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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 痕迹完

《《夜不语诡秘档案》》

1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序

所谓“永远”

这本书,又是自己独自写序,想一想,似乎已经有两本的样子,没有找到替死鬼了。不过,再仔细想一想,就算找到替死鬼,似乎序自己还是逃不掉。

最近翻相册,又看到了那张照片。那是七年前的老照片了,没有人,只是慌乱地远远照着夕阳下,朦胧的海面。背后被自己写满了丑陋的文字─西雅图的海港,是一个伤心的地方。

曾经有一个女孩在大海前说爱我,也是那个女孩,她流着泪,哀求我不要离开。

我不置可否地一笑,默然望着她那张哭泣着的脸。那张绝丽的脸,带著令人心碎的泪痕,却阻挡不住我那自认伟大的脚步。

文字描述的是我的初恋,那时正是离开美国的时候。那个女孩从波特兰开车追我追到西雅图,我终究还是没有留下来。

那年我十七岁,随着风中飘逝的,不但有自己的初吻,还有初恋……

想起来,二十四岁的自己,似乎早就不存在那种就连手牵手都会脸红的青涩情感,脸皮也厚到就连长城拐弯处的城墙也不遑多让。

有一年我爬长城,居然惊喜地发现自己脸皮还算是挺薄的,至少挂着那么厚的脸皮,还是能轻松地挤过去。笑

说到长城,掐指算一算,前前女友已经不在很久了。

诸位看到这本书的时间,再往后推一个月,就又到了她的忌日。这本书,就权当是纪念她的存在,或者纪念她的曾经存在吧。

快有三年了吧?时间真的过得好快。记得那年的耶诞节,北京下着鹅毛大雪,她做完化疗,强迫我推着她去爬长城。

那天居庸关的城墙特别巍峨,但是却很冷,冷得就像我心里的温度。她坐在轮椅上,静静地,用手抚摸着刻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那块石头,催促我向上爬。

我就真的向上爬了。每爬一段,就回过头,看她冲我挥手,露出甜甜的笑。这样缓缓爬着,越来越高,直到她慢慢地模糊在了自己飘雪的视线里……

我买了两个同心锁,牢牢地锁在一起,又牢牢地锁在了长城的中段。

本以为能牢牢地锁出一个永远,没想到“永远”没有捞到,就连“短暂”这个小小的奢望,也消逝在了手心中。

哈哈,怎么写来写去,像是在写散文。不应该,不应该!

还是照例说说这本《妖魔道》好了。

总体上,这是一本很轻松,很速食的《夜不语》特别篇,如果要看作是前传也行。我前边写得很轻松,到后边写得差点飙泪,希望大家看得轻松些吧。虽然后边的剧情实在有点悲,算不得轻松两个字。

不论学习还是工作,每一样都很累。能够放松的话,也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休息。天气,又要冷下来了。

下一个故事《宝藏》,我策划了很久。说的是一个特别的发现,让夜不语等人偶然知道了一个宝藏的存在,在寻宝的期间,发生了许多怪异莫名的事情。由于架构很庞大,为了避免出现《茶圣》那种潦草结束的情况,所以,暂定会连载三本的样子。

肩膀好累,困了,洗澡睡觉。看看手机,居然发现一不小心就混到了早晨七点多,太阳都出来了。

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开始羡慕笔下的夜不语那家伙了。他够有个性,也有条件施展他的个性。但现实中的人,又有几个能做到的?

今年二月底,我去了一趟上海。原本以为十分坚强的自己,第一次感到了寂寞。

虽然我喜欢旅游,喜欢背着背包到处走的感觉,但是,在那个拥有两千多万人的拥挤城市里,我却找不出一个想要见面,想要说话的人。

那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皮肤、指甲、脚尖、甚至头发的末梢都充斥着寂寞的痛楚。只要是寂寞的,不论身旁有多拥挤,也不过是留在一个人的城市里。从前随意写下的这句话,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2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梭子一

沉重的夜,滴滴答答的水声幽幽地回荡在这个小镇里,显得那么孤寂,也那么刺耳。

在这个如死的黑暗笼罩的地方,低矮的房屋里没有一丝光亮,也没有任何声音。就连熟悉的打更人也不见踪影,整个小镇,犹如一片死域。

狂风刮得很烈,夜空上没有飘浮云彩,但依然看不到星星或者月亮,四周游荡著令人压抑的诡异气氛,就像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或者,有些事情已经发生了!

死寂继续着。

远处,终于隐隐传来些微可以打破沉默的声响。

是人。

一群人。

一群携带着刀剑,全副武装的护卫。

坐在中央马车里的主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淡淡的灯光,从六匹马拉着的大轿子里透出来,隐约勾画出这个主人的身影。

窈窕的线条,长发,慵懒舒服地倚靠在椅子上。应该是个女人,而且,不会太丑。

主人没有说话,护卫自然不会不识趣地打破这份略微沉重的沉默。几十人的队伍里,只有马蹄哒哒的声音,以及车轮转动时的闷响。

离小镇越来越近了,马车开始慢下来。

最前边的一个护卫猛地一拉马头,靠到轿子左侧的窗户旁轻声道:“小姐,已经到芙蓉镇了。现在人倦马疲,我们是不是应该先找个客栈稍微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上路?”

那位小姐缓缓地用纤纤玉手抵住下巴,像是在思考这个问题,又像是什么都没有想,最后微微点了下头,算是应允了。

那护卫在心里长长地松了口气。这队人马,已经马不停蹄地接连走了两天路,虽然是精锐,可是连番劳碌,就算是铁打的筋骨,也有点受不了了。

他纵马上前,想早一步进到小镇里将客房订下来,随便把自家小姐住的地方打理一下。

这位小姐毕竟出生在大富大贵、位高权重的家庭,什么贵族习惯都沾染了一点,但是最让人郁闷的,就是那种莫名其妙的洁癖了,如果不睡习惯的床、被褥、枕头的话,就会失眠。

唉,出老大的远门,居然还在行李里带着闺房里的大床,这究竟是什么世道!一路上,可苦了自己这群护卫了。

从长安城出发赶往益州,不算太远的距离,走了接近一个月,但却只走了不到一半距离。如果不是时间也消磨得差不多了,这位大小姐,恐怕也不会急急忙忙地要疯狂赶路。

这么长时间,他没少惶恐不安过,如果那大小姐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自己这群大老爷们儿掉脑袋倒是没什么,可就苦了家里的婆娘。

眼看益州还有三天就要到了,虽然一直也没遇到过什么危险,但最好还是更小心翼翼才好。不是常有人说,暴风雨前的风平浪静,最是可怕吗?

不知为何,今晚的他十分烦躁,那份烦躁的心情,甚至影响了胯下的马。自己的马名叫黑风,随着自己出生入死已经五年多了,真正的生死与共。他用手抚摸着马头,用力地皱着眉头,不知何时起,右眼皮就跳个不停。

俗话说左眼跳财,右眼跳灾,恐怕,今晚绝对不会平静。

思索间,已经到了镇口的木陇下,木陇顶上用红色的字体雕着“芙蓉镇”三个大字。那三个字在夜色里红得像血,带着阴沉沉的气息,整个小镇犹如一张狰狞的大口,静静地等待着倒楣的人,走进它的五脏庙里。

有股恶寒袭来,他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手紧紧地握着剑柄,用力咬下嘴唇,打马走进了这个气氛诡异的地方。刚一进去,黑风便人立而起,死也不愿意再往前走一步。

都说畜生的直觉最是灵敏,难道,马儿也预感到了危险?

护卫缓缓地将四周扫视了一遍,空无一人的街道,静悄悄的,没有一丝灯光透出的民居,一切都很平常。也不像有埋伏的样子。只是,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

他毅然下马,往前走,在附近的一家人户前停步,犹豫了一下,然后敲门。

并没有用太大的力气,但门却“吱嘎”一声,打开了。

护卫有点愕然,现在早已不是盛唐时期,最近四处都兵荒马乱,盗贼遍地都有,如果谁还敢像从前那样夜不闭户,不是自己找死吗?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他从怀里掏出火折子,摇亮,就着黯淡摇曳的光芒,走进了房子里。进了大门便是桃屋,屋子中间的桌子上,还整整齐齐地摆放着早已没有热气的饭菜。有三副碗筷,看来是个三口之家了,可是怎么看起来,桌上的东西还没怎么动过?

碗里盛着冒尖的白饭,就像在向自己传递着某种讯息。

飞快地将整个房子搜索了一遍,却并没有找到任何人,心里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

他从鞘里抽出宝剑,又来到一家人户前,用力地踢开门,闯进去搜查了一遍,依然找不到半个人影。

他不死心,继续找,接连找了十多户人,果不其然,这个偌大的镇子里没有一个人。

见鬼!究竟出了什么事!为什么没人,镇里的人都跑到哪里去了?护卫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他拼命抱住头,想要将杂乱的思绪理清楚。

难道,遇到大群的强盗打劫?不可能,房子里没有任何翻动的情况,而且里边的人,似乎都在悠然自得地干着自己手边的事,屋子里遗留下的东西,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人呢?他们就好像在一刹间全部消失了,整个镇的人都消失了。而所有的一切,都保留在人消失时的一刹那……

眼前的诡异状况,早已经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这名护卫也当真了得,他转身就往镇口的方向拼命跑。

不管这里出了什么事,总之,不能让大小姐进来。

他飞快地在寂静的街道上跑出S型路线,眼睛隐约看到,大队伍拥着那辆华丽的马车穿过了木陇。

情况危急,就在他要放声大喊的时候,一双僵直有力的手,狠狠地掐住了他的喉咙。

护卫右手用力一挥,手里的宝剑微微一顿,便锋利无比地将那对手臂割了下来。飞快地回身又是一剑,这一剑,狠狠地刺进了身后那家伙的胸口里。

果然是有埋伏,要尽快通知他们不要进来才对!

他想要将剑抽出来,但却意外地遇到了阻碍,似乎被对方的骨头给卡住了。护卫抬起头,却看到了对方僵硬没有任何表情的脸。

这是一个女人,应该还算得上年轻漂亮的女人。可是,就在这个女人身上,自己却找不到一丝人类应该有的气息。

这东西,绝对不是人!或者说,现在的她,已经不能算是人了!

那东西冰冷的眼神犹如狩猎者一般,护卫只感到一阵阵的恶寒,恐惧犹如潮水似地覆盖了大脑的每个角落,身体僵硬得再也没有办法动弹丝毫。

对面的那东西张开嘴,露出了长长的獠牙,缺少了胳膊的手臂胡乱扭动着,这个在平时应该算十分滑稽的动作,现在却变得异常恐怖。

是行尸……

这是护卫最后想到的东西。下一秒,行尸的獠牙,已经深深刺入了他的脖子。

那个已经变成行尸的女人僵硬地抬起头,接着,一群又一群,似乎有无数的行尸,连续不断地从阴暗的角落里,拖着蹒跚的步履,缓慢地走了出来……

3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梭子二

“小姐,到了。”丫鬟青儿轻轻说道。

赵舒雅走下轿子,望着眼前高大的镇国府深深吸了一口气。这里即将是自己要生活一辈子的地方。

虽然明知道一入豪门深似海,更需要在自己将来丈夫的众多妻妾之间周旋,会失去自由,会令自己痛苦。纵使明明清楚一千个、一万个不能嫁的理由,就算再让自己多选择一百万次,自己还是会嫁过来。

因为,镇国府里,有一个自己必须要见的人。

多少年了?她看着秋日街道上飘扬的梧桐树叶,忘了,早就忘了自己等待了多少年。不过,总算等到了这一天,终于又可以和他见面了。

“小姐,老爷出来了。”青儿小心地打断了她的回忆。

赵舒雅微微一笑,摸着自己扎得整整齐齐的头发道:“青儿,我的样子会不会很丑?”

“当然不会,小姐永远都那么年轻漂亮。”

“真的?”明明知道那张口里会说出的答案,她还是不由得安心了许多。现在的自己很漂亮,他一定会喜欢的。

缓缓地抬起头,如繁星般闪亮的眸子里,已经映照出对面的人影。最前一个,便是当今的镇国大将军,也是自己将来的丈夫。

幸福?自己会幸福吧!不管怎样,总算是能再见到他,总算是能永远待在他身旁了。

笑容,如同春天盛开的花朵,慢慢地洋溢在脸上。她带着倾国倾城的绝丽风姿,迎了上去。可是又有谁知道,自己的笑容,仅仅只是为了他而绽放的呢……

4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一章 妖魔道史

妖魔道,什么是妖魔道?人与妖与魔,当然是妖魔道的基本组成部分,但是,这就是妖魔道吗?

不!当然不是。

造就妖魔道的不是人,不是妖魔,而是时代!每个时代都有妖魔横行的年代,不同的妖魔,不断地游荡在这个世界上,造就着不同人的不同人生。

人类平静安定的时候,妖魔潜伏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着机会,等到动荡不安的年代再次来临。

于是,时代造就了英雄。不管是正是邪,有四个传奇人物,一代一代地降临在了这个古老疲倦的大地上!

第一个英雄是个斩妖武士。

背着跨月魔刀的武士,静静地站在山岗上,山岗早已被几百个掠夺者围得水泄不通。

寒风呼啸着,不断掠过武士已经破旧不堪了的衣甲。

武士依旧不语,漠视着周围的一切,似乎咆哮的十月寒风吹在脸上的感觉,远远超过了身旁高声叫嚣的人群。

没有人走上去,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杀掉他,并不是几个人的力量便能做到的。

生活在这个乱世,需要的是实力,掠夺者都很聪明,当然也足够的狡猾。没人愿意在得到跨月魔刀前,就先丢掉性命,于是有人充分地运用了人类的天性,隔着老远不断地辱骂着,甚至吐出了浓浓的口水,颇有气势。

武士依旧默然。

对峙就这样进行着,无止境地进行着。直到掠夺者中的一个武士忍不住了,他大声叫道:“放下魔刀,我王三一定会放你走!”

其余的聪明人不禁在心里暗骂起来。大家心知肚明跨月魔刀的价值,更明白它的每一代主人一旦握住它后,就再也不愿从身上将它取下,即使是付出自己的生命。

但是,出乎众人预料的是,武士却缓缓地从背后抽出了跨月魔刀,随手丢在了附近的地上。锋利的刀锋寒光一闪,触地便隐没在了黝黑的土中。

那个王三嘿嘿笑着,几步冲上去,便一把抓住了刀柄。

哈哈!发财了!这是我的了!他欣喜若狂地想着,随着风的冰冷,沉浸在得来如此轻易的遐想中。

“妈的!原来,那家伙只是虚有其表!”有的人后悔不已地大骂起来。

但更多的掠夺者,却依然按兵不动,他们暗自盘算着,怎么先杀掉武士,再夺取跨月魔刀,巴不得有人做诱饵先厮杀起来。

不耐烦的掠夺者开始蠢蠢欲动,但又同时唐突地停止了一切动作,原因是一道弧型白光,那道弧光随意地从武士挥动的左手中发出,瞬间将那个武士劈成了两半。

白色的弧光并不奇怪,那是刚入门不久的武士也会用的青刃,奇怪的是它的出场方式和威力,那个不凭借任何武器挥出的青刃,竟然可以在一瞬间,将一个高级的掠夺者一分两段,它的主人会是怎样可怕的一个人?!

掠夺者在惊讶与恐惧中,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个流传在这个传奇大陆上的名字。但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思考了……

武士的嘴角划过了一丝残酷的笑意,杀戮的时间到了……

三天后,猎捕者中流传开一个画师画出的图画。

上边栩栩如生地记载了一场大战后血腥到令人呕吐的画面。图画下方,还有人用笔简洁地写道:数天前,在屠风岗上,一百八十四个冒险者组成的掠夺者,成群截堵一名手持跨月魔刀的武士,掠夺者无一生还!

据可靠人士证明,跨月魔刀的主人是个来历不明的武士,他的名字叫,风雷月!

风雷月,从这天起人们给了他第一个绰号─死神!于是,他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时代流传下的第一个传奇!

时值西元前二十二世纪,汤伐夏桀,两国交战于鸣条。风雷月手持跨月魔剑,将大妖魔桀斩于剑下,将夏朝灭亡。就此,他得到了第二个绰号─斩妖武士。

时代造就的第二个传奇,是个来历神秘的术士。

无人知晓的蚩尤魔殿中,硝烟味依旧浓重。在这个寂静无声地最深沉的迷宫回廊中,响起了许久没有出现过的孤独的脚步声。

烟雾随着那个人的缓慢移动,而极不情愿地飘散向两旁。这是个年轻的男子,大约二十三岁左右,但是俊朗的脸上,却写满这个年龄段绝不该有的沧桑。

回廊似乎对这个不速之客,作出了强烈的回应,两旁的雕像,纷纷放射出强烈的白色光芒。数十个手握巨大锤子的蚩尤卫士,在光芒中走了出来。

男子淡淡地笑了笑,两道白色疾光从手中肆虐而出,顿时,卫士的身上响起“嗤嗤”的难听透电声。卫士们因为这强大的攻击,而麻痹的站在原地,再也难以移动一步。

他依旧缓慢地走着,用着他那种独特的脚步声,扰乱着迷宫的寂静。

当他缓缓地消失在远处的黑暗烟雾中时,卫士们才失去知觉的倒在了地上。

蚩尤魔殿最深层迷宫的最深处,有一个极大的广场。那个亘古不变的神像,依旧屹立在广场的正中央。就是这个雕像,将大魔神蚩尤困住了几千年。

黑影缓缓地走进了广场,漫步到这个神像前时停住了,他用那比迷宫里更寒冷千百倍的眼神,默默地注视着这个神像。

神像在他的注视下颤动起来,就像在恼怒又有不知死活的家伙,闯进来打扰自己的生活。颤动越来越大,最后甚至整个广场,整个迷宫,都在一股神秘的强大力量下颤动起来。

颤动继续着,蚩尤魔殿里所有魔物,都在为神像的蠢蠢欲动而恐惧与兴奋。

是神!它们伟大的神,即将结束三千年的沉睡,神,就要复活了!

但是就在这时,神像却唐突地停止了。就像它从没有动过一样!可是,强大的魔力却没有消散,反而越渐浓重起来!

这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吗?苍老的土地上,有灵觉的动物纷纷不安地仰起头,望着万里晴空。

“你是谁?”一个苍老的声音突然从神像中传出,“你不是黄帝那混蛋的子孙,为什么可以解开封印!”

“蚩尤,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主人。”年轻人没有理会它,淡淡地说道。他的声音平缓而富有磁性,但却比他的眼神更加寒冷!

蚩尤愣了一愣,突然放声大笑起来,就如它三千多年来从没有笑过,想要一次笑个够本!

它不断哈哈地笑着,一边用嘲笑的口气说道:“年轻人,解开我的封印是你最大的错误。人类可以打败我,但却永远不要奢望可以控制我和毁灭我。即使是三千年前所谓最强的黄帝也不行,所以,他才会把我封印起来。而你!我会让你付出你鲁莽的代价!”

年轻人依旧漫不经心地看着它,就像在看一个自己已经到手的猎物。

在他的注视下,蚩尤不知为何突然变得非常烦躁,它冷哼了一声,强大的力量在手中不断凝聚,最后,一个巨大的火球出现在了身前。

同时,年轻人也出手了。一道白色的急疾电光笼罩在了蚩尤的头顶,竟然是生死契约之光!

蚩尤内心一阵狂笑。竟然有人用这种低下的召唤诱惑术来攻击自己,他到底在想什么?!

生死契约之光,对有智慧的生物以及死灵,是毫无效果的。蚩尤这个大魔神,不但有远远超过人类的智慧,还有不死的生命!这是菜鸟冒险者都知道的基本常识。但现在,竟然有一个闯入魔殿的年轻术士,无视于这种常识。

他,疯了吗?

答案当然是─不!蚩尤的狂笑凝固在了脸上。它感到有一股强大无匹的精神力量,强行闯入了自己的思维,它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恐惧……

有如此强大的精神力量的人,他……到底有多么可怕?

蚩尤不断用自己的精神力,抗拒着那个神秘术士的力量,但是,它明白自己终究会因为抵抗不住,而失败在这种巨大无匹的力量中!

回雕像!蚩尤用最后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身体,艰难地向神像移动,但是,在快要接触到神像时,停止了一切的动作。

“有什么吩咐?我的主人。”蚩尤缓缓地转过身,跪倒在年轻术士身前,用苍老的声音说道。

神秘的术士微微一笑,冰冷的眼神中划过了一丝残忍的光芒……

十天后,燕国的首都蓟。

就在那一天,这个常常被砂风光临的城市,遭受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战争。

据活下来的少数人回忆道,那一天早晨的雾气,特别的浓重。数以万计的妖魔,不断地从浓雾中冲出来,向蓟城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守卫们被这些绝不可能出现的怪物们,打得措手不及。

这场人类与魔怪之间的攻城战,进行了整整十天十夜,蓟城以及从各处赶来的猎捕者、冒险者以及武士,在这场战役里死伤无数,元气就算一百年后也难以恢复。而蓟城巨大的城墙,被毁灭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燕王更在自己的行宫中自杀。

活下来的一些行宫守卫发誓说,自己见到了一个人类术士闯入了皇宫的主寝室,他在燕王的耳边淡淡地说了几句话,燕王便一边高声大笑,一边抽出随身短刃,刺入了自己的脖子……

那个术士很年轻,但眼神却很冷,冷得让人全身会在他的注视下冻结。但更可怕的是,他身后的那个巨大魔物,那……那竟然是一直都只是在传说中才有提到的蚩尤!

而在燕国的历史书上,却这么写道:燕王政二十三年,一个抛弃了灵魂的术士,与蚩尤签下了邪恶的约定,并在当日对燕国首都进行了猛烈的进攻。我王为了保护城市的人民,在皇宫中与这个邪恶的术士进行了惨烈的生死战,最后,壮烈地牺牲在寝室内。

但人类最终击败了这个邪恶的术士以及妖魔,再一次保卫了自己的家园。这又一次证明了,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真正的主人……

但遗憾的是,邪恶的术士并没有在这场战役中死去,他从此后消失无踪,或许,还在世界上的某个地方,默默地扩展着自己的邪恶势力。

据一些知情人士证明,这个术士来历不明,只是在二年前,突然出现在秦国的边境上。当那里的守卫查问他的名字时,他只说了两个字─无痕。

不管说法怎么样,无痕,这个神秘的年轻术士,就在那一刻,成为了时代造就的第二个传奇。而无可置疑的,炎黄子孙的后代们在恐吓小孩的话语中,从此多了一个叫邪神的人……

而第三个传奇,就如同大家所知道的,他,是个道士。根据他本人描述的,他是个严肃认真的人……但是,为免他的报复,我们还是就这么姑且认为吧……

“姐姐,和我约会怎么样?”一个干瘦的老头坐在某个山洞的角落里,正起劲地向身旁的年轻女术士搭讪。

女术士皱着眉头,瞪了他一眼:“对不起,我对老伯没有兴趣。”

“什么老伯!现在的年轻人真不懂礼貌。我今年才刚满九十三岁而已。年轻力壮、老成有为,和我约会的话,你绝对不会失望的!”老头不满地说道。

“这个色鬼!”女术士狠狠地用杖敲掉一尾石蛇,大声说:“不要烦我了,总之我不喜欢欧吉桑,而且你泡MM也应该看地方。这可是群妖洞,稍一不注意就会惹上一堆怪物。”

“在这里约会也很有情调,就和我交往试试嘛。唉,我这个可怜的孤寡老人,从来就没有年轻的女孩喜欢我。天哪,现在的社会真是黑暗!”这老头还是不死心,抱着女术士的纤细美腿呼天喊地。

“放手死老头,恶心死了!”女术士拼命地踹腿,可惜她很快就惊讶地发现,自己一向自豪的飞腿,竟然甩不开这个干瘦的小老头。

就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喧闹的声音。

“雷妖叛变了,大家快逃!”有人大声喊道。

不久后,一大堆人便慌张失措地向群妖洞的出口跑去。

女术士抓住一个人问道:“怎么回事?”

那人惊惶地答道:“是一队术士召唤的雷妖全部叛变了,它们杀掉了自己的主人,正朝这个方向移动!”

“有几只?”女术士冷静地问。

“大概有五十多只。”

“如果在狭窄的地方召唤火龙的话,我想,我大概可以慢慢地将它们绞杀掉!”女术士思忖着,刻不容缓地掏出火符,在前方的巷子里布下火龙结界。

那个人一边跑一边回头,像想起了什么,大声喊道:“还有,那些雷妖全都有半王级以上!”

“王……王八蛋!”女术士差些哭出来,“这些话,应该在刚才就对我讲清楚!”

所谓半王级别的妖怪,指的是已经修炼了五百年以上的半精怪。实力根本就不是普通妖怪所能够比拟的。

拼命想要收回火龙,已经来不及了。一群黑压压的影子缓缓地走过来,走进火龙结界,它们在烈火中痛苦地嘶叫着。

不知为什么,妖物总是对术士有种天生的仇恨,它们可以在一堆冒险者中,很快地找出用术法伤害自己的混蛋,然后集体群扁他们。

这群雷妖也不例外,它们怒吼着冲过熊熊火墙,向女术士跑过来,行动出人意料地快。

人类的行动,永远也没有愤怒的雷妖快,很快地,后退的路也被截断了。女术士尖叫了一声,丝毫没有淑女风范地躲到小老头的身后。

“快想想办法,不然我们死定了!”她一边颤抖着,一边冲小老头说道。

小老头不慌不忙地摆出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态,“我只是个可怜的孤寡老人罢了,能有什么办法。还是认命地死在这里算了,至少有个漂亮的姐姐做伴,黄泉路上就不孤独了,嘿嘿。”

“有没有搞错!人家才十九岁,才不要和一个又脏又丑的老头死在这里!”她绝望了。

小老头嘿嘿笑道:“其实,办法也是有的。如果你答应和我交往,我就救你。”

“就你?”年轻的女术士止住哭,望了老头一眼,然后很坚定地摇头,“还是让我死在这里算了。”

“喂!你这个没有礼貌的小妮子,至少也要装作考虑一下的样子嘛。真是太打击我了!”小老头沮丧地抬起手召唤道:“以吾之灵魂换来汝之生命,小杰杰,出来吧!”

“汪!”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从召唤阵里传了出来,全身金色的巨大神犬怒吼着,向雷妖扑去,血红的火焰不断从它的嘴里喷出,魔火所到之处,只听见一阵阵嗤嗤的烤焦的声音。

这些凶猛的雷妖在这只妖兽面前,就像砧板上待宰的小鸡一般,它们恐慌地四处逃窜,可惜,这只妖兽的速度实在快得惊人,不管它们逃向哪里都被魔火紧紧地跟着,焚烧着。

几息时间,仅仅几息的时间,五十三个百年道行的雷妖,都倒在这只巨大的妖狗脚下。

“原来你是这么厉害的道士!”女术士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干瘦到丝毫没有特色的老头。

这时神犬又是一声大吼,它夸张地撕裂开巨大的嘴,朝老头撞过来,居然开口就骂:“死老头子,不要每次都召唤我出来,有时候,也叫叫你那只该死的懒猫。我很累的!像我这么老的狗,本来就已经到退休年龄,该安享晚年了。”

“你!你的妖兽居然会说话!”女术士惊讶地张大了嘴。

“这有什么稀奇的,如果你答应和我交往的话,我就把它送给你。”老头得意的说。

“我才不要呢!”女术士毫不犹豫地摇头,“这个怪物又老又丑,而且还会说话,好恶心!”

“真是没有礼貌的小娃儿。”神犬气愤的用肥屁股坐到地上,唠叨着:“想当年我可是神兽之王,世界上所有没有主人的神兽,都唯我的命令是从。那种威风气势,像你这种小女娃儿又怎么知道!”

“但你还是被抓到了,还是被……哈。”女术士用眼睛瞄了一眼小老头。

神兽像受到了莫大的打击,它一声不哼的,居然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了一支旱烟管,“吧唧吧唧”地抽起来。

女术士的头开始大了,她明白不快点离开这个怪老头,说不定还会发生一些更莫名其妙的事情,那自己不疯掉才怪。

“不管怎么样,还是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我可以知道您的名字吗?”女术士例行公事般地感谢道。

“我啊,嘿嘿,就叫我亲爱的小天天就好了,未婚的单身男人,是美女婚嫁的最佳选择!”

“天哪!我早就该想到,是那个老不死的家伙了!”女术士感觉自己已经疯掉了……

杰啸天,时代造就的第三个传奇。这个好色而又糊涂的小老头,是西汉冒险者中道术最高的人。

但是,西汉的年轻女孩们都知道,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不起眼的干瘦老头色迷迷地看着你,要求要和你结婚的话,你大可毫不客气地一脚踹在他脸上。因为,那一定就是我们骨头非常硬朗的啸天贤哲了……

至于第四个历史造就的传奇,也是最广为人知的传奇故事,在西元七四一年,缓缓地冒出了历史的舞台。

时值唐末开元盛世以后,安史之乱之间,一个爱穿白衣的年轻男子,带着他的妖怪仆人,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这个自称为“夜不语”的猎捕者,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都称他为─乱世枭雄。

很遗憾的是,这四个字,完全不包含任何褒义的成分。有的只是对这个本身没有任何特异能力的主角那种油滑市侩,以及顽强如同蟑螂的生命力,以及好运气的一种嫉妒罢了……

5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二章 百足上蔼

白衣如雪。

一个长发女子静静地坐在草地上,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散落在雪白的皮裘间,绝丽的脸孔像是泛着幽幽的惆怅,如鹿般微卷的睫毛轻轻地抖了一下,然后,她再次低下了明亮的眸子。

这是某座山的山顶,四周景象异常怪异。山峰重叠,状如屏风,狰狞得像在攀比似地疯狂向天空延伸着。

这座山,一共有大大小小二十七座山峰,每一个山峰上,都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没植被,也没动物,甚至就连无处不在的虫子,似乎也全都死绝了。

这是一片死地,但偏偏在山最中央的位置,却有个一百步大小的平台。

平台上长满了生机勃勃的绿草,显得和周围的气氛十分格格不入。如果有堪舆师看到,一定会惊讶得合不拢下巴。在风水上,那块草地不但是死地,而且还是凶地,靠近那里,无疑是自寻死路!

但那位绝丽的白衣女子,就平静地坐在那里,坐得那么心安理得,似乎自己在这里,原本便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远处的山涧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响声,女子长长的睫毛又微微抖了几下,她的神色没有任何变化,只是将头埋得更低了。

巨响声越来越近,整座山似乎都在响声中颤抖起来。震动回荡在四面八方,猛地一阵腥风拂过,草地下边的土,像是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向上推开,有个泛着红光的庞然大物从地底爬了起来。

来了!

女子刹那间往后跳开,刚好避过了怪物嘴里吐出的黏稠液体。

那些液体一碰到绿草,就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哧哧”声,翠绿的草的所有生机,似乎也都随着白色的烟雾蒸发掉了。

“好毒的孽妖,附近的村民就是你杀的?”女子娇喝一声,从背后抽出宝剑,飞快地向那东西刺了过去。

那妖怪貌似蜈蚣,足有四、五十丈长,浑身有青红道道发亮,爪子也赤红如血,尖端有钩,泛出金色。像是知道女子手中宝剑的厉害,它或是在山壁上翻转,或是在草地上乱跳,并不时卷起,然后弹开身体拍打地面,并时不时地吐出毒液。

就这样纠缠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眼见自己老是碰不到那孽障的身体,白衣女子开始恼怒起来。

她用剑挽出几道剑花,左手捏了个剑诀,然后用力一弹,顿时,有道若隐若现的光芒白链般射了出去,狠狠地打在那头大到有点不像话的巨型蜈蚣额头上。

蜈蚣仰天惨吼一声,尾巴一弯,鞭子似地抽打过去。女子又是向后几个轻跳,险险地将这一击避过。

一人一怪,头对头地狠狠望着对方,似乎很有默契似地没有再出手。

巨型蜈蚣喷出湿气,扬起阵阵沙尘,它的眼睛冒着通红的光芒,愤怒得想将眼前的白衣女子一口吞掉。

那白衣女子虽然面色镇定,但也并不算好受。心里暗自叫苦道,这次可算亏大了,原本接受委托的时候,还以为是什么小角色,虽然被告知过,它前前后后吃了村子里好几十人,却也没太过注意,还以为可以像以前那样玩玩轻松的杀妖,收钱,走人的过场。

没想到一下子,就给自己冒出个百足上蔼,而且,看样子恐怕有千年的道行,就快化成人形成精了。唉,倒楣,如果不小心的话,说不定小命都得扔在这里!

亏大了!不对,应该算赚了!哼,这东西自己找了它快半个月,现在被自己碰到也好。

想着想着,还是越想越不爽,女子干脆吼出了声音来,原本那副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顿时被破坏得一塌糊涂。她左手轻弹宝剑,挽动剑华冲了过去。

宝剑不断和千年百足上蔼硬碰,在黑暗的夜里,迸发出一串又一串的火花。

也不知道它的壳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不论她怎么砍,都硬是不能留下哪怕一点痕迹。时间长了,反倒是手腕禁不住一连串的力道反馈,虎口发麻起来。

“妈的,什么玩意儿,人家是妖怪,你也是妖怪,怎么就不学学那些十分有前途的妖怪,看到老娘就开跑,省得老娘累死累活地跑任务,你以为这年头赚钱容易啊!”美女已经被气得完全没有了淑女形象,用剑指着那妖怪,破口大骂起来。

不远处山壁上的一堆石头微微抖了起来,石堆后正躲着两个青年男子。左边的男子非常辛苦地捂住嘴巴,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音来。

“老大,很痛!”右边那个男子,长着一张帅到可以让小女生尖叫的脸孔,几撮泛着青黑的头发垂在眼前,脸上却有一种哭笑不得的神情。他的视线,正凝固在右手臂那只将自己往死拧的手上。

“吵死了,难得有好戏可以看,你给我安静点。”手上拧得更用力了,我远望着那个白衣美女,不禁又有一阵想狂笑的冲动。

“老大,真的很痛。虽然我是妖怪,但我还是有神经,会感觉……”

帅气的男子再次诉苦,话刚说了一半,就被我用几乎可以杀掉人的眼神给堵塞住了。

冷汗在额头上冒出来,男子识趣地转移话题,“老大,我们真的不去帮忙?”

“青峰,你有病啊!”我又瞪着他,像是在看一头白痴,“难道,还没看出来那玩意儿是百足上蔼!是百足上蔼,而且有上千年的道行。

“我才不会像那边的那个疯女人一样出去送死呢!还不如坐在这里守株待兔。等它们这两个不同种类、不同理念的生物交流完感情以后,咱们再优雅地去做亲善大使的工作,又轻松又不费力气,嘿嘿,简直就是我个人原则的典范!”

好恶劣的性格!青峰感觉一阵恶寒,不禁打了个冷颤。

自己以后千万不能得罪眼前的这家伙,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就去见阎王了。

虽然阎王和自己也算蛮熟的,不过,被自己的主人给害死,恐怕会被那个死东西活活笑上好几千年吧。

“你在想什么?”我狠狠地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认真给我看着,我去小睡一下。等到他们都打累了,再叫醒我。”

青峰脸上一副吞了好几把黄莲的苦闷样子,忍不住在心里破口大骂了几句。

不过,唉,谁叫自己摊上了这么个主人。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杀孽做得太多了,上天才派了这么个煞星来整自己。

呜呜,主仆契约一生都有效,据阎王那小混蛋说,自己的主人这大混蛋寿命很短,只有一百三十多年罢了。

一想到这里他就想哭,还要受一百一十年的苦,究竟自己还能不能熬到那个时候噢。

以后自己要多多行善积德,吃斋念佛,看能不能让那家伙的阳寿减一点,好早点从苦海里逃脱出去。

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青峰却一丝不苟地按照命令,将视线牢牢地锁定到了那一人一妖上。

咳咳,先做个自我介绍。

本人是夜不语,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为了世界的和平以及人类的和谐与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持续地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

当然,解决问题之后,也会略微地向热情的委托人,收取微不足道的报酬。

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而且又善良,所以常常不忍心收取太多,所以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为温饱问题四处奔波劳累。唉,想在乱世中聚财,也不容易啊!

〈青峰:以上纯属瞎掰。〉千年百足上蔼的吼叫声更大了,它一弓身体,将自己弹到了空中。白衣女子不敢大意,紧握着剑向上望着。只见它在空中微微地调整位置,似乎想要把自己给压扁。

“找死。”她冷哼了一声,手中剑飞快舞动,一阵又一阵的剑气,带着刺耳的破空声划出,不断打在了百足上蔼的腹部。

那妖怪也是当真了得,惨叫着硬受了这一连串的攻击,身体丝毫不停顿地向下压过来。

女子想要跳开,只听耳边“噗”的声音响起,慌忙闪躲。

有道腥臭的液体从她身旁射了过去,身侧雪白的衣裙上像是被火烧过一般,卷曲地破开,燃起一波恶心难闻的黑烟。呼,还好躲得快,不然小命就不保了。

回身看了一眼,居然发现自己还在原地,恐怕那道毒液,那畜生根本就没有期望会打中自己,只是想将她逼回来罢了,好聪明的妖孽,不愧是要成精的东西!

白衣女子搅动剑气,一边疯狂地向百足上蔼的腹部乱砍,一边拼命突围。

可是,那妖怪似乎早就明白了她的想法,只要她一离开原地五步远的地方,就有一道毒液准确无比地电射而至,将她给逼回去。

眼看头顶那个硕大无朋的坚硬躯体越来越近,如果砸到身上,绝对会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女子似乎绝望地放弃了,甚至闭上了眼睛。

躲在石堆后的青峰实在忍不住了,拼命地开始推还在熟睡中的我,“老大,晓月姑娘要完蛋了。”

“什么要完蛋了?”我揉着惺忪的睡眼坐起身子,没好气地问。

“晓月姑娘!她就要快被那头蜈蚣给压死了!”青峰急道。

“什么蜈蚣!是百足上蔼。亏你还是妖怪,连这种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蜈蚣就是蜈蚣,不管它怎么修炼还是蜈蚣,可百足上蔼就不一样,它虽然长得像蜈蚣,可是品种不一样,运气好可以修炼千年以上的话,就可以脱开那层厚壳,变成人类的模样,也就是所谓的成精了。”我悠闲地解释道。

“这些我都知道,可是晓月姑娘……”青峰被我急得脸都绿了。

我暧昧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更为暧昧地笑起来,“为什么你这么在乎那个又凶又没有道德观念的臭婆娘。难道你对她有意思?青峰,嘿嘿,不行喔,人和妖怪的恋爱,是不会有结果的。”

“谁说我对她有意思了!”青峰气得险些喊出声来。

我毫不在意他那副想吞掉自己的脸色,优雅地用手抵住下巴,慢吞吞地说:“难道我误会了?切,本来还以为有一场轰轰烈烈的人妖之恋可以看看稀奇,失望。”

青峰顿时捂住头,呻吟起来。

见鬼了!为什么老天偏偏让这个性格恶劣的男人,和自己订立了主仆契约。如果妖怪也有自杀这种行为的话,恐怕自己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因为自杀而下地狱的妖怪。

好不容易才整理好情绪,青峰依然气鼓鼓地盯着自己的主人,“老大,真的不去救她?”

“不去,那个臭婆娘居然敢和我抢任务,让她吃吃苦头也好。”我说得斩钉截铁。

“可是,那个苦头的代价也太大了,搞不好她会把小命给丢掉。”青峰帅气得脸上蒙着一层犹豫。

虽然他是很想出手,但是没有主人的命令,契约会让自己在瞬间失去所有的能力。说不定冲上去,就连自己也会没命。

我舒服地靠在山壁上,漫不经心地望着不远处的战场,一人一怪,一静一动,显得分外地怪异。

风晓月的白色水袖,随着风的方向微微摆动着,这女人,如果不说话的时候,倒确实是个少有的美女。

“真的不救?”又是青峰的声音,他咬着下巴,用好听得不像男人的声音,说出了这四个字。

我皱眉瞪着他,就这样一直瞪得他将头低了下去,这才哑然失笑,“看不出你对那臭婆娘真有那么关心,说对她没意思,任谁都不会相信才对吧。”

“我说了不是!”青峰气得鼻子里都快喷出白气来,帅气的脸孔微微有点抽搐,“不是你在契约里要求我,不能对人类见死不救吗?”

“喔?有吗?”我挠了挠脑袋,“我会那么笨!”

“主人!”看他的神色,如果可以的话,他恐怕已经把我吞下肚子一百次了,而且,绝对不会吐骨头。

“哈哈,青峰,你对人类了解的太少了。”看玩笑开得差不多了,我才指着战场,慢悠悠地说:“你看风晓月,虽然她似乎闭着眼睛做出放弃的样子,可是,脸上丝毫没有绝望慌张的神色。

“虽然那臭娘们的表情一向如此,不过,我相信她一定还留了一个足以自保的绝招。那个绝招的威力一定很大,不但可以让她反败为胜,甚至能令她将百足上蔼杀掉。我们就在这里等着看好戏,就够了!”

“你确定?”青峰呆了一下,明显大脑无法完全处理这个资讯。

“绝对肯定。”我点点头,伸了个懒腰。

风晓月的头顶似乎压下了一整座泰山,闭上眼睛张开结界,虽然能有效地缓解那头巨大的百足上蔼落下的速度,但那东西还是在缓缓地压下来。

就算剑气结界再强,就算可以抵抗那种巨大的冲击力和重量,可是,只要自己的气一顿无法提起来,还是免不了死翘翘的命运。

自己这次实在是太大意了,居然会阴沟里翻船!

还好,还有一张救命的王牌,虽然她非常不想用,会让自己非常没面子,不过,没办法了,总比小命不保要好得多。

就算被那个混蛋、人渣、败类嘲笑……呜,只好用了。

风晓月皓齿轻咬嘴唇,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大喝了一声,“夜不语,你这个宵小混蛋,有空在一边看热闹,也不出来帮下忙,再不出来,老娘就快要没命了,快给老娘滚出来!”

石堆后边的我俩,明显被她这一声河东狮吼给吓了一大跳,嘴巴一时间都惊得难以合拢。

6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三章 青峰雪萦

“老大,她似乎在叫你。”青峰指了指对面的战场。

“嗯。”我发出没有意义的声音,脑子一时没反应过来。

“老大,她的绝招就是这个?”

“嗯。”我还没反应过来。

“老大……”

“够了。”我狠狠地在他头上敲了一下,从藏身处站起来,带着招牌式的笑容朗声道:“疯婆子,我好像跟你不太熟吧,凭什么要我帮你。”

“七三分成。”从她嘴里吐出了几个字。

“九一。”我悠闲地讨价还价,“我九你一。”

“人渣,你疯了!最多六四,我六你四。”风晓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大笑,慢吞吞地坐到身旁的一块石头上,“这我倒要好好考虑一下了。似乎如果你不幸死掉了,那只百足上蔼也成了强弩之末,收拾起来,相对容易得多。

“到时候没人和我争,我还能得个十成十,何乐而不为呢,嘿嘿,还是在一边看热闹的好。”

“混蛋。五五分!”

我掏出扇子煽风。

“四六?”

开始挖起耳朵,假装听不见。

风晓月感觉自己的压力越来越大,纤细白皙的绝美手臂上,甚至出现了红红的斑点。这是用功过度造成的后遗症,恐怕自己就快要散功了。

咬住下巴的雪白皓齿更用力了,她像是斗败的母鸡,大喊了一声:“好,一九就一九,你还不来帮忙!”

我用力地将扇子合上,冲青峰比了个手势,“上!用破空刃,砍百足上蔼第四十六和第四十七只脚中间的脊椎,那是它的死穴。”

青峰早就在等这个时候,命令一到,他已经化成一道虚影,闪电般地划了过去。

手上缠绕着一层幽绿色的浓厚光芒,破空刃几次挥下,就将原本宝剑难摧的坚硬爪牙砍得七零八落。青峰跳到了千年百足上蔼的脊背上,一边默默计算着距离,一边积累破空刃的厚度。

百足上蔼见自己身上跳了一只令人讨厌的小虫,扔又扔不下,杀又杀不了,只好在空中翻了一个身,让自己白白的腹部面向了夜空。

青峰的身法是何等灵敏,几跳之下站定了身体,嘴角流露出些微的嘲讽。是时候了!

“去死吧,臭虫,我生平最讨厌你们这种低等的妖怪。”他右手一挥,累积到足有五尺厚度的破空刃光芒猛地暴涨,狠狠地嵌入百足上蔼第四十六和第四十七只脚之间的位置。

千年百足上蔼疯狂地惨叫,在空中不断弯曲着自己的躯体,坚硬的外壳顺着破空刃刺入的地方,开始慢慢地龟裂开。

龟裂的伤口随着高度的降低不断扩大,最后一分为二,巨大的躯体在风晓月的头顶正中央裂开,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风晓月两膝一软,跌坐下去,呼,总算是得救了。一边飞快地回气,一边不动声色地用眼神扫视四周,搜索着某样东西。

我得意地哈哈大笑着,走到她面前,用扇子轻敲她的脑袋,“还不快谢谢你眼前这位救命恩人。”

爽啊,难得有机会可以好好羞辱她,如果平白浪费掉自己的良心,会不安的。

“恩人!”出乎意料,风晓月声泪俱下地喊了一声,喊得声情并茂,就差没抱住我的大腿了,更喊得我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她用甜美的嗓音颤抖着激动地说:“如果没有您这位猎捕者中排名第一的帅哥加实力派,小女子绝对会身死异乡。实在是太感激了!那边的那位小哥。对,就是你,过来。”

青峰指着自己的鼻子,有些摸不着头脑,“我是青峰,不是什么小哥。”

“我知道你是青峰,快给我滚过来!”刚才还灿烂的笑脸有了一刹那的阴霾,不过那一刹过后,又是一阵万里无云的晴空,“小哥,帅哥,青峰,过来!难道你讨厌奴家吗?”

一股恶寒窜上背脊,有个老是叫老娘的恶劣女子,居然在现在开口闭口一个奴家一个小女子的自称,明显让他有点消化不良。

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正陷入自我陶醉状态的主人,青峰无奈地走了过去。不知为何,总觉得有些不好的预感。

“看清楚了。”风晓月灿烂的笑脸后边带着一丝狡黠,她用黑白分明的美丽眸子盯着青峰,然后,猛地一把将我用力抱住。

一时间,两个人都愣住了,这疯婆子到底想干什么,难道,不会是……

猛地想到了一种可能,我原本呆滞的身体开始石化了。糟糕!没想到,那臭婆娘居然会知道这个秘密,死定了!

青峰脸上带着怪异的笑,有点怜悯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脸色开始阴晴不定起来。

“疯婆子,你实在太狠了,当心以后生孩子没屁眼。”我恨恨地骂道。

“放心,我这辈子都坚持独身主义,不会有这种烦恼。”风晓月带着越发浓烈的甜蜜微笑,将我抱得更紧了。

没什么力气的我,不论怎样挣扎,都无法从这个万人憧憬的香怀里挣脱出来。

青峰的脸色变得苍白,渐渐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你给我小心,下次再栽到我手里,我绝对会把你脱光了,扔进窑子里去。”我干涩地威胁道。

风晓月继续甜笑,还用右手“不小心”死命拧着我胳膊上的肉,“嘻嘻,臭人渣,如果你过不了这关,恐怕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青峰略微泛着青色的短发开始变长,发质也变得油亮发黑,如同一潭深不见底的美丽湖泊,身高在缩水,皮肤却细腻白皙起来。

不久后,有位女子出现了,她一袭白衣如雪,乌黑长发随风飞舞,冰雪的肌肤,绝美的容颜,将背后云层中逃出的那一轮银白的满月,也映得黯然失色。

这美女初看之下会感觉惊为天人,但是一开口,就说出了一句冰雪般寒冷到令人冻结的话语。

“放开!”她盯着风晓月淡淡说道,身旁萦绕的白色冷霜猛然凝固起来,无数颗拳头般大小的冰块悬在空中,也没见她有什么动作,那些冰块已经闪电般射了过来。

“好自为之了,帅哥。”风晓月轻轻拍打着我的脸,飞快地跳开,用手在不远处的地上一撑,将掉出来的千年百足上蔼内丹揣入怀里,然后,一刻不停留地溜掉了。

远远的,她还不无可怜地传音过来:“臭人渣,想占老娘的便宜,等你再修炼个几百年吧。”

呼啸的数百颗冰块,在离我的鼻尖只有一指头的距离,唐突地停住了,似乎总算感受到地球的引力,纷纷跌落到地方,迅速地化成水,流进了草丛里。

“主人。”绝丽的女子脸孔上没有一丝表情,她娇躯一闪,已经站在了我拟定的逃跑路线上,“您要去哪?”

她清脆得犹如珠玉相碰的悦耳声音,却让我有些心惊肉跳,急忙笑着掩饰自己的尴尬,“哟,原来是雪萦,好久不见了。”

美女丝毫没对我这句没有营养的话产生任何反应,只是略带幽幽地道:“主人不想见雪萦吗?”

“怎么可能,我最喜欢雪萦了。”我打起了哈哈,开始说违心话。

“真的?”

“当然是真的。”

“您刚才不是想逃吗?”

“哪有!”我恨不得赌咒发誓,将心挖出来给她看。

雪萦是我仆人的第一性格,也是主导性格,不过由于一些原因,我不得不把她给封印起来,让第二性格青峰跟在自己身旁。

至于是什么原因,嗯,那个,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主要是因为,她实在太在乎我,太过于关心保护我了,不论是谁碰到我的身体,她都会毫不加考虑地将其冻成冰棍。

记得几年前,有一次,我在客栈里被某个盗贼光顾了,他在我手指上留下了一个小伤口,雪萦将整个小镇都迁怒了进去,接连下了三天三夜的暴风雪。

死了多少无辜的人,倒是没什么关系,不过,由于她报复得过于投入,以至于将我都冻成人肉冰雕的时候,我深深感到了她的危险性。

废话,再多来几次,就算有几条命也不够死的。

还是青峰好控制一点,虽然他实力不怎么强,不过性格软弱,很好欺负。

虽然是将雪萦这个人格给封印住了,不过还是有个问题,只要一有生物和我的身体有过激的接触行为,特别那生物是雌性的时候,她就会冲破封印跑出来。

“主人,您果然还是讨厌雪萦!”雪萦下了判断,冰冷的语气里,微微产生了一种不知名的波动,周围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

“我怎么可能会把雪萦扔掉,一个人逃跑呢!绝对不会。”我打了个寒颤,顿时做出一副坚毅的表情,斩钉截铁地说。

“真的?”

“我发誓!”

“那您刚才是想干嘛?”寒霜般的语气,总算稍稍缓和了一点。

“我,那个,我……我当然是想去追那个疯婆子风晓月了。”脑中一道灵光闪过,我立刻找到了推卸责任的方向,“你没见到那妮子,抢走了咱们的千年百足上蔼内丹吗?”

“那位小姐居然敢抢主人的东西。”雪萦没有表情的脸上划过一丝怒气,“请让我去把它拿回来。”话音刚落下,她的身影已经从眼前消失了。

我长长地吐出一口气,坐到了地上。嘿嘿,疯婆子,不要怪我把这株烫手的山芋扔给你。不管怎么说,这个祸还是你闯出来的,自个儿去收拾残局好了。

至于我,当然是脚底抹油,先溜了再说,等到一炷香过后,我最最可爱的青峰回来了,再去做一些微妙的善后工作。

我得意地哈哈大笑着,在脚底贴上神行符,鼠窜着往山下逃去。

来的时候还不怎么觉得,离开时,才发现这座山透着诡异。四周烟雾缭绕,白色的气体浓厚到有如实质一般,风晓月不得不承认,自己迷路了。

不远处,似乎有一缕白影优雅地飘在空中,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心里“咯嗒”一声,猛地打了个冷颤。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预感的真实性,那白影已经瞬间移动到了眼前。

“拿来。”那白影吐出冰冷的声音,虽然悦耳得犹如天籁,但此刻传入耳中,却有着说不尽的讽刺。

风晓月苦笑起来,今天究竟是什么大凶日,连续两次偷鸡不着蚀把米,倒楣到姥姥家了!

“是雪萦吗?”她稳定下自己的情绪,柔柔地说道。

雪萦轻轻挥手,眼前的白色雾气便消失得无影无踪,露出了窈窕绝美到可以迷倒众生的身影。

即使是同样身为女人的风晓月,也忍不住嫉妒,切,明明是妖怪,干嘛长得那么漂亮,还让不让那些普通姿色的人活了!

“拿来。”美丽女子的脸庞上,似乎永远难以看到除了冷以外的其他表情。

“你要什么?”风晓月装出迷惑的样子。

虽然这次,还是第一次面对那妖怪的第一人格,不过,就青峰那第二人格看来,应该也聪明不到哪里去吧。

“内丹。”雪萦的话词无枝叶,很干脆。

“嘻嘻,小妹妹,我这里什么内丹都有,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哪个呢?”风晓月一边甜笑,一边暗暗寻思脱身的方法。

“百足上蔼。”如果要放在往常,今晚雪萦的话已经算很多了,不过话越多,也就表示她越没耐心。

“切,今天又白干了。行,我给!拿回去,记得帮我问候你的混蛋主人。”风晓月沮丧地从兜里,爽快掏出一颗还泛着雪白光芒的内丹,然后运气,用力向雪萦相反的方向扔去。

白影微微泛出一丝涟漪,便不见了,只见一道光芒,飞快地追着向西方飞去的内丹。

嘴角流露出浓烈的笑意,风晓月立刻往东边逃逸。哼,毕竟是没有脑子的妖怪,虽然不知道活了几千年了,不过要和人比聪明,还是嫩了点。

刚逃了没多远,甚至笑意都还没散去,有道熟悉的影子,已然立在了自己的身前,白色飘逸的衣裙,依然面无表情的脸。

雪萦左手拿着那颗被扔出去做诱饵的雷妖内丹,右手向自己摊开。

“拿来。”

靠!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阴魂不散的玩意儿,风晓月的怒气在不断积累,本来就不算什么善男信女的她,狠狠地抽出宝剑,恼道:“臭妖怪,老娘难得给你一张脸,你不要就拉倒,干嘛那么死缠烂打,你还真以为老娘怕你啊!”

雪萦不言不语,只是冷冷地看着她。

“不准用那种眼神看着老娘!”风晓月右手挽出剑华,一出手就是个绝招,“风舞。”

透明的气压立刻萦绕在雪萦的四周,压力在不断加大。

这一招,就算是同属性的千年风兽,也不一定能抗下,但雪萦只是水袖一挥,天地顿时安静了下来。

风晓月满脸的难以置信,不可能!至今为止,还从没看过有哪个妖怪如此轻松,就能将风舞这一招完全化解掉,这家伙,究竟是什么妖怪?

脸上划过一丝凝重,手上的剑却没有停顿丝毫。宝剑飞快地舞动下,散射出一道又一道的剑气,她也藉此缓缓地将两者之间的距离拉开来。

飞快地掏出一张风符,贴到剑柄上,左手捏了一个剑诀,宝剑立刻一分为二,二分为三,眨眼间,上千把剑绚丽地悬立在山谷的上空。

每一把剑都仿佛是真的,一模一样,在月色的映照中,微微泛着淡紫的光芒。

“月华!”风晓月娇喝一声,成千上万把剑,已经疯狂地搅动起来。带着巨大的风压,仿佛就要破碎虚空似的,转动着,无坚不摧地向雪萦绞去。

远远的我看到了这一奇景,忍不住咬牙切齿地痛骂起来。

那个疯婆子,在对付千年百足上蔼的时候,果然没有露出自己的真正实力,恐怕她早就发觉自己在一旁守株待兔了。哼,这次居然被摆了一道!

万千把色彩华丽的宝剑越来越近,雪萦依然没有任何动作。就在快要短兵相接的时候,突然发出了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金属碰撞声。所有的剑就在离她只有几尺的地方,全部唐突地停住了,就那样紧紧悬在空中,然后纷纷坠落进山涧。

只有一把剑,似乎像受了伤的兔子一般,逃窜回风晓月的手里。

“老娘的月华!”风晓月心痛地看着自己的宝剑,原本笼罩身上的紫色光芒,已然黯淡了许多,想要恢复过来,恐怕至少要半个多月了。

心中的气恼,在此刻的寒风里微弱了不少,她的大脑逐渐冷静下来。

眼前的这个叫雪萦的妖怪很强,非常强,比她的第二人格青峰,不知强了多少倍。就算是师父复出和自己联手,说不定也没有多大胜算。真不知道夜不语那个丝毫没有任何能力的臭人渣,是怎么将她收服的?

“你究竟想要怎样?”她第一次感到有些绝望,底气不足地问。

“内丹。”绝丽的女子再次向她摊开右手。

罢了,罢了,再打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

风晓月在心里叹了口气,老实地将千年百足上蔼的内丹掏出来,放在了那只雪白纤细,美到没有任何瑕疵的柔软小手上。

雪萦看了一眼手掌,身影一阵涟漪波动,已然消失在了自己眼前。

就在那刻,她仿佛觉得,自己全身的力气都用光了似的,从空中往下落去。我的老祖宗,自己总算是明白,为什么夜不语那人渣,会把她的第一人格封印起来了。

那种力量,绝对不是一个凡人能够控制的,如果稍有闪失,恐怕会造成一场没人能够阻止的灭顶浩劫!

7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四章 毒

山下小镇的某家客栈里,我正跷着二郎腿盘算时间。

估计雪萦也该被重新封印了起来,这才念动咒语,掏出一张连心符,胡乱晃了几下后烧掉。没过多久,青峰那家伙,已经出现在了我眼前。

“老大,奇怪了,为什么百足上蔼的内丹会在我手上?”他迷惑地挠着脑袋,略带青色的头发有些糟乱,看来是已经完全恢复了。

我立刻面带着笑容冲他说:“青峰,过来。”

青峰猛地打了个冷颤,“怎么天气突然冷起来了?”

“过来,我有东西奖励你。”我的笑容越发真诚起来。

“老大,你居然会给我物质上的奖励!我的妖主!”他好死不死地泪流满面。我实在忍不住了,亲自走过去,一脚就踹在了他的屁股上。

“老大,干嘛踢我?”他的脸上还残留着感动的泪水,晕。

“我哪有踢你。”我无辜地将手也伸了过去,“我怎么可能只踢你,我还踹你,我打!我掐!我靠!今天真的倒楣死了!”

“呜呜,不要啊,老大,我这次真的什么都没干!”

“切!你还敢用幻步,看我的契约封印,乖乖的给我站着。

“呼,好爽。”轻轻揉着拳头,我长吁了一口气,看了一眼被打得不成妖相的青峰,忍不住又踢了一脚,“装什么,我那点力道,还伤得了你这种大妖怪吗?”

青峰捂着脸,可怜巴巴地站了起来,“你刚才用了契约封印,我现在的能力,比普通人都不如。”

“啊……哈哈,抱歉,一时间没注意。”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立刻转移话题,“内丹呢?”

没等他说话,我已经将掉在地上的百足上蔼内丹拿到了手里。只见这颗不大的珠子,泛着白色的光芒,真是越看越可爱,特别是心里知道它还非常值钱的时候。

“老大,干嘛你要和晓月姑娘拼了命抢这颗内丹?”被解开契约封印咒法的青峰,恢复力煞为惊人,不过几息的功夫,被我打到已经算整形的伤势,就全都还原了。

“青峰,每次见你恢复,我都觉得百看不厌,实在是太神奇了。”我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那种想要将他解剖切片,慢慢研究的冲动欲望,吓得他身体一阵一阵发麻。

“哈哈,放心,我不会把你怎么样的,毕竟,我们订立的是生死契约。如果你死翘翘了,我也差不多会完蛋的。”我慢悠悠说道,心里又不爽起来。

当初干嘛要订立这个麻烦的生死契约,虽然说这种类的契约在主仆契约里,约束效果是最大的,不过弊端也很多。

就像我想稍微和自己的仆人,做一些互动性质的接触,增进感情的时候,这家伙就哭天喊地的以死相逼!

切,自己不过是想要他的一只手,以及几个不关键的内脏罢了,有什么大不了的,割下来后不久,又会长出来嘛。

唉,又不敢从雪萦的方向入手。虽然就算我要她的头,忠心耿耿的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割下来给我,只是,她的力量实在太强,我没能力,也不敢去硬抗。

一把将想要逃掉的青峰抓回来,我将内丹举到和视线相平的位置,说:“青峰,你知道这个内丹,有什么用处吗?”

“当然知道。”他昂起头得意地说:“如果是千年道行以下的妖怪,吃了千年百足上蔼的内丹,立刻会增加五百年的道行,脱去凡胎,化为人形。

“一般的蛇虫走兽,吃了也会变得有灵性,成精怪要相对容易很多。但是,这东西对已经成精的妖怪而言,除了当补药外,没有任何用处,当然,它对人类应该也没什么作用才对。”

“大体上是这样。”我微微点头,“不过,这东西对人类而言,最大的用处是解毒。《神州怪异志》上,就有关于这点的记载。

“当然,这颗内丹如果放在平时的话,我根本看都不会看一眼,更不要说花力气和那个疯婆子去抢了。毕竟,百足上蔼这种妖怪,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下大血本去搞一个没有什么大用处的东西,不符合我的原则。”

“那为什么……”青峰疑惑地望着我。

我笑,盯着那颗内丹的眼睛,已经泛出了铜钱的光泽,“笨蛋,当然是因为这颗珠子现在身价千倍,有人肯花一百万两银子收购。哈哈哈,这次发了!”

“一百万两?”青峰的眉头一紧,毕竟,他已经跟了我不短的年月了,简单的人情世故还是明白的,当即掰着手指算道:“客栈里一间上房需要一两银子,每天吃喝的必要开销,最多二两五。

“那么,一百万两就是二十多万个三两半,那该够我们用多少年啊……”

数着数着,指头明显不够用了。

“切,到时候,谁还去住一两一间的房子,到时候天天吃大餐!”我哈哈大笑着,用力拍他的肩膀,笑得十足像个暴发户。

“但是,究竟是谁会花这么多钱,买这个没什么用处的内丹?”看来活的时间长了,还是有好处,就连青峰这种脑袋不开窍的妖怪,也学会了简单的推理。

“当然有,特别是对妖魔没有自保能力,偏偏又财大气粗的人。”

我依然笑意漫溢,小心地将这颗“招财树”放进袖中的口袋里,这才解释道:“譬如说,某个大官的千金大小姐,在散漫的游玩途中遭到袭击,人是救出来了,可惜,却被发现身受剧毒,没有医生能治好,也没任何药物,能让这位千金大小姐有所起色……

“这个时候,千年百足上蔼的内丹,就有很大的用处了,这个解毒天下第一圣物,不论是什么妖怪下的毒素,都能清除掉。”

“难怪!”青峰恍然大悟,但还是有一丝疑问,“但如果有人比老大早拿到,不就白忙了!”

“不可能。青峰,你被封印了好几千年,恐怕还不太了解现在的世道。”我悠闲地冲他摇动食指。

“只有败毒珠才有用,而要形成一颗败毒珠,足足需要百足上蔼吸取千年以上的月亮精华。百足上蔼现在早就成了稀有品种,更不要说是千年以上的老东西。

“通常这些玩意儿,都会早早地将自己藏匿起来,直到成精变人后才会出去。这次如果我们不是尾随着风晓月那个疯婆子,哪会有那么好的运气搞到手。”说着说着,我又忍不住大笑起来,一脸的得意。

风晓月又在自己手里栽了一回,恐怕现在,她已经丢脸地跑回峨嵋,买块热豆腐一头撞死了。

“老大。”见我出神,青峰乘机狠狠地敲了我一下。

我心情大好,也难得不和他一般见识,只是瞬间捏动替身咒,用契约法术,将全部的痛苦转移到了他身上,只见他的身体,顿时被一个无形的力量拨开,撞到身后的墙上,发出一阵刺耳的闷响。

望着他哭笑不得的脸,我微笑着朗声道:“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去长安。为免某些宵小趁火打劫,青峰,你今晚就蹲在窗户下边守着。”

青峰肩膀上因为自己力量轰出的凹痕,飞快地恢复着,转眼就变得正常了,但是,脸色却丝毫没有好看一点,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我瞪着他,嘴角咧开略微抽象的笑,一字一句地慢慢道:“如果被我发现你给我偷懒,哼哼,我想契约咒的其他几个咒语,我就可以好好念一遍了!”

他吓得顿时跳了起来,精神奕奕地拍着胸口:“老大,青峰绝对誓死完成任务。”

哎呀,看来这小子跟我混了太久,开始越来越圆滑了,真不知道这种性格,到底是好是坏?

切,算了。

我躺在床上,将袖中的内丹拿出来仔细打量着,内心里,却隐约有一丝阴霾。

这个本来就已经很混乱的世界,越来越不太平了。

黎明还没到,一声凄惨的鸡叫就划破了这个漫长的夜晚,紧接着,整个小镇都热闹起来。

人们鸡飞狗跳,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敲锣打鼓的,硬是把我从春梦里吵醒了。

“青峰!”我坐起身恼怒地吼道:“冲下去,把那些吵死人的家伙都给我杀了!”

“真的要杀?”青峰愣了愣。

“白痴。”见他一副呆呆的认真样子,我忍不住顺手将床边的脸盆扔了过去。

穿好衣服走到窗边往外望,只见镇子里的人纷纷点起火把出门,杂乱无章的队伍,闹哄哄地在街道上,形成了一条弯曲的长龙。

“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回头问。

青峰老实地摇头,“不知道,我一直在窗户下蹲着。一边蹲一边数羊,然后,下边就闹起来了。”

老天,是我的错,我不该问这个白痴的。唉,可惜了,这家伙帅气得有牛郎的资质,就是没大脑,也不知道他怎么修炼到这种地步。

“算了,管他们的死活,总之也没钱可以拿。”我打了个哈欠,正想塞住耳朵睡个舒服的回笼觉,房门就在这个时候被人敲响了。

“公子!夜公子!”听声音像是客栈的掌柜,他的语气焦急,敲门的手更用力了。

我示意青峰开门,那家伙警戒地缓缓走到门口,然后猛地将门拉开。掌柜一时没心理准备,力气没受力物体的状况下,跌跌撞撞地跑进来,险些摔倒。

“夜公子。”掌柜的扶了扶帽子,也没施什么礼,急匆匆地问道:“夜公子是不是道师?”

“废话,当然不是,你见过这么帅的道师吗?”我哼了一声,骄傲道:“我是猎捕者。”

“都一样。”掌柜急得满脸皱纹都挤到了一块儿,“您会抓鬼吗?”

我和青峰对望了一眼,点头道:“老本行。”

“太好了,老天保佑,我侄女有救了!”掌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能不能请夜公子帮忙驱鬼,我侄女被鬼附身,镇子里的人要把她给烧死。”

“没兴趣。”我摇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掌柜刚生出的希望,便被硬生生地打了回去,身体无法接受地僵硬起来。

“青峰,送客。”我没解释,只是走到窗边,又往外望了一眼。

现在整个小镇,都是一片混乱。

那疯婆子风晓月逃走后,一定会将败毒珠在我手中的消息传出去,到时候,有多少猎捕者会暗中打劫我,这样的状况,根本就无法预料。

在没有将一百万两银子捏到手里之前,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洁身自爱”,能少碰一点麻烦,就尽量不多一事。

同样身为追捕者的我,当然明白圈内的事情。有许多家伙,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自己,不正是这种人吗?

“夜公子,难道,您真的要见死不救吗?”那掌柜还不死心,在青峰将门关上后,还继续凄惨地在门外喊着:“那个孩子真的是无辜的。呜,我的小依,我可怜的孩子,你真的好命苦啊!”

“好吵!”我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符纸,捏成两团将耳朵堵住。可那该死的、带着穿透性的难听沙哑哭喊声,依然传了进来。

“小依……你伯伯我真没用,我救不了你。夜公子,你行行好,我给您跪下了!”

青峰忍不住了,将我耳朵里的纸团扯出来,悄声道:“老大,真的不救?”

“多嘴。”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这家伙,究竟是不是妖怪啊?怎么比我还有良心!”

“我只有魔核,没有心。”青峰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又道:“老大,我昨晚就想告诉你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

“说。”我掏了掏耳朵,那掌柜的声音还不是一般难听。

“我们差不多已经没盘缠了。”

“什么!”我一把抓住了他的衣领,“怎么可能!十多天前,我们才狠狠赚过一笔。”

“可是不久以前,老大在‘肥羊来赌庄’稍微豪赌过一、两次……”

我一时语塞,放开青峰,还顺便将他的领口抚平,“我们还剩多少?”

“三两。”

“三两?也就是说,根本就只撑得了两天了?”

“理论上是,不过,如果明天把客房的钱结了,恐怕会变成负资产吧。”

“也就是说,我们不接工作,完全不可能到长安?”

“理论上应该是。”

我一脚将青峰踹开,打开门,冲还跪在地上的掌柜奸笑道:“你愿意出多少钱?”

掌柜一时间愣住了,好不容易反应过来,满脸兴奋,“夜公子愿意帮我的小侄女驱鬼……”

“废话,你要出多少钱雇佣我?”我不客气地打断了他。

“一、一百两够吧?”他小心地伸出一根手指,“这是我的全部积蓄了。”

“好价格。不过这房钱……”我挠了挠鼻子。

“当然算我的。”

我哈哈地笑起来,冲他比着大拇指,“你侄女有你这样关心她的伯父,真是幸福啊。那我们现在就去看看吧,老板。”

8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五章 欲色鬼

火把的长龙,弯曲地向着镇子东边的方向延伸,掌柜小心翼翼地在前边带着路,穿过几条小巷子,有个不大的民居出现在眼前。

门口闹哄哄的,镇子的长老名绅,正和门前边的一个年轻男子苦口婆心地说着什么。

那男子大约二十岁左右,满脸忧虑,此刻的他,如同一只脾气暴躁的山羊,不论是谁,只要一触碰,就会用头顶的角刺过去。

他用双手拦在门前,大声对镇民喊着:“不管怎么样,都不准进去。”

有位长老皱着眉头,怒气冲冲地吼道:“不孝子,快给我滚回去。你在这里凑什么热闹。”

“爹,依依是我的未婚妻,是你未来的儿媳妇,你们不能把她烧死!”那青年男子丝毫没让步。

“你,你││”长老提起手里的拐杖就想打下去,但最后还是不忍心,重重地垂下手,一时间仿佛老了十年。

他捂住胸口,叹口气对旁边的人道:“这个儿子,老朽实在是管不了。麻烦各位了。”

一旁的几位长老点点头,嘱咐道:“把他抓起来。”

立刻就有十多个壮男冲上去,很快的将那青年按到地上。

男子恶狠狠地拼命挣扎,吼着:“你们不能烧死依依,从小她就孤苦伶仃,无父无母,这辈子什么福都没享过。

“可是,她那么善良,你们谁没有受过她的帮助?你,你,还有你。你们就真的忍心烧死她?她究竟做错了什么?”

接触到他视线的镇民,纷纷将注意力转开,有的望着天,有的看着地,看得那么仔细,仿佛上边蕴涵着莫大的哲学道理。

有位名绅叹气道:“陆依依是个好女孩,我们都知道,她心地善良,没有人愿意伤害她。但是,她中了邪!如果不把她烧死,整个镇子都会有大祸。你忍心吗?”

“我不管,你们有什么证据说她中邪了?她最近只不过有点神经衰弱罢了。”青年男子犹自说着,眼睛里焦急到一片血红。

“小泽,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我知道你从小就喜欢依依这丫头。”

那名绅望着他的脸,缓缓地说:“你以为大家什么都不知道吗?你的依依走到路上,常常会莫名其妙地昏倒,昏迷时,会莫名其妙地浮到空中,还常常对男人淫秽地艳笑,这不是被鬼迷了是什么?

“还有,她力气大得吓人,轻易可以将好几个壮年男子扔到十几尺外,不是中邪了,会有那么大力气?如果不烧死她,恐怕我们整个镇里的人都会被她杀死。这种事情,祖上早就有记载的。”

“可是……”青年依然在挣扎。

“难道,你忍心看着你年迈的老父,就连安享晚年的希望都没有,忍心让这个生你养你的故乡被毁掉吗?”

挣扎越来越无力,青年将头磕在地上,满脸的泪水,“依依,我救不了你……是我没用,你放心,就算你死了,我也不会独活。黄泉路上,奈何桥头,不论是哪里,我都会陪着你。”

他老爹走过去,狠狠地一拐杖打在他头上,老脸也忍不住泪眼纵横,“浑小子,你死了我还活什么?我们赵家就你一根独苗,你这个不孝子,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要死要活的。以后谁来延续赵家的香火,我以后怎么去见赵家的列祖列宗!”那对父子哭作一团。

这边的我,将整场闹剧收到眼睛里,意犹未尽地说:“比演戏好看多了,果然还是真人真事有意思!”

一旁的青峰诧异地看了冷血的主人一眼,小心翼翼地问道:“老大,我们是不是该出场了?您平时不是教导我,所谓‘趁火打劫’这个意味深长的成语,就是为这种不死不活的惨景量身制作的吗?”

“有长进!”我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的老板呢?”

他疑惑地看了看身旁,“那位掌柜不知什么时候走了。”

“钱收到没有?”

“收到了一半。”

“那,开工。”我满意地点头,“啪”的一声摇开折扇,走了出去。

先是轻轻摇着扇子,暇逸地等人来询问。只是那边哭的哭,叹气的叹气,居然没人注意到我。

我忍不住了,咳嗽了几声,说道:“各位。”

那位叹气的名绅这才抬起头,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拱手道:“公子有礼。”

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到哪里都有老狐狸,难道人老了,真的能成精吗?我打量着他,肚子里咕哝着。

刚才看这家伙劝说那青年男子,动之以情,叙之以理,就知道他也不算什么好鸟。

“有礼,有礼。”我也拱手,造作地看了一眼四周,假意问道:“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所有人都赶过来了。”

“公子是哪里人?”这貌似老狐狸的名绅眼睛里,滑过一丝不知名的闪动。

“不是本地人。”我打太极。

“原来如此,难怪公子不知道。”这名绅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耐心解释道:“镇子上出了大事。十天前,这里一位叫做陆依依的女孩子,被鬼缠上了。”

“所以,你们想烧死她?”我装出惊讶的神情问。

“公子果然博学。”那老狐狸心理暗骂,却又声情并茂的,将他们老祖宗的一套娓娓讲来。

“原来如此,有理有理。不过,你们为什么没想过找人除鬼?”我淡然地望了望四周。

“谈何容易!这个世道,和尚都因为圣上的宠幸,每天诵经念佛,只知道读理论上的东西,谁还会捉鬼……”说着说着,他脸上一变,“难道,公子认识能捉鬼的高人?”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啪”的一声合上折扇。

那名绅半疑半信地看着我,悄声道:“公子,请借一步说话。”他将我带到附近的民居里,客气地请我坐下,然后出门,带着那对刚刚还哭得惨兮兮的父子进来了。

那年轻人一见我,立刻双膝一并,跪了下去,“公子,请您救救依依。”

“捉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的本业工作,我可受不起公子的大礼。”我正气凛然地昂首道,看得一旁的青峰都傻了。

自己的主人,居然会说出这种正义味道十足的话,难道,是自己耳朵出了问题?

“当然,本业工作也是需要外界因素大力支持的。”我语气一转,微微笑道。

那年轻人的老爹也很上道,掏出一张银票,硬要塞给我,“就请公子多多费心了。如果那女子死了,恐怕我儿子也活不下去了。区区五十两,请公子笑纳。”

“既然是区区五十两,我也不好意思不识趣。”我将银票塞到怀里,“不过,驱鬼的材料有些麻烦,很多都不是现成的……”

“公子请将材料说出来,我会命令下边的人准备。”名绅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

“就算我说了,你们恐怕也找不到吧。”我悠然地道:“这样吧,我就吃亏一点,你们再准备四百两,其余的我补上,就当是做好事了。”

青峰长大了嘴巴,险些倒在地上。晕!什么材料费,不过是叫自己去做牛做马,累个半死不活罢了。他倒是好,坐着指挥,说几句闲话,就有大把的银子进帐。又什么时候给自己这倒楣鬼发过工资了?呜呜,遇主不淑!

“四……四百两。”一旁的三人也呆住了。

长老和名绅掰着手指头,在算四百两是多少,还是年轻人比较有气魄,嗯,其实,也能说是不知道油盐米贵,年轻人大喊了一声:“爹,依依如果死了,你就没有儿子了。到现在还心痛钱吗?”

那长老回过神来,一狠心道:“行,就听公子所言。只是,事成之后,才能将材料费奉上。之前请公子见谅,并不是不信任公子。而是四百两,实在不是个小数目,还要周转周转。”

切!又是老狐狸一只,不过,我夜不语不怕。总之材料费也不用钱,只是苦了我的小青峰了,嘿嘿,这次上长安,可以舒舒服服地去了。

我暗自奸笑,脸上俨然一副湖水不波的高人形象,道:“也好。请带我去陆依依姑娘那里。”

那位名绅满头大汗地安抚着镇上的人,看起来他算是颇有威望,很快地,那些举着火把赶来烧人看热闹的镇民,就安静了下来,不过却都没有走,围在陆依依的房子周围。

哼,果然是老狐狸,看来是做好了万全的打算,如果我驱鬼不成的话,他们就准备继续上演大烧活人的好戏。

我们一行五个人,推门走进了这栋低矮破旧的房子,一进门,就有股凉风透入了骨髓。好厉害的妖气!

青峰皱了皱眉头,暗自将我笼罩进了自己的气场。

我悠闲地打量着四周,很简陋的屋子。

桃屋里被分割成两块,没什么家俱,左边一块摆着一个小桌子和两把椅子,充做饭厅。右边放着几把不知已经用了多少年的客椅,很旧了,旧得早就应该扔进垃圾场。看来房子的主人,和房子本身呈现出的状况一样,贫困潦倒。

“这个陆依依平常在干什么工作……咦,你们是怎么了?”我回过头来问,却发现后边的赵泽三人满脸煞白,像是承受着某种莫大的痛苦。

仔细一看,他们的皮肤上,居然结出了一层薄冰。

“抱歉,是我疏忽了!青峰。”我唤道。

青峰应了一声,将几张符纸贴到他们的衣服上,他们这才舒服地呻吟一声,恢复了说话的功能。

“刚才是什么,好险,我根本没办法动弹,差点就给冻死了!”那名绅喘着气,一脸的震惊。

赵泽看我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希望,他也喘着粗气,突然又跪了下去,“夜公子,请你一定要救活依依,没有她,我的人生就真的没有任何意义。她死了,我也会死,我会死……”

“浑小子,你还敢说这种话!”他老爹瞪着他,刚想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述说自己是怎么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的,顺便狠狠地给这个不成器的儿子一手杖。

我看这气势就头痛,急忙打断,“你们千万不要离开我三尺距离,不然,会有生命危险。”话一出口,三人立刻瞬移到我身旁,差点没把我给压扁。

“混蛋,离远点,滚!再远一点,你们以为你们是美女啊。”我狠狠地挥动手中的扇子,用驱苍蝇的手法将他们赶开。

青峰小心地拉了拉我的衣角。“老大,这股妖气有点奇怪。”

“我发现了。”我暗暗点头,“这种妖气,阴森森的,应该是鬼。不过,有什么鬼的妖气那么强烈?只是无意识地散发出来而已,居然会把人的血液都给冻结了。”

强迫青峰打前阵,在我的指挥引导下,一行人走进了卧室。

这卧室里只有一个家俱,就是张低矮的床。床上躺着一个人,她用厚厚的被子将自己藏起来,只露出了一撮乌黑柔顺的头发。

这个陆依依,想来应该是个美女吧,不然,怎么能让那叫做赵泽的富家公子,疯狂无比地爱上她呢?

心里隐约有一丝不安的感觉,似乎自己遗漏了某些重要的东西。

我皱眉,示意青峰过去将被子揭起来。

就在这时,那女子开口了:“阿泽,是你吗,阿泽?你终于来了?”

声音柔美清亮,似乎神智还算清晰。

“依依,我来救你了!”赵泽就想扑过去,却被他老爹一把给抓住了。

“你疯了!”他老爹骂道:“这女人已经中邪了,万一她吃了你,怎么办?”

