林仙儿对于我们那个时代的重要性就好比玛丽莲·梦露对于肯尼迪时代的美国。是所有的男性公民心目之中的性感女神。

阿飞的自白(二)

关于上官金虹是怎么死的,古龙所知道的并非是真象。后来我看到了他所写的那部《小李飞刀》——这是影视版的名字,图书版的名字起得挺长的,叫《多情剑客无情剑》,我觉得不妥,有问题。明明是一部飞刀的故事嘛!怎么偏偏要往剑上扯呢?定义不准确。也许是因为“剑”这个玩意儿在武侠文学的时尚中比“刀”要时髦一些浪漫一些,更具有流行性吧!书商为了畅销的需要定了这么个名字。其实,准确的名字应该叫做《多情刀客无情刀》,不是吗?

作为书中一个极重要的人物,男二号,我对这本书的命名表示强烈的抗议。为了方便起见,我在以后提到这部作品时,就把它叫做《小李飞刀》吧!

我相信,古龙在写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时,一定是绞尽了脑汁的。他肯定希望能写得像《楚留香》中的楚留香与石观音的大战那么的扣人心弦。但是他办不到。因为他实在是无法想像出那一战究竟是如何地精彩绝伦,惊心动魄。于是只好采用了写虚的手法。

个人认为,古龙的《小李飞刀》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但在这部伟大的小说中却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故事的最高潮,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一战竟然未能浓墨重彩的大书特书,写到实处。

这不是个疑点吗?充分地证明了古龙并不知道那一战的真象。于是就只好玩虚的。

关于在文艺作品中使用虚招的情形,我所知道的有两大高手,一中一洋。

中国的是那个陕西人贾平凹。20世纪的末期,他写了一部叫做《废都》的书,大谈而特谈男女之事,但关键处却并不像《金瓶梅》那样作精确的细节描写。而是极富于创造性的使用了大量的空格。然后再在后面加上一个括号,注明此处删去若干字。

好家伙,这简直是一个天才至极的构想,让每一个读者都去玩一个精神上的填空游戏。这个空白简直就是一个容量为无穷大的布袋和尚的口袋。一千个观众的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一万个读者对这个伟大的空白,也会有一万种不同的想象。这个空白几乎是无所不包,满足了每一个人的性幻想。‘

我相信,有一句中国的老话贾平凹兄对它的理解肯定是颇为深刻,那就是“画鬼易,画人难”。贾平凹的这一手虚招玩得的确是够高段。愣是把一部内容平平的《废都》给玩成了当年的最畅销书。

天机老头跟小红谈到武学时,对寻欢和上官金虹说了一段深藏禅机的名言:打即是不打,不打即是打!动即是不动,不动即是动!

贾平凹的这一手就应该叫做:写即是不写,不写即是写。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普天之下,万事万物,到了巅峰时道理本就全差不多。

高,的确是高。

玩虚招的洋高手就是那个闻名全球的动画片制作机构迪斯尼。在他们的片子里常常有这样的镜头:两只动物厮打了起来,追逐着进入了一间木屋。所有的观众都期待着看见大战的高潮,希望看清楚他们的拳来爪往,一招一式。然而,出现在屏幕上的只是一个因激烈打斗而巨烈地震动的房间。我们只能去想像那战况的激烈与精彩。然而,我们都看不到真实。

最后,打斗停止,胜者趾气高扬昂首阔步地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而败者则是垂头丧气,无精打采,伤痕累累。

于是,一场精彩的大战就这样交待过去了。这也是典型的虚招,也是一种“写即是不写,不写即是写”。

我怀疑,古龙在写到寻欢与上官金虹那一场大战时,那段时间台湾的电视台正在播放迪斯尼的动画片。

当然了,《小李飞刀》的高潮被虚化是不可能避免的。因为古龙毕竟有着他的历史局限性。他不可能真正的来到我们这个时代,近距离的细致观察,全面了解我们的生活。就正如秦琼不能够去大战关公一样。于是,他只能像贾平凹跟迪斯尼那样,玩起了虚招。

我们这个时代?唉,让我说什么好呢?谈到我们这个时代,真的是一言难尽。

好了,就让我谈一谈我们这个时代,讲一讲我们的故事。

这的确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在古龙的小说里失实之处颇多,尤其是有关我与仙儿的情节。为了还历史以其本来面目,我会把这个飞刀的故事重说一遍。这一次的主角是我与仙儿,以及一位神秘的大美女。而且,绝对是原装正版。看完了你就会明白,上官金虹究竟是怎么死的了。

“那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难道你不觉得这是古龙所留下来的一个最大的疑点吗?以手发刀的寻欢飞刀出手的部位显然是不可能很低的。而且你应该明白,在上官金虹与寻欢那样的顶尖高手的决斗中,上官金虹是绝对不会给寻欢弯一下腰从一个很低的点出刀的机会的。寻欢也不会躺在地上发飞刀,他从来没有这么玩过。武学里只听说过有地蹚拳,没听说过有“地蹚飞刀”。

“那一刀的出手部位显然很低。”这根本就不合乎逻辑。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好了,就跟着我来进入这个故事吧!看完了,你心中的疑团就会彻底地解开。你就会知道上官金虹究竟是怎么死的了。

我们那个时代使用的是古汉语,这个故事如果由我本人执笔的话,习惯了现代汉语的表达方式的读者也许会不习惯,造成沟通上的困难。我找到了一个叫做黄天阳的家伙,由他来主笔,把我们的故事写成一部小说。

他的笔名叫做“闯入城市的狼”。

飞刀与两大美女(一)

说到这个故事就不能不提到长安。长安是大唐王朝的京城,天下首善之地。是大唐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用21世纪比较时髦的说法来讲就是,长安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

长安是繁华的,长安的繁华具有一种海洛因式的吸引力。红男绿女们如飞蛾扑火一般义无反顾地投入长安的怀抱,投入长安的灯红酒绿与纸醉金迷。他们追逐着名和利,希望成为一个上等人,住豪宅,坐名轿——当时没有小车,只有轿子。最民间最豪华的就是十六人的蓝漆大轿,在当时的长安这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就好比是今天的奔驰或宝马。在交通工具上平民百姓混到这个地步也就算是到头了。32人以上的加长型黄漆大轿那是皇家专用。一句话,得有贵族血统。那玩意儿有点儿像今天的劳斯莱斯。

说这个并不是废话。这个细节我必须得交待清楚。在后面的故事里你就会明白,对16人的蓝漆大轿仙儿她有着怎样的一种渴望,疯狂的难以竭止的渴望。

长安是浪漫的,李白、杜甫、白居易、王维、贺知章,张旭……

多少惊才绝艳的大才子曾经在长安留下了他们的事迹啊!李太白醉草吓蛮书,酒意中令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这是何等的豪情与狂傲?初唐四杰中的王勃王子安,在长安城送别好友,写下了“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的千古佳句,何等的温馨动人啊!后来他更是凭着《滕王阁序》永铭文坛青史。“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拷,简直是太妙了。我想“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句话说的就是王勃的《滕王阁序》这篇文章。

总之,长安是一个极其繁华而富于浪漫气息的城市。在这个迷人的城市里发生了太多的故事,大事!

比如说,阿飞和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那一战。比如说,大唐作家协会副主席百晓生先生那本不朽名著《兵器谱》一书隆重的首发仪式。比如那次林仙儿参加的大唐第六届诗词作品演唱大赛。比如太宗皇帝李世民为了登上皇位而发动的玄武门之变。长安永远都不缺乏精彩,长安总是会发生一些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情。长安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城市。

然而,对于阿飞而言,长安曾经是一个温馨的城市,在那儿曾经有他一段最初最美的爱情。最纯洁的爱情。是的,在这个年代,纯洁的爱情已经不多了。一切都太残酷,太现实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希望生命就可以永远那样,永远都可以跟晶莹在一起。一生一世。

晶莹这个女孩子简直是个独一无二的奇迹,对人生她有着一种远远地超出她的年龄的豁达,淡泊与超然。有时连阿飞都难以明白,为什么她在物欲方面一点儿都不像别的女孩子那样的充满了渴望与贪婪。有时候阿飞觉得,除了爱情,她对人生简直就是无欲无求的。这一直让阿飞很奇怪,直到她临死的那天。真的,像晶莹那样的绝色佳人是本可以很轻易地获得最高层次上的物欲享受的。但终其一生,她都没有去追求那些东西。

从这一点来说,晶莹与仙儿是截然不同的。虽然说她们都是同样的美丽,是顶儿尖儿的美女。

晶莹姓萧,萧十一郎的萧。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萧。

在长安,阿飞与晶莹邂逅了。那一天是不平凡的一天。当时,阿飞刚从山西大同的老家来到长安。他是在严冬过去,雪化了以后离开大同府的,到长安时,也就是初春时分吧!那一年,阿飞21岁,是个文学青年,剑法出众,跟李寻欢一样会玩飞刀,那时他的偶像是大唐作家协会的副主席,文坛巨匠百晓生先生。

初到长安,阿飞落脚在玄武门附近的平安客栈。他是《大同府日报》的记者兼特稿部编辑。大唐的文化事业是极其发达的。各州各府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报纸。

阿飞这次来长安是来组稿的。那年的五月端阳节是《大同府日报》创刊十周年的纪念日,他此次奉命进京出差的任务就是争取约到几位大腕级作家的稿子。为《大同府日报》十周年纪念特刊增光添彩。编辑部锁定的对象有李白、张旭、贺知章、百晓生。阿飞的任务是四得其一。当然,这只是最低标准。能多多益善那更不错。

飞刀与两大美女(二)

那天,阿飞从平安客栈出发,去大唐文联找作家协会的人。以便与那几位文坛大腕联系。朱雀大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好不热闹。长安的街市是如此繁华。他的心情不错。

然后,他就接连遭遇了两个美女。先是从他的身后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只见街中的人流迅速地向两边散开。有人在大声地叫着:“神鞭公主来了!”

