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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离家(1,2,3)

《《时光以南》》

“砰”的一声,把原本昏昏欲睡的她惊醒,随后就听见了敲门声。

“睡了吗?”魏征的手里还拿着车钥匙。

沈霖理了理有些凌乱的头发,问道:“你有事?”

魏征靠在门框上看着她,表情冰冷,毫无感情地说:“为什么还不搬走,留在这里做什么?”

沈霖被他的话吓到,当场愣在那里。这么久,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她以为她的耳朵永远也不会听到类似的话。即使日后和弟媳妇不和,也断然不会听到这样的话,因为有公公婆婆在,有魏征在。

是啊,和魏征关系再不好,也毕竟是她的大嫂,即使不是他的大嫂也算是他的朋友吧。她知道魏征这个人是外冷内热型,心也不坏。可是万万没想到那些话竟出自他的口,而且那么严肃的口气,不得不怀疑她的听觉出了问题。

“你到底还想留在这个家里做什么?”魏征生怕她没听懂,又重复了一遍。

这一次沈霖才明白,不是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眼前的这个人的确说了“为什么还不搬走,留在这里做什么”这样的话。她抿着嘴咬着下唇,恨恨地瞪着他,魏征也毫不示弱地回视她。两人对峙着,时间一下子回到了魏嘉文的时代,甚至比那时候的任何一场纷争的火药味还浓。

沈霖终于反击:“你凭什么让我走?”

魏征冷笑,视线停在了客厅里的茶几上,“凭什么?”

“你不觉的你说这个话过分了吗?我是你大嫂,爸爸妈妈都没有发话,你凭什么赶我走?”

“不需要他们发话,我大哥已经不在了,你就不是我大嫂了。”魏征说得眉头都不皱一下。

沈霖的心不知道被什么狠狠地撞击了一下,疼得无法言语。她真想上去给他一个巴掌,让他清醒。可是这也让她明白一个事实,随着魏嘉文的离去,她的身份和地位也随之解体。眼泪成串成串地滴落下来,她知道当着魏征的面哭很不好,但是控制不住。

魏征面对他的泪水无动于衷,继续说:“梅梅说没有书房,我打算把你的这间改成新房,我的那间改成书房。”

沈霖擦了擦眼泪,脸微微扬起,露出一抹笑:“如果我不搬走呢?”

魏征也笑了:“为什么不搬,如果是别人,早就搬走了。”

沈霖听出了他的一语双关,“魏征,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误会?没有。你有权利再找,但是请你不要在让那个人总是出现在我家楼下,我非常不舒服。”他终于道出了这么久以来对沈霖摆着个脸的原因。

“我没有恋爱,如果你指的人是沈遨,我说过我和他只是普通的同事关系,没有半点不正当。再说了,我即使恋爱,那个人凭什么就不能出现在楼下?你的父母不还让我去相亲吗?他们都不反对,而你又有什么立场说这些?”

“大嫂,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我请你从我家搬走,你对这个家来说可有可无,不必浪费时间。”

这么一句话就轻易的否定了沈霖,沈霖地对她吼道:“魏征,你为什么非要和我过不去,我到底哪里得罪你了?”

魏征看了一眼发怒的沈霖,眼都没眨一下,丢下一句:“我会和老头子说的。”头也不回地回自己房间去了。

对于沈霖来说最让她受不了的不是搬出去,而是魏征对她的态度,明显不把她放在眼里,在他眼里的确是可有可无,可是这不代表在她在公公婆婆眼里也是可有可无,他们都把她视如己出,这一点沈霖可以确信。她不像傲慢无礼的魏征,四五年的时间,是块石头也该捂热了。

沈霖内心极度悲伤,既然都下逐客令了,她想真的没有再留下的必要了。辗转难眠间,听见客厅的响动,两人去朋友家搓麻,才回来。夜,极其安静,沈霖听到了婆婆轻微的笑声。婆婆和公公年轻时候是自由恋爱,非常恩爱。公公是个典型的妻管严,家里的事情都是听婆婆的,财政大权也是掌握在婆婆手里。按公公的话说,家里有多少钱,存在那个银行他都不知道,从不过问,却乐在其中。但在大事件上还是有商有量,一辈子和和美美,相濡以沫。

