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缺乏与竞争
要以理论解释行为,行为就一定要受理论的约束——这是很基本的道理。经济解释的法门,与任何其它的实证科学一样,那就是:一方面我们以一些有一般性的行为假设、公理或定律,来约束行为;另一方面,我们又指出一些限制行为的局限条件或情况。这两方面的「双管齐下」,使我们能推断在怎样的情况下,人的行为必然会怎样;而情况若有所变,行为也就一定随之而变。要有被事实推翻的可能性,这推断要说得肯定。(若不肯定,所推断的怎可能会「错」或被推翻呢?)对这约束理论融会贯通的人,运用之妙,存乎一心,其作出对行为的推断的精确,是足以令人叹服的。这本书的主旨,就是要在这套理论的重点及其概念上作些颇为详尽的阐释,多用一些例子,作为这理论的推断能力的示范。
我们在第二章谈及两个基础假设:
(一)每个人的任何行为,是个人的选择,而这选择是可以被推测的;
(二)在任何局限条件下,每个人都会一贯地争取最大的私利。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其它的约束行为的基础假设。这些我们将于第四章及第五章分析。在本章内我们得打断话题,先解释缺乏(scarcity)与竞争(competition)这两个在经济学上不可或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