他回头,于是就看见了一位黑衣少女,她的风姿极美,眉梢眼角有一种绝对的致命风情。她驾着一辆小型的马车,而拉车的是两匹大宛名驹黑玫瑰。她手执一条长鞭高踞在驾驶座上,另一只手握着马缰,黑色的披风在飘扬着。

这就是他初见神鞭公主的情形。说实话,她的小模样的确极美。神情间有一种淡淡的,但却是绝对存在的冷傲。那是一种贵族式的冷傲。仿佛是站在一个极高的高处俯看天下的苍生。那种冷傲的背后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优越感。

阿飞不喜欢这种冷傲,这种优越感,他觉得,众生是平等的。在这个世上不应该有什么贵族与平民之分。在政治上,他的理想是世界大同。

然而他还是不得不承认,在当时的那一刹那他是被神鞭公主的美丽给深深地吸引了的。他楞住了,呆呆地望着飞奔而来的马车。而车上有一位美女。一位号称大唐第一青春玉女的美女。

他听见身边的两个男人在议论着。

“神鞭公主真是太美了!”

“好像是仙女下凡!”

马车飞奔而来,人们向街的两侧闪避。如潮水退去。街的中间空空如野,瞬间便成为了一条通畅的大道。

没有人敢阻挡神鞭公主的马车。因为她是明皇天子最宠爱的小女儿。而她的师父则是大名鼎鼎的兵器谱上排名天下第七的鞭神西门柔。她的一手软鞭使得跟师父一样出神入化。

这是一个绝对的天之骄女。

而此时,另一位女子挡住了神鞭公主的去路。那是一位白衣女子,她的背影看上去很美。她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马蹄声,正自慢慢地走在朱雀大街的正中间。

神鞭公主的那两匹黑玫瑰是大宛国仅次于汗血宝马的名驹,当真是疾如狂风,快如闪电。向着那名女子飞驰而去。一场车祸眼见得就要发生了。

当时阿飞正在发愣,等他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的时候,要阻止这一切已经来不及了。他在心中叹息了一声。可见美丽有时候真的是致命的,可以杀人的。如果不是神鞭公主的美丽让他发了一下子愣的话,以他的身手是绝对可以阻止这一场惨剧的发生的。

他知道,那个白衣女子完了。不死也会重伤。

那两匹黑玫瑰已经向着白衣女子撞了过去。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只听得神鞭公主“吁”地一声呼唤,猛地一收缰绳,竟然硬生生地将奔驰的马车给刹住了。两匹黑玫瑰前腿腾空,人立了起来,然后定在原地。

街两旁的人们发出了一声欢呼。为了神鞭公主精湛的技术喝采。他们一定认为,如果大唐举办一次马车驾驶大赛的话,神鞭公主肯定是第一名。至少是女子组的第一名。

只有阿飞这样的会家子才看出了问题的本质:神鞭公主不但驾驶技术超一流,而且,肯定还会“千斤坠”的重身法。否则不可能把高速的马车刹住。好家伙,一个二九年华的妙龄女子竟然有如此深厚的内力,难得。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神鞭公主的坏脾气发作了,她挥动着长鞭向那女子抽去,口中骂道:你找死啊?

这一次阿飞再也没有片刻的犹豫了。一扬手,一柄飞刀以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射向长鞭,将它斩为两段。

而与此同时,那个白衣女子转过身来。在那一刻,阿飞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惊艳。那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美丽。那种美丽如夜空中的焰火,如此灿烂。它仿佛是有形有质的,可以阻塞住你的思想与呼吸,令你整个人完完全全地发呆,大脑里是一片绝对的空白。就好像是一片幻灯机的屏幕,唯一投射出来的影像就是她的美丽。那种绝对的、无可救药的美丽。

那位白衣女子的风姿真的是无可比拟的,风华绝代的。多年以后,在电视剧《神雕侠侣》中,香港演员刘德华与陈玉莲出演了男女主角杨过与小龙女,那个白衣如雪,飘飘然有出尘之感的小龙女大概能比得上阿飞在长安的朱雀大街上所邂垢的萧晶莹的美丽的二分之一弱,也就是一小半吧!

陈玉莲所扮演的小龙女已经是众多男人的梦中情人了,由此你可以明白晶莹的美丽应该是怎样的神奇而不可思议。

在那一刹那,神鞭公主是最为尴尬的人。她先是望着手中剩下的那半截鞭子,显然是吃了一惊。她难以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是什么神奇的力量削断了她的那柄长鞭?她吃惊的瞪大了眼睛。而当那位绝色的白衣女子转过身来之后,她显然是又被更强烈地震惊了一次。她在那一刹那张大了嘴巴很久也没有合拢。看她的口型你可以明白,她是不由自主地要发出一个“啊”的音节,来表达一种感叹与惊讶,但那个音节仅仅发到一半就堵在嗓子眼上了,并没有吐出来形成一种实实在在的声音。这位号称大唐第一青春玉女的靓女显然是完全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另一位少女的美丽是远远地在她之上的。阿飞相信,那一刹那她一定和他在思考着同一问题:为什么造物主会有如此的杰作?是的,在几何学的角度上看上去,白衣少女的五官的形状与构造,和彼此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是绝对的完美无缺的。

那是一种何其神奇的排列组合呀!

那一刻,当那位白衣少女成为所有人的目光的焦点之后,整个的朱雀大街一下子就彻底地静默了下来。她的美丽让人无比的震憾,无话可说。所有人好像都在同一个刹那屏住了呼吸。

神鞭公主跟白衣女子在一起的情形,就好比是孔雀遇上了凤凰。无论孔雀有多么美丽,它始终都只是一只凡鸟。永远也没有凤凰那种超凡脱俗的气质。

阿飞默默地走了过去,从地上捡起了那柄飞刀。那两个女孩子都注视着他。他穿着单薄的衣服,背脊挺得笔直,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成了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这张脸使人很容易就会联想到花岗石,倔犟,坚定,冷漠,仿佛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甚至对他自己。

但这却是两位女孩子平生所见到的最英俊的一张脸,虽然还太年轻了些,还不成熟,但却已有种足够吸引人的魅力。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柄剑,这柄剑极其独特。严格说来,那实在不能算是一柄剑,那只是一条三尺多长的铁片,既没有剑锋,也没有剑锷,甚至连剑柄都没有,只用两片软木钉在上面,就算是剑柄了。

阿飞冲着神鞭公主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只是觉得两位大美女如果当街打架的话会是一件比焚琴煮鹤更不雅的事情,所以才出手阻止的,冒犯了您,给您赔礼了。

神鞭公主先是冲着他瞪眼睛,斥骂道:你好大的胆子,想行刺吗?但面对着这个大帅哥,她实在是提不起火气来,口气很软。一点儿也没有了那种居高临下的威风。

阿飞微笑了一下,那个微笑的样子实在是帅极了。他扬了扬手里的飞刀,淡淡的说,公主,我如果真的是想要行刺的话,这柄飞刀削断的就不会只是你手中的鞭子了。

飞刀与两大美女(三)

神鞭公主看见了这柄飞刀,瞳孔一阵骤然的收缩,表情变得很奇怪。慢慢地,她的脸上有了些笑意,问阿飞,你这柄飞刀是不是大冶的铁匠花了三个时辰打好的?

阿飞颇有些诧异地望着神鞭公主,点头道,是的,却不知公主是怎么知道的?

神鞭公主出了很久的神,仿佛痴痴地在想着什么。良久,良久。

终于,她说,你是从山西大同府来的吗?

阿飞点了点头。

神鞭公主微笑道,你们山西最有名的就是钱庄跟煤窑。在京城里混得人五人六的那些钱庄老板跟煤窑老板全都是些爱财如命,唯利是图的俗物。说实话,跟豪爽的东北汉子和彬彬有礼、风度翩翩的江南才子比起来,你们山西人在京城里的印象分实在是差劲得很,谁能想到,你们山西人里边儿居然也会冒出个李寻欢这样的极品。造物有时真的是不可思议的。小李飞刀李寻欢居然是个山西人!

听她提到自己最好的朋友,阿飞也禁不住的微笑了。他说,说到文武双全,我这个朋友当真可以算得上是天下第一人。

他如今可好?神鞭公主问道。

阿飞摇了摇头,说,不知道。这三年来他一直云游四方,行踪不定,只是前年的中秋节回过一次家。

神鞭公主神色间一阵黯然。她痴痴地想念着那个远远的影子。此刻,他在何方?

