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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大家都不讲规矩

《《我本飞扬》》

吴慵正眼都不看那一摞钱,这是抽着烟,望着燕飞扬,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小兄弟,搞错了吧?我吴老四今天晚上就是一个来唱歌的客人。”

燕飞扬就笑,笑容很淡,轻声说道:“吴四哥,明人不说暗话。四哥既然是地面上的好汉,一些云山雾罩的弯弯绕,咱们就不提了。”

吴慵双眼微微一眯缝,随即舒展开来,继续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小兄弟,人家刚才已经说了,丢了钱包,里面不但有钱,还有身份证,驾驶证什么的,这些都是平时用得上的东西,丢了补办很麻烦。并且我个人认为,这不是你们夜总会赔钱不赔钱的问题,而是要把这偷包的贼抓出来。不然,每天在你们这里都有客人丢钱包,我看这夜总会也不用开了,趁早关门。”

声音虽轻,却字字戳心窝。

在人家重新开业的第一天,就说这样的话,吴慵也够刻薄的,说他阴,还真不冤枉。

“那依吴四哥的意见,这个事,该如何处理?”

吴慵嘿嘿一笑,说道:“简单,报警啊。请警察来处理,今儿晚上,在场的每个人都有嫌疑。要证明自己的清白也容易,主动让警察搜一搜,没搜出钱包来,就是清白的。”

陶德明脸色立变,双眼中如欲喷出火来。

这是摆明要彻底搅局啊!

开业第一天,让警察来给所有客人搜身,这事不用真的做出来,只要传扬出去,冠军夜总会的招牌就算是砸了。

平日里也没得罪吴慵,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和冠军夜总会过不去。

燕飞扬脸上依旧带着笑,微笑说道:“吴四哥,凡事都有规矩,这样就是不讲规矩了吧?”

“规矩?”

吴慵笑了,身子往后一靠,索性翘起了二郎腿,斜斜乜着面前的燕飞扬,抽了口烟,慢慢吐出一个圆圆的烟圈,向着燕飞扬飘了过去。

“小兄弟,规矩是有的,这卫周城里,够资格和我吴老四讲规矩的人也不少,但就不包括你!”

说着,嘴角微微上翘,满脸都是不以为然的神色。

“这么说,吴四哥是不打算和我们讲规矩了?”

燕飞扬脸上的笑容渐渐隐敛不见,不轻不重地反问道。

吴慵冷笑一声,说道:“就算是又怎样?我听说卫周城里,最近出了两位少年英雄好汉,见到我们这些捞社会的兄弟就手下不留情,这是想要借我们这些老家伙来扬名立万啊!”

“很好!”

燕飞扬微微颔首。

“很好是什么意思?”

“很好的意思就是说,吴四哥不想和我们讲规矩,其实我们也不想和你讲规矩。”

回答这句话的,不是燕飞扬,而是李无归。

“可以啊,我就在这里,单枪匹马,赤手空拳。两位少年英雄有种就把我打死扔出去!”

吴老四张开了双手,作出一个欢迎之至的动作。

“不过我也要警告两位,如果今天你们没把我打死的话,我吴老四可是阴魂不散,缠定你们了……”

“就凭你?”

李无归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中满是讥讽和不屑之意。

“我们跟你讲规矩,那是因为我们敬重这个江湖。至于你,姓吴的,你算个什么东西?”

说着,人影一闪,众人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李无归倏忽就到了吴老四身边,一伸手就揪住了吴慵梳理得油光铮亮的三七式分头。

吴慵原本不屑的脸色骤然变得扭曲,满是慌乱和尴尬之意,似乎绝不相信,李无归竟然真敢对他动手。

还没等大伙惊呼,就只听得“砰”地一声巨响,吴慵的身子猛地向前扑去,脑袋重重砸在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之上,随即就是玻璃碎裂的,碎渣子散落一地声音。

“啊——”

直到这时候,才有不少围观者惊呼出声,多数都是女孩子的尖叫声。

李无归再次将吴慵的头发拉了起来,让他仰面对着灯光的照射,不过此时此刻的吴四哥,再也没有“智多星”镇定自若,自命不凡的翩翩风度,而是鼻血长流,额头上浮肿一大片,呲牙咧嘴,模样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你特么……哎呀……”

吴慵一句粗口刚刚爆出,就被李无归使劲往后一扯头发,顿时张嘴结舌,说不出话来。

“大伙都看清楚了!”

