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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翻动过去的记忆

《《十年的你》》

这城市 (4)

1987年,有个相当可怕的国语男歌手,在我的感觉里他就像现在的周杰伦,他用那沧桑哽咽的歌声袭卷歌坛,其程度真的不亚于现在的「杰式炫风」。

那是我当班长那一年,国小二年级,我记得好清楚,那张专辑名称叫做「黄色故事」。说「黄色故事」你们可能还不太熟悉,但你们肯定听过一首歌,词曲都是王文清先生写的,叫做「一场游戏一场梦」。

他是王杰,一个可以在当时的流行排行榜上蝉联数十周的歌手。

会提到王杰,有两个很重要的原因。我这辈子第一次买录音带,就是这张「黄色故事」,而这首「一场游戏一场梦」被我听到磁带损毁,没办法再读取。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导师。

他是个很粗犷的人,高头大马,体壮身强,满是落鳃胡的脸上挂着一副黑框眼睛,每一次笑,眼睛就像睡着了一样[起来。

他有个不特别却又特别的名字,叫做陈中山。

中山两个字拿来当路名,我想这一点都不特别,但拿来当名字,就真的很特别。

每每讲课讲到一半,他就会在黑板上写一道题目让我们做练习,当我们都低头开始思考题目的时候,他便走到台下,一步一步的跺到教室的最后方,然后靠在窗边开始唱着「一场游戏一场梦」。

他唱歌的时候,窗台的风把他的歌声吹乱,虽然只听得清楚旋律,但却多了一分类似王杰的沧桑。

我其实很好奇他的沧桑为何?又为什幺这一首歌让他如此的眷恋?

但我只是国小二年级,我没办法表达我的好奇,虽然我知道当时的我是好奇的。

「不要谈什幺分离,我不会因为这样而哭泣 ,那只是昨夜的一场梦而已。

不要说愿不愿意,我不会因为这样而在意,那只是昨夜的一场游戏。

那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虽然你影子还出现我眼里 ,

在我的歌声中,早已没有你,那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

不要把残缺的爱留在这里,在两个人的世界里,不该有你,

喔,为什幺道别离,又说什幺在一起,如今虽然没有你,我还是我自己,

说什幺此情永不渝,说什幺我爱你,如今依然没有你,我还是我自己。」

唱完一次,他就会走回台上继续讲课,好似刚刚的愁绪都不曾发生,他还是笑笑的,眼睛还是[[的。

我第一次拿到课业以外的奖状,是他选我参加学校的演讲比赛。

说实话我已经忘了题目是什幺了,但我记得的是他每天放学之后带我到办公室,拿出一本书,书里的每个字都有他已经写好的注音,他要我照着书念,一字一字的念给他听。如果他听见读音不正确,他就会马上纠正我。

距离演讲比赛大概还有一个多礼拜的时间吧,他要我写一篇作文,内容就是我的演讲词,并且要我背起来。如果背不起来也没关系,尽力就好。

演讲比赛那天,我是倒数几个上台的,当我在台下听着所有竞争对手的演讲内容时,其实我是空白的。我担心我会不会忘了跟评审老师问好,我担心着我会不会结巴,我怕我会忘了演讲词,最重要的,是我怕我根本说不出话来。

几天之后,在升旗典礼中,由校长亲自颁发奖状,我拿到了第一名,很不可思议的第一名。同一时间,阿居拿到书法比赛的第一名,而跟阿居搭挡一年级的副班长,拿到了作文比赛的第一名。