这让她想到了自己的父母,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上次住院的事,她一直忍着没告诉他们。她习惯了报喜不报忧。她在庆幸自己没听哥哥的话跟去上海,去了那里,到头来他们出国了,她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里至少还有一帮朋友,至少城市是熟悉的。她没想过出国,她的嫂子也不可能把她也办移民。

中国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重男轻女,就如沈霖的父母。女儿总归是要嫁出去的,而嫁出去了,再回家,就不叫回家,叫回娘家,要返回婆家了,父母通常会说你回去以后如何如何。初结婚时让沈霖想哭,可是那时候有魏嘉文,也没有觉得孤独。他一走,那种无所适从的孤独感便油然而生,仿佛被孤立在了某个小岛上,内心干渴,缺失的爱情,缺失的亲情。仿佛所有的情感都是缺失,除了友情。

她和温岚曾经同时爱上一个男人,却没有因为这个男人而伤害她们之间的友谊;许曼妮因为她,对沈遨有了很深的偏见。到头来能够和她肝胆相照的是两个自小一起长大的闺密。

沈霖开始在网上找房子,终于要摆脱每天往返于杏林和狐狸之间。那种每天挤公交车的烦躁和愉悦即将不复存在,也许再也体会不到下雨天从厦门大桥望大海时的平静与辛酸。

岛内的房子分好几个档次,有殿前那种民房,价格便宜,独立卫生间和厨房,但是那里治安比较混乱,人生财产得不到保障;一般小区的公寓自然是要和别人合租,价格有高有底,比较安全,但是需要和别人公用卫生间厨房,这一点是所有租房人都头疼的事。也有少数精装修的单身公寓,小区配套设施完整,环境优雅,但是不是沈霖这个阶层的人能够租住得起的。

那个时候房价一路走高,厦门岛内的均价已经到了一万,换句话说,沈霖不吃不喝,一年的工资连岛内一套房子的洗手间也买不到;连杏林、海沧也到了五六千一平米,她算了算手里的存款,连角美(厦门和漳州交界处,归漳州管辖)楼盘的首付都还差一点。更为离谱的是国民购房热情空前高涨,似乎今天不交定金,明天再去房子就被人买走或者又涨价了。

沈霖考虑买房这件事本来咨询建筑师魏征再合适不过了,但她现在觉得没必要,也不再想和他打交道,甚至都不想看到他,她想他也是一样的。对方都成了各自眼中的透明人,即使在坐在同一张桌子前吃晚饭,乘同一趟电梯下楼,魏征也不会再让她搭什么顺风车。

这样的冷战状态,持续了一段时间。沈霖一边找房子的同时,也在留意魏征的动向,也没见他和公公婆婆八婆什么。有时她真忍不住想告诉魏征,让他最好在她找到房子之前和公公婆婆说好,她开不了那个口。

这样的状态以及心情,让她失去了以往下班就匆匆忙忙往回赶,可以给煮饭的婆婆搭把手的冲动,以加班为由逗留在办公室上网,泡论坛,找房子。她来厦门五六年,现今才体会到找房的辛酸,绝不亚于找份合适的工作或者合适的男人。要和工作地点近,交通和生活环境要方便,还有合租房子的人也在考虑范围,和陌生男人住一屋檐下总不是那么方便的事,于是这点要剔除。

现今社会是个光怪陆离的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有些出租屋信息上明确写着求租者必须是女性,但是房东,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二手房东,却是个男的。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也的确可以互补,况且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男女合租也不是稀奇事,但是沈霖是个老古董,排斥这种事。男女共处一屋,而且都是成年人,保不准出什么事。

所以沈霖的挑剔更加让她觉得租房子真不容易。魏嘉文那套房子她没想过要,房子是在婚前买的,她没掏一分钱,房产证上自然也没她的名字,贷款一直是用房租还的。据说那套房子现在值个百来万,而且只要盘子放出去,马上就有人要,现款。一想到这些沈霖就恨自己没本事,为什么不能够像许曼妮那样买单身公寓,哪怕按揭时间长一点,小一点也没关系。有自己的房子多好,现在就看人脸色,到处奔波看房。不过这也不能全怪她,当年和魏嘉文婚后,她完全是个小女人,每个月赚来的钱就是零花,给自己添置衣服鞋子,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再小存一点。生活没有大的理想,却有滋有味。

“在干什么呢,找房子?”

