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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药王匕

《《药王》》

月至中天,透过繁枝密叶照在盘膝而坐的霍蒙身上。

他趁热打铁地将两套功法一连运行了三遍,用药王诀连续不断的拓宽强韧新的经脉路径,快速稳固九天玄功第五层的境界。

一切都很顺利,唯一的遗憾就是药王诀没有精进。

也许是处于人天生贪婪本性,也许是对药王他老人家的期望过高,虽然药王诀修复伤口的功效已经超乎想象,可霍蒙还是希望这门神功能够给他带来更大的惊喜。

不过,希望终究是希望。

霍蒙有时候想,药王一生至高的成就应该是在那个药字上面,说不住他老人家和自己一样,属于强守弱攻的类型,自我恢复是终极绝技。

无奈的笑了笑,霍蒙从怀中掏出了那把药王匕。

自从斩杀了紫金灵蛇王后,这把药王匕终日贴身放在霍蒙胸口,他却没有再用过一回,一来他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人能够认出这把匕首,神女盟的人会不会因此而发现自己已经得到了药王三宝,从而采取一些措施,毕竟当年的恩怨还没有查清,霍家还有艰于子嗣的问题……

这二来嘛,说起可笑,就是霍蒙压根就想不起来用它。

他最喜欢用的就是自己的拳头,莲花煞也都是遇到拳头解决不了的问题的时候才能想起来。

拔出身长不足两寸,薄如蝉翼的匕首,霍蒙的手指沿着一寸宽的刃面反复摩挲。

“希望你别让我失望。”

这些日子里,霍蒙经常回想起之前自己经历过的几场战斗,尤以曹都夜巷里的偷袭和今日的关前之战触动最为深刻。

凤凰刀的漫天刀网,寒冰刃的凛冽寒气……无数个对战的画面反反复复出现在他的眼前,让他总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但他并没有贸然尝试什么,而是在脑海中不断的臆想假设。

他不断再现当时的情景,不断做出新的判断和反应,再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从而得出不同的对战过程和结局。

这个看似虚无缥缈的过程,却赋予了他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他突然明白了,什么才是自己需要的东西?

从云力的方面来说,身怀两门神功的他先天具有别人不可比拟的优势,从云术方面来说,他内有大奕术制敌先机,外有“莲花煞”和“御风术”傍身。

乍一看,霍蒙似乎拥有一个无往不利的组合,可是仔细一分析,便能看出其中的捉襟见肘之处。

从前,他几乎将所有攻击力都集中在自己的拳头上,仰仗的是自己充沛的云力和爆发力,在一次次的对战中,不断以硬碰硬的方式消耗对手的云力,当对方出现后力不及的情况时,再打出莲花煞这样的绝技,最终克敌制胜。

正所谓一力降百会,在自己占据绝对的优势时候,这种方法并不吃亏。

可事无绝对。

一旦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比如二先生。

二先生攻势强悍,防御严密,兵刃得力,与之对战,霍蒙拳头的威力大打折扣,既不能直接打断寒冰刃,又不能近身攻击到具体部位,根本无法撕破二先生的防线。

在这种攻击力被极大削弱的情况下,霍蒙唯有凭借大奕术的敏锐和御风术的速度来取巧,然后再配合莲花煞进攻,这三种云术缺一不可,否则他便如断了翅的雄鹰,空有一身的云力,根本伤不到对手分毫。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问题,正是因为他在攻击力方面的欠缺。

他能随心所欲接连不断的打出莲花煞吗,就像自己挥拳和别人挥刀那般容易?

答案是否定的。

当兵刃和攻击力的优势淹没了两者之间的云力差距,霍蒙就会处于一种极其尴尬的境地——他在凭借强悍的云力立于不败之地的同时,却也没有能力击败对手。

不败亦不胜。

随着修炼境界的提高,单纯的消耗战已经失去了意义,强大的攻击力才是制胜法宝,这个道理未必是完全正确的,但非常适合霍蒙。

对战无外乎“攻守”二字。

“守”即是防,这一点,他根本不需要再费心思了,有了大奕术和药王诀傍身,几乎没有人可以对他造成致命伤。他今后的修炼之路便是这个“攻”字。

霍蒙的手指在药王匕上徘徊良久。

他很久没有摸过药王匕了,希望从今夜开始,这把药王匕的作用不只是一个象征,一个纪念,一个工具。

绵长的天蓝色云力自霍蒙左手掌心渐渐浮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灌注精巧的药王匕中,他右手依然摩挲着刃面,光滑的刃面上清晰的映照出一双泛着期待涟漪的眼睛。

