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YE READING

第六章 普遍的命题及其真理和确实性

《《人类理解论》》

1要研究知识必须研究文字——要想得到明白而清晰的知识,最好的、最妥当的方法,本来应该是只考察和判断

-- 234

612第 四 卷

观念自身,而把它们底名称撇开。但是世人既普遍地应用文字来表示观念,因此,我想这种做法是不常为人所实行的。

人人都可以看到,一般人们即在自己心脑中推论和思想时,亦要应用文字来代替观念本身;而且那些观念如果系复杂的,如果系由许多简单观念集合成的,则更有这种现象。因为这种缘故,文字和命题底考察,就成了认识论中一个必需的部分,因此,我们如不能解释前者,则讲起后者来,亦是不易理解的。

2概括的真理只有在口头的命题中才可以了解——我们所有的一切知识不是特殊的就是概括的真理。不论在特殊的真理方面,我们是什么样的,而普遍的真理(这是人所最愿追求的)若不借文字来存想,若不表示于文字中,则它便不能为人所知晓,不易为人所了解。因此,在考察我们底知识时,我们应当考察考察普遍命题底真理和确实性。

3确实性有两层,一层属于真理,一层属于知识——不过名词底含糊,则更能引起危险来,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我们为避免错误起见,应该知道,确实性原有两层,就是,一层是属于真理方面的,一层是属于知识方面的。各种文字如果在形成命题之后。能精确地,如实地,表示出各种观念底契合或相违,这就叫做真理方面的确实性。至于我们如果按照命题中所表示的样子,来认知各种观念底契合或相违,那就是知识方面的确实性。我们叫这为“认识那个命题底真理”。

4在任何命题中,我们如果不知道所提到的各个物种属本质,则那个命题不能说是真实的——我们如果不知道各个

-- 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