“依依不会的!”赵泽喊着:“依依,你还好吗?我们请了驱鬼师,你有救了!”

“不!没有人能救我。”女子小声抽泣起来,“你快点走吧。我不想你看到自己这副样子。”

“我不会走的,依依,你忘了吗?我们说好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会在一起的。”

“我没忘,只是,我已经没有下辈子了!”

“依依,你在说什么?”赵泽挣脱开老爹的手,想跑过去,又被青峰从身后死死地抱住。

“放开!”他怒吼道。

我悠闲地缓缓打开扇子,慢吞吞地说:“如果一个人的灵魂被鬼吃掉了,这个人就再也无法进行轮回。依依姑娘,看起来你还有救。”

“真的?”女子的声音显然透露出一丝希望,“我真的还有救?”

“不错。”我确定地回答。

“就算这样,也还有救吗?”女子声音一变,猛地低沉阴森起来。

凄哀的语调,犹如从幽冥地府爬出来的鬼魅,重重地在人的心脏部位捶上一拳。名绅、赵泽和他老爹顿时脸色惨白,跌坐到地上。

“音魅!看来你真的已经变鬼了。”我不动声色地道,一旁的青峰暗自戒备,双眼死死地瞪着床上的女子。

“再猜。”女子拉开被子,摇摇晃晃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乌黑的长发盖住了她的脸庞,看不清楚她的样子,不过身材很窈窕,白色的单薄衣裙,在昏暗的卧室中非常鲜艳,隐隐流露出一种魅惑。

她白皙修长的双脚,离地有一尺的距离,衣裙无风自动,诡异气氛更加浓烈了。

“我究竟是什么,难道很重要吗?现在的我很美,你们要不要看?”女子幽幽地说道,抬起头,无数的发丝猛地被扬起,露出了面庞。

只见她媚眼如丝,肥瘦刚好的瓜子脸上,血红的嘴唇微微含笑。雪白的手缓缓地抚过自己的脸颊,放在了高耸的胸前。

所有人倒抽了一口冷气,似乎被眼前绝美的女子吸引住了全部的心神。

“好美!”赵泽失魂落魄地喃喃道。

“确实有点姿色。”我点头承认,不过,立刻察觉到了不对的地方,“臭小子,她不是你的马子吗?你居然还这副没用的样子,难道以前她不是这副模样?”

“以前的她也很美,只是今天的她特别美……好美。”赵泽丝毫没有看我一眼,视线死死地凝固在那女子身上,一动也不动。

他老爹和那名绅的神智也没好多少,表情随着陆依依双手的动作瞬息万变,一时间三个人丑态百出,看得我啧啧称奇。

一边看稀奇,我一边再次打量四周。我很清楚,自己之所以没有受到影响,完全是因为留在青峰的气场里。那三个人身上贴着的化魔符,并没有抵御魅惑的效果,管他的,总之魅惑又杀不了人,先让他们好自为之吧。

只是,这鬼东西究竟想干什么?一出来就魅惑,这种没用的能力,和她本身散发出的强大妖气完全不符合。

而且这妖气,博学的我居然从来没有见过,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青峰,结界!”我大吼一声。

和我配合多年的青峰条件反射地右手一张,立刻便有淡淡的青色光芒,将五个人包裹了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那一刹间,从背后突然窜出了几十个黑乎乎的虚影。那些虚影,仿佛是挣扎哀嚎着的痛苦人头,它们不断碰撞在结界上,发出“砰砰”的闷响。

“好险!”我拍着心口,如果差上那么一丁点,恐怕我们几个人,就这么给挂掉了。

这鬼东西还真狡猾歹毒,用魅惑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然后支使魔头,从后边将人的魂魄抓出来!

“这究竟是什么鬼玩意儿!”名绅等人这才回过神,惊魂未定地看着不断被结界弹开的人头。

那些人头露出狰狞诡异的笑容,张大流血的嘴,血红的双眼瞪着近在咫尺,却又始终无法碰到的人。

“如果我判断得不错的话,依依姑娘应该是被欲色鬼给附身了。”我依然悠闲地煽着扇子,淡然望着对面那个拿我没辙的鬼东西。

“欲色鬼!那是什么玩意儿?依依……依依真的被它给吃掉了?”赵泽的声音有点苦涩慌乱。

我见一时也没危险,便解释道:“所谓欲色鬼,这种鬼喜欢和好色之徒亲近,让人变得很淫荡,而且,被它吃到淫污之物的时候,不管男女,就会让对方怀孕。

“怀胎十天,欲色鬼就能乘机投胎,变为人类,只是那样的人,男的喜欢嫖妓,女的百分之九十九会变成妓女,以淫乱人道。

“看到那些人头了没有?”我指了指满屋子飞舞的魔头,继续道:“那些东西,就是被欲色鬼害死的人变成的冤魂,由于无法投胎,只好被它奴役。如果欲色鬼不幸死掉了,又没人为它们超度的话,就会烟消云散,魂飞魄毁,永世不得超生。”

青峰见我欲言又止,又扯着我的衣角道:“老大,这妖气很奇怪,不像是欲色鬼。”

我悄然道:“我也这么觉得。只是,那女子却是被欲色鬼附身了。但是这股妖气,头痛,我根本就没办法分辨,你这活了几千几万年的老妖怪,也不认识吗?”

青峰摇头,“我没见过。恐怕姐姐知道,要我叫她出来吗?”

“不用了。”我匆忙摆手。

开玩笑,叫她出来,小小的、妖气奇怪的欲色鬼,被她杀了不成问题,可是,估计会用这个小镇陪葬,如果再不小心一点,恐怕还会搭上我自己。

况且,发现新的妖怪物种,本来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我怎么会放过呢。

还没等我开口,那欲色鬼已经先说话了:“你是什么东西,居然能躲过我的魔嗜?”

“看我这么风流倜傥的样子,你还分辨不出我是谁吗?”我摆出了一个最帅的表情,那鬼东西居然丝毫没有看我,只是注视着青峰。

“你也是妖怪,为什么帮人类?”

“你以为我想帮啊?”青峰苦笑,“没看到我被契约束缚住了吗?”

“怎么可能!”欲色鬼像是难以置信,“你这么强大的妖怪,居然会有人类能够用契约束缚住。不过,你是什么妖怪?”

“这句话,我原封不动还给你,你这东西,真的是欲色鬼吗?”青峰的眼神一变,淩厉到犹如锋利的刀般,刺向了欲色鬼,那鬼东西身体一颤,向后飘飞了几尺。

“你很厉害。”鬼又看向我,“他就是你的主人?不过,似乎他没有任何能力。喂,人类。你是术士?”

“我这么帅,怎么可能是术士?只是个普通的猎捕者罢了!”我嘴角露出笑容,眉头却皱了起来,表情十分复杂。

自己搜刮了脑子里所有的资料,居然还是对眼前的欲色鬼,没有任何印象。

这玩意儿,像是凭空冒出来的,鬼怪历史以及资料文献上,丝毫没有过任何记载。

而且,这妖气,实在是太奇怪了,像是鬼,又像是妖魔多一点,简直是一个杂交动物。

“不错,你没有丝毫灵力,果然很普通。”欲色鬼点头。

“你倒是不普通,不但妖气独特。而且,我还是第一次看到,有鬼像你这么爱说话的。”我将手抱在胸口,命令道:“青峰,用断魔刃砍掉它的脖子。”

既然想不通,那就干脆解剖研究一下得了。

我夜不语的原则,一向都很简洁明了。

9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六章 魑魅魍魉

青峰一声不哼地,瞬间在手指间凝固出一把半尺长的虚影,青绿色的流光萦绕在手中,闭而不发。

光芒映照在房间里,绿森森的光影到处都是,衬上欲色鬼身上的浓烈妖气,四周变得更是气氛诡异。

还没等我声音消失,青峰的身体已经不见了,下一刻便冲到欲色鬼身旁,右手一挥,虚影照着那鬼东西的脖子砍去。

欲色鬼猛地向后飞退,召来大量的魔头当肉盾,那些魔头一碰到虚影,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哀嚎一声都来不及。

“你究竟是什么妖怪!”欲色鬼色变道:“怎么可能这么变态,居然会用死灵术士的‘魂散’!”

“这不是魂散,不过效果一样。”我好心地在一旁充当解说员:“青峰,化影。”

青峰的身体立刻一分为二,脱出的分身瞬间移到欲色鬼身后,挥手就斩。

欲色鬼猛地一翻身,险险躲过,它张大鲜红的嘴,吐出了一股红色、浓厚黏稠的光芒。虚影一碰到,就被牢牢地黏住,暂时无法动弹。

就趁着这一刻,欲色鬼飞快地再退,青峰的分身立刻闪到门边,将出口堵住。

“嘻嘻,你以为我会逃吗?”欲色鬼笑得十分妩媚,不过,不男不女的中性声音,以及十分雄性化的动作,让它变得很像某些有着断袖之癖的人妖,看得我想吐。

那鬼东西双手放在胸口,冲我眨眨眼睛,“我美吗?想不想看人家的身体?”

“不想。”我毫不犹豫,死人妖,自己这种正常的男人绝对没兴趣。

可是,明显已经被魅惑住的名绅等人,却也是毫不犹豫,不假思索地点头直呼:“好想!好想!”

我立刻抱着“毫末不札,将寻斧柯”的哲学思想,一人狠狠地赐予了一脚。

“青峰,再用化影给我速战速决。你小子想不想吃饭?解决这种小妖怪,都花了那么久!”我瞪了正在化解红色光芒的青峰一眼。

那家伙猛地打了个冷颤,身影又变,从两个分裂成四个,又从四个变成八个。

八个青峰挥舞着八把断魔刃虚影,刹那间就将充斥在房屋中的魔头砍得干干净净,一起冲色鬼窜去。

那东西并没有惶恐不安的迹象,四周的妖气更加浓烈了,像是变成了实质一般,凝固在它周围,断魔刃打在它一尺的地方,居然再也刺不下去。

“青峰,结盾,退。”我见气氛压抑得令人喘不过气,反应也不慢,立刻命令道。

凝固压缩到一起的妖气猛然爆裂开,带着强大的冲击力,将青峰的分身碾得粉碎。结了盾的青峰实体,被死死地压在墙壁上。

“不错,你真的很强!”欲色鬼望着青峰,笑得十分讽刺,“不过,被契约束缚的妖怪,就算再强也没用,必定有个最大的弱点……”

那鬼东西看着挣扎的青峰,右手暗自凝固出一颗白色球体,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我的方向扔了过来,犹自狰狞地笑道:“你的最大弱点,就是你有主人,只要主人一死,你就完蛋了!”

我眼看着那颗蕴藏着巨大能量的白色球体,呼啸着向自己飞来,不慌不忙,依然悠闲地煽着扇子。

那球体在飞到了头顶三尺的距离时,唐突地停住不动了,光球与一层青色的光芒碰撞,发出“哧哧”的刺耳响声。

“你似乎忘了,我还站在结界里。”我指了指头顶。

那鬼物嘴角的笑意并没有消失,看着我的眼神,仿佛就是已经到手的猎物。隐隐中,有种强烈的不安感觉,从大脑深处浮了起来。

“你笑什么?”我盯着那个妖气奇怪,而且话特别多的欲色鬼。

“笑你。”它瞪着我,绝美的大眼睛中,流露出让人血液冻结的阴寒气息,“你就快要死了。”

“哈哈,笑话。”我大笑,“我就站在结界里不出来,你能拿我怎么样,咬我啊?”向左边看了一眼,只见青峰已经摆脱了那股冲击力的压迫,双脚站到了地上。

“咬你,人家还真有点想。”欲色鬼娇滴滴地伸出柔嫩的舌头轻舔嘴唇,“不过,既然你知道人家是欲色鬼,那就应该知道人家与生俱来的能力。”

“你与生俱来的能力?不就是魅惑吗?抱歉,这对我没什么用处。”我愣了愣,虽然知道它的话多,不过,为什么现在还在没话找话?没见到自己的可爱小青峰乖乖,已经能自由行动了吗?

只需要很短的时间,断魔刃就能割下它的喉咙。不对,肯定还有什么自己没有预料到的地方。

究竟是什么呢?这鬼东西实在闻所未闻,一般的欲色鬼除了魅惑以外,就是附身。不过自己在结界里,这一招也没用处。

它究竟还有什么招数?为什么心里会这么不安?

我承认,这妖物不仅妖气古怪庞大,而且,所用的妖法也是罕见,就比如刚才的气爆和缩影电雷,应该是风妖和雷妖才具有的能力。

心中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欲色鬼,好像真的还有一个能力。不过,那种能力也能算吗?

大脑刹那间分析了许多种可能,突然,我脸色一变,大喊了一声:“离开赵泽!”

话音刚落,结界里的人还没反应过来,刚刚还被吓得瘫坐在地上的赵泽,已经飞快地纵身跃起,手臂掐住了我的脖子。

“抱歉,夜公子,我的身体……身体控制不了。”他脸色苍白,冷汗从额头上流下来,惶恐到不知所措,“我究竟是怎么了!”

“你和陆依依在最近十天里,是不是那个过了?”我努力保持着脸上的笑容。没想到,自己这个聪明绝顶的人,也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

赵泽羞愧得想低下头,轻声道:“是。”

“不孝子,你居然会和那女人做这种苟且之事!气死我了!真是气死我了!”他老爹气不打一处来,要不是看到儿子的状态,早就一拐杖打了过去。

不过就算如此,他也是咳嗽连连,抚摸着胸口喘息道:“你要我以后,还怎么有脸去见镇里的父老!怎么去见赵家的列祖列宗!”

“爹,我是不孝,但我做人不会像你这么虚伪。”赵泽也豁出去了,大声道:“明明不想的,还要顾虑面子,顾虑自己是什么名门大户。

“这些虚荣名号,根本就没任何用处,但你硬是立下了各种规矩,不但约束自己,还把别人死死地束缚住。为的就是拼命保住你的面子,你的名门大户的地位。我讨厌。我就是喜欢依依,就算和她私奔,我都要和她永远在一起!”

“造反了,你,你这浑小子……”他老爹咳嗽得更厉害了。

“那个,要骂老子,还是要教育儿子,这些行为,能不能出去后再讨论?”我打断了他们,眼珠向下,瞟着脖子上的那双手,“如果现在的问题不能解决的话,恐怕我们就连命都会挂掉!”

那名绅还算冷静,强压下恐惧感,问道:“小泽究竟是怎么了?”

“刚才我不是解释过了吗?”我继续盯着那双失控的手,纨裤子弟的手果然不同一般,保养得很好,“如果和被欲色鬼附身的人做了那事,而且,被它吃到淫污之物的话,不管男女,都会让对方怀孕,怀胎十天,欲色鬼就能乘机投胎。

“还有一点,它能随意控制怀了魔胎的男女……”

“等等,你的意思是,我怀孕了?”赵泽一脸痴呆的模样,“怎么可能,我哪里像怀孕了!我的肚子,我的肚子一点都没大。”

我顿时哭笑不得,“如果魔胎那么容易被发现,欲色鬼还想投胎超生个屁!女人还好说,如果男人挺着个大肚子走出去,不会引人瞩目才怪。有几个人会认为你是腹积水的?白痴,就算没脑子的人用膝盖想想,也知道你是中邪了!”

“那我怎么办?”他唯一能够控制的头部,似乎也被这一打击给秀逗了。

这边我们四人,陷入了各有想法的思考状态,而那边的青峰和欲色鬼,也处于相对静止状态。青峰右手的断魔刃,离魔物的喉咙,只有半指的距离。

“还不放开。”欲色鬼阴阳怪气地说,赵泽放在我喉咙上的手,立刻加了点力气。

青峰气闷得收回断魔刃,妖物挥手一拳,将他打得又贴到了墙壁上。他趴在地上,脸色变得苍白,渐渐全身都颤抖了起来。

我一看这状况就急了,慌忙道:“青峰,千万不要让雪萦出来。”

“我忍不住。姐姐疯了一般地在里边撞结界,就快要出来了!”青峰满脸痛苦。

“契约封印,给我石化!”我念动咒语,只见青峰刹那间就变成了一个石雕,顺着他的脚部接触地面的位置,石化的术法飞快地延展开。

不过几息的时间,除了慌忙飘浮到空中的欲色鬼,以及被结界包围的我们,所有的东西,都变成了石头制品。

呼,暂时可以将雪萦出来的时间压住,再来,就是解决眼前这不长眼的家伙了!

“你想干什么!哼,给我去死!”险些被阴到的欲色鬼恼羞成怒,吼道。

赵泽惊恐地看到自己手上的皮肤变得坚硬犀利,犹如一把锋利的刀般割向我的喉咙。

“哼,雕虫小技。”我喝了一声,暗自捏出一个手印,“契约封印,替身!”

锋利的手刀割在了我的喉咙上,却没有如预料中割下我的脑袋,出现血肉横飞的情景。

只听见一声刺耳的碰撞声,赵泽的手被弹开了。而别一边,石化了的青峰雕像上,喉咙的位置裂开一道深深的伤口,受到巨大的撞击,整个头颅都飞了出去。

“替身”是生死契约中的一种法术,可以将所有的伤害,全部转移到自己仆人的身上。

我不动声色地笑着,将赵泽一脚踢开,“小鬼,虽然我确实没有任何特异能力,不过,我有个还勉强算不错的妖怪仆人。只要你杀不死他,我就是无敌的。”

欲色鬼目瞪口呆地望着我,看来眼前的状况,完全超出了它的理解范围之外。

好一会儿它才回过神来,狰狞地嘶嚎道:“我不管你是怎么做到的,只要不断攻击你,那怪物总会死掉!”

说话间,被我踢到地上的赵泽已经跳了起来,身体轻盈得不像个人。嗯,其实,事实上他已经不算是人了!

“不见棺材不掉泪。”我又哼了一声,双手抬到与胸口相平的地方,快速地捏着手印,“契约封印,借魂。”

手随意地运力,一股白到刺眼的光芒已经萦绕在手中。

回手一挥,依靠快速身法躲过的赵泽,仅仅被光芒擦到,便整个人都飞了出去,将石化的坚硬墙壁洞穿,跌到了桃屋里。

欲色鬼满脸的震惊,全身都吓得颤抖起来,结结巴巴地道:“你……不可能!我明明感觉到你没有任何法力,怎么可能用‘雪融’?这是超过万年道行的大妖魔才拥有的能力!你不是人类,你究竟是什么东西!”

“我确实是个非常正常普通的年轻帅哥,这点毋庸置疑。”我像在观察艺术品一般地看着手上雪白的光芒,这些无数的光粒子组成的玩意儿,拥有无法想像的威力。

每一次看到,我都会感叹一番造物主的神奇,真的是太美了。

“刚才我就已经说过了,我有个还勉强算不错的妖怪仆人。只要他还在距离我不太远的范围,只要你杀不死他,我就是无敌的。

“这种无敌状态很绝对,我不但可以免受任何伤害,而且,还能用契约法术‘借魂’,借用他两成的能力。”

“只有两成,就能用这么强大的法术?!”欲色鬼惊魂失魄地望着我手上的雪融,满脸绝望。

“事实上,我只稍微用了那两成中的四成罢了。”我十分谦虚,冲它眨了眨眼睛,“那么,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我也研究得差不多了。你安息吧。”

手上的白光霎时间涌向了它,将它吞噬、碾碎,无声无息。白光过后,屋子里弥漫的大量妖气再也了无痕迹,四周顿时清爽了很多。

把青峰的头安上,将他从石化状态解除出来,那家伙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叹道:“好爽!石化了不能呼吸,实在气闷。”

看了一眼倒在床上的陆依依,还有昏迷在地上的赵泽等人,他动了动脖子,“老大,那个欲色鬼到底是什么东西?小鬼怎么会变得那么厉害。”

我思忖了一番,将刚刚观察到的东西在大脑里组合,这才道:“魑魅魍魉,你知道是什么吧?”

“当然知道,虽然我被封印了起来,不过,脑袋还没老到痴呆的地步。”对于我这个没头脑的白痴问题,青峰稍微地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根据你们人类的说法,魑魅的意思,是指传说中住在山林里能害人的妖怪,而魍魉是传说中的怪物。当魑魅魍魉这四个字,组在一起的时候,就代表着很多的妖魔鬼怪集在一起,混合成一个整体的意思。”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一顿,脸上稍微流露出一丝吃惊,“你的意思是,这是个混合妖怪!”

“不错,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它应该是由风妖、雷妖和欲色鬼三种妖怪组成的。”我分析道:“只不过欲色鬼处在主导位置。所以,我们会觉得它的妖气很古怪,像鬼又像是妖怪!”

“老大,不可能!‘魑魅魍魉’之所以能混合在一起,是因为它们的妖力都很小。可是,风妖、雷妖和欲色鬼这三种东西,虽然不算什么厉害的妖怪,但是,它们之间的妖力都互相排斥,究竟用什么方法才能混合?”

“这个我也想知道。”我用手挠了挠鼻子,“有趣。刚刚我还发现了一个更有趣的东西。”

“是什么?”青峰被我的神秘口吻引起了兴趣。

“那个妖怪有主人!”我悄声道。

“有主人?!”他惊讶得喊出了声音,丝毫没有作为大魔神的尊严,“怎么可能,我怎么感觉不到,它有被契约束缚的迹象?”

我嘿嘿笑道:“它的主人也是个妖怪。”

“这更加不可能了!”青峰的脸上流露出难以置信这种表情,“只有人类,才能和妖魔鬼怪订立契约。”

我没有再做多余的解释,突然想到了什么,大叫道:“不好!”

还在苦苦思索的青峰,立刻回头看我。

只见我满脸懊悔,“刚才来的时候,看到陆依依的房子,我就觉得奇怪。”

“有什么奇怪的?”

“那个客栈掌柜,你不觉得他有古怪的地方?”

“他是个普通人类,我能感觉到。”

“不是说这个。”我踢了他一脚,“既然他能够花一百两银子,来让我们救他的小侄女,也就意味着他对这个侄女很疼爱。

“既然这么疼爱她,为什么会让她住在这么破旧的地方?明显这里只有一个人住。哼,恐怕,我们是中了别人的调虎离山计了。”

青峰一愣,“会不会是那个妖怪的主人?”

“不会,你刚才不是也才说过,那个掌柜是个普通人类吗?他身上也没有沾染过妖气的迹象。”我思忖着,“也不像是风晓月那疯婆子,她一向都很清楚,我的贵重物品都是随身带的。用这种小手段,只会白白便宜我五十两银子罢了。”

不知为何,最近老是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似乎自己正在陷入一个极大的危险中。

用力摇摇头,我将全部烦恼抛开。

管他的,反正留在客房里的行李,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手轻轻摸着怀里千年百足上蔼结成的败毒珠,眼中的铜钱光泽猛地浓烈起来。

西方,京城长安,一百万两花花银子,我夜不语就要来了!

10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七章 镇国府

渭河,全长八百一十八公里,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西南鸟鼠山,向东注入黄河,它的下游,就是肥沃的关中盆地。

渭河河畔便是京都长安,这个世界上最繁华的国际性大城市,虽然因为政治的败落而冷清了少许,不过,街道上依然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来往着。

这个都市沿用隋大兴城的旧制,不断修建,百千年来,变得更加宏伟壮丽。

全城南、北中轴线两侧东、西对称,棋盘式的街道宽畅笔直。全城街道两旁都有排水沟,并栽种槐榆,大道笔直,绿树成荫,市容十分壮观。

有个帅气到不像话的男子,背着另一个帅气到会挨打〈自称〉的白衣公子,一步一步艰辛地穿过西门,来到了京城繁华的商业区,这一壮观景象比尖鼻子的波斯人更受瞩目。

青峰这妖怪红着脸,小声咕哝道:“丢脸死了!”

“就是,实在太丢脸了!”我点头附和。

“老大,你还好意思说。”他回头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要不是你非要在临走的时候,到‘肥羊来’赌庄,赌上一把美其名曰‘回本’的作战行动,我们根本就不用这么丢脸。”

“你人怎么这样!我不是好心好意地希望你锻炼好身体吗?看看你自己,瘦得跟猴子似的,你主人我会心痛。被人看到了,谁还以为是我故意虐待小动物。”我讪笑。

“你根本就是故意虐待我。”青峰气不打一处来,“老大你倒好,豪气地就将五百两银子输得一干二净。为了节约车马费,两千多里的距离,居然让我背着你走过来。还好我是妖怪,要是人类,就算你们的老祖宗黄帝,也不被你累得嗝屁才怪。你当自己很轻啊!”

“嘿嘿,我的乖青峰,大不了,等一下我买糖糖给你吃。”我继续讪笑。

“我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不要那么小气嘛。喏,你看看那边。有两个塔,对吧?”既然下三滥的招数没用,我急忙转移他的注意力。

“一座是楼阁式样的青砖塔,造型庄严古朴。而另一座塔身,显然是采用密檐式样的方形砖瓦结构,样子看起来非常秀丽玲珑,那就是举世闻名的大燕塔和小燕塔。据说,里边封印了许多的妖魔鬼怪。

“还有,那边是大慈恩寺。”我用手随意指了一个方向,“大慈恩寺是唐贞观二十二年,太子李治为了追念他的母亲文德皇后而建的,是长安最著名最宏伟最壮丽的佛寺。据说,向着那个方向诚心祷告,愿望大多数会实现。”

这一句话看来很有效,青峰立刻双手合拢,做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姿势,虔诚地道:“盘古、夸父、神话时代的列祖列宗,保佑我的主人早点嗝屁吧,我就快受不了了!”

我气得一脚踢在他屁股上,“混蛋,这是佛寺,你拜盘古干嘛。还有,你这混蛋居然敢诅咒我,小心我让你现世报!”

“佛祖算什么,我可比那个你佛如来,多活了好几万年。”青峰撇了撇嘴,“老大,你会信这一套吗?”

“当然不信。”我吸了一口街道上带着梧桐味道的温暖空气,“什么极乐世界、天堂、地狱,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东西。就算是所谓的轮回,也不过是人类对自己的束缚罢了。”

两人之间的气氛,陷入了一种微妙的沉默中。

长安的宫城居全城北部正中,为宫殿区。其南是皇城,为中央衙署所在地。外郭城从东、西、南三面拱卫皇城与宫城,是平民与官僚的住宅区和商业区。我们慢慢地绕过去,走进了外郭城中,高官富商所在的高尚住宅区域。

不久,便有个高大华贵的宅邸出现在眼前,目的地,到了。

“我们的一百万两花花银子,就在那里。”我指了指,“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吗?”

青峰摇头。

“那是现在的镇国大将军蔡元秦的住宅。他是安禄山的拜把兄弟,很有力的爪牙之一。”我悠然道:“蔡家一代不如一代,他的祖先蔡如风,可是个十分有名的人物。喂,要不要听一个故事?”

“不要。”

“那我就勉为其难地讲一讲好了。”虽然询问了青峰的意见,但是,我明显没有将他的意见列入考虑的范围,自顾自地回忆起来。

赌场,却不是一般的赌场。传说中,自从人类开始有历史以后,这个赌场就已经存在了。没人知道它的来历,只是偶尔有些知识渊博的智者,会认为它是上古流传下来的遗物。

当然,究竟是不是如此,事实自然早已不能考究了,不过这个赌场,会给人赢得财富和荣誉,却是实实在在的。

赌场建在很深的地底,一共有九十层。每一层,都有一个妖艳的美女妖魔冲你笑着,用眼睛瞅着你,给你出一道你绝对意想不到的难题。

据说,当你走出第九十层时,最后的、也是最美丽的小妖女,会给送你五百万两金子,和一件价值连城的绝世奇兵,以及她的一个令人销魂的热吻。

几千年来,不断有自信的热血青年,以及妖魔鬼怪去挑战这个赌场,可惜能够全身而退的,却少之又少,更别说能够成功地从第九十层的神州门安然走出的人了。

那些实力和运气都几近怪物的少数者,几乎每一个都成了能够影响当时局势的大人物。

很久以前,某个从赌场退出来的生还者,用他的经历,写了一本《赌场完全攻略白皮书》,他在书的开篇呐喊道:赌场是个神奇的地方,它给人希望,让人失望。但是更多的,却是让人绝望和死亡……

死亡?不错,赌场的第八十八层,就是这样的地方!

今天的死灵间,闯入了一位不速之客。

他是个男人,大约二十五岁的样子,清秀的脸庞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但那种笑容自信却不盲目,让人第一眼,就会对他产生莫大的兴趣和好感。

“这里是死灵间。”可爱的雌性妖魔悠闲地用锉刀磨着指甲。

她十分明白自己守着的房间,是九十个房间中,唯一一个至今也没有任何人敢于光顾的。因为过关的难题,实在太难,太过于苛刻变态。

每个不幸传入这个房间的人类或妖魔,当听到自己说出的要求时,大多会恐惧的倒在地上。而定力好点的,也会长叹一口气,转身头也不回地离开,当然,她相信这个人也会。

“这个房间里,有三十只死灵皇,你要在它们的攻击下活上三天。当然,如果你不幸挑战失败了,结局就只有死亡。”小妖女慢慢地说道。

“只要三天就可以了吗?”那男人淡淡地问。

“是的,所以,你还是像个聪明人那样,乖乖地退出好了。”小妖女头也不抬地说。

“那么,请把我传送进去。”

“什么?”小妖女震惊得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她望着这个脑袋似乎秀逗了的男人,丝毫没有淑女风范地冲他嚷道:“你没有听清楚我在说什么吗?还是你根本就不知道死灵皇有多可怕?!”

“我知道。”声音依然那么平静无波。

他当然知道了,就连白痴都知道死灵皇是个强大的魔鬼,是个被死灵众奉为神明而被追随的魔鬼。

据说,每重生一个死灵皇的时候,需要用一万只死灵众做为供品,所以在传说中,死灵皇聚集着一万只死灵的实力。

虽然这有一些夸张了,而且,被囚禁在这里的死灵皇,也被剥夺了智慧,但它们的破坏力,却依然存在。

如果这三十只死灵皇,逃到外界去的话,毫不客气地说,可以抵得上人类数万以上的军队。而这个男人,竟然想向这个房间挑战!他疯了?

“你根本就不明白!这么跟你说吧,能从里边活着出来的是神仙。你是神仙吗?”不知为什么,小妖女突然变得暴躁起来。

“不是。”男人的喉咙里发出的,还是这种平静的声音,却有一种斩不断的执着。

“那你为什么不退出去?”

“我想进去。”回答的语气,是那么理所当然。

小妖女恼怒地叫起来:“好吧,你这个固执的家伙。翘辫子了,可不要变成游魂野鬼到处吓人。”她轻轻挥动手臂,一阵柔和的光芒便包围了这个男人。

转眼间,这个男人就消失在了浓烈的光柱中。

时间就这样,在寂静的赌场中流逝过去。

都五天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吧……小妖女盘算着,内心微微有一丝落寞。

说实话,她挺喜欢这个男人的,那种勇气、那种自信还有那种笑容,无一处不是让少女疯狂的地方。但就是这样的男人,他却这么愚蠢得到死灵间寻死,真是太可惜了!

就在她感叹时,突然,她感到一种能量的流动划过脑海,那是一个资讯,一个自己几乎要遗忘掉的资讯。

“不!不可能!”小妖女惊讶得叫起来。

这种资讯,只在遥远的太古,自己的主人曾告诉过自己一次。他说,当这个资讯出现时,不但代表着三十只死灵皇的死亡,更代表了一个伟人或者恶魔的诞生!

“你叫什么名字?”强压住内心思绪万千的震惊,小妖女对渐渐出现在自己眼前的男人问道。

“蔡如风。”这个男人用嘴咬住绷带,包扎在自己体无完肤的身体上,模糊不清地说。

“蔡如风!”小妖女没有来由地激动起来。这个实力最接近神的男人,将会在这个古老又疲倦的世界上,掀起什么样的风浪呢?哈,真是有些期待了。

唐武德九年,九月。

东突厥私自撕毁了与唐朝在年前秘密签定的《边界协议》,暗自结集重兵,倾全国之力跨过边境,与唐军会战在阴山。大唐慌乱调来的军队大败,历史上称此事件为东突厥危机。

会战后,东突厥军如入无人之境,半个月,便攻占了大唐整个北方的领土。

就在东突厥军气势汹汹地将阵线缩短,准备穿过渭水,对南方的首都长安城进行闪电掠夺战时,一个白衣如雪的男子带着若有若无的笑容,将十多万东突厥军队堵在了山道上。

他成功地将东突厥军牵制了三天三夜,直到唐太宗李世民命令唐军摆开阵势,亲自带了房玄龄等六名将领,骑马到渭水边的便桥,指名要颉利出来,隔河对话。

在他的周旋下,最终令大唐与颉利可汗结便桥之盟,尔后突厥退兵。

如果有人偶然翻到历史的这一页时,大多会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事实。东突厥军在渭水战役之后,国力从此一蹶不振。那次战役的所有高级统领,在不久后,无一例外地全部辞掉了军职。东突厥大汗的堂兄突利甚至听到,有个将领在辞职时,只说了这么一段话:“我不想指挥任何与大唐有关的战争,因为会遇到那个可怕的男人!他是个杀不死的怪物,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他,我只能说他是魔鬼,一个总是带着笑的魔鬼……”

蔡如风!这个总是带着无所谓笑容的男人,在这次战役后,成为了众所周知的英雄。也就是在这一天,他有了一个绰号─血神。

“现在那个蔡如风还活着吗?”本来还不想听的青峰,居然意犹未尽地问道。

“你不是刚刚还死活想要堵住耳朵吗?”我瞪他。

青峰干笑了几声,“生死赌场我也听说过,也去过。只是很好奇那个能从死灵间出来的怪胎罢了。

“就我所知,以人类的能力,根本不可能和三十只失去理智的死灵皇相处三天三夜,而且还相安无事,没有被吃掉。况且,他居然花了五天时间,把那三十只死灵皇给杀掉了!这对于力量单纯的人类,他实在有点强得变态。”

“放心,那怪胎早死翘翘了。唐太宗李世民死前,指明要让他陪葬,说是自己在地下,也需要个忠心耿耿的护卫,帮他开拓疆域。不过谁都知道,他是怕自己的镇国将军实力过于强横,会威胁到后代子孙。”

我微微一笑,“所谓皇帝,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只是不知道今上嗝屁的时候,会不会拉了杨贵妃和安禄山去陪葬。”

不过仔细想想,蔡如风陪葬后,他的子孙倒是顺风顺水,个个都当上了镇国大将军,变成世袭职位。实在有够狡猾,只是不知道,这是不是当时他与枭雄皇帝谈妥的条件之一。

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在镇国府前,不知不觉站了很久,早已引起守卫的注意。

我挠了挠脑袋,这才走上前去,说道:“这位小哥,请帮我传个口信给你家主人。”

护卫眼睛一瞪,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样子,“你有带帖子吗?”

“没有。不过,我有比帖子更有用的东西。”我悠然道:“告诉你家主人,有人带着败毒珠来了。”

夜,沉重的夜色笼罩在天际,镇国府的客房区静悄悄的,丝毫没有一种作为名门望族的府邸应该有的热闹气氛。

我和青峰坐在桌子前,静静望着对方。

“准备好了吗?”我问。

“已经好了。”青峰简短地答。

“那我们开始。”我用力捏出手印,“契约封印,借魂。”

顿时,在我周围五尺的地方,都充满了惊天的妖气。那些妖气似乎无法有效的被控制一般,流窜在空气里,到处都是,甚至有许多在挥手中,就被自己给蒸发掉了。

如果此时,有稍微懂得一些法术的人看到,一定会大吃一惊,然后破口大骂。他会惊讶人间什么时候,冒出了一个妖气如此恐怖的人类。

不过,恐怕他还会骂得我狗血淋头,拥有这么强大妖力的人类,居然完全不会控制妖气,任它们平白地消逝在空气里,实在是太浪费了!

不过,我以后做的事情,恐怕会让看到的人吐血。

“青峰,磨墨。”我提起袖子,拿出了笔和砚台,倒进去一定量的朱砂。

青峰苦着脸,一边掺水,一边磨着朱砂,小声咕哝道:“我可是三界都闻名遐迩的大魔神,居然会沦落到给人磨墨的地步,而且还没办法反抗,可恨!”

“你小子在唧咕什么?”我抬头瞪了他一眼。

青峰条件反射地身体一颤,埋头苦磨起来。

自己并不是个有闲情逸致的文人,当然不会写什么书法文字,我要画的是符咒,也就是俗称的鬼画符。

本人作为很有前〈钱〉途以及实力的妖怪专家和法术专家,自然懂得所有的“术”的画法。但很可惜的是,画任何“术”,都需要有充足的法力,符咒才会有应有的效果。

这一点,我一直没办法做到,毕竟,我这很有钱途的专家并没有任何法力。直到我收服了青峰这个仆人,和他立下生死契约,这才解决了困扰自己一生的问题。

我通过“借魂”,借用他的妖力,然后再使用一种特殊的方法,将这些妖力炼化为法力,一鼓作气,将“术”画出来。

毕竟自己很清楚,不论仆人有多强横,就算能借取妖气,那些终究也不是自己的东西。

所以这些画好的符咒,可以当成自己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我保命的资本,也是我居家旅行,出门必备的东西,多多益善,有备无患,老少咸宜,童叟无欺……

辛苦地缓缓将妖力转化为法力,缓慢地在黄表纸上,画写自己都不怎么懂的图案,心里嘀咕着,难怪这些东西会被人叫鬼画符,样子实在太不堪了!

“老大,这次的老板怎么那么好说话,还招待我们住这么豪华的房间?”青峰看了看四周,突然问。

“你知道什么叫人质吗?”我头也不抬,“我们就是。没看到下午的时候,蔡元秦笑得跟狐狸似的,摆明一副如果女儿医不好,陪葬的人你们也算两个的样子。”

“陪葬?就凭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人类?”他哑然失笑起来。

“这可说不一定,天下能人异士数不胜数,说不定还真有比我聪明,比你厉害的。”我悠然地又画好一张。

青峰有些吃惊,“老大,你居然会这么谦虚。”

“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我笑,眯起眼睛伸了个懒腰,“这个镇国府还真大。”

“不光是大,而且,我老是觉得不太对劲。”

青峰学我的样子皱眉头,看得我哈哈大笑起来,“青峰啊,看来你跟我混了一段时间,越来越聪明了!”

我顿了顿,猛地止住笑意,神色严肃起来,“总之你也要小心。虽然我们都没感觉到妖气,不过这个镇国府,绝对不简单。”

话音刚落,青峰的脸微微抖了一下,“老大,有人过来了。他们正在围住这个屋子,要不要我去打发走?”

“不用。”我将画好的符纸揣入怀里,“应该是蔡元秦那只老狐狸来了。”

来的果然是蔡元秦,他带着一堆护卫进门,客套话也没说一句,就对身旁的人吼道:“给我拿下!”他的护卫立刻像虎狼一般,向我们扑了过来。

“慢!”我冷静地止住正要动手的青峰,“啪”的一声摇开扇子,问:“请问镇国大将军,究竟我们犯了什么王法,为什么好心好意送上败毒珠,居然还落得个这种下场。”

蔡元秦冷哼一声,“老夫纵横官场战场几十年,从来没有人敢骗我。你们胆子不小!”

我“哦”了一声,慢吞吞地道:“你的意思是,我交给大将军的败毒珠,是假的?”

“不错!”他看着我的眼神,就像自己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骗子。

“你有什么证据?”我依然不慌不忙。

“还需要证据?小女的病情,丝毫就没有任何起色。”蔡元秦怒吼道。

我皱了皱眉头,“请大将军明鉴,那确实是货真价实的败毒珠,但只能驱毒,是不是将军用的方法不对?”

“不可能。老夫按照御医的方法,将那颗所谓的败毒珠碾碎,配着千年雪莲熬成一碗浓汤,给小女喂了下去。”

我和青峰对视一眼。靠!有钱人果然不同凡响,实在是太浪费了!

这种方法虽然不算正确,但是确实很有效,其实,非但是有效,甚至可以说,那女子从此应该百毒不侵才对。可是,为什么会没有起色呢?难道并不是中了毒?

我思忖了一下,颔首道:“虽然不知道问题的关键,但是,贵千金真的是中毒?”

“御医还有许多大夫,都判断是中毒。”

我又皱眉头,“那就奇怪了,大将军,能不能让我看看贵千金?”

“行。不过老夫警告你们,如果我女儿死了,你们也别想活。”蔡元秦示意身旁的护卫盯紧我俩,然后大步迈了出去。

我笑容可掬地暗自道:“我们要不要活,这点倒是不需要你这个老不死操心了。”

11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八章 尸毒

金丝悬脉,据说是那些高明的大夫,用一根金丝系在患者手腕上,隔着很远的距离,仅仅依靠金丝良好的导性,传导过来的脉搏震动,来判断患者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在这个对女子封闭的时代里,豪门大户通常都会用这种方法,来为自己的夫人以及未出嫁的女儿看病。

我不算高明的大夫,医术甚至连庸医都比不上,自然也不会用什么金丝悬脉法。

在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以及蔡元秦对自己女儿的担心下,总算在一堆不太友好的视线里,走进中毒的那女孩的闺房,看到了她的庐山真面目。

蔡元秦只有一个女儿,叫做蔡忆溪,据说,是为了纪念自己难产死掉的妻子。

由于是老来得女,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造的孽实在太多,虽然妻妾成群,膝下也唯有这么个女儿,所以分外疼爱,就像俗话说的,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这次女儿外出游玩,居然中了怪毒,他大怒之下,将护卫以及他们的家人杀了个干净。

站在这个华贵到不像话的房间里,我真切地感觉到,蔡元秦对女儿究竟有多宠爱了。

这闺房,足足比自己刚刚住的客房大了几倍,可笑自己住进去的时候,还感叹有钱人就是不一样,客房都比一般的人家整个屋子都大。

蔡忆溪静静躺在漫溢清香的床上,乌黑的发散落枕头四周,看来应该每天都有人梳理。

她大概有二八年华,长得很美,美到让人觉得是艺术品。

精雕细琢的白皙脸孔上,配着略微苍白的嘴唇,嘴型标准,鼻子小巧但又笔挺,大大的眼帘紧闭着,修长睫毛一动也不动,看起来像是睡着了,又像是死去了。如果不是胸口隔着被子,还能看见轻微的起伏的话,真的会让人以为,是一个巧夺天工的雕像。

我装模作样地示意侍女,将她的手从被子里拉出来,然后轻轻搭在她的脉门上。嘻嘻,皮肤细腻柔滑,很温暖,触感绝对比风晓月那个老女人棒多了!

“小女究竟怎么样?”蔡元秦看我闭上眼睛,若有所思的样子,在一旁紧张地问。

“请借一步说话。”我恋恋不舍地收回手。

难得有机会占这种大小姐的便宜,何况今上还有意收她为义女,以后说不定就是公主!

这么高贵的身分,是我们这些平头老百姓,一辈子都别想的。哈哈,不过身分又怎么样,我还不是照样占到了便宜。

非常了解我的青峰,见我露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立刻身体晃了晃,险些倒下去。恐怕是偷看到了自己刚刚的想法。哼,待会儿再和你算帐。

来到蔡元秦的书房,他急不可待地连声问:“小女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贵千金确实是中毒了,这一点毋庸置疑。”我迟疑了一下,决定照实说:“只是这种毒有点古怪。”

“究竟是什么毒?”

“尸毒。”

“什么!”蔡元秦满脸的震惊,“尸毒是什么东西?”

“简单地说,就是人死亡后分泌出的某些液体。这种东西毒性很强,贵千金被救回来后,身上是不是有些小伤口?”我问。

他将身旁的一个侍女抓住,“溪儿一向都是你在照顾,她身上是不是真的有伤口?”

侍女被吓得满脸煞白,结结巴巴地艰难回答道:“有……有一个。在小姐的脖子上,好像是被什么利器划到的样子,很小,所以奴婢没有太在意。”

“没太在意,哼,你居然敢说没太在意,给我拉出去斩了!”蔡元秦一脚将她踢到地上,不论那侍女如何哀求,也没再看一眼,只听那凄惨的声音被侍卫越拉越远。

我干咳了一声,解释道:“这也就是败毒珠为什么没用的理由。尸毒虽然称为毒,但事实上,并不算妖毒的一种,而是诅咒。看贵千金的样子,恐怕再过七日,就会变成行尸走肉,和咬到她的东西一样了。”

这番话,直吓得蔡元秦脸色比刚才那侍女还白,高高在上的气焰消失得无影无踪,剩下的,只是个普通老人对自己女儿赤裸裸的担心。

他仿佛一下子老了十多岁,重重地坐到身后的椅子上,深吸了一口气。

“那,溪儿还有救吗?”他的声音苍老无力。

“其实,也并不是没有。”我微笑起来,笑得就像个奸商。看来这次,不只会搞到一百万两花花银子了。

“真的!”老狐狸又来了精神,他激动地抓住我的手,“请夜公子一定要救救她,溪儿从小就没了母亲。我身在官场,每天都要和那些死对头勾心斗角,实在也没给过多少关怀,实在很对不起她……”

我干笑着用力抽回手,生平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情感纠缠了,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一个个都无聊透顶,属于吃饱没事干的类型。一听到就会让自己心脏难受,大脑发胀。

“不管出多少钱,就算我把所有的财产拱手相让,老夫也要救活溪儿!”蔡元秦又道。

我顿时笑得更灿烂了,还是这句话好听。

“大将军,救令千金的事在下义不容辞,怎么能和您说钱呢?”我做出了视死如归的毅然神色。

放屁,真相信那家伙会把自己所有的东西拱手相让的笨蛋,恐怕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贪心,还是要有个界限,才是保命的最高境界。

那老东西也觉得自己说过头了,丝毫不尴尬地立刻改口:“既然这样,只要公子能医治好小女,我答应的那一百万,会立刻双手奉上!”

晕!怎么说来说去,又变回一百万了。看来这狐狸已经成了精,厉害。不过,我夜不语也不是什么好鸟,大家走着瞧。

我咳嗽了一声,“既然这样,刻不容缓,请问忆溪小姐被袭击的时候,有谁在场?”

“有她的一百八十个贴身护卫,都是我一手教育出来的,个个武功一流,忠诚更是不需怀疑。是他们杀出一条血路,将小女护送了回来。”蔡元秦略微自豪。

“那将他们都请过来,我想问问当时的情况。”我喝了口茶,不管干什么,首先收集资料,这也是我做事的原则之一。

蔡元秦脸上有点尴尬,“我一怒之下,就把他们全杀了。”

“一个活的也没有了?”我吃了一惊。

“也不是,有一个还活着,他是护卫长。”他的笑容有点勉强,“不过,他拼死救了小女回来后,神智就不清楚了。整天疯疯癫癫的,御医说,他似乎受了某种强烈的惊吓。”

我摸着鼻子,“这么说来,他也跟死了差不多。那件事情,现在除了令千金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目击者了?麻烦,实在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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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死不死,和小女有什么关系?”蔡元秦不悦道。

“关系大了。”我沉吟了一下,解释道:“一般要解除行尸的尸毒并不难。可伤了忆溪小姐的东西,据我所知,应该是大僵尸。

“这妖怪的尸毒很麻烦,需要糯米和着它的牙齿粉末煮好吃下去。没有目击者,也就意味着,我们会不清楚忆溪小姐究竟是在哪里被袭击的。”

听完我的解释,蔡元秦松了一口气,“地点我倒是很清楚,就在离益州大概两百多里的芙蓉镇。最近还派了一队三百人的小队去侦察,只是,现在还没有收到他们的音讯。”

什么侦察,我看是屠城才对。我摇了摇扇子,“我看大将军是等不到他们的消息了。”

“为什么?”他有点惊讶。

“很简单,如果那里真的有大僵尸的话,你不管派多少人去,也不过是送死罢了。恐怕你的侦察兵,已经全变成了行尸。”

蔡元秦倒抽一口冷气,“那东西真有那么厉害?”

我笑了笑没回答,只是站起来道:“事不宜迟,我要立刻赶去芙蓉镇。”

“不行,你不能走。”他也站起身,示意左右将我拦下来。

我有点诧异,“将军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他叹了口气,“只是怕你们一走,就不回来了。”

“你到猎捕者中去问一问,我夜不语的声誉和口碑,绝对一流。接了任务,没有会放人鸽子的!”我恼道。

“小伙子,老夫纵横了官场战场几十年,至今都屹立不倒,就是因为看的人多了,我谁都不会信,只相信自己。”

我哼了一声,“如果将军对我们不放心,大可以派人监视。”

“不必了。你是什么人,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如果你想逃,没人能够阻拦你。”蔡元秦缓缓地道:“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你留在这个镇国府中。你不是有仆人吗?大可以让他去把那僵尸的牙齿带回来。”

“你是打定主意不会放我走了?”我气闷,有种想要下令让青峰将所有人杀光,再悠闲地走出去的冲动。

“不错。”蔡元秦大笑道:“你也别想杀掉我走掉。先别说你有没有这个能力,就算有,天底下也不再有你立足的地方。”

看来这次,是真的被吃得死死的了。唉,官场上混了几十年,都混成精的狐狸,就是不同凡响。行!我认栽了!

“那,请给我一个晚上考虑。”我止住感受到我心绪波动,想要动手的青峰。

“没问题。”蔡元秦警告道:“不要想逃,也不准有什么小动作。你逃掉了,我会满世界通缉你,让你变成过街的老鼠。如果我女儿不幸死了,你们都去给我陪葬!”

那王八蛋走后,几个侍卫“小心翼翼”地推着我们走回了客房。

“你感觉到了吗?”我看了看四周,并没发现有人监视,这才问。

“有感觉。”青峰点头。

我哼了一声,“果然。那位千金大小姐身上流露出的淡淡妖气,应该和前段时间碰到的混合欲色鬼,是同一种类型。”

“会不会就是那个欲色鬼的主人?”青峰判断道:“老大不是说那应该是个妖怪吗?”

“僵尸能算妖怪?”我不屑道:“僵尸这种东西,只不过是抛弃了灵魂的人类的躯壳,迟迟不愿意回归黄土,对世间还有某种留恋的可怜虫罢了。它们没有任何思想,更不可能创造出那种工艺复杂的混合物种。”

想了想,我又道:“总之,这件事也不能不管。青峰,你明天就去一趟芙蓉镇,速去速回。如果可以的话,你把那东西给我抓回来,最好要活的。”

“老大,那你怎么办?”青峰不无担心。

“你当我真的是手无缚鸡之力啊!”我大笑起来,“以前没有你和雪萦的时候,我还不是照样把猎捕者的工作干得有声有色的!自保绝对没问题,何况这里是镇国府,你没回来之前,那老家伙绝对不敢动我的。”

“如果你有事,姐姐恐怕会将整个长安城都毁掉,然后看心情,要不要把全世界都冻成冰,和自己一起给你陪葬。”

“哪有那么夸张。”想到雪萦那张冰冷绝丽的脸,心里没来由地一暖,“我和你们订下的是生死契约。如果我死了,你们也会在刹那间在世界上消失。”

“我们只是回妖冥界罢了。依姐姐的性格,一定会从最底层爬回人间,为你报仇。”

“谢谢你,青峰。”我的声音难得地柔和下来,“这次去你也要小心一点。从蔡忆溪伤口上的妖气看来,那玩意儿绝对不会是单纯的大僵尸那么简单。”

“既然老大你担心我,那能不能考虑,将我的封印全部打开呢?”青峰得寸进尺,讪笑道。这家伙,什么时候学会这么人类的表情了?

我用力在他的脑袋上敲了一下,“做梦,我可不想世界那么早被毁灭。”

“小气!”青峰低声咕哝。

远处,狗叫个不停,就像预感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心底深处,那股不安的感觉越发浓烈了。到底有什么,会让自己如此心绪不宁呢?望着窗外浓浓的夜色,我陷入了沉思中。

第二天一早,青峰就和我分开,踏上了去芙蓉镇的路。

以他的脚程,千多里路,应该今晚就能到。仔细想一想,自从得到了这个仆人以后,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是第一次分开,心里稍微有点舍不得。

唉,暂时整不到他了!那家伙在我的淫威下,不会趁机假公济私,赖在外边不回来吧?

吃过早饭,我溜达在花园里。果然是富贵人家,全国各地的秋季花争奇斗艳地开放,香气四溢,看着这些娇柔美丽到不堪一碰的花朵,我却始终没办法放松。

整个镇国府,似乎都充斥着一种古怪的气氛,就是那种气氛,让自己感到压抑。

突然听到一个不太耿直的笑声传过来,就看到蔡大将军前呼后拥地出现了。靠!用的着这种气势吗?这还是在自己家的花园里,如果落在外边,更不知道他会有多大的排场。

“夜公子,昨晚还睡得习惯吗?”他的音调充满了虚伪。

“还行。床很大,怎么翻也掉不下去。”我漫不经心地答。

“哈。”蔡元秦贱笑起来,“要不要老夫找几个侍女给公子压压床边,填补下空缺?”

“好意心领了。”我冷汗直流,这种事情,也只敢想想而已。

自从收了那该死的妖怪仆人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碰过女人,倒不是自己有断袖之癖,也不是心理有阴影。而是那个雪萦,雌性生物就算抱我一下,她都要和别人拼命,更不要说是“那个”和“那个”了,恐怕她会将整个唐朝政权,来一次改朝换代吧。

而青峰对此的解释,非常简洁明了,“我姐姐有恋父情结。”

搞了半天,这么帅的我,怎么会和他们丑陋的老爸扯上关系了?

撇下胡思乱想,我和蔡元秦那老狐狸互相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再也找不到话扯了。

正在尴尬间,有个护卫满脸惊慌地跑过来,凑到他耳旁小声说话。

他的脸色立刻变了,眉间萦绕着恼怒和担忧,冲我拱手道:“家里出了点小意外,老夫就不陪公子了,请见谅。”

没等我回礼,他就大步走开,只走了几步又转回来,“算了,事到如今我也不怕家丑外扬。常听说你们猎捕者中奇人异士举不胜数,或许对这种事,夜公子会更有经验一点。”

老狐狸,恐怕是把我扔在这里不太放心,还是随身携带保险一点,我心里暗自警戒,这老家伙不会在医治好自己的女儿后,准备杀了我灭口吧?

从外边流传的种种骇人听闻,以及猎捕者界对他的评价分析,这确实很有可能。唉,这次的买卖,真的要亏大了。

“王成,你给夜公子解释一下最近的事情。”蔡元秦吩咐道。

有个管家模样的中年男子向他鞠了躬,一边走,一边小声地向我说起来。

“夜公子,最近的镇国府不算太平。”开场白很直接,看来这个人不爱说多余的废话,“十天之内,后房已经连续死了三位奶奶了。”

所谓奶奶,就是蔡元秦娶的妾。据说,他的正房一直都空着,已经空了十六年之久,而妾却是多到有数十人,就算掰着手指头,都算不够。

一般而言,所有的豪门望族中,后房的争夺是最惨烈的,勾心斗角,明的暗的,什么阴险的招数都用得出来,比之政治斗争也不遑多让。

有人说,男人通过征服世界来征服女人,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谁不希望自己在自己的男人身上,有最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那个男人权利还很大的情况下。这样的状况,那个悬着的正室位置,自然会让蔡元秦的妻妾拼了命地去争取,甚至不惜杀人。

那管家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六奶奶、四奶奶和十三奶奶,应该不是镇国府里的人动的手。后房里的每位奶奶,都有不在场的人证和物证。”

我不置可否,问道:“既然这样,那是不是今天早晨又有人死了?”

“不错,公子厉害。”管家满脸佩服。这家伙,看他的样子还不怎么样,拍马屁的功夫倒是一流,看来,蔡元秦也是喜欢这一套的主。

“今天早晨一大早,三奶奶的丫鬟照例叫她起床念早佛,竟然发现她死在了床上。”

“死亡时间呢?”我问。

“仵作判断,应该是三更的时候。”他答得很流畅。

这个镇国府还真不简单,就连私人仵作都有。我皱眉,“现在我们要去哪?”

“正要去三奶奶的院子。”王成叹道:“三奶奶平时的为人很好,对下人也客客气气的。有谁招惹了老爷,她都会拼命求情,也救下了许多下人的性命。镇国府上人人都很尊敬她,真不知道这么善良的人,会遭谁的嫉恨,居然……”

我打断了他,“既然镇国府已经死了四个人,而且,每个人都是后房的,也就意味着他存在某种特定的目的。”

至于是什么目的,大家都心照不宣。

王成苦笑,“老爷很震怒,但是,一直都找不到证据。还有人说整个府邸不吉利,恐怕是闹鬼了。弄得最近人心惶惶的,有些下人,甚至有了走的打算。”

闹鬼?我昨晚也住在这里,但却丝毫没有感觉到有妖气,应该是人作怪才对。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甚至比鬼怪更可怕!

那个三奶奶的住处是个小院子,有三个房间以及一座佛堂。

佛堂前是一个小花园,盛放着纯白色的鲜花。据丫头讲,她每天很早就起床,然后颂经念佛,为老爷祷告,以化解蔡元秦早年杀孽太多造成的煞气。

蔡元秦口上虽然说自己没错,但心里还是暗自感动,满足她的大部分要求。最近几年,隐隐已经有成为正室的可能。

院子里人很多,但是却静悄悄的。蔡元秦看也没看跪了一地的丫鬟和护卫,径直走进了房里。穿过桃屋就是卧室,他很熟悉,虽然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有来过了。

三奶奶安静地躺在床上,从头到脚盖着白色的丝绸。

“死因和前边三个一样吗?”他冷冷地问跪在地上的仵作。

那仵作满头大汗,全身吓得颤抖着,“禀告老爷,完全一样。三奶奶的死因,是被一根坚硬细长的物体刺入心脏,立刻毙命。”

他脸色阴沉,走上前,一把将盖在尸体上的丝绸拉下。三奶奶的尸体赤裸裸地露了出来。所有下人立刻转过头,只剩我细细打量着。

只见这位三奶奶,也不过三十多岁的样子,面貌应该很端庄秀丽。至于为什么要用到“应该”这个不确定辞汇,是因为她的脸已经扭曲了。

她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像是在诧异,又像是莫名的惊骇,甚至隐藏着不知名的疑惑。

这副表情,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凶手不是她认识的才有鬼。她的心脏位置有一个不大的洞,四周的血迹已经被擦了个干净。

我皱了皱眉头,奇怪了,一般人的心脏都在左边,而那个伤口的位置,居然在右边。

看尸体的症状,确实也是因为心脏破裂而亡,恐怕那个凶手不但和她很熟悉,更应该是她的闺房密友,或者有过肌肤相亲的人,不然,不可能知道这种隐私。

难道她有情夫?有可能!身入豪门深如海,一朝进去了,除非死或者被休掉,否则就要看丈夫的喜好。可是,哪个豪门贵族的男人,不是有三妻四妾的?想起你的时候,来住一晚上,如果有了新欢,恐怕到你死,都不会再来看上一眼。

就算再忠贞的女人,在寂寞的折磨下,一旦爆发,就会如长江般止也止不住,给老公戴上绿帽子,在这个对女人本来就不公平的时代里,是很常见的。

有情夫,也可以证明,为什么她临死前会有那种表情。

走出房间,我思忖一会,向王成问:“最近十天时间,镇国府有没有发生什么大事?”

“大事?”他回忆着,道:“还真的有三件。第一个,算是大小姐被救回来,昏迷不醒。第二个,就是这后房连续有人死亡了。最后一件,应该也算吧,就在十天前,老爷为琴芳楼的赵姑娘赎身,将她迎娶回来做了十七房。”

琴芳楼是什么地方,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是京城坊间最有名的烟花之地。赵舒雅这个名妓,就连我也有所耳闻。

据说,她最出名的是琴技一绝,至今也没人能出左右的,再加上她性格刚直,有名的卖艺不卖身,安禄山曾经利用自己的权势,威逼利诱,迫使琴芳楼借赵舒雅一晚。

而这女子,竟然以死相逼,用匕首抵住自己的喉咙,令安禄山那老家伙,与自己眼对眼坐了一晚上,美食就在眼前却吃不到的滋味,出奇地并没有让安禄山暴怒。

那老家伙第二天一早大笑而去,甚至放出风声道,如果非赵姑娘自愿,不得有人用强,不然,就是和他安禄山过不去。

很难想像,这一个奇女子,居然会让人赎身,而且甘愿去给人做妾,看来,蔡元秦这头雄性生物,真的不简单。

不过,这女子是十天前嫁进来的,而连续凶杀案,也是这十天才开始。这两者间会不会有什么联系?有趣,看来事情越来越扑朔迷离了。

我在蔡元秦的授权示意下,让王成带着,一个一个地拜访着后房。最后来到了十七房,赵舒雅的院子前。

深深吸了一口气。就要和这位名满天下的奇女子见面了,稍微有了点兴奋的感觉。

雅女啊雅女,就让我夜不语来剥开你的面具,看看你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看你究竟和这一连串的凶杀案,有没有什么联系……

12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九章 僵尸

院子很整洁,小花园里开满了秋梨。那雪白的花瓣被风一吹,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铺满一地。如同真的下了一场大雪,幽香的气味扑鼻而来,尔后,我见到了她。

赵舒雅静静站在秋梨树下,花瓣落在她雪白的衣裙上。她真的很美,我一时间呆住了。

乌黑的长发瀑布般溢出奇异的光泽,随意披散在肩上,小巧的鼻子,樱红的嘴唇,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那双明亮如同繁星般动人心弦的双眸,正轻轻望着我,表情平静,似乎早就知道我要过来,正特地迎接一般。

“公子,小女子有礼了。”她微微向我欠身,问候道。

怎么自称小女子?她不是嫁人了吗?奇怪!我暗自思忖,笑道:“没想到,在京城也能看到这么美丽的秋梨花,一般这种树,在南方是很难存活的。”

“公子博学。”赵舒雅微笑,那个笑容美得如同春天摇曳的牡丹,看得我飘飘然起来。

“这些秋梨都是小女子出生时,父母亲手为舒雅所种,不论到哪里都会随身带去。”

不会吧,这手笔就大了。看院子里的十多株秋梨树,应该有二十多载的年纪了,再加上青楼的生活并不安定,颠沛流离的时候居多,她一个弱女子究竟是怎么将树随身携带的?

她将我引入客厅里,分主宾坐下。我细细地打量着她,这才进入了正题,“我来的原因,蔡夫人应该明白吧?”

赵舒雅微微皱了下眉头,“请叫小女子舒雅即可,蔡夫人的名号,小女子受不起。”

有古怪,难道她嫁入这个镇国府,并非自愿?我咳嗽了一声,“为了避免某人的报复,还是姑且称蔡夫人。蔡夫人你就当是可怜我得了。”

赵舒雅笑了起来,看我的眼神中,搀杂入一种称为好奇的东西,“公子也会害怕吗?”

“当然有,而且非常多。”我干笑,“我怕没钱,怕以后娶不到老婆。娶了老婆后又怕管不住她,就算管住了,也有了后代,又怕儿子女儿不孝顺,自己没办法安享晚年。”

“呵,公子真是风趣。”笑得花枝招展,“但就舒雅看来,公子应该是另外一种人。”

“哦,我都不知道,自己还隐藏着第二人格。”我漫不经心地说。

“公子应该是个清高的人,自信,聪明,不会冲动。做事情有条有理,绝对不会因为意料之外的事情乱了阵脚。总之,肯定不是等闲之辈,也不是个怕东怕西的胆小之徒。”

“我哪有那么多优点,蔡夫人过奖了。”我哈哈大笑,试图用笑意掩盖自己的惊讶。这女人,居然才看了一眼,就能发现这么多,实在是不简单。

她用手指抵住下巴,“说了这么多,该公子说说,舒雅是个什么人了。”

“你,当然是女人,还是个美人。”

她哑然失笑,“这个舒雅知道,舒雅每天都有照镜子。还有呢?”

“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可没有蔡夫人那么厉害的洞察力,以及能一眼看穿对方本质的本事。”我悠然地喝了口茶,“不过有一样东西,我倒想看看。”

“什么?”她有点诧异。

我指了指她头发上的金钗道:“就是那个。”

她微微一愣,还是依言取了下来递给我,我看了一眼,又闻了闻,便又还给了她。

“据说,那四房都是因为一根尖细的硬物刺入心脏而死亡。”她看着我,小巧的嘴唇吐出清晰的话语,“公子认为凶器是钗?”

我不置可否,“不能排除这个可能。”

她笑道:“舒雅倒认为不可能。就算真的是钗,也没人把它重新插在头上,多恶心。”

“谁知道呢。”我摇开扇子,为眼前的女子心思之细腻而暗自警觉,“万一凶手欲擒故纵,认为将凶器放在大家眼皮底下,更安全呢!”

“也有可能。”

一时之间,双方都再找不出话题。偌大的客厅里,陷入了一种奇异的宁静中。

我伸了个懒腰道:“好了,公事做完,我们聊一些私事吧。”

“哦,公子想聊些什么?”她来了兴趣。

“我们聊聊步非烟。”我笑,“她的悲剧,蔡夫人知道吧?”

“当然,那个女子的故事,谁又不心痛呢?”赵舒雅脸上滑过一丝不解,但嘴里还是礼貌地道:“不过她的故事,就算再听一千次,也不会腻。”

我缓缓地道:“其实,唐朝美人也不尽都是丰满型,至少步非烟就很轻盈纤弱。她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

“步非烟在十七岁的时候,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而且根本无从沟通,所以,她经常感到郁郁寡欢。

“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那个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因为常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所以,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也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

“赵步两人经过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然后在某一天,机会来了。武公业去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时,赵象便会与步非烟欢会。

“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

“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舔了舔嘴唇,我瞥了一眼听到出神的赵舒雅,“很奇怪吧!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虽然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但是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也没有将奸夫供出来,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并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这样的悲剧,这样的女人,不值得可怜吗?”

赵舒雅淡定从容地笑开了一脸,眼神流露出感动,但刹那后,那丝软弱的感情色彩,便已消失得了无痕迹,只是闪过了一丝警觉,“公子的见解很新颖,实在让舒雅感动。”

我暗叫可惜,没想到,这女人的心智和警觉性居然那么高。不死心,我又道:“那蔡夫人有没有兴趣,听一听王宝钏的故事呢?”

不知为何,她却摇头,眼神中滑过些许焦躁不安的情绪,像是自己提到了什么伤心事。

站起身,她淡然笑道:“舒雅累了,如果公子没有别的事情的话,还请自便。青儿,你带公子四处看看。”

“不用麻烦了。”我识趣地告辞,“我也该去吃午饭了。蔡夫人,如果你想聊天的话,随时都可以去找在下。”

赵舒雅用美丽的大眼睛望着我,修长的睫毛微微抖着,似乎欲言又止。最后轻叹口气,向我施礼,回了闺房。

走出那个被花满铺满一地的院子,我却怎么样也高兴不起来。

这个恬静的女人,还真不是一般的复杂。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就算这起连续凶杀案不是她干的,恐怕也是知情者之一,只是不知道,她在里边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唉,我夜不语居然也会沦落到去替别人管家务事。头痛死了!

“芙蓉镇”这三个字,单调地摇晃在镇的入口。

夜很宁静,但宁静这个词其实不太适用在这个地方,应该说这里一片死寂,没有秋虫的叫声,就连尖锐的蚊子嗡嗡声都听不到。

青峰孤寂地站在空荡荡的入口,抬头看了看天,乌云一片,就连一丝月光都看不到。幸好自己还有一双夜视眼,不过这气氛,也太诡异了一点。

从出生开始,他和姐姐就是两种极端,虽然是共用一个身体。

姐姐性格冰冷,就像万年平静的湖水一般,任何外界因素,也不能打乱她的步调。

而自己,却天生有很丰富的感情,会高兴,会害怕,会猜疑,会愤怒,甚至会爱会恨,虽然明知道这些感情色彩,对修炼是一种阻碍,但却没办法压抑。

然后在某次战争中,他们被人类封印了起来,时间一过就是数万年。直到那个男人的出现,他解开了封印,收服了他们,也收服了姐姐和自己的心。

他为他们取了名字,姐姐叫雪萦,而自己则叫青峰,很美,很好听的名字,有一种被认同的感觉。

从那以后,姐姐也有了两种感情色彩。她会为主人的高兴而高兴,甚至会偶尔笑笑。她的心湖只会为主人而波动,会因为主人的受伤而愤恨。

那种深刻的感情,就连自己这个弟弟,也会嫉妒。

不过,对主人的感情,自己也不遑多让吧!

虽然常常嘴硬,不过谁又知道,那是自己在暗暗高兴,在拼命确认自己是不是已经融入了主人的生活里,是不是已经成为了他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

每当答案是肯定时,他的喉咙就像是堵塞了一般,很不舒服,眼睛也酸酸的。

对啊,自己已经有了主人,姐姐和自己,再也不必再承受几千几万年的孤独了。那几万年,究竟是怎么熬过去的,他们死也不想回忆。

有时候,孤独就像嗜血的蚂蚁一般,钻进你的身体,从骨髓处咬起,一直咬到脑神经的末梢,那种痛苦的感觉,甚至比死亡更可怕。

青峰深深吸了一口气,咧嘴试着笑了笑。这是主人最喜欢的表情,据他说这样笑起来会非常的帅,不过,当自己也学着这样笑的时候,很不幸,主人就再也没这么笑过。

他真的很不明白,难道,人类都是这么难以理解的生物吗?

芙蓉花略微有些苦涩的味道传入了鼻子里,他轻轻打了个喷嚏。

这个芙蓉镇真的不简单,明明知道里边隐藏着妖怪,却丝毫感觉不到妖气。邻镇似乎也察觉到这里的不对劲,纷纷关掉了边界,害得自己过来的时候,还只能用飞的,麻烦!

他警戒地向前迈了一大步,没发现什么动静,便缓缓地走进了这个死镇。

青石铺就的道路,在夜色里泛出一种绿森森的色泽,鞋子踩在上边“啪啪”作响,显得异常孤寂。虽然是夜里,虽然已经到了人类的休息时间,但他还是略微有点不知所措。

已经很久没有自己一个人自发地行动了,早就习惯有主人在身旁的情况,任何事情都不需要动脑子,许多东西自己还没有想到,主人便早已成竹在胸。

就算战斗,也变成了一种遥控的行为,变成了主人和对方为主导的厮杀,而自己,不过是个传导工具罢了。

说实话,满喜欢那种感觉,自己本来就讨厌麻烦,现在反而不适应一个人的存在了。

听着自己的脚步发出的空洞声音,他略微苦笑。自己这个妖怪还真没用,像个小孩子似的,只要主人一不在,就会恐惧,会害怕,不知道究竟该干些什么。

僵尸呢?究竟在哪里,已经走了这么远,为什么还丝毫察觉不到妖气?

青峰耸着鼻子,在空气里闻了闻,四周充斥着腐败的味道,虽然很淡薄,但勉强还能嗅出来,应该是在北边的山坡位置。

他轻轻跃起跳上了房顶,眺望那个山坡。很普通的地方,山上没有任何花草树木,只有些造型怪异的石头,一目了然,应该隐藏不下什么东西才对。

不知为何,自从离开镇国府后,心底就有一种不安的感觉。那是出于妖魔特有的奇异能力,这种感觉令自己心浮气燥。

突然,从身下传来一阵力的波动,整个房顶顿时塌陷了下去。

青峰在一刹那运起断魔刃,身体还没接触到地面就一阵乱砍。断魔刃上传来了接连不断的软软触感,应该是割断了什么生物的身体,但是,自己却没有听到任何惨叫声。

定睛一看,只发现有几个村民的尸体,横七竖八的断裂在地上。

说是尸体也不可靠,那些明显已经失去了生机的东西,居然还疯狂地挣扎着,嘴里发出无声的嚎叫,用断裂开的四肢向自己爬过来。

是行尸!被大僵尸咬了之后变成的东西,这种被禁锢了灵魂的行尸走肉,是不死的。

当然,也可以说它们本来就已经死了,自然不会再次死亡。不过,稍微让它们失去行动能力,变成“植物”行尸的方法,倒也很多。

青峰脸上流露出微笑,狠狠地一脚,将好不容易爬过来的行尸的头颅用力踩碎。鲜红的血液如同涂料一般,染得地上黯然失色。

“愿你们的神保佑你们的灵魂得到安宁。”学着主人喜欢的那句话,他的脚毫不停留,飞快地在所有行尸的头颅上都轻点了一下,为了避免鞋子被弄脏,甚至用上了些许妖气。

走出那个屋子,房间里就发出接连不断的一阵闷响,是头颅爆裂的声音。

他甚至能想像到那惨不忍睹的可怕景象,脑浆四溅,血肉塑成的碎块散落得到处都是,血洒在墙上。那个景象被主人看到,一定会狠狠地赏赐自己一脚吧。

不过,就算主人亲临,他要用的方法,恐怕也算不上怎么光明正大。

他一定会说:“青峰,这个世界上的人似乎很少看到行尸。我们捡几只用咒法控制住,拉去猎捕者会场当宠物卖。其余的,就通通埋起来,如果卖得好,再挖出来继续。嘿嘿,一定能大赚一笔!”

想到这里,青峰又笑了起来。

不知从哪个位置,传出一声尖利的嘶叫,原本空寂无人的街道上,顿时回响起层层叠叠的响动。无数的行尸,从路旁的民居里缓缓地走了出来。

那里边有小孩,有老人,有男有女,甚至还有穿着护卫服饰和军装,手拿刀剑的士兵。

但不论行尸涌出多少,它们身上那股特有的死气,自己却丝毫感觉不到,实在很古怪!

青峰将断魔刃暴涨到两寸,幽绿的光芒一圈又一圈地闪过,只见到那些逼近的行尸不断被拦腰斩断,跌倒在地上,而上身犹自向他爬过来。

真是一群死缠烂打的东西,幸好自己不是人类,不会有嗜杀同类的强烈罪恶感,况且,它们早就已经死掉了。

将身体飘浮到空中,断魔刃的光芒变得更长,更刺眼了。手上犹如握着一把巨剑,一挥之下,便有一片怪物倒下,如同收割麦子一般。

就在他不断重复这个机械运动的时候,断魔刃上突然传来的一股奇异触感,让他呆了一呆。那种感觉,比行尸僵硬坚固的身体柔软了不少。视线飞快地捕捉到了那个不同一般的物体,青峰这才看清,那居然是一个活生生的人类,一个十八岁年龄的女孩。

她清秀的脸孔因为恐惧而扭曲了。为了怕她发出声音,舌头恐怕早就被割掉。混在这一群行尸里,在自己的无差别攻击中被砍中了胸口,身体一刀两断,抛飞了出去。

青峰苦笑,自己居然杀了活生生的人类,完蛋了!还没等想清楚,他就从空中跌了下去,手中的断魔刃早已无影无踪。

在主人解开封印后,就曾在契约里,规定自己不得在没有命令的情况下杀死人类。契约法术的制约效果很可怕,现在的自己恐怕除了超强的恢复以外,已经被剥夺了所有能力。

望着越来越逼近的大群行尸,青峰的脑袋越发地清晰。

为什么对方要大费周折地弄出这么大的排场,将整个镇子的人变成行尸以后,又花功夫在里边藏起几个人类?它应该是调查过自己的弱点,而且在这里守株待兔。

难道,这根本就是一场针对自己,甚或是主人的阴谋?不好!主人有危险!

青峰慌忙从地上爬起来,望着多到没有尽头的行尸皱了皱眉头。还好,自己超强的恢复力并没有消失,就算能力没有了,基本体能还是比一般人强得多。

他一拳将最近的那个行尸的脑袋打爆,轻轻向上跃起,跳出一人多高。站在屋顶上,看着黑压压的行尸不断如同蛀虫一般,向自己的位置涌来。第一次,他产生了无力感。

真多!就算一个一个地解决,这些成千上万的玩意儿,也要消耗几天的时间。看来,真的要想个好办法。

视线瞟到不远处,一根丈余长的粗壮青铜竿子,那应该是芙蓉镇的青楼用来做招牌的东西,姑且用用吧。

想罢,他已跳了过去,抱起那根十多人也无法抬起的东西逃到空荡处,轻松地挥舞着,向无数的行尸敲去。虽然威力和断魔刃还有差距,不过特殊时期,也就顾虑不了那么多了!

有了武器,敲破那些东西脑袋的速度显然快得多。好不容易杀出一条血路,居然看到芙蓉镇的出口,老远地站着一个人形物体。

他的身形魁梧,金甲披挂了满身,只是散发着强烈的恶臭。虽然一样感觉不到鬼气或者妖气,但是很明显,这东西不同一般。

不是那么衰吧!看来,这果然是圈套。青峰心里“咯嗒”的一响,挥手气恼地将镇前的牌坊砸个粉碎。

看来,是刚才还遍寻不着的大僵尸,出现了!

13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十章 阴谋

很晚了。赵舒雅穿着一袭雪白的衣裙,孤身一人来到客房前,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一开门,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秋梨幽香,令人精神一振。

看到我心不在焉的样子,她微微一笑,那笑容仿佛令夜空也明亮了起来,“夜公子,难道不请小女子进去坐坐吗?”

“不方便吧。”我指了指阴暗得有些诡异的夜色。

“没什么不方便的,我一个女孩子,都这么大方送上门来,作为一个有个性,有前途的男人,公子居然这么扭扭捏捏。”她露出不悦的样子,声音却如同珠玉相碰,听不出有任何嗔怒。

“蔡夫人这句话里的歧意太多,恕在下听不明白。”我挡在门口,寸步不让。

开玩笑,她不要清白,我还要呢!何况送上门的东西,一般不会有什么便宜勾当。我夜不语还没有自恋到,认为自己可以帅到迷倒众生。

“那也好,夜公子介不介意,陪舒雅到花园里去走走?”看来她的本意就不是要进来。

我毫不犹豫地摇头,“我很困了。”

但是她却毫不介意,依然自信地笑道:“公子知道舒雅刚刚来的时候,有多少人看到了?”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头痛了,隐隐知道她想干什么。

“你猜。”

“猜不到。”

“其实不多,一共只有二十多个而已。”她的笑容更灿烂了,“对每一个人,小女子都耐心、细心、好心而且不小心地透露说,是夜公子叫舒雅来的。你猜,如果舒雅现在大叫一声,会不会出现什么有趣的景象?”

我哈哈大笑起来,“镇国府夜里花园的景色,其实我早就仰慕已久,去看看也不错。更何况,还有佳人作伴,不去的是傻子。”

奇怪了,从一看到自己开始,这女人就在不断试探我的忍耐底限。她究竟想干嘛?

默默无语地走在花园的小道上,不知走了多久,直到天空的那轮银月,不知道第几次羞涩地躲入云层里,赵舒雅才突然说道:“公子不是要给舒雅讲王宝钏的故事吗?”

“蔡夫人不困了吗?”我没好气地反问。

“有公子的故事,舒雅怎么会困。公子不讲,那舒雅就讲给公子听好了。”她的声音柔柔地传入耳中,实在让人很舒服。

如果不是那么有心计,如果不是明知道她怀有某种目的的话,就更完美了。

“王宝钏是舒雅的前辈,语江楼著名的牌坊;也是个被男权社会用虚无的光环,藉以掩饰自私与卑劣的凄惨女子。自她以后,这个朝代隐隐有个趋势,都说女人要像王宝钏那样,十八年保持同样的姿势,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那一天。哼,或许真的会是这样吧。

“她的结局是传统式的大团圆,与薛平贵夫妻相认,和代战公主共事一夫,简直就是千古美谈。可惜,十八天后,她便死了,没能将这种虚伪的美满,进行得更为天长地久。

“而这十八天的荣华富贵,对薛平贵来说,是卸下了良心上的一个枷锁,如果他还有良心的话。”她语气淡然地讲着,但是,声音却越来越低沉。

我笑了笑,同感道:“许多人都说,王宝钏挣脱了某种牢笼,反抗家长权威,追求自由的爱情,可歌又可泣。我觉得歌就不必了,泣倒是必然的。

“怎么会不哭呢,以为自己找到了良人,却误了终生,那个薛平贵确实成了气候,但却不再属于她。她牺牲了自己,到头来,换到的,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望着黯淡的夜色,我的语气也不禁低沉了下来。

“她的死,应该绝对不是愿望得偿后的含笑合眼,而是,发现自己坚守的信仰可笑地碎了,伤心地离开人世。毕竟一个女人,哪会有多少个十八年可以等待。或许,就在她傻傻等待的同时,别来应该属于她的幸福,也悄然溜掉了!”