“在干什么呢,找房子?”

没有开灯,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沈霖一大跳,拍着胸口转过头一看是多日不见的沈遨,“你干嘛,大半夜鬼鬼祟祟的,进来也不敲门。”

“小姐,你根本没关门,灯也不开,黑乎乎的。”沈遨颇感无奈,他已经站在她身后有一会儿了。

沈霖抱怨:“你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沈遨看着她那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好笑,“胆小鬼。”

沈霖没理会他,转头继续看她没有看完的租房信息,看照片有几处不错,价格也能承受。

“你找房子干嘛?”沈遨问,他的双手搭在沈霖的靠背椅上,低着头,身体前倾,那样的姿势在外人看来是非一般的亲昵。

对于这样的近距离的接触,她感觉浑身不自在,虽然他们曾经的亲密远比这个更甚。

“当然是住。”他们靠得那么近,沈霖甚至闻到了他身上特有的气息,心里一阵莫名的慌乱。一转头仰起脸,就触碰到了他的下颚,有些微微发疼,却已经没有当年触电的感觉。那些感觉早已丢弃在了时间的洪荒里,与她再无瓜葛。

两个男女,一个摸着额头,一个抚着下颚,都傻傻地笑着。整间办公室充斥着尴尬而暧昧的氛围,这样的氛围很容易让人想起一些往事,还有那些曾经的亲密。电脑是这间办公室唯一的光亮,然而他们却看不清彼此脸上的表情。

沈霖是镇定的,她若无其事地去开灯,她不知道自己何时练就了这一身若无其事的本领。当灯光亮起,一切归于平常,暧昧与尴尬荡然无存,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眼前的情景她想起一部叫《心火》的老电影里的一段话:“火光仿如魔术,灯熄灭后时间停顿。在熊熊火光里,可以做什么都可以,讲什么都可以,不必墨守成规。灯再亮起时,时间又重新开始,但你所讲所做的一切都记不起,甚至没有发生过……”

几多相似,却又不尽相似。只是灯光亮起,都恢复了各自本来的真实,什么也没发生过。而他们又能发生什么呢?

“怎么突然之间要找起房子来了,想搬出来住?”沈遨问道。

沈霖点头,“你加班?时间也不早了,我得回去了。”

“如果真是想搬出来,我倒是有一套闲置的房子,租给你算了。”沈遨半认真地说。

沈霖揶揄:“我总共才那么一点工资,你的房子我哪租得起。”

“不会不会,放心,我一定会低于市价给你的。地段也不错,在国贸那里,旁边是富山女人街、好又多、家乐福,你们女人的最爱。”

国贸?这家伙果然是有钱人,那边的房子现在少说也要一万五吧,而且还是闲置的。那个地段是黄金地段,设施配备齐全的话,租金收入相当可观。

“嗯,听起来似乎很不错,我会认真考虑的。”沈霖委婉地拒绝,她坐回办工作前,背着他问:“你还不下班吗?”开始利落地收拾桌子,关电脑,打算回家。

“一起走吧。”沈遨建议。

两个人一起出了门,走廊里偶有加班的同事像他们点头致意,沈霖笑着问他:“你今天又要去杏林吗?”

沈遨亦笑着回答说:“去一趟也无妨。”

沈霖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还早,于是说:“有空吗?有空就去哪坐一会儿吧。”

对于这样的邀请,沈遨虽颇感意外,但依旧点头同意。他说有一点饿,两人去了公司附近一家环境优雅的餐馆吃宵夜。点了一盆水煮鱼,两个小炒,几瓶酒。

两人似乎一下子找不到合适的话题,菜没上,只得闷头喝着茶,吃着小菜,就着小菜的口味闲聊。

“你也打算出国吗?”沈遨突然之间问了一句,让沈霖一愣,他只好解释说:“你生病那次听说你父母要出国。”

“哦,不,我不去。”她突然之间惆怅起来,心里有些责怪沈遨,好端端的说起这件事。

“噢,你父母要去哪个国家?”

“新西兰,和我哥嫂一起。”

“所以那天很难过?”

沈霖回忆起那天的情景,似乎是很难过,还在洗手间里呆了半天,当时他什么也没问。“怎么好好的问起这些了?”