“我要让你成为一把武器”

精纯的云力连绵不断的涌进药王匕,霍蒙静静的等待着,手指细心的感应着……

药王匕却没有任何反应。

它好像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躯壳,死寂得令人绝望。

霍蒙的云力涌入其中,仿佛石沉大海一般,别说得到什么回应,手指摸在刃面上,霍蒙都感觉不到自己的云力。

药王匕是空的,里面什么都没有。

霍蒙握紧药王匕,那感觉和从前一样,它只是一柄无坚不摧的匕首,没有灵魂,没有生气,无法回应主人,与寒冰刃和凤凰刀截然不同。

身为这两柄宝刀的敌人,霍蒙在对战中,深切的感受到它们对自己的不屑、愤怒、厌恶、憎恨……凛冽的杀气在它们身体里沸腾,滂湃的云力在它们的利刃上爆发,它们与主人心意相通,根本不需要任何言语命令。

为什么药王匕不行?

难道它只能是一把工具吗?

天蓝色的云力在霍蒙的右手上的蒸腾开来,他抿着嘴唇,不甘心的将云力再度灌入药王匕,不停调整着释放的速度比例,企图唤醒仿佛沉睡了的药王匕……时间如流水一般的从霍蒙指缝中滑过,药王匕平静的躺在他手中,完全没有苏醒的迹象。

无奈的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霍蒙的肩膀随之垮了下来,手一松,药王匕落在了脚边,他抬眼看了看自己周围的三个圈,凄然一笑。

驾驭不了药王匕,这三个圈还有什么意义?

“药王匕,药王匕……这个名字,你还真是白叫了啊嗯?药王匕,药王……”

霍蒙突然捡起丢在地上药王匕,一边念叨一边思索,仿佛画家得到了创作灵感一般,脸上浮现出远比之前更加浓烈的期待。

他抚摸着药王匕的刃面,用一种略微带着警告的口吻说道:“这回要是不行,你可就没希望了”

言毕,霍蒙凝神静气,将意念集中到了丹田,那里正是药王诀的地盘。

一股金红色的云力自丹田的火焰中缓缓流出,沿着经脉一路涌上霍蒙的左臂,掌心便又呈现出鲜明的金红色,这股云力并没有直接进入药王匕,而是像对待经脉那般,给刃面镀上一层金红色的光晕后,才渐渐浸入其中。

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药王匕,霍蒙生怕错过一丝变化。

“噗”

随着一个闷闷的破空声响起,霍蒙手中原来只有两寸的药王匕突然暴长到了五寸长,凭空出现的锋利的刃面差一点就割破了霍蒙的手指。

霍蒙警觉的向后仰身,下意识的中止了云力的输送,药王匕立刻就恢复了原来的模样,刚才那截突然增长的刃面消失不见了,仿佛从没出现过似的,几乎让霍蒙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挑了一下左边眉毛,霍蒙还不敢高兴。

他没有急于输送云力,而是仔细观察起药王匕,拿着它反过来倒过去的看了好几遍,心里大概有点数了,才再度调动云力,金红色又覆盖了左手。

这一回,药王匕刃面对外,霍蒙全神贯注的盯着两寸长的刃面,将云力小心翼翼的输送到药王匕中。

没有刚才的破空声,也没有突然暴长的刃面,整个药王匕都包裹在一层金红色的光晕中,那层闪烁着的光晕随着云力的输入渐渐变宽变长,在维持原有形状不变的情况下,出现了近似于刚才那五寸长短的模样。