她的美目凝固在了我的脸上,似乎有着解不开的心事,许久,才轻声道:“公子的见解果然别出心裁,小女子佩服。不知道公子有没有兴趣,听另外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虽然不是我的,但是,却是我的一个好姐妹的亲身经历。”

我做了一个请讲的姿势。

赵舒雅用手拢了拢柔美的长发,“据说夜公子是猎捕者,那么应该也曾听说过,这个世界并不止有人类存在。还有妖魔,鬼以及精怪。而我的这个朋友,就是一株梨花精。”

梨花树生长在一个院子里。没人知道,它幽绿的枝叶下,隐藏的是千年的岁月。

一千多年来,它抽枝发芽,开出一季又一季的雪白花朵。慢慢地它开始有了感觉,然后,能够思考了。

就在那天,在朦胧中,它看见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不用多说什么,反正就是觉得那个男人令自己很舒服。他的样貌,他的一切,似乎都在不断拨动自己懵懂的心田。

他是这个院子的少主人,出身豪门,家产丰厚,又多才多艺。

他喜欢坐在自己的枝叶下弹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就那样不知过去了多久,终于有一天,他不见了,就如同蒸发了一般,自己再也没有见到过。

梨花树开始焦急地等待,它觉得失去他的每一天都是煎熬,听不到他的琴声,自己生不如死。然后它开始愤恨,为什么老天要这么玩弄自己!既然让自己有了知觉,既然让自己明明白白地感觉到了一点小小的幸福,为什么又要那么快地将一切都夺走?

精怪的修炼,是很看个人喜恶的。它的愤怒令自己开出了一树的花朵,那些花朵黑如墨,带着阵阵的恶臭。院子的主人很惊恐,认为是灾祸的前兆,将它砍了下来烧掉。

就在那一刻,它见到了冥王。

“你想见的那个男子已经死掉了,他在三年前被投身到了人间。”冥王问它:“不过,你真的想再见到他吗?”

“我想,哪怕只是一眼,我也想!”梨花精答道。

“但是,代价很大,大到许多人都无法承受。”冥王说:“你必须要放弃你的千年修行。你能吗?”

梨花精没有迟疑,“我能。”

“你还必须再修炼五百年道行,才能见他一面,就算这样,你也不后悔么?”

“绝不!”回答得斩钉截铁。

于是,它变成了一块大石头,躺在荒郊野外。四百多年的风吹日晒,苦不堪言,但梨花精都觉得没什么,难受的是,这四百多年都没看到一个人,看不见一点点希望。

寂寞,让它都快崩溃了,直到最后一年,有个采石队来了,其中一个人看中了它的巨大,把它凿成一块巨大的条石,运进了城里。

他们正在建一座石桥,于是,梨花精变成了石桥的护栏。

就在石桥建成的第一天,它就看见了他,那个自己等待了五百年的男人!

他行色匆匆,像有什么急事,很快地从石桥的正中央走了过去。那男人丝毫没有也绝对不会发觉,身旁有一块石头,正目不转睛地痴痴望着自己。

很快地,那男人又一次消失在了远处。在他离开后,冥王又出现了。

他用怜悯的眼神望着梨花精问:“你满意了吗?”

它疯狂地摇头,“不!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桥的护栏?如果我被铺在桥的正中央,我就能碰到他了,我就能摸到他了!”

冥王问:“你想摸他一下?那你还得修炼五百年!”

梨花精流着泪点头,“我愿意!”

冥王迟疑地问:“你吃了这么多苦,真的不后悔?”

它轻轻笑了,“绝不后悔!”

然后,它又变成了一棵梨花树,立在一条人来人往的官道上。

这里每天都有很多人经过,它每天都在近处观望,但这更难受,因为无数次满怀希望的看见一个人走来,又让无数次的希望破灭。

如果不是有一千五百年的修炼经验,梨花精恐怕早就崩溃了!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它的心又逐渐平静下来。它似乎明白了,不到最后一天,他是不会出现的。又是一个五百年!最后一天,梨花精知道他会来,它停止了五百年的心,开始疯狂地激动。来了!他来了!他还是穿着他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

梨花精痴痴地望着他。这一次,他没有急匆匆地走过,因为,天太热了。他注意到路边有一棵大树,那浓密的树荫很诱人。

休息一下吧!他这样想着,然后走到大树脚下,靠着树根,微微地闭上了双眼,他睡着了。

梨花精摸到他了!他就靠在它的身边!但是,它无法告诉他,自己对他的千年相思之苦。它只有尽力把树荫聚集起来,为他挡住毒辣的阳光。

两千年的柔情,等来的只是男人小睡的一刻,或许他还有事要办,便站起身来,拍拍长衫上的灰尘。

在动身的前一刻,男人抬头看了看这棵大树,又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树干,大概是为了感谢大树为他带来清凉吧。然后,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就在他消失在她的视线的那一刻,冥王又出现了。

冥王说道:“满足了吗?两千年的修炼,足以让你转世为人,你可以在茫茫人海里找到他,或许,你可以做他的妻子……”

故事讲到这里,唐突地停住了。我略微有些诧异地看了赵舒雅一眼,“以后呢?”

她微笑不语,从地上拈起一朵花,突然脸上浮现出惊奇的表情,“那是什么?”她指着身前的草丛轻声道。

我凑过头去,突然感觉身后被谁推了一把,身体失重下头一栽,倒了下去。

这一倒,就是个天翻地覆,似乎倒下的地方有个大洞,我一直滚落,好不容易才碰到地面。大脑在一刹那间,闪过了无数的念头,不过有一点,自己却十分清楚。该死,自己竟然中了某个精心酿造的阴谋,被对方请君入瓮了!

大僵尸直直地站立在镇的出口位置,那是主人口中的死位,也就意味着不论怎么逃,都必须要从它身旁经过。

青峰向后望了望,只见密密麻麻的行尸,如同臭虫一般涌过来,看得人十分恶心。

看来,还是只能从那里走出去。他打定主意,望向了这次任务的主角。

那怪物全身披挂的金甲,在月光下闪闪发光。青峰的心越发低沉起来,月亮会赋予僵尸这一类的死物快速的恢复能力。

也就是说,不管怎么揍它,那家伙也会在不久后变得毫发无伤,更何况,自己原本就失去了任何能力,这一仗,实在不怎么公平。

他有点焦急,主人不知道怎样了,就现在的情况看来,京城那边应该也开始动了手。如果自己再不早点干掉这玩意儿的话,恐怕不能及时赶回去。

“不管了,早点收工了事。”咧嘴让苦笑爬上英俊的脸,他大喝一声,举着青铜长杆,狠狠地砸了下去。

大僵尸依然一动不动,只是轻轻一抬手,就将他的武器挡住,再也动不了丝毫。

这家伙的力气实在大得变态,自己绝对比不上。青峰毫不迟疑,高高跳起,在空中飞快地旋转着,直到力道够了,这才淩厉的一脚,踢到它的胸口。

一阵巨大的金属碰撞声响起,大僵尸的身体只是轻轻晃了晃。

见攻击无效,青峰迅速窜下,用扫堂腿攻击下盘。还是没用。

大僵尸根本就没有反应,一动不动地任凭他胡乱消耗力气。青峰略微气喘,跃后几步,将身旁的行尸全部踹爆头,站到了地上。

麻烦了,这家伙根本就不甩自己,既不攻击,也不让自己走,摆明了一副明知道自己是不死身,很跩的样子,看得他恨得牙痒痒地。看来,它们的目标果然是主人!

对这个物理攻击无效的玩意儿,青峰有点无奈。正在他想到脑袋都冒烟的时候,一阵耳熟的轻笑传了过来。

一袭白衣如雪的女子,背对着那轮银月,站在房顶上。银铃般的笑声,就是她发出的。

“晓月姑娘。”他回头惊喜地道。

“呵呵,青峰小弟弟,你也有这么狼狈的一天啊。要不要姐姐我帮忙?”风晓月冲他眨了眨眼睛。

青峰顿时头痛起来。主人不是说,女人这种生物最讨厌被人说老的吗?可是现在的她,居然要做自己这个万年多岁数的老妖怪的老姐,那她还不老成了老老太婆了?

看来女人这种生物,果然像主人说的一样,实在难以理解!

脑袋里一边想着没营养的东西,他嘴上倒是没停,毫不羞愧地道:“那就谢谢晓月姑娘了。再不快点,老大会有危险的。”

“你家那个市侩狡猾,祸害遗千年的蟑螂主人,居然会有危险!”风晓月满脸惊讶,“怎么可能!那家伙只要一闻到危险的气味,就会溜的没影子了……”

“这次的事情有点特别。”青峰苦笑,“总之,先把那玩意儿解决了再说。”

“也行。回去后,再和你主人谈劳务援手费。”风晓月暗笑,自己可是特地跟着那笨妖怪过来的。

既然一路上没机会抢回败毒珠,只好在这种事上找油水,没想到挖油水的机会,真的让自己给找到了,这次,几十上百万的银子,还不手到擒来?

望着眼前的大僵尸,她微微皱了下眉头。这怪物,怎么没有散发出一丝妖气?实在是太怪异了,不管了,还是先找个替死鬼,试探一下虚实。

“青峰,你用断魔刃砍它的下盘。”她命令道。

青峰又是苦笑,“晓月姑娘,那个,我因为某种原因,能力暂时消失了!”

“怎么这样!看来,本姑娘要把劳务费算高一点了!”风晓月没有再多话,一把将背后的月华剑抽出,捏了几个剑诀,向那流露出怪异气息的僵尸刺去。

只听见一连串清脆的金属碰撞声,火花溅起一团又一团的耀眼光芒,十多息后,她啜着骄喘,向后飞退去。那僵尸依然毫发无伤,甚至外层的金甲,也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斩风!”风晓月一声娇喝,手中剑气密集收缩,泛出微微的白色光芒。身子一闪,手臂一长,剑气淩空刺向大僵尸的双眼。

一般的僵尸,只能用鼻子嗅出人的气味,但是,这僵尸似乎能清楚地看到。

它愤怒地吼叫着,露出长长的尖锐獠牙,身体终于动了。僵硬的双脚一点就跳了起来,手臂飞快地直取风晓月的喉咙。

风晓月的反应也不慢,回剑一挥,就听到闷闷的碰撞声,似乎是切断了什么东西,原来,是那怪物长达一尺半的锋利指甲。

她一脚将僵尸踹下,在空中向后翻动,白色的衣裙流水般随风摆着。仔细一看,肩膀上衣服已经破了五个小洞,还好没有碰到皮肉,不然就麻烦了。

身后行尸在不断涌来,风晓月的眉头皱得越发紧了,这个妖孽,究竟害死了多少人!不能再有丝毫怜悯了,不然,恐怕自己的命也会丢在这里。

“月蚀!”将手中剑竖起,剑气开始搅动,慢慢地,月光似乎也开始扭曲,甚至掺入了剑气里。空间在强烈的白光中开始破裂,甚至发出尖锐的刺耳声响。

“去!”像是举着一个巨大的光球,风晓月高高跃起,利用落下的速度,将那颗白色光球扔了下去。只见白光破开,无声地厮咬腐蚀周围的一切物体。

不知道过了多久,白光散去,眼前露出了一个直径三丈的椭圆形坑洞。范围内的所有行尸,都消失得一干二净,尸骨无存,甚至没有遗留下任何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总算搞定了吧。”风晓月将脸上的汗水抚下,喘气道。不过,还没等悬着的心放下去,她已经惊讶得瞪大了眼睛。

坑的最中央,那大僵尸安静地半身陷入土里,依然没有丝毫受伤的迹象。

“这,这妖孽也太变态了!它真的是僵尸吗?”风晓月结巴地问着身旁的青峰。

青峰也很无奈,“这个我也不知道,如果主人在的话,应该能判断得出来吧。”

大僵尸似乎更加愤怒了,它一声不哼地从土里跳出来,嘴一张,吐出了一大团黑色的火焰。那些略带着黯淡死气的火焰,没有任何热度,只是让人发冷,冷到了骨髓里。他俩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这没见识过的东西,应该不简单!

“剑壁!”风晓月将剑一挥,一个淡淡的白色光罩,便将两人笼罩了起来。黑火打在光壁上,虽然没有再进一丝一毫,不过,光罩却猛地灰暗了许多。

顿时,风晓月顿感吃力,望着在一旁若有所思的青峰喝道:“你这家伙也不来帮忙,老娘就快顶不住了!”

青峰像是想到了什么,拍手道:“冥焰!这是死灵皇才会的冥焰。”

“管他什么死灵皇去死,你倒是说说,这僵尸是什么来头!”风晓月有点想骂爹了。

青峰尴尬地摇头,“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玩意儿,不过,恐怕就像主人说的,是个人造的混合妖怪,这种东西非常麻烦!”

“何止非常麻烦。”风晓月恼道:“我看是麻烦到姥姥家了。没想到,我风晓月貌美如花,还没有找个好男人嫁出去,就乱葬在这个清冷的荒郊野外,不甘心!太不甘心了!”

“晓月姑娘。”青峰冷静了下来,脸上少有的流露出凝重的神色,“等一下你力尽的时候,就快速地躲到我的身后。”

“你怎么办?”风晓月有些惊讶。

“没关系,总之我是不死身。再说晓月姑娘是来帮我的,如果让你死掉了,老大一定会骂死我!”青峰笑着,英气勃勃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关心,“只要等到我的功力恢复了,那杂种妖怪就死定了。”

风晓月望着他的脸,一时呆住了。许久,才问:“你还有多久才能恢复?”

“契约的惩罚效果,大概有十个时辰。现在已经过了两个时辰有多了。再七个多时辰就好。放心,我的身体就算被分解成碎块,只要主人不死,都会恢复的。”青峰淡淡道,视线死死地望着那个大僵尸的位置,“何况,就凭它,还没本事将我分尸!”

脸上,慢慢地爬起些许的红晕,如石头一般坚硬的心,似乎有某处开始松动了。风晓月的目光有点痴,大脑甚至有了一刹那的晕眩。

她的身体晃了晃,像是在警觉什么,狠狠地在青峰的脑袋上敲了一下。

“不要瞧不起人了!好歹我也是排名前五的猎捕者,我也有自己的原则。”她咬牙,挤出力气再一次运开剑气,不断将剑壁加固。

“要让你这小弟弟站在我的身前,替我当挡箭牌,老娘以后还有面子在江湖上混吗?哼,不过只是短短的七个时辰罢了,老娘我顶得住!”

青峰对她的过激反应有点消化不良,正想措辞劝解,突然他的脸色煞白,身子甚至因为恐惧而颤抖起来。

“怎么了?”正拼命硬顶的不良二十一岁女子,捕捉到了这个不正常气氛,回头问道。话刚出口,就已经惊讶得差些将剑壁崩溃掉。

只见青峰蜷缩的坐倒在地上,双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体,如同小孩似地咬着袖子。

他的眼神涣散,本来泛白青的皮肤,像是失去了所有光泽一般,毛孔大到清晰可见,甚至能清楚地看到,异常的皮肤正在呼吸似地收缩着。

“青峰,你究竟怎么了!”不知为何,心底居然会感觉有股莫名的痛楚。

“主人,我感觉不到主人了。”青峰像是要哭了,声音沙哑,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了,“生死契约已经将主人的灵魂,和我们的糅合在了一起,不管离开多远的距离,我们都能感觉得到对方的存在。可是,刚才,刚才……我居然感觉不到主人了!”

“你冷静点!你不是还活着吗?这代表你的那个混蛋主人,应该只是困在了某个你们无法沟通的法阵里,暂时没有生命危险。”风晓月试图安慰他。

“感觉不到主人的气息,姐姐会发疯,一定会将视线里所有的东西都毁灭掉!”

“不行,晓月姑娘,你快逃。”青峰的声音在扭曲,他抬起头,眼中竟然泛出水泽的光芒。“姐姐,就要出来了……”

14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第十一章 真相

我坐起身,摸着头,然后检查,还好,并没有受伤。

起身拿出一张符纸,飞快地念出咒语,便有一团浓浓的白色光芒在手上燃起。就着这个不算明亮的光芒,我打量着四周。

这应该是个不知道大小的天然洞穴,而自己正处在不太大的石室里。光焰下,不远处的地方有个走廊,可能是别有洞天吧。向头顶望去,七丈远的地方有个空口,应该就是我跌进来的地方。该死,那个入口恐怕是用高段的幻术掩盖了起来,还好法术还能用!

猛地我的脸色变得煞白,自己和雪萦、青峰的联系感,居然消失了!

他们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不对,不可能!他们是不死身,只要我不死,他们也死不掉。恐怕这个古怪的地方,还有切断气息和遮罩心灵联络的用处,有趣,值得好好研究!

我毫不犹豫地敲下了一小块石壁,正准备仔细看看的时候,有两个身影从洞口飘飞了下来。

“夜公子,用手段把你请到这里来,真对不起。”赵舒雅幽幽的声音回荡在洞里,令人如沐春风。

其实,自己很早就觉得奇怪了,为什么这个女子的声音虽然慵懒,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听在耳里,都会有一种勃勃的生机,如同树木对生命的热爱一般。

她的手挽着一个男子,身材高大,不过,全身都缩在黑色的长袍里,看不清楚样子。

我没让自己露出一丝一毫的异样神色,只是镇定地大笑,“蔡夫人好本事,自从见面以后,就不断地挑拨在下的好奇心,然后,借用讲故事的方法,降低在下的防备,再突然将故事停下。

“在我好奇心大盛和防备力最弱的时候,用个最简单的手段,就成功地请君入瓮了。蔡夫人的心计,在下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说到这里,语气都开始酸起来,原本这一招,是我想用在她身上的。

其实,还有一点我没有提到,赵舒雅似乎天生就有一种亲和力,她的身上洋溢着善良的气息,给我人畜无害的感觉,就是这种感觉,让自己一时间失掉了本该有的警觉。

“对不起。”她低头向我施了一礼,“他有事求你,又怕你不会答应,我们就只好出此下策了。”

“真的会那么简单吗?”我望向她身旁的男子,眼神死死地盯着他,缓缓地道:“镇国将军蔡元秦。还是,我应该叫你镇国大将军,蔡如风呢?”

那男子丝毫没有流露出惊讶,只是霸气地大笑着,一把将笼罩全身的长袍拉下,“夜不语不愧是夜不语,聪明绝顶,这么快就猜到了。”

这男子果然是蔡元秦,只是比一般时间的蔡元秦,多了些平时隐藏的东西,现在赤裸裸地流露出来,压抑得我顿时喘不过气。

自己猜测的没错,这个一百零六年前,就应该陪葬在唐太宗陵墓里的当世大英雄,果然还活着,而且,样子也比传说中年轻十多岁。恐怕最近碰到的一切,都是他搞的鬼。

“不过,我倒是很惊讶。”蔡如风微笑道:“我自认为一切都做得天衣无缝,你究竟是怎么看出破绽的?”

“很简单,因为这一切都太巧了。”我哼了一声,“因为每一件事情,都透露着些许解不开的东西,让我陷进去。

“最开始,是你因为女儿的中毒广发公文榜,赏金一百万两求败毒珠。千年百足上蔼原本就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虽然那一百万两,对猎捕者而言,就像磁石对铁一样有强烈的吸引力,不过,大多数人都不会抱有太大希望。毕竟,百足上蔼基本上已经算绝种,更何况千年以上的,那太过于海市蜃楼了。

“不过,我居然得到了通报,真的跟着风晓月那疯婆子,找到了千年百足上蔼。事后自己算了算机率,自己都不怎么相信。这种少到只有千万分之一的机率,居然会被自己遇到。

“我一向都不信什么运气之类的鬼话,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恐怕应该是有人故意送便宜给我,然后,我就开始暗暗留心起来。”

蔡如风大笑,“千万分之一。那你有没有想过,千万人中的一个,必然有一人能够得到那样的机会,而你碰巧就是那一个呢?”

“这句话我反送给你,你会相信吗?”我冷哼一声。

蔡如风愣了愣,摇头道:“本将军恐怕也不会信。”

“不错。然后,我就遇到了那个奇怪的欲色鬼,那东西是你制造出来的吧?”得到了肯定以后,我又道:“那玩意儿确实成功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所以,当我发现蔡忆溪的伤口上,有着淡淡的同种类妖气的时候,由于好奇心始然,再加上你的威胁,便有八成的可能让青峰离开自己,到遥远的芙蓉镇去调查。很好,你调虎离山的计画,确实成功了。

“我错误的判断镇国府里虽然不寻常,但应该没有危险,果然支走了自己的妖怪仆人。哼,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没想到,你就连禽兽都不如,居然用自己的亲生女儿当诱饵。”

“亲生女儿,我又不是禽兽,当然不会做那种禽兽都不如的事。”蔡如风悠然道,脸上丝毫没有任何羞愧,“那个女子,不过是我捡来的孤儿罢了,让她平白享受了十六年的清福,也该为老夫办点小事了。”

面对这个口耳相传了百多年的大英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骂了,俗话说“闻名不如见面”,搞了半天,这句话,居然是个充满贬义的句子。

我眼神中充满了鄙夷,继续道:“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你要对付我,不过,恐怕你对我的性格,早就做了完全的调查和分析,甚至知道的比我自己都多。

“接下来,就是该怎么毫无防备地切断我和仆人之间的联系,以便不让他跑出来搅乱局面,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需要一些道具。

“你清楚我是个多疑充满警戒的人,所以你要造出一个完整的局,来引起我的好奇心,以及消除我的戒心,造成请君入瓮的情况。所以,你娶了赵舒雅这个天生就能使人放松警惕的女人当作主线,然后,连接出一连串后房神秘死亡的诡异事件。

“你的方法很成功,我确实陷了进来。不过,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怀疑。”

“哦。”蔡如风来了兴趣,“什么事,说来听听?”

“你不应该让我看到你三夫人的尸体。”我淡淡地苦笑,“她心脏的位置不同于一般的人,长在了右边,而致命的伤口也在右边。看尸体的症状,确实也是因为心脏破裂而亡。

“我判断出,那个凶手不但和她很熟悉,更应该是她的闺房密友,或者是有过肌肤相亲的人,不然,不可能知道这种隐私。

“再加上她临死前的表情,正是像见到了许久没有见的人,从心底爬上的惊喜,以及不相信那个人会真的杀死自己,那种难以置信的悲痛和绝望。

“我本以为她有情夫,不过很快地就剔除了。然后,我也基本上排除了是女性杀人的可能。毕竟她的伤口,切口稳定没有一丝犹豫,像是蓄谋已久。就算经过锻炼,很多女人都不可能做到。就这样,一个凶手被我锁定了,那就是现任镇国大将军,蔡元秦。”

“聪明!”蔡如风拍手道:“这一点,确实是本将军疏忽了!不过那四个女人,死前居然都露出了同样的表情,真的让我很惊讶,女人果然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对,她们真的很奇怪。”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你知道吗?她们每个人都很爱你,就算临死的时候,也只是露出一点惊讶和难以置信,却没有丝毫的怨恨。她们是心甘情愿地为你而死。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最爱的人杀掉,但是,她们留在脸上的最后一丝表情,却说明了她们对你的留恋,以及淡淡的担心,难道,你就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吗?混蛋!”

“抱歉,本将军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蔡如风面色不改,依然微笑着。

“王八蛋!亏我以前还那么崇拜你!”

蔡如风恍然大悟,望着四周道:“所以,你才从这个洞穴看出了我的影子,然后诈了我一下。”

“不错,‘血融’是你蔡如风最拿手的特殊本领,至今没有人能学会。”我将手摊开,露出了刚才敲下的小块石壁,“这玩意儿渗入了你的血融,才有了阻隔空间以及任何联系的能力。哼,不知道大英雄这么处心积虑,究竟要我这个普通的小民干嘛?”

“没什么,只是想要你的小命罢了。”他说得理所当然。

“恐怕,你是为了雪萦、青峰那妖魔吧。”我盯着他,眼中划过一丝锋利光芒,“他们拥有不死身,只有杀掉我,才能杀得了他们。”

“不错,你很聪明。要不要听一个故事?”蔡如风鼓掌,也不管我是不是想听他唠叨,声音低沉地讲起来:“我生在仁寿四年〈西元六0四年〉,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母亲在那个战乱的年代,含辛茹苦地将我拉扯大。在我十岁那年,宇文化及手下的一队逃窜的溃军,闯入了我们所在的村子。

“母亲将我藏在柴堆里,就在那天,我亲眼看到了几个溃军踢开房门,在我面前奸污自己最尊敬的母亲。事后,他们见搜刮不到任何值钱的东西,竟然硬生生地砍下了母亲的四肢。

“母亲并没有当场死亡,她没有叫痛,也没有哭。只是紧紧看着我的方向,要我活下去,不论怎样都要活下去,要把自己的份一起活下去,活得比任何人都要久……

“我带着她临死前的愿望,真的活下来了,十岁的自己为了生存,每天到处偷食物,常常被抓到后,打得体无完肤。

“直到我十六岁那年,在京兆府内的一个无人区里捡药材卖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垂死的妖魔。我杀掉它,吃了它的内丹。于是,我获得了没有人能够拥有的能力,得到了长久的寿命。

“然后,我杀掉了宇文化及以及他手下的二十多万军马,为母亲报了仇。我当了镇国大将军,没想到,我含辛茹苦为李世民那老东西打天下,他却怕我夺权,要拉我去陪葬。

“哼,我要遵守和母亲的约定,我要永生。于是我杀掉了他,谎说是那老家伙胡乱服食丹药,遂致暴疾不救。

“哼哼,他死得很好。他一死,我就假意为他陪葬,然后逃出来,当了自己的儿子,孙子,曾孙子……百多年来,坐着这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镇国大将军的位置。

“这么多年来,我明白了,因为人类的身体脆弱不堪,承受不了大妖魔内丹的侵袭,我的寿命不会超过两百年。于是,我开始研究妖魔鬼怪,希望能找出突破。那些混合的欲色鬼和大僵尸,都是我的成果,可惜,效果实在不理想。

“直到五十年前,我看到了一本叫做《妖魔道》的书。上边记载了和我一样的情况。书上说,人类如果想要永生,就必须吃下两只大妖魔的内丹,让它们在身体里相生相克,才不至于产生腐蚀。我欣喜若狂。

“其实,人类真的是种奇怪的生物,似乎越活得久,就会越怕死亡。我怕死!很怕!只要能够让自己永生,做什么都行。不过这个世界上,原本就不可能出现大妖魔,我遇到的,几乎可以说是最后生存下来的一只了。

“我疯了似地寻找,就在绝望的时候,你窜了出来。我能够感觉到,你身旁那个妖怪仆人的妖气,那是个比我吞掉的妖魔更为强大的存在。就在那一刻,我兴奋得全身都在发抖,我要杀掉它,我要吃掉它的内丹。我要永生……

“可是,想要杀掉一个妖魔谈何容易,就一般情况下,它们基本上是不死的。何况,我还不至于蠢到会认为,用人类的身躯能够打赢它们。还好,它有个无能的主人,还好那个无能的主人和它订下了生死契约。这个原本很棘手的事情,一下子就变得简单起来。”

似乎讲累了,蔡如风舔了舔嘴唇,“以后的事情,就像你知道的那样,我设下了一个你不可能不进入的局,成功地将你和仆人分开,只要杀了没有任何能力的你,那个妖魔也会死掉。

“它会回到妖冥界,可是,也会在刹那间留下自己的内丹。那里面蕴藏着它一半的修为。只要吞下它,我就能真正的永生了。母亲临死前的愿望,就会实现……”

我看着泪流满面,已经有些失控的他,讽刺道:“什么你母亲最后的遗愿,不过是你自私,害怕死亡的借口罢了!哼,虚伪。”

“如今你说我虚伪也好,自私也好,总之结果都一样。”蔡如风看着我,一字一句地道:“去死吧。”

就在他右手凝结出红色的光芒,正要向我砍来的时候,赵舒雅挡在了我身前,“如风,那些人真的是你杀的?”

“让开。”蔡如风瞪着她,“你那么聪明,不可能没有猜到。”

赵舒雅苦笑起来,“原来真的是你。我一直都还在骗自己,安慰自己,那么温柔的你,怎么可能杀了自己的妻子,没想到,真的是你。”

“再说一次,让开!”他不耐烦起来。

“我不让。”她闭起眼睛,“之前你不是那么说的,你说,绝对不会伤害夜公子,我才会帮你,如果你要杀他,就先杀了我!”

“你们女人怎么永远都那么麻烦!再说一次,让开!”蔡如风的声音阴沉起来。

“不让!”

“好,你不要怪我!这是你自找的。”他狠狠地道,手刀向前一挥,将赵舒雅整个人都打得飞了出去。

“你好狠!对那么爱你的女人,居然都能下的了手。”我的脸色稍变。

“哼,为了母亲的遗愿,什么事情我都做的出来。去死吧。”他毫不停顿地用手刀砍过来,眼见那团闷红色的光芒穿过我的身体,我微微笑了起来。

我的身体整个被一分为二,化为两张符纸缓缓飘落在地上,然后猛烈地爆开。

蔡如风手一动,将扑面而来的火焰挥开,暗道:“纸傀儡?”

不对,应该是“纸分身”,否则,自己不会看不出来。

那夜不语果然名不虚传,狡猾得和狐狸一样,居然早就弄了个分身,和自己拉扯了那么久。哼,不过整个洞穴,都被自己的气息给包围了,他逃不出去。

不知为何,他感到些微的烦躁,摆摆脑袋,进入了洞穴更深处。

这个地方,蔡如风已经准备了两年多,每一块石头都了若指掌。

而今本来应该很熟悉的地方,像是突然变成了异域。每走一步,符咒做出的机关,就会被自己莫名其妙地引发,不是爆炸,就是弄出些稀奇古怪的附加效果。

虽然完全伤害不了他,但是,却让人非常心烦。他越来越烦躁了,这些如同苍蝇一样多的陷阱,实在很讨厌。

他猛地运起功力,用“界限交融”法术拍在石壁上,只见手碰到的地方,一层又一层血色的光芒传递开,身前不断有东西爆炸,好一会儿才慢慢地平息下来。

他估计所有的陷阱,应该都被引发完后,这才再次前进,心里不安的感觉却更浓烈了。

刚刚在用界限交融的法术时,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洞口的空间似乎有些微的波动!管不了那么多了,早点杀了夜不语那狡猾的家伙,免得夜长梦多。

再不远的地方,就是洞的尽头,那里的空间很大,但出口只容得下一个人经过,是个杀人的好场所,恐怕夜不语那家伙,也应该逃了过去。

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蔡如风一步一步走着,每走一步就布下一个结界。在这条单行道上,不论对方再怎么狡猾,就算隐了身,也不可能逃得出去!

近了!那个地方已经近了!永生的梦,母亲的遗愿,就要被自己实现了,蔡如风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走出去,眼前霍然开朗,有个直径九匹的大空洞露了出来。

夜不语果然就在洞的最中央,而他的身旁,却站着一位白衣如雪,面色冰冷的绝丽女子。那女子的眼神里没有任何表情,但在她的注视下,自己却感觉就要被冻结了下来。

那白衣女子脚下,躺着一个也是雪白衣裙的美丽女子,不过看样子,应该是晕过去了。

我微笑着,“大将军,刚才你用界限交融的时候,有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

“难道……”蔡如风面色黯淡,身体晃了一晃。

“不错,你应该清楚,我不是个很大胆的人,更没有什么深入虎穴的精神。”我笑得更灿烂了,“所以,我不会闯入明知道有阴谋的地方,除非自己已经有了十成以上的把握。

“你不知道吧,虽然我遣走了自己的仆人,不过瞒着青峰,我已经给雪萦下了命令。只要一感觉不到我的气息,就马上赶回京城,然后在镇国府慢慢等着,否则,自己也不会那么多话了。

“利用分身说了一堆,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让自己布下足以让你发怒、烦躁的陷阱罢了。只要有任何一点小小的波动,雪萦都会感觉到,然后,立刻判断出我的位置!”

蔡如风静静地听着我的话,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你还想要垂死挣扎吗,大将军?”我继续道:“如果猜得不错的话,你的身体,应该已经被大妖魔的内丹腐蚀得差不多了,能力也没有剩下多少,不再有一百多年前的雄风。

“现在的你,虽然还是比我强得多,不过,实力也只能算是中、上游的猎捕者罢了,在雪萦面前,你根本就没有任何胜算。”

“不错,既然已经被你猜中了,给我一个痛快吧。”他昂然扬起头,恢复了一身霸气。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气势,即使是雪萦也微微变色。

“好!这才是大将军应该有的豪气。作为大将军的崇拜者,我会给大将军一个痛快!”我感觉眼睛有点酸楚,喉咙也变得嘶哑难受,这个万人敬仰的大英雄,即使自己不动手,也没有剩下多久的寿命了。

“雪萦,解开五成封印,让他尽量死得没有痛苦。”我闭上眼睛,命令道。

“遵命,主人。”雪萦轻轻地挥舞衣袖,流光般的雪光慢慢地在全身累积,洞壁甚至凝结出了一层厚厚的雪霜。

“不要!”一声撕心裂肺的声音猛地传了过来,赵舒雅拖着自己已经没有知觉的下身,缓缓地爬了过来。她爬到蔡如风的脚下,颤抖地哀求道:“夜公子,求求你不要杀他!”

“舒雅,不用求他,我的寿命已经没剩几天了。”蔡如风跪下身,抚摸着她淩乱的秀发,“利用了你,你不恨我吗?”

“我怎么可能会恨你!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会心甘情愿地死,因为至少我的死,会帮你点什么。”她的眼睛不断流下晶莹的泪水,抬起头望向我,“公子,如风真的没有救了吗?”

我轻轻地摇了摇头,“他的身体,已经被腐蚀得只能再支撑两天,如果大妖魔的内丹攻入心脏,他会痛不欲生,犹如淩迟一般,挣扎三天三夜才能死去。”

“如风,抱我。”赵舒雅留着泪,微笑道:“没想到,等待了那么久,最后也等不到一个好的结局。”

蔡如风将她紧紧抱在了怀里,她的脸轻轻地贴在他的脸上,扶着他的发丝,脸上流露出一丝毅然。她猛地回过头问:“夜公子,如风要怎么死,才会没有痛苦?”

“两种方法,一是被同样身为大妖魔的雪萦用‘断魂’杀死。另一种方法,就是用人间的神兵利器突然刺入心脏。”

“要突然,是吗?”赵舒雅吻在了蔡如风的唇上,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蔡如风的身体一颤,然后,这个缠绵的吻才结束。

唇分,赵舒雅本来就已经樱红的唇,更加鲜红了,一滴滴的血顺着嘴角流了下来。蔡如风带着满脸的笑容,缓缓地倒了下去……

“夜公子,这样如风就不会感觉到痛苦了吧?永远都感觉不到了,对吧……”她的泪闪烁着,慢慢地也变得鲜红起来,是血泪。

她抚摸着蔡如风棱角分明的脸庞,喃喃道:“夜公子,还记得我给你讲的那个故事吗?”

“记得,不过,那真的只是个故事?”我神色黯然。

她惨笑起来,“事到如今,是不是故事,又何必再去探求呢?其实,舒雅真的很羡慕王宝钏前辈。她等待了十八年,至少真的苦尽甘来了,她的丈夫回到了她身旁,虽然她十八天后便香消玉殒,不过,至少她留在了自己心爱的人身旁十八天。

“而那个梨花精呢?她等待了两千年,终于等来了可以成为那人妻子的机会,终于在十天前,再次遇到了那人。

“这世的他是个大英雄,虽然明知道是在利用自己,虽然明知道,他根本就对自己没有感情,但是,她还是无怨无悔地嫁了过去。

“算一算,两千年的等待,也不过换来刚刚的一个吻罢了……”

她的嘴角也流出了血,我想检查她的伤势,却被她伸手拦住,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圣洁的光芒,我甚至无力思考,无法违逆她的阻拦。

“夜公子,不用管我,我知道,没有他,我的人生也快结束了。虽然很无礼,不过,舒雅有一个很唐突的请求,希望公子能务必答应。”眼神落在蔡如风渐渐冷去的尸体上,她的声音又温柔了下来,“能不能将我和如风的尸体,找个安静的地方,合葬在一起?”

见我答应后,她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脸贴在蔡如风的脸上,柔柔道:“如风,我会再修炼一千年。下一世,我要做你真正的妻子,我们会幸福的,对吧。如风,下一世你不要改名字,那样我找你会容易些。不会再像今世这样磕磕碰碰了……”

不知道哪里吹来一阵微风,淡淡的忧愁融在风里,带走了两个迷茫的灵魂。

15 第十一部 特别篇 前传 妖魔道 尾声

青山绿水,在一个风水很好的地方,我独自挖出了一个坟墓。里边合葬着两个带着下世希望的情人。

“主人,永生真的好吗?”雪萦坐在我身旁,长发轻轻地飘舞在风中,在阳光下闪烁着霓虹般的色泽,很美。

“不知道,不过,我永远都不会选择什么永生。”我淡淡道:“毕竟看着自己的亲人、朋友和自己最爱的人,一个又一个地老去然后死亡,那种痛苦,我这个普通的人类,是无法承受的。”

“但为什么,偏偏又有那么多人类,拼命想要永生呢?”雪萦迷惑道。

“因为他们都是智商低下的笨蛋,只是看到了眼前的利益,而看不到百年后的痛苦。其实,永生,不过是一种折磨罢了。”

“主人,您真的不愿意永生吗?其实,永生对您而言,真的很简单。”

“我知道。不过你主人我,才不会那么蠢!”

雪萦轻轻地将头倚在我的肩上,“主人,不论您要不要永生,雪萦和青峰,都会永远永远陪伴在您身旁。”

“如果我死了,我转世了呢?”

“那我们就用全部的修为,变成您灵魂上的胎记,那样雪萦和青峰,就能永远和主人在一起了……”

西元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哥,你什么时候受伤了?”海滩旁,正在帮我涂防晒油的夜雨欣,摸着我背上的暗色痕迹叫了起来。

“干嘛大惊小怪,那是胎记。”我不满地撇了撇嘴巴。

“胎记,形状好奇怪哦。”她好奇地眨巴着眼睛,凑近看起来,“好像是两个人的样子,一男一女的。”

“你想像力太丰富了。”我哼道。

“哥,有人说,胎记是上辈子的羁绊。是不是你上辈子,也是个很聪明、很狡猾的人,然后,欠了这两个人很多很多的钱,才让他们附到你身上,在这辈子来要债呢?”

“闭嘴啦!”

反手摸着背上的胎记,我的心底深处,却慢慢地充实、温暖了起来,似乎有着莫名的感触。

胎记是上辈子的羁绊?是吗?

如果那句话是真的,如果真的有前世的话。胎记上的两人,会不会是自己上一世最重要的人呢?

阳光拨开了薄薄的云层,金黄灿烂的光芒,再次燃遍了整个大地……

─《妖魔道》〈前传〉完

1 第十二部 味道 序 特别的耶诞节

这本书,依然是自己一个人在写序。

不知道大家的耶诞节是怎么过的?

我的比较特别一点。当然,并不是自己想过的那么特别。

耶诞节前夕的平安夜还很正常,和几个朋友去喝酒、唱KTV。一直到午夜,直到稍微开始飘雨的圣诞到来。那夜疯狂到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了。

尽兴的我大约凌晨二点多才悠闲地往家的方向回程,带着略微的醉意,然后就碰到了一群八个单身大美女。

说到这几位美女,我真的有点无语。

她们是前年自己喜欢自驾车旅游时认识的朋友,都是白领,条件超级好,可惜老是找不到男友,口头禅是宁缺勿滥。不过在我看来,绝对是藉口!二00五年情人节的晚上,可怜的我就是和这几个人一起过的。

现在想起来都汗颜。在那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里,我们也是到钱柜KTV喝酒唱歌,唱到最后,那些家伙一个个抱到一起大哭,异口同声地喊道:“老娘们想要男人……”

汗!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夜不语堂堂男子汉,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怎么会落魄到和她们混在一起了。呜呜,居然还是情人节。

不过想一想,自己没有女友,不是和她们找不到男友一样是怪异现象吗?其实并不是找不到,都是心里有块疙瘩解不开,反而在钻牛角尖了。

或许就是因为都相同的是有故事的人,我们九个人〈八女一男〉才会走到一起,建立脆弱的友情关系的吧!也同样是因为这种莫名其妙的友谊,才会常常被她们莫名其妙的拉去相亲。

真的是无语了,为什么女人总是这么八卦的生物?

总之,相亲多次的结果是,手机几乎让相亲对象打爆电话,也间接性的让《夜不语》系列停滞了半年,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干脆换了手机号码。总算,这个世界再次平静了下来……

然后,自己也没有再和那伙人有过联络。

所以耶诞节前夕的偶遇,我就知道自己要倒楣了。刚想用帽子遮住头躲过去,不料那伙怪胎中的某个人眼尖,指着我就尖叫了起来:“哇,居然是夜不语!”

我干笑,乖巧的打着哈哈:“几位姐姐好─久不见了,还活着啊?”

“我们活的都很滋润。”她们说,然后完全不顾我反对,一边几个人挂住我的胳膊,强迫我又回到了钱柜KTV。

唉,倒楣!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我,夜不语,二十五岁,能不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呢?无解。

喝酒,唱歌,四点过后跑去吃烧烤,然后不知道哪个该死的,提议开车跑到六公里外的某条大河边兜风。那群疯子就兴致勃勃的把我架上车,完全不顾我的意见跑了过去。

谁有经验花五分钟在弯曲没有路灯,旁边就是没有护栏的河边,驾车跑完六公里的?我没有开的经验,但我有坐的经验,当时真的感觉九死一生,比最恐怖的小说惨景都还要恐怖一千亿万倍。

那群已经有着醉意的不良美女,一人手里提着几瓶啤酒摇晃着走下车,走到接近两百米河宽的边缘,坐在鹅卵石上吹风。这里并没有下雨,天空干净的甚至可以看到星星。

星光下,八个穿着时髦,身材纤细的身影还是满养眼的。当然,前提是没有人摔酒瓶的情况下。不知道是谁先甩出手中酒瓶的,只见那瓶子划出一道弧线,落到了流淌的河水中,响起轻微的声音。

于是这些不良女纷纷效仿起来,将喝过以及没有喝过的酒瓶扔出去,扔完后还不解恨,干脆捡起岸边的石头继续砸河。

唉,现代人的压力真的满大的,特别是过了二十八岁年纪,条件好,但是居然还没有结婚,甚至就连男友都没有的美女,来自家庭的压力,社会的压力都沉重的压迫在身上,犹如泰山一般。

平时上班的时候还要强颜欢笑,面对上司和三八的同事露出满不在乎的嘴脸,但压力累积起来,终究会喷发,只是看早晚罢了。

看着河面不断溅起的水花,我在苦笑。自己何尝也不是一个背负着沉重压力的人呢?只是自己死要面子。自己何尝也不想抱起一块大石头,狠狠地砸出去呢……

“喂,我要放弃了,你知道吗?”

不知何时,其中一个美女开始大喊起来,那尖锐的声音像是在发泄某种情绪。

“喂,我要忘记你了,你知道吗?”

渐渐地,大多数人都开始了喊叫。

“喂,我决定不再爱你了,你知道吗?”

不知谁在哭,星光下,那些外表坚强的美女们一个个流着泪水,脆弱的如同容易破碎的花瓶。

那一晚的我突然变得同样的脆弱,那晚的我,差点哭了出来。

是啊,再过九天,三年的约定就过去了。我决定忘记你了,你知道吗?天堂的那一位,如果真的有来生的话,记得将我三年来受的痛苦,加倍的还给我。到时候就当我的小老婆好了,让我也感受一下左拥右抱,齐人之福的感觉,哈哈……〈想哭〉有的时候,朋友说我的人生就像一本小说,想想都觉得不像现实中的事情。但是他们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们也是我人生小说中的主角之一。

有些事情做的时候并没有丝毫小说的感觉,但是当你找到浪漫点,写出来后,就变成了颇为文学的东西了。

文字,真的很有趣,也真的很神奇。

不知大家的元旦是怎么过的?圣诞过后,元旦前夕,十二月三十日的时候,那群不良女的其中一个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后天就要结婚了。当时的我只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世事,真的没有任何的绝对。今天还在痛苦中挣扎的你,到了明天就会有好的际遇也说不定。所以,祝愿每一位看到这本书的朋友,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虽然,这不过是一本恐怖小说罢了。

最后,想真心的说出最后一个愿望。

希望有哪些存在大无畏精神的勇敢雄性动物,能够顺便将那群剩余的七个不良美女一起娶了回去,为社会的安定做出有力的贡献。

那么,我的生活就一切太平了。阿门!

2 第十二部 味道 引子一

亲爱的:

说话不算话。说好给我电话的,结果你还是没打,让我来猜猜你回家后干了什么吧!

首先是看电视,看完电视以后洗了个澡,然后突然感觉很睏,就睡觉了。结果,你还是没有准备考试,也没有拿出日记本写日记。

哈哈,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估计已经是四月二十一日晚上了吧。如果你打开电脑看信的话,记得把你一天想要做的事情都顺便做了。比如找个题目写申论……等等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如果你懒得找的话,明晚我会帮你找。

说真的,今晚月光很柔和,但是却不够冷。如果你有望远镜,而且又碰巧睡不着的话,估计可以看到月亮旁边有两颗明亮的星星,那是猎户座的参宿四和大犬座的天狼星。对了,西边天际还有我的幸运星北落师门。

现在已经是四月二十日了,对了。今天的生日花是PaperwhiteNarcissus.花语意味着Inflexible.不要问我为什么会记得今天,理由?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

好了,我再赶一下功课,也要乖乖去睡觉了。

你也要乖乖的准备考试喔,如果挂掉的话,暑假我们都会不好过的。

爱你的唯

“我也爱你,亲爱的。”邓涵依带着幸福的微笑将电脑关上,蹦蹦跳跳的走到窗边,拉上窗帘的同时还不忘往外望了一眼。

寂寥的夜色,二十四层的电梯公寓上空看不到一丝月光,当然也更看不到什么参宿四和天狼星了。她不由的噘起嘴,小声道:“哪里有星星月亮,猴子都看不到一只。哼,唯唯,看明天我怎么收拾你。”

嘴里是这么说,但脸上洋溢的幸福色彩依然没有黯淡丝毫,喝了杯牛奶,重重的躺在软绵绵的床上,邓涵依轻轻拍了三下手,声控灯立刻熄灭了。

四周顿时陷入了一种微妙的黑色之中。

对面的机械钟有规律的发出“咯哒咯哒”的噪音,对于早已经习惯这种声音的自己而言,倒是起到了一种强有力的有效催眠作用。

咯哒。

咯哒咯哒。

午夜十二点多了。

咯哒。

还是没有丝毫的睡意。

邓涵依突然瞪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耸了耸小巧可爱的鼻子四处闻着。接着,像是在判断什么似的,拍亮了卧室的灯。

似乎有一种什么味道,一股让自己很讨厌很烦躁的味道。

她下了床,在卧室里到处走动,希望能把那股味道的来源找清楚。但是这个徒劳的工作,在持续进行了十分钟又五十秒后便宣告放弃。她犹豫了三十秒,然后出了房间,轻轻敲响父母的房门。

“干嘛?”过了许久,里边才传出疲倦沙哑的女人声音。

“老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道?”邓涵依小心的问。

“怎么?难道着火了!”女人明显紧张起来。

“不是,没有烧焦的气味,是一种很奇怪的味道,就像,就像……”她努力想要找出一个或者多个物体来形容,可是想了半天也没找到。

“好了好了,既然不是着火,管他天大的事情都和我们家没关。”房内的女人不耐烦起来:“小依,你也给我早点去睡觉。明天不是还有月考吗?如果你再不给我过,当心老娘我扣你的零用钱。”

“烦死人了,这种事情人家自己知道!”邓涵依从鼻子里闷出一种类似撒娇的声音,急忙溜掉了。

结果那种古怪气味的位置还是没找到,算了,管他那么多,还是睡觉吧!明天的考试如果真要挂了,今年恐怕都不会好过。

她无奈的用被子将脸藏起来,试图把味道给遮罩掉。

可是那该死的味道却越来越浓,萦绕盘旋在鼻腔里,像是怪异的液体一般,通过嗅觉神经刺激着大脑的位置,恶心的让自己想吐。

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她猛地又坐了起来。全身发冷,身体甚至因为恐惧而微微颤抖着。

那种无法形容的恶心味道,似乎,是从自己的身体中散发出来的。

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有这种味道?好恶心,恶心到想将自己全身的皮肤都抓下来。

邓涵依冲进了洗澡间,放好水,将所有的香熏、温泉精一古脑的倒进浴盆里。

味道,依然没有消散的迹象……

“不够,还不够。”

她疯了似的,用香皂、沐浴乳洗了一次又一次的澡,到最后,只要是带有香味的东西,她便毫不考虑的涂抹在身上。

“没用,怎么一点作用都没有!那么臭,我怎么可能那么臭!”她瘫倒在地板上,双手用力的抓扯长发。

“那种味道,果然是从皮肤里散发出来的。”她呆呆的望着自己白皙的细嫩手臂,许久后,居然傻笑起来:“好脏,好恶心,我要洗干净!”

她到洗衣间拿出一把洗鞋用的硬塑刷子,将母亲的香水整瓶倒了上去,拼命的在身上刷着。纤细柔嫩的皮肤从细白变得血红,皮肤被刷子一片一片的刮破,鲜红的血流了下来,流了一地,就着未干的水缓缓流入下水道中。

她像是不知道疼痛似的,依然不停的刷着,不断刷着。皮肤终于经受不住这种非人的折磨,整片的被刷子拉了下来。

她的头脑因为失血过多,开始晕眩,甚至无力的坐到了地上。可就算如此,她的手却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继续用刷子刷着身体,清洁着那不断散发的恶心气味。

那种气味,似乎自己也曾闻到过。多久以前?多少年以前?似乎刚被埋入棺材里二十多天的姥姥,因为某些原因需要移棺时,打开棺材后散发出的,正是现在充斥在自己鼻中的味道。

尸臭……

3 第十二部 味道 引子二

不论什么故事,应该都有一个开始,也就是所谓的端倪。不过这个故事的开始,倒是颇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因为,引起我注意的是一条项炼,一条五克拉左右的蓝色钻石项炼。

张可唯这个富家公子是一班的,而我在五班,之所以会注意到他,其实原因很简单,毕竟最近一段时间,老是有人一下课就围在一班的窗台上,将这个班的窗外围得水泄不通,造成了我上洗手间的诸多不便!

这种障碍久而久之后,就算再麻木的人也会一探究竟,何况是我夜不语呢!

再加上那天也实在很无聊,连续打了几个哈欠后,我便将头挤进了那圈俗气的男生女生群里。

好不容易才硬生生的挤到窗户边,居然发现前边的人,已经被后边的人肉长城压得整张脸都贴到了玻璃上。

有趣的是,一班中的人似乎已经对这种情况免疫了,他们见怪不怪的眼神似乎也不时瞟着班内的某个位置。我立刻纳闷起来。

所有人的视线,都是指向一个人,一个长得普通,但是把校服改得像花花绿绿的鹦鹉的雄性生物,一个略有些令人讨厌、为人张扬、不含蓄,但是在校内很出名,经常制造话题的富家公子张可唯。

说到他的传言,似乎真的有许多个版本。

有人说他的老爸是石油大亨,他每天都要换一双全新的不同款式的New&Lingwood皮鞋。这一点虽然有争议的地方,不过我倒是在偶然间,见到他穿过一双同品牌的RussianCalfShoes.英国名牌New&Lingwood创立于一八六五年,专为当地名校伊顿公学的学生制造皮鞋。

据说这款皮鞋由俄罗斯驯鹿皮制作,皮革经人手处理:先将其放入黑麦、燕麦粉和发酵粉中混合,然后再加入酒浸泡,之后趁还没干时,用手加咖喱粉揉搓,最后再放入海豹油和桦树油中浸泡。而我老爸正好也给我买过一双,当时售价一千五百五十美元。

恐怕这次的话题,也在这个奢侈小丑的某个穿戴或者饰品上。不过看人群里雌性生物偏多的趋势,以及就连雌性老师都忍不住朝他脖子位置看的状况来说,是饰品的可能性要大上许多。

就在我下了这个判断的同时,我见到了他脖子上那条蓝色的五克拉钻石项炼,略微愣了一愣,然后我笑了起来。

那条钻石项炼老实说,做工并不算很好,镂金的链子明显属于机器化的量产品。特别之处在于那颗五克拉的蓝色钻石,很美的钻石,周身似乎都有流光缠绕,确实足够吸引爱美的雌性生物的视线。不过这种钻石,是人工的,而品牌,我也恰好认识。

总之最近的人生也实在够无聊的,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也让不太习惯平淡的自己产生了些许受不了的负面情绪。

无聊是很让人烦恼的,还不如临时找些事情来做,比如,给那位暴发户的儿子上一堂珠宝鉴赏课。

我这么盘算着,带着微笑离开。一回到教室,就开始考虑,该怎么将这堂鉴赏课上得他记忆深刻、没齿难忘。唉,现在想起来,所有的一切,似乎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因为还没有等我为他上那堂课,张可唯,在第二天便死掉了。

死在自己的卧室里!据说死掉的样子十分可怖,不过具体是怎么个可怖法,谁又知道呢?

但是那条蓝色的钻石项炼却没有作为陪葬品。张可唯的老爸将这条项炼送给了一班的班花,据说是他儿子临死前的遗言。

那班花在半推半就下,也就接受了,毕竟那么大颗的钻石,只要是女人,似乎都没有办法拒绝吧。虽然明知道接受死人的东西有点会让人毛骨悚然,不过,钻石……

真的好美!

然后只过了一个礼拜,班花也死了。

一时间那条项炼被传为死亡诅咒的源头,本以为没有人敢再接受,不过似乎所有人都妄自强化了女人对钻石的抵抗力,不管那女人的年龄有多大,是老师还是学生,她们的年龄是十六岁,十八岁,还是三十六岁。

只要是女人,当那条带着五克拉钻石的项炼,透过死者的遗言送到自己手中的时候,犹豫再三,最后却依然将它死死的攥进了手心里。

直到死亡。

那条项炼,依然牢固的挂在脖子上,唯一留下的,只是惨不忍睹的尸体,以及最后的遗言─将钻石送给下一位受害者的遗言。

一个多月内,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死掉了八个。终于,那条项炼没有了踪迹,消失的无影无踪。在以后那段不短的时光里,甚至就连我也渐渐将这件往事给忘却掉了。

只是该来的,依然躲不掉。事情,并不会就此划上句号。

4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一章 古怪班花

“喂,你知道吗?每一次你舔一张邮票的背胶,你就吸收了十分之一的卡路里。”

“喂喂,你知不知道,右撇子平均比左撇子多活九年?”

“喂喂喂,你清楚吗?巧克力含有一种称为苯基的化学物质,跟你谈恋爱时大脑里头可以制造出来的东西一样。”

如果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老师都和眼前的秃顶老头一样,那么恐怕全世界所有的历史课,都会充斥着无聊和沉默。当然,这句话专指某一类型的人而言,很不巧,我刚好就是其中的一个,而我身后的女孩碰巧也是其中的另一个。

无聊的时候究竟可以做些什么呢?就一般人而言,或许会将课本叠得很高,然后躲在后面瞒着老师看漫画和小说。而有的人会呆呆的发神,有的人流着口水梦周公,诸如此类很俗气的行为。

但是可惜,我不凑巧的不算一般人,而我身后的那个女孩更不算!所以她先选择了比较与众不同的方式消遣无聊,例如用铅笔戳我的背,等我转过头去的时候,立刻装白痴,摊开嘴巴,将非常有韧性的口水从嘴里吊出来,一直吊到三十多厘米居然都还能保持不断。

然后她保持这样的姿势,说出了以上那三段我至今都认为堪称经典的话。

当时的我顿时看傻了,不由自主为这一奇景拍手。

然后我被那秃顶小老头赶出了教室,双手提着水桶站在门边郁闷。

我气恼的往窗内望,那女孩甜甜的冲我笑起来,吐着小巧的粉红舌头。我顿时更为恼怒了,恨不得冲进去,拉住那家伙的舌头狠狠往外扯。

照例做个自我介绍。本人是夜不语,一个好奇心旺盛的男孩,十八岁,未婚,今年刚好高三。而那个好死不死,又开始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向我表演吐面条口水的女孩,叫做曾雅茹,高二分班后就一直霸占班花位置的十八岁少女,同样未婚。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怪怪美少女似乎有一些不为别人所知的嗜好,就是喜欢用她可以离开口腔,吊到足足长达三十厘米的面条唾液吓我。

如果这个嗜好保有男女平等、老少皆宜、童叟无欺的公平态度的话,我也就认了,可惜事实并不如人意,似乎,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吓我,以此作为打发无聊的游戏。

至少她这一绝技根本就只有本人一个人看到过。在其他人面前,这古怪的美少女永远都是一副大小姐的高贵样子,美丽,有气质,成绩好,又会钢琴、长笛等等数种乐器,好像所有的优点都完美无缺的集中在一个人身上。

所有人都被她漂亮的臭皮囊给迷惑、欺骗了,甚至学校里还有一群为数不少的臭雄性生物,自发的组建了她的数个私人亲卫队和后援会。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她邪恶的本质,这个可恶的口水妖!

虽然说老实话,那种别人做起来会令人觉得恶心的古怪搞笑动作,在她身上虽然也不优雅,但是至少也是一道少有的风景线,不过,我还是有点看不过去。

仔细想想,她对我的这种消遣行为,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高二时候大家都并不熟悉。虽然同在一个班,而位置也没有离多远,但不管她有多灿烂耀眼,自己对她的印象,都仅仅只停留在记得名字的危险遗忘边缘。

高三的时候,直到两个礼拜前,偶然看到她无聊的在课堂上吐口水玩耍,被她发觉后,她就时断时续的在我的视线飘到她的位置时,用口水吹泡泡给我看。

然后到了这个礼拜,这古怪的班花意犹未尽,干脆将位置换到我身后,只要一无聊,就用铅笔戳我的背部。

如果我不回头,她就一直戳,还用手在我的背上到处按,就像在菜市场选猪肉一般。最近,她更发展出了吊口水的绝技,直到现在,我都没有想通,她的口水究竟含有哪些与众不同的成分,居然能吊到三十多厘米长,都可以拿去申报金氏世界纪录了!

唉,头痛。

强悍的我好不容易忍耐到下课,那秃顶小老头走了出来,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突然笑了:“夜不语,舒服吧!上我的历史课真的有那么无聊吗?”

“哪会!”我的反应堪称一绝,卑微的道:“张老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今中外,文笔极佳,才思敏捷,过目不忘,十年寒窗,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雄韬伟略,谈吐不凡,谈笑风声,高谈阔论,眉飞色舞,运筹帷幄,言简意赅,完美无缺,一针见血,远见卓识,义正词严,一气呵成,大显神通,出口成章,出类拔萃,出神入化,万古流芳,一本正经,一箭双雕,长篇大论,功德无量,力排众议,力挽狂澜,气贯长虹,气势磅@,气吞山河,坚韧不拔,身体力行,空前绝后,视死如归,英姿焕发,奉公守法,艰苦奋斗,忠贞不渝,舍己为人,大公无私,一尘不染,一鸣惊人,叱吒风云,排山倒海,惊涛骇浪,雷霆万钧,惊心动魄,横扫千军,惊天动地,见缝插针,无孔不入,千篇一律,口诛笔伐,文从字顺,十全十美,无懈可击,无与伦比,励精图治,壮志凌云,高瞻远瞩,忍辱负重,盖世无双,龙飞凤舞,一丝不苟,身兼数职,日理万机,明察秋毫,英明果断,分身有术,孜孜不倦,吾等楷模。

“学生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长江之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嘿嘿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肺腑!感人落泪……”〈嘴巴麻木了,后面省略一万字。〉

那秃顶小老头居然不动声色的受用了,满脸人畜无害的微笑:“你当我弱智啊,不要把网上那些回白痴斑竹的白痴回帖拿来应付我。”

敢情这食古不化的老古董居然还会上网,老天啊!这是什么世道!

笑了一阵,那老头才道:“对了,刚才忘了说,下节课我和你们班主任调过课了,依然是历史课,你就好好给我在这里站着!”

我倒!上帝,我夜不语哪里招惹到大慈大悲的您老人家了,您要这么折腾我!无奈的看着双手上那两个渐渐重逾万斤的空水桶,我忍不住就着窗户玻璃顾影自怜。

不看还好,一看差点吓得坐倒。罪魁祸首曾雅茹正隔着玻璃看我,她暇逸的用手撑住头靠在窗台上,嘴角露出美少女特有的微笑。

我气不打一处来,哼道:“不要做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出来,全都是你害的,你怎么赔我!”

她眨巴着大眼睛,长长的睫毛几乎都要贴到玻璃上,犹自道:“喂喂,听说外北门附近新开了一家火锅粉店,人家想去。”〈编按:火锅粉,四川的特产〉

“关我屁事。”我恨恨道。

“你请客!”

“你神经啊,凭什么我要请你!”我声音大了起来,“最近的事情,我都还没和你算总帐呢!”

曾雅茹顿时笑的更甜美了,她一蹦一跳的走出教室,手里还提着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水桶和水瓢。

她无辜的舀了一大瓢的水,倒进我苦苦提着的水桶里,然后皱了皱眉头,似乎不满意的直接将水桶抱起来,打算将满满一桶水全部倒进去。

顿时豆大的汗珠从我的额头上冒了出来,全身发冷的大声喊道:“遵命,大小姐,天涯海角我都跟着您去!”

仔细想想,她的这一连串行为都构得上勒索罪了吧。

“这才差不多!”曾雅茹点点头,掏出手帕温柔的将我脸上的汗水擦拭掉,嘴里却说着不太温柔的话:“下午放学的时候记得在校门口等人家哦,如果你敢放人家鸽子的话,人家就撕破自己的裙子,明天到教务处告你非礼我。”

我汗!看她安然的神色、恬闲的笑容以及平缓的语调,怎么看都不是说得出这种话的人物,不过,我却十分清楚,她绝对不是在开玩笑。

突然觉得,自己和她根本就是同一类人,认定或者想要做一件事情,通常都不会去顾虑别人的感受,如果对方不答应的话,就干脆用些小手段。

唉,以前的十八年这套我都用得顺风顺水,没想到现在居然遇到了克星,人生果然充斥着无数的不可思议啊!

上课铃声响起,克星慢悠悠的用手拍了拍我,走进了教室。

然后那该死的秃顶老头也慢悠悠的走了过来,他来到我跟前的时候特意停了一会儿,发现我的右边刚巧有水、水桶和水瓢等等道具。迟疑了一下,这位博学多才、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文武双全、雄韬伟略的历史老师笑的极为灿烂。

他一边不符年龄的露出灿烂的笑,一边摇头晃脑的抓起水瓢,朝我的水桶里加水……

混蛋!我夜不语今天究竟是招谁惹谁了?!好想哭……

“对不起,人家迟到了!”

悲惨的一天,在无奈的等待中,终于放学了。生平第一次怀念上课的时光,如果那一刻能永远停留住,如果下午永远不会到,或者今天的时空猛然发生了错乱,从中午的时间被突然截断,就变成第二天早晨该会有多好啊。

不过妄想终究是妄想,时间依然不会听从人愿有些许呆滞。我在校门口等待那个古怪美女曾雅茹半个小时候后,她才从容的姗姗来迟,毫无愧疚冲我微笑,说了以上的话。

我沉默不语,搭配着她的步调往前走。

她轻轻拉了拉我的衣袖,温柔的道:“你怎么不问人家为什么会迟到?”

“没兴趣。”我低声答得简洁明了。

“好无趣哦,你问问嘛。问问,求求你了!”她笑容可掬。

我被她烦得受不了,终于勉强的问:“那你为什么会迟到?”

她立刻捂住脸,害羞的回答:“好讨厌哦,这可是女孩家的秘─密!”

顿时,我有股想要打人的冲动。

不过这有着恶劣嗜好的美少女根本来不及注意我的脸色,只是一眨眼间,就拉着我冲进了附近的饰品店。

“阿语,你看这对耳环适不适合人家?”她挑了一对心形的银色耳环,兴高采烈的比在自己的耳朵旁说道,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像极了热恋中的小女生。

“不要叫的那么亲热,恶心死了。”我在她的撒娇声中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要管那么多哪,我们不是关系良好的同班同学吗?”

“究竟是谁,哪个和你关系良好了!”鸡皮疙瘩过后便是背脊发凉,能把我搞成这样,这女孩也足够含笑九泉,转世投胎后拿去给子孙后辈炫耀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的关系只是人家单方面的维持良好吗?”恶劣女孩的笑容依旧,可是声音却有点变形,双手挽住了我的手臂道:“那么,明天我撕破裙子去教务处……”

我立刻“哇”的一声叫了出来,把周围的人给吓了一大跳。

毫不顾虑四周怪异的视线,我继续旁若无人的夸张道:“好美的耳环,好美的女孩,两个美丽的事物混合在一起,根本就是老天爷鬼斧神工的旷世杰作,亲爱的,这对耳环实在太配你了!”

丢脸丢到姥姥家了,本以为脸皮再厚的人也会忍不住逃掉,何况只是个十八岁大的女孩子,可自己明显估计错误了,这个世界上果然有许多例外,而眼前的这位曾雅茹同学就是个很好的例外典型。

她脸不红心不跳,面不改色的点点头,一副十分受用的样子,对着镜子照了许久。

最后她才对店里的小工道:“请帮我包起来。”

然后她的视线再次凝固在我身上。

“干嘛?”我被她看得有点不自在了,迟疑的问。

“这位先生。”她又挽住了我的手臂:“似乎你忘了掏钱了。”

“为什么我要掏钱?”我狐疑。

“因为人家买了耳环啊!”她说的理所当然。

我更纳闷了:“为什么你买了耳环我就要掏钱?”

“道理很微妙。”她用手指在我的手臂上画圆圈,“你刚刚不是叫人家亲爱的吗?你的亲爱的买了一对漂亮而且被你大力赞赏过的耳环,难道你不应该为你的亲爱的付款吗?”

“这个道理,真的有点微妙了。”我哭笑不得起来。

“那,我明天撕破裙子去教务处……”

“店长,能刷卡吗?”郁闷,我为什么要受她这种无聊而且单纯的威胁?

占了我小便宜的班花一路上不顾别人眼光,兴高采烈的不知道在高兴些什么,带着一脸的满足用力挽住我的手,闲逛到了外北门。好不容易才走进店里要了两碗火锅粉。

然后,我愁眉不展的望着眼前碗中的事物,有点大汗长流的窘迫味道。

一直以来,我都不怎么能吃辣的东西,而火锅粉这种东西又特别辣,再加上一般女孩子都很能吃辣,何况是曾雅茹这种怪胎型美少女,她就连吃辣椒都特别强悍,要了两碗超辣的。

看着碗里不断漂着的红通通辣椒,我承认,我怕了!

“阿夜干嘛不吃?”她用优雅的淑女姿势飞快扫荡着自己的那碗火锅粉,好不容易才抽空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不饿。”我的语气里有一种委屈的成分。

“不可以挑食哦!”她一边说,一边不客气的将我的那碗也拉了过去,“挑食的孩子长大了会变坏!”

我撇了撇嘴,暗自嘀咕着:“放心吧,被你这样骚扰,在我没变坏之前,恐怕就已经受不了自杀了!”

“你在说什么?”她又抬起头望我。

我背上寒气直冒,条件反射的道:“没什么,只是在回忆你那条超长唾液面条的成分和构造!”

她“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脸不知道是不是辣的原因,变得很红,“阿夜,你真的超有趣的。一般人看到我这个样子,恐怕早就说出去了,你不但没大嘴巴,还心甘情愿陪我这个可怜的小女生,跑这么远来吃粉。”

我哪有什么心甘情愿?根本就是你在逼良为娼,不过这番话,当然是不能说出口的。

“阿夜,你知道吗?据说女孩子的唾液是甜的。”她的声音突然小了起来,害羞的低低说道:“你……想不想尝一尝?”说完就轻轻闭上了眼睛,樱桃色的小嘴微微张开,露出粉红小巧的可爱舌头。

我一愣,然后斩钉截铁的摇头:“不要。”

“切。”曾雅茹明显有点失望,哼了一声咕哝着:“这招居然没用。”

这个女孩到底想要干嘛?

我有点摸不到头脑,用力甩了甩头。算了,不想了,总之女孩子这种生物原本就不是我能够理解的。

正郁闷着,似乎觉得两个人相对沉默非常无聊的曾雅茹又开口了:“阿夜,听说你遇到过许多灵异事件,那是真的吗?”

“谁说的?”

“沈科,还有徐露。据说他们跟着你,也遇到过一两件非常不可思议的怪异事情。”

哼,果然是那两个不可靠的大嘴巴。︿沈科和徐露的事,参见《苹果》、《风水上、下》。﹀“别傻了,我只是个普通的高中生,善良的一般市民罢了。”我笑的有些勉强。

“那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吗?”她将头枕在手臂上,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我摇头:“当然没有了,鬼鬼神神的东西都是骗人的。所谓的怪异事件或者灵异事件,不过都是现今的科学暂时无法解释罢了,不代表不能解释。或许在不久的以后,这些我们现在为止都无法置信的东西,会变成一种普遍现象也说不定。”

曾雅茹迷惑的用手指按住嘴唇,“阿夜,你的话好官方哦。”

“你管我,总之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我不耐烦的道。

“嗯,没有鬼。那你的意思是,也就不会有什么芭蕉精咯?”

我顿时大笑起来:“你是三岁的小孩子吗?居然还相信芭蕉精什么的。”

“人家是女孩子,当然会对神秘的东西感兴趣了。阿夜你要知道,现代人大多数都不会管科学什么的,只有提到科学无法解释,才能稍微引起人的注意,这是一样的道理嘛!”

汗,哪里一样了?我懒得再和她争执,摆手道:“算了,就当你对。”

“你在敷衍人家!”曾雅茹气鼓鼓的嘟着嘴巴,可爱的模样根本令人想像不到,她会和早晨那个将非常有韧性的唾液吊了三十多厘米长给我看的女孩,是同一个人。

“那我怎么样才算不是敷衍你?”我的语气实在很无奈。毕竟通过一个多礼拜的亲密接触,自己算是稍微了解这个可爱美女的本性了。

“这个其实很简单。”她偏着头眨巴着大眼睛,“例如明晚陪人家一起去做一个试验。”

“试验?什么试验?”我直觉感到有点不妙。

“是个很单纯的试验。”曾雅茹无辜的用卫生筷在桌子上写字,“那个,三班有个叫做杨心欣的女孩子你认识吧?”

“听说过,三班的班花。”

“那个女孩子很铁齿,非说世界上根本就不会有芭蕉精什么的。”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件事说起来就有点复杂了。”她脸色开始泛红。

我看着她,“没关系,寡人有的是时间。”

她急了,“这个关系说起来很微妙的!”

“洗耳恭听!”

“嗯,那个,事情就是我和她打了个赌。约了明晚去试验看看,会不会勾出个芭蕉精什么的出来。”她不好意思的露出了甜甜的笑。

顿时,我的头又大了。

老天爷,这件事情实在不算微妙,更不复杂,根本就是两个漂亮的女人看对方不顺眼很久之后,早晚会一触即发的战争嘛……

5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二章 芭蕉精(上)

什么是芭蕉精?相传,芭蕉树受日月精华后,便能成精,幻化人形。另有说法是芭蕉树身沾到了人类的血液,就算只是一滴血,也能使芭蕉树成精。

夜阑人静,明月当空,往往就是芭蕉精出没的时候,它们专找单身男女为目标,若对方已有心上人,芭蕉精便幻化成他们的心上人;若对方没有意中人,它们便幻化成俊男美女。

传说,如果芭蕉精是幻化成美女,它们多是身穿飘逸透明的衣纱,或是白衣裙;若是幻化为俊男,则衣着整齐。它们的目的,当然是要跟单身男女上床,而被它们缠上的人,不但会变得面色苍白,而且食欲不振,人也会渐渐消瘦,慢慢步向死亡。

我所在的小城市位于西南部,芭蕉树原本就很少,但很不凑巧的是,学校老校舍后边竟然还保留着面积大概有五十多平方米的芭蕉林。

据说那里曾有芭蕉精出没,再加上好死不死的,几年前有几个升学未成的学长学姐一时想不开,爽快的吊死在那里边,于是那片芭蕉林的怪异谣传就更多了。

学生时代,似乎每个人都会对这些神妙诡异的事情感兴趣,多多少少玩过一些召鬼的游戏。

而我,几乎什么游戏都玩过,就某一方面而言,恐怕算是个资深的神棍了,只是经历了那么多怪异的事情,心底总会对这些东西有些抵触,虽然同样是不相信,不过那种所谓的不相信已经不再是以前那种绝对。

所谓敬神鬼而远之,古人的这句话还是有它的道理的。可惜天不从人愿,原本死都不愿去的我,最后还是受不了曾雅茹的折磨,在第二天夜里来到了旧校舍。

说起旧校舍,据说还有一段相当精彩的历史。

这所重点高中已经有七十多年的历史了,从小私塾开始办起,经历了风风雨雨后,终于在五十多年前变成小学。经历了漫长的演化,最后才顺利转型为高中、国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大学校。

而旧校舍刚好是这段历史的见证,它修建于一九五九年,经历了几十年的风雨摧残,早已算得上危险建筑的校舍,也不过才退休十三年而已。

而导致它顺利报废的直接原因,说来还真有点恐怖,据说是十三年前,有个高三的学长因为迫于升学的压力,夜晚跑去教室夜读,然后从此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

此后常常有人在深沉的夜晚,看到有个穿着老旧高中校服的男生在爬楼梯,从一楼爬到三楼,然后突然消失掉。

那段时间学校的招生率疯狂下降,下降的比前一段时间的那斯达克指数还厉害,校长逼于无奈,一声令下,修建了现在的新校舍。不过对现今的我们而言,那个所谓的新校舍,也是差不多有十多年老龄化的建筑了,属于半淘汰危房。

就在这样的大历史背景下,可想而知夜晚的旧校舍有多可怕。可惜这个世界上不怕死的人一向都比较多,特别是那些看到十米远处爬过的蟑螂,都会叫得比世界第一女高音不遑多让的漂亮女生。

就此,我曾经还有种冲动想要写出一条公式,用以证明,看到蟑螂叫声越大越尖锐的女生,她们在同类的刺激挑拨下,不服输的心态唆使她们越能发挥出强大的勇气,和不怕死的精神。〈PS:所谓同类,指的是和她一样漂亮而且同样受欢迎的女孩,以及和她同样漂亮,但是不怎么受欢迎的女孩。〉

今夜的星光实在不算璀璨,月光也不算明亮。暗淡昏黄的颜色洒在地上,有些说不出的清冷。晚自习过后已经快要十点了。我在曾雅茹的压迫下,从没有关严的后门再次进入学校,躲开警卫,悄悄溜到旧校舍附近。

由于学校为了防止学生乱走入无人地带遇到危险,位处于操场北边的旧校舍早已被一道比较高的墙隔开了,只有一道小门可以进去。不过那道门估计也至少有十多年没有开过,门上的锁早就锈死,恐怕就算有钥匙也没办法打开。

黑沉沉的夜色里,远远的就能看到门前站了四个人,看身影,应该是三男一女。不用猜都想得到是三班的班花杨心欣,以及她的众跟班。

美女身旁果然不乏追求者,只是聪明的女人通常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据说越聪明越漂亮的女人手段越多越毒辣,通常都若即若离在自己众多的追求者之间,从来不会和某一个人靠得太近,也不会和某一个人太疏远。

总之保持最微妙最暧昧的距离,将最大化的资源紧紧拽在手心里。

而杨心欣给我的感觉正是这样的一种人,禁不住又看了自己身旁的曾雅茹一眼,只有她我到现在也猜不清楚是属于哪种性格。

这女孩一直以来都是一副好学生的样子,不会和追求自己的男生走得太近,更不会对讨厌的人假以颜色,怎么看都不像个标准的聪明人。不过以她这段时间把我搞到晕头转向的情况来看,估计她才是真正聪明的女人,甚至聪明到我想像不到的地步。

“你知道吗?下午摘下的玫瑰比清晨摘下的玫瑰更能持久不枯萎。一只被摘掉头的蟑螂可以存活九天,九天后死亡的原因则是过度饥饿,所以还是当场立刻打死好,阿弥陀佛。”曾雅茹一边望向杨心欣,嘴里一边对我说莫名其妙的话。

我挠了挠头,“你以上那番话,和杨心欣小姐有任何关联吗?”

“她像玫瑰还是像蟑螂?”

“都不像。”我摇头。

曾雅茹突然笑了,一副开心一百的样子:“那就完全没有关系。人家只是单纯的,想试试这么说是不是会感觉很酷罢了!”

真是败给她了!我郁闷的和她走过去,杨心欣那伙人也看到了我们,迎上来。那位三班的班花惊讶的望着我,脸上飞快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波动,我看在眼里,却有些莫名其妙。像我这种平凡的高中生,班花级别的女孩应该不会注意才对。

“夜不语同学。”她的声音不同于曾雅茹的稳定和含蓄,而是带着一种活力昂然的勃勃生机,让人一听就会产生好感,果然不愧是班花级的人物,“真的是夜不语同学!太好了,居然可以看到活生生的夜不语同学本人!”

她的高兴让我摸不到头脑,正想习惯性的摸摸鼻头,手已经被她热情的抓住了。

只听她热情的语调不断在耳边响起,“夜不语同学,没想到雅茹真的能请动你!”

“雅茹”?这么亲昵的称呼,她俩的关系应该坏不到哪去才对吧!我皱眉,干笑了两声:“没想到杨心欣同学,居然会认识像我这么平凡不起眼的小男生。”

“怎么会!夜不语同学可是我们女生中口耳相传,声名远播,声势浩大,有如明星级别的人物。人又帅,又去过那么多地方。”开头的那番话听得我飘飘然起来,可是立刻,话的味道就不太对了。

杨心欣兴奋的捂住自己发红的双颊,继续道:“据说你遇到过许多怪异的事情,而且每一次都坚强的活下来了。

“还有人说你是神棍二世的现代版,能够召鬼,可以寓言未来,还有最最厉害的是,听说每个爱上你的女孩都会死于非命,实在是太太太厉害了!好崇拜你!”

这!这根本就是在明赞扬暗嘲讽,听得我忍不住想跌倒。而我身旁的另外一个女生早就不顾淑女形象,笑的差不多倒了下去,曾雅茹那家伙吃力的攀住我的肩膀,笑到完全没力气了。

过了好久,她才直起身来,挽住我的胳膊说道:“心欣,你的嘴还是那么厉害。当心把我好不容易才请来的人吓跑了喔!”

杨心欣一脸无辜:“人家是真的很崇拜夜不语同学嘛,真的!”

“好了好了。”曾雅茹忍不住又笑了一阵,“我们约好的游戏也该开始了吧。”

杨心欣这才收敛起笑容,认真的说:“嗯,差不多是时候了。我这组的游戏者是我杨心欣、周凡、吴广宇和欧阳剑华。”

被介绍到的男生都下意识的挺直身体,冲我们高傲的点点头。

“我这边的人只有我曾雅茹和夜不语同学。”曾雅茹笑的十分恬静。

我望了这群莫名其妙的人一眼,然后向前指了指,“这个,打扰一下。虽然我到现在都还不太清楚你们要玩哪种游戏,不过,恐怕这扇门如果打不开就白搭了吧?”

“没关系,我有钥匙,好不容易才骗来的。”杨心欣冲我甜甜的笑着,然后从裙兜里掏出一把老旧的青铜钥匙。

“剑华,麻烦你把门打开一下好吗?”她将钥匙递给最右边的那个男生,附带的赠送他一个可爱的微笑。

那男生顿时笑的傻呆呆的,接过钥匙就精力无限的屁颠颠朝门跑去。

我四处打量了一番,从附近找来一根钢管。那两位大美女不解的望着我的一连串行动,迷惑的同声道:“请问你在干嘛?”

“等一下会有用。”我头也没抬的答。算了,既然已经答应要玩这场游戏,就稍微认真一点吧。总之,最近也无聊很久了。

等了一会儿,还是没见欧阳剑华从门边挪开。其余的人开始不太耐烦了。

杨心欣眉头微皱,问道:“还没有好吗?”