“突然想起来。”

餐馆没什么人,说话间菜就上来了,两个人一人倒了一杯酒。在他面前,沈霖也无需掩饰,她的酒量他是知道的。平时不怎么喝,但今天不知为什么,尤其想喝一杯。她想,就当坐在她对面的是个老朋友。谁规定说分手的恋人就不能是朋友了?况且他们分手也不是一两年了,所有的一切都随着岁月烟消云散。那原本很浓的恨意,也被婚姻和魏嘉文的死淡化得无影无踪。

这是沈霖第一次和死亡零距离接触,从而也让她明白了,在死亡面前那些爱恨情仇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和肤浅。

两人你一杯,我一杯毫不推拒地喝起来,似乎都有喝酒的欲望,也许是天气过于闷热。酒过三巡,两人说的话渐渐多起来,也没所顾忌,什么都说。

“你为什么要离婚啊?”

沈霖一脸坦然地问沈遨,没觉得哪里不妥。沈遨脸上反而有片刻的呆滞,然后恢复常态说:“因为她喜欢上别人了。”

沈霖若有所悟地“哦”了一声,她看着他那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原来他们有过类似的经历。安慰着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这么优秀,只要你愿意,什么样的女人都有。”

“呵呵,要找个女人不难的。”沈遨笑道:“你也说只要我愿意,所以我愿意才是关键。”

“你别太自以为是了啊,这可不是什么优点。你看看温岚,不肯将就的后果就是快三十了还是光棍一条。”说完她才觉得“光棍”这个词用来形容女人不雅,于是用喝酒来掩盖窘态。

“哈哈,她不会还暗恋我吧?”

“去你的,还真把自己当一回事了。你以为谁真的会喜欢谁一辈子?没有的事,认为爱情可以永恒的是傻瓜,除非他们一起死了,那么就永恒了。如果一方活着,也是会变的,就像我一样……”沈霖越说越激动,脸涨得通红:“这个世界最不可靠的就是他妈人的感情,你懂吗?”说出这些话,她的心仿佛猛的被锥子刺了一下,清晰地看着自己的鲜血直流,却无力止血。

沈遨笑着皱眉,想起了很多的往事。过去天真地对他说爱可以永恒的女孩现在借着就劲和他说这个世界最不可靠的是他妈人的感情。这是一种讽刺,对她,对自己都是。

最靠不住的就是人的感情。

沈霖还在往自己的酒杯里倒酒,沈遨一把夺过她的酒瓶,“你明天不打算上班了?”

沈霖指着他哈哈大笑起来,“你喝醉了,明天周末,不上班。况且,我酒量好着呢,喝个五六瓶没问题,你忘记了?”她低头看了看脚边快要空了的纸箱,咕哝着:“我们两个人才喝了这么一点,你也太次了,还不如我。”伸手又开了一瓶雪津。

“好好,我不如你,那你别喝了,我喝行不行?”沈遨开始往自己杯子里倒。

“好,我们干一杯。”

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你想不想调岗位?上市那块缺人手,如果想的话,我安排一下,算成本太累了。”

沈霖以为自己的听觉出了问题,核实了一遍:“调岗位?”

她看着沈遨点头,就拍着桌子笑了。“你是在要求我辞职么?”

“你怎么这么说?”

沈霖冷笑:“我自己也记不清我在过去的两三年时间里写过多少封岗位调换申请书了,可是每一次都给我打回来了,到后来心灰意冷,就乖乖地安心算成本。现在,公司对你我有私情是传得沸沸扬扬,在这个档口你让我去那个人人都想进的上市部?人要脸,树要皮,你这不是在逼我辞职又是什么?”

“想调岗位,为什么不和我说一下?我会安排的。”

沈霖反问:“你觉得以我的性格会去找你?况且我不信你不知道这件事。”

两人陷入了沉默。沈遨掏出烟,点燃,猛吸了一口,“你就那么在意别人说什么?”

