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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一参换一命

《《妙医圣手》》

这个世界上,能够让陈诗文感兴趣的东西并不多,尤其是在药材这方面。怎么说,他在活着的时候,也是享誉国内外的名医,见过、经手过的珍惜名贵药材不计其数。能够让他激动到近乎失态,甚至吼出一句‘稀世珍宝’的人参,就算不是什么五百年以上的野人参王,也至少拥有百年以上的参龄。

时至今日,别说是百年以上的野人参,就算是五六十年份的,也相当少见。至于五百年以上年份的野人参,根本就是一个传说,鲜有人见过。如果真的有,称其为‘人参王’、‘稀世珍宝’,丝毫不为过。

陈诗文的这种激动反应,让林阳也来了兴趣,他立刻转身向左,朝着陈诗文说的方向走去。

一边走,他一边好奇的问道:“陈老,你真有闻到野人参的香味?你不是鬼魂吗?怎么还有嗅觉,能够闻到气味?”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够闻到气味。说起来,我以前是闻不到气味的。自从跟你相遇,严格地说,是在成为了你的魂使一段时间后,才重新找回了嗅觉。”陈诗文回答道,听他的语气,似乎对这件事情也是相当的困惑。

林阳思索片刻,突然想到一个可能,忙说道:“陈老,你该不会是突破了吧?”

“突破?”陈诗文一愣。

“没错,你一定是突破了!”林阳对自己的推测很有信心:“你以前只是初级鬼士,虽然保留了生前的记忆和医术,但是像嗅觉、味觉等等感觉,全都丧失了。现在,你找回了嗅觉,能够重新闻到气味,一定是突破到了中级鬼士。因为,只有中级鬼士以上的级别,才有可能逐渐找回生前的那些感觉。如果,你能够修炼到鬼候的境界,还能够重塑肉身,再度为人呢!”

“别说,我最近还真感觉自己的灵魂气息,比起以前要强大了不少。没想到,是境界突破了的缘故。”陈诗文在恍然大悟的同时也有些亢奋,因为,他看到了重塑肉身的希望。虽然说,身为鬼士的他,距离鬼候还有着极为遥远的距离,但总归要比没有希望好吧?

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同样,不想重塑肉身再次为人的鬼魂,也不是好鬼魂。

林阳说道:“陈老,既然你已经是中级鬼士,也就可以开始学习一些基础术法了。在我交给你的那几卷鬼修典籍中,有那么一部,就是专门教授鬼魂术法的。有空的话,你多研究研究。”

“好!”陈诗文笑着答应道:“说实话,我早就想要学习一些术法了。只可惜,之前因为魂力太弱的缘故,一直没法学。”

在一人一鬼用神识交流的这段时间里,林阳也走到了野人参香味散发出来的源头——一个摆在莲花池中药材市场大门左侧约两百米处,简陋却热闹的地摊。

说这个地摊简陋,不仅是因为那张铺在地上的破麻布,更因为在这张破麻布上面只摆了一件货物——一枚枝繁叶茂,根茎粗大,有着许多漂亮根须的野人参。

说热闹,则是因为在这个地摊周围,早已经围满了人。

看来,在莲花池中药材市场里面,还是有很多识货人的。

“唔……好浓的人参香气。”直到此刻,林阳方才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人参香味,这让他很是感慨:“陈老的鼻子也太灵敏了吧?我到了跟前才闻到香味,可他在两百米开外,就已经闻到了。”

因为太阳正烈的缘故,陈诗文没有从玉山世界里出来。但是,在林阳的帮助下,他可以通过挂在林阳脖子上的雄伯印章,清楚看到周围的情况。

此刻,当他看到地摊周围这热闹的景象后,忍不住叫了声‘不好’,苦着一张脸说道:“哎,我们还是来晚了。这莲花池中药材市场里的人,就跟海里面的鲨鱼一样,只要稍微闻到了一点儿腥气,马上就会围拢过来。看来,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是不可能被我们买到了。”