“快了。”欧阳剑华回答的极度没有自信。

我摇头,笑着说:“没用的,有钥匙也打不开门。刚才我就已经检查过了,钥匙孔里早就被锈坏掉,你这样永远都弄不开门的。”

“那该怎么办?”曾雅茹看了我一眼,“这位先生,看您自信满满的样子,该不是早就成竹在胸了吧?”

“废话,也不看看我是谁。”我冲欧阳剑华摆摆手:“你走开。”说着就用钢管抵在锁链的位置,随便敲了几下,本来就已经锈腐得差不多的锁就“啪嗒”一声掉了下来。

“居然有这种方法!那我花了那么久时间骗钥匙,不是自己找罪受。”杨心欣惊讶的捂住嘴,眼神里异光闪动,“夜不语同学,人家真的是越来越崇拜你了!”

我笑的非常勉强:“恭维的话就不用多说了。现在是十点半,早点玩完,我回去还要吃夜宵呢。”

曾雅茹冲我点点头,首先拉开门,走了进去。

更阑人静,指的是没有人的吵杂声,一片寂静,夜已很深,没有人声,一片寂静。所谓“更”的意思,就是旧时的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五更,每更约两小时。

以上,是我最后一个跨过门时,第一时间映入脑海的东西。

被围墙一起拦住的不光是旧校舍和芭蕉林,还有拦腰截断的一小部分操场,走过围墙的门就是剩余的那部分操场。这是常识,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东西。

但不知为何,先我一步进入的人却一动不动的呆愣在原地,像被石化了一般。我不解的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顿时,也愣住了。

眼前哪里还有什么操场,只有芭蕉林。密密麻麻的芭蕉树犹如原始森林一般,长在每一块有限的角落上。而不远处的旧校舍,便如同北美洲某个热带雨林高大脱颖而出的破旧遗迹。迎着暗淡的月色,拖出长长的,令人感觉毛骨悚然的影子,一直拉长到我们脚下。

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不知道为何,一进入这里,就有一种不太自在的感觉。

那种感觉十分微妙,仿佛旧校舍、芭蕉林成为了不可或缺的整体。一个阴暗潮湿,生长着臃肿身体的怪物,它静悄悄地看着我们走进来,走进了它的身体。它张开大口,准备将毫无防备的我们全部吞噬下去……

相同的感觉,似乎不只我一个人有。离我最近的那个叫做吴广宇的男生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液,声音颤抖的小声说:“心欣,我看我们还是别玩了,回去吧。”

“胆小鬼,要回去你自己回去!”杨心欣不服输的噘起嘴,虽然她的膝盖也在不住的颤抖。

“我要回去了。”我毫不犹豫的转身,正准备离开,却被曾雅茹一把拉住。

“你要扔下一个小女生自己走掉吗?”她用可怜兮兮的语调说。

我看了所有人一眼,缓缓道:“总觉得这里有些古怪,我们最好快点离开。”

“哪有!我怎么不觉得?”曾雅茹迷惑的看着我,然后又问其他人:“你们有感觉到吗?”

“刚进门的一霎间,我倒是有些轻微的觉得不太舒服。”欧阳剑华摸了摸自己的心口。

周凡举手道:“我也是有种压抑的感觉,不过现在好了。”

吴广宇满脸的疑惑:“刚才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怕得要命,但是现在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杨心欣的脸色稍微有些难看,她嘴硬的说:“人家从头到尾什么都没感觉到。夜不语同学,你会不会太疑心生暗鬼了?”

奇怪,刚才明明还存在的那种强烈到让我感觉窒息的恐惧,到现在却完全没有了,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遇到的怪异事情太多,一有些风吹草动就以为有问题?还是因为这里围墙两端的景象差异所产生出的幻觉?

我再次仔细的打量四周,突然发现,这里的环境确实有点脏乱,透露着萧条和轻微的诡异,但是绝对不会强烈到会令自己觉得危险的地步。看来,刚才果然只是错觉吧!

迟疑了一会儿,我抬起头,望着曾雅茹明亮淡雅的大眼睛,“现在该告诉我了吧,你们想要召唤哪种芭蕉精?”

“芭蕉精也会分很多种吗?”欧阳剑华好奇的问。

“当然了。”我解释道:“一般而言,芭蕉精和召唤者的性别是相对的。也就是说女人召唤出来的会是雄性芭蕉精,而男人召唤则相反。而且它们的样貌也是不一定的,通常会和当时召唤者,脑子里想着的那个人的样子有相似之处。”

我稍微想了想:“据说,只是据说,如果芭蕉精和某个人长得完全一样的话,那个某人就会在当夜死掉,全身的血肉都会被芭蕉精吸光,然后那妖怪就能以那个某人的身分长久的活下去。”

“你知道的真多!”曾雅茹笑的很灿烂:“不过这次的召唤游戏不一样。是心欣提出来的,据说是她老家流行的游戏。”

杨心欣也冲我灿烂的笑:“嗯,那我就来解释一下好了。这个游戏其实很有趣,危险性也不大。

“和一般的芭蕉精游戏一样,也是要找到一株已经结了蕉蕾的芭蕉树,然后游戏的每个人都要用红色的绳子,一头拴住蕉蕾,一头系在左腿的大拇指上,大家围在一起玩一种抽牌游戏。据说只要抽到鬼牌,就可以随意的问一个问题。”

“好乱七八糟的游戏!”我听得头都混乱了,“问了问题以后呢?”

“据说那个问题芭蕉精会立刻给你答案喔!”杨心欣兴奋的说。

“很特别的游戏吧!”曾雅茹笑着问。

三班的那几个男生因为是自己的女神提出的议案,当然是大幅度点头。我却不置可否,皱着眉头想了想,才惊觉这个游戏果然是混乱得可以。

“这个游戏,真的能顺利玩吗?”我迟疑的问:“就一般的召灵游戏而言,都有一定的规律和心里暗示的因素。就因为有这些含糊的不确定因素,才可以让游戏长久的玩下去。但是你们的这个游戏存在许多先天的缺陷。

“扑克牌一共有五十四张,其中鬼牌两张。一个人抽一张要抽掉五十二张,这样的游戏性太繁琐,太不人性化了。

“况且抽到鬼牌后,问的问题也没有任何限制,范围变成了无限大,而且可以拿来暗示的道具却一个都没有。如果第一个抽到鬼牌的人问的问题,没有任何明显或者带有暗示性的答案出现,那么谁都知道这个游戏是假的了。”

“阿夜,你想太多了。”曾雅茹抱住我的胳膊,“本来就是游戏而已嘛。你以为有多少人认为碟仙什么的会真的把鬼请来?根本就没有几个,大家都是为了好玩罢了。

“而且换一种方法说,如果问的问题真的有答案的话,不就刚好证明了真的有芭蕉精吗?这不是更有趣了吗?”

我一时语塞,仔细想想。这个喜欢吊口水的古怪班花的话倒也颇有道理。只是这个游戏应该在今晚不会太长命才对。不过,至少能早点回家吃夜宵了。

想是这么想,可内心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感依然没有减弱多少。我苦笑着摇头,其余的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还是不要扫他们的兴为好。因为某些自己都说不出来的理由就要叫停有趣的事情,这不是我夜不语的行为准则。

“你们确定真的要玩吗?”我仔细想了想,下了个决定。

“嗯。”众人毫不犹豫的点头。

我笑起来:“那要玩我们就玩大一点,疯狂一点,那样才比较开心。”

“阿夜想到了什么吗?”曾雅茹看了我一眼。

我点头,慢悠悠地说道:“从前在一般的人家户里,每棵芭蕉树的蕉叶,需要每三年砍伐一次,据说这样它们便难以成精。那时候除非是沾了人类的鲜血。”

“你的意思是?”杨心欣脸色有点发白。

“很简单,芭蕉精的游戏最忌讳的就是用一根长长的红线,一端牵住树身,一端牵住自己的脚的小趾尾。”我不怀好意的大笑,“我们赌注放大一点,就不知道你们敢不敢?”

“有什么好不敢的?”还是男生的胆子比较大,特别是有喜欢的雌性生物在场的时候,雄性生物大多都会毫无大脑的,迎面扑向任何轻微以及不太轻微的挑拨。三班的几个男生果然立刻就冲我挺直胸口大放厥词。

我笑的更灿烂了:“那好。我们找一株年龄最大的芭蕉树,蕉蕾也找快要盛开的。每根红色绳子上都要滴上一滴自己的血,还有,红绳也要绑在最忌讳的小趾尾。够刺激吧!敢不敢?”

“太……是不是太过极端了?”杨心欣的声音都开始颤抖起来。

“心欣,不是你说生活太无趣了,都没有刺激感,要玩召鬼游戏的吗?”曾雅茹眉开眼笑的用手指在空气里画圈圈,“该不会,你怕了吧?”

“人家、人家当然不会怕!”杨心欣哼了一声,语气急促的高声说:“反正这个游戏也没什么危险性,而且这个世界上哪有什么芭蕉精的?人家又不是三岁的小孩子!”

“那好,我们开始吧,道具呢?”我挠着脖子慵懒的问。

欧阳剑华举手道:“都在我这里。”

“很好。那么开始选芭蕉树。”我用视线缓缓扫过周围。这里的芭蕉树长得十分杂乱无章,恐怕是长期没有人打理,自由生长的缘故,“大家到处找一找,看有没有树干粗壮,不会太高,但是生机勃勃而且芭蕉蕾也特别大的芭蕉树。找到了互相通知一下。”

其余的人依照我的话都四处看了起来,曾雅茹乘机蹭到我身边,小声道:“阿夜,你还真出乎我的意料,居然提出这么有胆的方法。还说自己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如果真的不信的话,哪会这么了解?”

我淡淡的道:“行不行是一回事,了不了解又是另外一回事,两者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毕竟像你说的,我确实遇到过几件古怪的事情,虽然到现在还有点对自己的经历半信半疑,不过,多知道多了解一些东西,毕竟不是一件坏事。”

曾雅茹撇了撇嘴:“无趣。你就不能对我笑笑吗?”

我皮笑肉不笑的用力支起两颊的肌肉,无力地道:“你以为我嬉皮笑脸的说以上那段严肃的话,会有任何说服力吗?”

“似乎,好像,真的没有!”曾雅茹恍然大悟,开心的拍着手。顿时,我再次被她搞得无语了。

其实自己之所以会提出那么骇人听闻的游戏方法,也是有考量的。总觉得这里有一些令自己焦躁不安的因素存在,虽然说不出来,又不忍心打断这场游戏,还不如横生枝节,用另一种方法,让这个游戏无法进行或者改变成其他的形式。

物极必反这个成语在任何事物上都说得通,召鬼的游戏也不例外,就一般而言,当召鬼游戏所有的活路和死路都走上极端的时候,游戏本身反而不再存在任何形式的危险性。何况是这种乱七八糟,感觉上根本就是胡乱拼凑起来的游戏。

“这棵树好古怪!”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周凡突然大叫了一声。

我下意识的回头,当眼神接触到他附近的那棵芭蕉树的一霎,整个身体都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不安感觉,更加浓烈了……

6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三章 芭蕉精(下)

就传统而言,整治芭蕉精的方法往往分为四个部分。首先要查出是哪一棵芭蕉树成精。

然后让已被芭蕉精缠上的人,先在自己的大脚趾上牵上长长的红线,线的另一端掉出窗外,静待晚上芭蕉精来。第二天早晨等芭蕉精走后,查看窗外的红线,掉落在那一棵芭蕉树下,那棵树便是芭蕉精的真身。

那个时候,就要等到中午,日头最猛烈的情况下,先砍下已成精的芭蕉树。传说砍下时,树身上会流出血水来,之后,挖出树根,并把树根砍烂。

最后把砍下来的芭蕉树及树根,掉在火埋里烧掉,而且一定要确保完全烧掉后,才可以离去。传说烧树时,树会发出女子的哭泣声。

每棵芭蕉树的蕉叶,需要每三年砍伐一次,这样它们便难以成精,除非是沾了人的鲜血。此外,切勿用一根长长的红线,一端牵住树身,一端牵住自己的脚趾尾。

以上整治的是还算不上厉害的芭蕉精。最厉害的芭蕉精,据说是生长在一种十分特别的芭蕉树上,而眼前的这株芭蕉树就足够特别,其实往深入一点说,根本就称得上怪异!

芭蕉树只有两米多高,但是却很臃肿,树干上长满了因为枝叶掉落而形成的疤痕,一串一串的,看起来让人十分不舒服。

粗略估计了一下,它至少有上百岁的年龄,原本应该翠绿的枝干病恹恹的呈现黄褐色,在月光的映照下,越发的狰狞。而两米处的地方,刚好有个硕大而且长得非常恶心蕉蕾。

“什么东西哦,长得真有够难看的!”

杨心欣等人也走了过来,她捂住嘴厌恶的说。

我皱了下眉头。一般三年不修剪枝叶的芭蕉树就已经很危险了,但是这片明显没人理会的蛮荒之地,十多年都不曾有人进出过,里边大部分的树都没有人打理。

如果传说稍微有点真实性质的话,危险的强度就会加大,但是这棵树,虽然丑是丑了一点,可看起来应该每年都有自动掉叶子。

“就用这棵树好了。”我的视线一直凝结在树身上,许久才淡然道。

“不要。”杨心欣首先反对,“太恶心了。你看看那个蕉蕾,根本就畸形得像个刚死掉的婴儿。一想到要和这种玩意儿有联系,人家就忍不住想吐。”

曾雅茹依然笑嘻嘻的,轻声说:“心欣果然是在害怕,没关系的,不过是个游戏罢了。你不是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鬼吗?”

“人家才没有怕。”杨心欣忍不住一边偷看那棵长相怪异的树,一边脸色发白:“总之那个游戏根本就没有危险性,怎么玩都无所谓。”

“心欣,真的没问题吗?”周凡抬头咽下一口唾沫,他的声音明显在发抖。

人类果然是一种以貌取人的生物啊!我不动声色的再次打量着那棵树,虽然看样子它确实很奇怪很丑,但是就危险度而言,应该是最低的。毕竟芭蕉精,就传说而言,并不是越老的树上越容易请到,如果限定条件的话,请不到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虽然不过是一场游戏,但还是小心为好。毕竟遇到过那么多事情的我,也不是光吃白饭才长大的。只是,那个芭蕉蕾确实越看越像一个刚死掉的人类婴儿。让人毛骨悚然!

看看手上的表,指针已经到十一点了。虽然并不是请芭蕉精的最佳时刻,不过,安全第一!我缓缓看了所有人一眼,再次确定:“如果要玩的话,就马上开始吧。回家前还可以顺便去便利店买蛋糕吃。”

杨心欣没有再反对,她的众跟班们当然也就没有反对的理由。我和曾雅茹对视一眼,将欧阳剑华背着的袋子拿过来,把道具一样接着一样的往外掏。仔细数了一遍,居然发现东西很丰富,而且还有一把多功能瑞士小刀。

我头大的举着瑞士小刀问:“怎么会有这种玩意儿?”

欧阳剑华干笑了几声:“不是说冒险吗?男人是为了保护女人而存在的,如果女人有危险,当然应该手持刀剑,横刀立马,那个男士优先,迎着危险扑上去!所以本人就冒着天大的危险,把老爸的刀给偷了出来。”

我捧场的鼓掌:“有必要吗?你当这里真的是原始森林啊?”

他摸着后脑勺傻乎乎的笑,对我的话满脸不在乎。算了,我将红绳子分成六根,每一根都分别系在那个畸形的蕉蕾上,然后分给其余的人。并在树的周围将六根白色的蜡烛点燃。

脱掉鞋子,将红绳的别一端拴在左脚的小尾趾,最后用火将瑞士小刀开罐器的尖锐处烧了一会儿去毒,再将右手的中指刺破,将血涂在了绳子上。众人被我那一连串流畅的动作唬得一愣一愣,在我的再三催促下,这才依次把形式上的规矩做完。

接着便是正式的游戏了!

大家围拢在一起坐成一个圆圈,就着昏暗的蜡烛光芒,缓缓将崭新的扑克牌洗到非常零碎后,这才放到中央位置,由逆时针方向一个一个的按照顺序抽下去。

已经是十一点过十分了,刚才还似有若无的月光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烛光随着秋日的微风轻轻晃动。不时爆开轻微的烛焰响声,也被这片寂寥的黑暗地带无限的放大,刺激着每个人的耳膜。

晃动的芭蕉树叶,犹如无数无名生物的触手,在夜色里显得特别狰狞。

我对面的杨心欣似乎非常紧张,稍微有些风吹草动都会让她的身体一阵颤抖。我有些莫名其妙,如果真的害怕的话,干嘛还硬是要玩这种刺激性强烈的游戏?唉,女人这种生物,看来用尽我的一辈子,恐怕都依然无法真正了解的。

如果真有来世的话,而且碰巧我的来世变成了一个女人,那么那时候的自己,会不会居然也不了解自己呢?

我一边无聊的抽牌,一边胡思乱想。不久后,只听杨心欣“呀”的发出一声尖叫,然后猛地将手中的牌扔了出去,那副惊惶失措的样子就像刚才拿到的不是牌,而是某种恶心恐怖的危险生物。

“怎么了?”我第一时间发问,并将她扔出去的牌捡了起来。

“是鬼牌!”她惊魂未定,捂住胸口喘息道。

我迅速看了一眼,果然是鬼牌,然后大笑起来:“根据你的游戏规则,抽到鬼牌就可以发问,又不是遇见鬼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她想了想,也哑然失色的笑起来,长长的睫毛上还留着吓出来的泪珠。

“对不起,人家一时紧张,下意识就丢出去了。”她不好意思的红着脸,咳嗽了几声,试图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从刚才的糗事上转移开,“那么,人家开始发问了─”

她将最后一个音调拖得很长,苦苦的抚着额头想了好一会儿,这才道:“那么,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这次的期末考我会不会PASS?会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会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这时,恰好有一阵凉凉的风吹过,吹得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而那株又矮又臃肿的丑陋芭蕉树,整个左边的叶子都被吹动了,像是穿着灰色衣服的胖子在跳着怪异的舞蹈。

不知是不是幻觉,就在刚才的一刹那,我仿佛看到蕉蕾犹如活了一般的微微抽动一下,婴儿的模样也逐渐臃肿了起来。我死死盯着那个芭蕉蕾看,许久,也没有再发现什么异常状况。真的只是自己的错觉吗?

曾雅茹轻轻握住我的右手,关切的问:“阿夜,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眼花了。”我摇摇头,冲众人道:“继续。”

从理论上而言,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没有任何问题,只是为何那股不安却越发浓烈,浓到如湿度高达百分之九十的雾气,根本看不到前路。再来一次,如果那时候还发现有异常情况,不管怎样都要立刻把这游戏结束掉!

抽牌开始继续,不一会儿,鬼牌再次出现了。这次抽到的是吴广宇,只见他默默的将牌放在地上,就是不说话。

“广宇,问一问后天的彩票头奖号码是多少?”周凡兴高采烈的哄叫着。

我被逗得“噗哧”一声笑起来。

“你干嘛笑?”周凡不解。

“这种游戏没有那么复杂的玩法。”我一边笑一边说:“不信你问问你们的杨心欣女神。”

女神点头:“就像夜不语同学说的,这个游戏只能提到答案是肯定或者否定的问题,不然会不灵的。”

“嗯。那么,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又迟疑了一会儿,吴广宇这才道:“我的女神最喜欢的是不是我?是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是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讨厌,广宇你真是的,居然问这种问题。”杨心欣害羞的捂住了脸,把我看得直吐舌头,好造作的表情!

有一股风吹来,树右边的叶子开始跳舞了。

我立刻集中所有的注意力,死死望着蕉蕾,但是却丝毫没有发现任何古怪的地方,那个如同死胎的蕾包一动不动,依然那么难看。悬着的心稍微放下去了一点点,刚才果然是自己神经过敏吧!

“呜呜,我就知道。”吴广宇在鼻腔里发出类似小猪想喝奶的时候,才会发出的声音,“一定是我还不够努力,加油啊,广宇!十八岁的青春在向你挥手!”

我倒!居然还会有这种人。牌被重新洗了一次,游戏重新开始。经过二分钟飞快而且无聊的抽牌运动,最后曾雅茹突然笑了起来。

“鬼牌在我这里!”她迷人的露出灿烂的笑容,将牌放在地上,然后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喃喃说:“该问个什么问题呢?好头痛哦,似乎没什么可以问的。”

“随便问什么就好,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我抖了抖肩膀,试图把她给抖下来。

可惜她贴得非常紧,就差把头埋进我的胳膊弯里了。这种状况,一点都不像表面上那么甜蜜!

“有了!”她开心的拍着手:“大家还记得一年多以前学校里发生的‘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吧?”

众人迷惑不解的微微点头。

“就问这个。”她声音大了起来:“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那串蓝色项炼现在在哪里?”

杨心欣脸色苍白,略带着不满的语气道:“雅茹,刚刚人家就说过了,范围这么广的问题是不可能会有回答的!”

“那我就问简单点好了。”曾雅茹依然笑着,但是表情却丝毫没有笑时该有的感觉,那一霎,她的语气变得非常严肃而且正式,“芭蕉精啊芭蕉精,请问那串蓝色项炼还在这个学校里吗?是的话请动左边的叶子,不是的话请动右边的叶子。”

我直觉的感到不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嘛?不知道是不是有风,但芭蕉树左边的叶子却开始动了。

曾雅茹立刻变得非常激动,她的神色紧张,语气也紧张的略微干涩起来,“那么在哪里?告诉我在哪里?”她激动的站起身,向芭蕉树走了几步,似乎想急切的知道答案。所有人都被她的行动吓住了,大脑一时间空白一片,什么行动也没有采取。

就在这时异变突然发生,系在蕉蕾上的六根红绳同时断掉了,我只感觉小脚趾上一轻,似乎心脏被外界什么东西吸引,差点被吸了出去。

心猛烈的跳个不停,无数的汗珠从周身的毛孔流了出来。是冷汗!

“刚刚……究竟是怎么了?”杨心欣心惊胆跳的捂住胸口,语气结巴。看情况,她身旁的几个男子汉也不比她好多少,几乎都快瘫倒在地上。

“游戏结束了,我们快走。”我当机立断,将断掉的红绳子用火烧掉,吹灭蜡烛,然后催促众人出去。

曾雅茹依然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我一把抓住她的肩膀,却被她推开了。这家伙,力气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大?

“我还有一个问题,最后一个问题!求求你让我问完!”她疯了似的,虽然脸色煞白,但是嘴里却没有闲着。

我皱眉,毫不客气的扇了她一耳光,趁她又愣住的时候,抱住她的腰,将她整个人扛在肩膀上大步往前走。

好不容易才走到围墙的那头,我喘着气,清点人数后,这才道:“都没有问题吧?”

“我有。”肩膀下边传出了一个稍微害羞的声音。我这才发现刚刚只顾着跑,完全忘了把曾雅茹放下来了。

“哈哈,抱歉抱歉。”我笑着,突然记起不久前打过那个女煞星一个耳光,如果被她想起来,这个记仇的古怪美女还不知道要怎么报复自己。

刚抱着这种想法,古怪美女的眼神就对上自己。

她的眼神里充斥着些许奇怪的情绪,脸也红红的,看来一时间应该还记不起来才对,但是,今晚有一件事是一定要善后的!

从吴广宇那里借了瑞士小刀,我提着胆子再次进了芭蕉林一趟,将那棵古怪的芭蕉树砍倒,再将蕉蕾摘了下来。

毕竟那场游戏不管怎么说都算是失败了。

绳子断了,就如同请碟仙无法把碟仙送回去一样的状况,根据以往芭蕉精游戏的准则,最好是能立刻砍了芭蕉树,把用来请仙的蕉蕾埋掉。

月亮不知何时又出来了,现在是夜晚十一点半,月光很明亮。我低下头,不由自主的看了一眼手中的蕉蕾,这个刚才还像死胎的东西,现在却圆滚滚的,根本就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芭蕉蕾了。

奇怪!我没再胡思乱想,很快在松软的地上挖了个坑,将蕉蕾埋了,然后飞也似的跑了出去。这种诡异的地方,一个人真的不怎么敢待太久。

围墙的那侧,余下的人只剩曾雅茹和吴广宇在等我。

“夜不语,刚刚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吴广宇接过我递回去的刀,迟疑了半晌才艰难的问。

“没有。”我摇头。

“奇怪了,难道只有我一个人闻得到吗?”他迷惑的摇摇头,也走掉了。

曾雅茹嘴角流露出笑容,只是那种笑却带着令我毛骨悚然的感觉。

“怎么了?我就是再帅也禁不住你这么看的!”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阿夜,刚才你是不是打了我一巴掌?”她的笑容似乎人畜无害。

“怎么可能!我从来不打女人的。”我矢口否认。

“是吗,我明明觉得有人打过我,还很重。”

“一定是有人嫉妒你的美丽,趁你病要你命。仔细想一想,有这种犯罪动机的嫌疑人在我们六个中究竟会是谁呢?”我试图将她的思维引向另一个方位,可是明显失败了。

“哼!明明就是你欺负人家,明天我要撕破裙子到教务处去!”

我立刻举手投降:“那根本就是意外,难道要我五体投地的向你赔罪吗?”

“这倒不用了,只要下个礼拜天你答应和人家约会,人家就原谅你。还有……”她猛地抱住了我,湿润的嘴唇带着一丝芬芳的青春气息飞快的印在我的唇上,雪白的皓齿轻轻咬着我的下嘴唇,许久才不舍的分开。

“这是刚刚你救人家的谢礼。”她的脸略微有些发红,转过身躲开我的视线,甜美的声音依然在无人的操场上回荡着。

“你觉得呢?感觉怎么样?”她突然又转过身问。

“嗯?什么?”还沉吟在那个突然的吻中的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曾雅茹眼睛里带着笑,羞羞的低声道:“女孩子的唾液,果然是甜的吧……”

一阵秋风抚过,多事的一天就这样在那一吻中结束了。

另一个多事的一天,在不安的预感中,像是河底游荡的鳄鱼,睁开斗大的眼睛,无声无息的窥视着河面划着独木舟的我们。

7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四章 约会(上)

游戏结束后的日子,又很快恢复到从前的状态。每个人都像不再认识那晚的对方,就算偶然遇到,视线即使有所接触,也会很快的转开,擦肩而过。

有人说学校就是另外一种社会,或许是真的吧!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周围竖起一道高高的围墙,那么高的围墙,不是一两次的接触就能崩溃掉的。

不知道别人怎样,至少我是这么认为,也是这么忠实的行动着。没过多久,便到了十一天后约定的周末,那一天凌晨六点半,我就被曾雅茹的夺命连环Call吵醒了,无奈的洗了个晨澡,随意的换了件衣服便出门了。

来到约定的地铁门口,也不过才早晨八点左右。笼罩着浓雾的清早,四周连个鬼影都没有,更不要说早在一个半小时前就打电话来提醒我,说是自己已经到的某个古怪美女了。

无聊的坐在长椅上,我有些稀奇的看着秋天的雾气。说实话,这个城市就连冬天的雾都不算浓,可是今天居然会强烈到十米远的能见度都达不到。

雾气犹如蒸腾的云雾,不断在视线里搅动翻滚着。突然,感觉到有谁在拍自己的肩膀,我猛地回头,却谁也没有看到。方圆十米的范围,一目了然的地方,谁也没有!那么刚才,究竟是谁拍了我的肩膀?

不由得打了个冷颤,我站起身缓缓打量四周,猛地,身后又有什么东西用力推了我一把,我顺势倒下,在地上一滚,飞快的往后望。

还是什么都没有。

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吹了过来,是暖风。仿佛有谁往我的衣脖子里温柔的吹气,我的身体顿时僵硬起来,一股恶寒从脚底直冒上了后脑勺。

视线能够触及的地方,三百六十五度没有死角的四周,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可以藏的哪怕是一个小孩身体的地方。虽然雾气很浓,可是至少十米内我还能看得清楚。以我的速度,没有谁能够捉弄自己,然后快到能够逃过我眼睛的。

奇怪!真的很奇怪,难道自己居然有可能遇到鬼了?

我的心脏快速的跳个不停,大脑出奇的冷静。不管那么多了,首先应该判断的是自己会不会有危险。身体后退,飞快的退回椅子上,我整个人躺倒下去。

现在自己的双眼只需要注意眼前四十五度的范围,就算真的有人捉弄自己,就算真的有人的速度可以快过自己眼睛追捕的速度,那么现在他也只能从正面来了。到时候自己如果还是看不到,那么我,我立马就会去庙子里求一大堆护身符拿来防身。

可是等了十多分钟,居然什么都没有等到。就在我快要放弃的时候,一个不太高大的身影,从远处带着空旷的脚步缓缓走了过来。

心脏又开始剧烈跳动,我急促的呼吸着,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前方。突然,我愣住了。那个身影,似乎有点熟悉!

“阿夜,你这是在干嘛?”曾雅茹惊讶的看着我,用手抵在红红的嘴唇上,“噗哧”一声笑起来:“难道阿夜你为了和人家的初次约会不迟到,昨晚根本就在这里打了地铺?人家实在太感动了!”

“我又不是神经病!”糗态被看到,我开始自暴自弃,干脆用双脚盘坐在椅子上,声音止不住的颤抖,“刚才,或许我撞到鬼了!”

曾雅茹张大眼睛,见我一副认真的表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笑脸,用柔软的小手贴在我的额头上:“不烫啊,不像是发烧的样子。”

“我没有发烧。”我抗议的将她的手甩开。

“提问,唯一能够分辨蓝色的鸟类是什么鸟?”

“猫头鹰。”

“达文西画蒙娜丽莎的嘴唇一共花了多少年?”

“十二年。”

曾雅茹感动的拍手:“哇,好厉害,居然都答对了。看来你果然是清清楚楚的见了鬼!”

“你这家伙,一般的正常人就算身体状况是有生以来最好的,这两个问题也不见得答得上来吧。”我有些哭笑不得。

“不管了。”她笑的十分开心,“几天前阿夜你还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什么事情居然让你转性了?”

“那你尝试一下莫名其妙被什么东西拍肩膀,然后又被推倒,但是眼睛却什么都发现不了的滋味。那时候就算诺贝尔物理奖的历代得主,都会毫不犹豫的相信,其实佛主以及玉皇大帝每个月都会和上帝耶和华聚餐的。”

“喔喔,虽然人家还是不怎么明白,但是,相信你啦!”曾雅茹挽住我的胳膊,偏过头认真想了想,问:“阿夜,鬼是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就值得探讨了。我问你,真爱该是什么样子呢?”

“这个啊,嗯,我不知道。”她苦恼的用手指在我的胳膊上划圈圈。

我笑起来:“那就对了,鬼和真爱都是一模一样的货色,从古到今众说纷纭,也被无数的文人墨客描述得天上地下的,可是谁都没有真正看到过。或许,它们根本就不存在吧。”

“你这个人为什么老是那么矛盾?”曾雅茹嗔道:“刚刚你还说遇到鬼的。”

“刚才是刚才,我现在想了想,说不定自己不过是疑心生暗鬼罢了。”

我挠了挠鼻头,仔细想起来,似乎几分钟前的事情真的是偶然加上巧合,制造出某种暂时不能用科学来证明的事件。就像许多地方明明是平坦的直路,明眼看去根本就不可能发生会车祸,偏偏会竖着一块“事故多发区,请谨慎驾驶”的标志。

“哎,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好了。”曾雅茹无语的叹了口气,突然伸出纤纤玉手,“干脆,我们来拉勾。”

“干嘛?”

“就立下一个约定啊!如果我们俩谁先死翘翘了,如果人死掉后真的会变成鬼的话,那就在那个人死亡的第七天,在午夜十二点,拍一拍他的肩膀,再在他的屁股上踢一脚。”

我将手背了过去,“不干,太不吉利了。”

“不要那么迷信嘛,人家都不怕,你还是不是男人?”她一边笑着,一边抢过我的右手用力的和我拉勾,这才喜笑颜开的依偎在我身旁。那副可爱的模样,在不了解真相的人看来,根本就是个已经陷入爱河很深的小女生。

但,谁又知道这个美丽女孩的古怪呢?

星期日的早晨,九点,乘着拥挤的早班地铁在游乐园下车。我和曾雅茹痛痛快快的玩了两次过山车,到鬼屋里闲逛了一下,然后登上了摩天轮。

风很大,在几十米高的摩天轮上俯望,似乎整个城市的风景都收在了眼底。不远处的锦江如同玉带一般,平静无波。江面偶尔飞快滑过几艘快艇,掀起一层又一层的波澜。

好平静的时光。我看着轮外,深深吸了一口高处的空气。虽然这个城市的污染最近几年已经好了许多,但是天空依然不算清爽,就算有这么明媚的阳光,天幕也如同海洋一般蓝的透明,心底却不见得有多舒畅。

“阿夜,你看下边,好美哦!”曾雅茹坐在我对面,痴痴望着锦江的碧波。

“嗯。”我心不在焉的发出一声闷响。

“你好冷淡哦。”她嘟着嘴巴,突然坐了过来,摩天轮立刻失去平衡,重心开始向右边转移。我被吓得差些跳了起来。

“你干嘛?”我惊魂未定的瞪了她一眼。

曾雅茹满脸幸福的微笑,挽住我的胳膊,小声说:“人家只是想这么坐着而已,一直都这么坐着。阿夜,好像在你身边,人家什么烦恼都不会有了似的。”

我居然还有这种功能?

“阿夜,你知道吗?从小我就很孤独。”她的脸上依然带着笑,但表情却不知为何黯淡了下来。

“虽然国中以后,追我的人越来越多,可是那种孤独,却依然没有减少过多少。有时候我真的好怕,怕直到最后,直到我老了,不漂亮了,到时候就没有人再愿意给我依靠了。”

我有点尴尬的摸了摸鼻头,这女人,到底想干嘛?

“阿夜,听别人说,这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一直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唯一的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奇怪了,这台词怎么那么熟悉?我抬头,问:“《阿飞正传》?”

还在酝酿感情的曾雅茹嗔怒的看了我一眼,“哼,你知道吗?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我觉得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在我心里,没有事情是解决不了的。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幸运的过自己理想中的生活,有楼有车当然好了,没有难道要哭吗?所以呢,我们一定要享受我们所过的生活。”

“……这是,《新不了情》?”

“阿夜,你果然很没有情调!”曾雅茹用力在我手臂上掐了一下。

我苦笑起来:“明明就是你在那里乱念电影剧本,我又不是专业演员,怎么可能配合得了?”

“你根本就没有试过,怎么知道自己做不到?”她的手抬起来想挠我的胳膊弯,被我一把抓住了。纤细雪白的玉手,皮肤细腻的如同光滑的绸缎,入手温润,很有弹性,令自己几乎不愿意放开。

8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五章 约会(下)

曾雅茹也有刹那的失神,一抹嫣红爬满了脸。她急忙转过头,稍微慌乱的说道:“阿夜,女孩子的手是不能乱抓的。”

话是那么说,但她丝毫没有将手抽回的意思。

“据说,”她转回头,开始凝视我的眼睛:“一个男孩如果抓住女孩子的手三分钟,就要负责任,要娶那个女孩,要一辈子爱那个女孩,不离不弃,永远爱她哦!”

说时迟,那时快,我立刻下意识的放手,将双手举得老高。我俩对望,许久,突然同时哈哈笑了起来,捧腹大笑。

“雅茹,你家里有哪些成员?”我好不容易才收敛起笑容,认真问。

她右手指抵住嘴唇,甜甜的回答:“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一个姐姐,总之是最平凡不过的家庭了。怎么,阿夜这么快就想去拜见人家的父母大人了吗?”

我没有因为她的玩笑而笑起来,只是继续问:“我是说现在。”

曾雅茹的表情在刹那间冷淡了下来,她的声音也不再修饰,如同寒冰一般的冷淡,“你调查过我?”

“不错。”我缓慢的点头,“开头是因为玩芭蕉精最后,你那一连串古怪的举动引起了我的注意。然后就拜托我当员警的表哥查了你的过去。只是没有想到……”

“只是没想到我的人生那么悲惨对吧?”

曾雅茹冷哼了一声:“不错,我九岁的时候,父母,爷爷和奶奶就因为车祸过世了,我和姐姐靠着巨额的赔偿金相依为命。但是我并没有觉得自己命苦,也从来不去恨谁,只想平平淡淡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过普通的人生。”

我的神色有些黯然,因为自己的好奇,或许真的伤害了她吧!

“夜不语,今天的约会算什么?算可怜我吗?”她的声音颤抖了起来,却带着强烈的愤恨。

“不错,我确实很害怕孤独,我希望像个普通人一样,可以随意的喜欢一个人,可以被那个人所喜欢。想哭的时候我可以对着他哭,想笑的时候我能开心的笑,但我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人来可怜!”

摩天轮转到了出口,曾雅茹狠狠的拉开门,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我飞快的追向她,握住了她的手。她将我用力推开,回头的一刹那,我见到了泪水,满面的泪水。弯曲的泪痕爬满她美丽的脸庞,她的脸上呈现着痛苦。那种痛苦,不知为何,映入视网膜后,却让我很心痛,心脏的位置甚至像要爆炸了似的。

我没有同情她,绝对不会同情她,像她那么高傲的女孩是不需要同情的。我很清楚,所以一开始就将问题问得很直白。或许,我真的太高估了她的坚强,以及自己对于她的地位了吧!

毫无犹豫,在她第五次推开我的时候,我紧紧将她抱住。用力抱住,不论她怎么挣扎也没有放手。渐渐,抵抗力越来越小,终于她瘫倒在我怀里,长期压抑的痛苦毫无保留的宣泄了出来。

她哭了,哭的很伤心,抽泣声如同决堤一般回荡在喧哗的四周。我无法顾虑别人异样的眼神,只是轻轻拍着她的背,温柔的在她耳边轻轻说着话。

哭起来的女人根本就是无法沟通的小孩子,既然无法用语言沟通,那就用语言告诉她,至少还有人站在她那边。

或许女人就是这样的生物吧!悲伤的女人犹如含水量百分之九十的水母,当她们通过眼泪将水分含量降低到百分之六十六时,再深重如渊的痛苦也会慢慢流逝。

许久,曾雅茹才止住哭,头却紧紧埋在我怀里不肯抬起来。

“丢脸死了。”她的声音恢复了往常的状态,但是语调却稍微有些沙哑急促。

我望了一眼周围早就围了一圈的人墙,也头痛了起来。果然,最近似乎一和她在一起,就几乎要丢脸丢到姥姥家去!

“我数一二三,我们就一起用力跑!”我凑到她耳旁轻声说,她在我怀里点点头,乌黑顺滑的发丝被风吹起,扫过脸颊,痒痒的。

“那么,一,二,三,快溜!”我大喊一声,趁着周围人被吓了一跳的黄金机会,拉着她的手一阵急跑。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僻静的去处。

抽空一看,才发现居然到了情人们幽会的好去处,紫竹林。

曾雅茹喘息着,紧紧握着我的手,像是怕我不见似的。咳嗽了一会儿,她才望着我,脸色再次严肃起来,“不要以为这样你就没事了。哼,我才不会那么容易原谅一个人。”

“知道!知道!”我敷衍的点头。

她赌气的一脚踩在我的脚背上,“从实招来,你还知道我哪些事情?”

“真的可以说吗?你发誓不会像刚才那样发飙。”我有些迟疑,对付女人自己本来就不拿手,如果刚刚的状况再出现一次,恐怕我会完全没辙的。

“我哪有那么小气?不要婆婆妈妈的,快说!”她拉我坐在附近的石椅上,拈起一片竹叶心不在焉的玩弄着。

“你的姐姐,她叫曾雅韵吧,当年出名的校花,追求者多到几个加强排。但就在一年半以前,高三的她突然消失了,至今也没有找到。

“对于她的失踪,整个学校里流传着许多个版本。有人说她和某个中年男人私奔了,也有人说她怀了孕,被孩子的父亲丢弃,她害怕被人知道觉得实在太丢脸,就干脆自杀了。”

曾雅茹没说话,许久才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问:“流言,你认为哪个更有真实性?”

“都没有。”我毫不犹豫的说:“所谓流言,不过是嫉妒她的人,利用有心或者无心者传播出去的,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八卦而已。

“以你们家庭的大环境而言,在家里她是最大的,就算要交往,谁也不应该有阻拦才对。如果说要私奔,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我想就算再没有人性的姐姐,也不会扔下小自己两岁多的妹妹,然后没有任何征兆的跑掉吧!何况,她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一分钱。”

“一直以来,我也是这么想。”曾雅茹眼睛一红,像是又要哭了。

“你姐姐失踪三个月以后,原本在另外一所高中就读的你,转到了现在的高中,根据以上的种种,我猜测你姐姐的失踪应该有很大的隐情。

“至少你认为,她或许是被诱拐,或者被害了,而害她的那个人很有可能还在这个学校里。就算那个人和你姐姐是同期生,至少也会在这个学校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你之所以转学过来,就是为了找到你姐姐,或者是她本人,或者……是她的尸体!然后把害她的人绳之以法。”

“全对!”她惊讶的看了我一眼,“那天早晨,姐姐像是往常那样替我做好早餐,温柔的叫我起床,看着我吃完后,才收拾完毕和我一起上学。在分开的时候,一切都很正常,就如同从前的每一天那样,可是,可是……”

她的声音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可是从那一天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发誓,如果真有人在背后搞鬼,我一定要亲手杀了那个混蛋!”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温柔的把她拥入怀里,她没有抵抗,不断颤抖的身体似乎找到依靠似的,渐渐平静了下来。

“那一晚,你问芭蕉精‘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的事情。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你的姐姐,应该是最后一个得到那串项炼的人。”想了想,我突然问。

曾雅茹抬起头,咬紧牙齿,从声带里发出一声模糊的肯定音符。

“那事情至少有了一个突破口。如果找到了那串项炼,说不定就能找到你姐姐了,你也是这样想的吧?”

“不错。”她点头:“可是我调查了一年多,什么都没有发现。那串项炼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学校虽然大,人虽然也很多,可是像五克拉蓝色钻石那么显眼的东西,不应该找不到任何线索才对。”

我嘲讽的笑起来:“那串项炼或许真的带着诅咒也说不定,只要拥有它的主人都会死于非命。真是满奇怪的,当时看那个别扭富家公子戴着的时候,就有一件事情想警告他的说。”

“夜不语,你会帮我吧?”曾雅茹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好久,才艰难的从嘴里吐出这几个字。

“我为什么要帮你?”

“也对,我根本就不算什么。老是强迫你,对你而言,我应该很讨厌吧!何况,这件事本来就很危险。”她苦笑着,满脸的颓丧失望,仿佛生存的气息都在一刹那消失了。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开个玩笑罢了。这么有趣的事情,我夜不语怎么会不插上一脚?”

“真的!”曾雅茹原本煞白的脸色立刻爬满了激动的红晕,甚至语无伦次起来:“我,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真的,我……”

“那就什么都不要说。”我挠了挠脑袋,女孩子发自内心的微笑,果然很美!

就在这时,曾雅茹手提袋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用依然颤抖的手拿出电话,刚听了一会儿,笑容没有了,取而代之是全身的僵硬。

“怎么?”我皱了下眉头,不知为何,居然会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刚才打来电话的是杨心欣,她告诉我一个消息。”曾雅茹的表情十分复杂,“欧阳剑华死了,死在家里。是自杀!”

9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六章 尸体

头晕,很晕,非常晕。

那股该死的气味,自从那晚以后就开始越来越浓,那么浓烈到令人厌恶的气味,为什么居然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仿佛,那怪异的味道只有自己能够闻到!

午夜,欧阳剑华从床上翻滚起来,恼怒的把枕头扔了出去。

快三天了,萦绕在身体周围的气味骚扰自己足足三天了!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鼻子产生的错觉,但现在,他可以清清楚楚的判断,那股怪异的味道绝对是实质性的存在,只是没有任何人能够闻到罢了。

可怕的味道,只要自己一呼吸,那古怪的气息就会顺着气管流入肺里,那一霎,仿佛整个肺部都爆炸了。明知道是错觉,但是他却不得不忍受每分钟至少二十下的痛楚,于是他开始试着用嘴巴吸气。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点用处,但是半个小时后,似乎就连嘴巴也产生了嗅觉。不对,是那股味道,那讨厌的气息甚至传染了自己的味觉,自己满嘴都是怪异的滋味。

恶心的味道,无法形容,如果硬要说相似的话,或许更像一个二十六岁以上新陈代谢旺盛,但是从来就没漱过口的男子一早起来呼出的第一口气,外加混合最最难闻的狐臭气息。

那味道,光是想想都要吐,真不知道自己这三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那味道根本就是无孔不入,今天一大早,他去买了个防毒面具,戴上后,异味还是没有消失。他被折磨的几乎要疯掉了!

不过很可惜的是,欧阳剑华只是快要疯掉,还没有疯掉,围绕的异味也毫无消失的征兆。欧阳剑华赤着脚走下床,决定再去洗一次澡。

刚走入浴室,拉开浴室的门,突然,他的一切动作都唐突的停止了。那股味道,在顷刻间变得更加浓重。

他的全身都在颤抖,是恐惧。就在一霎间,他仿佛想到了什么。对了,一般而言,口臭与狐臭的患者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发出臭味,因为他们根本就闻不到。

而那股味道,强烈到就算稀释一万倍,自己猛然闻到时都会恶心的吐出来。可是为什么,那股气味围绕了自己那么久,自己却没有任何生理上的反应呢?只是感觉讨厌,大脑单纯发出感觉到这股气息的指令,可是周围的人都没有发觉过。

难道它根本就不存在?

不对!自己没有精神上的疾病。那就意味着,这种味道和狐臭是同一性质,只是感受到的途径反过来了而已,变成是自己才能闻到的气味。

如果真的是这样,是不是也就说明,那股气味,根本就是从自己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

欧阳剑华死死瞪着自己手上的皮肤。

他缓缓走到洗手间的梳妆枱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刀片。锋利的刀刃在昏暗的节能灯惨白的照射下,泛出寒冷的光芒。

他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自己究竟在想什么?想要划开自己的皮肤做个试验吗?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抬起头,看到镜中的那个自己居然在笑,僵硬的嘴角咧开诡异的笑容。右手上的刀片被牢牢握着,缓缓的向左手腕割了过去……

“表哥!”隔着警戒线,我老远就向表哥夜峰打招呼,那家伙冷淡的看了我和曾雅茹一眼,没好气的走过来,说道:“你这小子,怎么哪里死人你就朝哪里跑?”

“死掉的那个人是我同学,还是关系很好的那种!关心同学难道也有错吗?”我委屈的扯过曾雅茹的衣袖,擦拭刚刚抹在眼脸下的口水。

曾雅茹礼貌的向夜峰鞠了一躬。

那位品性恶劣的表哥立刻“啧啧”的感叹起来,“这位又漂亮又有礼貌的美女,你该不会是小夜的新女友吧?劝你不要和那小子走得太近,和他扯上关系的女性,特别是美女都没什么好下场的。”

开场白还算正常,可是没几句话就变味了,“还是首先考虑一下本人。我夜峰,二十六岁的有为青年,要不了几年就可以爬上局长的位置。现在未婚,也没女友,最近正诚挚的期待着与高中女生,演绎出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

“还是那么白痴。”我暗骂了一句,将已经石化的曾雅茹拉到身后,“这句话我记住了,回去告诉嫂子!”

“哈哈哈,开个玩笑而已嘛。小夜居然那么见外!”表哥立刻尴尬的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像哈巴狗般,殷勤的抽出两张电影票,“这是下礼拜最新上映的,据说是今年度的恐怖大片,请表弟笑纳,还请以后在你嫂子那里多多美言几句。”

我晕!为什么人才辈出的夜家,居然会出现这么没有大脑的怪胎?

虽然这家伙比我大八岁,但是常常被我玩弄在股掌之间也就算他笨了,没想到他居然会蠢得在一个知道自己底细的人面前,公然调戏自己表弟的同学,真是有够白痴!活该都到了二十六岁才找到女朋友,还被那只母老虎吃得死死的。

“听说欧阳剑华自杀了?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不客气的将电影票拿过来,往警戒线里边望了一眼。欧阳剑华家住的是一栋十七层高的电梯公寓,据说是在六楼。

表哥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他看了我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将我拉到一旁去,小声问:“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又遇到什么怪异的事情了?”

“没有。”我摇头。这倒是天大的老实话,如果撇开今早发生的那个怪事。可那件事我至今都还不能判断是不是错觉,当然不会傻傻的说出口。

“那就奇怪了。”表哥挠了挠梳理得油光整齐的头发,看来有女友后,整个人就是不一样了!至少不再像从前那么邋遢,“你的那个叫做欧阳剑华的同学,死相实在不算好看。”

我皱了皱眉头,“所谓不算好看,这种词语太过广义了,有没有详细一点的描述?”

“你要进去看看吗?”表哥大度的拉开警戒线。这家伙满脸老奸的样子,该不会认定事情和我扯得上关系吧?

我没有迟疑,和警局里认识的几个人随意打了招呼后,就拉了曾雅茹往里边走。

“这样好像不太符合规矩吧。”曾雅茹有些害怕的紧紧抓住我的手,紧张的说:“电影里都有演过,一般犯罪现场要警方确定采证完毕后,才准不相关的人员随意出入。现在进去会不会被抓起来?”

我大笑:“你三流连续剧看多了。就一般情况而言,可能会像你说的那样。可这里是哪里?雅茹啊,你要知道这个世界最讲关系的就是中国人,只要有关系,别说犯罪现场,就算是太空船都能进去。”

曾雅茹可爱的嘟着嘴巴,哼了一声:“得意啊你!语气说的就像我死去的那个臭老爸。”

“喔喔,原来如此,难道你有恋父情节,所以才会老是盯着像你父亲大人的我?”我恍然大悟。

“死哪!人家才没有什么恋父癖。”她满脸通红的掐了我一下:“更何况,人家才没有老是盯着你!”

好死不死的,表哥夜峰嘻嘻哈哈的转过头,凑热闹:“你们两个的关系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如果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本人就把名字倒着写!”

“那你准备永远倒着写好了。”我一脚踢在他的屁股上。

在打打闹闹下,电梯很快来到了六楼。在B号房前停下,表哥敲了敲门,里边的人便将门打开了。

“欧阳剑华死在自家卧室的澡盆里。死亡的那一刻,居然还在笑。”表哥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我是第五个进入现场的人,第一眼看到你们那位同学的时候,实在吓了一跳。那种笑容非常诡异,根本就不是正常的人类可以做到的。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是死者的母亲,她像往常一样早早起床做饭,洗漱的时候发现浴室的门没有完全关上,就在她去关门时,看到了自己儿子的尸体整个漂在浴缸里,双眼死死仰望着天花板,手在水里一荡一荡的。那个五十多岁的女人立刻就晕了过去。”

我若有所思:“他老妈五十多岁?算算应该是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生了他,应该是生的很辛苦,毕竟是高龄产妇。看平时的样子,家里人应该很宠爱他才对。”

“不错。”表哥点了点头:“忙了一整天,我们根本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导致他自杀的原因。他家里的人都顺着他的脾气,从小就像宝贝一样就算含在嘴里都怕化掉。他的个性据说也很乐观。”

“嗯,我也这么觉得。”我看了身旁的曾雅茹一眼,“我们都和欧阳剑华接触过,我并不觉得他是个特别聪明的人,更不像那种聪明到有自毁倾向的白痴,我找不出他自杀的理由。你呢?”

曾雅茹想了想,最后也摇头道:“他就算在追求杨心欣失败后,也是屡败屡战,性格很豁达,而且不容易钻牛角尖。相比而言,如果是吴广宇同学自杀了,我还能够理解,但结果是他,抱歉,我想不通!”

“看来我们的意见少有的一致。”我望向表哥,“尸体呢?房子的其他地方有没有挣扎或打斗过的痕迹?”

“完全没有。”

表哥斩钉截铁的答道:“所有的房间都很整齐,根据现场遗留下的证据,完全可以推断出欧阳剑华是在午夜左右,因为失眠而走下床,很急躁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然后站在窗台前向外边望了一阵子,最后径直走进了浴室里,站在梳妆枱前照镜子,然后就自杀了。”

来到了浴室前,表哥看了曾雅茹一眼。我立刻明白他的意思:“雅茹,你去客厅里等一下。”

“我也要看,怎么说以前也是同学!”曾雅茹脸上有些苍白,但依然固执的说。

“这位美女,死尸可不是那么好看的。”表哥说话了,“你要知道,有些尸体会因为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尸体会膨胀、腐化、变色,而肠道因为腐烂而形成的气体,更会把消化道里的内容物推出体外,又脏又臭又难看!恶心死了!”

曾雅茹被吓得全身都在发抖,脸色更加惨白了,但还是咬紧牙关,瑟瑟的道:“我,我要看。”

“那你可不要后悔。”表哥也没有再说什么,拉开了浴室的门。

曾雅茹立刻“呀”的一声,整个头都埋进了我的怀里。老天,根本就还什么都来不及看到嘛,都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浴室的地板上躺着一具赤身裸体的尸体。说是赤身裸体似乎也不怎么合适,毕竟他还穿着内裤。只是早就看不出那条内裤曾经的颜色了,或许是红色,那条内裤,连同整个尸体本身都被染成了红色。

鲜血做成的染料被水稀释后,变得没有那么浓了,但是依然很红,暗淡的红,看来应该是不久前才从浴缸里捞出来的。

刚才在门外还不觉得,可一开门后,猛然有一股熏人的恶臭传了出来。我下意识的捂住鼻子,可就是那一霎的时间,也足够我恶心到想吐了。

身旁的曾雅茹更是不堪,她干呕了几声,飞快朝外边跑去,恐怕会把胆汁都给吐出来吧!

那股臭到可以稀释一万倍后拿去当香水的气味流窜在空气里,只见表哥老神在在的,从容拿出一个便携防毒面具戴上。

我愤怒了!这家伙,居然没有提醒过我那么重要的事情,难怪刚才他的眼睛里,老是闪烁着一种看好戏的恶毒神色。

哼,英雄不吃眼前亏,当我发现就算捂住鼻子也无法阻挡臭味的传导时,很明智的立刻退了出去。在留守的员警那里强行抢来一个防毒面具后,这才再次进入那臭气熏天的魔域。

“小夜,那种味道像什么?”表哥不怀好意的哈哈笑着。

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那味道并不算陌生,“是尸臭。”

“确实是尸臭。没想到吧,那么臭的味道,居然是从一具死亡时间没有超过十四个小时的尸体上散发出来的。”表哥看了尸体一眼,“这具尸体明明没有腐烂的痕迹,却可以发出那么强烈的味道。够古怪吧?”

“这已经不只是古怪了。就算再臭的尸臭,也不可能臭到这种程度!”我恶心的回忆着那种味道。

一般而言,所谓的尸臭,首先是体内消化$及肠道细菌腐败的原因而发胀、发臭,最后尸体被外界细菌分解,再次形成臭气。随着身体上的肉汁越来越少,那种气味就会越来越淡。但眼前这具尸体上的味道,已经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尸臭了。

我低头打量起那具尸体。欧阳剑华的尸体上已经逐渐形成了尸斑,但是最引人奇怪的,是他的死法,他是用刀片将自己身体的皮肤一块一块剃下来的。

那些被剃下的皮肤还漂浮在浴缸里,在水中一荡一荡的,令人不寒而栗。尸体上,双手能够构到的地方,已经见不到完整的皮肤,但是切掉的肉却很少,只是薄薄的一层皮。

我皱起了眉头,“他临死前打过吗啡,或者其他镇定剂什么的东西吗?”

“在这个屋子里没有找到类似的东西,整个家就算安眠药都没有一片。”表哥疑惑的问:“为什么这么问?”

我死死的望着尸体发呆,“就一般人而言,有谁能够在削苹果皮的时候,只削一层薄薄的皮,而尽量少将肉削下来的?”

“只要小心,应该很多人都能做到吧。”

“那如果换成削自己的皮肤呢?”我问。

表哥顿时愣住了,“哪会有人那样做?”

“你眼前不就有一个。”我蹲下身体,用戴着手套的手摸着尸体的手腕,“正常人的手会自然的有轻微抖动,特别是在剧痛难忍的时候,这并不关乎精神忍耐力的问题。

“只要痛,双手就会拿不稳东西,可是欧阳剑华自杀的时候,明明是一刀一刀将自己的皮肤割下来,而且只是割皮肤,就算皮层下的脂肪都很少触及到,这需要多大的忍耐程度?不对,那种刀法已经不属于一个普通的高中生了,根本就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表哥夜峰的大脑一阵轰鸣,他全身僵硬,好久才缓缓的道:“你的意思是,这是一起谋杀?”

“我不知道。”我苦恼的摇头,“他的尸斑很凌乱,恐怕是做过激烈的运动。但至于是死前还是死后,要等尸斑更清楚以后才能明白。

“还有他的笑容!”我按着尸体的脸颊,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表哥,尽快做尸体解剖!”

“他妈的,你究竟还发现了什么?一起给我说出来。”表哥似乎也被我的发现弄得急躁起来。

“他临死前露出的根本就不是笑容。”我的身体也开始僵硬了,身体因为大脑中偶然冒出的某个想法而微微颤抖,“或许,他在拼命的将某个东西吞下去,由于太痛苦太紧张也太急迫了,所有的表情交错在一起,产生了像是笑容的假象……”

10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七章 旧校舍(上)

“阿夜,我问你,一只七十磅的章鱼,为什么可以穿过一个仅一枚银币大小的洞?”

第二天一大早,曾雅茹就蹦蹦跳跳的跑到我身旁,大声问。

我头也没抬的答道:“因为它们都没有脊椎。”

“好厉害!”曾雅茹拍着手,用心不在焉的语气欢呼。

我瞪了她一眼:“你想问什么,就直接问出来好了。”

她尴尬的笑着,嘟着嘴巴撒娇:“阿夜,你好没有情调!”

“快问,不然我就要视心情看要不要回答了。”

“哼,真没良心!先申明,是你要人家问的喔,等下可不许笑人家!”她眨巴着大眼睛,迟疑了一下,这才道:“你说,那天晚上我们是不是真的把芭蕉精给请来了,所以欧阳剑华同学才会死得那么诡异?”

“白痴,怎么可能会有那种事?”

我大笑:“先不说有没有芭蕉精这回事,就算有,凭那种乱七八糟的方法也不可能请得来。

“退一万步,就算请来了,我当时也做好了善后工作。况且欧阳剑华的死因很奇特,是自杀还是他杀都有可能。你少在那里给我胡思乱想!”

“但如果不是因为芭蕉精,那他为什么会死得那么蹊跷?”曾雅茹急了起来。

我满不在乎的在她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我有事实证明他的死和芭蕉精无关,而且那个事实,你听了应该会稍微高兴一点才对。”

“都已经死人了,我就算再狠毒,也高兴不起来吧!”她疑惑的问。

我笑了笑:“欧阳剑华的死亡,应该和一年多以前的‘五克拉蓝色项炼连续死亡事件’有关。高兴吗?”

“不可能!”曾雅茹惊讶的站起来,居高临下的死死盯着我的双眼,“昨天我根本没有听过你的表哥,提起有发现那条钻石项炼啊?”

“项炼当然没有找到。”我伸了个懒腰:“但是一年多以前因为项炼死亡的人,都和欧阳剑华有些共同点。”

“哪些共同点?”

“是味道。每个因为项炼而死亡的人,尸体在远远还没有达到腐烂程度的时候,已经散发出不正常的强烈尸臭,而且那股味道几乎都是一模一样。还有一点,他们所有人都是自杀,虽然自杀的方法不尽相同,但皮肤全部都有自我损伤的痕迹。”

曾雅茹精神猛地一振,“你的意思是说,犯人又开始作案了?”

“当然,如果有犯人的话。”我皱起了眉头,“虽然没有在欧阳剑华的家里找到那条五克拉的钻石项炼,但是我们可以假定,或许他是因为曾经接触过那条项炼,所以才会被凶手看中,杀掉了他!”

“我懂了。只要找出前一段时间,欧阳剑华时间表上奇怪的地方,或者他的某些古怪行为,顺着那条线索,就可以找到项炼,甚至是凶手?”曾雅茹说着说着,眼神猛地变得冰冷。

“而那凶手,应该就是造成姐姐失踪的罪魁祸首。哼,那种人渣,我绝对会让他血债血偿!”

我苦笑着摇头,这女人,看来怨恨已经压抑在心里,快到火山爆发的状态了。只是,真的会有凶手吗?唉,头痛。

一年半以前,那八个因为项炼而死亡的自杀案,曾经引起过媒体的高度注意,警方和许多专业人士都一度相信,那根本就是一起连续谋杀案,可惜一直都找不出凶手的作案手法。

毕竟现场实在太完美了!所有人都是死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门窗没有强行出入过的痕迹,也找不到任何他杀的线索,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那些原本并没有太多自杀可能的人,是自杀的。

欧阳剑华的死亡也是如此,排除他父母的嫌疑后,唯一的嫌疑人就只剩下他自己。就算我在现场来来回回看了许久,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如果这件事上真的有凶手,那么,凶手一定是个高智慧型变态,甚至,他根本就不是人!这个想法猛然间窜入了脑海,我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不是人?那会是什么?我苦笑着挠了挠鼻子。不知道欧阳剑华的尸检结果怎么样了?

正想着,表哥夜峰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我和他哈拉了几句,立刻转入正题。刚听了不久,我就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爬上了头顶,恐惧的感觉硬生生的将头发末梢都竖了起来。

放下电话,许久,我才回过身。

“出什么事了?怎么满头大汗?”曾雅茹趴在桌子上,担心的望着我。她用柔软温暖的小手轻轻擦拭掉我额头上的冷汗。

“欧阳剑华的尸检结果出来了。”我紧张的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全身都在颤抖,“法医在他的食道里发现了一张纸条,是笔记本的一角,应该是在匆忙中撕下来的。上边的字迹虽然很慌乱,但是经过鉴定后,判定是他的笔迹。”

顿了顿,我一字一句的缓缓说道:“上边只有五个字。项炼,旧校舍!”

顿时,曾雅茹的身体也僵硬了起来,她的声音干涩,艰难说道:“难道那条项炼就藏在旧校舍里?”

“有可能!”我激动的点头,“说不定那条项炼他不但找到了,而且将它藏了起来。凶手在杀他的时候,欧阳剑华机警的留下了这条线索。”

“我们立刻去找!”曾雅茹完全不管周围的诧异视线,拉住我的手就朝门外跑。

我拼命的制止了她:“你疯了!现在可是白天,我们怎么可能明目张胆进去?”

“但是如果警方……”她焦急嚷道。

我立刻打断她,悄声道:“警方最早也要明天才会去搜查旧校舍,我们有的是时间。今天白天准备一些必要的东西,过了晚自习再去好好找一下。”

“好吧!”曾雅茹稍微冷静了一点,但精神状态依然有些歇斯底里。

她将头紧紧靠在我怀里,身体微微颤抖,不知道是不是在哭。

唉!明早的校刊不知道会把这一幕写成什么惨不忍睹的样子,恐怕我会被她的一大群后援队给杀掉吧!

“夜不语,我好怕。”半晌,她才用虚弱的声音说。她的语调在发抖,带着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一副楚楚可怜的正常女孩会有的孱弱样子。

“如果真的找到姐姐的尸体,我该怎么办?世界上,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唯一企盼的希望都没有,到时候,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有勇气活下去……”

“傻瓜。”我叹了口气,将她紧紧抱住,“孤独不过是暂时的而已。只要活下去,就一定会遇到一个你喜欢,而且也喜欢你的人。那时候你会有一个新的家庭,有新的亲人,而且那个家会越来越大。那时候,你就不会再孤单了!”

“真的?”曾雅茹长长的睫毛上残留着泪水,她抬头悄悄看着我,“真的会有人爱我,娶我,给我一个幸福的家吗?”

“绝对会有的!”

“你发誓!”

“我发誓!”

秋风不知何时大了起来,似乎这个喧哗的世界上,只留下两个紧紧拥抱着的人。心里,却没来由的依然存在一丝不安的感觉。

其实还有一个可能我没有说出口。

如果真有犯人的话,以他的犯罪手法,应该不会留下这么大的破绽。说不定,一切都只是一场骗局而已……

夜,摇摇晃晃的来临了。当然,夜色是不可能摇晃的,但在忐忑不安的心情下,似乎世界上的一切都在晃动。

这又是个无星无月的暗淡秋夜。下了晚自习后,学校的灯开始逐渐关闭,只有微暗的路灯散发着幽幽地光芒。

我看看手表,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作贼似的小心翼翼,好不容易才避开灯光穿过操场,只见围墙的门前,有个纤细娇柔的美丽身影正焦急的徘徊。我笑着摇头,这才靠了过去。

“干嘛这么晚才来?人家都等你半个多小时了!”曾雅茹不耐烦的瞪着我。

唉,女人这种生物,特别是漂亮女人,总是认为雄性生物等待自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立场稍微换了一下,不过是短短的半个小时,也变成可以拿来抱怨的条件,也不稍微想想那个人为什么会迟到。

“准备东西花了一点时间。”我解释。算了,谁叫我是全世界三十多亿雄性生物中的一个呢,只有认了。

她一把拉过我的手,“快进去找!学校的早操时间是凌晨六点半,我们只有八个小时的时间。”

我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你,不会是想找一整个通宵吧?”

“不错,一直等找到为止,不然我不会甘休的!”她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坚毅,看来是已经下定决心了。

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向进入旧校舍的小门望去。门上的锁还像前几天那样被扔在地上,似乎还没被人发现。没有过多的迟疑,我推开了门。

就在那一霎,一股冰冷彻骨的阴寒气息从门的另一侧吹了过来。

我和曾雅茹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好不容易定下心,将头缓缓伸入门中,往里边望去,只见树影婆娑,整片芭蕉林都在风中摇晃。

乍一看,似乎和那夜看到的景色没什么太大分别,但大脑中却不断在敲响某种不明信号,总觉得这片芭蕉林,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

“怎么会这样?”曾雅茹吸了一口冷气,浑身颤抖的紧紧靠向我。

“发现了什么?”我不解的问,女孩子天生比较细心,或许发现某些我不能确定的不安因素。

她伸出手向前指了指,“阿夜,你看那些芭蕉树。”

我顺着她的指向看去:“没什么……啊!”在昏暗的光线中,隐约觉得芭蕉树的颜色似乎不太对劲。按开手电筒,一道强烈的光圈立刻照亮了附近的环境,周围顿时清晰起来。

这一下我才明白,刚才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的觉得有问题。

果然是芭蕉树的颜色变了,前几天原本还充满了勃勃生机的翠绿色叶子和枝干,现在全部松垮垮的耷拉着,如同老人脸上的皱纹,颜色也变成死气沉沉的灰褐色,甚至干枯起来。

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在少数的几株身上,绝对不会令人吃惊,只是眼下,目光所及的范围中,所有的芭蕉树都是那种病恹恹的样子,仿佛所有的生命力都被某种东西给吸去了。

“怎么会这样?”我满脸掩饰不住的惊诧,“前几天来还是好好的。”

“是不是生病了?”曾雅茹的双手冰冷,恐惧的看了我一眼。

我不置可否,快步走到最近的一株芭蕉树前,从背包里掏出为以防万一而带来的刀子,用力在树干上割了一条很深的口子,树的枝液流了出来,是透明的颜色。

我用手指沾了一点凑到鼻子前闻了闻,也并没有嗅到任何奇怪的味道,再认真的检查了树叶的状态,虽然大多都枯黄了,可是却没有染上虫害的征兆。

奇怪了。

我皱起了眉头,用力摇头,“太奇怪了!芭蕉树本身并没有遭虫,没有生病,状态很正常。而且也不像是被人下了毒,怎么会突然就变得要死不活的呢?”

曾雅茹也是大为不解,可她似乎不太愿意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阿夜,我们快点去旧校舍,再耽搁就要到十一点了!”

不知为何,视线接触着这些干枯的芭蕉树,内心总是隐隐感觉不安。似乎这一切和某些东西有着某种联系,可大脑里偏偏一片混乱,就是无法将纷杂的东西凑到一起。

我叹了口气,也只好放弃了,毕竟今晚的目的是要找到那条钻石项炼,或者曾雅茹姐姐失踪的线索。

以前曾经提到过,旧校舍在芭蕉林的前边,而更前一点则是小半个操场。由于被围墙围起来的缘故,在这个特定的环境里,反而变成最中间的位置。

芭蕉树并不高,所以三层接近六米多的旧校舍看起来像是密林中的怪兽,在阴暗的夜色里,拖拉着一动不动的诡异影子,静静待在它该在的地方。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芭蕉树开始飞快的繁殖,最后将旧校舍整个包围起来。

走在这个毫无生机的密林里,气氛是说不出的恐怖。四周由于都是树,光线也只能靠着手电筒,能见度并不高。枯丫丫的叶子垂在地上,越是朝着旧校舍的方向,死亡气息越是浓烈。

那股死气甚至成为了液态,搅动在原本就很阴冷的空气中。令我每走一步都会胆颤心惊。总觉得,四周的树丛里会突然冒出一个什么来。

曾雅茹把我的手抓得紧紧地,她身体从进入这个恐怖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停止过颤抖。我有些不忍心,一把将她拉过来,将她的整个头都埋在自己怀里。眼不见为净,只要看不到,恐惧感应该会降低不少吧。

小半个操场的直径,应该不会超过五十米距离,一般快跑最多七秒多,就算女人最慢也只需要十多秒,可我俩足足走了有二十分钟,有些地方密到走不过去,还好我有带刀,也还好芭蕉树很脆弱,砍就倒了。

就这样遇路开路,好不容易才走到旧校舍前。

一来到这里,我又是一阵惊叹。繁殖能力那么强烈的芭蕉树,居然在距离那个古旧的建筑周围五米的距离就唐突消失了,就连根部都没有一根延伸过去。

“到了。”我拍了拍还赖在自己怀里的曾雅茹。

过了几十秒,她才小心翼翼伸出头向前望了一眼,然后她“咦”的一声,说道:“这些芭蕉树还真奇怪,宁愿拼死拼活的挤在一起,把所有的空间都占领光光,可是偏偏留下这么大块地方!”

我低下身体,摸了一把土凑到眼前看了看,才道:“看清楚,那块地方不但没有芭蕉树,就连生命力顽固的杂草都没有一根。有够奇怪的,土质明明还算好嘛!”

“搞不懂植物这种没有语言和行动的生物。”曾雅茹偏过头,可爱的耸了耸自己的鼻子,像是想到了什么。

“对了,阿夜,据说这个旧校舍是七十多年前的老古董,二战的时候,听说日本人占领许多医院和学校,秘密的进行惨绝人寰的生化试验。会不会就是因为试验残存下的遗留物质,所以害得这块地方寸草不生?”

“你啊,怎么想像力老是能那么丰富!”我忍不住笑起来,在她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下,“先不要说这个城镇根本就没有被日本人打进来过。就算有,这里还能当教学楼吗?

“你想想,如果真有残留物可以让草都生长不起来,脆弱的人类早就受到影响了,那时候应该一片一片的生病或者死亡才对,但这么多年来,有没有听说旧校舍出现过那种情况?”

“也是哈。”她不好意思的学着我挠鼻子:“不管了,进去再说。”

她做出前进的姿势,却窜到我身后,用力推着我向前,最后整个身体都快趴到我背上。我无奈的当她的挡箭牌,很快跨过五米了无生机的地带,来到木制的楼檐下。

这栋全木制造的三层建筑,经历了七十多年的风风雨雨,至今都一副很坚固的样子。我这才稍微有些放心,望向大门的位置。

两扇开的楼门用链子锁紧紧锁着,这也早在我的考虑之中了。慢吞吞的从背包里掏出一把钳子,刚稍微用力,就听见“哢哒”一声,看起来还算结实的铁链就这样断成了两段。十多年的时间摧残,果然是检验品质好坏的最佳标准啊。

“准备进去了。”我回头说。

曾雅茹紧贴着我的背点头:“早就准备好了!”

“那好。”我用力吞下一口唾液,解开铁链,粗鲁的向前踢了一脚。

“嘎哒”一阵刺耳沉闷的闷响久久回荡在空气里,旧校舍的门缓缓开启了。随着左右两边的扩展越来越大,一个黑洞洞的地方呈现在眼前。

感觉一股凉风扑面吹过来,带着浓重的灰尘和某种怪异的气息游荡在四周。我的双眼死死盯着前方,眼前那个阴暗无比的洞口怎么看都像是个不明生物的食道,周围窜动的压抑感觉令人全身都很不舒服。

但不管怎么恐怖,该进去找的东西还是要去找,既然来了,就已经没有退路了。我用手电筒向里边胡乱照了照,深深吸了最后一口还算新鲜的空气,缓缓的,一脚向前踏了出去……

11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八章 旧校舍(下)

黑暗的四周,古旧的木地板踩踏上去,发出了“吱嘎”的刺耳声音。

我瞪大眼睛望向附近的景物。

这栋旧校舍在外观上还看不出来,但一进来视线就变得开朗了。里边的格局略微搀杂着欧洲建筑的整体风格,看来当时的设计师并不是泛泛之辈。

大门正对着向上的楼梯,处于最中间的位置。左右是分割成两段的一排教室。十多年前这里就作为高中部的教学楼,直到淘汰为止。所以楼层的分配上和现在的制度差不多,都是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高三处在最顶楼。

中国人一向都很多,适龄儿童当然不少。

在十多年前那个时段的高中,虽然学生源并不是很广,但是也足够可观了,光是看教室就能明白,那时候每个年级至少有六个班级,每个班级有四十多人。

相对现在高中部仅仅一个学校,就多到一个年级十几个班,每个班六十到八十人不等的状态,人数是少了太多。

但撇开人数问题,光是算算旧校舍的课室,我就觉得头痛。

三个年级一共十八个教室,再加上各活动室,大大小小差不多超过了二十五间,而我们要找的线索,或许就在这二十五个的其中一个或者多个里。

二十五间,乍一看之下数目似乎不太多,可仔细想想就会明白,毕竟要找的可不是什么大活人这种东西。

线索这类玩意儿并不会一目了然的摆在那里,更不会大叫着引起你注意,而是需要用心调查。

一调查就会花费时间,特别是在这个没有明亮光线的地方,许多细节都可能被隐藏在黑暗里,这样就更花时间了,必须要每个教室都认真查找,就算顺利,到天亮似乎也弄不完吧!

为什么从前自己偏偏把这么重要的问题给忽略掉了呢?

我站在楼梯口,左右注视着,举步不前。

曾雅茹奇怪的问:“阿夜,你怎么老是待在这个地方?”

“想用一个晚上来找那么缥缈的线索,我们是不是太天真了!”我皱眉。

曾雅茹用手捂住我的额头,笑道:“阿夜,常常皱眉头,用不了多久会变小老头的哦!”

“看来你心情不坏嘛,刚才的害怕哪去了?”我哼了一声。

“要你管,本姑娘义胆雄心,怎么可能有害怕这种低俗的情绪。”她嘟着嘴,也开始打量四周,“阿夜,那张纸条,真的是从欧阳剑华同学的食道里取出来的吗?”

“不错!表哥没理由会骗我。”我转过头问:“那条项炼,你见过没有?”

“当然看到过。”曾雅茹回忆道:“五克拉的钻石,镂金的链子,真的好美。最奇特的是那块钻石,整个身体都泛出淡淡的蓝色光芒,仿佛里边有个崭新的世界似的,只要看过一眼,它的影子就会永远映在脑海里,想忘都忘不了。

“记得那条项炼是通过快递送到姐姐手上的,姐姐听过它的传说,但她也不过是个普通爱美的女孩子罢了,心里挣扎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还是将它戴在脖子上。”

“看来女人对于钻石果然没有一丝抵抗力,那么危险的东西,只需要挣扎一个晚上就不怕死的戴上。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我叹气。

“阿夜,你不是女孩子,当然不会知道女孩子的心理。那么美的东西,只要是雌性生物,恐怕就没办法抵御吧!

“何况这世界上危险的珠宝本来就不少,但是它们照样不会缺少主人啊。”曾雅茹不屑的偏过头,“譬如称为‘创世者之眼’的那颗黑钻石,据说每个拥有它的人都跳楼自杀了,但为了拥有它而宁愿倾家荡产,不要命的人还是大有人在。你当他们都是疯子吗?”

TheEyeofBrahma,所谓“创世者之眼”的黑钻,这名号我还是有所耳闻的。

相传原来是印度朋迪榭里的印度教神像“梵天”Brahma,创造之神的眼睛,被一名僧侣摘除后流落在外,据说从此之后,持有这颗黑钻的人便被下了诅咒,无独有偶,三名前任何持有人最后都跳楼自杀。

可追溯的这三人分别是:十八世纪俄国公主纳迪亚和李奥妮拉,据传两人在一九四七年自杀;而将这颗钻石进口到美国的纽约珠宝商帕里斯,也在黑钻卖出后不久跳楼自杀。

“创世者之眼”又称为“黑色奥洛夫”,传闻虽然不可考,但是已经因为这样的传奇性,让它成为珠宝界中一颗名钻。

“创世者之眼”从神像上摘除时原重一百九十五克拉,为了破除传说中的诅咒力量,被分割成三块,辗转被民间收藏家收藏,直到一九九0年才在纽约的拍卖会重现。

据称黑钻分成三块之后的拥有者都躲过了诅咒。

目前的拥有者佩帝梅萨山斯说:“二十世纪中期,媒体称它是‘邪恶死亡宝石’,但是我从不觉得拥有‘黑色奥洛夫’有什么好紧张的。”他还说,过去一年他尽力找出有关这颗宝石的历史和传说,“我很有信心,诅咒已经被破除了。”

但诅咒是不是真的破除了,谁又知道呢?

去年在伦敦展示了这颗钻石的其中一部分,重量为六十七点五克拉。

展览主办者说,“黑色奥洛夫”带来的传说,突显了千年来钻石吸引人们想像力的力量,这颗宝石的美丽和邪恶都增添这场展览的可看性。

当时确实有许多有钱的富婆,为了这颗举世闻名的钻石,通过明里或者暗里的手段要求购买,甚至不惜倾家荡产。

那时候我就曾经惊叹女人的购买欲望,以及对钻石的执着。

想一想,就算那些富婆清清楚楚,知道那颗钻石会令自己死于非命,恐怕她们也会从容的将它戴在脖子上,美美的叫来摄影师拍个够,然后等死。

而那条五克拉的蓝色钻石项炼对女人的吸引力,不也正是“创世者之眼”的翻版吗?

我依然有种无法理解的感觉,无趣的摇摇头,想了半晌,才问:“你知道那颗蓝色钻石是用什么做成的吗?”

“当然知道,这些都有在化学课上学到过,碰巧我是好学生,还稍微记得一些。”曾雅茹咳嗽了一声,学着用教化学那个小老头到处喷口水的声音说道:“所谓钻石,是世界上最硬、成分最简单的宝石,它是由碳元素组成的,具立方体结构的天然晶体。

“碳元素在高温、极高压及还原环境,通俗来说,就是一种缺氧的环境中则结晶成珍贵的钻石。

“虽然理论上,钻石可形成于地球历史的各个时期和阶段,而目前所开采的矿山中,大部分钻石主要形成于三亿年前,以及十二到十七亿年这两个时期。

“钻石的形成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喜欢钻石的女士们,你们疯狂钟爱上的东西不过是身体里呼吸出来的肮脏垃圾罢了!”

说完她自己像是找到了笑点,哈哈笑了起来。不知为何,自从她进来这个旧校舍后,精神状态就一直没有稳定过,大喜大悲的,实在有些令我摸不到头脑。虽然她平常也看不出哪里正常了,但是现在,绝对不算正常。

我盯着她,缓慢地说:“那你知不知道美国一家叫做LifeGem的公司?”

她疑惑的摇了摇头,不知道我究竟想告诉她什么。

“这是一家还不算很出名的公司。几年前,他们开发出一种人工合成钻石的技术。该技术能从骨灰中提取碳,合成蓝色或者黄色的钻石,希望能用这样的方式来缅怀逝者,用炯灿钻石的永恒来代替灰暗冰冷的骨灰盒。”

曾雅茹不可思议的瞪大了眼睛,全身都吓得发抖,许久才用干涩的语气道:“你不会是想说,那颗钻石就是从某个人的骨灰里提取出来的吧?”

