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爱情呼叫:寻找一个坏男人》
作者:苏色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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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太妹
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我会为我曾经的痴爱而买单。
但,我不后悔!我不后悔我生命中,最美好的年华,是在与我深深爱着的人贴身相拥间,悄悄地,悄悄地,流逝如指沙。
可是,即便到那一天,我也会决不后悔,我曾是那样深,那样纯粹地爱过他。
苏色色语。
——
——
十六岁之前的苏色色,叛逆得一塌糊涂。
像了个小太妹。
逃课,打架,谈恋爱,说脏话,混江湖,跟一帮坏小子们一起,学着电影上的样子,讲义气,结拜兄弟姐妹,不但颓废,堕落,还飙车(没奢侈到有小车,是摩托车),拼酒,以为自己很了不起。
然而在十六岁那年的春天,苏色色突然就安静了下来,变成了淑女。
因为,她遇到了陆子喻。
陆子喻是一个来自省城的画家。
他的画,获得过全国奖。
大都市的灯红酒绿,繁华,喧闹,让陆子喻无法静下心来,无法在创作上有新的突破。为了寻找素材和灵感,陆子喻到了这个距省城有二百多公里的,多雨水,阴柔,缠绵,有着浓郁的江南水乡那种世外桃源韵味的小镇来。
陆子喻决定在小镇住上一段日子。
他要画出一批惊世骇俗的画。
然后开画展,把画卖出去。
再然后,去他梦想的艺术之都法国巴黎。
那一年,陆子喻三十六岁了,他比苏色色,大了整整二十个春夏秋冬。
三十六岁的陆子喻,并不显老。他看上去,像三十还没出头的样子,洁白的衬衣散发出淡淡的阳光香味,个子很高,人很清瘦,皮肤略略的苍白。他的眼睛清冷,嘴唇凉薄,颧骨微突,神情中透出浓郁的艺术家气质,清高,傲气。他的普通话说得很纯正,像电视中的新闻播音员,嗓音低沉,磁性,让人迷离。
苏色色第一次见到陆子喻,是在春末初夏的一个黄昏。
贱骨头(1)
从外面疯了一整天的苏色色,在太阳快要下山的时候,终于回来了。
她远远看到她老妈,在楼下的杂贷店里忙着,邻家的小男孩买了一包盐后,看看剩下多少钱,又再向柜台张望,看着有什么好吃好玩的东西,旁边有一个男人,掏着钱,等着要买烟。
苏色色怕被她老妈逮到,遭一顿臭骂,趁她没空理她,赶紧一溜乎冲上楼去。
苏色色的家,是一幢四层的小楼房。除了一楼,每层楼都有两间卧室,单独的卫生间和厨房,还有宽阔的阳台。
一楼开杂货店,卖牙膏香皂卫生巾,酱醋酒盐香烟之类的。
二楼和三楼租给别人,收房租。
四楼是苏色色和她老妈住。
苏色色没有老爸——也不是没有老爸。谁没有老爸啊?除了孙猴子,没人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一个女人,如果没一个男人播种,怎么会有孩子出来?苏色色只是,没有见过她老爸,而已。
苏色色是个私生女。
当年她老妈生下她,那男人就翻脸不认帐了。
那个时候,还没先进到可以验DNA的地步,她老妈抱了刚出世不久的她,像祥林嫂一样去找那男人。男人躲起来不见,她老妈就很勇敢的跑到男人的单位闹,闹完了意犹未尽,又再很勇敢的跑去找男人的老婆,声惨泪下:
“这孩子,千真万确是他的骨肉呀!我没有骗你们呀!”
眼泪再多,还是没人同情她。
都骂她贱骨头。
甚至,男人的老婆还血红着眼睛,冲了过来,狠狠给她一记耳光,“啪啦”一声响,直把她打得乾坤逆转,日月无光。之后,男人的老婆叉腰,抑眉倒立,呶牙脉齿:
“狐狸精!不要脸!”
跟人家的男人乱搞的,就是狐狸精!
凡是狐狸精的,都活该落到悲惨的下场。
男人在一个雨夜里,摸上门来找她。他拿了一个厚厚的信封,甩给她。
贱骨头(2)
信封里装的全是钱,男人厌恶地看着她,恨恨地说:
“林小媚,拿了钱后,你就滚!在我的眼前消失,我不要再见到你!”
苏色色老妈,叫林小媚。
林小媚无限伤痛。
心里,突地燃烧起一股最猛烈的恨意。
一个巴掌拍不响!就算她是狐狸精,就算她勾引了他,但当初,如果他能够做成柳下惠,这等伤风败俗的事,又如何会发生?
凭什么,他没责任?
凭什么,要她一个人独自咽下苦果?
林小媚冲上前去,拚尽全身力气和男人撕打。年轻时候的林小媚,清清瘦溲,柔柔弱弱。而男人,身材魁梧,高大威猛,力大无穷。她又如何是他的对手?
结果,林小媚给男人一个兜心脚,顿时被踢翻在地。林小媚一时三刻的,爬不起来,于是坐在地上,哭了。哭得很绝望,哭得痛不欲生。男人一点也不怜悯,又赶着她,狠狠地踢了几脚,凶狠得像了一头狼。
男人咬牙切齿:
“叫你闹!叫你闹!”
男人又再说:
“林小媚,你再闹,我就叫人,把你的小命收拾了去!”
男人骂完后,转过身,要走。林小媚突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此时,林小媚头脑一片空白,理智尽失,什么都顾不了,她想到了死,想到了要和男人同归于尽。她猛地抓过放在茶几上的水果刀,冲到男人跟前来,狠狠地向男人心脏的地方刺过去。
男人够机智,听到响声,急忙把身子一闪,然后眼明手快,把水果刀夺过来。林小媚双再扑上前去,又要夺过水果刀。两人在撕扯中,水果刀就刺向林小媚的脸。
划了好长的口子,出了好多血。
男人吓得呆住了。
林小媚也吓得呆住了。
尔后,男人扔下刀子,落荒而逃。
林小媚没有死,却破相了。
在左颊,从眼睛附近的位置,到靠近嘴角的地方,有一个长长的疤痕。林小媚曾经一张如花似玉的脸,完完全全给毁了。
春心动荡(1)
心如死灰的林小媚,抱了苏色色,离开了省城。
她到了小镇。
没过多久,她嫁给了一个驼子。
驼子姓苏,所以苏色色跟了他姓苏。
苏色色十岁的时候,驼子因病去世了,留下一幢四层楼的房子。
房子建在河堤附近。不远处,是一条宽宽的河,周围种了很多株玉兰。玉兰花盛开的季节,一阵风吹来,到处都嗅到醉人的清香。河的那边,是一座又一座的山,脚下是一片片的梯田,青翠碧绿,一望无际,仿佛与天的那边连接起来,美不胜美,就像明信片里的风景画,令人流连忘返。
陆子喻到小镇采风,一看到这景色,顿时惊艳了。
哎,这真是世外桃源,人间天堂。
陆子喻不想走了。
他想留下来。
刚好苏色色的家,二楼租给一对没有房子的新婚夫妇,三楼空着,还没租出去。原来在小镇做些小打小闹生意的那对中年夫妻,前些日子把房子退了,回老家去。林小媚用一张大红纸,龙飞凤舞写了几个大字,贴在门口:三楼出租。
陆子喻搬进来的时候,刚好苏色色出去玩了。一个结拜兄弟生日,一堆人去庆贺,到很远的地方去搞烧烤,很疯狂玩了一整天。
此时的苏色色,初中毕业后,没上高中。
不是成绩不好,而是真的不想念书。
干嘛要念书?念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毕业出来后,能够找份好工作么?苏色色不用找工作。她老妈就生她一个女儿,和驼子没得生,以后她老妈老了,走不动了,她可以继承她老妈的事业,守着杂货店,收着房租,虽然没能大富大贵,但饿不死,冷不着。
她老妈恨铁不成钢,骂她:
“苏色色,你有点出息好不好?”
她斜了眼睛和她老妈吵:
“什么叫有出息?”
她老妈说:
“念大学呀!年纪轻轻的,不念大学,怎么会有出息?”
春心动荡(2)
苏色色“哼”了声,不服气地说:
“念大学就叫有出息?那你当年,不也是念了三年大专么?怎么没见你有出息?你也不是呆在这个偏僻落后的地方?也不是守着杂货店,收着房租混日子?”
她老妈顿时呛声。
说不出话来。
苏色色一阵得意。
据说,她老妈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儿。苏色色看过她老妈年轻时候的照片,很难想像出来,照片中那个美目流盼,五官像了张柏芝的美貌女子,就是眼前这个头发乱七八糟,整个人又老又黑,胖得有点变了形的脸孔,加上那条长长的疤痕,五官挤成一团,脸上还有着生动的褐色斑点的女人。
其实林小媚,也不是很老。
苏色色十六岁的时候,林小媚才三十八岁。
不过是比陆子喻大了两岁而已。但林小媚无论样子,或心,要比陆子喻老多了,老了十年不止,两人站在一起,相貌像了陆子喻的阿姨,而不是像姐姐。
苏色色是冲上楼梯,到三楼的转弯角,和了陆子喻撞了个正着的。
苏色色只管低头,拔腿往上冲,一边想着刚才开摩托车,送她回家的那个叫骆家伟的男孩子。
骆家伟说喜欢她,还说喜欢她很久了。
被人喜欢,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儿。何况骆家伟,除了脸上的青春痘多一点之外,五官倒挺英俊,有一点点像《流星花园》里的西门。骆家伟也像西门那样,家中很有钱,是小镇上屈指可数的富豪人家之一。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就是对他没来电。
苏色色对小镇上所有的男人,无论是老的,或少的,都没感觉。
苏色色向往的爱情,就像《流星花园》里的杉菜。那个时候,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风靡一时,苏色色看得如醉如痴。她希望,她也能够像杉菜那样,来一段难忘的,刻骨铭心的爱情,爱得轰轰烈烈,缠绵悱恻。最后的最后,能够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在一起,白头到老,百年好合。
春心动荡(3)
杉菜喜欢的不是西门。
而是道明寺。
或,花泽类。
苏色色没有想到,她的“花泽类”,终于出现了,以了迅雷不及掩耳——陆子喻把他的东西安置好后,觉得肚子饿,便下楼去找吃的。谁料刚刚出门,转过身子,冷不防的,苏色色就横冲直撞冲上来,狠狠的撞了他一下。
两人都同时“哎哟”叫了一声。
苏色色吓了一跳,抬起头来。
然后,她便看到了陆子喻。
后来,很多年过去了,苏色色还记得,当时的陆子喻,真的真的,就像《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清秀飘逸,一身白衣,一张英俊而略略冷漠的脸,有着一种很郁气的美,紧紧抿着的嘴巴,显露着好看的线条,那略略侧着脸的样子,非常销骨的寂寞。
苏色色直愣愣地看他,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苏色色的心里,有一种很震荡的感觉,似触电般。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的心跳得慌,一下一下的,仿佛要冲出胸膛来。
他是谁?
陆子喻也看她,点点头,然后轻轻地说:
“小姑娘,当心啊。”
随后,陆子喻便侧过身子,下楼去了。
苏色色望着陆子喻的背影,还在发愣。
他是谁?
新来的房客么?
他和苏色色平日里见过的男人,很不同。小镇的大部分男人,特别是那些超过二十岁的,结了婚的男人,都是粗糙的,身体粗壮,不修边幅,讲话粗声大气,张口闭口,都喜欢问候人家的女性家属,离不开三字经。
然而,这个男人,很与众不同。
他是如此的儒雅,如此的高贵,气质是如此的好,看上去,给人很梦幻的,不真实的感觉,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也是一个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
苏色色呆了一会儿后,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三步并作两步,飞奔跑下楼去。
春心动荡(4)
陆子喻在楼下,和林小媚说话。
“老板娘,这儿的餐馆,有没有外卖?有时候不想出去,想让别人送上来。”
“你去餐馆吃饭啊?”
“嗯。我一个大男人,不大会弄吃的。”
“你计划在这儿住多长时间?”
“还不知道呢,短则二三个月,长则半年。”
“那你计划,一直在餐馆吃饭?”
“嗯。”
林小媚想了想,想了想,然后说:
“如果你不嫌弃,那你加点钱,算是伙食费,一日三餐和我们一起吃好了,也能吃个吃饭热菜。哦对了,如果你没空,也加点钱,让我们给你扫卫生呀,洗衣服之类的,反正我女儿不念书了,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让她有事儿做,不要整天疯着的往外跑。”
陆子喻说:
“行呀,这样最好不过,我求之不得。”
又再说:
“那麻烦你了,老板娘。”
林小媚笑:
“不用客气啦!你出钱,我出力,理所当然的啦。”
苏色色刚好听到这些话。
莫名其妙的,她的心就“哗啦啦”地飞了起来,脸上的笑容,成了一枝花。
如换了别人,苏色色还不愿意呢。一日三餐,是在楼下的厨房做,可以一边看铺子,一边做饭菜,这多数是她老妈干的活,但上楼扫卫生呀,帮洗衣服之类的,她老妈就分身无术,得辛苦苏色色。
但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竟然愿意。
为什么不?
那样迷人的一个男人。
是,迷人!原来,一个男人,一个已不再年轻,不再青春年少的男人,也可以用“迷人”两个字来形容的。
十六岁的苏色色觉得,没有男人比陆子喻更迷人了,哪怕《流星花园》里的花泽类,也不如陆子喻迷人。虽然陆子喻已三十六岁了,虽然陆子喻比她的年龄大了一倍都不止,虽然陆子喻,做她和“花泽类”,是有点太老了。
但苏色色不介意。
真的,真的,不介意。
春心动荡(5)
那天晚上,苏色色莫明其妙的,就一直处在极度兴奋状态中。
陆子喻那修长俊秀的身形,陆子喻那双忧郁的眼睛,陆子喻那紧紧抿着的薄薄嘴唇,让苏色色青春年少,情窦初开的心,那样的灿烂如花,那种徒拾的惊喜,掩都掩不住,溢了出来。
苏色色的女人味萌芽,便是在见到陆子喻的那个春天,开始疯长起来。
仿佛,一颗深埋在地下种子,突然遭逢了甘霖,破土而出,拔节生长。
翌日清晨,苏色色一大早就往卫生间跑,因为在里面的时间过长,半天也不出来。林小媚不耐烦地敲卫生间的门:
“色色,你干嘛?快点呀轮到我了!”
苏色色在里面,不紧不慢回答:
“这么急干嘛?迟一点不行呀?我还没好呢!”
林小媚没好气,跺着脚:
“我还等着到楼下开铺子呢,你快点好不好?”
又再敲门,又再说:
“苏色色,你在里面已很久了!就是便秘,蹲的时间,也严重超了。”
苏色色在里面不吭声了。其实苏色色,哪里是便秘?她不过是躲在卫生间里面,照着镜子,拼命地挤她额头上的青春痘。
青春痘不多,不过是偶尔两三颗,却使苏色色烦恼不已。
好像那两三颗的青春痘,使苏色色丑了很多似的。
一向喜欢破牛仔裤,T恤衫,不修边幅的苏色色,开始变得爱美了,穿长裙子起来,把短短的像了男孩子那样的头发留长,希望长得可以编辫子,像了陆子喻挂在墙上一幅画,里面那个风情的女子一样。
甚至,苏色色趁了她老妈在楼下看铺子,跑到穿衣镜前,长久的站在那儿,认真仔细地打量着自己。
十六岁的苏色色,其实根本还没长开来,还是黄毛丫头一个,竹竿子那样的身材,修长纤细的四肢,扁平的臀部,小小的胸。
成长的日子,好像很漫长。
漫长得就像无穷无尽的样子。
春心动荡(6)
因为陆子喻大了苏色色大了那么多,林小媚教苏色色:
“你得叫他陆叔叔。”
林小媚看过陆子喻的身份证,知道他的年龄。
但苏色色不,她喜欢连名带姓叫他:
“陆子喻!”
林小媚瞪她:
“色色,你怎么一点礼貌也不懂得?”
苏色色还是固执地叫:
“陆子喻!”
陆子喻只是微笑,也不以为意,叫什么都无所谓,不过是一种称呼而已。
苏色色喜欢陆子喻的笑,陆子喻每笑一次,苏色色的心就晕了一下,仿佛周围的一切,刹那恍惚,就像云中坠落般的眩晕。
自从陆子喻来后,苏色色不大和她那些猪朋狗友一起混了,她觉得那些人很俗气,肤浅得很,整天就懂得吃喝玩乐,仿佛世界,就像小镇那样大似的。哪像陆子喻?陆子喻可以一整天不出门,专注画他那些美轮美奂的画。
陆子喻的理想,是到法国巴黎。
法国离中国好远,好远。
苏色色拿了地图看。
法国位于欧洲的西部。巴黎,是一座无与伦比的城市,有著名有塞纳—马恩省河畔的怡人风光,名扬四海的艾菲尔铁塔,香榭丽舍大道,巴黎歌剧院。从古到今,从世界各地汇集到巴黎的年轻人,都拥有各种梦想和野心。
有人说,凡是巴黎人,每个人身上都长着一两根雅骨,走进巴黎里的人,几乎像呼吸空气一样呼吸着艺术气,自然而然就雅起来。
苏色色问陆子喻:
“你真的想去巴黎呀?”
陆子喻说:
“嗯。”
苏色色一脸的崇拜:
“好伟大的理想!”
陆子喻微笑:
“做人一样要有理想和目标,这样人生才不会空虚,才会过得充实。”
由于陆子喻的到来,苏色色也过得很充实。从来没有过的充实。苏色色也从大懒虫,变成了勤劳的小蜜蜂。按照林小媚的话说,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你有女人吗(1)
因为苏色色,天天到三楼,勤快地帮陆子喻打扫卫生,拖地板,擦窗口,帮陆子喻拿衣服到洗衣机里洗,再拿到阳台里去晒。苏色色甚至,还起了一大早,去菜市场买菜,顺便买早餐回来给陆子喻。
有一次陆子喻无意中说,他喜欢吃饺子,特别是韭菜虾仁馅那种。
于是苏色色,跟了那个饺子店的大婶,学了大半天做饺子,然后买了面粉回来,自己一个人在厨房里做,又是和面,擀皮,拌馅,包,又是烧水,又是煮。结果做出来的味道,比饺子店里的还要好。
陆子喻吃了很多,一边吃一边说:
“很好吃呢。”
苏色色得意,挺了挺胸膛,很王婆卖瓜地说:
“不过是包饺子嘛,有什么难?嘿,我那么聪明,智商那么高,只要我想学的东西,没有什么我是学不会的。”
陆子喻话不多,也不是好管闲事的人,但也忍不住:
“小姑娘,你才十六岁,年龄那么小,干嘛不念书啦?多可惜!”
苏色色耸耸肩:
“我不喜欢读书,闷!”
陆子喻很是惋惜,说了那句著名的诗句: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苏色色也不是省油的灯,立即嘻嘻笑,伶牙俐齿回答: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陆子喻啼笑皆非。
这个女孩子,还真的顽皮。不过,顽皮得很可爱。
苏色色不但会包饺子,还能做一手好菜。做菜不是喜欢,是被逼上梁山。她继父去世后,她老妈要挣钱养家,忙不过来,小小年龄的她便被赶到厨房里去,从泡方便面开始,到炒鸡蛋,再到做各种各样的家常小菜。
每当饭菜做好了,苏色色在楼下,仰起头,朝了窗口的地方,扯着嗓子拚命地大叫:
“陆子喻,快下来!陆子喻,吃饭啰!”
陆子喻大多数会下来。
有时候不。
陆子喻没下来吃饭,是因为他在创作,走不开。
你有女人吗(2)
三楼的两间房,陆子喻用了一间作卧室,一间作画室。画室内,摆满了各种类型的画作,有人物,有静物,有风景,而这些作品中又多以是风景见长,一幅幅的油画,形成一片色彩斑斓,艳丽而燃烧。
小镇的环境,还真的适合作画。
陆子喻的创作灵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活跃。
苏色色和她老妈在楼下,先吃了。
吃完饭后,苏色色把陆子喻的饭菜捧了上去。
那年的夏天来得迟,四月底了,还有点冷,陆子喻却将面向北方的窗户打开,无视冷风的侵袭,小小的房间里,通透着清冷的空气。
“陆子喻,吃饭啦!”
“嗯,知道了。”
陆子喻回答,却没有放下手中的画笔。
画画像写作那样,有灵感的时候,不能停下来。
苏色色走了过去看。
是一幅半成品。雪白的画布,上面斑驳着层次分明的灰色褶皱,层次渐淡。苏色色左看,右看,猜不透画作上的物体。但苏色色,还是感觉到了,那是一个遥远的地方,仿佛是世界的尽头。
陆子喻的嘴里叼着一根烟,手指捏着一支油画笔,画笔上的颜色,布满了灰色颜料。陆子喻拿画笔和拿烟的手,很漂亮,骨髓修长清雅,微微泛着淡白,他的指甲修得很整齐,也干净。
苏色色问:
“你画什么?”
陆子喻答:
“女神。”
苏色色眨眨眼睛,不明白:
“女神?我没看到人啊?这里,呃,看上去很抽象,好像是云,嗯,好像还有山的影子,但好像又没有山。”
陆子喻有点意外,他想不到,他的画,苏色色居然能看懂:
“小姑娘,你很聪明啊。”
苏色色嘟着小嘴,抗议:
“我不小了,我十六岁了!还有,我不叫小姑娘,我叫苏色色。”
陆子喻笑。
陆子喻笑的时候很好看,嘴角边有着浅浅的诱人的纹路。
你有女人吗(3)
苏色色有点呆。她突然的,就很想去吻一吻,陆子喻笑出来的那些纹路。这个不要脸的念头,一闪而过,但苏色色还是为着自己奇异的想法,搞了个耳热心跳。
过了一会儿,苏色色才勉定心神:
“这是什么女神?”
陆子喻说:
“珠穆朗玛。”
苏色色糊涂了:
“珠穆朗玛?珠穆朗玛不是一座山峰么?什么时候变成女神啦?”
陆子喻又再微微一笑,他说:
“‘珠穆朗玛’在藏语中,是雪山女神的意思。传说中的雪山女神,银装素裹,亭亭玉立,在地球之巅,她俯视人间,保护着善良的人们。雪山女神时而出现在湛蓝的天空中,时而隐藏在雪白的祥云里,这个时候,更显了她的圣洁,端庄,美丽,神秘。”
“哦。”
苏色色似懂非懂。
陆子喻终于放下手中的画笔。
他去洗手。然后便开始吃饭。
在吃饭的当儿,苏色色大着胆子问他:
“陆子喻,你有女人吗?”
陆子喻想了一会儿,便摇头:
“没有。”
陆子喻的回答,使苏色色很兴奋。
她又再大着胆子问:
“你为什么没有女人?你这么老了。”
说完后,苏色色发觉说错。真的,人家才三十六岁。不是说,男人三十一枝花嘛,此刻的陆子喻,横看竖看,也都是一枝花,甚至比小镇二十多岁的男人还要像一枝花,怎么能够说他老?苏色色连忙改口:
“你这么大年龄了。”
哎呀,这话,真是越描越轻描黑。苏色色像解释什么似的,又赶着补充:
“我们小镇,像你这样年龄的男人,都结婚,有老婆孩子了。”
陆子喻看她,微微眯起了一双眼睛。
过了一会儿他说:
“我喜欢我的事业,没时间谈情说爱,所以蹉跎了岁月。”
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吗?
陆子喻真的,没有女人吗?
现在就要脱衣服吗(1)
陆子喻不作画的时候,喜欢听戏剧,一边静静地吸烟。
他最喜欢的,是听《秦香莲》。
那个女声,凄凄艾艾地唱着:
“我许配丈夫名叫陈世美,他本是忘恩无义郎。大比之年进京赶考,他的得中爷家状元郎。到而今三年并无回转,在家中撇下二老爹娘……他眼前只见新人笑,旧人啼哭不动他的心田……”
苏色色对戏剧不感兴趣。
如今的少年人,谁又那么脑残喜欢听戏剧?听戏剧的,多是些老年人。陆子喻不是老年人,但他喜欢听,他说,那叫艺术修养。
苏色色不懂得什么叫艺术修养。但听多了,也觉得戏剧没那么难听了,有时候还觉得,那些唱腔,挺优美,挺婉转的,偶尔苏色色也能似模似样的哼上两句:
“相爷与我作了主,风强人气得我咬碎银牙。呸!走上前用口啐,我骂一声,你这无羞无耻无情的贼,你不要装痴呆若无其事……”
苏色色哼的时候,在三楼的阳台里,给太阳花浇水。
太阳花是苏色色给陆子喻种上的。花朵不大,却鲜红似火,有很多层花瓣,层层叠叠,很是俏丽。太阳花有一个很有趣的习性,日出开花,日落紧闭,以向光性方式生长。它的花语是:晴朗的天气。
陆子喻忽然说:
“色色,站着别动。”
苏色色一愣,不明白是什么回事,朝了陆子喻看过去。
原来陆子喻,拿了笔和纸,在画她呢。
苏色色矜持了起来,微微仰起尖尖小的下巴,露出自认优雅的表情,一边维持着浇花动作,一动也不动。
几分钟后,陆子喻说:
“行了。”
“这么快?”
苏色色跑了过去看。
陆子喻画的是速写。不多的笔画,却把一个俏丽的,动的人,如花如玉的花季少女,画得栩栩如生。苏色色越看越喜欢。那个花季少女,是她呀,一看眉眼,就知道是她,那么惟妙惟肖。
现在就要脱衣服吗(2)
苏色色爱不释手,用了撒娇的语气:
“陆子喻,这画送给我?”
陆子喻说:
“嗯。”
苏色色笑逐颜开:
“谢谢啦!这画我好喜欢。”
陆子喻看她。一双眼睛,黑森森,幽磷磷的,仿佛是两口深遂的井。苏色色挺着她小小的而坚挺的胸,很勇敢的,迎着他的眼光,看了过去。如果说,陆子喻的眼睛,像了幽深的井,那么,苏色色觉得,她就是天空那轮月,深深的陷于井中,成井中的月。
陆子喻的目光,似乎被苏色色勇敢的目光,盯得跌了一下。
他清清喉咙,咳嗽了一声,才说:
“色色,我要画一组人物像,你能不能做我做模特?”
苏色色吓了一跳:
“我给你做模特?”
陆子喻点点头:
“只要你愿意做我的模特,我会按小时给你酬劳。”
苏色色一张脸儿发烫得利害,心也跳得利害,她把她的手放到胸口上,犹豫。她真的要做他的模特?做?还是不做?苏色色想了想,想了想,终于咬了咬牙,用了革命烈士那样视死如归的表情,低下了头,轻轻地,小声地说:
“嗯。好。”
陆子喻说:
“谢谢。”
他总是那样的彬彬有礼。
苏色色以为做画家的模特,是要把衣服脱光的。电影里不都是这样的嘛?模特都是一丝不挂,或站,或坐,或睡,在众人面前,给那些男的,女的,所谓的画家们画。苏色色忐忑不安,既害臊,又腼腆,她按了陆子喻吩咐,站在窗前,把头仰起来,凝望向天空上的白云,作深思状。
她小声地问:
“现在就要脱衣服吗?”
陆子喻一愣:
“脱衣服?”
苏色色说:
“嗯。”
陆子喻明白过来,他笑:
“不用,你这样穿衣服,站着就好。”
苏色色像是松了一口气,一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松了下来。
现在就要脱衣服吗(3)
啊,原来,陆子喻是不用她脱衣服的。
苏色色觉得自己,好像又略略的带着一丝失落,还有一丝的惆怅。她忍了又忍,忍了又忍,还是忍不住问了:
“干嘛不用脱衣服?人家模特,都是脱衣服了才给别人画的。”
陆子喻给她解释:
“人体模特,也不完全是要脱衣服,是分裸体和非裸体的。”
苏色色似懂非懂:
“哦,原来我是非裸体的,就是不用脱衣服那种。”
陆子喻说:
“你说对了。”
苏色色也不知道哪来的胆量:
“陆子喻,那你画过裸体的么?”
陆子喻说:
“画过!凡是美院出身的,都画过。”
苏色色咬了咬嘴唇,想了一会儿,才说:
“那我,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做你的裸体模特?”
陆子喻笑,也没有多想,他说:
“裸体模特,是体现一种人体美,一般要具备优美的身姿,流畅的曲线,还有形体艺术,肢体语言的表现能力。色色,你太小了,再过三五年,你长大一些,发育完全成熟了,当然是可以,说不定,你还是一个优秀的模特。”
苏色色不服气,争辩:
“谁说我发育不成熟?我的,嗯,我的例假早来了,在十四岁的时候就来了。例假来了,就是一个成熟的女人了,是不是?”
陆子喻失笑:
“女孩子有例假来,并不代表,就是一个成熟的女人。要到十八岁,才属于成年人呢,如今,你才十六岁,还处在发育期,离成熟,还有一段的距离。”
陆子喻一边说,一边站在苏色色身边,纠正苏色色的姿势。陆子喻那修长的手指,轻轻地触摸她的下巴,把她的头略略抬高了点,再让苏色色一手扶窗口,一手垂直下来,作一个很自然的动作。
陆子喻距离苏色色太近,近到苏色色感觉到,陆子喻身上散发出来的某种气息,扑面而来。
现在就要脱衣服吗(4)
那种气息,是淡淡的古龙香水味,和着烟草,还有雄性荷尔蒙。
苏色色莫名的,就觉得喉头有些发紧。
苏色色觉得她全身酥软,渐渐的有一种想燃烧的感觉,从身体的某个角落里,一点点地延伸出来,使苏色色的脑子,不受控制地浮想联翩,心血沸腾。
啊,陆子喻的手,是那么的柔软,那么的温柔,如果他触摸的不是她的下巴,而是她年轻的青春洋溢的身体,那会是怎么样的感觉?
是不是旖旎万千?
这样一想,苏色色不禁就脸红耳赤起来。
陆子喻发觉了,疑惑,他弯腰问她:
“怎么么啦?”
苏色色连忙说:
“没什么。”
“那你这样站好,维持着这个姿势不要动,我开始画啦。”
“嗯。好。”
那个姿势,苏色色维持了好久时间。
陆子喻画得很认真,也很仔细,一丝不苟。
而苏色色,一直望着窗外,看着天空的白云飘呀飘。那些白云,一会儿像了一群小绵羊,一会儿又像了一群追逐玩耍的小孩童,一会儿则像了一对亲密无间的情侣,他们卿卿我我,恩爱甜蜜。
苏色色想,那对情侣,如果男孩子的是陆子喻,女的是她,那多好。
夜里,苏色色作了梦。
她梦到了她和陆子喻,还真的成了一对情侣。
梦中,陆子喻吻了她。陆子喻的吻,那么轻,那么密,细细的,湿湿的。再然后,她和陆子喻的身体,纠缠了在一起,仿佛水草那样,杂乱而战栗,而苏色色的身体,一直在飞扬着,无比的愉悦。
十六岁的苏色色,最初的情欲启蒙,是模糊的,但,却细密,又延绵。
林小媚对苏色色整天窝在陆子喻的房里,也不以为意。
又不是做见不得光的事。
不就是给陆子喻做模特么?
林小媚看过陆子喻的画,有好几幅,是以苏色色为模特而画的。
苏色色勾引了陆子喻(1)
画里的苏色色,穿戴整齐,做着各种各样的姿势,有站在窗前沉思的,有拿着一朵花儿微笑的,有对着一本书看入迷的,每一幅,都青春,阳光,健康。
林小媚觉得,苏色色给陆子喻做模特,或闲着没事,跟着陆子喻学画画,总比老是跑到外面,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好得多。林小媚并不希望,苏色色走了自己的老路子,成为一时失足千古恨。
苏色色,还是一时失足成千古恨了。
因为十六岁的苏色色,勾引了三十六岁的陆子喻。
是,苏色色勾引了陆子喻。
那天下午,阳光很好,苏色色午睡起来后,便像了往常那样,跑到下楼找陆子喻。敲了很久的门,陆子喻也没来开,于是苏色色便把耳朵贴在门口,听听里面有什么动静,一边想着,陆子喻是不是出去了?有时候,陆子喻也在小镇的周围走走,采采风什么的。
突然,门打开了。
苏色色猝不及防的,就把头磕到门上。
“哎哟!”
苏色色一声大叫。
陆子喻也唬了一跳,连忙扶起了苏色色,他问:
“伤着没有?”
苏色色用手揉着额头:
“不知道伤没作着,这里痛得利害,哎哟——”
陆子喻伸头过来看:
“咦?好像肿了。色色,你进来在这儿坐了,先别动,我拿红花油给你擦擦。”
苏色色一边抚着额头,一边进屋去。
屋里弥漫着一股清香的沐浴露味道,还有很潮湿的水气。原来陆子喻也午睡了,醒来后整个人昏昏沉沉的,便冲凉,好让自己画画的时候,能够有精神一点。他头上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还来不及擦干。
陆子喻拿来了红花油,手指轻轻的擦在苏色色的额头上。
陆子喻的动作很轻,手很温柔,就像柔若无骨的样子。
随着陆子喻手指柔柔地移动,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的心脏,就使劲地跳了一下,整个人便陷于停顿。
苏色色勾引了陆子喻(2)
仿佛,心里某个地方,被敲破了,潺潺地溢出了迷幻物质。苏色色不由己的,便开始晕了,思维抓不着任何可以着力的东西。
苏色色感觉到她的大脑,一点点被侵占。
身体,一点点地燃烧。
苏色色突地就视死如归起来。不是说,爱情,是需要争取的么?不是说,如果错过了,那就会过了那村,没那店么?此时此刻,苏色色顾不了那么多,她不想错过,如果她错过了陆子喻,那她会后悔一辈子的。
苏色色猛地抓过陆子喻的手,扑闪着一双大眼睛,狠狠的,很清晰地说:
“陆子喻,我爱你!很爱很爱你!”
陆子喻错愕:
“色色,你——”
苏色色盯着他,重复:
“陆子喻,我爱你!很爱很爱你!”
陆子喻还没反应过来,苏色色就以了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把她身上的衣服脱了,一件一件的,脱了个精光。苏色色那衣架一样的平板身体,细长的双腿,扁平的臀部,小而挺的胸,暖粉色的诱人乳晕,完整无遗展露在陆子喻的目光下。
陆子喻一下子的,手足无措:
“色色,别这样!”
苏色色任性:
“不!我偏要这样!”
苏色色扑向陆子喻,用了饿虎扑食的姿态。随后,苏色色的双手紧紧缠在陆子喻的脖子上,大腿缠到陆子喻的腰上,就像从三片级片的那些风骚女子一样。
然后,苏色色便吻了陆子喻。
用两片嘴唇,咬着陆子喻的嘴巴,把她的舌头钻了进去,将又湿又热的气息,一下一下的喷到陆子喻的脸上——其实,苏色色并没有接吻的经验,她把居然把陆子喻的嘴唇咬破了,有一种腥腥的味儿,传到她口腔里。
陆子喻挣扎,推开她,一边说:
“色色,不要!不要这样。”
苏色色才不管,她就是要这样。
她爱陆子喻,所以她义无反顾的,要把她给了陆子喻。
苏色色勾引了陆子喻(3)
苏色色用尽了一切她所知道的办法,狠狠地吻陆子喻,把陆子喻吻了个遍。
苏色色一边吻,一边伸了手,在陆子喻身上探索,最后还很大胆,很不要脸的,将手伸进了陆子喻的裤裆里,用她冰凉而疯狂的手掌,握住了陆子喻身上那个热腾腾的,敏感的,已膨胀了的地方。
终于,陆子喻抵挡不住,那根叫情欲的弦,被拨动了。
陆子喻的呼吸,变得急促。
目光,变得迷茫。
陆子喻心里,还是觉得不安。他不是不喜欢苏色色,只是,这样,怎么可以?陆子喻好像拚尽了所有的力气,隔着裤子,将苏色色乱窜的手,紧紧的抓住,用掌心狠力地握住。陆子喻的力道用得很大,手背上暴出青筋,骨节发白。他就那么一直握着苏色色的手,身体轻轻地战栗着。
陆子喻的语气,十分虚弱:
“色色,不要这样,你那么小!”
苏色色固执:
“不!我不小了,我十六岁了。”
陆子喻很是虚弱:
“以后,你会后悔的。”
苏色色坚决:
“不,我不会后悔!我永远也不会后悔!”
陆子喻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一个有欲望的男人,无论心理或生理都正常的男人,很难抵抗得一个青春少女热情如火的引诱。
何况陆子喻,许久,不曾亲近女人了。
此时此刻,陆子喻的身体,无限的干渴,干渴得像了沙漠。终于,欲望还是战胜了理智。陆子喻的吻,火热地,炙络地,落到了苏色色的肌肤上,他的手,一寸寸地在苏色色身体上游走。
苏色色感到,她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舒放着放纵的气息,铺天盖地的情欲因子,仿佛烟花那样盛放,那么的凄美,那么的灿烂。
陆子喻把苏色色压在身下,那一刻,他还有犹豫:
“色色,你怕吗?”
苏色色摇头,她说:
“不,我不怕!”
苏色色勾引了陆子喻(4)
“真的不怕?”
“真的不怕!”
于是,陆子喻便轻轻的,扳开苏色色并拢的双腿,小心翼翼地打开她的身体,进了去,合二为一。陆子喻的进入,仿佛是一种穿刺,刺穿着苏色色完整的,像一朵花儿那样的鲜嫩生命。
苏色色在疼痛开始的瞬间,陆子喻的唇,便落了下来,盖到她的唇上,而苏色色,则紧紧地咬住了陆子喻的嘴唇,大概咬得太紧,那股淡淡的血腥味,又再次在她的口腔里弥漫,一点点的散开来。
窗外明媚的阳光,浮着细微的尘埃,透过窗户的间隙射进来,落到了陆子喻和苏色色赤裸着的身体上,那些被阳光照耀的汗粒,一颗颗的,闪闪发亮。
苏色色在陆子喻的身下,紧紧地闭上眼睛。
在恍惚中,苏色色看见自己整个灵魂,在不停地下沉,下沉,沉进了深海,然后,被一块巨石压着,再也浮不出来。
那巨石,便是陆子喻。(奇*书*网.整*理*提*供)
自从见到陆子喻的那刻起,苏色色便知道,她再也浮不出来。
尽管陆子喻很温柔,动作很轻,但苏色色还是感到痛,比想像中的还要痛,有一种被撕裂的感觉。但苏色色忍着,拚命地忍着。这个时候苏色色才明白,原来,从一个女孩,变成女人,除了疼痛,还是疼痛,一点快感也没有。
时间,仿佛过了一世纪,很漫长,很漫长。
陆子喻轻轻呻吟了声,便从了苏色色身体里抽离了出来。随便,陆子喻仔细地为苏色色擦干净了,苏色色的身下,是一朵鲜艳夺目的玫瑰花,怒放着。
陆子喻拥抱着苏色色。
紧紧地拥抱着。
苏色色一动也不动,赤裸着,在陆子喻同样赤裸的怀里发呆。
苏色色不明白,她那么的爱陆子喻,却为什么,不能够从他的亲密中,得到快乐?苏色色很不甘,真的,真的,不甘。
过了一会儿,苏色色又再爬上了陆子喻的身体。
苏色色勾引了陆子喻(5)
苏色色说:
“陆子喻,我还要。”
陆子喻笑,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
“色色,你在纵欲。”
苏色色说:
“我不管!反正,我还要!”
陆子喻还真的再一次给了苏色色。
他轻轻的进入,轻轻的抽动,很温柔。
陆子喻喃喃地说:
“色色,你那么小,小到我都舍不得用力。”
虽然陆子喻不舍得用力,但苏色色,还是感到了痛。很痛。很痛。尽管痛,可苏色色并不后悔。为什么要后悔?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自己爱着的男人。以后的以后,苏色色也没有后悔过。
后来陆子喻说苏色色傻,陆子喻问:
“色色,第一次恋爱的人,是不是都像你一样傻?”
陆子喻三十六岁了,早已不是第一次恋爱了。
苏色色说:
“是啊,我就是这么傻!真的很傻!陆子喻,你呢,第一次恋爱的时候,你傻不傻?”
陆子喻低头,想了很久,然后说:
“也很傻。”
于是,苏色色便缠着陆子喻,要陆子喻说他的初恋。
陆子喻初恋的那个女孩子,是他母亲的学生,叫苏雪儿——她和苏色色,同一个姓,大概五百年前,是一家人。陆子喻大二的时候放暑假回家,他母亲因为有事,抽不出空来,他便替代他母亲,去了苏雪儿家中,做了两天家教,教苏雪儿英语。
那一年,陆子喻十九岁,苏雪儿十六岁,像了现在苏色色一样的年龄。
“后来呢?你们怎么不在一起?”
苏色色追着问。
当时,两人的年龄都小,还是学生,苏雪儿才读高一,于是便约好,待过了几年,两人都长大了些,便在一起,永远不分离。陆子喻大学毕业后,回来找苏雪儿。但苏雪儿已去了美国,在美国读大学,毕业后,嫁了一个美国人。
一年前,苏雪儿离了婚,回来找陆子喻。
但陆子喻不爱她了,对她没了感觉。
一个妖娆美丽的女子(1)
苏色色问:
“她漂亮吗?”
陆子喻说:
“漂亮。”
苏色色又再问:
“她漂亮还是我漂亮?”
陆子喻说:
#奇#“都漂亮。”
#书#说这些话没多久,苏色色见到了苏雪儿。那是个阴天,乌云一片片的,把天的那边染了个黑压压,但雨却没下,空气很闷,闷得像透不过气。然后,苏色色便看到苏雪儿,从省城到小镇。开着一辆豪华光亮的红色宝马,停在她家门前。
苏雪儿来找陆子喻。
苏雪儿已不年轻了,她比陆子喻小了三岁,也就是说,比苏色色大了十七岁——在苏色色眼里,一个三十三岁的女子,是徐娘半老了,如果生活在古代,年龄大得足够做她的老妈。
但苏雪儿不但不老,还是一个妖娆美丽的女子。
苏雪儿真的长得很漂亮。长长的染成栗色的头发,仿佛海藻一样顺肩而下,凝脂般的小脸孔,配着一双黑森森如深潭般的大眼睛,她的个子很高,都市气息浓郁,穿着时尚的衣服,半露的香肩散发出诱人的味道,贴身的窄脚裤裹得她的翘臀像了只汽球,一双腿又长又直,踩着一双细跟的鞋。
苏色色的青春气息,顿时被苏雪儿热力张扬的媚惑,压得毫无气息。
十六岁的苏色色,年轻又如何?再年轻,也不过是一只丑小鸭。而苏雪儿,是美天鹅,哪怕三十三岁了,还是一只让人惊艳的美天鹅。
苏色色不禁自惭形秽。
陆子喻对苏雪儿的到来,一点也不意外,他把双手插在裤袋里,淡淡地看着她,淡淡地说:
“你怎么来啦?”
苏雪儿微微一笑,目光炙炙:
“我来看你的画,完成得怎么样?”
陆子喻说:
“还行,比预期的还要好。”
苏雪儿颔首:
“让我看看。”
于是,陆子喻便把苏雪儿带到三楼,到他的画室去。苏色色不放心,她想知道,苏雪儿到底来干嘛?
一个妖娆美丽的女子(2)
还有,陆子喻和她,到底是不是爱火重燃?因此苏色色便借着倒茶水之机,也跟了上去,磨蹭在哪儿,不肯走。
苏雪儿也不在意,她根本没把苏色色这个黄毛丫头看在眼中。
她看陆子喻的画,好像挺内行的样子:
“恩,不错,题材广泛,画风有进步,笔锋变得生动,活泼起来,比以前好。”
看到苏色色的人物像,苏雪儿略略一愣。
苏色色的人物像有好几幅。
最诱人的一幅,是苏色色歪歪地站在窗口前,仰望着窗外的白云。画中的苏色色,双目迷离,仿佛薄雾朦胧里的一弦弯月,微微上翘的嘴角,挂着一抹静谧的笑。
画的背景,正是黄昏时刻,夕阳里有一股妖娆的味道,有一抹阳光从窗口洒进来,落到了苏色色身上。苏色色的头发镀上了一层金边,脸也被镀上一层金边,耳朵也补镀上一层金边,而苏色色整个人,就有了金属雕像一般的金色容颜。
画的名字,叫《夕阳中的少女》。
苏雪儿的心,莫名的就跳了一下,她不禁抬眼,朝了苏色色看过去。
青春期的苏色色,还真的是个黄毛丫头一个,清瘦,单薄,柔弱,还没完全长开来,像了水面上偶尔起的涟漪。她在不远处的地方,专心致志擦着窗口。窗口很明亮,干净,但苏色色却不厌其烦,擦了一遍又一遍。
擦着擦着,苏色色把头转过来,刚好看到苏雪儿在看她。
苏雪儿看到苏色色,有一双很明亮的眼睛,滴溜溜的,一黑一白,很伶俐。
突然的,苏雪儿就说起英文来:
“这女孩子,是个小美人儿。”
陆子喻也用英文来回答她:
“她是房东的女儿。”
停了一下,陆子喻很此地无银三百两般解释:
“她每天都上来帮我打扫卫生,有时候还跟我学画画。”
苏雪儿脸上似笑非笑,她问他:
“你是不是喜欢她?抑或,她喜欢你?”
一个妖娆美丽的女子(3)
陆子喻心虚,有点恼羞成怒:
“你胡说什么?她还是个小孩子!”
苏雪儿说:
“我不过是开玩笑,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陆子喻悻悻然:
“这种玩笑也能开?”
