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政治的特别缺点74
系的少数人中间才占主导地位。
那些在自己本土人口过密而不得不向外迁移的民族,由于长途跋涉,遇到重重困难,或者由于所到达的定居地方的情况和性质,而不得不作出违反家长制管理法规的安排;这是对于作为家长制之基础的情感的一次新的损害。
因此,我看出家长制的衰落有三个物质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户数的增加;被我称为血缘之爱的那种情。。。。
感,与公有精神一样,随着户数的增加而在家庭之间逐渐减。。。。
弱。
第二个原因是迁徙,它迫使每个家庭打破公有关系,因为每个家庭都要负担一部分行李和食品。
最后,第三个原因来自建立新住所时遇到的障碍和困难。
我从这些使血缘感情减弱或消失并使几乎所有的公有关。。。。。。。
系遭到破坏的原因中,找到了个人之间、家庭之间或民族之。
间发生纠纷的根源,这也就是一切内讧、战争和掠夺的不幸根源。
由于每个部落最终的分化和部落之间彼此远离,时间、地点的距离以及语言和风俗的差异便把出自同一地方,也可以说出于同一种族的各民族之间的血缘观念几乎完全破坏了。因此,当他们在另外地方相遇时,彼此都只把对方看成是另一种类的生物;于是,那怕是最小的争论,最轻的口角,都会很容易地导致他们几乎肆无忌惮地互相厮杀。
立法者没有纠正任何混乱
那么,继所有血缘情感的减弱或消失而来的一切纷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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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自 然 法 典
管是以什么形式出现的,都导致人民厌倦这种暴力状态,而同意置于法律的管辖之下。但是,那些受人民委托去整顿引进的习俗或建立新制度的大部分人,或者更正确地说,所有的人,既不去纠正流弊,也不去废除恶习以及支持恶习的偏见,更没有去寻求接近或恢复自然原始法制的方法;他们不。。
去这样做,而只就他们所见的那样去看待人和物。这些改革家,这些共和国的缔造者,只是在这里使用几个平衡锤,那里运用几根支柱,好歹维持快要解体的社会性。
在追溯血缘感情减弱的根由和物质原因的时候,我发现。。。。
了一切混乱的起源。同样,在追溯一切社会的起源、即追溯。。。。。。。
赋予社会以某种形式的制度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那些只给人类的病患以治标药物的法律,可以被视为拙劣疗法之恶果的始因。
人们也可以把这些法律指责为祸害的第二原因,由于其草率而致酿成祸害或无法预防祸害。这些法律的制定者常常把真正的弊端当作好事,可以说致力于给缺陷本身、给与良好秩序不相容的事物以完美的形式,并使其制度化。
为什么要制定法律
只是为了恢复和重新实行最初的社会性的自然法律,才要定出人为的法律。后者应从这总的法律中汲取自己的所有特别条款,将这样的结果用于扩展和解释总法律;应当预见和防止可能损害自然法的权威或试图使其意愿落空的各种情况。而这些人为的暂时性的法律完全不是这样,一开始就直接与它们应从中汲取全部力量的、应该成为永恒性的法律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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