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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论国君制701

《《社会契约论》》

马基雅弗里的《君王论》乃是共和党人的教科书①。

我们根据一般的比率已经发现②,国君制是仅仅适合于大国的;而且我们就国君制本身来加以考察的结果,也可以发现这一点。公共行政机构的人数愈多,则君主对臣民的比率也就越缩小并且越接近于相等;从而在民主制之下这个比率就等于一,或者说完全相等。但是随着政府的收缩,这一比率也就增大③;当政府是操在唯一一个人的手里时,这一比率便达到它的最大限度。这时候就可以发现君主和人民之间。。。。

的距离太大,而国家也就缺乏联系。为了建立联系,于是便必须有许多中间的级别;就必须有王公、大臣和贵族来充实这些中间的级别④。

然而这一切完全不适合于一个小国,这一切的等级会毁灭一个小国的。

①马基雅弗里是个正直的人,也是个善良的公民;但由于依附梅狄奇家族①,所以不得不在举国压迫之下把自己对自由的热爱伪装起来。他选择那样一位可咒诅的主人公②这件事本身,就充分显示了他的秘密意图;而他的《君王论》一书中的准则与他的《李维论》和《佛罗伦斯史》两书相矛盾,也说明了这位深刻的政论家的读者们至今都是一些浅薄的或腐化的人。

罗马宫廷曾严厉禁止他这本书。我很相信这一点,因为这本书描写得最明晰的正是罗马的宫廷。

①梅狄奇(Médicis)为佛罗伦斯世族,于1434—1494,1512—1527,1537—1574年曾三度掌握佛罗伦斯的政权。——译注②马基雅弗里的《君王论》系以凯撒。波尔嘉为其原型。

凯撒。波尔嘉(CaeAsarBorgia,1475—1507年)为教皇亚历山大第六(1492—1503在位)之子、罗曼雅公爵,在历史上以权变、诡诈著称。——译注②见本书第3卷,第3章。——译注③见本书第3卷,第1章。——译注④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2卷,第4章:“从属而依附的各种中间权力,就构成君主制政府的本性。”——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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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一个大国要治理得好是很困难的,那末要由唯一的一个人来把它治理得好,就要更加困难得多;人人都知道,由国王指定代理人①的时候会产生什么结果的。

有一种最根本的无可避免的缺点,使得国君制②政府永远不如共和制政府,那就是:在后者之中差不多唯有英明能干的人,公共舆论才会把他们提升到首要的职位上来,而他们也会光荣地履行职务的;反之,在国君制之下,走运的人则每每不过是些卑鄙的诽谤者、卑鄙的骗子和卑鄙的阴谋家;使他们能在朝廷里爬上高位的那点小聪明,当他们一旦爬了上去之后,就只能向公众暴露他们的不称职。人民在这种选择方面要比君主会更少犯错误;而且一个真正有才能的人而能出任阁臣的,几乎就像一个傻瓜而能出任共和政府的首脑一样,是同样罕见的事。

因此,如果由于某种幸运的机缘,一个天生治国的人物③居然在一个几乎被一群矫揉造作的执政

①“国王指定代理人”指十七、八世纪法国各省的监督官(intendants)。监督官是王权最直接、最有实权的代理人。监督官的设置原是临时性的,在路易十四(1643—1715)时代已成为经常性的,并获得了“公安、司法与财政监督官”的称号。

监督官以国王的名义处理所在省的一切政务,并作最后的决定,权力极大,致使各省的行政官形同虚设。——译注②本章中所说的“国君制”系指“专制的”

、“不正义的”国君制,而不是指“合法的”或“共和制”的国君制。——译注③“一个天生治国的人物”

系指旭瓦色公爵(Choiseul,1719—1785年)

,法国路易十五时代的大臣。这里的这句话是本书第一版行将付印时,1762年1月6日作者致书出版者雷伊(Rey)

嘱其临时插入的,意在取得当时已任首相的旭瓦色的掩护;但这并未能防止本书出版后遭受迫害。可参看《忏悔录》第2部,第11卷,及1768年3月27日《致旭瓦色先生书》。——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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