她望着阿飞,说,这么些年以来,只有那一次,琼林宴上的主角不是状元公。像李寻欢这样的风流探花郎谁又能忘得了他呢?他也许没有你帅,但却要有男人味得多。难道你不觉得吗?李寻欢身上有一种很特别很特别的吸引人的气质。也许,这就叫做魅力吧!只可惜,那时我还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阿飞在心中想道:寻欢这家伙看来当真是魅力无边的。连当今的公主都是他的追星族。

神鞭公主叹息一声,道: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现在再说这些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她挥动手中的半截长鞭,重重地抽击了黑玫瑰,那马负痛长嘶,拉着马车绝尘而去。

阿飞痴痴地站在原地。默然片刻,叹道:好一个李寻欢!好一个李寻欢!

白衣女子走了过来,冲他施了一礼。道:公子,多谢你出手相救。

阿飞又一次出神了。真的,眼前的这个白衣女子的美丽是一种让人搞不懂的美丽。从分子学的基础上看来,要构造出这样的一种极致的惊人美丽,是一道难度极大的排列组合问题。

他问她,姑娘你怎么了?难道刚才那辆马车过来的时候你完全就没有听到吗?

美丽的姑娘笑了笑,说,确实没听到,我的耳朵不怎么灵光。

阿飞笑了,他说,看来老天爷的确是不会过份的偏爱一个人的,老天爷吝啬得很呢,他怎么也不肯为这个世界制造出一个绝对完美无缺的人,怎么也得给她留下一点儿缺点跟遗憾。

那姑娘被他给逗乐了,笑道,你这是骂我呢,还是夸我?

阿飞沉思片刻,说,都算是吧!他觉得她一点儿也不像一个耳朵不太灵光的人。

阿飞说,我叫阿飞,敢问姑娘芳名。

晶莹,萧晶莹,她说。这是阿飞第一次听到这个美丽的名字,这个日后令他这一辈子都刻骨铭心的名字。

阿飞,她说,你这个山西人跑到长安来干什么?看你这个样子不像是个读书人,今年也不是大比之年。哦,对了,你的武艺这么高强,一定是给你们山西的大老板做保镖的吧?

阿飞说,难道从我身上你就一点儿文人气质也看不出来?我也勉强算是个文化人呢?我是《大同府日报》的,五月端阳节的时候咱们《大同府日报》就创刊十周年了。我是来京城组稿的。目标吗?就是当今的那几大名家。

萧晶莹说,想不到咱们俩还是同行,我是《长安晚报》的。阿飞,看来这一次你是真的要失望了。当今的那几大名家现在算是全废了,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了。

阿飞问,此话怎讲?

晶莹说,这个话题要认真谈起来当真就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了。我们报社上个月还专门开了专题来讨论这个问题呢!结果最后还是没有得出个什么有说服力的结论。我上午得去文联办点儿事。你呢?中午你如果有空的话,我请你到状元楼吃烤鸭,好吗?

巧了,阿飞说,我也去文联。

那么,咱们就一块儿行动吧!晶莹说。

两个人并肩行走在朱雀大街上。阿飞的心中涌起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竟觉得自己与晶莹仿佛是很早很早以前就认识了似的。一丁点儿的陌生感也没有。如果人真的有前生的话,他们俩一定是前生有缘的。

晶莹,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得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她是个女记者,《长安晚报》的女记者。

阿飞陷入了一种迷惘。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一)

如果你不是生活在大唐天宝年间的话,你就根本无法理解百晓生这个人在当时有多大的名气。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文坛巨匠,社会名流。而且他并非像古龙的小说《小李飞刀》中所描写的那样是一个中年人。那时他才仅仅不过只有三十一岁而已。从广义的角度上来讲,还勉强可以算是一个青年。称之为青春偶像派作家也毫不为过。

在那个时代,百晓生是为数众多的女青年,尤其是文学女青年的白马王子,梦中情人。

百晓生在弱冠之年毕业于长安国子监,学的是新闻专业。然后就到《长安日报》社担任体育版的记者。在大唐时代,所谓体育其实就是三个大的项目,蹴鞠,马球,还有就是武术。偶尔也报道一下妇女们的踢毯子比赛,儿童们的滚铁环和风筝比赛。但毕竟那三个大的项目才真正是大唐体育竞技的主流。

近十年的记者生涯,让他结识了天下武林的成名英雄,并与其中不少的人成了知交。终于在二十七岁那年他创作出了一部不朽的名著《兵器谱》,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就像《说唐全传》点评了隋末唐初的英雄豪杰,并为他们排出了座次一样。《兵器谱》一书也同样全方位地点评了盛唐时期天下武林的英雄豪杰,并为他们排定了座次。

这是一部轰动了文学界和武术界的奇书。它首先是在《长安日报》上连载,在读者中引起了极大的回响。《长安日报》那两个月的发行量创纪录地突破了一百万大关。后来该小说由华山论剑出版社出版发行,成为了连续三年的最畅销书。

在长安,华山论剑出版社为百晓生的《兵器谱》一书举行了隆重的首发仪式。搞了一个盛大的签名售书活动。一身白衣如雪的百晓生俨然是一位翩翩俗世佳公子。当场使数以百计的女Fans们晕倒了过去。

当时流行这么一句话:文有百晓生,武有李寻欢。毫不夸张的说,在大唐天宝年间,这两个人是最当红的偶像派小生。文坛虽然也有李白,杜甫这样的巨匠,但他们输就输在脸蛋儿不怎么样。虽然专业人士对他们的评价更高,但少女Fans们可不怎么买帐。这情形就有点儿像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香港流行乐坛,最顶尖的男歌手号称四大天王。其实从专业的角度上来讲,黎明、郭富城的歌唱水平很烂,估计中国大陆随便哪个小县城举行一次蒙面的卡拉OK大赛,他们两个人连前十名都进不了。刘德华也只是马马虎虎。他们凭什么跟张学友平起平坐?不就靠一张迷人的脸孔,女歌迷阵容鼎盛吗?

张学友号称香港歌神,这就有点儿类似于李白跟杜甫号称诗仙、诗圣一样。仅仅是一个专业人士所赠予的荣誉性称号,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市场价值。

李寻欢的情形跟百晓生有点儿类似,虽然在《兵器谱》中他的小李飞刀仅仅排名天下第三。但排名第一的天机棍孙老头儿显然是不具有偶像气质的。这一点仅仅从年龄因素上就可以很轻易地得出肯定的答案。上官金虹那时还没有出山创建后来名震天下的金钱帮,成为富可敌国的金钱帮帮主。那时他隐居在山东的老家,过的是陶渊明式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给人的感觉是一位世外高人。神龙见首不见尾。

只有李寻欢是如此地具有传奇色彩。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一个传奇。李寻欢在世人的心目中的印象就是从一个传奇世家所走出来的惊才绝艳的天才少年。英俊潇洒,诗酒风流更是大大地增加了他在少女们心目中的印象分。更要命的是,他居然还会玩一手如此漂亮的飞刀。关于这件事情是这样的:李寻欢本来并不愿意在人前炫耀自己的飞刀绝技,对这件事情他本来是准备一辈子秘而不宣的。然而,在那年的琼林宴上所发生的事情却让他非出刀不可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秋高气爽。明皇天子,王公贵胄们与本次大比金榜题名的新科进士们欢聚一堂,每一个人都春风满面。那本是一次欢乐的琼林宴。大家诗酒应和,分外尽兴。

然而这种欢乐的气氛却被契丹国的使臣彻底的搅了。

契丹国是一个很有政治野心的国家,在西域他们大肆侵略扩张,那时整个西域基本上已经是他们的一统天下。所有的西域小国不是被他们消灭就是变成了他们的属国。他们跟中原的汉人政权之间也是时战时和。虽然当年太宗皇帝李世民威震西域,使契丹人彻底的臣服并尊称太宗皇帝为“天可汗”。但此一时,彼一时,在天宝年间,太宗皇帝毕竟已经过世了很久了,不可能余威仍在。而此时的契丹却早已经是兵强马壮,不臣之心又起,蠢蠢欲动了。

那一年契丹的使臣出使长安,名义上是向明皇天子进贡,而实际上是一种试探,一种挑畔。

明皇天子在琼林宴上酒过三巡,面酣耳热之际突然的想起了契丹使臣到长安已经两天了。觉得应该宣他晋见了。契丹使臣刚到长安之时就放出了话来,此次进贡给明皇天子的是契丹三宝,全都是独一无二的稀世之珍。保证让明皇天子龙颜大悦,令大唐文武百官大开眼界。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二)

说实话,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关于契丹三宝每一个人都是心里痒痒的,欲先睹之而后快。包括明皇天子与文武百官。但天朝大国就得有天朝大国的风度与威严,天朝大国是要面子的。不能做出一种很猴急的样子让契丹小儿们看笑话,所以就必须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来。先将那契丹使臣安排到馆驿住下,冷落他两天再说。

琼林宴举行到一半的时候,明皇天子想起了契丹使臣来,觉得两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可以宣他晋见了。

于是契丹使臣就带着他的契丹三宝来到了琼林宴的主会场御花园。那使臣是一个个子很高神情间颇有些桀骜不逊的中年人。深鼻高目,典型的西域特征。

三呼万岁行过大礼这后,那个契丹使臣说话了。他说,启奏陛下,这次我们进贡给您的是我们契丹国的三件至宝,稀世之珍。我们大汗说了,这么多年以来,我们对大唐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我们契丹的宝物已经献得差不多了。干脆这一次就下个狠心,把压箱底的宝贝都拿出来献给大唐天子,算是最后的压轴大礼吧!从明年开始我们契丹就不准备再给大唐进贡了。

