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文字底缺陷39
在自然中并无任何确定的标准,来改正它们,校正它们。
第三,因为一个文字底意义必须同一个标准相参照,而那个标准是不易知道的。
第四,因为文字底意义,和事物底实在本质,是不能精确地同一的。
这些困难都是发生于本可了解的文字底意义方面的;至于那些本不可了解的文字,则我们不必在这里提说;属于这类的,就如颜色底名称之于盲人,声音底名称之于聋者,等等,因为这些名称所表示的简单观念,在对方并没有适当工具来接受。
在一切这些情节下,我们都可以看到文字底缺陷。在后来把各种文字应用在各种特殊的观念时,我将要详尽地解释这一层。我们如果一考察它们,就会看到,混杂情状底名称,多半因为前两种理由,而陷于含糊和不完全;至于实体名称所以如此,即大半因为后两种理由。
6混杂情状底名称是含糊的——第一点,混杂情状底名称,在其意义方面,多半容易陷于很大的含糊程度和暧昧程度。
第一点,因为它们所表示的观念是复杂的——(一)因为这些复杂的观念组织太密。我们已经说过,要想使文字达到传递思想的目的,则它们在听者心中所刺激起的观念一定得同它们在说者心中所代表的观念一样。
如不能办到这一步,则人们只是互以烦声和乱音相聒,并不能因此把自己底思想传递出去,并不能互使对方窥见自己底观念,以达其谈论和语言底目的。但是一个文字所表示的复杂观念如果是一再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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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第 三 卷
合的,则人们便不易精确地形成并保留那个观念,因而亦不能使通用的名称毫无变化地精确地表示同一的观念。
因此,各个名称所表示的观念如果是很复杂的,(大部分道德的名称就是这样的)
,则那些名称在两个人方面往往不能有确乎同一的意义。因为一个人底复杂观念同别人底复杂观念往往不能相契合,而且同自己昨天所已有的,和明天所将有的,有时亦不相契合。
7第二点,因为它们没有外界的标准——(二)因为混杂情状底名称,大部分在自然中都无标准,使人来改正并校正它们底意义,因此,它们是很复杂,很含糊的。它们只是人心任意所合拢的一些观念,人心在合拢它们时,只是为求达到谈论底目的,只是为求表示自己底意念,它并不摹拟任何实在的东西,只用自己所形成的原型或形式,来分类命名各种事物。
起初创造欺骗,谄媚,和戏弄等这些字的那人,只是任意把各个字所表示的一些观念集合起来。在古时,那些混杂情状底名称初通行时,亦正如现在新的情状名称在任何语言中初通行时一样。因此,各种名称所表示的观念底集合体如果是为人心所任意造成的,则它们底意义一定是含糊的,因为那些集合体在自然中并无恒常的联系,而且它们亦没有任何模型,使人来校正它们。所谓“谋害”
,所谓“渎神”
,我们永不能在事物本身中发现其意义。
在那些复杂的观念中,有许多部分并不能在行动本身中看得到。
“谋害”
观念中所含的人心底意向,和“渎神”观念中所含的圣物底关系,同犯罪者外面的可见的行动,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在犯谋害罪时,我们所能见的动作,只有拉轮制的一种动作,不过这种动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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