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定理742
念,他所称为物体的那个观念既然是广袤和凝性合体底复杂观念,因此,这两个观念并不是精确地同一的,而且它们在理解中是很清晰的,正如一和二底观念,白和黑底观念,物性和人性底观念之互相各别似的,如果我们可以用那些野蛮的名词。因此,我们在心中或文字中关于这两个观念所形成的断言,并不表示它们是同一的,只表示它们底互相排斥,就如“空间或广袤不是物体”这个命题,就和在“一物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这个公理上所建立的任何命题是一样真实,一样确定的。
14它们并不能证明外界事物底存在——不过我们虽然可以用“凡存在者存在,”和“一物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这两个确定的原则,来同样地解证“有一个虚空”和“无一个虚空”
这两个命题,可是这两个原则并不足以给我们证明,有什么物体存在。在这里,我们只有尽自己感官底能力来实行发现。那些普遍的,自明的原则,既然只是我们对于较概括较广泛的观念,所有的恒常的,明白的,清晰的知识,因此,它们便不能证实我们心外所出现的事情,它们底确实性所以能成立,只是因为我们知道各个观念自身,并且知道它和别的观念底区分。
这些观念只要存在于我们底心中,我们就不能错认它们。只有在我们记着名称而忘却观念的时候,只有在我们乱用名称,随便变化其所代表的观念的时候,我们才常常发生了错误。在这些情形下,这些公理底力量因为只达到文字底声音而未达到它们底意义,因此,我们便不得不陷于纷扰,谬误和错乱中。不过我所以说这话,只是在指示人们说,这些公理虽然被人认为是真理底有力护卫,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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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们如果错乱地,松散地使用文字,则这些公理是不能使他们免于错误的。我这里虽然提示说,它们在促进知识方面没有多大功用,而且我们所用的观念如果不确定,它们底用途更是危险的,可是我并不曾说,亦不曾想说,这些公理应该抛弃了,如一般人所鲁莽地责难我的那样。
我仍然确说,它们是真理,是自明的真理,因此,它们是不能抛弃了的。在它们影响所及的范围以内讲,我们虽然想减低它底力量,那亦是白费的,而且我亦根本就不曾有此种企图。不过我却可以说,它们底功用并不与人们着重它们的程度相称合,而且我还可以警告人们,不要误用它们,使自己固执了错误。我想这话并不是于真理或知识有损的。
15要把它们应用在复杂的观念上,那是易有危险的——但是不论它们在口头的命题中有什么功用,而它们在经验以外永不能使我们按照外界的实在状况稍为知道实体底本质是什么样的。这两个命题(所谓原则)底结果虽然有时是很明白的,它们底功用有时虽然是不危险,而无害的,可是这种情形只限于不关重要的情形下,就是说,只有在我们所试验的事物完全不用这些公理来证明时,只有在各种观念自身完全明白时,只有在我们底观念很确定,而且我们可以借代表它们的那些名称来知道它们时,才是这样的。但是我们如果应用“凡存在者存在”
,“一物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这些原则,来考察由复杂观念(如人,马,金,德性)所组成的那些命题时,则它们是非常危险的,而且它们往往使人认谬说为真理,认猜想作解证,我们在错误的推论中所以有谬见,固执和其他危险,都是由此来的。这种原故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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