这番话一说出来,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很凝重,所有的人都听出了这番话的份量,听出了这番话里的火药味儿。说完了这番话之后那个契丹使臣很傲然地站在了那儿,欣赏着大唐的文武群臣满面的尴尬之色。

明皇天子勃然大怒,斥责道,你们大汗也太无礼了吧?他想怎么样?想公然造反吗?想跟大唐重新开战刀兵相见吗?好,你这就回去告诉他,朕在这儿等着他放马过来。咱们看看究竟是他兵临长安城下,还是朕踏平草原直捣他的黄龙府?咱们大唐的将士可不是吃素的。这么些年你们可汗虽然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但是朕早就看出来了他是一点儿诚意也没有的。

那契丹使臣静静地听着,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听完了明皇天子的一通发泄,不卑不亢地鞠了个躬,镇定自若的说,陛下您真的是错怪了我们大汗了。我们契丹今年进贡给大唐的的确是三件稀世之珍,无一不是国之重宝。您怎么能责怪我们大汗没有诚意呢?我们契丹今后的确是再也没有办法找到这样的宝物了。可以说我们已经倾尽了国之所有来孝敬大唐了,从今以后的确是再也难以为继了。我们大汗说了,如果大唐能找出同样的三件宝物把我们的宝物给比下去,我们以后不但依旧是年年进贡岁岁来朝,而且保证敬献比从前更为丰厚的双份大礼。

这句话简直就是公然地挑畔了。是对大唐的一种极度的蔑视。明皇天子不怒反笑了。他大笑道,想不到契丹小儿竟然如此狂妄。好好好,你就将你那三件宝物呈上来也让朕开开眼界。

于是,契丹使臣便呈上了他带来的三件宝物。说真的,在李寻欢和寿王李瑁没有挺身而出之前,契丹三宝的确是令大唐群臣震惊不已的。包括明皇天子也有点儿目瞪口呆。

第一宝是一匹极品的汗血宝马。那马极为神骏,长一丈,高八尺。通体火红,无一根杂毛。契丹使臣请明皇天子从御马苑中挑选出两匹最好的骏马与之比试。明皇天子的御马夫挑了两匹顶尖好马。都是大有来头的。一匹是千里银河一点红。那马全身雪白,但却唯有额头上有一点红印。故此叫做千里银河一点红。而另一匹则是黑旋风,通体如墨般黑,不见一点儿杂色。这两匹宝马堪称是大唐的镇国之宝,平时在御马苑里称王称霸,神气活现的。奔驰起来的确也是疾如风,快如电。然而却不知为何,这两匹宝马见了那匹汗血宝马竟有点威风不起来了。那情形颇有些像山林中的豺狼虎豹看见了传说中的森林之王麒麟。

三匹骏马在御花园的赛马道上奔驰了起来。千里银河一点红跟黑旋风的确是疾如狂风,快如闪电。然而,那匹汗血宝马仿佛简直就不是一匹凡马,而是孙悟空的属下——天马!快得简直是如同鬼魅。御花园的赛马道长为一里半。它冲过终点时竟然将那两匹凡马落下了足足有近两丈的距离。

大唐这边的人都傻了,他们简直就不敢相信,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能跑得如此之快的马。在他们眼中看来,千里银河一点红和黑旋风已经代表了速度的极限,却不料契丹的马竟然有这么厉害。

明皇天子有点儿发愣了。契丹使臣哈哈大笑道,大王,承让了。他的笑声是如此刺耳,让每一个人都觉得不舒服。但是没办法,大家都只有听着。因为人家是凭实力说话的。人家有理由张狂。

然后,契丹的第二宝献上来了,那是一位美女。当她走到众人跟前时,大家忽然地就觉得眼前一亮,神情气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两个成语。第一个是倾国倾城。第二个则是上风而立,举国皆香。那真的是一种前所未见的美丽。那是个高鼻大眼的异族女子,一张清秀绝俗的瓜子脸,长发垂肩。明艳圣洁,仪态不可方物。大唐群臣凝望着她出神,每个人都心跳不已。每个人都沉醉了,仿似被迷了魂中了邪,人人都呆住了。一阵甜甜的幽香自那女子身上发出,令人如痴如醉。

只听“叭”的一声,原来是一个二品文官手中的酒杯失手掉在了地上,摔得粉碎。那官员自知失态,抬头望了望明皇天子,一副惶惑不安的样子。然而却惊奇的发现,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了他。每个人都在痴痴地望着那位契丹大美女。

明皇天子伸出手去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心里边想:妈妈的,朕的后宫三千佳丽全被这女子给比下去了。朕这上半辈子算是白活了。怎么咱们大唐就出不了这样的绝代佳人呢?

契丹使臣望见大唐君臣的丑态,微微一笑。朗声道,陛下,请看契丹第三宝。

这第三宝乃是一位飞刀艺人。只见他貌不惊人,身材矮小。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然而,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那淡蓝色的眸子里竟仿佛发射着一种摄人心魄的光芒。

契丹使臣说,此人乃是契丹杂技艺人大赛的冠军,飞刀王伊汗,一手飞刀绝技举世无双。

明皇天子让他练来看看。只见那伊汗取出一张黑巾,将自己的面孔蒙住。而与此同时,那位契丹美人在头顶上放上了一只红苹果。站在了距那伊汗二十丈开外的地方。盈盈微笑,那姿态极其动人。令人觉得她仿佛就是一位女王,而那枚红苹果便是她王冠上的红宝石。

正如同那些古老的传说那样,飞刀之王伊汗所要做的事情就是要一刀飞出,将那位大美人儿头顶上的红苹果劈为两半。当契丹使臣把这一点禀报给明皇天子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不禁为了那位契丹美人捏了一把汗。心里边不自禁地这么想:如果这一刀失了手那怎么办?那位大美人岂不是就香消玉殒了吗?

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刹那。就如同所有的传说中所描述的那样,飞刀之王伊汗以一种极其妙曼的姿势发出了手中的那柄飞刀。那刀出手之后去势极为迅捷,闪电般地从空中掠过,准确无误地将那枚红苹果劈为两半。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三)

寒光一闪过后,是片刻的默然,然后是喝采与掌声。对大唐百官而言,观看如此精彩绝伦的演出绝对是他们人生中的第一次。从内心深处,他们被伊汗的绝技给彻底地征服了。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喝采与掌声。他们觉得伊汗的飞刀确实是神乎其技。

然而,伊汗的表演还并没有结束。只见那契丹使臣从一个随从武士的腰间取下一副弓箭,弯弓搭箭一箭向伊汗射去。那一箭当真是力发千钧,疾若流星。本次大比的武状元也不过就只有这样的水准而已。伊汗再次飞出一刀。这一刀的威势更加惊人。迎面对上了那枝长箭,只见刀与箭对撞之后,那刀竟然硬生生地将那枝长箭给顶了回去,余势未衰,刀与箭竟然仿佛连到了一块儿,闪电般的向那使臣飞了过去。那使臣不敢硬接,侧身避开,那刀与箭直飞出十丈开外方才落地。

所有的人都因为了飞刀这神奇的力量而瞠目结舌。

飞刀之王伊汗傲然而立。

契丹使臣微微一笑,冲着明皇天子躬了一下身子,说,启禀大王,以上就是契丹三宝,大王已经过目了,还请笑纳。

坐在宝座上的明皇天子沉默了很久,此刻的他处于人生中一种前所未有的进退两难的境地。宝物动人心,哪怕是贵为天子出同样不例外。

公平而客观的说,契丹三宝的确是极其地富于诱惑力,堪称稀世之珍。尤其是那位大美女,那种浓郁的异域风情,那绝世的风姿是作为一个男人的明皇天子绝对地难以割舍的。然而,若是收下了这契丹三宝岂不是就等于承认了大唐国中无宝?这会让号称地大物博的大唐王朝很没有面子的。

身为一个男人,他想说:我要!我想要!我很想要!

然而,身为一个帝王,他却必须说不。

可见男人的本能与帝王的身份有时候是互相矛盾的。身为一个帝王,有时必须控制自己男人本能的欲望。换言之,根据其所作所为,在很多时候,身为帝王者其实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而是一种非人的怪物。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放眼大唐,的确还找不到能与契丹三宝相匹敌的宝物:名马、美人与绝代的刀客。

真的,从那一刀的威势里所有的人都已经看出来了,飞刀之王伊汗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艺人,而实实在在地是一位顶尖的高手,绝代高手。略有武术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没有深厚的内力是无法发出威力如此惊人的飞刀的。

气氛在那一刻变得凝重了起来,大唐群臣在那一刹那终于明白了过来,此刻,在契丹三宝面前,大唐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尴尬之中。

此刻,谁为大唐挺身而出?

契丹使臣再度发难了,他再次询问明皇天子:陛下?还望您笑纳契丹三宝!好让臣回国复命!

