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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天黑请闭眼第三十二章一策旧书

《《鬼推门》》

黔省的冬天每年都来得特别的早。

早到夏日女神刚刚在舞台上演绎完最后的绚丽,而深秋伯爵只是匆匆走了一个过场后,舞台上的幕布便已经迅速的拉了起来。

当幕布再次拉开的时候,深邃得能吞噬一切的黑夜,以及那阴冷潮湿的风,从舞台上吹来,向着整个观众席席卷而去……

……

苗王寨。

冬夜的寒风如同那些失去幼子的母亲,彻夜在山谷外面痛声哀嚎。

当余青青和邵旭峰两人,把那个精灵古怪的吕晓雪送回来时,得知蓝冉已经醒来这个好消息后,都不由自主的松上了一口气。至少他们连日来的奔波与努力,至今没有白费。

蓝冉的病虽然来得极为蹊跷,但也好得十分诡异,前后经过都还让人看不见半点苗头,就突然发生并又迅速终结。

在蓝冉的病情得到解决,大家接下来所要面对的剩下难题就已经明朗化,就是如何从这个被巨石封住的山谷中,安全的逃出去。

蓝冉的病好了后,李开心一刻都不想呆在苗王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除了和其他人抱有同样的原因外,李开心还有他自己特殊的理由。说得具体点,是一个极为不好的预感。

虽然到目前为止,李开心都不敢完全肯定自己心中的那个预感是否会成真。不过总有一个强烈的直觉告诉自己,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绝不会像自己想的那么简单,而且这个苗王寨也未必能让自己一行人,轻而易举的离去。

就在大家士气高昂,兴高采烈的商议如何离开苗王寨之际,李开心他们所住的那间阁楼的门,又有人猛的捶起了那个,仿佛随时都会倒塌的木门。

只是听见敲门的节奏,李开心就知道是楼疯子手笔。现在大家基本上快要到齐了只差他们几个,现在他们来得也正好,可以一起商议下接下来该如果出去。

今夜的风很大,在李开心把木门打开的时候,三个人影很快就被外面的寒风给卷了进来。

“咦?”

刚一进门,一脸疲态的初阳发现原本一直昏迷的蓝冉居然醒了过来,让他一时间还不太习惯,“蓝冉怎么突然醒了?是开心找到了解药吗?”

李开心听见初阳的话后,也随即想起了自己黄昏时在一间破屋子里面捡到的那个奇怪瓶子。瓶子中虽然好像是有一粒药丸,但现在蓝冉已经康复,这东西再没有半点作用。

“没有。”

李开心答得很干脆,他也不知道为何自己不愿意说出得到那个瓶子的事,“她是突然自己醒来的。”

听见李开心给出的答案,本来就对此行抱有极大意见的夏秋子重重的哼了一声,还连带着眼中的厌恶刮了屋中的蓝冉一眼。她那句并未说出口的话,却通过她带着恶意的眼神传递了出来,分明就是一句——“贱人多作怪!”

刚才夏秋子和初阳两人,一直在塌方的谷口处仔细查看,在想如何成功攀越过去的方法。

在夏秋子的不断唠叨下,初阳身上的负担十分艰巨,要是他不能尽快想到安全离开这里的法子,回去后夏秋子就要和他分手。

哪料到屋漏偏逢连夜雨。

就在初阳想如何攀岩出谷的方法时,天空中竟飘起了毛毛细雨。

在黔省,一旦冬季下起了那种细如牛毛又连绵不绝的小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落地不久的雨水,都会凝结成一层又硬又滑的坚冰,让人们在冬季的出行变得更加不易。

所以这种雨也称为冻雨,一旦在冻雨天气,别说外出徒步了,就连高速公路都要封行。

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让夏秋子此刻的脸色,比白天的时候还要更加难看一些。

初阳和夏秋子见一时间也想不到什么管用的法子,便一路朝李开心他们这间亮着灯火的屋子走了过来,哪想到在半路上,遇见了楼云霄这个灰头土脸的疯子。

从出发至今,楼云霄不仅对蓝冉的病情不大感冒,更对她这个人不屑一顾。因为蓝冉在他这个疯子的眼中,是一个平凡得快要掉渣的人。

也只有李开心这种智慧型选手,才入得了他的法眼,或多或少的能得到一些关注。

楼云霄和初阳两口子一道进来后,并没有开口多话,待大家都基本上讲得差不多了,才慢悠悠的开口说道,“今天在苗王寨,我找到了一个有意思的东西。”

楼云霄说罢,从他的那件夹克中摸出了一本破损不堪的线装书,“这是我刚才从西面的一个祠堂中找到的。”

李开心看见楼云霄手中之物楞了一下,在白天他们一行人明明在这祠堂中收过一遍。

那祠堂顶上并无片瓦,只有几根破损的横梁悬在当空。里面更是一地狼籍,连个像样的灵位都没没有,更别说什么书籍了。

“白天和大家在里面一无所获,我在外面绕了一圈后,突然觉得蹊跷,就又回去找了次。”

楼云霄如是对大家解释道,“后来我在祠堂的一根大梁上发现了一个暗格,在暗格中找到了这本书。”

楼云霄说罢有些得意的扬了扬他手中的这件战利品,“我刚刚翻看了一下,这书记载的不是什么医术盛典,也不是什么百草要闻,所以不是周医师留下来的,只是一个单纯的故事。”

“故事?”

