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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

《《穿越之遨游江湖》(明朗少女穿越记)》

《穿越之遨游江湖(原名:明朗少女穿越记)》

作者: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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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庆波澜

风乍起,吹绉一池春水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伴随着《虫儿飞》的音乐,手机上苏凌的头像闪现出来,心中流过一阵小激动,赶紧拉上帘子闪进床里:“喂?”

“哎,芷、芷萱,她答应了答应了,我们成功了,你。。你的。。哎,有效了。”电话中的苏凌听上去兴奋又有些无措,他喘口气:“欧阳念晴她、她,我、我刚才……”

“哎呀,好好说,好好说。”

“我刚才按照你说的、每天睡前至少一条短信跟她聊了几句,然后说‘你可不可以做我的女朋友’,过了半天她居然回了一个‘好’!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突然间,我那欢快蹦达的心象是忽然被超低温瞬时冰冻,然后直接下坠,掉进了一个冰窖,一时怔住,说不出话来。

沉默……

“怎么了?”电话那头苏凌小心翼翼地问。

“啊,咳咳,”我清清嗓子:“笨蛋!现在是关键时刻,要沉住气,要趁热打铁,不能前功尽弃。嗯,现在离熄灯还有半个小时,你赶紧去西门旁边的花店买一束粉色的玫瑰,记住是粉色不要大红色。我等会发一条短信给你,你把上面的话写在卡片上。”

“嗯……?好。”

“好什么呀,快放下电话跑啊。”我一如既往地吼起来。

电话挂了,我听着“嘟嘟”的声音,心头一片茫然。回过神来,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下短信:谢谢你今天让我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是从明天开始我会失去这种幸福,因为——从今以后我要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真是讽刺啊,心头滿是酸涩,却偏偏要说什么“幸福”。作茧自缚是不是说的就是我这种人?拉开帘子,深呼吸,透透气。

“怎么啦?”许是看我脸色不好,正在噼里啪啦打字的未薇关心地问。“欧阳念晴刚才答应做苏凌的女朋友了。”我慢吞吞地说。“你啊!?让我说你什么好?明明自己喜欢,还要帮他出主意追别人。你真那么大度吗?”未薇生气地说。

薇薇是我的好朋友,我一切的心思只在她面前透明。“我……我也不知道,反正,事情就变成这样了。我还能怎么办,唉——凉拌!”“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开玩笑?我看,也许你还有救。”

电话又响了,“芷萱,花我刚刚拜托一个女生送上去了。我还要怎么做吗?”

我扯开嘴角,装作语气轻快的样子:“让师爷我告诉你,你现在别走,站在她们寝室楼下,等5分钟给她打个电话告诉你在下面,等她出现在阳台上跟她说两句再挥手告别。”

“说什么呢?”

“你要气死我啊?以后这恋爱莫非也要我替你谈?”我气结。

“哎哎哎,别生气别生气。今天谢谢你啦。明天……”

“明天喊上老妖一起去老地方,算是替你庆祝告别单身吧,不过要你请客哦!”

“当然,当然,我请我请。随便你们点。”

挂了电话,未薇久久地盯着我,“怎么啦?”我心虚地问。“秦芷萱,你无-药-可-救!”

第二天晚上,我、苏凌还有老妖出现在学校南门外的烧烤店。“干杯!”三个塑料杯碰在一起。“女朋友呢?”我歪头问苏凌。“呵呵,刚送她回宿舍。”苏凌笑笑。“你小子现在可春风得意啦。整个S大有一半的男生都伤透了心。今天中午你们在食堂一起吃饭的时候,多少双眼睛都发红似地盯着你啊。”老妖一脸坏坏的笑容。

其实今天中午我在食堂也看见了苏凌和欧阳念晴,但是我挑了一个离他们最远的窗口排队,离他们最远的桌子吃饭。我拿起一根羊肉串啃啊啃。“芷萱,你最喜欢的鸡翅。”苏凌递给我一个大鸡翅。“还算你有良心,我这军师当的可不容易啊。36计我足足用了12计……”“哎,还有我,我这天字号跑龙套的也不容易啊。”老妖一脸激动:“是谁?偷偷摸摸地冒着被当贼抓的危险三不五时的拔人家气门芯?是谁?常常游荡在各大自习室只为偷走某人占座的书?是谁?黑灯瞎火的时候要在校园曲径上装鬼吓人?是谁?要恶心兮兮地在女生楼下喊着‘念晴,额爱你’?是谁?……”

“好啦好啦,”我和苏凌对视一眼,一起唱道:“是你,是你,还是你。”

“唉,只为衬托我们苏大侠的光辉形象啊。”老妖故作落寞。

“来,敬二位好兄弟一杯!”

我心头一疼,兄弟,兄弟。于他,我只是一个“好兄弟”。“芷萱?”回神一看,苏凌正看着我,他的眼睛闪亮,不知是不是南门外的灯火太璀璨,我不敢看他的眼睛,赶紧站起来,豪气冲天地大笑:“哈哈哈,好兄弟,讲义气,为我们的胜利,干杯!”爱情,原来真的是含笑饮毒酒。

从今往后,你的身边再也不需要我的守候了吧?我不再有权利在你下了篮球场后丢给你一瓶水;不再有权利在下雨的时候假装无意中出现在没有伞的你面前;不再有权利说一声“带兄弟一程”而蹭上你自行车的后座;不再有权利听你为我一个人唱歌……我们,只是兄弟,还是,只会是同学了呢?

躺在床上,耳朵里塞上耳机,听着巫启贤的《思念谁》:你知不知道,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就像喝一杯冰冷的水, 然后用很长很长的时间,一颗一颗流成热泪……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手机上苏凌阳光的笑容却刺痛了我的心,摘下耳机:“喂……?”

“芷萱……你还好吗?”我还没来得及吭声,苏凌赶紧说:“我是说你没喝醉吧?头疼不疼?”

“还好,我是谁?千杯不倒是也。”

“那就好。”

我应该说点什么,可是喉头似乎哽住了,一时怔住说不出话来。电话中似乎只剩下空气在“嘶嘶嘶”,只有几秒钟却又似乎很漫长,我打起精神说道:“薇薇找我有事,那,你早点休息吧。”“嗯,好。芷萱,谢谢你。”“笨蛋!我们之间不需要一个谢字啦。!”

黑暗中,我的心似乎被一双无形的手在揉搓,为什么?为什么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痛苦的感觉?我想哭却发现根本哭不出来,只觉得心好疼好疼,胸口缺氧,是溺水的感觉吗?

校园的梧桐树是我对这个学校一见钟情的原因。我曾咋舌它们居然能有五层楼那么高,宽大的叶子被风一吹,似浪翻滚,哗哗地让人舒心。若是秋天叶落时节,树叶徐徐飘落,更是诗情画意。但是今天虽然未到深秋,这条梧桐大道上依然浪漫动人,只因S大最引人注目的情侣之一出现在这条路上。

当苏凌和欧阳念晴吸引无数道或直接或偷瞥的目光出现的时候,我和老妖正坐在路边的草地中看书聊天。欧阳念晴穿着一条长裙,梳着公主头,抱着2本书。气质清雅。我冲老妖说:“欧阳姑娘真不愧是S大的校花啊。”“她是校花?”“起码也是一个系花级别的吧?而且她是那种天生丽质的美女,不做作,也没有那种‘我知道自己是美女’的态度。嗯,我喜欢。”老妖扔给我一个白眼:“朋友妻,不可戏。”我再看向苏凌,他穿着黑色T牛仔裤推着自行车走在欧阳念晴旁边。他的腿又长又直,牛仔裤使他的身姿挺拔好看。我吃惊地说:“没想到苏凌还是一校草级别的啊?平时压根看不出来,怎么一走在美女旁边还人模人样的?”我再转头看看老妖,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他不自在起来,眼睛一瞪:“怎么啦?没见过帅哥?”再摇头嘿嘿一笑,“现在觉悟还来得及哦。”我一本书打在他头上:“幺娃子,莫惹你姐姐。你确定确信你真的跟刘星小朋友没有关系?”老妖双目一睁:“我是姜文他兄弟。”“那不就是姜武吗?哈哈哈。”我乐歪了。老妖本名江天宇,在家排行老三,上面两个姐姐,全家人对他极为宠爱。某次酒后被本人引出他的小名:幺娃子。此后外号“老妖”。他长的跟《家有儿女》里的刘星有点相似,当然是放大版的,实事求是地说呢也是帅版的,但是主要是那种古灵精怪的感觉很像。所以我有时候也喊他刘星小朋友,而他认为刘星像夏雨(影星,不是电视剧里头刘星他弟弟),夏雨像姜文,所以他本人比较相似姜文,括号,年轻版的。

苏凌看见我们,跟欧阳念晴说了几句,然后停下单车,向我们走过来。最近我只是在校园偶尔碰到过他几次,点头打过招呼,有点刻意躲着他。“你们俩出来晒太阳也不喊我啊?”“嗨,少虚伪啦,你不是有美相伴么?”老妖挤挤眼睛。“怎么啦?我不是三剑客之一啦?”苏凌嘴角一扬,“说正事,你们五一怎么过?”我赶紧说:“未薇硬是要拉我一起去楚尧,我没办法,已经答应她了。”“啊?你怎么这样啊。不是说好一起去丽江的吗?你不去,难道要我当他们俩的灯泡啊?那我也不去了。”老妖气呼呼地说。苏凌盯着我不发一语,眼光里有失望有生气。“哎,你别这样看我啊。我们多知情识趣,你跟欧阳一起去不是挺好的吗?那里适合恋爱中的傻瓜,呵呵。”我略有心虚地说。“美女在等你呢,走吧走吧。”我抓了把草扔他。“你们真不去?”苏凌问。“不去!”我说,老妖看我一眼,也没说话。苏凌狠狠看我一眼,扭头就走了。可能是因为生气,步子走得很快。这个家伙,不会是不好意思单独和女生旅游,非要拉上我们吧?但是之前的计划里没有她,如今我又怎么能让自己每天面对他们呢。

“老妖,欧阳念晴认不认识你?”

“应该不认识啊,我每次行动的时候白天晚上都戴帽子的,帽檐压得可低了。”

“那我怎么看她刚才好象瞟了你几眼?”

老妖一抖,“认出我事小,影响他们关系可就不好了。”

半晌,他又叹口气:“真怀念那个过程。”“什么过程?”“帮他追欧阳啊!我们三剑客的智慧和汗水,还有我们的青春和热血……”“得得得,别狗血了。”我打断他,故作呕吐。我们相视一笑。我躺下来,蓝天上白云一大片一大片的在流动。其实,我的心里也很怀念呢。一起做一件事情的感觉真好,好到我都差点忘记是什么事情了。我真的做错了吗?

“未薇,我跟苏凌他们说我五一跟你一起去楚尧玩。”

未薇抬头看我一眼:“又拿我作幌子?不过,”她叹口气,“我也确实想去。”

“薇薇你最好啦。”其实我真的想去,因为,他曾经跟我提过这个地方。那么苏凌,让我找一找你曾经的足迹吧。

“薇薇,你说我做错了吗?”未薇比我大,性格是刀子嘴豆腐心,一直有点象姐姐似的照顾我,我也只习惯对她讲我的心事。

她张张嘴,又顿住了,想了想:“我的张姐姐说过‘当你疯狂地爱着一个人而所有人都说你是错的,你不必相信自己是对的。错又何妨?’而且,”她顿顿,“其实你只是傻。”

我哀嚎:“你的张姐姐还说过‘暗恋最伟大的行为,是成全。你不爱我,但是我成全你。真正的暗恋,是一生的事业,不因他远离你而放弃。没有这种情操,不要轻言暗恋。’”

“丫头!你不会真想来个一生的事业吧?”未薇抬起她纯净的眸子看我。

“这个……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是喜欢他的。”

“那你为什么不表白?”

“我想他如果喜欢我会对我表白的。而且,我知道,他只拿我当兄弟。如果他希望如此,我又怎能为难他呢?也许说了,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现在很难过吧?”薇薇走过来抱抱我。“嗯,心里好象丢了一个东西,空空的,闷闷的。”我埋头在她的肩头。唉,傻瓜,傻瓜,我知道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告诉我,你会好起来的。”

“嗯,那是当然。我是谁?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风靡万千少女的玉面郎君啊!嘻嘻。”我扬起脸,慢慢地笑起来。是的,我会好的,会有那么一天,心不再这么疼。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次写文,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前情介绍可能比一般的穿越文多一点,但是我希望文章能更细腻一些,请大家能有耐心:)

云海茫茫无处归

楚尧是一座有着上千年历史的古城,为了保护它,市内没有飞机场也没有火车站。我和未薇坐完火车又坐大巴,直奔楚尧。

当我们看到楚尧的大门时都觉得震撼不已。十来米高的城墙向两边延伸,几乎看不到边,瓮城上有重檐歇山顶城楼,历经沧桑仍显得庄严精致。城墙上每隔几十米就有一个观敌楼,简单威武。还有密密麻麻的垛口,以及我们后来看到的闸楼、角楼等等。

“哇,真是比电视还真啊!”未薇痴痴地说。

“非也,非也,应该说真是比古代还古啊。”我摇头晃脑。

“哈哈。”

假期的第一天,我们兴致勃勃地登城墙、穿街走巷参观庭院、品尝风味小吃。两个女生玩得不亦乐乎。晚上来到酒吧一条街,游人如织,大红的灯笼增添了几许古色古香。我和未薇坐在路边,喝着咖啡,吹着清风,看着人们的笑脸。不相识的老外也热情地挥手跟我们say hi。心情忽然明快了许多。

未薇低头搅搅咖啡,突然说:“他来过这里,这个城市,这家咖啡店。”我愣了愣,转而明白了她口中的“他”是谁,一个她未曾谋面的网友。难怪当我今天透过城墙、街道去想象一个人的足迹的时候,她似乎也总是若有所思。“他曾经给我看过他拍的一张照片。古城墙城楼的天空蓝得幽深,一弯月亮淡淡地挂在天空。让我一下子感受到历史、时间、寂寞和许多说不出来的感动。”

“你喜欢他是吗?那他……”

“我告诉他我五一来这里,他本来也想来的,被我拒绝了。”

“为什么?”

“我……我是喜欢他。但是我知道我跟他是不一样的人。与其将来痛苦,不如就根本不要开始。不投入,就不会受伤。”

“可是,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你们不行呢?”

“他是一个注定漂泊的人,而我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将来也会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跟不上他的脚步。我知道我适合什么样的生活。喜欢是一回事,相守又是一回事。”

“薇薇,你真的好冷静。不难过吗?”

她抬头哧哧一下:“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未老先衰呢。现在是难过,不过,我还年轻,总比以后痛苦好。”她沉默一会:“也许我只是胆小自私。”

“不,你是最好的姑娘。”我握住她的手,薇薇,我的好朋友,我希望你幸福啊。

“进去看看吧,里面有他拍摄的相片。”她拉我进店。

咖啡店不大,却很有特色。墙上的泡沫板上贴了很多人写的字画的画。那个他拍的相片都是古城风景,被装在相框里随意地挂着。我看完相片,仔细地看起墙上的字画,下意识地想寻找什么吧。2年前,2年前,我默默念叨。眼睛都要花掉了,突然看到熟悉的字体和名字:登高望远思古,心舒意阔祈福。苏凌 2005.6.16我的眼眶几乎发热,心底有歌快乐地流淌。2年前刚参加完高考的苏凌啊,我还没认识的苏凌。我掏出一支笔,回头看未薇,她还在痴痴地看着那些相片。于是我在苏凌的留言附近找到一小块空地,写上:丫头喜欢这个傻瓜,不管傻瓜知不知道。Y 2007.5.1 18:25 然后把我的话框起来,画一个箭头指向他的字。Y是我的标记,取义“玉面郎君”的Y,学的是佐罗。

我快乐极了。苏凌,也许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心意。但是能这样表达出来,我真的很开心。未薇把头凑过来,我赶紧捂住我写的话,脸不觉发烫。她抿嘴一笑:“还害羞哪。”

夜风吹拂,我和未薇手拉手走在石板路上。脚下是几千年的历史。

“芷萱,你还会对他说吗?”

“说什么?哦,不会。我今天只是想坦白地表达一次自己的心思,但是我不会告诉他。现在他已经有了他的生活。而且当初没说,以后更加不会说。”

爱情,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借口。

“老妖明天到吗?”未薇问。

“嗯,他没买到票,只能明天下午到了。”

“好,我们明天逛完雷鸣寺他就差不多到了。”

“不过我们明天要去另外一个地方住宿,所以要背着所有行李逛。”

“嘻嘻,幸好我的东西不多哦。不象某人买了一堆吃的东西。”

“哪有啊?”