良久,明皇天子依旧是沉吟不语。

气氛更加地凝重了。

契丹使臣不依不饶,问道:陛下,难道您瞧不上我们微薄的贡品吗?他的语气间已经颇为有些不悦与不屑了。那冷冷的、傲然的目光仿佛是在说,你们大唐有什么了不起?并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镇国之宝,好好的三件宝物献给你们,你还在那儿装假道学,假清高?一点儿也不像天可汗的后人。

大唐!伟大的大唐,在那一刻,在一道冷冷的异族人的目光下,无奈地低下他那高昴的头颅。

忽见众进士之中有一人站了起来。那是个长身玉立的青年,眉目间有一种难掩的英气。他越众而出,到明皇天子面前,推金山,倒玉柱,拜三拜,三呼万岁。说,启禀陛下,臣乃今科探花李寻欢,山西大同人氏。关于契丹三宝一事,臣想要发表一点儿自己的小小的看法。

李寻欢?明皇天子清楚地记得这个名字。在最后的御笔钦点中,是他亲手把李寻欢的名次从状元改成了探花。李寻欢的文章他是看过的,的确是堪称才气逼人。然而,明皇天子却认为李寻欢这个名字不甚好,不够庄重,其中蕴含了太多的风流意味,太多的浪漫主义色彩。状元的名字如果过于的充满了风流意味的话,会破坏科举制度在天下士子心目中的严肃与权威性。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因此他作出了这个改动,还笑道:这个人的名字过于的飘逸潇洒了,就让他做一个风流的探花郎吧!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难道对于山西大同的李家而言,这就是他们永恒的宿命?永远无法打破的悲剧宿命?

明皇天子让他平身,站起来回话。当李寻欢站了起来之后,明皇天子再次细细地打量了他。他几乎是在那一刹那就彻底地后悔了。眼前的这个玉树临风的年青人是如此地英挺,仿佛是集天地之灵气于一身。简直就堪称是大唐的形象代表。明皇天子在心中暗暗地笑自己的糊涂,名字取得风流一点有什么大不了的?名字风流一点儿就不可以当状元了吗?荒谬!我这个大唐天子脑袋里的逻辑是怎么样的一种狗屁逻辑啊!

是的,李寻欢的外形是绝对的英俊潇洒!让人一见之下便会不由自主地产生好感。极具亲和力。

李卿家,有什么看法便请讲吧!明皇天子说。

李寻欢微微一笑,傲视契丹使臣,说,臣启陛下,以臣个人的眼光看来,契丹三宝的确是宝中极品,堪称稀世之珍,但臣以为,其中却至少有两宝称不上是天下第一,举世无双。陛下要是感兴趣的话,可以收下来玩玩。如果看不上眼的话,原物奉还给契丹可汗也未尝不可。

此言既出,四座皆惊。契丹使臣细细地打量眼前的这个年青人。但见他底气十足,不卑不亢地站在那儿,一副很有份量的样子。他的目光是如此地淡泊与超然,然而,却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浩翰的大海与碧蓝的长天。想起了那句古老的成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那目光中竟仿佛充满了一种无所不能的力量。那是一种奇异的魅力。

契丹使臣的心中突然地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惊惧。隐隐地预感到这一次可能是讨不了便宜了。

明皇天子将信将疑地望着李寻欢。

契丹使臣冷冷地说,口说无凭,谁敢肯定探花郎不是大言不惭,信口雌黄呢?

李寻欢淡淡地一字字地说,在下生平行事,一贯谨慎,若无绝对的把握,又怎敢在圣上面前讲这一番话出来。陛下,若您同意的话,臣愿献丑于陛下面前。

明皇天子大喜道,好好好,李卿家,你便在这御花园中与契丹贵使好好地切磋一番吧!

李寻欢道了声遵命。于是,便在这御花园中,立于天子脚下,引声长啸,声震九城。其啸声如长江大河,绵绵而下,滔滔不绝。

众人不解其意,呆望着李寻欢。那契丹使臣与飞刀之王伊汗脸上都变了颜色。两人皆是武学精湛之士,从李寻欢的啸声之中听出了,这位文质彬彬的大唐文科探花郎,竟然拥有如此之浑厚精纯的内力修为。俨然是一位绝顶的高手,天下也难觅几人。大唐这边的武官与武进士也大吃了一惊,暗中叹服。那个武状元心里想:妈妈的,幸好他没有来考武状元。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四)

片刻之后,只听隐隐地传来了一阵马蹄声。飞快地,那声音近了,近了。闪电般的就有一匹马从御花园的大门处奔了进来。门口守卫的御林军还根本来不及阻挡。一个快捷如鬼魅的影子一闪而过便冲了进去。那数十名军士只觉得眼前一花,怀疑自己是不是白日里撞见了鬼。待他们回头望去时,只见一匹威风凛凛的红色的高头大马已经停在了李寻欢的身旁。

李寻欢说,在下这匹坐骑,乃是一匹赤兔宝马,追风赶月。当年后汉三国时的大英雄关羽关云长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时,所骑的便正是这种宝马,此马堪称是中华第一名驹。在下进京之时,距大比之期只有三日,不巧在下的一位好友,关东落日马场的场主司空宇恰有紧急之事欲见我一面,便差了一位手下骑这匹赤兔宝马来到京城找我。这匹宝马两日之内便载着在下在京城和关东之间跑了一个来回。以在下一已之见,这匹赤兔宝马大可以与汗血宝马比上一比,鹿死谁手当真是难以预料呢?

于是,一场极其精彩的神马大战开始了。那是一种怎样的奔驰啊!那两匹骏马快得连影子都看不清了。就好像是两道狂风,卷在了一起。分不清谁是谁了。

关于那一战的精彩是无法去仔细描述的。任何的语言都难以完全地去勾画出那一战的盛况。说虚一点儿吧!天地变色,风云震惊。打个实在的比方,现代体育的男子百米飞人大战,当年的刘易斯单挑约翰逊,如今的格林大战钱伯斯,都统统地比不上这一战的精彩纷呈。也许,F1的赛车大战,法拉利对撼麦克拉伦,舒马赫单挑哈基宁的场面能比得上这一战吧!但一来,如今有了高清晰度的电视,可以把F1大战的精彩细节表现得细致入微。二来,当年那匹奔驰在大唐天子御花园中的宝马乃是活物,自然而然的有一种威势,一种神骏,一种生命力极度宣泄时的那难以掩饰的光彩,而且,两匹同色的骏马并肩奔驰,争相向前时,远远地望去竟仿佛是混作了一体,再也难分彼此。凭心而论,那一场大战的精彩程度远胜于车王舒马赫的F1大战。

然而,片刻过后便分出了高下。赤兔宝马仿佛对与对手并驾齐驱的局面极为不满,半程过后突发神威,飞速地将对手甩在了身后。赤兔宝马的那一次猝然地加速展现出的那种强大的爆发力几乎已经超越了马类的极限,达到了猎豹的水平。

如果马是有灵性的话,那匹汗血宝马现在一定会更为深刻地理解一个成语的含义,那就是望尘莫及。当赤兔宝马冲过终点时,竟足足地将汗血宝马给甩在了身后三丈开外。

那一刹那赤兔宝马的雄姿,堪称是一匹马的英雄形像所能达到的光辉顶点。那种神龙天骄,傲然不群的气势完全地展示了一种造物主所赋予生灵的伟大力量。

李寻欢只是站在那儿淡淡地微笑,这一切早已经在他的意料之中。而旁人却咋舌不已。若非亲眼所见,人们实在是无法去理解赤兔马的这样的一种神奇。

契丹使臣怔怔地站在那儿,他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只是在内心深处感到了一种淡淡的悲哀。看来,天佑大唐啊!大唐毕竟是地大物博,人杰地灵,奇人异士辈出。大唐的底蕴是不容轻视的。

明皇天子龙颜大悦,捋着龙须笑道,朕今天终于弄清楚了当年颜良,文丑两个人是怎么被关羽给杀掉的了。这赤兔宝马跑得实在是太快了!

明皇天子仿佛从来没有这么得意过。这么开心过。

李寻欢再度发飙,他说,在臣看来,契丹的飞刀高人的确是神乎其技,但却绝对说不上是空前绝后。臣恰巧也会玩玩飞刀,就让臣跟伊汗先生切磋一下吧!

玩玩?李寻欢实在是太过于地谦虚了。是的,他只是随随便便轻描淡写地玩了玩,就玩出了一种旁人完全不敢置信,根本就想像不到的精彩。他依然让那位契丹美人在头顶上放上了一只红苹果。他同样地站到了二十丈开外,却并不蒙面,只是背过身去,反手随意地发出了一刀。那刀并没有奇快的速度,而是在空气中飞得很慢很慢,慢得就仿佛是蜗牛在爬行。所有的人都觉得奇怪之极,搞不懂为什么那柄飞刀竟然可以在空中飞得如此之慢但却并不落下地来。这一刀究竟会创造一种什么样的奇迹?在那一刻时间仿佛是凝固了,气氛极为紧张,所有的人都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而更为奇怪的是,当那柄飞刀飞到距那契丹美人一丈左右的时候,突然地一下子就发生了一次加速。就仿佛是火箭发射到了空中所进行的二次点火。那飞刀以一种难以形容的速度向那契丹美人的头上飞去,然而,令人极度震惊的是,那一刀并没有将那只红苹果劈为两半,而是平平地插入了那位契丹美人的头发与红苹果之间,竟然从下面将那枚红苹果给垫了起来,就仿佛是在那枚苹果下面放了一个果盘一样,稳稳地停在了那位契丹美人的头上。

全场掌声雷动,李寻欢冲着明皇天子施了一礼说,陛下,臣的这一招就叫做飞刀献果。玩得不好,让陛下见笑了。

所有的人都看出了李寻欢这一刀实在是无与伦比的神奇。显然是有着一种极为深厚的功力,但究竟深厚在何处,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会家子以外,谁也看不出来。

李寻欢的内力实在是已经达到了浑厚无比,收发自如的境界。已可算得上是当世最顶尖的几位高手之一。飞刀之王伊汗站在那里半响说不出话来。良久,他对李寻欢说,李探花的功力在下的确是佩服至极,在下输得心服口服。只是在下看得出来,李探花刚才并未尽全力,在下并未能领略到飞刀的全部神奇,深感遗憾。不知李探花可否全力施为,让在下感受一下飞刀绝技的全部神奇!

