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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囚徒》》

女人那巴掌打的很重,直接就在沈世的脸上留下了五指红印。周围人都被她的举动吓到,僵在原地不敢出声,可心里头又充满了隐秘的好奇与幸灾乐祸,一种对沈家秘密的窥探。

沈长华眼睛微微眯起,望向那女人。

女人一脸的悲怒,望向沈世的眼神简直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她道:“当年你们兄弟的事,是他们对不起你。可如今已经过了多少年了,他们也死了,为什麽你就不肯放过我儿子!”

焚化炉烈火熊熊燃烧,沈自明躺在烈焰中,面容平静,并无痛楚。女人哭的不能自遏。沈世知她是丧子悲痛,并不与她计较,只对沈中书交代,让他将她扶回去休息。

可是女人并不承情。她挣脱沈中书的搀扶,指著沈世的鼻尖怒骂,恨不得将沈家所有的丑事都揭露出来,曝光在这青天白日之下,“你这个不男不──”

沈世脸色顿时惨白一片。

众人竖起了耳朵,都在等那隐秘浮出水面。

可是女人突然停住,没再说下去,而是转了个身,面朝儿子的焚化炉,喃喃道:“都死了,夫君死了,儿子也死了,大家都活不了,都是命。都是命……”

沈世道:“大嫂。”

女人没回他,盯著焚化炉不语。忽地,她对身边的中书说:“在我儿子没化成灰烬之前,我要去看他一眼,你不要拦著我。”

中书只好松开手。

女人慢慢走过去,隔著烈火,静静地凝望著自明。渐渐,她嘴角浮起了笑容,眼神朦胧起来,焚化炉里发出劈里啪啦的燃烧声,她的唇微微动了几下,听不清她在说些什麽。

後面的和尚脸色顿变:“不好!快拦住她!”

然而已经来不及。

女人纵身一跃,跳入了焚化炉中,拥著儿子的尸体,一起化为灰烬。

天地间响彻她的笑声。

癫狂,怨毒。

“沈世,我诅咒你不得好死。”

和尚的念珠碎了一地。

周围人已经彻底惊呆掉,忘了呼吸动弹。

沈世更是如坠噩梦,脸色惨白,浑身战栗。

烈火熊熊燃烧,火舌邪恶的窜动著,变幻出千万恶鬼脸。

人间地狱,不过如此。

和尚悲悯地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猛地转过身,看向身後的某人。

只见长华嘴角噙笑,被火光笼罩著的脸,隐隐现出妖魔之姿。

沈家的悲剧,一夜传遍整个镇中,人人都道沈家祖上造了孽,得罪了冤鬼,如今厉鬼索命来了,现在死的是沈家表兄弟,很快就会轮到其他人头上。人言是软刀子,下人们受不了,将这事汇报给沈世,沈世只淡淡道:“随他们罢。”

沈自明的骨灰最终没有入土,被沈寄流装进骨灰坛带回了家。直到这时候,大家都看出了他们之间的蹊跷。下人瞧出来,既觉背德乱伦可耻,又觉他可怜。沈世却没有说什麽,由得他来,夜间床榻间,对沈长华说的,不过是一句“可怜人。”

沈自明死去的第七天。

傍晚,沈世醒来。

最近,像是回光返照一般,他的精神好了些许,也长了几两肉。

长华今日不去铺子,陪他在家练字。

提笔的时候,一滴墨溅到了纸上,滴出一小滴漆黑的墨点。

长华道:“父亲有心事吗?”

沈世收起纸笔,走到园子里。

暮色渐渐浓重,像块尸布,将整座小镇包裹的密不透风。一轮猩红的圆月慢慢从幕布天空隐出,猩染了天空一角。

沈世道:“前几天,我不小心把砚台打碎了,跟老刘叔从新订了货,你去帮我取一下吧。”

沈长华问:“现在吗?”

“嗯,快去快回。我等你回来吃晚饭。”

长华望著他的侧脸,静默了片刻,道:“好。”

他走了,直到背影都看不见,沈世才静静地开口:“出来罢。”

有人自花丛角落走出来。

纤细的身姿,秀美的脸容,那羞怯而腼腆的嘴角,此刻是阴沈的紧抿著。

沈世道:“你知道,你杀不掉我的。”

沈中书低下头:“没有你,就不会有这些事情。自明哥哥也不会死。”

沈世在石桌边坐下,细长的手指慢慢敲著圆桌,眼神平静地打量著沈中书:“你可知道,这一切都是报应?”

“什麽意思?”

“有些事你还小,看不清楚,被人蒙蔽了眼睛。你恨我,我知道,你想杀死我,不过是为了我儿长华。可是,”他的话锋一转,豔煞至极的眉眼突然冷厉下来,“你做的再多,也只是妄想。”

“你!”沈中书像是被戳中了极痛之处,全身抖的如筛子。沈世并不放过他,继续说下去,“就算你杀了容紫,他也不会瞧你一眼。你可懂?”

“你!你!你闭嘴!你闭嘴!”

“他的心在我这儿,他死了,我不会活下去。我死了,也会带他走,不会留他在这世上受苦。所以。”沈世扬起红唇,“你尽管放马过来。”

沈长华回来的时候,沈世仍然坐在园子里没走。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猩红的满月高高悬挂在空中,园子里的红檀花开的浓烈奔放,香气沈沈浮浮,圆石桌上盛摆著陈年花雕与果品,一柱檀香静静燃烧。

沈长华问:“有人来过了?”

沈世没有回答,却问:“你如何知道?”

沈长华顿了顿,说:“方才在回来路上,似乎看见了中书。”

沈世点头:“的确来过。”

“为了什麽?我见他脸色不太好,就没跟他打招呼。”

“你觉得是为了什麽?”沈世反问。

长华又是一顿。

沈世突然道:“儿子。”

他很少直接称呼长华为儿子,因为两人的关系,这样的称呼只会令彼此尴尬不适。长华乍听此称呼,有些讶然,但很快就恢复不动声色,长睫毛安静的低垂下来,覆下扇形阴影。他道:“父亲什麽事?”

沈世道:“坐下,陪我喝几杯。”

长华坐下。

沈世给他斟了一杯酒,看著他喝下,默默地凝望著他,也不说话。

两人就这样静默著。

过了许久,沈长华终於开了口:“我想,父亲应该都知道了吧?”

解密(一)

解密(一)

沈世淡淡道:“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保不住火,只要做了,就总有被发现的一天。更何况你是我儿子。”

沈世本来就是个聪明人,过往的经历令他疑心颇重,纵然是最亲近的有血缘的儿子,哪怕伪装的再像,又如何能瞒得过他的眼。他不戳破,是原本心中存著侥幸,希望还有回旋余地。但时至今日,他才知晓,早就没了退路。而此番叫他过来,沈世心中也自由打算。

沈长华笑了:“父亲如何得知的?”

沈世低头晃著手中的酒杯,杯中酒清冽,倒映著猩红圆月,像盛了一杯血酒,半晌才道:“从容娘死的那天起,我就开始怀疑了。”

长华微抿了唇角,垂了眼帘道:“看来我还是做的不够疏密。”他音色清冷,娓娓说道,“我就应该喝尽她的血肉,不该让她留下一丝痕迹。”

沈世静了许久,忽地一手拍在了桌上:“剥皮不见血,不留痕迹,这对你而言有什麽难处?怕只怕,你目的从来不在於此,却是从头到尾都要我不快活!”

长华抬起了头,对父亲微微一笑:“父亲这是在做什麽?既是知道了真相,又何必动怒?她痴心妄想要嫁你,我要她死。你要娶她,我自然也要让你不快活。”

纵然在心里已想过千万遍,甚至已经完全确定,可真的亲耳听到他这样说,沈世仍旧觉得心如刀绞。不是信任被辜负,也不是被背叛,而是血淋淋的残酷。他的设想竟是正确的,他的儿子……

沈世道:“容娘死後,刘凯曾找过我,告诉我容娘的後脑勺中有一颗血洞,不是上吊而亡,而是被人吸尽了脑髓。你只知道刘凯来找过我,却不知道,我後来背著你去了一趟刘凯那边,看了容娘最後一眼。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我从你身上闻到过。”

那种味道,非常的奇特,人闻过一次後,便会不能忘记。

沈家书房里,有一本千年前那道士记载下来的书文,上面有一则异谈,说的是一种极阴毒的炼鬼之术,要在极喜庆的日子里,杀死命格纯阴穿大红衣的女人,吸食脑髓,炼化阴魂,修炼前後,皆需点红萝佛香沐浴净身。红萝佛香需要红萝花调配尸油与佛手香,红萝花非常稀有,恰恰好,沈家园子里种的那些红檀,正是书中记载的阴煞红萝。同理,刘凯死前的一天来找过沈世,沈世当时在他身上嗅到了这熟悉的香味,却并没有想太多,以为只是巧合。却没想过,隔日刘凯便被人分尸於河中。

再之後,死的人越来越多。

小翠,阿采,万佛山的主持。凡是与沈世有过接触的,大多都会死。

而真正的银环,却早在小翠死的那天,被吞噬而尽了。

沈世低声说:“我那段时间,基本已能确定,这些事都是你做的了。我害怕的,不是银环,而是躺在身边的你,不知是人是鬼的你。亦或是银环的附身。”

说完这句话,他心头一阵刺痛,脸上现出几分灰败来,眼神平静却又凄楚地望著面前人,等待著他的回答。

长华是沈默的,依旧低垂著眼帘慢慢饮著酒,待到月行中天,杯中酒尽之时,他这才放下酒杯。

他对沈世笑了。

斯文和气的笑容,像是春天里最柔软的风,他说:“父亲可愿听儿子讲一个故事?”