“呵呵……”

两个女生的声音渐渐远去,明月照耀的石板路泛着悠悠岁月的光影。

雷鸣寺。在古城终年云雾缭绕的风乘山上。

宝殿庄严,飞檐斗拱,香火旺盛。我抬头望望佛像,那眼眸蕴含着慈悲,嘴角却又似微微含喜。我没有信奉哪个宗教,但是我尊重别人的信仰,只是我一般不在寺庙拜佛,只作参观。未薇却每佛必拜。据说她小时候身体不好,她母亲在佛祖面前替她许愿,以后入寺必拜每一个佛。

好容易等她拜完一个殿,我们在人群中向罗汉堂走去。堂内500个罗汉形态各异,表情动作生动如真。我们分头去数,最后拿到各自的罗汉卡。我的是第三百四十四声引众尊者:心志若山显崇峻,情怀如水同清明。壮奇灵山多秀色,清流烟波共氤氲。未薇的是第一百五十七无胜尊者,签云:安心静处论法经,心宽体健无纤尘;谦恭正直为人本,心身如一享太平。

“什么意思?你的倒很好懂,也蛮像你的。我的啥意思啊?”我问未薇。

“要去解签吗?”

“啊?要花钱?不要了。呵呵。”信则有,不信则无!“薇薇,你去解签,我在前面的殿里逛逛。”“好的。”

门票就花了20大洋哦,还要花钱解签,嗯,不干不干。我心里嘀咕着。“施主不去解签吗?”一个身着灰色僧袍的僧人忽然问我。我疑惑地看着他,猛然发现自己无意识中把那张罗汉卡当小扇子在扇风。我不好意思起来,不管信与不信,当着佛教徒这样做,不知道算不算大不敬。我看看卡,赶紧揣进包里。“阿弥陀佛。施主,佛渡有缘人。”他朝我施个礼,微笑走了。

咦?他是要我去解签吗?不过我哪算什么有缘人啊,还是算了吧。我继续逛下去,不知不觉走到靠山坡的一个偏殿。正要抬头看看殿名。突然发现殿内隐约出现一道金光。什么东西,难道是黄金佛像?我三步并作两步向殿内跑去。哪知门槛又高有宽,把我绊了个趔趄。往前跌了2步,手不禁向右一扶。还好没人看见,好狼狈的姿势啊。正在暗自庆幸,向右手一看,一尊佛像的胳膊被我拉得向下,看手势本应是向内抬手。我大惊,抬头看,佛像正对我怒目而视。完了!这佛像恐怕至少是几百年的文物,我肯定赔不起,不知道要不要几百万啊!!??突然只听咔嚓一声,脚下一空,身体感觉在下坠。啊?不对?我这是掉进哪里了?

“啊——啊——啊——”我一边尖叫一边感觉自己趟在一条隧道里向下滑去。心脏跳得似乎要蹦出胸膛,隧道狭小只能容一人,胳膊动不了,道壁极滑,手腕和脚都撑不住,不停地下滑,下滑。意识模糊中,感觉前面出现一团白色的亮光,越来越亮,眼睛被刺激得闭上仍感觉到白光,渐渐失去意识。我要死掉了吗?爸爸妈妈对不起……苏凌,你可会为我流下一滴眼泪?苏凌……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恢复了意识。闻到一阵泥土和青草的气味,慢慢睁开眼睛。全身酸软,手上划了一些伤痕,摸摸脸上也有些刺痛。我站起来,向四周看去,树木葱茏,寂静一片,偶尔几声鸟鸣,显得“鸟鸣山更幽”。我似乎是在一个山坡下,抬眼向上,难道我从山上滚下来了?“有人吗?有没有人啊?”只有山风在耳畔呼呼地响。我从斜挎的包包里摸出手机,发现信号一格都没有,看来这山里信号不太好。奇怪的是手机的日期居然变成了0000.00.00,但是其它按键和功能都正常,也许只是一个小问题。

我模模糊糊想起了之前在那个神秘偏殿发生的事情。灵光一闪,难道,我掉进了古寺的秘道?古代人不都喜欢做些暗室秘道之类的吗?不是放宝藏就是用来避祸逃跑。看情形,这条秘道是通往寺外的,作用就该是后者了。那尊佛像旁边都没个提示,看来应该是没人知道有这么个机关。那么我本人岂不是第一个发现这个秘密的?呵呵,回到学校告诉他们我的奇遇,总算有个可以吹牛的资本啦。

我放下背在身后的双肩包,查看了一下。看来那条秘道确实很光滑,包包和我身上的衣服基本没什么磨损。捏捏发酸的胳膊脖子,我靠在树下吃了点买的零食,休息了一会儿。抬起手表一看,已经下午两点了。天哪,我难道在这山坡下躺了两三个小时?我明明记得逛完罗汉堂的时候才十一点多钟。得赶紧去找未薇,恐怕她都急坏了。要不要去找找我掉出来的出口呢?那条秘道又长又窄,即便是找到,我也不可能原路爬上去。抬头望,山坡后的大山怪石嶙峋,山腰云雾缭绕,连山顶都看不到。看来还是下山比较快,等到了有信号的地方就可以联系上未薇了。打定主意,我背好背包向下山的地方走去。想了想,从包里拿出我的瑞士小刀,在我刚才靠过的树上刻下几个字:大难不死,必有后福。Y 07.5.2我走的这片山平时一定人迹罕至,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我捡了一根长树枝,既可以做登山杖又可以打打草开开路。跟苏凌老妖没有白混啊,这两个家伙平时就喜欢户外运动,这次五一本还打算去梅里雪山看看的呢。想起苏凌,我心下一痛。这个家伙,没准现在正在泸沽湖畔听情歌呢。甩甩头,不想了,唱支歌给自己听:“风儿轻轻吹,彩蝶翩翩飞,有位小姑娘上山采草莓。一颗颗的红草莓,好似那个玛瑙坠,哟喂,哟喂~~”虽然经历了一次惊险,但总归是有惊无险,就当郊游好啦。空气清新,风光美丽,人家进氧吧还得掏钱呢。

太阳渐渐偏西,金色的阳光愈发显得温柔,斜照进林间。已经五点了,老妖也该到了,恐怕他和未薇现在着急坏了。第N次掏出手机,该死,还是没有信号。天黑前下不了山,岂不是要露宿荒野?曾经和苏凌老妖也露宿过一次野外,不过那个时候我们都带了睡袋。而这趟楚尧之旅是FB旅,我根本没带那些户外用品。心有些慌乱起来,步子加快,一不下心脚下一滑,整个人都倒下摔了一跤。手也被荆棘划破了。

日头终于沉下去了,天黑了。忍不住坐在一块石头上痛哭起来,害怕也歉疚,始终联系不上他们,一定会有很多人担心了。也许这场痛哭蕴含了其它情绪,也许是最近一直期待的发泄,我哭了好久才停下来。一轮圆月挂在天上,似乎在同情地看着哭泣的小姑娘,不忍心,拉上一片云儿遮挡。

我擦干眼泪,在月光下继续赶路。忽然听到一阵淙淙的水流声,我循声走过去,跌跌撞撞,然后突然呆住了。一条小溪在月光下闪闪奔流,撞击着石头跳跃着晶莹的水花。更奇妙的是,溪流上笼罩一层淡淡的烟雾不散。溪水奔流的方向,不再似刚才的山路那么陡然向下,而是在一条平坦的峡谷中蜿蜒向前。不知在哪个探险节目中看过,如果在丛林中迷路,最好的方法是沿河水向前走。我心一宽,身体已经疲惫得动不了了,拿出背包里的外套披在胸前,靠在河边的大石头上睡着了。

早晨在悦耳的鸟鸣中醒来,整个人神清气爽,迎着朝阳做个展臂。昨夜在梦中,似乎有一首歌一直在缓缓流淌,我想起来,哼唱:“Moon river, wider than a mile,I'm crossing you in style someday,old dream make your heartbreaker……”我到河边捧起水洗脸,发现水居然有点温热,原来是温泉流出来的水啊,难怪水面上有薄烟,是水汽吧。

我看看手机,依然没有信号。

昨晚我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下了山,这小溪向前流去的地方可能就是峡谷的出口,我捏紧拳头收收胳膊:“Fighting!Fighting!加油!”

峡谷繁花盛开,春天真是花的季节啊。枝头粉的白的,有的是点点娇蕊,有的是大片花瓣如荷花般大小。树下有丛丛鸢尾花,蓝色的随风弱弱。还有五颜六色的野花开满草地。怀着万分之一的想法,也许寻找我的人也会在这附近搜寻,我在溪边的树上刻下:秦 07.5.3“春天花会开,鸟儿自由自在……”既然下了山,肯定能很快见到未薇他们了,我高兴地哼起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要穿了哈

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三天了!

我居然沿着河水走了三天也未见人烟。这风乘山到底有多大?估计家人朋友都已经知道我失踪的消息了,我反而镇定下来,没有前两天的急切。在温水里洗过澡,还把身上的脏衣服洗了晾干。这温泉流出来的水似乎颇有疗伤功能,每天洗脸洗手,手上脸上的划痕居然收口很快,渐渐好了。我不禁决定每天泡泡澡,还能去去乏。

第四天,身上的食物快没了,峡谷还在延伸。我担心起生存的基本问题来。看到离溪边不远的林子里好象有果树,我一喜。

吃,还是不吃,这是个问题。看着手上的小果子,我咽咽口水。它的样子很象未薇从家乡带给我吃过的青枣,应该没什么问题,可是这是野外,万一中毒怎么办?我用溪水洗干净,自我安慰,已经高温消毒了。然后啃上一小口,过了十分钟,依然活蹦乱跳,再咬一小口。一个小时后吃完了一个枣子,没什么特别反应。于是隔了半个小时后,又吃了一整个。实验下来,枣子应该没毒。总算解决了食物危机。

为了省电,我每天只开三次机,虽然还有一块备用电池,但是要以防万一。我在本子上每天划一笔,从掉下山那天开始,已经一个正字了——5月6号。爸爸妈妈,薇薇,苏凌,老妖……我好想你们,好想好想。

第七天晚上,我突然发现溪水不再象以前那么温热,难道要出谷了?我决定今天早早休息,明天做好出谷的打算。

第八天天还没亮,我就动身了,装了一些青枣,在矿泉水的瓶子里装满水,在星光下出发。果然没多久,眼前一片豁然开朗,极目处有一长行排列整齐的树木横在天际。那么整齐的排列,一定是一条马路。我兴奋起来,穿过一人深的野草地,向那排树木走去。

“是路!”虽然只是一条黄土路,跟我老家乡下某些地方的路一样,我依然开心不已。可惜的是手机依然没信号。我向着天边微亮的方向走去,向东,无论如何都能走到我和未薇进楚尧的那个东门吧。

“哒哒哒哒”,背后传来的声音打破了早晨的宁静。我回头一看,不是一辆马车吗?我赶快跑到路中间挥手:“哎,停一停,停一停。”马车跑近了,车架上坐着一个黑衣短发留络腮胡子的人。“大叔,大叔!”我喊得甜甜的。

马车停在我面前,棕色的大马神奇洋洋,马笼头金灿灿还有大铜铃,车棚看上去也很不错。糟了,会不会很贵呢。我在城里看见租马车的一天要200块呢,这辆车看上去更好,不会要更多吧。

“何事?”大叔打量我几眼,眼中似乎有点吃惊,语气冷冷的。

“大叔,这里去东大街远吗?您能捎我一程吗?”这么早在野外碰到个单身女性,确实挺奇怪的。可是如果告诉他,我是从雷鸣寺地道钻出来的,那他要当我是神经病了。

“不行,没空。”

哇,这个大叔有点冷哦。“大叔,拜托你啦!我已经走了很久很久了。我迷路了。家里人肯定都急死了。求求你大叔。价钱好商量。你开个价吧。或者你先搭我一下,路上碰到的士,我就打车走。”我一想到走的这几天路,想起家里人,眼泪真的要忍不住了。好不容易走出山谷,碰到人,居然要被拒绝。

“这车不能搭外人。”大叔双手一抖,就想驾车离开。

“大叔!”我一着急,拉着他胳膊不放。

“你这是做何?”大叔双肩用力,似乎打算甩开我。忽然车棚里“空空”响了两声。他抬眼看我一下,“坐架子上吧。”

原来这车已经被人租了。我吸吸鼻子,忍住差点落下的泪水。“谢谢,谢谢。”

第一次坐马车,感觉很新鲜,虽然很颠簸,但是总比走路要快。前面天渐渐亮起来,红色的彩云渲染了东方,太阳一点点探出头来。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家人,见到朋友,我心情激动起来。忍不住大声唱了一句:“太阳出来啰喂,喜洋洋啰~喂啰!”可惜只会这一句,我笑眯眯地看看正专心驾车的大叔。借着阳光看见他穿的原来是一套很古朴的衣服,领口是绣金边的交领。劲装上衣腰间还扎了条黑色的带子,下面是一条扎口黑裤子,脚上穿的是我外公最喜欢穿的黑布鞋,不过是人字口的。

“大叔,您还真敬业。这身行头蛮古朴的嘛。我在跑马街都没看到穿您这么一身的。对啦,不是说为了保护街道卫生,马车只能在跑马街那边载客观光吗?您怎么跑风乘山来了?”

大叔怪异地看我一眼,上下打量了我一下。我低头看看,我上穿灰色长袖针织衫,是今年流行的长款,到膝盖,下面穿的是牛仔裤,脚上是白色阿迪达斯。这很难看吗?我这几天都有换洗衣服的呀,虽然不是每天,但是也不脏不臭呀。

“大叔,那个,我要给多少钱你们?”这个顺风车也不会白给我搭吧。

“不必。”真是惜字如金啊。

“大叔,你人真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可别让人半路把我扔下去了。“要不我唱歌给您听吧,反正您赶车也挺闷的。”

这次大叔没说话,当他默认啦。琢磨着大叔级别的应该不喜欢周杰伦SHE,对于任贤齐这种歌曲容易琅琅上口的可能会比较喜欢,我唱:“春天花会开,鸟儿自由自在,我还是在等待,等待我的爱,你快回来。总是假装不经意,经过你家大门外,期待你美丽的身影,从远远的走过来。我的天使我的爱,为你不怕风吹日晒,偏偏命运如此的安排,只有路灯它笑我呆。哎,不记得歌词啦。”咦,怎么似乎大叔的脸更黑了。我好歹是我们系卡拉OK大赛第十名也!

“大叔,还要多久到?”这郊区怎么离市区那么远啊。

“大概还要两个时辰到。”

“呵呵,大叔,你好幽默。看来你们的旅游产业化做的不错啊,培训过的吧?”这个大叔估计是搞错了,应该是两个小时,培训不到家啊。连一个时辰是两个小时都没搞清楚。

大叔又给我一个拔凉拔凉的冷眼。我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风靡万千少男少女的玉面郎君何曾被人如此不待见过啊。难道,我不讨长者喜欢?摸下巴,望天,哎,做人难,做人见人爱的人更难……

一阵嘈杂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原来不知不觉在马车的颠簸中我睡着了。抹抹嘴角的口水,睡眼朦胧中,似乎听见大叔说:“东大街到了。”

啊?好,我赶紧背好包包跳下马车。“谢谢大叔。”马车向前跑去。“再见!一路顺风!”我大力地朝马车挥挥手。虽然人很冷,不过是个好人呀。

突然我发觉周围气场不对,似乎有许多目光在看我。我定睛一看,四周全是身着古代服饰的人在看我,一边还窃窃私语。糟了,难道不小心闯了人家的片场?我脸红起来,“抱歉抱歉。”还没人来骂我,赶紧溜吧。边跑边掏手机,啊?还是没信号?不会吧,难道手机坏了?早知道找大叔借手机用用了。

跑了半天,怎么还都是群众演员啊?什么片子,场面这么大?随便拉个人问问:“大哥,你们拍的是什么戏啊?主演是谁?”“切,莫名其妙。”诶?莫名其妙的是你也,大哥。他居然袖子一甩走了。

“大姐,你们这戏拍到什么时候?我能回青年旅馆吗?咦?用的都是真包子啊?下面都是假的吧?”我问一个假扮卖包子的妇女。“疯言疯语,不买包子请走。”

我真的要疯了。不是说东大街到了吗?怎么全是一拨莫名其妙的群众演员!

“大婶,这是不是楚尧?”

“这是楚庆城,不是什么楚尧。”

“今天是什么日子?”

“三月二十三。”

心下暗道不好:“哪个年头?”我有点着急了,“啊,我是从另一个国家来的。”

“哦,难怪。今年是明嘉三年。”

“这是什么国家?”

“玉德国。”

天啊!!原来是我穿了!还是一个架空历史的时空。我差点晕倒,掏出手机,我拨110,不通,我拨119,不通,我拨120、10086……天哪,我要回家!

