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关于简单观念的进一步考察51
始性质来呢?
那分明是因为有一种运动能从那些物体出发,经过神经,或元气,以及身体底其他部分,达到脑中(或感觉位置)
,在心中产生了一些特殊的观念。较大物体底广袤、形相、数目和运动,既能隔着距离为眼官所知觉,因此,我们就可以断言,一定有一些不可觉察的(就其个别情形而言)
物体从那里来到眼中,并且把一种运动传在脑中,在那里产生了我们对它们所有的这些观念。
13第二性质如何产生它们底观念——我们可以设想,第二性质底观念所以能够产生,亦是由于不可觉察的部分在我们感官上起了作用,这和第一性质底观念产生时所由的途径一样。我们既然知道有许多物体,小的程度,竟至使我们底任何感官不能发现出它们底体积、形相和运动家,(就如空气和水底分子,又如比这些分子还小的那些分子——前后两者大小的差异程度,甚至如空气和水底分子比扁豆和雹子,)
因此,我们就可以假定,那些分子底各种运动和形相、体积和数目,在影响了我们底一些感官以后,就能使我们从物体底颜色和香气得到不同的感觉。就如紫罗兰就可以借形体特殊,不可觉察的物质分子底推动力,并且借那些分子底各种程度各种方式的运动,在我们心中引生起那个花底蓝色观念和香气观念。我们很容易想象,上帝在那些运动上附加了一些同那些运动不相似的观念。因为他既然把痛苦观念附加在钢片割肉的运动上,而且那个观念同那种运动又不相似,则他为什么不可把各种观念附加在那些分子底运动上呢?
14关于颜色同香气所说的话,亦一样可以适用在滋味和声音,以及其他相似的可感性质上。这些性质我们虽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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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有真实性,其实,它们并不是物体本身的东西,而是能在我们心中产生各种感觉的能力,而且是依靠于我所说的各部分底体积、形相、组织和运动等第一性质的。
15第一性质底观念是与原型相似的,第二性质底观念则不如此:——由此我们可以断言,物体给我们的第一性质底观念是同它们相似的,而且这些性质底原型切实存在于那些物体中。
至于由这些第二性质在我们心中所产生的观念,则完全同它们不相似,在这方面,外物本身中并没含有与观念相似的东西。它们只是物体中能产生感觉的一种能力(不过我们在形容物体时,亦以它们为标准)。在观念中所谓甜、蓝或暖,只是所谓甜、蓝或暖的物体中微妙分子底一种体积、形相和运动。
16我们说火焰是热的;雪是白的、冷的天粮(传系天所降赐的食物——译者。)是白的、甜的。我们所以如此称呼它们,乃是因为它们在我们心中产生了那些观念。人们在此往往想象,物体中这些性质正是人心中这种观念,并且以为后一种正是前一种底完全肖象,正如它们是在镜中似的。因此,有人如果说不是如此,则平常人们会以为他是很狂妄的。
不过人如果知道,同一种火在某种距离下能产生某种热底感觉,在走近时便产生了极不相同的一种痛底感觉,则他应该自己忖度,他究竟有什么理由,可以说,火给他所产生的这个热底观念是真在火中的,而由同一途径所产生的痛底观念却是不在火中的。雪在产生冷和白底观念时,既然亦同产生痛底观念时一样,既然都是凭着它那些凝固部分底体积、形相、数目和运动来的,则我们如何只说,白和冷是在雪中,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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