这故事,要追溯到很久二十多年前。

那时,沈世还年轻,是沈家最受宠爱的宝贝小少爷,俊美,轻狂,满心都要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沈父护子心切,也从没有对他们说过沈家诅咒之事。沈父本身就是沈家最後一代祭品──最後一个双性人。到了沈世这一代,沈家已经没了祭品供奉。

沈父并不会天真的认为银环已经放弃了报复。他每年仍然要去祠堂祭祀一次,祭祀的过程非常不堪,赤身裸体躺在黑暗的空间中,任由银环那厉鬼慢慢吸取精血。

终究是凡人,敌不过这样汲取精血。不到四十,沈父便同沈家前几代继承人一样,走到了末路。生命垂危之际,沈父将四个儿子唤到身边来,道出真相。

沈父离去後,沈家四兄弟,除了沈世没有惧意之外,其他人整日惶惶不安。

在阴谋还没有成型前,沈世与家中侍女阿萝喜结连理,虽没正式拜堂成亲,却也有了夫妻之实。很快,阿萝有了沈世的孩子,十月怀胎之际,沈父西去。紧接著,沈世被害。

一个月後,消失了的沈世忽然出现在阿萝面前。

阿萝几乎已认不出他的面目来。

若说原来的沈世是俊美漂亮,现在则是豔丽。眉心不知如何多了一颗朱砂痣,红颜欲滴,一袭月白色的丝缎袍子裹著削瘦风流的身子,阴柔豔丽极煞,

原本的轻狂阳光也被阴冷所替代。

阿萝并不知他消失的这一个月里发生了什麽事,见到他,只呆呆抚著大腹,喃喃:“孩子……孩子就要出生了……你快当爹爹了。”

沈世伸出细长白净的手,摸了摸她的腹部,而後,表情淡淡地说:“走吧。离开这里。”

阿萝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少爷,你在说什麽?”

沈世转身,瞧不见他的表情:“罪孽没必要继续下去,别问那麽多,不想我们孩子以後受苦,就走的远远的。永远不要再回来。”

“不!”阿萝虽然笨,却也不傻,看到沈世的样子也知道这其中必有蹊跷。她哭了起来,说:“我不走,少爷我不走。”

“走!”沈世几乎是厉斥了,“为人父母心,你不想我们孩子日後受苦,就听我的,走的远远的!”

“少爷!”

“阿萝。”沈世垂下头,声音压的低低的,夹杂著细不可闻的颤音,“我已经不是你的少爷了。走吧,算我求你。”

阿萝连夜离开鲤鱼镇。

离去前,沈世给了她一大笔钱,并将孩子的名字写在了纸上,交代她永远不要回来。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阿萝并没有走远,而是在鲤鱼镇外三十里地的地方,偷偷住了下来。

孩子生下来了。

是个男孩子,非常健康。

阿萝将沈世写给他的字条打开,取名,沈长华。

这一切,沈世并不知晓。

沈世也不知道的是,在阿萝离去的那天晚上,阿萝本想亲口与他告别,却在他窗下,无意间听到了沈家四兄弟的谈话。

仇恨的种子便是那一刻种下。

长华到七岁的记忆,几乎全是母亲在他耳边念的一个名字“沈世”,以及母亲的〖请看小说网Qisuu。Com电子书下载〗殴打。

母亲过的并不好,脑袋也不太中用,时常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或者怨毒的诅咒。诅咒完了,便将长华拉到怀里,对他说:“你知道吗?你的父亲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他是完美的,这世上没有任何人能比的过他。”

念多了,小小的长华脑中便只有父亲。

爱情的萌芽或许也就是在此时隐隐成形。

他与母亲住在山中一间木屋里,爬到後面的山头上,便能瞧见远方的鲤鱼镇,镇子像一条鲤鱼形,死气沈沈的被群上围住,密不透风。长华问,父亲是不是在那里。

母亲说,是的,你父亲就在那边。

长华又问:父亲是什麽样子的?

母亲说:你父亲,非常好,非常好,非常漂亮的男人,非常非常温柔。

长华心生向往。

一日趁母亲睡著了,偷偷溜进了镇中。按著本能,寻到了沈宅。

那一夜,月如清辉。

小小的长华偷偷溜进沈宅,在园子里,看见了他的父亲。

不要问为什麽他能认出来,总之,当他第一眼看见那个人,就知道,这世上不会再有第二个这样的人。

那人静静地坐在园子里,月亮下,银辉散落在他肩头,他就坐在那里,周身有淡淡月华照耀,欲言又止的眼角眉梢,细长拖延,眉心朱砂如血。

他似乎听见了声响,回头一看,却见一个陌生的小男孩子,呆呆的站在自己身後,望著自己。

他就笑了,说:“你是哪家的小孩子,晚上乱跑不怕被狼吃掉?快回家。”

就是那一瞬,孽根之种,在沈长华心中,破土而出了。

解密(二)

好吧,还是决定把结局贴上来。

反正这次个人志的销量已经够差了,贴上来应该也不会再差一点了。

《囚徒》算是我的转型作吧,毕竟写肉文不能走的更远,剧情流才是正路。没想到转型还是失败了的说,大家似乎不是很喜欢。

但是已经差到这种地步了= = 那就这样吧。

於是,还是要说一句,网络版贴结局,出书版里的番外不会贴。

实体版的番外中有肉番,以及延续起来的HE结局。

繁体版的预购还有15天结束,感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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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二)

月光下,父亲暖暖的笑容,成了沈长华唯一的救赎。

他开始瞒著相依为命的母亲,偷偷来往於鲤鱼镇与山中。除了第一次被沈世发现外,剩下的他都藏的很好,躲在角落里,深深凝望著父亲。他知道父亲喜欢喝一点酒,但是喝不了太多,知他喜欢素净的衣裳,知他喜欢书法,每日下午必在书坊中练字。偶有明月的夜晚,会来园中散步。他更知,父亲每一年都要进祠堂好几天,出来後,削瘦病弱,像是受了极大苦楚。

但父亲偏偏又不肯表露出来,只是每年那几日,眼眉间会多出几分不易察觉的肃杀之意,视线随意一掠,都叫人心头寒凉。

沈长华愈发沈默。

到了七岁,母亲开始教他习字。

母亲说:“你父亲写得一手极好的银钩,你是他儿子,也需学得他的本领。”

长华学的很认真,写出来的第一幅字,婉若银钩,飘若惊鸾,却是心头念了许久的两个字:沈世。

母亲很满意,手摩挲著那幅字,喃喃道:“少爷,我们的儿子长大了。”

沈长华听在耳朵里,觉得有些不适,到底是哪里不适,却也想不明白,只觉得母亲突然变得有些碍眼。

数月後,母亲性情变得更加狂躁,时常焦虑的在家走来走去,或是癫笑,或是抽泣,偶尔一动不动地坐在角落里,死死地盯著沈长华看。

偶有一日,家中来了一名陌生男人。

他与母亲躲在房内,悄声攀谈著什麽。长华凑到窗台下,听见了几个字:“他活不久了。”

他们没有提名字,但是长华就是知道,他们说的人是父亲。

父亲活不久了。

沈长华的心,突然就像著了一大片火,烧的他不知所措,等到反应过来,人已经跑到了鲤鱼镇。

从老地方钻进沈宅,果不其然,宅子一片惨淡,下人皆一脸愁容,悄声议论著的话尽数传到他耳中──

“老爷果然活不久了。”

“到底是沾了什麽脏东西,怎会说倒就倒。”

有那麽两个下人,叫小翠与阿采。他们躲在祠堂後面,低声争吵著。小翠说:“老爷都可以活到四十岁,为什麽少爷还这麽年轻就活不了了!”

阿采道:“入了穴,进了祠堂,就都看命。明显少爷命不好,扛不住那东西的折腾。”

小翠哭了:“为什麽!为什麽会这样!”