李无归又是一声断喝,手一探,就伸进了吴慵的上衣口袋里,从中掏出一个黑色钱夹来。

“这个钱包,是从他身上找出来的,大家都来看看,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说着,李无归打开钱包,从中掏出一张身份证,一本驾驶证。

“身份证,罗宏光,男……益东省卫周市浩源县城关镇西门街五十二号……”

“光哥,这身份证是你的吧?”

李无归已经放开了吴慵,身子一扭,就揪住了旁边坐着的刺青男子,和刚才一样,手掌搭在他的肩膀之上,微微使劲,将身份证直接凑到了他面前。

“是,是我的……哎呀哎呀……”

刺青男子瞬间又冷汗如雨,面如土色,一叠声地说道。

“这个驾驶证,上边有你的照片,有你的身份证号码,也是你的吧?”

“是我的是我的……”

“那这个钱包也是你的吧?”

“是,是我的……”

“这么说,这个偷包的贼,就是他,吴慵,对吗?你的钱包可是在他的口袋里掏出来的。”

李无归指着吴慵,嘿嘿一笑,说道。

“你胡说,这钱包不是我拿的……”

吴慵尽管被刚才那一下砸得晕头转向,这当儿也忍不住大叫大喊。虽然他是捞社会的人,好歹也是火车站那边的“大哥”,整个卫周市都叫得上字号的“头面人物”,平日里大伙对他的评价不高,但那和小偷是完全两码事。

吴慵可以是“大哥”,但决不能是扒手。

这太丢脸了!

混混也分三六九等的。

“嘿嘿,不是你拿的,怎么会在你口袋里?这里上百人,一百双眼珠,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吴四哥,我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大哥,没想到你就是个扒手而已。”

“亏我还跟你讲什么规矩!”

“呸!”

李无归一口啐在他的脸上,那不屑的神情,简直就好像刻上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消失了。

“你你……”

吴慵气得几乎要吐血,却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

饶是他号称“智多星”,这当儿脑袋里也乱成了一锅粥,再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为自己辩护。因为不但别人,就算他自己,也看得一清二楚,这钱包确实是从他口袋里掏出来的,真要闹到派出所去,这扒手的罪名,那是无论如何都洗刷不掉了。

不但吴慵目瞪口呆,一旁的罗宏光更是嗔目结舌。

这个钱包确实是他的,而且就藏在沙发垫子的缝隙之中,原本就是想要闹事,等闹完了,还得偷偷把钱包拿走。至于怎么闹事,事先他们也没商量好,是吴四哥临时决定闹这一出的。

谁知这钱包居然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了,这戏法到底怎么变的,他一点眉目都没有。

难道是吴四哥顺手将他的钱包收了起来?

燕飞扬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这中间的戏法,当然只有他看明白了,那钱包分明就是李无归直接送进吴慵口袋之中的,再从他口袋里拿出来。

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但李无归那快手,简直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纵算燕飞扬,如果不是对李无归的手法知之甚稔,只怕有时都不一定能看得清楚。

对于一个立志要做“偷王之王”的人来说,这种障眼法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

用在吴老四这种土豹子混混身上,绝对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

当然,也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讲规矩”,可是吴慵当着这许多人的面亲口说的,那无论李无归用什么手段来对付他,都不算坏了社会上的规矩。

“吴四哥,咱们是不是还要报警,请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来搜搜身?”

燕飞扬依旧居高临下地望着吴慵,不徐不疾地问道,语气平静,听不到半点波澜。

吴慵死死盯了他一眼,伸手一抹鼻血,猛地站起身来,脑袋一阵眩晕,差点又倒了下去,连忙甩了甩头,好不容易才摇摇晃晃地站稳了。

“好,有种。今天这个事,我吴老四记住了,山高水长,将来总还有再见面的时候。”

“走!”

说着,袖子一甩,迈开大步,就向门口疾走而去。

满脸铁青,双眼中的愤懑和仇恨,几乎要化为有形之物,将这夜总会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方才能泄心头之恨。

刺青男子急急忙忙跟在后边,知道自己今天闯祸了,吓得战战兢兢,头都不敢抬。

这就是“大哥”和“小弟”的区别。

说起来,今晚上刺青男子远不如吴慵那么狼狈,至少他没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挨揍,也没有莫名奇妙背上“扒手”的名声。

然而看上去,他比吴慵狼狈多了。

双方的气势,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看着两人的背影狼狈地消失在门口,一直压抑着气氛的歌舞大厅之中,骤然爆发出一阵阵的哄笑声和女孩子的尖叫声。

其中尤以萧潇的声音最为清脆,最为响亮。

第102章你要打那就打!

