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类知识底范围961
那种理解所有的观念一定可以远过于我们所有的。
虽则如此,可是我们底知识如果亦同我们底观念有一样大的范围,而且关于我们所有的各个观念,我们如果亦没有终生不能解决的那样多的疑难和问题,则我们底情形亦比较好的多了。这一层纵然做不到,可是我仍然相信,人们如果不肯用其精力心思,以来文饰掩护自己底错误,以来维持自己无端归心的系统、利益和党派,如果他们只用自己底心思精力,以来推进发明真理的方法;则在人类现在的能力和身体底范围内,我们底知识亦会比一向大为进步。不过就是这样,我总相信(这种信仰并与人类底尊严无损)
,我们底知识总不能遍行于我们在所有观念方面所应知的一切;而且在任何观念方面所发生的全部困难亦非人智所能克服的,所发生的全部问题亦非人智所能解决的。我们虽然有方形、环形、相等性三个观念,可是我们或者永不能找到与一个方形相等的一个环形,而且或者永不会知道它们是相等的。我们虽然有“物质”和“思想”两个观念,可是我们恐怕永不能知道,纯粹“物质的东西”是否也在思想。离了上天默示,则我们不能只凭思维自己底观念来发现,“全能者”
是否给了某一些组织适当的物质以一种知觉和思想的能力,是否在那样组织的物质上,赋与以一种能思想的,非物质的实体。因为在我们底意念范围内,我们不但容易存想,上帝可以凭其意旨在赋予物质上以有思想能力的另一种实体,而且可以存想,他可以任意在物质本身赋予一种思想能力。因为我们不知道,思想是由何成立的,亦不知道上帝愿意在何种实体上,赋与那种能力(这种能力只凭造物者底慈悲和乐意,才能存在于有限的生物
-- 188
071第 四 卷
中)。因为我虽然证明(第4卷,10章)
,要假设物质(物质就其本性而论是没有感觉和思想的)就是永久的原始的“思维实体”那乃是一种矛盾,可是我们如果说,那个原始的永久的“思维实体”
,或全能的神灵可以任意造一套无知觉的物质,并且给它以某程度的感觉、知觉和思想,那并不是一种矛盾。
一个人怎样能够确实知道某些知觉,例如快乐和痛苦,不能存在于某种方式下被变化,被运动的物体本身,一如它们在身体的某些部分运动起来时存在于一个非物质的实体中呢?所谓物体,在我们所能想象的范围以内讲,只能打击和影响别的物体,所谓运动,就我们所能观念到的最大范围以内讲,不能产生别的,只能产生运动,因此,我们如果承认运动能产生苦或乐,或颜色或声音底观念,那我们就不得不背弃理性,超出于观念之外,而完全把这一回事归之于造物主底善意了。
在身体底各部分发生了运动以后,“非物质的实体”既然能发生了苦乐底知觉,那么我们能够确知,各种物体在发生了某种变化和运动以后,那些物体自身一定不发生苦乐底知觉么?因为我们既然承认,上帝在运动上附加了运动本不能产生的一些结果,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可以断言,他不能使物质的实体发生这些结果,一如精神的实体一样?因为我们固然不能存想物质有这些结果,可是我们亦一样不能存想物质底运动如何能在精神上发生影响。
我所以如此说,并不是要使人减低对于灵魂底非物质性的信仰。
我此处所说的,并不是或然性,乃是知识。因此,我想,在我们缺乏证据因而不能产生知识时,哲学家应当谦抑从事,不要随便专断;而且我们如果能看清楚:我们底知识可以达到什么程度,那亦
--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