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枉费她一番好意,费尽心机,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朱珠感觉自己的愤怒就噎在喉咙,理智却一再提醒她,争吵无计于事。
“跟陈友军吵架了?因为什么事,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儿就撂挑子不干,也太小孩子气了吧?”极力压制心中不快,朱珠试着跟他讲道理。
踢掉脚上的鞋子,吴浩明三步并做两步,瘫在客厅的沙发上。“我没和友军吵架!”
没吵架?那又因为什么?莫不因为分利不均?不对!他根本谈不到分利的问题!
“那为什么不干了?一次不是能赚个几千块吗?”
提到钱,吴浩明弯腰拉过地上一包,从包里翻出一沓美金,塞到朱珠的手里。“这是我这次赚的一万美金。”
朱珠瞠目结舌的瞪着手中的“美刀”,抬头上下打量眼前的吴浩明,甚至还有些不敢相信,最后伸手扯了扯他的面皮,满脸激动。“你真得是我认识的吴浩明,不是别人假扮的?”
吴浩明拉下她在自己脸上做乱的手,笑着问:“是真的!你认识的吴浩明是什么样子的?难道真的吴浩明就不能给你钱?”
忘了生气,也不理睬吴浩明的话,她又低头仔细甄别“美刀”的真假。“你不会拿一堆假钞哄我开心吧?”
“是真的,我有那么恶劣吗?”吴浩明无力地垂下双肩,最后捧起她盯着钞票的脸。“老婆,不是假钞!”
朱珠皮笑肉不笑的扯了扯嘴角,“真是奇迹!你居然给我钱!绝对可以列入世界第十一大奇迹了!”
“难道从前我没把钱给你吗?”他口中的从前,当然指得是前世。
“给了!那可是在婚后!现在咱们可还没结婚!连订婚都没有!”这才是最让她吃惊地地方。“你知道不知道,从前刚结婚那会儿,你还有个怪癖,差点逼得我跟你离婚!”
“离婚?”吴浩明一愣,他有那么不能容忍的缺点吗?“什么怪癖,都到了离婚的地步了?也太夸张了吧?”
朱珠很不给面子地白了他一眼,“你爱数钱是不是?”
吴浩明满头雾水地点了点头,“数钱也是怪癖?”
“是不是睡觉之前数一遍,睡醒之后再数一遍?”
“对呀!”这有什么问题吗?
“我跟睡在同一张床上,整个房间只有你和我两个人,你睡觉前、早起床都要把钞票数一遍,难道不是在怀疑我半夜趁你熟睡,偷你的钱?”想起那段让人抓狂的磨合期,朱珠投向吴浩明的目光如刀,看得他坐立难安。
摸了摸额角,吴浩明尴尬地笑了笑。“个人习惯!这都是从前出国落下的毛病,绝对没有任何暗示!后来呢……”
“数了一个多月,在我抗议两次后,倒是把这怪癖改了!”如今想起,她都还觉得他的模样很可爱!
吴浩明暗暗记下,回去一定要改掉这毛病,总不能让朱珠再度不满!
讲了一大堆,朱珠才发现自己离题太远,刚刚她还在生气他撂挑子,差点被他的一万美金哄骗过去。暗气自己大意,多少钱没见过,区区一万美金,就差点让她忘乎所以。
重重地他大腿上拍了一下,“说!因为什么不干了?才出去没多久就赚了一万美金,多好的机会,怎么说放弃,就放弃了!再说让人讲几句又怎么了,你现在还在学徒,好不好?怎么比师傅的脾气还大?”
“都说没和友军吵架!我是不想再给大哥跑腿了!”回国前找大哥谈了一回,没得到夸奖,还平白无故得挨了一顿骂。
小心打量吴浩明的神色,“因为啥?他又没钱周转了?”
“不是因为钱。”他闷闷不乐地沉默良久,“跟友军跑了很多地方,也看了别人赚钱的路子。回国前,我找大哥谈了谈。跟他聊了很久,想让他在俄罗斯弄个实体的项目,做倒爷总不是长久之计。种地、养猪、养鸡,哪样儿不赚钱。他现在有关系、有客户,就算把大片的农地承包下来,于转包出去,那也是白捡钱的生意。另外我还讲到机床……机床生意大家都没太在意,可里面的利润实在地太丰厚了。没讲几句,就被他一顿披头盖脸的骂!什么我是猪脑子!才出门没几天,懂个屁!”
朱珠看着他脸上的苦笑,心里不是滋味。他每次出现这种表情,不是因为他大哥的不屑,就是因为他老妈的轻蔑。她心疼,可也知道他只不过就是嘴上说说,真要抛下自己的大哥不管不顾,眼前这小小的不愉快还远远不够。
于其做一个让他迁怒的恶人,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的好人。“自家兄弟吵吵闹闹常有的事,何必因为大哥几句话就闹翻?他的脾气、本性,你还不清楚,典型的有口无心,算了!”前世经历太多,朱珠的人情送得也极其自然。
“就是,他就是嘴刻薄了一点儿,其实他心里可不是那么想的。这生意怎么说都是我们兄弟俩的,他说里有我百分之四十的股份,不过我没那么贪心,我大侄女还要读大学,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给我百分之二十,我就心满意足了。等以后赚了钱,大哥还说给我买几间门市……”吴浩明兴致勃勃地在朱珠面前述说自己大哥的好,却忘了朱珠其实比他更了解事实。
朱珠脸上挂着淡淡地笑容,心里却不屑的翻白眼。
也就吴浩明这个傻子,才会相信被他大哥、老妈挂在嘴上千年不变的谎言哄骗。画饼充饥这招,对付吴浩明这种没脑子的笨蛋正合适!
谎话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而这真理,只有吴浩明这种傻子才会相信。想起前世吴浩民和婆婆冯丽华天天用这“真理”哄骗自己,借着幻想中的空中楼阁,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朱珠就觉得恶心。
“Stop!这话都讲了一千遍了,烦不烦?我听着都恶心了。换个话题!”朱珠摆出一副举手投降状,“出去一个多月,就赚了一万美金,那陈哥不是赚得更多?”
朱珠眼中的厌恶,让吴浩明的脑子也跟前清醒过来。怎么又一时忘情,又开始重复那些空话?想到自己梦境中的一幕,和朱珠经历的种种,他自己都觉得脸皮发烫,怎么就那么不长记性?
见她换了话题,他也赶忙跟上。“他赚得可是大头,少说也有几十万了……”
卷二再遇第四十九章糙男人好男人
整个七月,朱珠都穿梭在M城和宁城之间,不仅要顾好吴家国内的事务,又要时常回家陪伴自己的老爸老妈。
定居在M城的爸妈远离L市的极品舅舅,家中无愁事,每日心情愉快,再加上坚持锻炼,身体不知比前世强上多少。虽说两个女儿不能常常守在他们身边,他们倒越发得享受起两人世界。每天一块起床逛早市,在外面吃早饭。一起买完菜,溜弯回家。有说有笑地打理别墅里的花花草草,再一起进厨房做饭。
当朱珠开着车,回来别墅门前,望着沐浴在阳光下,说说笑笑的爸妈,她心里只有幸福。自重生以来,她用自己的力量,让自己的爸妈老年无忧,此生无悔了。
李凤丽正要抱怨老头不小心碰歪了自己心爱的茉莉花,一抬头却看见朱珠的车停在门口,大女儿正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发呆。
“珠珠回来了,不回家坐在车里傻愣着干啥?”也顾不得茉莉花,她笑眯眯地一路小跑着给女儿开门。
朱珠走下车子,从后座上拿出特意买来孝敬爸妈的松茸菇。“看爸妈恩恩爱爱,你种花来,他浇水,羡慕呗!”末了,她还摆了个黄梅戏的POSE。
李凤丽的铁沙掌毫不留情地拍在了朱珠的身上,“这熊孩子越来越贫,开始拿你爸妈开玩笑了!”