两人“叽里咕噜”的,英文都说得很流利。
苏色色一句也没有听懂。在那一个瞬间,苏色色忽然就很自卑,她觉得,她与苏雪儿,甚至和陆子喻,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她和他们,就像是站在两个星球,彼此光速离开,中间星云弥漫。
苏色色的心里,莫名其妙的酸涩,难过。
这种情绪,压在苏色色心口,无法释放。
苏雪儿没逗留多久。她看完画后,又再用英文,似乎和陆子喻说些什么。说着,说着,两人就争论着什么,声音越来越尖锐,语气越来越激动。后来,苏雪儿生气了,黑着脸,一言不发离开了陆子喻的画室,又再一言不发下楼,上了她那辆红色的宝马,扬长而去。
苏雪儿走后,陆子喻便站在窗口前。
望着远方。
良久。
良久。
陆子喻的背影,很孤独,很冷清,很寂寞。苏色色走了近去,从陆子喻的后面,抱了陆子喻,她把她的头,靠了过去。虽然隔着衬衫,但苏色色还是感觉到陆子喻的体温,很温暖很温暖,如微火般。
“她长得真漂亮,比电影明星还要漂亮。”
“嗯。”
“她是不是很有钱?”
“嗯。”
“她是干什么的?”
“她是一个画商。”
“画商?什么是画商?画商是干什么的?”
“画商就是收购别人的画,然后转手卖出去。”
“她要收购你的画?”
“不是,她是想帮我开画展,再然后出钱,让我实现我的梦想,到巴黎去,但前提是,我要娶她作妻子。”
“陆子喻,你答应啦?”
“没答应。”
“你为什么不答应她?”
我去念书好不好(1)
“我不想让别人帮!特别是,不想以婚姻为代价,让苏雪儿帮!我要靠自己的实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苏色色笑了。
看,陆子喻多么有骨气,真不枉她那么爱他。
苏色色从后面抱着陆子喻,抱着抱着,她便走到他前面去,踮起脚尖来吻他。吻他的脸颊,他的眼睛,他的唇。苏色色的手,一点点地划过陆子喻的胸膛,她解他的衬衣,一颗扣子一颗扣子解。
扣子解完后,苏色色便脱了陆子喻的衬衣。
然后,苏色色的手,很不安分的,穿过陆子喻的皮带,从陆子喻的裤头,往了腹下探下去。一直探,一直探,探到深处,握了陆子喻敏感的地方,感受到从柔软,变坚硬。
苏色色说:
“陆子喻,我想要你!”
陆子喻纠正她:
“不是要,是给!”
于是苏色色说:
“陆子喻,我想给你!”
陆子喻说:
“好!”
一男一女,上了床,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便理所当然。
陆子喻把苏色色抱到床上去,拉上了靛蓝色的窗帘。
陆子喻进入苏色色的身体的时候,苏色色还是感到了痛。这痛,已没有了第一次那样的撕裂,而是痛得很痛快淋漓,仿佛是从地狱升到天堂,又从天堂跌到地狱。随着痛而来的,还有一种麻酥酥的暖流,从她的身体,慢慢地扩散开去。
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快感?
苏色色不知道。她觉得痛,多过快乐。
“陆子喻!”
“嗯?”
“你说,我去念书好不好?”
“当然好!像你这样的年龄,是应该回到学校去,好好念书,多学些知识!把书念好了,才能够有前途,有出息。”
苏色色想说,她并不想要什么前途,也不想要什么出息。只是,把书念好了,以后到省城去上大学,这样她才能够理所当然的,和他在一起。
但苏色色,还是没说。
我去念书好不好(2)
苏色色记得陆子喻说过,做人一样要有理想和目标,这样人生才不会空虚,才会过得充实。苏色色的理想和目标,就是要到省城去,和陆子喻相依相守,到永远。
翌日一大早,那个叫骆家伟的,来找苏色色,林小媚就说:
“她没空呢。”
骆家伟不信,站在楼下,扯着嗓子拚命地大喊:
“苏色色!苏色色!”
苏色色从窗口伸头出来。
把头发染得蓝蓝绿绿的自以为很时髦的骆家伟,吊儿郎当把身子靠在那辆黑色的雅马哈摩托车旁,看到她了,便把一只手抬了起来,挥了挥:
“苏色色,快下来,我们去兜风。”
苏色色摇头:
“不去!”
骆家伟说:
“干嘛不去?我把车给你开,还不行么?”
苏色色还是摇头:
“不去。”
“不去你在家干什么?孵鸡蛋?”
“你才孵鸡蛋!”
“苏色色,这些日子都不见你出门,你到底忙些什么?”
“我在看书。”
“靠!看什么鸟书?苏色色,你是不是要修心养性?想考大学?”
“嗯。有这个打算。”
骆家伟吓了一大跳,睁大眼睛,不可置信:
“不是吧?苏色色,你不是真的要考大学吧?”
苏色色说:
“是要考大学,不过先要读高中。”
苏色色说得到,就做得到。当天下午,苏色色就去了学校找校长,要求复学。那个头发半花白的校长,对苏色色的印象很深刻<网罗电子书>,一年前苏色色就是从这间学校走出去,当时苏色色的成绩很好,但她无心向学,领了毕业证后,便不愿意参加中考。问她为什么,她说读书闷,不想再读。
校长不是不想收留苏色色,只是她有点担心:
“还有二个月,便中考了,你缀学已有一年,你的功课还能跟上么?”
苏色色很有信心:
“能!昨天晚上我把以前的课本看了一遍,发现还能记得,没忘记。”
小妖精(1)
校长不信,叫毕业班的老师拿来测试试卷,让苏色色来答。苏色色除了英语略略差之外,其它的科目,全合格了。
校长很满意:
“苏色色,在这两个月里,你努力一下,加把劲,相信你就是考不上县重点中学,上县二高是不会成问题。”
对于苏色色复学,最兴奋的,莫过于林小媚。
她这辈子是没出息了,她不希望女儿,跟着她碌碌无为。
苏色色上学的第三天,骆家伟把头发染黑了,也跟着来上学。
苏色色上学的动力,是因为陆子喻。苏色色发誓,她以后,要做像苏雪儿那样的女子。只有做苏雪儿那样的女子了,才能配得上陆子喻。
而骆家伟上学的动力,是因为苏色色来上学了,他也要来上。骆家伟也是十六岁,只比苏色色大了二个月零八天。
骆家伟的父母,是做烧鸭发家致富的,做着做着,从烧鸭摊,发展到烧鸭店,再变成了大酒店,再从一间大酒店,变成了两间大酒店,垄断了小镇里所有的红白事大宴席,生意红红火火,财源滚滚进。
骆家伟喜欢苏色色,正如苏色色喜欢陆子喻那样。
苏色色不鸟他,正经地说:
“我到学校来,不是为了谈恋爱的,是为了念书的。”
骆家伟不甘心,追着问:
“你真的要认真念书啊?”
苏色色说:
“不念书,怎么会有出息?”
骆家伟不以为然:
“所谓的出息,不就是挣多点钱,过上好点的日子嘛?苏色色,你和我在一起了,你还缺钱花吗?只要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你想要什么,我买给你!就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给你摘下来。”
苏色色很看他不起,撇了撇嘴,用鼻子“哼”了声,然后说:
“没出息!二世祖!花父母的钱,很光荣吗?”
骆家伟巴眨着眼睛,不明白:
“我父母的钱,不就是我的钱么?”
小妖精(2)
苏色色认真:
“骆家伟,你就甘心呆在小镇一辈子,甘心做一辈子的井底蛙?我不甘心!我要飞得更高,更远!我要到省城去,我还要到法国巴黎去!做人一样要有理想和目标,这样人生才不会空虚,才会过得充实。”
骆家伟不说话。
他看着苏色色。
咦,苏色色变了,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
苏色色不再颓废,堕落,不再和那些兄弟姐妹们混在一起,不再飙车,不再拼酒,不再打架,不再说脏话。她留着规矩的学生头,穿着宽大的校服,认真看书,认真学习,一副乖乖女的样子。
每天放学了,苏色色都到三楼去。
有时候帮陆子喻打扫卫生,洗衣服。
有时候不。
有时候是上床。
上床的次数多了,苏色色渐渐的不再疼痛,渐渐的知晓情欲的快乐。只要有足够的时候,苏色色便在陆子喻的房里,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不住地缠着陆子喻。苏色色很贪心,她要把自己青春的身体,给陆子喻很多次,很多次。
如果再不给,没过多久,陆子喻便要回省城去了。
苏色色问:
“陆子喻,你回到省城后,你会不会想我?”
陆子喻吻着她,细细的,缠绵的吻,吻了一下,又一下。
据说,男人的嘴唇,比身体还要保守,因为男人的嘴唇,是最忠于爱情的地方。陆子喻想,或许,他是真的爱上苏色色了。
是真的爱上她了吗?
抑或,是因为苏色色身上,有一种东西闪亮着,散发着吸引他的光芒,让他深深迷恋,欲罢不能。那种光芒,他也曾经拥有过,但现在,早已远离,他再也触不到,摸不着,成了永远。这种东西,叫作青春。
陆子喻说:
“想。”
苏色色又问:
“以后,你会不会来看我?”
陆子喻又说:
“会。”
苏色色开心了,笑得一脸的阳光。
小妖精(3)
那天的空气里,满是腥甜的芬芳,到处都流窜着情欲的气息。
而苏色色,则就像了一头小母兽,疯狂而热烈。她第一次,很霸道地掌控着全过程。第一次,爬上陆子喻身上,热烈地舞动着。苏色色那留长了的头发,随着她身体的起伏,不停地甩动着,像了鬼魅一般。
两人狠狠地纠缠了在一起,狠狠地缠绵着。
很投入。
很疯狂。
很淋漓尽致。
攀越颠峰的那一刻,陆子喻突然就抱住了苏色色,把脸埋在苏色色小小的,坚挺的胸前,温暖浊重的呼吸,前一瞬充满着欲望和控制力量的身体,随着某种液体的释放,而变得虚脱无力。
陆子喻喃喃地说:
“小妖精,如果我天天和你相处在一起,我肯定会因纵欲而早死。”
苏色色捧着陆子喻那张好看的脸,把她的嘴,轻轻的,柔柔的,盖到了他的唇上。幸福的感觉,满满地,就盈满了苏色色的心房。
年轻的苏色色,那么容易满足。
陆子喻叫“小妖精”,苏色色也觉得,很幸福,很幸福。
苏色色愿意做陆子喻的小妖精,愿意做一辈子。
七月终于呼啸而来。
重返学校两个月的苏色色,参加了中考。苏色色超常发挥,分数有意想不到的高,竟然考上了县重点中学,比录取分数线,高出了2分。
苏色色接到录取通知书那天,陆子喻收拾他的东西,要回省城去了。
陆子喻已如期完成他的画作。
陆子喻要回省城,然后找赞助商,开画展。如果画展举办成功,画能够高价卖出去,那陆子喻就攒够钱,可以到法国巴黎去。
苏色色很是伤感:
“如果你到法国巴黎去,那我就见不到你了。”
陆子喻抱着苏色色:
“还没那么快呢。开画展,卖画,办出国手续,最少也要一年时间。再说了,我去法国巴黎,不过是去留学,要在那儿生活下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以后,我说不一定还会回来的。”
你是我的情人(1)
苏色色仰起头来看他:
“陆子喻,在这一年时间里,你记得常常来看我。”
陆子喻说:
“好。”
离别的滋味很不好受。
一颗心,就像刀割般。
尽管如此,陆子喻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日,还是走了。他不会为任何人留下来——包括,苏色色。到底小镇,不过是他漫长的人生中,一个小小的插曲,偶尔路过的地方。他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
苏色色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陆子喻的过客。
也许是。
又也许不是。
为了能够考上省城的大学,上了高中后的苏色色,于是要付出很多的努力,她不得不把想念陆子喻的时间,全部用来念书。
早上起很早,背英语。
晚间又睡很晚,做数学习题。
苏色色也不觉得苦,整天除了念书,还是念书,再念书。特别是英语。苏色色的英语基础不好,认识陆子喻之前,觉得学英语没什么用,她又不出国,又没计划找一个外国人做老公。
但那天看到陆子喻和苏雪儿用英文对话后,苏色色就想,哪怕她不出国,哪怕她以后不找外国人做老公,她也要学好英语,最少,以后陆子喻和苏雪儿在一起,用英文对话,她能够知道他们说些什么。
现在的陆子喻,是不是和苏雪儿在一起?
苏色色不知道。
陆子喻回省城后,只打过一次电话给苏色色。
是林小媚接的电话。
那个时候手机很贵,话费也贵,一般人用不起。苏色色家只有电话,在楼下店铺,林小媚作公用电话用。常常有顾客来打,林小媚便收取费用。听到陆子喻的声音,林小媚感到意外,略略愣了一下,便说:
“色色在楼上收拾东西呢,她明天就要开学了。”
陆子喻在电话里,很了很客气的声音说:
“色色是个聪明的孩子,叫她好好学习,将来一定有出息的。”
你是我的情人(2)
林小媚对陆子喻有说不出的感激:
“我还没谢谢你呢,如果没有你劝她,她也不肯回到学校去。唉,色色这孩子,前段时间还真的让我操心,真害怕她学坏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并不敢祈求她有多大出息,成什么凤的,只要不成虫,能够成人,我就心满意足了。”
后来苏色色下来听电话。
因为林小媚在旁边,他们也不好说些什么。
陆子喻说:
“色色,记得要好好学习,争取上大学。”
苏色色说:
“嗯。知道了。”
陆子喻又说:
“遇到不懂的,要多问老师,多向同学请教。”
苏色色说:
“我知道。”
陆子喻又再说:
“不要贪玩,要做一个好学生。”
苏色色又再答:
“好。”
随后,陆子喻不说话了,苏色色也没有说,沉默着。陆子喻没有放下电话,苏色色也没有放。苏色色在电话筒里,贪婪地听着陆子喻的呼吸声,想着陆子喻的脸,陆子喻的眼睛,还有,陆子哈的身体。
其实苏色色很想问:“你什么时候来看我?你会不会把我忘记?”
但苏色色,有贼心没贼胆,不敢说。
大概是心中有鬼,苏色色总是感觉到她老妈在旁边,虎视眈眈着她——其实,林小媚才没空虎视眈眈她,有顾客来买东西,她忙着招呼还来不及。林小媚哪里想得到,苏色色会在她眼皮底下,和陆子喻勾搭上了?
陆子喻是差不多半年后,才来找苏色色的。
陆子喻回到省城,终于找到赞助商,也终于开了画展。画展中,最大的亮点,获得好评最多的,是那幅《夕阳中的少女》。后来是一个做生意的有钱人,出了很高的价,买下了。其它的画,反应则平平,卖出去的并不多,就算卖出去的,价钱低得不能再低。
这使陆子喻很懊丧。
画展算不得是失败,但也说不上是成功。
你是我的情人(3)
不如期待的好。
陆子喻的法国巴黎梦,搁浅了。他还不知道到了何年何月,这个梦想才能够实现。也许,一辈子也实现不了。又也许,要等到下一次画展,或,下下次画展。
这对陆子喻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但对苏色色,却是一个天大的喜讯。
也就是说,只要陆子喻没到法国巴黎,苏色色就能够有好长的时间,能够和陆子喻呆在一起。
陆子喻挑了一个周六,到了县城,在下午放学的时候,去了苏色色的学校找苏色色。苏色色离开小镇,到县城的重点中学。那是一个全封闭似的中学,一周的时间,只有在周六晚上,周日白天,学生才可以自由走出学校,或回家,或逛街。
苏色色是小跑着,从寝室里出来。
传达室的那个中年大叔说,一个姓陆的,说是她叔叔的人找。
苏色色一听到姓陆的,还是男人,顿时便联想到是陆子喻。她所认识的人,除了陆子喻,便没人姓陆。
苏色色远远的,便在学校的门口,见到了陆子喻。
那一刻,苏色色狂喜得几乎要疯掉。
几个月不见,陆子喻似乎清瘦了些,又似乎苍老了些,神态中略略带着疲惫。尽管如此,陆子喻身上的那件米白色的长风衣,更显得他身段修长俊秀,看上去还是那样的清秀飘逸,他低着头,默默地抽着烟,那侧着的半边脸,还是那样的销骨寂寞。
陆子喻,是与众不同的。
陆子喻的周围,很多来来往往的人,有小贩,有行人,有来看学生的家长,陆子喻夹在他们当中,就像是鹤立鸡群。
因为来自省城,陆子喻身上有一种浓浓的,挥之不去的,大都市的时尚气息。也因为是一个画家,一个曾获得过全国奖的画家,他的气质,有着一种狂傲,孤清,同时的,也有着读书人的儒雅。
苏色色冲了过去,跑到他跟前,明目张胆的,遏制不住自己的快乐:
“陆子喻。”
你是我的情人(4)
陆子喻闻声,抬起头来,看了她一会儿,笑就轻轻的扬上了他的嘴角:
“色色,你又长高了许些。”
苏色色不但长高了,还漂亮了,虽然还是那样的瘦,那样的单薄,但一张小小的尖尖的脸儿,愈发清秀,身上套着的那件紧身的粉色毛线衣,也让她的胸显山露水出来,略略有了横看成岭侧看成峰的韵味。
两人对看着,然后傻傻地笑。
千言万语,一时三刻,不知从何说起。
有班里的女同学路过,走了几步后,又退回来,朝了陆子喻看,她问:
“苏色色,他是谁?”
苏色色张了张嘴巴,想着该如何回答才是正确,陆子喻在旁边笑:
“我是她叔叔。”
女同学一副花痴的样子:
“苏色色,你的叔叔长得好帅,像了电影明星。”
苏色色得意:
“他是个画家,画了很多画,也得过大奖。”
女同学更羡慕:
“哇!苏色色,你好幸福哦。”
其实,现在的画家,空有头上的光环,实际上与街头卖艺的差不多,已不吃香了,属于过气行业。那些不成名的,或名气不大响的画家,辛辛苦苦画出来的画,常常没人欣赏,当作了不值钱的废纸。
陆子喻,便是名气不大响的画家。
冬天的夜来得早,太阳很快落到山的那边去,黄昏的雾霭,缓缓地升起来,远近的路灯亮了。苏色色跟了陆子喻去吃饭,去了离学校很远的一间餐馆。在餐馆的小小包厢里,刚刚坐了下来,苏色色就瞪着眼睛质问陆子喻:
“陆子喻,你为什么要告诉别人,说你是我叔叔?”
陆子喻微微一笑,轻轻地:
“我比你大那么多,不是你叔叔,那是什么?”
苏色色嘟着小嘴:
“是情人!你是我的情人,不是叔叔!”
于是陆子喻说:
“好!那我下次去学校找你,不说是你的叔叔,而是说是你的情人!”
你是我的情人(5)
结果苏色色急了:
“陆子喻,你真的要这样说?”
陆子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笑:
“哄你呢!我哪有这样白痴?”
苏色色脸上讪讪的,她吞吐地辩解:
“学校的老师不给谈恋爱。嗯,我怕,怕给同学说了闲话去。但,陆子喻,你不应该说是我叔叔,应该说是我哥哥!”
陆子喻笑:
“叔叔和哥哥,也没什么区别的啦。”
苏色色凶巴巴:
“当然有!叔叔太老。”
“本来我就老。”
“你才不老!”
“我都快四十岁了,怎么会不老?”
“你哪有四十岁?你才三十八岁。”
陆子喻没再和她争辩,问了别的:
“色色,功课怎么样?”
苏色色耸耸肩:
“还可以了,上次段考,我在班上前十名,在全校,前一百名。我们学校,有十二个班呢,一班六十个同学。听对了,陆子喻,你到这儿来多久?”
陆子喻说:
“明天一大早回去。”
“专程来看我的?”
“嗯。”
“是不是想我了?”
“嗯。”
“真的想我?”
“嗯。”
苏色色很开心,一冲动,就凑近了陆子喻,给了陆子喻一个很响亮的吻。那一晚,苏色色没回学校去,在旅馆里,整夜整夜陪着陆子喻,整夜整夜的和陆子喻缠绵。
这是苏色色第一次,可以与陆子喻同枕同被,相拥到天亮。
以前在家里,只能偷偷摸摸,因为害怕被她老妈知道。
尽管,苏色色的例假来了,可苏色色也要把她给陆子喻。
为什么不呢?她好久没给他了。
苏色色计算着日子,五个月又十二天。
苏色色想,这便是爱情。爱他,就什么都要给他。
到了旅馆,刚刚关上房间门口,苏色色便像条蛇一样缠绕了在陆子喻身上。她一寸寸亲吻着陆子喻,他的脸,他的唇,他的身体。
妖精,我的小妖精(1)
那种骚动,那种澎湃着的欲望与激情,从苏色色体内的每一个细胞,散发出来,就像点燃了一大片干枯的草那样,迅速蔓延,扩散。
那火,苏色色灭不了。
也不愿意灭。
哪怕,一时三刻死去,苏色色也愿意。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一种最原始的冲动那样。
陆子喻抱着苏色色,把她压在身下。
欲望,瞬间奔涌。
陆子喻在苏色色的身体里,进了又出,出了又进,在一波比一波更剧烈的撞击里,陆子喻和苏色色从床上滚落下来,掉在地上。然后,陆子喻站了起来,把苏色色整个人抱起,走到卫生间,一边打开热水,一边替苏色色冲洗身上流下的例假血迹,一边又忍不住地缠绵,依然不舍得放开。
苏色色不顾一切地呻吟着,任凭陆子喻在她身体内,横行霸道。
此时此刻,陆子喻是亢奋的。
他更换了不少的姿势,用了很多种动作。
最后,陆子喻还在苏色色身后,热切地要她。他用那样大力气,暴虐的,强横的,带着兴奋与征服的气息,苏色色的身体,在快感里和温热的水冲击中,一层层飞开来。
苏色色给陆子喻,给了一次,又一次。
苏色色喃喃地说:
“陆子喻,我爱你!爱你!”
说了一遍又一遍。
陆子喻不说爱她,只说:
“妖精!我的小妖精!”
也说了一遍,又一遍。
后来,两人都累了,苏色色便像了孩子那样,撒着娇,把头深深地埋在陆子喻赤裸着的胸前,一下一下的,数着陆子喻胸前的骨头。而陆子喻,揽着苏色色,抚摸着她留长了的头发,像哄孩子那样,哄着她睡觉。
苏色色在陆子喻的怀里,甜蜜地睡去。
睡着了的苏色色,不知道梦到了些什么,发出了轻微的梦呓声,她的头发,散乱地落在枕上,脸颊有些微红,突然的,就露出了一丝丝的笑容,那么满足,那么幸福的感觉。
妖精,我的小妖精(2)
陆子喻睡不着。
他侧着身,看着苏色色,这张青春洋溢,又如花似玉的脸,让他眩惑。不知道为什么,陆子喻心里,就有点伤感了起来。
他不止一次一次的对自己说,要忘掉苏色色,她比他小了那么多,整整二十年,等到她长大成人,他也老了。可是,他一次一次的,忘不掉。他总是想着她,每天睁开眼睛想的是她,睡觉时想的是她,梦里见到的还是她。
这是爱情吗?
他早已过了相信爱情的年龄。
有一本书说,世界本没有爱情,说的人多了,便貌似产生爱情,其实爱情,不过是幻觉。
他和苏色色,是幻觉吗?
陆子喻不知道,他只是迷茫。
高一到高二,陆子喻经常来找苏色色。从省城乘坐快班来,要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有时候,陆子喻是一个月来两次;有时候,陆子喻是隔了一个月才来。
来的时候,总是在周六,黄昏时刻。
陆子喻来的那一晚,有时候刚好遇到苏色色要考试,学校补课,苏色色请不到假。但苏色色不管,她就不顾一切翻越学校高高的围墙,跑去见陆子喻。
在旅馆看到陆子喻了,苏色色不容分说地扑上去。
她紧紧地抱住了他。
仿佛,松手了,他便会永远消失那样。
陆子喻笑苏色色傻,他说:
“我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消失了呢。”
苏色色说:
“陆子喻,我怎么就感觉到,你就像了海市蜃楼呢?总是给我一种,不真不切,不尽不实的感觉。”
陆子喻刮苏色色的鼻子。他很喜欢刮苏色色的鼻子,因为苏色色的鼻子很高,很挺,很漂亮。陆子喻说:
“小傻瓜。”
苏色色嘻嘻笑。
因为不能每天和陆子喻在一起,陆子喻每次来的时候,苏色色便拚命地把她自己给陆子喻。苏色色说,她要把陆子喻喂得饱饱的,这样陆子喻才不会背着她,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
妖精,我的小妖精(3)
苏色色仰起头来,像了一个吃醋的小妻子,盘问陆子喻:
“你有没有背着我,和别的女人搞?”
陆子喻啼笑皆非,他说:
“小傻瓜!”
苏色色不肯罢休,不停不歇地追问;
“陆子喻,快说,你有没有背着我,和别的女人搞?”
陆子喻说:
“没有。”
苏色色满意了,笑逐颜开。
因为逃课,回到学校后,苏色色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很严肃地训一顿,还被追问去哪儿了。苏色色低着头,望着她的脚尖,她的脚尖在水泥地里,划了一圈又一圈。她小声的,轻描淡写:
“去了游戏室,玩了一个晚上的游戏。”
班主任问:
“和谁在一起?”
苏色色说:
“和骆家伟。”
“骆家伟是谁?”
“以前的初中同学,现在在二高。”
骆家伟也到县城来读高中了。不过骆家伟没能上重点中学,而是去了二高。骆家伟中考的时候,别说重点中学分数线没达到,就是二高分数线也差得远。是他老爸找了后门,硬生生把他塞进去的。
因为骆家伟说,如果不能到县城读书,那他就不上高中了。
他老爸,巴不得他愿意读书。
骆家伟这小子倒也争气,懂得发奋图强。高一的上半学期,因为基础不好,成绩还是中下。放寒假的时候,让他老爸给他请了老师,足不出户,埋头苦读。到了下半个学期,成绩窜到了中上。上了高二,各门功课突飞猛进,居然在班上名列前茅。
看来聪明的,智商高的,不单单是苏色色。
人家骆家伟,也没差。
苏色色看准了班主任不会找骆家伟对质,所以就拿他当了挡箭牌。
就是对质也不怕,骆家伟愿意帮她圆谎。
骆家伟一直知道陆子喻的存在,也一直知道,苏色色爱陆子喻。骆家伟也不止一次问过苏色色,那个老男人有什么好?值得你那样痴迷?
不,我偏要闹(1)
苏色色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然后老老实实回答:
“不知道!我不知道陆子喻有什么好!但我爱他,很爱很爱!”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不需要!
正如骆家伟爱苏色色,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班主任没想到苏色色会骗他,也没去找骆家伟对质。一来,这不过是小事一桩,用不着兴师动众,小题大做;二来,平日里苏色色也是一个乖乖学生,不多话,学习勤奋,功课也不错。
结果,苏色色被罚写了检讨。
还被罚在教室的走廊里站一天。
苏色色也不在意,一边站着,一边嘴里背着英文单词。苏色色的英文越来越好,好到可以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和那个黄头发蓝眼睛的外教老师对话。
外教老师赞她:
“苏色色,你很有语言天赋嘛。”
苏色色的语言天赋,是日练,夜练,甚至梦里也练而来的,并不是天生的。
高二结束的那个夏天,陆子喻到县城里来,傍晚时刻,带了苏色色到省城去。苏色色在车站附近的电话亭里,打电话给她老妈,对她老妈说,放暑假后她在同学家里,和同学一起去老师那儿补功课,要迟几天才回家。
林小媚相信了。
怎么会不相信?这两年来,苏色色简直读书成痴。
从来没见过她这么努力,这么刻苦过。既然是为了学习,早几天回家与迟几天回家,又有什么关系?
谁知苏色色并不是补功课,而是跟了陆子喻,坐了快班去省城。
车到省城的时候,天已完全暗了下来,已是万家灯火了。
出了车站后,上了一辆的士。
苏色色并不否认,她是井底蛙,像了刘姥姥进大观园。她坐在的士上,睁大眼睛,好奇的透过玻璃车窗,兴奋莫名地看着外面的城市。
在黑暗精灵的庇护和纵容之下,整个城市像水性扬花那样,放肆地无声狂欢着。
不,我偏要闹(2)
那么多的车,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灯光,远近的霓虹灯,光怪陆离地摇曳着神秘的气息,像充满了诱惑的潘朵拉宝盒般。
这是苏色色第一次到省城。
从此,苏色色便固执地认为,省城美丽得像了天堂。
真的像了天堂。
她和陆子喻,曾经的爱情天堂。
是,曾经。
陆子喻把苏色色带到他租的房子去,那是一个空气清新,风景秀丽,种满了法国梧桐,繁盛枝叶蔽天遮日的小区。
房子很漂亮。光线充裕的小公寓,雪白的墙壁,木头地板,细麻窗帘,奶油色的床单,宜家的仿松木衣橱,卧室的房顶是透明的,躺在宽阔松软的大床上,可以看得见满天闪烁的星星。
苏色色最喜欢的是浴室。
刚进门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万种风情,神态优雅的美女雕塑。那些挂件,水咙头,面盆,甚至马桶,精美而别致,仿佛艺术品一样的摆放着。浴室的中间,有一个巨大的白色浴缸,清澈的水面上,飘满了玫瑰花瓣。
苏色色把衣服脱光了,泡在浴缸的水中,她那渐渐的变得有点丰满起来的胸,浸在红色的花瓣里,乌黑明亮的头发,湿瀛瀛的披在肩上。
苏色色在浴缸里泡了很久,直至陆子喻走了过来。
“色色,该起来啦。”
“不。”
“色色,听话,泡久了对身体不好。”
“不!”
陆子喻没法子,只好弯下腰,要把苏色色抱起来。苏色色不给他抱,而是使尽力气,把陆子喻也拉到浴缸里来。然后,苏色色便翻过身子,把陆子喻压了在她身体下面,便开始疯狂地吻他。
“色色,别闹!”
“不,我偏要闹。”
苏色色一边吻着陆子喻,一边用力的撕扯着陆子喻身上的衣服,把陆子喻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扯去,直到陆子哈也和她一样,一丝不挂。
陆子喻叹了一口气:
“色色,你真淘气。”
戴套,也怀孕?(1)
苏色色问:
“喜欢吗?”
陆子喻说:
“嗯,喜欢。”
能不喜欢吗?苏色色白皙的顺滑的充满着青春气息的年轻身体,像蛇一样柔软的腰,妖精一样的喘息,陆子喻忽然就觉得,自己就要为她疯狂掉。
在浴缸中,陆子喻和苏色色纠缠了在一起。
苏色色觉得,此时此刻,自己就像一头母狮子,踩在一条危险的钢丝下,不停地变着花样,做着各种杂技,那样的惊心动魄的快乐着。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水蒸气,还有玫瑰花香,沐浴露的味儿。
陆子喻喃喃地说:
“色色,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苏色色笑:
“不要说对不起,这是我愿意的!我一直都愿意!”
陆子喻说:
“但你还是那么小。”
苏色色说:
“我不小了,我已是十八岁了。你说过,满了十八岁后,便是成年人了。现在我已是成年人了。”
陆子喻之所以说对不起,是因为,苏色色怀孕了,怀了他的孩子。
例假超期没有,开始苏色色并不在意。本来她的经期就不正常,爱来不爱来,苏色色懒得理会,不来才好呢,省得麻烦。
但随后,苏色色发觉,原本不爱吃酸东西的她,忽然间好想好想吃酸梅,周日的时候她跑到了超市,抱了一大罐回来,一天到晚嘴不停。
随后,她有了强烈想呕吐的感觉。
后来,陆子喻来了。
每次陆子喻来,苏色色总少不了和他缠绵一番,好像陆子喻坐了二个多小时的快班到来,目的就是她她缠绵一样——除了在旅馆里缠绵,也无处可去。
县城那么小,小到处处遇到熟人,苏色色还是中学生,有着顾忌,总不能大张旗鼓,恐天下人不知道,她有一个比她大了二十岁的男人。
天空下着雨,淅淅沥沥的,扑打在窗外的树叶上,滴滴答答,漫漫无尽的样子。
戴套,也怀孕?(2)
苏色色裸着身子,窝在陆子喻的怀里。两人刚刚经历了一场激情,空气里还有暧昧暗涌,然后,苏色色便说:
“我的例假两个月没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怀孕了。”
陆子喻脸上变了颜色。
他每次都戴套,怎么戴套,也怀孕?
陆子喻呆了一会儿后,突然就飞身下了床,迅速穿好了衣服。然后冒着雨,跑了出去,在快要关门的药店买了测孕试纸。
测孕试纸,一条红线代表安全,两条红线代表中弹。
苏色色试了,是两条红线。
那个时候,苏色色快要考试了。
考完试,便放暑假。
陆子喻趁苏色色放暑假的机会,带苏色色到省城来。县城太小,处处都遇到熟人,如果给老师或同学看到了,苏色色的前途便毁了。
到了省城,翌日一大早,陆子喻带了苏色色去医院。
那个中年女医生,给了苏色色作了检查后,不禁皱了皱眉头,她责怪陆子喻:
“怎么这个时候才来?胎儿都快三个月了,现在做,手术很危险。”
陆子喻低着头,像个孩子那样的无措:
“她还很年轻,还要上学!”
苏色色还真的是年轻,年轻到不知道她的孩子,被她丢弃的痛。苏色色想,她才十八岁,大好的年华才刚刚开始,以后想要孩子,大把的机会,而不是现在。
人流也不觉得痛。因为苏色色做的是无痛人流,一支麻醉药经静脉注入后,她很快便睡着了。
醒后,手术已完毕。
除了肚子略略在点痛之外,苏色色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医生说,肚子痛,是因为子宫收缩,休息一会儿,便没事了。
休息不到半小时,肚子便不痛了,估计子宫已收缩完毕。
从医院出来,苏色色央求陆子喻:
“我想去逛街,我要见识省城的繁华。”
又再说:
“我要吃麦当劳,我还没有吃过麦当劳呢!我们小镇和县城,都没麦当劳。”
看,我生猛得很(1)
陆子喻像哄小孩子那样哄她:
“你刚刚做了手术,身子弱,回去休息一下。改天,好不好?”
苏色色撒娇:
“不好!”
陆子喻说:
“听话!”
苏色色突然蹦跳了两下,接着又弯弯腰,踢踢腿,脸上有得意洋洋:
“谁说我身子弱?看,我生猛得很,能打能杀!”
陆子喻啼笑皆非,拿她没法。
到底是年轻,体质好,身体恢复得快,苏色色除了一张脸儿有点苍白之外,看上去与平常没什么区别,按照她的话来说,生猛得很,能打能杀。
也到底是小女孩,虽然满十八岁了,算是成年人了,但,在三十八岁的陆子喻眼中,十八岁的苏色色,还是一个任性顽皮的小女孩。
因为是第一次到大都市,苏色色对什么都好奇,睁大了一双眼睛,四周围张望着,神情兴奋。
省城的街市,无比的繁华,也无比的拥挤,走到哪儿,都看到人头涌动,车来人往。周围林立的高楼大厦,还真高,抬眼望上去,好像与天齐那样。
走进步行街,更加热闹,到处都是人流,川流不息,街道被挤成了狭窄的小巷,旁边是各种各样门面窄小的店铺,橱窗耀眼夺目,门前挂了密密麻麻,大大小小的广告牌。
陆子喻带了苏色色去麦当劳。
苏色色点了一大堆从电视里才看到而自己从来没有吃过的食物。
汉堡包,薯条,脆香鸡,麦辣鸡翅,可口可乐,最后还要一个圆筒冰激凌。
陆子喻点了一杯红茶,和苏色色坐在一个靠近窗口的位置。
七月的阳光极灿烂,就像无无穷尽的样子,光线总是格外的耀眼。此时,太阳已略略的往上移,遍地投影皆缩小,有一小片阳光,浮着细微的尘埃,穿过茶色的玻璃窗,落到桌子上。
陆子喻一边呷着红茶,一边微笑着,带着溺爱和纵容的目光,看着苏色色狼吞虎咽。
看,我生猛得很(2)
恍惚中,陆子喻像回到了很久很久以前。
那个时候,花正香,月正圆,他也和苏色色一样,青春年少。
陆子喻心里,叹息了一声。
时光真无情,一转眼,已把他催成了一个三十八岁,快要踏入新中年队伍中去的男子。现在他终于明白,生活并没有年少时候想像中的美好,既不是咖啡,也不是茶,而是一杯隔夜的白开水,不但淡,还无味,散发出了一阵阵倦怠的气息。
他的青春,他曾经美好的时光,再也回不来了。
苏色色问他:
“陆子喻,你想些什么?”
陆子喻回过神来:
“没,没什么。”
苏色色不信:
“你想了,我看到你发怔。”
陆子喻没有答,眼睛望向窗外,过了一会儿,他说:
“色色,你看对面的那个广告牌,是潘婷洗发水那个,看到没有?广告上那个女子,和你长得很像呢。”
苏色色顺着陆子喻的目光看过去:
“谁?谁和我长得像?你是说周迅?”
“周迅是谁?”
“电影明星呀,演过很多电视和电影,很红呢!”
“哦!原来是电影明星。色色,你的眼睛和她的眼睛,很像呢,都是一样的明亮,清澈,单纯,像了透彻如水的黑珍珠那样,有一种宁静和空灵。”
苏色色开心:
“真的?我的眼睛真的像她?”
陆子喻点点头:
“嗯。”
苏色色笑得心花怒放。
赞美的话谁不爱听?
吃完了麦当劳后,陆子喻又带了苏色色去商场。
“色色,喜欢什么?我买给你。”
苏色色雀跃:
“真哦,我喜欢什么你买给我哦!”
陆子喻笑:
“当然!只要你喜欢!”
苏色色并不贪心,专挑便宜的东西看,她很兴奋地牵着陆子喻的手,兴致勃勃地地商场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走到一个化妆柜台前,看了一会儿。
真是太刺激了(1)
苏色色指着那些琳琅满目的化妆品说:
“我要一支口红。”
女孩子总是爱美的,是不是?
哪怕是青春亮丽,鲜嫩得要滴出水,十八一支花那样的女孩子。
苏色色把那些样品口红,一支支的画在手背上,比较着那支最艳,那支最适合她,一边想像着,把那些口红涂上她小小的微翘的性感的嘴唇上,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
陆子喻也帮她挑选。
选上一支桃粉色的,鲜嫩欲滴,像了苏色色一样。
苏色色很开心地涂上她的唇,她问:
“漂亮吗?”
陆子喻说:
“漂亮。”
苏色色仰起了头,眼睛弯弯的,笑得像了蜜糖,也像了一株开满了花的小树。那欢跃的笑声,顿时满商场流窜了起来,朗朗的,像了外面的阳光。
这桃粉色的口红,是苏色色人生中,第一支口红。
苏色色觉得,那样鲜亮的颜色,就是她未来的颜色。
第二天,苏色色又嚷嚷着去游乐园。
因为没玩过嘛,小镇没有,县城也没有。
陆子喻想说,那是小孩子玩的地方,他一个大男人去干什么?但看到苏色色一脸渴望的神情,又想着苏色色这么小的年龄,为他打掉孩子的苦,不禁心软下来。他叹了一口气,轻轻地说:
“好!”
苏色色像了孩子那样,快乐地蹦跳了起来,一边抱着陆子喻,狠狠地吻了他:
“陆子喻,我爱你!好爱好爱你!”
看到苏色色这么开心,陆子喻也跟着心情愉快了起来。
苏色色的要求并不高,不就是去游乐园嘛?又不是上刀山下火海落油锅,哄她一下下,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到底,他欠了她很多。
这是陆子喻第一次到游乐园这种地方来。想不到,游乐园热闹非凡。来玩的也不完全是小孩子,有一半以上是大人。有的是陪孩子来的家长,也有双双对对的情侣,还有白头苍苍的老人也在其中。
真是太刺激了(2)
苏色色拉了陆子喻,先去玩“旋转滚筒”。
一大堆人坐到了一个很大的滚筒里面,然后开始转起来。这边的人躺下了,接着又到那边的人,再接着,是头朝上脚朝下,转了一圈又一圈。
然后到“激流勇进”。
穿了一次性雨衣,坐地船中,在水流中急速前进,九曲十八弯,上坡,下坡。最刺激是船下坡的时候,船飞速的往下冲,水花飞起来,有一丈多高,溅在了身上,把雨衣都打湿了,从船上下来,活像一只落汤鸡。
最好玩是“海盗船”。
一条大船高高旋挂在空中,它像秋千一样荡来荡去。刚刚开始的时候,船荡得很慢,也很低。荡着荡着,船越来越快,越来越高。最后,整条船就几乎直立起来。当海盗船荡到了最高处的时候,苏色色感觉到,屁股几乎离开了座位,船似乎就要把她给抛出去,再也忍不住,紧紧地抓身边的陆子喻,双脚则死死地蹬着船底。
苏色色闭上眼睛,拼命地大叫:
“救命呀!救命呀!”
陆子喻也紧紧地抓住了她,也在叫:
“救命!救命!”
耳边,是“呼呼”的风声,风声中,又夹着一大片刺耳的鬼哭狼嚎,“救命”声,此起彼落,连绵不断。坐在海盗船里所有的人,无论男女,或老少,每个人都拼尽力气,声嘶力竭大喊。
喊了又喊。
喊了又喊。
真是太刺激了。
也真是,太过瘾了。
下来的时候,还有眩晕的感觉,走起路,感觉到头轻脚重。但不知道为什么,陆子喻忽然觉得自己也变年轻了起来,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兴奋感。
仿佛,时光一下子的就倒退了回去,回到曾经的青葱岁月。
那个时候,他青春年少,花样一样的年龄。
大概,就是这种“惊心动魄”的经历,好像把生活上所有的压力,所有的烦恼,所有的忧愁,都抛在九霄云之外去了。
真是太刺激了(3)
有一个八岁左右的小男孩,刚刚跳下海盗船,就很夸张地捂着他的屁股,表情痛苦,用了很夸张的语气对他妈妈说:
“这是什么海盗船嘛?简直就是屁股腾空记!”
苏色色不禁“扑哧”一声笑。
小男孩形容得真好,屁股腾空记!
苏色色问陆子喻:
“你小时候玩过这样的游戏不?”
陆子喻摇头:
“我们那个年代,怎会有这样先进的游戏?我小时候,能够看一场电影,已是一件奢侈的事儿了。”
惆怅的语气,像了苏色色老妈。
当然,陆子喻只比苏色色老妈小了两年,他们本来就是同一个年代的人。
从海盗船刚下来,看到不远处有高空弹跳。
高空弹跳,又称“蹦极”。
在40米高以上的地方,把一端固定的一根长长橡皮条绑在身上,向下跳下去。当人体落到离地面一定距离时,橡皮绳被拉开,绷紧,阻止人体向下落,当到达最低点时,橡皮再次弹起,人被拉起,随后,又落下。
蹦极的口号是:挑点生命无极限。
苏色色兴致勃勃,嚷嚷着也要玩。
陆子喻可没有这个胆量,玩这样的不要命游戏。
他这把年龄了,可玩不起,搞不好玩出心脏病来,一命呜呼,那就什么都完了。陆子喻可不愿意他这么快就完,他还没有去法国巴黎呢,他的理想还没能够实现呢,还有,他还没结婚,还没生子呢。
蹦极在香港,据说被戏称为“笨猪跳”。意思是说,只要像猪那样笨的人,才会玩这不要命的游戏。虽然蹦极的整个过程,只是短短的五秒钟,却仿若向死神打交道,在生与死的边缘奔跑,又是紧张,又是刺激。
陆子喻哄苏色色;
“下次再玩好不好?”
苏色色不愿意,勇敢地挺了挺胸:
“不,我现在就是玩。”
她撒娇,像了一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
“陆子喻,陪我玩,好不好?好不好嘛?”
真是太刺激了(4)
陆子喻急中生智,连忙说:
“你昨天刚刚做了手术,现在身子还弱,不能玩太刺激的游戏,如有什么意外,会后悔一辈子的。”
苏色色眨眨眼睛:
“会有什么意外?”
陆子喻欺负她年纪小,不懂,胡说八道地吓唬她:
“玩太刺激的游戏,可能会头晕,头痛,嗯,还有肚子痛。如果肚子痛就麻烦了,搞不好会大出血。嗯,如果大出血了,以后就没有做妈妈的机会。”
苏色色还真的被吓着了。如果因为蹦极,会大出血,会失去做妈妈的机会,怎么可以?她以后,还要给陆子喻生孩子呢。生儿子也好,生女儿也好,总之,是他们的孩子,叫陆子喻为“爸爸”,叫她为“妈妈”。
苏色色想了想,想了想,终于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弃:
“那我这次不玩!陆子喻,说好了,下次你得陪我玩。”
陆子喻忙不迭地点头,乱开空头支票:
“好!下次我陪你玩。”
下次到什么时候?也许,是没有下次了。
谁知道呢?
随后,又去坐了摩天轮,宇宙飞船,又开了碰碰车……还去鬼屋,感受那种恐惧,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阴风阵阵,突然冒出一只鬼,在狂笑,或在痛哭,甚至有一只莫名的手伸过来,冷不防的,抓住了自己的脚。
明知道是假的,但苏色色已吓了个魂飞魄散。
陆子喻把苏色色搂在怀里,拍着她的背。
苏色色的心,顿时不再恐慌了。
最后是去看4D电影。4D电影是比立体电影更先进的电影,观众戴上专用眼镜,便仿佛身临其境,置身其中。
如果电影里有风,看的人就能感觉到耳边有风吹过。
如果电影里下雨,就会感觉到脸上凉丝丝的。
如果电影里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小虫子,就会感觉有很多小虫子爬在脚上,痒痒的,麻麻的。
苏色色大开眼界。
真是太刺激了(5)
原来,她真是井底之蛙。
原来,她没见识过的事儿,多着呢。
这使苏色色想起齐秦的一首歌来,好像是《外面的世界》,里面有一句歌词: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以前苏色色听了,很不以为然。
再精彩,还不是一样过日子?
