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沾沾自喜的表情(3)
“你看,这就是那种男人不得不放弃的时刻。你难道真的不明白‘明眸’和‘把你赶出我心田’有什么不一样?”
“当然可以。一首与兔子有关,而另一首有铜管乐队伴奏。”
“铜管乐队?铜管乐队!是吹奏组!他妈的见鬼了。”
“随便。我看得出你为什么喜欢所罗门而不是亚特。我了解,我真的了解。如果有人问我两个哪一个比较好,我每次都会说所罗门。他有原创性,他是黑人,而且是个传奇人物,还有其他的东西。但是我喜欢‘明眸’。我觉得这首歌有好听的旋律,而且何况,我不是真的在乎。还有那么多其他的事情要操心。我知道我听起来像你妈,但是这些只是流行歌唱片,如果有一张比另一张好的话,有谁在意,真的,除了你和巴瑞和狄克?对我来说,这就像争辩麦当劳跟汉堡王有什么差别一样。我确定一定有差别,但是谁有那个力气去找出差别是什么?”
当然,最糟糕的是,我已经知道有什么差别,我对这件事有复杂而详尽的看法。但是如果我开始去谈汉堡王炭烧堡对比吉士汉堡,我们两个都会觉得我似乎印证了她的说法,所以我打消念头。
但是争论继续下去,行过街角,越过马路,自己转过身来,最后来到一个我们两个从来没有来过的地方——至少,不是在清醒的状态,而且不是在大白天。
“你从前比现在更在意像所罗门·柏克这一类的事。”我告诉她:“当我刚认识你,我录那卷带子给你的时候,你真的很热中。你说——让我引用你的话——‘精采到让人对自己的唱片收藏感到惭愧。’”
“我真是厚脸皮,对不对?”
“这是什么意思?”
“这个嘛,我喜欢你。你是一名DJ,而且我认为你很出色,而我没有男朋友,我想要有一个。”
“所以你对那种音乐一点兴趣也没有?”
“有兴趣。一点点。比我现在更有兴趣。人生就是这样,不是吗?”
“但是你瞧……那就是我的全部。其他什么都没有。如果你对这个失去兴趣,那么你就对一切失去兴趣。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意思?”
“你真的这么想?”
“对。看看我。看看我们的公寓。除了唱片和CD和卡带,里面还有什么?”
“你喜欢这样吗?”
我耸耸肩。“不怎么喜欢。”
“那就是我们在一起的意思。你有潜力。我来是为了把它引导出来。”
“什么样的潜力?”
“当一个人类的潜力。你具备所有基本的元素。当你放点心思的时候,你真的很讨人喜欢。当你愿意花点力气的时候,你很会逗人笑,而且你很亲切,而当你决定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那么那个人会觉得她好像是全世界的中心,那是一种很性感的感受。只不过大部分的时候你懒得花力气。”
“对。”我只能想到这么说。
“你只是……你只是什么都不做。你迷失在你的脑海中,你坐着空想而不是放手做事,而且大部分的时候你想的都是垃圾。你似乎老是错过真正在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