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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失恋排行榜》》

我的五种梦幻工作

30

但是你看:

我的五种梦幻工作

1、NME的记者,1967—1979

可以认识“冲击”演唱组、“性手枪”演唱组、克莉丝·韩德(Chrissie Hynde)、丹尼·贝克(Danny Baker)等人。拿一堆免费唱片——而且是好唱片。

跨足引主持自己的益智节目或什么的。

2.制作人,大西洋唱片,1964—1971(大约)

可以认识艾瑞莎、威尔森·皮克(Wilson Pickett)、所罗门·柏克等人。拿一堆免费唱片(也许)——而且是好唱片。赚一大票的钱。

3.任何一种乐手(除了古典和饶舌之外)

不言而喻。但是我愿意只当曼菲斯号手(The Memphis Horns)中的一名成员——我不要求成为韩崔克斯(Hendrix)、杰格(Jagger)或奥蒂斯·瑞汀(Otis Redding)。

4.电影导演

同样的,任何一种,不过我倾向非德国片或默片。

5.建筑师

第五种选择令人意外,我知道,但是我以前在学校时对工业绘图蛮在行的。

就是这些。这张排行榜连我的前五名都称不上,我没有因为这个练习的限制而必须删除的第六种或第七种。老实说,我甚至懒得去想当一个建筑师——我只是认为如果我连五种都列不出来,看起来会有点站不住脚。

要我列出一张排行是萝拉的主意,而我想不出一张聪明的,所以我列了一张很笨的。我本来不想给她看,不过某个感觉感染了我——自怜、嫉妒,某个感觉——所以我还是给她看了。

她没反应。

“那么,只能选建筑了,不是吗?”

“我猜是吧。”

“七年的训练。”

我耸耸肩。

“你有心理准备吗?”

“不算有。”

“没有。我认为没有。”

“我不确定我是不是真的想当建筑师。”

“所以如果说资格、时间、背景、薪水都不是问题的话,你这里有一张五种你想做的职业排行,而其中一种你不想做。”

“呃,我的确把它放到第五名。”

“你宁可当一名NME的记者也不愿意当,譬如说,一个十六世纪的探险家,或是法国国王?”

“我的天,没错。”

她摇着头。

“那你会写什么?”

“好几百种事情。剧作家,芭蕾舞者,乐手,对,但同时是一名画家、大学教授、小说家或者顶尖的厨师。”

“厨师?”

“对。我想要有那种天分。你不会吗?”

“我不介意。不过,我不想在晚上工作。”我也不会。

“那么你只好留在店里面。”

“你是怎么得到这个结论的?”

“你不是宁可开店也不愿当建筑师吗?”

“我想是吧。”

“所以喽,就是这样。它在你的梦幻工作排第五名,而其他四种完全不切实际,所以你还不如就照现在这样。”

我没有告诉狄克或巴瑞我打算把店收起来。但是我的确要他们列出他们的前五名梦幻工作。“可以再细分吗?”巴瑞问。

“什么意思?”

“譬如,萨克斯手和钢琴师算两个工作吗?”

“我是这么想。”

店里一片寂静,有一会儿这里变成上着安静图画课的小学教室。咬着铅笔,涂抹修改,眉头紧皱,而我转头偷看。

“那贝斯吉他手和主吉他手呢?”

“我不知道。一个吧,我想。”

“什么?所以根据你的说法,奇斯·理查斯(Keith Richards)和比尔·怀曼(Bill Wyman)的工作是一样的?”

“我没有说他们有……”

“有人早该告诉他们。他们其中一个会省掉一大堆麻烦。”

“那么,譬如说,影评人和乐评人呢?”狄克说。

“一个工作。”

“大好了。这让我可以多填几个。”

“哦是吗?像什么?”

