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守财奴比姆巴克
停停走走的走了几天。路上他们经过了2个镇。比第一个能大一点,能富裕一点,不过也有限。当然也就继续遭受饱含深情的旅馆主人们的目光。
第三个镇上居然还有人类除了刺客以外最古老的职业。虽然不乏芙蓉姐姐啊,石榴姐姐什么的,但也有还算对得起观众的。比姆巴克舍不得钱没去,令人意外的是赛瓦克既然也没去泄火,赵一百思不得其解,按说打仗打了3年,打完之后又天天抱着美女只能空幻想的赛瓦克迫不及待才对啊,怎么可能无动于衷。赛瓦克可能真的不行了,赵一下了结论。
赛瓦克是这么说的。“哥哥是多情不是滥情,更不是急色鬼,哥很纯洁的。想当初我18岁的时候隔壁家大叔的三姨的小叔子的连襟的外甥的女儿那么勾引我都没能成功。”
赵一大惊:“你当年就已经不举了?”
“滚,你才不举呢,你全家都不举。哥身体好的很。”
“要么就是那女孩子长的太丑了。”
“才不是,那孩子长的那个水灵啊。”像是陷入了回忆,自言自语:
“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滑滑的皮肤,啧啧,要不是她才8岁,我肯定…”
赵一和比姆巴克一起暴汗:“8岁就勾引你?”
“当然了,她每次见到我就会让我抱,还说要和我做.爱。”
赵一开始发晕:“不是吧,8岁就知道做.爱?”
赛瓦克很肯定的点头:“嗯,让我带她坐爱车兜风。”
“滚,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
“哈哈哈。”
离开了那个留下了赛瓦克在赵一和比姆巴克的追杀之下逃命时留下很多汗水的地方,他们又出发了。赛瓦克很厚颜无耻的说这地方以后肯定会发达,因为这里是伟大的未来世界之王赛瓦克流过汗的地方。
无视掉赛瓦克的自恋,赵一问斯通:“还有多久能到大城市?国都还要多久能到?”
斯通道再走2天就会有个大城市,而国都嘛,还需要10多天才可以到。
“总算要脱离野人生活了,也不知道大城市有没有够水准的美女,别又浪费了我英俊的面容啊。”赛瓦克开始憧憬。
比姆巴克则比较关心路程:“还有10多天才能到国都?那也不算脱离野人生活啊,路上还不是要住在野外?”
“那倒不至于,从前面的城市开始,路上会有驿站的,要不然那些贵族们出门时候也受不了。”斯通解释,脸上带着那么一点点焦急。
“那就是说贵族的行程也就到前面大城市了?还真实令人向往啊,贵族们往西的最后一站。”赛瓦克的脸上已经很明显的写了2个字,淫荡。
一会儿斯通提议大家天天这么赶路都很辛苦的,要不就停下来休息一下。
赛瓦克继续他的限制级幻想,比姆巴克走到路边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突然听得路边一声大喊:“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有人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只见从路边的小路上跳出了7~8个大汉,手里拿着明晃晃的…..是什么?看不太清。走进了一看,好家伙,明晃晃的菜刀,人手一把,磨的铮亮。
“斯通,这个是你一家的吧?口号都跟你一样的”赛瓦克看看斯通,斯通的脸色不太正常,吓的?
这时候只见比姆巴克报以一声大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比姆巴克这句话是有来历的。想当年比姆巴克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也就是10多岁吧。有一次他们那里来一个卖糖的货郎,小孩子馋啊,比姆巴克想吃了,就从家里偷偷拿出来十几枚铜钱跑过去跟货郎换颗糖。当时把这个货郎高兴的啊,一高兴,货郎就觉的心里有点过意不去,就对比姆巴克说:
“要不我在送你颗糖吧。”比姆巴克接过了送的那颗糖,扔到了嘴里,把原先那颗糖还给了货郎,说道:
“爸爸说小孩子不能多吃糖,会有蛀牙,我就要你送的就行了,这颗我不买了。”就把钱收回去了。
当时把那个30多岁的货郎都气哭了。货郎气不过啊,就偷偷放开了防强盗带的那条大狼狗,这只狼狗追着比姆巴克跑了3条街,把比姆巴克的后脚跟咬了。
等到比姆巴克家里人赶来的时候货郎早就跑了,家人就怨比姆巴克说:“你不是偷了钱吗?你又不是不知道糖多少钱,就拿钱买就是了。”
比姆巴克则回答:“爸爸挣钱也不容易,不能给他钱。”
家人一听也生气了:“知道爸爸挣钱不容易你还偷?这下好了吧?被狗咬了吧?”
