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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状态明显不一样

《《药王传人在都市》》

他们有着小民独特的精明,或许目光会短浅一些,只看中眼前的一些好处,可问题是,孙易的目光也不长远呀,他现在都觉得自己的小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出门没人敢欺负自己,手头有余钱,赚钱之余还能帮上周边三五村的村民一把,而农民都是懂得回报的,孙易要是有事,谁家也不会束手旁观,这一点从过年杀猪,孙易连着喝了十多天酒,差点没把自己喝死就看得出来了。

孙易到了东沟村,他那辆白色的欧宝安德拉大伙早都认识了,不停地打着招呼,刚到柳姐家门口,他的车里就塞了一袋子粘豆包,好几筐的鸡蛋,还有一桶河里打来的柳根鱼。

村东头的赵老赶还拎着一桶冬天摸的蛤蟆要塞给孙易,孙易只要了三五十个够吃一顿就行了,多了就浪费了。

到了柳姐家,先没理会两个小丫头,先看了柳姐的脸色,看样子还不错,脸色已经有了些红润,似乎比夏天的时候见她还要好点,身体状态明显不一样了。

本来只是两个小丫头要去,孙易不由分说把柳姐也拽上了车,不过左等右等也没有等到白云。

柳双双捏了捏额头,有些无奈地叹道,“她发疯呢,正在里屋换衣服!”

“换来换去的能换出啥来,也不怕冻死!你去把她拽出来,对了,让她多穿点,今天冷,大棉袄二棉裤全都穿上!”孙易道。

柳双双嬉嬉一笑,“我哪能说得了她,还得你出手,也就你能管得了她!”

柳双双的话让孙易的心头微微一惊,难道她知道了?再看看柳双双的脸色,红扑扑的没什么不对劲的。

“你的威严可重了呢!”柳双双笑着跑了出去,先上了车。

孙易摇了摇头,也许是其它的原因吧,孙易进了屋,直接就推开了里屋的门,里屋的炕头上放了一堆的衣服。

见到孙易进来,立刻抛了几个媚眼,“你看,我穿哪一套衣服比较好看!”

孙易挑着最厚重的衣服选了出来,“就穿这个!”

“才不要哩,穿到身上厚死了,完全显不出我的身材来!”白云撅着嘴道。

“就穿它了,要领你们去野地里打猎玩呢,穿少了还不冻死你!”孙易说着,把衣服向白云的身上一套,转身就走。

白云本来还要发火生气,现在一听要打猎,立刻就急了,用最快的速度把衣服穿好追了出来,“打猎?要打黑瞎子吗?你空手跟它们打的吗?”

“这个季节黑瞎子正冬眠呢,你有没有点知识!”孙易没好气地道,总算是把白云给提溜了出来,打开车门扔了进去,自己也上了驾驶位。

“小易,你带着孩子们玩吧,我就不去了!”柳姐说着要下车。

孙易一伸手,压住了她的手,她称呼上的改变,让孙易的心里暖暖的,“柳姐,你的身体一向不好,咱们去山林里转转也有好处,再说了,还等着你去帮我做饭呢,指望这两丫头,天黑都吃不上饭!”孙易笑道。

被孙易这么一说,本来拒绝意思也不明显的柳姐也就不再拒绝了。

由于离得本来也不远,开车十多分钟就到了东沟村,进了家门,三条狗颠颠地迎了上来。

白云第一次到孙易家来,下了车还要蹦哒,可是看到一点白缓缓地走了过来,眼神很不友好地盯着她的时候,吓得不敢动了,“你……你家咋还养狼!”