药王匕果然没有变化,变化的是药王诀所凝结的云力。

确定了这一点后,霍蒙源源不断的将云力输送到药王匕中,想要看看那层以光晕形式表现出来的云力究竟能变成什么样子。

五分钟过去了,额角的汗流下来,挂在了浓黑的睫毛上,影响了视线,霍蒙随手抹了一把。

那光晕不但没有继续增长,反而缩回到了四寸长短的模样,任由霍蒙再怎么调整云力的输送,它都维持这个尺寸不再变化。

不得已之下,霍蒙只能改变策略。

他不错眼的盯着药王匕上闪烁不停的光晕,停止了云力的输送,专注于稳定药王匕中的云力。

此时,月亮已经划过中天,被高大浓密的枝叶遮挡了光芒,林子中越发昏暗了。

霍蒙清晰的看到金红色的云力在外面的那层光晕中翻腾涌动,它们像无数迷路的红色小龙,不管方向不顾次序,肆无忌惮的在光晕中东奔西跑,将光晕撞出一个个棱角,仿佛要冲破这层光晕对自己的束缚。

霍蒙宁心静气,不敢有丝毫怠慢,他将混乱的云力收拢成几个部分,指挥着它们运动的方向,让它们在光晕中,按照顺时针的方向,做有规律的循环运动……

眼看着云力在里面一圈一圈的流动,霍蒙突然意识到光晕不再闪烁了。

稳定下来的光晕中,药王匕显出了本尊,它通体发光,金红色的光亮远超过外面包裹的那层光晕,霍蒙看着看着,总觉得那光亮与外面的截然不同,犹如一个人的眼睛或者灵魂,似乎会说话。

霍蒙忍不住伸出手,手指刚接近外层的光晕,指腹就传来一阵刺痛。

他条件反射的收回手指,指腹上赫然多了一道鲜红的口子,一滴血滴落下来,在触及到光晕之前,突然爆裂开来,化为肉眼不可见的血尘,刷的一下不见了。

眨眨眼睛,霍蒙又向光晕上挤落了一滴血,结果一般无二。

这才配称之为药王匕啊

他终于松开了一直紧抿着的嘴唇,眼角也随之微微皱起。

就目前的情况来分析,药王匕应该是充当了媒介的作用,将药王诀所凝结的云力实体化,这个实体化的过程需要精纯的云力作为支撑,实体化的尺寸似乎是根据云力的纯度来决定的,这也应该是他无论怎么灌注云力,它的尺寸都不再改变的原因。

以他目前云力的纯度,似乎只能塑造这种尺寸的实体。

霍蒙站起身来,脚尖挑起地下的两段树枝,右手药王匕横扫而出,站在树枝的中段上,金红一闪而过,好似烟火。

半空中的树枝无声无息的断开,断口处就像被什么东西吞噬了一般化成飞沫,并不断向上下两端辐射,未等落地,两段树枝便全部碎成了飞沫。

见状,霍蒙没有停歇,脚跟蹬地,如满弓之箭一般射向了前方要两个人才能环抱的大树,药王匕斜劈过去,就听得噗噗两声,药王匕外层的实体云力已经穿透了大树,冲向了后面的一棵。

“轰”

两棵遮天大树同时倒下,枯枝杂草泥土沙石飞溅而起,四野一片混乱。

霍蒙单脚站在不远处的一棵树梢上,放眼望去,前方那两棵大树在切口处都整整少了一截,密林中阴凉的风吹过,到处都是树干的飞沫。

“嗯?”

突然发现两棵大树中间的一个东西,霍蒙噌得一下飞掠过去,眸中精光暴涨。

相距半丈的两颗大树中间,有一块形状奇怪的大石头,石头周围长满了青苔,石面却很是光滑,此时这块石头的右边少了半个棱角,断口处平整如镜,仿佛被打磨过一般。

云力实体可以劈木断石?

