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逛街
男人们永远不要想理解女人爱逛街的乐趣!因为他们没有逛街的体力,说得没有文化一点,说得直白一点,男人,都是不耐烦的动物,而这个不耐烦就体现在他们等待的时间上。
雷蒙德想起从前出去,总有一堆人跟在身后,为自己拿着大包小包,真是幸福啊!除非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否则,绝对绝对不回去!
想到这里,雷蒙德再次坚定了信念,首先,绝对不能让除了大叔外的人知道我是女孩子,还有,那个混蛋的金发小子可能知道我是女孩,或者已经知道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综合部的人,在不该聪明的时候总是特别聪明。
“雷。”无争很不好意思地说,“这个是薇丝丽·躲雅,我的女朋友,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32天。”
“什么事?”无事不登三宝殿,你小子,把女人带回来绝对没好事。
“薇丝丽,不要介意,这家伙就是这样,整天臭着一张脸,还说我们不熟之类的话。”无争不客气地说着雷蒙德的坏话。
“薇丝丽,你好,我和这个混蛋确实不熟,不信,你让他说说我名字,就知道了。”你拆我的台,我就拆你的台,你不是记不住我的名字,还有一个恶心的昵称吗,我就让你看看,本……本人的厉害。
“拉米耶尔,你身边的人好幽默,你还没介绍过他呢。”薇丝丽用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发射亮晶晶的光芒,冲击着无争的眼、无争的身、无争的心。
“薇丝丽,这是我的室友,雷……”记不住雷的名字,无争愣在那里。
“记住你的名字,还算对得起你,对不起我的事我就不计较了。薇丝丽,自我介绍一下,雷蒙德·萨尔罗斯,是这个总是记不住别人名字的混蛋的室友。”雷蒙德今天是第一次见到薇丝丽,但看到她的第一眼,雷蒙德就知道,为什么无争会喜欢这个人。
薇丝丽身上有一种吸引力,是除了气质和容貌之外的东西,这种吸引力,一般人发现不了,而对于像这个混蛋的金发小子的一类,是致命的。
一次相遇,一次握手,雷蒙德对于无争那刚刚萌生的爱意已被压下,当前只有对两人的祝福,他们两人,应该在一起。这一祝福,贯穿了她的终生,一直都没有改变,即使当她认识到,自己失去了一个好男人,也不曾悔恨。
因为不曾熟识,所以出让;因为曾经相遇,所以淡然;因为回忆过往,才知道机会稍纵即逝。
“拉米耶尔,这样可不好哦,要记住朋友的名字,千万别忘了。”薇丝丽提醒着无争。
雷蒙德一听,心里暖洋洋的,虽然那个混蛋的金发小子记不住自己名字,估计以后也一样。
“好。”无争即刻答应着,另一边则是没心没肺地想着雷到底叫什么。
“对了,是不是向我来炫耀你有女朋友了?”刚想到逛街你就来了,还是从加纳那里刚回来,根据综合部的资料,加上混蛋的金发小子的性格,一定是拖我下水来了。
“嗯,三所学院的第一美女要和我、薇丝丽去逛街,看她身边没男人,觉得她很可怜,你就可怜可怜她吧。”无争觉得自己说辞很不错。
“加纳,她叫加纳。”薇丝丽提醒着无争,心中无奈,刚刚出来,就把别人的名字忘了,如果让她知道了,会认为你很没有礼貌的。
哈哈,又一个,心里平衡多了。雷蒙德先是心喜,然后则是犹豫,如果逛街的话,我会不会暴露。
轻轻推了推薇丝丽,薇丝丽用眼神示意明白,软软的,含着还没有出现的泪光说:“帮帮我们好不好?”
温柔攻势!对我没效果,可是,我现在是男生,如果不吃这一套,会被发现有破绽的,还有,金发小子可以说是薇丝丽的男朋友。我呢,如果被赖上是加纳男友的话,天啊,一群人来找麻烦,我女扮男装的事实不就被拆穿了吗?
“不用怕,劳动力而已。”无争在雷蒙德耳边轻声说。
雷蒙德不说话了,没办法,去,为了不被发现我是个女的。可恶啊,我来这个屋子真是一个错误,和这个混蛋住在一起是错误,现在,忍受着只能看别人逛街,错误升级中。
多了一个男人,加纳很不自在,不是因为他会打扰自己的计划,也不是其他的原因。总之,不自在就是不自在,而且,似乎,可能……加纳对这个新来的男生并无厌恶感,啊,对了,不喜欢他的那张脸,总给人他好像很倒霉的感觉。
“喂喂喂,”雷蒙德手上大包小包,虽然不是自己的,但正如加纳所说,不用空间戒指会有一种成就感,幸福感,归属感,女王的感觉,傲视天下的感觉等等,自己从来没试过,不过,真的如她所说,感觉好好;但是,有个男人破坏了这一切,他怂恿薇丝丽和加纳去那地方,真是不可原谅,“拉米耶尔,你做什么啊,来这种地方?”
“她带头。”手指一指加纳,把责任转移了。
“你可是男生!”雷蒙德大叫,意思是,你是男生,你怎么好意思进这种地方。
这地方,一般男生还真不会来,这里面,销售的是情趣内衣。
“就知道你不好意思。”无争误解了雷蒙德的意思,以为这地方男生不应该来,“但是我很想看看她诱惑我的样子。”话的声音不大,传到路人、薇丝丽和加纳的耳朵里。
行人只顾自己,不一会儿,离开了;雷蒙德听见他这么说,也没办法;加纳不管不问;只有薇丝丽,她假装气呼呼地问:“说什么哪,你们两个?”
“要不要声音大一点?”无争决定逗逗薇丝丽,想必之前她听清了。
“不想进来就在门口呆着。”加纳一见薇丝丽被话问住,当即解围,拉着她的手进屋了,“薇丝丽,男人,都是很坏的,这次我忘了,以后逛街,千万别带男人来这里,一到这里,绝大多数的男人都没有龌龊的想法,都很不好意思,凡是带有龌龊想法的,据说都特别喜欢那种事。知道了没?”
薇丝丽听得是一惊一乍,还有这种说法,这么说来拉米耶尔他非常非常……
“刚才说我什么坏话呢?”无争看到薇丝丽的脸色通红,估计和不好的事也查不到哪里去。
“女孩家的事,男人别插嘴。”加纳毫不客气地教训无争,“店员,另一个男人你不用管了,这个男人,你给我盯紧了,不要让他乱动,知不知道?”
店员立刻称是,心中盘算着,两对,拿着包包的是漂亮的,普通的就是这边的金发帅哥了,看来,这个大美女对帅哥没有好感。
“雷,我喜欢紫色透明蕾丝的,白色也不错,黑色也很好,你呢?”
面对那色色的目光,雷蒙德决定,不理会。作为一个男子,在这种地方,这种时刻,理会或者不理会都不会有人怀疑,当然,个别人除外。
对于不理会的雷蒙德,无争立刻转换了话题,自己可是经过好几个轮回才有这种境界的,一般人,是万万达不到的。这回话题转变,让雷蒙德叫苦连天,无争的话题叫做:逛街。
告别了两女,一个男人和一个扮成男人的女人去逛街了。
以后,当有人问起雷蒙德,她这一生觉得什么最痛苦,她的回答是:和拉米耶尔逛街。
当问到什么事最恐怖,她回答:同时给买东西的拉米耶尔和她的大美女母亲拎包。
当然了,这只是个例。一次不代表什么,第二次回头的人有三分之二,这中间就包括了薇丝丽和加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