“狼?你见过黑色的狼?”孙易笑道,“一点白很护家的,你还比较陌生,别招惹它,也别乱拿东西,否则的话它会咬你的!”孙易笑道。

白云努力地点着头,可是看到越来越近的一点白还是觉得腿有些软。

一点白走到了她的跟前,围着她转了一圈,然后伸着鼻子在她身上嗅了起来,再然后,一俯身,脑袋在她的腿上蹭了一下,尾巴摇了摇表示友好,转身领着两条狗腿子蹲到门口去了,目光悠远地望着远方。

孙易也是微微一愣,没想到一点白这么快就放下敌意了,再想想之前的那些人,似乎……跟自己有过负距离接触的女人,总是特别容易得到一点白的接受。

孙易十分聪明地没有把这话说出来,而是忙着做午饭,主菜自然是狍子肉和野猪肉,再添一把火接着烀。

柳姐蒸了一盆子鸡蛋酱,北方的农村总是少不了这种大酱,孙易家的酱是六婶子送的,别看六婶子一向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说闲话,可从来说孙易的闲话,也是村里有名的能干。

北方农村的妇女是不是能干,是不是勤俭持家,从一缸酱就能看得出来,黄豆下的大酱要经常用酱杵子来回来打,打出里面的酱沫,还要做好防雨、防虫的工作。

一缸好酱,咸香宜人,不放添加任何着色剂也能显出极为自然的金黄色,口感非常好,而懒女人下出来的酱,颜色黄里偏黑,而且还有一股十分浓重的臭脚丫子味,再懒一点的,进了雨水或是虫卵,还会有白色的蛆芽子,没法下口不说,闻着看着都觉得恶心。

北方人吃饭,怎么可以不吃蘸酱菜呢,这几乎是已经刻到了北方人骨子里的一种生活习惯。

足有近五十公分长的大萝卜从土里挖出来,只要洗净了,切掉下面短短的白根,青色的根茎甜中微辣,特别是萝卜皮,最是爽脆,绝对各种菜品中的极品。

孙易家种出来的萝卜皮厚个大,萝卜肉脆嫩多汁不柴,都说冬吃萝卜夏吃姜,不要医生开药方,又有秋后萝卜赛人参的说法,可见这东西有多么好的食用价值。

窖里新鲜的大白菜只取菜心,甚至都无需清洗,十分自然的白嫩青翠,蘸酱吃能爽到骨子里去。

再加上大葱干豆腐,甚至都不需要别的菜,只要用这些菜来蘸酱,就是一顿最丰盛的午餐了。

等做好了这些准备,孙易就准备捞肉了,大块的野猪肉和狍子肉捞了出来,稍微凉一凉,然后下刀如飞,截着肉质的纤维切成薄片。

野物的肉纤维粗,但是精肉却多,根本就没有太多的脂肪,主要还是够斤道,有嚼头。

肉里面入味少也没关系,只要一碗蒜泥,再稍加一些盐就是非常好的调料了。

孙易切了满满的一盆子,他招待客人,一向都是用盆子的,盘子再大也显得小家子气。

北方人待客,远不如江南烟雨之地的花样繁多和精细,但是那股子粗放劲,却让人更有食欲,毕竟是美食,用来吃的,而不是看的。

端着肉进了屋,白云正趴在蒸好的鸡蛋酱上一个劲地闻着,眼看着口水都要滴进盆子里了。

本来孙易蒸鸡蛋酱就是一绝,同样的鸡蛋,同样的酱,加同样的水,蒸出来的鸡蛋酱就比别人做出来的好吃,但是柳姐似乎更擅长,陈出来的鸡蛋酱滑而不散,就像是一盆子最好的鸡蛋糕。

“好了,开吃,今天的主菜就是这盆子肉了,吃完了还有!”孙易将大盆子向桌子上一顿,这些切片的肉都是给她们吃的,而孙易面前的肉都是肉块,唯有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爽气。

酸冽爽口的果酒被拎上一桶来,这果酒的味道相当不错,孙易已经在镇上订做了几百个橡木小木桶,明年打算存上一批,到时候用来送礼倍有面子。

孙易开了一瓶茅台,刚刚吃了一口肉,喝了一口酒,白云就像狼一样的扎进了盆子里头,吃得气势非凡。

有她带动,柳姐和柳双双都多吃了不少,就连果酒也喝了不少。

果酒虽然度数低,喝着像饮料似的,但是后劲还是很大的,再加上很好喝,在吃饭的时候,当成饮料不知不觉的就喝了很多。

等到白云撑得再也吃不下去的时候,已经小脸红得跟秋后的苹果似的,眼神都变得迷离了起来,看着孙易直咬嘴唇。

孙易默默地心里祈祷着,你可千万不要扑过来呀,千万不要啊!

