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论混合政府
确切说来,根本就没有单一的政府。一个独一无二的首领也必须有下级的行政官;一个人民政府也必须有一个首领。
因此,在行政权力的划分上,总会有着由数目较多到数目较少的级差;不同之点就在于,有时候是多数依附于少数,有时候是少数依附于多数③。
有时候,这一划分是相等的;无论其各个组成部分是互
①“我们的作家们”
,指拥护君权专制的理论家(格老秀斯、霍布斯、费尔玛与鲍修哀)。——译注②这是鲍修哀(Bosuet,1629—1704年)的说法,见鲍修哀:《摘自圣书的政治论》第6卷,第1、2条。——译注③“多数依附少数”
,指国君制与贵族制的政府;“少数依附多数”
,指民主制政府;见本书第3卷,第3章。——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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