“很不幸,你猜对了!”我点头:“从看到那颗钻石的第一眼我就认出来了,只是一直都来不及告诉任何人罢了。”

“那,究竟是谁的骨灰?”她惊讶的捂住嘴。

“我怎么可能知道。”我苦笑起来,“按照那个公司的价格,越是大块的骨灰钻石就越是昂贵。

“五克拉的蓝色钻石,每克拉至少价值一万一千二百九十九美元,加上其余的费用,一共需要接近八万美元的样子,这远远不是一个普通人家能够负担得起的,更何况是普通的高中生?但假如是张可唯那个富家公子就不同了,只有他的零用钱能够买得起。”

“你的意思是,那条项炼上的钻石,是出自张可唯的某个亲人身上?”曾雅茹迟疑的问。

我摇头:“注意了,我刚刚就有说过是零用钱。一年多以前发生一系列死亡案件的时候,我就调查过张可唯的整个家庭了。他家的成员非常单纯,除了爷爷、奶奶以外,就只剩下父母,而他又是个独生子,那段时间他周围根本就没有亲人死亡过。”

“那骨灰是从哪里来的?”曾雅茹大为不解。

“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了。”我思忖了一下,“当时我也不太明白。但可以判断一点,既然他就算那人死亡了,也要把那人的骨灰戴在脖子上,那么至少他和那人的关系应该很亲密才对。”

曾雅茹眼前一亮:“情人关系?”

“有可能。”我有些感叹,为什么女人对于这些八卦问题,总是可以有非常灵敏的反应?无奈的想想,我又道:“可问题又来了,他的情人会是谁?那个时候,并没有听到过他在和谁交往。”

曾雅茹叹了口气:“恐怕以后我们也不可能知道了,毕竟他人都已经进了棺材。”

不置可否的笑着,我暗自决定了某些事情,开始向旧校舍第一层的左边走去。时间已经快要十一点半了,也应该开始工作了。就算再难找的线索,只要认真,应该也是不难发现才对。

如果真的是有线索的话……

旧校舍的底层一共有六个课室,一个洗手间,一个器材室和一个员工办公室。教室如果将正中的楼梯当作分界的参照物的话,刚好是一边三间。

左边第一间挂着1│3的牌子。

我推开老旧的木门走进去,手电筒略带橙色的光芒照射在地上,似乎在微微颤抖。

课室里整齐的摆放着桌椅,一如十三年前还在使用时那样,只是地上和桌上都盖满了灰尘。

像是想到些什么,我向后退了几步,回到了走廊上,然后仔细看着地面,越看眉头皱的越紧。

“你不会是发现什么了吧?”曾雅茹对我流露出的表情有些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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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真的点头,“确实发现了一点不寻常的地方。”

“真的!”她立刻雀跃起来:“快告诉人家。”

“其实也没什么。”我挠了挠后脑勺,“刚才进旧校舍的时候,你有没有注意过地上?”

“当然有,人家可不会那么没用。”她老实的回答。

“那有没有发现地上的脚印?”我问。

“怎么可能!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地上哪有脚印,就连灰尘都不多……”说着,她全身一震,缓慢的看了我一眼,“奇怪了,如果真的十多年没人进来过,怎么可能没灰尘?”

“聪明。”我夸奖了一声,用手在走廊的地面刮了一下,然后仔细的看灰尘,“这些都是新灰,恐怕有人最近才打扫过。只是他打扫得不太彻底。”

再次走进课室,我笑着指向室内的地面道:“至少这个不负责任的家伙,根本只打扫了走廊,里边的房间几乎没碰过。”

“但是旧校舍的大门,明明就是一副很多年没有打开过的样子。”曾雅茹略微有些苦恼。

我微微一笑:“何止旧校舍的大门,就连围墙那道链子锁的状态,也是十多年没有人碰过了,不过,这并不矛盾。恐怕围墙和校舍,都有另外的出入口吧。仔细想一想,我们倒是省掉了许多麻烦。”

“也对。”曾雅茹也笑了起来,“顺着你的发现,只要我们去找灰尘干净的房间,或许就能有些收获了吧。”

“不光是打扫干净的房间,进去的时候也要多注意地面。如果有脚印或者人为移动的痕迹,灰尘上都应该会留下什么线索才对。”

我扫视了这间教室片刻,没有发现可疑的地方便退了出来,说道:“直接到下一间去。这样一来,我们的搜索速度可以加快许多了!”

曾雅茹紧紧拉着我的衣角走在后边,手里的手电筒因为手的颤抖而晃动的十分厉害。我一间一间的将底层的房间打开,不厌其烦的扫视着地面有没有留下过特殊的痕迹。

有了适当的方法,速度确实快了不少。但是将底层搜索完毕,也花了接近半个小时,就快要午夜十二点了。

用力揉了揉有些酸痛的眼睛,我们登上楼梯准备到二楼。

苍老的木质阶梯在踩踏下发出很沉闷的声响,听得我的心都悬了起来。虽然自己并不会经常看三流的恐怖电影,但毕竟还是看过,耳闻目染下,心底稍微有些毛毛的,总觉得全身的寒毛都半竖着。

我恐惧的绝对不是非人的某些东西,而是怕这个该死的已经使用了七十多年的楼梯,会在这个不适当的时段里,因为禁受不起两个人的重量而垮塌掉。

走了一小半,我实在忍不住了,向身后问道:“听说最近女中生流行减肥,真有其事吧?”

“问这个干嘛?”曾雅茹不解。

“当然是有原因!”我干笑了几声:“不知道一般身高一米六左右的美女,平均重量是多少?你知道吗?”

“大概有四十公斤的样子。”虽然不解,她还是心不在焉的答了。

“那如果是像你这样的大美女呢?”我问出了最终目的。

她有些警觉:“你问这个干嘛?”

“当然绝对是有原因了……”我斩钉截铁的话语还没有落下,就听到楼梯下边传来一阵“哢哒”的断裂声,顿时寒毛全都吓得落了回去,全身的肌肉紧张起来,有生以来第一次马力全开,拉着曾雅茹的手就朝上边一阵猛跑。

似乎过了一个世纪,当我俩气喘吁吁的站在二楼上喘息时,她才气恼的断续道:“你,干嘛,要跑?!”

“你没听到楼梯都断了吗?不跑难道等死!”我也气不打一处来,用手指着楼梯道。

“哪有!我怎么什么都没有听到?”曾雅茹好不容易站直身体,向楼梯望去:“哼,你耍我,根本就没事嘛!阿夜你是不是害怕得都开始神经衰弱了?”

见她用古怪的眼神盯着我,为了证明自己的正确观点,我恼怒的也望向楼梯,但立刻就愣住了。

确实,楼梯完整的就像感情深厚的大学同学,阶梯一层一层,紧密坚固,完全没有折断过的迹象。

“刚才明明就有断裂的声音。你真的没有听到?”我呆立在原地许久,迟疑的问。

“绝对没有,我发誓!”她说得很肯定,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样子。

奇怪,刚才真的是我的幻觉?不可能,自己明明听到一股断裂声,非常的大,而且听起来不像仅仅断裂几根木头那么简单,就似乎整个阶梯都垮掉了。

木头崩落地面的声音十分立体逼真,那种强烈的压迫感也冲击着自己的身体,逼迫自己的大脑不得不接受有巨大危险的这个虚假资讯。

但,那个资讯真的是虚假的吗?还是其实楼梯真的垮掉了,眼前完整无缺的景象才是真正的虚假状态?

为了确定,我小心翼翼的用手拉住附近的扶手,将脚伸出一只,缓缓的接触最远处的阶梯。触碰到了,触感很真实。

难道那声音真的只是自己因为紧张产生的幻觉?

“阿夜,你不会有事吧?”曾雅茹默默的看着我那一串古怪的动作,好半天才关心的问。

“没什么。”我用力摇了摇头,决定将这件事暂时放到一边,“开始搜索二楼吧!”

二楼的格局基本上和底楼差不多。同样是六个教室,一间办公室,一个洗手间,只是道具室换成了音乐室。

依照和底楼一模一样的顺序,我们很快就将教室查看了一遍。来到了洗手间前。

“照旧。”我和曾雅茹同时深深吸了一口气,分别走入了左右两边。

左边是男厕所,是我要搜索的地盘。

说来也气愤,本来这个已经停用许多年的洗手间,早就没有什么值得避嫌的地方,何况两个人在一起,绝对比一个人独自行动安全好几倍,可是曾雅茹那家伙就是不肯妥协,她老是咬着这句话─男生进女厕所很不吉利,何况里边有许多东西都不方便被男生看到。

真不知道她所谓不方便的东西是什么?说的我这个老实巴交的十八岁男子汉,好像完全没有进过女厕所一样,哼哼,实在是太小看我了!

这个地方没有厕所原本应该有的臭味,毕竟已经空置了那么多年,就算有也差不多分解掉了。我向四周看了一下,稍微觉得有些奇怪,对了,从进来到现在,自己就完全没有看到过有蜘蛛网。

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是被那个神秘的清洁工给打扫掉了,但是每到一个地方,就算是完全不可能有人迹光临的角落,那些属于蜘蛛们的天堂,也没有看到任何网状丝络。

何况上一次这里被打扫至少也是一个多月以前了,地上的灰尘又开始留了不少,而生命顽强、性格固执的蜘蛛却依然连个影子都没有。

非但是蜘蛛,就连秋天的两大特色,蚊子和苍蝇,在进入这个旧校舍后也完全绝迹了。这一点,究竟和校舍外片草不生的特点有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难道,这个旧校舍真的有某些自己还没有查到的特异地方?

手电筒的光芒略微有些暗淡了,毕竟进入这里已经足足超过一个小时。还好为了以防万一,我带了足够的电池。

厕所里,七十多年前的洗手台是用水泥直接修筑起来的,呈现一条直线状的水沟,水槽以上三十厘米是一排水龙头。

我随手拧了拧,水喉发出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但是没有一滴水流出来。如果真要流出来我倒是觉得奇怪了,毕竟废弃了那么久,断水断电才是正常的。

洗手台正上方的墙壁上贴着一面大镜子,早就变得十分肮脏。我用手将上边一小块地方的灰尘抹去,镜中的景物依然看的不太清楚。

昏暗颤抖的光亮下,镜中的自己仿佛在露出怪异的微笑。我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脸,突然,镜中自己的脸上似乎有什么掉了下来。

我下意识的低头看向地上,什么都没有!耳中也完全没听到东西碰撞地面的声音。我猛地打了个冷颤,摇摇头,准备向外走。

就在这时,一股尖锐的声响唐突的传了过来,是钢琴的声音。那声音,就如同人类最痛苦的时候发出的撕心裂肺嚎吼,听得我耳膜都快要破掉了。

毫不犹豫,我立刻冲出洗手间,向音乐室的位置跑去。整个旧校舍就只有我和曾雅茹两个人,但我相信,她应该不会那么无聊的去弹钢琴,何况弹出的声音还那么恐怖。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有另外一个人出现了!

12 第十二部 味道 第九章 阶梯

钢琴的声音,在自己的心目中一直都代表着沉稳,但是那种尖锐的弹奏,真的完全打破了我一直以来内心中的好印象。毕竟自己也算是稍微会弹钢琴的人,虽然弹奏的水准不算太高,但是也勉强能够入耳吧!

但那种声音,我完全不知道是用高音的哪个调子混合出来的,就像谁用拳头在琴键上猛力敲击,震耳欲聋。

没有跑多久就来到了音乐室门口,大门是紧闭的,我用力一脚踢开,巨大响声中,门“哢哒”一声撞到墙上。里面,一个人也没有。

我皱眉,往前踏出几步,将整个音乐室的状况收入眼底。

这是个大约有五十多坪的房间,像教室一般摆放着大约六十个椅子,讲台位置摆放着一台老旧到极点的大钢琴。

钢琴的盖子翻开着,但是却积满了灰尘。我几步走过去,仔细盯着琴键看。恐怕是十多年前封校舍时,钢琴就是呈现这种状态吧,看上边的灰尘,应该是许多年没有人碰过了。

那刚才自己听到的声音,又是从哪里发出来的?那确确实实是钢琴声,毋庸置疑,但是整个二楼,有钢琴的就只有这个地方!

略微思忖了一下,我从背包里掏出钳子,将钢琴的后盖硬生生的掀开。只看了一眼,整个人都愣住了。

琴弦上累积的灰尘已经被弹开,应该是最近有震动过的迹象。不对,甚至不用考虑最近,根本就是在刚才。

我伸出手去摸琴弦,自己居然能够感觉微微的颤抖。很明显,刚才的声音绝对不是幻听,的确是有人通过某种手法在不接触琴键,不用掀开后盖的情况下,准确的演奏了那一尖锐刺耳的曲目。

只是,究竟他用的是什么手法?而他又是怎么进来,又怎么在引起自己注意后逃走的呢?完全没有丝毫的头绪,我检查了音乐室的前后两道门,除了前门被我撞开的痕迹,通通都已经十多年没有敞开过了。

各扇窗户也没有出入过的迹象。室内的灰尘很厚,除了我的脚印外,并没有其他人走过的印记,也不像是有暗道的样子。

实在太古怪了!突然想起不久前只有自己能听到的楼梯倒塌声,我不禁打了个冷颤。难道这个老旧的地方,真的有某种未知的神秘力量?

突然想到自己似乎遗忘了某些东西,细细回忆了一下,才猛地发现,自己居然将曾雅茹一个人丢了下来。只是那么巨大的声音,只要是人,就算智商再低,听到了都会下意识的朝这个方向跑过来才对。

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她?

我疑惑的急忙跑回洗手间门前,试探性的叫了几声,没人回答,把心一横,咬牙走进了女生厕所里。

里边所有的隔间都被人打开过,应该就是曾雅茹的手笔,但是现在却空无一人。她究竟去了哪?以她的胆量,应该不可能独自跑去调查什么线索。那么,也就意味着她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因素,在来不及叫我的情况下离开的。

这个女人究竟要干嘛!我恼怒的一拳打在对面的镜子上,微弱的光线下,镜中的自己居然如同水中倒影一般,泛起一层又一层的涟漪。

不管怎么样,总之要尽快将她找出来。这个鬼地方,恐怕并不像想像中那么人畜无害。于是我用手电筒照着地上,想要找出些微的蛛丝马迹。顺着淡薄的脚印,开始爬上楼梯,向三楼走去……

曾雅茹走进了女生厕所,由于没有外来光线,这里非常黑暗。她将手电筒的光圈扩大了一点,以便能看到更大的范围。这个地方比一楼的卫生间稍微干净一点,没有什么异味,毕竟怎么说也是废弃十多年了。

独自一人老是感觉害怕,虽然明知道有个人就在离自己直线距离不到一公尺的隔壁,她深吸一口气,按照从右到左的顺序,缓缓将所有隔间打开。

七十多年前设计的校舍,当时卫生间都没有用马桶,而是适应中国人的习惯,用的是蹲式便器。便器上原本雪白的瓷砖已经变成灰褐色,有的槽里甚至积满了灰尘,看起来满恶心的。

虽然明知道不会有异味,但她还是下意识捏住了鼻子,强压下心里反胃的感觉。好不容易才检查完毕,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痕迹。

曾雅茹准备离开,转身的时候顺便向正面的大镜子看了一眼。突然,她发现镜子上居然有一个手掌印。

血红色的手掌印,甚至就连指纹都清晰可见。她提起胆子,好奇的走上前去准备看个清楚。那掌印很老旧,主人应该是个女孩子,毕竟手掌的大小和自己的差不多。

曾雅茹看了看右手,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将手掌贴到那个掌印上。居然,一模一样!

她只感到心脏猛地剧烈跳动,几乎要蹦出了胸腔,呼吸也急促起来。她紧张的收回手,将手电筒的光芒直直射在镜子上。

许久,她才缓慢的摇头,似在进行自我否定。“不可能,一定是巧合。女孩子手掌大小一样的人多到天上去了!”

曾雅茹再次深呼吸,确定似的在掌印的右边小心地印下自己的手掌。

手缓缓的离开镜面,掌印清晰的临摹在灰尘上。她猛地发现,不论指纹还是掌上的纹路,居然和那个暗淡的血手印一模一样。

这怎么可能!

曾雅茹吓得几乎无法呼吸了,她逃跑似的夺门而出,恐惧地大叫夜不语的名字,可是对面的男洗手间并没有传来任何人的回答。

四周一片死寂,就连蚊虫的嗡嗡声也听不到。静,非常静,安静的甚至可以听到自己的耳鸣。她快要在这种静悄悄中崩溃了!

“臭夜不语!死夜不语!居然敢把人家甩掉,一个人不知跑去哪里了。等找到你,看我怎么报仇!”她喃喃自语,希望能稍微减轻自己哪怕些许的恐惧感,但是似乎没有任何效果。

然后,她听到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听起来像是谁在攀爬楼梯。期间,还夹杂着某种混乱的男性语音。

“夜不语,该死的,是你吗?”她害怕到几乎要哭出来了。紧紧握着手中的手电筒,曾雅茹一咬牙,向那个声音走了过去。

近了,越来越近了,那个声音也越来越清晰。

“九,十,十一,十二……”确实是年轻男子的声音,毋庸置疑,但是却很陌生。而且他似乎在数着什么。

曾雅茹小心翼翼地靠近,然后看到一个刚刚走上二楼的男生。

那男生穿着蓝色的校服,虽然崭新,但是他的表情却相当怪异。他带着似笑非笑的脸,嘴里数到“十二”的时候用力跳了一下,然后流露出满脸的失望。

见到有人,曾雅茹心里稍微平静了一点。虽然不知道这个平常都不可能出现人的地方,为何会突然冒出个男性,不过,总要比自己独自待着强多了。

“那位同学,你一个人吗?”她思忖了一下,这才决定搭讪。

那男生仿佛压根就没有见到自己这个大美女,抬脚开始向三楼走去。嘴里不紧不慢的认真数着数。

敢情他是在数楼梯?真是个超级古怪的人!

曾雅茹忍不住了,稍微大声了一点:“这位同学,能请你送我出去吗?这里好可怕!”

那男生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只见他每登上一个台阶,就皱着眉头,嘴里吐出一个数字。像是有着什么解不开的谜题。

曾雅茹有些生气了,那个家伙无视自己这个大美女也就算了,居然大美女请他援手的时候还能忍心当对方透明,根本就是狼心狗肺的家伙,不是个男人!

“四,五,六。”听着那狼心狗肺的男生数数,空气中不知何时开始弥漫起一种压抑的冰冷感觉。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

“喂,你究竟听没听到我在说话?”她恼怒的准备去扯那男生的衣角,但就在手指刚要碰到他的时候,所有的行动都在一刹那唐突的停止了。

对了,刚刚自己就有一种怪异的不协调感,原来那种感觉是出在男生的衣服上。曾雅茹只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恐惧地冻结起来。

他的衣服确实很崭新没错,但是那款校服的样式却非常老旧,似乎是十多年前的款式,古老的灰褐色中山装,在这个学校老早就淘汰了。

猛地记忆深处开始回忆这个旧校舍的故事。十三年前就是因为某个高三的男生,因为在晚上的校舍失踪了,所以才将这个地方淘汰掉的。据说,那个男生有一个十分奇怪的习惯,他很爱数楼梯……

曾雅茹呆呆站在原地一步都不能动,眼神麻木的追捕着那个男生的声音,耳朵听着他空洞的声音。她全身僵硬,身体因为害怕而剧烈颤抖着,几乎随时都可能瘫倒下去。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那怪异的男生好不容易登上了三楼,回过头,咧嘴笑了一下。

他的视线没有直接透过她的身体,而是落在她的脸上。

他注意到了自己?

为什么,他要冲自己笑?

曾雅茹终于忍不住了,在痛彻心肺的恐惧中大叫了一声,晕了过去。

曾雅茹的脚印在靠近三楼的中段突然消失了,我疑惑的站在阶梯上四处望。那家伙,该不会会飞吧?犹豫了少许,举步开始走上三楼,顺便将整个三楼的房间都搜查了一遍,却根本找不到她,也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带着恐惧的尖叫。

那熟悉的声音让我止不住心惊,飞快的朝声源方向跑。不过三十秒时间,就到了楼梯处,只见曾雅茹瘫倒在阶梯上,那地方,刚好就是脚印消失的位置。

我担心的扶起她的头,用手指试了试鼻息,有气,看来还活着,狠狠地在她人中的穴道上掐了一下,她缓缓张开了大眼睛。

她视线迷离的朝我的方向死死看着,然后第一时间又发出了恐惧的尖叫。

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大声喊道:“是我,我是夜不语,你给我清醒一点!”

好一会儿曾雅茹才稍微平静,整个人拼命蜷缩在我怀里。

“夜不语,好可怕,我看到鬼了!”她吓得嘴唇都在颤抖,声音心悸的哆嗦着。

“没事了,世界上哪会有什么鬼?”我轻轻拍着她的背,像在哄骗小孩子。

“我真的看到了!”曾雅茹长长的睫毛上残留着泪水,许久,才抬起头望着我的脸,然后用拳头在我头顶用力敲,语气猛地强烈了起来,“你这家伙,说,刚才死哪去了?居然敢丢下我一个人?”

这女人,恢复能力还真强!我略带着委屈说:“根本就是你一个人走掉了,我还进去找过你。”

“你进过女厕所?”她有些吃惊,脸上又流露出害怕的神色,“那有没有看过那面镜子?”

“当然有,和男厕所一样脏。”我不知道她在怕些什么。

“我不是说这个。你看到镜子上那个血手印没有?”她身体再次颤抖起来。

我疑惑的摇头:“上边除了灰尘就什么都没有了。”

“不可能。”曾雅茹惶恐的尖叫,“我刚才明明有看到。”

“那再去看一次好了。”我难得和她争辩,下到了二楼的女生厕所。镜面虽然肮脏模糊,但是确实并没有她所提到的血手印踪迹。

曾雅茹全身都仿佛石化了,软软地靠着我的肩膀。

“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有看到。”许久,她才无力的说道。

我苦笑了一声:“我知道,这件事你没有开玩笑的必要。总之,这个地方我也觉得怪怪的,还是早点离开为好。”

“但是项炼和姐姐的线索都没有找到……”

“整个旧校舍我都搜索了一遍,什么可疑的东西都没有。”我打断了她。

突然发现她的眼神中带着绝望,不禁心软起来,转移开话题:“对了,刚才你失踪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

“我看到鬼了,恐怕还是十多年前的老鬼。”曾雅茹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讲述了一次。

猛地,大脑中似乎抓到了一点什么。我看着镜子,焦躁不安的扯着她的头发。

“你干嘛!”她用力推开我的手。

“别动,我有线索了!”我说着大步向门外走去。

“你究竟想到了什么?”她牢牢拉住我的衣角。

我得意的笑着:“如果项炼真的放在这里,恐怕我知道位置了。”

“真的!”曾雅茹顿时激动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整个旧校舍,或许还有一个地方我们没有搜索过?”我悠然道。

曾雅茹苦恼的回忆:“好像没有吧。一二楼是我们一起找的,三楼你自己找了一遍,而这个校舍的楼顶又上不去。”

“不对,还有最后一个被我们忽略掉的房间。刚才你在说那个喜欢数楼梯的失踪高三生时,我突然想到了。”

“不要给我打哑谜,快说。”她不客气的用力挽住我的手臂。

“你仔细想想,这个校舍确实有人近期出入过,但为什么他只打扫了走廊和楼梯?”

“不知道。”她老实的摇头。

“很简单,或许是为了消除自己的行动痕迹。一般七十多年前设计的木质楼梯,它们楼底的空隙是要封住的,而那里,就成了思维的死角。

“刚才我们搜索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将这里当成了现代建筑。而现代的钢筋水泥房屋,楼底的阶梯都会空出来,一目了然,所以被我们忽略掉了。”

来到一楼,将阶梯空隙处一堆老旧的清洁用具,和已经开始腐烂的破旧桌椅扔出去,果然有一道十分不显眼的小门露了出来。

顿时,我的脸上洋溢出胜利的笑容。用工具将不太牢固的门撬开,一阵腐臭的霉味迎面抚过,恶心的令人想吐。

当两支手电筒的光芒照射进去,一个不大的空间立刻呈现在明亮里。

突然,空气如同凝固了似的,我们的身体也随之凝固了,视线死死的望着里边,曾雅茹终于忍不住了,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又晕了过去……

13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十章 钻石项炼

那个隐秘的空间里存放着三具尸体。

具体说清楚,是两具尸体和一具白骨。那两个尸体还看得清楚样子,是前段时间在一起玩过芭蕉精游戏的吴广宇和周凡。

第二天一大早,好几辆警车就开进了学校,将整个旧校舍都封锁了起来。我、曾雅茹和杨心欣等人都被请进局里做笔录。折腾了好几天,被这件事震惊的校园才稍微安静了下来。

然后警方公布了调查结果,他们称自己通过抽丝剥茧的考证,发现了这一系列事件的相似处,最后发现,这是一起精密策划的谋杀案。

动机是情敌之间的互相仇视,导致的蓄意杀人。

凶手是欧阳剑华。

他因为追求杨心欣屡屡失败,而他的两个情敌却在最近有形势大好的局面,于是他为了免除后患,通过玩芭蕉精游戏,成功的引起两情敌的不安,然后将他们引诱到旧校舍,逐个杀掉。

周凡处在单亲家庭,母亲平时工作很忙,而吴广宇的父母当时在闹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再加上失踪的时间比较短,平时他们也会偶尔住在同学家,所以他俩失踪后都没有引起家人的注意。

而欧阳剑华杀掉两人后,良心发现,也在三天后自杀了。因为这件事羞于写遗书,所以他用了一种另类的赎罪方法。他将自己身上的皮肤一块一块忍痛割了下来,然后再将尸体的线索写在纸上,吞进了肚子里……

看着当天的报纸,我冷笑连连,拨通了表哥的电话。

“骗子,世界的罪人,你的想像能力真的很丰富!”我讽刺道。

表哥夜峰叹了口气:“小夜,我的压力很大。”

“压力大就能乱找人顶罪吗?”我冷哼了一声。

“那你又有证据,证明警方公布的一切都是假的吗?周凡和吴广宇的父母可以证明,他们失踪前欧阳剑华来过,像在商量晚上去哪里的事情。

“而死者的指甲缝隙里,确实有欧阳剑华的皮肤残留物,这说明他们有过激烈的抓扯,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大。警方只是将不明因素稍微隐瞒了一点,让事情更加合情合理罢了。”

“好一个合情合理,我算是明白你的为人了。”我懒得再说下去,用力挂了电话。

抬头看着趴在我桌上的曾雅茹一眼,我淡淡问:“你相信他是犯人吗?”

“幸福家庭的小男生是很容易钻牛角尖的。”她没有正面回答。

我不置可否的摇头:“记得我们那晚走出旧校舍后发生的事情吗?”

“就算死了都忘不了!”曾雅茹的脸色发白,似乎还心有余悸:“整个芭蕉林都弥漫着臭味,和欧阳剑华死后散发出的味道一模一样,枝干也全都变成了黑褐色,完全没有了生机。真的好诡异!”

“那种臭味不光是欧阳剑华和芭蕉树有,周凡和吴广宇的尸体被带到警局做鉴定的时候,刚剥开他们的衣服,那股强烈的臭味就猛地散发出来,就连几个老经验的法医也忍不住跑出去呕吐,实在是太难闻了!”

我回忆着:“而且,那两个人的尸体上,除了脸部,皮肤都有被割掉的痕迹,惨不忍睹。”

“欧阳剑华应该不会那么残忍吧!”曾雅茹迟疑了一下。

我点头:“或许吧。如果仅仅是情杀的话,确实不用那么残忍,何况杀掉他们后,还耐心的为死者穿上衣服,怎么看都觉得奇怪。”

越想越搞不清楚,趁着第三堂课后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我索性拉着她向教室外走:“我们去找杨心欣问些东西。”

三班。杨心欣正郁闷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周围的男男女女像是闻到了瘟疫的气味,隔着老远就从她那里绕行。

以往如同苍蝇一般挥之不去的追求者,也如同看到电蚊拍一般躲之不及。

也对,如果一个人背负着某种不太优雅的名声,例如三条直接或者间接因她而死的人命,恐怕有百分之八十的机会都会面对这一现象吧。

我在窗外给她打了个招呼,她便一副臭脸的和我们走上了顶楼。

“干嘛,也想来嘲笑我?”她脸臭,声音更臭。

我顿时有点接不下话了。

女人的语言,实在没有任何逻辑,还是同样身为女性的曾雅茹先开口,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声音也没有任何表情。

“你认为欧阳剑华是凶手吗?”

杨心欣略微迟疑,声音泛起了些微的涟漪:“谁知道呢?幸福人家的小男生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像我这种单亲家庭是没有办法想像的。”

“你在说谎。”我淡淡的道。

她的喉咙堵塞,突然哭了出来:“对,我就是在撒谎!那又怎样?!人都死光了,所有人都把矛头指向我,好像根本就是我亲手把他们掐死的!”

“其实前段时间,你已经表示准备接受欧阳剑华的追求了,对吧?”看着她的歇斯底里,我心里一动,猜测道。

“你怎么知道?”杨心欣狐疑地张开带着泪水的眼睛,望着我:“不错,我确实准备和他交往了。他家那么有钱,人虽然不算很聪明,但懂得讨我开心,我为什么不和他在一起?”

我和曾雅茹对视了一眼,半晌,我才问道:“那个芭蕉精的游戏,究竟是谁先提出来的?”

“是欧阳剑华。那段时间我有点无聊,他就建议玩一点刺激性强的游戏,不过那个游戏的方法是我临时想出来的。”

难怪当时自己觉得乱七八糟,原来果然是胡乱拼凑出来的产物。

杨心欣不知为何猛地打了个冷颤,声音也抖了起来,“夜不语,你说,这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芭蕉精?”

“怎么可能!”我毫不犹豫的否定。

“那他们三个人为什么会死?我根本就不相信警方的调查,说不定我们真的召唤出芭蕉精了,它就躲在我们周围暗暗观察着,只要一不注意,就会将我们杀掉。”

她恐惧的哆嗦着:“他们都死掉了,下一个会是谁?说不定是我!怎么办,好怕!我好怕!”

“白痴,世界上根本没有鬼!”我大吼一声,将她从神经质的状态唤醒,“不要胡思乱想了。就算有,那个芭蕉精为什么一定要杀我们?它杀我们的动机是什么?我们把它放出来,它说感谢都还来不及才对!”

好不容易才将杨心欣稳定下来,看着她步履蹒跚的下楼,我止不住的苦笑。

“喂,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芭蕉精什么的,对吧?”我的意志似乎也有点不太坚定了。

曾雅茹露出了疗伤系的微笑:“阿夜,你的语气里带着强烈的不自信哦!”

“唉,这件事情实在太诡异了。”我依然苦笑,满脑子的疑惑,“根据杨心欣的说词,欧阳剑华从根本上排除了杀人动机,但整件事情就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芭蕉精、钻石项炼、臭味,这三者之间会不会有什么未知的联系呢?”曾雅茹帮我分析着,但是不一会儿就头痛的放弃了。

“对了,给你看些好东西。”我想到了什么,从衣兜里掏出一个小包裹。

“是什么?”她好奇的问。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我故作神秘。

曾雅茹造作的捂住脸颊,害羞道:“讨厌,里边不会是订婚戒指吧!阿夜真是的,人家都才十八岁,还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过,嘻嘻,只是当阿夜的未婚妻,人家还是可以稍微考虑的!”

“美啊你,我可没那么廉价!”我在她头上敲了一下。

“哼,人家现在可是千年少有的跳楼大促销哦,不把握机会,我随时都会被别的帅哥抢走。”她一边笑一边将包裹打开,猛地,笑容凝固了,身体也僵硬的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一动也不再动。

阳光下,包裹里的东西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光芒通过折射映在她的脸庞上,泛出微微的淡蓝颜色,很美。

她清澈的瞳孔中倒影着两条项炼。蓝色的钻石,镂金的链子,一模一样的款式,美妙绝伦。

“你什么时候找到的?”曾雅茹的声音都在颤抖,她伸出无力的手,拼命靠向项炼。就在手指感受一股冰冷触感的时候,仿佛所有的力气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在那晚你晕过去以后。”我略微有些担心的观察她的反应,“当时我将整个隔间都搜查了一遍,发现下边的木地板有轻微撬开的痕迹,一打开暗隔就发现了那两条项炼和一张非常旧的学生证。我下意识的觉得就算交给警方也只是浪费资源而已,干脆藏了起来。”

“你那个行为,应该算是犯罪了吧?”曾雅茹笑的十分勉强。

“别在意那些小细节了。”我说着将包袱里的那张学生证拿了起来,“知道和吴广宇两人的尸体待在一起的那具白骨的主人是谁吗?就是他!”

将那张老旧的学生证凑到她眼前:“这个学生证上叫张哲的男生,我前几天特意去查过。他就是十三年前在旧校舍失踪,喜欢夜里爬楼梯数数的学长。”

曾雅茹惊讶地完全发不出声音了。许久,她才缓缓道:“好复杂,恐怕我是无法理解了。可是,项炼为什么会有两条?”

“你问我,我也不可能有答案。”我苦恼的挠着鼻头,“不过这两条都是同一类人工钻石。”

“意思就是我手里拿着两个人的骨灰?”她害怕的想把手里的东西仍出去,可是出于女生爱美的天性,终究还是不忍心。

“应该是两个人的。但究竟是哪两个人,就是我们今后查找的主要目标。”我顿了顿,深吸了口气,“等找到了答案,恐怕你姐姐失踪的线索,也应该会稍微明朗了……”

又过了两天,调查依然陷入呆滞状态。这两天里除了杨心欣的焦躁不安外,并没有发生任何奇怪的事情,似乎一切都真的平静了下来。

至于自己为什么会知道杨心欣焦躁不安的情绪,是因为她在期间找过我几次,每次都一副胆颤心惊的神情,根本不知道她在怕什么。

“夜不语,你有没有闻到过什么古怪的味道?”她将我叫出去,颤抖的问。

我疑惑的摇头:“你是指什么味道?”

“周围的味道,老是有一股我实在无法形容的气味萦绕在身旁,我好害怕!我问过了许多人,他们都说没有闻到。”她像是在抓救命的稻草,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老实说,她那一番话说的莫名其妙,怎么也听不懂。我只有苦笑:“你是不是最近的压力太大,产生了幻觉?”

“不可能,我闻得十分清晰,明明周围就有一种恶心的怪异气味!”她的精神状态开始歇斯底里,似乎真的有什么东西在附近,只是只有她一个人能感觉到。

我皱了皱眉头,用力按住她的肩膀,“放松!放松一点。你去照照镜子,你看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不修边幅的,从前的你根本就不是这个落魄相。就算没病,自己都把自己吓出病来了,或许欧阳剑华三人的死,真的给你带来太大压力了!”

杨心欣稍微清醒了一点,就着窗户的玻璃映照出的面容,猛地捂住了自己的脸。

确实,她似乎几天没有洗过脸了,一副疲倦的惨白,颧骨都瘦得突了出来。那副尊容哪里还有从前的自信美丽,十足的皮包骨,看起来都觉得恶心。

呆呆的望着自己,突然,她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恐惧尖叫,飞快的跑掉了。

我莫名其妙地呆愣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来。看着周围不断浓烈的略带着好奇和探求色彩的眼神,无奈的挠挠头,也跑掉了。

不过提起味道,似乎,顺便让自己找到一条还不错的线索。

时间再次开始慢慢流逝,很快就到了周末。我威胁表哥调查的事情,也开始稍微有了些进展。

早晨十点和曾雅茹约了见面。

大家将所有烦恼都抛开,走在喧哗的大都市里。我们看了一场很无聊的三流浪漫电影,吃了HaggenDaze,然后跑到西餐馆要了一份牛扒套餐。

例行的约会行程结束后,我和她坐在公园的水池边,感叹着人生。

“好饱。”这是她对人生的第一声感叹。

“我再也吃不下去了。”我也感叹,整个人都躺到了椅子上。

曾雅茹用纤细的白玉手指卷着我的头发,“阿夜,事情最近有进展吗?”

“应该算有吧。”我沉吟了一下:“就像你说过的,芭蕉树、项炼和尸体那股怪味道,或许在本质上有某种我们都还不知道的联系。

“撇开现在所有的已知线索,我让表哥调查了那股尸臭最开始的来源,居然有所发现。臭味最早的一个记录是一年半多以前,出现在一个叫做邓涵依的女孩身上。”

“邓涵依?是谁?”她问。

“和我们是一个学校的,同届,她是一班的学生。档案上说她死于自杀,而且自杀的动机不明,但是手法却有点惨不忍睹。那个女孩用洗靴子的硬塑胶刷,把自己身上的皮肤全都刮了下来,整个浴室里全都是血。”

“好像欧阳剑华的死法!”曾雅茹惊讶的捂住嘴。

“不错,看到后我也很吃惊。虽然她自杀的事情那时候我也有所耳闻,但是却没想到那么恐怖。看了当时的照片后,差点就吐了出来!”我思忖着,“总之,她的自杀是在张可唯戴着项炼出现以前,而且死后的第十一个小时开始弥漫出惊人的腐臭味。”

“她会不会和张可唯有什么联系?譬如说是暗地里的情侣?”曾雅茹判断道。

我点头:“开始我也觉得有可能。所以昨天去了一趟邓涵依家里,她的房间至今都还保留的很完整。当时采用某些藉口搜索了她的房间,最后在她电脑中的MailBox里发现了大量通信记录,都是写给一个叫做唯的男生,初步估计他们是在交往。”

“我倒比较感兴趣你是用什么方法进人家房间的。”曾雅茹露出促狭的笑容,“不会谎称自己是少年FBI吧?”

“当然不可能,这世界哪有人那么白痴?”我瞪了她一眼,“我是用很正规的方法进去的。”

“例如?”

“例如说是她国中时期最好的朋友,但是毕业后就出国了。没想到一回来想看望老朋友,居然听闻到这种人间悲剧。我很沉痛,希望在她的房间静静缅怀从前浓厚的友情等等。”

她立刻做出一副要晕倒的样子,“这也叫做正规的方式?你根本就在利用邓涵依双亲的善良和对女儿的依恋罢了。你这人还有没有良心,绝世大恶魔!”

“要你管。”我哼了一声。

“不过,她还那么年轻,为什么要自杀呢?”曾雅茹叹了口气,“阿夜,张可唯最后的一个字也是唯,他会不会就是邓涵依的交往对象?”

“我看不可能,来往信件里,那个男生文笔超好的,绝对不是张可唯那种纨绔子弟可以写出来的东西。”我毫不犹豫的否决。

“合情合理的原因,我倒是认为张可唯应该是暗恋邓涵依的其中一个人,而且爱她爱的就快疯掉了,于是在她死后,将邓涵依的骨灰偷了出来,送到美国的LifeGem公司订制了那条造成以后连续死亡案件的五克拉蓝色钻石项炼。”

曾雅茹仔细想了想,也大点其头,“说的好像很有道理。那意思就是,邓涵依交往的对象,那个叫做唯的男子,很有可能是这一系列案件的主谋?”

“绝对很有可能!”我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有一种预感,所有事情都要开始渐渐明朗起来了……”

由huahero收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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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十二部 味道 第十一章 联系

夜深了。

杨心欣从便利商店买了一大堆带着香味的生活用品,慢慢往家里走。四周很黑暗,本来便暗淡的路灯“滋滋”的闪烁着,将夜色显得更加神秘。

她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今晚,似乎有点不太寻常,只是究竟哪里不对劲,偏偏又无法形容,用力裹紧外衣,转入回家必经的巷子里。

空荡荡的巷子,行人一个都没有,似乎所有的路灯都坏掉了,路上黑漆漆的,可见度不会超过三米,总感觉四周有一股莫名的寒意。

杨心欣有些害怕了,她掏出手机当手电筒,微弱的光芒并没有将能见度提高多少,可是内心稍微安定了起来。

“哒哒”巷子里回荡着自己空荡荡的脚步声,寂静得可以令人发疯。

“啪嗒”“啪嗒”猛然间,自己的脚步声传入耳中,变得复杂起来,似乎,有两个人的声音。

她猛地回头,就着手机的光芒,但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不远处,除了黑暗,依然是黑暗,随着自己的呆滞,声音也全都消失了。

静!如同死亡者的静。那种令血液凝固的安静带着强烈的诡异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错觉吧!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向前走。

不久后,那种跟随自己脚步节拍的声响再次出现了。而且节奏越来越快,像是背后有个人跑了起来,拼命地追赶自己。

近了,更接近了,已经到了不超过一米的距离。

再次用力回头,依然什么也看不到。

杨心欣的心脏因为恐惧而超负荷的跳动着,她喘不过气来,甚至整个身体都因害怕而颤抖,她能听到自己脉搏的跳动、心跳和鼻息,以及耳畔抚过的冰冷微风。

只是,那个鼻息为什么会在脖子后边?那急促的频率,根本就不是自己的!

她紧紧抓住手中的袋子,却实在没有回头的勇气。自己可以感觉到,身后分明有一个人在离自己不到一寸的距离,他的鼻息甚至碰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但回头后,自己恐怕依然会什么都看不到吧。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正常的女生会干什么?杨心欣还算很正常,她尖叫了一声,用怀里的袋子向后打去,但击中的却只是空气。

没有丝毫迟疑,她转身就跑,向着家的方向一阵狂奔。

大约过了三分钟,当电梯公寓的灯光出现在视线里时,她才喘着气,慢了下来。好不容易才进入大门,一抬头就发现电梯居然坏掉了。

今天真的有够倒楣的,不但遇到怪异的事情,还要爬楼梯,杨心欣的家住在十一楼,幸好不算高,但也足够一个心力交瘁,体力透支的女孩爬很久了。

长叹短吁下,无奈的走进安全门,说实话,她的心情真的很糟糕,也对,不论是谁遇到这么连串的打击,都会开始自暴自弃的。

怪味的骚扰,偶尔出现的莫名其妙灵异现象,周围人对自己的漠视,在这种生活下存在了一个礼拜,老实说她已经快要崩溃了。

楼梯,慢慢在自己脚下闪过,说是闪,恐怕也只是大脑开始有点模糊罢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萦绕身旁的那股恶臭更加浓烈了。她立刻从购物袋里掏出香水,整瓶全都倒在了身上。

但那种味道却依然没有被压制的痕迹,反而透过香水的浓郁,混合成更加强烈的异味。好恶心!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恶心应该要有的呕吐冲动。

杨心欣突然感觉自己全身瘫软无力,她靠着墙,滑坐在阶梯上,然后用手机拨通了电话。

“喂?心欣吗?”曾雅茹的声音传了出来。

“雅茹,听我说,或许真的有芭蕉精!”杨心欣的声音变得苍白无力,“我临时想出的那个乱七八糟的方法,或许真的把芭蕉精引出来了。

“雅茹,我有预感,或许我马上就要死了。

“雅茹,你不要高兴,下一个,就会轮到你……”

杨心欣真的死了,第二天她的尸体被发现在电梯公寓的天台,散发着惊人的恶臭。

知道杨心欣死亡消息的时候,正是礼拜一的早晨。当时我正和曾雅茹利用课余休息时间,讨论最近收集到的线索。

“根据资料,我发现所有死亡的人都有几个相同的地方。”我指着一份最近两年因为“五克拉钻石项炼”而死亡的遇害者名单,道:“第一,他们接触过钻石,然后自杀。第二,他们的皮肤都有严重破坏的痕迹,而且都是自己用刀子或者刷子等等硬物自虐造成的。

“第三,据说他们自杀前,都声称自己闻到过一股怪异的味道,可是周围人什么感觉也没有。第四,都是闻到异味的九天内死亡的。”

顿了顿我又道:“而最近死亡的三个人,欧阳剑华、周凡和吴广宇,除了欧阳剑华间接性的提到过项炼以外,其余两人找不到任何和项炼的联系点。但是他们的死,和一年半以前的连续死亡事件绝对是同一类事情。如果真的有凶手,恐怕也是同一个人!”

“不对,没有接触过项炼的还有一个人。”曾雅茹指着死亡名单的最顶层,“就是邓涵依。钻石是用她的骨灰做成的,不是吗?”

“不错!”我点头:“邓涵依是关键人物,或许就是这一连串事件的根源。我调查过她死亡后警方对她父母做的笔录。

“据说凌晨的时候,邓涵依起床问自己的母亲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然后第二天一早就发现她自杀在浴室里,鲜血淋淋的,一打开门就能闻到强烈的恶臭。

“根据这条线索,我们可以大胆的判断,她是因为某种原因闻到了别人都嗅不到的怪味,然后这种如同病菌的要素隐藏在尸体里,即使变成了骨灰,即使被做成了钻石,那种要素依然没有改变。

“它影响戴着它的主人,让那个人产生闻到怪味的错觉,然后迫使对方自杀。”

“等一等。”曾雅茹有些头晕:“你上次不是说,和邓涵依有书信来往,可能是她男友,一个叫做‘唯’的男生很可能是凶手吗?”

“我只是在陈述一种可能性罢了。这件事情实在过于匪夷所思,恐怕不是人力可以做到的!”我略微苦笑。

“你的意思是,真的有鬼!”曾雅茹打了个冷颤。

“别傻了,世界上哪会有鬼!”我哼了一声:“我只是说人力不能做到,现今的科学无法解释罢了。”

“阿夜,你的话满矛盾的。”

“要你管,总之我不信世界上有鬼。”我偏过头去,“邓涵依作为源头的可能,是现今为止最有力的一条线索,只要我们找到为什么她会闻到那个不存在气味的错觉,恐怕就能清楚这一连串死亡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或许也能调查到你姐姐失踪的线索了!”

“我姐姐,会不会真的已经不存在了?”曾雅茹的声音又低沉了下来,她在害怕。

自己一个人之所以能够坚持活下来,是因为还没有见到姐姐的尸体,如果真的找到了,恐怕她的神经会在一刹那崩溃掉。

“别担心!”我握住她的手,那柔弱无骨的细腻感觉让人很舒服,“接触过项炼的受害者还有一个相同点,就是都是在家里自杀的。而你姐姐只是失踪罢了,恐怕她应该还活在世界的某处,只是被禁锢了自由。她正等着我们去将她找出来,救出来!”

“真的?”顿时,曾雅茹的眼中泛出了希望。

我无声的点头。那个乱七八糟的推理也只能暂时哄哄她罢了,其实,对于她姐姐生存的可能性,我实在不抱太大希望。

但是那番话依然让她精神了许多,整个人又燃起了活力。

“姐姐,我和我的未婚夫马上就来救你了!”她用力反握我的手,不顾周围人的关注,完全没有淑女风度的大喊了一声。

喂喂,是谁,哪位,怎么又变成你的未婚夫了?我冤枉啊!

带着满脸的振奋,曾雅茹像是才想到什么,问:“阿夜,你有没有发觉心欣最近的行为有点古怪?”

“当然有,她前段时间还对我说,她闻到了什么怪异的味道……”话说到这里,我猛地停住了!古怪的气味?按照分析,闻到的人不久后都会死掉,难道她并不是神经衰弱,这根本就是要遇害的前兆?

曾雅茹明显也发现了这一点,她和我对视一眼,整个人都颤抖起来,声音干涩的说道:“昨晚十一点过的样子,心欣还给我打过电话。”

我皱眉:“她说了什么?”

“她说这个世界上恐怕真的有芭蕉精,她有预感自己快要死了。”曾雅茹顿了顿,终究害怕某人担心,没有将后边那句话说出来。

话音还没落下,我兜里的电话便急促的响了起来。我俩同时被吓了一跳。

我咒骂着接起手机,只听了一句,脸色顿时变得惨白没有血色。

许久,无力的将手机握在手心里,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谁打来的电话?”她担心的问。

“是我表哥,看来杨心欣的预感真的惊人的准确。”我笑的很勉强,“她确实死了。死在所住电梯公寓的天台,应该是自杀!”

再也没有上课的兴致,又混了一堂课之后,我和曾雅茹想了两个十分无聊的藉口,请假溜掉了。

出了学校就叫上一辆计程车,向杨心欣家的方向疾驰。

她的家在电梯公寓的十一楼,和欧阳剑华所在的高尚住宅区很近,但是却差了不止一个层次。这是一栋十分老旧的建筑,大概也修建起十多年了,电梯很不安全,上升时经常性的发出“咯嗒咯嗒”的危险声音。

整个楼顶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表哥正在里边挥来喝去的忙碌着。

“小夜,你来干什么?不上课了!”他责备的看了我一眼。

我促狭的笑起来,“我只是想看看,你会把这件事编成什么Romance故事公布给大众。会不会说杨心欣这位纯情的美女,她最爱的人就在不久前死掉的三个男生中间,碰巧就是周凡或者吴广宇。他死掉以后,杨心欣觉得生无可恋,忍无可忍之下,决定殉情?”

“哈哈哈,我怎么可能会想出这种像是三流连续剧的故事?”表哥干笑着掩饰,满脸心机被看穿的尴尬。

“说不定哦,这一类无聊的剧情,普通的善良市民最能接受了。”我漫不经心的指了指警戒线,“不邀请我们进去参观吗?”

“谢绝进入。”表哥用双手打叉。

我将头偏到一旁,“其实人民大众以及普通的善良市民不但喜欢三流剧情,更喜欢挖掘别人的隐私和某些波澜起伏的神秘故事。如果我把这件事情的某些疑点,提供给一些好奇心重的记者叔叔的话,你觉得会不会很有趣呢?”

“你敢!”表哥夜峰声音顿时大了起来,他狠狠瞪着我,许久才拉起警戒线,“好了,魔鬼,给我滚进来!”

我冲曾雅茹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走进了现场。

杨心欣的尸体还在原地,用一张白布盖着。距离天台边缘只有不到一米。我示意曾雅茹后退,然后轻轻揭起了白色布单。

猛地一股熏人的臭味迎面扑来,即使我做了万全准备,戴了便携防毒面具,也稍微能闻到那股臭味,似乎它根本就可以通过视觉传播。

好恶心的味道,光是想想都觉得恶心!生前那么爱美的杨心欣,如果知道自己死后会这么令人厌恶,恐怕会选择立刻跳进火里,来个尸骨无存吧!

我打起精神看尸体。她死前似乎就已经赤身裸体了,全身的肌肤都有严重烧伤的痕迹,而且呈现轻微的金属化,她的胸部肌肉有大面积的破裂,四肢和身体局部出现了水肿。手臂上还有电流斑,应该是触高压电而死的。

表哥也看着尸体:“你的这位同学是摸整栋楼的变压器触电而亡的。根据分析,她的本意是想跳楼,但是最后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放弃了。”

“什么未知的原因,根本就是没胆子跳下去罢了。”我哼了一声,心里很不是滋味。虽然自己和她的交往并不是很深,但生活中还是有些交集,并不会如同见到陌生人死后那般轻松。

再加上生前的大美女变成眼前这么一副恶心的恐怖样子,一时间脑子里无法反应过来。

“还有其他线索吗?例如遗书什么的?”我转头问。

表哥摇头:“什么都没有。专家勘查了整个天台,推断这女孩已经下决心寻死了。她走上来,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动手脱掉自己全身的衣物,再走到天台边缘,静静站了若干时间,最后自杀。

“天台上一向很少有人来,最新的脚印都是她一个人的,所以排除了他杀可能。”

我阴沉着脸,拉着曾雅茹离开了。

内心沉甸甸的,就像压了厚厚的铅块。如果说欧阳剑华的死和钻石项炼还有间接的联系,那么周凡和吴广宇呢?杨心欣呢?这三个人根本就没有接触到钻石的条件,可他们为什么都死掉了?

而且死因都是一样!就相似性而言,应该是因为同一个要素才遇害的,但最近一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如果硬要重合在一起的话,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们六个人一起玩了召唤芭蕉精的游戏。

但根据那个游戏的方法,根本就不可能有危险,何况我事后也做了万全的善后处理。难道这个游戏之中,还有一些我没有办法察觉到的特殊因素,或者在特殊地域下,让整个游戏都变了质?

会有那种可能性吗?

我暗自摇头,实在想不通,所有的线索都交错在一起,在自己似乎就要把握到真相的时候,偏偏会节外生枝,认定的真相也变得模糊不确定起来。

这一连串事情绝对有所联系,而且那种联系,恐怕就在我们玩芭蕉精游戏的地方。

味道指的是味觉,气味指的是嗅觉,看到指的是视觉,感到指的是感觉,这些都是人类感知世界的必要手段,缺一不可。

一道美味的菜,你先是看到,闻到,然后觉得好吃,而后吃进嘴里刺激味觉,最后大脑发出真的好吃的指令,将这种印象当作记忆储存下来。

但是欧阳剑华三人死后散发的气味呢?原本它只能靠嗅觉途径传播的,但是我偏偏觉得,闻到的同时,味觉和视觉都受到了影响,仿佛根本就收到了和嗅觉一模一样的资讯。

令人恶心到想吐的资讯。

真的是一种怪异到极点的气味。

那晚我和曾雅茹为了解开谜题,以及找到她姐姐失踪的线索,再一次来到了旧校舍。

围墙的小门已经换了新的,锁也弄了一把稍微坚固点的。不过倒也难不倒我,取出以前从表哥那里敲诈来的开锁套装,用一根订制的散花针将锁打开,然后推开了门。

“你确定要跟我进去?”我转头问。

曾雅茹坚定的点点头,但紧扯着我衣角的左手却在不住的发抖。

“这次可不要随便晕倒,也不想想自己有多沉,我背着很辛苦的。”

她满脸通红,“不要婆婆妈妈的,快给我进去!”

第三次进这个鬼地方,感觉依然是有种诡异。四周的警戒线已经被拉掉了,芭蕉树依然像是营养不良一般,病恹恹的瘫着满树的叶子,像是一只只张牙舞爪的怪兽,微风抚过,树影晃动,却看不出丝毫生机。

如果要告诉其他人,这些芭蕉树在半个月前还生机勃勃,恐怕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人都难以置信,至少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是说什么都不会相信的。

习惯性的从最近的树上扯下一块叶子,放在手电筒下看,那种干枯的触觉拿在手里十分不舒服。但是至少已经不再散发几天前的恶心气味了。

叶子在风里沙沙作响,曾雅茹也打量着四周,但内心中总有一丝莫名的恐惧。

她用力拉了拉我的胳膊:“阿夜,你觉不觉得这里有些地方不一样了?”

我笑道:“每次来,这里都是一次一个样子,说实话我都快麻木了。”

曾雅茹摇头:“这一次不太一样,我老是感到心里不踏实,好像要发生什么事情的预感。”

“那你出去等我好了,我调查一会儿,很快就出来。”我头也不抬,手敲着树身。里边传出空洞的闷响,似乎汁液已经被抽空了。

“不要,一个人我会怕。”她拼命摇头。

“那就乖乖跟在我身后。”

我从包里拿出刀子,然后将最近的那株芭蕉树砍倒,一看之下顿时呆住了。里边居然是空的,不要说汁液,就是角质层也没有了,整棵树只剩下一层空壳。惊奇之下又砍了几棵,也是一模一样。

究竟是什么力量,或者说是虫害或疾病,居然能将一棵树变成这个样子?

“你还记得,我们上次玩游戏的那棵树在哪里吗?”我迟疑了一下,问道。

曾雅茹指着不远的位置:“应该是那个方向。”

我抬起头向那里看去,周围都是大片的死气沉沉,渲染的气氛都沉重起来。我就几乎要喘不过气了。只是看不到那棵奇形怪状的芭蕉树。

“说起来,骨灰钻石的事情你调查的怎么样了?”曾雅茹似乎想稍微减轻一点恐惧,开口问道。

我边用视线搜索边回答:“每个商品都有一定的商品号码。那种贵重的特殊物品当然不会少,我在项炼上找到了一串辨识条,然后委托我的一个老朋友向LifeGem公司查询。”

“你什么朋友那么神通广大?一般那种特殊公司,就算我这样的小市民也知道他们会对客户保密,特别是美国的公司。像这样的产品,不保密得像国防总部才怪。”她好奇道。

“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罢了,碰巧他还算是国际小有名气的侦探,这点小事难不倒他的。而且以我们的交情,他也没办法拒绝。”我淡然的说,想起从前和他经历的那起古怪事件,嘴角不禁浮现一丝笑意。〈主角和杨俊飞的事情,请参见《茶圣上、下》。〉“那结果什么时候拿得到?”

“最迟三天,他会电邮给我。”

我的视线飘移,总算将那棵树给找了出来。移步走过去,我下意识抬头望着树顶,顿时,全身如同被雷电击中一般,再也无法动弹了。

“阿夜,你怎么了?”

曾雅茹焦急的摇着我的身体,我却发不出丝毫完整的语音,只能用嗓子干涩的造出不成意思的“咯咯”声。一股恶寒从脚底直爬上了后脑勺。

“你究竟怎么了?”她的声音也开始不完整,慌乱的几乎要哭了。

我用手缓缓指向视线死死注视的地方,她望了过去,却是满脸疑惑。

许久,我才声音颤抖的说:“那里曾经长有一个像是婴儿的怪异芭蕉蕾,也是我们玩芭蕉精游戏的媒介。那晚游戏结束后我就将它砍了下来,但是你看……”

原本应该空荡荡的地方,那个状如婴儿的芭蕉蕾原封不动的,长在本来已经被砍掉的地方。那张婴儿的脸,第一次看到时,眼睛原本是紧闭住的,但是现在却睁开了,睁得大大的,仿佛带着莫大的怨恨,狰狞的盯着我们。

只是望着那对像是眼睛的形状,血液似乎都要被凝固住了。只有冷,彻骨的冰冷。冷得我和曾雅茹不住的哆嗦。

“好可怕的形状。”曾雅茹深深吸了口气,用力按住心脏的部位,“一眼看过去,差点把胆都吓破了!这玩意儿真邪门!”

我喘着粗气,脸色铁青:“不管怎样,虽然没有证据,但是至少了解了一件事情。杨心欣他们四个人的死亡,肯定和这棵奇形怪状的芭蕉树有关。”

“看到这棵树,我也有点赞同你的观点了。”她缓缓点头,挽住我的手更用力了,“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稍微想了一下,“既然那个蕉蕾会长上去,我们就把它再砍下来一次,然后烧掉。我就不信它还能长!”

“不会有什么危险吧?”她稍有些迟疑。

“都死那么多人了,如果还找不到连续死亡的关键原因,恐怕还有更多的人会死掉。”我沉吟道:“别忘了,我们也玩过那个游戏,说不定下一个死的,就是我或者你。”

曾雅茹低下了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然后她向我伸出手:“刀拿来。”

“干嘛?”我疑惑的看着她。

“我来砍。”

“女孩子不适合干这种事情。”我皱眉。

“我要砍,我已经决定了。”她坚决的从我手里抢过刀子。

唉,越来越搞不懂女人在想些什么东西了,苦笑着摇头,我弓下身体,冲她道:“站上来。”

“你干嘛?”换她疑惑了。

“那个蕉蕾接近两公尺高,你以为你一百六十多公分的长度能够摸得到吗?快上来。”我气恼的喊道。

曾雅茹可爱的吐出丁香小舌,站到我背上,仔细观察芭蕉蕾。

近距离看,那婴儿的尊容变得模糊起来,看来果然是偶然吧,毕竟人类本身就对人形的物体很敏感,只要有眼睛、鼻子、耳朵和脸部轮廓,就会下意识的将其看作人体形状。

树枝连接芭蕉蕾的地方没有丝毫的接面,绝对是自然生长上去的,排除了人为的因素。但为什么砍下来的东西会重新长上去呢?实在太过怪异了!

曾雅茹没有再想下去,右手提起刀子,向芭蕉蕾的根部用力砍,就在那一霎,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有种铺天盖地的恐惧顿时席卷了自己,身体犹如狂风中的小草,随时都会消失生命的印记。

自从第一眼见到这个芭蕉蕾的时候,女性的本能就响起了强烈的警钟。她直觉感到异常危险,碰到这个东西的人,很有可能会没命。

但是这东西一定是要砍下来的,毋庸置疑。自己不砍,夜不语那固执的家伙一定会做。如果真有危险,还是自己承担好了。

心里不禁又记起杨心欣临时前说的最后一句话─“雅茹,你不要高兴,下一个,就会轮到你……”

她预感到了自己会死掉,也说对了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下一个,恐怕真的会是自己!

曾雅茹感觉脑袋一阵眩晕,鼻子里突然冲入了一股异味,很强烈很恶心的异味,就如同欧阳剑华他们四人死掉后,身体散发出来的味道。不对,比这个要强烈上一百倍,但是自己却丝毫没有想吐的感觉。

只是头很晕,很想睡一觉,接着,她从我的背上跌落,摔倒在地上。芭蕉蕾也在同一时间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有一颗白森森的头颅从芭蕉蕾里滚了出来……

由huahero收集?

?

15 第十二部 味道 尾声

接下来的时间又再次过得飞快。

经警方查证,邓涵依的骨灰确实失踪了一部分,而偷窃人就是富家公子张可唯,和我的猜测完全相同。而藏在芭蕉蕾中的人头,被确认为是本地第一重点高中,高一2班的一个叫做钱舒唯的学生。

他在一年半前失踪了,时间刚好是邓涵依死亡后的第二天。

他的尸体在那棵怪异的芭蕉树下被找到,是他杀,凶手是张可唯。

于是整个事件开始陷入无法破解的谜题里。我根本查不出邓涵依这个幻觉臭味发现者的源头,究竟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触发自己能够闻到怪味的。

但至少搞清楚了两点。第一,一年半以前死亡的八个人,确实是因为戴着骨灰钻石而死亡的。

第二,我们是因为在埋有钱舒唯尸体的地方,玩了召唤芭蕉精的游戏,可能借由某种因素,打开了一道不能解释的门,所以杨心欣等人才会相继死亡。

可是不能解释的东西依然很多。

至少我不明白为什么欧阳剑华的食道里,会有那张写着“项炼,旧校舍”的纸条,更不清楚周凡和吴广宇的尸体,为什么会被藏在旧校舍里?这里边,是不是还有什么没有浮上枱面的力量,在暗地里悄无声息的操控着?

这一切,恐怕永远都不能解释了。

几天后还有一件事。杨俊飞那个老男人将骨灰钻石的调查电邮给了我。第一条钻石项炼是张可唯订做的,用的果然是邓涵依的骨灰;而第二条没有订做者的名字,但是骨灰的名字我却异常熟悉。

它叫曾雅韵,正是曾雅茹的姐姐。

可惜这一线索我永远都无法告诉她了,因为她在砍下芭蕉蕾的第三天,我收到电邮的前一天去世了。

也是自杀。

在她自杀的前几分钟,我接到过一个电话。

“阿夜,是你吗?”

“我是。雅茹,你还不睡觉,都已经快十二点了。明天还要考试吧?”

“我不用在乎了。”她的声音有点呆滞。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肯定不信。”

“但是我信。我第一次见到你,就很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只是一直都没有接近你的空间和时机。直到有一天发现你在注意我,当时我真的好高兴!”

“雅茹,你今天究竟是怎么了?”电话这头的我有种强烈的不安预感。

“不要说话,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阿夜,你知道爱情是什么吗?爱情就是失去理智。陷入爱情的人,眼睛会看不到,耳朵会听不到,变成只会傻傻看着那个人的傻瓜。

“阿夜,我现在什么都看不到了,也什么都听不到了。

“我真的好不甘心,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和你说话,和你约会,好不容易才看到一丝生存下去的希望,但是生命却在这种情况走到了尽头。真的,我好不甘心!”电话那头,她在抽泣。

“阿夜,永别了……”

你有闻到过别人感觉不到的怪异气味吗?你有收到过一条五克拉的蓝色钻石项炼吗?你是喜爱钻石的女生吗?

故事到了最后,依然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或许那是曾雅茹她用生命为我换来的生机。

我至今还记得和她第一次约会时的约定。她说,如果我们俩谁先死翘翘了,如果人死掉后真的会变成鬼的话,那就在那个人死亡的第七天,在午夜十二点,拍一拍他的肩膀,再在他的屁股上踢一脚。

她死后的第七天,我关掉房间里所有的灯,静静抱着膝盖坐在床上。

指标到了十二点,然后飞快的滑了过去。直到凌晨一点,但是我的肩膀没有被拍,屁股也没有被踢。

曾雅茹真的死了,永远都不在了,那一晚,我哭了出来。

原本这个故事我不打算写的,但最后还是决定用文字将它详细的记载,希望能将它流传下去。

因为在曾雅茹死后第十一天,原本放在我家保险柜里的两条骨灰钻石项炼突然不翼而飞。

这件事情远远没有结束。

或许,那两个致命的五克拉蓝色钻石就在你身旁。

如果有一天你收到类似的钻石项炼,或者突然闻到别人闻不到的气味。不要慌张,首先,你务必要做以下两件事。

把项炼找条河扔掉。

开始习惯那种怪异的味道。

否则,你也有可能在九天之内死掉……第十二部 味道(完)

1 第十三部 金娃娃 引子一

石头,一层层的被堆积了起来.一条宽敞的大河旁坐满了无数的小孩子,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不知道为什么,我坐在河边.不断地将身前的石头一层又一层的叠起来,可是每次一堆到第五层,石堆就会莫名其妙地垮掉。

身旁的孩子也在堆着石头,椭圆形的鹅卵石被他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有的人堆到了十三层,而有的人只堆了两层就垮掉了。

我用迷惑的大眼睛打量着四周,那些孩子我一个也不认识。为什么自己会和他们在一起?,为什么自己一定要在这里堆石头?

我用力地甩着小脑袋,虽然自己才五岁,但是大人们都说我机灵,想这么简单的问题,

应该是难不倒我这个天才才对吧!可是自己却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自己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奇"书"网-Q'i's'u'u'.'C'o'm"就开始在这里堆砌石头了?究竟堆了多少次了?究竟成功过没有?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爸爸和妈妈,为什么还为来接自己?

为什么别的小朋友穿着打扮那么奇怪?有些人似乎穿得破破烂烂的,还有一些人的衣服,只有在电视的古装片里才见识过。

这一切的一切,完全都理不出任何的答案。

不堆了!我气鼓鼓地嘟着嘴巴,决定自己给自己下班放个长假,但是双手,却丝毫没有因为大脑下达的命令而停止下来。左手将顺手抓起的石头递给右手,右手又一层一层地将石头叠起来,如同不知疲倦的机器手臂。不但如此,自己居然不会饿,甚至没有手接触到石头的感觉。

五感中,似乎只剩下了视觉。身旁的大河,奔腾地快速流过,自己听不到。河边特有的淡淡腐臭以及泥土的气味,自己也无法嗅出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石头再次叠了上去,叠到第五层。果不其然,当最后一颗石头叠起来的时候,整个石堆

在刹那间崩塌了。

"嘻嘻。"

2 第十三部 金娃娃 引子二

在记忆的长河里,曾经隐藏过一些事情。只是由于记性实在过于深刻,反而不自主地遗忘掉了。金娃娃的事情也是如此。

那时候我只有五岁,家里很穷,父母为了躲债,便带着我跑到了蜀地某个小乡村住了下来。

记得家附近有一个条大河,叫做养马河来着。河有十多米宽,水流湍急,再加上河水里含有极多的褐色沙土,让人乍一看有种诡异的感觉。

听人说,这河里不明不白淹死过不少人。

于是常常听村里的老人们唱道":养马河呀养马河,你究竟要吞下多少条性命才会平静?"

大人们虽说不怕,但是暗地里都叮嘱孩子们少去河边玩。而一到晚上,也会刻意地绕河岸而行。但小孩的心性,又有几个是乖乖听话的?

我家里的人很忙,也没太多时间管我,于是我常和几个不安分的朋友们去玩。

但夏天的一天,终于出事了。

那时正值农忙,伙伴们都提着小兜跟在割稻穗的父母后边捡麦粒,我找不到人陪自己玩,便独个儿去了河边。

清风不断地抚过河岸的青草,一片安详的景色。我躺在草地上晒着太阳,并瞅着脸旁的一大群蚂蚁,吃力地将几只苍蝇搬到洞里去。

这时,一个轻柔的声音开始唤起我的名字。我立刻被它吸引住了,站起身来并四处找这个声音的来源。

"小夜,过来,小夜,快过来……"

这若有若无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但它却来自河里。

可能是新生牛犊不怕虎吧,我非但不感到害怕,还大有兴趣地一步一步身河里走去。突然,一双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喂,鼻涕虫,今天你竟敢一个人来!"回头一看,竟是小航。

小航是我邻居家的孩子,比我大两岁,是个很霸道的家伙,昨天我们才因为争夺河岸使用权而打了一架。

我承认,我是使用了一种不太公平的多数教训少数的战术,不过参与者都是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的弱小孩子||偶尔也该让他们发泄发泄吧!

那场战役的结果,是小航在一群愤怒的孩子的轻微体罚下哭起来。他一边往家跑,一边喊着要报复。

刚才,可能是他看我一个人去了河边,就不怀好意地跟来了。

我被他一拍之下,顿时清醒了很多。但下意识地首先想到,哎呀,裤子全都湿了,这次要被老妈打屁股了,因为我家里人也是不允许我到河边玩的,一时竟也没想到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了河水里。

"昨天有胆打我,今天倒栽到我手里了,看我怎么收拾你这个小娃子!"他见我不睬他,便蹬了我一眼,恐吓道:"把你推到河里去游游泳倒也挺有趣的,喂,你愿不愿意啊?"

"这哪个愿意的!"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心想这次惨了。但依然不动声色,满是鬼点子的小脑袋在一瞬间不知转了多少转,突然心生一计,说:"别烦我,我正在找东西,你看到在那儿有个金色的亮点没有?可能是宝藏哟!"

呵呵,这种移花接木的小把戏,也只能用来对付孩子。

大凡男孩子,不管品性如何,都有种英雄情结,他们总爱幻想着自己如何如何历险,但大多都是为了寻找宝藏。

果然他上钩了,凑过头来好奇地问我:"在哪!"

我指着不远处说:"就在那儿,你看不见?"

"啊!看到了!是个金娃娃,还是活的。天!它在向我抬手!"他大叫起来。

我一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什么也没有嘛,不禁暗笑起他说是风就是雨,想像力太过丰富了。

但他却又并不像在说假话,就像他真的看到了一样。

小航顺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伸到水里,嘴里犹自说道:"我要把它捞上来。"

真是个疯子!我一边想,一边准备趁他不注意时溜掉。

只听他又叫道:"哈,它咬住了!好家伙,力气还真大!"

这时怪事出现了,树枝为断地晃动着,似乎在另一端直伯有什么在挣扎,带着小航也摇起来。

我揉揉眼睛,但插入水里的那一段树枝上还是什么也没有。

"我快要拉不住它了,鼻涕虫快来帮帮我!"他被一步步往河里拉,有只脚已经踏入水里。

我微一迟疑,但抱住他的身体向后用力。好家伙,尽管我使足全身的力气,也不能将他拉回分毫。

一分钟过去了,情况依然没有改变,所不同的只是,渐渐被拉入河里的人中多了一个我,眼着快干的裤脚又被打湿,我急道:"快!快把棍子扔掉!"

"我……我放不了手!"他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喊道。

"这怎么可能,你再不扔掉我可要放开你了!"我盘算着这是不是他用整我的又一新方法。

他却恐惧得叫起来:"不!不要!"

这时树枝的另一端用大力猛地向下一插,我俩大叫一声,双双落到了河里。

我昏了过去,感觉中似乎自己在不断地往下沉。

突然身子一轻,在无穷的黑暗中出现了一道亮光,我挣扎着向那道光芒游去。然后……我醒了。

眼前有一张张关切的脸,老爸不断地在房里踏着步子,而老妈正暗自啜着泪。众人看我醒了过来,都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二狗子呢?我家二狗子没和你在一起?"还没等谁人开口,一个中年妇女急切地问道,

这是小航的妈。

"他说有金娃娃,就拿树枝去捞,我拉不上他来,就和他一起掉到河里……"我怯生生地说得不知所云,但也大体上描述出了一个事实。小航的老妈尖叫一声,晕倒在地上。

第三天下午,在养马河的下游找到了小航的尸体。

同时我也知道了,自己是在中游被一个网鱼的村人,用渔网偶然网起来的,在当天晚上,父母开了一个只有他们两人的会议,最后决定为了我搬回城里去。

这一走,我便再也没有回去过。

也许是内心深藏的恐惧阻止着自己吧!我常常在想,那天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

他口里所说的金娃娃叫的是我的名字,可能那天死的原本应该是我才对,而他却做了我的替死鬼

突然听到背后有个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概和我一般的大小,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风吹得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你这样堆,是永远都堆不好的!"

"难道你就知道该怎么堆?"我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丝毫没有因为她是美女就特殊待遇,毕竟那时候的我才五岁,还没搞清楚什么叫做长远投资。

"人家当然知道。"女孩子狡猾地说:"如果你陪人家玩,人家就教你。"

"不要。"我嘟着嘴巴,毫不犹豫地拒绝。

"为什么?"女孩急了起来。

"爸爸不准我和陌生人一起玩。"我指了指周围。"附近有那么多人,你随便挑一个当我的替死鬼好了。"

"我已经试过很久了,但他们好像都听不到我的声音。"女孩沮丧地摇着头,"很久了,也只有你能和我说话。"

我挠着小脑袋,"你在这里有多久了?"

"不知道,有很多年了……吧。"女孩的脸上划过一丝迷惑,仿佛时间长得就连自己也忘掉了的样子。

"你爸爸妈妈呢?"

"不知道。"

"那这里是哪里?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问出了一直以为最关心的话。

女孩这次却回答得很流畅:"我不清楚。不过,你又为什么到了这里呢?"

我苦笑起来:"不知道。"

说完,我俩望着对方,开心地大笑了起来。

"我叫穆红思,以后叫我红思就好了。"好不容易笑完,女孩大方地伸出手来。

我迟疑了一下,将右手递了过去,"我叫夜不语,以后叫我夜哥哥就好了。"

"不害臊,明明你比人家小。"红思圆圆的脸上再次绽放开笑容,"以后我就叫你小夜得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哼了一声,算是默许了。

女孩偏过头去做出可爱的沉思状,然后猛地一拍手道:"对了,小夜,我们现在已

经知道对方的名字了,对吧?"

"对啊。"我点点头。

"那我们现在应该不算是陌生人了哈?"

"理论上,应该是吧!"我为难地摸着鼻子。

"那我们就可以一起玩了。"她一把又拉住我的右手,完全忽略了我的个人意愿,用惊人的蛮力将我拉走了。

就这样我开始和她一起玩耍。不管我要什么,似乎她都有办法给我变出来。

有一次我在河边看到蜻蜓,绿色的,无声地从附近飞过。我好不容易抓到一只,呆

呆地看着它在自己的指缝间挣扎。那绿莹莹的眼睛如同宝石一般发亮,很美。

"喜欢吗?"红思坐在我身帝,微笑着问。

"嗯。"我点头。

第二天,她递给了我一个小小的布袋子,"送给你。"

我疑惑地打开一看,顿时吓得将整个袋子都扔了出去。里边满满地,装得全是蜻蜓的眼珠子。绿莹莹的,带着愤恨的怨气,直愣愣地从布袋望向自己。

我从来就没有感觉过饥饿,也不会想上厕所。期间,自己也试图和别的小朋友说话,可是除了红思,真的没人理会自己,就算将他们摇倒,他们也会像个不倒翁一般,爬起来继续堆石头。

我也常常问红思,将石头堆起来不会倒下去的方法。

红思总是微笑地将话题岔开,有时候实在岔不开,就开始大哭,用感染力十分惊人的伤心语气抽泣道:"小夜知道了一定会离开人家,到时候人家又要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这时候,我就一定要学着大人的语气诅咒发誓,说就算知道了,自己也一辈子都不会去用,绝对不会离开她。

她立刻摇头表示不信,然后我就伸出右手小指要和她拉勾。

就这样折腾了好几次,最后,她终于在和我拉了十次勾后,忍不住将那个方法说了出来。

我暗暗地记在了心底,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在意,但是,五岁的自己确定对一个同龄的可爱女孩,动用了五岁孩子本不该有的心机。

河床延伸在视线里,似乎没有尽头,而对岸也是朦胧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

而这里,似乎也完全没有白天与黑夜的区别,只是每到一个特定的时间,红思就会慵懒地伸个懒腰,说已经到晚上了,她要回去睡觉了,然后便跑得不见了踪影。我也就干脆将那个时段定为了晚上。

当晚,我按照她教我的方法将石头堆砌了起来。

叠到第五层,将最顶上的那块石头小心翼翼地放了上去,虽然听不到也感觉不到心脏的跳动,但是,应该是很紧张吧!我死命地闭上眼睛,过了许久才缓慢地睁开。

石头,果然没有像从闪那样垮掉。

猛然,一道刺耳尖叫传入了耳膜里,红思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跟前,她绝丽的脸上带着愤怒,也带着一丝丝的惊恐、惆怅和痛苦。

"小夜,你说过不会用那个方法叠好石头的。"

我脸色发红,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骗人,骗子。"晶莹的泪水从她明亮的大眼睛里流了出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感觉她的声音在变谈,越来越谈……

"小夜,为什么你一心想要离开我?我不会放你走的,总有一天你还会回来。"

红思的身影也开始朦胧了起来。

"小夜,你这个骗子!你是我的,我对你那么好,为什么你还要走?为什么你要丢下我?那么多年的孤独好不容易才有了一丝希望,为什么你要走!"

她试图抓住我的手臂,但是什么都抓不到。我的视线里,她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的变形。眼前猛的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爸爸和妈妈焦急的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3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一章假活

有人说时间就是一条河流,在那条河流里,记忆如同沙砾一般被流水冲击、磨损,最后消逝得只剩那么一点影踪。

恐怕正是如此吧,至少我就不敢非常理直气壮地大声说,从小大到,我所有的事情都记得一清二楚,甚至远房老姐在三岁的时候抢走的那个苹果。

毕竟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我真的不记得了。而且一开始回忆就头脑发痛,似乎,大脑是有意地在隐藏这段落记忆。

但是,该来的终究挡不住。或许命中注定我一定会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将五岁半以前的疑惑探个结果吧。

记得这个故事的开始,正好是二月十四号,也就是所谓的情人节。

那天我起的不算早,洗漱完毕后,已经是下午两点了。让佣人煮了一杯咖啡,随便吃了几口土司,然后就无聊地出了门。

大街上完全没有情人节的气氛,满街游荡的都是些影只形单的单身游魂,我承认自己也算一个,毕竟情人节,根本就不会属于我。

至少我不是那种有心情以为有情调,乖乖地等着女友送巧克力的雄性生物,何况,十八岁半的我,根本还没有交女友的打算。

林子那么大,何必要一棵树上吊死呢?

这番话,引自于我一个单身友人的自我安慰。

和寒假的每一天一样,我很郁闷地度过了。晚上不太想回颇为冷清的家里,便找了家西餐厅,随便点了几份菜,心不在焉地吃了起来。

突然觉得身后老有一个视线,在若有若无地打量自己,这种得到科学验证的第六感,我还是极为信任的,于是我若无其事的回头打量一番。

这个西餐厅的人很少,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可以隐约看到隔着两个桌位的地方,坐着一位年轻的女性。

虽然看不太清楚,但是根据脸部的线条,应该不可能丑到哪里去。

感觉得到她的视线很有穿透力,在我回过头的一瞬间,不但穿透了我,而且穿透了和我直线距离足足有二十米的墙壁,不知道垂直投射到了宇宙的哪个位置去了。

我笑了笑,摇摇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不久后,身后的那个美女终于忍不住走了过来。让我惊讶的是,她的手里居然拿着盘子、叉子和刀子。

面对一脸诧异的我,她坐了下来,脸上绽放出笑容,冲我问道:"帅哥,你的饭菜看起来很好吃,我可不可以吃一点?"