“哼!”

靳云涛万万没想到,这出好戏,竟然是如此收场,顿时面上全无光彩,只觉得这里群魔乱舞,到处都是嘲笑地眼光和神情,再也呆不下去,重重“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武鸣等人自也觉得十分无趣,一个个跟在后边,一言不发。

“靳科长,就走啊,再玩玩嘛……”

陶德明一眼瞥见,连忙小跑着跟上去,嘴里连声说道,看上去非常客气。不过细心一点的话,就能从他眼里看到无论如何都难以完全掩饰得讥讽。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幸好在大多数人看来,陶经理还是很讲礼数的,半点都没有怠慢靳衙内,只有极少数几个知道内情的人,不断的冷笑。

“呸!”

“什么东西!”

唯独萧潇直截了当地将这种不屑表露了出来,随即就兴高采烈地冲到燕飞扬身边,挽住他的胳膊,扬起娇俏的小脸,满脸都是笑意。

“快说,你怎么知道那钱包是在他口袋里的?”

燕飞扬笑着指了指李无归,说道:“我不知道,他才知道。”

李无归永远都知道人家值钱的东西到底藏在哪里!

“耶,好厉害!”

小丫头又蹦又跳,高兴得了不得。

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几家欢喜几家愁。

萧潇兴高采烈,喜笑颜开,吴慵却垮着脸,好像一夜之间死了老子娘一样,牙齿咬得咯咯响。其实他现在还能咬牙切齿,已经是李无归手下留情了,不然的话,他如今就是个猪头,满头满脸不会有一块好肉。

“四哥,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马上把哥们都叫来,这就杀回去,把那两个小王八蛋砍死!”

刺青男子跟在后边,咬牙切齿地说道。

“砍死尼玛X,你个王八蛋,叫你不要带钱包不要带钱包,你特么就是不听……特么让那个王八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老子来这一手!老子先砍死尼玛X的!”

吴慵骤然爆发,冲着刺青男子咆哮起来。

这口恶气,从夜总会一直憋到现在,吴慵总算找到了发泄的对象。

刺青男子顿时就焉了,耷拉着脑袋,一声不敢吭。

他也是奇了怪了,明明自己将钱包塞进了沙发缝隙之中,怎么会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的?要说真是那小子搞的鬼,那手法也太快了些。

吴慵咆哮完,伸手拦了一台出租车,刺青男子总算还知道给老大拉开车门,吴慵坐在了副驾驶座,刺青男子连忙上了后座。

出租车径直开到火车站旁边的一栋六层楼房停了下来,吴慵下了车,直接上了四楼,打开一间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这不是他家,是他的办公室。

吴慵正儿八经开了一间贸易公司。

在社会上混了那么久,吴慵也知道,继续这么混下去,是没前途的,如今这世道,有钱的才是大爷。捞社会终究不是正道。

吴慵嘴里不说,在他心里,却一直以萧雄作为榜样,努力追赶。

当混混就要当到萧雄那个份上,那才叫出人头地,没事就和大人物混在一块,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萧总”。像他们这样的,到死也是个烂仔,一辈子被人瞧不起,动不动就被派出所收拾一顿,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得急匆匆跑路。

这日子,也真不好过。

所以好几年前,吴慵就开起了贸易公司,而且生意还过得去,再这样下去,吴四哥用不了几年,也能上岸了,就像萧雄一样,牛逼哄哄地被人尊称为“吴总”。

也正因为他开了公司,才答应武鸣,今晚上去冠军夜总会找点麻烦。

不管怎么说,那几个都是衙内,和他们搞好了关系,今后做什么生意都有个关照。

否则的话,这样砸场子的事,哪里还轮得到吴四哥亲自上阵?

谁知就一头撞在铁板上,撞了个鼻青脸肿。

吴慵一屁股坐进大班椅里,呼呼地喘粗气,习惯性地伸手去敲自己的额头,却忘记如今脑门子都紫了,刚一碰到,就痛得大叫一声,猝不及防之下,差点连眼泪都飙了出来。

“我日尼玛!”

吴慵只觉得一股怨气无处发泄,重重一掌排在大班桌上,却又差点将自己的巴掌拍肿。

什么世道!

“不行!不能就特玛这么算了!”