再精彩,还不是饿了吃饭,困了睡觉?
谁料,不是的。
小镇的生活,不过是黑白两色,像一幅静止的山水墨画。而大都市的生活,则是多姿多彩的,仿佛正在绽放着的烟花,五彩缤纷,鲜艳着,跳跃着,就像是一个彩色的约定,美好得无以加复。
齐秦那首歌,“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后面,还有一句: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苏色色觉得无奈的是,她不能呆在这儿太久,她明天要回家了。
不过没关系!
苏色色想,过不了多久,她还会来的。
苏色色很庆幸。庆幸她重回学校,庆幸她上了高中,也庆幸她只有一年时间,便能参加高考了。到时候,她一定一定要争取考上省城的大学。以后,她一定一定的留在省城里,一定一定的和陆子喻相依相守,到永远。
苏色色和陆子喻乐此不疲,在游乐园玩了一整天。黄昏到来的时候,从游乐园出来,陆子喻又带了苏色色到闹市区,去了必胜客。
苏色色一点也没有疲容,精神抖擞。
因为年轻嘛,要不怎么说青春无敌?
她雀跃着,一口气的,就点了一大堆东西。比萨,浓情香鸡翼,香草凤尾虾,法式红酒蜗牛,罗宋汤……那个年龄比她大不了多少的服务员,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终于,忍不住问:
“请问,你们是两位吗?”
苏色色说:
“对呀对呀,就是我们两个。”
服务员说:
“你们,能吃这么多?”
陆子喻微微一笑:
“吃不完,我们打包回去。”
食物摆满了一桌子。
好巧,在这儿遇到你们(1)
陆子喻用刀子和叉子,把上面布满了海鲜,香肠,烟肉,火腿,五香肉粒,蘑菇,青椒,菠萝的比萨,切了一小块,放到苏色色的盘子中去,一边说:
“这里的比萨很有名呢,外层香脆,内层松软,而且味道超好。”
苏色色尝了一口,便不愿意吃了:
“这是什么怪味道啊?难吃死了!我不爱。”
苏色色爱的是那个法式红酒蜗牛,小小的,放在一个很奇怪的木质东西里,一个窝眼放一个,却六个,却味香,质嫩,食后令人回味无穷。
苏色色一边抹嘴巴,一边偷偷地对陆子喻说:
“想不到,蜗牛也能吃,而且还这么好吃!陆子喻,你说,这些蜗牛是怎么做的?我回去后,也去捉些蜗牛,自己做。这些蜗牛,是饲养的吧?估计那些野生的蜗牛,比这些饲养的蜗牛还要美味!”
陆子喻一听,差点要滚到地上去。
他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色色,那些野生蜗牛是不能吃的。”
苏色色巴眨着眼睛:
“为什么不能吃?”
陆子喻说:
“蜗牛有很多种,有些是能吃,有些不能吃的。蜗牛体内的粘液含有毒性,在食用之前,要几天不喂食物。那些野生的蜗牛,毒性很大,很多是不能吃。”
苏色色红了脸:
“原来是这样呀?我怎么知道?”
陆子喻刮一下她的鼻子:
“色色,你真可爱!”
苏色色傻傻地笑。
陆子喻也笑。
笑着笑着,陆子喻的笑着,突然就僵在了脸上。
苏色色莫明其妙,随了陆子喻的目光看过去。
原来,刚刚走进门来的,是两个气质优雅的女子,穿着时尚的衣服,化着精致的妆容,脸上浅浅淡淡地笑着。特别是走在前面的那一个,身材高挑,婀娜多姿,肤色圆润,虽然有着岁月的痕迹,但还是一个美女。
真的很美,美到让十八岁的苏色色,觉得自己在瞬间,就落到尘埃里。
好巧,在这儿遇到你们(2)
她的目光,无意中扫了过来,落到了陆子喻身上。
接着,又落到了苏色色身上。
苏色色的目光,与她四目相对。
她丝毫不掩饰她的惊诧,脸两边的肌肉拉得紧紧的,嘴巴呈“O”型般张着,那张美丽的高贵脸孔,有二秒钟的窒息。随即,她很快就反应过来,神态恢复了正常,对她身边的女伴,不懂得说些什么。
她的女伴点点头,在附近的一个附近窗口的位置坐下。
而她,则径直地朝陆子喻和苏色色走过来。
苏色色见过她,自然认识她,她叫苏雪儿,是陆子喻的初恋。这个苏雪儿很有钱,是个画商。还有,苏雪儿到现在,还爱着陆子喻,想嫁给陆子喻为妻。
苏雪儿走到了他们跟前,绽开了一个优雅的笑容:
“陆子喻,好巧,在这儿遇到你们。”
苏雪儿转头,又对苏色色说:
“小妹妹,到省城来玩吧?什么时候来的?”
苏色色嗫嚅:
“昨天见到的。”
此时的苏色色,个子比两年前高了不少,已窜到了168公分,差不多和苏雪儿一般高——也许,也没比苏雪儿矮,只是苏雪儿穿了高跟鞋,而苏色色穿了平底的球鞋。但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总是觉得,她比苏雪儿矮了一大截,在苏雪儿跟前,她十足的灰姑娘,灰头灰脸的姑娘。
苏雪儿望向陆子喻,脸上又浮上了那个似笑非笑的表情,她像了上次那样,欺负苏色儿听不懂,忽然就用了英文对陆子喻说:
“你为什么不说话?”
陆子喻用英文反问她:
“你希望我说些什么?”
苏雪儿说:
“对我解释,她为什么到省城来?你和她的关系呀?”
陆子喻淡淡地回答:
“也没什么好解释的。”
苏雪儿问:
“你爱她?”
陆子喻答:
“是。”
苏雪儿总是能够一针见血:
“但她那么小。”
好巧,在这儿遇到你们(3)
陆子喻说:
“我知道。”
苏雪儿脸上,浮出了一个讽刺的笑容:
“你会等她长大?我没否认,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总会有一天,会成长为一个风情的女人。你有信心,她长大后,不会嫌你老?你有信心,到时候她能够顶得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诱惑,会死心塌地跟你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糟老头子?”
苏色色低头,喝现榨的西瓜汁,装作听不懂他们的英文。
此时的苏色色,已不是两年前的苏色儿。
她这么苦读英文,日背单词,夜背单词,梦里也背单词,等的就是这一刻。虽然不完全听得明白,大概意思,还是懂得。
但苏色色并没有吭声。
其实,苏色色很想告诉苏雪儿,她不会嫌陆子喻老,她会顶得住外面花花世界的诱惑,会死心塌地跟陆子喻,哪怕是跟他一辈子。苏色色还想告诉苏雪儿,陆子喻再老,在她眼中,也不会是一个糟老头子,永远也不是。
但苏色色什么没有说,她只是喝着西瓜汁。
只听陆子喻答:
“那是以后的事,我没有想这么长远。”
苏雪儿轻轻地笑了起来:
“陆子喻,没想到你这么时尚,居然会跟了潮流走: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陆子喻,你快四十岁了,你还能玩多久?”
陆子喻不答。
苏雪儿的语气,继续咄咄逼人:
“我没有想到,你还会这么天真,会相信爱情能够饮水饱!我只以为,男人事业是大过天!陆子喻,我为你感到悲哀。”
苏雪儿又再说:
“上次你开画展,结束的时候,我曾经对你说过,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我只给你两年时间考虑,因为,我也老了,再也等不起!如今,还有半年,就满两年!”
陆子喻还是不说话。
他喝着咖啡,喝了一口,又一口。
隐隐约约中,苏色色仿佛听到陆子喻在叹息。
好巧,在这儿遇到你们(4)
陆子喻在叹息了吗?
好像是。
又好像不是。
苏色色不大明确。
苏雪儿大概把应该要说的话说完了,她转过头来,看苏色色。脸上的表情,仿佛变色龙那样,绽开了笑容,用了亲切的语气对苏色色说:
“小妹妹,玩得好心吗?”
苏色色抬起头来,一副茫然的表情:
“你说什么?”
她装作听不懂苏雪儿说些什么。
作戏要作全套,对不?
苏雪儿醒悟过来,刚才她用的是英文,难怪这个小女孩听不懂。这个除了拥有青春,除了貌美,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小姑娘,又怎么会听得懂英文?
苏雪儿又再改用中文:
“小妹妹,省城好玩吗?和陆子喻在一起,玩得开心吧?”
苏色色心无城府的样子,甜甜地笑:
“好玩,开心。”
苏雪儿说:
“那多玩几天。”
苏色色说:
“好。”
苏雪儿离开后,苏色色用了迷惑不解的神情,问陆子喻:
“刚才你们说些什么?”
陆子喻要过好一会儿才回答:
“没什么。她是画商,经营的画廊在本市很有名气,刚才我们讨论的是关于我作品的事。我作的画,一般都是给她,挂在她画廊里出售。”
“哦。”
苏色色说。
陆子喻为什么要骗她?
还有,陆子喻刚才为什么不理直气壮回答苏雪儿?说他有信心等她长大,说他有信心,她长大后不会嫌他老!为什么,他没有这样对苏雪儿说?是不是,他信不过她?还有还有,刚才苏雪儿说,给陆子喻两年的时候考虑,到底考虑些什么?
苏色色总是觉得,她在陆子喻的世界里,永远像了个局外人。陆子喻从来不对苏色色说起有关他的事。
苏色色咬了咬嘴唇,不禁有点恨恨的。
过了一会儿,苏色色冷不防的就问:
“她是不是很有钱?”
摆明了是耍赖(1)
陆子喻像在想心事,像苏色色这么一问,猛地回过神来:
“谁?苏雪儿?”
苏色色说:
“嗯。”
陆子喻说:
“啊是,苏雪儿很有钱。”
苏色色又问:
“她的钱,全是她开画廊挣来的?”
陆子喻沉呤:
“嗯,有一部分是。”
苏色色又再追问:
“那还有一部分呢?”
陆子喻说:
“有一部分,嗯,她家里,很有钱,她父亲开公司,生意做得很大,她是独生女。”
啊,原来,苏雪儿是个富家女。
其实,富家女也没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懂得投生么?投生到有钱人家么?都说大树底下草不长,也不见得,苏雪儿有多大的能耐。
从必胜客出来,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黄黄的,像了一只柑的月亮,连滚带爬的从了云端里出来。远近的灯光,也陆陆续续亮了,转眼,已是万家灯火。
刚出必胜客的门口,苏色色就不愿意走了。她像了柱子那样赖在那儿,一副倦容,很无精打彩的样子:
“陆子喻,我好累,走不动了。”
陆子喻很好脾气,像哄三岁小孩子那样哄她:
“色色,听话,坚持一下,到那边的马路去,我们打车回去。”
苏色色伸手捧着肚子,一脸的苦不堪言:
“我,我不舒服!真的走不动了。”
陆子喻比苏色色高出了一个头,他弯下腰来,关切地说:
“色色,怎么啦?是哪儿不舒服?”
苏色色的声音带着哭腔:
“我的肚子有点痛。”
陆子喻问:
“是不是你刚才吃得太多了,所以肚子不舒服?”
苏色色摇着头,声音都快哭出来了:
“不是!这痛,就像白天在医院的时候那样痛。也不是很痛,只是隐隐约约的痛,倒是一双脚软绵绵的,像是有千斤重,迈不动了。我,我,我站不稳了,想坐到地上去了!”
摆明了是耍赖(2)
陆子喻信了。
怎么不信?
苏色色昨天才做人流,今天也没好好休息,就疯玩了一天。陆子喻对苏色色,不是不感动愧疚的。
陆子喻踌躇了一下,还是蹲了下来:
“来,色色,我背你。”
苏色色就等着这句话,巴不得陆子喻这么一说,顿时迫不及待跳上了陆子喻的背上,用手圈住了他的脖子,还把她的头,很暧昧地紧紧靠在陆子喻的背上。
苏色色眼角的余光,很得意地向必胜客的方向扫过去。
苏雪儿和她的朋友,坐在靠近门口的窗口位置。
苏色色看到苏雪儿,正在一动也不动地看着这一幕。苏色色还看到苏雪儿,眉头轻轻地皱了一下。
嘿,苏色色让陆子喻背她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苏雪儿看到。苏色色希望苏雪儿看到后,气歪了脸,最好肺还气炸了。
苏色色在陆子喻的背上,春风得意地哼哼:
“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
陆子喻边走边问:
“色色,你好点了没有?”
苏色色说:
“好点了。”
陆子喻又问:
“肚子还痛吗?”
苏色色嘻嘻笑:
“有你背,就不痛了。”
又再继续哼哼:
“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啊哎……”
从苏色色愉快的歌声中,陆子喻突地过来,原来他上苏色色的当了。
陆子喻僵着脸,哭笑不得。
晕死!他二十岁之后,就没干过这么大胆出格的事了。如今,还是在熙熙攘攘,人声鼎沸的闹市大街头,虽然夜幕已来临,可周围灯火通明,行人很多,到处都是人头汹涌。最令人难堪的是,还有不少人停了下来,朝他们看,仿佛在看一件稀奇古怪的事儿,脸上带着窃笑表情。
陆子喻小声地说:
“色色,下来好不好?”
摆明了是耍赖(3)
苏色色在陆子喻的背上,把头摇过来,又摇过去:
“不,我不下。”
陆子喻央求:
“色色,乖,听话,下来。”
苏色色嬉皮笑脸:
“我下去可以,但有条件。”
陆子喻连忙问:
“什么条件?我答应你就是了。”
苏色色说:
“我下去后,你得吻我,在这儿,当着这么多人的面。”
陆子喻一听,吓了个半死,几乎要抓狂:
“不行!这怎么可以?”
苏色色不高兴了,嘟着小嘴;
“陆子喻,你是不是不爱我?”
陆子喻啼笑皆非:
“这不是爱不爱的问题!只是,只是,在大庭广众之中亲吻,嗯,不大好!是影响不大好!我一把年龄了,又不是十七八岁,怎么能够这样疯?如果还搞这个,别人还说我为老不尊,以为我是神经病。”
苏色色的小嘴嘟得更高:
“什么神经病?电影里都是这样的。”
陆子喻说:
“那是演戏,怎么同?”
苏色色的眼珠子转了一下,又想出了另外一个主意:
“要不,你在这儿大喊三声:陆子喻爱苏色色!喊完后,我就下来。”
陆子喻又再次的要抓狂,他斩钉截铁拒绝:
“不行!这样喊,别人也会当我是疯子!”
苏色色嘻嘻笑:
“这样不行,那样也不行!陆子喻,那你只好乖乖地背我了,要不我下去后,又不舒服,肚子又再痛了。”
苏色色摆明了是耍赖。
陆子喻很是无奈,他没办法,只好咬咬牙,把苏色色背到马路边,站在那儿,等的士来。还好没站多久,便有一辆红色的士停在身边。一直趴在陆子喻背上不肯放手的苏色色,终于心满意足跳了下来,结束了陆子喻的难堪。
苏色色钻进的士,一边又再哼哼:
“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啊哎……”
爱她,就应该宠她(1)
的士司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回过头来看苏色色,纠正她:
“美女,你唱错啦!应该是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不是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
苏色色扮了个鬼脸:
“都是一样的啦!哥哥也好,妹妹也好,反正都应该大胆地往前走,这准没错。”
陆子喻又好气又好笑,实在是拿苏色色没法子。
有时候,苏色色还真的是顽皮,顽皮得令陆子喻束手无策。
什么叫代沟?这便是了。到底,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和一个三十八岁的中年男人,在思想和行动上,是无法达成一致的。有一本书上说,五年是一个代沟。那么二十年,便是四个代沟。
陆子喻和苏色色,便是隔了四个代沟。
其实陆子喻不知道,苏色色在陆子喻跟前,才会变得任性和骄横。
苏色色希望得到陆子喻的宠爱。
为什么不呢?
苏色色认为,这种宠爱,就是爱情。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一个女人的话,他就会把她捧到手掌心,无限地宠她。
晚上,洗澡后,苏色色爬上了陆子喻的身体。她明天就要回去了,谁晓得这次回去,她和陆子喻什么时候才能够见面?
一个月?
两个月?
三个月?
不知道了。
苏色色不能容许,她跟陆子喻这样久,却没有亲密。哪怕是医生说要禁止,也不行。
陆子喻说:
“色色,乖,要听医生的话!医生说,要三个星期不能亲热呢。”
苏色色才不管那么多,她把陆子喻压在身下,咬他的嘴唇,他的耳根,他的脖颈,不依不饶地说
“陆子喻,我要你,给我!”
陆子喻说:
“色色,不要这样,要听医生的话!”
苏色色不肯:
“我不听!我就是要你!陆子喻,给我!”
陆子喻还在犹豫,但苏色色不给他犹豫的机会,像了一条鱼那样,紧紧地贴着他。
爱她,就应该宠她(2)
苏色色在吻陆子喻的同样,手也没闲着,一点点的朝了陆子喻的身下攀了过去,撩拨着陆子喻那敏感的地方。
此时此刻的苏色色,就像了一只补饿久了的小馋猫。
陆子喻又怎么耐得住苏色色这般挑逗?
他浑身,已是火烧火燎,所有的细胞,已是“噼里啪啦”的烧个不停。
终于,陆子喻坐了起来,反身就把苏色色压了在他身下。苏色色说要,陆子喻就给了。陆子喻不敢太用力,像了第一次要苏色色那样,轻轻的,温柔的,扳开苏色色并拢的双腿,小心翼翼地进了去。
尽管如此,苏色色得到的不是快感。
而是像了第一次那样,除了疼痛,还是疼痛。
真的真的痛。
很痛。
苏色色紧紧地咬住了嘴唇。就是痛,她也愿意把她给陆子喻。
为什么不呢?她那么爱他。
苏色色上了高三后,陆子喻来县城的次数少了。高三的上半个学期,陆子喻只来过两次,每次总是周六下午来,周日早上走。
苏色色问他:
“陆子喻,你干嘛要隔这么长时间才来看我?”
陆子喻解释说:
“忙。”
苏色色说:
“真的忙呀?”
陆子喻说:
“嗯。”
到底忙些什么,陆子喻也没说,可苏色色也能够猜出来,陆子喻除了忙画画,又能忙些什么?
苏色色忘记了要追问,陆子喻到底是不是要忙画画,是不是又要开画展。因为说这些话的时候,两人正在旅馆里,那张暧昧的床上,亲热地纠缠着,陆子喻吻着苏色色,一下,又一下。吻得很缠绵,密密实实的,落满了苏色色身体。而那些吻,又很像很凄美,好像很绝望。
仿佛,这是最后一次似的。
此时的苏色色,已满了十九岁。十九岁的苏色色,仍然是那么瘦,柔柔弱弱的,头发乌黑明亮,梳了条马尾,青春,美腿,像了芭比娃娃,白开水一样的笑容。
她想他,想得要疯了(1)
事后,陆子喻捧着苏色色的脸,怔怔地看着她:
“色色,你渐渐长大了,而我,也渐渐老了。”
苏色色窝在他的怀里撒娇:
“人家说,男人四十一枝花!陆子喻,你还有一年,才到一枝花的年龄呢!你老什么老?”
陆子喻惆怅,叹息了声。
近来,陆子喻很喜欢叹息。
苏色色不知道,陆子喻叹息些什么。
夜深了,空气一点一点的变得冷清起来。窗外的夜,出奇的黑,出奇的宁静,深沉得有点狰狞。有风透过窗户,发出轻轻的呻吟,带着秋天的微凉气息。
苏色色在陆子喻的怀里,很甜蜜地睡去。
陆子喻睡不着。
在昏暗的灯光中,他看着苏色色。
睡熟了的苏色色,更像了一个孩子,眼睫毛浓密,嘴唇小而微翘,那略略侧着的面庞,透着诱人的青春气息。
真的是美,完全透明,吸引了光华,然后再反射出来——这种美,叫青春,叫年轻,叫风华正茂。
陆子喻轻轻的,又再叹息了声。
他起了床,披了件衣服,然后从衣服的口袋中,取出一盒烟,抽出,衔住,点上,便走到窗口下,默默地吸。
烟头在黑夜里闪闪烁烁,像极了一段段甜蜜亦令人惆怅的往事,若隐若现。
陆子喻忙。
苏色色也没有空着。
因为毕业班了,学习紧张了起来,苏色色除了学习,学习,还是学习。尽管苏色色,那么疯狂地想念着陆子喻,无论是心,或身,都想。但苏色色,也不敢放松自己,害怕放松了,她会考不上大学。考不上大学,她就无法去省城。
只有去省城了,才能够和陆子喻相依相守。
到了下半个学期,苏色色对学习更加刻苦,更加努力。
努力到苏色色都差点忘记了,陆子喻已很久很久没来看她了,她已很久很久没和陆子喻缠绵了,久到整整一个学期,她也没见到陆子喻的影子。
她想他,想得要疯了(2)
有时候,苏色色也会在梦里梦到陆子喻。
梦里,陆子喻不见了,在她的世界里消失了,一点音讯也没。她很焦急,在省城里,满大街找他,逢人就问:
“见到陆子喻没有?见到陆子喻没有?”
别人冷漠地看着她,摇头。
苏色色急得几乎要哭出声来。
然后,苏色色便远远的,看到一个穿白衬衣的男子,站在马路边等的士,那修长挺拔的背影很像陆子喻。苏色色欣喜若狂,奔了过去,一边喊:
“陆子喻!陆子喻!”
苏色色还没跑近去,已有一辆的士到了男子身边,男子开了车门,坐了进去。
在的车开走的瞬间,男子回过头来。
是陆子喻!
真的真的是陆子喻!
苏色色发足狂奔:
“陆子喻,等等我!陆子喻,你等等我呀!等等我!”
的士没有停下来,很快,便渐渐开远了。
苏色色追了在的士的后面,拚命地追赶,但她的脚,似乎有千斤重量,无论怎么发狠,怎么用力,还是跑得慢吞吞的,像了电影中的慢镜头。
的土终于看不见了,没了踪影。
苏色色跑不动了。
她无助地站在马路中间。
身边的车辆,不停地从她身边飞速而过,一辆又一辆。她站在那儿,那么伤心,那么痛苦,那么的绝望。她哭了,泪水一串串地落了下来,那委曲无助的嚎啕声,一下一下的,响彻云霄。
哭着哭着,苏色色醒了过来。
原来,她还真的是哭了,在梦里哭,枕巾湿了一大片。
苏色色怔了好半天后,才起床。
她找来冷水,洗脸。
清醒过来后,苏色色想起梦中的情景,不禁失笑。
怎么会做这样的梦嘛?陆子喻怎么会不要她?陆子喻不过是忙,没空而已。也许,陆子喻也想着,她要高考了,为了让她安心学习,就暂时没找她。不是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吗?
她想他,想得要疯了(3)
苏色色这一想,便释然了,化思念为学习动力。
只要能够上省城读大学,她还怕没机会和陆子喻在一起么?
终于,苏色色毕业了。
终于,黑色七月来了。
高考结束那天,长长的半年时间没出现的陆子喻,到县城来了。苏色色刚刚从考场出来,远远的,就从学校的门口看到陆子喻。他站在第一次来学校找苏色色的那个角落,还是像那次一样,低着头,很寂寞地抽着烟。
陆子喻又老了许些。
但陆子喻再老,还是一个风度翩翩,迷人的男子。
陆子喻夹在人群中,还是那样的鹤立鸡群。
苏色色怔在那儿,百感交集,瞬那间,就有要落泪的感觉。
这个时候黄昏已经来了。夕阳在山的那边,艳丽无比,金光万丈,金黄色的光线照耀大地,落到苏色色身上,脸上,直把苏色色的眼睛刺得睁不开来。
大概是那股光线太强烈了,苏色色的眼泪,还真的落了下来。
一滴。
一滴。
又一滴。
陆子喻来了,应该开心才是,怎么哭起来了?是不是应了那句话,喜极而泣?苏色色连忙低头,偷偷地把泪水擦了,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便抬起脚,小跑着,要朝陆子喻跑过去。
苏色色太久太久没有见到陆子喻了。
她想他,想得要疯了。
刚跑了几步,苏色色的跟前,突然就横着一个高挑的身影,猛地挡了她的去路。那个高挑的身影,存心的要和苏色色作对,苏色色低着头,向左,那个高挑的身影就挡在左,苏色色向右,那个高挑的身影亦往右,苏色色停,高挑的身影也停,苏色色走,高挑的身影也走。
苏色色只好站住了,恼怒地抬起头来。
原来那个高挑的身影,是骆家伟。
骆家伟也是刚刚从高考试场出来。他的动作也真快,不知道从哪儿买来了一束鲜花,捧了在手中。
你的追求者很有趣(1)
骆家伟笑眯眯的立了在苏色色面前,看着苏色色。
苏色色没好气:
“骆家伟,你干嘛?”
骆家伟笑容可掬:
“没干嘛,只是高考结束了,想和你一齐庆贺。”
苏色色想着陆子喻,没心思和他扯,跺着脚说:
“你让开!改天再庆贺,现在我没空。”
骆家伟斜了眼睛看她:
“没空你干嘛?”
苏色色不答他,侧过身子,绕过骆家伟,用了迫不及待的表情和动作,又再次向陆子喻跑去。
不知就里的骆家伟,追了过去。
随后,骆家伟就看到苏色色冲到一个男子跟前,略略地仰起头,痴痴地望着她。那个男子,一身白衣,高且瘦,已不年轻了,有着略略苍白的皮肤,薄薄的嘴唇,但他是那样的儒雅,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都市气息。
骆家伟认识他,他在小镇住的时候,骆家伟见过他。
他是苏色色迷恋的那个老男人,叫陆子喻。
骆家伟追到苏色色身边,他叫她:
“苏色色。”
苏色色把痴迷的目光,从陆子喻的脸上移开来,转到了骆家伟身上。苏色色换了另外一种表情,有点厌恶,她皱了皱眉,不耐烦地说:
“又干嘛啦你!”
骆家伟心里不是滋味,鼻翼酸楚极了。
怎么说,骆家伟也是个优秀的男孩子,长了眉清目秀,178公分高的个子,学习成绩不错,会弹吉他,爱打篮球,开朗,活泼,被众多女生追逐着,视为心中的白马王子。而骆家伟对那些女生,从来都不屑一顾,他喜欢的,是苏色色。他把苏色色当了宝,但苏色色,却把他当了草。
骆家伟不甘。
真的真的不甘。
他到底,哪里比那个老男人差?
他有什么不如他的?
骆家伟紧紧地盯着苏色色,一字一句,一字一句地说:
“没干嘛!我只是想告诉你,苏色色,我喜欢你。”
你的追求者很有趣(2)
苏色色把脸涨了个通红:
“骆家伟,你胡说些什么?”
骆家伟认真:
“我没有胡说!苏色色,你也是知道的,我喜欢你,喜欢了很久很久!就是因为喜欢你,我才回了学校,才读了高中。也是因为喜欢你,我才那么努力地读书,是为了能够追上你。”
苏色色手足无措,一张脸涨得更红,直红到脖子去。
其实,这些苏色色一直知道,只不过她装傻,因为她的眼里,除了陆子喻,再也容不下别的男子。
苏色色没想到,骆家伟竟然会公开表白出来。
而且,是当了陆子喻的面。
陆子喻不露声色,好像与他无关,表面上看上去,也没有特别的不高兴,只是微笑着,看着他们。
苏色色不想给陆子喻误会了去,不管旁边有着许多同学,也不管那些同学都朝了他们看过来,反正,苏色色不管了,什么都不管了,她紧紧地挽着陆子喻的手臂,紧紧地依偎在他身边。
苏色色小声的,坚定地说:
“我已有男朋友了!他就是我的男朋友!”
苏色色又再说:
“我爱他!很爱!很爱!”
那些朝他们看过来的同学,脸上露出了匪夷所思的表情,很多人在窃窃私语。在他们眼中,陆子喻做苏色色的男朋友,是真的真的,太老了。
远处,有人低声地说:
“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子,找一个老男人,是不是贪图他的钱?”
又再有人说:
“这个有可能哦!她如果不是贪图他的钱,干嘛要和他在一起?笨呀,他都这么老了!”
苏色色气得满脸通红。
陆子喻哪里老?他才三十九岁!三十九岁的男人,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就像一朵鲜花,开到最极致的那刻!还有,苏色色才不是贪陆子喻的钱,陆子喻见不得很有钱,他没有车子,住的房子也是租来的,如果陆子喻真的很有钱,他早已去法国巴黎了,他又怎么出现在这儿?
你的追求者很有趣(3)
苏色色爱的,是陆子喻这个人。
哪怕,陆子喻是个穷光蛋,她也爱。
苏色色紧紧地挽着陆子喻的手臂,不肯放开。
现在的苏色色,刚刚结束高中生涯,已不是高中生了。学校的老师不给谈恋爱,是担心会影响学习,现在高考结束了,老师已管不着!还有还有,她已十九岁了,离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只差了那么一岁,谈恋爱也属于正常。
陆子喻气定神闲,不温不火,一直是浅浅淡淡地笑着。
什么是成熟男人的风范?
这便是了。
骆家伟望望苏色色,又瞅瞅陆子喻,心中不得不承认,其实他们两个,除了年龄相差得太多,倒是挺相配的一对。
不是有句话说么,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
只要当事人你情我愿,又与旁人何干?
骆家伟把手中的那束花,塞到苏色色的怀里:
“苏色色,这些花是我专程定的,现在送给你!”
骆家伟又再说:
“苏色色,如果哪一天,你不爱他了,或他不爱你了,记得来找我!苏色色,我会永远等着你!”
说完后,骆家伟便跑了。
很快,没了踪影。
苏色色拿着花,发愣。
那花,是新鲜的桔梗花。像卵状披针形的青叶子,细致脆弱的花瓣,花朵有暗蓝色,也有暗紫白色,开得极灿烂。
陆子喻看苏色色,突然就轻轻地笑了起来:
“色色,你的追求者很有趣!”
苏色色很窘,恨恨地说:
“谁要他追求?”
陆子喻说:
“漂亮的女孩子,身边总少不了男孩子的追求!啊对了,色色,你知道桔梗花的花语是什么吗?”
苏色色摇头:
“不知道。”
陆子喻说:
“桔梗的花语有两种,一种是永恒不变的爱,一种是无望的爱。”
苏色色又再次发愣。
骆家伟送她桔梗花,那是什么意思?到底是代表永恒不变的爱,还是无望的爱?抑或,两样都有?
爱了就爱了(1)
苏色色不知道。
苏色色更不知道的是,桔梗花虽然是骆家伟送的,但桔梗花的花语,却真正能代表此时此刻陆子喻的心声。
陆子喻心里,轻轻地叹息了一声。
陆子喻希望,他对苏色色的爱,能够是永恒不变的爱。但事实上,陆子喻对苏色色,却只能是无望的爱。个中原因,并不完全是因为他比苏色色大了二十年。
这次,陆子喻在小县城多呆了一天。
苏色色兴高采烈,抹了去年陆子喻给她买的却一直舍不得用的桃粉色的口红,把小小的微翘的唇涂得鲜嫩欲滴,穿上了喜欢的碎花裙子,然后搀着陆子喻的手臂,笑得像一枝花似的,和陆子喻去逛街。
陆子喻陪了苏色色去淘女孩子喜欢的玩儿。
买了蝴蝶发夹,夜光手镯,银质的玫瑰小耳环。为了能够戴上耳环,苏色色还很勇敢的,在自己的两边耳垂,各打一个洞。
耳朵打洞的时候,不是很痛,那个店主用酒精先给耳朵消毒,再拿着激光枪,对着苏色色的耳朵扣动了扳机,耳轮中就听“嗒”的一声,便OK了。但苏色色,还是张了嘴巴,“哎哟!哎哟!”的乱叫,叫完了便嬉皮笑脸的对陆子喻说:
“美丽总要付出代价的,对不?”
又再说:
“因为你在身边,所以就叫响亮点,好让你心痛。”
陆子喻啼笑皆非,他习惯性的刮苏色色鼻子:
“淘气!”
苏色色歪着脑袋瓜子问:
“我是不是很讨厌?”
陆子喻说:
“不!你很可爱。”
苏色色仰起头,“哈哈”大笑,也不怕惹来别人怪异的目光。苏色色真的不怕。也没什么好怕的。没偷,没抢,没杀人,没放火。不过是谈恋爱,光明正大得很。
遇到相熟的人,苏色色也大方介绍:
“陆子喻,我的男朋友,是个画家呢。”
陆子喻只是笑,没说“是”。
爱了就爱了(2)
也没说“不是”。
默认就等于承认了,对不对?
苏色色也不在乎别人不以为然的目光。
都说中学是谈恋爱禁区,大学是谈恋爱天堂。刚刚结束高中生涯,还没真正踏进大学校门的苏色色,就迫不及待的向世人展示着,她谈恋爱的甜蜜。
为什么不?
三年来,苏色色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远处的一间音像店,放着震天动地的音乐,有歌声流窜了出来,充斥着繁华地带,一个女歌手唱着:
“……爱一但发了芽,就算雨水都不下,也阻止不了它开花。你是你他是他,何必说狠话何必要挣扎。别再计算代价爱了就爱了,若失去感觉算了就算了,结果别去管他爱了就爱了。别再自我惩罚做了就做了,结果别去管他爱了就爱了,别再自我惩罚做了就做了……”
苏色色觉得这首歌很有道理。
别去计算代价,别管结果,别做我惩罚。
爱了就爱了。
两人逛了大半天街,后来逛到一个窄小的花铺前,苏色色一眼就看见挂在铺子里面的各种五颜六色的鲜花手串,一朵一朵的小小花,半开半闭,或盛放到极致,由红的丝线串着,美不胜美。
苏色色连忙跑进去。
她拿起一串茉莉花。
那些茉莉花,洁白,细腻,清芬。
苏色色爱不释手。
“老板,多少钱一串?”
“五毛。”
“给我两串。”
“好咧。”
苏色色挑了两串,一串比较小,一串比较大。小的那串戴在自己右手腕,大的那串戴在陆子喻的左手腕。男左女右嘛。然后苏色色的右手,紧紧握着陆子喻的左手。两串茉莉花在两人的手腕上,更觉晶莹剔透。
苏色色笑得花枝招展:
“我们是情侣茉莉花手串。”
她问陆子喻:
“漂亮不?”
陆子喻溺爱地看着她,笑:
“漂亮!真的很漂亮!”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1)
苏色色不知道,其实茉莉花,只有一天的花期,到了晚上,那些洁白细腻清芬的茉莉花会陆续死去。
后来的后来,苏色色想,他们那天,把茉莉花手串戴在手腕上,当作为情侣手串,是不是暗示着,她和陆子喻的爱情,也会像茉莉花那样短暂呢?
逛了一天街后,肚子饿了。
他们去吃大排挡。
苏色色吃得津津有味。
陆子喻也吃得津津有味。
后来他们还比赛,看谁吃的鱿鱼串最多。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陆子喻是近苏色色,变成了老顽童。真的,陆子喻很久没有玩得这么开心过了。
上次开心,也是一年前,和苏色色在游乐园。
而上上次开心,则是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前,久到,陆子喻都差不多要忘记开心是什么滋味了。
晚上,月亮出来的时候,苏色色和陆子喻坐在河畔的草地旁看星星。
夜色很好,星光灿烂,月亮弯弯的,周围布满了大大小小,忽明忽灭的繁星,点缀了整个美丽的夜空。
苏色色问:
“七月七是不是快到了?”
陆子喻说:
“快到吧?”
苏色色说:
“真好,牛郎和织女又准备能够相会了。”
陆子喻突然想起,他在一个论坛上看过的一篇文章: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这文章,大概是一个女子写的。
文章说:
陈世美属于潜力股,他不仅聪明上进,而且应该长得也不错。否则,为什么公主死活要下嫁给他?
只是,如果选了陈世美,那自己只能做秦香莲,他只能与你共贫贱,不能共富贵。
陈世美出人头地那一天,便是自己与他分手之日。
陈世美也不完全是喜新厌旧,他只不过是世俗,只不过,是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秦香莲愿意,陈世美也乐得在经济上补偿。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2)
不过就是钱嘛,飞黄腾达的陈世美,最不缺的就是钱。
陆世美缺的,不过是良心而已。
如果,秦香莲不愿意,陈世美也不肯回头,宁可鱼死网破。
是男人的,只要不是脑进水那个,都会选择年轻貌美的,可以让自己一生荣华富贵的小公主,谁会选择那个拖儿带女的黄脸婆秦香莲?
而司马相如,则是情场高手,懂情趣,知女人,有才情、浪漫,即便是没钱,却感情丰富,女人和他在一起,总会觉得自己备受宠爱。[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众所周知,司马相如用一曲《凤求凰》,就把富人家新寡的小少妇给勾跑了。
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入司马相如的眼内。
如果要嫁给司马相如,自己怎么也得是卓文君。再怎么着,娘家也要富可敌国,自己才貌双全,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当垆卖酒也卖得,吟诗做赋也做得。最重要的是,心胸要广阔,不能做一哭二闹三上吊,那些平常女人爱做的勾当。
等他发达了,富贵了,不爱回家了,就作一首《白头吟》,让他回头是岸了,杜绝“外面彩旗飘飘”的饱饭思淫欲的作风。
最后一个是牛郎。
牛郎除了没钱,没房,没学历,没本事,没关系,没地位以外,其他都好。
嫁给这样的男人,不用担心他会背叛。牛郎有的是时间,不需要上班,不会干别的事儿,他一心一意的,对自己的女人好。哪怕只是一年见一次面,他也不会出轨,他会用空闲的时间,全心全意思念着自己的爱人。
但嫁给牛郎,必须要忍受孤独寂寞,忍受爱一个卑微窝囊的男人所注定的痛苦。
文章里还说,很多女人,都选了司马相如。
不选陈世美的原因,是因为陈世美太绝情。
而牛郎,则太没出息。
陆子喻问了苏色色:
“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3)
苏色色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牛郎。”
陆子喻意外:
“色色,你为什么会选牛郎?你愿意嫁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如果过一辈子贫穷的日子?”
苏色色说:
“没出息没关系,贫穷也没关系,我只要我爱的男人,一辈子对我好。”
陆子喻伸手,搂了搂苏色色:
“色色,对不起。”
苏色色睁大一双眼睛,不明白:
“为什么要对我说对不起?”
陆子喻要过好一会儿才回答:
“因为,我没法做牛郎。”
苏色色笑了,搂着陆子喻的脖子:
“笨蛋,你不做牛郎,那你做司马相如好了。”
苏色色不知道,陆子喻是做了司马相如。只是,做卓文君的不是她,是另有其人。苏色色忘记了,做卓文君,她并不够格。
那一晚,两人在旅馆里,又再次交融在一起。
一而再,再而三。
似火似水。
那样缠绵,那样无休无止。
陆子喻是有点反常。以前,总是苏色色主动,不停地索要,就像一个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小孩子。如今,反过来了,是陆子喻主动,不停地索要。
要了一次。
又一次。
陆子喻也见不得,是天生生猛。他是背了苏色色,偷偷地吞服着蓝色的小药丸。
只有这种小药丸,才让陆子喻变得神勇起来,才能够像一个纵横驰骋在疆场上的战士。也只有这种小药丸,才能够使陆子喻信心百倍,在苏色色的年轻青春的身体里,横冲直撞。
陆子喻是那么的疯狂和热烈。
他想要让苏色色记住,他们曾经的醉生梦死。
“色色——”
“嗯?”
“以后有一天,你会不会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你曾经和我在一起!”
“不!我不会后悔!我怎么会后悔?”
陆子喻良久,良久,他才喃喃地说:
“色色,对不起。”
做小三,有没有错(1)
苏色色不明白,陆子喻为什么要对她说“对不起”,刚才在河畔的草地旁边,他说了一次,现在他也说一次,好像他真的,是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苏色色眨着眼睛,很是疑惑地问:
“什么对不起?”
陆子喻欲止又止,最后,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叹息了一声:
“没什么。”
苏色色起了疑心:
“陆子喻,你干嘛老是心事重重的样子?”
“没啊,我哪有心事重重?”
“有啊,你这样子,就是心事重重。”
陆子喻换了别的话题:
“色色,高考考得怎么样?”
苏色色得意:
“感觉还不错。会答的全答了,不会答的,也胡乱答了。”
陆子喻笑,他伸出手臂,一把将苏色色揽过来,紧紧地搂在怀里。陆子喻此时的目光,深情得像了秋天里的黄昏。苏色色窝在陆子喻的怀里,感觉到仿佛是蜜雨降临,细细密密的,滋润到了她的五脏六腑。
等待结果的日子,真是度日如年。
每天,苏色色都过得心惊胆战的。有时候,感觉到自己的分数不错;有时候,又感觉到自己考得一塌糊涂。
苏色色的紧张,也影响到了林小媚,林小媚安慰她:
“色色,如果考得不好,大不了再复读一年高三!”
苏色色脱口而出:
“不!如果我再拖一年时间,那他更老了!”
林小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谁?谁更老?”
苏色色顿感失言,支吾了一阵,脑子飞速地转了转,才急中生智:
“我现在十九岁了是不是?如果我再复读一年高三,那我就二十岁了。读四年大学出来,是二十四岁,老姑娘一个了,那以后娶我的那个男人,岂不是更老?”
如果苏色色二十四岁,那陆子喻,便是四十四岁。
四十四岁的男人,是真的老了。
苏色色等得起,陆子喻可等不起。
做小三,有没有错(2)
陆子喻从来没有说过,他要娶苏色色。
苏色色也从来没说过,她在嫁陆子喻。
可苏色色就认定了,她这辈子,就是陆子喻的妻,陆子喻这辈子,就是苏色色的夫。为什么不呢?她那么爱他,而且她不介意,她比陆子喻小了那么多。
苏色色不介意,却不代表陆子喻不介意。
苏色色以为她不介意了,陆子喻也不会介意。
后来苏色色才知道,原来陆子喻是介意的。
林小媚对苏色色和陆子喻的事,一无所知。苏色色不敢对她老妈说,谁知道她老妈会不会捧打鸳鸯?到底,她老妈,也受过爱情的苦。据说,她老妈以前爱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生父,也是比她老妈大了很多,听说是大了十八年。
苏色色没见过他生父。
林小媚也没说起。
这年的暑假,对苏色色来说,是一个不寻常的暑假。
高考结束没多久,苏色色家里,突然来了两位从外地来的老人。
两位老人风尘仆仆到来的时候,林小媚刚好出去进货了,苏色色在楼下铺子里看店。两位老人,已是白发苍苍了,老爷爷板着脸孔,很威严,倒是老太太,虽然眼里含着泪花,却是很亲切。
他们问:
“林小媚在吗?”
苏色色正在看亦舒的《两个女人》。
男主角施扬名,有妻子美眷,还有两个可爱的儿子。
可是有一天,施扬名突然觉得:“时间与我开了一个大玩笑,结婚十年之后才找到一个真正喜欢的女人,相处十年的女人只是代替品。”
施扬名一下子放弃伪装。
还我真我。
结果,差点把一个原来好好的家庭拆散了。
施扬名说他从来没有爱过妻子,那么,他和另外一个女人又如何?
施扬名和他认为自己真正喜欢的人任思龙,终于住在一起。然后,施扬名才发现,任思龙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女子。
做小三,有没有错(3)
如果说,他的妻子美眷,是一株柔弱藤萝,那任思龙,则是一棵独立得已扭曲了的树。
任思龙说:“我不是那种割破手指也得等你回去哭诉的女人。正如你说,已经太迟了,多年来我只有我自己,我没有倚靠别人的习惯,我不能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信托于你。”
这是对施扬名自尊心的很大打击。
施扬名发觉,他根本驾御不了任思龙。
施扬名对日常生活的重复,产生厌倦而短暂的逃离,至此也就宣告结束。施扬名又回到妻子孩子身边。
谁也没提起这件事。
妻子,孩子,亲戚,朋友。施扬名只看到一个个宽慰的笑容。显然,大家都庆幸施扬名终于灵魂苏醒,从狐狸魔掌死里逃生。
他们不但没认为施扬名可耻。说不定,他们还佩服施扬名的勇气。毕竟一个男人,稍微行差踏错,算是什么?知过能改,善莫大焉。
苏色色看得心中很不是滋味。
她不知道是应该同情施扬名的妻子美眷,还是应该同情施扬名的情人任思龙。
美眷没有错,错的是嫁了一个吃里碗里望着锅里的朝三暮四男人。
第三者任思龙呢,有没有错?
苏色色不知道怎样回答。
因为苏色色老妈林小媚,当年也是第三者。林小媚比任思龙更不幸,林小媚怀了孩子,执意的要生下来。
结果,不但把别人的家庭闹了个鸡犬不宁,父母一气之下与自己断绝关系,自己也得不偿失——毁了容,声名狼藉,最后只好伤心欲绝地抱了孩子,远走他乡。
老妈后悔了没有?
苏色色不知道。
那个与苏色色有血缘关系,但苏色色从来没有见到的男人,他,是不是也像施扬名那样,要把自己曾经爱过而又深深伤害过的女人,还有自己的亲生骨血,彻彻底底地忘记,把过去当了一场梦?
如果不是,那他为什么从来没有出现过?
林小媚在吗(1)
苏色色正在托着头,乱七八糟想着的时候,那两个白发苍苍的老人,已进店铺,走到苏色色跟前,操着一口外地口音问:
“林小媚在吗?”