失魂落魄地走着走着,头脑似乎停止了思考,我麻木地走下去,不顾四周异样的眼光和议论。我只知道,我失去了我的家我的生活,永远地离开了我的亲人和朋友。我想起妈妈慈爱的笑脸,想起爸爸那些无厘头的冷笑话,想起苏凌喊我丫头时的温柔,想起老妖总是眉飞色舞的表情,想起未薇用手指点我额头的爱怜……呜呜呜,为什么??老天爷你要这样对我。我大声哭起来,任泪水滂沱,边走边哭。

等我发觉自己站在一间破旧废弃的寺庙前面时,天已经黑了。我一见是间寺庙,怒气直冲脑门。都是因为那个雷鸣寺,都是因为那个奇怪的佛像,还有那个讨厌的秘道,我才会沦落到这里。“老天爷,我恨你。什么佛啊菩萨的,都是笨蛋、白痴!有本事下来打一架啊,给我玩什么阴的呀?放我回家。你们这帮混蛋!!”我仰头冲天大喊,歇斯底里。

“噼——啪——”只见一道闪电而过,一声巨响随之而来。我身后3米的地方,一棵枯树被雷击倒。TNND,你牛!这招狠,惹不起我躲得起。我抱头鼠窜,嗖的一下进了破庙。刚一钻进去,黑不隆冬的,却见几个白色的东西在空中看着我。“啊——”我高声尖叫不息,随之,“啊——”“啊——”几声尖叫也狂乱不已,“鬼啊——啊——”什么?这哪有鬼喊别人是鬼的,我定神一看,原来是几个人,似乎是几个孩子。“Stop!闭嘴啊——我是人!”我大叫一声,他们也楞住了,惊魂不定地看着我。

室内一下子安静下来。那四个孩子缩在一起,坐在墙角。屋子里破破烂烂,一尊佛像坐在台子上看着我。我把背包往地上一放,走到佛像前。“刚才放雷劈我的是你吧?真小气,你把我扔到这不着家的地方,我说你两句都不行吗?你说你,闲着没事你戏弄我干嘛啊你?是不是因为我没拜你?还是没掏钱去解签?你不要这么小气嘛。你行行好,把我弄回去吧!我回去给你烧十把香,磕十个头!”月光清冷地照在佛像上,它似嗔似喜,弯起的嘴角似乎是在讽刺我。

我怒了:“好吧,就算你要让我穿,你给我穿好点啊。为什么我没有穿到帝王家当个公主格格什么的?或者跟什么四四八八九九的闹点情感纠葛,让我过过瘾嘛!再次一点,你让我穿到富贵人家做个不愁吃喝的米虫小姐也不错啊?了不起到时候卷点金银财宝走人。再不济就算半路上了哪个倒霉媳妇的身,不是都能用21世纪新女性的魅力将帅哥老公从狐狸精那里拐回来还对自己万般体贴吗?你说你现在把我整个人搬过来算什么意思嘛?我秦芷萱的确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你今天也看见了,但是我承认我的容貌还不够倾国倾城颠倒众生。你说我这样能做好穿越女主吗?我说你不让我投个好胎投个好皮囊,你还是把我弄回去算了。”

仙雾缭绕处,某个声音轻哼:“投胎?这可是你们21世纪最高难度的技术活啊!”

四个哆哆嗦嗦的乞儿看着一个精神亢奋的怪人对着一尊快要倒塌的泥菩萨又喊又叫又是乞求地闹了一晚。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人生中最恐怖最难忘的一晚。那个怪人,听声音,似乎是一个女人。可怜,年纪轻轻就疯了。

尘埃落定

我醒来的时候,阳光已经照进了破庙。抬眼看见金色阳光下的佛像,赶紧闭上眼睛:我是在做梦,做梦,等我再睁开眼睛我就在S大女生宿舍8号楼202号的2床上。我用力再睁开眼睛,佛像还是含笑看着我。我叹口气,永别了,我的2号床;永别了,我床上的泰迪熊。

肚子咕咕叫起来,才发觉昨天整个人都混乱了,一天都没吃东西。我掏出一袋鱼干和几个青枣,准备吃早饭。身上的食物不多了,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吃鱼干了,好香。“咕咕”,我听见一阵响声,摸摸自己的肚子,不是我啊。再一看,几个小乞丐都眼巴巴地看着我。想起昨天吓到他们了,又在他们的地盘睡了一觉,我感到有些歉意和感激。

“想吃吗?”

他们犹疑地看着我,一个年纪最小的孩子怯怯地说:“想~。”

我看看他们的手,个个都脏兮兮的。“去把手洗干净好吗?洗干净了就给你们吃。”我晃晃手里的鱼干。最小的孩子向后院跑去,他大概五岁左右的样子。其余的几个孩子也跟着走过去。不一会儿,都洗完手进来了。我给他们一人分了一条鱼干。他们津津有味的吃起来,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地把每根手指舔干净,幸亏让他们洗了手。

“我能在这里再坐一会吗?”虽然是间废庙,但这里看样子已经是他们的家了,我始终是一个侵入者。他们点点头。我需要好好想想今后的生活了。想起我从山坡下醒来的时候手机日期清零了,那么我就是通过雷鸣寺的秘道穿越了时空。但是,人是根本不可能通过那条隧道爬上去的,又窄又滑还弯弯曲曲的。这其中定有玄机。难道我应该回去看看?

“你们知道离楚庆城外2个时辰路程的那座大山叫什么吗?就是云很多看不到山顶的那个?”我问那帮乞儿。他们中年纪最大的一个犹豫了一下,开口说:“楚庆城外只有一座大山,你说的肯定是无忧山。”

“无忧山?好名字。”我跳起来拍拍屁股。好,我胡汉三又回来啦,无忧山,我来了。“谢谢你们。我走啦。”

“你莫非想去无忧山?”大孩子小声地问我。

“是啊。”我点点头。

“不可!”他急切地说。两个稍小的乞儿也一脸惊诧,只有最小的那个孩子在呀呀地自言自语。

“为什么?”

“听说去那里的人从来没有出来的。那个山里有妖怪。”

切,果然是小孩子。看他身形不过十二三岁,难怪这么幼稚。本姑娘就是从那里出来的。

我冲他们笑笑,向外走去。

为了打探得更清楚,我又到街上去问人。结果每一个听到“无忧山”三个字的人不是脸色大变,就是直接逃走,总之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最后还是一位好心的老爷爷对我说:“姑娘,我看你衣着口音一定是外地人。你不知道啊,那个山已经有上百年没人敢去了。曾经去的人不是有去无回,就是疯了。那里有没有妖怪我不知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那里有瘴气。人是不可能突破那种瘴气的。”“您怎么知道?”老爷子拈着白胡子,高深地一笑:“在下略通岐黄,见过从那里出来疯掉的人。的确是中了瘴气之毒,无药可解。不管姑娘为何要打听那座山,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为妙。上个月一群江湖人打斗中无意闯到那山边,都死啦,只有一个疯疯癫癫地出来了。唉,作孽啊,也活不过三个月。”

那为何我平安出来了呢?我有点惶恐了,莫非这是天上那位安排的?让我出得来进不去?我终归也是肉体凡胎,如果老天安排我穿过来,恐怕不是那么轻易让我穿回去的。我现在身无分文,也没什么绝技在身,看来当务之急是解决生存问题。回家的计划等我有钱了再细细打探。如此思索一番,心下拿定主意。

我在街上走走逛逛,看来从昨天到今天,我已经颇有名声,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的,还“疯子疯子”的称呼我。我也不以为意,仍旧边走边看。这个城市看上去似乎还比较富庶,街上店铺摊贩很多,行人也络绎不绝。路上跑过的马车绝对比80年代的私家车多。还有不少轿子跟电视上一样,大多是4抬的。衣着比唐朝保守比清朝开放,可怜我的历史学的只够应试,只能分析出这点。想到这里懊恼起来,早知道要穿越,当初学历史或者文学多好,或者学化学在这边造点炸药什么的也发达了,可是,老天爷,我是学计算机的啊!你把我穿过来,我上哪发挥我的专业知识?不长眼啊。

一阵阵雨下了几分钟就停了,看来是老天爷打了个喷嚏。我刚好在一家酒楼屋檐下避雨,这种酒楼茶馆不是古代八卦最灵通的地方吗?我先问老板:“老板,招人吗?我会洗碗扫地端盘子。”“不要不要,走吧走吧。”什么态度,一肚子火:“那您知道哪有介绍工作的吗?”那个八字胡挺着啤酒肚向右一指:“走到底往东,到底,往西。”不耐烦一挥袖子进去了。

我走到街底,东?我看看手表,上面有个指南针,“上北下南,左西右东。”比划一番后向他说的方向走去。还好这个世界的物理构成跟我的世界一样。

“公子,公子,进来呀。”“大爷,这边请。”一阵阵娇媚的声音传过来,我一看,几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正在街上拉客。翠红院?怡香楼?MD,死胖子,骗我来红灯区。我好歹是一流大学的大二学生,混得再不济也轮不到出卖身体!这个王八蛋。我气冲冲走回去找他算账。

我以为我记得方向就没用指南针,结果我转了半天没找到那个酒家,倒是看到一家当铺。看来这第一桶金还得从这里出。我翻开包,拿起这个舍不得,拿起那个要留作纪念,斟酌半天拿出一把折叠伞。这把折叠伞是我新买的,能折成巴掌大的一个长方形。

“老板,当东西。”

“何物?”帐台先生从高处透过栅栏看向我。

“雨伞。”我拿出伞,解开,然后按下开关撑开给他看。

他嘴巴半天没有合拢。刚才阵雨的时候我已经发现了,这边的雨伞还停留在木柄桐油伞的阶段。“请您稍侯。”他进里屋去了。

不一会出来一个老板模样的人,“是你要当伞吗?”

我把撑开的伞给他看,再收拢折叠起来。他的脸上出现惊异之色,不过比刚才那个手下收敛多了,不愧是老板。他眼眸中精光一闪:“姑娘可否给我看看?”我递给他。他仔细摸了摸布料,打开看了伞架,甚至还倒了一碗水在伞上。

“姑娘想如何当?”

“活当多少?死当多少?”电视剧我算没白看。

“活当300文,死当500文。”

我的伞是120元人民币买的,按3毛钱一个馒头算,它价值400个馒头。进来前我已经打听过了,这个地方一个馒头2个铜钱。那么2乘以400得800,也就是说它差不多等值800个铜钱。而且它是这个世界唯一一把折叠伞,那么它的价值应该更加高。我抬眼看看老板:“看来老板不太识货啊。”

“姑娘,你的东西虽好。但是凡是东西进了当铺都要打折的。你也知道它再好也只是一把伞。现在市面上一把桐油伞才50个铜钱,我已经给你很高的价了。再说这东西——来历我们不太放心,万一出什么问题,我们小店也还要负责的。”

我沉吟一下:“老板你放心,我本异国人士,这伞是本国出品,为我本人所有,绝对没什么问题。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证,这伞在玉德国绝对只有这一柄。你认为它的价值只值几柄桐油伞吗?何况这还是高僧开过光的灵伞。”对不住啦老板,我曾经在一个寺庙买过一个所谓开过光的木头手机链花了20块,结果发现马路边一模一样的只要2块。

“这……”老板沉吟,和他的手下交换着眼神。

“罢罢罢,本以为老板是个识货之人。哪知如此不开眼。其实我如果把它献给哪个官老爷,得到的赏赐肯定不止七八柄桐油伞。只是我着急赶路,不想做这等麻烦事。看来……”我从他手中拿回伞,慢吞吞收起来。

“哎,姑娘,好商量,好商量。你说多少?”

“2两银子500文。”我只翻了两倍,不算黑心了。

“嘶——”帐台先生倒吸一口气。

“死当?”老板问。

“死当。”我还没想到挣钱的好办法,估计要撑一段时间,只能牺牲这把伞了。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它就是奢侈品,是不适合我这样的人用的。用桐油伞对于我来说是一样的。

“好。开票!”老板欣然允诺。这个傻丫头,这把伞的价值岂只值区区几两银子?如果我把它献给城守老爷,嘿嘿嘿。老板心里笑开了花。

对于我来说,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万一被人知道我身上有这些异世宝贝,我就很不安全了,怎么说我现在也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一介~~嗯,书生。而且万一被人打探出我的来历,没准把我当妖怪给烧了。哎,呸呸呸,童言无忌。所以我要韬光养晦,宁可将东西贱卖。不过我得赶紧买两身衣服去,这打扮人家也知道我是谁。

为了省下住宿费,我决定还是回到破庙去借宿。买了衣服被褥,一点锅碗瓢盆,我肩扛手提地回到了老地方。

“Hi,你们好!”我露出最亲切的笑容。咦,没反应?我把嘴角再咧开一点,八颗牙,很标准了哦。

只有两个孩子在,他们看看我没说话。“啊,那个那个,我想借住一段时间,我绝对不打扰你们。好吗?”他们还是不说话。我笑笑,哼着小曲,开始劳动起来。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花儿醒来了,鸟儿忙梳妆。小喜鹊,造新房,小蜜蜂,采蜜忙,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劳动来创造。青青的叶儿红红的花,小蝴蝶贪玩耍,不爱劳动不学习,我们大家不学它。要学喜鹊造新房,要学蜜蜂采蜜糖,劳动的快乐说不尽,劳动的创造最光荣。”我先整理房间里的破桌子烂椅子,把快掉下来的窗户门都拆了下来,再将一些无用的垃圾扔出去。然后到院子里找到井,打水扫地,擦“家具”。等地干了,放上一块擦干净的门板,再铺上我的被褥,。累得腰都快断了,我倒在铺上就睡着了。

等我从饥饿中醒来的时候,发现天色已晚。另外两个孩子也回来了,正在分东西吃。最小的两个孩子接到东西就狼吞虎咽起来,我发现那个最大的孩子很照顾他们,一边怕他们噎着,一边慢慢地吃手里的东西。等小孩子吃完了,又把自己的分给他们。“咕咕咕”我忙昏头了,居然忘记买吃的回来,包包里已经没有能填肚子的东西了。那个大孩子抬头看我一眼,从身后拿出一个碟子,上面放着一个雪白的馒头。他递给我,我呆了,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赶紧低低地说:“干净的。”

我回过神来,接过来一看,盘子是特意洗过的,虽然是个豁口的。馒头也是干净崭新的。他们居然记得我?给我留吃的?是因为我昨天给了他们鱼干吗?再看他们自己吃的只是一些讨来的乱七八糟的食物。“你们吃吧,我不饿。”我不忍心。“咕咕”,肚子不争气地不识时务地叫了。我尴尬不已。“我们吃饱了。”几个孩子居然看着我笑了。呜呜呜,老天爷,为什么别人都穿到锦衣玉食之家,而我秦芷萱却流落街头,住破庙,还接受乞丐的施舍?怀着感动和委屈,我边流泪边吃馒头。那四个乞儿又呆住了,这个怪女人真的好奇怪哦。一个馒头也哭成这样?

睡到半夜,一阵哭声把我惊醒。啊,破庙,半夜哭声?不要吓我啊,这可不是兰若寺!“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我嘴巴里乱念一气,不敢睁开眼睛,“鬼怪快快离开!”再仔细听听,仿佛还听见痛苦的呻吟声。我小心翼翼地睁开一只眼睛,似乎没事,再睁开一只,原来是那四个小鬼。

“怎么了?”我爬起来走过去。

“肚子疼,疼啊——”七八岁的那个孩子痛苦地抱着肚子打滚。

“大哥,他会不会跟小石头一样,会……”九岁左右的那个孩子担心地对大孩子说。“住嘴!不会的,柱子会好起来的!”他抱起生病的孩子:“柱子柱子,你忍一下,我带你去找大夫。”“不,不用了。我们没钱……他,他会赶你,还……还打你的。”生病的孩子气若游丝地说。按他们看上去的年龄来排的话,他该是老三,年纪这么小,说出的话却道出了世道沧桑。老二和老四都哭起来。

“他是不是晚上吃了东西就肚子疼?”我问道。

“他还喝了一碗水。”老二说。

“哪里的水?”

“窗台的碗里的。”

唉,且不说那水放了多久,今天下过一阵阵雨,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很大很急,估计砸了不少脏东西进去。我在今天买的东西里摸出蜡烛和打火石。“你们谁会打火?”大孩子把老三放到老二怀里,接过东西,点燃了蜡烛。我看看那生病的孩子,嘴角都发青了,摸摸额头还好没发烫。这次旅游我带了治拉肚子和感冒的药,应该比那些江湖郎中的草药效果好。我摸出一颗治拉肚子的药,洗干净一个碗,从我的矿泉水瓶子里倒出一点水,“来,把这颗药吞下去,你就好了。”老大扶着他吞下了药,小心地扶他躺下,给他盖上他们的破棉絮。

“以后记得不要喝不干净的水,知道吗?”看来我得弄个烧水做饭的炉子。老三的呻吟渐渐低下来,慢慢睡着了。“他明天就能好了。你们都睡吧。”我也倒回我的铺,继续找周公。

作者有话要说:很抱歉,写到第4章还没出现帅哥,5555 我是不是太罗嗦了呢 下一章可能要讲女主的一次创业行为 帅哥还要等等 不过会友情客串一下

相依为命

第二天,孩子果然好了。“姐姐,多谢你。”四双眼睛感激地看着我。我不好意思起来,我并没有多么好。因为昨晚看见他们的破棉絮,再看看自己崭新的被子,心里总觉得不自在。

可是……

对不起了,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而我注定只是一个过客。冷漠,可以保护我。

换上一套普通的男装,把我齐肩的头发用皮筋在头上盘起来,再绑根布带子,可以冒充一个发髻。冲那四个呆呆看我的小鬼一笑,我“刷”打开一把折扇出门去了。

走了一上午,四处打探,终于还有所收获。一,卖身到大户人家做丫鬟。这凭劳动吃饭我无话可说,可是电视剧里的丫鬟都没有人权滴,东家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打就打,想卖就卖。排除。二,到绣坊做绣娘。我长这么大只会钉扣子。排除。三,去歌坊做歌娘舞女或者乐师。我是S大计算机系十大歌王之一,还会那么多流行歌曲,可以考虑一下。四,在街边摆个小摊子做生意。具体项目有待调查。思索至此,发现总算天无绝人之路,我还是能靠自己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的。于是开开心心去饭馆吃饭,好久没好好吃一顿了。

“哟?那家的小厮啊?模样还挺俊俏的。”我正准备进店,一个身材壮硕满脸横肉的男人拦住我。得?碰上个来调戏本姑娘的了。看来本地世风开放啊,光天化日之下也敢搞BL。“拿开你的脏手!”一把打掉他摸在我肩膀上的手,我怒道。“不管你是哪家的,告诉你,我周公子看上的人就跑不了!你还是乖乖地跟我回府吧。”周公子色迷迷地又伸过手来。不好意思,大学体育课学过女子防身术,这个色狼动作太标准了,周公子你看好了。我伸手顺势拉上他的手腕,大概没料到我如此主动,他呆了一下。我用力一拉,他没防备之下往前一跌,我把他胳膊往他身后一扭,往他腿弯用力一踢,他哀嚎一身扑倒在地。他身后的一个保镖打扮的人蹦出来,向我挥拳过来。我只会两招防狼术,打架可不在行,我赶紧跳开。完了,完了,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出来个帅哥进行英雄救美的吗?怎么还没人出手?