“我怎么迷糊了!”白云说话的时候舌头都大了,然后向后一躺,直接躺在**的炕头上呼呼大睡了起来。

柳双双这会也趴在桌子上迷糊着,小嘴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我收拾下桌子!”柳姐说着要站起来,可是一晃险些摔倒,孙易赶紧一伸手把她接住,哪怕是冬天,隔着厚厚的冬衣,仍然能够感受到她的温润。

柳姐倒在孙易的怀里,眼神迷离着,呼吸都变得急促了起来,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般醉过的柳姐,已经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甚至没有拒绝他的紧紧相拥。

“我来吧,你照顾一下双双和白云!”柳姐说着,还不着痕迹地整理了一下。

孙易感到有些可惜,怅然若失,却不得不收起了歪心思,把柳双双也抱到了炕上,然后铺上被褥把她们都塞到了被窝里。

柳姐也收拾完了,却没有再给渴望的孙易机会,说着也喝醉了,然后跟两个女孩挤到了一起。

孙易出了门在雪地里站了好一会,天空扬扬洒洒地下起了鹅毛大雪,一会功夫就铺了厚厚的一层。

第106章:有陷井!

雪已经冒出了池塘挺高,堆得瓷实,大雪下了一下午,孙易就收拾了一下午,甚至自家的烟囱又冒出了烟他都没有发觉。

天擦黑的时候,睡觉的白云和柳双双都醒了,果酒的后劲大,但是自酿的果酒可不是酒精勾兑,就算是醉了也不会上头。

中午吃得太多了,到了晚上谁都吃不进去了,好在柳姐熬了一锅粥,浓香四溢,再配上小咸菜,不知不觉的多吃了两碗。

吃完了饭,白云看着孙易堆得高高的雪堆,眼睛一亮,一拍手道:“我们堆个雪人吧!”

“那是我家冰箱,你要砸了冰箱不让我过日子啊!”孙易黑着脸道。

在北方的冬天,根本就用不上冰箱这种东西,所有可以冻的东西,都塞到雪堆里,既可以冰冻保鲜,又可以防止风化失水,一举数得,就算是炎热的夏天,水井下也是冰冷刺骨,有什么怕腐坏的东西,放到筐里坠到井口下,比冰箱还管用,存上三两天都不带有异味的。

“嘿嘿,我给你做一个小熊冰箱,放心,我的技术好着呢!”白云拍着胸脯保证着。

看着她拎着铲子兴冲冲地扑向雪堆,孙易张嘴要叫,最后还是坏笑着停了下来,因为白云现在奔向的地方,正是孙易下午刚堆了雪的地方,下面可是一个池塘大坑啊。

果然,刚刚跑到雪面上的白云扑通一声就矮了大半截,雪一直埋到她的胸口处。

“有陷井!”白云大叫道。

“笨,刚堆的雪还松着呢,踩不住,去那边!”孙易坏笑着把一身是雪的白云给拎了出来,放到了另一头,这边堆的雪已经压得很实了。

院子里的四个人,包括柳姐在内,对雕塑似乎都没什么天份,一直忙活到黑夜来临,也只用两个大雪球堆在一起,勉强做出了一个雪人的模样,雪人的肚子就是孙易的新冰箱了。

看着这个奇丑无比的雪人,孙易觉得自己要是用这东西当冰箱,还不够丢人的。

天晚了,也没啥娱乐,电视只有中央三个台,连个电影频道都没有,手机倒是有信号,但是孙易极度恶厌在别人家做客还抱着手机不撒手的行为,白云刚掏手机,孙易就做了一个砸的手势。

白云吓得一缩脖子,她天不怕地不怕,叛逆的青春甚至跟自己的父亲都能吵翻天,可是在孙易的面前,他一瞪眼睛,白云就会一缩脖子,配合得极为默契。

“还用vcd呢,连个电脑都没有!”白云吐槽报怨着,然后翻着孙易那一大堆的光碟。

孙易抓着这些光碟扔到了炉子里头烧掉,然后又给了白云一巴掌,“看什么电影,不看了,咱四个打扑克,输了贴纸条的!”

