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通行道德的特别缺点101
提一下,这就是现在还存在的偶像崇拜的真正起源。
那些主张对这种祸害进行补救的人(我指的是,最初的改革家,其后是最初的道德家)
,为了建立他们的法律或信条,恰恰利用了各民族所形成的各种奇怪观念,人们能原谅他们这种作法吗?
当人民对自己的恶行感到厌倦,而开始追求社会性的情意,并听从他们认为能够恢复这种社会性的那些人的命令和忠告的时候,给他们指出,并激起他们憎恨他们全部祸害的首因:私有制,这难道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无需进行长时。。。
间说理便能使甚至最愚笨的普通人了解永远废除私有制的必要性。这对于某些立法者来说,难道比推行可怕的法律还困难么?一点也不是。然而立法者们不以这种巧妙的办法使人恢复其自然的善行(人近来的不幸使其感到善行的全部价值)
,不让人永远处于这种幸福的境界,却反而可说是把人悬于这一支点和深渊之间。
但是,这些跟他的人民一样陷于谬误而不自拔的改革家们能够不跟随错误的潮流么?他们能够一下子认识祸害的真正原因么?毫无疑问,对于他们来说,能胡乱用几种药剂就已经不简单了。如果说由于他们无知可以原谅他们,那么能原谅那些跟随他们的所谓智者吗?
这些所谓智者错上加错,并以此作为他们的行为和戒律的基准。难道时间和经验不会使这些聪明人认识最初的法律的缺陷吗?
只要他们稍加留意,他们就会发现:所有与虚妄之物联系在一起的关于善恶的虚假观念,只能产生徒然的恐惧和空虚的期望;这种恐惧和期望不但不能使人有良好的行为,不但不能使人克己尽责,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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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自 然 法 典
只会败坏和削弱其动机。他们应当看到:私产和私利的观念总是支配每个人为一己的幸福牺牲整个同类,而这种观念总是超过对最严厉的惩罚的恐惧。
被哲学家们所忽视的人类行为堕落的显著原因
自从有哲学家以来,好象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曾经愿意观察和承认某些主要道德现象的显而易见的原因,这是可能的吗?
Ⅰ。最恶的民族是最迷信的民族首先可以看到,最凶残、最热中掠夺和经商营利的民族就最倾向于犯罪,而且都几乎总是设有最可怕的法律和供奉最厉害的神祇.例如:泰尔人①、西顿人②、迦太基人、日耳曼、高卢和西班牙等的若干民族就是如此。
根据这一观察,不难得出一个普通的结论:凡是最有意为恶的人常常最倾向于信奉恶神的观念。一旦他们认为这个可怕的偶像也差不多跟人一样,热中于财富、赠品、嗜好流血、屠杀和掠夺,他们就对自己的同类毫不留情。他们什么也不害怕,因为他们以为,用一些礼物和祭品就不难使这种贪婪之神息怒。
因而,这些野蛮的民族没有任何善行的动机,
①泰尔:腓尼基的奴隶占有制的城市国家,约在纪元前三千年初出现。——译注②西顿:腓尼基古代的商业和政治中心。现今黎巴嫩的小城赛义达就在西顿的旧址。——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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