“你敢动手打我?”姓周的脸上肉都发抖了。我正欲拔腿逃跑,可是两只胳膊被他的保镖抓住,我使劲挣扎。只听“啊——”从街对面冲过来几个小乞丐,一头撞在周公子身上。啊?老大,老二,老三!姓周的这次是往后扑地。他的保镖放开我,一手抓起一个,老二老三抱着他的胳膊又抓又咬又踢。老大坐在周公子身上拼命的厮打。

你们……!我冲上去一把抓住那个保镖的头发,关键时刻还是泼妇招术比较有用,他吃痛放开老二老三。“快跑!”我抓住头发不放。老二老三踢了几下,拉起老大就往人群里窜去。周公子太胖,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起来,一巴掌扇向我,而我又被那保镖抓住了。天亡我也!

“住手!”一个声音喝到,我感到脸上一阵风扇过,睁眼一看,周公子的胖手被一个黑衣人抓住了。啊,英~雄~。“你少多管闲事。”只见周恶霸和周狗腿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少年扑去。“噼里啪啦”,那英雄少年不慌不忙,左挡右推两招,周恶霸和那周狗腿就在地上痛叫不住。

“你们以后好自为之。”

还没等我开口,那少年丢下一句话就闪入人群不见。哎,帅……啊不是,恩人,你不告诉我你是谁,我以后怎么找你啊。可惜可惜,好不容易见一个活的帅哥少侠,居然就这样就让他走掉了。这不符合一般英雄救美的剧本啊。惆怅,惆怅……

回到破庙,几个孩子都已经回来了。脸上都有伤痕瘀青。我心头一热,“你们……”眼睛不觉模糊了,“想不到你们居然会冲出来救我。”我伸手打了自己一嘴巴,秦芷萱啊秦芷萱,你真是一个混蛋。在我打算冷漠对待他们的时候,他们却不怕危险地来救我。含泪打水给他们清洗伤口,然后抹上在路上买回的药膏。我搂着他们,暗暗下决心要好好照顾他们。

回想起小时候,一年冬天,一个老乞丐讨饭讨到我家门口。我们家正好熬了骨头汤,我妈让我给他倒了一大碗。那个老人家不停地感激,眼角还流出了眼泪。他要求的是一碗剩饭,得到的却是一碗新鲜的骨头汤,这不仅仅是一份奢侈的食物,更是一份尊重。年幼的我看着那个衣着褴褛的老爷爷,心里觉得他很可怜,也为自己帮助了他而高兴。可惜等我慢慢地长大,在街头见过许多的乞丐,他们伪装成各种可怜的样子,不再讨饭只是要钱。于是我的同情心也渐渐少去,从偶尔扔几个硬币,到完全漠视走开。心里再也不相信他们。

对陌生人,我封闭了自己的信任,用冷漠隔开自己和他们。而如今,这几个孩子让我懂得,陌生人中也有值得我们去了解去保护的人。信任让我们愿意去了解彼此,从而才能从陌生到熟悉。

我买来一堆食物,和他们一起吃饭,一边跟他们讲那个少年侠士如何救了我。他们都听的津津有味。

“他左胳膊挡一下,右手一挥,腿一扫,那两个坏家伙就倒了啦。在地上痛得打滚呢。”我边说边比划两下。

“他真厉害!”孩子们眼睛都瞪大了。

“他会飞吗?”

“应该会吧。”

“哇——”

我微笑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笑脸那么幸福,纯真而美丽。“好啦。吃完了一个个给我洗澡去。”他们面面相觑。

“从今天开始。你们要喊我‘秦大哥’,不要在别人面前喊我姐姐。我叫秦子轩。”现代装的我已经被很多人见过了,从今以后我就以男装出现在这里。幸好这破庙偏僻,没有人看到现代装的我在这里出现过。不久后人们就会忘记那个怪异的异乡女人了。

破庙虽破,但是厨房的灶台还是好的,总算解决了生活用水。老大洗干净换上我给他买的新衣服后,我楞了,半晌才回过神来:“啊——J家美少年!哇塞,少年版泷泽秀明?”虽然面色不太好,身体太瘦,脸上一道瘀青,但是完全可以看出来这个少年容貌清秀俊美,一双眼睛似乎能看到人心里去。“我,我不叫什么秀明。我……叫莫言。”一抹红云似乎出现在他脸颊。哎呀呀,太可爱了。我忍不住想施展色女魔爪把他抱一抱。抹抹嘴角的口水,“莫小弟,你好你好,多多关照,多多关照。”“莫小弟,你多大?”“十四。”啊?看来营养的确不够啊,居然都十四岁了。“秦……大哥,你多大了?”“十七。”是的,教师世家出生的我在众多亲戚的“帮助”下,一路跳级,15岁就上了大学。但是我讨厌别人用“天才少年”的眼光来看我,所以除了未薇没有人知道。

老二,老三也都洗完了。看上去,老二比较憨厚,单眼皮小男孩。老三一脸机灵相,大眼睛总是转来转去。老二叫张恒,十岁。老三叫柱子,八岁,我给他取名楚云筑。老四太小,是我给洗的,居然是个女孩子,脸儿团团的,没有名字。他们都喊她小妹。嗯?要不要让她去学舞蹈,以后也跳个十面埋伏呢?取名“楚筱湄”。

现在,我有了需要去照顾的人。我更要打算好以后的日子了。

我找到铁匠,给他画了图纸,定做了一个长方形的炉子,和两个铁夹子,铁夹子看上去像一把小铁锨,但是是两面对称,可以打开。我的创业项目就是——做蛋卷。据我考察,这个城市还没有这种食品卖。街上卖得比较多的都是一些云片糕、桂花糕、芝麻饼等等。

在等器具的半个月里,我也没闲着。带着我的F4——他们才是真正的花样少男少女哦——把我们住的地方彻底收拾了一番,窗户也都糊上新的白纸,买给他们干净的卧具。还严格纠正他们的举止仪态,渐渐的也都象平常人家的孩子了。我看莫言的言行看上去挺有教养的,一问之下才知他还念过几年书,不过十岁的时候家境突然衰落,父母得疾病去世后没有亲戚收留便流落街头了。

每天我们都会去河边钓鱼,既能给他们补充点营养还能节省开支。运气好还能有多余的拿去集市换点钱。春天的玉水河杨柳依依,燕子呢喃,粉红的桃花点缀两岸。我不禁诗兴大发:“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萎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

莫言眼里显出惊异的神色,怎么?我看上去很没有文化吗?“你能教我吗?”差点忘记这家伙还识字,嗯,看来以后还要教他们识字背诗。“好,没问题。”啊,小莫莫,别一脸崇拜地看着我。人家穿越女主都用这些诗词让一众帅哥拜倒在石榴裙下,我却用来骗小孩子的崇拜,惨哪。

“江南是哪里?”

“江南……是我的家乡。”

“又是一年春来到,柳絮满天飘; 暧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 是谁碰碎了翡翠桥,染绿了小村庄; 牧童换上了新衣裳,黄鹂也笑弯了腰。

江南就是梦里梦外,又岂只是三春; 塞上风云隔水相眷,疑是故人来; 昨日的黄花旧时容颜,怎不忆江南; 醉依桃红泣别离,生在尘缘外。”

在荧荧的烛光下给他们唱歌、讲故事,我的心随着他们的笑脸渐渐开朗起来。不再常常一个人发怔,不再在黑夜中蒙在被子里掉眼泪。还是会想起家人,梦见在学校里的快乐生活。但是我的内心开始踏实,充盈。会有人关心我,会有人为我而开心。我有了责任,而这是一种甜蜜的负担。是我帮助了他们吗?不,我觉得反而是他们救赎了我。我不再是这个陌生世界的一缕孤魂。

人只有被需要,才联系着这个世界。

我的炉子和夹板做好了,剩下的钱也不多了。买来鸡蛋、面粉和糖,经过几次试验,终于试出比较合适的比例。将鸡蛋打散和(huo)面粉里,放糖。将面粉糊糊舀在铁夹子里夹紧,在炉子上烤几秒钟再把铁夹子翻个面,过几秒打开夹子,一张蛋卷皮就做好了。用手一卷,再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秦记蛋卷就这样横空出世。浓郁甜蜜的香气被春风吹送,飘扬在楚庆城。四个小鬼被我打扮得清清爽爽,每人系一条有一个大口袋的白围裙,上面用美术体写着“秦记”,身后系成蝴蝶结,十足的卡哇伊。再加上他们现在都被我养白了养胖了点,越发显得粉妆玉琢。美少年莫言只用街头一站,无数少女就会围上去疯狂抢购。哈哈哈,我的美男计真是奏效。其余三个小鬼,嘴巴甜甜地叫着“哥哥,姐姐,大爷,大娘”,露出他们纯真甜美天使般的笑容,铁石心肠的人也会动容。于是我们每天晚上做蛋卷,白天就分组到街上叫卖。收入一天天多起来。有时候还会有酒楼茶馆找我们预定送货。

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笑看铜钱进腰包。 忙碌中我也会抽空学习玉德国文化。它们的文化习俗倒是跟中国古代差不多,文字就是古代的繁体字。繁体字我认识一些,因为从小就爱在老爸的书柜里偷书看,繁体的四大名著还有什么《古文观止》、《三言二拍》《儒林外史》等一大堆明清小说,不知不觉中就会了。

我教莫言现代数学,他掌握的很快,记账的任务就交给他了。我希望将来有一天,即使我离开,他们也能靠自己好好的生活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总算可以进入帅哥陆续登场的阶段了。。。。

嘻嘻连我自己也期待很久了呢

生意兴隆

作者有话要说:背景音乐是李健的《小鸟睡在我身旁》

终于尽兴地描写了一下帅哥美女的互动 自己也很开心后面的文会越写越流畅新的人物会不断加进来这天晚上,大家忙了一天都累了,洗完澡早早的就都钻进被窝听我讲故事。我给他们讲了美人鱼的故事。

当我讲到美人鱼变成泡沫消失在空气中时,他们都叹口气。“这个王子怎么就辜负了这个鱼公主呢?他真是太坏了。”莫言皱眉。

“对于美人鱼来说,爱就是成全啊。我想她并不后悔。”顿顿,“你们几个男孩子要记住哦,以后一定不能让女孩子伤心。要好好照顾她。”好男人要从小抓起,嘿嘿。

筱湄跟我睡一起,她眼泪汪汪地抱着我的脖子说:“姐姐……嗯,大哥,唱支歌给小妹听好不好?”

我怕他们难过睡不着,想一想,有支很温暖的歌《小鸟睡在我身旁》很适合做摇篮曲:“小鸟睡在我身旁就像花儿吐芬芳但愿这温柔的夜晚赐予它甜蜜的梦乡看着它小小的翅膀还要为自己挡风霜谁也不能伤害它我要保护它飞翔woo~~~~

啊~~~~

甜蜜梦乡woo~~~~

我要它飞翔woo~~~~

啊~~~~

甜蜜梦乡woo~~~~

我要它飞翔”

“娘——”筱湄怯怯地喊我一声,然后赶紧害羞地闭上了眼睛。我心头一酸,抱紧她,继续低声地唱歌。歌声中,孩子们都睡着了。月光透过窗户投下婆娑的树影,我想起了父母。小时候妈妈也是这样哼着摇篮曲哄我入睡的。现在我已经失踪两个月了,他们会不会伤心得睡不着吃不下?我跪倒在佛像面前:“佛祖啊佛祖,你把我扔到这里,我也不怪你了。请你帮我一个忙好吗?请你托一个梦给我的爸爸妈妈,告诉他们我并没有死,我现在生活得很好,只是在一个很远的地方。请他们好好保重身体,会有那么一天,我会回到他们身边的。求求你,好吗?”我认真地磕了三个头。

第二天我看见莫言抱着筱湄在说话,筱湄一脸的不高兴。

“怎么了?怎么不高兴呀,小妹。”

“莫哥哥不让我喊你喊‘娘’。”筱湄委屈地说。

“没有关系呀莫言。没有外人的时候,你们可以这样喊我。”我被未薇称为是母性泛滥的人,平时就非常喜欢小孩子。

莫言看了我一眼,咦,怎么好象有些幽怨似的,他把头一偏:“你,你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

呵呵,原来这小子还这么封建啊。“我不怕,随便别人怎么说。我只在乎我在乎的人。”

蛋卷上市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生意很好,我们有些忙不过来。于是我当机立断,多建了几套设备,雇用了四个人专门做蛋卷,我们几个负责送货或者在闹市摆一个小摊子。这样过了一个月,攒了一笔可观的银子。我打算租一套房子专门做蛋卷,再买一个小院子给我们几个住。

明嘉三年,六月初八。

正式的秦记糕点房成立了。那天我们穿上新衣,看着红绸包围的招牌,听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心里都乐开了花。我们都声称老板在外地,莫言是店里的管事,因为我实在不想出风头去应酬。随着新店开张,我们还按面粉和糖品质的不同,将蛋卷分成不同等级。高档的蛋卷还有精美的盒子做包装,外面系上红色的丝带,这样一些大户人家也常来买。一般的就是用纸袋装。所有的盒子纸袋都盖有一个章:秦记蛋卷,又香又脆。因为近段日子仿制的蛋卷也有一些了,但是名牌效应加上我们量多成本低,也没构成什么威胁。此外我们还不断尝试,推出了一系列水果、桂花味道的蛋卷,更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竞争力。生意做的是如火如荼。

买房子那天,我带着四个孩子一起去看,因为是我们大家的家,我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喜欢。

这个房子有两个院子,前面可以做客厅厨房杂物间,后面的院子做大家的睡房。房子不大,但是很宁静。

后院种了些花花草草,我只认识芭蕉、月季和竹子。“这是棵什么树?”我随口问那位掮客。“这是棵红豆树。”红豆?这可是很珍稀的植物啊?“楚庆很多这种树吗?”“哪里。这棵树是故主人从很远的地方带种子过来种的,好不容易才养活一棵。我听说这位老爷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地方,认识了一位叫红豆的姑娘,本想娶她为妻,结果还未成婚那姑娘便病逝了。这老爷因为伤心,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带回这红豆种子,用以纪念那位姑娘。”原来还有这么动人的一个故事。“这么说,这楚庆就这么一棵红豆树咯?”“应该是。这树又没什么用,只结些红豆子,又不好养活。哪有人种啊。”哈哈哈,那就好,独此一家,别无分号。银子啊,我又看到你们哗哗地流来了哦。“这房子你们喜欢吗?”我问孩子们。他们都高兴地点头。“好,买啦!”

从破庙搬家那天,我们一起在佛像面前磕了个头。然后留恋地看看摸摸,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们曾经的家。

马车里,莫言抱着筱湄,总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这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眼神多么有杀伤力吗?他长高了,气质更从容了,从一个美正太变成了一个美少年。这段时间,他帮我打理生意做得很好,简直就是一个小大人了。很有经商管理的天赋。

我们的新家,我决定叫“红豆居”。

假扮男子对于我来说不算太难。因为从小性格大大咧咧,比较爽朗,跟男孩子玩得来,行为举止不是那种扭捏的小儿女样。而且看了不少电视剧,学的也算有模有样。衣着方面嘛,我总是穿竖领挡住喉咙的衣服,也能掩人耳目。只是我个子不高,出门在外不免总是被人当成十三四岁的小厮。我想了想,穿双内增高的靴子不就好了吗?

有人说过,生活中处处都是商机,只看你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商机的慧眼。于是六月二十八秦记鞋店开张,主推产品是内增高鞋。一下子生意火爆,不少外地人都特意过来定制。据说城内流行着一句话:今天你穿了没有?