霍蒙目测了一下石头的高度,又看看那两棵大树根的高度,情不自禁的摸了摸石头的断口,紧握着手中的药王匕,仰天大笑。

猛地回身,霍蒙望向刚才自己在地上划的三个圈,神色一凛,如流星一般冲了过去。

这三个圆代表了霍蒙甄选出的那种兵器,自己从小练习的长枪,今日的寒冰刃,还有昔日的凤凰刀。

“终于可以试试我的想法了”

※※※

阳光透过层层枝叶,在密林深处画出一地斑驳,这片斑驳的身旁就是一片耀眼的阳光,阳光所照射的地面上有无数个小圈交织在一起,隐隐可以看出错综复杂的小圈之外,还有个直径一丈多的大圆。

霍蒙站在大圆的中央,未着寸缕的上身密布着蜿蜒流下的汗水,他手中的药王匕四寸长短,通体泛着淡淡的金红色,与这片阳光相映成辉浑然一体,让人看不出这是虚无的光,还是刃面反射出的光,

长长呼出一口气,霍蒙收回了云力,药王匕暗淡下来,瞬间恢复了原样。

霍蒙抚摸了摸刃面,嘴角上翘,药王匕两寸的长度,使其可以被霍蒙轻而易举的藏于掌心,即使与人对战,也不怕对手能看出四寸金光的玄机,发现药王匕的所在。

笑着走出圈外,霍蒙穿上衣服牵着马走向林外,他身后十来丈范围内的大树全都被斩断,阳光铺洒在那些树根上,投出许多千奇百怪形状各异的影子。

走出林子,抬头看看太阳,霍蒙飞身上马,匆忙赶往南平关,眼下正是非常时期,整整一夜没有回营,他还真有点不放心。

二先生不会逃走,可也未必会老实呆着。

身为狼牙寨的二当家,他对这支商队的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肯定不会无所作为的等着张千夫亲自出马,别的不说,至少也要把霍蒙的各方面信息通报给张千夫才对。

是直接与南平关里的探子接头,还是来个飞鹰传书?

对于现在的霍蒙来说,只要不出什么岔子牵连到鹰扬军,二先生陈胖子这些人爱做什么就做什么,他等着就好。

反正离开南平关的日子还早,又有这支奴隶商队在手中,他不怕张千夫不现身。

只是希望不要等太久。

※※※

天刚大亮,南平关外的山路上,一辆普通的马车正在疾驰,前后几十丈内不见半个人影,咕噜噜的车轮声传出好远,回荡在山中久久不去。

要知道,大凡能够被国家选中建立关隘者,大多是兵家必争的险地,南平关自然也是如此。

东西依傍着两座大山,只有中间一条路可走,使得南平关足以成牢不可破的扼守之势。但也因此,使得南平关外的路并不好走。山多,强盗就多,有要钱不要命的,也有杀人灭口的,最是令商旅们头痛不已。

不过,自从张千夫在狼牙山上建起了狼牙寨,周围其他山寨在一年之间被狼牙寨相继灭掉,闲散的强盗全部主动投山,这条路反倒是太平多了。

可即便如此,商旅们也都赶在天大亮之后,才从关里出来,深入[www.qiyebooks.com请看小说网]山路多数已经接近中午,罕有大清早就出现在此地的马车。

马车内,刘忠鑫与陈道之相对而坐。

坐了七八个时辰的马车,饶是刘忠鑫功力深厚,仍是感觉浑身上下酸痛的紧,而且因为眼下当着陈道之,他连稍稍活动一下缓解身上酸痛的动作都不敢做。

一直到马车驶出南平关足有几十里路,陈道之终于睁开了眼睛,他才小心翼翼地看了陈道之一眼,道:“老师,昨夜月黑风高山路难走,弟子实在想不明白,您为何要这么急着赶去狼牙山?”

※※※

第四卷蜕变之始第六章死局?

第六章死局?

从外表看上去,陈道之的马车极其普通,甚至还有些老旧,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它都实在不该成为一位当朝重臣的马车。

这是刘忠鑫看到马车时的第一印象。

直到身处其中,他才明白别有洞天的意思。

马车的内饰古朴典雅,处处透着精致二字,矮几软榻棋盘古琴,巧妙的摆放在车厢里,让人感觉不到拥挤,厢底隔层内放有冰块,丝丝凉气混合着淡淡的檀香弥漫在车厢内,清幽淡雅沁人心脾,完美的除去了野外的闷热和异味。

更难得车厢夹层全部安置了钢网刀枪不入,就连车窗内层也设有银色的细网,既可当长箭飞刀,又不影响透气,可谓有备无患。

陈道之靠在软榻上,身侧矮几上的茶杯口缭绕着稀薄的热气,茶水半滴也没有洒溅出来。

刘忠鑫看着陈道之,静静的等待着陈道之的答案。

在他看来,就算要去拜山,也不至于这么着急。

看了看紫砂茶杯口已经消散到若有若无的热气,陈道之执起茶杯轻抿了一口茶,盯着另一侧的棋盘问道:“茶要什么时候喝,味道最为醇香?”