听楼云霄说出故事二字,胆子较小的郭大侠瞬间屏住了呼吸,试探性的向他问道。

楼云霄看见郭大侠的反应,脸上露出了一丝玩味的笑意,“是的,也可以说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

大约在九十多年前的清末民国初期,黔东有个王家村。

王家村里面的人绝大多数都姓王,每家每户多多少少沾亲带故,除了村尾一家姓伍的除外。

村尾那家姓伍的,并不是王家村本地的人,是十多年前逃荒逃到这里来的。

那一日姓伍中年人带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小子,两人一起倒在王家村的口村。待好心的村民把他们救醒后才得知,他二人已经多日寸米未沾,要是发现得晚点,肯定就这样给活活饿死了。

姓伍的中年人叫伍仁凯,四川人。

伍仁凯当年考起秀才后,取了房媳妇并生了个娃,这个娃就是跟着他一路逃难到黔省的这个半大小子,名叫伍兴。

在那个年代,军阀连年混战,闹得民不聊生,再加上灾荒的洗礼,出现整村整寨的人全都死绝的情况,已是司空见惯。到后来,基本上每个省每年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大家也就见怪不怪了。

伍仁凯家住的那个镇子,就是因为成为了两家军阀混战的战场,父母兄弟全死光了,家业也败了,最后在逃难的过程中,连他的妻子也死了。为了能让儿子活下去,他就带着自己的这个十一二岁的儿子,一路从四川逃荒逃到了黔东。

伍仁凯父子被王家村的人救过,为报答救命之恩伍仁凯在村中留了几日,也正是这一留,让他们父子从此在这里扎了根。

王家村地处黔东,是一个连小军阀都不屑一顾的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因为贫穷落后,全村上下能认识自己名字的人,都逃不出五指之数,正是如此才让伍仁凯找到了报恩的方式。

伍仁凯是个秀才,肚子里多少有些墨水,为王家村的村民门写个对联,看封家书还不是小菜一碟。到后来,还有不少村民抱着自己家刚出生不久的娃,来请伍秀才取名改字什么的,每次请他帮忙都会送些小米、地瓜、山货以作酬劳。

王家村有个秀才,经过村民们一传十、十传百,附近的一些村寨都知道王家村里有一个识字的秀才,慢慢的找伍仁凯帮忙的人就更多了,也同时解决了他们父子二人的生计问题。

就这样,伍仁凯父子就留在了王家村,生计来源无非是帮这些不识字的村民门写写字,看看家书,取取名什么的。

伍仁凯父子在王家村扎根的前几年,日子到还过得比较滋润,丰衣足食不敢说,但也没让肚子饿着。

哪想到好景不长,没过几年伍仁凯靠写字谋生的生计,就变得已经大不如前。

当时神州大地正直多事之秋,处于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交替阶段。被封建统治了几千年的愚民们开始纷纷挣脱枷锁,迎接新的人生,就连黔东这种大山深处的地方,也掀起了一股读书识字学习科学的热潮。

常言道,物以稀为贵。

如果有什么东西十分稀少,特别是少得形成了垄断,就算再不济也还会有无数人前来光顾。

但是当垄断被打破,形成了竞争格局,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时,伍仁凯和他的儿子伍兴想再安逸的吃饱肚子,就不像之前那么容易了。

伍家父子在王家村扎根的时候,伍仁凯曾给村中的一家大户家的小孩,当过教书先生。

村中大户家姓王,除了有一个六七岁小儿子跟着伍仁凯读书识字外,王家的一个闺女也经常在旁边旁听。就这样一来二去,伍仁凯的儿子伍兴,和王大户家的闺女慢慢混得熟络了起来。

王家闺女名叫秀儿,名字还是伍仁凯来到王家村后帮她改的。

王秀儿小伍仁凯的儿子伍兴两岁,几年相处下来,情窦初开的少年少女慢慢被一种异性的力量所吸引,到最后,两小无猜的伍兴和王秀儿私自定下了终身。

不过在那个男婚女嫁还得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落后年代,两人之间产生了不该有的情感。

也正是这种不该有的情感,才最终成为导致之后种种事情发生的,导火索……(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卷天黑请闭眼第三十三章爱之深,恨之切!