这表示我必须代表学校参加高雄市公立国民小学的综合演讲比赛。同样的,阿居要参加书法比赛,副班长要参加作文竞赛。

那一天开始,我们几乎每天都要留在学校练习,中山老师还请了另一个老师来教副班长写作文,他则专心的教我如何演讲,如何在那短短的五分钟之内让全场的人静下来听我说话。

这已经是近十六年前的事了,对我来说,大部份的过程已经不复记忆。

直到今年的冬天来临,我在一家火锅店遇上了中山老师,这一切才开始慢慢的又被我忆起。

他一个人坐在火锅店里吃饭,而我正好也想在冰冷的刺骨寒风里来一顿热食。

老师已经年近六十,但身体还是很硬朗,

当年的落鳃胡已经被岁月染白,整个人看起来也显得福态。

「我永远记得你是怎幺讲那个题目的,子学,永远记得。」老师说,「全场的人,所有参加比赛的学校老师还有学生,都在那一x那间安静了下来。」

「老师,我真的忘了,你还记得那个演讲比赛啊。」

「记得,而且那就像被V8拍摄下来一样,清楚的在我脑海里播放。」

「那次的题目是什幺呢?」

「我的老师。」

我像被时间的漩流卷回了十六年前,我想起了比赛是在高雄市立图书馆礼堂举行,台下坐满了家长,学生还有陪同的指导老师们。

「那天你很紧张,很紧张,你窝在妈妈的怀里,****妈笑着对我说你一直在发抖。」

「因为那是临时抽题的演讲比赛,你并不知道你上台该说些什幺。」

老师拉了拉椅子,火锅店里人声吵杂。

「当你知道题目是我的老师时,你无助的看着我的表情,我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

「你是第一个上台的,一百多个参赛者,你是第一个上台的。」

老师呵呵笑的说,十六年了,他的眼睛还是[[的。

「当司仪喊出你的名字时,你还不知道那是你的名字呢。」

「你上台之后,向评审们鞠了躬,第一句话并不是通俗的老师好,评审好,而是一首歌。」

「天啊!」我大叫,「我甚至忘了问好。」

「呵呵,子学啊,还好你没有问好,不然你就没办法拿到第一名了。」

「不要谈什幺分离,我不会因为这样而哭泣 ,那只是昨夜的一场梦而已。

不要说愿不愿意,我不会因为这样而在意,那只是昨夜的一场游戏。」

中山老师说,大型的演讲比赛,第一个上台的比赛者,通常不是表现的很差,就是被尚未进入情况的比赛环境影响,因为大家都还没有准备好去听,甚至评审老师们的心情也都还刚开始准备接受参赛者的演讲内容。

他又说,演讲比赛并不是死板的,且更直接的说,那只不过是一个人说话给很多人听,那其实也只是一种说话,只是有题目而已,只是要在这个题目的范围里把你的想法说出来而已。

所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老套的「各位评审老师好,各位同学好,今天我所要演讲的题目是……」,因为大家都一样,所以大家也都会直接跳过这些一样的。

「你像是录音机一样的唱完了这首歌,然后开始你的内容。」老师摸了一摸他的鬓须,又继续说。

「我也老了,没办法记得你说些什幺,不过呢……」

「我永远记得的是,当别人上台演讲的时候,台下此起彼落的都在哼着一场游戏一场梦,我就知道你成功了,他们都被你的特别吸引了。」

那天,我跟老师聊到好晚好晚,因为回忆好长……好暖……

- 待续 - * 翻动过去的记忆,发现自己走过的足迹,每一步都是自己,每一步都是美丽。*

第5节:你是神经病吗?

三年级之后,阿居就被分配到别班去了。

但我们还是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的教室在我隔壁那一栋,旁边就是福利社,隔两间就是导师办公室。

没有跟阿居同班的日子,似乎就没有那幺的清晰,我很努力的回想我三年级之后,

到底有过哪些特别的回忆?

我记得三年级是一个很不一样的年级,那是生命中第一次在学校吃营养午餐,第一次在学校睡午觉。课表上第一次出现下午也有课要上的情况,书本也多了生活与伦理还有健康教育。那个时候并没有现在的周休二日,三四年级生每个星期二、星期四都有七节课要上,都要在学校度过正午时分。五六年级则是除了星期六以外,每天都要留在学校吃饭,每天都有七节课。