阿采忙捂住她的嘴,生怕被人发现似地左右看了几遍,压低声音道:“叫这麽大声不怕被人发现麽?当年那件事,我俩可也是洗脱不了关系。若没有你我帮忙施术,少爷也不会被他们动了手脚。现在想活命,就老老实实的,管好自己的嘴巴。”

小翠脸色铁青。

长华躲在花丛中,手指慢慢地在空中描绘著,静静记下了两人的相貌。

他又钻到父亲的寝室门口。

门口没有下人,似乎是父亲怕吵,让他们下去了,只有偶尔几个侍女端药送水,很快又退下。沈长华偷偷溜进去,来到他床边。

屋里一片漆黑,只听见父亲微弱的呼吸声,借著屋外的月光,他看见父亲那张妖丽的脸透著一股不正常的嫣红,却是极不祥。

长华犹豫了片刻,将手伸了过去,摸到了他的脸。只觉得父亲脸上火一般灼热,烫的他连忙缩回手,心里愈发慌了,端来侍女留下来的水盆,拧干毛巾细细为他擦脸和手脚。

沈世似乎已病的恍惚,却感觉到有人在为自己擦身子,便喃喃问道:“是爹爹麽?”

沈长华没做声。

沈世又道:“我忘了,爹爹已经死了。那是大哥?二哥?还是三哥?”

沈长华将毛巾重新浸入水中,拧干,重擦。沈世虚弱地摇著头,似乎有些抗拒:“你们为何要害我?哥哥们。为何要害我……”一颗透明、晶莹的泪珠,从他眼角悄然滑落。

沈长华停下动作,终於入了魔障。

从沈宅出来时,已经入夜。

天上下起了瓢盆大雨。

闪电雷鸣,将崎岖的山路劈成白昼。

他湿淋淋的跑回了家,走到家门口,发现母亲坐在门口的木槛上静静等著他。

母亲问:“他还好麽?”

长华点点头。

母亲又道:“你也知道他快要死了吧?”

长华颔首。

母亲望著他,眼神有些古怪:“那你可知道,沈家的秘密,以及你父亲是被谁害的?”

长华摇头,又点头。

母亲便在大雨声中,将她所知的内情,娓娓道来。

雷声那麽大,闪电一道道劈著,山中的荒木被劈中,轰然倒下。

脚下的泥土被雨水冲成了泥浆,缠裹著沈长华的脚。他在雨中听见母亲说:“想要救你父亲,只有一个法子,那就是取他至亲的人心头一抹血。”

至亲的,有血缘关系的人,心脏上的血。

沈长华抬头看向母亲。

母亲淡淡道:“他身边没有至亲的人了,只有你,你是他的血亲,是他的儿子。”

长华下意识地朝後退了两步,母亲也没阻拦他,就这样定定地望著他。

沈长华退了两步後,停顿了几秒,又走了回来,站到了原地。

母亲道:“我儿长华,你可愿救他一命?”

长华沈默,沈默了许久。最後一道闪电从天空劈过时,他开口了,声音是不符年纪的嘶哑,他说:“我愿意。母亲,我愿意,请你杀了我吧。”

次日,沈世病愈,额间浮出朱砂痣来。

病愈後,他问下人:“昨晚可有人来过我房中?”

下人道:“没有。”

沈世看向地面上略微暗沈的水渍,有些疑惑,模糊的记忆中,昨晚似乎有人来过,然後自己便痊愈了。

或许,只是他病重的幻觉。

他不知道的是,那晚他饮下的,是他亲生儿子心头的一抹血。他的儿子沈长华,被母亲亲手用刀扎入了心脏,刀尖生生剜出了他心头的一抹血,和著药水,连夜被阿萝送去,救活了他一命。

长华卒於七岁。

他死了,但是又没死,纵然是幼童,心中却有了逆天的魔障,死後不得安生,下不了黄泉,生生吊在人间,不肯闭眼。母亲心中又惧又恨,拿著刀子在她心口又炸扎了无数刀,他却仍旧不肯闭眼。最後,她叫来了常来家中的陌生男人,丢下一句话“养著他”。

养鬼。

母亲带他离开了这里,用了十多年的时间,生生将他从小鬼养成了活死人,令他如正常人一般可以在烈日下走动,以煞气喂养著他,十年如一日给他灌输著“要复仇”的念头。

十八岁时,母亲终究因为阴损之事做多,被禁术反噬,躺在病床是奄奄一息。临死前,她拉著长华的手,说“去救他,带他出来。”

长华不应。

她利爪般的手死死攥住长华的衣袖,一字一句:“十八年,我以阳寿养著你,不过就是为了那个目的。你莫要忘了与我的承诺,否则生不如死,永坠阿鼻。”

长华沈默著,不应,也不拒。

母亲急促道:“应了我,应了我!”

长华仍是没应。

一旁的老仆人哭道:“少爷您便应了夫人吧。”

长华垂下眼睑。

闪电劈开斗室,眼看著母亲气若游丝就要闭眼,他这才低声道:“好,我应你。你便去吧。”

母亲双眸一弯,含笑离去。

尔後,便有了沈长华万里归乡那一幕。

沈世听完後,呆怔了半晌,忽然低头,掩住煞白的脸色。

他想过真相,想过一切,想过他杀人的动机,但是他却没想到,儿子已经死了,他的儿子,还在天真烂漫的年纪,就为自己忍受万仞之绞,为自己剜心喂血,死不如生,生不如死,变成厉鬼回来,只为了一句“我要救你”

脑海中浮现出床笫间那句情话:“沈世,你是我的心头血,我的朱砂痣”。

竟是如此!竟是如此!

沈世觉得心头剧痛,剧烈痛,血气下沈,血上涌,终究没有忍耐住,一口鲜血呕了出来,溅在雪白的衣襟上,像雪中绽开的红梅。长华拿来方巾替他仔细擦拭干净,声音极轻地说:“父亲可知,当年我也是这般,刀子扎在心口,痛的很,却又叫不出。”他顿了顿,又道,“但我心里却是甘愿。”

一切都是魔障,一切都是命。十八年的执念,终究演变成了畸形的爱情,他想要占有父亲,不再满足於救他活命,做为一只被养大的厉鬼,心中的黑暗面尽数迸发。他恨容娘的痴心妄想,所以将她吃掉。他恨刘凯,竟敢威胁自己的掌中宝,他便切开了他的五脏六腑,小翠与阿采曾经一起谋害过父亲,所以他将他们吃掉。沈自明,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他的人抱有任何妄想!不该造下那些孽!

“当年谋害父亲的那几个,都被父亲你亲手杀掉了。可是父亲不知道的是,他们没有死,灵魂附居在他们的儿子身上。如今,各个都老成了精怪。”

沈世道:“我都知道。”

沈长华颔首:“我想,你也是该时候知道了。不然也不会来问我。”

沈世伸手,抚向他的脸。触感冰凉,像冬天里的冰雪,他声音已带哭腔:“你何苦。”

沈长华若有似无的笑了一下:“不苦。”心甘情愿的牺牲,不叫苦,一切都是甘之如饴。

只是,有个问题,终究还是要问。

“你现在……是什麽?”

是人,是鬼,还是凌驾於人与鬼之上的……

和尚的声音自背後传来:“他已经成为了煞。”

古书有记载,人死之後,魂灯不灭,心中若有不解执念,则会变成厉鬼。若是执念太深,则入魔障,尸身不毁,以生血活人阳寿饲养数十载,吞生人脑髓,食千年怨魂,则成煞。

不归地府,不属天界,永世不得轮回,生生世世,永生不朽。

祠堂那夜的大火,沈长华吞下了银环的魂魄,立地成煞。

和尚来到他二人面前,念了声佛号。沈长华不动声色,靠坐在红木椅上,噙著酒水淡淡问道:“大师想收我?”

和尚摇摇头:“我收不了你,也不用我收。若我猜的没错,你时日已不久远。”

沈长华笑了:“您方才也说过,煞不会死,生生世世,永生不朽。”

和尚问:“但若你将心头血再剜一次送你父亲呢!”

沈长华脸色顿变。

沈世像是没听清楚一般,抬头望向和尚:“你说什麽?”

“沈先生眉间的朱砂痣,近些日子又明豔了些。”和尚闭目,拨弄念珠,“可怜世间有情人罢了。沈先生你已康复,阳寿很长,会寿终正寝。而令郎,至多不过三年的命。他造下了孽,孽有根,根生孽,孽又生新像,又何尝不是好事?举头三尺有神明,佛祖在看著他,他造下的孽,必有偿还一日。我如此说,沈先生您可明白?”

沈世却问:“你说我儿活不过三年?”

和尚望著他眉心红豔的朱砂痣,许久,叹了口气,悲天悯人。

“沈先生可知道小僧当年缘何出家?”

和尚不等他们回答,转身离去:“是因为我心中有堪不透的魔。当年鲤鱼花灯下,小僧见你一面,便入了魔障,因为看不破,所以才出家。如今我心结已解,自该回到该去的地方。沈先生,花开花落,缘起缘灭,一切都是佛法。 我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瞋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觉悟世间无常。国土危脆。四大苦空。五阴无我。生灭变异。虚伪无主。心是恶源。形为罪薮。如是观察。渐离生死。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爱别离,怨憎会,撒手西归,全无是类。不过是满眼空花,一片虚幻……”

沈世惊惶地站起来,一把抓住他的僧衣:“你答应过我的,要救他。我把我的命渡给他,你答应你能做到的,和尚,出家人不诳语,你答应的!”话已失去了素日的镇定。

和尚却只是摇头:“小僧,做不到了。”

沈长华已剜去了心头血,煞的死穴就是他生前的死穴。如今他仍然能站在这里,靠的不过是心里那股执念。撑死不过三年,他和尚修行浅薄,又怎能逆天行法扰乱阴阳?