“夸你们恩爱还不好,还打击报复!”朱珠苦着脸捂着伤处,“爸,给公正的评一评理。”
“人民内部矛盾自己解决!”朱建文聪明地没有被女儿拉下水。
“贿赂你二斤松茸都不成?”朱珠得意地举高手中的黑色塑料袋,“人间美品!”
朱建文面不改色的抢在袋子,一本正经道:“贿赂收下,矛盾自理!”
“啊——”朱珠夸张得哀鸣和朱建文夫妻的笑声混在一起,传得很远……
朱家中午的饭桌上,多了一道朱珠亲手做的松茸汤。“爸、妈,快尝一尝这汤的味道怎么样?这松茸烫不能放油,沸水下瘦肉丝和松茸丝,中火煮十分钟,临出锅前再慢慢倒入蛋液。除了少许的盐,其他调味料都不需要放,喝得就是松茸菇的清香味。快尝一尝!”
闻着淡淡地汤鲜味,三人食欲大开,吹凉汤匙里的汤,缓缓送入口中。山珍的奇特清香在口中散开,勾动人的味蕾,不由让人想要再来一口。
直到三人喝光了整整一沙锅的菌汤,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碗匙。
“闻不虚传,难怪小日本要花那么多的钱收购松茸,确实是美味。”朱建文有些意尤未意的摸了摸鼓起的肚子,“二斤松茸都做了?”
“用了不到半斤,还有那多呢,放在冰箱里了。”朱珠想起临走时吴浩明的话,“鲜松茸不能久放,吃不完就冰冻起来吧。”
“放不了多久,给你姥姥、姥爷送些去,也剩不了多久。”李凤丽吃着美味,又惦念起自己的爸妈。“这松茸不便宜吧?多少钱一斤?”
“这是吴浩明孝敬爸妈的,他买得是一等品,一斤差不多要四百多块。”这份汤光松茸就差不多要二百来块。“人间美味,钱花得值!”
“赚钱不容易,再别让浩明大手大脚的,多攒一点儿,以后还得结婚、养孩子呢。”松茸虽然味美,节俭惯了的李凤丽还是忍不住念叨了两声。
“也是孩子们的一份孝心,他们心里有数。”朱建文倒是对未来女婿的示好很满意。“你们处的日子也不短了,等她妈回来,两家见见面,早点把你们的婚事订下来。”
李凤丽也赞成地点了点头,“具体啥时回来?”
“可能没几天了!”朱珠懒散的说着,前世她们好象是在七月底回来的。
“到时候让浩明带着他们家人,一块来家里玩。要是赶得及,十月份结婚也不错!”李凤丽开始盘算女儿结婚的日子。
“妈,你忘了今年无春分,是寡妇年?”朱珠不忘提醒老妈,虽然她本人对此说法不屑一顾。
前世他们是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二结的婚。她没在寡妇年结婚,可最后还不是轮为一个寡妇?不过她知道老妈在乎,事先提醒她,省得她听别人提起,弄得她尴尬。
“真是!怎么把这茬儿给忘记了。”李凤丽懊恼地直拍大腿,若不是女儿提醒,她差点闹出笑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能避开,还是避开的好。“这日子还真得找人算一算再说。”
反正自己也决定不了,朱珠干脆丢给老妈去烦。她起身收拾碗筷,看到收拾整洁的厨房,她忍不住探头问:“妈,你没把小时工辞了吧?”
知道女儿关心自己,李凤丽笑弯了眉眼,口气却相差十万八千里。“有人掏钱付小时工工钱,我干嘛不享受,非要苦哈哈地自己当菲佣?”
“老妈万岁!”
回到自己的别墅,看到一尘不染的房间,朱珠慵懒地靠进沙发里。瞪着天花板,天马行空地一通神游之后,她才翻开笔记本查看股市行情。
与吴浩民擦肩过,最后落入朱珠口袋的一万美金,都被朱珠换成了现钞投进了股市。吴浩明则毫无异议的接受了朱珠的投资计划,在他的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只要他负责赚钱养家,老婆负责管家和打理家里的财产。
吴浩明是个不折不扣的钱耙子,却不是个会管钱的钱匣子。老天赐给他一个好老婆,他自己专心在外赚钱就好,他的背后已经完全交给信任的老婆。
相处两世,朱珠比他自己更了解他。他是个不会虚伪的真男人,开始接近他时,他象是只浑身全是刺的刺猬。可一旦他完全信任你,他会是你最忠实的依靠。
他不会甜言蜜语,有时甚至很“毒舌”,但他的嘴里绝不会讲假话。大体来讲,他是一个很糙、很粗,很容易让人错过的好男人。
他顾家、恋家,疼老婆、爱孩子,不过好男人从来不是一蹴而就,他也是由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大男孩儿,经过无数次磨合、争吵,打磨而成。
为了日后那个专属于她的好男人,朱珠愿意等,因为他对她的信任、理解、忍让,她都看在眼里。
若老婆是男人后半生的老师,她只愿为他为师……
卷二再遇第五十章所谓母爱
冯丽华收好最后的包裹,把行李都摆放到旁边的地板上,坐回床上轻轻敲打她酸痛的老胳膊、腿。想着明天就要回M城,见一见小儿子的女朋友。虽说大儿子、大儿媳都满意对方的人品,可最后还得由她过过目,万一看着不顺眼,无论如何也要他们分手。
想当年老大结婚时穷,娶个媳妇儿花了八百块钱。大儿媳妇的娘家条件好,他们一家却五口挤在一间三十多平米的旧楼房里。对待大儿媳,她是处处陪着小心,处处感觉被亲家压上一头。生怕惹恼了儿媳,大儿子不乐意。共处五、六年,愣是没吵过一次架。
到女儿结婚时,家里的条件宽裕了,光办酒席、办嫁妆就花了二万多。她也借机会在一干亲朋好友、邻居亲戚面前大大地风光了一把。
老儿子的婚事,她也没少费心,张罗着给他相亲。相亲次数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了。条件相当得倒也不少,可都因为不愿结婚后同婆婆住在一块,让她经搅了。
要说三个孩子当中,脾气最不好的,要数老儿子。可三人当中最听她话的,也是老儿子。不论她讲得对错与否,他无条件的听从她的话。原本他处的几个女朋友里,有在儿子背后跟她透露不想与她同处的意思,都被她在老儿子面前,掉几滴难过的眼泪,轻易解决掉了。儿子相亲屡不成功,真正的原因其实就是她在作祟。
人心是偏的,她的母爱也是薄厚不均的。更准确得讲,她眼中,三个孩子有着不同的作用。大儿子吴浩民,相貌、性格、人品都与她极为相似。因为是长子,冯丽华把全部的希望都托付到了他的身上,期待他撑门面。所以事事、处处,无时无刻她都在替大儿子吹嘘,享受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是吴浩民的母亲……”
大儿子在她面前说一不二,对她的过分言行,更是针锋相对指正。她呢,纵然心中不满,也不敢当面反驳,大多都偷偷摸摸得我行我素。
女儿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有什么不快,她都会向女儿倾述。她生来相貌普通,女儿却出落得象朵花。侄女肖姑,真真就和自己的大姑子一个模样。女儿是个万里挑一的孝女,知道心疼自己的妈,她的衣服、保养品,甚至是零用钱,都是女儿给的。有个貌美、孝顺得女儿,她走在哪儿,都特别骄傲。
至于老儿子……
是她三十六岁那年生的,与大儿子整整相差了十三岁。吴浩明除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脾气秉性也极其肖父。他小时候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可后来长大的,就不爱学习,整日里不是和那么不三不四的朋友混在一起,就是想着如何赚钱。弄得四邻接坊,见到吴浩明都躲得远远的。
冯丽华盼儿成龙,盼女成凤,对于老儿子,她可不敢有过高要求。只要他不惹祸,不犯法被判刑,日后娶妻生子,她也就别无所求了。不成想他长到二十出头,跟着他大哥作生意,也断了从前那些狐朋狗友的联系,她的心才慢慢放下。只不过她依旧极少在人前提起自己的老儿子,整日挂在嘴上的显摆的,只有大儿子和女儿。
可三个孩子当中,唯一让她享受太后级待遇的却是自己的老儿子。虽说他曾叛逆、脾气坏,可对她却是百依百顺。就算一开始暴跳如雷,不出五分钟,他还是会服软,一切听从她这个妈的。
自老伴去逝后,冯丽华就打定主意跟老儿子住。有老儿子这把顺手的枪,以后的小儿媳妇还不随自己拿捏?从前没摆过的婆婆威风,她也要好好摆一摆,毕竟儿们从商多年,也算有了些家底,再见亲家,她的底气也足了。他们的姑娘可是嫁进吴家享清福的,当然要看她的脸色。一切还不都是她说了算?