阴风四起的苗王寨中,李开心一行十人,正围坐在一个不断发出噼里啪啦响声的火堆旁边,聚精会神的听着楼云霄念着他找来那本书中的故事。

由于楼云霄在念故事的过程中,声音腔调故意做的十分惊悚,让本来平淡无奇的故事,蒙上了一层诡异的面纱。

在李开心看来,楼云霄这坏小子存心是想来吓一下在场的各位听众,以此在来让自己心身惬意。

楼云霄在说故事的过程中,节奏拿捏得相当好,腔调语气也绘声绘色。而且他脸上的表情也为了配合这个故事,显得阴沉邪恶,再加上众人现在身处深山老林孤楼黑影的特殊环境,让不少听众们,不得不把心提到嗓子眼。

所以就算楼云霄讲的是一个《白雪公主》或是《睡美人》这样的童话故事,在他这种特有的表达方式下,也会让人有一种听《夜半歌声》的感觉。

楼云霄这小子忒坏,心中打的算盘也不是啥上得了台面的买卖。他故意在故事还算平淡无奇的时候,就让在场的绝大多数听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那么一旦等到高潮的到来,那还不是满场懵的懵、崩的崩,疯的疯。

一想到这样华丽的场景,楼云霄就觉得痛快。

蓝冉、吕芸两个本来就胆小的人,大气不敢出一声,把胆子更小,在《狼人杀》中表露心声说自己是个胆小鬼的吕晓雪小朋友,围在了中间。

在蓝冉和吕芸的身旁,分别坐着李开心和郭大侠两人,又把三个女生呈扇形的合围在了里面。

郭大侠别看他面无表情,貌似不被楼云霄的故事动容,其实是因为他已经紧张到了一定程度而故作镇定。其实他心里十分希望,被众人围在中间的那个人不是吕晓雪,而是自己。

至于李开心,他是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坐到自己身边的,蓝冉压根就不知道。

在蓝冉心中,对李开心这厮的判断就从来没有准确过哪怕半次。但是有一点她能肯定,李开心绝对不会伤害自己,这种感觉是她除了一种极为强烈的直觉外,找不到任何合理的解释。

所以蓝冉此刻索性不管这么多,任由李开心就杵在自己旁边。有李开心在身边的时候,虽然时常被他气了个半死,多次险些一口气换不过来就当场嗝屁。

不过有一点好的是,只要他在,自己的心就会变得十分安宁,反正遇见危险他会挺身而出的保护自己。

蓝冉自己十分清楚,当日自己在楚大主教自习的时候,要是李开心没有及时出现,自己恐怕已经和这个世界永别。其实事后蓝冉有几次想找李开心当面说声谢谢,不过好次见面后,只要李开心开了口,不要说谢谢他了,蓝冉冲上去杀死他的冲动都有。

“伍兴和王秀儿的那段地下恋,最终还是被人硬生生的给掐断了。”

楼云霄念到这里时,不知是抽风了还是吃药了,居然一反常态的读出了些许伤感,“王大户根本就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嫁给伍兴这家外来户……”

……

在伍仁凯父子扎根在王家村的第十个年头,王大户终于为家中的女儿王秀儿找到了一个好婆家。

当时王秀儿已经成年多时,若再不找户人家嫁出去,势必会成为昨日黄花。在这几年中,伍仁凯也多次为儿子前去王大户家提亲,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

起初王大户念着一些旧情,委婉的回绝了伍家的这门婚事。但伍家父子,特别是伍兴抱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迂腐想法,多次前去王家死缠烂打,最后让双方仅存的一点情面荡然无存。

在王大户的心中,伍家属于外来户,在当地无权无势,更别说什么威望了。虽说他们伍家父子肚子里是有点墨水,不过现在全国都在掀起读书识字,学习新思潮的运动,村中会读书识字的人也越来越多。

自己家中的儿子不就是个例子吗?现在已经去县城里面上学了,估计再过不久就会青出于蓝的超过了伍仁凯。

所以伍家父子在村中的地位越来越低,再加上他们父子两人平日有些清高,几乎不务农,想吃口饱饭已经不再像以前那般容易。

可就是在这么多不利的局面下,伍仁凯的儿子伍兴却没有向命运低头。伍兴虽然文不成武不就,经商不果马匹不溜,但偏偏又是个痴情的拧种。

王大户给王秀儿找的婆家,是王家村以南三十里杨家寨中的一家大户。两家虽然地处偏远山区,但相对同村同寨的其他户人家来说,显得十分富足,最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全家上下还不至于会饿肚子。