生意实在太好,我请了一个账房先生专门管账。另外给蛋卷店和鞋店各选了一个店长,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用我所知道的一些现代经营方式来管理。至于蛋卷作坊,就用流水线作业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请了教书先生每天在府里教孩子们读书,至于莫言偶尔就去各店监督一下检查一下,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家学习。

宅子里也请了厨子和几个打杂的,但是都是合同工。怎么说我也是一个21世纪的人,懂得人权,是不会买卖人口的。

这天我穿上增高靴,身着一身白色长袍,腰系一条银灰色腰带,头扎一条月白发带,出门逛街去了。忙碌了这些日子,还没有好好看看楚庆城,感受一下当地的风俗。

买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酸甜可口,决定回家的时候给每个孩子买一串。筱湄已经越来越粘我,每天缠着我教她唱儿歌;老二阿恒和老三云筑也都认得一些字、背简单的诗歌;倒是莫言最让我吃惊,据教书的刘先生说,他进步很快,因为底子好理解力强,现在基本只需要多看书多练习作文,将来就能参加会试了。只可惜他好象志不在此,只是大量阅读书籍,很少写文章。看来要跟他谈谈、了解一下他的打算了,在这个国家,他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

边走边想,突然发现路边好象不少少女都对我掩嘴而笑。我一下子得意起来,昂首挺胸,没想到我秦芷萱化身为翩翩男儿也能迷倒如此多少女,真不愧是玉面郎君,古代现代通杀啊。

突然感觉不对劲,手一抹,原来是脸上有糖痕。唉,失败。正欲灰溜溜地走开,突然发现那个肥硕的周公子正从前面走过来。虽然我如今高大几许,俊朗几许,翩翩几许,与以前那小厮般模样相差很大,他不一定能认出是我,但是很有可能越发想“调戏”我。于是我立即转身,钻进一家酒楼。

上了二楼,猫在墙壁边,从二楼临街的窗户里看见周公子带着两个随从走了过去。“咻——”我呼口气,挥挥汗,正欲坐下点餐,突然发现临河的窗户边坐着我的救命恩人,仍旧一袭黑衣。

好机会,我眼睛一转,走了过去。“兄台,上次幸亏你仗义相救,小弟感激不尽。”我双拳一抱。这家伙抬头看我一眼,不发一语,仍然慢条斯理地吃他的菜。我略一踌躇,“兄台,上次无缘感谢。今天请我略尽心意如何?这顿饭我请。”这样的酷哥,没准会毫不理睬我,然后自行结账离去。那样的话,我可丢脸丢大发了。他抬手倒酒,酒壶已干,只滴了几滴到杯子里。他淡淡地说:“好酒。”我一听,忙冲小二喊到:“小二,再来一壶酒。”看他没有反对,我赶紧坐下。

机灵的小二不仅上了一壶酒,还给我上了一套碗筷。我给他倒满酒:“您请。”然后又点了一碟花生米,一只烧鸡,一条清蒸鱼,一碗红烧肉,一盘青菜。他一饮而进:“无须破费。”“今天开心哪。再说有我在,你放心,肯定不浪费。”我笑吟吟地说。

他抬头打量着对面的人,目如秋水,眉不描而翠,唇不点而红。身子看上去单薄,神情却显得机敏又坚毅。夕阳从那白衣少年身后照过来,整个人笼罩着一层金色的光晕,耳朵似乎都被照透明了,几乎能看见血管。他心里一动,赶紧一口喝完手中的一杯酒。

我只专心吃菜,没有敬他酒,也没有陪他喝。也许对于他来说,这才更自在。我看他,剑眉飞入鬓,双目如寒星,眼睛虽明亮,眼神却又似乎总是透过事物看着远方,鼻子高挺,唇不厚不薄,但唇色略淡。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秦子轩。”吃了半天,才想起来问他名字。

又冷了半晌,我不放弃地盯着他。“沈默。”

“呵呵,怪不得你总是这么沉默。那如果你叫沈闹,一定很多话很热闹。”

他怪怪地看我一眼。哎呀,对这样的酷哥可不能随便开玩笑。

“你刚才在躲谁?”

“嗯?”我一时没回过神来,“哦,就是上次那个周公子啦!他现在可是带两个保镖的。”

“他还骚扰你?”

“嗯,不是,刚才也是第二次碰到他。我是怕万一他认出我。这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

沈默无语。

哎,我怎么碰到帅哥就乱讲话呀。

“哎,你以后有空去我家玩啊。我的几个弟弟妹妹很崇拜你的。”

“我家就在翠微路红豆居。很好找的。”

“随时都欢迎。”

我一个人唱独角戏。

佳节逢变

我以为又要过很久才会再见到沈默,没想到没过几天,我就又见到了他。

宁静的夜晚,院子里有蟋蟀和纺织娘不停地在叫,花的郁香在夜风中若隐若现。我到每个孩子的房间里看了看,给他们盖上薄薄的织锦。当我准备回屋时,看见他坐在院子中间的石桌旁,手中拿着一壶酒。他看我一眼,说:“我有空。”然后又沉默了。

我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是说他有空,所以就来了。这个别扭的家伙啊。

我坐到他对面:“你是飞进来的?”

他点点头。

这个世界果然是有轻功的?我兴奋极了,看了那么多金庸古龙,今天终于可以来个“我与江湖人士的亲密接触”了。

“轻功能飞多高?用轻功能比马跑得快吗?”

“你能不能一掌把人打飞?然后他就会漫天喷血?”

“你是江湖第几?现在的武林谁最厉害?对啦对啦,有没有所谓的武林大会?下次召开的时候你带我去玩好不好?”

他慢慢的一杯一杯地喝酒,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寒,我想可能是越来越汗吧。他似乎被一堆问号给怔住了。

我瘪瘪嘴:“那你有没有什么蒙汗药迷香粉之类的?借我一点好吧?别小气嘛。”我充满期盼地看着他。

“那些东西我从来不用。”神情似乎略有不屑。

“唉!”我双手托下巴,突然看见他的剑。哇,真家伙也。想不到剑如其人,他的剑也是黑色的。剑身较窄,剑长约三尺多。伸手摸过去,剑鞘上隐约有双扭的花纹,剑柄上似乎有一只龙盘踞。不知不觉我抽出剑柄,“小心!”他一声急喝,同时眼前一道明光闪过,我的手一抖,剑落回鞘。过了两秒,“哎呀!”我突然感到手指一疼,低头一看,红色的血渗了出来。

“承影出鞘,必要见血,不见血,不回鞘。”他似乎有点生气。

糟了,动了他的兵器,他肯定要发火了。赶紧装可怜吧。“你不早说。”我眼泪婆娑委屈地说。

“我……”

我知道不是你不说,而是来不及,嘿嘿。

他从身上掏出一个药瓶丢给我。“给我的?”他点点头。我眼珠一转:“都给我好不好?就当是替你的宝剑赔礼道歉啦。”

他的嘴角似乎扯动了一下。

杀鸡焉用牛刀?江湖人士的药膏肯定是高级货。我把药揣进袖子里。拿起他的酒壶倒在手指上,“别小气,借我消消毒。”趁机把他的酒倒光了。

他的剑居然如此凛冽,月光下那剑似乎散发出一阵寒气。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你……杀过人吗?”他,点了一下头。幸好我不是他的敌人,做他的敌人一定很可怜。

“我走了。”他起身。

“好的。哎对了,下次我拔你剑的时候,可不可以抹点鸡血给它?这样不也算见血了吗?”

他身形一顿,难道是喝多了?我往后退一步:“啊,那个,嘿嘿。晚安。”

他挺身飞上屋顶。

“以后少喝点酒——”我冲他挥挥手。

佳人踏月色而去,衣裾翩飞。

烟外柳丝湖外水,山眉澹碧月眉黄。

七月初七,七夕。

七夕又名“女儿节”、“乞巧节”。想不到本地的风俗和传说都和我们那个时空一样。我想也许这个空间和我们现代的空间本是一个出处,结果在中途分叉发展了?难道是穿越的人太多了,改变了历史?我正胡思乱想中,莫言问我:“晚上到后院给你摆一个香案乞巧吧?”啊?穿针引线之类的乞巧游戏,我不擅长,还是不要出糗了。“不不,不用了,就我一个人不用那么麻烦。我们就晚上一起出去逛街玩吧。”莫言神色很奇怪。因为此地的女孩子都很重视这个节日,这个日子里都要向织女祈求智慧和巧艺,以及幸福的婚姻。

街市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因为古代人的娱乐活动太少了,难得有这样大型的夜市。平时夜晚都是早早就休息了。而我这段时间总是吃了就睡,人都胖了。

各色糕点、小玩具、珠钗首饰、胭脂水粉琳琅满目,一个个小摊子摆满了路边,街道两边的花灯看不见头尾,温柔的灯光映照着人们脸上甜蜜的笑容。

我们一行五人慢慢走慢慢看,我和小妹还一直不停地吃着东西。前面一个首饰摊上,一个男子正在替一个女子插一根珠钗,那女子脸都羞红了,神色却是十分幸福。看到他们我忽然想起了苏凌,他和欧阳念晴也一起过了中国的情人节吧。他们俩一定很幸福,很相配。这段时间我也会偶尔想起他。心情已不象当初那样是一种痛彻心扉的痛,但是还是会有一种淡淡的忧郁和惆怅。我突然一下子没有胃口了,心中叹息一声,把手上一堆吃的都塞到了莫言手中。

“你怎么了?不开心?”莫言看着我小心翼翼地说。

“没有啊!我很开心。”我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我抱起小妹,让她能仔细看到花灯。她开心地笑着,黑葡萄似的眼睛里不时出现惊奇、好奇、探究,真是一个可爱的小鬼。

“给你。”莫言突然塞给我一个东西。

什么?打开一看,原来是一个珠花。

“这是干什么?”

“你刚才不是看见人家的想要吗?”

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以为我是想要珠钗哪。“傻瓜。这种东西可不能随便乱送的。你收起来,以后碰到心仪的女孩子再送给她。”我露出慈祥的笑容,塞回给他。

“灯,灯灯。”小妹指着一个地方急切地叫着。我们顺方向看过去,原来是前面的高台上放了一盏漂亮的走马灯。上面画着几个婀娜多姿的美女,不停地旋转。

我们挤过去一看,一个人正在台上摇头晃脑地念诗。“兄台,这是做何?”旁边的男子看我一眼:“斗诗。不过诗词歌赋都可,胜出者可以得到奖品,就是那盏灯啦。”

“小妹,想要那盏灯吗?”

“嗯。”小妹用力地点点头。

我把小妹放到莫言怀里:“你们等我一下。”然后从腰间拿出纸扇,“刷”打开扇子,把垂到前面的发带向后一拂,以中电视剧毒太深而自以为是帅哥pose的姿势走上台子。

一位评委模样的人刚好站起来:“那么,现在我宣布——”

“慢着!”我伸手阻拦。“在下有一首词,想请大家指正指正。”

那位已经打算去拿花灯的公子,打量了我一眼,嘴角轻扬,似乎稳操胜券。切,小样。我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随便扔两首诗词出来都可以砸死你。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莫言微微扬眉,用眼神问我:“是你作的?”

我瞪他一眼,用眼神回答他:“我还是念的别人的。”

他微微一笑,似乎说:“我就知道。”

正欲用眼神杀杀他的神气,突然一阵叫好从台下传来,于是我结束了和他的“眉来眼去”。台上的那位仁兄,双手一抱:“兄台好词,柳成玉自愧弗如。”然后下台而去。

“这灯我可以拿吗?”几个财主老儒模样的人互相看看,然后点点头。

我喜滋滋地去拿灯,正欲离开。“哎,小兄弟,敢问你姓甚名谁?”一个白胡子的评委问我。“我叫雷锋。”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赞叹。

阿恒和云筑也对花灯爱不释手,于是我让他们两人一起提着。正在说笑间,我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从不远处一闪而过。苏凌?这怎么可能?我对莫言说:“照顾好弟弟妹妹。我去去就来。”

我急切地循着那个身影而去。苏凌,真的会是你吗?还是因为我太思念你?眼睛不住地搜寻着那一抹赭红色。等等我,等等我……我在心里呼唤,向前奋力跑去,不顾人群把我挤得东倒西歪。

我不停地跑不停地找,渐渐离开了热闹的人群,却再也没有发现穿着赭红长衫的“苏凌”。真的会是他吗?我怅然,这怎么可能?以为对他已经平复的心情又有些微痛起来。

是的,我想你。在这个不可能有你的陌生世界里,我深深地,痛痛地想你。你在我身边的时候,你是一切;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一切是你。

我失魂落魄地走着,看见对面巷子里有一个小吃摊,那桔黄的灯光在这漆黑的夜晚显得那么温暖。好,化悲痛为食欲。我走过去:“老板,给我一碗馄饨,一碗汤圆。”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妻,那男子打开锅盖,在热气腾腾中撒进小吃。那妇女热情地招呼我:“公子,请坐。两个人吗?”

“不是,我一个人。放心,我吃的完。”

“公子说笑了。刚逛完街市过来吗?”

“是呀,真热闹。”

“听公子口音是外地人吧?第一次参加我们楚庆的女儿节?不知可否遇见喜欢的姑娘?有没有姑娘给你扔花哪?”

啊?还有这节目啊,看来我错过了。正不知该如何回答,那妇女盛上一碗馄饨:“公子先吃,待差不多再给你下汤圆,免得放凉了。”

唔,真是一对朴实的夫妻。看他们虽然身着粗布衣裳,一副贫寒的样子,可是他们神色中却是满足与从容,我觉得象他们能这样相守一辈子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公子一个人来的楚庆吗?”小吃摊上没有其他顾客,老板娘热情地与我攀谈。

“是啊。”我这样的来法,能有人会陪我一起吗?我这可是千年一遇的穿越哪!

“公子,您的汤圆。”晚风轻送,老板娘的笑容越来越迷人,让人沉醉,唔,我好象真的醉了。吃汤圆也会醉吗?昏迷前我最后想到。

永夜抛人何处去

当我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躺在冰冷的地上,睁眼一看,四周黑不可见。嘴里塞着一块布,手和脚都被绳子捆得紧紧的。以前看电视剧的时候,总觉得一块塞进嘴里的布怎么也可以想办法吐出来。轮到自己就知道了,舌头和下颚根本动不了,已经完全僵硬了。那些电视剧里演得太假了。

我挣扎了几下,一动也不能动,看来绑我的人极有经验。思及至此,估计是老手作案。动手的人应该就是那对小吃摊上的夫妻,起码也是从犯。那他们绑架我干嘛呢?我两间铺子生意虽好,但是在这楚庆城完全就只是一个小康之家,而且无人知道我是老板。再者,在生意场上我也没有得罪过什么人。难道是为了我身上来自现代的“宝贝”?不,根本不可能,恐怕今天就算我站在那个当铺老板面前他也认不出我了。难道是垂涎我的美色?这个这个,也是有可能的吧。啊?难道是人口贩子?哎呀呀,我居然大意到忘记这古代也是有黑社会分子的。正在着急思量中,贴近地面的耳朵突然发觉一阵细细的脚步声。我赶紧闭上眼睛。

“主人,一切已经按您的吩咐办好了。”一个女声说道,我费力辨别,似乎就是小吃摊上的妇女。

“好,干的不错!这段时间辛苦你们夫妻俩了。等主上来了之后,我会仔细禀明,你们就等着领赏吧。”一个慵懒的女人说,听上去年纪应该不轻,但是那语音语调极有风情。

“多谢主人。为主人和主上办事,是我们夫妻二人的荣幸。墨兰、奔雷不敢居功邀赏。”

“嗯。好,如果没什么事情,你们下去好好休息吧。”

只听见两声脚步声响,又停了下来,然后那妇女又说:“主人,墨兰……墨兰有一事不敢隐瞒。”

“何事?”

那妇女顿了顿,语气滞涩:“主人,因为最近世道昌平,愿意卖男孩的人家很少,而其中条件优越的更是少之又少。我和奔雷四处奔忙,始终还是没达到主上的要求。昨天……昨天我们夫妻二人看见一个相貌俊俏的外乡小子,就把他迷倒抓回来了。”

“你们,你们好大的胆子!”那主人似乎发怒了。

我暗喜,看来有望离开。

“禀主人,我套过那小子的话,他的确是外乡人,又是独自一人来的楚庆。”听上去我应该还是在楚庆城内。

“这又如何?你们不知道现在是什么形势吗?万一给主上惹来麻烦,是你们夫妻二人,是我能担待得起的吗?”

“主人,主人请息怒。我们二人知错了。”

“知错?知错有何用?你们就等着主上将罪吧。”看来这个主上还挺严厉的。听上去好象也不算很坏耶。

“主人,求你救救墨兰和奔雷吧。我们也是一时糊涂,想完成好主上交待的任务。”

“哼,我看你们是怕完不成任务,主上怪罪吧?这下弄巧成拙,问题更大了。”

“那没有办法,我去把那小子杀掉好了。求主人不要告诉主上。”啊,天哪,要杀我灭口?

“你们就知道杀人。此事也未尝没有回旋之地。待我且看看那小子,如果他有那资本运气,愿意和我们合作,就饶他不死。如果他没有福分,就只好……哼!”啧啧啧,果然最毒妇人心哪。

我继续装死。

过了莫约一盏茶的功夫,一阵铁链的响声从门上响起,几个身影走了进来。“来人,将他泼醒。”一桶水“哗”地淋我头上。我睁开眼睛,几个人在暗处,只能看出是一个女人带着两个男人进来了。我“呜呜呜”地叫唤几声,一个男人上前拿出我嘴里的布。我假装惊慌失措:“我,我这是在哪里?你们,你们是什么……什么人?”