若是儿媳不听话,她只要略施小计,让老儿子收拾媳妇也是手到擒来的小事。“打出的媳妇,揉出的面。”新媳妇进门,不收拾几次,让她学一学吴家的规矩,再由她这个做婆婆的出面调节,她就算在儿媳面前立住威了?
况且他们两人如今都在她大儿子手下混饭吃,她就更应该挺胸抬头,摆出婆婆的派头来。再想到女儿给的小金库,她的底气就更足了。以后有机会,她会把小金库的少部分数额透给儿媳,让她知道婆婆是个有钱的老太太,想到得到巨额财产,就得一切听她的,不然休想在她死后得到半分。当然,最后把钱留给谁,就另当别论了。先用钱吊着他们,让他们对自己服首贴耳。
还未见面,冯丽华就想好对付准儿媳的一套套策略。想着日后被人服侍得如太后的美好生活,她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睡了……
朱珠从M城回到宁城时,吴浩明已经坐早班出国大巴出境了。在过境之前,他还特意用国内的手机给她打了个电话。“老婆,我跟友军出国了,不用一个星期就能回来。对了,我老妈明天坐飞机回来。她急着想见儿媳妇,要不你先去……还是等我回家,一起去?”
“我是你女朋友,你不陪着,我一个人去算怎么回事?我嫁不出去,要臭街了?亏你想得出?”朱珠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请问你的大脑构造是木头,还是石头?为什么不开窍?”
“一时激动,没想到。嘿嘿……”吴浩明讨好的傻笑声,从电话里传来。“那就让我妈再等几天,就说宁城这边忙,走不开。等我回来,咱们一起再回去。要过关了,不说了,拜拜!”
朱珠瞪着嘟嘟忙音的手机运了半天的气,最后化作一声长长地叹息。“唉……算了,他一直在进步呢!”
记得前世,他还让自己专门跑回M城,在他老妈回来之前,打扫房间。为此她还同他大吵了一架,她是她女朋友,不是他们家的佣人、保姆。最后他竟塞给她几百块钱,当车费和补贴。她也懒得同他吵,想着用这钱佣小时工足够,自己只当跑一次腿。
等到了M城,进了他的家门,才发现房间已经清扫过了。原来是她大嫂领着女儿吴敏,早她一步打扫过了,她倒是白得了几百块。
吴浩明知道朱珠未出力,还白得报酬,生了几天的闷气。还在她耳边叨念了几回,“想要去我们家义务给打扫卫生的女生多了,哪象你还得讲条件、要报酬!”
得了实惠的朱珠懒得理他,实在听烦了就回他两句。“谁让你没去找义务干活的?原本就不乐意去,是你非逼我、硬塞钱,让我去的。想着用这钱雇小时工,谁知竟省了?现在后悔,晚了!”
卷三王见王第五十一章第一面
冯丽华打坐上飞机,她就暗自运气,想着如何在准儿媳妇跟前摆谱,可惜直到她下了飞机,回到家中都没见着人。
又一连等了几天,还是没见到人影。等不及给老儿子吴浩明打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太忙走不开。冯丽华气亨亨地挂断电话,不住地报怨。“能有多忙,宁城回M城也就两个多小时,来回最多一天的功夫。忙得连一天时间都抽不出来吗?”
“妈,第一次上门,怎么也得由小弟陪着,她自己一个人上门,那算怎么回事儿?”吴玲听老妈的报怨也是满头黑线。“没有男朋友陪着,第一次自己厚着脸皮见未来婆婆,那不是急不可待的倒贴吗?若你的女儿那样,你乐意?”
冯丽华差点脱口说不乐意,最后还是忍住了。觉得女儿讲得还真是有几分道理,最后只得嚅嚅的说:“现在的年轻人,还能讲究那么多?新人新事,没那么多规矩!”
“不讲规矩,也会不好意思。小弟不是说明后天,他就回来了吗?不在乎这么两天,趁这时间正好走亲访友,好好歇一歇。”
听女儿劝了好久,冯丽华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心中的不愉快还是有些。
远在宁城的朱珠却对此一无所知,她现在恨不能吴浩明在国外呆个一年、半载,那么她跟冯丽华的会面就会无限期地推后。
可一个星期后,吴浩明还是风尘仆仆地赶回来了。陪着一脸笑容,和朱珠买了些营养保健品,便开着老婆的车回了M城。
一路上,他不时打量朱珠的脸色,欲语还休,最后他还是开了口。“老婆……看在我的面子上,一会儿稍稍有些笑容,冷冰冰地,实在是……”
“现在是中场休息,还没开戏,没那么多要求。一会儿给足你面子,不是OK了?”朱珠纵有不悦,可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就必须走下去,走出彩儿来!
“谢谢,老婆!”吴浩明悬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其实吧,我老妈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有时候有些固执己见,稍稍有那么点倚老卖老……但人绝对是好人……”
“哟、哟!”朱珠一脸惊叹的看向吴浩明,“长学问了,都能说四个字、四个字的成语了,可喜可贺!”末了,她拍了手掌呱叽了几下。“我心里有数,斗争经验也有七、八年了,我比你更了解你老妈。可不可以,让我闭目小憩几分钟,一会儿还要上演年度大戏呢!”
“得令!”吴浩明把在嘴上做了个拉拉锁的动作,便专心开车。
朱珠扯了扯嘴角,闭上眼睛,脑子里却一遍一遍地过曾经的一幕幕。好戏终于要开锣了,婆媳年度大戏,正式要开演了,朱珠也说不清是开战前的紧张,还是开战过于松懈?
暗自提醒自己,从战略上藐视,从战术上重视,小心仔细地过招,千万不能因为重生,而大意失荆州,她不能输,也输不起。
换好衣服,冯丽华状似轻松地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眼睛却时不时的瞄向墙上的钟。当时针快要到十一点时,她还忍不住催促女儿。“打电话问一问,他们到哪能了,过了这么久怎么还没到?”
吴玲笑着起身,还未拿起电话,房门被敲响了。“说曹操,曹操到。这不来了吗!”她便笑盈盈地开门。
冯丽华挺真腰板,眼睛盯着电视,耳朵却支起来听音。
“大嫂!快进来!”吴玲没想到敲门的是关爱华,忙笑着把人让进门里。“以为是小弟他们回来了,快进来,穿拖鞋。把手里的袋子,给我吧!”
一听是大儿媳妇关爱华,冯丽华暗自气恼在靠进沙发里,看着独自进门的关爱华问:“小敏怎么没来?”
“这不要上初三,开始补课了,忙得没时间。”关爱华笑呵呵地走进来,手里还提着一包应季水果。
“嫂子可没再买水果了,冰箱里都装满了,放不下了。”吴玲双手提着另一个袋子,走进厨房。
“这都是当地产的,南方吃不到。正好趁回老家,多吃一点……”关爱华说笑着进了厨房,帮吴玲收拾东西。
看她们姑嫂二人说不完的闲话,冯丽华有些急了。“把那些先放一放,打电话问一问,到哪了,还来不来了?”