空气中弥漫着烟雾,透过那些烟雾,沈遨的俊朗的脸变得尤为陌生而疏远,致使沈霖的目光迷离,以为不认识这个男人,她心里想说些什么,却又无法开口。

“他们说什么又有什么要紧的?流言止于智者。再说,就算你我真的有什么,也属于正常范畴,你我都单身,不存在法律和道德上的偏颇。”

“但是,沈遨,你已经影响到了我的正常生活。”如果没有喝酒,这样的话,她是断然没有勇气说的,现在想想今天喝酒就是壮胆的。他其实什么也没有说,没有做,只是魏征误解,同事误解而已,连解释也是徒劳,在他们眼里解释就是掩饰。

“如果是如你所说的,那我也只能说抱歉。我们也算是朋友吧,我只是……”沈遨盯着她,目光灼灼。

沈霖没有回避,接着他的话:“只是什么?只是想帮助我,或者只是同情我?我谢谢你给我加了工资,如果我升职是你争取的,那么我也要感谢,但是我不想辞职,这份工作对我来说很重要。就如你所说,出去找一份工作可能不是很难,但要和这家公司比待遇,有点难。反正哪家打工都是打工,何况这家公司还有晋升空间,不是吗?”

沈遨掐灭烟蒂:“既然你不接受,那我也不会勉强,其实有近路可以走,你又何必绕弯路?”

沈霖低着头研究着碗里的宫保鸡丁,那些鸡肉和黄瓜丁在她的眼里慢慢变得模糊而不真实,就像看某个字,你越看会越觉得不真切,以为是自己拼写错误,然后才慢慢开口:“每个人的生活态度不同。”

出门时,沈遨执意要送沈霖出岛,沈霖拒绝,拦了一辆出租车,即使她有些醉,即使的士费的确很贵,偶尔腐败一回又何妨?她坐在后座上,摇下车窗对站在车边的沈遨说:“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走得太近的好。”

很多时候你在拒绝一个人的同时,更多的是在拒绝自己,怕自己招架不住诱惑,会再次沉沦于可怕的情感漩涡之中,就如现在的沈霖。在回去的路上,她接到这样的短信,“假如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我们可以尝试重新开始。”

沈霖看着那行短信发笑,笑得眼角出了泪水,她回复了三个字“不愿意”。即使破镜重圆了也会有痕迹,况且在他眼里,他们的曾经也许连一面镜子也算不上。

对于一个不辞而别,并且见了面也没有任何解释的人,让她相信他什么好呢?尽管过去他们的感情看上去不是那么的轰轰烈烈,也远远没有小说那么刻骨铭心,但对于沈霖来说那种打击仍然是致命的,毕竟那是最初的,最美的。

也许没有承诺,就不必有什么交待。

第二天是周末,沈霖一大早就被客厅的争论声吵醒,仔细一听是公公和魏征在争吵,打起精神起床,走到门边,就听到公公在大声嚷道:“要搬出去,你先从这个家里搬出去。”

沈霖顿住了,这肯定是因为她的事在争吵,魏征执意要撵她走,而公婆不同意。

“爸爸,你要明白一个事实,你再怎么舍不得也没有用,她迟早是要走的。”

“你小子给我闭嘴,这难道还要你教啊,我就不懂了吗?没人求你和你老婆回来住,你们可以出去单过,我们两个老头子也没指望你们养。你小子心里那点花花肠子我还不懂,不就是要腾个书房出来,我和你妈睡客厅,我们那间房给你做书房够宽敞吧?你哥结婚的时候还空了一间房子,都没有要求要书房,他说是要留着给你回来小住……瞧瞧,你的良心都去哪里了?你哥一死,就要把你嫂子赶出去?”

公公的声音亮堂得让客厅起了回音,沈霖靠在门上,那些话语一句一句地直戳着她的内心,无比感伤和感动,左右为难起来,搬还是不搬,这是个问题。

“爸,你还是没有明白我要表达的,我不是要赶她走,出去住对她自己更好。人家现在在谈恋爱……”

“我没阻止她谈恋爱。”公公打断魏征的话,“再说,你让她一个人搬去哪里?你哥那套房子和人家签的合同还没到期,你让她出去租房子还是住你那套?”