一盏灯被人提到我跟前。“你?……”那主人的声音一顿。“你想干什么?”我故意问道。她似乎在想些什么,良久才说:“这位姑娘,你的兄嫂已经把你卖给我了。”姑娘?我低头看看自己,原来那桶水将我的身形显露了出来。想必就是这个原因,让她想了这一会子,又酝酿出一个新的花招。

“我哪来的什么兄嫂?你莫要骗我。我是吃了碗汤圆就昏倒了。一定是那两个贼人抓了我想卖钱。”我可不敢说这个女人和那两人是一伙的,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哼,姑娘,我不管你真兄嫂还是假兄嫂。反正你的卖身契在我手上。”她拿出一张纸:“你的手印也按了,这还有假吗?就算是官府来人,我也不怕。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地认命吧。”这个婆娘果然心思细密,假装不认识那二人,就算官府追究起来也可以推到那二人身上,说是他们不法。而那二人想必也是官府不那么容易找到的。

“不,我不认识他们。你放我走!”明知道不可能,做戏要做全套。

“啪”一声鞭子响打在地上。我发一个抖。“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劝你还是乖乖地听话,我可没那么多功夫来伺候你。”那女人恶狠狠地说,“不知道有所少不知死活的都被我打得身上伤痕累累,烂得流脓生虫。”哇塞,这样吓唬我,也太恶心了点吧。

“啊!你们别打我。我听话听话。”我颤得更厉害了,尖叫。我可不想装什么三贞四烈,演戏演过了估计得被打个半死。小命似乎保住了,万事OK。

“算你识趣。别给我耍什么花样。否则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咳,老词儿了,估计她都说顺口了。我假装哭个不停。

“哐啷啷”,又把我锁在屋子里了。

与此同时,翠微路上的红豆居灯火通明,几乎所有人及秦记的雇员全都上街去找“秦子轩”公子了。“这个笨女人。跑哪里去了?”莫言眉头紧皱,一双手不知不觉中攥得紧紧的,指头都发白了。

第二天阳光从窗户外照了进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我肚子饿得咕咕叫。门一开,进来一个小姑娘和两个打手模样的人。

“媚娘说带你去换衣服。”那绿衣姑娘对我说。媚娘?我还许仕林哦。那两个男人解开我身上的绳子。

我假装生气不甘心地挣扎两下。摸摸手上被勒出的印记,已经发青了。一个打手推我一下。我拖拖拉拉地跟着那女子走出去。“姑娘,我劝你到了这里还是认命吧。等会儿,不要惹怒了媚娘。不然吃亏的是你。”我没作声。“唉,都要经过你这个过程,但是最后,还不是每个人都乖乖听话了。”她又叹息一声。看来这个丫头还有点恻隐之心,不过也许是那媚娘派来说服我的。“这到底是哪里?”我故作迟疑的问。“怡香楼。”她顿顿,告诉我。怡香楼,怡香楼,似乎哪里听说过啊。啊?我突然想起来了,当初找工作的时候不是被一个胖子骗到红灯区去了的么,那里就有一个怡香楼。呜呼,本还抱有一丝幻想是进了某神秘组织的基地,被他们弄来当个丫鬟什么的。看来真是应了穿越定律之一——穿越女主必进妓院,不管是逛一逛,还是进去当花魁,反正都是要进的。

穿过几个廊子,她把我带进一个房间,那两个彪形大汉在门外守着。“你洗澡后换上这身衣服吧。不要想逃跑,肯定跑不掉的,还会被打个半死。”我冲她点点头。边走边看吧,事情还不到最糟的地步。既然我还在楚庆,就会找到机会逃走。

洗完澡换上干净衣服,可惜我不会梳头,那绿衣女子还以为我是使小性子,又帮我梳好了头,然后带我去见那媚娘。

“你们这些个没用的东西!除了贪财斗狠、争风吃醋还会干什么?这生意越做越差,人家翠红院都骑到我们头上来了,你们一个个是不是打算明天喝西北风啊?”还没进门,就听见一个女人正在大声地呵斥。似乎是昨晚那个女人。

进门一看,一个美艳的中年妇女正歪坐在一把太师椅上,红衣高髻,耳朵上明晃晃的耳环正荡来荡去。她周围站着十几个女人,都浓妆艳抹,只觉得满屋衣香鬓影、花团锦簇。

我一进门,所有人都把目光转向了我。“嬷嬷,姑娘带到了。”绿衣女子向那中年美妇说道。美妇手一挥,绿衣退下了。“过来。”她冲我一点头。我走过去。“嗤——”一个声音笑出来。“嬷嬷,这不会就是新来的丫头吧?”一个明媚皓齿的女人掩嘴一笑,眼波流转,真的很迷人。

“我就是媚娘。这里人都喊我一声‘嬷嬷’,以后你也这么喊我吧。从今天开始你叫移光。”她看看我,皱起眉头:“昨天看你,容貌尚可,怎么长得这么瘦小?你多大了?”“十七。”“十七?”她一惊。唉,这不怪我啊,发育不好不是吃的不多,是吃了不知道长哪去了。“可是处子之身?”难道想搞什么“初夜竞标会”?我想起来自己并没有古代女子的守宫砂,于是说:“不是。”她一把掀开我的袖子,看了一眼,“啪”打了我一个耳光。呜呜呜,本姑娘穿越后第一次挨打,上次那姓周的都没打到我。老鸨啊老鸨,这笔账我记下了。

“琴棋书画,会什么?”

“什么都不会!”

“你……都是一帮废物!”媚娘拍了一下桌子。“若梅,你把她带下去,调教一下,过两天让她接客。”

晴天霹雳。我得赶紧逃了。“你别想逃跑。想都别想。”媚娘斜看我一眼。我打了寒颤。“都下去吧。”媚娘挥挥手。

一个一脸冷傲的绛衣女子走出来对我说:“随我来。”我跟她走过去,之前嗤笑的女子经过我身边时,笑盈盈地看着我说:“妹妹可要吃苦了。这日子啊——愁风愁雨愁煞人哪,哈哈哈。”她拖长唱腔,“我叫烟萝。”抛给我一个媚眼,施施然而去。

不行,得想想办法。冷静冷静。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急切地思考。对于那媚娘来说,我算不得出众,不能给她带来什么财运。如果我能让她得到更有价值的东西,说不定能用以交换我的相对自由。而我能给她的是什么呢?又不能让她知道我在本地有产业,不然她一定会杀人灭口的。我能给她的就是帮她挣钱。没错,别的穿越文里,许多女主在这个行业混得是风生水起,我也来自现代,怎么不能也唱唱歌跳跳舞呢?虽然自身条件不是最好,但是脑袋里有东西啊。好,就这么办。我停下脚步对那个若梅说:“我要见媚娘。”她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眼。“我要见嬷嬷,我有话对她说,很重要!”

“你想说什么?想哭着求我?想说回家取钱用大把的银子来赎回你自己?”媚娘轻笑。

“这世上我没有什么家人。”降低对方的防备心理,“我是来跟你谈一个条件的。”

“哈哈哈哈,真是一个好好笑的笑话啊。我媚娘还从没见过如此有趣的人呢。那不知你想谈什么条件啊?”她面带笑容,却似乎在等着那一刻发怒。

“你也看见了,我本身没什么姿色可言,又无才艺傍身。对于你来说,价值不大,根本帮你挣不到几个钱。”

“姑娘谦虚了。虽然你身子单薄,但总算也是一个美人坯子,没准过两年就‘发育’了,哈哈。”

“我会许多别人不会的歌曲。我能帮你调教出楚庆城最红的花魁。”

“好大的口气。会几支小曲有什么了不起!我这里会唱歌的姑娘多的是。”媚娘恼怒地说。

“我会别人不会的曲子。我能帮你的姑娘们编舞。你给我一个机会表现给你看看。”

她眼眸一转:“有意思。我就看看你有什么花样吧。反正最近闲得无聊的很。”

“我就要烟萝。我今天教她,你明天来看。不满意的话,随你处置。”刚才听烟萝的唱腔,似乎音色不错。

“好。那你的条件是什么呢?”

“不知我那所谓的哥嫂卖了我多少钱?”

“五十两。”

“好。如果你满意的话,我保证你怡香楼出一个全城最红的花魁,另外至少三个红牌,帮你把翠红阁比下去。我的要求就是只做教师,不许让我抛头露面,另外我调教好以后,你每夜的收入分我百分之一……”她正欲开口,“哎,你放心,我只是让你记账,等这笔记我头上的钱是你买我的十倍,你让我用这钱赎回我自己。”

“哈哈哈,有意思。好,我答应你。”她看我的眼光就像在看一个可笑的玩具。

“那么明日请嬷嬷指教。”

“明日酉时。来人,带她去找烟萝和乐师。”也许我只有这么一次机会了。只许成功,不许失败!Fighting,Fighting!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现在进入了一个小高潮 我希望能写得更仔细一些

青楼教师

“我已经听说你和嬷嬷的约定了。哈哈,真有意思。估计嬷嬷这两天是忙糊涂了,居然也昏了头。”烟萝抿嘴一笑,手绢儿一挥,扭着水蛇腰走进房间。

“我说,没有那金刚钻可别揽那瓷器活。我哪,可忙着呢。”她大眼一瞪。

“你拿手的是唱歌还是跳舞?”

“跳舞。”她一笑,明媚如花。

我感觉得出来,这个烟萝虽然总是一副戏谑的样子,其实她性格爽朗,举止颇有其他女子没有的英气。我觉得她的性格应该比较适合蒙古舞蹈。

说起这舞蹈。不得不提一个人,就是我的姑姑秦书谣。从小到大,我的每一任班主任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在市文工团工作的“很会跳舞”的姑姑。所以每一次学校汇演,我所在的班必定是跳舞,指导老师就是我姑姑,而我也因此每年到她那集训两次——小学是“六一”和元旦,中学是“红五月”和元旦。而从未专门学过舞蹈的我,在这九年的集训中,多少也会了一些皮毛,用我姑姑的话说,就是“花架子”。蒙古舞、傣族舞、腰鼓舞、现代舞……我姑姑倒也教了不少给我。

记得小学跳《草原之夜》,是一个集体舞,但是稍微有一点点个人的表演。我姑姑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原地双手连翻十个跟头。练得我是头昏眼花,吐了几天。我想让给其他同学“担当重任”,我姑姑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你不要丢我秦书谣的脸,你不要说你是我秦书谣的侄女!”就这样,吐啊吐啊也习惯了,愣是半个月没好好吃饭。结果还被班上的女生嫉妒,说我出风头。小时候心思重,自己委屈又不开心,虽然总体人缘不错,但是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喜欢和大大咧咧的男生玩,也不喜欢做事情太抢眼出风头。

“移光,移光。”烟萝在我眼前挥挥手,打断了我的回忆。

“烟萝,我要给你编一个很特别的舞蹈,来自我家乡的某个地方。你先听我唱支歌。乐师,请尽量记一下曲谱。”

“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哎耶绿绿的草原这是我的家哎耶奔驰的骏马洁白的羊群哎耶还有你姑娘这是我的家哎耶我爱你我的家我的家我的天堂”

我尽力表现腾格尔唱腔的豪迈、苍茫和悠扬。

“这歌听上去悠远辽阔,饱含一种深沉的感情。好听。”烟萝眼睛一亮。

我微微一笑,就是要她感兴趣。“这歌叫《天堂》。在我的家乡,有一片很辽阔的草原。那里的人民以放牧为生,养了无数的牛羊。他们每天骑着马赶着牛羊去吃草,一年四季随着牧草的生长而迁徙,住的都是大帐篷,叫蒙古包。那里的每一个人都能歌善舞,他们夜晚常常在篝火边喝酒吃肉,尽情地跳舞唱歌。”

“真是一个有意思的地方。女人也骑马吗?”

“是呀,女人也都会骑马。节日的时候还会有骑马比赛,不过参加的都是男人,谁得了第一谁就是草原上受人尊敬的勇士。那里的男人还喜欢一项运动,叫摔跤。”我做了个蒙古摔跤运动的姿势,晃着两条膀子,颠来颠去。

“噗哧”,烟萝笑了。旁边的乐师也都听得津津有味。

“他们喜欢大雁还有雄鹰。”我跳了一个表现大雁飞翔的动作,又做了个身子低伏头微扬的雄鹰展翅,当初被我称为“M”的双臂伸展。大雁的柔和雄鹰的刚,我猜她都看出来了。

“他们的舞蹈里还有骑马。”我做了个双前臂内曲表示拉缰绳奔跑的动作,和一个扬鞭策马的动作。

烟萝已经兴奋得坐不住了,直催我跳一个。我暗自高兴,只要她有兴趣了,才可能配合我短时间内学好。

玉德国的乐器有一部分与我们古代的一样或相似,查看了所有的乐器,我让乐师将每一种都演奏了一下。挑了古筝、鼓和一种二弦乐器。让他们挑一支欢快的玉德国的曲子,然后鼓要打边不打鼓面。他们讨论了一下,表示选好了。

我把裙子扎在腰间,反正下面穿了长裤。然后把胳膊上的袖子绑紧。叫人拿了两把筷子,每把用一块红绸系起来。

“烟萝,看好了,这是筷子舞。”

音乐开始,初,平缓。我慢慢地扬臂、绕腕、抖肩、前趟、后下腰,表现出蒙古舞蹈的特色。我以前偷懒编的动作简记法也全想起来了,“梳头”、“洗衣服”、“风吹柳”、“大雁波浪臂”、“大雁90度扬臂”、“老鹰M臂”、“鹤立鸡群拉缰绳”……当初被我姑姑知道后,气得差点吐血。不过我觉得还挺形象的,看,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哈哈。

音乐越来越快。我也越来越快地腾挪旋转,只见红绸飞舞,筷子在身边打地哗哗作响。鼓敲在鼓边,象是马蹄急切的奔跑声,我面露微笑仿佛在草原上放马驰骋,举鞭打马,洒逸快乐。音乐骤停,我跪地扬单臂。

“居然有这样快意的舞蹈。移光,教教我。”烟萝愣了许久,拉住我的胳膊。

我喘口气:“好。不过不是筷子舞,是红裙舞。”筷子舞是我为了吸引烟萝才跳的,短时间内要拿出镇住老鸨的舞蹈,得用一个花哨有噱头的,那就是蒙古舞蹈中的红裙舞。这个舞可能属于安代舞的演变,具体学术问题就要问我姑姑啦,我是自己称它为红裙舞。

“起来吧。”烟萝扶我起来,我却差点晕倒。“怎么了?”“我饿了。”“哈哈。”

于是烟萝喊人端来饭菜,我们边吃边聊。她不复之前一副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变得认真又充满热情。我相信这才是她真实的样子。

“你的舞跳的真好看。”她眼眸闪闪。

“没有啦。我这只是花架子。我看你的基本功一定不错,跳出来会比我跳的好看。”

“你会跳很多舞吗?”

“我只会一点。都是我姑姑教我的。她的舞跳得可好了,拿过全省……呃,我们家乡那边的比赛的第一。”

“她是什么人?”

“舞蹈家。”

“舞蹈家?”

“就是专门跳舞给人看的。”

“那不就是舞女吗?”

“呃,是很受尊重的哦,国家领导……呃,我们国家的大官还给她发过奖状,表扬过她。”

“哦,是地位很高的乐坊舞娘吧。”

汗,我还是不要跟古代人解释这些了。

“刚才的筷子舞就是她教我的。那个舞是她和我姑父的定情之舞。”听说当年几个单位搞文艺联欢,我姑姑和姑父分别被各自单位推上去斗舞,跳的都是筷子舞。结果这一斗,斗出了火花,成全了一段姻缘。我说给烟萝听,她露出了微笑。

我让乐师将《天堂》的曲调编排一下,插入几段节奏快一点的曲子,于是他们忙碌起来。这个任务也让他们自己充满了兴趣。

然后我让丫鬟帮我找来一块大红色的绸布,将它简单的在烟萝身上围一围,再用针缝出一条大摆裙子的雏形。这摆要求可以拉到头顶合拢。看上去似乎有点西班牙舞蹈佛朗明哥的裙子。丫鬟们也忙起来。

我开始抓紧时间教烟萝跳舞。“手腕摆动,肩注意抖动,动作要稍稍夸张。对对……”

“要热情一点。眼神活泼一些。这几个动作是表示庆祝,动作要有力一点,对,抖肩要有节奏,一哒哒,二哒哒……”自我感觉还挺有我姑姑的范儿。

“注意,柔中带刚,刚中带柔……”

……

烟萝果然基础扎实,这个舞蹈我给她改编得稍微柔和了一点。毕竟要符合当地的欣赏习惯,不能太狂野。而那拈群裾飞旋的动作和她本来就会的舞蹈有一些相似之处,不过是用力和表现方面有不同,她一旦领会了蒙古舞蹈的特点和精髓,自己融会贯通,掌握得非常快。我们一直练到很晚很晚。

第二天,我还没起床,她就来喊我练习。看得出来,她很投入这个舞蹈。到了中午,她已经能完整得跳出来了。然后穿上丫鬟们做好的裙子,和乐师们开始进行配合练习。由于我想给媚娘一个惊喜,所以一直都没允许其他人打扰。

待到离约定的时间还有最后一个时辰,我开始唱《送别》这首歌给乐师们和烟萝听。这首歌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人物李叔同所作词,曲调简单悠扬。我想这样古朴的词比较适合她演唱,也能易于这个时代的人接受。果然,乐师和烟萝都很快就熟悉了。

时间到了。媚娘让人带我们去后院的大厅。厅里还有一些其他的女人。

“开始吧。”媚娘轻轻吹着一盏茶。

烟萝穿着红色的大裙子,头上只别一朵红色的大花,脚下是一双红色的靴子。腰上,手腕和脚腕都戴着一串小铃铛。音乐响起,美人飞舞,只见红色的裙裾飞扬,如一朵盛开的毒狼花,热烈而危险。她神采飞扬,面若春花,手腕、肩部、腰都灵活地扭动着,真如一个热情的蒙古女子在表达着自己的欢欣和快乐。一曲尽,大雁展翅。

媚娘等人都怔住,许久她才低头喝了口茶水。抬起头,莞尔一笑:“还不错。”

等烟萝休息了一下,我示意乐师开始奏乐。她开口唱《送别》:“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我惊诧,她的歌声充满了感情,将歌词的氛围表达得淋漓尽致。歌声婉转清扬。

我紧张地看着媚娘,她笑语盈盈地说:“果然还有些本事。”

“那你同意我之前说的吗?”