只听比姆巴克哈哈大笑:“幸亏我今天没穿鞋,要不非把鞋咬烂不可。”
从此以后比姆巴克多了个外号叫“糖哥”,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喜欢叫他“要钱不要命”
当然不止这一件,不过眼下强盗来的急,有机会咱再说比姆巴克的光荣事迹。
只见那为首的强盗很利落的一个手起刀落,那菜刀就“嗖”的一声贴上了比姆巴克的脖子。“你说什么?要命一条?那我就把你这条命收了。”
比姆巴克很坚强的哆嗦着双腿闭上了眼睛:“你砍吧,怕死我就不是精英三人组,留的钱在,不怕没头。”
旁边过来一位:“我说这位大哥,我把你身上搜遍了也没找到一个子儿啊,你在这充什么胖子呢?虽然你是很胖。”
比姆巴克缓过劲来:对啊,我那些金币都扔在那森林了,虽然那2个小子说没拿,但是从他们口袋里拿出的一个一个的金币让我不能相信他们,所以本着能花别人钱就一定不花自己钱的紧钱原则我没变出金币,那我紧张什么呢?
想到这,比姆巴克挤出自认为很真诚的笑容,道:“对啊对啊大哥们,我没钱,那3个有钱,你去找他们吧”说着就想躲到一边。
可惜强盗们不是这么想的,看那小子长那么帅,而且还这么冷静,前辈教育我们,反常即妖,不能碰那小子,他旁边那个看着倒是好欺负的样子,可惜一副仆人脸,估计也没啥油水,还是抓这个死胖子做人质比较妥。(可怜的赵一又一次内牛满面,哥的脸真的就这么平凡吗?真的吗?)
所以可怜的胖子想躲开那宝菜刀虽然很亮但是依旧很钝的企图并没能成功。为首那个把胖子交给旁边的人,很潇洒的(自认为)弹了弹衣襟,冲赛瓦克说:
“那位帅哥,你看你朋友在我们手里,谈谈怎么样,随随便便给我们几万金币我们就把他放了,怎么样?”
赛瓦克没说话呢,比姆巴克不干了:“几万金币?你也太黑了吧?绑架个人要几万金币?你怎么不去抢?”
强盗一脸黑线:“这不是在抢吗?瞎眼了你。这是要赎你,你不值几万?”
比姆巴克一脸的坚毅,斩钉截铁的道:“不值,绝对不值。”
周围一片扑地声。
强盗倒是来了兴趣:“那你值多少?”
再一次的斩钉截铁:“一分不值。”
“你真的要钱不要命?”
“哎呀这位大哥你怎么知道我家乡的外号的?你不是从我老家过来的吧?我爸爸好吗?我妈妈好吗?我家里的旺财好不好?这么多年也不知道死没死掉?”
瞬时比姆巴克在赵一心里的映像高大了起来。原来比姆巴克也这么强悍,不仅能编出早就去世的父母,更强悍的连旺财都知道,比姆巴克,从此以后你也是我的偶像,呕像。
强盗头一晕,眼一黑,想要晕过去。不行,我不能晕过去,他们刚才摔倒还没爬起来了,为了抢劫的顺利,我不能晕倒,我要坚持。此时此刻,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要继承强盗这个神圣职业的灵魂,此刻我被罗宾汉、被杰克斯派洛、被座山雕附体,我要代表强盗这职业悠久的传统和历史,此刻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不是一个人!!!座山雕是谁?
比姆巴克并不知道此刻的强盗已被灵魂附体,继续在那里往外蹦词:“镇上的山姆大叔可好?还天天酗酒?美丽的安塔西亚是不是嫁人了?她当初可是说要等我的。”
“够了。”炸雷搬的声音,强盗实在是怕如果声音小了附体的自己也会给弄晕。
“那边那2个小子,你们想好了没有,赶紧掏钱。”
只见赛瓦克抬起手,优雅的做出一个手枪的摸样,嘴里还伴着一声“砰”,强盗就倒下去了。倒是把斯通吓了一大跳。跟了他们这么久了,怎么没发现这个只会装酷的小子还有这一手?失策啊失策,早知道应该多注意他才对。
赛瓦克继续耍酷,一个一个的指了过去,伴随的赛瓦克手一起一落,强盗们也一个个的倒了下去。强盗们从发愣到醒悟过来一哄而散,却一个也没能逃跑。
“OK,全歼。”还象征性的吹了吹手指,做出装入枪套的样子,看来是准备把装13进行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