我抬头向她看去,视线刚一接触到她的脸庞,就愣住了足足零点九六秒。

这个美女我居然认识,是前段时间突如其来的转校生,叫做赵韵含,似乎是个对古怪灵异事件很感兴趣的美女。而她本身,也缠绕着一层又一层的神秘,让我猜测不透,和我经历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后,又突然地转学走人了。

我不置可否,而这美女也不客气,丝毫没有淑女形象地坐下,拉过我的盘子将大块的牛排切下,分到了自己的盘子里。

她闷着脑袋吃得很欢快,其间还模糊不清的介绍自己,最后递过来一张名片,上边写着:展京大学大三民俗系赵韵含。

这家伙,前段时间还是我的同班同学,什么时候又变成大学生了,还就读什么民俗系,俗话说女人善变,但也没见过这么善变的女人,没多久就连身分都变了。

她狂风般地将盘子里的东西卷入肚子里,顿时又淑女起来,很优雅地用纸巾将粉红色的、稍微有些噘起的可爱嘴唇擦拭干净,又冲我问道:"帅哥,可以借你的手机用一下吗?"

我瞪了她一眼,默不作声的将手机递给她。赵韵含拨了一个号码,不久后从她的身上传出一阵悠扬的音乐。

她嘻嘻笑着,知得很狡猾,将手机还给我,然后从自己的初兜里掏出一个电话在我眼前晃动。

"人家现在已经有你的电话号码了,帅哥介不介意以后和人家多交流试试?说不定以后情人节,就不用形单影只的一个人蜷缩在某个黑暗的西餐枯里,眼睛发出野兽般噬人的血红目光,盯着四周成对的狗男女了!"

赵韵含的这番话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绝对不小,在安静的餐厅里,似乎附近有不少的狗男女听到了,以某种奇异的眼神向我望过来,脸皮厚如我,也稍稍地有一点点的变色。

我深呼吸,强忍着想要将桌子掀翻的冲动。

玉皇大帝,本来没有情人的情人节,已经够可怜了,为什么还要让我遇到这种讨人生气的生物!

"韵含,你究竟在搞什么鬼?"我的嗓音虽然很低沉,但是却发音清晰。

"没什么,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当然和世界上千千万万的单身游魂一样无聊,所以起床后就喝了杯咖啡,吃了几口土司,跑到大街上游逛。"

"然后呢?"

"然后,我一个人跑到这个西餐厅来吃晚饭。"

"再然后呢?"

"再然后,我猛然发觉自己出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带钱包。"

"所以呢?"

"所以我就谎称自己的男友还没有来,让服务生倒了一杯免费的柠檬水,然后一边喝一边想着解围的方法。毕竟那么走掉的话,实在太有损作为淑女的我的面子了,而且碰巧,我可怜的肚子也开始饿了!"

我冷哼了一声:"我看不是在想解围的方法,而是在找替死鬼吧。"

"换个说法也可以,总之我立刻就看到自己的白马王子出现了。"

赵韵含的脸上丝毫没有尴尬的神色,这个女人,就某种意义来说,恐怕比我想像的更不简单。

"我可不是白马王子,我是黄种人,白不起来。"我的声音像是掺了水还没开始煮的米,又硬又冷。

赵韵含噘着嘴巴,将尾音拖的长长的:"没风度,你以前不是说要娶人家吗?

我听得差点晕倒,这件久远到发臭的玩笑她居然还记得,我大摇其头,"那是以前。当时你是我的同学,我还以为你和我差不多大,谁知道你居然用险恶的手段,隐藏了自己的真实年龄。"

"哼哼,大三的姐姐是吧,应该有二十岁以上了吧,我夜不语死也不会娶比我大的老女人!"

"什么老女人,说得太难听了!"她的脸上终于蒙上了一层薄霜,"孤陋寡闻,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称为'跳级'的途径吗"你也跳得太远了,我又不是傻子,当然不信。"我故意偏过头去。

她恨得用力盯着我,突然,又笑了,问道:"小夜,你听过'金娃娃'的传说吗?"

"金娃娃?"我皱了皱眉头,"你是指养马河畔那地地域的传说?"

"不错,你果然知道。"赵韵含高兴起来,"我是民俗系的,最近正准备写一篇半球'金娃娃'这个迷信传说的论文,所以想顺便走一趟养马河,看能不能收集到什么有用的资料。

阿夜,难道你一点都不好奇吗?"

"完全不!"我虽然说回答得很决断,但是行动上依然透露出些微的迟疑。

赵韵含像是很有把握,递给了我一份资料,然后上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身,轻声道

"这些资料仔细看看,如果真的有兴趣的话,就打电话给我。"

我麻木的用手握着资料,心潮不断地起伏,不知为何一时间竟然头脑空白,呆愣住了。

所谓"金娃娃",是养马河流域的古老传说,具体流传的时间已经长远到不可考证了,而版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

但最具代表性的,归纳出来,也不过三种而已,因为自己所住的城市离养马河的下游不过一百多公里,所以我也有所耳闻。

第一种流传是,"金娃娃"是定期的暗号。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个富可敌国的商人因为财大势大,最终被朝廷陷害。

那个商人也不是个简单角色,他敏锐地嗅到了家破人亡的味道,毅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暗中拨调到养马河畔的某个地方,在那里修建了一座庞大的地窖,自己也紧跟着携妻带子逃往那里。可惜在半途上被官府抓到,死在天牢中。

据说临死的时候,他在一个颇为照顾自己的小狱卒手上写了六个字:养马河金娃娃。并告诉他,如果能解开这个谜,自己一生的财产就归他了。

根据这个流言,一千多年来,无数的寻宝者将养马河一百公里的流域都搜索了无数次,可是却什么都没有找到。据说,那笔宝藏至今都还静悄悄地躺在养马河的某个位置,等待有缘的人去将那扇腐旧的大门敝开。

但就我的判断而言,这个传说,恐怕是最没有根据的一个。毕竟,传说里没有提到具体朝代,人物的具体名字,也不知道究竟是不是真有其事,作曲那六个模糊的关键字,根本就是空口说瞎话。

第二种流言说,"金娃娃"是一种水鬼。

养马河畔有一种特有的风俗,叫做"射将军箭",是小儿拜干爹的一种形式,又称"找保保"。

当时因为缺医少药,小孩不易带大,而且因为就住在河边,常常有孩子在河畔被水淹死,父母认为小孩犯"关煞",须要寻求保人.

射将军箭"是在路旁桥头或者说庙前,设香案摆酒菜,以柳枝为弓,红绳为弦,遇上第一个过路人,不论富贵贫*,即请饮酒,说明用意,然后射箭,认作小孩子的干爹,还要求干爹为孩子取一个含吉祥长命寓意的名字。

最后,赠送腰带给干爹,含意是拜托把孩子带好,干爹也有赠送钱物给孩子的。不过,此种干爹多是过后不认,老死不相往来。

第三种传说,"金娃娃"是养马河畔的水神。

从千多年前直到民国时期,养马河畔都有打醮的习俗。所谓的打醮,就是指从前遇到水灾、旱灾、火灾时,都要请僧道作洁,求水神"金娃娃"赐福禳灾。

据说打醮的内容分为清醮、火醮、九皇醮等。打醮求雨一般在龙王庙举行,所做法事除一般程序外,还要耍水龙,捉旱魃。

民国时擦耳岩打醮求雨,曾将狗打扮成人形,用人抬着游街,我小时候曾经看到过,被那些人滑稽的模样逗得捧腹大笑。

当时我坐在爷爷的肩膀上,兴致昂然地听爷爷说,这是为了讨口风,所谓"笑狗天下睛"的吉利,以祈求达到求雨目的。当时自己还不太懂,只是看到最后游街过来的"金娃娃"雕像时,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那雕像是个穿着红色肚兜的孩子,看不出男女,也看不清楚样子。

应该算很可爱吧,但当时我却直觉的感到一般寒意,三伏的天气里,又冷又怕地差些将爷爷不多的头发也扯了下来。

大致来说,这三种传说都和养马河有关,里边的许多特殊方法,也只在养马河流域流传。应该在曾经的某个时段,发生过什么现在已经无法考证的真实事件所以才造就了现在别具一格的风俗习性。

我从回忆中醒过来,心里不知为何有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微微迟疑了少许,这才打开文件袋,将里边的资料抽了出来。

没过多久,我便将上边的东西看完了,皱了皱眉头,我苦笑了下。

这份资料不长,只有寥寥三页,上边提到的事情大概都一样,说的是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在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当然,也不算是完全活了,医学界秘密地对他们进行了观测,那种"假活"状态很短,只有十秒钟的样子,并且完全不带有心路和脉动,脑电波也没有任何反应,根本就是死人的样子,但是那状况,也不能算是单纯的肌肉收缩造成的条件反射。

因为那些死后几天,又活过来的十多秒的孩子,猛地睁眼睛,嘴里不知道在咕哝着什么话,然后便彻底的死掉了。

有人将那些尸体说的话录了下来,居然惊奇地发现,每个尸体的发音、声线都完全一样。也就是说,他们根本就在说同一句话!

但究竟是什么话,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定论。

这是巧合吗?不可能,古埃及曾有一句谚语说,第一次的相同叫做幸运,第二次的相同叫做巧合,而第三次的相同就是必然,不会有任何东西相同了三次后,仍然是巧合。

资料上记载,自从引起了医学界以及其他各种生命和神秘研究机构的注意后,这种对死亡录间的记录就没有停止过,现在至少已经有了接近六十多个案例。

这么多的案例都呈现了相似的结果,那么究竟预示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我苦笑的更大声了,这个赵韵含,每次出场都别出心裁.

不过,她还真的非常清楚我的底细和爱好,送这种礼物给我,难道我还能拒绝得了吗?不可否认,我是真的感觉好奇了起来

4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二章 三途川

带着百分之四十九的不安,第三天一早,我还是和赵韵含去了养马河。

此前,我通过二伯父夜轩联络到展京大学,也确定民俗系大三确实有个叫做赵韵含的女学生。在学校给我传真过来的照片里,我却到了另外一个人。

照片里的赵韵含是短发,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右脸颊上还有一颗硕大的、偏离位置零点零零一毫米的美人痣。

说实话,虽然她长得不是惨绝人寰,但是也够惨不忍睹了。再傻的人也判断得出,出现在我眼前的赵韵含,和民俗系大三的赵韵含,根本就是两个人!

车上,我将那张照片递给正在开车的某位美女看,她只是瞥了一眼,毫不在意地笑道:小夜,这就是你不对了,居然会跑去调查人家。"

"解释。"我嘴里淡淡地吐出两个字。

她嘟了嘟嘴巴:"最近我去了韩国一趟,跑回来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

晕倒!她以为自己在骗鬼啊!如果现代的整容术可以把人从天可怜见的恐龙,彻底变成绝世大美女,恐怕韩国早就人满为患了。

我也懒得再揭穿她,既然这家伙不愿说真话,也不介意她满身神秘的阴影再多描黑一点,只要和她在一起时间多了,哼,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

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车窗外的景色不断模糊地划过,不久后出现一条宽十多米的白色河流。激流不断地冲击在河床上,发出"啪啪"的刺耳响声。

"小夜,你看那块碑。"赵韵含突然停下车,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

我抬起头,视线里立刻充满了碑牌古老的身影。

这个石碑立在这里已经不知道有几百年了,爬满了黯绿色的苔藓,不过上边的字还算清晰。整个碑面上刻着硕大的三个字:"三途川"。

有趣!我带着好奇的心态走下车,来到石碑前。

几百上千年的风吹雨淋,似乎没有将碑上的刻痕完全剥掉,整个碑是用附近养马山上出产的一种大青石雕刻而成的。看得出雕工非常精细,应该是出自当时的名家之手,只是找遍了整个石碑都找不到作者的名字。

碑整个高度约有两米,石碑下压着一头古怪的生物。

我蹲下身子,这才看清楚,那怪物长着长长的鱼身,上半身是人的形状,它撇开尖利的牙齿,强壮的身躯上披附着青色的鳞甲,左手拿着一把奇形怪状的矛,右手举着一把人面的盾牌,看起来十分铮狞恐怖。

看情况,这东西应该是一种水中妖怪。难道是夜叉?

我皱着眉头用手摸了摸妖怪的脑袋,然后摇了摇头。

不对,虽然确实很像夜叉,但绝对不是夜叉。这种妖怪,自己从来就没有在任何书籍文献上见到过。

一旁的赵韵含见我满脸疑惑,轻声解释道:"这就是金娃娃。"

"金娃娃?"我诧异地回头盯着她,"这么说,这个三途川,也是养马河的一条支流?

有文献记载,养马河流域一共一百公里,然后在养马村附近分为了四条支流,最后流入长江。

赵韵含赞赏地点点头,问道:"阿夜,你知不知道什么是三途川?""当然知道。"

我的视线又回到了那个古怪的金娃娃像上。"所谓的三途川,(奇.书.网)最早最清楚的流传是在汉代。据说是奈河桥下的那条河,每一个死掉的人,如果要进入枉死厅,就一定要渡过三途川。

据说在汉代之前,三途川上还没有奈何桥。人死后,鬼魂进入枉死城的途径只有一个,就是乘上一个穿着黑色蓑衣,披着黑色斗篷的小鬼的船,然后接受三途川的审判。

如果你生前罪大恶极,就会舟毁人亡,眼巴巴地看着脚步下的般缓缓沉入河里,将自己拉入十八层地狱。汉代以后才有了奈何桥-说的……"

我的话在这里猛地停住,急忙再次打量着石碑。这条支干流为什么会取名为三途川?为什么金娃娃的雕像会被三途川压住?这究竟代表着什么寓意?

不知过了多久,赵韵含用力拉着我的手臂,示意回到车里去。我恋恋不舍的这才离开,临走的时候,还不会忘用数们相机将那个古马石碑的四面八方都照了下来。

车继续向前行驶,一种上再也没有发生什么值得注意的事情,几个小时后顺利的到了目的地,养马河。

说到养马河,这个地方我也有所耳闻,据说这里许多地方,还保留着清末的建筑风格,以及许多莫名其妙的风俗习惯。

例如养马村的人早晨最忌鸡飞上房,认为鸡上房招火灾。而且遇到火灾的居民三天内忌烧锅,也就是不能在家里做饭,免得再次遭灾。

他们中午忌讳在院内动土,免得冲动坛神。死在外面的人忌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还有忌孕妇摘果,据说摘后第二年会遭到难产。产妇未满四十天不能进别人家的门,不能看死了,免得污秽人家和尸体腐烂。

正月初一忌往地上倒水、扫地,以避蚀财。抱起婴儿忌在房檐下坐,避免被抓阴抓走。婴儿的衣服忌夜露,免沾邪气。建房时挑方向忌对准别人的中堂,免煞住人家风水。母猪产仔以后忌外人来看,以免带走奶水。

最郁闷的是,吃饭六人同桌时,忌讳单双对坐成乌龟席。据说会冒犯金娃娃,会让自己的儿女被水鬼拉去当替死鬼。

虽然记忆有些模糊,而且五岁半以前的事情也不太记得清了,不过我还知道一些东西,例如,我老爸当年逃避债主时,躲到穷乡僻野,应该就是这里。

将行李放进村中唯一的一家破败不堪的旅馆里,我便和赵韵含走到村里瞎溜达。

"关于最近十三年来不断有淹死的小孩假活的事情,你有什么看法?"赵韵含明显逛得无聊,开口问道。

你摇头,"你连基本的资料都没有给我提供多少,我怎么可能有看法。"

赵韵含苦笑:"我知道的也不过才那么一丁点罢了。全都告诉了你。不过,既然事情是从十三年前开始的,应该在十三年前发生过某些事情,或者说,那时候养马河畔产生了某种因素的变化才对。"

我哼了一声:"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不过有那么多人调查了那么多年,最后什么结果都没有调查出来,我就奇怪了,你赵韵含大美女为什么会这么感兴趣?难道里边会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赵韵含用力挽住了我的手臂,"我确定有目的。因为人家好奇嘛!难道你跑到这里来,也是因为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吗?"

我一时语塞。说实话,到现在我都搞不清楚究竟自己为什么会跑来,内心里虽然有股强烈的不安感,但是更强烈的是大脑中的一股翕动。

那股令自己非来不可的感觉,虽然包藏着好奇,可是,感情色彩中远远不只好奇那么简单。

唉,俗话说女人心海底针,说回来,恐怕我比女人心更加复杂,复杂到自己都越来越无法了解自己的想法了。

"阿夜。"赵韵含想了想又道:"十三年前,你们一家不是正好在养马村吗?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究竟发生过什么事?"

我瞪了她一眼,然后大笑了起来,"原来如此,难怪你会那么大费周折地把我勾引到这个鬼地方来,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很抱歉,五岁半以前的事情,本人完全记不得了!赵韵含的神色丝毫没有变化,"你的家人就没有提到过?"

"从来没有。"我皱了皱眉,"我也懒得问。有些事情,说不定知道了反而不好。"

其实说实话,以自己那么炽烈的好奇心,居然会容忍人生的其中一段留下空白的记忆而不闻不问,实在算得上是一种神绩,不过,我

确实没有问过,也莫名其妙地不太想问。

或许是自己下意识的认为,那个时段,发生的应该不是什么好事吧/

虽然我很胆大,但是我还没有胆大到犯*。既然大脑已经采取了自我保护措施,干嘛还去刨根掘底,那不是自讨苦吃吗?有时候息欺欺人何尝不是一种轻松!

赵韵含也聪明地没有再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只是弯月般的眉头微微压低了一点,做出沉思状。

"这个小村子有许多奇怪的地方。还有些房子是砖木结构的小青瓦平房,和竹木结构的草房,楼房居然一间都没有,这种情况在整个中国都很难找到。那些再空困的地方,至少政府建筑也会修个两、三层。太奇怪了!难道修楼房会犯某种忌讳?"

"你不是学民俗吗?对这里的风俗习惯应该很清楚才对。"我满不在乎地看着周围的景色,这种田园风光,生在城市中的人是很难看到的。

不远处,有一如意小孩正在玩着游戏。

我不经意地望过去,原本还不怎么在意,可是不久后便越看越心惊,用力拉了拉身旁的赵韵含,向那群孩子指了指。

她疑惑地看着,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出个所以然来,忍不住问道:"那里有什么问题吗?""当然有问题!"我的声音略微有些激动,眼睛丝毫没有从那群孩子身上移开。

那个游戏由六个人组成,每个人的身旁都摆放着许多河边随处可见的鹅卵石。那些孩子围成了一个圈,将石头一层一层地堆砌起来,最先倒塌下去的就进入圈子里,跳着一阵姿势奇怪的舞蹈。"

这个游戏确实有些新颖,但是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东西。"赵韵含大为不解。"看仔细了,看正在跳舞的那个孩子的姿势。"我小声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应该是'跳端公的一个简单的变种。"

"跳端公/"赵韵含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惊讶,"怎么可能!他们只不过是些孩子。而且正规的跳端公,早在百余年前就在各地绝迹!"

所谓跳端公,民国以前还曾经在境内乡间流行。据说是遇天灾人祸或家人久病不癔,便认为有鬼作崇,往往要请端公驱鬼禳灾。

跳端公又称跳神、跳郎君、庆坛、传老爷等诸如些类的名称。

事前主家先与端公说明跳神缘由,将生辰八字告知端公,再由端公掐算跳算日期。到期主家备办香烛、纸针,雄鸡"刀头",请端公来跳神收鬼。

所收之鬼"也就是烧化的纸钱灰或符灰",用土陶罐盛着,红纸封口,交由主人按指定地点埋藏或扔掉,也有用稻草扎制"毛人"贴上咒符,所比法事后用火焚化,表示鬼已被收。

跳端公也常穿插爬刀梯、扑火坑、铧头贯胸等活动,表示端公身上附有神灵。端公还兼作"打保符"、"过关煞"、"庆坛"等多种法事。

不过正规的跳端公并没有太多的噱头,只是讲究姿势的重要性。

当时正规的端公舞者多为年轻漂亮的处女,她们从小就被严格训练各种用途不一的舞蹈姿势。而且据说,每个姿势都有不同的用处,绝对不能混淆,否则会适得其反。

我曾经在二伯父夜轩收集的一本很古老的文献里,看到过前人素描下的端公舞者各个舞蹈的姿势,因为觉得上边的姐姐很漂亮,所以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眼前那些孩子玩游戏跳的舞,就是其中一种叫做"罗阴魂"的舞蹈,而且来源非常的正宗。

稍微回忆了少许,我又开口道:"这个舞蹈叫作"罗阴魂",是驱邪主人魔的一种,具体的用处是赶水鬼。"赵韵含想了想,这才点头:"不奇怪,有大河的村落,历史悠久的话,大多都会因为常常有人淹死而惧怕水鬼,小孩子的游戏里会有这种舞蹈也很平常,恐怕是从前大人教的吧,然后一代一代的流传了下来。"

"应该是这样。"我也有同感。

不远处,玩游戏的孩子们在中间的孩子跳舞跳错的时候,拍手大声唱起来:"金娃娃,金娃娃,金精水鬼欺不得。幽人不洁凡草生,水鬼水鬼跑上门。"

我一听,顿时笑了起来,看来养马河流域金娃娃的传说举不胜举,甚至融入了儿歌里,只是不知道,那个所谓的金娃娃,究竟是不是水鬼,如果不是,到底又是呢?

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距离,同样是金娃娃,例题是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却完全不同。

最上游的金娃娃造型是个看不出男女的小孩子,穿着红色的肚兜。

中游直到养马村这一带,金娃娃的像只是一堆塔一般的石头,并不像个人,甚至不是妖怪或者生物。而下游到养马河的四个支流位置,金娃娃成了一种夜叉样子的怪物,真的很令人费解。

用力摇了摇头,眼见太阳已经爬过头顶很远了,这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忘了吃午饭。看看手机,都下午三点了,便拉了赵韵含跑到村里唯一的一家小饭馆吃饭。

说实话,那些饭菜的味道实在不怎么样,而且东西也不太干净,吃得对面的美女眉头都皱到了一起。我倒是吃得不动声色,边吃边想着心事。

如果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十三年的时间虽然很长,但是也不足以让人改朝换代。当时认识的人应该还活着吧!

而那些一起玩耍过的小孩子,长大后,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自己这个曾以在他们生命里匆匆闯进来,一年多后,又匆匆离去的过客?

至少,自己是完全遗忘掉了,甚至将那时候的经历忘了个一干二净。

说不在意,那绝对是自欺欺人。心里有些踌躇,或许有机会的自豪感,自己是不是应该拜访一下这里本该认识的人,将记忆里的那段空白填补掉呢?

内心又开始烦躁起来,感觉很不舒服,我抬头,冲赵韵含问道:"你不是在学民俗学吗?上一扁论文写的是什么?"

赵韵含顿时来了精神,是"民间文化研究以及反思。"

我暗笑,果然和我调查的一样,这个赵韵含还真是有心,就算是随便捏造个假身分引起我的注意,都准备得那么认真。

"阿夜,你知道吗?所谓民俗学,研究的就是民间的生活文化。作为生活文化的民间文化,联结着当地人的过去、现在乃至未来。

"每一个地域,人都是生活在一个既定的文化环境中,实践着长期以来形成的生活方式,接受祖先恪守的价值观念,并且在具体的生存条件下,对传统的生存方式加以再创造,对传统的世界观与价值观念,进行现时代的阐发。"

她说得很认真,"而我,就是对各地的世界观以及价值观念,所繁衍出来的神神怪怪传说很感兴趣。"

这一点我倒是很赞同,毕竟,自己何尝不是很好奇?随即道:"不错,人总是生活在由历史一直待续至今的民俗文化之中。

你们民俗学者普遍认为,民俗学是历史学和现代学的杂交品。现实生活中与人类生活有关的方方面面,都是从事民间文化研究所关注的物件,它们都构成了民俗学者对当地人传承的民俗之合理解释的基础。

而且,民间文化具有深厚的传统渊源,如果要研究,要从民众的生活文化中发现其中的再创造因素,也要剔除其表层的民众再创造因素,寻找民间文化之所以待续至今的历史发展脉络及其动因。"

说着说着,我又想起金娃娃的传说,"只是这附近的金娃娃,在短短一百公里的流域,居然流传着那么多不可思议,而且许多都是毫无逻辑性的传说,这倒是很少见的。"

"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关联。"赵韵含轻轻咬住筷子,说道。

我想了想,点头,"不错,联系确实有,所有传说都离不开养马河,而且当地人对它的信仰不论是惧怕还是崇拜,都会在每年的农历六月十二号拜祭它。想想,真是觉得有趣。"

话间刚落下,突然听到外边传来一阵吵闹声。我伸出头去一看,顿时愣住了。

5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三章 神秘女孩

据说,历史上春秋时,晋国的国君晋景公姬死得异常离奇。

这老哥是真正掌握生杀大权的一代国君,上了年纪,多少有点老年病。晋国的一位算命先生,大概是活腻了,跟国君说:"你老咧,活不过今年吃新麦子的时候了。"

姬老先生一听当然十分不痛快了,到了当年新麦子下来的时候,把算命的招来,捧着饭碗说:"你看,你说朕活不到吃新麦子,朕这就吃给你看!不过你得先给朕死,谁叫你算得不准!"说罢,叫人把算命的推出去砍了。

姬老头子端起饭碗,刚要吃,突然觉得肚子不舒服,便跟左右说:"不成,朕得先去上趟茅房。"说着,放下碗出去了。

左右侍从左等右等,饭都凉了,还不见国君回来,到底咋回事呢?私下分头去找,宫里哪儿都找不到,最后,在茅房发现了姬老先生,原来掉进粪坑里,已经毙得硬邦邦了。

后来有人赞扬说,姬老先生是第一个殉难于厕所的帝王。

而一向以文笔简洁有力著称的《左转》,仅用了一句话描写这一事件:"将食,涨,入厕,陷而卒。"

应用以上这个典故,当然是有原因的,而且大有原因。

话说我和赵韵含跑出去看热闹,没想到一出饭馆的门就被人潮给冲散了,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吵闹的、看热闹的闲人实在不少,而且密密麻麻地围着中央不远处的位置。

我在好奇心使然下,问了附近的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死人了!不过那位仁兄死得有够白痴,和晋景公绝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听旁边的闲人娓娓道来,听得我想笑。

据说死掉的那人姓刘,和父亲开了一家颇大的养熊场,最近几年成了养马河的首富。不过这个刘小子不爱金银、美女,就喜欢跟狗熊打架。

据说他在自己的养熊场里修了一个很大的搏斗场,常常将里面豢养的棕熊、灰熊、黑熊、马来熊、白熊等等,接连地拉出来羞辱。

总而言之,刘老兄成天啥也不干,就琢磨着怎么跟熊打架,还为此请了老师。隔三差五的,进搏斗场里去揪出一只熊来一顿捧,英雄啊!

不过呢,英雄也有失手的时候,终于在今天,刘兄弟遇到一只刚进货到养熊场的历害熊,打着打着,就被狗熊给挠死了……

我哭笑不得,这家伙根本就是自打,完全不需要同情。

只是,现代人就真的这么无聊吗?虽然很少有机会看到尸体,而且还是被熊给咬死的,可是,需要围那么多人?还是说,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想着想着就拼命往里边挤,好不容易接近了圈子的周边,从缝隙里辛苦地瞅着。

只见中央的地上摆着两具用麻布遮盖住的尸体,左边的那具体形很大,是个成年人。而右边那具小的多,应该只是个约五到六岁的孩子,虽然用布盖住了,但是周围的土湿淋淋的,而且尸体还透过布的缝隙往外流水。

我皱了皱眉,这个小孩,难道是被淹死的?

以前曾经提到过,养马村有个风俗规定,死在外面的人不能抬进家门,免得沾了邪气。

所以倒不难解释。为什么尸体会露天放在打壳场上,只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来看稀奇?

突然感觉有人在拉我的袖子,我转头一看,却因为人潮实在太过拥挤了,看不清楚那人。只是隐约发觉,那应该是个身材娇小的女孩。

那只拉在我袖子上的纤纤细手很小,而且白得刺眼。手不断地在用力,似乎想我跟她增。于是我就顺着那手主人的意思,跟着她牵引的方向离开了闹区。

随着人群的稀少,我终于看清了她。

那是个只有一百五十多公分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长长的黑色秀发很细很柔顺,在风里不断飘荡着,让人不禁产生一种想要抓住的冲动。

她回过头,冲我甜甜地笑着,五官十分精致,但是却看不出年龄。似乎只有十四、五岁,但是硬要说她超过了二十岁,也很合理。

总之,是个会让人怜惜的绝色,最难能可贵的是满脸的清纯,令看惯城市美女那种市侩

现实嘴脸的自己,不由得感觉温馨起来。

女孩的肢步丝毫没有停止的迹象,她的小手拼命抓住我的袖子,仿佛放手就会永远失去

我似的,不知道跟她走了多久,终于在一个毫无人迹的树林里,她停住了。

轻轻的转过身,女孩清泉一般纯净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用力注视着我,从我的脚尖一直打量到头发的末梢,最后将视线凝固在了我的脸上,然后,再次笑了,十分清纯的笑脸,微微张开的小嘴,若隐若现的皓齿,秀挺的鼻子,白暂到弱不禁风的皮肤。

一切的一切,都美得令我目瞪口呆,止不住地想发抖。

不知又过了多久,我才逐渐镇定下来,轻声问道:"这位,嗯,小妹妹,你叫我来有什么事吗?"

女孩没有说话,只是笑,望着我开心的笑。

"那,你叫什么名字?"我又问。

依然没有回答,依然只有笑。

这次轮到我笑了,苦笑:"小妹妹,你的家人在哪里?你住在这个村子里吗?"

这次她似乎听懂了,微笑着摇晃着脑袋,顿时视线里似乎漫天都充满了那丝丝柔细的青丝。女孩闭上眼睛,以手合十,然后十分开心地拍了拍手,冲我轻轻发出了一个清晰的语调:"连就连。"

声音清脆,如同悦耳的音乐。这三个音节结束后,又望着我,似乎在等我回应。我在她满脸期待中不解地挠了挠头。

女孩没有死心,又拍了拍手,依旧万分期待地说:"连就连。"然后再次等待着我的回应

我苦恼疑惑地摸着鼻子,满脸尴尬。女孩眼中燃起的炽热希望在一霎间崩塌了,明眸中升腾起一阵阵痛苦的雾气,眼眶开始湿润,像是受到了莫大的委屈般哭了起来。

不知为何,我羞愧得想要找个地洞钻进去。就像自己本来应该知道怎么回应她似的,只是,自己确实不知道。

女孩拉过我的视子擦拭眼泪,抽泣声不大,但却十分伤心。

唉,头痛,刚到了这个本应该熟悉的村庄,结果什么事情都还没展开调查,就碰到了一堆麻烦。难道,我夜不语命中注定了这辈子就是有一大堆的女难?

怀着郁闷的心情,我开始动用万般耐心哄着哭泣的女孩,可是不论怎么说话、作鬼脸逗她,她就是不为所动,只是默默哭着,终于有点受不了,决定先带她回住的地方再说。

于是我去拉女孩擦拭着眼泪的手,她的手很小,软绵绵的,柔嫩的皮肤很有弹性。握在

手里,感觉很舒服,只是就初春而言,触感略微冰冷了一些。

女孩微微嘟着可爱的小嘴,终于止住哭,抬头望着我,不知为何又开心地笑起来,甜美的笑容上,长长的睫毛间还挂着晶莹的泪珠。

哎,真是个有够古怪的小妮子,不过那副梨花带雨的样子,也确实很美。

就这样拉着她迳自往旅馆走,一边走我一边盘算着她的来历。

她的穿着打扮很普通,白色的连衣裙,最近几十年虽然一直没流行过,但是也从没有缺乏过,总之适合所有的年龄层。而她留着不长不短的披肩发,虽然很漂亮,可是明显缺少修剪。现代的年轻人,发型大多以碎发为主,这在养马村也是一样。

至少根据我的观察,三十岁以下的年轻女孩子,不论长短几乎都清一色的具备成了碎发,当是和城市文化最明显的接轨处。可这女孩,发型相当孩子气,最近几年已经相当少见了

而且,看她的神情,似乎认识我的样子,至少感觉得到,握在我手掌中的那个纤弱小手,在激动地微微颤抖着,只要我的手稍微松一松,她就会下意识地用力抓住我的食指死都不放,就像怕我会突然消失掉。

不解地摆着头,我又向她望去。这种气质独特的美女,以我的记性,只要见过一次就不可能忘记,但是记忆里却丝毫没有过她的身影,难道是五岁半以前一起玩过的同伴?

不可能!十三年了,自己长大了,变得和从前根本就是两个人,她又凭什么认出自己的?还是说,她根本是认错了人?

而且这美女虽然长相里透出一股灵气,让人乍一看觉得很聪明的样子,可是从她不作声的行为中,不难看出,她的智力应该由于某种原因停留在了童年的时候,也就是患有俗称的脑功能发育障碍,智力无法随着身体增长。

看来,自己的麻烦是越来越大了。

在感叹中,我回到了住的地方。赵韵含远远地看见了我,冲我微笑着挥手。

"有什么大的发现吗?"迎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暴露了她此刻的急躁心情。

我苦笑着摇头:"哪会有什么发现,倒是捡回来一个迷路的大美女。"

赵韵含饶有兴趣地盯了我一眼,四处望了望:"喔,哼哼,为什么我就那么苦命,从来没那么好运可以捡到个帅哥什么的。美女呢?你把她藏哪去了?"

我见她明知故问,没好气地指了指右边,"那么大个人,你眼睛瞎了?"

她撇了撇嘴:"你自己看看,哪有人了?"

"这不是人吗……"我的头向右转,原本理直气壮的语气顿时荡然无存。身侧,

右手掌中滑腻充实的触感还依然残留在皮肤上,可是伊人却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

见鬼了!我用力拍了拍额头,满脸呆滞,好一会儿才确认说:"那个,刚才你远远地冲我挥手的时候,有没有见过我右手边的那个女孩?"

"从头到尾我就只看到你这活宝一个,你是一个人回来的,根本就没有其他人。"赵韵含的脸上突然划过一丝惊讶,"等等,你这番话,难道是认真的?"

"废话,你以为我那么无聊,会乱耍人啊!"我有点不知所措,胡乱挥动手臂跑回自己的房间里。用力躺在床上,呆呆望着肮脏简陋的天花板发愣,莫不是自己真的遇到鬼了?

有个问题,就算自己遇见了鬼,可那鬼为什么会认识我?还一副十分信任的样子?何况,这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鬼,谁又说得清楚呢。

想着想着,大脑开始模糊起来,有些犯困,于是我闭上眼睛,似乎就在那段时间,自己做了一个古怪的梦。

那个梦十分朦胧不清晰,以至于醒来时,很多细节都不太记得了,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

有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可是我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我一直不为所动,她着急起来,伸出雪白纤细的小手抓住了我的肩膀,有一股窒息的感觉顿时充斥了我的一切感官,我用力挣扎,慌乱中向户上瞥了一眼,顿时一股恶寒冒了上来,那里哪有什么女孩子的手掌,分明是一截白森森的骷髅胳膊,正掐住我的肩膀。

那干枯的骷髅肢干阴森森的,几乎陷入了我的肉里。

就在这时,我好不容易才醒了过来,猛地从床上坐起,用力踹着粗气,感觉自己像是已经死过了一次似的,身体很沉重,又累,头也剧烈地疼痛着,像是大脑里有什么东西在蠢蠢欲动。

"阿夜,你在里边吗?"门外,赵韵含焦急的声音以及剧烈的敲门声传了进来。

我晃动脑袋,有气无力的地回应了一声,摇摇晃晃的将门打开。

她一见到我,惊讶得差些说不出话。"才几分钟没见到你,你怎么变成这副尊容了?"她微微皱眉,将我上下打量了一番:"难道你被鬼压床了?"

"没什么,只是做了个恶梦。"我深吸了一口气,冲她挥了挥手,刚才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想明白。难道是因为新来乍到,有些水土不服,才引起了身体这么大的反应?

"什么恶梦这么严重?"赵韵含稍微有些担心,见我一副不愿再提起的神色,聪明地没有再追问,只是道:"对了,今天村子里有个小孩在养马河里游水时被淹死了,你知道吗?"

"刚才看到了,尸体就在打壳场上,和一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摆在一起。"我的精神善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

"那个傻瓜姑且不用提。我调查了那个被淹死的小孩的一些情况。"赵韵含掏出一个小本子递给了我。

我认真看了起来,那个男孩叫做赵委,上个月才满七岁,是在三前失踪的。尸体在今天早晨八点十五分,被同村一个渔户无意间打捞了起来。警员在判断为意外身亡后,遂将尸体发回了他的父母处。

"调查这个干嘛?"我疑惑地问。

赵韵含立刻满脸诧异地望着我,"阿夜,你的脑袋还清醒吧?我的用意你居然不知道!"

我一愣,突然掏出前几天她塞给我的资料回顾了一番。

养马河畔最近十三年来有许多在河里淹死的孩子,确定死亡后的第三天突然活了过来。

而这个孩子是在三天前失踪的,假定他早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死亡了,那么,今晚刚好就是他死去的头三。

"你想埋伏在打壳场,亲眼看看赵委身上会不会出现假活情况?"我低声问。

"不错,这是民俗学家的执着!"赵韵含一副兴奋满满的样子。

我苦笑:"这个村子最忌讳的就是夜晚的尸体被人盯住,他们觉得这样会影响死去的人游过三途川投胎转世,所以尸体只会放在打壳场,就连守夜的人也不安排,一直到清末民初时期,夜间跑去放有尸体的打壳场,打搅死者安宁的外人,都会被村里人抓起来烧死。

"恐怕在这个村子里游荡的学者,大多都是通过某些不太光明正大的手法,才将尸体搞到手记录下那些假活状态的吧!养马村的人可能至今都不知道,他们幼小的儿子、女儿到死都被人偷去研究。"

"全中!不过,你就不想去看看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盅惑。

我声音压得更低了:"被发现的话,事情就大条了。虽然不至于被烧死,但是一定会被赶出去。"

"干嘛那么婆婆妈妈的,这可不像你.你小子到底去不去?"

"去,那么有趣的勾当,怎么可能少了我!"我哈哈大笑起来,满脸的笑容里,却隐约透露着一丝不安.

不知为何,总觉得,今晚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不过,倒是让本人越发的好奇了!

6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四章 夜探

夜,黑夜。在这个天空还没有被文明腐蚀的乡村,夜色并不是太黑暗。星空很清晰,映照在地上,银白一片,如同四周都洒上了一层盐。

我和赵韵含一早就将今晚的行程准备好了。到了九点半,眼见旅店里的人都一个、二个回了房间,这才用手机通知对方,从一楼的窗户爬了出去。

小心翼翼地穿过院子,隐身进了不远处的玉米地里。赵韵含穿着一套黑色的衣裤,满面作贼的兴奋,看得我直想笑,虽然我的样子也不比她好多少。

养马村的打壳场不大,只有两百平方多一点。秋季的时候用来轮流晒壳物和玉米,不过因为最近几年机器的流行,这个地方已经很少用了,而现在的用途,更多的是拿来作为文艺表演或者放映电影的场地。

打壳场的右侧有一间很小的砖瓦房,那叫作尸阁,是用来摆放尸体的地方。

养马村人有一则风俗便是不能让死人进门,所以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这里修建了一间小房子。那房子里千百年来,早就不清楚已经放过多少尸体了。

岁月并没有在那栋房子上刻下多少痕迹,看得出来,村里人常常对它进行翻修。既然那么重视这个地方,不知为何偏偏要把它修得一副寒酸的样子。

从玉米地里对穿出来,打壳场就到了。星光下,整个打壳场都泛出惨白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稍微打量了一番四周,我和赵韵含对视,露出古怪的笑容。

尸阁的门轻轻闭合着,虽然不明显,但还是能看出并没有上锁。也可以认为,原本上了的锁被谁给弄掉了。看来,盯着尸体的人并不只我们两个,至少,已经有人先我们一步进去了。

我俩蹑手蹑脚向前走,缓缓地在玉米地里绕了打壳场大半圈,移动到尸阁的后侧,通过透气孔向里边张望,可令人意外的是,里边什么动静都没有,没有人,也没有架设过观测设备的痕迹,只有尸体静静地躺在那里。

但不知为何,这种如死的平静中,我却隐约有种不协调的感觉,像是有某个小对劲的地方。赵韵含显然没有看出个所以然,她对我比划了几个手势,让我按照计划进行。我侧着脑袋想了想,点点头,踏上打壳场,来到了尸阁的门前。

这里果然没有上锁,但是锁床有点扭曲,像是被什么工具用力给拉坏了。

我冲警戒着四周的赵韵含指了指门,她打量了片刻,立刻明白我在怀疑什么,低声说:

"应该不是研究所的那些人。他们都有开锁的工具,不会那么野蛮。而且,锁坏了也就留下闯入过的痕迹。第一个被怀疑的,肯定是我们这些外来人。"

和我想的一样,既然不是各情目的的研究尸体的那伙人,那破坏了锁闯进去的又会是谁呢?这会不会根本就是有所察觉的本地人,设下的一个圈套?

不对!这个设想很快被自己推翻了。如果真是个圈套,本地人完全可以埋伏在四周,等那些对尸体有兴趣的人自投罗网。

那个破坏锁的人应该也是怀着某种目的,而且他根本就不怕打草惊蛇,因为他清楚,就算被人发现了,也只会怀疑到外地人身上去。难道,这个人是本地人?

如果真的是本地人,那他冒着打破千百年传统风俗的压力,跑到停放尸体的地方干嘛呢?

赵韵含用力拉开门,那扇看起来很轻巧的门发出一阵笨重的声响,沉重的在泥土上划出一道很深痕迹,她轻轻拉了正在发呆的我一把。我只好将满脑子的疑惑甩开,走了进去。

这个尸阁大约只有四十平米大小,呈长方形,门是从最右边开口的。从右到左,并排放着两排木板钉成的板子床,总共有十六个。

我用手摸了摸半人高的床板,木质很坚硬,应该不是廉价的木料,恐怕这些床板也和这个尸阁一样历史悠久了吧。

最后一个位置上摆放着一具小孩的尸体。应该是死去的赵委。感觉赵韵含用力咽下一口嘴里的分泌物,紧张地向尸体走去。

"你在害怕?怎么,以前从来没见过尸体?"我小声笑着。

"见过又有什么好得意的。人家可是神经纤细的淑女,害怕尸体是人类的自然反应。"在这种气氛诡异的地方,她的声音都在颤抖。

我笑得更开心了:"那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本人一见尸体,就会本能地触发一种古怪的嗜好。"

"嗜好?什么嗜好?"她有所警觉。

没等她进一点的反应过来,我已经将盖在尸体上的麻布猛地揭开。

赵韵含顿时瞳孔放大,想要下意识地尖叫,可是理智立刻阻止了这一不智慧的行为。她死命地钻进我的怀里,像一只受到莫大惊吓的梅花鹿。

"死人,差点把我给吓死。"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惊魂未定的发出声音。可是眼睛始终不好睁开,在我情里将头埋得更深了。

我满脸恶作剧得逞的灿烂笑容,视线一刻不停地缓缓在尸体上扫描起来。

这是个很健康的男孩子,略显棕色的皮肤,面目还算清秀。原本充满活力的身体上,此刻早已经没有了生机,如同深夜如死的寂静一般,死得非常彻底。

戴上手套,用右手习惯性地在尸体上敲敲打打了一番,我皱起了眉头:"韵含,这具尸体有点古怪。"

"哪里古怪了?"她好不容易才提起勇气往尸体的方向看了一眼,但没等到视线完全接触,已经怕得又将头埋回我怀里。

我略微有些无奈,用手加大力气在已经的腹部位置挤压,"你看看。"

赵韵含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没什么啊。"

"你仔细看看尸体的耳朵、鼻子和嘴巴。"我提醒道。

她终于认真起来,打量了一番,面色古怪地望向我,"确实有点奇怪。"

"不错,"我点头,"一般溺水身亡的人,除非能死后四小时内被捞起,否则尸体都会因为浸泡的关系而肿胀发臭。

因肿胀而导致了头发及表皮的脱落,眼、舌的凸出甚至脱落,在养马河的活水中,尸体更有可能被水中生物咬食而残缺。

而且溺死者多有七孔流血的情况发生。口鼻都会形成浓稠的泡沫,不晚破来,可是这具尸体,实在完整得太过于正常了。"

"嗯,我也听说过。"赵韵含似乎忘记了害怕,盯着尸体道:"如果是因为溺水身亡,肺部会有积水,刚才你挤压它胸口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一点吧?"

"完全正确。"我将尸体的嘴撑开,"它的嘴巴和鼻子、耳朵里虽然有泥沙,但是嗓子的深处就没有了。肺部也没有积水的象,恐怕

怕是死后才被什么人扔进河里的。"

"你的意思是谋杀?但为什么警察没有查出来?赵韵含有些诧异。

我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这个小地方的警察也是些可怜角色,大多是得罪了上边,最后被调过来,等着老死也得不到升迁机会的家伙,这些人混一天算一天,有干劲就怪了。

"而且,养马河畔常常有小孩子淹死,恐怕警察过来随便看了尸体几眼,就连法医都懒得派出来就结案,把尸体发放回去了。"

赵韵含无语,向左右张望着:"对了,怎么这个地方只有一具尸体?今天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男子呢?"

顿时,正在看尸体的我如同被雷电劈中了一般,全身剧烈地抖动了一下。

对了,终于明白刚才从透气孔中向里边张望的时候,为什么自己会产生一种协调的感觉。原来那不对劲的地方,是来自尸体的数量。

下午的时候,自己明明听到旅馆的老板说,两具尸体都放进了打壳场的尸阁里。赵韵含的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可是现在,为什么只剩下一具尸体?还有一具哪里去了?

大脑飞快地思索着,我像是想到了什么,立刻跑到尸阁的门前,仔细打量着门栓,看着看着,越看越心惊,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阿夜,你怎么脸色都变白了?"赵韵含对我无法预测的行动十分不解。

我没有回符号,只是用眼睛搜索着房内的地面。

不久后,意料之中的东西出现在了视线里,我将它捡起来,脸上的神色不知道变成了什么古怪的模样。总之,恐怕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你发现了什么?"她好奇地往我手里看。

我望向她,问道:"你刚才开门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倒是没什么,只是觉得门很重。"她回忆道。

"我看门不是重,而是被什么弄坏了。"我指着门栓,"你看,这里有剧烈拉扯留下的痕迹。应该是什么东西对门施加了极大的作用力。在得将门锁的栓都拉得断裂了。"

"谁有那么大的力气?"赵韵含吃惊道。

"还不仅如此。"

我将手心摊开,掌上露出了刚才捡来的东西,是一把已经坏掉的铜锁,"这是尸阁的门锁,它的锁颈部分已经烂掉了,不过锁却飞到了屋子里边,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她似乎丝毫没有紧张感,偏过头想了想,"恐怕是有人在外边用力地踢门,想要闯进去。"

"这是一种可能。但是你想过没有,这扇门是向里边开的,如果是外边的人想闯进去,门锁虽然会坏掉,但是门没有理由也坏了。"

我顿了顿,一字一句地缓缓道:"这种情况,更有个可能……是里边的什么东西,用难以想像的力气将门撞开,以至于门栓坏了,门

的轴轮也坏了。"

"不可能!"赵韵含略微有些变色,"那样门锁没有理由会留在尸阁里","理论上是如此。"我哼了一声:"门栓坏掉的状态也说明了,是被里边传来的力量破坏掉的。这个铜锁恐怕是后边出现的某人,出于某种目的扔进去的。"

赵韵含无法辩驳,她向四周扫视了一眼,黑漆漆的夜色,寂静的黑夜,不远处萦溢着死气的尸体,还有那个从尸阁里跑出去的东西……

这一切,都足以让人产生恐惧。她的脸色自然起来,身体也向**得更紧了。

"喂,你说,如果门真的是从里边打开的,那逃出去的是什么东西?会是人吗?"

我摇头,"不太清楚。这道的木质很坚硬,而且看门栓的破坏程度,应该是瞬间坏掉的。

恐怕,那东西只用了一下就把门弄开了。"

"那会是什么?"赵韵含打了个寒颤,"尸阁里本来应该有两具尸体的,可是有一具现在不见了,难道是……尸变?"

"神经,怎么可能!"我没好气地道:"虽然现在因为线索太少,我暂时无法解释眼前的善,但是尸变这种无稽之淡,绝对是不可能的。"

正要走出门,突然感觉身旁的赵韵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她寻找着我的手,用力握住。原本纤细温暖的手早已变得冰冷一片,甚至不住地打摆。

"怎么了?"我疑惑地转过头问。

只见她满脸惨白,眼睛死死地盯着摆放着尸体的方向。

我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的地方。尸体,已然在它该躺的地方,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声音。"赵韵含紧张得嗓子都在发抖,发出的语音有些残缺不全。

我侧耳倾听,不禁浑身一颤。寂寥的午夜,有一种毫无意义的单薄声音,轻轻地回荡在尸阁内,如果不注意听,根本就发现不了。声音的来源,正是那具叫赵委的尸体。

赵韵含死命地挽住我的胳膊,我用力甩开她,飞快地向尸体走去,一把将它身上的麻步扯掉。顿时,我被惊呆了。

只见赵委原本紧紧闭着眼睛此刻瞪得斗大,恶狠狠地盯着天花板,尸体的嘴缓缓张合着,发出一阵又一阵听不出任何意义的音节。那个音节以两个音段为一点,不断的重复着。它放大的瞳孔开始左右移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猛地,血红的眸子盯住了我,布满血丝的眼睛立刻瞪得更在了,尸体唐突地不再发出声音,只是恐怖地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突然,左手猛地抬起,紧紧地将我抓住。

我的上身动弹不得,惊慌地一脚向尸体踢了过去。赵委小小的身体飞了起来,刺耳地尖叫着,爪子一般的手终于放开了,整个尸体都跌落到墙角。

惊魂未定的两人逃也似的跑出尸阁,偷偷地回到了旅馆里。赵韵含怕得一个人不敢睡觉,非要赖在我房间里。最后,我也由得她了。

脑子十分混乱,就算躺在床上,也没有办法砍刚才亲眼见到的一幕,总觉得一来到这个村子后,萦绕在内心深处的不安感越演越烈,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那具会动的尸体,还有那诡异的声音……虽然那声音似乎毫无意义,但是却有一定的节奏感,它应该在不断重复着某个字元。而且这个字元,我已经隐约猜测到了。

因为,在我将尸体踢飞的那一霎,尸体在半空中,分明从嗓子里发出了两个我能够听明白的音节。

那,居然是在叫一个字句。

我的名字

7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五章 唤魂塔

有人说,有几种人容易被鬼缠住。

例如:左手食指有黑痣的人、凌晨二点四十七分洗脸的人、头发自然枯黄无光的人、无故失眠的人、凌晨一点四十四分出生的人、额头无故发青的人、凌晨从卫生间的镜子里可直接看到窗户的人、在七月十四日打破碗的人……

我属于哪种人呢?不管是哪种人,最近我都有些倒霉。莫名其妙地因为好奇心跑到这里,来查金娃娃的传说以及假活事件,没想到在夜探尸阁的时候,居然遇到了诈尸,唉,头痛,搞得现在大脑都迷迷糊糊的,不知道那场遭遇究竟是不是在做梦。

凌晨,我醒了过来,感觉口干舌燥,拿过水瓶倒了一杯水喝,等到再回到床上时,居然

怎么样都睡不着了。

看了看手机,二点四十一分。住的是双人房,隔壁床位,赵韵含正蜷缩在被子里睡得正香,这家伙,不信纸怎么劝,就是怕得不敢回自己房间。

以前在《痕迹》事件里,她不是一副很臭屁的样子吗?而且,这次调查还是她发起的,

都不知道这副柔软正常的女孩子模样是不是装出来的,如果是的话,她就太可怕了!

我眨巴着眼睛,仔细地观察她,虽然接触了这么长时间,好像只有这次才有机会看清楚她似的。突然发觉,这个美女,还真不是一般的美。

微微卷曲的修长睫毛,粉红色的可爱嘴唇,不时微微抽动的秀挺鼻子,以及如瀑布般浓密,洒在枕头上的黑色长发。

我在嘴角挤出恶作剧的笑容,蹑手蹑脚地下床,走过去,扯下她的一根头发然后用柔滑的发丝回荡在她的嘴鼻间挠痒痒。赵韵含露出一副苦恼的样子,眉头轻轻皱起,右手在空气里挥动,想要将骚扰自己的东西给拨开。

玩了一阵子,自己都感觉自己的行为有够幼稚无聊的。我站起身,向浴室走去。横竖睡不着,还是洗把脸清醒一下,打开笔记弄电脑玩会游戏得了。

打开浴室的灯,我胡乱地将水泼在脸上。水打湿了我的视觉,从闭上的眼帘缝隙望着外边的世界,总觉得窨稍微有些扭曲。

我用袖子将脸擦干,望向镜子。但是只一眼,就惊呆了。

锐中的我居然憔悴得不成人样。凌乱的头发毫无光泽,脸色泛出惨白的血色,额头上甚至白得发青。自己究竟怎么了?就算没有睡好,神态形象也不至于如此糟糕吧?

我愣愣地盯着镜子发呆。突然,镜子映照出的窗户位置,我发现了一个不规则的倒影。

像是,人的脸。

猛地回过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缓缓地将视线移回镜子上,那张脸再次出现了。而且,似乎比刚才的更加清晰。

这可是二楼,窗户外怎么可能有人?

我用力的闭上眼睛,揉了揉太阳穴,再次睁开。那个不规则的脸孔不但没有消失,真的再次变清晰了。

我甚至能看到那张脸的细部。那是个男人,大约有三十多岁。他的眼睛圆睁,细小的瞳孔四周布满了鲜红的血丝。

他的脸紧紧地贴在玻璃上,脸皮惨白,那双眼睛死死地蹬着我,就像尸阁中那具尸体瞪着我的神情,一模一样!

呼吸!深呼吸!虽然不怎么相信鬼鬼神神的东西,但是丝毫不影响我现在的恐惧。那是发自骨髓中的寒意,与生俱来,无法以自己的意志控制。

我想转身逃走,但是理智却不允许自己那么做。

我和那双恐怖的眼睛对视,不知过了多久,那张脸如同它的突然到来一般,唐突的不见了。我浑身的力气仿佛被什么东西抽去。身体软软的倒在了地上。

早上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十分暇逸的躺在床上。旁边的桌子摆放着还冒着热气的豆浆、油条。四处打量一番,旁边床位的赵韵含已经不见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就像从来不曾有人睡过一样。

我伸了个懒腰,用手捧住额头苦苦思索。

清晨的阳光从窗外零落的洒了进来,带着开春特有的凉爽空气。这根本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一天之初了,难道,昨晚的一切真的不过是场梦?

翻身起床,突然发现盛着油条的碗下边有张纸条。我拿了起来,只见上边用娟秀的字迹

写着:

给某个躺在浴室地板上睡觉的傻瓜:

买了豆浆油条给你,记得吃了才准出门,不好好吃早饭的话,会得胃病的。

PS:你该减肥了||人家好辛苦才把你拉回床上去!

我笑了起来,这个赵韵含,人还是蛮不错的嘛!心底稍微感觉有些温馨。

有多少年了,因为父母实在很忙,在家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往往起床后什么东西都被佣人准备好了,摆到了桌子上,虽然什么都不缺,可是老觉得少了些什么,或许,自己也像常人一般,害怕孤独吧。

现在,虽然自己也是一个人吃早餐,但是却不像往常那般感觉心冷。这种感情色彩很复杂,但是也很熟悉。似乎很久很久以前,也有过相同的感动。

豆浆很新鱼,像是用刚成熟的新黄豆磨成的,能喝到这么正统的豆浆,在春秀真的很难得。我按照纸条的命令,慢条斯理地花了许久才吃好,最后还竟犹未尽的舔着嘴唇。

虽然只是简简单单的两样东西,可是却让自己感觉十分满足,浑身充满了少有的活力。

走出门,刚到了旅馆外边就听到了一阵闹哄哄的声音。养马村的人行色匆匆,脚步不停地向东边跑着。偶尔有人看到我,神色间居然流露出不耐烦以及微微的敌意。

我皱眉,隐约猜测到了一些事情。

走回旅馆的大堂,我找到老板,问道:"老板,养马村今天要赶场吗?"

所谓赶场,是农村特有的习俗。场,也就是市场的意思,每隔两天或者三天,农村的人

都会聚集到固定的某个地方,将自己家里产品拿去出卖。

一般拿来卖的东西都很杂,不过价格倒是比城里的市场上便宜得多,以至于许多城里的小败就常常朝场上跑,赚取货物的差价。

老板摇摇头:"明天才是赶场的日子,今天是因为养马村发生了一件事。"

"什么事?"我装出一副好奇心旺盛的小男生样子,眼睛里都充斥满了闪闪发亮的火花。

没办法,我和赵韵含来的时候,登记时用的都是学生证,而且还谎称自己是为了准备毕业旅行,而来先行探路的学生会会员。

不过,这种蹩脚而且完全没有可能性的理由,老板居然毫不怀疑,而且还很照顾我登山,或许中国就是这样的一个民族吧,对于小孩和学生,总是有着一分宽容。

老板的面色露出难言之隐的味道齿紧张地向四周看了看,小声道:'悄悄告诉你,今天一大早就发生了一些事情,村子里下午就要开长老会议,恐怕是要把村子里所有的外人都赶出去。

"对了,提醒你那位女同学一声,最近几天午万不要到外边去到处走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一听便明白。估计是早晨有人发现尸阁的门被破坏了,而且其中一具尸体不翼而飞。

养马村的人最近十几年间,对外边来的人研究村人尸体的事情,恐怕早有耳闻了,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发生今天的事,让他们长久以来憋在喉咙口的怒气迅速膨胀,就快要到爆发状态。

看来最近一、两天,确实要多多小心。虽然我们披着一层学生的外壳,但是谁又知道在这个略有些封闭,而且风俗习惯独特的地方,会不会拿所有外人开刀呢?

我思索着在脸上堆积起虚假的笑容,"谢谢老板的关心。那个长老会议,老板也要去参加吗?"

"全村所有的男丁都要去,我也不例外,等一下关了门我就要走了。你们今天最好不要出门。"

我乖巧地点头,趁他回身的一霎间,将一个很小的东西塞进了他的衣兜里,然后笑容满面的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再顺着窗户爬到了院子里,从旅馆的后门走了出去。

搞不清楚赵韵含一大早就跑到了哪里去,我也没在意,只是径直朝养马河的方向走。

金娃娃的传说和养马河一直联系在一起,而假活状态的产生,虽然我并不是太清楚,但是通过最近几天的直接以及间接的调查,也明白了几点。

必须是淹死的人。

年龄不能超过十三岁的幼童。

范围只在养马村附近,出了周围十公里的地方,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这种怪异状况。

也就是说,一切的一切,原由都应该出在这一段的养马河。难道是最近十三年来,水质或者某些环境产生了变化,导致假活状态的产生?

但是令自己搞不清楚的东西还是有很多。昨晚,那具尸体发出的声音,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名字?应该是幻觉吧!自己离开这个地方已经十多年了,而尸体的主人不过才七岁,我根本就没有结识过他的可能。

带着满脑子的疑惑,我翻过河堤,来到了河床上,由于是早春,养马河的河水并不多,三百多米宽的河道露出了很长的河沿。河沿上放眼望去,全都是鹅卵石,密密麻麻的,什么稀奇古怪的形状都有,一直向视线望不到的尽头延伸。

我顺着河床慢慢走动,希望能有狗屎运,找到些用得上的线索。走了不远,就看到赵韵含蹲在地上,呆呆地打量着眼前的事物。

我童心大起,悄悄地从她身后走过去,想要出其不意的吓她一跳,没想到刚走到离开只有半米的距离,她开口了:阿夜,下次你要吓人的时候,记得找个没有太阳的天气。"

我一看脚下,才发现自己的影子已经拖到了她的脚下。

暗自骂着自己笨蛋,我哼了一声:"没情调。作为女生,就应该在某个帅哥想要和自己开玩笑的时候正确配合,这是做淑女的基本常识!"

"那抱歉了,你退回去重新来一次,这次一定装淑女!"她回过头望向我,嘴角流露出促狭的笑容。

我没精打采地撇撇嘴:"不用了,你是不是淑女又不干我的事。你刚才在看什么?"

"这个东西。阿夜,你知道是什么吗?"赵韵含指着身前的一堆石头考我。

我看了一眼,这是一堆扁平的鹅卵石堆砌成的石堆,用的鹅卵石正面都很圆。底下粗壮上边越来越小,呈现塔状。这堆石头,一共叠了七层高。

"这是唤魂塔。"我也蹲下身,缓缓道:'据说小孩子的灵魂是很脆弱的,特别是淹死的孩子,他们的灵魂很容易被水鬼拉走。

所以养马河一带的原住民,在家里有十三岁以下的幼童被河水淹死后,一般都会到河床边堆砌这种唤魂塔,希望能将孩子的灵魂找回来。"

"不愧是有神棍称号的男人,居然连这么稀少的风俗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赵韵含造作地露出满脸惊讶,用力拍手。

我瞪了她一眼,"你这句话根本就不含有褒义的成份,算了,懒得和你计较,你看唤魂塔那么出神干嘛?"

"当然是有原因的。"她和我打起了哑谜,"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个人拿一张百元钞票,

到商店买了二十五元的东西,不过它的成本价只有二十元。

店主由于手头没有零钱,便拿这张百元钞票到隔壁的小摊贩那里换了一百元的零钱,并找回了那人七十五元。那人拿着二十五元的东西和七十五元的零钱走了。

过了一会儿,隔壁小摊贩找到店主,说刚才店主拿换零的百元钞票为假钞,店主仔细一看,果然是假钞,他只好又找了一张直伯百元钞票给小摊贩,那么,在整个过程中,店主一共亏了多少钱财?"

郁闷,这种强迫对方朝自己思路思考的逻辑问话方式。不是自己的专利吗?什么时候被她拷贝过去了?

我皱眉略微思考了一下,"九十五元。怎么?你想藉这个问题告诉我什么?"

"也没什么。"大概是被自己答对了,赵韵含有点失望,"你的逻辑思维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很简单。很多人都以为关键是那一百元的假钞。其实主要问题出在最后还给小贩的一百元真钞上,只是很多人都忽略掉了。"

我一边回答,一边试着湍测她的用意:"老板用一百元假钞换回了一百元的真钞,找给那人的也是真钞中的其中七十五元。不过他自己还剩下二十五元,虽然最后又还了小贩一百元真钞。

不过,最后的一百元,是可以和找回的一百零钱相抵销的。你不是想告诉我,眼前的这个唤魂塔,就是一百元假钞吧?"

"算你猜对了。"赵韵含有些不服气,她望着我说道:"这就是昨晚抓住你的那具尸体的唤魂塔。"

"什么!"我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不知为何,心底冒出了莫名的恐惧。仿佛那只冰冷的小手,还着惊人的力气,还紧紧时吊在自己的手腕上。

不由自主地向左腕摸去,我强作镇定,沉着脸冷声道:"你找这个干嘛?"

"你不觉得奇怪吗?"超韵含颦着眉头,"你和我都很清楚,赵委并不是被水淹死的,他应该是死后被人抛进养马河里。"

"不错,杀死他的嫌疑犯,大概是那个到处向村里人说赵委掉进养马河的人。"我疑惑,

"不过这些关我们什么事?谋杀一类的案件,我们应该报警才对。"

"我才没心思管这种事呢!我的意思是,赵委昨晚为什么会发出和淹死的幼童一模一样的声音?这十三年来,还是头一次发生这种例外。"

我不屑地说:"所谓的例外,不过是没有发现罢了,你敢确定这十三年来,养马村所以幼童死亡三天后,都有人检查是不是会有假活状态?或许这种假活,根本就不只在淹死的幼童身上发生。"

赵韵含用力摇摇头,"我很确定!十三年来,不只是养马村,就连附近三十公里的范围,只要有人死亡,都有专家进行过调查,所以最近几年才归结出假活状态只出现在十三岁以下,在养马河被淹死的幼童身上,这点毋庸置疑。

可是赵委的尸体,真的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你不是会画符什么的吗?你以前还强迫我喝过符水,怎么不画几张出来,看看能不能将赵委的灵魂请出来?"我盅惑道。

虽然对她从前强迫我喝符水的事情耿耿于怀,不过,自己曾经亲眼见过她用符水,将一个小孩卡在喉咙上的鱼骨头化掉,虽然不知道原理,但是真的很神奇。

她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用漂亮的大眼睛望着唤魂塔,很仔细地打量着。

我见一副认真的样子,不禁张大了嘴巴,'你不会真的有办法用鬼画符唤魂吧?"

赵韵含半睁着眼帘,缓缓回头望我,笑容十分灿烂,"怎么可能有唤魂这种事情,那些符只是人家随便画的罢了。人家对民俗学超有兴趣,鬼画符也是民俗的一种,你总不会干涉人家的私人兴趣爱好吧?!"

我看着那张用假的不能再假的笑容掩饰的面容,顿时有些无语,这空伙,不会真的有办法唤魂吧?

虽然我不怎么相信,但是男的第六感总是很强烈地告诉我,她绝对在隐藏什么不可告人的东西,而且那东西,绝对是刚刚才在本人的提醒下想到的。

摇摇头,暗自下定决心从今以后要把她跟紧一点。我突然想到了今天的早餐,犹豫了少许,好不容易才结巴道:'对了,那个,今天早晨,谢谢了。"

赵韵含诧异地望着我:"谢我什么?"

"早餐。"

"什么早餐啊?我都还没吃就出门?你吃了?"她疑惑的眨巴着眼睛。

我的脸色顿时变得十分古怪,"今天早上的豆浆和油条,不是你给我准备的吗?你还留了纸条……"

提到纸条,我猛地想了起来,纸条上的字迹,并不是赵韵含的!那个字迹自己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不过由于当时太高兴,也顾不得想那么匈奴。

那,究竟是谁为我准备的早餐?难道这个村子还有人记得我,并将我认了出来?看字迹,那人应该是个女孩子,但是她为什么不堂堂正正地过来和我相认呢?

唉,不知为何,对我而言,这个村子笼罩的怪异气氛以及迷雾,越发的浓重了

8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六章 水鬼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关于水鬼的传说,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就是水鬼升城隍。

相传从前有个叫阿眯的渔人,只因家里有一个双眼失明的老母,才四十多岁还娶无老婆。阿眯对母亲十分孝顺,每天打来的鱼,都要选出一条最好的煮给母亲吃。

在阿眯打鱼的溪港里,有一水鬼,他见阿眯是个孝子,便经常邦阿眯驱鱼入网,使阿眯天天都掳到很多鱼。

后来,阿眯还与这个水鬼结成了朋友,经常请水鬼朋友上船饮酒。谈叙间,方知这水鬼是九年前落水而死的老伯。他是一个好心的水鬼。

本来,从落水而死成了水鬼之后,三年便可"掠代"。

第一个三年,掠到是个孕妇,他不忍心掠她一尸二命,便扶她上河,让她回家。

第二个三年,来跳水的是一母一子,那母亲抱着儿子一并跳一河去。水鬼伯不忍心掠他们母子代他一人,便又扶他们母子上河,而且变成一个老伯送他们母子回家。

如今水鬼伯已在水里浸了九年,他想这次无论如何一定要捉个替身,谁知水鬼伯救了四条生命,感动了观音娘娘。

观音娘娘有意试探水鬼伯岂会真好心,便变作一个双眼失明的老妇,连走连哭边骂儿子,来到了河边便跳下水去。

观音娘娘见水鬼伯果真有一片救人之好心,便奏知玉帝,封他为当地城隍。

水鬼伯作了城隍之后,叫阿眯今后不要再去打鱼了,可在庙前卖香烛,以便天天仍与他作朋友。

不过养马河畔的水鬼传说却没有这么友好,这里的代表水鬼是金娃娃。

至今养马河还流行着一种称为"鱼虾替身葬"的埋葬方法。据说沿河渔民因在养马河里失事,尸体漂没,家人便取渔网到河里捞取一翻,网中所获东西或鱼虾,即被认为是死者的替身,取回收殓而葬。

就是这个风俗,却出现了一点小小的问题。

在养马河上,船驶时,忌遇鱼和蛇。遇上有蛇争道横渡,行船人必须加快船速,赶在蛇未过船头时抢先驶过去,据说船是龙,龙若斗输蛇就要倒霉。

船在行驶时,有鱼跳上船,不能抓而食之,而是把它们放回水里,且要抓两把米撒进水中,据说鱼是龙王的亲戚,跳上船是为了觅食。

还有人说这些鱼是水鬼变成的,跳上船是为了试探人心,若贪图小利,必遭报应。

侪早晨的雾气十分浓重。赵凡早早便将摆渡的船划到河的左岸,等待顾客上门。

由于养马河很宽,能够通行的桥并不多,而这一段刚好是两岸交流密集的地方,如果要过桥的话至少要绕十多公里路程。许多人图方便,所以这里的摆渡生意就红火了起来。

赵凡六年前高中毕业,因为没有考上大学,也懒得再重考,干脆接下了他老爸的生意,当起了船夫。每天一大早,不等到天亮就开始

了自己一天的生意。

开始的时候他老爸死活也不愿意,说天不亮去河上容易招惹水鬼,到时候命都保不了,赵凡好歹也是个高中生,当然对这种事嗤之以鼻。时间久了,老爸见他活得好好的,也就没有再理会。

赵凡看了看手表,才六点一刻。对于早春而言,这个时间天色不过才刚刚亮,由于雾气很浓,就连五米外的地方都看不清楚。

好冷,他缩了缩脖子,跑到船舱里坐下。

似乎雾气更浓了,不断翻滚的白色烟雾带着冰冷的气息,不但麻痹了自己的嗅觉、视觉,就连听觉都受到了影响。

他有些奇怪,今天是赶场的日子,一般这个时候,早就有村人带着自己的货物跑上场上占好位置了,可是直到现在,自己一个人都没有看到。

难道是算错了日子?还是家里的闹钟坏掉了?

不对!他走出般舱朝天上望了望,透过雾气,隐约可以看到默淡的光线,这样的天色,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应该是六点出头。但为什么,自己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的地方?

看着手表,确定是六点一刻,并没有搞错时间!

他坐到般沿上,看着不断击打着船身的浪花。猛地想起了什么,他全身一震,死死地瞪着手腕上的表。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

自己是五点起床的,吃过早饭准备了一下,将船开妈这里已经是六点一刻了,为什么等了那么久,表的指针还是停留在六点一刻的位置?

手腕上的机械表,秒针滴滴答答的走着,没有丝毫停顿过的样子。好不容易他才发现,不论秒针走得多少卖力,可分针和时针却像磐石一样悍然不动。看来是坏掉了!

赵凡叹了口气,又要花钱去修理,以后干脆用电子表得了,又便宜又耐用,比这件据说是祖上传下来的老古董方便多了。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天色,似乎和指针一样,也丝毫没有变亮的迹象,依然如同自己刚来时一般黯淡,虽然自己已经来这里等了至少一个小时了。

突然,从岸边传来了一阵阵唢呐的响声,异常热闹。

他侧耳倾听,很快就听清楚了,居然是有人结婚,而且这么早就开始送新娘了。

对于养马河畔的人而言,早晨八点以前送婚是很不吉利的。赵凡暗自祷告,希望这摊生意不要扔到自己头上。

可惜往往事不如人愿,不想来什么,什么偏偏要找上门。

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的雾气中,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来。

头痛,尽管千百个不愿意,赵凡也没办法拒绝送上门的生意,倒霉就倒霉吧!

他将木梯子推到岸上,看着越变越大的身影,等看清楚了,却不由得愣住了。

这些人还不是一般的古怪,所有人都是一身黑色,只有腰上系着一条白带,而且,还将脸紧紧地蒙了起来。

只有人群最中央的新娘一袭红衣,薄薄的红色盖头盖住了脸,不过却能隐约看出五官的轮廓。虽然朦胧,但是绝对是个大美女。

他不由得开始羡慕起新郎来。不知道是哪个该死的幸运儿,竟然能娶到如此漂亮的绝色尤物。自己孤家寡人已经六年多了,二十四岁的男人,在乡下地方早就到了结婚的年龄。可惜用膝盖想,也明白自己永远都没有娶到这种美女的机会。

抛开极度不平衡的心理,赵凡看着那行人缓缓地鱼贯着上船。这些人虽然古怪,但是却很懂行规。

在养马河上搭船的乘客也有禁忌。

如果般上载有新娘,新娘就得打伞,伞柄上悬一串猪肉。船靠岸时,如果又有一位新娘要乘船,那么,这两位新娘不能不打招呼就走,应该各自己人自身上取出一块手绢,交给伴娘互相交换。如果没有伴娘,两位新娘就要自己亲手交换,表示互相祝贺。

这位新娘上般后,不慌不忙地撑开红色的竹伞,挂上咸猪肉,静静地站在船头。河风吹拂在她薄薄的红裙上,不断荡着,美得犹如堕入凡尘的仙女。

赵凡不经意地瞥了一眼,不禁看得痴了。

好不容易在这种多雾的天气过了河,其中一个黑色衣服的人随手给了他一个大红包,暗自用手捏捏,很厚,看来不会太少。

送新的队伍下了船,新娘刚要坐上轿子,没想到远处又响起了别一般唢呐的声音。

不会吧,又是队送亲的。今天究竟是什么日子,怎么这么早就有两队人马,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家的女儿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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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友们这里缺了一段,真素8好意思哈,你们将就着看吧,偶也米办法可能素说赵凡在水里看到了金娃娃,以为要发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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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强烈地炽热起来,拿到了!就要拿到了!他欣喜若狂,但就在手将那个物体握在手中的时候,却愣住了。

那种触感,并不太像金属,滑溜溜的,很怪异,似乎,是个女人的手臂!

来不及多想,在大脑发出的强烈警钟下,他下意识地想将手缩回来……可惜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那个金光闪闪的物体一口死死地咬住他的胳膊,用力将他拽到了河水里。

岸上,被色头巾盖住的新娘,她的嘴角,似乎露出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毫无收获的一天很快过去了,夜晚降临了,他和赵韵含坐在床上对望,默默无语。

"今天你有没有什么收获?"赵韵含明显感觉气氛单调,先开了口。

我摇头,"线索还没有回家。"

"什么意思?"她不解地追问。

我疲倦地笑了笑:"我把一支很小的数位录音笔,塞在了旅馆老板的口袋里,他回来了,我们就知道养马村的长老会议上,究竟会怎么对待外来人了。"

"我想他们十之八九会把外地人起出去。"赵韵含不抱希望地说。

唉,真的很麻烦,早知道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

楼下传来一阵咳嗽声,很熟悉,我和赵韵含对视一眼,线索,终于回来了。

施用了许多种花招,好不容易才悄声无息地将数位笔偷回来。我们蹑手蹑脚地回房间,然后有选择的将全过程听了一遍。听完后,又默不作声地坐到床沿,细细将得到的东西各自分类。

不得不承认赵韵含智商极高,她的思维速度完全能跟得上我的节奏,对细节的整理甚至比我更加反应迅速。

将得到的东西消化好后,依然是她先开口:"没想到昨晚消失的尸体,不只是那个被熊咬死的中年傻瓜,还有出现过假活现象的赵委。你看有没有可能,昨晚将尸阁的门弄坏并跑出去的,就是那个中年人的尸体?"

我皱了皱眉头:"你的意思是他并没有死,只是被熊压到窒息罢了?晚上醒过来后发现自己被放在尸阁里,又害怕又恐慌下,发出常人远远不能达到的速度跑掉了?"

"你昨晚不是已经分析过,那种情况不是一个单独的人能够做到的吗?我的意思是,跑出去的只是尸体!"

我有些难以理解,"你的意思我不懂,单一的尸体怎么可能自己跑出去?"

"民间不是有一种形容尸体自主行为的名词吗?"赵韵含压住了声音:"譬如说,尸变!"

"荒谬,不合理,这种说法我实在无法苟同!"我大摇其头,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赵韵含顿时有些气塞,"夜不语,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怪异莫名的事情也遇到过不好,但是怎么就老是一副死脑筋,总是不信这世界上有鬼呢?"

"我承认世界上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和地方,虽然它们不可以用科学解释,但是总会留下一些可以供人逻辑思考的地方,尸变这种东西实在太荒诞了。"我坚持己见。

她气得说不出话来,叹了口气,"有时候我真的想知道,你的脑袋究竟是怎么构造的。好奇心旺盛,一方面对神秘的事情感兴趣,一方面又不断否定它们,就算它们真实的发生在眼前,也能立刻用狗屁不通的所谓科学解释来自我欺骗,你这人实在太矛盾了!"

"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管我。"我哼了一声。

"算了,我才懒得管你。我回房间睡觉,再见。"她咬着嘴唇,用力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我看着她的背影,苦笑。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以及不断变化的观点,自己信不信是自己的事情,她那么生气干嘛?

看看手机,已经十点一刻了。我用力躺倒在床上,突然感觉很累,非常累,也懒得洗漱,就这么闭上眼睛,睡学着。

然后自己又做了那个奇怪的梦,那个梦依然十分朦胧不清晰,很多细节都令人无法记住。只是隐约的觉得,那个梦的场景是个很长很长的河床,四周满满地堆积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有个女孩站在我身前,拼命想要向我传递某种资讯。

可是,我还是看不清那女孩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声音。只见到她的嘴巴不断地开合着。

不过这一次,我似乎能够稍微读她的唇语了。她像是在呼唤我的名字,又像是在求我快点离开。

每当我觉得自己快要明白的时候,梦就会如同被外力突然掐断一般,我也莫名其妙地清醒了过来。

我用力揉着眼睛,想要睁开,但是酸痛的感觉却令自己很不舒服。懒懒地在床上继续回忆那个怪异的梦境,直到丝毫想不起更多的细节,我才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看手机,又是二点四十一分,和昨天醒来的时间一模一样,自己是不是生病了?我摸着额头,感觉大脑越来越清醒,这种情况,真的有点病态。

走下床,与昨晚的行为模式一般地进入浴室,在洗脸台用力地将冰冷的水泼到脸上。我下意识地向镜子望去,还好,镜子里什么也没有,更没有出现昨晚的恐怖怪脸。

舒心地转身准备再去睡个好觉,就要走出门,我却猛地停住了步。

不对!镜子里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浴室的镜子明明正对着窗户,应该能够透过玻璃看到外边的树影。退一万步,就算没有窗户没有树,至少也能准确地映出镜子正对面的景物,怎么可能什么都没有,如同白纸一般空白!

我感觉一股恶寒从脚底如同电流一般窜满了全身,寒毛恐惧得竖了起来。身体的肌肉僵硬,怕得一动也没法动。

幻觉,一定是幻觉!所谓的灵异现象,哪会那么频繁的出现在自己身上!

我吃力的回过身,一步又一步地向洗脸台走去,每一步,似乎都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来到镜子前,我几乎已经脱力的快要瘫倒在了上。

视线接触到镜面,镜子里,依然什么都没有。空白得犹如媾根本就是个没属于我理解范围的存在。

我死死地盯着镜子,用力到眼睛都快瞪出血来。

空白的镜子里似乎开始出现东西了。是一个黑影,它慢慢变大,变成了一个大概的轮廓。清楚了,越来越清楚,是个脑袋,人的脑袋!那副尊容,根本就是昨晚出现的中年男子。

我再也支持不住了,大脑一片空白,"啪"的一声又晕了过去。

9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七章 八音石

知道什么是EVP现象吗?"

一大早我就敲开了赵韵含的房门,她听我慌慌张张地将昨晚的遭遇讲完,不慌不忙地问了一唏。

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只好喝了口茶,顺着她的方式走下去,"你是说ElectronicVoicePhenomena超自然电子杂讯现象?"

"不错。"她舔了舔嘴唇,"一收音机没有调谐好时的嘈杂的白嗓音中,也许会听见一个声音,在电视失谐的充满雪花的萤幕上,也许会看到一张面孔。而这些,都是已经死亡的人的声音与面孔!这就是EVP。

"据说已经死亡的人,可以通过在现代电子设备上产生的静电干扰或白嗓音,来传递声音或影像,从而达到同现实世界相互交通的目的。就是最保守的估计,大约有七十亿个声音或影像电子设备,存在于世界各国的家庭中,而这些都有可能发生EVP现像的。"

我皱起眉头,"虽然在最近的二十年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相信EVP现象,而且在Google上搜索"EVP",会找到很多有关灵魂追踪组织的网站,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巴西等等,遍及世界各地。

"并且有许多人声称他们已经通过EVP现象,同已经故去的亡人进行过联络,而他们所使用的都是最普通不过的家用电器,那些人甚至将自己捕捉到的讯息到网站上。这些现象一直冲击着人类对生与死的认知,并且逐渐地相信它。可是,这和我昨晚碰到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我实我们可以同已经故去的亲人进行联络!而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聆听……听过这句话吗?"