刘忠鑫没有料到陈道之会问这个毫不沾边的问题,稍稍顿了顿,不太确定的答道:“老师,弟子愚昧,猜测大概要在刚泡好的时候喝,最为合适。”

陈道之又抿了一下口茶,颇有些好笑的说道:“你从不喝茶,也知道茶不可久泡,否则香气消散口感涩滞,便可惜了这茶叶,也白费了这泡茶的工夫,这喝茶的道理你既然明白,做事还会糊涂不成?”

“呃……”

刘忠鑫心中一动,当下就明白了陈道之暗指的意思,却还是故意思量了一番,才恍然大悟似的,一脸崇拜的看着陈道之说道:“老师是要趁热打铁,在张千夫盛怒未消之际,再给他添上一把火,如此一来,就不怕他不出手对付霍蒙那小子了,只不过……”

话锋一转,刘忠鑫突然收敛了喜色,不无担忧的解释道:“只不过,弟子心中一直都有个顾虑,那霍蒙毕竟是曹侯钦点的将军,又有王命加身,纵使张千夫再怎么霸道也不一定会对他下杀手,如果只是让其受点皮肉之苦,那岂不是枉费了老师的一片苦心。”

刘忠鑫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观察着陈道之的一举一动,一来他的确是有这个担忧,二来他还是想要探听出陈道之要如何给张千夫下这记猛药。

张千夫何等人也?岂会轻易受人激将?

“忠鑫,你驻守南平关五年,见过张千夫几次?”

陈道之依旧没理会刘忠鑫的揣测,兀自执起一枚白棋放在了棋盘中央,悠悠然开口,仿佛闲话家常一般。

刘忠鑫瞄了一眼棋盘,看出这还是陈道之刚来南平关当晚自己对弈的棋局,他记得昨天是黑子占了上风,将白子一步步引入自己布下的死局。

现在看来,黑子的局已经露出了破绽,经过刚才那一子,白子又被盘活了。

刘忠鑫知道陈道之从来不做没用的事情,答起话来也十分谨慎,“弟子戍边五年,共见过他三次,第一次是在弟子的接风宴上,当时,南平关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在,开席后,有一人率先敬了弟子一杯酒,说了句‘南平关以后就仰仗将军了。’人便离开了,弟子以为此人太过傲慢无礼,颇为不悦,后来才知道他就是张千夫。”

见陈道之专注于棋盘,刘忠鑫自知说的没什么问题,便继续说道:“第二次是在一个月后,二先生押着奴隶商队进南平关,他在逍遥楼摆酒宴请弟子,目的是引荐二先生和陈楠与我认识,席间,他侃侃而谈,上至军国大事,下至市井流言,曹赵两国之事他皆了然于胸无所不知,让弟子大为吃惊,直觉得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强盗头子。”

“嗯,你这句说的好。”

陈道之言毕,将两指夹着的黑子放在了白子的身旁,刘忠鑫探头看了看,一时间没有明白这一枚棋子的用意,皱着眉头继续说道:“自从第二次见面后,他就没有在南平关露过面,至少没在明处露面,弟子也就无从得见,直到去年年底,弟子突然收到了一封请柬,是他邀请弟子参加自己儿子的抓周宴。”

“哦,他今年应该已经四十有一了,竟然刚刚才有儿子。”

刘忠鑫见陈道之闻听此言,侧头看向了自己,好像颇有兴趣,便赶紧讲解道:“老师,据弟子了解,张千夫不好女色,狼牙寨里也只有一位夫人,还是五年前才娶上山的,他晚年得子大摆筵席,将曹赵两国边境的人物都邀请了去,弟子上得山寨才知道,就连曹都和赵都也来了不少人物。弟子还记得,当晚他儿子爬过文房四宝金银珠宝,直奔那杆九环啸狼枪,并且一把抓住枪上的紫金环就不撒手,奶妈把他抱走时,还望着那杆枪哇哇大哭,张千夫大喜之余罕见的喝醉了……”

“喝醉?呵呵……”

陈道之轻轻一笑,突然打断了刘忠鑫绘声绘色的讲述,左手执一枚白子,右手捻须轻笑,瞥了一眼不明所以的刘忠鑫,笑着问道:“在你看来,张千夫是个什么样的人?”