“同意如何,不同意又如何?”

“同意我就竭尽全力帮你。不同意,虽然我人在这里,不得不听你的。但是你应该知道,这愿不愿意,做出来的成果可会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好,够坦白。我同意。”

“口说无凭。”

“哈哈。果然不能小看你。来人,拿笔墨。”

于是,我与这妓院的老鸨签下了这保命合同。

“你们都下去吧,你留下。”签完合同,媚娘对我说。烟萝对我眨眨眼,出去了。“你觉得烟萝怎么样?”

“有灵气,有一般女儿家没有的大气。”

“她会红吗?”

“会!”

“好,那你说的一个花魁,三个头牌?”

“她会是其中一个头牌,另外我还要若梅。”

“她?不错,的确是一个美人,就是太冷了。”

我微笑,就是要一个冷美人。

“还有一个头牌,嬷嬷定吧。至于花魁……”

“花魁我负责。”媚娘果断地说,看来她心里早有打算。

“好,我最近会安排烟萝和若梅练习歌舞。另外会给她们设计几套衣服,要烦请嬷嬷给她们置办置办。”

“没有问题。”媚娘笑颜如花。

“你好好做,我不会亏待你的。”她媚眼对我一横,我心想你这毒蝎美人鬼才信你,但仍旧说道:“谢谢嬷嬷。”

这一天总算对付过去了。银子啊,快快进来怡香楼吧,等我赎回了自己就能回家了。莫言,阿恒,云筑,筱湄你们都急坏了吧,等我回家……嗯,还有沈默。

作者有话要说: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很搞笑的红裙舞:http://www.56.com/w75/play_album-aid-3840948_vid-MjY4NjM0NDE.html 筷子舞: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kLILPxJG8Ss/韩庚的筷子舞: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GyBP5aFoXio/ 还有一个特别让我赞叹的盅碗舞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OsOiy20UpH4/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艳绝双姝

媚娘深谙男人心理,知道越是得不到的越让人想得到。于是烟萝和若梅基本上一直都跟我在一起学歌舞,没有再抛头露面。我们和乐师,经常切磋讨论,一起想办法解决乐器的问题,一起编舞等等。我们三个也越来越熟悉,若梅冷冰冰的性子也好了一点。

有天晚上烟萝来我房里跟我聊天,告诉我原来若梅性格清冷,是因为长年受她不成器的哥哥的压榨,对周围的一切都失望透顶。说起她自己,她倒没有叹息,说是已经认命了,反正家里是一个亲人都没有了,顾好自己就行了。

在现代社会,女性的选择余地比古代大得多,许多沦为风尘女子的并非是因为活不下去,故而我不同情那些女子。但是来到这怡香楼,我所见所闻,的确发现这些女子很可怜。她们大多都是因为家境贫寒而被卖,有的并非是被家人卖到这里,而是中途又辗转几次。人生、命运都不被自己把握。只是一介浮萍,在苦海漂浮。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得到某个男人的垂爱而离开青楼。

“移光,这瓶玉容霜给你用。”最近练习得很辛苦,烟萝要感谢我,非塞给我一个据说非常昂贵的面霜。

“谢谢啦。”推迟不掉。估摸着应该比大宝好用。

第二天,绿衣来帮我梳头,“啊——”她大叫。“你的脸,脸……”我摸过铜镜一看:“啊——”脸上起满了红色的东西。

“到底是谁做的?”媚娘召集众人到大厅。

这段日子的确有不少人在背后议论,很多人都眼红烟萝和若梅,羡慕她们能得到媚娘的力捧。

“到底是哪个下三滥的小贱人。有本事给我站出来!”烟萝也不是省油的灯。若梅在一边拉着我的手安慰我。

一众女人都不作声,有的还幸灾乐祸地看着我。

“移光,你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给你一个交待的。”媚娘安抚我。

我只当是哪个女人嫉妒心起,放了点过敏的东西,过几天就好了,也不以为意。何况媚娘也给我请医师看过,还开了药。哪知一直等我们排练了十多天,脸上的红豆是消失了,却变成了红斑布满脸颊,象一只红蝴蝶。我心中又喜又忧。喜的是这容貌在青楼这种地方会让我安全,忧的是万一以后好不了岂不是毁容了。女人哪有不爱美的?为什么人家穿越的都变成美女,而我却穿过来毁容?无语问苍天。

烟萝一直很自责,说是连累了我,我安慰她:“你如果要补偿我,就好好用功吧,你也知道我和媚娘的约定。希望你们能帮我。”

在我们排练的这段日子里,媚娘按我说的一直在暗中造势。许多人都听说怡香楼有两个能歌善舞的美人,却没人能见到,心里都不免痒痒的。我让媚娘把登台那天的位置按好坏分级出卖,并免费赠送了几个位置给比较有名的公子老爷,再不时放放风说某某人买了什么位置。一时间引起了不少大客之间争强好胜的心理,位置一抢而空。

媚娘乐得眼角的皱纹都添了几条,但仍不免有点心中无底,问我:“真的有把握吗?”我给她一个OK的手势:“绝对没有问题。”烟萝和若梅本来就是才华出众的女子,多才多艺。她们需要的是包装和宣传,以及一点新鲜的元素来增加人们的好奇心。这和现代娱乐圈的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我对歌舞的安排颇费心思。我是不能想象让古代人唱什么RAP跳什么HIPPOP舞的,我觉得古今差异是本来就存在的,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审美准则。比如你让我妈欣赏周杰伦是肯定不行的,她准会说让他重修语文课、练习普通话。而拜她和我爸所赐,我对一堆革命歌曲、苏联歌曲、老片插曲——特别是八九十年代的港片——非常熟悉,在家听了15年能不熟吗,我自己的歌只能偷偷听。不过这些曾经被我斥为老古董的歌曲现在还派上了用场。

登台那天正式来临。

怡香楼的大厅全部换上新的纱帘,从二楼一直垂到地,如烟似雾。各色绢灯挂满大厅,每张小桌子上面铺上清雅的桌布,室内熏上淡雅的薰香。

夜晚来临,怡香楼前车水马龙,来人络绎不绝。烟萝和若梅都不免有些紧张,我安慰她们:“就当下面的都是萝卜青菜。你们只要按排练时候的水平发挥,就能把那些臭男人迷晕倒,永远也醒不过来。”她们二人相视一笑。

正式演出就要开始。大厅的灯熄灭一大半,只有几盏分布在周边,一众女子托着一些装在瓷碗里的蜡烛给每张桌子放上一个。这次瓷碗是玉德国特有的,蜡烛放在里面能透出桔黄色的光。这样整个大厅看上去象是星河一般美丽。不少人发出啧啧的赞叹。

突然黑色的舞台上出现一团银白中略带点桔黄色的光芒,象是十五的月光。一个身姿在月光中轻轻起舞,伴随着一阵阵的银铃声。她舞动到哪里,那月光就跟随到哪里。没错,这就是我创意出的“追光灯”。让嬷嬷找来一块超大的铜镜,在铜镜面前放上几个火盆,燃起熊熊大火,火光通过铜镜反射到舞台上就成了这“月光”。

音乐由缓渐急,猛然间舞台四周灯光大亮,只见一个容貌明媚的绝色女子出现在人们眼前。她皜齿朱唇,星眼晕眉。笑容如春风拂面,眼神睥睨间却有一种无视世间的傲气。她一身红裙飞舞,热情灵动,流转的眼波似乎飘向了每一个人,令每一个人心跳。最娇艳的桃花看见了她也会羞红脸。她不知疲惫地旋转,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她就象一团火,燃烧了在场男人的心。音乐停,红裙招展,天空撒下漫天红色的纸屑和花瓣,她在翩飞的红色中,优雅地扬起裙角道个福下场。

我偷看台下的反应,不少人已经怔住半天没说话,还有的在偷偷咽口水,然后一下子都醒悟过来似的,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媚娘故作矜持地走上台说:“各位爷,刚才那是我的女儿烟萝,最擅长的乃是异邦舞蹈。下面是我的另一个女儿若梅。”

灯光又都熄灭了,台下渐渐安静下来。“追光灯”照到一个女子身上,但是她前面放下了一层纱帘,只能看见她朦胧的身姿。她的舞姿轻盈曼妙,可谓是“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边初拂水”。她伸手折下一枝花,低头轻嗅,又持花而舞。衣裙飘飞,长发轻拂,似乎一位临波仙子正欲乘风归去——定格,整个大厅除了悠悠的音乐,没有人敢出一声大气,唯恐惊动了仙子。只有我可怜巴巴地躲在台边狂扇扇子,因为要给仙子吹风啦。

灯光明亮,仙子手拿花枝,从轻纱中走出来,原来是一位香腮莹腻、体态轻盈的女子。她神情清冷,似乎不着凡尘。只听她慢启樱唇,开口唱到:“雪入梅林 梅傲雪,风入梅林 梅耐风 韵味适雅士 折在家里奉 梅蕊 银瓶 幽香送 吐艳华堂人尽碰 身在重重荣誉中 说是诗意重 说是画意重 谁料难得百日红 一朝芬芳散 回想似一梦枯枝泣风里 空言当初勇 最羡同侪 仍耐冻 ,果实盈盈 仍耐风 爱极反变害 赞誉不永在宁愿形态不出众 。”

一曲唱完,余音袅袅。这歌感叹了身世,有怨却不哀,仍有隐隐傲气其中。台下众人一时感慨不已,不禁对这姑娘大起怜爱与敬佩之心。

媚娘适时上台,微微一福:“适才若梅唱的乃是一曲《咏梅》。感谢各位爷的抬爱,刚才有位公子特为烟萝姑娘献诗一首:慢态不能穷,繁姿曲向终。低回莲破浪,凌乱雪萦风。坠珥时流盻,修裾欲溯空。唯愁捉不住,飞去逐惊鸿。下面就让烟萝感谢这位公子,唱一曲《少女多情》。”这诗其实又是本人剽窃唐代诗人的啦,用在这里只是一个噱头。相信将来随着这诗的流传,也会伴随着人们对烟萝舞姿的赞叹。

烟萝嫣然一笑,边唱边轻舞:“万缕垂杨 柳浪莺鸣绿野上蝴蝶诉情盛放红菱 吐艳水上湖上把鸳鸯订慢诉静听 伴侣低诉互倾悦耳动听 尽数少女是柔情愿你静听欢乐声绰约丰姿相辉映共舞霓裳 美妙轻盈月下双双倩影互爱定情 结下关睢咏缘份乃三生早证。”

活泼轻快的曲调让众人不知不觉随着节奏而律动,待到歌声结束还恍然不知。仿佛都置身于春天的玉水河边,心生无限柔情蜜意。然后媚娘念了一首据说是某公子献给若梅的词:“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已是黄昏独自愁,更著风和雨。 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最后烟萝和若梅共抚一琴,唱了一曲《只有我自己》:“曾经欢天喜地 以为就这样过一辈子 走过千山万水 回去却已来不及 曾经惺惺相惜 以为一生总有一知己 不争朝夕不弃不离原来只有我自己 纵然天高地厚容不下我们的距离 纵然说过我不在乎却又不肯放弃 得到一切失去一些也在所不惜 失去你却失去面对孤独的勇气 ……”

电影《天龙八部》里林青霞和巩俐两大美女抚琴而歌,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今天也如此。琴声悠扬绵绵,两位风姿绰约的女子惬意自在地边弹边歌,靥辅巧笑,神飞倾城,让人忘俗。

这一战,名动楚庆城坊间。日后还被人们赞叹议论了很久。烟萝和若梅正式成为楚庆城内最红的头牌之一。艳绝双姝,色艺双绝。

我仿佛看见,回家的日子近了。

作者有话要说:《咏梅》是关正杰唱的歌《少女多情》是关菊英唱的《湘女多情》这两支歌都是粤语歌 不过文章里面的二女唱的不是粤语。

《只有我自己》是王菲的歌,电影《天龙八部》里的插曲。

有兴趣的同学可以到百度找来听听。

神秘美男

登台的第二天,烟萝和若梅正式挂牌为怡香楼的头牌。来给她们送礼物的、要求见他们的人往来不绝。纵使媚娘百般推却,仍有几个不得不见的客人需要她们去应酬。于是这天我干脆放个假,吃吃喝喝,在院子里随便逛逛。

怕吓到客人,我蒙了块面纱。躲在大厅的角落里吃着桂花糕、核桃酥,喝着碧螺春。

“哎,你听说没有啊,前几天周府给贼人抄了。”

“那个花花太岁周公子?”

“哎呀,就是他呀。据说是跟人抢男宠给闹的。那人逼他把府里的那些男宠都放啦,据说还打得他三天没下床。”

“嗐,定是惹了厉害的人物啦。”

“……”

周公子?一定是上次那个猪啦。哈,没想到他也有今天,一定是不长眼睛,在街上又调戏了谁,结果撞到厉害角色。哼,恶有恶报。

“听说了没有?无忧公子现身江湖啦!”又有八卦可以听?我把耳朵支向讲话的方向。

“果真?江湖又要起风波啦。”

“哈哈,不关咱们的事。咱们只管吃好喝好、玩-好!”一阵□。

“哈哈哈哈。”

无忧公子?这无忧公子和无忧山有关系么?看来将来要留心一下这个人的消息。万一他真和无忧山有关的话,没准能从他身上找出无忧山时空隧道的秘密。

吃饱喝足,打算去找琴师编曲,一个男子突然在我背后喊了一声:“姑娘请留步。”我左右看看好象正好没人,转身指着自己问:“我?”

且说这位男子正是刚才与人谈论江湖消息的火穹帮赵思德,他听闻怡香楼出了两个大红牌,特地来凑热闹,岂知等了半天也轮不到他。正欲喊其他姑娘,却见前方出现一个曼妙的身姿,虽然身材瘦削,却是自有一番风流。此刻一见佳人,虽然蒙了块面纱,但是眼睛如秋水盈盈,心头不免一喜。

“有什么事吗?”我问。

“陪陪大爷。”

“哈。没空。”

这赵思德等了半天头牌不见早就火大,此刻更是怒从心起:“好大的胆子。你们怡香楼未免架子太大。我火穹帮赵思德今天偏要你陪。”搬出了自己的名号?可惜本人非江湖人士,不知这火穹帮什么来头。

我眼珠一转,粲然一笑:“那今天大爷您就陪陪我吧。我可是好久没人陪咯。”说完一把拉下面纱,做了一个斜眼歪嘴的鬼脸。

“嘶——你,你。”他指着我说不出话来。

“来啊,大爷,来陪陪我呀。”我媚笑着扑上去。

“滚滚滚。”那赵思德忙不迭地后退。

“哎哟,好伤心喏。人家寂寞很久了耶。”我仍然歪着嘴巴说。

那姓赵的气白了脸。

哈哈哈,我心里乐开了花。掩上面纱哼着小曲而去。看来这毁容还真是有好处啊。

编了一下午的曲,有些累了,于是打水来洗一个热水澡。忙了这么长一段时间终于能休息一下,而且看怡香楼生意这么好,将来能早日结束合同回家了。想到这里心情很好,于是边洗澡边唱歌起来。

我跟樱桃小丸子一样,喜欢洗澡的时候唱歌,因为在浴室里唱歌会比平时好听。“Che bella cosa na……”气沉丹田,先用《我的太阳》来吊吊嗓子,可惜我只会这么几个发音。然后开始唱:“我爱洗澡,皮肤好好,昂昂昂昂,小心肥皂,好多泡泡,昂昂昂昂……”突然又想起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歌,似乎更适合在浴室喊:“MAI-A-HEE MAI-A-HUMAI-A -HO MAI-A-HA HAMAI-A-HEE MAI-A-HUMAI-A -HO MAI-A-HA HAHELLO 看我 你在害怕什么是我错 没能够啊 把自己变得成熟伤口 那么多 已经不怕再痛(没地方可以再受伤了)

没什么 转身以后 我会练成护体神功看见蟑螂 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 不怕不怕不怕啦胆怯只会让自己更憔悴麻痺也是勇敢表现一个人睡也不怕不怕啦勇气当棉被 不怕不怕不怕啦夜晚再黑我就当看不见太阳一定就快出现。”

唱完歌洗完澡,我觉得神清气爽。这段日子发生这么多事情,自己似乎都变老成了。我才十七岁哦,花样年华呢。虽然在这边来说已经不小了。管他呢,我,秦芷萱,还是永远神采飞扬的玉面郎君。唉,可惜现在似乎要改成蝴蝶郎君了。金蛇郎君,千面郎君,你们还好吗?你们还记得三剑客之一的我吗?我正痴痴地想着苏凌和老妖,突然听见一阵喧哗声,我闻声过去。

只见若梅正脸色发白地倚在楼梯上,一个面容猥琐的男人正指着她骂:“别以为自己有什么了不起。连自己哥哥都不帮,你还有没有良心?”