林阳对此倒是看的挺开,笑着说道:“就算这些人没有发现,仅凭我那张卡里面剩下的九万块钱,也不可能买的下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啊。除非,卖参的那个妹纸不识货。”

陈诗文轻叹了一口气:“怎么可能不识货?你看她的装束,分明就是一个采参客。只是我想不明白,一个北方的采参客,为什么会带着这株价值连城的五百年野人参王,跑到我们西蜀省来卖呢?这样的宝贝,就算是在北方,一样能够卖出大价钱啊。”

“管它怎么回事,反正呀,我就是来这里看热闹的。”林阳说道。

他本来就没有对买下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抱太大希望,像这种堪称稀世珍宝的药材,轻轻松松就能够卖出成百上千万的价钱来,凭他现在的积蓄,根本就不可能买得起。他来这里,说白了,就是为了开个眼界。看看那五百年野人参王,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其实,聚在这个地摊周围的大部分人,都是抱着看稀奇看古怪的念头。

这些人一边探头探脑的观望,一边小声议论不停:

“这株野人参是真的吗?看它的枝叶和根须,未免也太茂盛了吧?不会是假的吧?”

“怎么可能是假的?你没有看见,我们中药材市场里好几个大药铺的老板都亲自来了吗?要是假的,他们会火急火燎的赶过来?”

“我现在就只好奇一件事情,这枚野人参究竟是多少年份的,居然能够惊动这几个见多识广的大老板……”

听着周围人的议论,林阳没有吭声,只是凭借着惊人的力气,挤到了围观人群的最里层。

到了这里,他方才看见,几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正蹲在地摊前,不顾头顶上方的炎炎烈日,拿着一只只放大镜和老花镜,在审验着这株野人参。

看他们这副小心翼翼,轻手轻脚的模样,就可以判断出,这枚野人参的价值绝对不低。且不说参体,就连那些根须枝叶,也是极具价值的。

翻来覆去审验了小半个钟头,居中那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放下了手里面的老花镜,站起身来,冲站在地摊后面,一直静立不语的女采参客说道:“我们米氏药铺是百年老店,一向以诚信为本,所以,对你这枚野人参的情况,也不会做欺瞒——根据我刚才的验看,你这枚人参,不仅是正宗的野货,更具有五百年以上的参龄!”

他这番话一出口,顿时引来了周围人群的阵阵惊呼。

“五百年以上的野人参?我的天,还不得成精了啊?”

“现在的市面上,百年的野人参就可以被称作参王了。这枚野人参,居然有五百年的参龄!那它应该被称作什么?参王之王吗?”

“五百年的野人参王啊!得值多少钱啊!这个女采参客从哪里挖出了这样一个宝贝?当真是要发财了啊!”

听到米氏药铺老板的话,以及周围人群的阵阵惊呼,另外几个蹲在地摊前的老者相识苦笑了起来。

本来,他们是不打算将这枚野人参王的实情说出,以便能够压低价钱的。可没想到,米氏药铺的老板竟是做出了这样一个出乎他们预料的举动。

得,压低价钱是没可能了。想要买下这枚野人参王,就只能靠着真金白银来竞争了。

想到这里,另外一个老者也站起身来,面带微笑的说道:“没错,姑娘,你这枚野人参王,完全可以称得上稀世珍宝。就是不知道,你打算怎么卖它?”

地摊四周围观看热闹的人,全都竖起了耳朵,期望着能够见证一场天价交易的诞生。

静立在地摊后面的女采参客,是一位年龄在二十岁左右,容貌还算靓丽的少女。或许是因为进山采药,风吹日晒的缘故,她皮肤略显黝黑粗糙,连带着,让她的容貌,也变得不怎么起眼了。

听到有人问价,这个看上去有些孤僻的年轻女采参客终于开口了:“我这枚野人参王,不打算卖。”

不打算卖?

众人愕然一愣,不明白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既然不打算卖,那又何必跑到中药材市场里来摆摊呢?总不可能,只是想要展览给大伙儿开眼吧?