吴慵哼哼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开电话号码本,随即抓住了桌面上的座机,开始往外拨号。

世纪之初,手机话费贵得要死,多数人还是习惯用座机打电话。

由此可见,不管吴慵装得多像个老板,内心深处也还是个屌丝,这种屌丝心性,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得了的。

第一个电话拨打的,也是手机。

“喂,卷毛?是我,四哥……对!你现在马上叫几个弟兄,到我办公室内,记得带上家伙……对!咱们今晚上有活要干!”

第二个电话拨打的是座机,毕竟不是每个烂仔,都买得起用得起手机的,家里有个座机的,都算很不错了。

不过没有人接听。

这个时间段,吴慵要找的人多数还在外边花天酒地,谁会守在家里当好儿子好爸爸?

真要那样,就不会跟着吴慵混,给人当小弟了。

不是每个烂仔都能跟萧雄一样,返璞归真的。

“你,马上去白寡妇那里,把眼镜给我叫过来,让他也多带几个弟兄,记得抄家伙!”

吴慵“吧嗒”一声,将话筒丢了回去,指着刺青男子,喝道。

眼镜这色鬼,这时候一准在白寡妇的小店里鬼混。不过这小子心够狠,手够辣,今晚上这活,光卷毛带人过来还不够,非得眼镜到场。

“哎,好咧……”

刺青男子大喜,看这架势,四哥是要玩个大的,好好教训一下冠军夜总会那帮不开眼的小王八蛋。当下向吴慵连连点头哈腰,转身就往外跑。

吴慵这才掏出烟来,点上一支,深深吸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喷出来,就听得门口“哎呀”一声惨叫。

正是刺青男子的声音。

吴慵猛地坐直了身子,一口烟呛着,不由得连连咳嗽起来。

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响起,在静夜中听起来,格外令人惊心动魄。

“谁?”

吴慵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冲着门外大叫了一声,随即眼前一暗,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整个门洞都遮住了。

正是燕飞扬。

手里还提溜着一个人。

乃是刺青男子,不过好像已经晕死过去,浑身软瘫,像条死狗似的,被燕飞扬揪住脖领子,拖了进来。刺青男子虽然身材并不高大,也有一百多斤,燕飞扬就这样一只手提溜着他,看不出有丝毫费劲的意思。

燕飞扬缓步走进吴慵的办公室,“吧嗒”一声,将刺青男子随手丢在地上。

刺青男子就这么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晕死得十分彻底。

吴慵脸色大变。

他刚才明明只听到刺青男子“啊呀”了一声,就此没了声音,也就是说,燕飞扬只一下,就让他变成了这个鬼样子。

吴慵没有练过武,却也明白,这绝不是一般的手段。

“吴四哥,你是真不打算讲规矩了,是吧?”

燕飞扬慢慢走到吴慵的大班桌前,居高临下看着他,冷冷问道。

“啊,不是不是,小……兄,兄弟,你误会了,我没那个意思……”

吴慵吓得浑身一激灵,忙不迭地站了起来,结结巴巴地说道。

在夜总会的时候,他挺傲气,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做生意的和气生财,不会把他怎么样。纵算如此,还是被李无归重重磕了一下,磕得鼻青脸肿。如今到了他的办公室,面面相对,没有第四个人看见,燕飞扬下手不会再有半分顾忌。

看刺青男子如今的德行就一清二楚了。

他心里明镜似的,眼下只要自己说错一句话,下场绝对比刺青男子要惨得多。

不管日后能不能找回场子,至少这个眼前亏是吃定了。

这两个年轻哥子,下手重得很!

看那气势,就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之辈。

“冠军夜总会,以往得罪你了?”

燕飞扬还是不轻不重地问道,脸上表情平静,看不出丝毫激越之意。

“没……没有没有,是我错了是我错了……兄弟,我老吴认错,以后再不会了……”

社会上号称“智多星”的人,一般骨头都很软,反倒是疯狗那种纯粹的凶鬼,有时候骨头还比较硬一点,要打掉半边牙齿才会明白这世界上有人比他更狠。

“吴四哥,你号称‘智多星’,我还以为有多聪明,现在看来,也蠢得跟猪一样。几个纨绔子弟一句话,你帮着咬人,这跟狗有什么区别?”

燕飞扬淡淡说道。

“还是说,你原本就是一条狗?”

吴慵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连脖子都红了,咬着牙,却是不敢有半句反驳。

“好,看来吴四哥还是不死心,那咱们就等着吧。”

“等,等什么……”

吴慵结结巴巴地说道。

“等你的兄弟过来。你不是要打吗?不用去别的地方了,就是这里。我的兄弟就在楼下等着,结果怎么样,咱们待会就知道了。”

燕飞扬轻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