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亚里士多德以后的古代哲学383
这几段话非常显明地表示出来了斯多葛派伦理学与神学之间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宇宙是一个严格定命的单一的整体,其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以前原因的结果;而另一方面,个人意志又是完全自主的,没有任何外来的原因可以强迫一个人去犯罪。这是一个矛盾,与此密切相关联的还有第二个矛盾。既然意志是自主的而且唯有有德的意志才是善,一个人就对别人既不能行善也不能为害了;所以仁爱就只是一种幻觉。我们对这两个矛盾的每一种都必须加以某些说明。
自由意志与定命论的矛盾,是贯穿着从古代直到今天的哲学的矛盾之一,它在不同的时代里采取了不同的形式。现在我们所要探讨的是斯多葛派的形式。
我想,如果我们可以让一个斯多葛派受到苏格拉底式的诘难的话,他也许多少会辩护他自己的观点如下:宇宙是一个单一的活着的生命,具有一个也许可以称之为“神”或者“理性”的灵魂。
作为一个整体,这个生命是自由的。
“神”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他自己要按照着固定的普遍的法则而行动,但是他选择了那些能够产生最好的结果的法则。有时候在个别的情况下,结果并不完全是我们所愿望的;但是为着立法的稳固性的缘故,这种不方便还是值得忍受的,如象在人类的法典里那样。每个人都有一部分是火,一部分是低等的泥土;就他是火而言(至少当它有着最好的品质的时候)
,他就是“神”的一部分。当一个人的神圣的部分能够有德地体现意志时,这种意志就是神的自由意志的一部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人的意志也就是自由的。
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这是一个很好的答案,但是当我们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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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卷一 古代哲学
虑到我们意志作用的原因时,它就站不住脚了。从经验的事实里,我们都知道例如消化不良对于一个人的德行所起的坏作用,并且大力使用某些适当的药物是可以摧毁人的意志力的。我们可以举爱比克泰德所喜欢的例子,例如一个人很不公正地被暴君囚禁了起来;这种例子在近些年要比人类史上任何其他的时期都来得多。其中有些人的行为确乎具有斯多葛式的英雄气概;但有些人则颇为神秘地并未能做到。现在我们都知道,不仅仅是充分的折磨几乎足以摧毁任何人的坚强不屈的精神,而且吗啡或者古柯龌也可以使得一个人屈服。
事实上唯有当暴君是不科学的时候,意志才能够不向暴君屈服。这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是凡可以支持无生物界的决定论的种种论证,同样也大体上存在于人类意志的领域里。我并不是说——我也并不以为——这些论证是有定论;我只是说它们在这两种情况之下都具有同等的力量,我们不能有很好的理由在一个领域里面接受它们,而在另一个领域里面又排斥它们。
当一个斯多葛派劝人对犯罪者采取容忍态度时,他自己是在主张有罪的意志都是以前种种原因的结果;在他看来,似乎唯有有德的意志才是自由的。然而这并不能自圆其说。
马尔库斯。奥勒留解说他自己的德行就是由于他的父母、祖父母和师长们的良好的影响所致;但是善良的意志和恶劣的意志都同样地是此前各种原因的结果。斯多葛派的确可以说他的哲学是使得接受它的人有德的原因之一,但是似乎除非是混淆了一定的思想上的错误,否则它是不会产生这种值得愿望的效果的。德行与罪恶同样地都是此前种种原因之不可避免的结果(象斯多葛派所应该主张的那样)
,可是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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