“嘿,打就打,老娘我在林市号称绝杀美少女赌神的,大赌场我都进去过!”白云哼了一声道。

最后决定打这边比较流行的诈红十,简单易玩又考验配合。

孙易刚开始也没当回事,不料白云打牌真的很有天份,一连赢了好几把,而且都是双十在手,三个人的脸上都贴了一堆的纸条,白云的脸上确是干干净净。

白云一边洗着牌一边向孙易挑着眉毛,“怎么样,要不要打脱衣服的!”

孙易眯着眼睛看着白云的动作,看得白云有些发毛,手上一抖,一张牌飞了出来,竟然还是一张大王。

孙易笑了起来,“行啊,就打脱衣服呢!”

白云嘻嘻一笑,“还要问问柳姐呢,脱不脱的,愿赌可要服输的!”

“我才不打这种牌!”柳姐有自知之明,自己的牌技太差了,她属于只懂规则,根本就不会打牌。

孙易坏笑道,“没关系,就脱衣服的,冬天穿的多,能脱好一阵呢!”

在孙易的坚持下,柳姐也就半推半就了,只有白云暗道不好,总觉有些不太对劲。

抓牌的时候,第一张是个大王,这让她长出了一口气,还好还好。

可是第二张是个小破三,这怎么回事?按理来说,她这张应该是个二才对呀。

一把小破牌,最后两张红十全到手里来了,白云立刻就傻了。

白云就出去几张牌,剩下的全砸手里了,对方三个一伙,手里连一张小牌都没有,而且还全都是大对子,她根本就没法管,这是完全力量的对撞,跟牌技没有任何关系了。

白云撇撇嘴,算是认输了,然后脱了一只袜子。

孙易中规中矩地洗着牌,然后接着开打,一直打到白云开始脱厚厚的绒裤了,幸好在柳姐给她穿了一条贴身的线裤,要不然的话小内内都要露出来了。

白云一把都没赢,而且每次都抓双十,输也是她一个人输,白云一咬牙,把毛衣就脱了下来,黑色带蕾丝的小罩罩,大半个青嫩的球体鼓鼓胀胀的,虽然不丰满,可也不小。

柳姐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了,赶紧打着圆场了,“要不我们打穿衣服的吧!”

“不行,就打脱衣服的,老娘宁可裸奔了!”白云怒吼着,都快要输红眼了。

“行了,在柳姐面前,称什么老娘!”孙易白了她一眼,“时间也差不多了,快半夜了,睡觉吧,明天还要起早呢,我们去打猎!”

一声打猎,总算是熄灭了白云的怒火,还有点小失望呢,她倒是很想看看孙易在这娘俩面前看到自己光着身子时候会有什么反应,她在孙易的面前,这种事奔放得很呢。

三个女人住一层,孙易住在里屋,幸好白云累了睡得死没有摸过来,要不然事情还真有些麻烦,女人越多,麻烦事也多,而且那种患得患失的感觉也让人很不爽。

孙易胡思乱想着,骨碌了好半天才算睡着,直到被一阵香气勾得醒了过来,柳姐已经熬了粥,又把昨天剩下的肉重新卤煮了一下,因为要去野外,所以早上这顿就不能以清淡为主,一定要吃好吃饱,要不然的话挺不过冬天的寒冷。

吃了一顿饭,孙易带上外出的调料之类的东西,再把卤肉带上一大块,都背在一个迷彩背包里,这还是路志辉送他的军用品,质量没得说。

因为是带着三个女人,柳姐又比较体弱,还喝着紫苏花种子泡的水,所以只在附近的林子里转转,看看山林野色就完了,所以孙易规划的路线是只从冰面上过大河,在北林里转两圈就行了。