苏色色抬起头来:
“我妈不在呢,出去进货了。”
两个老人互相看了一眼,老太太说:
“林小媚是你妈?”
苏色色说:
“对呀。”
老太太激动,声音都颤抖了:
“哎呀呀,孩子,你,你,你都长了这么大了。”
苏色色还没反应过来,老太太转过头,对老爷爷说:
“老头子,你看你看,我们的外孙女儿都长这么大了,还这么漂亮!老头子,你看你看,她是不是长得很像小媚?”
老爷爷“哼”了一声:
“漂亮有什么用?如果不学好,还不是像了她妈一个样?”
苏色色目瞪口呆看他们:
“你们是谁?”
老太太说:
“孩子,我们是你的外公外婆呀。”
苏色色跳了起来,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外公外婆?你们是我的外公外婆?”
这两个老人,还真的是苏色色的外公外婆,住在离小镇四百多公里远的一个工业小城市。当年林小媚跟了一个有妇之夫,做了别人的第三者,被抛弃了,抱了刚出世不久的苏色色回到自己的父母家,结果被她老爸甩了一记耳光,骂丢脸,赶了出来。走投无路的林小媚,只好又抱了苏色色,坐了车到省城,去男人单位闹,再去他家里闹。
老人气过之后,便后悔了。
他们去省城找女儿。
女儿不见了,刚刚出世的外孙女也不见了。
听别人说,她和那个男人打架,脸上补划了长长的口子,然后就消失了。
这十几年来,这两个老人一直寻找女儿,花了很多钱,找了很多地方。就在心灰意冷的时候,一个许久没有见面的朋友,打来了电话,他说他去一个小镇办事的时候,见到了林小媚,如果不是眉心的那颗痣,他还真的认不出来了。
林小媚在吗(2)
于是两个老人,就风尘仆仆赶来。
两个老人想不到,他们这次来,刚好见到了女儿最后一面。
苏色色招呼外公外婆坐下,给他们倒来茶水,还到厨房里,给他们煮了鸡蛋面。正在一边吃,一边说话间,突然就有一个中年女人,慌慌张张闯进店铺来,她说:
“色色,不好了!不好了!你妈,她,她被车撞了,伤得很严重!现在已送到医院,你快去看她!”
苏色色唬得“嗖”的一声站了起来,脸色大变,如晴天霹雳,她手中的碗,“当啷”的一声落到地上,成了烂瓦碎片。
苏色色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苍白着脸,冲了过去,她拚命地摇着那个中年女子,尖叫迭迭:
“什么?你说什么?”
中年女子同情地看着她:
“色色,你快去医院看你妈吧,她,她——”
苏色色双眼里渗透了惊恐,凄惶无比。突然的,苏色色就轰然一阵血涌,眼前发黑,差点要摔到地上。她的心,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仿佛沉到深不见底的深渊,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惧,飞速地在身体游走。
她和外公外婆去了医院。
林小媚躺在急救室里,已奄奄一息。说不出话来了。
她进贷,在路上,给横冲过来的一辆车子撞了,顿时倒在血泊中。因为是正午,太阳很大,阳光毒辣得要射穿万物般,周围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那辆肇事车辆的司机,看到四周没人,不但没把车停下来,还加快油门,一溜乎地跑了。
林小媚给好心人发现后,打到110,送到了医院。
但已经迟了。
苏色色扑到林小媚身上,嚎啕起来:
“妈!妈!你醒醒呀,你不能扔下我不管呀!妈,你醒醒呀!”
林小媚略略有点意识,张着一双无神的眼睛。
她看到了哭得死去活来的苏色色,接着,她又看到了紧紧握着她双手的,多年不见的白发苍苍父母。
林小媚在吗(3)
这个时候,林小媚已感到视线模糊,周身寒冷,她的血液从她的身体里慢慢流失,生命一点点地离去。
但林小媚还是睁大眼睛,拚命的把自己从虚无的时空中脱离出来。
她张张嘴巴,努力的发出声来:
“爸!妈!”
她的父母,也哭成了泪人:
“小媚!小媚!”
林小媚嘴角动了一下,想笑,可再也笑不出来了。终于,有两颗晶莹的泪水,从她的眼角滚落了下来。上天还对她还不是很绝情,让她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见到了她朝思暮想的父母。
她的父母原谅她了。
如果不原谅,她的父母又怎么会来找她?
林小媚的眼睛,又落到了苏色色身上,脸上露出了不舍的表情。她的女儿,还没上大学呢,还没结婚生子呢,可惜,她已看不到了。林小媚想说:
“色色,对不起了!妈妈不能再照顾你了。以后,你要好好照顾你自己,要幸幸福福,快快乐乐地生活。”
可是,林小媚已没有力气了,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她感到很累,很累。
终于,她的眼睛,一点点地闭上了。
苏色色哭得悲痛欲绝:
“妈!妈!”
她的老妈,再也不能够醒来,很遗憾的扔下她,去了天堂。
林小媚去世后,苏色色便成了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她的外公外婆暂时留下来,陪了她整整一个暑假。后来,苏色色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来了。再后来,苏色色离开了小镇,去了省城读大学。
林小媚留下的钱,不多,勉强够交苏色色大学四年的学费。还好那栋房子,除了第四层,也就是以前林小媚和苏色色住的地方,其余的第一,第二,第三层租出去,Qī.shū.ωǎng.省着用,租金可以够生活费。
外公外婆说:
“色色,以后你什么困难,你说一声,我们可以帮。”
苏色色说:
“好。”
到底是生疏,苏色色也不想麻烦他们。何况外公外婆他们也老了,靠着领退休金过日子,家里还有舅父舅妈,舅妈下岗了,一家子的生活也不是很富裕。
陆子喻不见了(1)
苏色色去了学校报到后,办好了一切入学手续,便去了陆子喻的住处找陆子喻。苏色色站在门外,不停地按门铃。按了又按,按了又按,奇*|*书^|^网可里面就是没有动静,像了石沉大海一样。
苏色色从门外徘徊着。
她固执地站在那儿,等着陆子喻回来。
从中午到晚上。
从烈日当头到月朗星稀。
因为炎热,因为紧张,也因为不安,苏色色的汗,不住地冒了出来,从额头上流到脖子里,再往下流淌,一直到胸口,把她身上的T恤,湿得像水洗那样。苏色色的眼睛,一直盯着门口,那扇铁门,又厚,又坚固,沉默着,不可侵犯的样子。
苏色色等了很久,很久。
一直等到万家灯火,等于黑暗像了一个巨大的黑洞,无情地吞噬着一切。
终于,苏色色听到脚步声,朝了她走过来。
苏色色的心猛地一紧,连忙转过身子,哑着声音叫:
“陆子喻!”
来人不是陆子喻,而是一个与陆子喻一样年龄的陌生男子。他没有陆子喻高,也没有陆子喻英俊,更没有陆子喻的好气质。
他掏出钥匙来开门,一边狐疑地打量着苏色色:
“你是谁?”
苏色色一脸的迷惑,不答反问:
“你怎么住在这儿?”
男人失笑:
“这房子是我租的,我自然住在这儿。”
苏色色结结巴巴地问:
“你,你租的?怎么是你租的?”
男人说:
“对啊,是我租的,我是半年之前租的。”
苏色色呆住。也就是说,陆子喻早在半年之前,已离开了这儿。但上次陆子喻去县城见到她的时候,为什么陆子喻没有提起?
苏色色呆了一会儿后,又问那男人:
“你是三个月之前租的?那陆子喻呢?他到哪儿去了?”
男人挠了挠头:
“陆子喻?谁是陆子喻?”
苏色色喃喃地说:
“以前住的那个人。”
陆子喻不见了(2)
男人恍然大悟:
“哦,以前住的那个人叫陆子喻呀?他是个画家是不是?他搬走没多久,我便搬进来了。前几天我听房东说,他最近去了法国。”
苏色色张大嘴巴,目瞪口呆地站着。
陆子喻去了法国?
他什么时候去的?
怎么苏色色不知道?
其实苏色色,不知道陆子喻的东西多着呢。苏色色不知道,陆子喻毕业于哪间大学,不知道陆子喻有多少个兄弟姐妹,不知道陆子喻除了画画,还会些什么。苏色色甚至,连陆子喻的电话号码都不知道。
苏色色呆呆地站着,很茫然。
有那么一瞬间,苏色色头脑一片空白,她觉得自己的心,被冰锥狠狠地刺穿了,撕扯开,扭作了一团。
苏色色以为,她的老妈不在了,但至少,她身边还有陆子喻。陆子喻大了她那么多,也可以像她老妈那样,爱她,疼她,宠她。
可陆子喻,也离开了她。
他甚至都不告诉她一声,就去了法国。
苏色色最后一次见到陆子喻,陆子喻对她说了两次“对不起”。陆子喻以为,他的两句“对不起”,这就够了么?陆子喻,到底有没有爱过她?如果爱过她,他为什么走得这样决绝?决绝到,连和她说一声“再见”,也没有说。
苏色色不懂得她什么时候离开那个公寓的。
苏色色没有坐车,而是一步一步地走回学校。
从城东,走到城西,绕大半个城市。
到底是省城,晚上很热闹。车很多,行人也多,熙熙攘攘,川流不息。在十字路口,绿灯亮起,苏色色随了众人停了下来,看到车辆,从前面的斑马线穿过。后来红灯亮了,周围的人,你挤着我,我挤着你,行色匆匆地穿过马路,一张张的陌生面孔。
后来风来了,很大的风,刮得脸儿琐碎的疼。
再后来,雨也来了,“噼里叭啦”的,从天下大颗大颗洒下来。
无法去掉的心魔(1)
四周的人,顿时纷纷奔逃,像一群被驱散的狼。
雨越下越大,片刻之间,所有的街道湿漉漉的一片。
苏色色没有跑,也没有躲到屋檐下,而是冒着雨,一步一步地走。雨水落到脸上,冰冰的,凉凉的,就像此刻她的心。
回到学校后,苏色色便病了。
发着高烧。
不住地说着胡说:
“陆子喻,你为什么要离开我?陆子喻,你真狠心!”
又再说:
“妈,我好怕,好孤独,你不能扔下我一个人不管呀!”
有热心的同学找来了校医,苏色色吃了药后,又再昏昏沉沉地睡去。好不容易退烧了,又咳嗽了起来,咳得整个寝室里的人都睡不着,有人嘀咕:
“会不会咳成肺痨?”
苏色色还真的希望她咳成肺痨。
听说林黛玉,便是死于肺痨的。
林黛玉因为日想贾宝玉,夜想贾宝玉,想到整天哭哭啼啼,便病了,不停咳嗽,咳着咳着,便咳成了肺痨,然后便死了,一了百了。
苏色色希望她,也能够一了百了。
但苏色色没有这么好运,她没能够一了百了。她咳着咳着,咳了半个月后,便闷声不响地好了。不过这一咳,使苏色色更瘦了,瘦得弱不禁风,风吹就要倒的样子,比林黛玉还要林黛玉。
病好后,苏色色完全变了样子,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了。
苏色色大学生活的第一年,每一天,都为陆子喻失魂落魄。
也不是没有人追。
此时的骆家伟,考上了北方那边的大学,他学校所在的城市,与苏色色学校所在的城市,隔了千山万水。刚开始的时候,骆家伟偶尔也会打电话来问候:
“苏色色,你过得还好吗?”
苏色色每次都说:
“好!我过得很好!”
骆家伟又再问:
“你的那个老男人呢?”
苏色色答:
“他也好!很好!”
陆子喻去了他梦寐以求的法国巴黎,有什么不好?不好有只是苏色色。苏色色无法抑止自己,想念着陆子喻。
无法去掉的心魔(2)
苏色色不停地想,疯狂地想。
哪怕,陆子喻辜负了她,她还是想他。
她想着陆子喻的眼睛,想着陆子喻笑起来的时候那好看的纹路,想着陆子喻那好看的唇,吻她时候的感觉,还想着陆子喻的身体……
夜里,苏色色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她便用胳膊轻轻的环抱自己,仿佛,那是陆子喻的胳膊。有时候,苏色色也会用自己热切的手,掠过身体的各个角落,想像着,那是陆子喻的手。
陆子喻是苏色色的心魔。
无法去掉的心魔。
苏色色曾经一次,无意中经过学校附近的一间茶馆。
突然听到茶馆里面,传来了一阵戏曲的声音,有人在凄凄艾艾地唱:
“我许配丈夫名叫陈世美,他本是忘恩无义郎。大比之年进京赶考,他的得中爷家状元郎。到而今三年并无回转,在家中撇下二老爹娘……他眼前只见新人笑,旧人啼哭不动他的心田……”
苏色色突然间的,又再想起陆子喻来。
不可抑止地想。
想着,陆子喻曾经对她的好。
想着,她和陆子喻曾经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想着,最后一次见到陆子喻,陆子喻问她:“以后有一天,你会不会后悔?后悔你曾经和我在一起?”那次,苏色色不知道,陆子喻已决定离开她了,所以他才主动的,一次又一次要了她。
想着想着,苏色色就无限伤感,再也忍不住,哭了。
苏色色的眼泪,一串又一串地落了下来,就像一场春天里无法抑止的雨。
此时此刻,她成了秦香莲。
而陆子喻,则是陈世美。
除了骆家伟,苏色色也有别的男生追。有哲学系的男生,约苏色色去看电影,也有中文系的男生,把苏色色拦在去图书馆的路上。
最大胆的,是那个长得像电影明星陆毅的经济系男生,抱了吉他,在苏色色寝室下面,对着窗口,扯开喉咙,很深情地唱:
无法去掉的心魔(3)
“胸中藏著一把火这种日子不好过,把承诺交给你把微笑当作信,却怎么也抓不住你。对你爱爱爱不完,我可以天天月月年年到永远……”
唱完后,又再接着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真,月亮代表我的心。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我的情不移,我的爱不变,奇Qīsūu.сom书月亮代表我的心……”
唱着唱着,便把吉他扔了,双手作喇叭状,在楼下拚命地大喊:
“苏色色,我爱你!”
除了苏色色之外,整栋楼的人都感动了,自窗口伸出来,“噼里叭拉”拍着手掌,几乎要把手掌都拍红了去,他们齐齐地说:
“苏色色,答应!苏色色,答应!”
苏色色置若罔闻。
她干嘛要答应?
她对那些青涩且幼稚的男孩子不感兴趣。
她的心里,除了陆子喻,再也装不下别的男人。
那个经济系的男生不甘心。也许真的是喜欢苏色色,他在苏色色去图书馆,去食堂路上,冲了过来,横在苏色色跟前,笑嘻嘻地说:
“苏色色,真巧。”
苏色色装作没有看到,低着头又他身边走过。
男生又再追上来:
“苏色色,我请你去看电影好不好?”
苏色色充耳不闻。
苏色色去食堂吃饭的时候,那男生又出现了,拿着饭盒子,大咧咧地坐到苏色色身边。知道苏色色爱吃排骨,便把他饭盒里的排骨夹给苏色色:
“苏色色,你太瘦,应该吃多点。”
苏色色不言不语,把男生夹给她的排骨,一块块地夹起来,放到桌子上去。
男生讪讪的:
“你为什么不吃?”
苏色色还是不说话,捧着她的饭盒,站了起来,要离开。男生的脸色终于挂不住了,“嗖”的一声站了起来,在苏色色的背后,声音高八度说:
“苏色色,你心里变态!苏色色,你是不是小的时候,受过什么刺激,所以才会这样讨厌异性?”
无法去掉的心魔(4)
苏色色一怔,她真的是心理变态?
也许是吧。
为着陆子喻。
苏色色常常梦到陆子喻,梦到他从法国回来了。梦中的陆子喻,还是苏色色第一次见到的样子,三十六岁,但外表看去,却是三十不到的模样,高而瘦,一身白衣,清秀飘逸,英俊而略略冷漠的脸,有着一种非常销骨的寂寞。
苏色色像疯了那样,朝陆子喻跑了过去:
“陆子喻!陆子喻!”
待跑到陆子喻身边的时候,陆子喻却突然就消失了。
苏色色很焦急,四周围寻找,大声地喊:
“陆子喻!陆子喻!你在哪儿?”
叫着叫着,便醒了过来。
此时的苏色色,已不再想着陆子喻,想到落泪了。只是一颗心,还隐隐作痛着,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忧伤,席卷而来。
因为苏色色的目不斜视,也因为苏色色的冷若冰霜,引来了很多男生的兴趣,同时的,也阻拦了众多的仰慕者。
后来那些仰慕者,渐渐的,消失了。
那个长得像陆毅的经济系男生,也不见了。
真的,谁愿意长期的拿自己的热脸孔,去贴她的冷屁股?学校里,女生又不单单是苏色色一个。于是,他们拿着同样的热情,转到别的女生身上,很快,就得到热烈回应,与别的女生,成双结对去了。
在寝室里所有的女生去谈恋爱的时候,苏色色一个人,去图书馆。她读莫泊桑,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读歌德。
如果不在图书馆,便是去听英语课。
苏色色读了中文系,副修英语。
一个没父没母的女孩子,一个不谈恋爱的女孩子,是一道寂寞的风景。
苏色色像了高中时代那样,很努力的,很勤奋的读书,把脑袋塞得满满的,满到没多少空闲时间想别的事情。
真的,如果不读书,那寂寞,那空虚,就会不断地繁殖起来,仿佛一群病毒一样,让苏色色无能为力。
顽皮的小屁孩(1)
大一结束那年暑假,苏色色没有回家。
苏色色比一般孤儿好一点点,在小镇,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所谓的家。可苏色色不想回去,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无所适应。呆在家中,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有时候,苏色色会想起她老妈,有时候,会想起陆子喻。
无论想起谁,苏色色都感到有着阵痛,像一颗钉子被植在体内,怎么拨,也拨不出来,无限的伤感,无限的绝望。
她生命中重要的人,都离她而去。
亲人也是,情人也是。
如今,苏色色只剩下自己,冷暖自知。
暑假太漫长,苏色色无处可去,于是她和学校里好几个同学,到了市教育书店门口站着。那儿已站着不少的学生,每个人都像了古代的犯罪家属,被人拍卖那样,不论男生,或女生,都在胸前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重点大学优等生家教。
苏色色也学着众人,在胸前也挂了那样的一个牌子。
这个时候的苏色色,已是二十岁了。
二十岁的苏色色,还是很瘦,身子还是像了豆芽般,仿佛还没发育好的样子,一张小小尖尖的脸儿,青青黄黄,又不会打扮——不是不会打扮,是没钱打扮,穿了一件白色T恤衫,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双旧得不能再旧的白球鞋,扎干净的马尾,素面朝天。别人走近来,和她说话,她只是低着头,也不看别人眼睛,回答的声音小得像蚊子那样。
那些家长们,一个又一个,从了苏色色身边走过。
来了又去。
去了又来。
没一个选上苏色色的。
大概是苏色色太瘦弱,不起眼,又大概是苏色色口拙,不懂得推销自己。
偶尔,也有家长询问:
“你是大学生了呀?读大几?”
苏色色的声音低不可闻:
“开学,便大二了。”
家长又问:
“你是教什么的?”
苏色色说:
“语文,英语,都可以。”
顽皮的小屁孩(2)
那个家长也不是很老,才四十岁左右,眼没花,耳朵没聋,可是侧了耳朵听了大半天,也听不清楚苏色色说些什么,只得又再重复一遍:
“你是教什么的?你能不能说大声点?”
苏色色也只得把声音抬高了些,重复:
“语文,英语。”(奇*书*网.整*理*提*供)
家长摇摇头,不满意:
“你说话这样细声细气的,你怎么给我的孩子上课?”
转身,又再去询问另外一个女生。那女生很爽朗,说话“劈里叭啦”的,像倒豆子一样,结果三言两语,女生很快被选上了。
苏色色低头,很无望的站着。
黄昏的时候,那些和苏色色一起来的同学,很多被家长挑走了。没被挑走的,只剩下那么三两个。一个牛高马大的男生,因为感冒了,不停咳嗽,很多人远远的避开了去,担心着,他咳着咳着,会不会咳成肺炎?或者,咳着咳着,咳成非典?
另外一个,也是男生,长相有点对不住观众,又胖又矮,皮肤又黑,又一副歪瓜咧枣的猥亵模样,无人问津,因此他恨得牙痒痒的,忍不住,骂骂咧咧起来:
“妈的,又不是去选美!不过是做家教嘛!难道做家教,女的要长得如花似玉,男的要玉树临风不成?”
有人搭话,接上嘴:
“当然啦!对着帅哥美女,肯定赏心悦目些嘛,学习起来也有动力!这叫秀色可餐,懂不懂?如果对着一个长得像武大郎那样的丑八怪,恶心还来不及,哪有心情再听他讲课来着?”
说话的,是一个男孩子,十六七岁的模样,长手长脚长脖子,五官倒也长得眉清目秀,只是脸上挂了一个很淘气的笑容。
那个男生一听,更加火冒三丈,赶他:
“走走走,一边去!小屁孩,没事你来凑什么热闹?”
小屁孩“啧啧”有声:
“长得像武大郎那样的丑八怪倒也罢,偏偏还这么凶!难怪没人挑你!”
顽皮的小屁孩(3)
男生更气,也不顾风度:
“滚!”
小屁孩没有滚,他伸了伸舌头,扮了个鬼脸,然后,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左右扫了一下,便扭着屁股,用了跳街边舞的机器人动作,一步步朝了苏色色走过去,到了苏色色跟前,停下来。
小屁孩的个子很高,比苏色色还要高大半个头。
苏色色一直低着头,望着她的脚尖。她的脚尖在地面上,画了一个又一个圈,小屁孩到了她面前,她也没抬起头来。
小屁孩大概是想看苏色色长得是啥样子,于是很淘气的,弯下腰,把他的小脑袋瓜子伸到苏色色眼前去,眼睛对牢苏色色的眼睛,鼻子对牢苏色色的鼻子,眼睛眨也不眨,一动也不动地瞧着苏色色。
苏色色被瞧得有点恼怒,没好气地抬起头来。
她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不想小屁孩,竟然像发一现新大陆似的,兴奋地嚷嚷起来:
“哇,姐姐,原来你是个美女耶!姐姐,你的眼睛长得好像周迅耶!”
苏色色不禁一愣。
这是第二个,说她眼睛像周迅的人。
第一个,是陆子喻。
苏色色记得,陆子喻曾经说,说她的的眼睛,和周迅的眼睛很像,都是一样的明亮,清澈,单纯,像了透彻如水的黑珍珠那样,有一种宁静和空灵。
小屁孩又再歪头,又再瞧了苏色色一会儿,便拍拍手说:
“说是你了!姐姐,跟我回家吧!”
苏色色又一愣,反应不过来:
“什么?”
小屁孩说:
“咦?姐姐,你不是要做家教的么?我找你做我的家教呀。”
原来,这小屁孩叫林小南,他真的来选家教的。与别人不同的是,一般学生选家教,是家长亲自出马,而林小南,没有家长陪同,是自己给自己选。
后来苏色色问他:
“为什么选中我?”
林小南嘻嘻笑:
“看到你怪可怜的,站了一整天了也无人问津,所以同情你。”
姐姐,你有喜欢的人么(1)
苏色色啼笑皆非。
林小南家中很有钱。
他的家,住在城区一个环境清幽的小山上。一条青石板铺成的小路,直通山岗,到了山顶,山路代替了石板路,而林小南的家,就位于山顶的中心地带,周围开着洁白的柿子栀子,清香扑鼻,附近还很大的草坪,足球场,游泳池。
林小南家中的房子,是楼中楼。
装修很豪华,纯白的羊毛地毯,白底绿花的壁纸配上乳白色,欧美风格豪华的家具,还有金色的旋转楼梯。
楼上的露台很大,三十多平方米,外围全用钢化玻璃围起来,地面用了绿色的防草地地毯,摆放着茶几,休闲沙发,旁边放了一盏立式的可调金属拉杆地灯。外围的玻璃内部是用卷帘的窗帘,晴天的时候把窗帘都拉起来,能够充分享受阳光浴,晚上可以看月亮,看星星。
林小南的父母是大学的同学。结婚后没多久,便一起下海经商,打拼。很多对夫妇,只能共贫贱,不能共富贵。林小南父母也是。当他们事业成功了,有了自己的企业后,他们的感情面临了很大危机。
是林小南的老爸,饱饭思淫欲,有了外遇。
林小南老妈心高气傲,不愿意做卓文君,更不愿意做秦香莲,不肯原谅出轨了的丈夫,在林小南上初中那年,便离婚了。
林小南判给了他老妈抚养。
林小南老爸,才不稀罕林小南。他的小三,早已为他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他开心得只见嘴巴不见眼睛,而牛高马大的林小南在身边,只有挡风水的份。
林小南老妈是个典型的女强人。离婚后,自己另开了公司,整天天南海北的跑,在飞机上的时间都比在家的时间多。
林小南的生活起居,都由外婆照顾。
林小南上高中后,去住校,外婆就回去了,她说人老了,要叶落归根——外婆的家,在另外一个城市,那边还有两个舅舅,一个姨妈。
姐姐,你有喜欢的人么(2)
林小南家里,请了一个钟点工人,打扫卫生,如果有人在家,就做一日三餐。在林小南学业方面,他老妈分身无术,无暇管束,只是偶尔查看林小南的考试成绩,发现哪科成绩较弱,就会马上为他临时请个家教,在放假的时候,恶补一通。
这个学期暑假结束,发现林小南英语成绩不理想。
他老妈计划,林小南高中一毕业,要到外国留学的。
于是他老妈说:
“这个假期,得补一补英语了。”
林小南老妈真的是忙,忙到连给林小南请家教也没时间。没办法,她只得让林小南自己去挑选家教,再由林小南带回家由她过目。
林小南的老妈,有一个很俗气的名字,刘爱莲。但刘爱莲,人却一点也不俗气,四十来岁的年龄,精明强干,眼睛犀利,一看就知道是女强人的本色。哦对了,她的气势,她的表情,她的神态,她的一举一动,像了台湾版《流星花园》里,那个道明寺的老妈。
还好,苏色色虽然是杉菜,但林小南并不是苏色色的道明寺。
哪有道明寺比杉菜小那么多的?
刘爱莲对苏色色第一眼印象很好。
一个文文静静,长相秀气的女孩子,眼神很单纯,清澈,不爱说话,笑容腼腆,衣着很朴素,一看就知道,不会是做狐狸精的那种女人,虽然是学中文的,却能说上一口流利的英语。
当然,刘爱莲也不是省油的灯,随便可以蒙得过去。到底,是精明的生意人,做什么事情,都有一套自己的原则。
当天晚上,刘爱莲派人去学校调查苏色色。谁知道苏色色,会不会真的是个大学生?谁知道会不会是个声名狼藉的人?总不能,引狼入室,把自己的儿子带坏了。调查出来的结果,令刘爱莲满意万分。
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苏色色在学校里,口碑不错,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每次考试,在全系里的成绩是名列前茅。难得的是,苏色色不贪图虚荣,不爱出风光,私生活检点,尽管有不少追求者,却没有亲密的男友。
姐姐,你有喜欢的人么(3)
刘爱莲对苏色色说:
“苏小姐——哎,我还是叫你名字吧,叫名字没有这么别扭。色色,我们小南的语文成绩也不大好,你是学中文的,这样吧,我多出一份钱,让给小南补习英语的同时,也顺便补语文,教教小南如何写作文。”
苏色色低眉垂首:
“好。”
林小南一听,不愿意了,跳起来嚷嚷:
“喂,这是不是太过分?这也补,那也补,到底这个暑假还给不给我玩?”
刘爱莲瞪他,声色俱厉:
“玩什么玩?成天只顾着玩!开学就上高三了,如果不好好读书,成绩跟不上去,我看你如何出国去上大学?”
林小南嘟哝:
“我又没说要出国念大学,是你非要让我去的!”
刘爱莲不理他,对苏色色说:
“色色,麻烦你多费心补导我们家的小南了!”
又再说:
“我这段时间忙,不常常在家。但过些时候,我会抽出空出来检查小南的功课,希望小南会在你用心的教导下,英语和语文成绩会大有长进。”
苏色色又再说:
“好。”
苏色色想不到,家教这份钱,并不好挣。
林小南喜欢踢足球,喜欢玩游戏,喜欢看动漫。唯一不喜欢的,就是学习,苏色色给他上课,他便无精打采,不是昏昏欲睡,就是神游千里之外,往往苏色色讲得口干舌燥,他还是一副懵懵懂懂的样子。
林小南还早恋。
林小南不过十七岁,却有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那是一个和他一样年龄的女生。
他拿了他心上人的照片出来,给苏色色看。
照片里的女孩子,五官很精致,长长的眼睫毛底下,是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转着娇媚的笑意,那满满的嘴唇,轻轻地抿着,一张脸儿微微地扬起,脸颊上不知是什么,闪闪生光,很是好看。
林小南问:
“姐姐,她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姐姐,你有喜欢的人么(4)
林小南又再说:
“她比你漂亮得多了,对不对?我们说好了,等我们大学毕业后就结婚,我非她不娶,她非我不嫁。”
苏色色忍不住笑了。
啊,多浪漫的誓言!
好令人向往。
非她不娶,非他不嫁——听起来,像山盟海誓。只是,他才十七岁,一年的高中,四年的大学,至少,还有五年的时间!五年,一千八百多个日子,这么漫长,真的可以,没有变故?
林小南问苏色色:
“姐姐,你有喜欢的人么?”
苏色色想了想,想了想,然后说:
“没有。”
——就像当年,苏色色问陆子喻“你有女人吗”,陆子喻回答“没有”那样。也不是曾经没有,而是现在真的是没有。
林小南的表情,像了当年苏色色那样,他很奇怪地问:
“你都二十岁了,为什么没有喜欢的人?姐姐,你是不是不正常?”
苏色色一听,差点没从椅子上滚下来。
这是不是六月债,还得快?
二十岁的她,在十七岁的林小南眼中,已是很老了。大概林小南在想,一个二十岁的老女人,还没有男朋友,是很不正常。
苏色色想学了陆子喻的语气和口吻,想说:
“我喜欢读书,没时间谈情说爱,所以蹉跎了岁月。”
但到底,没有说。
苏色色这个时候才明白,原来当年,陆子喻并没有对她说实话。陆子喻这么优秀的一个男人,怎么会在三十六岁之前,没有过女人?原来当年,陆子喻对她,隐瞒了很多,很多。也许当年陆子喻想,他以前的事,为什么要告诉她?正如此刻,她的事,她不愿意告诉林小南一样。
偶尔,林小南也捉弄苏色色,常常在听课的时候,突然来一句:
“姐姐,给你一个选择题:摆在眼前的,只有两种食物,你只能选一样,吃大蒜,或喝咖啡。”
苏色色无奈,只好放下课本回答他:
“喝咖啡。”
我听你的还不行么(1)
林小南拍手大笑,边笑边说:
“姐姐,你好伟大哦!这么会为人着想。嘿嘿,姐姐,你不知道吧?选择吃大蒜,是代表着:只管自己闻得香,不管别人闻得臭。而选择喝咖啡呢,则是把苦自己吞下,把芳香洒向人间。”
苏色色对这个顽皮的小屁孩,还真是无语。
她选择喝咖啡,是因为她不喜欢吃大蒜。
她伟大什么?
林小南意犹未尽,眼珠子转了一下,又再兴致勃勃地考了苏色色一个问题,说是脑筋急转弯:
“姐姐,你听好了哈,有一只小猫,一只小兔,一只小鸡,它们第一次见面,各自作了介绍。小猫说,别人都叫我小猫猫,小兔说,人家都叫我小兔。姐姐,你说,那小鸡呢,叫什么呢?”
苏色色想也没想,理所当然回答:
“小鸡鸡。”
话音还没落,苏色色便发现被林小南捉弄了,顿时一张脸涨了个通红,窘得不得了。晕,她竟然这样弱智,这样不要脸的话也说得出嘴。苏色色恨不得地上开出一条缝,自己钻进去好了。
而林小南,捧着肚子,笑了个前仰后合。
他边笑边说:
“天啊,姐姐,你好可爱!”
苏色色紧紧咬了嘴唇,不说话。
真受不了他。
好像她来他家,不是给他补习,而是被他捉弄似的。
苏色色想,如果她有血性一点,她一定会拍案而起,甩袖而去。这份家教,苏色色觉得真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苏色色问林小南:
“你就不能专心一点学习么?”
林小南斜了眼睛看她,语气仿佛对苏色色有着深仇大恨似的,抱怨着:
“姐姐,整天除了学习,学习,就是学习,你不觉得累吗?本来学校放暑假,便是给我们玩的!谁料好不容易摆脱了学校那虎穴,又不幸的掉进了补习的狼穴!这样做人又有什么意义嘛?根本就是了无生趣。”
我听你的还不行么(2)
苏色色想了一下,便以长辈的口吻教训他: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林小南耸耸肩,没有抄袭她当年的语气和口吻,说“今朝有酒今朝醉,明白愁来明日愁”的混帐话,而是用了一副大大的,不以为然的语气,很不屑地说:
“姐姐,你怎么这样老土?和我妈那样的老太婆一样的思想,以为成了书呆子,便能考大学,考了大学,才是唯一的出路!人家比尔.盖茨,上了大学还退学呢,他到了三十三岁那年,还不是成为世界首富?”
苏色色不知道怎样回答,她真的说不过他。
她叹了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苏色色说:
“小南,既然你不想学习,那我也不想浪费精力给你讲课了,这样不但浪费你玩的时间,还让我的努力白费心机。你妈妈什么时候回来?我想把这家教辞了去。”
林小南吓了一跳,停止了嬉皮笑脸:
“姐姐,你干嘛要辞啊?你辞了,我妈还不是给我找另外的家教来?我不喜欢别人来做我家教,其实,嗯,其实我挺喜欢姐姐你给我讲课的。”
苏色色说:
“我讲课,你都不认真听。”
苏色色又再说:
“你妈不是说了么?过些时候,她会抽出空出来检查你的功课,如果你的功课没长进,到时候是你妈辞退我了。小南,你得为我着想,假如你妈把我辞退了,传出去,别人都说我教学生无方,那我以后,就不容易找家教工作了。”
林小南摇头晃脑:
“不做家教就不做呗!姐姐,难道你除了做家教,就不会做别的么?”
苏色色苦笑:
“这份家教,是我人生之中,打的第一份工!如今我都做不好,你说,我还能做些什么?我对自己根本没有信心。”
林小南眨眨眼睛:
“姐姐,你干嘛一定要打暑假工啊?”
苏色色说:
“做暑假工,可以挣钱。”
我听你的还不行么(3)
林小南不解:
“你的父母呢,难道他们不给钱给你花?”
苏色色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我没有父母,我刚出世,便没了父亲,母亲一年前也去世了。”
林小南睁大眼睛,张大嘴巴,很是震惊。林小南没想到,苏色色这么不容易。原本林小南以为,他够不幸的了,父母离异,一个好好的家被闹得四分五裂,如今爸爸一个家,妈妈和他又另外一个家。
想不到,苏色色比他更不幸,父母也没有。
林小南后悔得不得了,像做错事的孩子:
“姐姐,你不要把家教辞了好不好?从今天开始,我听你的话,认真听你讲课,好好学习,还不行么?”
想想,又为自己很不值,像解释什么似的补充:
“姐姐,我不是对你服软哦!我只是,嗯,我只是不想做罪人,害你把暑假工搞得没得做了!我是同情你,为了了证明你家教做得不错,也为了让你有成就感,我只有难为我自己,好好的,努力的学习。”
苏色色啼笑皆非。
很多小屁孩,吃软不吃硬。
林小南这家伙也是。
林小南还真的说得到,做得到。他真的,很认真听苏色色讲课,还认真地做笔记。其实林小南也不笨,不过他的聪明劲,没用到学习上而已。
苏色色用流利的英语,给林小南读安徒生童话:
“小人鱼把那帐篷上紫色的帘子掀开,看见那位美丽的新嫁娘把头枕在王子的怀里睡着了。她弯下腰,在王子清秀的眉毛上吻了一下。”
“她向天空凝视——朝霞渐渐地变得更亮了。她看了尖刀一眼,接着又把眼睛转向王子-……他正在梦中喃喃地念着他的新嫁娘的名字。他思想中只有她存在,刀子在小人鱼的手里发抖。”
“但是正在这时候,她把刀子远远地向浪花里扔去。刀子沉下的地方,浪花就发出一道红光,好像有许多血滴溅出水面。她又再一次把她迷糊的视线朝王子望了一眼,然后就从船上跳到海里,她觉得她的身躯在融化成泡沫。”
姐姐,你相信爱情吗(1)
林小南突然用英文问:
“姐姐,你相信爱情吗?”
苏色色一愣。
她一时三刻的,不懂得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苏色色不知道自己,是应该相信爱情,抑或,是不相信爱情。
世上,真的有爱情这东西吗?
苏色色不敢确定。
林小南又再用英文说:
“姐姐,你看,爱情是那么的伟大,人鱼公主的牺牲是那么的高尚。”
苏色色管不住自己,莫名的,就脱口而出:
“不!我认为人鱼公主是个大笨蛋!”
林小南很天真地问:
“姐姐,为什么呀?”
苏色色想起最近刚看的一本小说,小说里的女主角,因为受过爱情的伤害,所以不相信爱情,她说《海的女儿》故事的真相,应该是这样的:
其实,王子早就知道海难的真相,知道是人鱼公子救了他,而不是邻国的公主。王子心里,确实也有点喜欢人鱼公主,可是,他知道自己和人鱼公主,并非同类,而且,她现在还变成了哑巴,变成了他的侍婢——他是王子,未来的国王,他怎么可能娶一个哑巴?他又怎么可能娶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侍女做妻子?所以,王子假装不知,他选择了自己的同类,门当户对的临国公主做了自己的妻子。
爱情,是讲究门当户对的。
谁还那么笨,笨到还相信爱情饮水饱这个谎言?
苏色色想,陆子喻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她,是不是陆子喻觉得,他与她,门不当,户不对?他是一个成名的画家,而她,不过是小镇里的一个土里土气的女孩子。
他觉得,她不配他。
因此,他离开了她。
想着陆子喻,苏色色不禁就有点发恨起来。
苏色色学了那样小说中的女主角,对着林小南握着一柄虚幻中的匕首,作了一个恶狠狠地插入别人心脏的姿势——想像中,苏色色把那柄匕首,准确无误地插入了陆子喻的心脏。
姐姐,你相信爱情吗(2)
苏色色恨恨地说:
“如果我是人鱼公主,我会在太阳升起来之前,将刀子插进王子的心脏。”
又再说:
“我才不会那么傻,傻到愿意做蔷薇泡沫!我也不会傻到用自己的生命,去成全另外一个女人的爱情!”
为什么不呢?
对着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
想不到,苏色色这话,竟然得到了林小南的共鸣。这个才有十七岁的小屁孩,一个劲地点头,一个劲地说:
“姐姐,你说得对!换了我是人鱼公主,我也会像姐姐那样,将刀子插进王子的心脏!哎,都说爱情是自私的,不自私不叫爱情!”
嘿嘿,林小南也懂得爱情么?
苏色色忘记了,她爱上陆子喻那年,比现在的林小南还要小,才十六岁。
十六岁时候的苏色色,已懂得了爱情。
为什么,十七岁的林小南不懂得?
暑假很快过去了一半,刘爱莲终于忙里偷闲,在一个午日,抽出了时间,查看了林小南的功课,还出了一些题目,让林小南答。然后刘爱莲发觉,请苏色色做家教,没有白请,儿子不但有了进步,还变乖了,不再那么贪玩,整天往外跑不见人影。
刘爱莲很满意。
她的儿子,顽皮,捣蛋,反叛,连她也头痛。不想,他竟然愿意听苏色色的话。看来还真是一物降一物。
刘爱莲对苏色色说:
“过两天我要去上海那边考察一个项目,估计要去十几二十天,实在不放心小南一个人在家。色色,要不这样,你搬过来住上一段时间,到开学,帮我管教一下小南,工资我会另外算给你。”
刘爱莲这么说,是因为她相信苏色色。
而且,她不相信儿子和苏色色,能够会搞出什么事来。真的,儿子才十七岁,而苏色色已二十岁了,他们两个,根本就不是同年龄的人。
苏色色低头,想了想,搬到林小南家里住,也没什么不可。
他喜欢苏色色(1)
至少,不用每天挤公共汽车,挤十几个站,挤得那么辛苦。
苏色色说:
“好。”
林小南一脸的开心。
他为什么开心?
因为,他喜欢苏色色。
林小南也不知道他喜欢苏色色些什么。苏色色长得太瘦,没有他的小女朋友漂亮,而且苏色色也不大爱说话,不给他讲课的时候,常常一个人发愣,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也不知道想些什么。
但林小南还是喜欢她。
那天,林小南去教育书店门口那儿选家教,远远就看到苏色色站在那儿,低着头,那单薄的身影在夕阳下,很寂寞,很孤单,很无助的样子,林小南莫名的,心就跳了一下痛,忽然就产生一种要保护她的感觉。
一个男人,想保护一个女人,那就是爱情吧?
林小南不知道是不是爱情。
只是和苏色色在一起,林小南从来没有过的快乐。
因为“喜新厌旧”,因为“移情别恋”了,林小南不再和他的那个小女朋友来往了。不再陪她去看电影,不再陪她去逛街,更不陪她去喝咖啡。林小南不明白,当初他到底她什么?其实她很幼稚,很无聊,一点也不成熟,整天就懂得追着他问,他爱不爱她?
林小南以前爱。
如今不爱了。
小女朋友看到林小南许久不找她,便打电话来,和他吵,千篇一律问:
“林小南,你到底还爱不爱我?”
林小南老老实实回答:
“我不爱你了!”
小女朋友声音高八度,大声嚷嚷:
“林小南,我不是和你开玩笑,我说认真的!”
林小南也跟着嚷嚷,像在和她比赛,看谁嚷得大声似的:
“我没有开玩笑!我也是说认真的!”
小女朋友气苦:
“林小南,这话是你说的!以后你可不要后悔!”
林小南的声音,无比的坚决:
“我才不后悔!后悔的是乌龟王八蛋!”
他喜欢苏色色(2)
小女朋友在那边,气急败坏地摔下电话。林小南在这边,也把电话摔了。林小南一边摔,一边恨恨地想,真的是幼稚,脾气真的是差,动不动就生气,动不动就乱嚷嚷,一点修养也没有!
她哪如苏色色温柔?
苏色色不但温柔,还能文能武。
文的可以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可以教他写作文,背古诗,那些深奥的文言文,也难不倒她。武的可以拖地板,可以做一手好饭菜。
刘爱莲去上海没多久,钟点工生病了,请了几天假。
林小南以为得吃几天方便面,或快餐。
不想苏色色教完林小南英语后,便挽起衣袖,下了厨房。没过多久,苏色色便做了香喷喷的饭菜,叫了林小南过去吃。不过是家常小菜,但那味道,美味得没得说,水平要比那个只懂得偷工减料的钟点工好多了,林小南吃得几乎要把盘子都要吞下去。
林小南赞不绝口:
“姐姐,原来你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呢。”
苏色色失笑:
“这也叫做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林小南使劲地点点头:
“当然!男人娶妻,就得娶像你这样的女子!”
结果苏色色当场就闹了个大红脸。
她听不惯这样的恭维话。
苏色色脸红的样子,很动人,就像徐志摩的一首诗: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见的娇羞。
林小南怔怔地望着苏色色。
林小南觉得,没人比苏色色更动人了。
晚上的时候林小南无所事事,在网上溜达了一会儿,又和同学聊了一会儿天,觉得闷,于是下线跑去找苏色色。苏色色正在客房,她暂时住的房间里看书,是《红楼梦》,砖头那样厚,居然看得那样津津有味。
林小南问她:
“姐姐,你会不会玩游戏?”
苏色色放下书:
“什么游戏?”
林小南说:
“网上游戏呀。”
“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1)
苏色色说:
“会。”
林小南来了兴趣,喜不自胜地问:
“姐姐,你喜欢玩什么游戏?”
苏色色说:
“升级,锄大地,斗地主。”
林小南笑得打跌:
“姐姐,你到底是大学生是不是?怎么这样幼稚,玩这些小儿科的游戏?姐姐,你能不能玩些有档次一点的?”
苏色色问:
“什么是有档次的游戏?”
林小南一脸的得色,数了一大堆男孩子才爱玩的游戏出来:
“传奇呀,三国群英传呀,传世英雄传呀,武林外传呀,魔兽呀,等等!这些游戏才过瘾呢,玩起来很刺激,有爆头的快感。不过,嘿嘿,这些都是男生玩的游戏,女生不会感兴趣。”
苏色色忍不住:
“那些游戏很好玩吗?”
林小南说:
“当然好玩了!如果你想玩,那我教你。”
苏色色说:
“好啊,那你什么时候教我?”
林小南试探:
“现在?”