"一九八七年,肖思。捷克森说的。"我的眉头争得更紧了,"问题是,EVP关我什么事?

"

赵韵含笑得十分灿烂:"就像刚才提到的,说不定是你的某个亲人,正在努力地想要和你沟通呢。"

"放屁,就那个中年男人?那张脸我根本就不认识……"我的话戛然而止,像是想到了什么,眯着眼睛,加重语气问道:"你不会是知道些什么吧?"

"我怎么可能知道,只是一种猜测罢了。"她面不改色心不跳,从床上跳了下来,"人家要去洗漱了,半个小时后在旅馆的大堂集合,我们一起去赶场,真的有够期待的,人家还是第一次去那种乡村集市呢"

我翻白眼瞪着她的背影,心里却是思绪翻腾。这个小妮子,绝对知道些什么,可恨的是,她偏偏不告诉我。哼,走着瞧,我们谁怕谁,总要被我给套出来的!

纪念女人天生就不是那种守时的动物,至少赵韵含就不是,她说半个小时后会合,但是我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

带着一副臭脸等她缍到了,我默不作声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她灿烂地笑着,挽住我的手腕,可爱的吐了吐舌头:'怎么,生气了?女孩子化妆什么的本来就很费时间嘛。你以前没有等过女孩吗?

"我从来没有过女友。"我哼了一声。

她造作地惊讶:"不可能,你这么帅,还蛮酷的,怎么可能没有女孩子喜欢你!"

"要你管。"我瞪了她一眼,用力甩开她的手臂,大步向前走。

赵韵含立刻厚着脸皮跟了上来,"怎么,说到你的伤心处了?"

就在这时,突然有个很小的影子从眼前飞了过去,我下意识地紧紧盯着,直到它消失在远处,眉头却不由自主地紧皱了起来。

"你看到什么了?"赵韵含顺着我的视线望去,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蜻蜓"我淡然道。

"蜻蜓?"她疑惑不解,"这里是乡村,又不是城市里,看到蜻蜓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笨蛋!你以为温带地区,二月分的时候会出现蜻蜓吗?何况是绿头大晴蜓。"我呆呆地望着远处,大脑不知为何有些混乱,"这种晴蜓,应该在四月底,或者初夏才会长出翅膀。现在它们的幼虫还在某滩水里游得正高兴呢。"

赵韵含这才反应过来,依旧不以为然,"现在这个世界的二氧化碳排量那么大,十多年前就开始出现温室效应了。冬天也越来越不寒冷,蜻蜓不按时节出现也很正常啊。"

"或许吧。"我还是无法释然,"但是总觉得有种不安的感觉。而且那只蜻蜓很古怪。"

"哪里古怪了?"

"它的眼睛晶莹剔透的,非常漂亮,就像绿宝石,漂亮到让人想把它挖出来。"

赵韵含停住脚步,用力地看着我,然后用白皙柔软的小手按在我的额头上。

"你没有发烧吧,怎么刚才的话,就像某个潜伏在城市阴暗角落里的分尸狂魔。"

我将她的手推开,挠了挠脑袋,一时间无语,确实,那翻放居然会从自己的嘴里吐出来,真的令人难以置信。

不知是我有问题,还是这个村子本身便有问题,一回到这里就浑身不对劲,虽然自己的感官并没有什么发现,但就是隐约觉得不对劲,似乎,真有什么东西在朝自己缓缓靠近……

在农村,通常隔一天赶一次场,而每一个礼拜就有一次大场。

今天是赶大场,路上行人并不算多,毕竟已经是早晨九点过了,摆摊的人早就去占好了位置。而想要买东西的人,也早早地跑去挑选新鲜的鱼虾、生菜等等了。

我和赵韵含相互无语,想着各自的心事慢慢向前走着。过了许久,她忍不住打破了沉默:"阿夜,最近你真的有些奇怪。"

"我知道。"我回答得很干脆。

"而且你已经不是奇怪这么简单了。"她犹豫了一下,这才道:"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就打个比喻吧,你知道其实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所喜欢的那个人,往往不是那人本身,而是喜欢自己对自己规划出的目标的感觉,就像男人好色一样,他喜欢的是他自己的感觉。

"

"这个比喻太复杂,我不懂。"

"我还没说完。我们再来做个试验,比如你看到一个十分漂亮的美女,她的皮肤细白,所以很想摸一下,当你闭上眼睛去摸她手的时候,就快摸到时,把这位美女的手拿走,换上一只同样细白的男人的手,那你告诉我,你得到的感觉是怎么样的?"

我毫不犹豫的答道:"如果那个美女的手我从来没有摸过,那只会觉得是摸在那美女的手上,会自以为是的感觉很舒服。"

赵韵含笑了笑:"完全正确!感觉虽然一样,但事实上你摸的是某个臭男人的手。所以说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自迷,懂这个道理吗?

"所谓的爱,其实就是自己爱上了去爱的那种感觉,然后会为之悲哀,会为之痛苦、流泪,但是你都愿意去爱。为什么呢?"

"我明白了,你的意思是,我最近碰到的怪事,或者看到的东西,都是自欺欺人,是自己想让自己看到,大脑才会下意识地发出看到幻觉的命令?"我思索了一番。

赵韵含用力摇头,"你还是没有明白,唉,算了,当局者迷。其实你看到美女,想要摸她的手,都不是真的,你不过是在摸你自己规定出的那种感觉罢了。"

我耸了耸肩膀,"你说得我更混乱了。"

"是我的错。"她苦笑:"我忘了你这个人根本只愿意逻辑思考,一切不符合逻辑的地方,都会自动用某些乱七八糟的理由胡乱解释一番。"

"我看你才莫明其妙。"我心里十分不爽,懒得再理会她,抬头向小径的远处望去。没想到一瞥之下,居然看到养马河岸,村人们默认的码头前围起了黑压压的一层人群。

又有什么事情发生了?我狐疑地和赵韵含对视一眼,快步朝那个方向跑去。

一边拼命穿过人墙,一边努力收集资料,好不容易才将事情的大概弄清楚,原来是死人了。

死者叫赵凡,今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后帮自己的老爸在养马河两岸摆渡,一做就是六年。平时为人老实,略微有点害羞。

昨天早晨接近六点的时候开船出门,然后便连人带船不见卫踪影。今天早晨八点过的时候,尸体突然从小码头的木架子底下浮了起来。

我钻进了最内围,好不容易才看到尸体。虽然用麻布盖了起来,但还是能看个大概。这个男子高度大概一米七,体形微微有些肥胖。浑身还在流着腐臭味极重的河水。

他的右手僵硬地向外伸出,似乎生前想要捡什么东西。手腕上赫然有一圈不规则的血红印记,这是生前遭受到很大作用力后,才会形成的明显尸斑。

好奇地将尸体头上的麻布揭开了一角,刚瞥了一眼就被附近的村民给赶了出去。

郁闷,虽然明知道他们是好意,但是看到那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仿佛我欠了他们一亿元没有还似的。

"又死人了。"赵韵含看着养马河奔腾的河水道。

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死者的尊容还好吧?"她问。

"谈不上好坏。只是有点奇怪罢了。"

她立刻来了兴趣,"怎么最近你老能遇到离奇古怪的东西,太让人羡慕了,快说来听听。

"

"他死亡的一瞬间,脸孔上还凝固着一种贪婪兴奋的表情,譬如说突然让你知道自己中了五千万的大奖,发财了……对了,就是你现在这种表情。"我沉吟道:"你说一个要死的人,脸上透露出这种表情算不算奇怪?"

"恐怕……他是因为某种原因,在兴奋状态中掉进河里淹死的吧?"她迟疑道。

"不对,绝对是猝死。"我判断,"不管怎么兴奋,掉进河里窒息死亡都会经过一段非常痛苦的过程,表情也不会是现在这种样子了。"

"这样说来,情况确实很古怪。"赵韵含眯起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阳光下泛出柔和的光芒,"那,你有什么看法?"

"资料不够,没法判断。只有等他的尸检报告出来后,想办法搞到手再说了。再不然的话,今天晚上我们再夜探一次尸阁。"

"免了!"赵韵含慌忙摇手,"要去你自己去,人家死也不要再去,恐怖死了!"

"没骨气。"

"哼,人家是女孩子,拿骨气来有什么用!"她振振有词。

我却十分在意那具叫做赵凡的尸体。他手腕上的印记很古怪,像是手印,但是没有什么生物能有那种形状怪异的手掌。可是自己偏偏感觉似曾相识,似乎,在哪里见过相同的东西。还有他的船,据说养马河流域都找遍了,至今都没有发现。

上船渡到对岸,人山人海的农村市场总算到了。

中国人不论在哪里都多,特别是农村。在这条称为市集的街道上,一千两百多米的距离拥护不堪,寸步难得。

我和赵韵含几乎是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就愉被人群给挤到窒息了。

虽然这份热闹令人不堪承受,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赶场会看到许多早已在城市里绝迹的物品以及风俗,譬如说猴子舞,赶猴子的人会给围观的看官上演一出十分有趣的市剧,非常精采。

还有些地方会卖许多千奇百怪的石头雕像,只有半尺高,形象几乎没有相同的

问老板,才知道这些全都是金娃娃,买回去摆在灶头上可以保平安,听得我赵韵含捧腹大笑。郁闷,敢情金娃娃还是个灶神!

折腾了接近一个上午,孜孜不倦的好奇宝宝赵韵含这才想到休息。然后我们找了一家凉面店坐了下来,我要了一碗冰粉,一口气的将它喝到底朝天,好爽。

见旁边的美女吃相十分淑女,估计一碗凉面还可以对付个十来分钟,我开始用祖母无聊地四处扫荡,最后停留在了一个地摊上。

那是个十分普通的地摊,上边摆着许多石头饰物等等小玩意儿。这些都没什么,吸引到自己注意的是一块扁平的石头。它的形状就像一朵云彩,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八个凸出的角,整个石头呈灰黑色。

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将那块石头拿到了手里。冰冷的质感,表面并不算光滑,似乎折断过。它有三十厘米长,十五厘米宽,六厘米厚,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这是什么?"赵韵含跟了过来。

"八音石。"我头也不回地答道。

"八音石是什么?"

"亏你自称就读民俗系,又不是考古系,干嘛一定要知道某块莫名其妙的石头的名字!"她赌气地在我手臂上拧了一把。

我瞪了她一眼,"相传两千多年前,人们曾经用石头演奏乐曲。当时有一种韶乐,它的乐器就是人家常说的八音石,敲击八音石能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所谓八音石实际上是灵璧石中的一种。

"灵璧石是安徽灵璧县青石山的一种石灰岩,就是烧石灰的石灰岩。这东西是商朝的时候就开始使用了,大概有三千年左右吧。那时候将灵璧石切成一定的形态,来敲打做乐器。八音石,就是这样作出来的。"

赵韵含眼睛一亮,"这东西很值钱吗?"

我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它的具体制造年代,不地应该是后来仿制的。真正的八音石应该至少有三午多年的历史。

但是你想一下,这个石灰岩是什么东西,它很容易风化,不可能到现在还保留的这么完整。就算真的是商朝的,可惜已经被切成了薄片,值不到多少钱了。"

"切,那你看的那么专注干嘛!"她失望地偏过头,开始自顺自地看自己的东西。

我望着手中残缺不全的八音石,这东西应该至少被摔成了三块,眼前的刚好是中央的位置,握在手心里,心底却涌上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觉,仿佛似曾相识。

"老板,这块石头你是从哪里得到的?"我扬起头问。

地摊老板打量了我一番,见是学生模样,这才放心地答道:"是个渔民从养马河里用渔网捞上来的,你看得上眼,给几个钱就拿走。"

我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将它买了下来。八音石碎块估计是因为长年被养马河的水冲击,破裂开的菱角部分已经变得圆滑了。

它的侧面有残缺不全的五行字,就是这些字,我却看得十分入神。

"就,相约定,九十七,何桥,三。这些都是什么啊,乱七八糟的根本看不懂。"赵韵含伸过头来看,然后大惊小怪的叫了起来。

"我猜上边应该写的是一首诗,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什么诗。"我冥思苦想,"但是总觉得自己应该知道才对,而且这块石头,我感觉非常熟悉。在某个时段自己应该接触过!"

"这就是你买下它的原因?"

"大部分是这个原因,虽然自己也不太明白。但是恐怕这块石头和五岁半以前的我,有过某种情况的联系。"

"你说的太玄妙了。"赵韵含撇撇嘴,"某人还说女人是最难以理解的动物,我看某人最近的行为,比女人更难以理解。"

我尴尬地苦笑,"你以为我想啊,最近这几天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精神状态不算正常,但是不可否认,我来到这个鬼地方后,确实遇到了许多怪异的事情。有的时候我老想,是不是和自己五岁半时失去的那段记性有关。"

赵韵含挽住了我的胳膊,"那好,本姑娘就勉强做一件善事好了。具体说说,你究竟丢失了多久的记忆?"

"可以确定的是半年吧。四岁以前的事情虽然不说都记得,但是记忆深刻的东西,还是能想起很多。譬如说老姐从我手里抢走的那颗苹果,还有她用皮带打我,打得我额头血流不止什么的……"

"停停,打住!怎么听都像你在单方面的抱怨,你能不能讲些别的!"

"哪还有什么别的,所谓记忆深刻,不是大喜就是大悲。小孩子当然不会辨别什么大喜大悲的问题,只会记住被伤害的阴影。"

赵韵含用力捂住了额头,"算了,懒得再听下去。你家用从什么时候搬到养马村的?"

"我四岁多的时候。"

"也就是说,你家在养马村住了大概一年多,直到你五岁半的时候才搬走?"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我丢失的也正是在养马村最后半年的记忆。其余的由于自己是小孩子,而且记忆又没有什么深刻的地方和阴影,也就随着时间遣忘了。"我回忆道。

"会不会那半年的回忆空缺,根本也是你自己遣忘掉的?"她猜测道。

我立刻大摇其头,"一听就知道,你是从顺境中走出来的幸运儿。从来不有丢失过某段记忆。

"要知道,从当局者而言,遣忘和遣失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前者不会引发丝毫的情绪,但是后者就会令人感觉惶恐,甚至想拼命将那段回忆找回来。"

赵韵含默然,将我的手臂挽得更紧了,"那么,这么多年,你痛苦吗?因为记忆遣失的事情。"

"很少,我是个乐天派,而且又很忙。"我笑道:"只是回到养马村的这几天的,突然变得很在乎起来,都不知道为什么!"

"存在就是合理,总有什么因素引起了你的不安,只是我们都不知道罢了。"她向远处望去,声音里隐隐在发抖,像是明白了什么。

"阿夜,通常恐怖片中的剧情里,关于失忆都有特定的几种模式。或许你的失忆就像某些三流电影里的场景,因为亏欠了某个人,或者给了某个人承诺,现在那个人化为厉鬼,来向你讨债了!"

我用力从她的臂弯中将手抽出来,不屑地道:"你都说是三流电影,现实中怎么可能出现那样的事情。对了,数位相机你带来了不有……"

提到相机,我的身体猛地一愣,向赵韵含慌乱地吼道:"我们快回旅馆,快!"

"你又在发什么疯了?"她不解地跟着我向前跑。

我头也不回的地道:"我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赵凡手上的红色印记,该死,我怎么早没有记起来。玉皇大帝,太不可思议了!

10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八章 梦

"你看,就是这张照片,仔细看看雕像的手臂!"

回到旅馆,我拿出数位相机,将在三途川拍下的金娃娃雕像的照片调了出来。

赵韵含虽然疑惑不解,但还是顺从地认真看着,好一会儿才问道:'这个爪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当然没有。"我激动地说:"但问题是,和这爪子一模一样的形状,我倒是看到过。"

她略微有些惊讶:"在哪?"

"在那个船夫赵凡的右手臂上。那具尸体的红色印记,和金娃娃的爪子完全相同!"我兴奋地坐了下来:'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不知道,"赵韵含回答得相当老实

我搓着手道:"傻瓜,这就代表了金娃娃真的存在!"

她立刻看着我:"你不是不信鬼鬼神神的东西吗?怎么现在变性了!"

"这可不是什么乱力怪神。"我反驳道:'养马河流域大多数的原住民,都认同金娃娃是一种水鬼。既然有这种传说,就一定有相依据的存在证据。或许早在千多年以前,他们的祖先曾经亲眼看到过金娃娃,然后将传说代代流传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金娃娃是一种生物?"

"不错,应该是现今世界还没有被发现的物种,或许在冰河时代以前就已经在养马河流域存在了,地质学家曾经考察过,三百公里长的养马河一亿年来,奇迹般地从来没有改过道,如果有上古的特种遗留下来,并不奇怪。

只是由于人类的频繁活动,最近几千年,这个叫做金娃娃的物种开始濒临灭绝,在自我保护的本能下,开始隐藏起来。"

赵韵含不置可否:"阿夜,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那你说,赵凡手上的那个印记又怎么解释?"我大声说:"以他的面部表情来看,绝对是猝死。他应该是偶然下受到了金娃娃的攻击,被它拉进了河水中,以玛于来不及感觉到痛苦,就已经毙命了!"

她显然无法认同,摇摇头:"阿夜,那养马村出现的幼童溺死后,产生假活状态又怎么解释呢?"

"或许他们在死亡前或者死亡后,偶然碰到了金娃娃。那种未知的物种身上能够分泌出某种物质,会不断活化人类死亡后的大脑,最后在一定的时间触发假活现象!"我大胆地推测。

"不可能,既然你都说是偶然,会有那么多偶然吗?"赵韵含叹了口气,"阿夜,现在的问题是,每一个在养马河里溺死的幼童,都会出现假活现象,难道他们所有人都碰到了金娃娃?这种偶然也太频繁了吧!"

我顿时哑口无言,也对,哪有那么多偶然。但金娃娃,绝对和假活状态有关!这点自己绝对相信,不过苦于没有证据。

看来真的有必要今晚再去一次尸阁,将赵凡的尸体好好检查一次,最好是把疯子叔叔骗过来,虽然他专攻植物学,但是对分泌物以及激素的研究,在国内也是顶级的。借助他的设备,应该能查出尸体上是否存在有人体以外的,或者未知的分泌物成分!

一想到会发现未知的物种,我就全身兴奋。可以猜测的是,在三途川看到的像是夜叉的古老碑牌,应该就是那个本地人称为金娃娃的生物的基本形象。古人偶然看到后,在恐慌之下,将它当作水鬼或者水神供奉起来。

它应该只生存在养马河流域,几千年来本地人逐渐形成的风俗,几乎都是围绕着它转动。

这样的案例在全世界各地都有,所谓的图腾崇拜,就是以居住地附近最凶猛的野兽作为崇拜对象开始的,或许这时也是如此,那么可不可以认为,金娃娃本身,便是一种凶狠的猎捕型水生生物呢?

见我想得正出神,赵韵含也懒得打扰我,在房间里胡乱地看着,然后她的视线接触到了桌子上的某样东西。

是一个不大的碗,用白色的盖子密实地盖了起来。

今天早晨来这个房间时,并没有发现过这个东西,而我一直都和她在一起行动,也就意味着,这碗东西并不是我俩带回来的,思索了片刻,赵韵含拉了拉我的胳膊。

"阿夜,你那位细心的淑女又给你送饭来了。"她冲桌子上指了指。

我心不焉地向她摆手,"隐隐藏藏,见不得人的家伙,这种人送来的东西我才不要。送你了!"

"你说的哦,那我可要吃了!嘻嘻,先看看有什么好东西!"她走过去将盖子揭开,只往里边看了一眼,顿时,全身都僵硬起来。

她颤抖着,双脚艰难地后退,几乎要瘫倒在了地上。然后,发出了一阵完全不属于人类的高声尖叫!

我猛地抬起头,走过去一把将她扶住,"怎么了!"

"碗里,好……好恐怖!"赵韵含结结巴巴的说着。

我立刻向碗里望去,接着眉头全都拧在了一起。

只见碗里,密密麻麻装着的全都是蜻蜓的眼睛。绿莹莹的,泛出冰冷的光泽,仿佛无数个死者的眼睛,正怨恨的死死盯着我,盯得我冷汗不住地往外冒。

深深吸了一口气,我用袋子将眼睛连碗带盖子装了起来,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赵韵含吓得窝在被子里不敢出来,身体还在瑟瑟发抖。

"好可怕,究竟是谁送来的?那人一定很恨你!"她声音干涩,"吓死人家了,现在我的腿都还在不停地哆嗦!"

我没有说话,只是坐在床沿,一直坐着,然后默默地吃完晚饭,发呆到睡觉的时间,回房,仰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那些蜻蜓的眼睛,自己虽然也感觉恐惧,但更多的是有一种熟悉。仿佛,曾经也有谁送过相同的东西,只是遗忘在了记忆的最深处。

不知道前几天给我送豆浆、油条的女孩,和今天送来眼睛的是不是同一个人?

而那段遗失的记忆,究竟还有多少耐人寻味的地方?还有今天买来的八音石,仿佛,我曾经看到过,甚至拥有过。

沉沉迷雾纠缠在过去的记忆里,压得我无法喘息。

隐隐中总是觉得自己有些害怕,难道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半年时间,真的曾以发生过某些自己不愿意记住的事情?或者由于某种外力因素遗忘掉了?

仔细想一想,似乎从养马村搬出来后,父母就完全没有提到过在这个地方生活时的细节,甚至根本就不愿意提及,甚至不愿意我回到这里。

由于自己从小到大,身旁就常常会遇到怪异莫名的事情,注意力也经常被吸引过去,反而忘记了自己曾以失落过一段记忆,这本来很正常,可是为什么,现在反而迫切地想要回忆起来呢?

究竟那半年时间发生过什么?即使有发生,应该也不是什么记忆深刻的大事吧。

毕竟,自己当时不过才是个五岁大的孩子,再聪明也做不出什么祸国殃民、超人一等的事情来。那,会不会是父母做过什么事情,然后殃及到了我呢?

在胡思乱想中我睡着了。那晚,我做了一个构,很奇怪、跳跃性很大的梦。

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女孩,穿着蓝色裙子的女孩,正在扎着辫子,她坐在河边的石头上,纤细的身体似乎随时会被河风吹走。

她将油亮的秀发梳理到身前,每梳一次就向前边看看。秀气的鼻子衬托着白皙的肤色,粉红色的嘴唇不时微微轻噘,漂亮得让人无法转移视线。

"小夜,这样梳好不好看?"她的声音很细很轻柔,就像春风一样抚入耳道中,五岁的我坐在她对面,心不在焉的点点头。

于是女孩嘟着嘴巴,用手将我的脸扶到视线可以和她对视的位置,然后继续梳着头发。

这一连串行为,小小的我非常难以理解,在河边梳理长发纯粹是没事找事。不管梳多少次,不管梳得有多好,河风都会在不久后将长发吹散。

女孩子果然像老爸说的那么无法理喻,不是说要扎辫子吗?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有扎起来?慢就慢吧,为什么还非要我在一旁看着,就连思想稍微神游一下都不行?

女孩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注视着我,五岁的脸上却丝毫看不到些许的幼稚。

她见我等得不耐烦,快速将辫子扎好,然后站起身用梳子慢慢地帮我梳理不长的头发,新的牛角梳,齿是很锋利的,所以她梳得很慢很细心,似乎想要将我每一根头发都数清楚。

"小夜,人家好看吗?"

"马马虎虎。"

"你喜欢和人家玩吗?"

"不讨厌。"

"那,你会一直和人家玩吗?"

"看情况。"

"人家说的一直,意思是永远。"她抬起头望着翻滚的养马河河水,漂亮的大眼睛变得有些空洞,"永远,永远。"

"不知道。"

似乎记忆里,这样的对话每天都在上演,有时候真的有些佩服小时候的自己,那么早就学会了打太极拳,看来俗话说六岁可以看到老,这倒是有科学根据的。

每一次对话进行到了这里,女孩就会不温不火地问:"为什么你老是不正面回答人家的问题?"

"哪有,我回答得很认真啊。"我挠着脑袋,"有人上门要债的时候,老爸就是很酷的这么回答的的。然后当天晚上,我们一家三口就偷偷摸摸地从后门溜走,搬到其他地方住了。"

女孩少有的微笑起来,那种甜美的笑容,虽然清淡,却会令人从心底感到舒服。大概美女的笑,大多都有疗伤作用吧。

她笑着,用红色的绳子将我梳理好的头发拴起来,然后坐到了我身旁。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总会指到我脸上,痒痒的,但那时的自己却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她的身上有一种甜甜的味道,别的人都没有,害得自己常常怀疑,她是不是在衣服里藏着什么很可口的水果。

每当我这样问她,流露出一副嘴馋的样子,她总是笑着不语,张开双手要我搜,等我搜够了,什么收获都没有,满脸沮丧的时候,总是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变出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来。

五岁的我当然会很高兴,抢过来就大咬了一口。女孩喜欢用手撑住头,睁着眼睛,笑笑地看着我狼吞虎咽的将它吃完,然后掏出手巾细心地将我嘴角擦干净。

吃饱喝足后,我们会躺在河沿上晒太阳。她躺在我的左边,握着我的手,用力的握。然后眯着眼睛仔细看着我,像是要将我的样子印在视网膜上。

"小夜,长大后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我打了个饱嗝,"首先要吃饱,要有大房子住。然后有条件的话,就彻底地贯彻懒惰的精髓,每天吃了就睡,睡醒了就玩,碌碌无为过一辈子。"

"好高的目标哦!要臬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呢?"她天真的问。

"我老爸说,娶个富婆就行了。"

"富婆是什么?"

"大概是有钱的老女人一类的生物吧。"

女孩扑闪着大大的眼睛,"那,小夜,长大后你娶我吧。"

"你是富婆吗?"我坐了起来。

"现在还不是。"她挽住我的胳膊,"但是长大后人家一定努力工作赚钱,然后你就贯彻吃了睡,睡了玩的宗旨。"

"不要。"我偏过头去。

"为什么?"

"因为结婚什么的,老爸说根本就不是五岁的小孩应该谈论的话题。"

"小夜好狡猾,明明是你先提到的。"

"有吗?我记忆不好,不好意思,完全忘了!"

"骗子!"

日落的余晖开始洒在大地上,宽广的养马河如同海一样,被映成血红一片,很美,我们相互依偎着坐着,望着落日,默默地等天空变得黯淡,这才准备回家。

终于记起来了,这个女孩叫李筱幽,是自己来到养马村后的第一个朋友,也是玩得最好的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过各种游戏,河滩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

有人说女孩子比男孩更早熟,但五岁的女孩子也会吗?我不知道,但是对自己而言,筱幽是个很特别的女孩。

她聪明懂事,不论做什么,只要在一起,视线就从来不会离开我。她做事说话会以我为中心,虽然当时的自己并不明白为什么,但是却不讨厌。

她比我小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我都觉得筱幽比实际年龄大了很多。

或许是家庭原因,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可村里的人莫明其妙地对她很好,看到她后都是恭恭敬敬的,把好吃好玩的东西塞给她,然后摇头叹气。

我无法理解村人的行为,不过她有好处,得益的总是我,所以也就懒得想太多。

梦里的时间不知道和现实是几比几,只是感觉太阳不断出来又落了下去,而场景总是只有可怜兮兮的几个。河边,家里,河边,她。

李筱幽在我的梦里越变越美,她的眼神依然只注视我。吃饭后为我擦拭嘴角,热的时候替我扇风,下雨的时候为我撑伞,像妻子对丈夫一般,将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也安然地享受着她的照顾和关心,享受得那么理所当然。在那段几乎一个月看不到父母一次的日子里,除了睡觉以外,我每天都和她在一起,直到有一天……

虽然那段记忆遗失了,但是在梦里,那是个晚上,李筱幽约了我到养马河畔,那天的月光特别明亮,是满月,雪白的光芒如同霜一般凝结在大小各异的鹅卵石上。

原本美丽的景色一接触到附近大大小小的唤魂塔时,就变得诡异起来。

她背着我坐在离河岸不远的地方,听到我的脚步声,回头,然后甜甜地笑起来:"小夜,你迟到了。"

"你又没有表,怎么知道我没有准时到?"我不服气的说。

她抬头看着天空:"是月亮告诉我的。"

"骗人,学校里都教过,月亮没有生命,不会说话。"

"人家才没有骗你,月亮是我的宠物,它总会朝着我的影子跟着我走。"筱幽眨巴着大眼睛,眸子里闪烁的清澈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样子。

我撇了撇嘴:"说慌话的孩子要吞一千根针哦,由于现在是促销期间,你一共要吞一千五百根!'

她笑笑的没有说话,只是站起来:"小夜,我跳一段舞给你看。"

于是她舞了起来,踩着月光,顺着河流拍打岸边的节奏,缓缓跳动着,蓝色的裙子在月色下泛出柔和的色泽,裙角在风中飘舞,说不出的飘逸。

她的长发散开了,舞动在空中,反射着光芒,很美,但是却有一种说不出的黯然。

这支舞是村里的女孩都会的一种游戏,但没有人跳得比她好。她可以跳出各种各样的姿势,别的孩子不要说跳,就连看都没有看过。筱幽似乎从来不在有人的时候跳,除了在我面前。她曾以说过,她的舞,只为我一个人跳,别的人都没有资格看到!

我虽然年龄尚小,但是对美丑的辨别能力还是有的。今天的她跳得特别投入,仿佛将生命都融入了舞蹈中。

不知过了多久的时间,她才停下来,细声细气地对我说:"阿夜,这支舞蹈的名字叫罗阴舞,过两天,我就要去跳给大神看了!"

"大神是谁?"我好奇地支着脑袋问。

"不知道,大神就是大神吧,从小我就是村里人为了伺候大神而养育的,以后我就要去大神住的地方了。"

"那个大神住在什么地方?"

"那个地方我也很陌生,听说很漂亮。"

我挠了挠头:"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她明亮的眼睛中划过一丝默淡,"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以后我不能照顾小夜了,不能做小夜的妻子了。小夜,你要照顾好自己!"

"不要。"五岁的我,小脑袋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混乱,"我不要你走,你走了谁陪我玩?谁给我带苹果?我会很无聊的"

"人家也舍不得你!"筱幽小声的抽泣起来,她用力将泪水停留在眼眶里,坚强地张大眼睛,坚强到全身都在发抖。

她注视着我,滢滢的泪光闪烁着:"但是许多事情,由不得我们的。"

"但你说过要照顾我一辈子。"我生气地和她对视:'你说话不算话。"

"对不起。'

"可是我已经决定了!"

她避开我的眼睛:"决定了什么?"

"长大后要娶你,监督你努力工作,供我吃喝玩乐。"我理直气壮地说道。

她笑了起来,越笑眼泪流得越多,像是河流一般,映着月光,弯弯曲曲的将整个脸都染花了。

筱幽从裙兜里掏出一块石头,轻声说道:'小夜,知道这个是什么吗?"

那是一块略微呈现椭圆形的石头,整个都是灰黑色,上边有四个圆孔,每个孔都有一个开口,形成了八个凸出的角,很古怪的东西。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我摇头。

"这是八音石,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面的父母留给我唯一的遗物,一直以来我都像生命一样珍惜着。"

她呆呆地看着手中的石头,缓缓读着刻在上边的诗句:"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河桥上,等三年。长老说这是我爸爸向妈妈求婚时的定情信物,是爱情最忠贞、最终极的表现。

两个人相爱,所以能同生共死,我爸爸也的确这么做了,妈妈掉进养马河里时,不会游泳的爸爸毫不犹豫也跳了下去,或许他明知这样都会死掉,但是,他不愿意妈妈在奈何桥上痛苦地等待自己三年吧!"

她擦干眼泪,望着我:'小夜,你真的决定了要娶人家吗?"

我毫不犹豫地点头,

"好,那人家就嫁给你!现在就嫁给你!"

她将手中珍如生命的八音石用力摔在地上,流着汀看着石头破裂成三块,筱幽将它捡了起来,将其中的一块用红绳子串好,温柔地挂在了我的胸口。

"这就是我们的结婚戒指。一块给你,一块给我。剩下的一块送给养马河,让金娃娃大神为我们做见证!"她的声音在颤抖,嘴角却流露出微笑,轻轻地将多余那块八音石碎片扔进河里,筱幽终于大声哭了出来。

她紧紧地抱住我,死也不放手,就像一放手,我就会永远从她的生命中消失似的……

那晚,我们俩相互偎依着,在河边坐了一个晚上。

从梦中清醒过来,已经是早晨了。

窗外鸟叫声不断,我却大脑混乱得一动也不想动。全身都有一种说不出的疲倦。感觉脸上湿湿的,用手一摸,居然是水,泪水。什么时候,我,哭了?

11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九章 怪声

"你听过这么一首诗吗?"

吃早饭时,我唐突地问赵韵含:"连就连,你我相约定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河桥上,等三年。"

赵韵含摇头:"很好听的词,虽然没听过,但应该是在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恩,里边确实有个小故事,这首诗流传得不广,出处也没有人知道,但是民间曾经流传说,它是出自宋朝的官女郭爱之手。"我用勺子轻轻将汤勺起,然后又倒回盘子里:'听过郭爱写的《绝命辞》吗?"

"知道。"她被我的情绪感染,声音也低沉下来:'修短有数兮,不足较也。生而如梦兮,死者觉也。先吾亲而归兮,惭予之失孝也。心凄凄而不能己兮,是则可悼也。"

"就是这首。"我眼神空洞地说:'明代的官女大都出自京城门庭清白的小户人家,一旦被选入宫,就意味着从此与家人生死永不得见,而且明初的宫廷沿袭了元代惨烈的人殉制度,官女郭爱被勒命为明宣宗殉葬时,入宫仅二十天。

《绝命辞》是临终时所作,字字血泪与父母决别,自此后魂消影绝阴阳两隔。

"历代帝王为一己之私,广蓄美女,幽闭后宫,不见天日的高墙深院,不知白白葬送了多少女子的青春、幸福和生命。

如有来世,她们该期望是嫁在一个平凡的人家,上有父母在堂,下有儿女绕膝,纵有才情,也心甘情愿在妻职母职中渐渐磨来,在一菜一蔬、一昼一夜里待续人间烟火的爱,一天一天、年华老去。但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此生已了。

"据说郭爱在就要去陪葬的前几天,托宫女将一份书送给了她曾以山盟海誓过的未婚夫,信中寥寥几个字,写的就是《连就连》这首词了。而她曾以的未婚夫看了后,不知道感到痛苦还是高兴,总之大哭了一天一夜,然后在郭爱后的第二天,在家里上吊自杀,为她殉了情。"

赵韵含有些担心:'阿夜,你今天是怎么了,无精打采的,比前几天更不对劲!"

我轻轻将她伸过来的手拨开,从兜里掏出昨天买来的八音石碎块,说道:"虽然有点莫明其妙,但是我确实记起来了五岁到五岁半之间的一些事情,这个八音石一共有三个碎片,而我,现在应该已经拥有了两块!"

"两块?"她诧异的问:'还有一块在哪里?"

"应该还在我家。从离开这里后,老爸就把它藏了起来,如果不出所料的话,把三碎片拼凑好,就会看到上边刻首《连就连》这首词。而且,八音石的主人,我似乎也记起来了!"我的声音中流露着说不尽的默然。

"主人?是谁?"

"一个比我小一个月的女孩子,很漂亮的女孩子,是我五岁时山盟海誓,长大后要娶的未婚妻。"

赵韵含想笑又不敢笑:"你究竟有几个未婚妻啊?"

"我也不知道。"我苦笑起来:"但是她不一样。她送给我八音石的时候,或许就已经清楚了自己的命运,所以来向我告别!"

"阿夜,你说什么我怎么不太明白?"她颦着眉头道。

"韵含,你不是学民俗的吗?那你应该知道,人类历史上对神灵的崇拜一直都伴随着祭祀和祭品。当地人称呼养马河中的金娃娃为大神,他们每年都祭祀,祈求风调雨顺,不要出现河流泛滥的灾难。"

我舔了舔嘴唇,"但一旦灾难来临,所有的祭品都没有效果后,人类通常会进行最后一步,这一步,你知道是什么吗?"

赵韵含一眨不眨地看着我:"用活人当祭品。"

"没错,那你知道,养马河最后一次最大的河水泛滥,是在什么时候?"

"十三年前……"她低下头思索着,像是想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你的意思是说,十三年前这个村子曾以将活人用来祭祀?不可能!这种陋习在宋朝末年基本上就绝迹了!"

"绝迹!哼,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他们会喜悦,会恐慌,一旦这种生物感到害怕,而且害怕的人占到多数,还有什么疯狂的事情做不出来?这种穷乡僻壤是很封闭的,何况又是十三年前。"

"证据!一切都是你的猜测,证据在哪里?"赵韵含似乎有些激动。

我大声道:"我见过受害者。她是我童年的玩位,也是我山盟海誓的对象,这不算证据吗?"说完后,自己也觉得自己过分,叹了口气,无语地静静坐着。

赵韵含望着我若有所失的表情,伸出手来将我的手紧紧握住,许多才放开:"阿夜,虽然我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但是我永远都站在你这边,永远!"

"这算是一种承诺吗?"我抬起头。

"你觉得是就是吧。"

我勉强地笑着:"那,既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我们双方是不是应该开诚布公,把对方无意故意,或者隐瞒的事情都讲来呢?"

"抱歉,这是两回事!"她笑得非常灿烂,"说起来,养马村就要开始驱逐外来人,你说什么时候会轮到我们?"

"懒得去想,总之车到山前必有路,"我想了想,"现在关键的地方,就是尽量收集资料。

"

赵韵含学着我挠鼻子,"收集哪方面的资料?原本我来是为了调查假活现象的,现在感觉调查方向完全变了。就连现在有什么明确的目的,也差不多忘干净了!"

"管那么多干嘛。什么东西都收集一点,说不定以后会变成关键情报。"我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虽然我一个都没有看到,但你不是常说,这里隐藏着许多情有各种目的而来的科学界英才吗?怎么不去他们那里调查一番,说不定会有什么收获。"

"你这个建议也不错。"赵韵含想了想,"那今天我俩就自由行动。我去他们那里肆虐一番,你就到处逛逛,看能不能发现什么。"

我点点头,确定了下午会合的时间后便分道扬镳,各情目的地游荡起来。

漫无目的地在乡间小路上走着,然后我又来到了养马河畔。沿岸零星的唤魂塔悄悄地立在河沿深处,虽然是白天,但却令人感觉一股寒意。每一个唤魂塔都代表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它比墓碑更直观。

养马村建立在养马河的拐角处,一般庞大的河流拐变时都会留下肥沃的泥土,所以几千年来不论洪水如何泛滥,这里的人都不愿意搬走。

房屋冲毁了再建,人被淹死了再生,就这么一代又一代地生存下来,形成了独具一格的风俗

虽然上游修建了一个极大的水坝,近百年来水患已经很少了,但是十三年前,养马河却突如其来的泛滥。冲塌了沿岸大量的房屋以及庄稼。

对于那次洪水,至今都没有将原因调查出来,科学界众说纷纭,有人提到因为养马河上游的植被大量死亡造成的。

但问题是,如果真的是因为植被缺乏形成的水土流失现象,那么受灾面积会更大,可那一次洪水古怪地只出现在养马河三百公里的流域,而水汇入长江后如同泥牛入海,了无声息。

按道理,那么大的洪水汇入长江,将会给沿岸带来更大的灾难才对,更古怪的是,养马河最上游的水坝,居然完全侦察不出当时水量猛然增大的过的痕迹。

所有的故事,如同最难理解的神秘故事一般,到现在还在引起世界上许多知名科学机构的注意以及研究。

踩在河岸干燥的鹅卵石上,我呼出一口凉气,都二月底,天气还这么冷,感觉都完全不像温带气候了。

我顺着昨晚的梦,希望能找出十三年前李筱幽砸坏八音石的地方,但是由于当时的记忆太淡薄,而那时又泛滥着洪水,我实在没办法回忆起来。

无聊地坐在岸边的一块较大的鹅卵石上,我捡起一块石子扔到了河里,石头掉入平缓流动的水中,激起了高高的水花。

我看得有趣,一边企图将从前的记忆更多的回忆起来,一边无意识地朝河里扔石头,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

偶然抬头望着天空,才发现原本明媚的阳光已经不见了。太阳躲入了厚厚的云层里,天色顿时变得如同傍晚般黯淡起来,四周的气氛很压抑,冷风吹到脸上,让我不禁抖了一下。

好冷!就算裹紧外衣都会觉得冷。这个鬼地方的天气,真的有些莫名其妙。

站起身准备回家,就在我刚要转身时,突然听到了空旷的空间中,传来一阵若有若无的

声音。

是什么人的呼唤声?听声音,那应该是个女孩子,很甜美,甜美到令人无法抗拒。

我回身向四周扫视,方圆一千米,视线可以触及的地方,什么人都没有。

用力揉了揉耳朵,我疑惑地深深吸了口气,但那种声音并没有消失,反而更加清晰了。

"小夜,过来。"

"小夜,快过来……"[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我跟着来源猛地转了几次身,最后才确定,声音居然来自于养马河中。

这实不不算清晰的声音,好像妈妈的呼唤,又像自己最好的朋友溺水后需要救助,更像,是在叫唤我的名字!

我的大脑在声音中恍惚起来,呆呆地,一步步地向着河里走去。

鞋子踩进了河水中,迷茫的眼睛里,似乎能在水底看到一个不大的影子。它一身金光闪闪,炫目得几乎将视网膜都烧穿了。

我傻傻地继续向前走,完全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河水淹过了大腿,前方河底是个很大、很陡、很深的斜坡,只需要再一步,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就在这时,有只纤细白皙的小手一把死死将我拽住了。

在那一霎,我立刻清醒了过来,下意识地向前看看,眼前的水底哪里还有什么金色的东西,只有河水,奔流不息的河水。

回头一看,自己的救命思人,竟然是前几天将我拉出人群的那个小巧秀气的女孩子,她满脸紧张地望着我,一直等我完全离开了养马河水,这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惊吓的神色稍微舒展了下来。

我的惊吓并不比她小多少,想到刚才的凶险,至今心脏还在一阵狂跳。

大脑一片混乱,不知道为什么会神经质地朝河中央走,更不确定,刚才自己是不是听到过若有若无的声音,看到过养马河底的金色影子……

或许,一切都是幻听、幻视吧!最近的情绪很有些问题,出现这种情况或许也算正常。

但假如不是自己的问题,那么,养马河中,会不会真的存在着某些科学无法解释的东西?

我用力甩头,想将一团又一团纠缠到一起的疑惑甩开,然后望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她见我看着自己,恬静地流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凌乱的黑色秀发被风吹拂开,要爱得想让人捏上一把。

"那个……"

我刚想道谢,女孩已经拉住了我的手,用力把我拉到离开河岸很远的地方。这才再次专注地望着我,她漂亮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清澈的皮毛子中甚至能倒映出我的影子。

或许是由于她的眼神过于纯净了,从小到大被人这么咄咄逼人地盯着的次数也不算少的我,却第一次感觉有些害羞。

厚脸皮微微发红,我躲开她的视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她没有回答,只是呆呆望我,灿烂笑着。

我为难的用力挠挠头:"那,你家住哪里?"

依然不语!郁闷,怎么和上次见面的情况一模一样。我叹口气,在附近捡了一些干材燃起一堆火,将鞋子脱下来烤。

女孩好奇地看着,伸出手指小心地在我的鞋子上戳了戳,然后十分开心地嘻嘻笑起来。

我又叹了口气,看来是没法沟通了,于是没有再问下去,只是出神地望着眼前的火焰。

最近一段时间的遭遇实在有够凄惨的,似乎自从来到这个鬼地方后就没有顺利过一次。冥冥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暗中戏弄自己,甚至想要自己的小命。

但是从科学上解释,又或者出于逻辑思考,一切又像是自己独个儿在疑神疑鬼。那段遗失的记忆里,应该还残存着某些关键的地方,只是一时间没有回忆起来。

昨晚的梦,究竟是一个好的开端,还是隐藏很深的悲剧的开始呢?

不由自主地,我又想了梦中那个叫做李筱幽的女孩,在现在看来,她一定很爱当时的自己吧!而自己当时的想法呢?

时过境迁,已经完全无法揣测,但是一想到她,心底依然有着一分深切的伤感。

她说自己从小就是被村里人养来送去伺候大神的。或许养马村几千年的历史中,一直都有着这样的习俗,每一代都会养育一位所谓

圣女,历代的圣女如果直到老死都没有遇到水患的话还好,可以无忧无虑地活一辈子,但倒霉的刚好出现水灾泛滥,就只好被村人扔进养马河里去当作祭品了。

这样的例子,在古时候的中国乃至世界各地都并不少见,只是最近几百年已经渐渐绝迹了,没想到,愚昧的恶俗在十三年前,还曾在自己的眼前发生过。

当时的自己亲眼看到了没有?这件事是不是造成自己选择性失忆的关键呢?但最近遇到的怪异现象又能怎么解释?

似乎一切的事件的起因,都发生在十三年前那场洪水以后,假活现象也是,实在太令人费解了!

身旁的女孩见我想事情想到发神,很懂事的没有打扰。她坐到我身旁,将头倚在我的肩膀上,一脸满足的样子。

河风吹过,她两鬓的发丝拂到我的脸上,痒痒的,那种感觉,自己并不讨厌,甚至有着一丝熟悉,女孩身上有一种特殊的甜甜味道,像是衣服里藏着某种可口的水果。

这种味道触动了我心底的某根弦,我猛地全身一震,突然望着她,大声问:"你,你的名字该不会是叫李筱幽吧?"

女孩没有任何反应,只是抬头,疑惑地望了自己一眼,然后又舒服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苦笑,失望地摇头,也对,哪有那么巧的事情,如果李筱幽真的去伺候了金娃娃,那么怎么可能还活着?

而这个女孩,恐怕只是把自己错当成了某个熟悉的人吧。

闭上眼睛胡乱地想着最近的事,等到觉得鞋子差不多烤干的时候,再睁开眼睛时,女孩已经如同突如其来的出现时一样,不见了。

内心微微有些失落,原本还想将她带回去给赵韵含看看,毕竟如此有灵气,漂亮又秀气可爱的女孩,不是哪里都能见识到。何况接触了两次,我至今都猜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哎,养马河,就是随便冒出的一个人都可以充满神秘,实在是太令人不爽了!

慢慢地走回旅馆,吃过饭洗了个澡,等我把琐事整理完毕后,赵韵含也优哉游哉的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满脸兴奋地嚷道:"阿夜,人家有大收获!"

我将她让进房间,心平气和地说:'厉害,发现了什么,说出来让我评论一下先。"

"是假活现象的光碟。"她高兴地哼着听不懂的歌,"我将那些家伙好不容易整理出来的,比较典型的几张光碟搜刮了回来,兴奋吧!"

"看了再说。"我淡然道。

赵韵含很用力地盯着我:'阿夜,你心情不好啊?上午发现了什么?"

"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差点把命给丢掉了。"关于这件事我不想多谈,于是迅速转移开话题:'光碟呢?"

"在这里!"她聪明地没有问,只是从手袋里掏出几张光碟递给了我。

将光碟塞入NB,我俩默作不作声一盯住萤幕,将所有的记示翥过速浏览了一遍。

这些光碟里一共记录了二十七个假活的案例,覆盖面遍及整个十三年的时候。其中并没有任何时间断层,看得出制作者非常地有心。

只是所有的假活案例几乎都大同小异,和几天前在尸阁看到的差不多。只是没有赵委的尸体那么激烈罢了,总之一句话,这些东西学术性价值不错,但是对我们而言,参考价值不大。

看完后,赵韵含略微有些失望,"哼,我还以为捡到了宝了,结果还是些老生常谈稀松平常的东西。"

我重重地倒在床上,舒服地躺着,抽空将最近发生的事情整理了一下,问道:'韵含,你说尸阁里的两具尸体,究竟到哪里去了?居然现在还没有找到!"

"以前我们不是计论过吗?我还是坚持自己的论点!"她睡到我身旁,细声答着。

:你真的认为是尸变?"

"难道不是吗?还是你又有了新的想法?"

我想忖了片刻,"会不会是其他人偷走的?最近老是觉得所有事件的背后隐藏着某些东西,虽然搞不清楚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得到,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清晰,说不定一切都是金娃娃搞的鬼!"

赵韵含偏过头望着我,笑了起来:"你不是猜测所谓的金娃娃大神,是冰河时期以前就遗留下来的古生物吗,动物难道还会搞阴谋诡计?"

"人不也是动物?"

"人有大脑,会思考,会利用复杂的工具。其他动物行吗?"

我注视着她的眼睛,"生物圈中,有些动物早在几千万年前就会用简单的工具了。而非洲有一种蚂蚁,甚至在恐龙时代就学会了种植农作物,会自己培养可以食用的真菌,比人类早了上亿年,历史悠久的生物,譬如说金娃娃,说不定就是智慧生物。"

"太科幻了,我实在接受不了这么前卫的思想。"

赵韵含用力摇头,"但是换种方式思考,其实金娃娃就是水鬼,它是淹死的人类不甘心而渐渐聚集起来的怨恨,这些怨恨累积了几千年,越来越庞大,庞大到了拥有恐怖的力量以及自己的思想。我觉得这种解释更容易理解一些。"

我无语,实在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

气氛稍微尴尬了起来,赵韵含打了个哈哈,识趣地岔开话题:"对了,阿夜,今天我还发现了一张照片,是两个小孩子举行冥婚时照的。很有趣,新郎、新娘都只有五岁多的样子,其中有个小孩很像你哦!"

"冥婚?"我将这两个字细细念了几遍,顿时来了兴趣,"照片呢?"

"我刚好顺手牵羊带回来了,给你"她掏出一张发黄的黑白照片。

我接了过去,饶有兴趣地看着,等自己看清楚上边的景物后,大脑猛地疼痛了起来。

这张照片整个构景十分压抑,两个小孩在举行婚礼,照片遗留下的霎间便是拜祖宗的景象,拜堂的地方很眼熟,居然是尸阁,男孩子面朝一大堆的牌位,有个身穿衣的胖女人用力地压住他的头,想要将他按得跪下去。

虽然照片已经破损得许多地方看不到了,但是我却很清楚那个新郎是谁,是我,是五岁时候的我……

大脑深处的记忆蠢蠢欲动,终于如同决提一般淹没了我,我痛得用力捂住了脑袋,我看到赵韵含在大叫,她拼命地抱住我,嘴里不断地叫嚷什么。

但是我听不到了。我的视线模糊起来,犹如突然断电的电视,失去了所有的信号。

12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十章 冥婚

梦。又是梦。这次的梦实在过于难以形容,难以揣测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做梦。

视网膜上似乎还凝结着那张照片的影子。那个影子带领我穿越了时空,来到了大脑深处一直隐藏起来的记忆中。

对了,我在五岁时确实结过婚,是冥婚。但我的妻子又是谁呢?我要好好想想,应该,会回忆起来的!

有人说,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

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对我而言,忘记的东西,似乎能够开始慢慢回忆了。

"我确实活得艰难,一要随种种外部的压力,更要面对自己内心的困惑,在苦苦挣扎中,如果有人向你投以理解的目光,你会感到一种生命的暖意,或许仅有短暂的一瞥,就足以使我感奋不已。小夜,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喜欢你,比爱我的生命更爱你。"

女孩坐在雪白的牛车上,她穿着雪白的衣裙,飘逸的长发柔软的垂下,不时被风抚动。

村人形成的祭祀队伍很长,但是这一时刻都停了下来。整个队伍都停住了。因为在队伍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小的身影,伸出双手拦了前方。

那是五岁时的我,我面无表情,牙齿咬得紧紧的,不管眼前的村人怎么劝都不愿挪动一步,如同磐石一般。长老急了起来,想要嘱咐几个壮年男子将我抱走。

于是,女孩默不作声的从车上走了下来。她不管任何惊诧的目光,迳自走到我面前。

"我想和小夜说几句话。"她冷冷地对长老说。

作为祭品的圣女,在献祭时,最后一刻的愿望是很神圣的,于是长老和周围的村人都退了下去,远远地注视着我俩。

"你骗人。"我瞪着她。

李筱幽恬静地笑起来:"人家哪有,我早就说过要去伺候大神了。"

"你没有跟我说是今天。"

"分手的时候见不到面不是更好吗?至少还有丝毫的希望,觉得对方在某一天终究能看到。"筱幽的声音低了下去:"小夜,以前的我不知道自己现在做的哪些是对,哪些是错的。而当我终于明白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对错根本就不重要。我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力做好每一件事。然后等死。"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我依然瞪着她,"不过我知道你骗了我。你说要嫁给我的,结果居然悄悄地逃婚!"

"人家才没有。你看,我们的结婚戒指,我到现在还戴着。"她从内衣里拉出了一条红线,线的另一头牢牢地栓着一块八音石碎块。

"小夜,你知道吗?八音石因为能发出美妙的声音,所以古人也会把它称为三生石。他们觉得石头中发出的声音,是上一世的恋人遗留下的记忆。

我真的好希望,我和小夜的记忆也能残存在这块石头里,那样,你就不会忘记我了。"筱幽的明眸中流出了晶莹的泪水。

小小的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是看她。有时候真的觉得,她远远比五岁的孩子成熟太多了。环境让这个从小就遭受不幸的女孩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

"我没有恨过任何人,因为村里人对我都很好,我不愿他们再痛苦下去。"

她转过身,望着远处滔滔的洪水,养马河奔流不息的河水淹没了无数的田地和房屋,轰鸣的水中不断有死尸随波逐流,只是不知道那些人是为了抗洪而牺牲,还是因为措手不及而猝死。

"虽然没有父亲的记忆,但是我在他留给我的信中读到过一句话:"后悔是一种耗费精神的情绪。后悔是比损失更大的损失,比错误更大的错误,所以绝对不要后悔。但现在,我觉得自己开始后悔了。"

她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很柔软,却十分冰冷,她全身似乎都在微微颤抖,"自从和小夜相遇后,我就开始后悔了。我听过一句话,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或许我的命真的很不好吧,刚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抓住幸福的时候,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我用力拽住她的手,"你真的要走?我怎么办?我以后到哪里去找你?"

她默然,许久后才用沙哑的声调,缓慢道:"我也不知道大神的宫殿在哪里,但是八音石会告诉你,我在哪,我在做什么,我活得好不好,大神有没有虚待我。"

筱幽露出笑容,很酸楚的笑:"所以不要担心,总有一天,还会再见面的。"

"哪天?"

"等你再次回到养马村的那一天,我发誓,会出现在你面前!如果我因为意外死掉了,小夜,我会留在奈何桥上,等待你九十五年!"

那天的夕阳很黯淡,景色如同从前听过的一首无名诗人的小诗。所有的幸福在悲伤,所有的快乐在痛苦,所有的愉悦被纷扬,那位沉默的舞者,用最缤纷的辞藻在忧郁中涅磐,尘土飞扬,尘埃落定……

女孩重新上了牛车,祭祀的队伍再次移动,但是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曾经以为快乐要有悲伤作陪,雨过应该就有天晴。但是我的雨天过后,依然是雨,忧伤之后还是忧伤。没有筱幽作伴的日子,每一天都很难熬。

养马河的水在筱幽去伺候大神后,丝毫没有退却的迹象,反而更加大了。

洪水冲塌的地方越来越多,人类如同杂草一般死去,没有任何人关心谁的生命消逝了,只是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

来自各地的抗洪组织络绎不绝,但是在这种庞大的天灾面前,却完全没有任何作用,白白牺牲的人反而更多了。

在那个非常时期的日子里,我常常坐到养马河畔,望着河水,流逝,张牙舞爪地吞噬生命,这些我都不关心,我只是想看看,金娃娃

大神的宫殿究竟在哪个地方,自己,究竟能不能进去?能不能看筱幽一眼?

那样执着的感情,至今想起来,或许,幼小的心灵里,悲伤的不是别的,而是处在萌芽阶段,却已经断裂的初恋。

洪水久久不退,养马村的人又开始准备起什么。直到有一天,老爸将我叫到了家里,让我和村人玩一场游戏,结婚的游戏。

那个游戏,便是凝固在照片中的冥婚。

冥婚是中国民间的一种陋习。

通常是订婚后的男女双亡,或者订婚前就已夭折的儿女,父母处于疼爱和思念的心情,要为他们完婚,这就是冥婚,另外,过去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举办冥婚。

这种陋习早在汉朝前就已出现,一直待续至民国初期,甚至现今也时常听说。宋代时冥婚风气最盛,几乎未婚先死者家人都要为其进行冥婚。

冥婚的仪式混杂了红、白两事的礼仪,依当事人的主张不同,形式出入很大。一般来说,冥婚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贴,命关和婚后取得龙凤贴。男方放定也是要进行的,一半是真的绫罗、金银,一半是纸糊的各种衣饰,最后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这是人类与人类之间冥婚的习俗,但娶的如果是神呢?

养马村人费心思为我布置的结婚游戏中,新娘便是金娃娃大神。

梦境中,结婚的那天夜晚下着倾盆大雨,黑色的天幕如同哭泣肮脏的丑脸。

老妈抽泣着为我换好新郎的衣裳,老爸默不作声地抽着烟,用力拍了我的肩膀,"没事的,来看看我家的小夜多帅气!不过是场游戏,又不会少一块肉,很快就结束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选作金娃娃大神的老公,有村人说是神的旨意,但那个神的旨意究竟是以怎么样的方式传达给养马村人的,我至今也搞不明白。

总之,当时只有五岁的自己对结婚也没有明确的认知,虽然说过要娶李筱幽,不过究竟一个人法定可以有几个老婆,这种深层次的概念是完全不清楚的。

搞了半天,原来自己早在十三年前就违反了现行婚姻法,娶了大房二房,一共两个老婆了,更郁闷的是,其中一个老婆,还是不知是鬼是神的怪异东西。

迎亲的队伍早就来了,他们穿着一身黑衣,腰上绑着一条白色布袋,吹着凄历的唢呐,一直在我家门前吵吵闹闹。

老妈把我的小手握得紧紧的,好像一放开我就会永远离开她似的。

老爸又安慰了她一番,这才将我塞了出去。郁闷,就一般而言,婚礼应该是女方坐上花轿抬到男方家的,难道我是入赘?

小小的我穿着黑色的新郎服饰,戴着黑色的帽子,坐上白色的轿子,一路颠簸地任人抬着向打壳场走。

梦里,这台轿子也很奇怪,婚礼用的原画是八抬的红色绸缎大轿,但这一顶确是通体白色,白得令人眼睛都花。初步估计,根本就是祭祀时用来抬圣女的!

虽然已是深夜,但是尸阁周围搭起了很大的棚子,下边燃着熊熊火焰。养马村的大人几乎都来了见到白色的大轿靠近,新娘也迎了出来。

我透过窗户向新娘的位置看了一眼,发现那居然是一个穿着雪白衣裳的五岁女孩。是个很清秀的女孩,只是面无表情,呆滞的被长老牵引着向前走。

她的手中捧着一个不大的牌匾,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上边赫然写着:新娘金娃娃。

养马河的洪水一直淹到了距离尸阁只有十多米远的地方,也意味首大半个养马村已经沉入了水底。

我缓缓下了轿子,婚礼开始按部就班地进行起来。长老将我拿着新娘牌位的女孩领进尸阁中,那时的自己从来没有进过这个摆放死人的地方,透过五岁小孩的眼睛望着尸阁的里边,我在梦中都不禁感觉心惊胆寒。

原本便已经很阴森的尸阁,每一个床位上都密密麻麻地摆满了祖宗的牌位。而门旁的正对面有几个比较大的牌位,恐怕不知道是几千年前的老祖宗了。

我和那个金娃娃大神,拜天地,拜祖宗,然后夫妻对拜,最后进了洞房。

所谓的洞房,是一个布置粉刷得全白的房间,白得比疯人院更胜一筹。

白衣女孩呆呆地坐到床沿,双手紧紧地抱着我的二房小老婆,金娃娃的牌位。我俩就这样极为白痴的,傻傻地不看对方,坐了一整夜。

第二天,天色刚亮,就听到屋外传来兴奋至极的欢呼声,以及喧闹刺耳的鞭炮声,洪水,终于退却了!

"这么说,你早在十三年前就是有妇之夫了,而且还妈妈了两个老婆?"

将遗失的那段记忆徐徐讲出来时,赵韵含正在喝从,但一听到本人娶了金娃娃大神,立刻将喝进嘴里的液体非常不淑女地统统喷了出来,还好我运动神经不差,躲开了!

"不过,你没事就好,刚才差点没把我给吓死,"她实在算不上雅观地爆笑了很久,好不容易才收敛起来,捂住纤细的腰辛苦地说道。

我狠狠地瞪着她,没好气地说:"继续笑啊,我就知道告诉你会没有好下场!"

"绝对不笑了。对不起嘛,因为这种事谁会想得到!"她可爱地拍手,以为能掩饰令人极为不爽的面部表情,"那后来呢?为什么你会失忆?"

"这个中间的缘由我还没有记起来。"我失落道:"应该是洪水退了之后,发生过什么事情才对。回去后绝对要仔细地拷问老爸一番。那老家伙,居然把我随便地嫁出去!'

"嫁出去?呵呵,这个词用得非常绝妙,没想到金娃娃在原住民的眼里,居然是雌性的。这一点在所有的相关书籍里都没有记载过!"赵韵含掏出笔记本,在上边写写画画了一番,抬头问:"那,你对自己的小老婆有什么看法?"

"看法?见鬼的看法!"我大声道:"我现在倒是很想知道,原住民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来选择圣女和金娃娃的老公!"

"纵观世界上的许多祭祀,他们要用人类当作祭品的时候,都有一套十分复杂的选择过程,但养马河畔对金娃娃的传说中,却从来没有提及过,甚至很少有人知道,几千年来,这里一直都存在过祭祀用的圣女。"

赵韵含思忖了片刻,"确实很令人费解。但我总觉得,那声小患是因为你嫁了出去,才会结束的。"

"神以病!怎么可能,你有什么证据?"我听得一口气梗在喉咙口,险些挂掉。

"就赁女人的直觉,以及那场洪水的莫明其妙!"她掰着修长的指头,"十三年前,养马河突发洪水,那场惊天的水患只是祸及养马河三百公里流域,动用多方的人力、物力,都无法减轻损失。

那场灾难历经了三十一天,一共死亡五万三千零三十九人,失踪一万六千七百人,受伤残废以及倒塌的房屋和淹没的农田不计其数,损失实在难以估计。

水灾前没有人能预见,而且期间也无法找到水灾原因。就算上游的水坝将所有水源都截断了,可是养马河流域的洪峰依然不见降低。究竟形成灾难的水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这一怪异现象至今也得不到解释。

而许多专家估计洪峰至少还要肆虐半个月的时候,洪水却突然消失了……这些资料小夜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认为说明了什么?"

我的脸色惨白,心底有了些猜测,可是由于过于的匪夷所思,实在无法将它具体地聚集起来。

"这说明了洪水的后边,恐怕有着什么人类未知的神秘力量在操控着,养马河几千年来的历史中,像十三年前的情况并不是一次、两次了,说不定,但是原住民口中的金娃娃大神搞的鬼。

你说金娃娃是冰河时代甚至恐龙时代遗留下来的生物,但一个生物真的有这种毁天灭地的能力吗?"赵韵含语气着重的说首。

我依然不置可否,用沉默来反驳她的论点。虽然在这一段时间发生的神秘现象面前,自己也稍微的有些动摇了。

她轻轻叹了口气,"说起来,你的大老婆不是信誓旦旦地说,等你再次回来后就会出现在你眼前吗?你究竟看到过人没有!"

"恐怕还没有。"我想起了李筱幽楚楚可怜的纤弱身影,虽然和她只是在梦里见过,自己也没有恋童癖,但是一回忆起她,心底深处就在隐隐作痛。

"以前我曾经怀疑过一个和我有两面之缘的女孩子,最后推翻了,虽然她俩给我的感觉很像。"

"那你觉得,前几天早晨送豆浆和油条的,会不会就是那个筱幽?

"不知道。"

"什么都不知道?最近一段时间我发现,你越来越不像你了。"赵韵含噘起嘴,用双手撑住头靠在桌子上,"调查了这么久,你至少该产生些想法或者结论了吧!"

我沮丧地摇头,"不要说了,我唯一的收获,就是快要成神经病了!以前总觉得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解决,可是现在,不但没有头绪,而且还陷了进去。

我实在冷静不下来!你没有发现我每一句话后边都着一个感叹号?这四天时间,我几乎将这辈子的感叹号都用光了!"

赵韵含轻轻笑了起来:"你还能开玩笑,证明离崩溃还有一定的距离,有没有想过下一步我们应该调查什么?假活现象我觉得应该丢到一边,现在着重将十三年前水灾前后的事情通通整理一次,最好能找到你大老婆李筱幽的去向。"

"她还能有什么去向?恐怕已经沉入河底,长年被鱼虾撕咬,现在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她瞪了我一眼,"你这话怎么听起来像是在诅咒不共戴天的仇人。"

就在这时,外边突然变得喧闹起来。慌乱的声音以及未警用的鞭炮声、铜锣声、唢呐声响成了一片。

旅店老板一脚将房门踢开,冲我们大声吼道:"快逃,洪水来了!"

"什么洪水?"我和赵韵含的脑筋一时拐不了弯道。

店主满脸的焦急,"管他什么洪水,总之快逃命,朝西边跑,冲到山上去就有命了!"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望向窗外,远处的地平线,有着白茫茫的一片物体缓缓地向这边靠近,它反射着太阳的光泽,翻滚出白色的浪花,无声的冲击了过来

13 第十三部 金娃娃 第十一章 洪水

洪水来了,如同十三年前的情形一模一样,突然地出现在养马河的其中一段,毫无感情色彩地将房屋冲塌,然后酝酿着威力,冲向下一个受灾地点。

没想到灾难的发源地以及第一个受灾点,居然会在养马村附近,又是没有任何迹象,没有任何人发现,当村人看到时已经来不及了。

洪水迅速淹没了农田、房屋,将小半个养马村纳入河底,冲击的威力直逼打壳场的尸阁。

旅馆就在尸阁附近,这一次的洪峰比十三年前更加猛烈,恐怕尸阁再也不会是灾难的分界岭。

我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在旅馆中乱窜。

赵韵含急了:'你在干嘛?要不要命了,还不逃!"

"笨,你没见到我在找东西!"我头也不回地继续找。

"什么东西?"

"救生圈,我这人完全不会游泳!"

见我回答得理直气壮,赵韵含实在无语了,拽住我的胳膊就往外边跑。

屋外的空气中布满了湿润的感觉,略微有些腥臭的河流气息顺着风飘了过来,令人很不舒服。四周混乱得犹如没有规章制度的菜市场,到处都有人乱窜,叫嚷着,哭泣着。有的人在找老公,有的人在找孩子。

更有些人完全疯掉了,神情呆滞的站立在原地,双手紧紧地抱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傻愣愣地等着洪水将自己淹没。恐怕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吧。

我俩根据店主的话,拼命向西边那个高度不足一百米的丘陵跑,河水跟本就是在和我们作对,跑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渐渐地鞋子湿透了。回头一看才发现,水已经追至不到两米的后方。而不远后,正有一浪骇人听闻的浪头高耸着居高临下,扑了过来。

估计是在大男子主意的影响下,我下意识地将赵韵含用力向前推出去。

洪峰从头顶席卷过来,将我卷入了水中。意识的最后,我拼命地睁大眼睛,想留恋的将这个世界多看一眼。

但是我看到的只有水,还有水中翻滚的杂七杂八的垃圾、树枝、木头,以及人类的尸体,那一刻我的大脑有生以来地清晰,恐怕就算不被溺死,也会被这些杂物挤压致死。死后的样子恐怕都不算好看,算了,也没有选择了!

自嘲地想笑笑,就在这时,视线中猛地出现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它似乎在朝自己移动,我想张大眼睛看清楚,却被一根该死的烧炎棍敲中了脑袋。

很久以前就考虑过自己是怎么死亡的,那时的我认为,自己不是流芳百世便是遗臭万年,总之不会平淡,但是从没想过,居然会死得如些默默无名外加丢脸,实在太不甘心了……

我死了吗?活着吗?还是我又开始做梦了?刚刚经历的洪水,以及一连串的事情都只是自己的白日梦,醒过来,一切都好了。

于是我真的清醒了,捂住还在疼痛的头,右手用力地撑住身体,坐了起来。

用力地睁开眼睛,我发现自己坐在一个一望无际的河滩上,身下全是圆滚滚的鹅卵石,雪白,拥挤地静静躺着。

自己被冲到了养马河的哪一段了?洪水呢?我挣扎着站起来,稍微扫视了一下四周,顿时全身都惊讶得僵硬了,只见靠近河水的寺主,满满地耸立着无数的唤魂塔。

唤魂塔有几层,就代表着溺水身亡的孩子有几岁。但是这里的唤魂塔有的倒塌了,有的即将倒塌,没有任何一个是堆砌完整的。

在离开自己的不远处还有一个黑色的物体。像是船的形状,由于距离的原因判断不出有多大,我小心翼翼的向那个物体靠近,好不容易才看清,那果然是一艘船。一艘已经老龄化的柴油动力渡船。

这艘渡般并没有停靠在岸边的水中,而是唐突地阁浅在石滩上,斑驳的船身脏兮兮的,看起来和环境很不协调。

我望向天空。天上没有太阳,也没有蔚蓝色的轮廓,有的只是一层层低矮的乌云。

周围的气氛带着一种惊人的压抑,令人感觉烦躁无力。来到船前,好不容易才爬上去。这艘只有十多米长的小型渡船的内里顿时一览无遗。

船舱里有着好几排乘客的简陋座位,没有驾驶室,柴油发动机置于船后,旁边的一个把手便是掌握方向的舵。

发动机上贴了一张照片,我仔细地看了看后,不禁愣住了。上边的人我居然认识,正是赶场那天在码头上捞起来的尸体。赵凡。

不是说赵凡失踪的船一直没有找到吗,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又为什么在这里?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受伤的头部又开隐隐作痛,我无力地坐在椅子上,透过没有玻璃的窗户向远处望。

十多米外的地方有河水在流动,不论在哪里都看不到树木以及动物,就连河边挥之不去的蚊虫也消失不见了,真是怪异。

更怪异的是河滩,我用手指在空中比划出一条和河流垂直交叉的虚似线,然后朝那个方向望去,没想到看到的依然是河滩,满地雪白的鹅卵石,以及用鹅卵石堆积起来的,残缺不全的唤魂塔。

这样的景色根本就没有理由,记忆里对于养马河的资料上,也完全没有这个地方。

不要说别的,光看如此数目众多的石头,就足够吸引附近所有的沙石场暴发户们疯狂了,但这地方居然没有在任何文献上有过记载,甚至在出发前看过的卫星地图上也没有。

该死,自己究竟到了什么鬼地方?

一定要找到可以向外界求救的联络方法,告诉自己的老爸、老妈,还有一干希望和不太希望自己死翘翘的混蛋们……我还没有挂掉的消息。

大脑顶着疼痛努力地思索着,霎间便否定掉了数个求生、求救的方法。

最后想得大脑空荡荡的,才意识到不论怎么样的方法,对现今的自己而言都完全无效,最好也是唯一的出路,就是从这个一望无际的无数鹅卵石细胞中走出去。或许顺着河流走,一直走,总会走到文明世界里。但那时候自己还有命吗?

不管了,与其在这里坐着等死,还不如自己找死,想着我便开始行动起来,将船上能够食用的东西收集好,装到找来的袋子中,然后

准备下船。

就在我走出船舱,来到船舷时的那一霎,猛地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只见刚才还空无一人的河滩上,密密麻麻的挤满了各个年龄的小孩子,他们穿着完全跨越时代的服饰,聚精会神的蹲在地上,堆着身前的唤魂塔。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大脑呆滞,完全在这种出人意料、超出现实的状况下丢盔弃甲,无法再进行有效的思考,手上提着的袋子也因为惊吓而掉到地上,食物滚了一地。

许久我才清醒了过来,续而狂喜。

看来自己并不是到了鸟不生蛋的陌生地方,而是处在文明笼罩的乡村里。只是不知道这是养马河附近的哪个乡村,他们为什么会有这种堆积唤魂塔的怪异风俗!

我迅速跳下渡船,向最近的一个孩子问:'小美女,你能不能带我去你们的村子?"

那七模样的小女孩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回头看我,只是闷不作声的埋头继续堆砌自己眼前的石头,我感觉很不舒服,似乎自己忽略掉了某些重要的东西,又试着对周围的其他孩子说话,终于,我明白了不对劲的地方。

自己再一次惊呆了,全身的骨髓似乎都凝固起来,肌肉收缩,再也无法动弹。

声音,我居然不能听到自己的声音!难怪从刚才开始就觉得四周静到令人发疯,但由于来到陌生地方的焦急无助以及对求生的渴望,反而没有太注意。

难道自己遇到了Mysteriousdisappearances~~~~`神秘失踪~```现象?

一七一一年,四千余名西班牙士兵驻扎在派连民山上过夜,第二天,援军到达那里时,军营中营火依然燃烧着,马匹、火炮原封不动,而数千名官兵却全部失踪了,军方搜寻了好几个月,依然全无踪影。

一九0三年春天的一个晚上,加拿大北部的一个小村庄里,一百余名爱斯基摩人突然失踪,而且连村头的坟墓也被打开,里面的尸骨不翼而飞,只有衣物、食具、饮具等生活用品完好无损。

这些统统都归结为Mysteriousdisappearances现象。没有人知道那些去了哪里,有研究者认为在我们生活的三维空间之外,还存在着人类无法感知的第四度空间。

恐怕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就是无数个第四度空间中的其中一个。

难怪至今我都感觉不到饿,也丝毫没有想要排泄的欲望。

难道自己真的已经死掉了,现在剩下的,不过是一缕孤魂?这里根本就是三途川,那奈何桥在哪里?孟婆在哪里?

"这里没有孟婆,也没有什么奈何桥。"身后猛地传来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

猛地转过头,这才发现身后不知何时走过来了一个小女孩,一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大大的眼睛,穿着白色的短裙,脸庞白皙没有血色,长长的黑发在河风中一荡一荡的,却不会被吹的很散乱。

她正笑着,眨巴着长长的睫毛,细声细气地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回来的。"

"你是谁?"虽然是个可爱的女孩子,但是在四度空间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我带着机警地注视着她,问道。

"我叫穆红思,是你的妻子。"她的脸上带着天真的笑容。

"我有娶过一个姓穆的老婆吗?怎么就连我自己都不记得了!"我纳闷道。

"有,我们有过婚礼,这一次你不会再骗我,抛下我离开了吧?"

"我曾经来过这里?"我更加摸不到头脑了。

"当然,那时的你好小,还骗了我。"女孩嘟着嘴巴,"不过没关系,不管你逃几次,我都会把你抓回来!"

突然间心底冒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想法,我惊讶地喊道:"你就是金娃娃!"

"什么金娃娃?"虽然在疑惑,但她的脸上却依然带着笑,似乎只有这么一种表情。

她的笑容虽然甜美,但是却弄自己不寒而栗。就像再好听的音乐,不断地听,每天都听,总有一天会听到想吐一般。

"不要管那么多了,跟我去玩。"她想要抓住我的手,却被我下意识地躲开了。

穆红思不乐意地再次向我抓来,就在她要碰到我的一瞬间,身后已经有一双手将我紧紧抱住了。

抱住我的手将我用力向后拽,在我耳畔轻声低语道:"不要跟她走,不然就永远回不去了。"

不知为何,她的声音让我有种信任的感觉。我跟着她拼命地跑,不知道跑了多久才停下来。转身一看,又是个女孩子,她穿着白色的衣裳,有一块丝巾将脸孔遮住了,看不到样子,但是,年龄应该也不会超过六岁。

"小夜,你知道正确堆砌唤魂塔的方法吗?"她走到一堆石头前,示意我蹲下问。

我挠着头:'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长大了。不过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快点将塔堆起来,不然她就会抓到你的。"女孩的声音中蕴藏着一丝犹豫,"每个人都有一座塔。这就是你的塔,在你五岁的时候已经被堆好过一次。是小夜的话,我相信你可以记起堆塔的方法!"

"我根本就没有堆过,何况堆塔还需要什么方法!"

我看着脚下已经倒掉的五层唤魂塔,又道:"唤魂塔一层代表一岁,难道我要堆十八层?用鹅卵石根本就很难堆积起来!"

女孩抬起头,透过丝巾望我,"你只需要重新把这个五层塔堆好,就能回到你的世界。"

"这里究竟是哪里?"我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话中似乎有对这个地方的了解。

"我也不知道,清醒过来后就已经在这里了。"女孩淡然道:"动作快一点,她就要来了。

"

在她的催促下,虽然莫明其妙,但我还是蹲在唤魂塔前冥思苦想,也开始试着将塔堆砌起来,可是一到第四层,整个塔就会倒塌下去,不论用什么办法都堆积不起来。

正要发火,只感觉女孩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我,向我的后方死死盯着,身体甚至颤抖了起来,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只见远处居然起雾了。雾中远远传来了一阵阵唢呐声,异常热闹,难道第四度空间也会有人结婚,而且还会送新娘?

在我的疑惑中,喧闹的唢呐声越来越近,白色翻滚的雾气,黑色的人影如同从天的尽头冒出来的一般,一串串地往这边走。

"看来是来不及了,没关系,还有最后一个方法!"身旁的女孩更加焦急了,她用力抱住我,似乎作出了一个决断:'小夜,不管怎么样,只要你得救,我就满足了。"

然后我的头开始变得晕眩起来,视线里,白衣女孩的声音和身影都在剧烈的扭曲变形。眼前猛地一黑,接着散发出刺眼的光芒。

光芒的另一头,老爸和老妈,叔叔和阿姨,大姑、大婶以及七姑、八姨,所以认识和不认识的焦急脸庞,缓缓露了出来

14 第十三部 金娃娃 尾声

养马河的洪水来得快,去得也快,但是带来的灾难却无法衡量。自从冰河时期便以形成的养马河道居然在这一次改了方向,而养马村永远淹没在了河底。

在某种概念中,世界上再也没有了从前的养马河,而新的河道流域的村里,再也没有出现过假活现象。

赵韵含在医院亲眼见到我安然无恙后,抹掉泪水走出了病房,然后悄无声息地再次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清楚假活的真相,但是却有个大胆的猜测,或许那是金娃娃对我的呼唤,回家后在我的拷问下,老爸总算把从前的事情全盘托出,原来我曾经掉入过养马河中两次,但两次都奇迹地没有死掉。

这老灾伙在十三年前之所以将我扔出去举行冥婚,完全是贪图养马村人送给家里的丰厚随嫁品。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然后老爸、老妈便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

至于养马河流域流传的金娃娃,恐怕随着养马河的变迁,成为了永远解不开的谜题。就算我的好奇心再旺盛,也懒得去调查。

毕竟,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搞得自己一辈子恐怕都留下了阴影,太不值得了,何况,谁知道下次还有没有命逃回来呢?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我是被下游救援的人用捞网拉上来的,和我在一起的还有个女孩的尸体,她将我抱得紧紧的,仿佛一放开就会失去一切似的。

那个女孩便是我在养马村中,偶然遇到过两次的清秀美女,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至死都死死抱着自己,但是在她的身上,我找到了最后的地块八音石碎片。

写下这个不完整的故事,我也是犹豫了很久,但是生活总是有些不完美,故事,也同样如此。

连就连,你我相约百年,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

有个女孩说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

你呢,有没有某一段记忆丢失了?

或许,在某个地方,也有个等待你的人。她或者他,已经默默地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你许多年,当你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或者他会默默守护你,保护你。

一生一世 第十三部 金娃娃(完)

1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一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晓雪蜷缩在卧室的一角,全身因恐惧而颤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敖的声音就不断在耳边响起,挥之不去,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出现在梦里,醒来后偶尔回忆刚才的梦,也只是直觉认为自己是因为太爱他,而产生的幻觉。

不久后,那种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响亮,就像有人站在自己的身旁,离自己的耳朵只有几厘米的距离,然后撕心裂肺的嚎叫。

那是敖的声音,她听的十分清楚,绝对是敖的声音。但是敖,已经在半个月前就死了,是自杀,原因直到现在警方还没有查到。但是她知道,敖的死,绝对是因为那次旅行。

从那个怪异的村子回来以后,所有的人都开始莫名其妙的死掉,或是自杀,或是莫名其妙的发生意外而死去,到现在,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看来,这一次,该是自己的死期到了!