吴玲正背对着冯丽华,偷偷地吐了吐舌头,小声嘀咕。“这是着急见小儿媳妇了……”
关爱华笑了笑,接过小姑手里的东西。“快去打电话吧,我来弄就好。”
“急着见小儿媳妇,给红包?”吴玲笑眯眯地走出来,和自己老妈开玩笑。
冯丽华狠狠地剜了她一眼,未等她开口,又有人敲房门了。吴玲小跑着去开门,“收卫生费?”
听见又不是小儿子,冯丽华等不及,自己抓起电话播了过去。谁知从门口传手机铃声,没多会儿,吴玲笑得前仰后合的让进两个人,正是老儿吴浩明和一位长相端庄大方的年轻女孩。
“跟您开玩笑的,这都等不及。”吴玲回身笑着同小弟解释,“妈都等不及了,再不来只怕要到楼上去接你们了。”
“给咱妈买点保健品,耽误了点时间。”吴浩明把朱珠买的礼物放到了茶几上,拉过微笑的朱珠。“这是我妈、大姐,她就是朱珠。”
“阿姨、大姐,你们好。”朱珠脸上挂着十分得体的微笑,微微躬身施礼。看着比记忆中要年轻几岁的两人,心里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冲天的怒火,有得只是冰冷的淡漠。
关爱华闻声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小叔和朱珠笑着同他们打招呼。“你们回来了!☆请看小说网のwww.qiyebooks.com★渴不渴,要不要吃点西瓜?”
朱珠笑着摇头拒绝,她能感受到冯丽华上下打量自己的目光。
看着同小儿子站在一起的朱珠,冯丽华对她的第一印象,基本满意。虽然她相貌普通跟自己儿子,不是很般配(在她眼里,他不敢说是天下第一,天下第三也是可以排上的。无论相貌多优秀的女孩子,同他站在一处,都觉得比她儿子差了那么一点)。不过看朱珠的言谈举止,就能看出她的家教很好,是个很有教养女孩子。
再想到朱珠的文化和自己儿子的学历,冯丽华脸上才带出一点笑意。“快坐吧!赶了一路也累了,快坐吧!”
她话音未落,从书房窜一个影子,冲上来抱住吴浩明。“小舅——”
卷三王见王第五十二章小胜
吴浩明抱住怀里的小家伙,脸上带着宠溺的笑容。“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王威回来了,想不想小舅?”
十岁的王威干脆把吴浩明当成的树,顺着小舅的手臂,爬到了他的脖子上。“小舅,领我出去玩!”
“好,小舅领你去玩!”吴浩明开始驼着小外甥,在客厅里乱转,引得小家伙抱着他的头哈哈大笑。
“小威快下来,别疯了!”吴玲看着儿子跟小弟玩得开心,她也笑弯了嘴角,就是怕冷落了朱珠。“快下来见一见小舅妈,呆会再让小舅领你玩。小弟,快把他放下来!”
看着驼着小外甥满屋跑的吴浩明,她仿佛又回到儿子整天坐在他脖子上日子,不觉笑容也爬上了她的眉眼。
“小威也是难得见到小舅,让他们玩,咱们坐下聊,甭管他们。”冯丽华见外孙难得玩得开心,忙劝住女儿。拍了拍身边的沙发,“别都站着,快坐下吧。”
朱珠在离冯丽华最远的沙发上坐下,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关爱华和吴玲进厨房准备水果,冯丽华则有一搭、没一搭的刺探朱珠的家庭情况。
“你爸、妈都退休了?”对朱珠的家庭,冯丽华在电话里,也是听得不甚清楚。“你爸、妈都是做什么的?”
“都是内退,还有一年多,才正式退休。我爸原来是警员,我妈是工人。”朱珠挑简单的回答,表现的得体大方。
“听说你们家是L市的,没想着在M城买房子?以后上了年纪,儿女不在身边,谁照顾他们呀?”冯丽带着几分得意,环视了下自己的房子。“以后我可是要和吴浩明住在一块的。”
一直在旁观察的吴浩明,听老妈的话有些刺耳,没等老婆开口,他就抢先说:“人家朱珠的爸妈早就搬到M城来的,而且还买了南山别墅,环境好、又安静。”
“是吗?南山别墅?买时候花了不少钱吧,现在肯定买不着了。”吴玲捧着果盘走出厨房,惊讶的插言。
“那房子买得早,也就花了十万块。现在……好象没有卖的了。那环境好,最适合老年人养老。”朱珠接过吴玲用牙签插好的水果,“谢谢。”
冯丽华的脸色悻悻,忙改口。“人老了,不爱动,就这三居室我都嫌大,擦起来太费力。要以后浩明住,两居室正合适,取暖费还少。省得浩明以后老了没钱,连取暖费都交不上。你没看见,M城好多人家交不起取暖费,在楼里盘炕的。”
又唱穷老儿子,朱珠的脸色冷了下来。前世她除了日日替大儿子吹捧,就是天天唱穷老儿子,说老儿子没本事,离了大儿子吃不到饭、交不起取暖费。为了小儿子日后的穷日子做打算,硬是自作主张卖了现在的三居,跑到北面的贫困区买了一间烂尾二居室。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连儿子想上好一点儿的小学都要求爷爷、告奶奶的。
“日子只能越过、越往好了过。盼着以后的日子越过好才行,整天想着老了穷困潦倒,那哪还有什么干劲儿。再说如今赶上了好时候,只要肯干,不是太笨,总能赚到钱。要是想着三十年以后,还不如今天,人活着也就没了盼头。”还不如从楼上跳下去,大头朝下,一头碰死。后半句,朱珠没说出口,可脸色上透出不悦来。
吴玲听了老妈的话,在心里直翻白眼。当着小弟女朋友的面,说以后小弟没钱过日子,这不是要让两人分手吗?谁愿意嫁个养不起家的窝囊废?“朱珠千万别误会,妈的意思是说现在的房子太大,她上了年纪,收拾起来费力。我们家浩明,我可知道,从小就想着赚钱。才十几岁就跑果菜批发市场,批水果往外卖。脑瓜够用,又肯吃苦,是个养家、负责任的好男人。”
关爱华在一旁替小叔子吹嘘,“浩明肯干,再说跟着他大哥,浩民也绝对不会让他吃亏。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冯丽华没想到只是随口一句话,竟惹得朱珠这顿不满,想到反驳两句,可自己回想,也觉得说得有些过分。最后嘴唇张合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闷声吃起了水果。
见气氛有些冷,吴玲又笑着转移话题。“你们家有几个孩子?”
“我是老大,还有一个妹妹。”小小地回击一次,朱珠的心中暗爽,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她现在北京,和我两个朋友开了个宠物医院。”
“她真能干!”吴玲笑着夸赞朱玲,“她今年多大,没有男朋友?用不用我给介绍、介绍?”
“二十三了,还没男朋友呢。”说到小妹,她脸上的笑容才透出几分真诚。
三个人七嘴八舌的聊了半个多小时,冯丽华也插不上嘴,只是坐在一边听着。看了看时间将近中午,“别再聊了,快中午了,出去吃饭了。爱华,小敏中午在哪吃?喊她一块来吃饭。”
“咱们先去饭店,到地方再打电话,小敏直接上饭店就行了。”关爱华起身收拾茶几上的果盘、杂物,顺带把上面擦得干干净净,她有轻度洁癖。
吴浩明抱着王威先出去了,朱珠她们配合冯丽华的腿脚,慢慢地走出楼道。来到楼下没看到二人,直到出了小区西门,也没找见。
“浩明抱着小威去哪了?要吃饭了,又去哪疯了?”冯丽华颇为不满是皱紧眉毛,“给他打电话。”
朱珠早就看到吴浩明抱着王威坐在道边的车里,没等她说话,王威已经等不及地按响了车喇叭。“叭叭——”
“他们上车了!”朱珠指了指,在车里笑闹的舅甥两人。
冯丽华看着面前崭新的轿车,微微一怔,马上又惊呼。“老大买车了?”