就在这样门当户对的情况下,王秀儿很快就嫁到了杨家寨去了。

可是在伍兴眼中,黔东这个偏远山区里所谓的大户,比起以前他老家县城中的长工还略有不足。

伍兴也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当年虽称不上什么公子少爷,但也不屑与那些乡下的无知老农为伍。眼高于顶的他,更不可能把杨家寨的那家大户放在眼里。

就这样,借酒消愁的伍兴,三天两头的跑到杨家寨的叫骂,闹得就连附近的几个村落都是人尽皆知。

但杨家的人可不像王大户那样好说话,他们和伍家半点交情没有不说,还极其厌恶伍兴这个人。惹人非议不说,还败坏了刚取进门媳妇的名声。

再说王秀儿,她原本和伍兴两人从小青梅竹马,起初自是不愿意嫁与杨家。

但命运弄人的是,杨家和王秀儿成亲的那个儿子叫杨森,是个知书达理,对老婆细心呵护的人。

天冷了杨森会为王秀儿打热水泡脚,天热了又会在夜里替她整夜的扇扇子。杨森每次出门都会给王秀儿带些新鲜的玩意回来逗她开心,在他知道王秀儿喜欢吃县城里的糖炒栗子后,经常跑到五十里外的县城,去帮她买回来。

为了在回来的路上不让栗子变冷变硬,杨森还特地在食盒中准备了一个暖炉,就算外面是冰天雪地,回家后他依然能让妻子吃到香甜可口的栗子。

日久生情这个四个字,并不真的只是字面上这样平淡无奇,也不是像某些思想长毛的人那样,去联想到一些限制级的场景。

这四个字是经过神州大地博大精深的文化与智慧,千锤百炼了数千年而萃取的精华,杀伤力早就达到了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境界。

一边是伍兴不依不饶的时常闹事终日叫骂,一边又是杨森日复一日的悉心呵护关爱有加。

所以伍兴和王秀儿两人之间的距离,无形中被拉得越来越远。因为,一边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边又是人非草木岂能无情。

这样一来二去的消磨之下,两人之间所存的那些情分,就被消磨得所剩无几。

**丝最大的悲哀,还不是被高富帅横刀夺爱。

也不是因为现实和命运的不公,让自己的爱情不再回来。

真正最大的悲哀在于,被高富帅横刀夺爱后才发现,原来这个高富帅的情感,也是真爱。

伍兴方方面面都比不过杨森,家境无需多说,一个是当地的大户,一个是逃荒到此地的流民。

长相伍兴也讨不到半分便宜,虽说年幼时他也是衣食无忧,不过后来的家道中落,让饿一顿饱一顿的他长得并不高大,容貌也极为稀松平常。

而杨森不同,虽然也并不是什么翩翩公子,但和皮肤黝黑瘦小的伍兴一对比,相对高大白皙的他,还隐隐有些一表人才。

最后伍兴唯一所能依仗的,对王秀儿的真爱,也不占任何优势。

老天好像存心捉弄,偏偏不遂伍兴的愿,杨森对王秀儿的付出是现在的他望尘莫及的。就算把他和杨森调换个位,他也未必能做到杨森的一半。

但伍兴的性格就是个拧,打死不认输的他去杨家门前闹事的次数非但没有减少,反而还变得变本加厉。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杨家终于发作了,纠集了寨中的一帮远亲近邻,把伍兴好生招呼了一顿,实打实的暴打到他连爬都爬不起来。

伍兴是被人抬回王家村的,看到儿子的惨状,年迈的伍仁凯气得老病复发,喷了一口血便昏了过去。

伍兴见自己被一顿暴打,老父又因此气得吐血,他心中对王秀儿的那份爱,也慢慢转变成了憎恨。

爱之深,才能恨之切!

当年伍仁凯在儿子出生取名的时候,希望这个儿子能兴旺祖业,好让他们伍家生生世世经久不衰。

可哪想到这儿子居然是个情中拧种,若是把对情感的这份执着用在别处上,说不定还真有希望让家道中兴。

伤好后的伍兴,并未打算就此作罢,待他父亲伍仁凯的病情稳定了一些后,他再次跑到了杨家寨去,以报对杨家刻骨铭心的仇恨。

伍兴在杨家寨一呆就是半月。

起初杨家寨的人以为他再次前来闹事,对他时刻保持着提防。哪想到这小子终日在村口饮酒,醉了就倒在村口那棵槐树下呼呼大睡,日子久了,他的惨状还不免引起了路过的村民几分同情。

就在杨家寨的村民们慢慢放松了警惕的时候,经过连日等待的伍兴,终于在一天夜里,放火烧了整个杨家寨……(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