“首先,钢琴师和萨克斯手。这样我还剩下两个选择。”

然后如此这般,没完没了。但重点是,我的排行不算怪异。任何人都有可能写得出来。差不多任何人。反正,任何在这里工作的人。没有人问“律师”怎么写,没有人想知道“兽医”和“医生”算不算两种选择。他们两个都不见了,走掉了,到录音室、化妆间和假日酒店的酒吧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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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谁的家

31

萝拉和我去看我爸和我妈,感觉有点正式,好像我们要宣布什么。我想这种感觉来自他们而不是我们。我妈穿了一件洋装,而我爸没有到处乱窜搞他那愚蠢难喝的自制酒,也没有到处找电视遥控器;他坐在一张椅子上,聆听并发问问题,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看起来像一个普通的人类在跟客人聊天。

如果你有女朋友,有父母亲就容易多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但的确是这样。当我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我爸妈比较喜欢我,而他们看起来比较轻松;就好像萝拉变成了一种人身麦克风,一个我们对着它讲话好让别人听见我们的人。

“你看过《检察官摩斯》(Inspector Morse)吗?”萝拉问,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没有。”我爸说,“那是重播,不是吗?我们在第一次播出后就买了录相带。”你看,这就是我爸典型的作风,对他来说光是说他不看重播,说他是附近第一个,是不够的,他还得加上一句不必要又虚伪的装饰语句。

“第一次播出时你还没有录相机。”我指出。不是胡说。我爸假装没听见。

“你干嘛这么说?”我问他。他对萝拉眨眨眼,仿佛她参与了一个特别秘密的家庭玩笑。她报以一个笑容。这到底是谁的家?

“你可以在店里买到。”他说:“已经录好的。”

“这个我知道。不过你没买,对吗?”

我爸假装他没听见,而到了这个地步,要是只有我们三个人在场,我们会大吵一架。我会告诉他说他脑子有问题而且/或者是个骗子;我妈会告诉我别小题大作等等;我会问她她是不是整天都得听这种话,然后我们会吵得一发不可收拾。

不过,当萝拉在场的时候……我不至于会说她很喜欢我爸妈,不过她显然认为父母亲一般来说是件好事,因此他们小小的怪癖和愚昧都很可爱,不需被揭穿。她把我爸的小谎和吹牛和无厘头当做海浪、巨大的浪花,而她满怀技巧与乐趣地在上面冲浪。

“不过,这些东西很贵,不是吗,这些录好的?”她说:“几年前我帮洛买一些录相带当他的生日礼物,差不多花了二十五镑!”

这些话太厚脸皮了。她不会认为二十五镑是一大笔钱,不过她知道他们会,而我妈确实发出一声很大声、充满惊吓的二十五镑叫声。然后我们往下谈论东西的价格——巧克力、房子,任何我们想得到的东西,老实说——而我爸无耻的谎话被抛在脑后。

而当我们洗碗时,或多或少同样的事发生在我妈身上。

“我真高兴你回来照顾他。”她说,“天知道假如他要自己照顾自己的话,那间公寓看起来会像什么样。”

这些话真的把我惹毛了。A) 因为我告诉过她别提萝拉最近离开的事:B) 因为你不能告诉任何女人,尤其是萝拉,她主要的天赋之一就是来照顾我;而且,C)我是我们两个中比较整洁的那一个,而在她离开的那段时间公寓还更干净。

“我不知道你去检查过我们的厨房,妈。”

“我不需要,不过还是谢谢了。我知道你是什么样子。”

“你知道我十八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你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样子,不幸的很。”这句“不幸的很”——幼稚、斗嘴、耍性子——是打哪儿来的?噢,我知道是哪里,老实说。它是打从一九七三年直接来的。

“他比我整洁多了。”萝拉说,简洁有力。这句话我听过差不多有十次了,一模一样的口气,从我第一次被迫把萝拉带来这里开始。

“噢,他是个好孩子,真的。我只希望他会好好照顾自己。”

“他会的。”然后他们两个都疼爱地看着我。所以,没错,我是受到贬抑、教训和担心,但是现在厨房里有一种光辉,真心的三方关怀,而从前这里可能只有互相对立,以我妈流泪和我摔门而去做结。我喜欢这一种,老实说,我很高兴萝拉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