吴玲和关爱华也一怔,四目相对,又摇了摇头。“没听他说起。”
朱珠一言不发替她们打开后车门,微笑着转到另一侧,坐进驾驶座。
冯丽华三人坐上车,看见朱珠放动起车,她还不大肯死心,捅了捅前座上的小儿子。“这是你哥买的车?啥时买的,咋没听他说起。”
“这是朱珠的车!”
卷三王见王第五十三章拜拜了您的!
她的车?冯丽华面色一僵,连屁股底下舒适的座位都觉得如坐针毡,不停地扭动身体。可又觉得不说点什么,自己是象被悬在空中,下不来台。“原来是朱珠的车?这下出入就方便了,在深城整天坐你姐家的车习惯了,没想到回到M城也不用打的士,就有车子坐。真不错!”话语间,透露出自己女儿也有车,她并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著。
“我哪能和大姐比,我这车才刚买,还不到一年时间。”朱珠懒得同她在细枝末节处较真,微笑着解释,算是给她递了把梯子。
话听着顺耳,冯丽华脸上的笑容也畅快了许多,车里的气氛也不那么紧绷了。“朱珠也蛮能干的,这么年轻就自己买车,就算是在深城,也不多见。”
“说是我的车,其实是我爸、妈掏的钱,我有使用权,另外兼任他们的免费司机。”朱珠笑语间就把车的财权划到了自己爸妈名下,她不想日后连车子都被人惦记,放到爸妈那儿最安全。
听到未来亲家家资丰厚,冯丽华暗自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朱家只有两个女儿,老两口都有退休金,生活无忧,将来对浩明只有助力,不会是负担。小女儿在京城,若嫁到外地……
由浩明给他们养老,那他们的财产,不敢说全部,最起码大部分都会落到浩明手里。越想越得意,想着原来无着落的老儿子终于有靠儿了,她脸上的笑容越发得灿烂。
从后视镜瞥了一眼冯丽华的嘴角,朱珠就知道她现在正打着自己的如意算盘。前世她就好发挥主观能动,整日作白日梦。
老爸、老妈的退休金加到一块,差不将近四千块,在M城算是中上水平。冯丽华死把着自己的钱袋着,却异常热心的亲家的钱如何花。有一次竟然当着朱珠的面,很热心地帮助亲家支配他们的财产。
“你看你妹已经嫁出去了,就你守在你爸妈身边,等他们老了动不了了,退休金就得由你们保管。你们在身边进孝,凌恺又是他们唯一的外孙,那将来这遗产……”她情情自若,仿佛在讲如何采收自家后院里的蔬菜。
朱珠象看怪物一样望着她,最后她自己又忍不住嘿嘿直乐。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脸皮象她这么厚的,难怪她曾听人说,没有最无耻,只是无耻无极限。
笑过之后,她很平静地跟她讲了自己对遗产的理解。“遗产,人死以后,没花完,剩下的叫遗产。人活着,还惦记别人的财产,那叫夺产、啃老。我爸妈还年轻,活个二、三十年没问题。现在就开始算计什么遗产,那叫不孝、没人味,畜生不如!年轻人有手、有脚自己赚钱,惦记老人的遗产,太无耻!”
估计是被她指桑骂槐言语刺激到了,冯丽华再也没当着她的面提过遗产的事。不过朱珠知道,她心里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小算盘,甚至还数次同浩明谈起。只可惜浩明从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并放在心上,还当笑话跟她讲。
别人的钱袋子,能让她把手伸进去?天大的笑话!
收起前世不愉快的记忆,朱珠载了一行人,在他们指定的一家烤涮的餐厅停好车子。等点好菜,开始涮烤时,吴敏还没来。
“小敏,什么时候到?”冯丽华不住地看表,完全没有开饭的意思。朱珠前世就经历过,已经见怪不怪,满桌子的人要等一个小孩子,这种本末倒置的家教,她还头一次见到。
关爱华向朱珠投来报歉的目光,“咱们先吃,小敏下课晚,不用等她。她来了再点菜就行。”
“就是咱们先吃,菜不够再点就是了,饭店还能没吃的。”吴玲在桌底子推了推冯丽华,第一次请人吃饭,总不让人干坐着,等一个孩子吧?“都十二点多了……”
冯丽华只得拿起筷子,“那先吃吧!”她脸上带着不甘心,伸手把桌上的一盘鱿鱼,放到一边。“这个就先别吃了,这是小敏最爱吃的,给她留着。”
“不用给她留,她吃不了那么多……”关爱华想要伸手把鱿鱼放回去,不想才伸手,又被冯丽拍到了一边。
“这是留给小敏的,那么多菜,足够吃了!”冯丽华满脸不快,连声音也大了几分,引得旁边的客人观了过来。
吴玲对老妈的行为搞得头有些大,“那再点一盘鱿鱼吧!”她才转身,想要叫服务员,却被冯丽华拉住。“不用点了,这些菜足够吃了,点多了浪费。”
吴玲和关爱华面露难色,连一直陪着王威玩的浩明的脸色也冷了下来。“一盘鱿鱼至于的吗?没吃过?快吃饭吧,肚子饿了!”不等老妈再开口,他就拿起筷子夹菜吃饭。
朱珠看了出闹剧,什么食欲都没有了,只是淡淡地喝了几口水,没怎么动筷子。
吴玲和关爱华都看出朱珠没怎么吃,不住地往她盘子里夹。“多吃点,想吃什么再点。”
“谢谢……”朱珠回身招来服务员,“来份石锅拌饭。”直接吃主食,她不想因为倒了味口,而饿肚子。
直到朱珠的拌饭上桌,吴敏才姗姗来迟。才坐下,就被冯丽华拉住,一阵嘘寒问暖。伸手把整盘的鱿鱼倒进烤盘里,“快吃!这都给你留得,想吃什么再点!”
看着冯丽华的表演,朱珠感觉回到了六十年代饥饿时期,每一口食物,大人不舍得吃,留给孩子们的年代。好感人!
朱珠埋头专心地吃光自己的拌饭,然后悠闲的品着茶水,完全一副旁观者的模样。趁着上洗手间的功夫,她发短信,让老妈五分钟以后给她打电话。
五分钟后,当着众人的面,朱珠接了李凤丽的电话,然后称有事开着车子扬长而去。她不高兴,不乐意再给她们当义务司机。管它是耀武扬威,还是要给她来下马威,对不起,她没心情,也没那闲功夫。
拜拜了您的!
卷三王见王第五十四章斗争策略
踢掉脚上的鞋子,冯丽华气恼着踩着拖鞋往里走,口中还不停地报怨着。“就不能再等一会儿,差那么一点儿就等不得了?”
吴玲跟在她身后,听得清楚,忍不住开口劝说:“家里有事,急着回去,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再说M城满街都是的士,坐到家也不超过十块钱。”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是她根本没把我们全家放在眼里,把我们留在饭店,她开着车走了?这叫什么事?”冯丽华坐在沙发上,满腔怒火无处泄,只是不停拍打沙发靠背。
背着外甥最后进房间的吴浩明,仿佛没听见老妈的不满,走进卧室,把已经睡着的王威小心地放到床上。怕惊扰他的美梦,他出来时随手关上了房门。
见老儿子不理睬她的不悦,冯丽华高声大喊:“吴浩明,你给我过来!”
“妈,小威刚睡着,小点声。”他面无表情地坐到沙发上,“有话好好说,别大喊大叫的。什么事?”
“你大哥给朱珠开多钱?她车里加的油,是不是你们的钱?”朱珠对冯丽华的不理睬、漠视,深深刺激了冯丽华自傲的敏感神经,她急于找出朱珠的软点,戳她的死穴。“花着我们的钱,凭什么不管咱们。”
可惜……
“朱珠干了快三、四个月了,没领过工资,大哥也没给她开过一分钱。就是有时用她车时,给她的车加油。另外,她没花过我吴浩明一分钱。”吴浩明盯着老妈,想着朱珠对自己的付出,得来的却是家人的不理解,他暗自为朱珠感到不值。
“不开工资?”冯丽华和吴玲皆是一怔,“为什么?”