长华忽然在背後问:“父亲,你喂我喝了什麽!”

“去煞散。”和尚替他回答了,“你父亲当日知道你所做的那些事之後,求我救你一命,他以为自己阳寿不多,愿意将自己的阳寿渡给你。本来这种法术扰乱天地阴阳我不该答应他,但小僧心中对他仍旧有魔障,因此应了他,喂了你喝下那去煞散,教你全身无力而已。”

长华瘫软在地,双眼阴沈沈地盯著和尚:“你闲事管的太──”话音未落,便听他嘶吼了一声,“滚开!!”

但已太迟。

沈世只觉得眼前忽然一花,一道猩红的光芒闪过,还未看清来人,一柄长剑已然穿胸而过。胸口间一阵巨痛,痛的却不是肉体,而是真真正正心痛难忍──当年长华也受过这般苦楚,这般滋味 ……

一柄长剑,穿胸而过。

执剑人,正是沈寄流。

端方的君子,双眸殷红,面容隐现癫狂。他桀桀笑著,刀尖在沈世胸口转著圈,绞碎著他的心脏,狂笑道:“当年就不该留下你的命。你这个孽障!”

解密(三)

若要再追溯因果,一切缘由不过是一个“爱”字。

沈家四兄弟,原本关系和睦。却偏偏出了老二这个怪胎,老二是个男人,爱上了与自己同性别的大哥,但是大哥却从不正眼看他,只会宠著沈世。老二嫉妒,时间久了,妒便生了恨。

但他素来又心思沈重,纵然再不喜欢,也不在面上表露分毫,依旧做足了好二哥的形象。

父亲死前交代了沈家千年来的惊人秘密,他心中便有了计量,利用人性的弱点──大哥再喜欢,也终究怕死,三弟更不用说了,生来就懦弱胆小。那夜风雨如晦,他将兄弟两人召到屋内,说出了那阴狠毒辣的计谋。大哥起先不同意,骂他畜生。他冷冷地说:“我的确是牲畜,可若不这麽做,我怕是连牲畜都当不得。”

“那为什麽你不去做祭品!偏偏选了四弟!”

“大哥你说笑了,我既然想出了这计谋,就代表我怕死。我这麽怕死,怎麽可能去做祭品?我们兄弟四人,只有四弟长的与父亲最像,所以没人比他更适合。”沈寄流话锋一转,声音冷的像寒冬腊月的冰刀,“父亲死的有多可怕,你们也见过。难道你们也想那样死去?”

是啊,父亲被吸尽了精血,死的时候单薄瘦弱的像一张干瘪的白纸。更无法想象,做祭品的这些年,每一年祭祀都要承受著难以想象的痛苦。

大哥再宠沈世,爱也终究抵不过一个“死”。三弟更是如此,兄弟间的情感不过一条薄纱,稍稍一扯便断。

沈世就这样,被他们推上了祭坛。

做了这样天怒人怨的恶事,沈寄流早就准备好了报应。他也预料到,以沈世的性格迟早会报复,因此早早为三人准备好了後路,就在事成四年後,他们三人相继意外死亡。

表面上是死了,但其实没死,尸体停留的地方皆是事先观察好的极阴之地,再事先布好阵法,死後灵魂不入地狱,直接寄生於自己子女身上。

他们寄生在自己儿子幼小的身体内,用天真无辜的眼睛,继续打量著这世界。

也许是心中的罪恶感,大哥终究还是跟沈寄流好了。殊不知,最後,他仍然爱上了四弟。

沈自明被沈长华屠杀之後,沈寄流终於彻底发了狂。

剑从沈世胸口拔出来时,沈世已经不能说出话来。和尚来不及扶他,也被一道猩红的血刀斩过,受了重伤跌倒在地。

沈寄流身上的白衣被大量血污沾染,镜片後的双眼泛著红光。

和尚咳出一口鲜血,怒道:“你……你这孽畜,到底还是吃了你弟弟!”

沈寄流笑道:“留下他也没什麽用了。这呆头呆脑的兄弟,爱上了自己的侄子,还为他破杀戒。可笑,如今既然留著没用,不如让我吃掉,补充一些力量。”

和尚再厉害,也还是个凡人,兼上修行尚浅,完全没办法对付这成了魔的厉鬼。

地上的血,静悄悄蜿蜒在花园中。

沈寄流一脚踩在沈世心口,狠狠的践踏著,神情狠厉:“你可知道,我想这麽做已经想了很多年了?你有哪里好?他就偏偏看上你。这麽多年了,我为他做了这麽多,以为已经看到了希望,没想到最後还是被你勾了去,还被你那人不人鬼不鬼的儿子害了性命。”沈寄流忽又癫狂一笑,“沈世,你这身子既然这麽好,不如我就当著你儿子的面,与你快活一次,如何?”说罢,便提起剑挑开沈世身上的衣服。

只见沈世不惧也不恼,平静地任他动作著,虚弱道:“你,不过是个可怜人。”

沈寄流闻言,眉间黑色又深了些,动作愈发暴躁,刀尖划破沈世的身体,鲜血染红了刀尖,他用脚分开沈世的两条腿,脚尖踩著他腿间那私处,冷笑道:“这当年被我所赐予的东西,这些年你用的可快活?被自己亲生儿子操干的滋味,是不是像女人一样?”

沈世却已不看他,微微侧过头,看向不远处的长华。

长华与他四目对视。

沈世的眼神似在说:“对不起,终究辜负了你一番心意。”

沈长华垂了垂眼睫:“父亲这麽大人了,还是迷迷糊糊,不爱记事。”

沈世无奈的苦笑:“父亲这是老了。”

长华看著他:“这个不重要。父亲记不住,我便再说一次。说多少次也没关系,有我在,就没人能伤你。”

天边忽然一道惊雷劈过。

一道又一道,闪电,雷鸣,没有暴雨,只有这旱喇喇的干雷,无休止,轰隆隆,似要将这天地劈开。

只见原本伏在地上的沈长华,身体渐渐泛起了黑雾,头发迅速生长,三千黑丝如藤蔓,扬在空中,利刃般袭向了沈寄流。身上的衣袍尽数碎裂,肌肤迅速衰败毁灭,露出一身森森白骨。脸容更是消失不见,沥青色的鬼脸,狰狞,可怖。

他的身体放大了十倍,十指指甲长如刀,眸如血池。他朝天尖啸了一声,声音尖利刺耳。雷声更大,不断劈在他身上,白骨渗出鲜红的血液,他的头发袭向沈寄流,将他卷到跟前,长指甲刀子一般狠狠扎进他的心脏。沈世心都要碎了,虚弱地喃喃:“莫要再造杀孽!快住手!住手!”

但是入了煞的沈长华,已然听不清。

他沈浸在最原始的杀戮中,完全不是他对手的沈寄流,被他撕碎了心脏,敲开了脑壳,吸尽了脑浆。沈寄流的魂魄自肉体中脱出,想要逃脱,长华立刻抓住他,扼住他的咽喉,朝自己这边狠狠一拽──

便听和尚道:“他想吞怨魂,快阻止他!不然再没回头路!”

沈世已经垂死,又哪来的气力阻止。只能无力的躺在地上,无力地望著儿子,张开嘴,一点一点,咬碎了沈寄流的魂魄,一寸一寸吞噬殆尽。咬到咽喉部分时,他忽然停下动作,茫然的朝四处望去。

朦朦胧胧中,他似乎听见有滴答水声。

他望过去,看见一个熟悉的人躺在地上,濒临垂死。那人的眼角有大颗大颗泪珠滚落,并不发出声音,只静静的落泪,脸上的表情,是说不出的怜惜。

沈长华忽然觉得心头一痛,犹如多年前被剜心的痛苦。他用力甩开手中垂死的沈寄流,低头猛咳了一口血,来不及擦掉,便朝那人爬去。

他爬到沈世身边,呆呆望著,心里像被火烧了一般。入了煞之後,姿容尽改,厉青色的鬼面,明明十分恐怖,却有一种说不出的伤心。他伸出爪子,想要擦去沈世的眼泪,无奈指甲太锋利,刚伸过去,就划破了沈世的脸。

他忙无措地将手收回。

旁边的和尚受了重伤,但没有昏迷,拼命地吊著一口气,从怀中掏出一张写满经文的符咒,口中诵念了几句咒语之後,丢向了一边奄奄一息的沈寄流。

“孽畜,去你该去的地方!”