李寻欢心想,为了大唐扬一次国威,便显露一下飞刀的神奇也无所谓。于是便欣然应允了。将另一枚红苹果用一枝长铁签穿过,稳稳地插在了赤兔宝马的马鞍上,轻轻地在赤兔马耳边低语了几句,温柔地在它的脑袋上拍了拍。这是李寻欢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以马,对朋友,对女人,他都有足够的温柔。

那赤兔马方才正跑得性起,尚未尽兴。此刻听到了主人的吩咐,撒开了四蹄尽情地飞驰了起来。御花园的马道上扬起了烟尘,众人只看到那滚滚的烟尘之中一团若隐若现的红光。以一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速度在风驰电掣地前行着。

那时,御花园里吹过了一阵轻风,李寻欢便默默地矗立在风中。当那匹赤兔宝马跑完了一圈,已经将速度发挥到了极致,将要第二次从他的身边掠过之时,他的神色在骤然间变得凝重了起来。赤兔宝马如飞般地从他的身旁掠过,那只是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刹那后那匹宝马已在五丈开外。而且,其速度依旧未减。只见李寻欢出手如风,一柄飞刀已经从他的手中发出。那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没有人能看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儿,没有人看清楚了那柄飞刀的轨迹。反正等大家回过神来以后,那柄飞刀已经准确无误地插在了那只红苹果上。

这个过程其实一点儿也不精彩,一种真正的伟大当时的确是一点儿也不精彩的。每一个伟大其实在他发生的时候都显得极其的平淡,真正的伟大本就不是凡人所能够在一刹那之间完全地理解的。

真的,那柄飞刀是怎么刺入那只苹果中其实谁都没有看清。李寻欢的那一刀一点儿也比不上伊汗的那么花哨。

但是,所有人都明白了李寻欢的伟大。他的飞刀居然可以追上赤兔宝马的速度。那柄刀真的是如光般快。

小李飞刀大战契丹三宝(五)

飞刀之王伊汗目瞪口呆地站在那儿很久很久,他简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终于,他深深地对李寻欢鞠了一躬,说,李探花如此之绝技,足以令天地震惊,实在是让在下五体投地,在下再也不敢自称是飞刀之王了。有李探花在,在下居然敢自称飞刀之王,实在是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在下在此立誓,从此以后再也不用飞刀了!

李寻欢含笑道,先生这又是何必?

伊汗斩钉截铁般地说:在下心意已决,李探花不必再说了。在下下半辈子只想回到草原故乡做一个普通的牧羊人。就此别过了。

伊汗向明皇天子鞠了一躬,冲契丹使臣打了个招呼,吹了一声口哨。那匹汗血宝马到了他的跟前,伊汗翻身上马,冲李寻欢一抱手,打马离去。

一人一马,这两位失败者就这样离开了卸花园。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李寻欢蓦然地感受到了一种沧桑。

契丹三宝已三去其二,只有那位香香美人还依旧风姿卓绝地站在那儿。此时,她已经是契丹最后的骄傲。契丹使臣此时早已没有了方才的那一种嚣张的气焰了。

李寻欢走到了明皇天子跟前,施了一礼,说,万岁,臣已经做完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了。

明皇天子龙颜大悦,饮下一杯美酒,叹道:李寻欢,好一个李寻欢,今日你真是为我大唐大大地争了一口气啊!想不到我大唐还有你这般文武双绝的全才。此次大比你仅仅搏了个探花的名份,于你实在是不公。朕现在宣旨,特封你为本次大比的文武双状元,众卿家可有异议。

大唐群臣齐声应道:万岁圣明!圣明啊!所有的人都对李寻欢心悦诚服,就在那一刹那,李寻欢已经走上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顶峰。

此时,大唐的面子已经完全地被挽回了。李寻欢已经成为大唐的英雄,然而,此时这位英雄却对着明皇天子深深地一辑。说,陛下,臣请就此回归故里,这个文武双状元的名份,臣不敢要。未经大比,无以服众,臣实在是愧对此名号。

明皇天子惊问,李卿家何出此言?

李寻欢微微一笑,那笑意里竟似有三分自嘲。说,臣启陛下,以臣之本性,实乃是一个闲云野鹤之人,一生的心愿就是归隐山林。然而,臣的老父一直有一个未了的心愿,那就是想看一看我们李家的人是否这一辈子都没有状元的命。皇上也知道的,在我之前我们李家一共有六个人金榜题名,四位进士,两位探花。但就是没有出过状元,对我们李家而言,状元已经是一个永恒的心结。坦白地说,我这次进京赶考,虽然也有为国效力之心,但更多的是想一了老父的心愿。但却不料很凑巧的又考了个探花。皇上,李家的人认命了。本来臣是想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报答了皇上的恩情之后挂印而去的。但这次也算是为了大唐立下了一点微功,臣便可以安心离去了。皇上,臣就此别过了。

说完,李寻欢再次冲明皇天子一辑,转身欲去。

明皇天子叫了一声:且慢。

李寻欢回首。

只见明皇天子沉默无语地望了李寻欢很久,眼中流露出一种很复杂的情感。终于,大声吩咐道:笔墨伺候。

太监将笔墨呈上。明皇天子挥毫书下了两行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写完之后,明皇天子说,李卿家,你去吧!就此别过,朕写下这副对联,你就把它挂在你家大门上,作为一个小小的纪念吧!

李寻欢一抱拳,说声:谢了。接过那副对联,收好之后,飞身一跃,上了那匹赤兔马,飘然而去。

那一刻,望着李寻欢的背影,所有的人心中不禁都有些怅然若失。这便叫做个人魅力。

至此,契丹三宝只剩下美女一宝,还依旧骄傲地站在大唐的御花园中。这已是契丹最后的荣耀。

契丹使臣对明皇天子说,陛下,大唐奇人异士辈出,契丹心悦诚服。但幸好我们契丹国的美女还堪称是国色天香。便请陛下赏脸收下吧!

明皇天子望着那个契丹美女,说真的,作为一个普通的男人他已经看呆了,他实在是很想收下这个美女的。然而,作为一个帝王他知道,要在政治上更好地打击契丹的信心,自己就必须想出一个办法拒收这个美女。他需要有人能帮他做到这一点。他的目光满含着期待望着群臣。

此时,在场的所有人中有一个年方弱冠的英俊青年心中正在犹豫不决,他正在考虑着要不要把自己美丽的王妃杨玉环给献出来,呈于大庭广众之间。他是深知自己这位妃子的美丽的。如果把她的美丽公诸于众的话,他也知道这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大唐其实是一个很风流的王朝。开国天子李渊玩了隋炀帝杨广晋阳行宫里的两个妾侍。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门之变以后跟自己的弟媳齐王妃有了一种不清不楚的关系。而他自己晚年时的宠妾武媚娘更是与自己的儿子李治干柴烈火地爱到了一起。而且他们两个人第一次相好的地方居然是在厕所里。当然,古书里的记载对此的正式说法是在更衣的时候。但你得明白古人是追求文雅的,他们所说的“更衣”其实就只是“入厕”的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

由此可见,大唐王朝的确是一个极度风流的王朝。

对本朝的从前,寿王李瑁显然是十分清楚的。他也不是一点儿顾虑也没有。作为一个男人他也深知一个极美的女人对男人的杀伤力之强大,足以令一个男人疯狂。在大唐王朝他虽然也是一位皇族的贵人,但却毕竟不是NO.1,还有他的父皇和几位权势比他大得多的哥哥。他们如果发现了杨玉环的美丽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他不敢想像。

是的,在献上杨玉环之前寿王李瑁是考虑到了自己会有戴绿帽子的危险的。但是,由于一种爱国,他依然决定让杨玉环出面把那个契丹美人给比下去。

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杨玉环赢了,理所当然的赢了。否则她又怎么能名列中国古代四大美女?关于她的美丽笔者是难以去描写的。只知道那位契丹美女虽然美丽,但她的美丽毕竟还是可以找得到语言去形容的。而杨玉环的美却是无法形容的。因为用任何的语言去描述,对她的美都是一种亵渎。只有后来白乐天的《长恨歌》才能形容的她的美之万一。所以说《长恨歌》成为了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

反正,契丹那位美女是给比下去了。她哭了,生平第一次哭了。

契丹使臣对大唐心悦诚服。声言契丹从此再不敢有不臣之心。

后来,寿王李瑁的确是戴了一顶绿帽子。可见爱国有时候也是不能够爱得全无保留的,否则也会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但毕竟,他以独特的方式为中国的文学史和美学史提供了一个极其重大的题材,作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他的牺牲是值得的。否则的话,杨玉环的美岂不是就埋没了?中国四大美女就变成了三缺一。

《长安晚报》(一)

当阿飞和萧晶莹找到百晓生的时候,他正在发脾气。他在办公室里大声地斥责着一位年轻女子。那个女子手里拿着文件袋,还有笔和本子,看样子好像也是一位新闻工作者。

百晓生的情绪十分激动,他挥动着双手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来回地走动着,一副焦燥不安,心神不定的样子。他说,不写,不写,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了吗?这种狗屁文章我是不写的。别说一千字千两银子不写,一千字万两银子也不写。你们那个狗屁纪实文学栏目发表的都是些什么呀?乌七八糟,一堆狗屎。你们那个栏目也敢加上“文学”两个字?这不是在亵渎文学吗?《大款的三个情妇和一幢神秘别墅》、《贪官的一夜狂欢与风流》、《女毒贩》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嘛?让我百晓生写这样的东西,你不是在砸我这个大唐作家协会副主席的牌子吗?