“我没有良心?你做哥哥的不但不想办法赎亲妹子出这苦海,还要时时来找我要钱。现在你连小妹也不放过,你问问你自己有没有良心?”若梅气极,很少见到她会动怒。

“怎么回事?”我问旁边的丫头。“若梅的哥哥要钱要不够,说要把他们的小妹卖给人家做小老婆。”丫头告诉我。

“哼,你个贱人!出名了,了不起了?你再怎么样也还是一个出来卖的!”那男子口吐恶言。若梅闻言,喉头一翻,几欲吐血。

真是气死我了,虽然我不爱出风头,然而我身上被誉为总是冲动而出的正义感又爆发了。我走上前大声地说:“此话差矣!敢问这位公子,这世上谁不是在卖?不同的是,有的人是堂堂正正地卖,有的人是鬼鬼祟祟地卖。有的人卖的是自己的力气,有的人卖的是自己的智慧,这青楼的姑娘卖的是自己的才情和青春。请问他们伤害了别人吗?他们靠的都是自己。就算被命运无情地抛在这里,被你这样所谓的亲人丢到了这里,他们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而象你这样的人呢?你贪图享乐而出卖自己的妹妹。你没有卖?你卖的东西真是太多了!你出卖了自己的亲情、尊严、羞耻、人格和灵魂!这里的姑娘们和你比,她们是天上皎皎的明月,你就是地上的烂泥!你还是趁早离开,这里不欢迎你!”

“不错!这里不欢迎你。来人,送客!”众人还都没回过神来,媚娘走进来,几个打手把若梅的哥哥扔了出去。

“移光……”若梅神色凄凉,泪光盈盈。我上前安慰她,送她入房。

月光如水,怡香楼娇言媚语喧闹声声。我走向后院,路过马棚的时候看见一匹高头大马正在吃草。咦,好眼熟啊。看看它,头戴金色的笼头,还有铃铛。再向四周看看,墙边停着当初载我进楚庆的马车。“是你吗,老朋友?”我隔着马槽摸摸它的头。它头一歪,打个响鼻,眼睛神气地看着我。“呵呵,我就知道是你,总是这样神气洋洋的。”我笑了。

“姑娘,你在跟在下的马讲话吗?”我回头一看,月光下,一个白衣仙子正在含笑看着我。我瞪大眼睛,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绝代风华的美人啊,而且——他还是个男人!我终于知道古人为什么最初会用“壁人”来形容美男子。那月光下的男子不就如一个壁人吗?我只觉得天上的月亮和星星一下子失去了光芒,只看得见他明亮的眼睛和嘴角似有似无的笑容。“猗嗟昌兮,颀而长兮。猗嗟娈兮,清扬婉兮。”,“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匹。”我脑海里出现了这样的句子。

“姑娘?”

“啊?啊,哦,嗯。”

“哈哈,姑娘,你是在看在下吗?”他戏谑地看着我。

“啊?嗯,是呀!好看哪!”说完更瞪大眼睛看他。

“呃?”大概没料到我如此厚脸皮。他轻轻摇头。他头上束着一个发髻,余下的长发披散,在秋风中微微拂动。

“这马是你的吗?”

“不错。”

“它很可爱。它长得很象我的一个朋友。它有名字吗?”

“你的朋友?也是一匹马吗?它叫闪耀。”

“不是啦,我的朋友是人不是马。哈,耀?妖?嗯,以后我就叫你的马老妖啦。”

人和马长得相似?仙子有一点迷惑。

“公子。”一个黑衣人走过来。

啊,就是那位当初驾车的大叔。哎呀,不会认出我来吧?我可不想让别人知道那个奇奇怪怪的女人还在楚庆城内。我不觉后退了一步。他没看我,看向那仙子。忽然我想起来我戴了面纱,松了一口气。

“姑娘,告辞。”仙子对我点点头,跟黑衣人向前院走去。啊,这么美的男人也需要来妓院啊?对于他来说,不是看杀卫玠,也是掷果盈车哪。

我正看着他飘逸的身姿,他忽然停下来,回头走回来。啊?怎么又回头呢,要跟我讲话?心跳的好快哦,象小鹿一样乱撞。是要给我电话号码?呃,不对啊,那就是姓名地址?“姑娘。”我正胡思乱想,他走近了,“你中毒了。”

“嗯,啊?什么?中毒?”

“不错。我今天看姑娘摘下面纱的时候,脸上有红色的斑痕。应该是‘火蝴蝶’。”摘下面纱?不是我做鬼脸吓赵思德的时候吗?

“可解吗?”

“这世上只有三人可解。解毒圣手柯奕风、医仙诸葛兰陵、无忧宫宫主无忧公子。”

“啊?……”

“不过我看姑娘你应该没有性命之虞,只是容貌受损。姑娘多保重!”他又飘然而去。

天哪!我居然中毒了!这三人全是江湖人士,我到哪去找啊?啊,对了,沈默不也是江湖人士吗?好,等我恢复自由后让他帮我打听一下。唉,痛心疾首啊,居然被超级大帅哥看到我毁容还做鬼脸的样子!哎哟哟,心好痛哦。咦?怎么比听到我中毒了还心痛?呜呜呜……

这个谪仙一般的男子到底是谁呢?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呢?

迷雾重重

我回到房里发呆,思索着我中毒一事。是什么人如此狠毒,居然要下重手伤害烟萝?还是原本就打算害我?不,如果是这样的话,岂不是烟萝也有嫌疑。可是我对烟萝或者是这里的任何一人都没有仇怨啊。估计着还是应该原本有人打算害烟萝。正考虑要不要立刻去通知烟萝小心一点,忽然有人“嗒嗒”地敲门。

“谁啊?”我去开门。“红,红琴?”门外站的似乎是一个叫海棠的女人的丫鬟。

“进来讲话。有什么事情吗?”

“移光小姐,请你帮帮我。”她忽然“扑通”跪下。

“啊?你这是干什么?有话好好说。”我急忙去扶她站起来。

她却执意不肯:“小姐,求你帮我。”

“我不是什么小姐。我能帮你什么呢?你还是站起来讲话吧。”

“求,求小姐也教我唱歌跳舞,求小姐去帮我跟嬷嬷说一声,让我也登台献艺。”她瞪大眼睛看着我,眼睛里充满坚决和期盼。

我大吃一惊:“红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只是一个丫鬟,并不需要……如果你一旦登台,以后就……就要……”

“红琴知道。红琴不会后悔的。”

“不行,我不能害了你。”

“小姐!”她急切地说,“小姐,你以为我现在只是一个丫鬟,媚娘以后就会放过我吗?我总有一天也会被逼接客的,与其等到那天,还不如……”她一咬牙,“还不如一朝成名。”

“你,你现在不是应该想办法不要让媚娘注意你吗?等你年纪大了,自然就不会逼你了。”

“小姐。你看看我,我难道比海棠差很多吗?为什么她能做主子,而我只是一个丫鬟?就算将来媚娘好心打发我出去,我能有什么好归宿?”

我仔细看看她,果然是一个清秀佳人。

“小姐啊,求求你了。只有象烟萝若梅那样红了,我才可能碰到好的归宿啊。”

“红琴,你这是糊涂呢。假如你能清白地出这怡香楼,即便是配一个穷苦小子,但是只要他专心对你,你们真心相爱,也能幸福地过一生啊。虽然成为红牌遇见达官贵人的机会多,但是那些人里哪会有什么真心?就算运气好,赎你回家,也不过是众多妻妾中的一个。何况万一遇不到……昔日的红牌也不是没有晚景凄凉的。”

“小姐,你不用劝我了。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我是再也不想过那种三餐不饱的穷苦日子了。将来如何谁也说不准,但是只要有机会我就一定会抓住。你放心,我不会象海棠那么傻。真心有什么用?”

我叹息,这世上最远的距离是什么?不是生离死别,也不是所谓的“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人的思想啊。天差地别,而且我知道我永远也说服不了她。

“你起来吧。我明天会去找媚娘说,她答不答应我就不知道了。你回去再想想吧。这一步走了,你可回不了头了。”

她给我磕了一个头,起身离去。

我一时心潮起伏,难以入睡。红琴的事梗在我的胸口,让我似乎透不过气来。我出门到院子里走走。

夜已经很深了,怡香楼也安静下来,廊子上点着一些粉红色的灯笼,散发出暧昧的灯光。在假山石上坐了坐,心绪平复了,打算回房休息。突然发现一道身影从若梅的房里闪了出来,他一个飞身飞上了墙头。此时正好月亮从云中探了出来,一道月光照在他的脸上,我的心一跳,“沈……”还没等我喊出来,他就不见了。

沈默?我知道自己没有看错。他怎么到这怡香楼来了?想不到酷酷的他也会来这种地方,不过作为一个成年男子,这也是正常啊,咳,我在想什么哪。说起来,来了这怡香楼除了第一天,还没发现它有什么不同之处。媚娘平时跟一般的老鸨没什么不一样。如果不是清楚的记得那晚她跟墨兰之间的谈话,我几乎都忘记这里存在一个神秘组织。这怡香楼,到底有什么秘密呢?烟萝真的是清白无辜的吗?若梅怎么也神神秘秘的?难道沈默跟那个神秘组织有什么瓜葛?不,不会的。如果沈默知道我在这里不会不管我的。

你又了解他多少?心里一个冷冷地声音提醒自己。是的,迄今为止,他救过我一次,我们吃过一顿饭,还见过一次面。总共才三面之缘。可是我总觉得他不是一个坏人,他是我的朋友啊。虽然他话少,虽然他清冷,可是我在心里已经把他当成了我的朋友。

沈默,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希望能了解你。

第二天吃过午饭,我正欲去找媚娘,她差绿衣喊我过去。

“移光,从今天开始烟萝和若梅还是要每天练习。另外我找了一个姑娘过来,打算捧她做花魁,你现在就开始帮她想一些歌舞。她最近几日就到。我希望她能在八月十五的花魁大赛上一举获胜。”

“好的,嬷嬷。那,不知这姑娘是你新买的么?”我吞吞吐吐地说,我可不希望因为我说给她捧个花魁她就去买个姑娘来,那不是我害了人家。

“当然是买来的。难不成——还是抢来的?”媚娘故意拖长腔调说。

我心一滞。

“看你脸色白的。”她嗤笑,“移光啊,你还真是个水晶心肝的人儿。你以为没有你我就不买姑娘啦?你以为我不买姑娘,这世上就没人卖姑娘?你以为我这怡香楼关了|Qī-shū-ωǎng|,世上就没有妓女啦?哈哈,真是幼稚!”

“你这是安慰我么?”

“哼,我只是提醒你,做好你自己的事情,不要有什么多余的想法。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善心可发。”

我刚要开口说红琴的事情,一个打手跑了进来:“翠红院的嬷嬷正在门口跟姑娘们吵架。”

“这个死婆子,最近看我们生意好了,眼红了。哼,我就知道她会来找茬。”

“嬷嬷不去看看吗?”看她坐着不动,我奇怪地问。

“这个婆子骂人忒狠,我正考虑怎么对付她呢。”这个媚娘不是什么“主人”么,怎么平时还真是一个平凡的老鸨?

我想起周星驰在《九品芝麻官》里的表现,计上心头,在媚娘耳边叽哩咕噜一番。

“好,哈哈哈,移光,看不出来你还真有一套。”媚娘眯眼笑道。

媚娘吩咐一番,出门去。我紧随其后,嘿嘿,有好戏看嘛。

走到大厅,只见一个白白胖胖四十岁左右的妇女正大大咧咧地站在中央。她满头珠钗,我简直怀疑那是不是一个卖首饰的座垫。

“刘嬷嬷,稀客啊。什么风吹您过街啊?”媚娘皮笑肉不笑地说。

“哼,你们姑娘拉客拉到我家门口来了。你说怎么办?你怎么教育你们姑娘的?你……”

还不等她说完,媚娘拿着一张纸问她:“这是个什么字?”

“醒。”刘嬷嬷愣了愣,还是回答道。

“那这又是一个什么字?”媚娘又拿起一张纸。

“醜。你到底想干什么?你这是在骂我咯?”刘嬷嬷脸变色了。

咦?这刘嬷嬷还有几把刷子啊。完了,跟剧情不符哦。我紧张地看着媚娘。

岂知媚娘也是一个聪明至极的人,立马当场修改台词:“你还知道这是一个‘丑‘字啊?我当你如今都不知丑了呢?”不等姓刘的开口,媚娘一口气说下去:“你生儿子没□,老爸卖□,你自己烂□,爱吃鸡□。大屁股,你自己没生意,还跑来闹我?”

刘嬷嬷脸都憋红了,一口气闷在嘴边,正要开口,媚娘又打断她:“你是柠檬头,老鼠眼,鹰勾鼻,八字眉,招风耳,大翻嘴,老羌牙,灯芯脖子,高低膊,长短手,鸡胸,狗肚,饭桶腰,我要是你,我早就自尽了!还有脸出门,到我如花似玉的媚娘面前吵架?哼!”

刘嬷嬷一口气终究没吐出来,咣当倒地。翠红院的姑娘们赶紧扑上去“嬷嬷嬷嬷”地叫个不停。

“哈哈哈哈,我终于报仇啦!”媚娘狂笑着进屋而去。我大汗。看来这媚娘以前被姓刘的一定是骂惨了。

“移光,今天多谢你啦!那刘婆子我早就忍她不得了。”媚娘心情大好。

“嗯,哪里,是嬷嬷您聪明,骂的好骂的妙骂的呱呱叫。”

“哈哈,移光,你真的很有趣哦。将来我舍不得放你走怎么办?不如你留下来帮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啊?果然不该多管闲事。只怪我一时好奇,想验证一下周星星电影的威力。“嬷嬷,人各有志,还望嬷嬷将来高抬贵手不要为难我。”

“好个人各有志。”媚娘点点头,“找我有事吗?”

我把昨天红琴的话讲了一遍。

“哼哼,这个丫头我果然没有看错。果然聪明,有野心。”媚娘冷笑,“移光,这样的人才适合青楼,你知道吗?”

“为什么?你真的不会放过她吗?”

“哈哈,如果她没有见过绫罗绸缎、金银珠宝、达官贵人,也许她这辈子愿意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可惜她见识过了,她有欲望有野心。你以为是我不放过她吗?你错了,是她自己不放过自己。”

“可是,你可以不用她啊。她不就不用走这条路了?”

“移光,你怎么还不明白?每个人的路是自己选的,你以为就算我不用她,她就甘心回家嫁给一个平凡男子?她有些资质,我为何不用她?我就给她一个机会。”媚娘看一眼我,“移光,我一向不对别人多说什么。可是我劝你,做人不要太善良。这世上的事你管不完,也管不了。”

我苦笑,是啊,我自己都是一个过江泥菩萨,还能怎么样呢?我已经尽力了。

过了两天,媚娘告诉我她买来的姑娘到了,让我去后厅看看。我还没进门,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声音。她的声音无比的柔媚却媚而不腻,每个语音语调透着说不出来的舒服劲,好似春风从人的心坎上熨抚而过。光凭着声音就让人浮想联翩,也许仙女就是这样的声音?我不禁对这位美人大感好奇。

进门一看,媚娘坐在上首,一个女子坐在侧边背对着我。我对媚娘施个礼,她冲我点点头。侧首的姑娘缓缓转过身,我不禁屏住了呼吸,不过就是转个身吗,怎么一举一动无不散发出万种风情?等她面对着我,我一呆,真是一个绝色女子啊。在现代社会,从电视电影上我也见过不少美女明星,多少还是眼光很高的,可是此女绝对是一等一的大美女。细润如脂,粉光若腻 ,丹唇列素齿,翠彩发蛾眉,灿如春华,皎如秋月。她冲我盈盈一笑,起身施个福。那一笑,让人觉得恍如春天的花都开了,好耀眼。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千金愿买美人一笑,那样的美好令人愿倾其所有,而只为芳华一现。

“姑娘真是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我不禁想起《洛神赋》。

“姑娘过誉了。”她掩唇一笑,“姑娘果然好才华。”

“嬷嬷,这位姑娘还用得着我吗?如此风华绝代,必定是一个花魁。”

“不可大意。无双,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移光学一些歌舞吧。”原来她叫无双。

“是,嬷嬷。”

“最近她们三个怎么样?”

“烟萝和若梅又学了一些歌舞,红琴虽然基础不如她们两个,但是资质也算不凡,学得不错。”

“好,那么花魁大赛前三天,我要她们四个都露面。你再好好谋划谋划。”

“是。”其实我已经想好了一个主意。定会轰动楚庆城。

作者有话要说:借用了一下周星星同学的台词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