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节眼镜先生
更新时间2011-12-1422:49:07字数:1233
我大爷叫大毛,爸爸叫二毛,所以,有人戏称我哥为三毛,我为四毛。但,我不喜欢。
我留过一次披肩长发,剃过一次秃瓢,所以,我喜欢自谓长毛或无毛。要么长,要么没有。多痛快。
我是平凡的人,三十多岁,没有轰轰烈烈。
我不想说我很穷,我怕我已故的父母骂我。
我在这里写的,不一定是散文。不一定是小说。也不一定是诗歌。总之,是中国字。用中国字写中国人。用许多中国字写不多的中国人。
如果,其中有你,那恭喜你,你可以流传千古了。不是说我的文可以老不死。世上,没有老不死的文字。只有,老不死的幽灵。
大言不惭,鄙人看了很多书。(鄙人,不是卑鄙的人。切记。)开始,觉得自己会写作。但越往后,越觉得自己是个文盲。不是谦虚。鄙人没有这个美德。
所以,是一个文盲在写作。你要这样想。这样想,你才不觉得突兀。文盲的文字么,呵呵,可以原谅。得,你便让我占了便宜。写谁?写我和“我”。我是主体,“我”是辅助。我是骨骼,“我”是血肉。我是个体,“我”是大众。但文中,只用一个代词:我。你不必去纠结。都当做我好了。
我个子矮小,面黄肌瘦,体质很差,有些抑郁。有着兔子、小猫和良种家犬的成分。我属温顺、灵敏、思索和讨人可心的动物。我的眼神太不够雄性,嘴巴也宽得出奇,颇像被野猫一族撕裂了一般。
童年,我的荣誉是我的一切。进中等师范学校后,荣誉随风沙飘零而去,上苍赐予,我和缪斯一见钟情。
“同学们,”一天,我演讲时说,“受人崇敬的雨果们,不知要比我们幸福多少呢,我们只需汹涌澎湃的倾泻就行了。我们的心灵是无法凋谢的,即便是在我们去世了很多年以后。而我们呢,一具具易腐的尸首,经不起岁月的冲刷。”
长年累月在昏黄的烛光下苦读,一年之后,我戴上了近视眼镜。“眼镜先生”的雅号由此产生。
我下定决心,要把我的故事写出,公诸于世。我想,在我以脆弱的人形再现时,我将生活在迥然各异的民族之中。
“我住在中国,是位脆弱的凡人。有一天,我在灵魂深处漫步,被一块巨石挡住去路,欲后退,却又被一堵墙截回。从那一刻起,便只有一个希望,一个目的,一件总也摆脱不了的心事:冲出重围。终有一天,我看着安放在中庭的耶酥塑像,发现刻了两个字,于是,便悟出了一个道理。这宛如一缕光线,直射我未来的生活区域,使我永远得到光明与启示。这两个字,是:受难!”
我捻起笔,埋头去从事我的文学事业了。
有一次,我显得手无足措,没有主张了。正当我犹豫不决时,有人在向我招手。
我迎上去,说:“先生,你好,你召我有何贵干?”我称对方为先生,煞是文雅。
“眼镜先生,”对方一脸窘态,“其实,我是一个婊子,但由于颧骨高突,胸部扁平,再加上声如破盆,你便误会了。实是抱歉。”
“呃,既然,你······,是否可以就此离开?”
“且慢,我今日一来,不为本职工作;据闻先生才华横溢,特前来求先生做一篇文章,将我宣传一番。”
我鄙夷的说:“既为婊子,那有什么好公开宣扬的?”
对方慷慨反诘:“既为婊子,那又有什么不好公开的呢?”
“呃,贵貌奇丑,叫我如何下笔?”
“哎哟,先生是难得的才子,定可妙笔生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