那女孩很委屈的说,主席先生,我这已经是第4次来找您了,当年刘备请诸葛亮也只不过是三顾茅庐。您就看在我的诚意的份上体谅一下我们的难处吧!我们的报纸必须要在这个残酷的市场里生存下去啊!

为了生存也不能这么没有品味呀?你们就不能追求一些高雅的,有层次的纯文学的东西吗?

那女孩发出了一声哀叹,纯文学?她说,大唐现在还有纯文学吗?主席先生,你以为我愿意这样吗?没办法呀,现在的读者不买纯文学的帐呀!我也是文科出身的,读书的时候也同样地有着一个纯文学的梦想。在我读书的那个时代,纯文学是多么的繁荣啊!你们这几个大腕儿不就是那时候成名的吗?可是现在,纯文学不知道怎么的一下子就衰败了。我的心中何尝又没有一种失落了理想后的痛苦呢?其实我也跟你一样,想疯,想哭。

百晓生听了这话愣住了,他望了那女孩片刻,突然歇斯底里里地笑了,取出一瓶汾酒和两只酒杯,满满地斟上了,递给那女孩子一杯。

来来来,为了纯文学的死亡,干杯。

那女孩凄然一笑,饮下那杯酒。

你叫什么名字?在那个美丽的女孩子第4次来找百晓生的时候,他终于问了她这个问题。

杜娟,那个女孩子说,我叫杜娟。

百晓生饮下杯中酒,很沧桑地说了一句话,他说,好吧!杜娟,我就为了你堕落一年吧!我答应你在你们报纸上开一年的专栏。放心吧!一定会满足你们栏目的要求的。我这个作家协会的副主席反正也当腻了,已经没什么创作激情了。就让我堕落一年,痛苦一年吧!这种刺激是一定会让我重新找到创作的欲望的。我想,到了那个时候我也差不多该挂印而去了。一个真正的作家是应该到江湖中去的。

那美丽的女孩子杜娟静静地听着百晓生的话,她说,您答应了,我总算是完成了任务。可是说真的,我的确是搞不明白自己现在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应该难过。

百晓生喃喃地说了一句话,他说,难道你不觉得这几年的江湖实在是太过于平静了吗?太平盛世,好一个太平盛世,太平盛世是没有文学的。这几年的江湖,实在是太无聊了。

杜娟说,难道,你想在这江湖中掀起一场波澜吗?

百晓生并不直接回答,只是说,我想《兵器谱》这本书应该是很难超越的。但我一定要做到这一点,我要超越我自己。为了这个目的我会不惜一切的代价。对我而言,文学的梦想是压倒一切的。我不能够再这样颓废下去了,我不想下半辈子碌碌无为。

阿飞和晶莹先在百晓生办公室的门外等待,听到了里面的对话。晶莹淡淡地对阿飞说,你听到了吧?大作家现在已经废了。太平盛世的文学已经是没有生命力的文学了,走吧!

阿飞说,等会儿我还得找他,不然的话,我们报社的稿子怎么办?

晶莹说,没事儿,你们的稿子包在我身上了,阿飞,你信我吗?你若是相信我,咱们现在就去状元楼吃烤鸭。[更多精彩,更多好书,尽在[5 1 7 Z . c O m]

好吧!走。阿飞说。

两人在状元楼挑了一个临街的位置,要了两瓶竹叶青,一份烤鸭和几个小菜,心情很好的边吃边聊。

有一位小姑娘在弹着三弦唱着曲子,细细听来那是一曲李白的诗。歌者唱到: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歌声悲切,隐隐然有一种离愁萦绕在曲词之中,阿飞听着不由得心中有了一种惆然若失的感觉。回忆起了在大同府时的那些日子。回忆起了大同冬天的雪,回忆起了跟李寻欢一起玩飞刀的日子。

此刻,寻欢他在哪里呢?黑山白水之间抑或是苏杭的天堂之中。江湖中已经有快三年的时间没有听说过小李飞刀的事迹了。

晶莹也是心事重重的样子,眉目间有一种淡淡的忧郁,仿佛想起了一些很遥远的人和事情。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了,只是静静地对坐着。在酒楼里,他们是很引人注目的一对。很多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们身上。

《长安晚报》(二)

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那时,歌者的一曲正好唱罢。那个中年男人满脸堆笑地招呼晶莹:萧小姐。

晶莹抬头看见了他,微微地皱了皱眉头,出于客气地说了句请坐,田老板。

田老板望着晶莹,那眼神里颇为有些色迷迷的。他问晶莹,萧小姐,上次我给你讲的事情不知道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晶莹直截了当地说,对不起,田老板,我想我对蹴鞠并不是十分的感兴趣。而且,虽然我懂那么一点点的翡翠语,但是我却并不想跟一个翡翠国的老外打交道。你还是另请高明吧!

老板很失望地看着晶莹。可惜了,他说,萧小姐,你可知道,我给你的转会费可是十万两银子啊!这是新闻界前所未有的创纪录的天价转会事件啊!你会一下子就成为新闻人物,成为大明星的,而且,我们《长安体坛》的实力和档次比你们《长安晚报》要强大得多啊!这次大唐蹴鞠队请来的那个翡翠国的外籍教头拉夫老米可是响当当的大腕啊!如果有你这样既懂蹴鞠,又懂翡翠语的美女记者去对他进行全程跟踪式的专访的话,我们报纸的销量一定会大幅度上升的。这完全就是一件双赢的事情,萧小姐你何乐而不为呢?

萧晶莹喝了一口茶,淡淡地说,人各有志,我并不想出名,只想平平淡淡地过日子,田老板,请了。冲着他端起了茶碗。

田老板只得讪讪地离去。

晶莹冲阿飞举起了酒杯,说,来来来,今朝有酒今朝醉。为了今天的欢乐,干杯。

阿飞与晶莹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此时,街上有一顶16人大轿经过,那阵势颇为威风。轿子里边坐着的是一位20多岁的少妇,有六、七分姿色,在长安也不过只属于稀松平常之辈。轿前有一位开道的管家,骑一匹黄骠马,人五人六的样子。街道两侧的三姑六婆们在议论着,目光里,口气中完全是羡慕。那少妇掀开了窗帘,露出了一张俏脸,凝望着街市。神色间颇为得意,她的每一个动作,她身上的每一分每一寸仿佛都在说着一句话:看,我坐上了16人大轿了。你们看着我的富贵荣华,看着我的无限风光吧!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富婆了。你们羡慕我吧!

阿飞与晶莹将这一切看在了眼里。阿飞问,晶莹,难道你不希望能挣到大笔大笔的白花花的银子,成为一个有钱的女人吗?你不希望能坐上16人大轿吗?

富贵于我如浮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人生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最要紧的便是这自在与逍遥。何必太过于执着呢?

阿飞笑道,好一个晶莹,此言深得我心。举杯,二人对饮,对视。但觉得彼此间已多了一份默契。两人的心灵在这一刹那产生了一次小小的共振,让人愉快的共振。

晶莹,阿飞问,我要的稿子你有什么办法能弄到?

晶莹含笑不答,只是望着阿飞那着急的样子,一个劲儿的乐。

此时,那弹三弦的少女早已唱罢了一曲《江南好》。词道: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晶莹叹道,江南,江南,我师父就是从江南来的。今天又是清明节了,算一算,我师父离开这个世界已经有7年了。江南,江南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地方啊!放心吧!阿飞,就在今夜,你的稿子就会有着落的。

吃完了饭,两人回到了报社,只见一个老头子正在一副象棋前埋头沉思。晶莹很快乐地走了过去,亲热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糟老头子,还没有想出来吗?

