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万国商业机器的纸卡
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皮鞋穿带的小孔(通常有好几个)要镶上一个小铜圈,方便穿带与保护小孔。有人发明了一部机器,拿得专利权。这部机器开孔与压镶小铜圈一起做,节省工资成本。机器的垄断者不卖机器,只租给制鞋厂。但鞋厂若要租用机器必定要向租出机器的人买小铜圈,其它在竞争市场可以买到的同样的小铜圈一概不许用。问题是:租出机器的人,是否把机器的垄断权伸展到有竞争的小铜圈那方面去?
也是很久之前,办公室常用的油印机(今不复存在)要用一种蜡纸(stencil paper)。字打穿或写穿蜡纸,印刷时油墨从字痕穿过印在普通纸上。持有改良了的油印机的专利权的人也只让租用,也规定租用者要买他供应的蜡纸,虽然蜡纸在竞争市场多的是。又是同样的问题:油印机的垄断权是否伸展到蜡纸那里去?
最重要的例子,是一件打了二十年的反托拉斯(反垄断)大案(其中有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阻延)。主角是万国商业机器(IBM)。重点物品是这家公司发明而又持有专利权的计算机。起于三十年代,当时的计算机巨大如房子。这计算机要用一种纸卡,大约三吋乘六吋。数据打穿在纸卡不同的位置,其长方小孔是让电流通过的。万国也不卖计算机,只租出去,同时规定租客一定要买万国供应的纸卡。
计算机的租金以每月算,同型号的不同顾客付同样的租金。纸卡之价以每张算,不同顾客之价一样,但有些顾客多用多买,有些少用少买。纸卡是差不多所有纸商都可以供应的,但万国规定必须买他们的供应。依照估计,万国当时的纸卡价高出其它纸商的大约百分之十(这数字我记不清楚,因为有不同的估计,但万国供应的价较高是肯定的)。
这是最有名的tie-in sales的例子,有垄断权的计算机是tying product,没有垄断权的纸卡是tied product,一绑一被绑也。美国政府以反托拉斯法例控告万国,说这庞大的机构把计算机的垄断权伸展到纸卡那边厢去。万国辩护其中一个理由,是他们供应的纸卡比较准确而优胜,但论据不成立,败诉。
对这个奇怪的捆绑现象,戴维德提出两个问题。第一,有垄断权的物品,可不可以把这权伸展到其它物品上去?第二,如果不可以,为什么万国商业机器要把计算机与纸卡捆绑销售?
关于第一个问题──有垄断权的甲物品可不可以经过捆绑把垄断伸展到没有垄断性的乙物品那边去──答案是不可以。但这答案有两个看法。其一是没有垄断性的物品,供应者数之不尽,怎样被绑也只能绑市场的一小部分。那是说,不管万国怎样绑,纸卡的市场竞争不减。是的,要是捆绑销售可以伸展垄断到其它物品去,被绑的何止纸卡而已!天下垄断物品无数,竞争物品也无数,要是垄断可以用捆绑伸展,市场不会有那么多竞争物品。在完全没有反垄断法例的香港,任何捆绑可以自由使用,捆绑销售的现象并不比美国多。
其二是这样的。要是我们问:有垄断权的甲物品,若捆绑乙物品出售,甲物品的垄断租值会不会提升?我的答案是不会的。但芝加哥学派的一个看法是会提升的。这也是个有趣的争议,我要到第四节分析「全线逼销」时才讨论。
现在转到更为重要的第二个问题:要是万国的计算机与纸卡的捆绑销售不是因为伸展垄断,那为什么要捆绑呢?
戴维德的答案有两部分,精彩而又富想象力,但我认为第二部分是错了的。第一部分说,捆绑纸卡是以纸卡的用量多少来量度一个计算机使用的频密度。我认为这看法不仅是对,而且是天才之笔。要知道一个计算机租客用计算机的频密度是高还是低,怎么办?读者要记得半个世纪之前是没有可靠的计量器(meter)的。简单的计量器据说是有的,但用家可以调拨,把该器上的数字减少。因此,可靠的量度就是捆绑纸卡,以计算机租客买纸卡之量为计算机使用的频密度。
第二部分:为什么要量度计算机的使用频密度呢?戴维德的口述答案也精彩:价格分歧!
二十多年后(大约一九八○年)在西雅图遇到戴维德,他问起我对万国捆绑纸卡的看法。我响应道:「量度的假说是对的,但价格分歧我很怀疑,认为是错了的。」他点点头,说:「当年我也怀疑价格分歧之说。」这是芝加哥的「思想状态」的风范了。
(《经济解释》之五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