“姑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能否直言?”米氏药铺老板也不解其意,皱着眉头询问道。

“我要用这枚野人参王,换一条人命!”

女采参客的话,将在场众人都给吓了一跳。

几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也被吓到了,惊讶的说道:“什……什么个意思?要用这野人参王换一条人命?姑娘,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买凶杀人是犯法的事情!再说了,我们这里,都是正规的商贩,可不敢做这种事情!”

“你们误会了我的话。”女采参客表情不变,语气平淡的说道:“我并不是要你们去杀人,而是希望你们救人。我阿爹身患怪病,我带着他从北边一直走到西蜀省来,就是为了找寻到一个能够治好他的人。谁要是能够治好我阿爹的病,这株五百年野人参王,就送给他!”

围观的人群又一次轰动了起来,不少自我感觉有点儿医术的人,都开始蠢蠢欲动,想要碰碰运气,说不定就能够将那枚价值连城的野人参王收入囊中,从而一夜暴富。

“不知道,你阿爹患的是什么病呢?”米氏药铺老板问道。

女采参客一直没有变化过的表情,竟然在听到了这句话后,闪过了一抹惊恐。

第六十三章血肉腐败的恶臭!

女采参客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用一贯平静的语气回答道:“这病,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如果你们对自己的医术有信心,可以在下午四点过后,跟我一起,到我们住的地方去看看。”

“为什么要等到下午四点?现在去不行吗?”人群中有人问道。

女采参客回答道:“我想要等多些人,也能多些希望。”

这话,多少有点儿瞧不起在场众人医术的意思。

有人当即就不满的哼哼了起来:“不就是一个疑难杂症吗?有必要这样兴师动众?”

女采参客也没有生气,扫了这人一眼,淡淡的说道:“李忠文、徐生旺、刘连声等人也曾说过类似的话,可到了最后,他们都束手无策。”

“嘶……”

四周顿时响起了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李忠文,国内赫赫有名的西医临床学专家,在国际上也负有盛名,就连英国的皇家医学院,都邀请他前去讲学。

徐生旺,京城医学世家出身,徐家历代都是御医,祖传医术极为高明,到了徐生旺这里,更是学贯中西,在晋察冀一带,可谓是数一数二的名家。

刘连声,针灸名家,师从国医大师孙成芬老人,一手针灸技艺宛若天人,被誉为‘仙针’。恐怕也就只有已故的华西天针陈诗文,能够在针灸一道上跟他争雄了。

可是,这三位赫赫有名,享誉国内外的名医,居然都束手无策……

这女采参客阿爹患的,究竟是怎样的疑难杂症啊?

所有人的好奇心,都在这一刻被吊了起来。

有了李忠文,徐生旺和刘连声这三位名医的前车之鉴,在场的这些人也不敢托大。治不好女采参客阿爹的疑难杂症是小事,若是因此丢了颜面,惹人耻笑可就不值当了。

“那就再等等吧,等到下午四点,再跟着这个女采参客去看个究竟。”不少人的心头,都有了这样一个打算。

一方面,他们好奇女采参客阿爹究竟患的是什么怪病,竟让三位享誉国内外的名医都束手无策。另一方面,他们也在期待着有人能够治好女采参客阿爹的怪病,为西蜀省医学界争光添彩。

“下午四点吗?”林阳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这会儿刚过中午一点,还有三个小时呢。

“与其在这里傻等,还不如抓紧时间到古玩市场去转一圈。嗯……三个小时,足够我赶回来了。”想要这里,林阳不再浪费时间,转身走到了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到了附近的古玩市场。

这一次,他没有去草堂附近的古玩街。一方面,是因为草堂的古玩街距离这里比较远;另一方面,则是前两次已经将草堂的古玩街逛了个遍,那里的各式古玩玉器他大多已经看过,短期内没有必要再去,别的古玩市场,因为没去逛过,说不定还有捡漏的希望。