苏色色的心,居然蠢蠢欲动,居然答应下来:
“好。”
一声“好”后,苏色色就有点惊诧。咦?她好像,好久没有对事物这么热衷的心情了。难怪别人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如今,苏色色近着小林小南这个屁孩,也变得心情愉快起来,感受到他的青春活力了。
苏色色跟了林小南去网吧。
林小南老妈,在一段时间恼着林小南整天顾着玩电脑,沉迷于游戏之中不能自拔,结果一生气,就断了网线——也不完全是不给林小南上网,他老妈聪明得很,买了一个笔记本回来,用的是网卡上网,速度慢得要死,除了上网查些资料,看看小说,聊聊QQ之外,只能玩苏色色那些小儿科的游戏。
偏偏林小南,不喜欢玩那些。
林小南喜欢玩刺激的大型战争游戏,充满着血腥气氛,硝烟弥漫,浴血杀敌,见人杀人,遇鬼杀鬼,而自己,则是不见天光的幽冥战士。
“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2)
苏色色看了他玩一会儿,便说:
“我懂了。”
苏色色懂是懂,只是,她是一个游戏中的新手。所有的游戏新手都是一个样,战战兢兢,笨手笨脚,胆小如鼠。苏色色甚至,还一直猥琐地跟在林小南身后,敌人来了,便远远的躲开去,敌人杀过来,则用了林小南的身体当盾牌。
林小南无处可逃,只能“英勇就义”。
这倒也不例外罢,偏偏林小南“牺牲”后,苏色色别说为他“报仇”,就是自身也难保,也没过多久,也跟着“死”去。
如此反复了好几次,林小南便生气了,他说:
“姐姐,你别老缠着我呀。”
又说:
“姐姐,你勇敢一点行不行呀?你真没用!敌人来了,你只懂得逃之夭夭,你应该奋勇杀敌呀,杀死一个算一个!”
苏色色嗫嚅:
“杀不过怎么办?”
林小南用了不屑的语气,给了苏色色一句莎士比亚台词:
“Frailty,thy name is woman!(弱者,你的名字是女人!)”
苏色色气结。
谁是弱者来着?胡说八道!
苏色色的好胜之心,突然就被林小南挑起了,她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好,林小南,你等着,我就不信,我不能杀了你!”
又再说:
“我今晚不把你杀了,我就不叫苏色色!”
要“杀死”林小南也不容易。林小南是“战场”老手,脑筋灵活,身子敏捷,没有苏色色这个“包裹”在身边拖后腿,便像了东方不败,所向无敌,杀人无数,走到哪儿就能让哪儿血流成河,而他自己却亳发不损。
林小南得意忘形,仰天长啸:
“哈哈哈,老子天下无敌。”
不想,大意失荆州。苏色色冷不防的,就如天兵神将那样出现了,用了一柄锋利无比的匕首,一点也不手软,猛地就刺向林小南的头颅。
林小南不幸,终于“倒地而亡”。
“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3)
这次轮到苏色色得意,竟然蹦起来,兴奋地说:
“哈哈哈,我终于杀死你了!”
嘿嘿,盲拳打死老师傅。
谁叫林小南太妄自尊大。
此时,苏色色和林小南在网吧里,不知不觉已玩到了深夜。
网吧的营业时间,是“通宵包夜”,稀稀拉拉的人,分布在网吧每一个角落,但有些人早已挺不住了,无精打采的用疲惫无神的双眼盯着屏幕,有的索性把头趴在桌子上睡觉,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还在精神抖擞。
苏色色忘形的欢呼声,惊醒了在角落里打着顿儿的网管,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抬头看了看墙上的钟,已是零晨两点多了。
他很不耐烦地嘟哝:
“吵什么吵?你们两个这么喜欢折腾,怎么不去旅馆开个房间去?在哪儿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
苏色色和林小南当场红了脸。
谁折腾了?
这是什么跟什么嘛。
但“折腾”这两个生动的字,便落到林小南脑海里,挥之不去了,也让林小南不住地想入非非。
哎,“折腾”,是不是代表亲热?
林小南自然不敢讨教苏色色,这太色情了,搞不好给苏色色误会他是小色狼,给他一个白眼过来,那他辛辛苦苦维持的“光辉”形象,就毁于一旦了。喜欢一个女子,就得给她好印象,对不对?
从网吧出来后,发觉下雨了。在昏黄路灯照耀下,满眼的烟雨迷离。那雨,下得也不大,不过是霏霏小雨,雨点细细密密的,纷纷地抖落。
离家不远,不必要打车,苏色色和林小南小跑着回去。
林小南手长脚长,跑得快,跑跑又再停下来,朝后面的苏色色嚷嚷:
“快点呀姐姐,别慢吞吞的像蜗牛。”
苏色色跑着跑着,便不跑了。炎热的夏日晚上,这样给小雨淋着,倒也清凉,特别是仰起头来,让丝丝缕缕的雨点打落到脸孔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活色生香的裸体(1)
林小南看到苏色色放慢脚步,他也跟着放慢,后来索性也学了苏色色,仰起头,让脸孔和小雨点来个亲密的接触。
衣服渐渐的,便湿透了。
苏色色穿的是一条及膝的裙子,裙摆全湿了,紧紧的粘在大腿上,每迈出一步,就感觉到裙子和大腿之间的挣扎,仿佛依依难舍那样。
到家后,苏色色找了干净的衣服,跑到卫生间去洗澡。
站在喷洒下面,苏色色拧了热水器开关,却不想忘记了把水调水。苏色色刚刚给雨水淋了湿透,浑身冰凉冰凉的,喷洒的冷水,“哗啦啦“的冲下来,更使苏色色觉得冰凉。苏色色不禁跳了起来,发出了一声大叫:
“啊——”
恐怖得像遇到鬼那样。
林小南在他房间里找衣服。他们家里有两个卫生间,林小南刚想到他老妈卧室里的那个卫生间去洗,听到苏色色的大叫声,以为发生了什么事,连忙“噔噔”地冲过去。
卫生间的门口是关了,没反锁。
林小南用力一撞,门便被撞开了。
苏色色叫完一声“啊”后,便调水温。不想水温刚刚调好,突然就看到林小南慌慌张张冲起来,她又一个惊吓,又再次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声:
“啊——”
这声,比遇到鬼还要恐怖。
因为此刻的苏色色,正裸着身子,一丝不挂。
瘦瘦弱弱的苏色色,想不到也有一副好身材,湿成一绺绺的乌黑长发,搭在如玉一样莹润的身体上,皮肤细腻白嫩,锁骨很张扬很性感,胸虽然不大丰满,却坚挺柔软,她的腰很细,四肢极修长,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幅美艳绝伦的裸体油画。
林小南呆住了,目光移不开去。
这是林小南,第一次,真真切切的,见到女人的裸体。还是那么美,那么诱人的女人裸体。
苏色色很快反应过来。她涨了个满面通红,又羞,又急,又窘,又是愤怒。
活色生香的裸体(2)
苏色色一把的抓过旁边的浴巾,胡乱的把身体重要的部位包住,然后便用尽全身力气,奋力地把林小南推出门去。
大概苏色色太用力,而林小南又没有准备,只管瞧着苏色色发着呆,结果一个踉跄,向前猛地冲几步,撞到门角,直把他撞了个金星直冒,大叫一声:
“哎哟!”
苏色色才不管他,“怦”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苏色色在里面气急败坏地说:
“林小南,你一定要忘掉刚才你看到的,听到没有?”
林小南捂着被撞痛了的额头,讪讪地说:
“听到了!”
说完后,林小南慌忙窜到他老妈卧室里面的卫生间去。进去后发觉没拿衣服,又跑去他房间去拿,又再次窜回卫生间去。
明明刚才看到了苏色色那诱人的,活色生香的裸体,怎么可能说忘掉就忘掉?林小南站在喷洒下面,开了很大的水,还是冷水,狠狠地冲着自己,从头冲到脚。他要把他体内熊熊燃烧着的火,全部都要冲灭掉。
林小南拼命地压抑着,告诉自己:
不要想!
不要想!
可林小南无法控制他自己。他的眼前,还是不停地闪过刚才的情景,在周围不停地飞舞着。苏色色赤裸的身体,令林小南呼吸急促,更令林小南热血沸腾。那些画面,在林小南的脑海里,左右冲击,无法停止。
当晚,林小南甚至还做了梦。
他梦到他爬上了苏色色的身体。然后,他颤抖着双手,轻轻地抚摸着苏色色白瓷般的肌肤,还缓慢地吻过苏色色的脚踝,苏色色的小腿,蜿蜒而上。
然后的然后,林小南还梦到他的唇,轻轻地盖到苏色色的唇上。
他吻她,吻得是那样专注,那样深情,那样甜蜜。林小南感觉到他的魂魄,沉沉浮浮,林小南还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已完完全全给苏色色纠缠住。而他,却甘愿,甘愿被苏色色化为灰烬。
……、
约定(1)
醒来的时候,林小南看到他身下的床单,湿了一大片。
林小南脸红耳赤起来。
但又忍不住的,想着那个意犹未尽的春梦。
林小南想,如果是真的,那该多好。
网吧只去过一次,苏色色便不愿意去了。苏色色觉得,这样很不好,林小南老妈出钱,让她补习林小南的英语语文,没有让她和林小南去网吧玩游戏。如果林小南老妈知道了,就不好办了。估计就是没大发雷霆,心里也是不高兴。
苏色色不去网吧,林小南也乖乖的,没有去。
两人晚上没事做。
林小南说:
“姐姐,我弹钢琴给你听吧。”
苏色色惊诧:
“你会弹钢琴?”
林小南得意:
“当然会了。我外婆还没退休之前,是一所学校的音乐教师,弹得一手好钢琴。我从小耳濡目染,不但懂得弹钢琴,而且还弹得不错。”
林小南弹钢琴是弹得不错,可林小南从来没有想过要做贝多芬第二。就如林小南的足球也踢得不错,可他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中国的马拉多纳。
在楼上的大露台里,头顶是美丽的夜空,不计其数的星星在天河中间活蹦乱跳,如同深海中荡漾的波光,闪闪发亮,点缀着整个夜间的绚丽。
林小南坐了在钢琴前,演奏钢琴曲给苏色色听。
那曲子,是《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花》。
在优美,动听,流畅的音乐声中,林小南轻声地唱:
“夏日里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所有她可爱的伴侣,都已凋谢死亡。再没有一朵鲜花,陪伴在她的身旁,映照她绯红的脸庞,和她一同叹息悲伤……”
林小南那修长的手指,在黑白钢琴键上熟悉的跳动着,行云如水。
那天簌般的音乐,神奇般的自手指间传了出来。
林小南的手,漂亮得也像陆子喻的手那样,骨骼修长清雅,手指细细长长,微微泛着淡白。
约定(2)
唯一不同的是,林小南因为青春年少,是早上初升的太阳,所以他的手很嫩,细皮白肉。而陆子喻,则是过了正午的太阳,他的手,很苍白,和他的脸一样,有了苍桑的味儿,岁月的痕迹。
苏色色叹息了一声。
现在想到陆子喻,苏色色还有心痛的感觉。
只是,不再那么撕裂了。
音乐突然停了,林小南问:
“姐姐,你想些什么?”
苏色色回过神来,苦涩地说:
“没什么。”
林小南看她,一双眼睛,很明亮:
“姐姐,你是不是想你爱着的男人?”
苏色色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你怎么知道?”
林小南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
“因为姐姐常常发呆,发呆的样子很忧伤。我想,能够令姐姐忧伤的,除了那个曾经伤害过姐姐的男人,就不会有别人了。”
苏色色又再吓了一跳,怔怔地问:
“你怎么知道他曾经伤害过我?”
想不到,林小南很懂得分析:
“如果那个男人不伤害过你,你想起他来,应该是甜蜜的,而不是忧伤。姐姐,你是不是很爱他?”
苏色色说:
“嗯。很爱。”
林小南问:
“现在还爱他?”
苏色色说:
“嗯。”
林小南又再追问:
“姐姐,他为什么离开你?”
苏色色茫然:
“不知道。”
林小南问题真多,问了又问:
“为什么不知道?一个人离开一个人,总得会有原因,不会是平白无故的吧?姐姐,他是不是不爱你?”
苏色色还是茫然:
“不知道。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爱过我。“
陆子喻有爱过她吗?苏色色不知道,真的真的不知道!因为陆子喻,从来没有亲口说过爱她。也许,陆子喻是有爱过她。又也许,陆子喻不曾爱过她。抑或,陆子喻不是不爱她,而是他爱他的事业,多过爱她。
约定(3)
林小南十万个为什么:
“姐姐,如果他回头找你了,你还会不会和他在一起?”
苏色色苦笑:
“他去了法国,他不会回来找我了。”
林小南固执,坚持地问:
“我说如果!如果他从法国回来了呢?”
苏色色侧头想了一会儿:
“不知道。”
林小南锲而不舍问:
“为什么不知道?”
苏色色又再想了一会儿:
“如果他回来找我,我怎么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二十年?三十年?到时候,他已是老头子一个,而我已是老太婆。我们在一起,已没有什么意义了。”
“他很老?”
“嗯。他比我大了二十岁。”
“那个男人比你大二十岁?哇,那就是说,他现在就是四十岁啰!嘿嘿,姐姐,别说二十年后,三十年后,现在的他,已是半个老头子了。”
看个老头子!多残忍。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人眼中,四十岁的男人,是很老很老了。
林小南看着苏色色,一双眼睛清澈得如泡浸在溪水里的玻璃球,他忽然认真起来,一本正经地说:
“姐姐,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你现在二十岁,十年后,你三十岁。而我现在十七岁,十年后,我二十七岁。如果到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奇\苏色色心情再不好,也忍不住笑:
\书\“十年后的我,已是老太婆一个了。”
林小南没有笑:
“不,姐姐永远不会老。”
苏色色又再笑。
她当然希望她不会老,希望能够成为千年老妖。可是,这可以么?
亦舒说得好: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都曾立志,要做一个怎么怎么样的人,我们都曾天真的以为,只要发奋努力,好好做人,愿望就可以达到,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才发觉,原来,等待整治我们的,是命运模子,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便套将上来挤压,终于,我们忍着疼痛在夹缝中畸怪地存活下来,这时,同我们原来的样子,已经有很大的出入。
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1)
生活,并不是自己想怎样就怎样的。
有些事情,并不是努力了,就能改变的。
像爱情。
隔了两天,黄昏的时候,林小南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辆单车,他说要带苏色色去兜风。其实林小南是想开他老妈那辆红色宝马的,他会开,可他没够年龄考驾驭证,他老妈怕他闯祸,把车匙收了去,他怎么找也找不着。
没小车,那就骑单车好了。
单车也是车。
那天,苏色色穿了一件衬衣,衣角打了个结,牛仔裤,很休闲的样子。林小南为了配合苏色色,与苏色色情侣装,也穿了白衬衣,牛仔裤。
林小南问苏色色:
“姐姐,你说,我们像不像一对情侣?”
苏色色看了他一眼:
“不像!像姐弟。”
林小南嘻嘻笑,他调皮地问:
“姐姐,我们要不要找来两张小纸条,分别写上‘姐姐’,‘弟弟’,然后分别贴在我们的额头上?好让别人知道我们是姐弟,不是情侣。”
苏色色装作听不到。
她不是笨人,自然知道林小南的意思。
只是,她和林小南,怎么可能是情侣?别说苏色色心里装着陆子喻,就算没装着,苏色色也不会对一个比自己小了三岁多小男孩感兴趣。她不过是林小南的补习老师,而林小南,不过是她暂时学习。
是,暂时。
还有一个星期,便要开学了。开学后,家教就宣告结束,苏色色回大学读她的大二,林小南在中学读他的高三,两人再也互不相干。如有可能,以后相见,亦不相识。
林小南说:
“姐姐,坐好哦,我们出发了哦。”
苏色色说:
“好。”
坐单车,也不错。
黄昏的风景很妖娆,到处都是金黄的一片,太阳在山的那边,一点点落下去,给人一种夕阳无限好的眷恋。有风轻轻吹过来,轻轻扬起了头发,挡住了那一抹金黄。
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2)
上坡的时候,林小南说:
“姐姐,别下来,我可以蹬上去!”
为了证实自己骑单车的技术很好,林小南逞能得的点自负,居然故意的,把车头摇晃了几下,不但林小南,连单车后面的苏色色,身子也跟着晃动起来。
苏色色一颗心,给吓得窜上窜下,下意识里,她的手搭到了林小南的腰上。
苏色色的手,碰触到林小南的腰间那一瞬,林小南莫名的,就觉得有一股见风使舵要将他击倒的电流,流过了他的全身。接着,林小南的脑海里,便情不自禁的,出现那天苏色色在卫生间里,那一丝不挂的躯体,闪着诱人的光芒。
林小南觉到自己的心,突然就像沸腾的岩浆一样灼热。
同时,林小南觉到自己的呼吸,变得困难起来。
苏色色感到了林小南的异常,惊诧地问:
“你怎么啦?”
林小南支支吾吾:
“没,没什么。”
为了赶走脑海里的画面,林小南只能拚命地踩单车,踩了一圈,又一圈。
坡还没有上到尽头,还是摔倒了。
人和单车,都倒在地上。
摔的时候,苏色色左脚里的鞋子,松了,飞了出来。结果不偏不倚,鞋子正好落在四脚朝天的林小南身上,还不偏不倚,落中的地方,刚好是林小南要害地方。
本来林小南摔得不重,刚想爬起来,结果因为苏色色的鞋子无情袭击,林小南又再次倒在地上,还发出了一阵鬼叫那样的哀号。
苏色色吓得魂飞魄散。
她连忙挣扎着爬起来,来不及把那只肇事的鞋子拾起来穿上,就扑向林小南:
“林小南,你不打紧吧?”
林小南痛得一时三刻说不出话来,脸色惨白得没了血色。
苏色色又给吓了个半死:
“林小南,你说话呀!你,你怎么啦?”
林小南一副痛苦不堪表情,好不容易才吐出一个字:
“痛。”
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3)
苏色色结结巴巴:
“是,是,是哪个,哪个地方痛?”
林小南又再痛苦不堪吐出三个字:
“命——根——子!”
苏色色六神无主,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林小南要过了好一会儿,才能自行的爬起来。爬了起来后,林小南弯着身子,双手一直捂着他的命根子,又要过好一会儿,才能把腰站直了。虽然痛楚渐渐减,可林小南还是担心得不得了,哭丧着脸问苏色色:
“姐姐,你说我那个地方,是不是要废掉了呀?我是不是变成太监了呀?”
还没有等苏色色回答,林小南又再问:
“如果我真的是废掉了,那我以后,是不是不能男欢女爱了呀?我是不是不能结婚,不能给我妈生孙子了呀?”
苏色色脸红耳赤,手足无措,嗫嚅:
“要不,去医院看医生?”
林小南说:
“去医院看医生有用吗?给医生瞧一下,是不是能够检查出来我是不是被废掉?好像,好像是不能吧?”
苏色色也不知道能不能。
她尴尬得要死。
老天,怎么会这么巧啊?她的鞋子,怎么会那么准呀?别的地方不落下去,偏偏落中了林小南那个地方。
更令苏色色崩溃的还在后面。
翌日一大早,苏色色刚刚起床,在梳头的当儿,林小南就敲门走进来,坐了在苏色色的床口,用了带着哭腔的声音说:
“姐姐,我可能真的是废了!”
苏色色犹豫了一下,才问:
“你,你怎么知道是废了?”
林小南表情无比的凄楚:
“昨晚我睡不着,半夜的时候起来看三级片。我连续看了两部,那些火爆的镜头也重复看,可无论我怎么看,我那个地方,一点反应也没有。我,我,我估计,我那儿,那儿是真的是废了!”
苏色色咬了咬嘴唇,想说:
“你才十七岁,那么小,会有什么反应?”
我会为你负责的(1)
但苏色色没有说。
苏色色不知道,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子,会不会有反应。
林小南很是无助:
“姐姐,你说,我怎么办呀?”
苏色色哪里知道怎么办?
在这方面,她比林小南并不知道多少。
林小南盯着苏色色,红着脸。他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终于用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壮烈表情,把他的头凑了近来,咬着苏色色的耳朵,偷偷地说:
“要不姐姐,你给我试下看看,我那儿到底能不能用?”
苏色色大惊失色,张大嘴巴,满脸通红。
晕,这种事,也能试的么?
这,这,这怎么可以?
林小南凄然泪下:
“我知道姐姐不肯,这种事情,姐姐怎么会肯嘛。”
林小南一边说,一边抬了手臂擦眼泪,可怜兮兮地说:
“姐姐不肯,那,那我只有出外面去找‘鸡’了。到底我是不是废了,我总得要试试,要知道个结果,好让自己完全死了心。姐姐你说,如果我出去找‘鸡’,我会不会被传染性病?只要不是艾滋病,其它的性病是可以治的,对不对?”
苏色色低着头,她还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才是好。
心里,很激烈地争斗着。
到底,她要不要给林小南试?
给?还是不给?
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才用低不可闻的声音说:
“好。”
虽然过错不在苏色色,但到底,是她的鞋子闯祸。苏色色还是有内疚的。而且苏色色还真的担心,林小南会出去找“鸡”了,然后染上性病。别的性病倒也罢,搞不好,会染上艾滋病。
艾滋病被称为“20世纪的瘟疫”,无药可救。病毒侵入后,人体即丧失免疫功能,容易感染其它疾病而死亡。
林小南一听苏色色说“好”,顿时露出了兴奋的神色,他结结巴巴地问:
“姐姐,你,你不会是骗我吧?”
我会为你负责的(2)
苏色色还是低头:
“没骗!”
林小南傻傻地笑。笑完后便腼腆着过来抱苏色色。他抱得又死又紧,两只手臂细细的,却非常有力,勒得苏色色几乎要窒息。
后来两人就倒了在床上。
林小南的身体很热,热得像了燃烧的一团火。苏色色刚好相反,身体很凉,凉得像了一块冰。
林小南又再咬着苏色色的耳朵,低声说:
“姐姐,怎么办?我想亲亲你。”
苏色色没说给,也没说不给。
于是,林小南就亲了——其实不是亲,是啃。他一点也不会亲,亲得像猪啃食物那样。林小南啃了苏色色左边脸,又再啃右边脸。
啃着啃着,林小南就龇虎咧嘴的用了骑木马的姿势,匍匐到苏色色身上,胳膊肘硌着苏色色有肋骨,头发蹭到苏色色那棉花那样柔软的胸。
苏色色那诱人的身体,再一次现在林小南眼前。
林小南激动万分,呼吸急促,心跳得厉害,他像了梦里那样,颤抖着,一寸寸的抚摸苏色色细白如瓷的身体。林小南的吻,细细密密落下去奇[-]书[-]网,身体的欲望,片片升起来,一张俊秀的脸儿,涨得红红的,年轻青春的身体,像是裹满了风的帆。
此时此刻,林小南急切的,想要在苏色色的海里,乘风破浪。
苏色色把眼睛闭上,没敢睁开。
她不敢看林小南的身体,林小南那么年轻,才十七岁。
但苏色色,还是感觉到林小南身体的变化。那是曾经有过男欢女爱经验的女人,都懂得的变化。
苏色色热得不行。
烦得不行。
悲伤得不行。
苏色色不曾想到,林小南像了个初生婴儿似的,什么也不会,虽然他刻意做出很纯熟的样子,却分明每个步骤都踏不到点子上。大概林小南,平日里偷偷摸摸看过A片,但那不过是纸上谈兵,并没有真正的实践经验。
林小南真的什么也不懂。
我会为你负责的(3)
苏色色突然就后悔了,她不想做那个拯救苍生的天使了。
苏色色猛地推开了林小南,声嘶力竭地说:
“不!不要!”
林小南如何肯?此时此刻,他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于是,林小南就用力的压住苏色色的身体,把他的身体紧紧地贴着她,两人的心脏,都在急速地“怦怦”直跳。虽然林小南只有十七岁,但十七岁的小男人,也是男人。
最后的最后,林小南这个十七岁的小男人,还是没能进入苏色色的身体。
林小南是第一次,什么经验也没有。而苏色色的身体,干涩得无法打开。林小南只能在苏色色的入口处,蹲了两下,就发泄了出来。
林小南有点讪讪的,他不好意思地说:
“要不,姐姐,再来一次?”
苏色色却不肯,一言不发,就抓过衣服,穿上了。既然林小南的身体有反应,既然他能够发泄出来,那就足以证明,林小南没有废掉,他没有成太监。
苏色色不知道,这是林小南蓄谋已久了的。
其实林小南那个地方,什么事也没有,他只想在苏色色跟前,做一回男人,让苏色色以后会记住他,永远也不能够忘掉他。
苏色色穿好衣服后,不知道为什么,就哭了。苏色色也不懂得,她为什么哭。她把她的身体,给了陆子喻之外的男人。不是后悔,只是觉得,她好委曲,好委曲,也好难过,好难过。
林小南也把衣服穿好了,跑过来拥着苏色色。
林小南很认真,语气很诚恳地说:
“姐姐,你放心,我会为你负责的!”
苏色色停止了哭,瞧了林小南好一会儿,才说:
“谁要你负责?”
说完,苏色色又再哭了。
林小南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是好,他语无伦次地说:
“姐姐,别哭呀!你哭,我也想哭了!姐姐,我真的会为你负责的,你干嘛不相信?要不姐姐,我包养你,好不好?”
我会为你负责的(4)
一个十七岁的小屁孩,竟然说要养她。这是什么跟什么呀?传出去,不给别人笑破肚子才怪!这大概,是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话了。
苏色色边哭边说:
“谁要你包养?”
林小南挠挠头:
“我包养你有什么不好嘛?”
当然不好,因为她不爱他。
当日下午,刘爱莲就从上海回来了,她比预期的,要晚一个多星期才回来。刘爱莲回来的时候,看到林小南在读英语,而苏色色在收拾她的衣物。虽然还有一个星期才开学,但苏色色说,她要回学校去了,她得为新学期,准备些学习用具。
其实苏色色,是想逃离这个地方。
她不想再见到林小南了,发生了那件事,她觉得面对他,挺尴尬的。毕竟,林小南没有成年,毕竟,她不爱他——苏色色想,当年,她和陆子喻在一起,她也没成年。当时,陆子喻有没有内疚?
苏色色不知道了。
也许,陆子喻也有内疚过。但那个时候的陆子喻,是喜欢她的吧?因为喜欢,所以才把内疚和尴尬挤走了,成为理所当然。
刘爱莲不知苏色色和林小南之间的龌龊事,看到林小南变乖了,愿意看英语书,肯背单词,语文也补得不错,对苏色色很是满意:
“色色,寒假的时候,再来给我们家的小南做家教。”
苏色色嗫嚅:
“寒假我要回家过年呢。”
林小南插嘴;
“你不是没有父母了吗?”
苏色色急中生智,连忙说:
“回外公外婆家。”
林小南很是失望:
“哦。”
林小南对苏色色依依不舍。但再不舍,也有曲终人散的时候。送苏色色出门,去公车站等公车,林小南说:
“姐姐,记得我们那个约定哦。十年后,你三十岁,我二十七岁,如果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诱惑(1)
苏色色说:
“好。”
先答应下来才说。反正,做不到,又不会被捉去坐牢。再说了,十年时间那么漫长,就算那个时候,苏色色愿意嫁给林小南,林小南还不愿意娶她呢。
公车来了,苏色色走上去。公车开的时候,林小南在后面追:
“姐姐,再见!”
苏色色说:
“再见!”
林小南还在后面拚命地挥手,像生死离别那样:
“姐姐,再见!姐姐,再见!”
再见,就是永远不要再见的意思——但,只不过是苏色色的一厢情愿。
一年后,苏色色又再见到了林小南。
此时的苏色色,上了大三。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苏色色二十一岁了。
二十一岁的苏色色,还是没有男朋友,还是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有空的时候,苏色色不是去旁听英语课,就是泡图书馆。
每次考试,苏色色的成绩还是在系里名列前茅。
过了二十一岁后的苏色色,很奇怪的,忽然一夜之间就长开了,仿若一只破茧成蝶的蛹,又仿若一朵将开未开的蓓蕾,冷不防的就绽放,绽出了夺目的美丽,虽然苏色色仍然是瘦,却不知不觉多出了很多妖娆,婀娜多姿起来,一举手,一投足,莫名的,就有了一种很风情的味儿。
都说女大十八变,这话形容到苏色色身上,最贴切不过。
好多男生,目光又再落到她身上,又再追求她:
“苏色色,我们去看电影好不好?”
“苏色色,今天的阳光真好,我们到郊外去踏青吧。”
“苏色色,我请你去喝咖啡,好吗?”
那个长得像电影明星陆毅的经济系男生,看到日愈变得漂亮起来,日愈有了女人风情的苏色色,又再重燃爱火,好了伤疤忘了痛,在苏色色下课回寝室的路上,风风火火拦了苏色色:
“苏色色,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男生?是不是真的在小时候受过刺激,所以讨厌男生?如果是,我陪你去看心理医生好不好?”
诱惑(2)
这次苏色色没有生气,而是把课本抱在胸前,看他,然后微笑着,一字一句说:
“我心理没问题!只是,我不喜欢你而已。”
男生愣了一下,追问:
“为什么?”
苏色色说:
“没为什么!爱一个人,和不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自然不需要!
爱与不爱,那是感觉。感觉爱了就爱了,感觉不爱就不爱。
大二结束的暑假,苏色色没有回小镇。春节的时候她回去了,收房租,和所有的房客订三年合同,房租也一次性收完三年。后来,苏色色索性将四楼,她以前和她老妈住的地方也整理出来,把以前的东西全扔了,也租了出去,一次性收三年房租,连后路也没给自己留——她以后回去,连住的地方也没有了。
别人问她:
“色色,以后你没打算回小镇了吗?”
苏色色想了一下:
“不知道回不回,那是以后的事了。”
至少,这三年之内,苏色色是不会回来了。每一次回来,苏色色的情绪总是忍不住低落,每一处地方,总是让她触景生情,使她有想落泪的感觉。也许,三年后,这感觉,便不会那么强烈了吧?
暑假的时候,苏色色没有去做家教,而是去了一间新开张不久的蛋糕屋卖蛋糕。
蛋糕屋的名字很有趣,叫“诱惑”。
屋主的名字也很有趣,叫朱丽倩,和刘德华那个伟大的背后女人一模一样的名字,她是一个不到三十岁的女子,长得不是很漂亮,但她很有风情,瘦高的个,看上去有点懒散,一双细长的眼睛,单眼皮,好像永远睡不醒的样子,很性感。
蛋糕屋以玻璃作为隔壁,朱丽倩每天都在面点桌前做蛋糕。
常常有客人来订做生日蛋糕,或结婚蛋糕。
朱丽倩似乎很喜欢做蛋糕,那些蛋糕,都是她亲手设计并烘制的。蛋糕屋的一角,放着一张小小的情侣桌。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1)
有时候,朱丽倩会邀请各类客人进来,尽情品尝她设计出来的最新产品。
那天,朱丽倩在面点桌前揉面粉团。
忽然,由远而近开来一辆红色的宝马,停在咖啡屋门前。
宝马走下来一男一女。
男的不到三十岁,身材高大壮伟,一张英俊的脸,浓而略卷的头发,络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一如他雪白的衬衣。女的四十岁左右年龄,一身名牌打扮,五官虽然秀丽,化妆得白是白,黑是黑,但眼睛犀利,气势逼人,一看就知道是女强人的本色。
他们一前一后进了蛋糕屋。
女子边走边说:
“就是这间蛋糕屋了。前两天孙总的夫人说,这蛋糕屋的老板做的蛋糕很不错,不但味道好,而且外观看上去极精美绝伦,最出名的是婚宴蛋糕。”
苏色色连忙迎了上前,脸上绽开了一个职业性的笑容:
“欢迎两位光临!”
女子看也不看苏色色——估计看了,她也不会把苏色色认出来。她工作繁忙得很,日理万机,怎么会记一年前,曾到她家里,给她儿子补习英语和语文的家教?
是,这个女子,是林小南的老妈刘爱莲。
刘爱莲用了高高在上的姿势和语气:
“老板呢?叫老板出来!”
朱丽倩早已看到他们。
朱丽倩盯着那个男子,头脑一片空白,她的一双手,没来由的就颤抖起来。一哆嗦,手中的面粉团,便掉到了地上。朱丽倩蹲下,想把面粉团拾起,却不想,蹲了许久,都没能够站起来。
苏色色走到玻璃墙门口:
“丽倩姐,有客人找你呢。”
朱丽倩咬一咬牙,终于站了起来:
“嗯,知道了。”
朱丽倩努力的,使自己平静下来,也努力的,使自己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她走出玻璃屋,脸上尽量挂着一个浅浅淡淡的笑容:
“欢迎光临本蛋糕屋!请问,两位是定结婚蛋糕吗?”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2)
男子看到朱丽倩,一张脸变了颜色,因为错愕,嘴巴张得大大的,他失声:
“朱丽倩,怎么是你?”
刘爱莲疑惑,转过头来看男子:
“罗华,你认识这位美女?”
那个叫罗华的男子还没有回答,朱丽倩已说:
“我们认识吗?怎么我没印象?不好意思,我的记性不大好。大概,是我以前在一家五星级酒店蛋糕屋做蛋糕师傅的时候,你来定过蛋糕吧?很多客人认得我,只是,我没什么印象。”
罗华表情复杂,最后他只说:
“嗯。我到过那儿定过蛋糕,是朋友结婚。”
刘爱莲点点头:
“罗华,那我们就在这儿订蛋糕。虽然婚礼简单不铺张,到场的都是自家人,但结婚蛋糕一定要的,对不?”
罗华不安地看了朱丽倩一眼,然后说:
“嗯。”
刘爱莲的要求极高:
“听说你做的结婚蛋糕,上面的两个小人,和新郎新娘很神似,所以我才慕名而来。我希望你给我们做的蛋糕,那两个小人不但要和我们一模一样,还要力求完美。”
朱丽倩说:
“好。”
刘爱莲写上了收蛋糕的时间和地址,交了钱,拿了发票后,站起来:
“罗华,走吧,我们还要赶去试婚纱呢。”
罗华像了应声虫,唯唯诺诺:
“嗯。”
走出蛋糕屋,上那辆红色宝马的那一刻,罗华突然回过头来,朝了朱丽倩看。朱丽倩只是低头,拿着笔,在绘制他们的蛋糕图纸。罗华不知道,其实朱丽倩什么也没画,只是来来去去写着两个字:
“去死!去死!去死!”
到底,是朱丽倩想去死,还是叫罗华去死?
朱丽倩不知道。
她的心,只是无限的痛。
苏色色站在门口,送他们。
她好像听到罗华,轻轻的一声叹息。
叹息声虽轻,但苏色色还是真真切切听到了。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3)
苏色色想,罗华这一声叹息,是为他自己,还是为朱丽倩?抑或,是为刘爱莲?苏色色再笨,也能猜出来,罗华和朱丽倩,曾是一对恋人。
果然,傍晚的时候,罗华一个人,到蛋糕屋里来找朱丽倩。
他们两人,在情侣桌坐着。
这时候的蛋糕店,有点冷清,来买蛋糕的人不多,好不容易进来了一个,看了一下后,买了两个黑森林,包装好后,便拿走了。那边的罗华和朱丽倩,虽然压着声音,但苏色色还是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对不起,丽倩。”
“我不要听对不起!”
“我是迫不得已!”
“在你心目中,钱真的是很重要么?为了钱,你什么都愿意出卖么?和我分手,目的就是娶这样一个有钱的老女人?”
“丽倩,其实你是知道的,也不完全是。”
“我都说,我不介意。”
“但我介意!你知道吗丽倩,我给不了你幸福,所以我只有离开你!娶她,只因为她那方面冷淡,因为冷淡,她以前的丈夫才在外面有情人,如今找一个丈夫,不过是给别人看的一个道具。而我,也只不过是想借她的力量,想在事业上有发展。穷日子我过怕了,我不甘心这样过一辈子!”
罗华是因为一年前一场车祸,从些,不能做一个真正的男人。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
没有性的爱情,不过是一种错位的感情。
朱丽倩那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现在说不介意,以后呢?谁又能够保证,她以后会不介意?
王菲有一句名言:既然男人都是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找个好看的?
王菲不缺钱,当然更愿意找个好看的男人。
而罗华,他可不一样,不但缺钱,那活儿也不行了,废掉了,所以,应该这样说,既然娶谁都一样,都不能男欢女爱了,那为什么不娶一个愿意嫁给自己的,又有钱的女人?那个女人,虽然老点,却不介意他那个不行,因为她也没那个需要。
都说,爱情与性有关(4)
刘爱莲不过是寂寞。
刘爱莲不过是身边,有个人陪着说话而已。不过是想逢年过节,一个人,不再孤孤单单而已。刘爱莲现在什么也不缺,不过是缺一个男人而已。
大概,刘爱莲不但像了王菲那样的想法,而且,比王菲更上一层楼:既然男人都是一样,那么,为什么不找个又好看又年轻的?
最令刘爱莲气恨的是,她的前夫,以为他离开了她,她就没有男人要了,上次见到他,他竟然用了倜侃的语气说:
“爱莲,早知今日,何以当初?”
当初,她知道他有外遇,一点也不愿意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拿着一把菜刀,架在她自己有脖子上说:
“如果不离婚,那我就死给你看!”
于是,他就离了。
是她,把他逼走的。
如今她一个人过得孤苦伶仃,是自找的。这话是谁说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改正了就是好同志。但,她不给他做好同志的机会。
刘爱莲对她前夫的倜侃,耿耿于怀。
罗华是刘爱莲的下属,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罗华的事。然后,她找到了罗华,这个她对他印象一样好,也对他的工作能力一起赏识的,比了自己小了很多的男子,然后,她开门见山对他说:
“你愿不愿和我来一场柏拉图式的婚姻?”
柏拉图,是西方一位很有名的哲学家,他说:
“当心灵摒绝肉体而向往着真理的时候,这时的思想才是最好的。而当灵魂被肉体的罪恶所感染时,人们追求真理的愿望就不会得到满足。当人类没有对肉欲的强烈需求时,心境是平和的,肉欲是人性中兽性的表现,是每个生物体的本性,人之所以是所谓的高等动物,是因为人的本性中,人性强于兽性,精神交流是美好的、是道德的。”
没有肉欲的恋爱,称为柏拉图式恋爱,也称为柏拉图式爱情。
那没有肉欲的婚姻呢,那就是称为柏拉图式的婚姻了。
同病相怜(1)
罗华一想,这也没什么不可。
正如他所说的,穷日子他过怕了。
刘爱莲答应他,婚后,她出资,当股份,由他自己开公司。
人总是这样的吧,拿自己所有的,换自己没有的!这也没什么不对,只要当事人愿意,与别人无关。
苏色色突然的,便想起林小南来。
林小南高考了吧?刘爱莲说过,林小南要出国读大学的。不知道现在林小南,出国了没有,去了哪个国家。
每次想起林小南,苏色色便觉得难堪。
那次她真傻,白白给林小南做试验品,其实林小南,什么事也没有。
朱丽倩的手,还真的巧,她用制作蛋糕花的剪刀,小心翼翼地从盘底起了两个小人,然后轻轻地捧放在蛋糕的顶端。那两个小人,完全是按了罗华和刘爱莲的样子做的,有着很清晰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栩栩如生,男的装着西服,戴着一副金丝眼镜,女的穿了婚纱,头上压着一顶皇冠。
蛋糕是三层,从顶端流泻下来的雪白色的奶油,仿佛是小人新娘身上蓬松下来的婚纱裙摆,周围点缀着五颜六色的美丽蛋糕花。
朱丽倩做完蛋糕后,便怔怔的。
然后,她的泪水便落了下来。
她以为,她不再为罗华流泪了。但,她还是忍不住,那忍了很久很久的眼泪,终于从破碎的心底,流到了眼里。
为什么命运这么爱捉弄人?
为什么有情人总不能成眷属?
整整一个暑假,苏色色就在朱丽倩的蛋糕店里打工。
苏色色喜欢置身在那些面粉,奶油,巧克力,糖果的浓浓香气中,看着朱丽倩仿佛变魔术那样,将它们变成了各种各样的,精美绝伦的可口蛋糕。
苏色色最喜欢提拉米苏。
那是一种有名的意大利式蛋糕,外貌绚丽,姿态娇媚。
做提拉米苏主要原料有咖啡,酒,奶酪,奶油。一层渗透了咖啡与葡萄酒,适量的手指饼干;一层混合了软芝士奶酪,鸡蛋,鲜奶油,红酒,和白糖的芝士奶油;两类材料一层一层地叠加上去,最上面再撒一层薄薄的可可粉。
同病相怜(2)
提拉米苏吃到嘴里香,有着香醇浓沉的口感,滑,甜,腻,柔,种种错综复杂的体验,交糅着一层层演绎到极致,带有质感的变化。
因为实在喜欢,苏色色终于忍不住,鼓起勇气对朱丽倩说:
“丽倩姐,我也想学做提拉米苏,可以吗?”
朱丽倩眯起眼睛来看她:
“你知道提拉米苏是什么意思吗?”
苏色色摇头:
“不知道。”
朱丽倩的声音很惆怅:
“提拉米苏在意大利文里,是‘拉我起来’的意思。还有另外一种说法,是‘带我走’,和‘记住我’。喜欢提拉米苏的人,希望带走的不只是美味,还有爱和幸福。”
苏色色说:
“哦。”
原来蛋糕的名字,也有含义的。
过了一会儿,朱丽倩问:
“色色,你相信爱情吗?”
苏色色想了一下:
“相信!但我不相信地老天荒,天长地久,我只相信一瞬那。”
朱丽倩问:
“为什么?”
苏色色问:
“现在的爱情,还会有地老天荒,天长地久吗?”
朱丽倩低头,叹气:
“说得也是。”
以前朱丽倩和罗华,也曾经恩爱甜蜜过。那个时候,他的眼里只有她,她的眼里也只有他,他是非她不娶,而她是非他不嫁!
只是,爱情和命运那样,自己根本无法掌握,也根本预料不了。
朱丽倩问:
“色色,你也受到爱情的伤害吧?只有受过爱情受害的女子,才那么落寞。”
谁都能够看出来,苏色色的落寞。苏色色说:
“嗯。”
朱丽倩说:
“那我们同病相怜了。”
朱丽倩并不像一般人那样,不愿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好像把自己的绝学手艺传授了,便“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似的。朱丽倩不但教苏色色做提拉米苏,还教苏色色做各式各样的糕点,把自己所会的,一点也不保留,倾囊相授。
同病相怜(3)
学习制作蛋糕,其实很容易,只要材料充足,便可以了。但要做出精致漂亮魅惑诱人的蛋糕来,那就要讲究选料,配方,原理及制法。
朱丽倩说:
“蛋糕的制作整个过程中,有许多重要的地方和关键步骤,如掌握不好,将直接导致制作的失败。”
比如说:
搅拌容器要干净,否则将回出现搅打不起,最终蛋清变的好象水一样,会直接影响产品的保鲜期;磕鸡蛋入桶时一定要注意卫生,最好是将鸡蛋先洗一下,这样有助于提高保质期;蛋糕油一定要在快速前加入,而且要在快速完成后能彻底溶解;泡打粉加入时也一定要与面粉一起过筛,使其充分混合;打蛋浆时,鸡蛋温度最佳是在17—22℃,所以要根据夏、冬天来注意灵活调整……
朱丽倩教得仔细。
苏色色学得认真。
没过多久,苏色色也能做出可口美味的蛋糕来。
甚至,苏色色还学会了做香橙苏芙哩。
苏色色做香橙苏芙哩,是因为亦舒的一本小说。年轻美貌的喜宝,因为贫穷,因为贪图虚荣,做了富豪勖存姿的情妇。勖存姿的年龄,比喜宝的年龄大了许多许多,大到可以做她的父亲。后来的后来,喜宝爱上了勖存姿,为他做了香橙苏芙哩。
小说里写着;
“上甜品时,我到厨房去,亲自等苏芙哩从烤箱出来。他欢呼:‘香橙苏芙哩。’然后他怀疑地把匙羹放下来。‘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苏芙哩?’我并不知道。我做苏芙哩是因为这个甜品最难做。”
苏色色想着,假如有一天,她遇到陆子喻了,她也会像喜宝那样,给自己喜欢的老男人,做香橙苏芙哩。
不为别的,只因为香橙苏芙哩这个甜品最难做——其实,也不是很难做,只不过是一种心情。苏芙哩代表的,是一种来不及分辨的转瞬即逝。
香橙苏芙哩是一种性价比十分低的甜点,胀得再好,一端出烤箱,也就塌了。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1)
如果不在几分钟内,把香橙苏芙哩吃完,一但冷掉了,香橙苏芙哩便如同过期的蛋糕,软塌塌的,让人望而生厌。
大概爱情,也像香橙苏芙哩。
像苏色色和陆子喻。
像朱丽倩和罗华。
苏色色想不到,没过多久,她在蛋糕屋,看到了林小南。那天,因为是一个雨天,蛋糕屋没有顾客,苏色色便在玻璃隔壁里面,在做香橙苏芙哩。在没重新遇到陆子喻之前,苏色色做的香橙苏芙哩,只能够给自己品尝。
苏色色把蛋黄打散,加牛奶,白糖,淀粉,橘汁,橘皮丝,在搅匀的当儿,眼睛的余光,看到一对情侣,从蛋糕屋前晃过。苏色色的心,没来由地跳了一下,连紧抬起头来,望向那对小情侣。
苏色色睁大眼睛,莫名的,就有一股剧烈的冲击,如同海啸般,瞬那间,就淹没了她的颅腔。
那对小情侣,像在吵架。
吵得很利害。
那个男孩子,好像很生气,他的额头上爆出了青筋,仿佛一头被触怒了的小猫那样。他突然的,把手中的雨伞,狠狠地扔到地上,然后朝了女孩子大吼:
“唐菲菲,你烦不烦?你有完没完?我见过幼稚的,但从来没有见过像你那样幼稚的人!”
男孩子吼完后,绷紧着脸,再也不看那个女孩子一眼,便冒着霏霏小雨,自顾自的大踏步往前走去。
那个叫唐菲菲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的年龄,很年轻,十八岁左右的模样。她长得很漂亮,皮肤白净,五官很精致,长长的眼睫毛底下,是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但此刻,她那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充满了委曲的眼泪。
她把雨伞拾了起来,朝了男孩子追过去:
“林小南!林小南!”