这么近的距离,大猎物肯定是打不到的,不过野鸡兔子之类的肯定是不少,不愁吃就行了。

白云非要玩孙易手上的军弩,孙易说什么也没给她,塞个弹弓子唬弄一下算了,军弩这东西挺危险,万一不小把伤了自己人就麻烦了。

孙易带着他们一路向北走,这些年少有人冬天进山了,小路都被大雪覆盖了,林间都有近一尺厚的雪,趟着雪走起来最累人。

想当年,村子里还很热闹的时候,年年冬天大雪倾天下,大河封冻之后,女人们就会带着孩子,拖着爬犁浩浩荡荡的从冰面上越过大河,在密林里寻找着枯枝,或是站立就已经枯死的小枯树,截短之后捆在爬犁上拖回家当柴烧。

勤快的一个冬天拉回来的柴都能堆起几个大柴垛,能烧足足一年,在这地方的农村,是没有人烧煤的,漫山遍野的树木,还要花钱买煤烧,还不够丢人的。

走上冰面的时候,四周无遮无挡,寒风一吹,把白云吹得直打哆嗦,做为一个城市里生活的人,还不适应这种山林中的寒冷。

大雪厚厚的像棉被,柳双双咯咯地笑着在两尺多厚的雪地里打着滚,别提多开心了。

孙易抚开上层的雪面,在厚雪的下部分,雪已经形成了冰晶一样的晶体,抓上一把塞到嘴里暖着,可以当水喝。

“走了走了,别在这里疯玩,小心掉河里去,冰雪封冰面,掉下去谁都救不上来!”孙易高声叫道。

刚在雪地里骨碌一圈的白云不情不愿地站了起来,跟着孙易踏着冰实的冰面向山林里走。

孙易不时地回头看着柳姐,怕她会撑不住,柳姐有些气喘,呼吸时喷出的白雾把她的面孔都遮挡住了,如梦似幻一般,不过看她精力似乎还很好。

一点白领着两个小跟班一路飞奔着,抢先一步钻进了林子里,一会功夫就钻了出来,嘴上还叼着一只一尺来长的大耗子,吓得白云嗷的一声跳起老高,整个人都挂到了孙易的身上。

“耗子,耗子啊……”

“对啊,就是耗子,有什么好怕的!”孙易没好气地把她从身上扯了下来。

一点白把这只咬死的大耗子扔给了后头的跟班,它还不饿,但是那两只跟班却争抢了起来,一会功夫就吃得干干净净。

白云吓得直咧嘴,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丫头,竟然会怕老鼠蟑螂这些小东西,让人很难理解。

走了一个多小时,孙易怕冻着三个女人,进入山林,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停了下来,清理了四周的雪,让她们稍等一会,自己跑进了林子深处。

一会功夫,孙易怀里抱着一株足有大腿般粗的枯树回来,从背包里取出斧头剁开,然后升起了一堆火。

第107章:这个才是兔子脚印!

“你们三个都在这里,烤烤火,别看你们的衣服表面是干的,其实已经湿了,烤干了,要不然的话你们撑不住的!”孙易很严肃地道。

“那你呢?”白云赶紧问道。

“我……我当然是去打猎啊,弄几只兔子和野鸡炖了!”孙易笑道。

“那可不行,我跟你一块去,我来就是打猎的!”白云很不服气地道,还一个劲地晃着手上的弹弓子。

“我……”柳双双欲言又止,扭头看了看柳姐,最终还是决定留下来照顾母亲。

还是浅林子,没什么大型野物,也不会有危险,不过孙易还是把另外两条狗留了下来,真要是有什么事,也能顶上一阵子。

孙易领着白云向林子深处走,在雪地上,随处可见一串串的脚印。

“这些是兔子脚印了吧,沿着脚印肯定能找到兔子!”白云指着地上一串脚印道。

孙易看了一眼,嘿嘿一笑,“你要是追着这个脚印找,兔子找不到,大老鼠能找到一只,你就觉得这些脚印太细密了一些吗,再想想一只兔子的体形,怎么可能只在雪上留下这么浅的脚印,看着,这个才是兔子脚印!”