虽说刚从王士祯那里得到了一笔钱,可他还是得省着花。毕竟,在修行的初期,还是很费钱的。

十多分钟后,林阳抵达了距离莲花池市场最近的一处古玩市场。

论规模,这个古玩市场跟草堂旁边的古玩街完全没得比。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那便是人潮如织。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上去了,兜里面有了些闲钱,便想着要搞点儿投资。古玩玉器这一类的东西,既有历史、艺术气息,又有保值升值的空间,自然就受到了人们的热爱和追捧。

当然,这些人里面,有多少是真懂古玩玉器,有多少是真能够用低价捡到宝贝,那就不得而知了。

下了出租车,林阳先在附近的肯德基里买了一杯冰可乐和一个汉堡包,边吃,边朝着古玩市场里走去。

别说,林阳选择来这家古玩市场,还真的是来对了地方。

转了一个多钟头后,林阳买到了三块蕴含有微弱灵气的玉籽,和八枚斑驳的铜钱。

这八枚铜钱,虽然不能和林阳栓在手腕上的那枚洪武通宝相比,却要比他上次买到的两枚铜钱好很多。

毫无疑问,如果能够将这些玉籽和铜钱制成法器,对林阳的实力,将会是一个不错的提升。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赶紧回莲花池中药材市场吧。”刚一走出古玩市场,陈诗文便迫不及待的催促道,生怕回去晚了,那个女采参客就会走掉。

林阳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不急,还有四十来分钟呢。那个女采参客只能多等,绝对不会提前走掉。”随后,他没有去路边拦出租车,而是到了旁边一家手机卖场。

“先生,买手机吗?我们这里有新到的苹果五和最新款的三星手机,你要不要看一下?”一个穿着销售经理胸牌的女士迎了上来,笑脸询问道。

说起来,现在大部分店里的销售人员,都是挂着销售经理的头衔呢……像这家手机卖场里,就有着十几个销售经理。这经理的头衔,当真不值钱。

“不,我对苹果和三星都没有兴趣。”林阳摇了摇头:“我只需要一款普通的双卡双待手机就行……唔,哪怕是杂牌子、山寨机也无所谓。”

这位女销售经理脸上的笑容顿时减少了一半,她本以为是来了个高帅富,却没想到是个**丝。但不管怎么说,**丝也是顾客。所以,她很快便调整好了情绪,领着林阳到了放有很多杂牌子、山寨机的柜台旁,并为他推荐了一款。

林阳对手机没什么兴趣,拿在手里试了下,便爽快的说道:“就这款吧。”

付过钱后,他立刻将两张电话卡都装了上去,免得王士祯、马文博等人打来电话时,无法联系到他。

“这人长的倒是不错,买东西也爽快,就是稍微穷了点。如果他有钱的话,我不介意给他电话号码,让他请我吃饭……”望着林阳离去的背影,先前那个女销售经理不无遗憾的在心里面叹息。

她也不想想,就算她肯给林阳电话,林阳又会打给她吗?

走出手机卖场,林阳这才拦下一辆出租车,返回莲花池中药材市场。

这一路上,陈诗文一直就在他耳边唠叨埋怨,生怕会晚点赶不上。

还好,当他们赶回莲花池中药材市场的时候,那位女采参客才刚刚开始收摊。

只见她将放在破麻布上面的五百年野人参王随手拿起来,塞进一旁的编织袋里,随后又两把收起破麻布,胡乱的盖在了野人参王上面。

几家大药铺的老板差点没心疼死,不住的叫着:“轻点,轻点,姑奶奶耶,这野人参王就算是一片叶子一节根须,都是相当珍贵的,你怎么能够这样对待它呢?暴殄天物,你这简直就是在暴殄天物啊!”