刘忠鑫稍一思索,迎着陈道之的目光答道:“足智多谋,野心勃勃之辈。”

陈道之听完刘忠鑫的判断后,将目光又投向了棋盘,脸上的笑意也渐渐收敛,他专注的盯着棋盘,似乎是在思考手中白子应该落在什么地方,同时用一种轻描淡写口吻的说道:“张千夫有个千杯不醉的绰号,得自他曾经和朋友定下的赌约,他喝一坛酒,朋友就杀一个人,两人赌了十天十夜被中途打断,在他们待过的地方,有一百个酒坛和一百具尸体。”

“一百具,尸体。”

刘忠鑫兀自重复了这几个字,眼中满是惊骇之色,他虽然知道张千夫狠辣霸道,却从未听说过这等以杀人取乐的变态行径,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能与如此嗜杀成狂的人做朋友,视人命如草芥,残杀贩卖奴隶也就不足为奇了。

这时候,刘忠鑫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陈道之会选择借用张千夫的手来除掉霍蒙了。

自古正邪不两立,张千夫就是个十恶不赦人人得而诛之的大魔头,而霍蒙今日此举则被视为惩奸除恶的英雄壮举,必定会成为张千夫这种骨子里充满邪气的恶人最为讨厌和憎恶的对象……如今犯到了他的头上,只怕不需要别人说什么,他都会恨不得宰了霍蒙这种所谓的正义之士吧。

“依老师所言,那张千夫与霍蒙简直就是天生的敌人,老师此行必定一帆风顺,那霍蒙决计走不出这南平关了。”

“啪。”

陈道之不轻不重的落下一枚黑子,便不再继续,看了看棋盘后,就倚靠在软榻上闭上了眼睛。

刘忠鑫见状不敢再打扰,探头看向棋盘,只见刚刚被盘活的白子再度陷入了黑子的包围,仿佛深陷泥潭一般,再也无法逃脱出来。

刘忠鑫拧眉思索了半天,无奈的摇摇头,这白子深陷死局,断无翻盘的机会了。

霍蒙也是一样。

※※※

时值盛夏,正午刚过,最是惫懒的时候,整个南平关就像睡着了似的,最繁华的通南大街从街头到结尾,一眼望去,地面上找不出半个人影子,店铺里的小伙计倚在门框上打瞌睡,掌柜翻着账本拨算盘,有一下没一下的,眼皮直耷拉。

高大的南城门下是个睡觉的好地方,城门官懒洋洋的倚在城门上,他手下的兵士栽歪着肩膀站着,手中的长矛变成了支撑身子的工具。

这个时候,少有人出关入关,大家也都提不起精神来。

“头儿,你说这都过去三四天了,狼牙寨那边怎么没信啊?兄弟们还都等着看那个大先生的厉害呢。”

一个士兵双手拄着长矛凑到城门官的跟前,代表大家刺探一下军情,城门官瞪了他一眼后,看向众人,见其他人也都来了精神,瞪大了眼睛等着自己的答案,很是不屑的哼了一声,斥责道:“你们胆子不小啊,都给我低下头看看自己胸前的字是什么”

真有听话的傻蛋低头看了看,回答道“是……曹。”

城门官闻言,走过去,照着那人脑门狠拍了一下骂道:“你也知道是曹啊身为曹国的兵竟然巴望着看赵国人的厉害,你们都活腻了是不是?这样的话也敢乱说”

被打的那人捂住脑门,很是委屈的辩解道:“头儿,这也不能怪我啊我也想看咱们的将军把赵国人打得屁滚尿流啊,可这次的对手是大先生不是二先生,曹都将军能保住小命就不错了,要赢那根本就没戏”

