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论公意是不可摧毁的351
的东西罢了;使人人都已经决意要做的事情变成法律,这既不是一个阴谋问题,也不是一个雄辩问题,只要他能肯定别人也会照他这样做。
使理论家们陷于错误的,就在于他们只看到了那些从一开始体制就不好的国家,所以他们就认定在这些国家里是不可能维持这样一种政治制度的。他们喜欢想像一个机警的骗子或者一个巧妙的说客所能用以诱说巴黎人民或伦敦人民的种种无稽之谈。他们不知道克伦威尔是会被伯尔尼的人民关进钟楼的①,波佛公爵②也会被日内瓦人严加管束的。
但是当社会团结的纽带开始松弛而国家开始削弱的时候,当个人利益开始为人所感觉而一些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社会的时候;这时候,公共利益就起了变化并且出现了对立面。投票就不再由全体一致所支配了,公意就不再是众意③,矛盾和争论就露头了;于是最好的意见也都不会毫无争论地顺利通过。
最后,国家在濒于毁灭的时候,就只能以一种幻觉的而又空洞的形式生存下去,社会的联系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已经
①克伦威尔(Cromwel,159—1659年)
,十七世纪英国革命的独裁者;“关进钟楼”为中世纪伯尔足对公共秩序破坏者的惩罚方式。——译注②波佛(Beaufort,1616—169年)公爵,法国国王亨利第四之孙,法国内战时期投石党的领袖。——译注③这里的“众意”与本书第2卷第3章所说的“众意”
,涵义不同。这里是指,当公共利益起了质变的时候,则公意实际上只不过是个别的意志,即某些人或某个集团的意志,而不是全体的意志(众意)。
作者认为多数表决是产生公意的一种方法,但这需以“公民之间没有任何勾结”
,不曾形成“派别与小集团”或者不存在“小社会开始影响到大社会”为其条件。——译注
-- 157
451第 四 卷
破灭了,最卑鄙的利益竟厚颜无耻地伪装上公共幸福的神圣名义;这时候,公意沉默了,人人都受着私自的动机所引导,也就再不作为公民而提出意见了,好象国家从来就不曾存在过似的;人们还假冒法律的名义来通过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种种不公正的法令。
是不是因此之故公意就会消灭或者腐化了呢?
不会的,公意永远是稳固的、不变的而又纯粹的;但是它却可以向压在它身上的其他意志屈服①。每一个要使自己的利益脱离公共利益的人都看得很清楚,他并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开;然而在和他所企求获得的排他性的私利相形之下,则他所分担的那份公共的不幸对他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
②但除了这种私利之外,则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也还是会和任何别人一样强烈地要求公共福利的。
甚至于是为了金钱而出卖自己选票的时候,他也并未消灭自己内心的公意,他只是回避了公意而已。他所犯的错误乃是改变了问题的状态,乃是对于人们向他所提出的问题答非所问;从而他不是以自己的投票③在说:“这是有利于国家的,”
反倒是在说:“通过了这样或那样的意见,乃是有利于某个人或某个党派的。”
于是集会中的公共秩序的法则④就不完全是要在集会中维持公意了,反而更是要对公意
①可参看本书第2卷,第3章。——译注②可参看本书第1卷,第7章。——译注③“自己的投票”正本作“自己的投票”
(sonsufrage)
,有的版本作“一张投票”
(unsufrage)。——译注④“公共秩序的法则”即禁止并防范阴谋诡计、结党营私及秘密组织的法则。——译注
--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