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YE READING

第二篇 思维理智时期962

《《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

身当作原则提出来了。自由的原则不仅在思维中,而且在思维的根源中;这个自由原则也是一个本身具体的东西,在原则上是本身具体的。

一般教养和哲学教养已经大大地进步了。既然可认识的东西已经被完全放在意识的范围内,精神的自由已经被理解为一种绝对的东西,那我们就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认识已经完全进入了有限的东西。有限事物的观点也同时被认作一种最后的东西,神则被当成一个处在思维之外的彼岸物。各种权利、义务以及对自然的认识都是有限的。人的理性越在自身中把握到了自己,就越离开了神,而有限事物的范围便扩充了。于是问题就在于:怎样把那个在过去以及这个时期之初被认作唯一真实的神再搬出来?人自己创造了一个真理的王国,神被放在这个王国以外;所以这个王国乃是有限真理的王国。

在这里,可以把有限性的形式称为主观的形式;被认作绝对的那种精神的自由、自我性,本质上是主观的,——事实上是思维的主观性。理性是一和一切,这个一切同时就是全体有限事物;这种理性活动乃是有限的认识,也是对有限事物的认识。问题就在于:既然肯定了这个具体的东西(不是形而上学的抽象)

,那么,这个具体的东西怎样在自身中发展?然后怎样回到客观性,或扬弃自己的主观性?也就是说,思维怎样回到神?这个问题我们要在下一个时期来考察,那就是:康德,费希特,谢林。

-- 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