孙易找到了一串稍显稀疏,也更加深的脚印道。

“那你还等什么,赶紧追着脚印找啊!”白云一边说着一边给弹弓子上弹丸,一副要打兔子的样子,孙易看她笨笨的动作,都怕她把自己给打喽。

“傻瓜才会追着兔子脚印找呢,自从一点白追过两次把自己追晕了之后,就再也没干过这种事!”孙易笑道。

“啊……怎么回事?”白云听得直迷糊。

“兔子本身就是处于食物链的最底层,它的天敌太多了,所以它想要坚强地活下去,就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兔子其实是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两年以上的大兔子,就已经很有生存能力了,死亡率最高的,还是当年的傻兔子,像你这样的!”孙易笑道。

“少拿我说事!”白云拉拉着小脸道。

孙易哈哈一笑,“都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其实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它在外面吃过草之后,是绝对不会傻了吧叽的直接回窝,那样会让它的藏身之地暴露,所以它会绕来绕去,绕出一个**阵来,如果追着气味走,就连狐狸都有可能被转昏了,这一点在冬天看雪地上的脚印特别明显!”

白云很不服气,不认为自己的智商会比一只兔子还要低,就算是再复杂又能怎么样,还不是像走迷宫一样,只要追着脚印,总能找到终点去。

白云果然就追着兔子的脚印,趟着雪找了起来,她找得很认真,专注地盯着兔子脚印,甚至自己在下脚的时候都很小心,生怕会破坏了兔子的脚印。

孙易抱着膀原地站着,不停地摇着头,这丫头看着挺精明的,怎么有时候会傻成这样呢,简直没救了。

白云突然觉得自己顶到一个软中带硬的物体上,一抬头,正看到孙易似笑非笑的目光,而自己的脑袋正顶着他的要害处。

有些恼羞的白云气得一张嘴狠狠地一口咬了下去,孙易捧着她的脸,捏着她的颚关节,“松嘴松嘴,疼死我了!”

“谁叫你笑我!”白云怒道。

“是你自己笨,想咬是不是,那就咬个够!”孙易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离得远,他们的身影已经被层层的树木遮挡住了。

在寒冷的冬天,寒风呼啸,卷起的雪粉扑面而来,带着森森的寒意,但是身体的某一处却火热得厉害,这冰与火的交汇让人有一种完全不同的感觉,只觉得有一种异样的舒畅感。

“冻死了冻死了,爽死了爽死了!”白云哼哼着,也不知倒底是冷还是爽。

这个时候都顾不上收拾了,稍微歇了一会就赶紧再动起来,身上已经有汗了,风一吹衣服都能冻硬。

“现在你说吧,兔子在哪里?”白云有些不舒服在扭一扭,粘粘的让她有点难受。

“看到那片草丛了没有,那里是完好的,而这里的草明显被啃掉了不少,所以不吃窝边草也是不对的!”孙易笑着指着不远处的一片背风处的草丛,那里的草很密实,因为背风又没有多少雪。

到了跟前,果然看到了一个洞,兔子洞一向四通八达,想要挖洞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孙易一挥手,一点白很聪明地绕了一段路,跑到了另一片草丛处,然后脑袋向雪里一扎,这里的雪地还有一个气孔呢。

一点白汪汪地大叫了起来,果然有了动静,一只硕大的兔子从洞口飞窜了出来,还在空中,孙易就一掌劈了下去,把兔子打翻在地,蹬蹬腿就没了动静。

白云抱起这只足有五六斤的大兔子,摸着它雪白柔软的皮毛,眼中尽是婉惜的神色。

“好可爱的兔子,要不,我们去打野鸡!”白云道。

“吃的时候可不见你这么爱护!”孙易笑道,但是对白云这种爱心还是很满意的,说到底,她只是一个叛逆但是心善的小姑娘。

领着白云转了一圈,又打了一只野鸡,是个公的,羽毛极其漂亮艳丽,被一点白追得一脑袋扎进了雪里,露着漂亮的尾羽抖个不停,然后被一点白扑上去一口咬死。

这回白云更不干了,这么漂亮的野鸡竟然也打,太没有人性了,特别严重地批评了一下一点白,手指头都点到脑门上去了,一点白低眉顺眼地接受批评,竟然没有发火,在他们一走的时候,摇着尾巴颠颠地跟了上来,不停地跳起来舔着孙易的手。