那个男孩子,真的是林小南。
一年不见,他似乎高了些,似乎英俊了些,又似乎成熟了些,身子似乎横长了些,仍然长手长脚长脖子,只是没有那么单薄纤细了,略略有了男子汉的强悍。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2)
那个女孩子,苏色色看过她的照片,当时林小南问过苏色色:
“姐姐,她是不是长得很漂亮?”
又再说:
“她比你漂亮得多了,对不对?我们说好了,等我们大学毕业后就结婚,我非她不娶,她非我不嫁。”
但后来,林小南又再改变主意,对苏色色立誓:
“姐姐,我们来个约定好不好?十年后,如果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看来,无论是小男人,还是老男人,誓言都信不得。林小南也不想想,他到底出生在哪个年代,居然想娶完一个女人又再想娶一个——也许,林小南也不过是把誓言当了戏言,当真的那个,是大白痴。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竟然有些惆怅。
为什么惆怅?
苏色色说不上原因。
苏色色没想到,没过多久,她再次遇到林小南。
是开学后,新生联欢晚会上。苏色色是被同寝室的室友,拉去参加舞会的。那个长了圆圆的脸名字叫莫雨轩的女生说:
“苏色色,人家修女还疯狂呢!你一个年华刚好的女子,干嘛要六根清静?走,我们去钓帅哥去!”
不由分说,拉了苏色色就走。
莫雨轩是苏色色的上铺,念中文系,性格刚好和苏色色的沉默寡言相反。
莫雨轩爱表现,爱张扬。
而且,莫雨轩的打扮很特别,喜欢新颖的衣服,有点时尚过头。偏偏莫雨轩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胸前的两团肉,像了两只小皮球,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因此苏色色老是担心着,那总是小一号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会被撑破。
还真的被撑破了。
能不撑破嘛,明明是去打篮球,却穿了那么小,那么窄的衣服去,
结果,莫雨轩投球的时候,用力过度,一不小心,那从地摊买来的套头球衣,就从胸前的中间线部,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露出了红色的胸衣,还有胸衣包裹不住的三分之一的胸。
人家修女还疯狂呢(3)
周围的同学笑成一团。
莫雨轩尴尬无比,不知所措。
苏色色去图书馆,刚好经过那儿,看到了,不禁起了同情之心。到底,两人是同一寝室,也到底,都是女孩子。那天苏色色刚好感冒,在还是挺炎热的天气里,多穿了一件薄薄的外套。她把外套脱了,跑过去,披到了莫雨轩身上。
莫雨轩有说不出的感激:
“谢谢。”
苏色色说:
“不用客气。”
因为这样,这两个性格相反的女孩子,成了好朋友。
莫雨轩和苏色色一样,没有男朋友。
莫雨轩没有男朋友,是因为她受李碧华的毒害极深,希望能够“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的情欲。”
享下等人的情欲不难,只要愿意,张三李四黄六都可以上。
只是,情欲这玩儿,有附带条件,就不容易了。
学校里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不是没有,青年才俊也不少,只是人家的视线,给那些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大美女占着,哪里轮到个子有点矮,体型有点胖,相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莫雨轩?
莫雨轩不服气。
莫雨轩说话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喜欢把眼睛眯缝着,本来不算大的眼睛,顿时便成了一条缝儿,给人一种很神秘,很复杂的感觉,她说:
“我就不相信,没有赏识我的伯乐。”
苏色色想笑,却不敢。
因此,苏色色只好拚命地憋着。
不是没有伯乐,问题是,自己是不是千里马。
苏色色不禁想起以前陆子喻问她的一句话: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当时,苏色色选了牛郎。
因为牛郎,一心一意的,对着自己的女人好,也一心一意的,爱着自己的女人。
苏色色忍不住的,也问了莫雨轩:
“陈世美,司马相如,牛郎,这三个男人让你选一个做丈夫,你会选哪一个?”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1)
莫雨轩想也没想,就斩钉截铁地回答:
“当然选司马相如。”
陆子喻说,很多女孩子,都会选司马相如。
因为司马相如是情场高手,懂情趣,知女人,有才情,也够浪漫,即便是没钱,却感情丰富,女人和他在一起,总会觉得自己备受宠爱。最难得的是,发达了,富贵了,有小三了,老婆一首《白头吟》,就使他良心发现,惭愧不已,乖乖的回家,老老实实回家和老婆相亲相爱,白头到老。
只是,苏色色不是卓文君。
她没资格,做陆子喻的卓文君。
莫雨轩也像很多心高气傲的女孩子一样,镜子照得到别人,照不到自己。
选司马相如是不错。但却忘记了,自己不是卓文君。人家卓文君,不但长得如花似玉,还会吟诗做赋,而且,她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娘家富可敌国。司马相如也不笨,算盘精得很,美貌的小姑娘多得是,但卓文君,就有一个。
莫雨轩知道苏色色选了牛郎,笑得前仰后合:
“苏色色,你怎么这样没出息?爱一个卑微窝囊的男人?”
连莫雨轩也说她没出息。
看来,只有苏色色这样的笨女人,才会喜欢牛郎。
新生联欢舞会很热闹,灯光伴随着音乐,变换色彩,红、黄、蓝、紫,错落有致。首先开场热身的,是一曲多人劲舞。
劲舞跳完后,主持人走上台来,宣布舞会正式开始。
接着,音乐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新生旧生们挤在一起,围成了一个又一个圈,欢快地齐齐跳一曲“兔子舞”:左脚跳两下,右脚跳两下,双腿合并向前跳一下,向后跳一下,再连续向前跳两下。
莫雨轩抛下苏色色,也跑去跳兔子舞,不见人影了。
苏色色不会跳舞,也对跳舞没有兴趣。她一个人很孤单地站在角落里,像了木头人一样站着。
苏色色觉得很无聊。
这样乱哄哄的场合,并不适合她。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2)
“兔子舞”完毕后,又一曲音乐响起。于是成双成对的人,又再转到舞池中去。苏色色不想这样待着,她宁可一个人在草地里,对着星空,静静地呆着。她刚要要偷偷溜走的瞬间,正在舞场里跳舞的一个高个子男生,忽然回过头来。
苏色色无意之中,与他四目相对。
苏色色呆住,张大嘴巴。
天,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儿?他,他,他不是要出国留学么?干嘛会在这个时候,她所在的学校出现?
那个高个子男生,自然是林小南。
林小南望着苏色色,对于苏色色的出现,好像在意料之中,他咧嘴,突然就冲着苏色色笑了起来。林小南那漆黑的眸子里,冷不防的,就随着他的笑,踊跃着一丛火苗,似乎来一阵风,就能使那火苗烧得连绵。
这个一年前,还桀骜不驯的高中生,已开始褪去青涩,眉宇间,隐隐约约的,添上了男人气度。他的模样,真的,比一年前成熟了许多。
林小南扔下他的舞伴,大踏步朝苏色色走来。
林小南说:
“苏色色,我可以请你跳一支舞吗?”
他不叫姐姐,而是叫她苏色色。
苏色色心里十万个为什么。比喻说,你干嘛在这儿?你干嘛不出国留学?还有,你的小女朋友呢?她不和你在一起?
苏色色还没来得及问,林小南已把苏色拉到舞池。
他们在跳慢四。
苏色色真的不会跳舞,她从来没有跳过。不知所措中,苏色色的脚,不停地踩着林小南的脚,因为慌乱,也因为尴尬,苏色色很快,就汗流浃背了。
苏色色说:
“我不跳了!我根本不会跳舞!”
林小南笑了,笑容还是像一年前那样,那样顽皮,那样淘气,他把他的嘴巴,凑近苏色色耳边:
“苏色色,你不会,我教你!”
苏色色看他:
“叫我姐姐!”
林小南固执:
“苏色色!”
“叫姐姐!”
“苏色色!”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3)
苏色色懒得和林小南争,身子随着他的带动,胡乱走着舞步。其实慢四也没什么难学,不过是根据舞曲的节奏,四拍一小节,每一拍走一步。走着走着,苏色色终于不踩到林小南的脚面上了。苏色色问:
“你干嘛在这儿?”
林小南反问:
“我被这个学校的计算机系录取了,我为什么不在这儿?”
苏色色睁大眼睛,很是惊诧:
“天,那就是说,你是大一的新生,是我的校友啰?我记得你妈说过,你要出国读大学的!你干嘛没去?”
林小南不以为然:
“我妈说我妈的,我不愿意,她也没法子!她总不能把我绑架了,扔到外国去!嘿,我的人生我作主,谁要她指手画脚乱安排?”
苏色色摇头,叹息:
“身上福中不知福。”
林小南嘻嘻笑:
“苏色色,怎么你的语气和我老妈一模一样?”
一曲完毕,众人纷纷往两边散去。苏色色也随着他们散,林小南像阴魂不散似的,步步跟过来。这个时候,莫雨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横在苏色色和林小南跟前,眯着一双眼睛,打量了林小南一下,问苏色色:
“这位小帅哥是谁?看到你们有说有笑,是早认识了吧?”
不等苏色色回答,林小南就抢着说: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
苏色色一听“男朋友”三个字,顿时没来由的想起那场尴尬的事来,一张脸涨了个通红,那红,直直的落到脖子去,连耳根都烧红了。大概,林小南认为<网罗电子书>,他把他的处男之身贡献了,所以他就是她男朋友了。
呸呸呸,到底是谁贡献啦?
贡献的人是她,她对他,贡献出了人道主义精神,牺牲了自己的身体,不情不愿做了拯救苍生的天使。
苏色色恨恨地说:
“林小南,你胡说些什么?什么你是我的男朋友?别毁了我名声,你比我小了三年,我是你姐姐还差不多!”
我是苏色色的男朋友啦(4)
林小南嬉皮笑脸:
“我不就是比你小了三年嘛!才三年时间而已!苏色色,你不知道吧?我妈最近嫁人了,嫁的那个男人,还比她上了十二年呢。”
苏色色不禁想起罗华来,不禁问:
“你不介意?”
林小南耸耸肩:
“我介意什么?我妈都不介意了,哪里轮得我介意?”
林小南笑:
“我爸现在的老婆,比我爸小了十八年。而我妈现在的老公,不过是小了我妈十二年而已。大概他们在比赛,看谁比谁找的新的另一半,比原来的那个更有卖相。”
苏色色啼笑皆非。
有这样说自己父母的嘛。
真是没大没小。
后来莫雨轩说:
“苏色色,你的小男朋友挺有意思的。”
苏色色没好气: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好不好?”
莫雨轩自然不相信:
“还说他不是你的男朋友!苏色色,我认识你两年多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你和哪个男生说过那么多话,而且说得这样眉开眼笑过!”
有吗?
苏色色有眉开眼笑吗?
苏色色说:
“别乱说!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他的那个女朋友,和他年龄相当,两人很相配,可是金童玉女呢。”
因为苏色色和林小南有那场尴尬经历,也因为林小南有了唐菲菲,苏色色不想让别人误会了去,常常有意无意的,躲着林小南。
林小南也到过苏色色的寝室里找苏色色,苏色色说:
“林小南,你有空去陪你的小女朋友呀。”
林小南像解释什么似的说:
“她不是我的女朋友了好不好?我们早在一年多年已分手了好不好?现在我们只不过是普通朋友而已!我早已叫她不要来缠我,但她偏要缠。”
苏色色说:
“她有什么不好?她那么漂亮!”
林小南不屑:
“那样幼稚的女生,我才不喜欢。”
恋父情结(1)
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苏色色说;
“不好!”
林小南受伤了,很委曲的样子:
“为什么不好?难道我不够好么?”
苏色色学了林小南的语气,不屑地说:
“像你幼稚的男生,我才不喜欢!”
林小南不服气,挺了挺胸,很认真地说:
“我都十八岁了,是成年人了,我怎么幼稚啦?”
苏色色说:
“一切比我小的男生,便是幼稚!”
林小南很是气结。
后来林小南再去苏色色寝室找苏色色的时候,苏色色在窗口远远的看到了,连忙躲了起来,不愿意见到他。苏色色并不讨厌林小南,相反的,她有点喜欢他,正如莫雨轩说的那样,苏色色和林小南在一起,话才多起来。
只是,林小南太小。真的,苏色色想,她再寂寞,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小了那么多的小男生做自己的男朋友。
林小南渐渐便不来了。
到底,他也是一个血气方刚,心高气傲的男孩子,闭门羹吃多了,心中也有气。他虽然真的是喜欢苏色色,真的是想和她在一起,但他也有他的自尊心,对不?
林小南想做扬过,偏偏苏色色不愿意做他的小龙女。
这使林小南有点心灰意冷。
莫雨轩很不以为然,代林小南打抱不平,质问苏色色:
“林小南有什么不好?阳光,帅气,开朗,活泼,他不就是比你小三年嘛?俗话说得好,女大三,抱金砖!苏色色,既然你喜欢林小南,林小南也欢喜你,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
苏色色不承认:
“谁说我喜欢林小南?”
莫雨轩对苏色色很是理解:
“你不讨厌的男生,就是喜欢。”
苏色色还是说了实话:
“他太小,和他在一起,我没有安全感。”
莫雨轩问:
“苏色色,那你和什么样的男生在一起,才有安全感?”
恋父情结(2)
苏色色的脑海里,突然闪过陆子喻的影子,陆子喻的清秀飘逸,陆子喻的英俊而略略冷漠的脸,还有那种郁气的美,那种销骨的寂寞。
苏色色说:
“年龄比我大,最好大了我很多,十年二十年都没有关系!要成熟,稳重,还要爱我,疼我,把我当了孩子那样的宠着我。”
莫雨轩最近迷上心理学,买了一大堆心理学的书回来看,她学以至用,突然问:
“苏色色,我好像觉得你,嗯,你好像是有点恋父情结。”
苏色色吓了一跳,心中有很大的震憾,不禁睁大眼睛看她:
“什么?恋父情结?”
莫雨轩说:
“对!恋父情结!”
莫雨轩找来一本心理学的书,给了苏色色读一段话:
“过早失去父爱的女孩,常常会将对于父亲的感情转移到现实中某个人物的身上,这个人物便会成为父亲的替代品,但他又不同于父亲。”
莫雨轩又接着念:
“在父亲的光环效应下,‘他’的形象往往更加高大起来,成为无可替代的‘情圣’,供奉在女孩记忆的深处。因为‘他’与特定的时期联系紧密,而那个时期对女孩子来说刻骨铭心,所以无形之中,后来者便始终会让女孩觉得缺少共鸣。”
苏色色怔了许久,许久。
难道当初她对陆子喻的爱,就像莫雨轩所说的那样,是“恋父情结”?
真的是“恋父情结”么?
不不不!苏色色想,她对陆子喻的爱,怎么会是“恋父情结”呢?她那么爱他,爱到她第一眼见到他,便想永远地呆地他身边,共渡时光的百年。爱到只要能够和他在一起,她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
偶尔,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苏色色还想着陆子喻。
苏色色不停地回忆着以前的画面,陆子喻和她牵手,陆子喻和她拥抱,接吻,缠绵,每个片断,似乎化作张张精致的剪影,在苏色色跟前,不停地黑白飞舞。
恋父情结(3)
有时候,苏色色叫她自己,不要想陆子喻了。
但苏色色,管不了自己。
张国荣的歌唱得好:
“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我对你仍有爱意,我对自己无能为力。因为我仍有梦,依然将你放在我心中。总是容易被往事打动,总是为了你心痛……”
张国荣这首歌,题目是《当爱已成往事》,电影《霸王别姬》主题曲。
这首歌后面还有:
“别留恋岁月中,我无意的柔情万种。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为何你不懂,只要有爱就有痛。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我并不会不同。人生已经太匆匆,我好害怕总是泪眼朦胧。忘了我就没有痛,将往事留在风中。”
人生的执著,又如何?
但命运,却是那么的无奈。
以前苏色色不相信命运,但自从陆子喻离开她后,她就相信了。
苏色色没有课的时候,最常去的地方是图书馆。她喜欢坐在那个靠角落的位置。位置的旁边,有一整面墙的落地窗户,黄昏时刻,妖娆的夕阳从窗户大片大片倾斜下来,在苏色色周围快乐的踊跃着。
窗外是一片小树林,树林再过去一点,是足球场。
苏色色看书,看着看着,常常喜欢抬起头来,凝望着那些树林。
小小的树林,绿荫一片,常常有突然腾空而起吓人一跳的小鸟,和“知了知了”不停地制造燥音的蝉。
这些树木中,有好几株的玉兰树,在玉兰花盛开的季节,一阵风吹来,到处都嗅到醉人的清香。
恍惚中,苏色色就想起那个多雨水,阴柔,缠绵,有着浓郁的江南水乡那种世外桃源韵味的小镇来,还有她家后面,也有着一大片的玉兰树,玉兰花开的时候,打开窗口,那股浓郁的芬芳,便会钻进房里来,在小小的空间中弥散开。
平安夜,是失身夜(1)
以前,苏色色的目光,是落到那几株玉兰树上。
而今,苏色色的目光,是穿过玉兰树,落到足球场上。那儿有很多人在踢足球,隐隐约约的,有快乐地喊叫声传来。
球场上,有林小南足球场奔跑的样子。林小南的神采飞扬,英姿焕发的青春身影,还真年轻,年轻得可以滴出水来。
同样年轻得可以滴出水来的还有唐菲菲,她做拉拉队。
唐菲菲的声音,那么的清脆甜美,在空气里流窜起来,一下一下的传过来:
“林小南,加油!”
“林小南,加油!”
唐菲菲没和他们同一间大学,而是在他们学校斜对面的艺术学院。她有空的时候,常常跑到他们学校来,看林小南踢足球。
苏色色想,陆子喻年轻的时候,是不是也像了林小南一样,神采飞扬地从绿茵场上飞奔着?
苏色色记得,陆子喻说过,他年轻的时候也喜欢踢足球,喜欢他的女孩子,在足球场外做啦啦队,齐齐喊:陆子喻加油!陆子喻加油!
陆子喻还说,那个时候,他和他的啦啦队们,是学校绿茵场上的一道风景线。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年轻,离现在的陆子喻,已很远,很远了。
而现在的陆子喻,也好像离苏色色,很远很远了。
苏色色很不甘心。
真的真的不甘心。
平安夜到来的时候,苏色色突然记得,陆子喻曾经说过,每当这个时候,他喜欢和几个外国朋友去一间叫“零点时分”的酒吧,在那儿喝酒,静静等待着圣诞节约的来到。
为什么要去“零点时分”?
陆子喻说,“零点时分”的老板,在英国生活过很长时间,很注重这个欧美的传统节日,这个时候,总会把酒吧粉饰得充满浓厚的欧陆圣诞气氛。
于是,在平安夜的那天晚上,苏色色去了“零点时分”。
苏色色打的去。
“零点时分”酒吧,离苏色色所在的学校,横跨了大半个城市。
平安夜,是失身夜(2)
虽然苏色色知道,陆子喻不在中国,不可能出现在“零点时分”酒吧。但苏色色还是期望着,她能遇见陆子喻——说不定,陆子喻回国了,他不再去法国!也说不定,陆子喻是回来探亲,刚刚到。
苏色色想,哪怕,只是一次。
哪怕,上帝只给她遇见陆子喻一次机会,她也会紧紧抓住,不松手了。
“零点时分”在市中心的位置,一如既往的热闹,暄嚣。
酒吧的门口,摆放着一棵很大的,用青松,万年青和圣浆果等装饰的圣诞树,马槽,彩带,灯色,随处可见。
大厅内,则点燃的几百支烛光,在光洁的金盘碟,圣餐杯上,映辉争耀。
有一个男歌手,在舞台中间唱歌:
“平安夜圣善夜,万暗中光华射,照着圣母也照着圣婴,多少慈祥也多少天真。静享天赐安眠。静享天赐安眠。平安夜圣善夜。牧羊人在旷野,忽然看见了天上光华,听见天军唱哈利路亚。救主今夜降生。救主今夜降生。平安夜,圣善夜。神子爱,光皎洁。救赎宏恩的黎明来到,圣容发出来荣光普照。耶稣我主降生。耶稣我主降生……”
进了酒吧后,苏色色四周围张望了一下。
在昏暗的烛光下,到处都是影子绰绰,面目模糊的的脸孔,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别说陆子喻没来,就是陆子喻来了,估计苏色色,也不知道谁是他。
苏色色心里落落寞寞。
犹豫了一下,苏色色还是坐在散台上,点了杯威士忌。
苏色色不是没喝过酒。
十六岁之前,在没认识陆子喻之前,苏色色叛逆得一塌糊涂,在小镇里,逃课,打架,说脏话,混江湖,跟一帮坏小子们一起,颓废,堕落,飙摩托车,拼酒。
那个时候,苏色色也醉过,吐得七晕八素的,几乎把黄胆水都要吐出来。但吐过后,苏色色又再接着和别人拚酒,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平安夜,是失身夜(3)
是陆子喻改变了她。
把一个不可一世的小太妹,改变成如今的文静不多话的大学生。
南方城市的平安夜,并不是很冷。苏色色穿了一件长风衣,进门后,便把风衣上的扣子全解了,露出了里面的黑衣,领口很低,低至到胸前,很妖娆性感,跟平常里的苏色色,是判若两人。
有男人拿着酒杯走过来,站在苏色色旁边,在苏色色的面前,投下一个巨大的阴影,他咳嗽了一声,搭茬:
“美女,一个人吗?”
苏色色不理,只是低头喝酒。
那个男人又再问:
“美女,要不要我陪?”
苏色色还是不理。
突然有人走冲了过来,朝男人大喝一声:
“我的女朋友,为什么要你陪?”
苏色色抬起头来,是林小南。
咦?这叫不叫无巧不成书?
其实,才不是无巧不成书。林小南无法说服自己,放弃苏色色,也无法说服自己,不要喜欢她。终于,林小南按奈不住,跑去找她。谁料刚刚到寝室楼下,便看到苏色色打扮了光鲜亮丽走下来,然后到了校门,再然后上了一部的士。
林小南身不由己,一路跟踪。
一路上,林小南心情一直沉重,也一直提心吊胆,不停地胡思乱想。
苏色色是不是去约会?
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
如果苏色色真的是有了男朋友,那他怎么办?是不是冲上前去和苏色色的男朋友大干一场,打了头破血流,然后告诉苏色色,他爱她,很爱很爱?
林小南跟了苏色色到了酒吧,看到苏色色独自找了位置坐下,又看到苏色色独自点了酒,独自喝,正踌躇着,要不要上前去?
林小南刚考虑着,他上前去,要如何向苏色色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这个酒吧出现?总不能告诉苏色色,他跟踪她吧?恰好在这个时候,一个不知好歹的男人,对苏色色有了兴趣,走到苏色色身边搭茬,唬得林小南连忙冲了过来。
平安夜,是失身夜(4)
男人看到林小南一脸的杀气腾腾,很是尴尬,连忙说:
“对不起。”
他赶紧逃窜到别处。
男人走后,林小南站了在苏色色跟前,吊儿郎当的瞧着苏色色,然后便吹了一声口哨,样子有点痞。
苏色色不说话,只是看他。
林小南弄眉挤眼,一边调笑:
“来,小妞,给爷笑一个!”
苏色色才懒得笑。
于是林小南赶紧换了台词:
“不笑?好,小妞,有性格!那大爷给你笑一个?
林小南咧开嘴,扮鬼脸。
苏色色忍不住,还是“扑哧“一声笑了。
她问他:
“你怎么也来了。”
林小南找个谎言来骗她:
“一个人过平安夜,无聊呀,所以想来喝闷酒,没想到遇到你。”
苏色色问他:
“你的小女朋友呢?”
林小南没好气,咬牙切齿地说:
“苏色色,我说的话你怎么没记在心?我早已说过,唐菲菲现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早在一年多年已分了手!我们现在只不过是普通朋友!”
苏色色又再忍不住笑,像哄三岁的小屁孩哄他:
“好好好!我记住了。”
林小南要了杯酒,也是威士忌,紧挨着苏色色坐下。
林小南喝了一口威士忌后,仿佛便壮了胆量那样,把他的一只胳膊伸了过来,先是搭到苏色色的肩上,看到苏色色没有反应,又再很大胆的,搂住了苏色色的腰,紧紧地搂着,另一只手,端着了酒杯,凑到苏色色的唇边。
苏色色不但没有拒绝,还深深地喝了一大口。
为什么不呢?
在如此寂寞的晚上,在这个所谓的平安夜,西方的大节日里,周围全是狂欢的人,她为什么要扫兴,还维持清醒?
于是,苏色色便放任起来。
一杯威士忌喝到脖子里,苏色色的血液一下子的就沸腾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突然间的,感到了一种莫名的躁动。
平安夜,是失身夜(5)
林小南一仰脖子,也一口喝干了剩下的半杯威士忌,把酒杯撂在一边。
然后,林小南的脸凑了近来,嘴巴几乎贴近了苏色色的脸庞,他用了像梦呓般的声音,轻轻地说:
“苏色色,你今晚好迷人!真的!”
没等苏色色说话,林小南的嘴,已轻轻地盖住了苏色色的嘴。
苏色色也有点喝高了,嘻嘻地笑着,也不管旁人就距他们咫尺,不管周围的音乐声说话色,源源不断,也不管是否有人注意到,便随了林小南吻。
林小南的吻,比一年前,进步了许多。
虽然不是很熟练,却没有那么生涩了。他把他的舌头,轻轻地伸进了苏色色的嘴里,小心翼翼地探索着。
林小南的唇,有点热,口腔里和了苏色色那样,充满了威士忌的味道。
林小南的胳膊很有力,到底年轻,比陆子喻有力得多了。
苏色色的脸,紧贴在林小南。
那一刻,苏色色嗅到了年轻的男人特有的那种气息,不是古龙水,而是真真正正的来自天然的那种体味和着汗气的气息,青涩的香,伴着温暖和甘甜,焕发出了无限的诱惑。
苏色色深深地嗅了一口,用湿热的嘴唇,轻轻地印上了隔着衣服的林子南的胸膛上去。苏色色感觉到,林小南有一刹那的颤栗。
然后,苏色色便笑了,笑得有点清放荡。
从“零点时分”出来的时候,已是夜深了。
苏色色拉着林小南的手,在冷清的大街上,边跑边叫。很久很久了,苏色色没有这么疯狂过了,也很久很久了,苏色色没有这么放肆过了。跑着跑着,苏色色忽然就停下来,对林小南说:
“我们去宾馆吧。”
这是多么愚蠢的决定。
酒精,令苏色色毫无原则,让苏色色,情不自禁听从了身体的指挥。
据说,平安夜,是失身夜。
因为平安夜,少不了狂欢。因为狂欢中,又少不了喝酒。
平安夜,是失身夜(6)
喝酒多了,也难免会酒后乱性——其实,苏色色并不是很醉,只是五六分而已。
苏色色觉得她压抑太久了,乱一次性也没关系。
何况乱性的对象,是林小南。
毕竟,她和他,曾经有过一次。虽然不成功。
但,是经历过。
到了宾馆,开了房,刚刚进门去,还没来得及开灯,苏色色就主动的,纠缠了林小南,身子软绵绵的,贴在林小南身上。
林小南的身体,很快有了反应。
他抱着苏色色,把苏色色推进卫生间去,接着,他也挤了起来。
林小南把苏色色的衣服脱了,也脱了他的,然后在喷洒底下,“哗啦啦”的水声中,与苏色色紧紧抱在一起。
苏色色觉得,林小南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仿佛一个深幽的湖,而她,摇摇摆摆的,就沉在里面。
“苏色色!”
“嗯?”
“我爱你。”
“嗯。”
“苏色色!”
“嗯?”
“你爱我吗?”
苏色色想了想,想了想,只是回答:
“我喜欢你。”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爱他,但爱一个人的前提,却是一定要喜欢他。喜欢很容易转变为爱,但爱过之后,却很难再说喜欢。因为,喜欢是宽容的;而爱,则是自私的!喜欢是一种轻松而淡然的心态,但爱却太沉重;爱一旦说出口就变成了一种誓言,一种承诺。
当年,陆子喻不轻易说爱苏色色,只是说喜欢苏色色。
如今,苏色色不轻易说爱林小南,只是说喜欢林小南。
那一个晚上,在宾馆里的那张大床上,苏色色就像了一头发了狂的小鹿,不管不顾的压倒林小南,仿佛用了毕生的力气那样。
苏色色想,她是疯了!
真的是疯了!
她的指甲,狠狠地挠在林小南的背上,她的牙齿,狠狠地咬着林小南的肩膀。苏色色感觉到自己被撕裂了,无论心,或身,都成了一片片。
平安夜,是失身夜(7)
苏色色的疯狂热烈,也感染了林小南。
林小南吻着苏色色的唇,苏色色的眼睛,他把他的头,狠狠地嵌进苏色色那诱人的胸,狂热的浪潮,在林小南体内扑腾,令林小南无法自抑。
那晚,林小南一共要了苏色色两次。
第一次,不到两分种——也许更短。
第二次,超过一个小时——也许更长。
林小南的动作,越来越纯熟,越来越能挥洒自如,他仿佛一头勇猛的狮子,在苏色色的身体内,横冲直撞,毫无顾虑。随着林小南的身体不停地起伏,苏色色就越发斗志高昂,气息如兰,就像当年,陆子喻在她身体里那样。
林小南不知道,苏色色在他强力的撞击中,把他当成了她那个爱得不能自拔的那个老男人了,苏色色望着林小南的脸,一边想像着,陆子喻年轻英俊时的样子。
苏色色把无论如何看起来,都不可能像陆子喻的林小南,看成了陆子喻。
苏色色想,陆子喻,他也曾想她,如她想他般不能自己吗?
事后,苏色色久久不能平静,她喃喃地说:
“林小南,对不起!”
林小南拥着她: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苏色色无从解释,只是再重复:
“林小南,对不起!”
林小南笑了:
“苏色色,应该说对不起的是我!哦对了,苏色色,我有没有弄痛你?”
苏色色说:
“没。”
平安夜后,苏色色又再开始躲着林小南,就像老鼠躲猫那样。远远看到林小南来找她了,连忙交待室友,让她们转告林小南,说她不在。而她,则逃窜到卫生间,躲在里面很久很久不肯出来。
为什么躲?
苏色色不知道,只是觉得心虚。
虚得不行。
她爱的是陆子喻,念念不忘的是陆子喻,却一而再的和林小南上床,还把林小南看作成陆子喻。苏色色觉得真是罪过,她对林小南内疚得不得了。
我是真的爱你(1)
那天,苏色色也像往常一样,在图书馆里,那个靠近角落的位置里看书。看着看着,苏色色习惯地抬起头来,目光穿过小树林,向足球场望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足球场上,没了林小南的影子。
但此刻,足球场上突然就没了林小南的影子。
苏色色有点不安,想,他怎么啦?是不是不舒服?
抑或,有什么事儿?
苏色色莫名的,就惆怅起来。
怔了一会儿后,苏色色合上书本,不看了。她不想看,也看不下,书中的字,一只一只地跳跃着,令她眼花缭乱。
苏色色叹了一口气。
也许,她不但是喜欢林小南,是有点爱上林小南了。
只是有点,而已。
一本书说,生命里,总是会注定遇到一些人,注定在这些人身上,难以避免地发生一些不为人所事的事。有些人常常会后悔,常常说,如果不遇到,那会多好。可是生活中,没有“如果”,甩不开,一个又一个的“那么”结果。
凡事都是有因有果的。
苏色色想,她遇到林小南,是不是也是有因有果?
苏色色一边想,一边拿过书包,离开图书馆,低头下楼去。在拐弯的时候,苏色色因为只管低着重头,想着无所谓的心事,没注意到从楼下跑上来的一个高瘦身影,匆匆的迎面而来。
结果,苏色色和他在楼梯口的拐弯处,狠狠地撞了一下。
那个高瘦的身子,身子摇晃了一下,身子往后退了一步,很快便站稳了。
苏色色没那么好运气,她被撞得往后退几步后,几法站得牢,因此一个踉跄,便很狼狈地摔到了地上,来个四脚朝天,手中的书包脱手而出,被甩了好远。
苏色色大惊失色,发出一声惨叫:
“哎哟!”
她揉着自己被撞疼了的PP,龇牙例嘴。
那个高瘦的身影扑过来,连忙扶起了她,一边嚷嚷:
“苏色色!没伤着吧?”
我是真的爱你(2)
是林小南。
他阴魂不散,寻来了。
苏色色睁大眼睛,张开嘴巴,怔了一下后,想也不想,就立刻从地上爬起来,身上的灰尘也来不及拍,一个箭步冲过去,拾起她的书包。
苏色色像老鼠躲猫那样,躲了林小南已有一段日子,习惯成自然了。此时此刻,苏色色第一反应,就是要逃之夭夭,继续像老鼠躲猫那样躲着林小南。
无奈林小南比她跑得更快,横了在她跟前,逼近她:
“苏色色,你为什么一直躲避我?”
现在的林小南,个子比一年前窜高了许多。一年前,林小南才比苏色色高出了大半个头,而现在,高出一个头不止。苏色色站的位置,比林小南站的位置高一个台阶上,苏色色还差一点点才平林小南高。
苏色色涨红着脸,不肯承认:
“谁躲避你啦?”
林小南斜着眼睛看她:
“如果不躲避,那你跑什么?”
苏色色回答不上来,因此只好沉默。
林小南把他的头凑过来,一点点逼近,近到不到一厘米的距离,他把他的脸,对着苏色色的脸,眼睛对牢着苏色色的眼睛,鼻子对牢着苏色色的鼻子,然后,一动也不动地瞧着苏色色。瞧着,瞧着,直把苏色色瞧到眼里有了毛骨悚然的味道,林小南才满意的把头移开了去。
林小南“嘿嘿”的笑:
“苏色色,我告诉你,不在躲我呀,你这辈子,我跟定你了!你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追了去。”
苏色色不忿:
“喂!”
林小南凶巴巴:
“喂什么喂?”
苏色色说:
“林小南,你干嘛老缠着我不放?”
林小南不答,斜了眼睛看他,脸上突然闪过一阵坏笑,又把他的头凑过来。这次林小南不再逼视苏色色的眼睛了,而是咬着苏色色的耳朵,偷偷地说:
“苏色色,我不缠你我缠谁?我的第一次和第二次都交给你了,你不要我对你负责,那你负责对我负责好了!”
我是真的爱你(3)
靠!这是什么跟什么!
林小南不说这些犹可,一说,苏色色的一张脸,红得不能再红,恨不得地上有个缝,自己钻下去,从此就不用和林小南面对了。但地上没缝,苏色色没法子,只得狠狠地瞪着林小南,咬牙切齿地说:
“林小南,你还说!不准提那些事!”
林小南一脸的无辜表情:
“不是我想提,而是那些事情,老出现在我脑海,我怎么努力,也挥之不去!苏色色,不管你信不信,我是真的爱你!因为爱上你,我才不出国读大学,在高三的那年里,我才不分白天黑夜,辛辛苦苦读书,目的就是为了考到你所在的学校,为了能够和你在一起。”
苏色色手足无措,嗫嚅:
“但,我并不爱你!”
林小南说:
“我知道,你爱那个老头子嘛。”
苏色色瞪着他,有点生气:
“谁说他是老头子?”
林小南说:
“一个比自己大了那么多的,四十多岁的男人,不是老头子是什么?”
苏色色紧紧咬住嘴唇。
陆子喻不过是比她大二十岁而已。
人家谢霆锋的老爸谢贤,还要比自己的小女朋友大了四十八岁呢,还有那个著名美籍华裔科学家、物理学大师、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要比他的妻子翁帆大了五十四岁,人家还不是恩爱甜蜜,成双结对?
林小南说:
“苏色色,你不会忘记我们那个约定吧?你三十岁,我二十七岁,如果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苏色色说:
“现在我才二十一岁,离三十岁还有好长一段时间。”
林小南认真:
“谁说还会有好长一段时间?只有九年而已。九年时间,会很快过去。”
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既然那个老头子还没回来找你,你现在又没有别的男朋友,不如就凑合,勉为其难的做我的女朋友嘛,这样你可以消磨一个人寂寞孤单的时间,又可以拿我当挡箭牌,拒绝别的男生追求,一举两得的好事儿,你打上灯笼去哪儿找?”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1)
苏色色踌躇。
林小南却不给苏色色考虑机会,拉了苏色色:
“苏色色,就这样定了!我做你暂时男朋友,你做我暂时女朋友。无聊的时候,我们看看电影,喝喝咖啡,谈谈情,说说爱,这样你可以打发寂寞时间,我也可以免了相思之苦,这样叫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苏色色啼笑皆非。
她还真的拿林小南没有办法。
不过别说,林小南还真的说中了苏色色的心事。
是,苏色色寂寞,无比的寂寞。
林小南说得好,林小南暂时做她的男朋友,这样她就不会这么的无聊,那么的寂寞孤单,也可发拿林小南当挡箭牌,理所当然的拒绝别的男生追求。
为什么不呢?
苏色色愿意做林小南的暂时女朋友没多久,麻烦事就来了。
其实,苏色色不过就是跟了林小南看一场电影,电影散场的时候,林小南不过是搂了一下苏色色的腰,刚巧就被同是去看电影的同学眼尖看到了。
于是,学校里开始盛传着,大三那个冷若冰霜,疑以为心理有问题,从来没有和男生拍拖的中文系才女苏色色,和大一计算机系的林小南,进行姐弟恋的消息,学校还盛传,苏色色和林上南在某个地方,牵手甜蜜。
再后来,苏色色去上课的时候,被林小南原来的绯闻女友,邻校的唐菲菲冲过来,二话不说,就先狠狠地甩了苏色色一记耳光。
然后,唐菲菲破口大骂:
“老女人,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
苏色色只比唐菲菲大了三年,但在唐菲菲眼中,二十一岁的苏色色,已是个老女人。
苏色色伸手捂了脸。
她从未给人打过。以前她老妈,也没打过她,她做错事了,也只是骂她,动口不动手,从没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如今,平白无故的,苏色色给了一个不相干的人打了。原来,被人打的滋味是这样的:疼,脸微微发热,身体却冷得发抖,夹着愤怒和羞辱。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2)
周围的人看了过来。
还有好事者望了围了过来,带着兴致勃勃的,带着看好戏的表情。
唐菲菲咄咄逼人,还在不停地骂:
“老女人,你要不要脸?凭你这样子,也想老牛吃嫩草?我告诉你,别痴心妄想,你不配林小南,一点也不配!”
苏色色也不和她吵,只在太阳里呆立着,恍恍惚惚的。
苏色色想,她真的很老吗?
她还没满二十二岁,还差三个月。她不过,没林小南年轻,没唐菲菲年轻而已。
周围的人开始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她抢她的男朋友?”
“不知道,大概是吧。要不人家怎么闹上门来?”
“啧啧,看不出,平日不声不响,一副冰清玉洁示人的她,居然也能搞出这么大的动作,去抢人家的男朋友!”
“就是!要不俗话怎么说,知人知面不知心?”
……
唐菲菲不但长得漂亮,一张脸儿像了当红的大明星范冰冰,而且身材发育得很好,玲珑有致,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到底是读艺术学校的女孩子,懂得打扮,穿着一件水红色的紧身T恤,包裹得圆润紧俏的牛仔短裤,露出了雪白的大腿,一双细跟高跟鞋,更显得好婀娜多姿。
唐菲菲的青春亮丽,时尚潮气,让苏色色无话可说,连手都无处可放。
苏色色觉得,她站在唐菲菲跟前,仿佛踮着脚,都要比矮她三分似的。
苏色色这个时候,忽然就明白了,当年她高考结束,骆家伟拿着一束花拦在她跟前,给陆子喻看到了,陆子喻那刻的心情。
正在这个时候,林小南突然出现了。
林小南冲了过来,用他的身子,挡在苏色色面前,像要保护她似的。
林小南很是生气:
“唐菲菲,你在干什么?”
唐菲菲夹着腰,泼妇那样:
“我在干什么?我在教训这个老女人!林小南,我问你,这个不要脸的老女人,她有什么比我好?她凭什么把你从我手里抢了去?”
不要脸,抢我的男朋友(3)
林小南气得脸色铁青,眼睛在冒着火,他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地响,话像豆子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
“唐菲菲,你烦不烦?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幼稚?你再这样无理处闹,我们连普通|奇|朋友都没|书|得做!我告诉你唐菲菲,苏色色现在是我的女朋友,我林小南,只爱她一个人!”
唐菲菲大哭:
“林小南,到底我有什么不好?你为什么愿意爱这个老女人,不愿意爱我?”
苏色色没有再听他们吵闹。
她一言不发,拿着她的书包,侧着身子挤出人群,向教室的方向走过去。苏色色觉得,她没有必要去向别人证明一些东西。
林小南急了,抛下唐菲菲不理,追了过来:
“苏色色!苏色色!”
苏色色回过头来,看他,轻轻地说:
“林小南,一会儿下课后,陪我去逛书店好不好?我想找一些资料。”
林小南以前苏色色生气,不再理他,谁知道没有,他大喜过望:
“好啊,一会儿我陪你去。”
林小南又再说:
“听说书店对面,有一间新开张的韩国餐馆,味道不错,苏色色,我们逛完书店后,便去吃韩国菜。”
苏色色说:
“好。”
轻轻浅浅的笑,扬在苏色色的嘴角边。
哼,说她不要脸?说她老牛吃嫩草?那又怎么样?唐菲菲比她年轻,比她漂亮,比她身材好,那又如何?人家林小南喜欢的,是她苏色色,又不是唐菲菲。
苏色色莫名的,就有一种报复了唐菲菲那一掌的快感。
本来苏色色无意和唐菲菲抢林小南的。人家林小南又不是玩具,是大活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喜好,说抢就能抢的么?唐菲菲这兴师问罪寻上门来,大动干戈,奇*|*书^|^网结果弄巧成拙,平白无故添了林小南对她的厌恶。
唐菲菲想不到,她这一闹,推波助澜的,便苏色色决定和林小南在一起。
为什么不?
恋爱的感觉(1)
林小南也没什么不好,长了185公分高的个子,四肢修长,身型挺拔。林小南的五官也长得好,帅气得像了某个韩国电影明星,尤其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了那浅浅小小的酒窝,很是动人。
林小南是个很有趣的男孩子。
他常常会牵着苏色色的手,兴致勃勃的在拥挤的夜市里游荡,也不怕人群汹涌。人挤着他们,他们也挤着人。但林小南的手,紧紧地抓着苏色色的手不放,他们从一个小摊位,走到另外一个小摊位。
看到自己喜欢的小玩儿,便站在那儿,和摊主讨价还价大半天,从叫价十八元的物品,居然杀价杀到六元。
那是一个粉色的蝴蝶结发夹,荷叶边金色圆点,那个年龄和苏色色差不多的老板说,是韩国最新出的款式呢,六元钱,她亏本了,不过看到他们那么喜欢,就卖给他们了。
林小南来一句:
“亏本生意你也愿意做?”
老板呵呵笑:
“哎呀小帅哥,你不知道啦,这叫讨个好意头,六六大顺。”
林小南嘀咕:
“帅哥就帅哥,干嘛要加小?”
苏色色心情奇好,嘻嘻笑:
“因为你真的是小,所以就叫小帅哥。”
林小南翻了个白眼给她。
苏色色又再嘻嘻笑。
逛完夜市,林小南又带苏色色去看通宵电影,《指环王》三部曲。苏色色神气没那么好,看完了第一部《指环王:护戒使者》,第二部《指环王:双塔奇兵》刚刚开始没多久,苏色色就睡着了。
还睡得很香。
苏色色醒来的时候,看到林小南拥着她,把外套披在她的肩上,而林小南则血红着眼睛盯着银幕,看第三部《指环王:王者归来》。
结局是美丽的凯旋,却也伴随着令人惋惜的失落:没有苦难,就没有胜利;唯有牺牲,才能成就自由。
电影散场的时候,林小南惋惜:
“那么精彩的电影,你只看了开头和结束。”
恋爱的感觉(2)
苏色色笑:
“有什么关系?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林小南说:
“切,没有过程,怎么会有结果?凡事都应该注重过程,并且要好学会享受过程,无论是痛苦,或甜蜜,或得与失,这样结果才有意义,才懂得珍惜。”
苏色色瞧林小南:
“咦?林小南,想不到你也能说出这些有水平的话来。”
林小南悻悻然:
“苏色色,别老拿有色目光看我好不好?现在我长大了,是成年人,不再是那个什么也不懂的顽皮小男孩。”
苏色色失笑。
无论林小南如何标榜,他现在长大了,是成年人了,可在苏色色心目中,林小南永远是那个脸上挂着淘气笑容的顽皮小屁孩。
都说第一印象重要,因为永远无法改变的,即便后来如何的改观,对方还是会永远记得那个“第一次”。
苏色色自然不忘她第一次见到林小南的情景。
尽管如此,苏色色还是愿意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因为苏色色觉得,和这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在一起,原来,也可以是这样开心的。
开心,总会忧郁好。
有时候,苏色色也去看林小南踢球,抱着林小南的外套,挤在人群里安静地看林小南比赛。
林小南踢完一场球,跑过来,苏色色会递上她原先买好的林小南要喝的饮料,在林小南喝饮料的时候,苏色色也不管有没有人在场,也不怕肉麻,会贴心地用毛巾,替林小南擦去额头上的汗渍。
看到旁人都羡慕:
“哇,你们好恩爱。”
苏色色微微红了脸,也不说话。
林小南去得意,伸手搂了苏色色的腰,恐天下不知似的:
“当然,我们是情侣!”
林小南觉得很幸福。
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就是去音乐教室,林小南也拉了苏色色去。
他在弹琴,苏色色做他观众。
恋爱的感觉(3)
林小南问:
“苏色色,你要不要学钢琴?”
