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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装潢71

《《艺术的起源》》

然可分的,因为在图中所举的记号只是单独的刻痕,和装饰用的花纹是完全不同的。

12埃斯基摩人常用以标识武器——尤其是箭和鲸叉——的记号,是很易明白的,平常不易和装潢相混淆。那些记号普通都是一些真直和微曲的线,上面放射出数目不同方向各异的短线(见十一图b。)此外还有一些装潢的花样,例如在科最部(Kotzebue)海湾发见的船桨就是。

我们现在把科利斯(Choris)

的图画抄在这里(第十六图,b、c、d、e,)

“那些桨上用各种颜色涂许多记号,每人都认识他自己的产业。”

明科彼人的产业标记,也完全和他们装潢一样。每个猎者在他自己的箭和矛上,就是在武器和柄接住的地方,做一个特别的绳结,作为标记。

关于原始的产业标记我们当然还谈不到有彻底的知识;但是我们却可说,专门为了表示个人所有权的标记,在原始的“装潢”

中,只占据一小部分而已。

而社会产业的标记——就是部落和家族的证物——却是比较地多;至少在澳洲人的装潢中是如此。

科林兹(Colins)

说每一澳洲人的部落都在工具上和武器上有专门的装饰形式,使人认识是那一地方的东西;斯迈斯氏说,至少在上达尔林(Uper

Darling)的部落中,是有意义存在的。

“他们在盾牌上放上他们部落的‘可朋’(Kobong)。”澳洲人的“可朋”和印第安人的图腾是有同样意义的,往往是袋鼠、老鹰、蜥蜴或鱼类等动物。他们把那些动物来做他们的族名或部落名,并且当作一种保护的神魔,或者甚至当作祖先。

该尔兰德氏说:“可朋是土人的良友,能保护他援助他。”

澳洲人的勇士和他的可朋动物的关系和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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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艺术的起源

洲骑士与纹章上的猛兽的关系是一样的;因为我们的纹章上的猛兽,并不象后来的合理化的推测,它的原意并不是美德的标记,却一点不多一点不少的是一种保佑的力量或种族的祖先之意。这些观念之最接近而最自然的结论,就是把家族的动物放在武器上,作为一种灵物崇拜或保佑的力量;所以欧洲战士把熊或鹰画在盾牌上,澳洲人也把袋鼠或蛇皮的图形装饰在盾牌上。

关于澳洲人武器上的装潢大多是部落标志的图形的知识,使我们明了我们在以前提到过的两件事实,但是这并没说明另一个事实——就是动物皮甲花纹和它们特殊的变化之所以常被他们抄用的原因。崇奉庞大动物的土人,——他们大都是如此——除掉用动物体上的皮甲花纹放在盾牌上,以为部落的记号和有力的崇拜物之外,显然是没有旁的好办法;因为整个动物的身体太硕大了。但是他们对于“可朋”的尊崇之心,一面领导他们趋向这种自然的装饰,一面却又使他们忌避。的确的,澳洲人是不准杀戮他们可朋野兽的;虽则禁例不十分有效的地方,他们有时也稍稍纵容他们自己一点儿。所以真的兽皮既不准用来做装潢,就只有雕成或画成图形来代表。那些图形对自然状态决不很真实:它们大多笔划生硬,不象带毛羽的皮革,倒象一块编织品。这个事实,初看去会觉得是因为粗鲁的澳洲人艺术手段太差的缘故。但是澳洲人在有些地方却的确能表示是有天才的作家。物质的和技术的成就,虽然是有影响的,却不能作为一种充分的解释;因为在澳洲人的木器上,有许多雕刻是非常自然的,而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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