一只兔子一只鸡,两人拎着往回走,还没有到跟前,一点白就呜呜地低啸了一声,然后飞快地窜了出去。

孙易暗叫一声不好,一把抄起了白云,飞快地跟了上去,遇到有伏树阻路,一个纵身就跳了过去,显出极佳的弹跳能力,甚至比那些跳酷的都要潇洒。

白云只觉得耳边生风,突然一停的时候,还有些不太适合,但是身体一沉,孙易已经把她扔到了雪窝里头,手上的军弩也举了起来。

就在柳双双的前面不远处,蹲坐着一匹青黄色的狼,耳朵稍稍后背,与一点白还有拿着工兵铲的柳双双对峙着。

这只狼看起来有些眼熟,似乎是上次跟路志辉他们进深山打猎时,差点被野猪拱死的那只狼,当时肠子都冒出来了,孙易帮它治了一下,第二天就消失了,没想到会出现在这里。

“玛的,还真是一只养不熟的白眼狼,老子白救你一次了!”孙易说着,举起军弩瞄着青狼的脖子就要射击。

那只青狼的动作却让孙易微微一惊,它竟然低着头向一点白表示了臣服,尾巴像棍子一样地来回晃动着,然后慢慢地后退,走到了旁边一株大树后头,叼出一只半大的小狍子。

这只不大的狍子已经冻得梆梆硬了,差不多有二十多斤的样子,这匹青狼的体形不小,拖着还很轻松。

青狼晃着棍子一样的尾巴,叼着狍子一直走到了孙易的身前,还要再往前走,一点白已经呲着牙发出了一声声的低吼。

青狼不再向前走了,把狍子放到了地上,然后原地打了个滚,脚脚朝天的直蹬腿。

无论是什么样的动物,腹部和咽喉处都是柔软的,脆弱的,如果它肯把自己最脆弱的部分亮出来,就代表着它已经无条件地相信你了。

这一点,动物做得远远要比人好,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身体脆弱,真正可怕的是人心,大部分人与它人相处一辈子,也不过就那么三五个值得无条件相信的朋友罢了。

在这匹青狼翻滚的时候,明显可以看到它腹部的伤痕,果然是自己救过的那匹狼。

孙易蹲了下去,在这匹青狼的身上摸了摸,看到孙易甚至摸到了它有着牙尖牙齿的嘴边时,柳姐她们的心都提了起来,但是这只狼却乖巧得像一只养熟的狗。

一点白一直蹲坐在孙易的身后,冷冷地看着这只狼,眼中甚至还有凶光闪过,不知是在警戒还是妒忌。

摸了一会,孙易取出刀子,将冻得坚硬的狍子卸下一条大腿来递给青狼,“好了,你的好意我收下了,以后在山林里混不下去了就来找我,有我一口吃的,肯定饿不着你!”

也不知这只狼听没听懂,一个骨碌爬了起来,在孙易的面前啃了几口肉,然后才叼着冻肉远远地走开,走得很远之后,又扭头看了孙易一眼,再一溜小跑,消失在山林深处。

“动物也有情啊!”白云目光悠远地看着野狼离去的方向幽幽地道。

“嗯,是有情,但是我知道,你要是再不烤火烘干衣服的话,会没命!”孙易说着,把它拎到了火边。

在这种天气下,如果热源充足的话,最好是点两堆火,前后各一堆,否则的话就是胸前暖洋洋,背后凉飕飕。

烤火的时候,孙易把兔子处理了一下,皮子撑开留下,然后再串到带来的铁条上就这么放到火堆上烘烤着,不停地刷上盐水和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