“她有自己的事情做,平时帮忙可以,但要把全部精力放到大哥的生意上,不太可能。所以她一直就没拿过一分钱工资。”吴浩明突然觉得朱珠的决定是明智的,不然只怕现在老妈又要插着腰,摆老大的派头了。
“哼!”冯丽华不屑地把脸转到一边,“没结婚前,总要装一下清高。等结婚以后,还不都得靠着你大哥。凭她呆在M城能赚到什么钱,还不是靠着她爸妈养着?”
“妈!”吴玲见小弟阴沉着脸,忙推了推老妈,对着小弟陪着笑脸。“那现在……朱珠都干些什么?”
“跟几个朋友集资炒股,每个月也赚的不少。”吴浩明也不大清楚朱珠的财产状况,只知道她不缺钱花。
“炒股?”冯丽华惊骇的看着他,对着他摇头外回摆手。“我们家可不要炒股的!那东西弄不好要倾家荡产。马上跟她分手!原来咱们老邻居老高家的儿媳妇就是因为炒股赔钱,跳楼自杀的。咱们可千万不能找个炒股的儿媳妇,不是正经过日子的,马上分手。”
吴浩明和吴玲都愣住了,“就因为她炒股,就得分手?炒股可是国家允许、合法的投资理财手段,怎么到您这儿就不行?”
吴玲无语外加翻白眼,“朱珠无论哪个方面都要比小弟强,若是小弟跟她分手了,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合适的女孩子了。再说、再说你讲的分手理由也太牵强了一点吧?”
“挑来挑去,我觉得朱珠最适合我,再不换了。她就是我老婆了,趁着姐姐回来,找时间两家见一见面,把我们的婚事订定来吧。”吴浩明根本没理老妈的话,径直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当然越快越好,我也老大不小了,该结婚生子了。”
“结什么婚,马上和她分手!”冯丽华气焰嚣张地大喊,“娶她回来,家宅不宁!娶她,不如娶原来的宁红!”
“怎么好好的,又提到宁红?宁红能跟朱珠比吗?无论是人品、家庭,宁红都没法跟朱珠相提并论。再说宁红跟小弟分手都快三年了,现在提她有意思吗?”吴玲越来越不清楚老妈究竟怎么想的,怎么会不喜欢朱珠,偏偏要提起宁红那个女阿飞。
“宁红怎么了,她挺好的。当初浩明和她分手,她呆在咱们家苦求了三天,若不是我咬紧牙关不同意,没准他们的孩子都快上幼儿园了。”想起当时的得意,冯丽华现在心里都异常舒畅。
吴浩明看着自己的老妈,第一次感到失望,沉默许久,才无奈地问:“妈,你是想找个会过日子、体贴儿子的儿媳妇,还是找一个二百五、你觉得好拿捏的儿媳妇?”
冯丽华当场被问得哑口无言,吭哧了许久,才讲出一句。“我吃过的盐,比你吃得饭都多。我看得比你清楚,你和她不合适,你降不住她!”
“降不住她?”吴浩明苦笑一声,“是她不在妈面前服软吧?朱珠不如宁红?这话说给谁,谁信?”说完,他便起身摔门而去。
巨大的摔门声,让吴玲和冯丽华的身体微微一抖。
“这还没进门呢,浩明就跟我分心眼儿了,这要进了门,我还能和他们住一块吗?没两天就得让他们活活儿逼死!”冯丽华气急财坏的拍打着自己的大腿,“我以后可怎么活——”
走出小区大门,吴浩明点了一只烟,无聊得看着街上来来去去的行人、车流,最后他播通了朱珠的电话。“老婆,你在哪儿?”
“怎么了?”朱珠把车子停在江边,摇来车窗。“少抽点!”她掩住口鼻,另一只手不停地摇摆,想要挥散车内的烟雾。
吴浩明扔掉手上的烟头,伸手把朱珠住进怀里。“老婆……明天咱们就去登记吧!”
“嗯?”朱珠惊讶地自他怀里抬头,“什么事的?”看着他为难的表情,她恍然大悟,难道?
“你妈不同意咱们的婚事,让你和我分手?”前世她并没什么异议,怎么如今又反对了?“因为啥?就因为我没把你们送回家?”
“还因为你炒股!”吴浩明闻着她头发上的淡香,不自觉得收紧手臂。
“那就不炒好了!”朱珠笑盈盈说道,“反正我又不是天天看盘,她没办法监视我,告诉她,我为了你不炒股了。”看来生米没煮成熟饭之前,她还需要改变一个斗争策略。
“对呀!她又不知道真假!”吴浩明惊喜地吻上她的光洁的额头,“老婆的脑子就是聪明!那是不是要给你开工资?”
“工资就算了,你就说我改写网络小说,当写手赚钱了!”
“写手?是啥?”
卷三王见王第五十五章暗战
可惜没等朱珠两人上演楼台会、体品被逼分手的刻骨铭心,闻讯紧急回国的吴浩民,三两下就摆平了冯丽华。
时隔一年多再相见,吴浩民根本就没给冯丽华一个笑脸,自打进门就阴着脸。“为什么要让浩明和朱珠分手?”
面对大儿子的质问,冯丽华心里的不快又回重了几分,也愈发坚定了要让小儿子分手的决心。“看着不合适!不般配,日后浩明降不住她,日子不会安生的。”
“朱珠不般配,宁红般配?”吴浩民想到小弟前任不靠谱的女友,不屑斜了一眼。“再说他们两个已经处了大半年,快要谈婚论嫁了。结果,您一回来,这事就黄了,您让楼下介绍的阿姨怎么想,这不是逗人玩吗?说句不中听的,浩明是博士生呀,还是家财万贯?能娶朱珠回家,那就已经是祖上积德,祖坟冒青烟了。”
冯丽华这才想起是自己隔着十万八千里,打电话托朋友给儿子说媒,可眼见要结婚了,她又反悔,确实有些说不通。
见老妈面露犹豫,吴浩民乘胜前进,一改方才不满的口气,变得柔声细语。“妈,浩明不小了,今年都三十岁了。要找个和他年龄相仿、家庭条件优越、女孩子人品相貌出众的,你想一想,过去的那些相亲女孩子当中,有没有、有几个能和朱珠相提并论的?”
心知吴浩民所言非虚,可想到在朱珠没立住威,她心里就不舒服。“就是因为条件太好才担心,若日后反悔,过不下去怎么办?”
“才见过一次,你就否决了,也仓促了些。让小弟多领她来家玩一玩,多见几次,不就了解了。再说媳妇娶进门以后,还不由你心意教?”前面的多半是假话,最后一句,才是吴浩民要讲的重点。
冯丽华这才如梦初醒,对呀!她现在还只是人家男朋友的妈,婆婆的威风要等到媳妇进门以后才能耍。一直堵在胸口的闷气,这才算散去。“是我太着急了,年轻人嘛,还要慢慢地教。”成了婆婆,收拾儿媳妇的机会多了!扁的、圆的,还不由着她拿捏?
见做通了老妈的工作,吴浩民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差点让她把自己的义务员工开了。无论从哪能方面分析,现在来看朱珠都是小弟最合适的媳妇人选。
一整天都躲到外面、甚至打算偷拿户口登记的吴浩明直到天黑了,才踏进家门。“大哥?”他诧异的看了眼墙上的时间,这么晚了,他怎么还在这儿。“什么时候回国的?”
“今天下午。”吴浩民眼睛盯着小弟,“你没把老妈让你分手的话告诉朱珠吧☆请看小说网のwww.qiyebooks.com★?”
“嗯?”吴浩明闻言一怔,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本能地选择了说谎。他摇了摇头,“还没说……”难道大哥也要他们分手?