十一点多的时候,老师就会请班长带着值日生去厨房把饭菜提回来,然后在每个同学的桌上各发一个吃饭用的铁餐盘,一个铁碗,还有一双新的塑料筷子。

我很兴奋的在我的筷子,铁餐盘还有铁碗上面,都贴上了自己的名字,我觉得自己在学校吃饭是一种已经长大的感觉,我不再需要每天中午回家等妈妈回来煮饭。

吃完饭之后,老师要所有的同学把自己的餐盘洗干净,然后准备睡午觉,不可以再到处走动。

我以为在学校睡午觉,老师们会带我们到所谓的寝室去,然后每个人发一床棉被,

一个枕头,我甚至奢望有闹钟还有冷气。

结果没有,我很难过,失望的像掉了宝贝玩具一样。

老师只是要我们趴在桌上,乖乖的,听话的,安安静静的。

这时班长就会很威风的站在讲台上登记座号,只要有人不乖,例如走动,讲话,写功课……等等,都会被记下座号。

你会看见黑板上写着许多不乖的项目名称,例如「说话」,「走动」,「乱七八糟玩,讲不听」……很多很多,各个项目底下有好多个号码,而且一定会有些号码是重复的。

这些被记下座号的同学,下午上课的时候就会被老师罚站,还会在家庭联络簿里面加注今天在学校犯了哪些过错,让家长们了解孩子们在学校有多幺的调皮捣蛋。

我记得我第一次被记上座号,是因为阿居跑来教室找我。

我看见他站在我教室门口向我招手,我瞪大眼睛,觉得不可思议,我不敢相信在这几乎全校都安安静静睡觉的时刻,居然有人是可以跑到别班找别人玩的。

「我好无聊,我们班一点都不好玩,我都不知道他们在干嘛。」阿居说,

「所以我来找你去荡秋千。」

「荡秋千?!」我惊呼,「现在?!你是说着玩的吧?」

「我没有说着玩啊,你是不是不喜欢荡秋千?那我们去外面买沙士糖。」

阿居很镇定的说。

「沙士糖?」我简直快崩溃了,「拜托!别闹了,你们班长不会记你喔?」

「记完啦,就是记了我才出来的。」

我惊讶阿居的勇气,又抵抗不了出去买沙士糖的诱惑。我回头,班长正在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他向我指了指座位,示意我回去坐好睡觉。

我看见黑板上「说话」跟「走动」的项目底下已经有了我的座号,我眉头一皱,想了一想,不到五秒钟,我立刻决定跟阿居一起去冒险。

「林子学,你不回来我就要去报告老师了。」

我听见班长在门口叫我,但我的心已经在杂货店的沙士糖上面了。

阿居带我穿过学校的中廊,经过了福利社,他指了指他们班,说「你看,他们都不觉。」,我看见他们班上的情况,像是看见每个班级平时下课的模样。

他们班上同学像是没政府的一样,跑来跑去的跑来跑去,看漫画的看漫画,聊天的聊天,甚至还有玩积木的。

他们的黑板上满满的都是号码,管不住秩序的班长根本就是放弃了,只是坐在讲台上发呆,同学在他身边穿梭,像台北站前新光三越的人潮一样。

他们班的不乖项目名称非常的好笑,跟我们班完全不一样。前面说到的「堆积木」,「看漫画」等等就算了,还有「闹人」,「乱吐口水」,「打班长不说对不起」,「跑去别班叫不回来」。

我好想去他们班,x那间我的羡慕全部写在脸上。

我们从学校的侧门跑出去,那是个永远都关不紧的门,因为侧门的旁边就是垃圾场,每天都会有垃圾车自动开门进来收垃圾。

杂货店的老板看见我们上课时间来买糖果一点都不惊讶,好象这样的事情每天都会发生一样。我们在付钱的时候,有几个五六年级生从杂货店的最里面走出来,我们好奇,也往里面走去,赫然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那是个大概有半间教室大的房间,摆满了电动玩具还有BAR台,好多五六年级生一边打电动还一边吆喝着,我跟阿居看到傻眼。

我开始害怕并且后悔,我不该在这时候离开学校,我觉得眼前的一切像地狱一样的恐怖,我应该听班长的话回到座位坐好睡觉。

但一切都太迟了,因为我跟阿居同时看见一台刚好没有人玩的超级玛莉,这时他看了看我,我也看了看他,我们各自掏出五元,硬币投入电动机的声音像是把灵魂投入邪恶的深渊。

那天晚上,阿居被水妈妈打的乱七八糟,我一度以为水妈妈停不下手,可能就会这样打到天荒地老。我在我家听见隔壁的他在哀号,我的心跳像是装了加速器一样慢不下来,因为爸爸就要回来了,妈妈说她会把联络簿拿给爸爸看,而联络簿上有老师的亲笔明注:「子学在今天中午跑到校外打电动玩具,需要家长协助教导。」

一连好几天,我看见阿居的小腿上有好几道瘀青,那是藤条走过的痕迹,那是作错事的惩罚与证明。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我的手心有好几天是红肿的,爸爸当天晚上也没有饶过我,他光是用手掌打我,我的冷汗和眼泪就一起流了。

我们再也不敢去打电动,我是说中午睡午觉的时候,只有中午睡午觉的时候。

因为我们开始无法抵挡那电动玩具的诱惑,每天放学,我们一定会去报到。阿居买芋头小馒头的数量明显的减少,他几乎都把钱省下来去打电动。

就这样,我们打到小学毕业,爸妈也打我们打到小学毕业。

毕业那一天,我问了阿居一个老问题,「为什幺在学校睡午觉没有床可以睡?为什幺没有枕头没有棉被?」

阿居扁着眼睛看着我,他说:「你是神经病吗?」

当我发觉自己问了个笨问题正在傻笑吐着舌头的时候,他又说:

「走,我们去打电动。」

- 待续 -

* 「打班长不说对不起」,「跑去别班叫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