“人都快要没命了,还能顾得上这东西?”女采参客语气依旧平淡。

然而,林阳却从这平淡的语气中,发现了另外一种情绪——绝望。

没错,女采参客的这种平静,来源于绝望。

正是因为她对自家阿爹的病已经绝望,所以才会这么平静,这是心已死的表现。

“到底是什么怪病,能让心志坚定的采参客都绝望呢?”林阳很是好奇。

几分钟后,女采参客将东西收拾完毕,也不说话,扛起编织袋就走。

包括林阳在内,数十人立刻跟了上去。这其中,有想要试试看能否治好女采参客阿爹的,也有纯粹去看热闹的。

这一走,就走了一个多钟头。

林阳还好,锻身塑魂过后本来体质就高出常人数倍,还有魂力在体内往复运转,并不觉得累。可其他人,就没有他这样的好脚力了。尤其是那几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因为年龄原因,走的是上气不接下气。

米氏药铺老板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苦着一张脸问道:“姑娘,还要走多久啊?要不,坐我的车送你回去怎么样?”

“快到了。”女采参客回答道,对米氏药铺老板提出的开车相送置若罔闻。

无奈之下,众人也只能跟着她继续走。

又走了半个钟头,来到了一处城乡结合部,转进一处偏僻的小巷里后,女采参客总算是停了下来,指着路边一片低矮的砖瓦房,说:“到了。我和阿爹,就住在这里。”

众人向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在那片砖瓦房的墙壁上面,挂着一块早已经破损了的招牌,上面写着:‘旅馆住宿’四个字。

不理众人好奇的目光,女采参客径直走进了这个旅馆。

砖瓦房旅馆里的光线有些阴暗,地上笼罩着一层潮湿的气息,让人多少有些不舒服。

见女采参客回来,坐在门口看电视的胖老板娘立刻站起身来,冲她说道:“黎梅,把今天的房钱付了。另外,你跟你爸究竟在屋里面做啥呢?怎么搞得臭气熏天的?今天都有好几个人来找我投诉了。算了,我也懒得管你们在做什么,赶紧给我处理好。不然,我明天就只能把你们给赶走了。我总不能够因为你们两父女,就坏了其它的生意吧?”

女采参客黎梅默默无语,只是从兜里掏出了一只破旧的钱包。

看得出来她没什么钱,否则,也不会选择住这么差的旅馆。

不过,她的钱还没有拿出来,米氏药铺老板就上前一步,从兜里掏出几张百元钞票交给了胖老板娘:“她的房钱我来付,这些够不够?”

“够,够,住一个月都够了。”胖老板娘喜笑颜开,收下钱的同时,也有些好奇:“这什么情况?黎梅怎么带着这么多人回来?算了,这事儿跟我无关,还是别多管闲事的好。”她重新坐下,继续嗑瓜子看电视。

在黎梅的带领下,众人来到了小旅馆里最偏僻的一个角落。

还没走近这里,众人便闻到了一股呛鼻的臭味。

难怪这里的住客会去找胖老板娘投诉呢,这臭味,实在刺鼻难闻。

“咦……”林阳吸了吸鼻子,辨认了一下这臭味,眉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这是……血肉**的臭味。可是,为什么会这样浓烈刺鼻?”

第六十四章活人还是丧尸?

一起来到小旅馆的这群人里,不少都精通医术,林阳能够分辨出这股熏人臭味是血肉**的气息,他们同样也能够分辨的出来。

“怎么会有这么大一股血肉**的恶臭?难道说,这个女采参客阿爹患的是外伤?溃脓感染的很严重?可要是外伤的话,算不上什么疑难杂症吧?也不可能将李忠文、刘连声、徐生旺三位医学大家都给难倒啊。”人群中,有人小声嘀咕道,语气里面,充满了惊讶和不解。

“应该不会是普通的外伤感染!你们有没有闻到,在这股刺鼻的血肉**恶臭下面,还潜藏着一股异样的芳香……”说这话的人顾不上恶臭刺鼻,又深吸了一口气,眯起眼睛仔细分辨后,很是诧异的道:“奇怪,这股淡淡的芳香,怎么闻着跟药材的香味一样?”