苏色色微微红着脸说:
“我没有音乐细胞,又不懂得五线谱,怎么学?”
林小南说:
“我教你。”
林小南真的教苏色色。和苏色色坐在一张长板凳上,他的手,抓着苏色色的手,在黑白健盘上,灵活地飞舞着。
在暖暖的阳光里,有不知名的花香,浅淡地飘过来。在花香中,林小南的眼神,也像了冬日里的阳光,柔柔的,他额前的刘海,略显凌乱的垂着,脸上的笑容很温暖。
这温暖,也传染给了苏色色。
苏色色感到那股温暖的热气,从苏色色的头皮渗进去。一直渗,一直渗进去,渗进了心里,每一根神经。苏色色的心,不禁微微一动,就像是……被一根细线牵动了一下。
那种感觉,微妙得说不来,又像是很平静的一波水,被风吹起的一点涟漪,浅浅的波纹缓缓的漾着,虽然不大,却一时不会止息。
苏色色觉得自己的脚趾头,都热了。
这,是不是恋爱的感觉?
大概是吧。
苏色色忽然的,就迷上了这种感觉。
连莫雨轩也说;
“苏色色,你自从和林小南在一起后,脸上的笑容多起来,人也变得快乐了。”
莫雨轩又再说:
“谈恋爱的感觉,真的很好!”
莫雨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她最近也谈恋爱了。那男的,叫曾军,比莫雨轩大了十年,结过婚,又离了,如今在一家杂志社里做编辑,曾是作家,出版过几本书,后来没灵感了,写不出小说来了,便去了杂志社做编辑。
莫雨轩是曾军的作者。莫雨轩文笔不错,没事的时候,常常写些文章,情感小说之类的,投去曾军所在的杂志社,偶尔也能发表。
因为要放假了,开学后便上大四了,大四没有什么功课,很多学生都去找实习单位。莫雨轩也在找,她在QQ里问曾军:
“你们杂志社,招实习编辑不?”
恋爱的感觉(4)
曾军说:
“我得问一下我们的主编。”
没一会儿,曾军便回复:
“我们主编说,近来刚好缺编辑,如果你有兴趣,你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最好还带上你发表过的文章,到我们杂志社的人事处来。”
莫雨轩还真的去了。
主编对莫雨轩很是满意,同意录用她。还说,如果莫雨轩在实习期工作出色的话,可考虑上报,让莫雨轩大学毕业后,正式聘请为杂志社的编辑。
莫雨轩兴奋莫名,请了曾军吃饭,算是报答。
三十二岁的曾军,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不丑,却自有他的风范:头发极短,眼睛极亮,眉毛极挺拔,一身浅蓝色的西服穿得笔挺,一笑之下,露出了浅浅的洁白牙齿,儒雅,有点动人。
吃饭的时候,莫雨轩眯起了眼睛,很大胆地问:
“你的妻子为什么会离开你?”
曾军也不生气,微笑:
“因为我穷,没房子没车子。”
莫雨轩说:
“但你有才气。”
曾军还是笑:
“现在才气不值钱。”
莫雨轩不服气:
“谁说的?”
曾军说:
“我前妻说的。”
莫雨轩打抱不平:
“她是有眼不识宝。”
“有眼不识宝”这话话,也可以翻译成:不是常识自己的伯乐。——因为以前遇到的教训太多,莫雨轩终于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也因为遇到曾军,莫雨轩把她的“伯乐”要求降低了,以前追求的是“过上等人生活,享下等人情欲”。如今,莫雨轩把“过上等人的生活”先放一边去,因为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得慢慢来,目前最紧要的是,先要“享下等人情欲”。
“享下等人情欲”的前提下,是先要谈谈恋爱。
莫雨轩把自己推销出去:
“现要我也没有男朋友,不如,你做我男朋友可好?”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1)
曾军贯凝视着她,过了一会儿问:
“现在的女孩子,都像你这么大胆的么?”
莫雨轩回答:
“不!只不过我是特别而已。”
曾军“呵呵”笑,然后说:
“好。”
送上门的羔羊,不吃白不吃!当然,曾军也对莫雨轩的自信,敢作敢为,带着一定程度的常识。这样的女孩子,真的不多见。
这个时候,大四的中文系学生,基本没有什么课了,很多同学都是找实习单位实习,有些干脆找自己比较中意的公司去面试,正式就业,然后边工作边写论文,到了规定的时间,抽空回学校交论文就可以了。
一些同学比较精明的同学,大一到大三的期间,就摸索着自己到底适合哪一行,在单位如何为人处事,如何跟单位人搞好人际,然后给自己定个位,到底往哪个方向的公司或单位去发展。
专业不一定要对口。
有时候文凭,不过是一张证明,证明自己上过大学而已。
苏色色不像别的同学那么精明人,不懂得计划自己的人生,大一大二的时候,因为忘不掉陆子喻,每天都为为失魂落魄,哪挤得时间出来为自己将来作什么打算?大三的时候,和林小南纠缠,秀恩爱,享受恋爱感觉,又浪费了光阴。
在苏色色的世界里,事业并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爱情。
爱情不是全部。
但没有爱情,苏色色觉得,活得像了行尸走肉,世界全没了色彩。
苏色色是上大四后,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实习单位。
是在一间旅行社。
每天早上,苏色色7点钟就准时起床,洗漱,吃早餐,然后挤公共汽车去上班。
刚开始的时候很辛苦,是旅游淡季,没有什么客人,于是苏色色跟着别人,沿着整个城市到处跑客户拉生意,鼓动人家拿钱出来,到全国各地转一转,转完了,再转到新马泰,或日本,或韩国,或欧美。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2)
很多人这样回答:
“现在经济危机,饭都快没得吃,还旅什么游?”
有幽默一点的年轻人,则哼着歌:
“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呀我想去桂林,可是有了钱的时候我却没时间!”
苏色色常常一跑一天,腿都发麻了,也拉不到一个客人。[网罗电子书:www.WRbook.com]
拉不到客人也要跑。
这是旅行社欺负新人,给安排的工作。只有拉的客人多了,新人才有工资拿,才有提成。苏色色必须得靠工作,否则就没饭吃——苏色色没钱了,她老妈留给她为数不多的钱,交四年的学费,用光了。
小镇的那栋四层楼的房租,苏色色大二的寒假回去,一次性收了三年,因为小镇的生活水平不高,租金低得不能再低,三年的房租,加上做暑假寒假工,苏色色省吃省用,才勉勉强强够开支。
如果不努力工作,好好努力挣钱,苏色色不知道,她口袋里少得不能再少的钱,够不够维持到毕业。
莫雨轩调笑:
“如果真的走投无路,去卖身算了!现在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就去卖身,短期按小时计算的叫小姐,长期按年月计算的叫二奶。”
苏色色白她一眼:
“这两个称呼,我都不想要!”
莫雨轩“哈哈”大笑:
“小妞,有志气!我喜欢!”
莫雨轩也是来自一个小乡镇,但莫雨轩生活要比苏色色好得多。
莫雨轩有父母,虽然她的父母在一个不景气的小企业上班,工资不高,但她父母,把她捧在手掌上宝着,无论多困难,也会尽量满足莫雨轩种种要求。
为了方便工作,苏色色和莫雨轩在外面合租了房子。
单间配套,有厨房有卫生间。
莫雨轩要曾军做她的男朋友,不是做床友。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的。男朋友是以后结婚的可能对象,当然,偶尔也会上床,来一场身体盛宴之类的。
男朋友和床友是不同(3)
但床友,是以解决生理为目的,多数是上床,不结婚。
不不不,莫雨轩才没有那么笨。
她没有搬去和曾军同居。
她可没有这么迫不及待。太迫不及待了,就给别人太淫荡的感觉——男人,希望娶进家门做妻子的,是小龙女,而不是潘金莲。
搬了房子后,林小南也上来逛,他趁了莫雨轩不在,对苏色色嘀咕:
“干嘛非要和别人合租?自己租一间房子不好嘛?”
苏色色说:
“省钱呀。再说了,两个住在一起,也能互相照应。”
林小南说:
“我在外面租房子,你搬过来和我一起住,不更好嘛?”
苏色色说:
“不好!”
林小南说:
“干嘛不好?”
苏色色不说话了。她可不想和林小南同居,传了出去,可不好。苏色色并不是为着名声着想,如今同居的大学生遍地开花,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苏色色是给自己留条后路,到底,她还是带着一点的盼望——如果,如果陆子喻回来了,她可以了无牵挂,回到陆子喻身边。
林小南不是笨人,自然知道苏色色所想,不禁恨得有点牙痒痒的,嚷嚷:
“苏色色,你不爱我!一点也不爱!”
苏色色还是不回答。
她觉得,这话好无聊。
也觉得,林小南好幼稚。
林小南生气了,第一次生苏色色的气,摔了门口,狠狠而去。
苏色色总是这样,连甜言蜜语骗他也不肯。哪怕说一句,她爱他。虽然林小南知道,苏色色没有他希望的那样爱他。但,苏色色也不肯骗,她宁可选择沉默。
这是林小南和苏色色第一次闹别扭。
苏色色想,以后,林小南还会不会来找她?
也许来。
又也许不。
她不过是他的暂时女朋友,他不过是她的暂时男朋友。暂时么,又不代表长久,就像玩家家那样,当不了真。
你一晚值多少(1)
翌日是周末,没得休息。
暂时不用到处跑去拉客人,鼓动人家拿钱出来去旅游了。因为一大早,老板就安排苏色色和几个新来的员工,站在大路上,对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发公司的旅游宣传单。
苏色色逢人就拚命挤出笑容,发一张宣传单,边说:
“你好!”
有人伸手接过宣传单,多数人看也不看,就扔到旁边的垃圾箱,有些人,直接把宣传单扔到地上。也有不接的,看也不看,冷漠地从身边走过。偶尔也有一两个行人,坏脾气也皱着眉头,嚷嚷:
“你烦不烦呀?”
苏色色当然烦。
但,烦也得发。
盛夏的空气里,到处浮动着相互撞击的热离子,天上那明晃晃的太阳,毒辣辣地照射在人的头上,脸上,身上,把人烤得水分都要消失去。
苏色色站了好半天,笑容挤着挤着,都把脸上的肌肉挤僵了,说“你好”说得口干舌燥,但手上还有大半的传单没发出去。
苏色色又饿又累。
终于忍不住,很委屈地蹲在马路边,直想掉眼泪。
突然,有人走到苏色色跟前来,伸出一双手,说:
“我帮你发。”
原来是林小南。他抢过苏色色手中的宣传单,咧开嘴,嘴角斜斜一笑。阳光下的林小南,痞痞的,坏坏的,帅帅的。
大概就是林小南这股痞痞的,坏坏的,帅帅的,很受那些小女生欢迎。而林小南,也专门把宣传单发给那些小女生们:
“美女,如果想旅游,记得找我哦。”
有大胆的小女生们嘻嘻哈哈笑:
“帅哥,如果我们去旅游,找你了,你做不做我们三陪?”
林小南把食指放到嘴巴上,轻轻“嘘”了一声,然后用了很搞笑的表情,鬼鬼祟祟地用眼睛瞟向苏色色,很搞笑地说:
“小声点,别给我那位听到,要不我回家得跪洗衣板。”
小女生们掩嘴笑。
她们拿了宣传单远去。
你一晚值多少(2)
林小南又再把宣传单发别的小女生:
“小妹妹,如果想旅游,记得找哥哥哦。”
人多力量大。有了林小南帮忙,苏色色手中一大叠宣传单,倒没发多久,便发完了。发完宣传单后,两人去快餐店找吃的东西。
都一点多了,过了午饭时间。
苏色色要了一碗玉米粥。晒了大半天太阳,累得贼死,肚子饿是饿,也没什么胃口。林小南要了排骨饭,边吃边问:
“苏色色,是不是很辛苦?你看,这段时间你瘦了很多。”
苏色色说:
“嗯。”
林小南说:
“干脆别做了,找别的公司。”
苏色色低头吃她的玉米粥:
“什么公司总是一样,新人总得挨苦,坚持下去就没事。”
林小南试探:
“要不,我和我妈说,你到她公司去?”
林小南老妈,开一间很大的食品进出口公司,她也一年到头跑展会。
苏色色说:
“不。”
林小南耸耸肩:
“不就拉倒。”
一会儿林小南再问:
“那我能帮你些什么?”
苏色色还是低头吃她的玉米粥:
“不用。”
虽然说不用,但林小南还是帮她。苏色色这样整天跑,跑得脚都快要断掉,也没能拉得多少客人跟他们旅行社去旅游。也不是没有去旅游的人,想去旅游的人多的是,只是苏色色,在这个城市无亲无戚,无朋无友,往往说得口干舌燥,也没什么人搭理她。
倒是那些无良的客人,想吃她的豆腐:
“美女,你和我睡觉,我就帮衬你。”
要不说:
“去旅游?我不如拿这些钱泡你。美女,你说,你一晚值多少?开个价来!”
苏色色只有打落牙齿和泪吞,装没听到。
倒是林小南,拿了一大叠宣传单,到他家的亲戚朋友去发,还鼓动他老妈的神经:
“妈,你的员工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帮你干活,你不奖励他们出去玩一下?”
你一晚值多少(3)
他老妈“呵呵”笑:
“我倒有这个计划!他们都在说,别的公司,都能组织员工到哪儿哪儿旅游,去三五天,干嘛我们的公司没有?我前段时间因为忙,担搁了。”
又问:
“咦,儿子,你怎么关心这个问题来啦?”
林小南支吾了一会儿,才骗她:
“我课余时间去锻炼自己,帮一个在旅行社上班的朋友拉客户,有提成。”
她老妈说:
“不错哇儿子。钱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锻炼自己。”
因为林小南老妈这一“赞赏”林小南,给苏色色拉来了不少顾客,不但组织自己公司员工报名参加苏色色所在的旅行团,也介绍别的公司,跟着参与。
就这样,忙碌地,艰难地,废寝忘食地三个月后,苏色色终于在旅行社站稳脚跟,渡过了新人期。
老板同意在苏色色实习期间,与她签正式合同。
也就是说,苏色色还没毕业,便是旅行社正式员工了。
因为苏色色年轻,加上相貌不错,那个四十多岁,精明能干的女老板,就让苏色色做了文员。工作是帮她处理一些杂事,送文件,接待客人,有时候也打打字,定一些关于旅游之类的方案。
外出旅游,跟旅行社,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很多地方可以打折;自己不用操心找住所,饭店等;可以认识很多新的朋友;不用一路上蹭导游。
坏处:走得快的人往往要一直在等待中生存;经常被拉倒一些比较破的景点作冤大头;不能够根据个人的爱好选择一些有特点的景点,过于大众化。
一次旅行社来两个外国友人。
这两个年轻的女孩子,中文不大灵光,说了大半天,也没有懂得她们说些什么。后来还是苏色色出来,用流利的英文和她们交谈。
原来她们来自美国,刚到中国留学不久,不大会说中文,想利用假期时间,到闻名中外的西安古城至此一游。
陆子喻回来了(1)
外国友人之所以愿意跟团,是因为对中国不了解,为了安全起见。
苏色色和她们“叽里咕噜”一会儿后,便给她们办手续。
老板一直看着,很意外。
她再一次对苏色色刮目相看。这个不大多话,虚心好学,且工作勤恳,踏实的女孩子,深深得到她的好感。她说:
“苏色色,原来你是真人不露相哦。”
苏色色红了脸:
“没。不过会说两句英文而已。”
老板很是遗憾,开玩笑;
“可惜我儿子有女朋友了,要不你做我的儿媳多好。”
有人提醒老板:
“苏色色有男朋友了呀,就是那个很帅的男孩子。”
苏色色只是低头。
她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苏色色有一个预感,预感陆子喻准备回来了,她准备要见到他了——其实,陆子喻早已从法国回来了,苏色色不知道而已。
苏色色是看了报纸,才知道的。报纸上登着大篇幅的报道:“法国学成归来的本市画家陆子喻开画展”,还有陆子喻的照片。
报纸上的陆子喻,比四年前——准确来说,是三年半多点,不到四年时间,比苏色色见到他最后一次,老多了。
报纸上的陆子喻,是笑着的,他的眼角已有了皱纹,嘴角已下垂。
但,陆子喻还是一个英俊的男人,清高,傲气,浓郁的艺术家气质,身上那股销骨的寂寞,给人感觉,还是那样的销骨迷人。
苏色色呆呆地看着。
她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报纸上陆子喻的脸,一下一下的,就像当年,她抚摸着他那样,那么温柔,那么细腻。
突然的,苏色色就有了想落泪的感觉。
老板从外面回来,走进办公室,路过苏色色身边的时候,无意中一瞅报纸,顿时便说:
“哎,陆子喻又开画展了哦。”
苏色色意外,抬起头来:
“你认识陆子喻?”
陆子喻回来了(2)
老板有点得意:
“当然认识,说起来还是亲戚。”
苏色色睁大眼睛:
“亲戚?”
老板说:
“陆子喻的妻子,是我老公的表妹。”
苏色色呆住:
“妻,妻子?陆子喻,他,他结婚啦?”
老板说:
“嗯,他四年前就结婚了。我老公的表妹是一个画商,就是收购别人的画,然后拿去转手出卖那种。他们结婚后半年,就去了法国,去年才回来。”
苏色色喃喃地说:
“他的妻子,是苏雪儿?”
老板惊诧,不答反问:
“咦?你怎么知道?”
苏色色连忙说:
“以前我听说过她的名字。”
老板笑:
“苏雪儿在这个城市,比陆子喻还有名气呢。倒不是她做画商出名,而是因为她是本市的房地产大享苏俊杰的独生女。陆子喻有福气了,娶了苏雪儿,简直就是掉进金山银山里去了。”
苏色色咬了咬嘴唇,终于还是忍不住为陆子喻分辨:
“陆子喻不是贪钱的人。”
老板“呵呵”笑:
“如今这个社会,谁还会这么笨,说钱没用?你看那些美女明星们,把头挤扁了,也要拚命往豪门里挤,为的是什么呀?还不是为了钱?谁都明白,有钱能使鬼推磨。女人嫁了有钱男人,可以一生衣食无忧。男人娶了有钱老婆,可以少奋斗几十年。”
苏色色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陆子喻四年前结的婚,结婚半年后就去法国——也就是说,陆子喻最后一次见到苏色色,其实,已是有妇之夫,娶了苏雪儿。
难怪陆子喻一直说:
“对不起!”
也难怪,陆子喻说:
“因为,我无法做牛郎。”
不是无法,是不愿意做。
陆子喻是做司马相如的命,怎么会委曲做牛郎?他的卓文君,不是苏色色,因为苏色色不够格。陆子喻的卓文君,是苏雪儿。
苏雪儿的娘家,像卓文君的娘家那样,有的是钱。
再相遇(1)
苏色色的心,仿佛是煮着一锅沸水,无法平静下来。
下了班,苏色色终是忍不住,按照报纸登的地址,去了陆子喻开画展的地方。苏色色没有进画展,只在附近的地方,低头徘徊着。
苏色色不知道,她应不应该去见陆子喻。
陆子喻结婚了,已不是从前的那个陆子喻。
但不见陆子喻一面,苏色色又不甘心。
苏色色正在内心激烈地交战间,陆子喻突然出现了。他从画展走了出来,一个人,拿着公文包,低着头。虽然老了,身子也略略发了福,但陆子喻还是像以前那样,喜欢穿白衣白裤,他脸上的表情,淡淡的,甚至还像以前那样,带着落寞的神情,并没有因为结婚了,去法国渡金回来了,再开画展了,别人想像中的那种意气风发。
黄昏的夕阳,明晃晃的,刺眼。
在看到陆子喻的那一刻,苏色色的头脑空白,不懂得反应。她突然感了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不规律地跳动,一下一下的,仿佛要冲出来那样。随即,苏色色有百感交集的感觉,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兴奋,还是在仇恨。
苏色色分不清。
莫名的,苏色色有一种强烈的流泪的冲动
然后,苏色色真的流泪了,泪水完全不受控制,一大颗,一大颗地落,猝不及防地,就满脸狼藉。
正在低头走路的陆子喻,像有感应似的,快到苏色色身边的时候,突然抬起头来,目光落到了苏色色脸孔。
他呆住了。
脚步踉跄着,险些跌倒。
在四目相视的这刻,骤然间,天旋地转,万簌无声。
在人群汹涌的黄昏,一刹那,一切的一切,都成了背景,除了苏色色的脸,苏色色的眼泪,那么明亮突出在陆子喻的世界里,什么都静止了。
此时此刻的苏色色,已不是几年前,那个得到一管口红便兴奋得不能自己,笑容很纯真,很灿烂,犹如一枚未熟的青果那样的小女孩。
再相遇(2)
现在的苏色色,二十三岁了。
二十三岁的苏色色,青春仍在,青春的气息仍然是那样的咄咄逼人,她站在黄昏的阳光下,金黄色的夕阳落到她身上,亭亭玉立,有着隆起的胸,细长的腿,像一株柔韧的藤蔓,有着几分令男人着迷的妖娆。
两人就这样四目相对着。
时间,像过了一瞬那。
又像过了一世纪。
终于,陆子喻苦涩地叫:
“色色。”
又再说:
“色色,你长这么大了,是一个大姑娘了,越长越漂亮。”
苏色色本来已停止了的眼泪,又再一次汹涌而下。
陆子喻叹息了声。
过了一会儿,陆子喻找出了餐巾纸,想帮苏色色,把眼泪擦去。可拿餐巾纸的手,伸到半空,画了个弧,踌躇了一下,停了下来。他有点心怯,看了一下四周,大概觉得自己是个名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和妻子之外的女人暧昧,影响不好。
陆子喻尴尬,把餐巾纸递到苏色色跟前,小声地说:
“色色,别哭了。”
苏色色本想不哭的,可眼泪擦了擦,还是擦不完。
陆子喻又再叹了一口气。
半晌,陆子喻说:
“色色,附近有一间餐馆,肚子饿了吧?我们先去吃饭,好吗?”
苏色色点点头。
那是四川人开的重庆火锅店。
在一个小包厢里,苏色色执意的点鸳鸯火锅。“鸳鸯火锅”是重庆著名的火锅品种,它将红味红汤火锅,白味白汤火锅融在一个火锅内。红味锅麻辣香鲜味厚,而白味锅则汤白清鲜味醇。锅是特制而成的,中间用不锈钢皮焊隔呈太极图形,由于双味同锅,故称“鸳鸯火锅”。
陆子喻胃不好,吃白味白汤火锅。
苏色色吃红味红汤火锅。
红味红汤火锅,上面漂满鲜红的辣椒油。因为太辣了,苏色色被呛得不断地咳嗽,泪水流个不停,还要不停的吸气吐舌头,好像痛哭流涕的样子。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1)
但苏色色还继续吃。
一边吃,一边哭。
真真正正的痛哭流涕
是不是因为太辣了,被呛出了眼泪?或者,是因为太悲伤,眼泪从心底涌出来?抑或,两样都有之?
不得而知。
苏色色只觉得,只有这样痛痛快快地把眼泪流出来,她心里才舒服。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歌声,《拥抱我》:
“有些时候微笑是最好藉口,让爱的人贴在心口体会著,不需要言语解说一份默契在心中,片刻的交流在爱里遨游。有些时候眼泪只是小藉口,可以躺进爱人怀中找寄托,世界太大太寂寞只有这一个角落,片刻的温柔让心情解脱。拥抱我在悲伤的时候,你心事种种我愿意有相同的感受。拥抱我在喜悦的时候,你情绪所有我都梦寐以求。拥抱我……”
陆子喻忽然说:
“色色,你越来越漂亮了,真的。”
苏色色不说话。
陆子喻就是不说,她也知道她比以前漂亮,漂亮了许多,也风情了许多。可漂亮又如何?风情又如何?陆子喻也不会离了婚娶她。
陆子喻又再问:
“色色,这几年来,你过得好不好?”
苏色色这次回答了,回答得很是歇斯底里:
“不好!没有你在身边,怎么会好?”
说完后,苏色色就情绪失控,像个神经质一样,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这次的眼泪,不是被辣呛出来的,而是真的,真的,被悲伤惹的。
苏色色不知道该如何向陆子喻叙述,她这几年来对他的思念。曾经,她因为思念他,思念到痛不欲生,思念到几乎要疯掉。苏色色此刻的情绪饱满,有着千言万语要对陆子喻说。但最终,苏色色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说:
“我很想你!陆子喻,我很想很想你!真的很想你!”
苏色色说了一遍又一遍。
陆子喻叹了一口气,他只能说:
“色色,对不起。”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2)
苏色色哽咽:
“我不要听对不起!四年前,这话你对我说过!我不想再听!”
陆子喻还是说:
“色色,对不起!”
陆子喻不是不爱苏色色。
陆子喻有他的不得已。
他伸手,情不自禁地揽过苏色色的腰,在苏色色的背上,一下一下地轻轻拍着。像很多很多年前,他宠她,他爱她那样。
苏色色没有躲。
后来,陆子喻的嘴唇,就一点点地凑了近来。
苏色色还是没拒绝。
她为什么拒绝?她爱他,像以前那样,仿佛时光没有流失的样子,她十六岁,他三十六岁,她是那么那么的爱他。
真的,她爱他。
陆子喻吻苏色色的时候,苏色色的身体是有感觉的。苏色色在没陆子喻的日子里,她对陆子喻,一直情没冷,爱还浓,身体熟悉得不能熟悉。是,苏色色的身体,一直认得陆子喻的身体。不管陆子喻,是三十六岁的身体,还是四十三岁的身体。
有什么区别呢?
陆子喻,总是她的陆子喻。
后来的后来,苏色色忘记了,她是怎样跟陆子喻去酒店的。苏色色只记得,她上了陆子喻的黑色奥迪A6,在陆子喻的车内,大哭,大笑。
一路上,苏色色抱着陆子喻,倚着陆子喻,枕着陆子喻的大腿,像是害怕陆子喻会突然不见了,突然消失了那样。
一直到酒店,苏色色也没放开他。
到酒店,已是万家灯火了。
在服务台开房。
上电梯。
进房间。
刚刚关上门,陆子喻摸黑插房卡,然后要开灯。苏色色不给开。陆子喻还是开了。灯刚亮,苏色色就又关上。陆子喻又再打开,苏色色再关上。
如此几个来回,陆子喻开灯,苏色色关灯。
陆子喻只好不开了,问:
“色色,怎么啦?”
苏色色说:
“不要开灯!我喜欢黑。”
陆子喻问:
“为什么?”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3)
苏色色不答——其实,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不想开灯。
窗外的月亮很圆,很大,很白,明晃晃的光线落进来。黑暗中苏色色的一双眼睛,像猫一样,发出幽幽的光,她的脸,也满是哀怨。
以前,她憧憬,她嫁给他,做他明媒正娶的妻。
不想,今日今时,她却成了他的第三者。
陆子喻伸手,把苏色色拉在怀里,静静地拥着苏色色。在如水的黑暗里,只听到两人的呼吸声,一下又一下,暧昧又急促。苏色色把自己完全熟透的身子,尽力地往陆子喻靠近,再靠近,近到无间隔,近到苏色色甚至能感觉到陆子喻的身体,悄然发生变化。
接着,苏色色像个爱玩火的孩子一样,用指尖轻轻地触碰陆子喻的皮肤,然后她的手,一路向下,向下,解开陆子喻一粒一粒扣得严谨的衬衫扣子。
陆子喻的身体,在苏色色蓄意的撩拨下,变得越来越火热。
陆子喻再也忍不住,喘着粗气,抱着苏色色,一步一步的,逼到床口——他抱不动苏色色了,只有一步一步把她逼到床口,推到床上,他的身子也扑下去,死死的,把苏色色压到他身下。
苏色色微微闭上眼睛,感觉到有淡淡的烟草味道的唇,漫天盖地地朝她席卷而来。
苏色色义无反顾地,把她的唇迎合上去。
就像,当年那样。
啊,她的人,她的心,她日思夜想念念不忘又耿耿于怀的爱情,随同她身体的快感,羞耻地进入时光之门,倒流回到以前。
苏色色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梦呓一般:
“陆子喻,我爱你!”
又再说:
“陆子喻,我爱你!真的真的爱你!”
陆子喻用他的嘴,牢牢地堵着苏色色的嘴,不让苏色色说下去。他的手,像了一尾游鱼那样,轻轻地,慢慢地,温柔地,游弋在苏色色那闪烁着光泽的,富有弹性的,年轻的身体上。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4)
在苏色色的呻吟声中,陆子喻剥下她的衣衫。
月光下的苏色色,有着平坦的小腹,不大,却尖挺,饱满的胸,纤细的腰肢,修长的大腿,皮肤白皙光滑,仿佛一朵艳丽的牡丹花那样,开得盛大,开得极致。
苏色色从栀子花般的少女稚气,变成牡丹那样的成熟风情。
陆子喻的手指,陆子喻的嘴唇,陆子喻身体的每一处,都沾带着星星之火,以燎原之势,齐齐地向苏色色扑来。
一切,都像回到了过去。
花正好。
月正圆。
他未娶妻时。
这场欢爱,苏色色像是要补尽几年的缠绵那样,她迎合着陆子喻,疯狂地缠着陆子喻,用她炽热的嘴唇,在陆子喻的脸颊,脖子,胸口上,用力地吮吸,并大声地呻吟着。
要生要死。
是,无论陆子喻要她生,或要她死,她都会义无反顾。
但,陆子喻还是老了。
陆子喻的身体,已开始有了衰老男人的浑浊味道,时光一点点无情地夺去了他的神勇。苏色色看得出,陆子喻已经很努力了,一个四十多岁,给过她太多委曲的男人,此刻仿佛只想用身体来证明,他还爱她,只想用他的身体,去弥补她被他蹉跎过的青春岁月。
可陆子喻终究是老了。
没多久,他就气喘吁吁。
再没多久,他就完事了。
他从她身上翻了下来,说话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对不起色色,不能给你太久。”
苏色色说:
“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
不不不!
苏色色望着他,心里默念着:
“陆子喻,你怎么可以变成这样子?”
是,陆子喻变了,变得这样老,变得这样无能为力,变得不再锋芒毕露,就连他身体,也变得这样经不起一点点的折腾。
陆子喻从床上起来,他开灯,去了卫生间。
苏色色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呆呆地看着陆子喻裸着的背景。
她成了他的第三者(5)
忽然的,苏色色就生出一丝怜悯来。
当年,陆子喻离开她的时候,三十九岁,身板也挺拔。这才短短的,不到四年的时间里,陆子喻怎么可以老成这样?老到后脑勺都有了白头发,背也有点弯了,身上的肌肉也开始松弛了。
苏色色一下子,就念出陆子喻现在的年龄:
四十三岁!
不过,是四十三岁而已。
陆子喻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看到苏色色裸着身子,头发散乱,站在窗着,看着外面城市的灯红酒绿,夜和霓虹。
陆子喻轻轻地走了过来,从后面抱了她:
“色色,想些什么呢?”
苏色色回过神来:
“没什么。”
陆子喻板过苏色色的身体,让苏色色面对着他:
“色色,对不起。”
苏色色笑了一下:
“没关系,我是心甘情愿和你和一起的。”
陆子喻说:
“但,我什么也不能给你。”
苏色色伸手抚摸着他的脸:
“我什么也不要!我不要婚姻,不要名份,我只要和你在一起。直到有一天,你老了,老得再也要不动我了,那我就离开你,找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愿意娶我的男人,嫁了,平平淡淡的过下半生。”
陆子喻怜爱地看着她:
“色色,你真傻!”
苏色色笑:
“本来我就一直很傻。”
很久很久以前,陆子喻问过苏色色,第一次恋爱的人,是不是都像了她那样傻。苏色色说,是啊,我就是这么傻,真的很傻!是,因为傻,所以苏色色才没法把陆子喻忘掉,哪怕他负了她,她仍然是爱他。
陆子喻手机,忽然间这个时候轰天动地响了起来,在静静的夜里,铃声震耳欲聋,特别的响亮,特别的刺耳。
陆子喻不安,踌躇了一下,还是接了电话。
是苏雪儿打来的:
“子喻,怎么这个时候还没有回来?都这么晚了。”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1)
陆子喻说:
“和一个朋友在一起呢,一会儿就回去。”
苏雪儿说:
“不要太晚了,快点回家。”
陆子喻说:
“好。”
苏色色拿了衣服,到卫生间去洗澡。她站在花洒底下,把水开到最大,水丝打落到她的身体上,发出了一种异常的声音。
对面的镜子,被水雾蒙着,但苏色色还是隐隐约约看到了自己的一张脸,那张脸上,很绝望,很哀伤,同样的,也有一种叫“恨”的东西。这种恨,从苏色色的脸上,透到了苏色色的心里,每个细胞中。
生活,为什么会这样?
命运,为什么会这样待她?
陆子喻开车送苏色色回去。
“色色,你不是没有毕业吗?怎么搬出来住啦?”
“实习了,前些日子交了论文,就等毕业证了。搬出来,是为了上班方便。”
“工作开心吗?辛苦不?”
“还可以吧,和同事相处倒不错,没有特别的好,也没有特别的不好,大家都客客气气。工作没有刚刚开始的时候那么辛苦,现在基本稳定下来了。”
“色色,你怎么在那个地方租房子?那个地方,人很杂,来自五湖四海的人都有,治安是这个城市最差的。”
“租金便宜啊。现在我一个同学合租,两人在一起,也挺安全。”
“男同学?”
“不,女同学。”
苏色色心中庆幸,还好,当初说什么也不愿意和林小南同居。如果,她真的和林小南同居了,她,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上床是另外一回事,同居又是另外一回事。上床不过是解决生理问题,同居,则是投入了感情了的。
对于林小南,苏色色不是没有谦意的。
不爱他,却给他错觉。
苏色色想,她,真的不爱林小南吗?
也许是爱的。
只是,苏色色对林小南,不够爱!苏色色爱陆子喻多,比爱林小南多,多了很多,很多。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2)
有一首歌,唱得好:
“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我的心中早已有个他。哦……他比你先到!”
是,陆子喻比林小南先到。
陆子喻把苏色色送到楼下。
苏色色和莫雨轩租在一栋破旧的楼房里,据说,过不久就要拆迁了。由于年代已久,周围的环境,就像了电影里的灰败镜头,墙壁斑驳陆离,这边一块白,那边一块黑,有些地方还起了砂,露出了里面的砖头来。
陆子喻说:
“色色,我不送你上楼了。晚安。”
苏色色说:
“晚安。”
苏色色下车。走了几步后,又再回头,跑了过去。隔着车门,苏色色把手和头都伸进车子里去,抱着陆子喻的头,用力地,狠狠地,亲了他一下。
陆子喻“呵呵”笑。
“晚安。”
“色色,晚安!”
苏色色站在那儿,看着陆子喻把车开走,直至看不见。
苏色色转过身子,要上楼去。
不想,从不远处的黑暗角落,冷不防冲出一个瘦高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拦了在苏色色眼前,不给苏色色走。
苏色色吓了个魂飞魄散,不禁恐怖地大叫:
“啊——”
那人说:
“是我!”
是林小南。
苏色色又再吓了一跳,失色:
“林小南,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小南说:
“我在这儿等了你一个晚上了,想和你去看电影,可是找你不见,打你手机,又关了机。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正在焦急,考虑着要不要报警。”
苏色色有点心虚,小声地说:
“手机没电了。”
林小南看她,追了问:
“刚才那个男人是谁?你干嘛和他那么亲热?”
苏色色沉默了一下,才说:
“他是陆子喻。”
林小南一怔,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不禁跳了老高:
“陆子喻?你一直念念不忘的那个老头子?他回来啦?”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3)
苏色色说:
“嗯。”
“什么时候回来的?”
“去年。”
“你今天才去见他?”
“嗯。我从报纸看到他开画展的消息,便去找他。”
林小南望着苏色色,一下一下的看着,眼中又是愤怒,又是难过,又是伤心,又是失望,又是无奈。
林小南记得,他说过:
“苏色色,既然那个老头子还没回来找你,你现在又没有别的男朋友,不如就凑合,勉为其难的做我的女朋友嘛,这样你可以消磨一个人寂寞孤单的时间,又可以拿我当挡箭牌,拒绝别的男生追求,一举两得的好事儿,你打上灯笼去哪儿找?”
他又再说:
“苏色色,就这样定了!我做你暂时男朋友,你做我暂时女朋友。无聊的时候,我们看看电影,喝喝咖啡,谈谈情,说说爱,这样你可以打发寂寞时间,我也可以免了相思之苦,这样叫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现在,那个老头子回来了,回来找苏色色了。
林小南“暂时”男朋友,也宣告结束了。
苏色色低着头,望她的脚尖,她不敢看林小南脸上的表情。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才喃喃地说:
“林小南,对不起。”
林小南仰起头来,忽然笑了,笑得比哭还要难看:
“苏色色,恭喜你了,终于心想事成,和那个老男人破镜重圆。”
苏色色不知道应该要说些什么,只是说:
“对不起,林小南!”
林小南说:
“不要说对不起!苏色色,你没有错!错的是我!我不应该爱上你!我明明知道你不爱我,但我还是爱上你!我以为,我的痴心会感动你,我以为,我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谁知道没有!”
“林小南——”
“苏色色,不要说了,我祝你幸福!”
林小南转过身子,大踏步走了。他没有回头——其实,林小南是想回头的,可苏色色不叫他,他又怎么回?苏色色不挽留他,他就是回了,也无济于事。
爱一个人,是不是应该要成全她?
他要金屋藏娇(1)
三天后,陆子喻打电话给苏色色,说和她一起去吃饭。
苏色色像飞蛾扑火那样,义无反顾去了。
为什么不?
苏色色一直等着陆子喻的召唤。她的一切,都是从陆子喻身上得到的。最初的迷恋,情欲的战颤,女人的智慧,都是陆子喻给她的。如果没有陆子喻,苏色色还在那个小镇里,懵懵懂懂地过日子,根本不知道,天有多宽,地有多大。
是,苏色色不后悔,不后悔从小镇走出来。
不后悔,自己那么爱陆子喻。
尽管现在,每次和陆子喻在一起,除了吃饭,便是到宾馆开房。
每次欢爱结束后,陆子喻离开苏色色的身体,起身,穿衣,点上一支烟后,然后拍拍苏色色的脸蛋说:
“对不起,色色,我不能陪你了。”
一个有老婆的男人,怎么能够陪一个不是老婆的女人过夜。
苏色色没有说话。
她亦没挽留。
怎么挽留?如果他愿意留下来,自然会留下来,用得挽留?
苏色色只是说:
“你,你先回去!我今晚不回了,在宾馆住上一晚。”
陆子喻说:
“好。”
然后,他便自己回去了。
陆子喻走后,苏色色光着身子,缩在被子里,一动也不动。陆子喻残留的体温还在,还有剩余的情欲,悲伤地绞缠着。苏色色怔了很久,很久,终于,她将脸埋在枕头里,开始哽咽,哭泣起来。
她和他,还是像了以前那样,不能在阳光下与他手牵着手。以前,是她太年少。现在,她终于长到了可以光明正大谈恋爱的年龄了,但陆子喻已娶了别的女子。
她这么爱陆子喻,为什么她不能够完完全全拥有他?
说到底,苏色色的心,还是不甘的。
但不甘又如何?
日子就这样无望的一天天过,一个月一个月过。
然后,苏色色便毕业了,终于结束了四年的大学生涯。
他要金屋藏娇(2)
苏色色正式离开学校那天,陆子喻给苏色色送的礼物,是一套二房一厅,八十五平方米的房子。
装修是陆子喻一手包办的,家俱也是他亲手选购的。
他要金屋藏娇。
房子的装修很典雅,榉木地板泛着莹泽的光,真皮沙发,桃红色窗帘,桃红色桌面。金属电视柜上放着41寸的液晶电视。厨房和卫生间都是一片雪白,卧室是一张宜家圆床,很大,很华丽,很夸张。
那张大床,使苏色色想起了一本有关于杨贵妃的电视连续剧。
那个时候,杨玉环还不是李隆基的贵妃,还是寿王的妃子,寿王为了让她随心所欲跳舞,而打造了一张举世无双的华丽大床。在那张大床上,寿王和杨玉环,演绎着极致的爱情。
可惜那场爱情,并不能天长地久。
苏色色知道,她和陆子喻,也是不能天长地久。
搬进房子住的那天,日子还真的不好。
楼上有人跳楼了。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刚刚结婚没多久,便发现丈夫有了外遇,她跟踪了去,看到丈夫拥着一个比她更年轻更漂亮的女子,到宾馆去开门,她气不过,冲了过去,和那个不要脸的勾引她丈夫的狐狸精撕打了起来。她丈夫气急败坏地拉开了她,并狠狠地给她一个耳光。
女子呆住了。
男人气恨恨地说:
“我出外面找女人又怎么样?如果真的想不开,你去跳楼好了!”
女子一气之下,还真的跑上苏色色刚刚搬进去的那栋房子,跑到楼顶,然后跳下去,不幸自杀成功。
那一刻,苏色色和陆子喻正在那张很大,很华丽,很夸张的床上,要生要死地缠绵着。
白天,是比夜晚更适合放纵的时间。
陆子喻不会因为回去晚了,找一大堆理由,向家中的那个女人解释。
房子在十六层,前面的两栋楼房没有那么高,再过去,便是一大片草坪,从窗口平望过去,只看到蓝天白云。
他要金屋藏娇(3)
房子在十六层,前面的两栋楼房没有那么高,再过去,便是一大片草坪,从窗口平望过去,只看到蓝天白云,因此卧室的窗户,是大开着的,没拉上窗帘,灿烂的阳光,一缕缕从窗户铺洒进来,整个屋子,仿佛红灿灿地燃烧着。
陆子喻把苏色色压在身下,很努力地快马加鞭。
苏色色用了妖娆的姿态,很妩媚地配合着陆子喻。
陆子喻似乎很享受着苏色色的妩媚。
终于,他完事了,趴在苏色色身上,一动也不动。
陆子喻说:
“小妖精,总有一天,我会牡丹花下死。”
苏色色笑了,一边笑一边歪着头,眼睛不经意地看窗外。偏偏就那么碰巧,苏色色就看到了跳楼的那个女子,一身浅红色衣服,那么明晃晃的,从她窗口闪过,苏色色甚至奇Qīsūu.сom书,还看到了那个女子脸上决绝的表情。
苏色色一呆。
一瞬那,她还以为她眼花了。
真的,怎么会有人,用那么决绝的表情,从她的窗口一闪而过?
但没多久,便有警笛在楼下大肆作响。
这个时候苏色色已穿好了衣服,她走到阳台,向下望去。
苏色色看到刚才她看到的那个女子,穿着浅红色衣服,浅红色裙子,俯卧在地面上,身下一大片蔓延的血液,像玫瑰一样把她包围。
苏色色住在十六层,顶层是十八层。
女子从十八层的顶层往下跳。大概是因为太高,那个女子手脚在落到地上的时候被摔断,呈现出了一个反常规的姿态,整个头部,都被摔裂,隐隐约约的,露出了森然的白骨,很恐惧。
很多大胆的,好热闹的人,纷纷的,靠拢了过来。
有法医过来,人群中让出一条道,有穿警服的人拍照片,拍完照片后,他们将尸体蒙上白单,抬上担架,放到救护车中。
有人拿来水,洗净地上的血迹。
救护车开走。
警车也开走。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1)
看热闹的人们,渐渐散去。
一切恢复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苏色色在阳台上,呆呆地看着,不知道为什么,她心里堵得利害。苏色色觉得,她仿佛连呼吸都要凝固了。
陆子喻走了过来,从苏色色身后抱住了她,他安慰她:
“别怕,没事!没事的!”
苏色色还是颤抖,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央求:
“陆子喻,不要走,陪陪我好么?”
陆子喻犹豫了一下,才说:
“今天是儿子的周岁生日,她交待过,要早点回去。”
苏雪儿早在一年前,为陆子喻生了儿子。他们的儿子长得白白胖胖,五官像极了陆子喻——这是旅行社的老板说的。陆子喻从来没对苏色色说苏雪儿,也从来没说他儿子Qī.shū.ωǎng.,因为苏色色没问,他就理所当然的没说。
虽然陆子喻说没事,但苏色色还是害怕。
晚上睡觉的时候,苏色色作了梦。
在梦中,在一个很黑,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风很大,透过破旧的窗户,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就像鬼嚎一样。
然后,苏色色看到了自己,爬上了很高的楼顶,她一步一步的,向天台的边缘走过去。走到了尽头,苏色色停下了脚步。
她往下看。
楼下,仿佛一个巨大,却拥挤不堪的洞穴。周围的灯光,就像被裹在绷带一样,从湿气中,透出微微的,很绝望的光芒。
在梦里,苏色色穿了一身的白,就像为自己戴孝那样,她一脸的决绝,义无反顾的,从了楼顶上跳了下去
……
苏色色醒来,顿时吓了一身的汗。
天还没亮,苏色色再也睡不着。
她把所有的灯都开了,整个房子,灯火通明。
苏色色坐在大厅的沙发里,发着呆。茶几上,有陆子喻留下的烟。苏色色看着看着,就拿了过来,抽出其中一根,放到鼻子上去嗅。
一股熟悉的味道,就弥漫开来。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2)
那是陆子喻喜欢抽的烟,很多年了,他就抽这个牌子。
苏色色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陆子喻画画的样子。
那个时候,陆子喻的嘴里,喜欢一这叼着一根烟,手指捏着一支油画笔,画笔上的颜色,布满着灰色颜料。苏色色还想起,那个时候陆子喻拿画笔和拿烟的手,很漂亮,骨髓修长清雅,微微泛着淡白,他的指甲修得很整齐,也干净。
如今的陆子喻,指甲也修得很整齐,也干净,但他的手,不漂亮了。陆子喻比以前胖,胖了很多,他的手指,粗大了很多,也老了很多,不再细皮白肉了。
大概,这叫岁月不饶人。
是,真的是岁月不饶人。
转眼,苏色色二十四岁了,而陆子喻,四十四岁。他们相识,不知不觉,已过了八个年头。就像一首古诗那样: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苏色色把那根烟放到嘴里,点上了。
没想到,烟很呛,也很辣,苏色色刚吸了一口,便剧烈地咳嗽起来,直咳得眼泪鼻涕口水横飞。
电脑里,放着刚才苏色色打开的音乐。
那个女声,凄凄艾艾地唱:
“我许配丈夫名叫陈世美,他本是忘恩无义郎。大比之年进京赶考,他的得中爷家状元郎。到而今三年并无回转,在家中撇下二老爹娘……他眼前只见新人笑,旧人啼哭不动他的心田……”
现在陆子喻不爱听戏剧了,是苏色色爱听。
她觉得此时此刻,她像了那个怨妇秦香莲
一本杂志上说,人与人之间,产生爱情,是在一瞬间。杂志又再说,有时候,缘分就像埋伏在脚下的地雷,根本不知道,哪一秒会踩上去,也不知道,哪一秒会坚持不住,会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苏色色是粉骨碎身了,但为什么,她和陆子喻,总是有缘没份?