只见沈寄流的魂魄瞬间红光大放,发出凄厉的一声尖啸,而後慢慢的,魂魄缩小,最後化为一缕青烟,消失在地面。

他去了哪里?

和尚闭目,念了一声阿弥陀佛:“尘归尘土归土,业报轮回,善有善报恶有恶终。”

园子里安静了。

满月高高挂在碧空,猩红褪去,又是金黄澄明。

沈长华跪在父亲身边,双手攥紧,身上的森森白骨,全是被雷劈中的黑焦痕迹。和尚筋疲力竭地走过来,摸了摸沈世的脉搏,然後脸色变得更加青灰,摇了摇头:“不行了。”

沈长华闻言,不动。

和尚道:“他快死了。”

沈长华伏下身子,亲亲吻去父亲脸上的泪痕,嘴里发出沙哑的呢喃:“父亲……”

沈世快死了,这死亡的过程如此缓慢,先是听觉失去了,尔後是嗅觉,触觉,视觉……生命在体内慢慢流逝的感觉,其实并不恐怖。只是不知缘何,眼泪一直无声落下。他想起自己风华正茂的时候,想起死去的阿萝,想起自己的父亲。还想起有一年夏天,子夜,月光如练,他在花园中,遇见一个小男孩子。那孩子小小的,瘦弱不堪,蹲在墙角边,呆呆的望著自己。他对他说:“你是哪家的小孩子?这麽晚出来,会被狼吃掉的。”

一切,都是命。

人如蝼蚁,又怎能争得过天?

沈世慢慢……合上眼。

却不闻耳边长华对他说的话。长华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心中的魔,离你越近,离佛越远。”我的出生就是为了你,我来到这世间是为了你,我存在这世间的意义,也是为了你。我爱你。我的父亲。

沈世看不见,也听不到。但是一边的和尚却能看见。

和尚看见那只不归人间不属地府的阴煞,伸出利爪,对著自己一身白骨上唯一的一片人肉肌肤──胸口,狠狠刺下。血溅开来,熏红了双眼。鲜红的一整颗心脏被生生剜出,双手捧到沈世嘴边,喂他饮下那心头之血。

结局(上)

沈寄流的骨灰最终与沈自明融在了一起,被和尚带出镇子,寻了处风水好的地方埋了。沈中书被吞了怨魂,肉身却未坏死,昏迷三天後醒来,前尘往事尽忘,黄粱一梦,再世为人。

近来山中晴好,清风朗朗,正是出游好时节。

沈世辞退了宅中所有家丁,给每人分了一笔安家费,顺手将铺子转让了出去。长华则负责收拾行李行当,要去旅行了,难免有许多东西要带。父亲喜欢的笔墨纸砚,古董玉瓶,陈年花雕酒,烟色玉枕,各种古玩。收拾到最後,东西太多无法带出,只得去了趟镇外,叫了辆车过来托运了出去。沈世倒是觉得不用这麽麻烦,说带不了就不带了,反正都是些身外物。

长华道:“父亲喜欢,便带著,也不麻烦,东西直接被送到我们外面的家,我们轻松的很。”

说起这外面的家,还是长华进镇之前在外面置办好的,他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带父亲出去,如今终於做到,心里极欢喜,这几日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时不时还会哼一些小曲儿,让人终於从他身上瞧出一些年轻人的活泼来。沈世觉得他高兴了,自己也就高兴了,所以不再说什麽,一切都听他安排。

和尚的伤痊愈的差不多了,也到了该告辞的时候。

他走的时候,终於打开了那个随身携带的包袱,包里是一件红色袈裟。他将袈裟披在身上,平静地说:“如今小僧终於可以放下,可以无牵无挂穿上这件袈裟了。”

长华问他:“既然看开了,为什麽不打算还俗?”

和尚笑道:“施主不知道,每个人都有命中注定的归宿。施主觉得这红尘好,小僧却觉得这禅堂好。”他将沈自明与沈寄流的骨灰放进包里,念了声阿弥陀佛,对沈世说,“还望沈施主看开些,一切自有命数,切莫再有执念,只有放下,才能超脱。”

沈世颔首:“您放心。”

和尚说:“有朝一日需要小僧帮忙,便来洛阳珈蓝寺寻我。”

沈世道:“多谢。”

和尚对二人点点头,道一句珍重,离去。

家中仆人散尽,该收拾的也都收拾的差不多了,跟镇上的人道了别,准备启程。临去前,又去了一趟郊外的坟岗,替容娘上了香後,来到一座新坟前。

这坟前只立著简单的一块墓碑,无名无姓,石雕的碑铭上,刻著简简单单的四个字:银环之墓。

沈世给他烧了许多纸。就算坟中这人曾经给自己,给沈家带来无数罪孽,他想,毕竟还是沈家造的孽,应当有个完结。墓前长华对他道出真相,当日祭祀後,他入了祠堂的穴,寻到了被阵法缚住千年的银环。彼时银环已没有人形,形状凄厉狰狞,被缚在鬼阵中不得超生,鬼阵布有刀山火海油烹之刑,他便千年如一日,束在那阵法中,日夜备受煎熬。长华将他自鬼阵中吊出来,掐出他的咽喉。银环起先是反抗的,但是长华却对他说:“当年之事,并非沈云飞害你。”

银环厉笑:“不是他又是谁害我?他将我骗回沈家,让人活埋了我。因我是个戏子,我耽误了他大好的仕途,我败坏了他沈家的门风!”

沈长华说:“当年骗你回去的人并非沈云飞。而是沈家找来的易容师。沈云飞早在你被害死之前,就已经死了。”

当年沈云飞带著戏子银环私奔,被沈家人找到强绑了回去,连夜审罚,逼他认错。沈云飞性子倔,不肯回头,沈老太爷怒气攻心,亲手行杖刑,活生生将沈云飞打死在沈家祠堂中。事後怕事情败露,又觉得沈云飞的死归根究底都怪银环这个婊子。所以沈家人找来易容师骗了银环出来,将他活埋在沈家宅院。银环并不知真相,以为是沈云飞变了心,怪自己耽误他仕途将自己害死,因此生出怨魂,有了沈家千年不散的诅咒。

银环却不晓得真相竟是如此,他定在原地,失魂落魄喃喃:“你休得骗人,你……你又怎知当年不是他……”

长华道:“我若想知道,又有何难?你莫忘了我是什麽东西。”

银环落泪:“你骗人,云郎,云郎……你说云郎是被打死的……”

沈长华道:“你虽可怜,但害了我父亲,我自不会让你好过。”他顿了顿,又道,“就当为我父亲积一些阴福,我现今吞你二缕怨魂,六丝恨魄,留你一缕生魂回地府。”

银环也没反抗,凄然一笑:“千年的怨恨,到头来却是一场水月空花。”

他的魂魄被长华吞掉,最後束鬼阵散去,黑暗的空间,徐徐升起一豆幽绿色的萤火。

长华长袖一挥:“黄泉路上脚步慢些。有人等了你千年。”

这便是所有的真相。

沈世听完後,非常平静,淡淡道:“都结束了,我们走吧。”

“好。我们回家。”

终於到了离去的时刻。他们挑了一个好天气,一大早就静悄悄离开了,没有惊动镇上的任何人。出了镇子,来到渡河边,过了这条渡河,就是通往外面世界的路了。天外一钩残月带三星,沈世忽然有些紧张,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离开过镇子,现在要出去,要看一个从没有看过的崭新的世界,他心中难免会有些惧意。

长华察觉出来,揽住他的肩安慰道:“不要怕,有我在。”

沈世盯著水面,好半天才低声道:“不是怕,只是担心不适应。”

“出去了有什麽不明白的,我都会教你。”

初升的红日照耀湖面,一尾小船缓缓飘来。

十年修得同船渡。

沈长华用了将近二十年的时间,才修的这与父亲同船的缘分。

过了渡河,又走十几里的山路。路过一座矮山,山中央有一座房子。房子年代久远,早已破旧不堪,孤零零地立在半山腰,凝望著不远处的鲤鱼镇。他们走到这里的时候,长华并没有说什麽,但是沈世却觉得,这里就是儿子年幼时住过的地方。

他停下脚步,站在房子跟前不动,默默地望著。过了会儿,他抬头问长华:“你当年在哪里去的?”