“租房子也是暂时的,以后卧龙小城那套房子收回来,还不是给她。”

沈霖忍无可忍地打开房门,门外的争吵声戛然而止,两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她,争吵的人似乎忘了这个房子里还有个人在睡觉。

公公朝她尴尬一笑:“霖霖,你醒了。”

沈霖面露微笑地点着头:“爸爸,我房子已经找好了,在公司附近,租金也划算,以后我又不是不回来了。所以,你也别动这么大的气。”说完把公公的保温杯里添了一点开水,端到他面前,笑嘻嘻地说:“你喝口茶,润润喉。”

公公这才坐下,接过沈霖手中的茶杯,怒气汹汹地瞪了一眼魏征,喝了一口茶,把茶杯重重的搁在茶几上,“这件事我不同意。”

“爸爸,既然我房子都找好了,租金也付了一个季度的,如果不搬过去住,钱不就打水漂了吗?两三千块呢。”沈霖蹲在公公身边,就像个即将出嫁的女儿一样,尽量把谎言说得轻松些,“我的心情呢,也和您一样是舍不得,我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把你们二老当自己的父母看待,感情比我自己的父母还深,我想魏征也是一样的,这种事谁都不愿意看到。就像魏征所说的,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啊。爸爸,我真想一辈子赖着你们不走才好呢……”

她抬头看着一声不吭的魏征,以为他会说点什么,但他还是板着个脸,一身不吭地走向阳台,随后传来打火机的声音。不是zippo。

沈霖仰头望着公公,眼里闪烁着笑:“爸爸,吃早饭了没?给我弄点吃的好不好?我好久没吃你煎的荷包蛋了。”

见沈霖撒娇,魏诚明大笑,“哈哈,好,我给你煎一个荷包蛋,还要什么?我给你买去。”心情由阴转晴,仿佛刚刚和魏征吵架的不是他。

“谢谢爸爸,我只要荷包蛋就行了,冰箱里应该还有牛奶。”沈霖起身冲他扮了个鬼脸,就朝着卫生间走去。

等洗漱一翻出来,餐桌上赫然摆放着一小碟萝卜丝和一个荷包蛋,还有一碗稀饭,公公还在厨房里忙忙转转。沈霖胃口大开,凑到荷包蛋跟前闻了闻,对厨房发出赞美:“爸爸,真香啊。”

“那就多吃点。”

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此话也可改为一天之计在于晨,早餐很重要。在魏家的家规是早饭必须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陆美馨每天六点准时起来准备早餐,雷都打不动。所以,魏诚明总是说,一家人健健康康,这都是他老婆的功劳。

沈霖静静地享用着这份早餐,那些不愉快很快就被公公婆婆的那份包容和疼爱带来的感动代替。

公公坐到沈霖的对面,笑呵呵,又有些小心翼翼地问她:“丫头,听说你谈恋爱了?”

沈霖愕然,慌忙解释:“爸爸,没有的事,魏征误会了,我和那个人只是同事关系,真的,人家有女朋友。”

“真的?丫头,如果有男朋友,就带回来给我和你妈妈看看。”魏诚明明显觉得沈霖是在掩饰,他现在的心情就如即将出嫁的女儿,一边希望她能有个好归宿,一边又舍不得,想把她留在身边。

“当然会,将来如果真的找了,我会第一时间带回来给你们过目,让你们把关。”

“丫头,真的没有吗?”

面对公公的追问,沈霖倒是觉得好笑,想不到公公平时不苟言笑,对这类儿女情长还这么有毅力。她只得一字一句地回应:“真、的、没、有。”

公公又说道:“刚刚魏征说的那些话,你别放心上,这小子就是死鸭子嘴硬。你那边的房子真的付了房租?如果没有就别搬了,你别理魏征,有我在,他不敢胡来。”

“可是已经付了一个季度的房租了……”沈霖咬着筷子显得有些为难。

公公轻轻地点了点头,“那在哪个小区,安全措施怎么样?一个女孩子家住,安全第一。”他还把她当做一个孩子。

沈霖开始胡扯:“在大堂世家附近,有同事在那租过房子,安全、环境都相当不错。爸爸,您放心,我也不是刚出社会的黄毛丫头,老练着呢,我心里有数。”

“不行,等你妈回来,我们一起过去看看,这样我们心里才有个数,顺道让你妈帮你整理整理。”

沈霖一听说是要去看房子……马上一个头两个大,这老头子固执起来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现在倒好,把自己推入了两难的境地,等一下去找房子还非得找大唐世家附近的。

“过两天去吧,我等一会儿还得去公司一趟,要赶一份报表。妈妈呢,她去哪里了?”其实这话问得真多余,婆婆一准是去买菜了。

“唔,她啊,一大早的除了买菜还能干嘛去啊,吃慢一点吃慢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