“还不算太笨!”吴浩民满意地点了点头,瞥了一眼旁边坐着老妈和小妹,清了清嗓子。“咱妈那只是一时的气话,别当真。和朱珠该怎么处,还怎么处。明天晚上请她来家吃饭,大家多亲近、亲近。顺便商量一下你们的婚事。”
面对一百八十度的大转折,让吴浩明一时懵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又变了……不会再变了吧?”
“哪那么多废话,进屋给朱珠打电话。”吴浩民瞪了一眼小弟,便起身回家。“妈、玲,我回家了。”
送走大儿子,瞪了一眼还有些呆愣的小儿子,冯丽华轻哼一声回了自己的房间。吴浩明脸上则乐开了花,偷偷地对着老姐比了个“V”字手式,便转进自己房间打电话去了。
看着小弟灿烂的笑容,吴玲神色一松,嘴解也扬起淡淡的笑意。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了……
为了让朱珠和老妈和平相处,吴浩明特意把老婆约在外面,事先千叮咛、万嘱咐,见她点头答应了,他才悬着心领人回家。
“朱珠来了,快进来!”冯丽华万般热情地拉住她的手,笑咪咪地拉她在沙发上坐下。“外面天气正热,要不要吃西瓜?”
既然人家来暗的,她也不明着。朱珠露微笑,带着无限地欢喜摇了摇头。“谢谢阿姨,来之前刚刚在家吃过了。”
见两人相见甚欢,吴玲姐弟都长长地松了口气,没发生冰山撞船的残剧,万幸。在冯丽华故作亲热、朱珠刻意天真之下,两人相处得如一对亲热的母女。最后看得旁边人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神经末梢麻痒痒的。
当冯丽华起身准备进厨房做饭时,吴浩明没心没肺地来了一句。“妈,让朱珠帮你,她做的饭比你做得好吃。”
冯丽华脸色一僵,最后勉强地扯了扯嘴角。“妈妈的饭吃了快三十年,如今有了女朋友,倒觉得妈妈做的饭难吃了。”
朱珠恨不能冲在去痛扁他一顿,最后只能陪着笑脸,嗔怪道:“他这话是为了哄我去干活,这么热的天,怕您中再中暑,他心疼您。你的手艺,我可不敢比,我就在旁边给您打一打下手,他念叨你做的饭,可不是一、两天了,说您做鱼的手艺,一流!”假话讲的,她自己都想吐。
不是她挑剔,实在是冯丽华的厨艺不入流。所有的菜都是一个味儿,不讲究火候,只讲求快,恨不能刚扔进锅里就装盘。更甭提从中吃出母爱的味道。
朱珠的三言两语就把冯丽华心中的怒火扑灭了,她越发欣喜的拉着她进了厨房,还不忘回头对小儿笑骂道:“身在福中不知福!”
直到冯丽华关上厨房门,吴玲才坐沙发坐起身,恨铁不成钢的踢了小弟一脚。“你傻呀?刚好点儿,就没事找事!脑子进水了?”
吴浩明自己也后怕了,手抚上胸口,长长地叹了口气。“差点儿又闯祸。”
在旁边看动画片的王威爬过来,学着妈妈的样子,用他的小脚在小舅肚子踩了一脚。“你傻呀?脑子进水了?”
“哎呀!小坏蛋敢踢你舅舅,看来又得给你松一松骨了!”吴浩明扑上去,和王威笑闹作一团。
“啊——妈妈,救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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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王见王第五十六章没门儿!
三伏天闷在厨房里,耳边是抽油烟机的轰鸣声,朱珠一边掐着豆角,一面还要分神同冯丽华聊天。待她弄好豆角,洗净装盆放到旁边。
闲着无事,她又坐在餐桌边剥蒜。冯丽华正在给排骨焯水,应该是要做排骨炖豆角。朱珠又不由得想起前世她做月子,冯丽华美其名曰说是专门回来侍候月子,每日从市场买素馅包子、凉拌土豆丝,再不就是炖豆角。豆角里面别说排骨,就连点肉沫都看不到,比水煮豆角多点酱油。别说吃,看着就够。一份豆角连吃三天,最后大部都进了垃圾桶。
过去还天真得以为婆婆不会做菜,再不就是天热不爱吃肉,没做它想。可等到她快出月子,吴玲从南方飞回来看侄子,朱珠第一次在豆角里看到了排骨,这才恍然大悟,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女儿和媳妇的区别。
前世朱珠只生了一个宝宝,做过一次月子。老妈早早就准备给朱珠做月子,怕女儿月子里心娇,落下病根,痛苦一辈子。可谁曾想快生产前,婆婆从南方的女儿家回来了,号称回来侍候儿媳妇的月子。朱珠和李凤丽还颇为感动了一阵子,可真相却大相径庭。
说是回来侍候月子,实际就是赶在女儿之前回到M城,私下里买卖房产,造成即定事实,儿女即使不同意,也只有接受的份儿。不仅能完成自己的心愿,还落了个好婆婆的名声,多年后她还大言不惭地四周显摆。“小儿媳妇的月子是我侍候的。”
想起害自己落了一身病根的月子,朱珠心里就觉得胸口象是被压了块大石头。月子里,除了没给宝宝洗尿布、洗过澡,其他的都是由她一人承担。连夜里给孩子换尿布、泡奶粉都是她自己来。有时候宝宝饿得大哭,急得朱珠就光着脚,摸黑去冲奶粉,有两次还被开水烫到脚。
嫌天热睡在客厅地板上的婆婆,离她也不过三、四米,却没在夜里醒过一次。她的睡眠质量好的,跟服了过量安眠药差不多。
吃得就更甭提了,刚出院的头两天,为了催奶,冯丽华倒是给朱珠炖了两天猪蹄。为了宝宝有奶吃,挖掉皮上一块浓密的猪毛,她闭着眼睛吃了。还有一次弄一锅鲇鱼汤,粘液满锅,腥臭冲天,朱珠差点吐了。
后来因为休息不好、又生了闷气,她的奶水很少,最后决定喂宝宝奶粉,朱珠的月子餐,彻底沦为了包子、豆浆、水煮豆角,连李凤丽买给女儿做月子的鸡蛋也没吃几个,愣是让冯丽华送给大孙女补身体了。月子里朱珠一只鸡也没吃着,直到出了月子,沾王威的光,吃了一个鸡大腿。
做完月子,朱珠面色苍白、神经衰弱、神情恍惚,整夜、整夜的失眠。李凤丽看到面如苍纸的女儿,差点找上门去同冯丽华拼命。一边抹眼泪,一边咒骂她只讲人话,不办人事儿。她也是个女人,自己也有女儿,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根本不把儿媳当人看。在娘家住了半个月,李凤丽特意去农村改了许多土鸡,炖了五、六只黄芪鸡,朱珠脸上才见了点血色,补回了些元气。
可惜月子里的病根却是落下了,夏天朱珠不敢光脚,呆在房间里时,她会穿上长裤和厚袜子,因为她膝盖以下是凉的。全身的伤痛,倒是给朱珠上了生动的一课,婆婆通常说得比唱得好听,千万别当真,否则后果自负。
想起前世的不平事,朱珠忍不住长长地叹了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冯丽华关掉抽油火烟机时,正好听到她的轻叹声。“能有多大的愁事,值得长吁短叹的?”
朱珠只是淡淡一笑,暗自腹诽,遇到极品婆婆还不值得她叹气,简直是世上少有,人间难寻。这么“幸运”怎么就落到她的头上了。“天热,有些闷!”
“菜马上就好,再忍一会儿吧”冯丽华用挂在脖上的毛巾擦了擦汗,眼睛转了一圈,笑眯眯地说:“回去跟你爸、妈讲,过几天我们就去上门提亲。现在M城彩礼是四万,另外加三金。这四万块钱,你大哥早就准备好了,这三金嘛……我看就别急着买了,等你大哥的金矿挖到金子,别说三金,几金还不随你高兴?”