长华沈默了片刻,指著门口那棵枯萎的老梨树,说:“就在那儿。”

沈世走过去,慢慢蹲下来,用手抚摸著那片土地。

山林间静谧无声,偶有清风飒飒吹来。晨间的露水,黎明的红日,啼鸣的鸟儿,翠绿可人的树叶,绽开花骨朵的花。是这样一个新鲜的,充满生命力的世界。

沈世的心猛地像被根细线牵扯了下,忙收回手,说:“我们继续赶路。”

长华什麽都没说, 慢慢跟了过去。

旅途漫漫。

他们坐了水路乘船,又转乘火车,汽车。路上看到了许多从没有看过的风景,认识了许多从没见过的人。沈世不知道,原来楼房可以建的那麽高,原来晚上也可以那麽亮,亮的像白天一样。路上那麽多小铁盒子跑来跑去,长华告诉他,这就是轿车。

沈世第一次坐火车,完全不敢相信这长长的铁盒子竟能自己动,他怀著一种敬畏的心情小心翼翼踏上了火车,坐在椅坐上拘谨的不敢动。火车上人很多,开动之後,忙著打牌的,睡觉的,玩手机的,孩子的吵闹声,亲人离别的哭泣声。总之,很嘈杂。但一向喜欢清静的他,竟不觉得吵闹。这麽多鲜活的声音回荡在耳边,他觉得这才是生命。

有很多人将目光都转向了他们父子。

这两个年轻的漂亮的男人,穿著不符时代的长衫,年纪稍大一些的,漂亮的简直像从画中走出来,尤其眉间那颗朱砂痣,豔到妩媚。而身边那个年纪稍轻却看起来很稳重的年轻人,生的斯文儒雅,言谈举止温和有礼,活像是古时代的大家公子。

有人听见,他叫另外一个人为父亲。

这样一对漂亮的父子,总是吸引人注视的。沈世被看的有些不自在,便小声问长华“他们何故如此看我?”

长华笑笑:“等下车了,我们还是去换件衣裳吧。”

有年轻的姑娘红了脸,要过来搭讪。沈世尴尬的不知该如何是好,好容易被长华婉拒了,拉著他来到火车上的厕所小声抱怨:“这些女孩子是怎麽回事?如此露骨的向男人……搭、搭话……成何体统!”

长华也有些不高兴道:“嗯,下次出门就该把你脸蒙起来。”

沈世:“……”

长华看他脸红红的样子,又忍不住,拉他过来亲了一下。

下了火车,二人便直奔商场,买了这个时代的衣裳。两人皮囊都极佳,穿什麽衣服都好看,初到商场时还被人围观,以为是拍戏的明星。长华给两人挑了一款同色系的适合赶路的休闲装,又带他去超市买了许多吃的,沈世说他喜欢吃超市里买的那种软Q软Q的果冻。

本来这回家的路途可以当做一场小旅行,可两人回家心切,没多做留恋,隔日,再转了一班飞机,终於到了A市。

在这繁华的都市一角,有他们的家。

家在第二十楼,不大,两室一厅,装修成暖色调的,很温馨。有一扇大落地窗,窗边摆著一盆绿油油的君子兰。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家中现代化用品一应俱全。沈世完全不会用这些电器,第一次打开电视的时候还吓了一跳,幸好长华跟他解释清楚,不然那台刚买不久的新电视机就被他砸坏了。沈世看了几次电视後,对长华说,还是书好,有底蕴,他这种老古董接受不了电视这种东西。

不过对於家里其他电器他倒是上手的很快,没多久,他就能运用现代化厨房给儿子做饭了。虽然他做的很少,大多数的饭菜都是长华在做。

日出日落。

两个人平静又简单的生活著。

日子好像就不再前进了,就这麽停留在这里。

长华最近给他装修了个书房,把运来的古董器物都摆进去了,知道父亲喜欢看书,又去家不远处的图书馆给他办了张借书证,两人经常在图书馆一泡就是一下午。等到一钩新月照黄昏时,两人再手牵手心满意足的回家,路过菜市场,会买一些新鲜的菜,回来长华做晚餐,沈世会坐在电视前看一些新闻,如果心情好,也会去厨房帮忙打打下手。吃完了,收拾好家里,两人会去楼下的公园散散步,路过没人的转弯处,长华会牵沈世的手。

有一次,两人路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时,长华说:“我们以後也开这样一间茶馆吧,父亲泡的一手好茶,到时候我们生意绝对不差。”

沈世笑道:“那得事先寻好地面,位置不好,到时候也会赔本。”

“有句话不是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吗?”长华说,“到时候在茶馆里放一些书,做成阅读式的茶馆,父亲写得一手好字,也可收些学生来。”

沈世微笑:“那好啊,什麽时候开,咱们再计划计划。”

长华道:“从计划到完工,起码也得要六七个月吧,唔……”说著说著,也不知道想到了什麽,脸色变得不太好,没再继续说下去。

沈世垂下了眼帘,静静地握紧了长华的手。

晚上回来,沈世沐浴完毕,裹著浴袍从浴室出来,发现家客厅里没开灯。儿子一个人坐在落地窗前,望著天空不知道在想什麽。沈世走过去,从背後抱住他。长华回过头来,将他拉进怀里环著。

“想什麽?”沈世伸手,抚著他的脸。明月白光投进屋内,照耀在他的脸上,就像海市蜃楼,近在咫尺,又远在天涯,一时间昏晕莫辨。

长华脸颊蹭蹭他的手心,低声道:“没想什麽。你洗好了?”

“嗯。”

“好香。”凑在他颈间亲了一下。

沈世红了脸,微微推开他道:“没个正经。”

“怕什麽?又没人看见。这是我们自己的家。”长华将他又拽进怀里,吻著他的头发。他吻得很温柔,从头发一直吻到脖颈,最後又回到唇上,深深深的热吻。环住沈世腰间的手也越扼越紧,似是要将他勒进骨血里。吻了一会儿,沈世就承受不住,脸涨得通红,伸手将他推开,有些嗔怒道:“都做了这麽多次了,怎地还如此禽兽?快被你弄的呼吸不过来了。”

沈长华道:“父亲不就喜欢我这般禽兽麽?”手探进浴袍内,摸到对方胯下那根,笑了,“瞧,这麽快就硬了。”

沈世无言,不太好意思地别过脸,露出红红的耳根,煞是可爱。

两人已做过多次,在性事上向来默契,兼上沈世身子又天生的敏感,不到片刻,下面那欲根就被玩的充血肿胀,有股要射精的冲动。但长华偏生不令他如愿,用手掐住他的精关,不让他出精,一手搂著他,一边亲著他的嘴角哄道:“先别射,一会儿还有你受的,这麽快就泄了身子,等会儿你又嚷著不做了。”

这话可不是一点源头都没的。有好几次,两人做到一半沈世就受不住了,吵著闹著不做了丢下了长华不管。他体质荏弱,早年被祭祀掏空了身体,就算後来好了,底子也没了,长华心里也清楚,不怪他,可几次都被晾著也著实不好受。事後有买过一些补品给他调理,可也没什麽效果,仍然出精有些快。到最後两人都感无奈,只好在性事上有所节制。

沈世也知道自己理亏,犹豫半天道:“那,那你先放开我,我忍忍就是了。”

“真的听话?”手仍旧不松开。

“真的。”沈世脸红道。

长华想了想,虽不忍心看他难受,却也不想任他出精伤身,便去客厅橱柜里翻出前些天买给父亲的领带,抽出包装盒子上的丝绸带,走过来望著沈世意味不明的笑。沈世有些尴尬的抽抽嘴角:“你又想什麽歪点子?”

“你躺好。”长华解开他的浴袍,将他平放在地板上,欺身而上,轻轻咬住他的唇,手下迅速动作,将那根丝带缠上了他的欲根处,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沈世感觉到了,他一向对这些稀奇古怪的花样比较抗拒,这次却也没说什麽,只在他耳边呢喃道:“那你快些,时间久了我可受不住。”

长华点点头:“我会注意。”

沈世咬紧牙忍著,腿间的那根被绳子绕著涨得实在难受,身体又不断的被长华挑逗爱抚著,情欲与忍耐的煎熬重装,不到一会儿,身上便渗出了细密的汗珠。他肤色玉白,瘦而不露,骨肉均亭,再沾了些细汗,十分动人,惹人遐思。那张脸也让人有欲望,明明那般禁欲清冷,陷进情欲里时偏生又妩媚至极,隐忍的样子让人情难自制,只想往更深处蹂躏他,叫他哭泣。

沈长华有时候甚至会产生恶毒的恨意──一种无力的厌恶恨。一个人怎可以做到如此地步,控制的他身心全无,一点自己都不存在。明明这个人就在自己怀里,可仍然觉得不够,恨不得将他生吞裹腹,喝尽血肉,永生永世都囚在自己身体里,哪里都逃不得。

可又做不到,所以恨意就会出现。

沈长华轻轻叹息,低下头去,吻上了他的唇。沈世被他亲的颤栗,唇齿纠缠间感受到对方熟悉的气息,一种来自骨血的温度。身体深处渐渐升起了一股奇异的骚动感,痒痒的,酥麻的,空虚的,疯狂的想要抓住什麽。被抵开的两腿之间的畸形所在,也慢慢湿润开,在地板上洇开一小片水渍来。

当他情动的时候,就像一朵妖冶的扶桑花绽开了。他低声笑著,伸手勾住了长华的身子,头向後仰去,眉目间晕染开一层薄薄的红晕,轻轻喘息著。洁白的月光照在他的裸体上,那姿态是一种妖异的献祭。

长华被他逼人的妖色诱的几欲失控,忙住了手,定了定神。沈世却不满了,他身子正被挑到兴头上,身上无一处不渴望著被爱抚玩弄,便急不可耐地催促道:“你……你怎停下了?继续。”

长华喘息著说:“你乖乖躺下,我先帮你润滑一下,不然进去又得痛。”

沈世摇著头,修长笔直的两条腿在地板上难耐的扭动著:“不用……那处已出水了。不需润滑……你快些进来罢。”

这样盛情的邀请,长华又怎能推拒?