陆子喻对苏色色很好,一直以来,都好。
他送苏色色很多东西。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3)
最新的数码产品。
最时尚的衣饰。
最昂贵的化妆品。
陆子喻什么都很舍得给苏色色,只除了名分。尽管苏色色,从没提出过,要陆子喻给什么什么东西。但陆子喻觉得内疚,他觉得欠苏色色的太多,只有在物质上补。
其实,陆子喻送的那些东西,苏色色也没用,把它们放到一个抽屉里。夜深人静,苏色色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的时候,苏色色便起床,拿着陆子喻送给她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把弄。
此时的陆子喻,脂肪已经让他的腰腹日渐松弛。与苏色色在床上纠缠,陆子喻已经力不从心,心有余,力不足。
不得已,陆子喻只有吞服蓝色的小药丸。
因为吞服那种蓝色的小药丸了,陆子喻才会激动,才会狂野,才会给苏色色那种上天,入地,欲生欲死的感觉。
陆子喻常常说:
“色色,我老了。”
苏色色听多了,有时候也会说:
“是,陆子喻,你老了。”
这个时候陆子喻又不服气了,搂着苏色色,刮着她的鼻子说:
“怎么?嫌我老了吗?”
苏色色说:
“我没嫌!但,你是真的老了!”
陆子喻说:
“我四十多岁了,过几年,就年过半百,是个老头子了。”
此时陆子喻的心态,和老头子差不多,只是陆子喻不知道而已。
因为家中有老婆,有孩子,陆子喻并不能常常陪伴着苏色色。有时候,一周是一次,有时候,是两次,而且,陆子喻从来不在苏色色这里过夜。
偶尔,苏色色觉得,她就像古代皇帝要宠幸的妃子。
这样一想,苏色色心里就不禁泛酸。
但,苏色色也知道这是游戏的规则。
谁让她做人家的小三?
苏色色不会平白无故,打电话给陆子喻。尽管深夜里,躺地床上,很无聊,很寂寞的时候,苏色色就乱七八糟,胡思乱想着,此时此刻的陆子喻,是不是正在和他明媒正娶的合法老婆苏雪儿,共赴巫山云雨?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1)
别人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
苏雪儿比陆子喻小了三岁,刚刚告别了如狼的年代,进入如虎阶段。
奇)有时候,苏色色很想恶作剧地打电话给陆子喻,让电话响了一下,她就撂下——想归想,苏色色却没做过。
书)她不想让陆子喻太为难。
网)因为不想陆子喻太为难,所以每次见面,苏色色很知趣的,不提出到外面去吃饭,不去看电影,不去逛街,也不到周围去散步,万一给陆子喻遇到熟人了,不好解释。苏色色很心甘情愿的,和陆子喻只窝在这套二房一厅八十五平方米的房子。
有时候,苏色色会在陆子喻来之前,去市场买菜。
陆子喻最爱吃的苏色色亲手包的韭菜虾仁馅饺子。
苏色色买好了面粉,韭菜,虾仁,然后等陆子喻来了,她和他一起在厨房里忙碌,像一对平凡又恩爱的夫妻,又是和面,又是擀皮,又是拌馅,又是包。
然后,是烧水,煮。
苏色色觉得,只有这个时候,冰冷阴郁的房子里,才会充满了热腾腾的烟火气息。
像个家,很温暖。
吃完饭后,苏色色收拾碗筷,洗碗,陆子喻在旁边看着。有时候,陆子喻也帮着把洗好的碗碟子用抹布抹干。陆子喻的手,是用来画画的,做家务不大在行,他就是用抹布抹碗,也做得不好,总有着水珠。
苏色色说:
“哎呀,你放着好了,等我来做啦。”
苏色色边抹碗边问:
“陆子喻,你在家不用做家务的么?”
陆子喻说:
“请家政呢。一个是带小孩,一个是做家务。”
苏色色说:
“哦。”
苏色色差点忘记了,那个苏雪儿,家里很有钱很有钱。旅行社的老板都说了,苏雪儿是本市的房地产大享苏俊杰的独生女。
旅行社的老板还说,陆子喻有福气了,娶了苏雪儿,简直就是掉进金山银山里去了。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2)
苏色色想问:
“陆子喻,你娶苏雪儿,是不是为了她的钱?”
但到底,没有问。
吃饱饭后,两人便洗澡。
洗完澡后,便上床。
既然怕遇到熟人,不出门,那爱情最终的落实处,便是在床上了。好像陆子喻每次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苏色色上床那样。而每次,在午夜之前,陆子喻总会准时抽离出苏色色的身体,随后下床,穿衣,点烟,帮苏色色盖好被子,吻苏色色的额头,轻轻地说:
“乖,睡吧,我有空了再来陪你。”
酒足饭饱,欢娱结束,陆子喻自然要回家去。
这个地方,对陆子喻来说,只不过是个旅馆——不不不,不是旅馆,是偷情的地方。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但陆子喻,从来不会在这儿过夜。
哪怕,只是一个晚上。
这是苏色色的悲哀。
有时候,苏色色不是不恨的,不是不怨的。
苏色色的恨,苏色色的怨,化作一股疯狂,她不断的索求,用自己青春诱人的胴体,不停地和陆子喻纠缠,很热烈,很狂野,她要陆子喻在这一瞬那的心,落入地狱,飞上天堂,她要陆子喻感觉到窒息,沉沦,一直一直的沉沦。
几次,苏色色要在陆子喻满是汗水的背上,要抓出血印来。但陆子喻反应快,很巧妙地躲过——他当然,不能在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是要回家的。他不能,让他明媒正娶合法的妻,发现蛛丝马迹。
周末休息,不上班。
陆子喻也没来。
苏色色无所事事,也不想出去,于是便在正午阳光最好的时候,拉上桃红色的窗帘,躺在大沙发上,安静地睡觉。
在那一片暧昧的桃红色光影中,苏色色会做一些美妙的梦。
有时候,苏色色梦到陆子喻变年轻了,是她第一次见他的模样,然后她和他在大床上缠绵,她问他:“陆子喻,你爱我么?”陆子喻回答:“爱!很爱很爱!”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3)
有时候,苏色色梦到自己老了,像了陆子喻一样的年龄,然后她牵着陆子喻的手,很幸福,很快乐,很满足地去看日落与日出。
谁说的?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性的。
苏色色觉得,这话,真是名他妈的经典。
陆子喻每次到来,总会提前打电话:
“色色,有空吗?”
每次,陆子喻总是这么问。
每次,苏色色总是这样回答:
“有。”
怎么没有空?苏色色每天,就是上班,下班,除了陆子喻,也没有别的男人。也不是没有人追苏色色,而苏色色,总是淡淡地回答:
“我有男朋友了。”
她的同事起哄:
“苏色色的男朋友,是一个很帅很帅的小帅哥。”
那个很帅很帅的小帅哥,自然是指林小南。
也有同事奇怪:
“咦,苏色色,你那个很帅很帅的小帅哥,以前三头两天到旅行社来报到,现在干嘛没来啦?好久没有见到他了。苏色色,你们是不是吵架啦?”
苏色色说:
“没。近来他学习紧张,快毕业了,要写论文,没空呢。”
其实,苏色色很久没有见到林小南了。
苏色色想,他,忘记她了吧?有了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朋友了吧?那么多的女孩子喜欢他,他随便挑一个,也会比苏色色优秀得多。
每次想起林小南,苏色色心里总是有说不出的惆怅。
苏色色忘不了,她最后一次见到林小南的那天明上,林小南看她的目光,又是愤怒,又是难过,又是伤心,又是失望,又是无奈。苏色色也忘不了,林小南离开的时候,是那么决绝,还有他的身影,是那么那孤单,那么寂寞。苏色色偶尔想起来,她的心,没来由的,就一阵阵绞痛。
但鱼与熊掌不能两兼。
为了陆子喻,苏色色只能放弃林小南。
虽然,她和陆子喻的爱情,是那么的无望。
那老男人呢(1)
那晚,陆子喻来了,一番缠绵后,又回去了,陆子喻走后,苏色色很快就睡去。睡到半夜,苏色色起来上厕所,没有开灯,摸着黑去卫生间。
出来的时候,不注意瓷砖上有积水,一脚踩下去,不料脚下打滑,苏色色就前赴后继,不幸“扑通”摔倒,趴在地上。
更不幸的是,崴到了左脚。
苏色色感到钻心的痛。
过了好一会儿,苏色色忍痛爬起来。
脚很痛,真的很痛,在脚踝的地方,是热辣辣的轰痛,像是要断了那样,整个左脚,都无法落地,直把苏色色痛得大汗淋漓,魂魄不齐。
苏色色六神无主,很是恐慌。
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终于忍不住,给陆子喻打电话。陆子喻的电话通了,但只响了三声,那边便把电话挂断。苏色色再打,但电话那边已关了机。
苏色色怔了好一会儿,又再拿起了手机,鬼使神差的,苏色色就拨打了林小南的电话号码。而林小南,这么久了,一年多了,竟然没有换号码。
林小南睡得朦朦胧胧,声音含糊不清地问:
“喂,是谁呀?”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林小南的声音,苏色色仿佛很委曲似的,不禁就“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她哽咽:
“是我。”
那边的林小南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他大声地问:
“苏色色?苏色色,你怎么啦?”
苏色色边哭边说:
“我,我摔跤了。我的脚好像好像断了。”
林小南连忙说:
“苏色色,你等着,我马上就过去。”
刚想放电话,林小南像想起什么似的,大声问:
“苏色色,你住在哪儿?你没有告诉我你住在哪儿。”
苏色色说了地址。
林小南说:
“我很快就到。”
林小南真的很快就到了。他从学校宿舍跑出来,刚好看到出租车,赶紧上去,不停地催司机:
“快呀快呀,我有急事!”
那老男人呢(2)
因为太焦急,林小南下车的时候扔了一张一百元,也不等司机找补,就赶紧冲上电梯。到了门口,林小南都顾不上按门铃,只是“咚咚”地敲着门,十万火急火烧眉毛的样子。
苏色色忍着痛去开门口,单脚跳着去开门。
林小南冲进门来第一件事就是瞧苏色色的脚:
“我看看,怎么啦?”
左脚裸的地方,已红肿了起来,还肿到老高,带着淤血。苏色色六神无主,一来是害怕,二来是痛,也说不出话来,只是泪水不停地落。
林小南又再问:
“很痛?”
苏色色点头:
“痛。”
林小南不由分说,就把苏色色背到背上
“我送你到医院。”
苏色色没挣扎,也没扭捏,老老实实地伏在林小南背上,然后把她的双手,圈着他的脖子上。这个时候,苏色色的情绪开始稳定了下来,她感觉到她的左脚,没那么痛了,而她的心,也没那么惶恐不安了,就像一个怕冷的人,站在寒冬中,忽然捧得一束烛火,缓解了内心的惶惑。
此时已近清晨,天空灰蒙蒙的一片,安静的街道很干净,人很少,车更少,几乎没有,四周围空荡荡。因为空荡荡,显得苍白的路面,有点刺眼。
因为找不到的士,林小南背着苏色色直奔附近的医院。
林小南虽然瘦,力气却不小,大概是年轻的缘故。
苏色色也瘦,瘦得身子轻飘飘的,轻飘飘到令林小南心痛。不是说,浸在爱情中的人是幸福的吗?为什么苏色色看上去,一点也不幸福?甚至,她比和他一起的时候,瘦了,瘦了很多。
林小南忍不住地问:
“那老男人呢?”
苏色色没有说话,却哭了。
吓得林小南连忙说:
“苏色色,不要哭了好不好?我不再问了,还不行么?”
苏色色还是哭。
苏色色真的希望,现在背她的人,是陆子喻。
那老男人呢(3)
但陆子喻,不接她的电话,他把手机关了。
估计,是苏雪儿在身边,他不敢接。说到底,陆子喻还是不够爱她。如果爱,他为什么不接她的电话?如果没发生什么事,她会平白无故的,半夜三更给他们电话么?
到了医院,林小南全身已被汗水浸湿。
当然湿了,他背着苏色色,一路小跑到医院。医院虽然不是很远,却走了二十多分钟的路。还好林小南平日里爱踢足球,体力够。也还好年轻。尽管如此,到了医院,放下苏色色后,林小南已是上气不接下气,脸上身上全是汗水。
苏色色的胸前,也染了林小南的汗,很纯粹的味道。
医生给苏色色检查,还拍了片。
医生说,还好没有骨折,不过是内侧副韧带拉伤,也不是很严重,不需要打石膏。
他给苏色色开了一些外敷膏药,用来舒筋活血,消肿止痛,活血散淤,祛风散寒的,另外又有在大堆口服的。医生说,三天之内伤的脚最好不要沾地,一个星期内,要多卧床,多休息,最好热敷泡脚,很快就会没事。
回去的时候,林小南又背了苏色色,走路回去。
林小南说,走路比较安全,不会弄痛脚。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又再想哭。
她喃喃地说:
“林小南,谢谢你。”
林小南说:
“这么客气干嘛?我做这些,也是应该的。”
苏色色的眼泪,还是忍不住涮地下来了;
“林小南,你怎么对我这样好?”
林小南有点心痛,他说:
“我不对你好,还有谁对你好?”
过了一会儿,林小南又再说:
“苏色色,没有女人像你这样笨了!人家当小三你也当小三,可就是没人像你当小三当得这么可怜的。”
这些日子里,陆子喻一直没有出现,也没给苏色色电话,哪怕一声问候也没有。
一天,两天,三天……
一个星期。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1)
大概,那晚苏色色打电话过去,苏雪儿察觉到什么不对劲,于是陆子喻就乖乖的,先按兵不动,不给露马脚的机会。
林小南一直陪着苏色色。
给苏色色热敷,按摩,上药。
林小南不会做饭,苏色色又做不了,林小南便打了电话订了外快。那个送外快的小女生,看到林小南那么细心照顾苏色色,羡慕地对苏色色说:
“那是你弟弟吧?你们姐弟感情真好。”
苏色色笑:
“是。他是我弟弟。”
小女生走后,林小南突然发了脾气,扔了饭碗冲着苏色色嚷嚷:
“我姓林,你姓苏,我怎么会是你弟弟?”
苏色色低头,不说话。
她装作没有听到。
三天过后,苏色色的脚终于可以下地了,虽然还是痛,不过不是钻心的痛了,走路也不敢太用力,一拐一拐的,但红肿已开始渐渐消。
苏色色说:
“林小南,你回去上课吧,我没事了。”
林小南斜了眼睛看她:
“你是不是烦我?要赶我走?”
苏色色说:
“没啊。现在你不是快要毕业了嘛?不是要写论文嘛?”
林小南看了她,突然正经起来,很认真很认真地问:
“苏色色,你要老老实实回答我,你以前,有没有爱过我?”
苏色色想了一下,也认真回答:
“不知道。”
林小南不满,大声说: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苏色色,怎么会不知道?”
苏色色说:
“我不知道,是喜欢还是爱!有时候觉得,是喜欢!有时候,觉得是爱!到底是喜欢还是爱,我分不清。只是,林小南,你是知道的,没有人,可以取代陆子喻在我心目中的位置。”
林小南恨得牙痒痒的,他很不甘心,咬牙切齿地说:
“苏色色,你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
苏色色低头,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2)
林小南看着她,到底还是按捺不住,突然就冲了过来,抱住了苏色色。他把他的身体,紧紧地贴了在苏色色身上。
尽管苏色色心里,装着另外一个男人,但林小南还是管不住自己,他爱苏色色,很爱,很爱。爱到他常常在梦里,梦到苏色色。爱到除了苏色色,他装不下别的女子,他也曾试过,要忘记苏色色,和别的女子在一起,可他总是把那些女子,幻想成苏色色。甚至,他爱苏色色,爱到半夜三更她一个电话,他就不顾一切冲过来。
林小南觉得,自己吞下了一粒毒药。
又吃了解药。
又吞下了毒药。
苏色色,便是他的毒药。
林小南抱着苏色色,紧紧地抱着,接着,他的脸,一点点地凑了近来。近来苏色色看到他脸孔上的毛孔,还有细细的绒毛。然后,林小南的呼吸,就像蒸气一样,吹拂着她的面颊。
苏色色突然觉得,她身体里,蹿动一股气流。
林小南的嘴巴,一点点地寻了过来,一点点地盖住了苏色色的嘴唇。刚开始的时候,苏色色还躲,躲着躲着,可最后,苏色色还是迎了上去,那压抑已久的欲望,在那一刻,像开闸的洪流那样,倾泻而出。
苏色色二十四岁的身体,不肯说谎。
她的身体告诉她,林小南二十一岁的身体,比四十四岁陆子喻的身体,要有诱惑得多。此时,林小南的身体,林小南的脸,林小南的表情,都是美的,而且,是年轻的,是青春扬溢的。
林小南解开苏色色的衣服瞬间,苏色色还在犹豫。
她的真的要给他?
她的真的要给他?
但苏色色还是决定,要给她的身体,再给林小南。
为什么不呢?陆子喻拥有她的同时,也拥有他的妻子苏雪儿。而她,为什么不能够拥有陆子喻的同时,也能够拥有林小南?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
有人说,同时拥有两个情人,无非是增加了安全感,失去一个,还能有另一个——真的这样吗?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3)
此刻的苏色色,虽然身子虚虚的,弱弱的,但还是很风情的。
苏色色那柔若无骨的手指,轻轻的,柔柔的,碾过林小南年轻的肌肤,仿佛是随手撒下了无数的种子一样,然后,苏色色用她润泽饱满的唇,一点点地印在上面,林小南年轻的身体,顿时就有了春暖花开的芬芳。
林小南身上的气息,类似青草,野性勃发,却有一股腥膻,纤弱地萦绕在苏色色的鼻腔。
苏色色知道,那是年轻的味道。
林小南真的是好年轻,好健壮,体形云豹一般充满雄性的美感,像阳光清洗过的青春,从他每一个毛孔里散发出来,熏得苏色色迷乱。
此时是正午时分,阳光透过桃红色的窗帘,暧昧地照在苏色色和林小南赤裸的身体上。林小南是如此一个热情的男子,苏色色是如此一个热情的女子,两个人的身体。狠狠的纠缠在一起,交缠,翻滚,噬咬,灼热的呼吸,急促的喘息声,冲击着彼此。两人在疯狂中,冲上了堕落与欢娱的巅峰。
好一场酣畅淋漓。
事后,苏色色就依在林小南的胸口,喃喃地说:
“年轻真好。”
林小南说:
“苏色色,你也不老呀。
苏色色叹了一口气。
她当然不老,她才二十四岁。
但陆子喻,是老了。
苏色色想,做自己的王子,陆子喻是真的真的,太老了;而林小南,是真的真的,太年轻了。
上床这件事,第一次后,第二次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因为再次和苏色色上床,林小南说:
“现在,你又是我的女人了。”
苏色色想了一下,才说:
“不,我只是你的诱惑。”
苏色色真的是林小南的诱惑,让林小南欲罢不能。
林小南喜欢苏色色那圆润的锁骨,酥小却坚挺的胸。
林小南还喜欢苏色色身体的软绵绵,喜欢苏色色温柔乡里的色彩斑斓,喜欢苏色色修长的双腿似缎。
一石两鸟,脚踏两船(4)
林小南尤其喜欢苏色色纤细的腰肢,喜欢苏色色缠绕着他,双腿似腾那样附在他身上的时候,就给他一会儿天堂,一会儿地地狱,香艳绝伦二重唱的感觉。
苏色色却不承认,她是他的女人。
林小南知道,在苏色色心目中,她只是那个薄情的老男人的女人。
林小南很是生气。
沉着千斤重的脸。
那天,林小南开着他老妈的红色宝马,带苏色色去医院复检。医生说,苏色色有脚完全好了,没事了,可以放心去上班,只是在这两个月之内,不要做激烈运动,比如打球之类的,就可以了。
然后回去的时候,苏色色接到了陆子喻的电话,陆子喻什么也没解释,只是问:
“色色,现在你在干什么呢?”
陆子喻并不知道苏色色的脚伤了。
苏色色此刻也不想告诉他。
苏色色说:
“没干嘛,上班呢。”
陆子喻说:
“我想你了呢。过两天我再过去看你。”
苏色色说:
“好。”
放下电话,一边的林小南,终于火山爆发了,嚷嚷:
“那个老男人有什么好?你为什么这样迷他?”
苏色色不说话。
她也不知道陆子喻有什么好。
但她还是爱他,很爱很爱!
把苏色色送到小区楼下,林小南因为生气,也没有送苏色色上楼,而是气冲冲的把车开走了。但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林小南睡不着,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忍不住,又再想苏色色了。
终于,林小南义无反顾的冲下床去。
也不管是什么时候,多少点钟了,林小南跑到苏色色的住处,拚命按门铃。
过了许久许久,苏色色在里面含糊地回答。再过一会儿,苏色色穿了睡衣开门,没等她反应过来,林小南已冲进屋子,紧紧抱着她:
“苏色色,我睡不着,我想你。”
然后,林小南把苏色色抱到床上,没完没了的吻她。
我欠了你很多(1)
两人再一次的,没完没了的纠缠在一起,没完没了的交缠,翻滚,噬咬,让自己的身体,欲望,灵魂,像了轻盈的小鸟那样,飞上云端去。此时此刻,林小南像了一匹狼那样,狠狠地撕扯着苏色色,狠狠地进攻着苏色色,尖锐的快乐,蹿遍苏色色的每一寸发肤。
年轻的男人,身体总是强壮,而又充满了力量的
苏色色觉得,和林小南在一起,很快乐。在林小南越发娴熟的技巧里,使苏色色感觉到自己是一只正在蜕变的蝴蝶,慢慢长出触须,支出绒毛,颤粟从皮毛到翅尖,一波波永不停息。
到底是年轻,林小南和苏色色,一直痴缠到了凌晨五点,
而林小南,还是精神百倍。
苏色色窝在林小南的怀里,抚摸着他年轻又结实的身体,笑着问:
“你就这样贸然跑来,万一他在这儿过夜,你可怎么办?”
苏色色的话音刚落,林小南的脸沉了下来。
他生气了。
林小南然后一言不发地翻下床,穿上衣服。
走了。
苏色色跑到阳台里,刚好看到林小南走出来,他大踏步地走,怒气冲冲的样子,那修长的身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苏色色立在阳台里,抽着陆子喻留下的烟。刚开始的时候,苏色色是一边咳嗽一边抽,一边抽一边落泪。现在,苏色色不咳嗽了,也不落泪了。她静静地抽着烟,眼睛往楼下看,目光死死地盯着她搬进来那天,那个红色女子摔死的地方。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有种错觉。
很强烈的错觉。
觉得那个摔死的女子,应该就是她。
隔天,陆子喻来了。
因为苏雪儿不在家,去了上海,因此陆子喻破天荒的,在苏色色这边过夜。
陆子喻送苏色色一条白金项链,心型的坠镶着六克拉的钻石。
他叹息地说:
“色色,对不起,除了钱和礼物,我已经拿不出其它东西与你的青春美貌相抵。”
我欠了你很多(2)
苏色色想说:
“我不要钱和礼物,我只想要你。”
但苏色色没说,说了也没用。苏色色一直想要陆子喻,但陆子喻,从来不是她的,以前不是,现在也不是,并不是她要想,就能要的。
苏色色把身上的衣服脱了,剩下黑色透明的蕾丝内衣,妩媚妖娆。
陆子喻环了她的腰,吻了下来。
苏色色也吻陆子喻。
两人吻了很久。
可这次,陆子喻没有要苏色色。陆子喻不是不想要,只是蓝色的小药丸没有了,忘记了买。没了蓝色小药丸,苏色色再热情,再妖娆,陆子喻身体还是软绵绵的,没去耸立起来。陆子喻没有办法,只得抱着苏色色,他的手,一如当年那样,轻轻的,情色的,抚过苏色色的肌肤,
两人相拥着,一起睡了。
夜很深,空气很冷清,四周微凉一片。
苏色色没有睡,她睡不着,而陆子喻似乎睡着了,呼吸一下一下的,很轻,很柔,却很不安。苏色色知道陆子喻没有睡,他只是装睡。苏色色不禁伸手,搂住了陆子喻,另外的一只手,很温柔的,要往陆子喻脸上摸过去。陆子喻却不给苏色色摸她的脸,突然手掌用力的,扣住了她的手。
苏色色挣扎着,去开了床头灯。
苏色色看到陆子喻的眼睛湿了,他搂着她,喃喃地说:
“色色,对不起。”
陆子喻又再说:
“色色,我欠了你很多,真的对不起。”
苏色色反搂着陆子喻,也喃喃地说:
“没关系。”
陆子喻再说;
“对不起。”
苏色色又再说:
“没关系。”
真的是没关系吗?
苏色色不知道。
最后的最后,陆子喻还是睡了,扯着轻轻的鼻鼾声,一下一下的,很均匀。苏色色还是睡不着,侧着身子,在床上看着陆子喻。虽然陆子喻老了,胖了,身子变形了,但苏色色还是爱着他,觉得怎么看,也看不够。
我说错话了,还不行么(1)
同时苏色色也疑惑,很痛苦。
她不知道如何面对着这段感情。
也不知道这段感情,能够维持多久。
苏色色知道,陆子喻不是她的将来。他那么老了,还结了婚,有了孩子。而她,还是那么鲜活,才二十四岁,花一般的年华。
《花样年华》里,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那些消失了的岁月,仿佛隔着一块积着灰尘的玻璃,看得到,抓不着。他一直怀念着过去的一切。如果他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他会走回早已消失的岁月。
可惜,无论是苏色色或陆子喻,谁都不能冲破那块积着灰尘的玻璃,谁都无法走回早已消失的岁月。
时间过得很快。
真的很快。
一转眼,林小南大学就毕业了。
林小南找到苏色色,他问她:
“苏色色,你到底有没有爱我?如果爱,我就留下来,如果不,那我去美国,我妈安排我到美国读硕士,毕业回来继承她的事业。”
林小南说这话的时候,和苏色色在一家咖啡馆里喝咖啡。
苏色色低头,过了很久,很久,苏色色说:
“不爱!”
林小南追问:
“为什么?难道我不够好?”
苏色色轻声地说:
“不是你不好,只是你太年轻。”
林小南看苏色色,眼睛几乎要喷出火来,他狠狠地说:
“苏色色,我嫉妒那个老男人!他有什么好?”
苏色色不说话。
她心里一片灰暗。
两人沉默了很久。
然后,林小南望着窗外,似是对苏色色说,又似自言自语:
“我是年轻,我还不到二十二岁。”
又再说:
“一个不到二十二岁的男孩子,是不甘心被爱情困着的。”
是,林小南那么年轻。
年轻到,他无法给苏色色一个家。
苏色色并不是不知道,林小南那年轻的脸孔中,对她流露出来的那些真情。
我说错话了,还不行么(2)
苏色色也不是不喜欢,林小南孩子似的率真性格。
只是,在苏色色的眼中,林小南太年轻,真的真的太年轻,年轻得不够份量——他还没到,去领结婚证的年龄呢。
林小南又把头转过来,看着苏色色,他突然笑:
“前一段时间里,我在网上的论坛看到一个贴子,说25到27岁的剩女为初级剩客,她们还有勇气继续为寻找伴侣而奋斗,统称为‘剩斗士’;28到31岁为‘中级剩客’,此时,属于她们的机会已经不多,又因为事业而无暇寻觅,别号为‘必剩客’;32到36岁为‘高级剩客’,在残酷的职场斗争中存活下来,依然单向,被尊称为‘斗士剩佛’;到了36岁以上,那就是‘特级剩客’,当尊为‘齐天大剩’。”
林小南说:
“苏色色,你现在快够格做‘初级剩客’吧?你还可以陪那个老男人很多年,直陪到成为‘齐天大剩’为止。到时候,估计那个老男人更老了。苏色色,你说,到时候你会不会后悔?光阴白白浪费地那个老男人身上?”
不知道为什么,苏色色突然生气了。
林小南是故意的。
他故意这么说的。
林小南的声音里,带着幸灾乐祸的恨恨。真的,苏色色为什么会这么蠢?蠢到爱那个老男人,爱得死心塌地?而他也蠢,蠢到爱苏色色,也爱得死心塌地。
苏色色突地“嗖”的一声站起来,一言不发往外走。
林小南一愣,连忙跑去拉苏色色。
苏色色狠狠甩开林小南的手,又再继续往外走。
林小南又再赶上去拉。
苏色色又再甩。
林小南没想到,苏色色竟然用了那么大的气力,仿佛小兽一样。旁边的人看到了,都用了好奇的目光,齐齐地望过来。
林小南尴尬万分,他投降,小声地说:
“苏色色,求你了,别这样!我说错话了,还不行么?”
苏色色没有说话,眼泪却在眼圈里打转。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1)
林小南叹了一口气,也不管众目睽睽,抱了她。他在她的耳朵,轻轻地说:
“苏色色,你可曾记得四年前我说过的那个誓言?那个时候我说,你现在二十岁,十年后,你三十岁。而我现在十七岁,十年后,我二十七岁。如果到那个时候,那个老头子没回来找你,你又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林小南又说:
“如今,那个老头子回来找你了,但他没有娶你!苏色色,那个誓言还有效,你三十岁,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如果你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苏色色说:
“好!”
那还有六年。
谁知道六年后,这个世界变成什么样?
恐怕到时候,林小南早已忘记苏色色了。
林小南去了美国没多久,苏色色也离开了陆子喻。
让苏色色下定决心离开陆子喻的,是因为苏雪儿。苏色色那个半夜里打给陆子喻的那个电话,让苏雪儿察觉了。苏雪儿没有想到,苏色色竟然到省城来了,读了大学,毕业了,现在,又再重新和陆子喻纠缠。
苏雪儿在一个阳光灿烂的午日,打电话给苏色色。
苏雪儿约苏色色,在星巴克见面。
星巴克是有钱人去的地方。在中国,星巴克称为小资三大圣地之一,还有两个,一个是哈根达斯,另外一个是宜家家居。
苏色色去了。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对不?
苏色色刻意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尽量使自己看起来美丽光鲜。谁知道到了星巴克,见到了苏雪儿,苏色色还是感到了自己的寒酸。
真没想到,苏雪儿一点也不显老。
因为是有钱人,也懂得保养,苏雪儿尽管结婚了,尽管生了孩子,可还是像几年前,苏色色见到她那样,时光不曾在她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她还是那样的优雅,那样的美丽,那样气度非凡,一身香奈儿套装,浪琴表,名牌手袋,都彰显了苏雪儿的生活水平。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2)
看到苏色色来了,苏雪儿站了起来,微微笑,她说:
“色色,好多年不见,你越来越漂亮了。”
苏雪儿不像是来找苏色色算帐的,倒是像和苏色色聚旧情的。到底是见过大世面,见识也比苏色色多,尽管说话柔美,身形娇小,却从里到外带着一股强大的气场。在这种气场的压迫下,苏色色突然觉得,自己是那么的不堪。
苏色色说:
“谢谢。”
苏雪儿招手,叫来服务生:
“色色,吃些什么?”
苏色色说:
“随便吧。”
苏雪儿给苏色色点了焦糖玛奇朵,而她要摩卡,还有一些饼干和糕点。从服务生对苏雪儿的熟稔程度来看,她是这里的常客。星巴克,是这个城市里最贵族化的,环境很美,清新,幽静,充满着小资情调。
苏色色是第一次来,有些手足无措。
苏雪儿很优雅地喝了一口咖啡,她说:
“色色,你越来越漂亮了,不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了。”
苏色色不说话。
她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苏雪儿又再喝了一口咖啡:
“色色,昨天我看一本书,书中有一个故事中,你要不要听?”
苏色色还没回答,苏色色已经说了:
“日本的宫崎县岛上,很多猴子都喜欢去地里扒番薯吃。刚开始,所有的猴子都是用手拍拍番薯上的泥土就塞进嘴里,后来,一部分猴子发现,将番薯放到溪水里洗涤一下,味道会更好。于是,它们再挖了番薯,就统统放到溪水里洗。别的岛上猴子们知道了这个消息,纷纷效仿。但是,幸岛上却有百分之十五的猴子对洗番薯这事很排斥。即便邻岛的猴子都吃上了干净的番薯,它们还是沿袭过去用手拍拍泥土的方式。研究人员对不愿意变化的猴子做了分析,发现一个有趣的规律——这些猴子全部是公的,而且年龄超过了十二岁。按寿命换成人的年龄,刚好相当于四十岁后的男人。”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3)
苏色色沉默,她不知道,苏雪儿告诉她这个故事,是什么意思。
苏雪儿说:
“再过一个月,陆子喻便四十五岁了。”
终于提到陆子喻。
苏雪儿说:
“色色,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个故事吗?”
苏色色摇头:
“不知道。”
苏雪儿说:
“过了四十岁的男人,往往就像日本宫崎县岛上的公猴子,会排斥新的事物,不愿意改变自己——也就是说,不愿意改变现状。因为他们会害怕,会得不偿失。”
苏色色终于听明白了:
“你是说,陆子喻不会离了婚娶我?”
苏雪儿说:
“对。”
苏雪儿笑:
“我知道陆子喻爱你,他一直都爱你!但又怎么样?他爱你,但他无法离开我,就像鱼儿,无法离开水!说白了,陆子喻这些年来,一直靠我的经济支持,如果没有我,他怎么能够继续画他的画?怎么能够画展开了一次又一次?”
苏色色嗫嚅:
“他的画,不是得过奖么?他不是很有名气么?”
苏雪儿还是微笑:
“陆子喻的画得过奖也不错,也很有名气是不错。可这年头,懂艺术的买不起画,有钱的大半是半吊子,他们只知道毕加索,梵高,也只懂得买山寨品来冒充高雅。还有一些有钱人,倒是又明白又舍得,可人家买的,都是有升值空间的名作,那是为了投资!谁又会那么笨,没事花大价钱买个落魄画家的画挂着?”
苏雪儿又再说:
“陆子喻快四十五岁了,在你的眼中,也许,是有点老了。可是作为一个画家,却是太年轻了,他还可以画很多年画呢,还可以画无数作品呢。色色,我告诉你,陆子喻的画之所以卖不出去,或卖不到好价钱,不是说,他的画不够好,名气不够大。艺术品的行规,是存世越少,越珍贵。也就是说,画家死亡了,留下的作品又不多,那他的画,才有价值。”
这事,总得要有个了断(4)
陆子喻离开了苏雪儿,什么也不是。
一个什么也不是的男人,爱情也是多余的了。
苏色色这个时候才明白。
原来,当初陆子喻离开她,娶了苏雪儿,不是不爱她。想当初,陆子喻也是有挣扎过的,如果不是,他在苏色色考上高中的时候,就可以去法国,不必要拖到三年后,苏色色读完高中,参加高考后,他才离开了苏色色。
如今和苏色色重新走在一起,陆子喻可以给苏色色一切,除了婚姻——陆子喻并不是不能够给苏色色婚姻,只是代价太大了。
一个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的老男人,苏色色还爱吗?
就是爱,苏色色能爱多久?
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但,二十年后呢?二十后,苏色色不到四十五岁,还丰韵犹存。但,他已是六十五岁了。六十五岁的男人,如果有钱,还好点,没有钱,完完全全是糟老头子了。
陆子喻不敢赌。
他输不起了。
苏雪儿说:
“色色,我知道你爱陆子喻,爱得并不比我少,也因为爱陆子喻,你失去了很多。可是,你不能够为陆子喻付出,给他所需要的,那么,请你放过他,好吗?爱一个人,是应该成全他的,是不是?我知道我说这话,很自私,我也不否认,我是为着我着想。我四十二岁了,如果命长的话,人生也过了快大半了,其实,我也像了日本宫崎县岛上的公猴子那样,不想改变现状,还有,我想给我年幼的儿子一个完整的家。”
苏色色低头。
她喝着咖啡。
可咖啡是什么味道,她一点也无法品尝出来。
苏雪儿又再说:
“色色,你还年轻,你还可以重头来过。”
苏雪儿从她的包里,拿出一张支票,上面写着一百万,苏雪儿说:
“色色,对不起!这些钱,当是你的青春损失费。”
苏色色把支票推开,没要。
苏色色说:
“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你放心,我会离开陆子喻的。钱我不要!我和陆子喻在一起,我是心甘情愿的,一直都是。”
不后悔,爱过他一场
苏雪儿看她:
“色色,谢谢你的成全!”
苏雪儿走后,苏色色到了洗手间。终于忍不住,蹲了下来,哭得一塌糊涂,那么的伤心欲绝,柔肠寸断。苏色色哭了很久,很久。后来有好心的清洁阿姨走过来,递给苏色色一条热毛巾,絮絮叨叨地说:
“小姑娘,哭得这么伤心,是不是失恋了?”
何止是失恋?
苏色色要永远永远,失去陆子喻了。
过了两天,陆子喻像了往常一样,打电话给苏色色:
“色色,有空吗?”
苏色色说:
“有。”
于是,陆子喻便过来了。那是两人最后一次在一起了吧?但陆子喻并不知道,他不知道他的妻,曾经找过苏色色,也不知道苏色色答应了苏雪儿,要离开陆子喻。那天,陆子喻的举心情似乎不错,带来了新鲜的百合,还带来一份打包的手撕鸡,他们吃了手撕鸡,然后又上了床。
与以前不同的是,苏色色有点疯癫。
苏色色使出浑身解数,尽情地纠缠着陆子喻,像了飞蛾纵身于火海那样,用了一种视死如归的决绝。苏色色从各个角落,给陆子喻,弯腿,低腰,平躺。苏色色亦要陆子喻,爬了在陆子喻的上面,闭着眼,昂着头,脸上潮红,长发飞扬。
苏色色的手,一遍遍地抚摸着陆子喻。
苏色色的舌尖,仿佛灵蛇一般,将陆子喻的唇,陆子喻的眉心,陆子喻的耳垂,一切她迷醉的地方,流连一遍。苏色色明白,她和陆子喻每一寸肌肤的碰撞,撕裂,都是最后一次。
苏色色问:
“陆子喻,你爱我吗?”
陆子喻说:
“爱!”
苏色色又问:
“有多爱?”
陆子喻说:
“很爱!很爱!”
苏色色笑了。
笑着笑着,却侧过脸,哭了。
陆子喻不知道,因为他,苏色色才开成一朵欲望之花。陆子喻更不知道,这一朵花,也因为欲望,而决定离开了他。
苏色色不后悔,她曾爱过陆子喻一场。
苏色色曾那样深,那样纯粹地爱过他。
结局
苏色色在小镇里,开着一间蛋糕屋,按照着自己的喜好,做着各式的糕点,这些糕点,都是她亲手设计和烘制。
蛋糕屋的名字,叫“囚爱”。
囚爱。即是被囚住了的爱。
此时的苏色色,是一个静默的女子。关于陆子喻,关于林小南,离她越来越远了。在安闲的时光里,苏色色喜欢坐在窗口的位置,嗅着不远处传来的,淡淡的玉兰花芬芳,伴着蛋糕的奶油气味,很安静地翻看一本书。
小镇里,也有男孩子追苏色色。
他们送苏色色大把大把的玫瑰和百合,约苏色色去看电影。
苏色色总是淡淡地笑着,然后轻轻地说:
“不。”
一天一天地过去。
一个月一个月过去。
一年一年过去。
小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人起了高楼大厦,也有很多人家里买了小车,小镇通往省城的二级公里修建成了,去省城,才一个半小时。小镇很多人,当赶圩那样去省城玩,当天来回。
苏色色只安静守在蛋糕屋里,哪儿也没有去。
她不知道有多少年没去省城了,她差不多已忘记了省城。
苏色色仍然看听戏剧,不过不爱听《秦香莲》了,她听《梁山泊与祝英台》:
“魂离俗世登蓬莱跳出苦海
双双化蝶齐共舞同上瑶台
仙界多自由完全无障碍
尘世多忧多悲痛相爱唯有赴蓬莱
离魂尽散好月来永不悲哀
天宫快乐无恨怨何怕暴雨来
一对彩蝶儿缠绵尘世外
烦恼忧郁皆消散不再惆怅恨如呆
……”
那天,没有顾客,苏色色像往常那样,苏色色喜欢坐在窗口的位置,一边听《梁山泊与祝英台》,一边看书。
是亦舒的《圆舞》。
亦舒说:
“人生就像一支圆舞曲,那个最初教会你舞步的人,未必能陪你走到最后。”
这个时候,有人走进蛋糕屋来。
是一个高大的男子,二十七岁左右的年龄,黑色T恤,蓝色牛仔裤,一张很英俊的脸上,有一双很温和的眼睛,同时的,这个男子的身上,有一种原始的,成熟的男性魅力。
苏色色迎了上前去:
“欢迎光临。”
男子嘻嘻笑,突然就伸手,拉了苏色色,把她拥到怀里去。
男子说:
“苏色色,我来实现诺言来了,我说过,你三十岁,我二十七岁的时候,如果你没嫁人的话,那你要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这男子,正是林小南。
林小南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熠熠生辉钻戒,套到了苏色色无名指上:
“苏色色,这下你再也跑不掉了,你永远是我的了!”
苏色色扬起了头,轻轻的,就笑了。
(全文完)
为陆子喻说两句
(这是读者九张机的点评,我很喜欢!谢谢!)
大家一直都希望色色最后是和林小楠在一起的,其实结局对我来说已然不重要,我只想说说故事里的角色。
一、陆子喻我和色色一样喜欢他,做为第一主角,作者塑造的很成功。许多读者认为他是自私的,我很为陆子喻委屈。因为陆子喻是真心爱着色色的,也许最初相遇时没有爱,只是喜欢甚至是冲动。可是谁能抗拒青春的热情?执着?日复一日,色色便逐渐吞噬了陆子喻那颗苍茫的心,这种吸引不能简单的归结于性,因为每个人都希望抓住美好的东西,就如即将要失去青春的人会想要紧紧抓住青春的尾巴一样!陆子喻的爱不似色色那样义无反顾,无怨无悔,因为他是成熟的,可是他在爱情里却是挣扎和痛苦的。他清晰地看到两人之间的差距,他清楚地认识到现在的自己和未来。陆子喻曾经也是有理想的,那是他的艺术,然而在这个商业时代,艺术又显得何其的廉价?现实生活中也不乏有这样的人,男人如果没有了事业,剩下的还有什么?陆子喻选择了苏雪儿,这样的选择无关爱情却也是正确的选择。爱一个人,应该学会成全,可是色色太年轻,眼里和心里只有执着的爱情!于是陆子喻那颗逐渐放弃的心又再次沉沦在这份执着下。可是,这次尽管感动于色色的勇敢、坚定!似乎自己也拥有了事业的资本,可是他的爱仍然无法像色色的爱那样“飞蛾扑火”。因为陆子喻有妻子、儿子,也许没有爱情,但是一定是亲情!苏雪儿成就了陆子喻,陆子喻又怎能轻易的放弃成就自己的女人。陆子喻爱着色色,可是不知道给她什么,色色的不求名分只求拥有,陆子喻这样做到了,只能这样以此来回报色色的爱,似乎拒绝是更深的伤害!然后,彼此心里都清楚,这样的生活不是彼此想要的,所以色色看似拥有了爱人,却日渐消瘦,而陆子喻拥着爱情却只能在夜里偷偷哭泣。我只能说,这是一对可怜的爱人!相爱、放手都不那么容易!
二、色色有人说色色傻,我觉得色色是“真”,在那个风景如画的江南小镇,青春年少的色色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一次爱情!正是这份爱情,让色色从一个小太妹变成大学生,如果说爱情里都是伤痛,那么至少这份成长和蜕变是最大的收获!色色的爱是那么的勇敢,因为年轻,年轻总是有挥霍的资本。我想对色色说也对和青春年少的读者说:既然选择了就不要后悔!不要怨恨!青春,爱情,成长,蜕变,走过了,那便是我们的青春,带着淡淡的苦涩,溶入了轻悠的旋律!我祝福色色能和自己爱的人拥有美好的未来!
三、林小南我没有和其它读者一样那么喜欢他,但是很感谢作者给色色安排了这样一个人。至少让色色在布满荆棘的追爱之路上不那么孤单,他犹如一面镜子,色色可以在他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爱人,被爱,这就是爱情的世界!无关于公平!善良的小南,我也希望你能收获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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