“没戏也不许说明知道没戏还敢挑战,这也是英雄所为,哪轮到你们说三道四都给我精神点仔细我一会儿修理你们”

众人怏怏的站直身体,满脸失望。

城门官一个个看过去,见挑不出什么毛病,才往到城墙边溜达,一边走一边掏出怀里的酒壶,喝了一口咂摸道:“最晚明天就该有信了吧,这个小将军怕是逃不过这一劫了,可惜,可惜……呃,将,将军。”

城门官慌忙收起酒壶,看着眼前不知道站了多久的霍蒙和邹鹏等人,磕磕绊绊口不能言。

“你身为城门官,当值期间擅离职守,饮酒……”

刚才听到守城兵士肆无忌惮的议论霍蒙,邹鹏就要上前斥责,军营里最善欺生,尤其是他们这些戍守边疆的将士总以为自己保家卫国劳苦功高,背地里很是瞧不起都城里的巡边将军,要是不给他们点厉害尝尝,他们还真就当你只是病猫。

可是霍蒙却拦住了他,站在旁边一直听到他们把话说完。

现在既然城门官看见了他们,邹鹏就毫不犹豫的开口训斥了起来,可是才刚开个头,就又被霍蒙抬手制止了,

霍蒙一摆手止住了义愤填膺的邹鹏,不温不火的对城门官说道:“这次本将军给你记着,如若本将军如你所言输给张千夫,你就可以免去责罚,如若本将军侥幸得胜,便要对你军法处置,你可有意见?”

城门官双膝跪地,连连摇头,“末将不敢。”

“嗯,你这是对自己有信心,以为本将军必输,你决计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才没有意见,对吧?”

城门官当场愕然,连连求饶,“末将不敢,末将不敢,还请将军恕罪。”

“若想恕罪,你就期盼本将军战败吧。”

霍蒙言毕,笑着转身离开,邹鹏等人用眼睛警告了一番城门官后也随之离去,城门官跪在地上不知所措,身后的士兵们望着霍蒙远去的背影,嘴巴紧闭,喉结上下蠕动。

良久,那城门官才站起身来,转身吐了口唾沫。

“牛什么呀,你输定了你”

※※※

离开南城门后,一行人悄无声息的跟在霍蒙的身后,邹鹏关杰杜鹏程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接连不断的相互递眼色,却谁都不肯上前。

昨晚,三个人趁霍蒙不在就聚在一起商量好,今日完成了南城门巡视的任务,就要拉着霍蒙去逍遥楼喝酒,他们打算借着酒劲壮胆,套套霍蒙对商队一事的具体打算,以及如何应对张千夫的问题,当然了,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劝霍蒙就此罢手。

可是经历了刚才的那段小插曲后,三个人突然没了开口的勇气。

“杜将军,你比我们年长,人又稳重,平时最得霍将军器重,你去。”

杜鹏程瞥了一眼凑到自己跟前的邹鹏,直截了当的拒绝道:“主意是你出的,包间是你订的,为什么要我去,要去你自己去。”

“嘿?正因为那些都是我做的,现在才要你去。我都做了那么多了,你总也得干点什么吧,大家既是同僚又是兄弟,你就忍心看着他冒险不管?”

杜鹏程抬头看着霍蒙无奈的叹了口气,他想要支持霍蒙,却还不得不劝他千万别做得太绝。

“你负责把他拉到逍遥楼,我负责劝。”

“好,就这么说定了啊。”

邹鹏十分满意的想要拍拍杜鹏程的肩膀,却被人家不屑的避开,讪讪的收回手对着关杰一努嘴,“你去,拉他喝酒。”

关杰向来沉默寡言,一听邹鹏的无耻提议,就绷起了脸,不过想到事关霍蒙,也就没说什么,他走到霍蒙身边,右手握着支出身前半截的刀柄,深吸一口气,“霍……”

“你们去喝吧,今天我还有事。”

霍蒙一开口,关杰傻眼了。

“哎呀笨死了”

邹鹏在后面气得直跺脚,狠狠的瞪了一眼站在原地满面报赧的关杰,三两步追了上去,与霍蒙并肩同行,然后,杜鹏程和关杰也跟了过来,围在霍蒙两侧,一脸的关心。

“你别和他们一般见识,那张千夫再怎么霸道,也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和咱们朝廷作对,所以,又哪来的输赢之说?到时候,无非就是和咱们见个面,在逍遥楼摆桌和头酒,大家说说笑笑解开误会也就完了,他带着他的商队回狼牙寨,我们带着我们的队伍回曹都,大家天各一方,从此相安无事,你们说是不是啊?”