又玩“空手道”,前世冯丽华就是这套理由想哄骗李凤丽,结果被毫不留情地顶回来了。“金矿里的金子再好,婚礼上也不能让新娘子不戴手饰呀?”其实不是非要什么“三金”,只是看不惯冯丽华把别人当白痴的作派。况且所谓的金矿,直到吴氏兄弟分道扬镳,朱珠已没见过金子。
“一辈子,就结一次。彩礼随大流儿就成,没什么特殊的要求。不比别人多要啥,可也不能比别人少点儿啥。有些事儿,好说,不好听。总不能让我妈嫁闺女,反倒替闺女委屈不是?”朱珠没直接拒绝,换了个方法说不,灭了冯丽华痴心妄想。
“说得对!不能比别人少啥,吴家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不差那么一星半点的。”冯丽华心有不满,也只能笑脸相对,她丢不起面子。“三金肯定买!那四万块钱,一万块……买件貂皮大衣,你跟你大嫂每人一件,不偏不倚。另外那一万买张床,再些家电,剩下的两万块,就是你们今后的存款了。”
彩礼送到女方,应该由女方全权支配,就算全花光也不沦不到她说话。还没上门提亲,她倒坐在家里把计划做好了。前世生性大大咧咧的她,对冯丽华的计划也很满意,还曾经附和过。等冯丽华把这套说辞摆到李凤丽跟前时,再次碰了一鼻子烟。“我若是把彩礼全都留下,不给女儿带一分钱,亲家又该怎么办?”
冯丽华讪然,“一切都听亲家安排!”
朱珠想到此,面带羞涩,低下头。“彩礼怎么花,我也没什么经验,到时候给我妈,我全听她的。”
冯丽华说得口干舌燥,却什么也没得着,心里憋闷,又挑不出她的错。只得起身关火,阴沉着面说:“菜好了,叫他们吃饭!”
朱珠脸上带着得意,起身开门。“洗手,准备吃饭!”
想谈笑间,一切都由她安排?
没门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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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王见王第五十七章母女
跟吴家人呆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朱珠满耳听到得都吴浩明的优点。加上前世听到的,她的耳朵里已经塞不下了。
若要说起吴家人中,夸得最悬得要算冯丽华,说得假话,连她自己都当真。“我家浩明虽说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交过女朋友。”
假得太过显而易见,一个三十岁的男人没交过女朋友,骗鬼!若真是事实,她倒要怀疑吴浩明的性格、生理上是不是存在重大、不可逆转的缺陷。早在前世,朱珠就把吴浩明的情史摸得一清二楚,连他失身的年纪、对象,都在她严刑逼供下招了。一听到冯丽华的假话,朱珠笑盈盈地顶了回去。“阿姨,浩明还缺女朋友?不说别人,几年前的宁红,您肯定见过。”
冯丽华瞬时息了火,心里暗恨小儿子嘴不严,说话也不分个好坏,什么都说,让她面上无光。“说话太快,说错了。我原来是想说浩明相亲次数多,可从来没有追过女孩子,连上一个宁红也都自己贴上来的。浩明挺女孩子喜欢的,可他从来没跟女孩子黏乎过,说分手就断得干干净净。也不会象有的男孩子,搞什么脚踏几条船,这毛病他都没有。”
总算来讲了几句真话,朱珠赞成地点了点头。吴浩明在陌生人眼里看着很酷、很严肃,不容易亲近。其实他和所巨蟹座的男人一样,顾家、害羞,有时当着面夸他,他黝黑的皮肤都能看到明显的暗红。在亲人面前,他透明得象水晶,每一个表情都能让人轻易读懂他。他想当她面前撒谎的可能,几乎等于零。
他可以同哥们喝得酩酊大醉,却不会、也懒于哄女孩子开心。他可以请女孩子吃饭,却不愿意给女孩花钱、买东西。对家人,他事事不计成本;对外人,他有自己的成本核算。
他玩不来感情游戏,信奉玩弄感情之人,人恒玩之。简单的他,最适合一对一的情感模式。一旦认定,基本不会背叛,因为背叛的成本太高,特别有了儿子之后,他就干脆忘了背叛。
冯丽华有一句评价吴浩明的话说得极好。“他就是一头倔驴,在被绑上缰绳之前,横冲直撞,谁也不服。一旦被绑了缰绳,那就是天下最老实的顺毛驴。”
朱珠前世、今生对这头顺毛驴都很满意,特别是儿子出生半年后,他慢慢进入到了父亲的角色,他对儿子爱已经达了疯狂溺爱的程度。当他达不到儿子对他的要求时,他会异常痛苦。这世界上,终于有了他最爱的人——儿子,爱乌及屋,连带孩儿他妈的身价倍增。
应付完吴家人,朱珠拖着满身的疲惫回到南山别墅。边进门,边掩住口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坐在客厅里,看着神情疲惫不堪的女儿,李凤丽是真心疼。幸好只是隔三岔五的过去,若是天天住在一块……
想一想,李凤丽就心疼。
“妈,还没睡……啊——”哈欠连天,话都说不清楚了。
“过两天,吴家不是要上门提亲吗?有些事想同你商量一下,不然晚上也睡不安稳。”眼看亲家要上门了,有些事情娘俩得事先通下气。
“老佛爷有什么最新指示,尽管说。”朱珠坐到老妈身边,挽着她的手臂,依靠在老妈的肩膀上。
“就是想问一问,将来你们结婚,婚房设在哪?要不要把你那间别墅重新装修?”李凤丽当然希望女儿结婚后离得自己近一些。
“浩明的妈妈说以后都要和老儿子住,由老儿子养老,所以婚房就设在他们现在住的三居里。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凭什么要住我的别墅,再说我跟谁也没提过我自己有别墅。那可是我的婚前财产,还不是暴光的好时机,等时机成熟再讲不迟。妈,你女儿没到嫁不出去,贴别墅的地步。”朱珠笑着撒娇。她可不想做傻事,如果现在就把别墅的事讲了,没准冯丽华能马上卖了房子,住到别墅里。
“两口子过日子不能分心眼儿,太计较钱了,会顾此失彼的。”李凤丽害怕女儿被钱迷花眼,“过日子就是过人,人好了,什么就都有了。”
“这道理我懂,不过不是每个人都是这么想的。防人之心不可无,小心点儿总是好的。再说等时机恰当的时候,我会和他讲的。”朱珠对吴浩明有信心,吴家其他人就另当别论了。“再说人家妈要和老儿子住一块,就是白送别墅,人家也不一定乐意,没准还说你臭显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以后我大半时间都要住在宁城,回M城住哪儿,还不是随自己的心。只不过结婚时,摆个样子罢了。”
“大主意你自己拿,妈只不过提高醒一下。当人家媳妇,可和当闺女时大不一样。纵始婆婆再不对,别同她吵架。一吵架,做小辈的再有理,也变成没理、没教养了。处得好了,多亲近;处不好,就离远一点儿。毕竟你是嫁给人家儿子了,总不能让人家割断母子亲情吧?”李凤丽以过来人的身份,传授女儿做人媳妇的心得。
还没见过自己的亲家,也不知道难不难相处。朱珠的性格随了父亲,大半心事都藏在心里,讲什么话都会先惦量,会不会伤害到对方。万一遇到个不讲理的婆婆,每日相对实在是太折磨人了。
“妈,没事的。我婆婆人不错,挺会说得。再说以后住在一块的机会不多,我们宁城、M城两头跑。她又时常去深城女儿家,在一块住不了几天。”朱珠笑眯眯地宽李凤丽的心,前世老妈就为她操碎了心,这一世,她要独自从容面对,不能再让老妈生气、受累了。
“也是,我竟跟着瞎操心。唉……等你结婚生了孩子,你就知道这当妈的,总有操不完的心。除非到闭眼的时候,不然这心得操一辈子,没头!”李凤丽半搂着女儿,回想她在襁褓之中,仿佛就在昨天。一夜之间,女儿就到了要出嫁的年纪。“岁月催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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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王见王第五十八章陪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