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991
即不相吸性,那是存在于同类质体之间的。
例如铁不吸铁,铅不吸铅,木不吸木,水亦不吸水。这里所要说的隐微的事例却是装置上铁的磁石,或毋宁说是这样装置起来的磁石中的铁。自然界中一个事实是,一个装上铁的磁石在一定距离之外并不比一个未装上铁的磁石具有较大的吸铁力量。可是如把铁拿近到与装铁磁石中的铁相接触的地方,那就看出装铁磁石所能牵引的铁的重量要比未装铁的磁石所能牵引的大得多。这是由于两铁系属同类质体之故。而铁之中的这种动作在未应用磁石以前却是完全隐而不彰的。
①由此我们就看明白,交合的法式在磁石中是活跃而强烈,在铁中则微弱而隐伏。还有一例。我们曾看到,一枝不装铁头的小木箭,经由重的机括发出,能比装有铁头的同箭钻入木质(如木船边缘之类)更深。这亦是由于两木系属同类质体之故。
②可是木头之中的这种本性显然一直是隐伏的。同样还有一例。虽然从整个物体看来,空气和空气或者水和水都不显著相吸,但一个水泡在另一水泡靠近时就比在那一水泡远离时较易解体。
①在《新工具》出版以前,伽利略已经说明接极子借产生一种更完善的接触而起作用,参看“DialogideiSistemimasim”
一文,见《伽利略全集》,(GiornataTerza,Florence,一八四二年版,第一卷第四四○页)。
(弗勒指出,事实是真的,但所举理由则纯出虚想。磁力为什么凭借接极子而增加,其真正的理由在Ganot的《物理学》(第一二版,第七一八节)中可找到说明。这个例子是完全不对的。——译者)
②弗勒注解说,据Clifton教授提示,培根所述事实如果不错,这或许是由于木箭轻,因而运行速度较大;也或许是由于铁头箭的游隙比木箭的游隙较大。——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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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新工具
这亦是由于水和水以及空气和空气之间有交合的欲望之故。
①应当指出,这种隐微的事例(如我已经说过,它是最有暗号效用的)以在物体的细小和精微的部分中展示得最为显著,理由是那较大的体量是要遵从较普遍的法式的。这一点在适当的地方就会讲到。
②
二六
(五)能资组成的事例——这也叫作手制式的事例。
③。。。。。。。。。。。。。这种事例是把所举性质的一个单独种别组成一种较狭的法式。
由于真正的法式(那永远是能与所举性质对等掉转的)位于深处,不易寻找,于是事情的各种情况以及人类理解力的脆弱性就要求对于一些特定的法式④——那是把某组某组的事
①弗勒注明,两气泡接触而破裂或有时合一起来,这许是由于许多原因合起而致,毛细管的吸引则是其中之一。——译者②参看二卷四八条中第七种运动,即“大趋聚运动”。——译者③克钦引赫薛尔的话作注释说:“在培根的分类中,所谓集体的事例不外是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事实,或具有某种程度的普遍性的法则,其本身就是归纳的结果”见(《自然哲学论》第一九四节)。他又指出,在培根的体系中,性质怎样又能有所谓较狭的和较大的法式,似乎殊难理解。若抛开他之追求法式不论,这些事例确是最可宝贵的。不过可怪的是,开勃勒的三条法则那时已经出版,却不见培根加以引用。那些法则正是他所讲的集体的事例,并帮助了牛顿以后发现那条更加普遍的万有引力的法则。培根绝不借数学来作例解,亦很少借同时人的发现来作例解。——译者④弗勒注释说,这里所谓较狭的或特定的法式,相当于第一卷中所谓最低级的公理或某些较低程度的中级原理(例如,参看一卷一○四条)。
它们可说是对于某一性质就其种属的(虽然仍是普遍的)例证所作的定义。看本条末节。——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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