关杰连连点头。

杜鹏程也接着邹鹏的话茬劝道:“霍将军,我说话直,你别介意。你在北城门外打败二先生,扣押了奴隶商队,已经达到敲山震虎之意,为咱们鹰扬军立了威,帮那些奴隶出了气……再说了,这南平关不是我们的地面,我们不日就要回曹都,人言识时务者为俊杰,何必为了这些和自己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人惹麻烦呢?你若真想铲除山贼,不如修炼几年卷土重来,以你的天赋,只怕用不了几年就能超越那张千夫,为什么非要急在一时?”

“你,你,还是别劝了,一句也说不到点子上。”

邹鹏直接打断了杜鹏程的言论,气得直瞪眼,怎么劝着劝着就变成丛勇了?

“你可别听他瞎说,我们在曹都呆得好好的干嘛来剿匪?当初你说要扣押商队,兄弟们虽然不赞同,也由着你干了,如今打也打了,扣了也扣了,咱们马上也要回去了,我看这件事就和平解决得了,只要咱们同意放人,那张千夫就算不乐意,也不敢怎么样。”

“放人?”

霍蒙突然开口,侧头看了看三人,问道:“你们希望我放人?”

三人不约而同的点头。

只要霍蒙放人,一切好说。

霍蒙微微一笑,反问道:“我如果要放人,当初为什么还要抓人?难道是为了在南平关耀武扬威?让张千夫请我吃顿饭?”

邹鹏一听就急了,心道幸好今天问出了霍蒙的打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打了二先生,扣了奴隶商队,这要是还不放人,别说的张千夫,换做任何人也忍不住了,到时候动刀动枪在所难免

“你不放人还想怎么样?你还想把人带回曹都不成?”

霍蒙看着邹鹏斩钉截铁的说道:“人是要放的,只不过,不是放给张千夫,而是放给他们自己”

三人当场愕然。

“那几百个奴隶可都是有买家的,你这不是逼着张千夫对你动手嘛你还真想当什么大英雄啊”

半响之后,邹鹏才第一个反应过来,再度追上霍蒙,一把拉住他的胳膊,额角的青筋都跳起来了。

闻听此言,霍蒙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老魏那张喜怒不形于色的面孔,还有自己临行前一晚,他说到英雄时,脸上那一闪而过的神往,以及他那句良久之后的叹息。

“英雄这个东西,不是那么好当的……我从没想过要做英雄,我只做我想做的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真不巧,在我看来,唯有英雄才能够如此任意妄为,你这不是和英雄一个毛病”

“哈哈,似乎不是个好毛病啊。”

见霍蒙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邹鹏气得说不出话,眼睛盯着他直想对他抡拳头,两人对视半响,见霍蒙神色坚毅不为所动,邹鹏很是泄气的松开手,说话的口吻,满是不解和迷惑。

“到底为什么啊?你就真的不怕死吗?你知不知道那张千夫即使杀了你,也照样还能称霸曹赵边境”

“知道。”

霍蒙很认真的点点头,伸手拍拍邹鹏的肩膀,笑着说道:“这支商队我要定了,怎么做,就看他的了。”

“怎么做?连你的命一起留下”

“呵呵,那就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了。”

霍蒙笑着离开,邹鹏瞪着他的背影说不出半句话来,关杰无奈的摇摇头,只有杜鹏程的眼中的闪过一丝羡慕和钦佩。

他走到邹鹏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饶有深意的说道:“逍遥楼的那桌酒先存着吧,等他摆平了这件事,我们能一起回曹都的时候再喝。”

邹鹏看着他的眼睛,好像是突然间也明白了一些什么,想了想,他只能苦笑一下,“好,等着给他庆祝胜利……”

“……如果他能胜利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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