他身边的同伴则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在这屋子里面,除了女采参客的阿爹外,估计还放着有什么药材吧?哎,你们呀,也别胡乱猜测了。让女采参客……喔,不对,是黎梅小姐,赶紧将屋门打开,让我们进去看看,不就什么都知道了么。”

这个提议,立刻得到了众人响应。

不过,黎梅并没有急着掏出钥匙打开房门,而是回头扫了众人一眼,说道:“屋里的气味,比外面更加浓烈熏人,你们最好是有心理准备。另外,我阿爹目前的病情也有些吓人。胆子不够大的,最好留在屋外,要是被吓出了什么毛病来,我可不负责。”

她说话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平淡。可那平淡语气再搭配上这样一番话,却让跟随而来的众人有了种被小看、被轻视的感觉。

虽然说,他们中大部分人都是做药材生意的,不算纯粹的医生。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不通医术。事实上,他们中好些人,都有着很高的医术。尤其是以米氏药铺老板为首的那几位白发苍苍的老者,更是精研医道数十年,就算是比不上陈诗文、王士祯等人,却也足以将普通的名医甩出数条街。

所以,黎梅的这番话,非但没有将众人吓到,反而还激起了他们心中的傲气。

当即就有人说道:“黎小姐,你不用担心我们。怎么说,我们也算是见多识广。虽然做的是药材生意,但这么多年,各种各样的奇病怪病,就算没有见过一百例,至少也有七八十例。你阿爹的病再怎么吓人,也不可能吓的到我们。”

“没错,黎小姐,你还是赶紧开门吧,不要耽误了你阿爹的病情。”旁人也七嘴八舌的附和道。

黎梅点点头,没有再废话,从兜里面掏出了一把钥匙将房门打开。

‘吱呀’的闷响声中,一股浓烈刺鼻的血肉**恶臭,从屋子里面涌了出来。

还好,众人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虽然被这股恶臭熏的掩鼻皱眉,却都强忍着没有作出什么丢脸的举动。

看上去,黎梅对这股恶臭早已习惯,在回头冲众人说了声‘请进’后,便扛着编织袋大步走进了屋里。

众人赶紧跟了进去。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狠话也都抛下了,如果连屋都没有进便退走的话,那可就太丢了了。日后,指不定会被熟悉的人拿这件事情怎么取笑呢。

林阳拖在队伍最后,也跟着一起走进了屋里。

屋里的光线很阴暗,唯一的窗户紧闭着,上面还糊着一层报纸,使外面的光线很难照射进来。

除了阴暗之外,这里的环境还很潮湿,让人浑身不自在。

这间屋子的面积并不大,突然进来十几二十个人,显得很是拥挤。站在后方的人,甚至根本就看不见前面是个什么情况。

不过,这对林阳来说,却不是什么难事。

锻身塑魂后,他的各种感官都有了极大提升。此刻,虽然是站在最外围,却仍旧能够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缝隙,清楚看到里面的情况。同时,屋子里面阴暗的环境,对他同样没有影响。现在的他,即便是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够清楚看到四周的情况。

林阳看着黎梅将编织袋扔到屋里一旁的阴暗角落里,然后径直走到靠窗摆着的一张床前。

在这张简陋的床上,躺着一个人。

如果不是他的鼻翼还在动,还有呼吸的话,众人还真会把他当成死人呢。

“阿爹,我又找人来给你瞧病了。来,我们坐起来,也好让这些人,好生给你瞧瞧。”黎梅轻轻掀开盖在这人身上的被褥,搀扶着他坐了起来。

在这一过程中,黎梅阿爹一直没有说话,只是发出了几声‘啊、唔’的声音,感觉就像是喉间被什么东西给塞住了一般,让他没有办法像正常人一样发声说话。

因为光线阴暗的缘故,黎梅阿爹虽然坐了起来,可众人依旧看不清楚他的情况。

除了林阳。

“怎……怎么可能会这样?他还是人吗?!”看见黎梅阿爹的情况,林阳瞳孔一阵收缩,脸上满是震惊和难以置信的神情。

不仅是他,从玉山世界里出来,就飘浮在他身边的陈诗文,同样也是一脸的惊讶。

这样的病,这样严重的病,这样恐怖的病,就连行医数十年的陈诗文,也从来没有见过!