进去的过程很顺利,除了有一些小小的胀痛感,并无太多不适。毕竟做过多次了,沈世的那处早就被调教的习惯吞吐男人的阳物,会自己分泌爱液润滑。阳具被紧致的小穴包裹吞吐著,直进直出,抽插几个来回後,淫水便溢满了整个蜜穴,抽出时溅开来,好不淫靡浪荡。沈世也说不上来这种被插雌穴的感觉是什麽,他为这个地方羞耻了几十年,如今却觉得,这地方竟也能让他如此快活,享受鱼水之欢,尤其是被顶到深处的花心时,那种快活简直难以形容,只想大声尖叫。

长华顾忌他身体不好,动作放的很温柔,九浅一深,慢慢摩擦。起初是这样,但越往後做越觉得难以控制,父亲那处实在太过销魂,下面那张小嘴简直就跟自己会动似地,一直吮吸绞缠著他的阴茎,有好几次差点都被他吸射了,只好停顿下来,缓一缓,再继续插入。如此几个回合下来,他动作越来越粗暴,干的沈世眼若春水,浑身绵软,呻吟不断。

每个男人都喜欢在床笫间说一些情话,尤其是长华。他素日里行为端方斯文,到了床上却没个正样,总爱逼沈世说些不堪入耳的淫词浪语。若是沈世不肯遂他意,他就一直用龟头碾磨著他的酥心。那地方本身就敏感,平时被随便顶几下都会高潮,怎耐得住这样碾磨?沈世只好哭著听他的话,他问什麽,他就答什麽,词儿也是往那越淫乱的地方说越好。就比如现在,长华一边亲著他的嘴角,一边用手玩著他的乳头,下面那根巨大的肉棒深深的插在父亲的蜜洞中,龟头抵著凸起的穴心曼斯条理的碾磨著,一边问:“舒服麽?”

沈世自然舒服,扭动著身体发出含混的声音:“唔,舒服……”

“喜欢儿子这样干你吗?”

“喜欢……”

“喜欢怎样干?”长华动了动自己那根泡在淫水穴里的肉棒,问,“是喜欢这样?还是……”肉棒突然加速抽插,每一下都重重插入最深处,搅的软穴内淫水四溅,“还是这样?”

沈世惊呼,被插的身子不稳,连带著拴在阳具上的蝴蝶结都抖了几记。忙抱紧了他,眼角红红的不肯说那些话。长华便将方才的动作又做了一遍,道:“快告诉我,喜欢儿子怎样干你。”

沈世心里知道,这小子是又犯起浑来了,若不遂了他愿,估计今晚会很难熬。便挣扎著凑到他耳边,撒娇讨好似地说:“好相公,你怎样干我都喜欢。相公快疼疼我,让我泄了吧。”

长华被这一句“相公”挑逗的忍无可忍,一把将他翻过身来,就著肉棒还插在他穴里的姿势,从背後狠狠的操弄起来,动作几近暴烈。沈世一边轻笑一边与他纠缠在一起,叫著他相公,念著他的名字,与他抵死缠绵。直到二人都射了几次,筋疲力竭,这才停下。

四目相视。沈世伸手轻轻触摸他的脸,临摹著他五官的轮廓,婉转深情。沈长华低下头来,与他吻在了一起。

窗外的白月光,广袤的苍穹,水银倾洒了一身,仿佛时空静止。

愿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

结局(下)

到了冬至那天,长华与沈世二人回了一趟母亲去世的地方。几年没回来,这里依然山清水秀,与鲤鱼镇不同的是,这里虽然偏僻,却与外界相同,并不封闭。

几年未见的老仆人头发已经花白,提前到了风烛残年的时候,腰背佝偻,每日所做的事不过是打扫老宅与夫人的坟。

见到长华归来,又见身後的沈世,道:“夫人没有看错人,少爷做到了。”

三人去扫墓。

坟前一柱青烟。

长华给母亲烧了纸钱,给她磕了几个响头。父亲问他:“恨吗?”长华平平淡淡道:“不恨。没她就没我。”沈世没接话,过了会儿,也拿了檀香点著,给坟中女人曾经的未过门的妻祭拜。

南方深冬,萧条寒索,江水滚滚,几只孤鸟从天边飞过,天水一色。

人到最後,机关算尽,最终逃不过一捧黄土。

老仆人送他们离开。长华问他要不要跟他们一起走,出去了给他安排个家安度晚年,老仆说哪里都不去,就留在这儿替夫人守墓,等到哪天走不动了,就死在夫人坟边。长华也不勉强,向他告辞。老仆说:“少爷。”

长华驻足。

老仆道:“少爷不记得我了罢?”

长华摇摇头:“我记得你。”当年向母亲传达消息、帮母亲养鬼的男人,就是他。老仆人笑得有些苦涩:“我跟夫人这辈子,若说真造了什麽孽,也就是对不住少爷您。这孽,死後下了地狱,也必定会偿还,只是到了那天,还望少爷您将我跟她葬在一处。”

长华顿了顿,最後长叹一声:“如果那时我还活著。”

天高水远,风轻云淡。

老仆朝他们离去的背影,深深跪了下去。

回去之後,生活继续。

近来,邻居很喜欢来串门儿。这个邻居不是大人,而是个七八岁大的小姑娘,生的机灵可爱,一双大眼睛滴溜溜的,小嘴又甜,一口一个沈哥哥沈叔叔。沈世好像很喜欢她,每次她来都给她一堆零食。沈长华见了就笑著说:“父亲喜欢小孩啊?”

沈世逗著小姑娘,头也不抬:“小孩子谁不喜欢?”

长华说:“那我们也生一个。”

沈世脸唰一下就红了,手里递给小姑娘的棒棒糖也差点掉地上,忙抬头瞪他一眼低声骂:“还有小孩子在,你瞎胡说什麽!”

长华笑著走过去附在他耳边说:“晚上我们来试试,给你肚子里种个小娃娃。”

“你──”

“叔叔,哥哥在跟你说什麽悄悄话啊?灵灵也要听。”小女孩天真的仰起脸,看著他们。在她眼里,沈哥哥跟沈叔叔是她见过的最要好的人了,几乎无时不刻都在一起。

长华坏笑道:“哥哥在跟你沈叔叔说,让他给你生个小弟弟玩。”

“沈长华!”沈世怒了!

小女孩拍手高兴的说:“好哇好哇,沈叔叔快给灵灵生小宝宝!”

“……”

胡说八道的下场,就是晚上沈长华先生,睡地板了。

不过沈老爷还是疼自家男人的,下半夜就忍不住,把他叫上床了,虽然脸色很不好, 摆著架子教训儿子“日後再在小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就一辈子都睡地板。”

长华弯著眼睛,眼神温柔的成了溺人深海。

沈世问:“你听见了没?”

“嗯,听见了,以後不胡说八道。”凑过去亲了一口。

沈世气消了点儿,往他怀里凑了凑,小声咕哝:“睡吧。”

过了会儿,他听见头顶上没什麽动静了,睁开眼轻声问:“睡了吗?”

“还没。”

“嗯,我也睡不著了,说会儿话吧。”

“嗯,想聊什麽?”

“你想不想要孩子啊?”

长华闻言笑了:“怎麽,你要给我生?”

沈世瞪他一眼:“刚才说过的话这麽快就忘了?又想睡地板?”

“好吧,我错了,别气。”长华伸手搂住他的腰,在他额上亲了一口,过了片刻,才说:“孩子都可爱,谁都喜欢。不过我这辈子就算了,早没有这种缘分了。”

他这话说的平平淡淡,无悲无喜,沈世心里却很不好受,伸手抚著他的脸,轻声说:“来世,不要再遇见我了。”

长华点点头:“嗯,一次就够了。”

“奈何桥上也莫要等我。”

“好。不等。”

“说好了。”

“嗯,说好了。”

过了几天,两人结伴去寺里烧香。长华进不了寺庙,沈世一人进去,在佛祖前长跪不起,也不知许的什麽愿。出来时,就见长华怀中抱著一只红包裹,一脸的囧然。

沈世好奇地问:“这是什麽?”

长华脸色不太好:“人。”

“……”

“刚有个妇女说去卫生间,麻烦我抱一下孩子,就没回来了。”

“……”

沈世说:“这是……不要他了吗?”

长华点头:“估计是这样。要麽把孩子交给派出所吧。”

沈世凑过身去:“先让我看看。”

长华将小孩子放进他怀里。

手指小心翼翼拨开红布绸包,小婴儿的脸露了出来,应当是个小男孩,眉眼软软的。看见沈世就露出无邪的笑脸,并伸出白胖胖的小手去摸沈世的脸。沈世愣了一下,抬头问:“怎麽办?”