老头子捋了捋自己的花白胡子,说,你这个鬼精灵,这可能吗?哪条路都是死路。这车、马、炮跟小兵都没有连续攻击的路数,这棋肯定是没救了,对方早就兵临城下了,黑棋随便动一动,红棋就被将死了。晶莹,好晶莹,你这个残局根本就是无解的。

晶莹伸出手去敲打了一下那老头子的脑袋,说,亏你还是个文化人呢?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置之死地而后生?那老头子伸出手去挠头皮,陷入了思索。晶莹为阿飞和自己倒了两杯茶,两人坐在椅子上一边喝茶一边瞧着那老头子苦思的样子乐。

《长安晚报》编辑部的情形跟阿飞他们《大同府日报》差不多。阿飞并没有觉得不习惯,他觉得仿佛是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里。

阿飞端着茶杯踱到了那老头的旁边,看那棋局。很快就理出了一个头绪。这个残局的确如晶莹所说的是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棋局。要点就在于要弃子进攻。要连续弃掉两个车进行攻击,逼迫对方把中路的士象给让开,亮出王面。之后再弃掉一匹马,堵住对方三路炮的回救线路。最后用最不起眼的那只八路小兵一招兵八平七将死对方。

阿飞将这几路变化在棋盘上摆了出来,那老头怔怔地望着他,最后当阿飞将一记兵八平七的绝杀给摆出来了之后,那老头完完全全地呆住了,瞪大了眼睛。

哇,他说,小伙子,你真的是一个象棋天才。

阿飞这时说了句大实话,他说,老爷子,这么简单的残局你也解不出来?我根本就不是什么象棋天才,你倒的确是一只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

晶莹听到“臭棋篓子”这4个字,也禁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阿飞,你说得太好了,把我一直就藏在心里边儿的话给说出来了。

那老头儿极其天真的憨憨一笑,神态极其认真地望着晶莹,问:晶莹,我真的是一个臭棋篓子吗?

晶莹说,没错,坦坦白白地告诉你,您的的确确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若不是因为您是我的顶头上司,我早就把这句话给说出来了。不信您问问大伙儿,这是不是我们大家想说又不敢说的心里话?

一屋子的人——晶莹的全体同仁们都捂着嘴偷偷地乐,那老头——晶莹她们的总编司马仪闹了个大红脸。

晶莹说,谈到文学评论您的确是NO.1,但是你也的确是没有什么象棋天赋。歇菜吧您。

那老头子也不发火,乐呵呵地说,好好好,歇菜,歇菜。一点儿也看不出生气的样子。

大伙儿乐了一阵子,老头言归正传,说,晶莹,给你换个部门到体育部去怎么样?

为什么?晶莹问。

小赵去采访拉夫老米,没法跟那老头儿打上交道,体育版没料下锅,做不出好菜来了。这一周我们的发行量下降得挺厉害的。你知道的,晶莹,体育版一直就是我们的优势,市场调查部的结论是,在我们的读者中起码有三成是冲着我们的体育版才买报的。体育版滑坡是我们必须得解决的一大危机啊!晶莹,现在只有靠你挺身而出了。

不会吧!晶莹说,小赵挺懂蹴鞠的,他也会一点翡翠语,怎么会没法跟那个拉夫老米沟通呢?不可能啊!没道理。

《长安晚报》(三)

司马仪大摇其头,说,晶莹啊!晶莹。你哪里知道现在这个新闻圈是多么的污七八糟。不不不,不只是新闻圈,整个儿的社会风气全部都变得污七八糟的了。蹴鞠你就好好地蹴鞠吧!干嘛要把美女这玩意儿给掺和进来呢?现在的蹴鞠俱乐部不光只养球员,还养了一帮蹴鞠宝贝。观众不只看球,还要看蹴鞠宝贝们的歌舞表演。各大报社也推出了好几个美女记者。还有什么三版女郎。那个拉夫老米看美女看得眼睛都花了,还怎么跟小赵交流蹴鞠理论?小赵根本就连发言权也没有。说话的机会都捞不到。所以就只有请你出马了。怎么样?

晶莹沉下了脸说,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司马仪老先生?

司马仪讪讪地笑着,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咱们得生存下去啊!晶莹,社会的现实它就是这样。并不是说要让你怎么怎么样,只不过是让你凭你的美丽去取得一张入场券跟拉夫老米进行沟通,最后还不是得比谁更懂蹴鞠。明白吗?丫头。

晶莹想了想,说,行,不过你得给我配两个助手,小赵作为专业人士跟着我。另外再把保安队的队长借给我当保镖。好吗?

司马仪老头儿皱了皱眉头说,小赵没问题,可是保安队的老李刚好请了一个月的假回老家看他老娘去了。你换一个人吧!

不行,晶莹说,别人谁也没有他那么好的身手,一定得他。

司马仪老头儿一脸的为难之色,此时英俊少年阿飞说了一句话,一句让大家很吃惊的话。他说,晶莹,就让我作你的临时义务保镖吧!我可以暂不回大同府了。

晶莹感激地望着阿飞,说,你这是为了我吗?阿飞。

阿飞淡淡地说,不全是吧。反正我在大同府也呆腻了,留在京城也好打探一下寻欢的消息,找到他商量一下今后作什么。

晶莹心中有一点儿淡淡的失落,这个英俊的大男孩阿飞他之所以留下来并非是完全为了自己。但当她再次细细地把阿飞的话想了一遍之后,方才明白过来,什么打探寻欢的消息的说法很显然只是一个借口,完完全全的借口。他之所以留下来,惟一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

他爱上我了吗?晶莹想。这个大眼睛的飞刀男孩他果真爱上我了吗?晶莹的脸不禁有点儿红。

司马仪老头儿这会儿显示出了他的可爱之处,他对阿飞说,阿飞,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到我们《长安晚报》来当个助理编辑兼保安队副队长如何?等我观察你一段时间,看看你能胜任什么工作以后,再给你安排一个具体的职位如何?

阿飞默默地点了点头。走过去笑着拍了拍司马仪的肩膀说,你真的是个好老头。

司马仪很认真地看着阿飞说,小伙子,我之所以这么安排是因为你和晶莹上午在朱雀大街的事情已经在长安城里传开了。我信得过你是个好小伙子。而且你也确实是个挺有本事的武艺高强的人,当个保安副队长根本就不在话下。

阿飞笑了笑,心想,得了,自己在京城里已经出名了。

司马仪通情达理的说,阿飞,给你定一百两银子的月薪,你现在就可以到帐房先生那儿预支半个月的薪水。给你3天时间找到住处,安定下来,3天后准时上班行吧!

行,阿飞一口应允。

晶莹说,阿飞,我陪你一起去租房子。这几天我来照应你,好吗?

于是,阿飞去帐房先生那儿预支了五十两银子。晶莹就领着他找房子去了。

晶莹住的那条街上有一户苏州来的绸缎商刚好结束了长安的生意。准备迁回苏州。阿飞便租了他们住的房子,离晶莹的住处只有十几丈的距离。那是一条叫住苏州街的小街。

晶莹与阿飞坐在她的那间小屋里吃晚饭。晶莹煮了一锅小米粥,那种清香弥漫了整个的小屋。阿飞心中蓦然地感到了一种温暖,这个浪子在那一刹那心中想到了一个字:家。

家?家是什么?阿飞想。在那些玩飞刀,玩笔杆子的岁月里,在大同府的岁月里,他从来就没有想到过家这个字。在大同府阿飞也算是一位青春偶像。也曾经遭遇过一些美丽的女孩子。然而从来就没有谁让她想到家这个字。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所谓爱情是应该可以如此定义的:爱情,就是当你遇见她时,你就会想到“家”。你的心就会感受到一种温暖。

突然间,阿飞感到自己的头被轻轻地敲打了一下,是晶莹。她说,怎么了?你在傻想些什么呀?你的粥都快凉了。

阿飞怔怔地望着她,一时间不由得痴了。想你,他不假思索地说,我在想你。

晶莹的脸红了。红得很美丽。那种少女的羞涩是如此的动人。

阿飞的脸也一下子就红了。他蓦然地感受到了自己干了一件傻事,气氛在那一刹那有点儿尴尬。但毕竟两人都不是世俗儿女,很快就又言笑如初了。

只是在那一刻之后,的确是有一种令人心乱的感觉留在了两人心头。

吃完了粥,晶莹起身去收拾碗筷,阿飞走到了客厅的那张躺椅上坐了下来,美美地喝了一口手边的茶,望着天花板出神。晶莹,一个多美的名字。这儿是一个多美的空间啊!温馨而宁静,如果就如此地渡过一生,那也是不错的。大同府?大同府还没有哪一个女孩子能让他有如此的感觉。

京城?晶莹。晶莹。这个女孩子让阿飞感觉到她就像是水晶,晶莹剔透的水晶。

晶莹,美丽的晶莹,她会是浪子阿飞停留的港湾吗?

阿飞在那一刻陷入了沉思。

他永远记得那一句宿命的预言:你这一生注定了会是一个浪子,你是一颗流星!只有那刹那的光芒。命运注定你这一生是留不住爱的。

真的吗?命运果真是如此的吗?

阿飞躺在椅子上摇了摇头,说,我不信。但心里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说,能不信吗,这句话可是沈大侠说的。

沈大侠,名动天下的沈浪。此刻,他早已远隐于海外的仙山。

夜深了。阿飞躺在了椅子上昏昏欲睡,晶莹走了过来轻轻地将他拍醒。刚才的晶莹就一直坐在门口看星星。天上的星星就正如世间的人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变幻着,来来去去,悲欢离合。人世间,星空中,好像真的并不存在什么永远。

晶莹说,走吧!阿飞说,去哪里?晶莹说,去找你要的那篇文章。

阿飞不解其意,但也只有乖乖地跟着晶莹走。两人都换上了黑色的夜行衣。晶莹带着阿飞,奔出了长安城的北门之外。一路之上,晶莹施展出了极高的轻功,阿飞不禁有些疑惑了。以晶莹这样的身手,今天上午怎么会在街市上听不到神鞭公主的马蹄声?难道,她是故意的?

望着这个女孩子,阿飞茫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