“这屋子里面的光线也太暗了……”处在人群最前方的米氏药铺老板,一边和身边几位药铺老板朝着黎梅阿爹走去,一边问道:“黎小姐,能否开一下灯?也好让我们看清楚你阿爹的情况,予以相应的诊治。”

“没问题。”黎梅点头应道,伸手在床边墙壁上摁了一下。

悬挂在屋子正中央的那盏节能灯立刻亮了起来,瓷白色的光芒虽然有些微弱,却也足以驱散屋里的阴暗,让众人能够看清楚黎梅阿爹的情况了。

“这……这是个什么情况?!”

“我的天,这真是太可怕,太恶心了!”

“他真的还是活人吗?不会是什么丧尸、僵尸一类的怪物吧?”

霎时间,各种惊呼尖叫声四起。这些之前都还嘴硬的人,脸色齐齐变的惨白难看了起来。更有人因为扛不住恐惧和恶心,捂着嘴巴转身跑出了屋子,在外面的走道中‘哇哇’的吐了起来。

这种情况似乎会传染,只要有一个人起了头,其他人也都会跟着效仿。

一时之间,屋外的走廊中,呕吐声连绵起伏,响成了一大片。

“作死啊!”一片呕吐声中,夹杂着胖老板娘气极败坏的喝骂:“你们这些混蛋在干嘛?怎么在我的旅馆里面吐了起来?就不能够多跑两步到外面去吐吗?吐这么多,我还怎么打扫?想累死我啊?”

最后,一个耳朵不堪受折磨的人,从兜里面掏出了两张百元钞票给她,这才让她的怒火熄灭,骂声停止。

而就在这短短一瞬间里,原本挤在屋子里面的十几二十个人,就出去了一大半,只剩下了七个人还在这里面。

林阳,就是其中一人。

除了他之外,别的人,年纪全都在五十岁以上,不仅有着丰富的阅历,更有着处变不惊的心境。

或许是因为七人中林阳年纪最轻,黎梅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目光中充满了惊讶。

林阳没有说话,只是冲她微微一笑,然后就将目光投到了她阿爹身上,开始认真观察起了她阿爹的情况。

旁人之所以被吓的尖叫甚至呕吐,都是因为黎梅阿爹的模样太过惊悚吓人所致。

黎梅阿爹全身上下的皮肤,似乎就没有一处完好的,全都腐烂溃破,流出了红黄相杂的脓血。乍眼一看,他就像是一个没有皮肤、肌肉血管直接暴露在外的丧尸。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虽然会让那些药材商贩震惊,但还不至于将他们吓的脸色大变甚至呕吐。真正造成了这个结果的,是黎梅阿爹腐烂溃破的皮肤下面,还有着一条条细若发丝,在不停蠕动着的红色肉虫。

这种红色肉虫的模样,看着跟钓鱼用的红丝虫很相似,但那红丝虫,怎么也不可能钻进到人的身体里吧?

之前在屋外,有人曾闻到过一股淡淡的药材香味。而那香味,正是从这些红色肉虫身上散发出来的。

这些红色肉虫,密密麻麻不计其数,布满了黎梅阿爹全身。甚至,就连他睁着的浑白眼睛里面,也有着这种红色肉虫蠕动的身影存在。

在场的这些人,大多都有见过寄生虫。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种寄生虫,能够在人体内繁殖到这种可怕的地步,能够将**害成一个如丧尸般恐怖的活死人。

这样的怪病,实在是诡异的很,难怪就连李忠文、刘连声、徐生旺三位享誉国内外的名医,都对它束手无策。

短暂的震惊过后,米氏药铺老板很快便冷静下来,神色凝重的上前一步,将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放在了黎梅阿爹手腕上的寸、关、尺三脉上,不顾那里脓血外流,也不惧会沾染上那种诡异可怕的红丝寄生虫,就这样为他诊起了脉象来。

另外几个大药铺老板也围了上去,不顾脓血和红丝寄生虫的威胁,或是检查眼球的情况,或是检查耳道、口腔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