长华思考了一下:“送去警察局吧。”

“可、可是……他好可爱。”沈世控制不住内心的欢喜,逗弄著宝宝的小手。

长华在旁边看了会儿,突然柔声问:“你喜欢他吗?”

沈世不吭声。

长华道:“既然他被抛弃了,再交给派出所也一样,父母不疼他,就算找到了,以後也没好日子。”

“你的意思是?”

“带回家养著吧,也许这是天意。”

家里就这麽多了第三口人。

两个大男人都没有照顾婴儿的经验,一时间忙的晕头转向,不知道该从何照顾起,长华平时聪明的很,可面对这种小生物,就算翻了再多书还是一样手忙脚乱,沈世就更不用提了。最後还是邻居家的大姐听到宝宝哭声跑来询问,这才学会了照顾孩子。

宝宝很乖,不爱哭,吃饱了就睡觉,醒来了就一个人躺在摇篮里玩耍,如果你逗他,他就会发出天真无邪的笑声来,叫人一听就心生欢喜。

沈世给他起了名字,叫沈平安。长华给他起了个小名儿,叫阿宝。

因为有了宝宝,两人不得不把外出游玩的计划搁浅了,一心一意地照顾著孩子。两个笨手笨脚的大男人没事就宅在家里商量著宝宝的未来。沈世说希望宝宝以後能学画,做个画家。长华说希望他以後能做个大商人。两人意见不合,还吵了好几次,吵到最後两人都笑了起来。

反正,只要孩子平安快乐,那就是他们的心愿。

一天,宝宝饿了,沈世拿著奶瓶去给他喂奶,喂到一半发现宝宝尿湿了,便叫长华去给他拿个尿不湿过来换。叫了好半天,也没见人过来。沈世心中有些纳罕,便放下奶瓶去客厅找。

客厅里没人。

洗手间里却传来隐隐水声。

沈世站在客厅里,一动不动。过了好久,长华从卫生间走出来了,脸色雪白雪白。他见到沈世,微微愣了一下,很快就恢复镇定,像没事人一般走过来,问:“怎麽了?”

沈世低著头,轻声说:“没事,阿宝尿床了,想问你尿不湿在哪里。”

“哦,在卧室的那个柜子上放著。我去给他换。”

“嗯,好的。我去洗个手,手都被那小子弄脏了。”往卫生间走去。

长华咬著唇,似乎有什麽话要说,但最後还是没说出口。

卫生间里,弥漫著浓郁的血腥气。

沈世伸手,慢慢掩住了脸。

晚上好容易哄宝宝睡著了,沈世洗完澡出来,就看见长华蹲在茶几前〖请看小说网Qisuu。Com电子书下载〗埋头写著什麽。他走过去问:“写什麽?”

“哦。”长华放下笔说,“给你写一些家里需要注意的东西。”

“嗯?”

沈世将本子拿起来一瞧,上面都是一些维修电话,水电费交费的地址,物业电话,生活须知,宝宝照顾事项……等等等等,诸多事项仔仔细细写了好几页,密密麻麻。

沈世看完了,就把本子合上,难能温和地说:“都记在脑子里了,你就不要操这麽多心了。”

长华笑笑:“我是怕你粗心。现在比不得在镇子时,没下人照顾著起居。找保姆也不放心,毕竟跟镇子里的长工不同,要是哪天对方突然就辞职不干了,你可怎麽办?”

“瞎操心。我又不是小孩子,还能把自己饿死?”

“好吧好吧,不喜欢我就不写了。”站起来揽住对方的肩,往卧室走去,“不早了,睡吧。”

两人并排躺在床上,谁都睡不著。窗外的月光笼罩进来,长华的脸呈现出隐隐透明色,仿佛就要乘著月光归去。

沈世问:“还有多久?”

长华沈默。

沈世说:“你说吧,我能接受。”

沈长华翻了个身,侧过去将他搂进怀里,声音压得不能再低:“日子不多了。”

“不多是多久?十天?二十天?一个月?”

“七天。”

沈世静默。

过了会儿,他说:“嗯,七天,好,七天也不短。没事的,我不难过。”他说,“我不难过。我早就准备好了。”话说到这,语声几乎哽咽,“对不起,对不起。若不是我……对不起。”

当日在花园里,沈寄流那一剑,绞碎了沈世的心脏,是长华再次剜心,喂他饮下心头血,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但是相对的,沈长华付出的代价巨大惨烈──原本尚可活三年,最後心脏被剜出来,连三年的时间都失去了。

煞的死穴就是前世的死穴。

沈长华失去了心脏,本该在那晚就当场死去,若不是他执念太深,如今早已化为灰烬。

两人自出来後,心里就明白迟早有这麽一天。但是没想到,会来的这样快。

长华捧起他的脸,吻去他的眼泪,在他耳边温柔地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爱你。”

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

第二天,沈长华开始呕血,血色浓稠墨黑。阿宝被吓哭了,沈世就说:“把宝宝送人吧。我不想养了。”

“怎麽了?”长华一边擦著血迹一边问。

沈世淡淡的说:“我照顾不好他的。”

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想了一下,说:“还是养著吧。”

“不养。”

“我让你养著。”声调已然拔高。沈世却依然固执:“我说了,不养。”

“沈世!!”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著他,“你什麽时候才能听我一次?你不养他,我走了,谁给你送终?你膝下无子,到时候老死在床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

“那不重要。”沈世也吼了出来,“你都要走了,还管我做什麽?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你。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著别人替你尽孝吗!”

长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通红通红,喃喃道:“你别以为我什麽都不知道。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是不是?是不是!”

沈世低头不做声。

长华跌坐在地上,把脸深深埋进腿间,低声哭泣起来。这个年轻的男人,自出生起,就没掉过一颗眼泪,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也不曾掉过一颗泪,如今竟为了沈世,落下了第一颗眼泪。

不过是绝望。

他做了那麽多,牺牲了那麽多,哪怕自己永不超生,也不曾後悔,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他不想丢下沈世,随著日子越发临近,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他不想离开,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没有人照顾他,没人再跟他说话,没有人知他冷暖,没有人。也曾动过念头,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笑的很灿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他喜欢这样的宝贝,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

可如今,一切都要消失了。

他就要走了。

沈世不想活下去,他想跟自己一起走。

长华说:“你不能跟我一起走。我这辈子做了这麽多的孽,杀了这麽多人,魂灵不归地府,死後不知道会去哪里。若是魂飞魄散,你跟著我去了,又找不到我,你可怎麽办?你又让我如何放心?我这辈子说不苦,其实也苦。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不想再尝第二遍。你就不能为我著想一下吗?”

沈世呆坐在椅子上,不吭声。

“答应我,活下去。”

“答应我!”

“答应我!”

“答应我!沈世!答应我!否则我不得好死,真正永不超生!”

沈世如遭雷殛,猛地瞪大眼睛,厉声嘶吼:“你闭嘴!!”

“你答应我!”

“答应我!”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

沈世脸色煞白,沈默著,沈默著,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才等到他一句“我,我答应你……我沈世答应你!我不跟你去!我答应你。”最後一句,已泣不成声。

认了命。认了命!

第三天,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两人出去约了会,吃了烛光晚餐,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叫《铁达尼》号,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最後沈入了冰冷的海底。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坚强的活了下来。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低声问:“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对吗?”

沈世攥紧了衣角。

第四天早晨,沈世起床做早餐,给宝宝换尿不湿。等一切都忙完了,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

他走过去。

长华对他笑著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能走路了。”

沈世掀开被子,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已经成了一具骷髅。

第五天,长华已经昏迷不醒,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沈世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给他擦身,替他洗脸,梳头发,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著话。

第六天,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白骨也溃烂,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弄了一床。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

第七天,沈长华突然醒了,对沈世说:“我还没带你去过大海。”

沈世摸著他的头发,温柔地摇摇头:“你就是我的大海。”

我是你的朱砂痣,你的心头血。

你是我的大海。

长华笑了,眼睛有些疲惫的瞌上,过了会儿又睁开,说:“平安呢?我想看看他。”

沈世亲著他的脸:“平安身体不舒服,我送他去邻居家住几天。”

“是被我吓到了吧?”

“有点儿。”

“那就不见了。”

“嗯。”

“我要走了。”

沈世紧紧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奈何桥上我就不等你了。”

“好。”

长华望著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里焕发出一种熟悉的热烈光芒来。他说:“沈世,我爱你。我这辈子不後悔。”

“我知道。我知道。”

“沈世……我爱你。”

“我知道。”

“我爱你。”

“我知道。”

“沈世……我……”眼里的火光渐渐虚弱,直到熄灭,终於还是没有说完那三个字。

清风吹来,拂动窗帘。

一句“我也爱你,我爱你。”轻轻飘散在风中,情深说话未曾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