不甘心!怎么能这么不明不白的死掉,自己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是谁!是谁在冥冥中将所有人杀掉的?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敖的声音又在耳边想起了,越发的大声。不对,不是耳边,是脑海,声音是从脑海里冒出来的,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听不到?

‘你死了!你已经死了!为什么你不放过我!我是爱你,但是你也爱我,为什么不放过我!’晓雪用尖锐的声音吼着,她不住的颤抖着,将用力攥在手心里的药瓶打开,倒了一大把镇定剂一口吞了下去。

不知道是因为镇定剂的原因,还是自己的吼叫,脑海中不断重复的声音慢慢淡了下去,最后终于彻底消失了。

晓雪仿佛全身的力气都消失了似的,一动也不动的瘫倒在地板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望着窗外,依然黝黑一片,不只是没有月亮,就连一点星光都没有。街上的路灯似乎也全部坏掉了,房间里,什么都看不到,她独自处在黑暗里。

很好,那个该死的声音并没有随着自己的清醒出现。她一边庆幸一边站了起来,喉咙里一片干涩,很渴。

摸索着按下了床头的开关,但是光明并没有随着那清脆的‘啪’声降临。难怪外边那么黑,居然倒霉的遇到了少有的全市大停电。

晓雪将凌乱的头发随意扎起来,凭着记忆翻出了手电筒,就着明显电量不足的光芒向厨房走去。

拉开冰箱的闷,取出牛奶痛快的喝了一口,然后长长的舒了口气。已经有多久没有这么安静了,自从敖那副阴阳怪气的声音,不断回荡在耳边以后,自己就每天吓得心惊胆跳,就差跳楼自杀了。

原来一个人的宁静居然如此令人心旷神怡,难怪许多人都需要独处的空间,一刻不停耳濡目染的鸹嘲,只会让人变得神经质,甚至发疯!

将剩下的牛奶放回冰箱里,刚一转身,她顿时吓得尖叫起来。

身后,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他一动不动的,直愣愣的望着自己。好不容易看清楚那人的样子,晓雪这才喘着气,按住疯狂跳动的心脏,不满地道:‘老爸,你干么站在这里一句话都不说,差些没被你给吓死!’老爸依然什么话都没说,静静的看着她,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声音有丝毫动作,只是站着,一动也不动,像是蜡像一般。

手电筒昏暗的灯光照射在他的脸上,表情僵硬且凝固,眼睛也许就没有眨动,看在晓雪眼里,真的令人怀疑眼前的物体是不是真的活人一个,还是蜡像。

晓雪皱着眉头,咕哝道:‘你不说话那人家就去睡了,真是的,心情刚好一点就差些被某个有血缘关系的家伙弄得挂掉,倒霉!’微微转身向自己的卧室快步走去,脑海中,似乎有什么念头在不断的提醒自己。猛地,她停住了脚步。老爸不是今天就已经到美国出差去了吗?下午四点半的飞机,现在的他,根本应该是在飞机上才对。

那身后的人,到底又是谁?

心脏,又怦怦地疯狂跳动起来。她努力的做出不动声色地样子,想要装作不在意的回头,可是当真的转过去时,却又愣住了。

身后哪里有人!

只剩下空荡荡的厨房隐藏在黑暗中,手电筒照耀下,小小的十多坪空间一览无遗。晓雪的大脑一片混乱,自己所站的走廊是进入客厅或者卧室唯一的出入口,只有经过这里才有可能出门,不然就只有跳窗户了。

可通向外边的窗户上,安装着牢固的铁栅栏,就算是想跳出去也不可能,何况,自己的家可是在二十一楼。

只是,那,那个长得像自己老爸的人又到哪去了?还是,那个人根本就不存在,从头到尾都是自己大脑中的幻觉,就像敖的声音一样?

晓雪感觉全身一股恶寒,皮肤上不断的冒出鸡皮疙瘩。恐惧感如同实质一般围绕在四周的空气中,自己,几乎要窒息了。她现在只想转身冲回柔软的床上,把头深深埋进被窝里。

深呼吸一口气,她转身,正准备起步跑离这里,可是下一刻却浑身僵硬的再也无法动弹。

身旁,正站着那个男人,他脸上的肌肉在不断的扭曲着,一会儿像是痛苦嚎叫着的父亲,一会儿又像是某个似乎很眼熟的男性。

终于,男人的脸总算平静下来。

敖,是敖。那个男人变成了敖的样子,敖在冲自己微微的笑着,他迷人的富有男人味道÷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自己,很温柔,温柔的像是要将她融化掉,就像是以前他那样望着她。

可是面对着昔日爱的死去活来,甚至认为可以为他付出生命的男人,晓雪却感觉不到丝毫的温馨,只是害怕,怕的要死!

她怕死,比任何人都怕!

‘我们会幸福的,对吧!’敖向她伸出了手。

‘你说过爱我的,对吧!’他的手上拿着一把尖锐锋利的水果刀。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瞳孔中,那把尖锐的水果刀缓缓向自己的心脏移去,抵住了她白皙细嫩的皮肤。冰冷的触感在一霎时将她对生的渴望打的粉碎。

晓雪双眼变得迷茫起来,嘴角也咧开一丝古怪的笑意。

‘对,我爱你,我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双手握住了敖的手臂,就着刀准备向心脏的方向用力一挺,就在这时,门铃,响了起来……

2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二

‘Boss,有几件Case或许你有兴趣。’加拿大,哥伦比亚湖畔有一栋造型普通的三层楼建筑。这栋建筑虽然貌不惊人,但是世界许多重量级任务都有所耳闻,甚至曾经和建筑的主人有过稍微的业务联系。

这是知名大侦探杨俊飞的所谓总部。不过这位智商极高的大侦探,此时正玩着和智商完全扯不上关系的无聊游戏。这个游戏如果非要冠上一个名词的话,可以称为-视觉自虐。

那家伙无聊的坐在顶楼的办公室,仰望着天花板,将身前一大堆削的十分尖锐的铅笔向上扔去,然后眼看着他们自由落体,再从容的接住。

‘无聊,太空虚了!’杨俊飞用力在办公桌角的一撑,旋转椅迅速向后退去,就要碰到墙壁的时候,他突然一个翻身跳下来,在地上滚了几圈,飞躺到沙发上。

果然是有够无聊的。

就在这时,秘书紫雪轻轻敲了敲门,然后走了进来。

‘什么Case?’杨俊飞郁闷之极的脸上稍微融入了一些表情。

‘是阿拉伯某一位王子,请你……’‘不接!’还没听完他就失望的打断了紫雪的话。

紫雪不动声色,像是早就习惯了。随意将手中怀抱着的资料第一页扯下来扔到地上,又念了下去:‘前几天开启的某个金字塔中,取出的文物有几件在昨晚神秘失踪了,卡佴文博士想请你立刻赶到埃及调查……’‘什么神秘失踪,明说是有内鬼,大家都在互相猜疑罢了。不去。’扯下,扔掉。

‘那这件。比萨斜塔全球保护组织前几天收到一份匿名邮件,声称基地组织下一个目标是摧毁这座举世闻名的钟楼……’‘不去。荒谬,基地组织怎么可能那么快炸到义大利去。用膝盖想想也知道是那个莫名其妙的组织发出来的烟幕,哼,最近几年义大利政府对那个钟楼的保护力度似乎不太够,拨款维护的费用也少很多了,当然会招来某些人的不满!’紫雪有些无语了,眼前这个男人最近实在很反常。明明工作已经堆积了一屋子,可惜就是宁愿赖在办公室里无聊到死,也不愿意离开一步,真是有够离谱的!

微微叹了口气,她向后翻了几页,将今天早晨刚收到的最后一个委托,直接说了出来:‘这个委托来自香港,不过已经超出了我们业务的范畴,Boss想要听吗?’‘哦?说出来听听。’杨俊飞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那位香港的匿名委托人想要您到三星堆博物馆,想方设法将鱼凫王的黄金杖偷出来。’‘鱼凫王的黄金杖?他拿去干么?’杨俊飞大为迷惑不解。

据说黄金杖是历代鱼凫王的通神之物,得到的人便能上天入地,为人神之间的使者,所以对古代蜀人而言,它不仅仅是王杖,还是神杖,能够用来沟通天地人神的法器。

有学者认为,那根黄金杖有多重特权象征意义,标示王权~政治权利~、神权~宗教权利~与财富垄断权~经济权利~。

三种权利同时具备,集于一杖,象征蜀王所居最高权位,现在存于中国的三星堆博物馆,是国家级的文物。只是脱去那些文化外衣,也不过是一根包了层金皮外壳的棍子罢了,没有任何实用价值。

而且由于它的造型以及雕刻形态从殷商时期之后,便是绝无仅有,"奇"书"网-Q'i's'u'u'.'C'o'm"甚至空前绝后,所以就算到手了也没有办法销赃,所以对这一类的文物,很少会有人打主意。

顿了顿,杨俊飞问道在:‘他愿意出多少前?’‘五百万美元。如果Boss嫌价格低的话,对方说还可以商量。’‘给那个家伙打个电话,三千万美金,一分钱都不能少。’杨俊飞略微思索了片刻,大声道。

紫雪有些惊讶:‘这种业务Boss平常绝对不接的,难道您受到了什么天大打击?而且还要加到三千万,不如直接去抢!’‘扯淡,谁有本事可以打击到本人。’他粗鲁的在紫雪弹性惊人的翘臀上,用力拍了一下,看着那位小美人红着脸退了出去。

他的嘴角微微扯出一丝笑意。这个Case虽然表面上很平淡无奇,不过如果对方真的肯出三千万,让自己去偷那根不知所谓的黄金杖的话,整个事件就十分有趣了。

而且三星堆博物馆似乎在四川吧,那个有趣的小朋友好像也是在四川的某个城市里。嘿嘿,越来越觉得,事情的发展,似乎会变得不令自己感觉到太空虚了!

3 第十四部 宝藏 引子三

‘小三,你,你小子还在吗?’‘我,我还在。’‘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好像有!’心脏在疯狂的跳动,屋内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小三浑身都怕的颤抖,他一边答着小四的话,一边向声音的方向摸去。突然,不远处似乎能听到什么东西僵硬跳动的声音,他吓得大脑一片混乱,再也不敢动了。

‘小三,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了?’小四加大了嗓门:‘摸到前边去把门打开,义庄的保险丝烧了。’小三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死也不发出丝毫的声音。只听见那僵硬的跳动声缓慢的转了个方向,朝着小四移动过去。猛地,小四的沙哑声音戛然而止,像是母鸡被掐断了脖子,发出咯咯的痛苦低沉呻吟。

他怕的要死,悄悄的蹲下,边抖着边将头深埋进双膝之中。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种痛苦才在压抑诡异的气氛中变得无声无息,他赤裸的脚底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粘稠的温热。这是血吗?

就这样静悄悄的小心呼吸着,死死抑制着内心的恐惧以及深入骨髓的颤抖,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鸡叫声。

天,终于亮了……

有人知道捡骨师这个行业吗?知道的人应该算不少吧,虽然这个行业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但是却很神圣,有哪个人死后不愿意入土为安的?

所谓的‘捡骨’,是因古时汉人去台湾开垦,为了落叶归根所采取的变通方法,在中国汉民族社会里并没有‘捡骨’的习俗,因为大家对于往生者的尊敬,认为入土才会为安,而‘捡骨’属二次葬,算得上是时代背景下所产生的习俗。

但由于时代的推移,数不清的兵荒马乱过后,捡骨师这个行业在汉人中也渐渐兴盛了起来。

解释这一切,并不是闲着没事做凑字数,而是所有的开始,都是从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一个很普通的捡骨师开始的……

黄宪村附近有一条通行很频繁的铁路,说到铁论,就不得不说一下黄宪村的人。

其实人类真的是种很奇怪的生物,明明知道横穿铁路很危险,但是为了图一时的便利,踩着铁轨走过去的人绝对不在少数。所谓夜路走多了总会见到鬼,不守交通规则,被火车活活撞死的村人,在这三十年间,不会少于五百个。

有需要当然会有市场,固定在铁路附近捡骨的行业,自然在黄宪村兴旺起来。赵因何就是村里捡骨师中经验最老到、资历最深刻的一个。

今天似乎不算一个平常的日子,一大早起床,赵因何就眼皮跳个不停。年近六十的他伸了个懒腰,推开寝室的窗户向外望了一眼。东边的朝霞红的像血,绝对不是个好兆头,看来最近要小心点,不要犯忌讳了。

正思量着,就在这时,大门啪啪的响了起来,他不由的心中一阵烦躁,苦笑着向大门走去。恐怕祸事由不得自己去找,已经自己送上门来了.

深深吸了一口气,将大门拉开,还没看清楚眼前的人,就模糊看到一个人影哭哭啼啼的冲自己跪了下来。

‘赵先生,求求你救救我老公!’那个女子大概二十八岁出头,焦躁不安的一边哭一边扯住了他的裤脚。

赵因何定睛一看,居然认识,是同村的人,姓李。说起来她也怪可怜的,是个犯冲的克夫命。三十岁年级不到,共嫁出去了六次,每一次丈夫不到半年就会遭飞来横祸而惨死。

可怜了这个苦命女子,虽然长得漂亮又年轻,可是足足当过六次寡妇,名声在整个村子里都传臭了,根本没有人再有勇气娶她。

对了,她的最后一个丈夫好像和自己同姓,一年前被飞驰的火车撞死,那时候海货四自己替他捡的骨。

赵因何在自己光的发亮的头皮上摸了摸,郁闷道:‘别老是哭啊,小嫂子,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找我干么!’那个李姓寡妇这才停止了抽泣,断断续续的讲起了事情的大概:‘我昨晚梦见我老公了,他说自己的坟风水不好,感觉老是身体发冷。要我赶快给他换个地方,不然要不了多久会魂飞魄散的。’赵因何眯起眼睛:‘他的风水不是你请大师看过吗?而且我也略微懂一些,下葬的地方肯定没问题,是很少见的“九阳点睛穴”,可保后人多福多寿,你就不用太过担心了。’‘但我老公生前老老实实的一个人,绝对不会说大话托梦无聊的跑来骗我。'李姓寡妇急了起来:一-定是墓穴的风水有问题。’赵因何懒得再和这个精神状况明显不太正常的女人争辩,问道:‘那你到我这边来干么?’‘我想请赵先生把老公的墓穴打开,移到其他的地方去~~’‘不行!绝对不行!’还没听完,赵因何就大摇其头。

李姓寡妇顿时又要哭了出来,她死死的盯着他:‘为什么,一年前我老公的遗骨也是赵先生捡的。难道要先收订金?没问题,虽然我钱不多,但是几千块的白钱还是能给的……’‘不是这么俗气的问题。有工作干我当然想做,但是,这一行规矩太多了。’赵因何苦笑着继续解释清楚:‘七煞八败九捡狗骨。捡骨以第六年开始捡骨,但是七到十年之间不能捡。还有逢四不能捡。

‘今年是我入行的第二十四年,绝对不能动骨的。一动骨轻则运气不畅,重则老命不保。’‘这些封建迷信思想您老还信?’李姓寡妇满脸怨气:‘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什么禁忌不禁忌的,就一句话,先生到底干还是不干?’赵因何心里又是一阵苦笑,这女子真的是精神不太正常,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托梦的事。自己迷信也就算了,干么就不别人稍微也信上一信,轻轻的摇摇头,没有多想便摇头拒绝了。

转过身正要回屋子,那寡妇满脸慌张的又发起了神经,她一把将他的大腿抱住,哭声更大了。赵因何不知究竟该笑还是该气,一大早就和个年轻女子拉拉扯扯的,别村子里的人看到,自己辛苦积累起来的清誉恐怕就不保了。

这一行本来就要保持形象,没了形象,以后谁还敢找你去捡骨?

他慌忙挣扎,可是那疯女人就是不肯放手,力气还出奇的大,他一时挣脱不开,就这样僵持了十多分钟。

赵因何老脸通红,最后一咬牙,大声道:‘够了够了,你不要再吵了,我答应你还不成?’这句话一出口,寡妇立刻放开了他的大腿,又哭又笑的站了起来:‘先生您可别后悔,不然我天天等在您家大门口,逮住您的大腿天天抱着哭。’这,这究竟变什么世道了!赵因何心里发着苦,忍不住捂住了发光的光头,逃回了屋子里。

或许这个世界有些人天生就对即将发生的灾难敏感,又或者,某些禁忌的存在,真的是有它存在的道理。

不久后蔓延了整个黄宪村的罕见恐怖灾难,就因为那天早晨的一件小事,慢慢浮上了水面……

4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一章 DATE:5月27日联谊会

灯光已经被关掉了,八个人周围只燃着七支昏暗的蜡烛。停尸房的门关的紧紧的,但是不知为何,蜡烛依然在没有风的状态中不断摇曳,吓得四个女孩死死的抓住身旁男孩的胳膊,就差没钻进对方的怀里去了。

‘这是个发生在医院里的真实故事,据说,听完这个故事的人,很快就能遇到一模一样的事情。’其中一个男孩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满脸都是诡异的气息,声音低沉的讲道。

‘记得就在一年前,有一位外科医生在做完急诊后,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他换了衣服正准备回家,走进电梯时,见到了一位陌生的女护士急匆匆的向自己的方向走过来。

‘外科医生冲她微微一笑,很绅士的停住了电梯,等她上来后才按了钮,便一同乘电梯下楼,可电梯到了一楼还不停,一直向下。到了B3的时候,门居然猛地被打开了。

‘有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站在门口,怀里抱着一个破旧不堪的洋娃娃。她神色呆滞的向里张望了一番,幼稚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失望:“怎么那么多人,我又要等了!”

‘外科医生吓得全身都在发抖,他用尽所有的力气拼命将电梯门关上。护士奇怪的看了他一眼,问道:“这里哪还有人,为什么不让那位小妹妹上来?”

‘医生喘着粗气,紧张的道:“B3是我们医院的停尸房,医院给每个尸体的右手都绑了一根红丝带,她的右手,她的右手也有一根……”

‘护士听了,沉默没有再说话。

‘外科医生为了冲淡内心的恐惧,主动开口道:“你是新来的吧?”

‘“我很早就到了。”护士抬起头,表情十分漠然。

‘“但是以前我从没有见过你!”医生疑惑的向她望去。

‘“你当然没有见过。”护士的右手抬了起来,向医生的脖子掐过去,手上赫然绑着一条红丝带:“因为我一直躺在停尸房里!”’‘哇!哇!’故事刚讲完,讲故事的人已经大叫了起来。女孩们神经一紧张,条件反射的扑进了男孩子的怀中。

一旁的我软玉温香饱满怀,不由冲讲故事的男生暗中比了个‘你小子高明’的手势。紧接着停尸房的灯被人打开了,所有的女孩这才反应过来,脸顿时闷的通红,提着粉拳就向讲故事的男生冲了过去。

我是夜不语,一个常常遇到稀奇古怪事件的男孩。这个故事的开端,在很久以后想来,当然不只是这场莫名其妙的联谊活动,但是,却绝对有关联。

最近几个月的生活超平淡的,不知道该干什么,于是只好每天上课时睡觉,夜晚睡觉时玩游戏看漫画,整个作息时间完全颠倒了过来。也正因为感觉无聊,所以才会参加这场令人郁闷的联谊会。

不过说起这个活动,就不得不说说那个讲故事的男孩,那家伙叫钱墉,和我同校同班,但在班上却极不起眼,甚至如果没人提起的话,我绝对不会想到他的存在。

当他有胆量将熟睡的我从课桌上推醒,然后将睡眼迷蒙、大脑迟钝的我拉出教室的时候,我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夜不语同学,有没有兴趣参加一场联谊会?’那家伙第一句话就直捣黄龙,想起来,恐怕这也是高中两年多来,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听在耳中,皱眉,摇头,转身就想回去继续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钱墉一把拉住了我:‘那个活动很有趣的。’‘不去。’我恶狠狠的说完,挣扎着要回教室,可他就是不放手,我稍微有些恼怒了:‘班上有那么多人,干么一定要叫我?’钱墉不动声色的用下巴向课堂中的一堆堆狗男女示意过去,然后又向我望过来。原来如此,我总算是懂了。

据自己某个混蛋朋友的谣言,大四的时候,是每个单身狗男女最饥渴慌乱的时期。

他们不择手段、弄虚作假、厚颜无耻的向所有不论有没有另一半的异性生物,发起猛烈的攻势,甚至不惜摇尾乞怜,为的就是不令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活留下阴影,被别人说成没有校园恋爱史的白痴物体。

将心比心,那一套理论放在高三的时候也实用。殊不看周围所有人都自动组成了良萎不齐的两人连体婴,每天都成双成对、出双入对的,似乎,整个班上也就剩下我和钱墉那家伙是单身游民了。

那么,那家伙不会是看到我之后,产生了英雄相惜的情怀,所以才死缠烂打的要我去联谊?我的妈,这个乐子可闹大了!

我满脸的苦笑,低声道:‘这个,我实在不想交女友,多谢你费心了!’钱墉顿时大惊失色,飞快的向后退了几步,脸也变得苍白起来:‘难道,难道你是……’‘放屁,我很正常!’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过由于诸多原因,特别是和你讲了你也不会明白。总之,我才不会无聊的去参加什么联谊会!’‘理解,我真的能理解!’那家伙的脸色又是一变,用极度诚恳的声音道:‘我以前也是拉不下面子,可是多参加几次也就习惯了。

‘那个,每个人肯定都有一些其他人不太习惯的嗜好。我发誓,联谊会里的人小夜你千万不要当正常人看待。说起来,高中三年都还没有交往到异性的,本身就多多少少有些小毛病……’郁闷,他究竟想到哪里去了?还有,这理论似乎本身便是毛病!

我被他劝慰的一愣一愣的,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只好闷声闷气的说:‘总之,我不去。’‘去嘛,很有趣的。虽然里边的女生都是些超级恐龙,不过运气好会碰到绝世美女也说不定!’钱墉丝毫没有气馁,将一张纸条递给了我:‘联谊会礼拜六下午六点半开始,节目很精彩的。拜托了!’礼拜六不是明天吗?我下意识的向纸条看去,只见上边印刷着一行字:礼拜六下午六点半,青山疗养院门口,供应晚餐。男生每人XX元,女孩免费。

汗!我彻底无语了。

青山疗养院位在我就读的城市的郊区,前身是青山医院,可惜早就已经废弃了。

据说它是三十年前修建完成的,是这个城市第一座,也是规模最大的现代化医院,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那里的病人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院长在焦头烂额下,将整个医院廉价卖了出去。但是每一个买下医院的人,都莫名其妙的接连发生惨死。

最后在七年前改为大型疗养院。按理开办疗养院是最赚钱的行业,可是青山疗养院是个例外。住在疗养院中的老人们也是相继死去,虽然都是自然死亡,但死亡率相较其他地方也实在高得离谱。

慢慢地,青山医院闹鬼的传闻,开始在附近的城市里流传开,或许人老了更害怕死亡吧。渐渐的再也没有人愿意住进去,整个疗养院最后只好宣布倒闭,医院也在五年前被封闭起来。

礼拜六我实在很无聊,从床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过了,吃了所谓的早饭,然后就出门闲逛。冥冥中,买东西时将钱墉硬塞给我的纸条,从钱包里翻了出来。

微微叹了口气,我苦笑着,望着开始变黯淡的商店街,内心开始动摇了。总之闲着也是闲着,晚上也没有任何节目,只能待在电脑前发霉,还不如看看那个该死的联谊会,说不定,真的会有惊喜。

于是,我带着一身的无聊,搭上计程车,向青山医院方向去了。说起来那所医院的恶名也真不是盖的,刚进入了郊区,还只是到青山脚下,死机就死活也不愿再向上开。

‘小兄弟,你就饶了我吧,我还准备早点回去交班。’那位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用粗糙的语气说,声音稍微有点不自在,恐怕绝对不是在意交班的问题。

摇了摇头,我也懒得再和他扯,付了车钱便下去了。那司机飞快的倒车,将头伸出窗外,小心翼翼的向山顶望了望,低声说:‘小兄弟,你准备上去?’我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

‘已经这么晚了,这附近很难搭到车。’我又嗯了一声。

死机叹了口气,犹豫了再三才说道:‘那上面很不干净,你自己小心点。’我冲他笑了笑,便见他一个甩尾,飞也似的绝尘而去。这个人,也太胆小了点吧。

不置可否的望向天空,虽然四周还是很明亮,但是站在路上却丝毫没有明亮的感觉,我看了看手机,下午五点半,还算早,联谊会的人应该还在路上吧。

青山离我就读的城市有六公里,说是山,其实它根本就是个小丘陵。不过才两百多米高而已,而且面积也很小。只是在这个平原地带,有个两百多米的小山丘,已经是很壮观的景色了!

医院建成的时候,也修了一条弯曲的公路,只是这么多年过去,公路四周长满了乱七八糟的杂草灌木,公路的缝隙里也长出了低矮的植物,很是萧索。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奇怪,为什么这所医院一定要建在市郊的青山上?就一般而言,大医院的选址大多考虑在城市里,甚至越繁华的地方越好,那样交通和附属设施都能跟的上,病人也好送过来。

但是青山医院实在太偏远了。如果说城市里太过拥挤,实在容纳不下那所医院,但是用膝盖想想也觉得有问题。毕竟在那个时代,能盖起那么大的一所医院的人,不光是有钱就可以的,还要有繁密如蜘蛛网一般的庞大关系。

试问那样的人,怎么不可能在城市找到一块绝好的地盘?

一边想着从前的疑惑,一边向山上走,走了许久也没有碰到一个人。四周寂静异常,风吹过草的缝隙,发出一阵阵难听的声音,如同几十个女人一起尖着嗓子恐惧的大叫。天色并没有黑暗多少,但是我却没来由的感觉一股压抑。

风吹到皮肤上,出奇的冷。已经是五月底了,最近持续高温到摄氏三十一度左右,路面都被晒的快冒出了白烟,可是这里居然还可以用冷这个字来形容周围的空气,就凭这一点,我也能够想像,当时有个笨蛋为什么会不顾所有人的劝阻,将医院买下来当疗养院。

青山公路的长度,根据山下的路牌给的资料来考量的话,大概只有两公里,但是这两公里我却走的非常不轻松。很多时候,有个朋友在身旁说说话,分散一下注意力,两公里的距离很快就过去了。

但是当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就算胡思乱想,等回头向后看去的时候,竟发现自己也没有超前走多元,特别是走在这种荒凉的地方。

自从青山疗养院倒闭以后,这附近的居民也出于种种原因陆续搬走,而且也因为它的恶名,令所有地产开发商望而止步,所以造就了这一处灵异爱好者常常聚会的圣地。

废弃的五年来,虽然大人们常常警告自己的孩子不要靠近医院,可是人类的好奇心绝对是无法小觑的。

国中生、高中生、大学生,甚至还有小学生,邻近城市的许多学校,许多空虚无聊、极度郁闷的年轻人,纷纷建立起诸如惊世骇俗、莫名其妙的神秘事件调查社团,只要一放假,就到这个地方转来转去。

只是我,虽然好奇心严重的可以吓死一堆牛,但是却一次也没有来过。

好不容易爬到半山腰,我终于遇到了此行的第一个人,是个女孩,在我前面五十米的地方,身材很修长,乌黑的秀发披散在肩膀上。恐怕她也遭到了和我一样的际遇,半路计程车扔了下来,此刻正独自一人郁闷的向上走着。

内心稍微平衡了一点,我快步向前追过去。那女孩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肩膀微微一抽动,头也不回,脚步却明显加快了。

为了跟上她,我自然快步小跑起来。这一跑可不得了,前面的女孩浑身一颤,没命似的拔腿就跑,我实在摸不着头脑,也下意识的跟着她跑。

那女生恐怕运动远远不是她的强项,没花多长时间,我就已经追到了她身后,离她的肩膀只有半个手臂的距离。

那位有些秀逗的女生,猛地停下脚步,一动不动的呆滞在原地,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她变幻莫测的行为,顿时和她撞成了一团,在地上连续翻滚了好几圈。

当稳稳的停住后,意识恢复,突然感觉到脖子上有一股轻柔的吐息。女孩子幽幽的体香涌入鼻中,我才发现自己身下软软的。将脑袋稍微向上提了提,视线开朗了一些,然后我看到了一张惶恐的脸庞。

女孩子不断喘着气,诱人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她的脸和我的脸只有不到零点一六四英尺,我俩的视线开始缓缓接触,然后彼此望着对方,呆住,然后石化。

一连串的意外后,我总算看清了对方的脸。

她是个十分清秀的女孩,大概和我同龄,浏海将清淡的眉毛半遮半掩住,唇红齿白,稍微偏粉色的嘴唇咬的紧紧的,如同小鹿般的长长睫毛微微抖动,大眼睛正一眨也不眨的望着我。

过了不知多久,我才猛地察觉自己将她整个人压在了身下,而且姿势还有那么一点点遭人误会。似乎,左手上更有一种说不出的软绵绵触感,令手部皮肤一阵阵规律性的酥麻,大脑又开始有些混乱了,那种触感,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

怎么会有这种事!一般十三流电影的剧情都能被自己给撞上,看来今晚完全可以去买张彩券,绝对中!

脑中胡乱的想着没有营养的东西,左手不自觉试探性的用力捏了捏,身下女孩的脸色顿时一片绯红。她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依然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又过了许久,等两人都开始清醒过来的时候,女孩突然大叫一声,用紧紧拽住的手提包向我狠狠砸了过来,我眼前一黑,整个世界都被那只越来越大的MICKEYMOUSE占据,然后右脸一痛,还被她用力推开,头撞到了地上,差些痛得晕过去。

‘救命啊,有色狼-杀人了啊!’女孩尖叫着跑远,留下我一个人捂住脑袋不知所措,现在的自己想哭的心情都有了,虽然确实占到了一些小便宜,只是变得伤痕累累也太不值得了吧!况且,我的初衷不过是想和她结伴而行罢了,唉,老天,这究竟是什么世道!

两公里的上山路实在有够远的,特别是心情完全糟糕的情况下。终于来到了那个败落的建筑群前,远远就看到钱墉露出满脸的笑意,向我走了过来。

‘夜不语同学。’他叫着我的名字:‘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哦’了一声,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将话搭回去。

‘对了,我可以叫你小夜吗?口口声声夜不语同学的叫来叫去,总让人感觉很生疏。’他毫无特色的脸上堆积起来的笑容,也够壮观的,让我实在无从拒绝。虽然是很想大吼一声,破口大骂,老子我本来就和你不熟,而且,活见鬼了,自己干么要来参加这个莫名其妙的联谊会,还被人狠狠K了一下,几乎要破相了!

见我没有反对,钱墉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好奇的望着我,从天文到地理,支吾哈拉了好一阵之后,这才两眼放光的偏头,装作不在意的问:‘对了,小夜,从刚才我就注意到了,你额头上的那块有点青红的伤口,是怎么弄的?’‘没什么,上山的时候,不小心被树上掉下来的某种东西砸了一下。’‘喔,原来如此,原来树上掉下的东西,都可以砸出如此完美的伤口,实在是叹为观止。'我俩对视了一眼,同时大声干笑起来。

笑到再也没有办法掩饰尴尬的时候,钱墉收敛住表情,小声的说:‘刚才听联谊会的人说,有个女孩上山的时候遇到了色魔,不知道小夜你看到了那个可疑人物没有?’两人的视线再次接触,然后再次大声干笑。

干笑途中,我猛地沉下脸,冰冷的问:‘你是在怀疑我?’‘当然不是!’钱墉面不改色的矢口否认,‘我怎么可能怀疑我最最最要好的朋友。我理解的,今天的机会多的是,请耐心期待!’他用力拍着我的肩膀,笑的有些奸商的味道。我真是郁闷啊,怪哉,自己什么时候又变成他最最最要好的朋友了?如果自己的记忆没有出问题的话,我俩两年多来所说过的话,十个指头都数的完吧!

转头向青山疗养院大门口望去,那边停了三辆机车,机车周围松散的站着两男两女四个人,再加上我和钱的话,一共有六个。只是说实话,虽然有心理准备来联谊的都不会出现什么好货色,但是这些男男女女也实在太极品了,极品到我几乎要被吓的晕倒的程度。

‘人都来齐了吗?’我苦笑着问。

钱墉点头:‘这次活动一共有八个人,你是最后一个到的。感想怎么样?’‘整个就是诛罗纪两栖动物主题公园。’我叹为观止。

钱墉又用力拍着我的肩膀,害的我差些认为他是不是早就对我产生了某种仇恨,藉机抒发怨气:‘别担心,这次还真来了两个极品,小夜是所有男生中最帅的,绝对有机会。’‘被你这么说,似乎也高兴不起来吧。’我瞥向拼命和女孩子搭汕、推销自己的那两个大眼睛水生两栖生物,笑容中都能挤出黄连水了。

钱墉看了看手表,然后用力拍手,大声喊道:‘好,所有人都到齐了,我们的联谊会正式开始。不过首先呢,嘿嘿……’他卖了个关子,从机车上拿出一个不大的饼干盒,神秘的笑起来:‘大家都清楚,小墉我组织的联谊会是最讲究公平的,咱不求人多,但是贵在精良。

‘这次刚好有四男四女,我们会分为四组人马开始活动。为了公平,现在进行第一轮游戏,也就是传说中的,抽签。谁有运气能最后脱离单身贵族的悲哀生活,就要虏诚的企求老天了!’说完,他还故意用力朝我的方向眨了眨眼睛。

敢情这家伙还不是第一次举办联谊会来着?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自己似乎掉进了某个莫名其妙的陷阱里,唉,头痛了!

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排在兴奋的青蛙大哥们之间,我将手伸入饼干盒,掏出了一张纸片。四号?靠,不是个吉利数字。

抽签完毕,钱墉洋溢着满脸的肉麻笑容,站到地势比较高的位置大声道:‘好了,现在请看看手里的号码,然后找到相同的数字配对。绝对不可以私自交换哦,企求老天不要让自己愩龟,碰到同性/ 不安的感觉更加浓烈了,我拿着号码喊了一声,立刻有个女孩向我走了过来。

‘你也是四号?’声音很娴静好听,只是为什么有点耳熟?

‘对啊,真巧。’我俩同时抬头,视线接触在一起,然后带着微笑的表情猛地呆滞,然后石化。

‘死色狼!’好死不死,和我配对的居然就是上山时,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女生。该死的十三流剧情,居然在不到半个小时内被自己连续遇到了两次,如果不去买彩券,就太对不起天上某位神灵的眷顾了!

‘误会!’眼看着面前的美女,条件反射的做出第八套女子防身术的起手势,我慌忙大叫着向后溃退。

‘都做过那种事了,那,那种事,你还敢狡辩自己不是色狼!’她越说越小声,显然是想起了刚才的状况,白皙的脸上升起了一片绯红。

‘冤枉,我只是想和你一起上山罢了,谁知道你拔腿就跑,在那种情况下我当然是要追了。可是你跑就跑吧,又突然停下来,我不撞上你还能撞到自己啊!说我是色狼,也不看清楚,世界上哪有我这么帅的色狼!’我不无哀怨的解释道。

那位秀气的美女恨恨的盯着我,语气极为不善:‘你的意思是占了我的便宜,我还要向你说对不起?’‘道歉就不必了,不过你看看我的额头,你的MICKEY包包打的我差点破相,是不是应该……’眼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不对劲,身体似乎又要摆出第八套女子防身术的招式,我慌忙摆手:‘不要了,赔偿费什么的我统统不要了。倒是惊吓到了美女大人,我的内心实在过意不去。

‘上山的时间里,我的良心更是遭受了非人的自我折磨,就怕刚刚看到的那位惊为天人的美女大人,出了什么意外!’我的汗啊,像长江一样流个不停,嘴里也没有闲着直到眼前的女孩面色缓和下来,嘴角甚至露出了微微的笑意:‘哼,油嘴滑舌的,一看就不像是好人。’我苦笑,这辈子虽然被无数人骂过不是好人,但是没有一次这么冤枉的。微微伸出右手,我撑开肌肉堆积起类似笑容的表情道:‘既然误会已经解开了,而且我们又是搭档,所以,一起努力吧。我叫夜不语,你好!’女孩看着我伸过去的手,不置可否:‘哼,谁知道是不是误会。说不定你刚才根本就想要非礼人家。我老妈常常教育我,这个世界的男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虽然你长得还算看的过去,但是谁知道你本质上是不是个猥亵的人!’这,这句话说的似乎也有点道理,只是听起来为什么那么刺耳?女孩子,果然喜欢把事情想的复杂化。我尴尬想把手缩回去,可是眼前的女孩已经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掌,用力甩了几下。

‘算了,暂且相信你。不过不准对人家做什么奇怪的事情,不然,哼!'原本想要做出个凶巴巴的表情,可是皱眉歪嘴的反而更可爱了,看的我忍俊不禁,'我叫谢雨滢。记得叫我的时候一定要用全名,我可不想别人误会。’什,什么态度嘛,我夜不语是招谁惹谁了我,就算今天是本人的大凶日,老天也惩罚的太过了吧。

抽签游戏奇迹般的将四个小组都分成了男女配对的组合,虽然八个号码组成的机率不算多,但是就百分之百的成功配对而言,还是令我忍不住怀疑,钱墉那小子是不是用了什么作弊手段。

不然为什么四个女生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偏偏和他成了搭档?那家伙笑的脸都快烂掉了,趾高气扬的仰头喷着粗气。

谢雨滢指着他身旁的女孩子小声对我说:‘看到那个女生没有,她是我最好的朋友,很漂亮吧?‘‘你也不差啊,说实话,我觉得你更好看。’我笑着道。

说实话,那个女孩很有青春活力,令人很容易被她吸引住,但谢雨滢长得更甜,乌黑的长发配着清纯的面容,文静秀气的让人忍不住会去怜惜。

就吸引力而言,我很庆幸可以和她一组。当然,虽然接触不多,但是可以看出她是个很容易被漂亮话打动,以至于上当受骗的单纯女生。这也是我庆幸的原因,不然自己青山一匹狼的花名,要不了多久就会响遍全城的学校圈了。

谢雨滢脸上微微一红,着嘴偏过脸去:‘哼,果然油嘴滑舌的。讨厌!’话音落下,钱墉的声音便响了起来。他俨然一副暴发户的嘴脸,扫视着四周,大声道:‘大家都和自己的搭档交流好感情了,对吧。那么,我们准备吃晚餐。

‘不过这次的餐桌早在一个小时前,就隐藏在了青山疗养院的四个地方,其中某个地方的提示,在刚才摸到的纸片上就有。

‘如果找到的话,完全可以免费享用这次的大餐。但是找不到,那就请乖乖的饿肚子,或者出三倍的价钱向本人购买。不过,各位绅士们,你忍心眼看着自己的女伴饿肚子吗?’对不起,我说错话了,那家伙哪里像是奸商,他根本就是奸商来着,不但泡了马子,还顺便赚了钱,实在是一箭双雕,佩服。

谢雨滢急忙将纸片翻过来,果然看到了一行字:打断念头,手无寸铁。

‘这是什么东西啊?’她看的摸不着头脑,可爱的皱着眉头。

我瞥了那行字一眼,顿时开心的笑了起来,不就是心控室吗,钱墉啊钱墉,看来这顿饭我是白吃定了。

‘这是字谜,应该是猜两个字。’虽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但为了不减少气氛和趣味,我保留尺度的稍微提醒了眼前的美女一句。

‘原来是字谜。’谢雨滢惊呼,紧接着抬头小心翼翼的望了我一眼,像是怕被人笑没内涵,硬是鼓着底气道:‘当,当然是字谜,谁一眼都能看出来。关键是里面的内容。’‘应该是只有两个关键字,可以指出医院里特有的某个房间。而那个房间里,就放着我们今晚的大餐。’我忍住笑再次提醒。

谢雨滢不服气的哼了一声:‘人家当然知道,站在外边乱哈拉怎么可能把晚餐挖出来,我们进去游荡看看,一定会触发灵感。’我晕,这么简单的字谜还需要触发灵感?这位美女也把灵感看的太浅薄了吧。只是有她这种单纯想法的人似乎不在少数,有一对已经推开青山疗养院虚掩的大门,准备朝里走了。钱墉那一对也没有例外。

郁闷,那家伙身为组织者,东西也是他自己放的,居然还要装出一副无辜不知情的样子,明显是想藉着医院中独特的恐怖环境吓小女生。

也懒得拆穿他,正犹豫着自己需不需要那么早进去,身旁的谢雨滢已经用力拉了我一把。‘想什么呢,快点走,小心我们的晚餐被别人抢了!’我实在是无语了,每一对搭档的字谜应该都不一样,而且在那么大的建筑群里,想要碰巧找到四个特定的东西,无疑是大海捞针的另一种形式,哪有那么侥幸的?

跟着这位没大脑的女孩向前走,我无意识的望向眼前洞开的医院大门一眼。不知是不是错觉,就在那一瞬间,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身上甚至冒起了鸡皮疙瘩。

不是出于寒意,而是有种刺骨的冰冷,猛地灌入了大脑中。我像溺水的人似的,不但窒息,还承受着巨大的水压,只是这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却在跨入大门后唐突的消失的无影无踪,就仿佛根本不曾存在过。

谢雨滢疑惑的望着我:‘怎么了?’‘刚刚你没有感觉到什么吗?’我指了指门外。

‘没有。’她打量着我:‘你有什么感觉吗?’‘那没有了,应该是错觉吧。’我摇头,快步向前走去。

谢雨滢追了上来,用手指抵住下巴,说道:‘你很奇怪耶,干么把话只说一半,太不礼貌了!’‘真的没什么。’我打着哈哈,眉头却皱了起来。只是刚才真的是自己的错觉吗?还是,又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即将发生?

5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二章 DATE:4月24日阳尸

捡骨这个行业很辛苦,而且规矩非常多,甚至许多捡骨师都不得善终。这是师父从前讲的,不过人活了一辈子哪里没有什么意外,见多了,也就看开了。

凡是葬在‘九阳点睛穴’的尸骨,尸身都带着强烈的阳气,开棺时需要等到极阴之刻,也就是午夜十二点新旧交换、昼夜更替的时间。

现在已经快接近午夜了,赵因何抬头望向悬挂在天幕中央的明月,很好。月光越是明亮,阴气也就会越重,到时候就算自己犯了逢四不开棺的忌讳,应该也出不了什么太大问题。

‘小三小四,点蜡烛,焚香,烧纸钱给墓地周围的好兄弟开路。’赵因何大叫了一声,自己拿起锄头开始在坟头上挖起来。

虽然汉人讲究入土为安,但是客死异乡的人地位却很尴尬。稍微有点钱的还好些,雇上一个道士,千里迢迢的将尸体送回老家,可无亲无故的可怜人大多会裹上一层烂布席子,就这样扔到荒野上,被野狗吃的只剩下骨头,甚至尸骨无存。

风干的骨头放的久了,怨气也重了,常会引来灾祸。捡骨师可以说是防患于未然的行业,将带着怨气的骨头入土,让他们能够早日轮回,也算功德一件吧,只不过这些年政府对尸体的管理力度越来越大,捡骨师这个行业也变得难做了。

看看表,刚好到午夜十二点。赵因何用力一挖,将最后的土层挖开,露出了一个酱黑色的陶瓮。他微微皱了下眉头,记得一年前自己确实用的是金斗瓮,为什么挖出来后陶瓷的颜色居然变了?

‘小三小四,把瓮抬起来,小心一点。’他直起腰用力捶了捶,大声吩咐道。

两个十八岁左右的小伙子应声走了过来,在金斗瓮的瓶口挂上绳索,中间穿过扁担,吃力的抬起。

装满人骨的陶瓷瓮在土中摇晃着,终于缓缓升上来,从土中剥离。就在那一瞬间,一阵冷风猛地吹拂过来,小三小四浑身一颤,脚下没有稳住,整个瓮顿时向地面摔去。

还好赵因何身手敏捷,用力扶住扁担的中央,这才止住摔势,硬生生将瓮稳在了中央。

‘两个死娃子,都叫你们小心一点了。’他恼怒的喝道。

小三吓得连忙解释:‘师父,我觉得这个瓮有点邪门,刚才我和小四感到一股阴风从胯间吹了过去,全身的骨头都发麻了!’‘邪个鬼,我怎么没有感觉到!’赵因何眼皮跳个不停,犹自嘴硬:‘把新的金斗瓮抬过来,我们开始换骨。’不知什么时候起,风开始刮个不停,吹到身上如同粘进了骨头里似的,骨髓似乎也要冻结。十多分钟前还在头顶的明月,此刻消失的无影无踪,只剩下满山的黑暗,十分诡异。

似乎能将灵魂也吞噬掉的黑暗中,蜡烛的光芒晕乎乎的艰难照亮着四周,说来也奇怪,不论风再大,蜡烛也只是不断的摇晃,并没有熄灭掉。

赵因何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总觉得四周的气氛怪怪的,难道真因为自己犯了忌讳,天上的某个神灵发怒了?应该没那么怪异吧,就算是现世报也会直接报应到自己身上,哪里会出现这么多奇怪的现象。

还是,尸骨出了问题?

他将视线凝固在酱黑色的瓮,以财子寿、龙凤、双龙凤、双鹤、双龙双凤及莲花为主的图案上。

这个陶瓷瓮正是一年前自己买的那一批,只是为什么颜色会变掉?陶瓷一般而言是很稳定的,就算在地底埋上万年,也会保持自己本来的状态,现在的状况,自己从来没有听说。

赵因何把瓮上的盖子揭开,顿时一股恶臭传了出来。他摆摆头,朝里看了一眼后顿时大惊失色。原本好好的摆在瓮中的骨头已经完全散开,七零八落的乱分布在小小的空间里,骨头的颜色居然带着新鲜的红润,像是刚从身体里肢解出来似的。

他呆呆的看着尸骨,一动也不能动,大脑中思绪万千,就是无法找出答案。

一般出现阴尸的现象,骨头都会呈现深黑色,但是眼前的状况完全反了过来。记得一年前他为这个人捡骨的时候,早已经是那人丧命的一个月后了,尸体早已经糜烂。

飞驰的火车将他的尸体碾的支离破碎,他花了三天时间沿着轨道走了几百米,才将所有的骨头全都捡了回来。

那是尸骨的成色已经变得很黯淡了,现在的状况绝不正常。虽然明显不是阴尸,但应该也不会是好兆头。还是早点烧掉稳当。

思忖再三,赵因何站了起来,吩咐道:‘不用换骨了,我们先将金斗瓮抬回去。’小三小四抱怨了几句,但又不敢违抗师命,只得磨磨蹭蹭的抬着那一瓮诡异的骨头向回走。

希望不会出什么大事才好。赵因何向天空望去,黝黑的夜幕,完全没有了星光和月亮,仿佛能将人整个吞噬进去。眼皮,又开始剧烈的跳起来,再次看向埋葬那具尸骨的‘九阳点睛穴’,猛地,他似乎看到了什么泛出微弱光芒的东西。

使劲揉了揉眼睛,确实没有看错,黑洞洞的挖掘口,底部的最深处真的有不知名的物体,正在反射比黑暗稍稍明亮一点的颜色,他好奇的跳下去,将那些东西拿了出来……

DATE:4月25日下午三点二十六分‘喂,还要走多久才到啊?’一行六个年轻男女背着松垮垮的登山包,在山路上走着,其中有个女孩用力捶着身前男孩的肩膀,抱怨道。

‘要不了多久了。’男孩翻出地图看了看:‘黄宪村就在前边两公里的地方。’‘还有两公里?不行了,我要死了!’女孩子将背包扔在地上,干脆一屁股坐了下去。

男孩无奈的望着同伴一眼,吩咐道:‘那我们就地休息一下,赵宇,把矿泉水分给大家。’走在最后的男生点点头,打开包,一人递过去一瓶水。

‘没想到公车只在山下停,剩下的七公里山路完全没有交通工具能上去,都不知道那个村子里的人怎么生活的。’赵宇也坐了下来,拧开瓶盖把水喝了个痛快。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大学社团活动,一定要到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山村里去?’这个三男三女搭配的队伍,应该是某大学的某社团成员,中间那个长相文静、短发的女孩翻出地图,咕哝道。

‘小伊,那个村子并没有很封闭,只是交通不发达罢了。而且中间有一条铁路干线通过,每隔一个礼拜就有火车带着村子必须的物品过来,然后把村子中的特产带出去。我们可是民俗学社团,这么有趣的典型生活模式怎么能放过。’说话的是一身庞克造型的男生,金黄的头发尖尖竖起,右边耳朵上密密麻麻的戴着一排耳环,看样子实在很难将他和民俗学三个字联系起来。

‘那我们怎么不直接坐火车进去?张诃,你们这些臭男生不是故意想看我们出糗吧?’小伊一副面色不善的样子,张诃吓得完全没有了庞克酷酷的气势,闪电般的躲到不远处一个男生的背后。

‘队长,小伊又欺负人家!’队长孙敖听得汗毛都竖了起来,干涩的笑道:‘张诃,你确定你不是GAY?’‘人家不是!’张诃男人味强烈的脸孔上浮起一层红晕:‘人家只是比较女性化罢了。’‘算了,管你那么多,总之离我远点。’孙敖在他屁股上狠狠踢了一脚,用手扶住金丝眼镜冲小伊笑着解释:‘黄宪村通行的火车都是货运车,不能载人,所以我们只能靠双腿爬上去。怎么,我们的小伊闹情绪了?要不要我背你?’‘算了吧。’小伊撇了撇嘴:‘就算我愿意,某人也不肯吧。’说完朝身旁小心翼翼的瞥了一眼。

一直坐着没有说话的女生终于开口了,她轻轻的理了理被风吹乱的柔顺长发,淡然道:‘只要某人愿意,我是没意见的。’‘晓雪姐,那我可要不客气了哦。’小伊眼睛一亮,嘻嘻笑着站了起来:‘队长,背背!’就在这时,最早发脾气抱怨的女生突然从地上弹起来,恐惧的大声尖叫。

‘小芸,你怎么了?’顿时所有人都紧张的起身向她跑来。王芸只是一个劲儿的尖叫,不断原地跳着,指着不远处的草丛。

赵宇一把按住了她的肩膀:‘冷静一点,到底怎么了?’女孩大叫着扑进他的怀里,将头藏在他的胸口,全身都在颤抖:‘蛇,有蛇。’所有人都舒了一口气,只是众美女感同身受,一个接一个变色。

来的时候就做过了调查,附近有害的生物并不多,至于能够危害到人类生命的,更是几乎没有。蛇类也只是些小蟒,没有毒,也不会对人这种大型生物造成威胁,不过女孩子总会怕些蛇虫鼠蚁之类的,情有可原。

孙敖长长吐出一口气,这次是自己领队,如果期间出了任何问题,家长们不把自己给生吞了才怪,真他妈的压力沉重!

而且带来的女生虽然脸孔身材上的素质不错,不过所谓美女,就是积累了各方面坏习惯的人种,平时被周围娇生惯养、阿谀奉承惯了,一路上带来的麻烦,令自己实在不足以用焦头烂额来形容。

‘好了,我们也该继续赶路了。天都快黑了,再不进村子,恐怕住的地方都找不到。’他伸了个懒腰。

经过那个小插曲,众美女也无心逗留,将身上的背包残忍的扔给男生,一副受伤小女生的可怜模样,催促男生当敢死队,快步向山上走去。

两公里山路没有多长时间就到了,穿出竹林,视线豁然开朗,一片生机盎然的田园风光,依据山的层次,错落的分布在高低不等的斜坡上,美的令人惊叹。乡间偶尔有几栋青瓦房坐落,更是增添了一种说不出的恬静。

‘好漂亮!’晓雪惊讶的捂着嘴,看惯了大城市的喧嚣,再来感受这份安宁祥和,任谁也会在这种落差中失神。没有人再说话,只是一眨不眨的望着黄宪村幽幽的风景。

一条银链将山谷分成了两半,银链中的河水奔腾着,从东边日出的高山中流泻而来,穿过谷地,最后优雅的一弯曲,消失在南边的群山中。

这应该就是黄宪村的母亲河,著名的《神州江河志》上也有过记载,它起始于东面最高大的那座山,是顶峰万年积累下的冰雪融化成的河流,流水不断汇集,流动百里,最后汇入长江中。

将行李放入村子唯一的一家小旅馆,女孩们便兴奋的跑了出去。三个男孩神秘兮兮的相互打了个眼色,进了孙敖的房间。小心关上门,赵宇拿出一张古旧的地图,三个人便趴在床上,低声交流起沿路的景象和地图上对比起来。

‘你说宝藏会藏在哪里?’张诃满脸严肃,完全没有了女性化庞克的姿态。

孙敖皱了皱眉头:‘这张地图和黄宪村现在的模样实在出入很大。赵宇,图是你找到的,你先说说看法。’‘说实话,我在大学民俗学社团的资料室中,一本很冷门的书的封面夹层里找到这张地图的时候,很怀疑是不知哪代的学长给学弟开的玩笑,但又耐不住好奇,于是在地图边角扯下了一点点,拿到市鉴定所做鉴定。

‘当我看到报告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住了。这张地图,竟然真的是西元二二三年绘制的,所用的质料是绢。

‘虽然当时纸张还没普及,但是绢过于昂贵,也不是最好的文字图画载体,所以我得出了结论,这张图或许是匆忙中画的,也或许画图人出自贵族家庭。顺便说一句,这张绢的材质我也调查过,正是一千七百多年前四川产的。’赵宇思忖着:‘我们三个是死党,接下来的东西大家都有各自的调查吧!不妨说出来,或许能给其他人一些启发。’‘我的想法在出发前就已经说了。’张诃看了孙敖一眼:‘但是我就很郁闷,明明是出来寻宝,当然是人越少越好,干么带一群娘们出来?怕我们还不够显眼啊。’孙敖神秘的笑了笑:'当然是怕不够显眼。我说小诃,你想的太不周到了,你想一想,突然有一群人跑进了相对封闭的山村,电影和连续剧里通常是怎么演的?’‘当然是对那群人抱着警戒或者敌意啊,怎么了?’‘笨蛋!既然你都知道,干么还想不出我的用意?’孙敖取出一支烟抽了起来:‘美女是这个世界上共同的语言,虽然有的时候看起来很累赘,但是对我们的目的而言却有许多好处。

‘你看我选的那些女孩子,一个二个骄横到天上去了,又青春又有活力,最重要的是,对村子里的人而言,她们穿的够暴露。

‘这样一来,所有人的注意力或者言论都会集中到她们身上,到时候我们行动的阻力也会小很多,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人会注意到我们奇怪的举动。

‘最后一点,这三位美女似乎都没有深入思考的习惯,包括我女友,这也是我选择她们的关键。’三个男孩相互望了对方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靠,你小子果然奸诈,就连自己的女友也要算计。’张诃笑的忍不住用力拍床。

孙敖淡然道:‘这谈不上算计,等找到了宝藏,她们的那一份是少不了的。只是之前,当然要让她们站对自己的位置,演好那场戏。’还想说些什么,门外猛地响起了不耐烦的敲门声,看来是那三位姑奶奶回来了。

迅速将地图收藏好,赵宇面不改色的起身开门,何伊首先冲了进来,她满脸的兴奋,麻雀一般急促的说道:'队长,队长,听说今晚有一户人家会在义庄洗骨守灵,我们偷偷的跑去看看吧!人家从来没有看过什么洗骨呢!'孙敖轻轻皱着眉头,显然不想在新来乍到的时候,给村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正要拒绝,女友晓雪看了他一眼,开口道:'我也想去看看。'刚要说出的话语,硬生生的被自己堵塞在喉咙口,自己的女友究竟是怎么了,她很少对某件事情产生兴趣,难道这次的事件并不单纯?

孙敖想了想,苦着脸装出妥协的样子道:‘要看可以,不过,先仔细计画一下。大家都是学民俗的,应该知道,洗骨守灵的时候最忌讳被生人看到,如果真的被人发现了,我们只好准备逃亡吧。’何伊兴奋的小脸通红,压低声音道:‘队长,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一向很文静的晓雪姐姐,这次为什么很坚持吧?这里边的原因可大了,刚刚我们一出门,就听到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站在一户大门前,咒天骂地的,听了半天才知道他应该是个捡骨师。

‘那老头说昨晚捡来的尸骨有问题,应该趁早烧掉。但是那户人死活也不出来。真的很搞笑。’张诃撇了撇嘴:‘老手段了,如果不装出有问题的样子,那些欺神骗鬼的人哪里还有饭碗可以混。’晓雪微微摇头:‘他的表情不像作假,我看那副尸骨真的有问题。有点好奇。’‘据说只有阴尸才需要烧掉,而且一般会在中午十二点阳气正盛的时候。哪会有人给阴尸洗骨,而且还是晚上?’孙敖托着下巴思仟了半晌:‘你们确定没有听错?’‘当然没有,我也听到了,阿宇可以作证!’王芸插嘴道。

赵宇苦笑:‘但是我好像人留在旅馆和队长乱哈拉吧。’‘管那么多干么,谁叫你是人家的男友,总之叫你作证,你就做嘛!’王芸挽住他的胳膊用起撒娇必杀技。

他立刻头大的丢盔弃甲投降了:‘好,我证明,小芸确实听得很清楚。’孙敖皱起眉头:‘那你们有没有听到村人说是几点洗骨?’‘好像是午夜十二点左右。’‘十二点?太奇怪了!难道那具尸骨并不是阴尸?’这位民俗系高才生苦思后,依然不解。突然感到一双柔滑的小手抚在脸庞上,他抬起头,看到了一对水汪汪的明亮大眼睛。

‘不准乱皱眉头,小心长了皱纹,我可会把你甩掉。’晓雪轻轻的摸着他的额头,他微笑的回应,顿时周围响起了一阵酸酸的搞笑叫声。

‘笑什么笑,你们也有这一天的。’晓雪满脸通红,装出不在意的神色望向窗外。

孙敖尴尬的咳嗽了一声:‘好了,我们来计画一下,究竟该怎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偷看。一般而言,洗骨会在村子的义庄前进行,为了表示对死者的尊敬,还会设灵堂。听你们刚刚的说辞,我也有点心痒痒的了,有趣,真的没有听过需要在午夜清洗的尸骨。’转头,他吩咐道:‘那众位美女帅哥们,大家尽量出门打探消息,还有义庄周围的环境。我们晚饭前半个小时集合,大家好好商量一下。’众人兴冲冲的向门外冲去,晓雪刚起身,就被孙敖抓住了。

小心的看了看四周,见人都散光后他笑着问:‘现在你可以说了吧,我的大美女,你为什么会对今晚的洗骨感兴趣?相处了这么多年,我不会不了解你的喜好。’晓雪静静的看着他,许久,才缓缓道:‘那么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三个男生跑到这里来的真实目的是什么?不要告诉我是来考察生态,我不笨。’孙敖一时语塞,她轻轻笑着,在他脸颊上吻了一下:‘亲爱的,如果你哪一天突然想说出来的话,我很高兴当听众。我出门了。’说完后便下了楼,消失在拐角处。孙敖呆呆的站在原地,大脑稍微有些混乱。从大二到大四,他俩一共交往了三年,但是此刻他突然发现,这位同居了许久的女友,自己似乎并不是真的很了解。

或许,他俩根本就没有真正了解过对方吧……

实在麻烦,恐怕有些事情已经开始复杂化了!

DATE:4月25日凌晨赵因何很不爽,不爽到想发飙,可是找不到可以用来发飙的目标。自己的两个徒弟躲得远远的,于是他用力的撕扯纸钱泄愤。

今天任凭自己好说歹说,李寡妇就是不同意把自己老公的尸骨烧掉。她好不容易打开门后,抱着自己的大腿就哭天喊地,说自己的老公死的时候就已经被碎尸万段了,如果剩下的骨头还被烧掉,死了也不会安宁。

焦头烂额的怎么说也说不通,他只好要求帮她老公洗骨入瓮,再重新找个地方好好安葬。暗地里其实在盘算怎么找个机会将尸体偷出来。

说起来这个李寡妇也不简单,自己的小心机似乎完全被这女人给看穿了。她无论如何也要赖着看洗骨的过程,说是要送老公最后一程。

真是荒谬,洗骨入瓮最忌讳的就是有女性在一旁,祖宗要知道了,非从棺材里跳出来掐死自己不可。

可当时自己怎么就糊里糊涂的给答应了呢?自己究竟在想什么!

他自责的拍拍脑袋,小三畏缩的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道:‘师父,时辰到了。’抬头向外望去,月已经升到了天空中,淡的光芒洒在地上,不远处的杨柳拖出长长的影子。风不大,但却吹的柳枝不断摇晃,影子也在晃动。就像有千万个阴魂躲在那片影子中,缓缓的蠕动,等待着将闯入的人生吞下去。

赵因何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不知为何,不但眼皮直跳,心里更有种不祥的预感。夜色越浓,那种预感越重。

他承认,自己在莫名的害怕,入捡骨行业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害怕自己的饭碗一堆怪异的骨。

狠狠咬下嘴唇,他看到远处李寡妇慢慢走了过来。鼓起力气,将稍微有些发抖的手放在金斗瓮上一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子。

算了,还是别想那么多,工作吧。

洗骨入瓮根据这么多年的风俗,是不能进入义庄的,只能在门口进行。原因是义庄中长期摆放着大量尸体,阴气非常重,不适宜将原本便带着怨气的人骨入瓮。但是今天要洗的尸骨非常特别,特别到万年难见。

自从昨晚回家后,赵因何就不眠不休的翻着历代流传下来的捡骨师典籍,终于在一本很古老的书中,发现了差不多的例子。记载下那个事件的捡骨师也并不是当事者,只是耳闻了些许片段,他称呼那种尸体为‘阳尸’。

出现‘阴尸’的原因,是死者临死前带着过多的怨气,而后又被误埋入阴穴里。往往这样的尸体久了之后便会尸变,危害一方,所以吃死人饭的行业对这些尸体多有敬畏,一旦发现都会毫不犹豫的烧掉。

可‘阳尸’究竟是怎么出现的,根本无法考证,或许有记载的,也不过是八百多年前的那一场悲剧。

据说四川西方的某个小乡村子,在南宋末期曾经出现过一次‘阳尸’,不久后整个村子三百多人凭空消失,只留下死气沉沉的间间空屋,即使直到现在,也没有人敢在那里过久的居住。那个时期的捡骨师在记载了这件事后,便去了村子调查,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洗骨入瓮是很耗费时间的,那个李寡妇身体并不好,就算撑到了守灵,也会困的打瞌睡,那就是机会,到时候偷偷将‘阳尸’换掉,弄得神不知鬼不觉,再找个地方把假骨给埋了。自己就不信,她一个妇道人家真的能把骨头给认出来。

见人到齐了,他嘱咐道:‘小三小四,把家伙全都搬进去。’小三小四同时愣了一下,不解的小声问:‘师父,您不是说洗骨不能……’‘这个你们别管,我自由我的安排。难道你们比师父还懂吗?’赵因何不耐烦的打断了他俩,率先走进了义庄的后堂。

所谓后堂,便是停放尸体的地方。这些年来各地都陆续实行火化,只有骨头因为占地方不大而且腐烂不严重,可以被政府批准入土为安,想起来都觉得有些讽刺。

现在的义庄早已经空无一物,只剩下几口没有上盖的空棺材,还孤零零的放在地上,也不知道放了多少个年月。

所谓义庄,即使在这个稍微封闭的小村子,也早已成了个形式。

典籍上有历代捡骨师的点评以及分析,虽然对‘阳尸’的说法各执一词,也没有真正看到过,但是有个观点还是很统一,便是对待‘阳尸’,要和‘阴尸’反着来做。即便这个方法没有考证过,可赵因何也根据长年的经验判断出方法的可行性。

或许,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小三小四吃力的将盛著“阳尸‘的罐子抬了进来。赵因何装作不经意的瞥了李寡妇一眼,利索的打开早已变得漆黑的金斗瓮,将一年前亲手放进去的骨头,小心翼翼的捡了出来。

究竟这具尸体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为什么里边的骨头会排列的乱七八糟?捡骨师将骨入瓮永远都是一种排列模式,便是采用‘观音迭坐’的姿势,就一般而言,这样的姿势会永远保持下去,除非受到外力破坏。

可这一年多来村子并没有出现过地震,而且自己在挖坟的时候,也没有发现又盗墓情况。那么骨头,是因为什么而混乱的?还有李寡妇所说的托梦,会是真的吗?

看着师父将尸骨拿出,小三小四吃惊的瞪大了眼睛,全身僵硬的呆住了。一年前,这个人的骨头是他俩晒干的,但是现在拿出的骨居然骨层红润,甚至能看到里边流动的骨髓,完全是一副新骨的模样,不由得感觉背后一阵恶寒。

赵因何没有再理会任何人,完全融入了工作中。

首先是洗骨,因为这些骨头曾经晒干过,虽然现在似乎变质了,他也没有准备再晒一次。时间每往后拖一秒,变数都会增加许多,他赌不起。

所谓洗骨,便是将风干的骨头边的杂质残肉用刷子清除掉,但这道程序从前也做过了,现在只需要清理灰尘和泥土。他右手拿起细毛刷子,首先从腿骨清理起来。

这个看似简单的工作,足足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接着便是入瓮了。

他来到新拿出的金斗瓮前,用尺子比划着。盛放骨头的瓮正面,通常是以图案的中央为准,然后以铅垂的线及传统方式将瓮的中央线划出来。

因为人的骨骼结构是对称的,所以这条线对于后面骨骸的排放有很重要的影响,所以历代的捡骨师都会很慎重的将基准线测量出来,再以这条线为基准,考量骨骼的排放。

很快,中央线便在他熟练的操作下初次测量出来。赵因何从身上拿出一双筷子,检测是否均等对半。这种方式在各种测量工具还不发达的时代里,已经算是很精确的复算方法,

即使到了现代,捡骨师们出于对祖宗智慧的尊敬,也还沿用着。

然后才是真正的入骨。就一般尸骸而言,进入瓮中的骨头,全都用'观音迭坐'的姿势,首先放入的是腿骨。而'阴尸'是不需要摆放的,横竖都会烧掉,几乎都是胡乱将其倒进瓮里便算了事。

但是对于‘阳尸’,自己没有任何前人留下来的资料,只好靠多年积累下的经验判断,思仟了半晌,最后,才决定临时创新出一种一秒前才刚刚命名完毕的‘罗汉倒迭’,也就是将从前的排列方法完全颠倒过来。

底部先用木炭填实,他取出黑狗血,掺入朱砂,合成深红的几乎呈现黑色的颜料。用毛笔沾了一点,沿着头骨眼窝周围画了两道圈,再将整个圈填满。头颅向下的放进了瓮里。

接着是脊椎,有的往生者因为年代救援,骨骸腐化不全,这时便将脊椎环节直接放入瓮内,如果是完整的骨骸,便用柳条及红丝线将其串接起来,犹如一条完整的脊柱。

可是这次的尸骨实在很棘手,脊椎骨链自从拿出来后,接触到空气便如同鞭子一般直直的延伸,如同人挺直胸口似的,不管怎么样也没有办法软化,只好暗中将骨链打碎,这才放了进去。

再铺上一层木炭,将洗骨时便已分左右两边捡放的肋骨,各用一条红线绑起来,赵因何凭着多年的经验,轻易的辨识出位置,丝毫没有弄错。

然后是坐骨,取出对称的坐骨,将位置核对之后便放在大腿骨下,即完成颠倒坐姿。因为身体结构的不同,男生和女生的坐骨分辨处在中间圆洞,一般而言男生的坐骨较小且洞口小。

就这样尸骸的上半身便已经完成了。继续塞入木炭,金斗瓮里的木炭不但可以用来保持干燥,也能让摆放好的骨头不至于移位,乱了身形。

之后的排列便简单了起来,坐骨之后是脚趾、脚掌及小腿骨,然后是大腿骨。开始时还因为不太适应这种方式的赵因何越做越快,大约半个小时后便全部弄好了。

封上盖子,用力捶着脊背,他长长吸了口气。

‘小三小四,剩下的你们应该知道怎么做,我要出去准备一些东西。’他嘱咐道,向义庄的大门走去。

和自己的徒弟交错的时候,藉着死角的机会,赵因何迅速低声道:‘给我注意李寡妇的一举一动,如果她守灵堂的时候睡着了,就到外面的林子里找我。小心一点,如果这件事搞砸了,全村人都会没命。’见师父说的怪可怕的,小三吓得全身都在发抖,唯唯诺诺了好一会儿,才张罗起灵堂的事情。

灵堂上不过就是点着几支白蜡烛,摆上供品,烧几堆纸钱。李寡妇哭哭啼啼的跪在地上,抱着盛了骨骸的金斗瓮喊天叫地,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站起来,将准备的汽车洋房一古脑的烧掉。不得不说,就某些方面而言,女人确实比男人更有耐力。

小三小四这两个壮年男孩也几乎腰受不了了,快被折磨的疯掉时,李寡妇终于累了,靠在墙角小睡起来。

四周顿时变得如死般的寂静,义庄的灯昏暗的照亮着四周,蜡烛在空气里燃烧,渲染着令人头皮发麻的气氛。

小三小四紧紧靠在一起,低声咕哝着最近的八卦,最后视线停留在金斗瓮上。

‘小四,你说那具尸骸究竟有什么问题?该不会是“阴尸”吧,但为什么师父刚刚洗骨入瓮的时候,要把骨骸倒着放?’小四原本便不是想的很深入的人,随意摇摇头,模糊的道:‘师父肯定有他的道理。’‘你说那具骸骨会不会尸变?’小三不无担忧。

‘笨蛋,既然你也知道说是尸变,但哪里来的尸体?那人已经只剩下一堆骨头了,还能变出个什么来?’‘但师父那副紧张的样子我从来没有看过。’小三皱起眉头:‘绝对有什么,只是师父没有对我们讲……’话音还没有落下,有个东西突然跳了出来。小三小四吓得几乎瘫倒在地上。是猫,一直老猫慵懒的用亮的发绿的眼珠子,一眨不眨的盯着他俩,许久,才打了个哈欠,从门口跑了出去。

‘原来是猫,差点没把我给吓死!’小四用力捶着胸口。

小三依然直愣愣的望着猫小时的地方,全身都在颤抖:‘小四,你有没有注意那只猫的颜色?’‘是黑色,怎么了……啊!’小四回忆着,话从嘴里吐出来,自己也觉得不太对劲。黑色的老猫,实在太不吉利了!

‘我记得村子里根本没有人养黑猫才对,你说,那只猫是从哪里窜出来的?’小三的声音也开始发抖,他艰难的说着。

‘我……我怎么可能知道!’小四也害怕起来:‘对了,师父说李寡妇睡着了就去叫他,我们赶快过去。’小三点点头,起身正要出门,但不知几乎处于密封状态的后堂那里刮起了一阵风,将挂在屋檐上的吊灯吹得大幅度摇晃,蜡烛顿时全部熄掉了,然后便是灯,只见它扑闪了几下,接着开始变得黯淡,最后什么光亮也不再涌出来。

黑暗,彻底得黑暗,就算伸出手斗看不到五指。

小三小四被突如其来得状况吓得一动也不能动,肌肉僵硬,许久过后才试探性的小声叫起对方的名字。

‘小三,你,你小子还在吗?’‘我,我还在。’‘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好像有!’心脏在疯狂的跳动,屋内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到。小三浑身都怕的颤抖,他一边答着小四的话,一边向声音的方向摸去。突然,不远处似乎能听到什么东西僵硬跳动的声响。他吓得大脑一片混乱,再也不敢动了。

‘小三,你小子怎么不说话了?’小四加大了嗓门:‘快摸到前边去把门打开,义庄的保险丝烧了。’尸变,绝对是尸变。小三的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恐怖的辞汇。随后,他条件反射的回忆起了师父说过的话,遇到尸变的时候,千万不要呼吸,不要发出声音,也不要动。

于是他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嘴,死也不发出丝毫的声响。只听见那僵硬的跳动声缓慢的转了个方向,朝着小四移动过去。猛地,小四的沙哑声音戛然而止,像是母鸡被掐断了脖子,发出咯咯的痛苦低沉呻吟。

他怕的要死,悄悄的蹲下,将头深埋进双膝中。不知过了多久,那种痛苦才在压抑诡异的气氛中变得无声无息,他赤裸的脚底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粘稠的温热。是血?

就这样静悄悄的小心呼吸着,死死抑制着内心的恐惧以及深入骨髓的颤抖,不知道过了多久,远处,传来了鸡叫声。

天,终于亮了?

DATE:4月25日夜十一点零七分孙敖一行人早在夜晚十一点的时候,便静悄悄的埋伏在离义庄只有五十多米的树林里。这个位置的视线很开阔,用高倍望远镜不但可以清楚的看到义庄的大门,还不用担心有人发现。

只是情况并没有像他们预料中的那样进行。眼看着两个年轻的学徒,将骨骸和工具抬进义庄去的时候,孙敖的脸色便沉了下来。

‘我说,那些叔叔阿姨不会发现咱们了吧?’何伊用手指抵住下巴小声道。

‘不可能,真的发现了,他们早就过来赶人了!’赵宇思忖片刻道:‘各地捡骨的风俗习惯都惊人的一致,死人的尸骸是不能进入义庄的。难道那个捡骨师真的只是个单纯的神棍,根本就不懂任何惯例?’孙敖皱着眉摇头,轻轻扶了扶眼镜:‘看起来应该不是。他准备的东西很全,难道是尸骸真的有某些问题?’‘算了,总之也看不到,我们回去吧。’王芸打了个哈欠,一个劲儿往身上抹驱虫水。

晓雪大有深意的瞥了他一眼,接着脸上流露出疲倦的神色:‘小伊,小芸,我们三个先回旅馆好了。他们男人想事情老是喜欢复杂化,我们不陪他们疯了!’两个女孩子大感赞同的起身便向林外走。晓雪俯下身子,轻轻在孙敖耳边问道:‘现在,有没有想要对我说些什么?’‘暂时还没有。’他转过头冲她灿烂的笑着,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晓雪微微有些失望,跟着前边两个同伴的身影走掉了。

林子里只剩下三个男生,虽然依旧保持着刚来时的沉默,但不觉间感觉冷清了许多。

张诃忍不住望向孙敖,不解的问:‘东西都抬进去了了,我们应该看不到什么稀奇才对,干么还留下?’赵宇笑着解释:‘我想敖老头应该是发现了什么。’敖老头时孙敖的绰号,因为他在三人中考虑问题最全面,奸猾老到的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头子。

顺带一提,张诃的绰号是母兮兮,原因是他总做出一副小女人的模样,十分恶心。而赵宇的绰号是寿司,原因不明,只有死党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才会互相吐槽对方。

‘也不是发现了什么。’孙敖淡然道:‘只是觉得那个捡骨师的行为实在太反常了。就算是老一辈的人都知道,尸骸不能进入义庄,阴尸更加不能拿进去,我想他应该不可能不清楚。那么那具尸骸绝对不普通,也不可能是阴尸。

‘或许,骨骸上出现了从前几乎没有记载过的现象。你们,不觉得很有趣吗?’‘你的意思是,会跟埋在村子中的宝藏有关?’赵宇眼睛一亮。

‘不错,为什么他要打破传统,将尸骸连着挖出来的金斗瓮一起抬进去,恐怕就是不希望有人看到瓮内的情况。’孙敖点头道。

‘试想一下,既然我们都清楚附近有一处很庞大的墓葬,墓葬中埋藏着大量的财宝,但村子里的人肯定不知道,毕竟,这附近从来没有流传过类似的故事。但有没有可能那个捡师昨晚挖骨的时候,偶然发现了什么,他怕身旁的人知道,偷偷的藏在了瓮里?’‘绝对有可能!’张诃也是眼睛一亮:‘这样也刚好可以解释,为什么捡骨师会那么反常。哼,就算他没有挖到宝藏,也可能找到了某些和宝藏相关的东西。敖老头,果然有你的。我就知道这里边最聪明的就是你!嘻嘻!’说着不由得尖着嗓子笑起来,那不阴不阳的声音,直听得其余两人鸡皮疙瘩掉了一堆。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做?’赵宇还算冷静。

‘当然是留在这里等可以溜进去的机会,然后明天再到那个捡骨师挖掘过的墓穴调查看看。’孙敖想了想。

于是三人决定继续等待下去。过了一个多小时,赵因何急匆匆的走出义庄,钻进不远处的树林里躲起来。孙敖等人对视一眼,不由得加深了对自己那个结论的信心。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突然义庄里的灯光全部暗了下去。不知为何,从里边传出了一阵鸡叫。怪了,不过才凌晨两点过,鸡哪里会叫,何况是从义庄里?

捡骨师首先忍不住了,起身向义庄跑去,眼见他推开门,然后周围又恢复了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传出来。过了良久,也没有见人走出。

孙敖也不耐烦起来:‘就趁现在,反正里边也看不见,说不定能偷听到某些重要的线索!’伙伴们点点头,敏捷的冲了过去。进入敞开的大门,里边果然黑漆漆的,伸手不贝五指。更诡异的是,居然听不到任何声响。

按理说,人处在黑暗中不可能不慌张的找出口,难道这也是仪式的一部分?还是,他们根本就是知道有人在偷看,故意将自己给引出来?

内心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越是往前走,孙敖越是紧张,身体甚至也莫名的发抖起来。虽然是四月天,最近的天气也反常的热,可义庄里的温度却异常寒冷。不知道自己呼出的气息,是不是在空气里形成了白雾。

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他依然神经紧张的睁大眼睛,摸索着向前走,突然,脚下绊倒什么东西,他几乎摔倒在地上。

手摸过去,是人的身体,不知道是男是女,横躺在地上,还有体温,向右边继续摸下去,手很快碰到了一种粘稠的液体,脑海中,顿时有几个词语冒了出来。

他用力的捂住自己的嘴,用颤抖的右手将手电筒拧开,一束光亮立刻将四周的黑暗排开。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三具尸体,还有一个年轻男子用力的将拳头塞在嘴巴里,缩在后堂的角落。

三个人完全被眼前恐怖的一幕惊呆了,僵硬的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报警,我们快报警!’张诃声音都变了,掏出手机就是无法正常的拨号。

‘住手,这里根本没有信号。’孙敖很快冷静了下来,缓缓望向四周,‘再说凶手在哪里?我们完全都没有看到有人出来过。你想想,就算报了警,警方首先会怀疑谁?’‘那我们该怎么办!’张诃紧张的快要哭了出来。

赵宇很平静;‘我们一直都待在旅馆里,根本就没有出来过。这里的事情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明天一早再静观其变。’‘这怎么可以,明明已经在我们眼皮底下死了三个人!’张诃想叫,被孙敖一把捂住了嘴。

‘给我仔细听着,就按寿司说的办。’他的视线不经意的扫过供桌,突然被上边的几样东西吸引住了。

‘那是什么?’他走过去,将那些玩意儿拿在手中。剩下的两人也探过头来,仔细打量了一番,也没有做出任何杰伦。

赵宇迟疑道:‘这会不会就是我们想找的东西?’‘很有可能。’孙敖将东西塞进背包里:‘不能再待在这里,我们快点回去。’说完三人便迅速离开了。

即使是有人死亡,夜晚终究是夜晚,不久后,又恢复了它的平静。

6 第十四部 宝藏 第三章 DATE:5月30日黄金杖

再次看到钱墉来上学,己经是联谊会结束后的第三夭了。他满脸幸福的样子,哼着歌,特意在教室里绕了一大圈后,才过来用力拍我的肩膀。

‘那个美女你泡到了?’我试探的猜测道。

‘宾果,完全正确。’用舌尖饶出一个洋文,钱墉得意洋洋的笑着点头。

我大为惊奇,不由得多看了他那副实在没有特色的胖脸几眼。那副尊容居然真能把那位娇滴滴的大美女弄到手,恐泊班上几个自称清圣大帅哥的家伙知道后,还不脸绿的哭死。

‘小夜夜你也很有一套嘛:据我女友透露,那个叫雨滢的女孩对你大有好感。听说你们己经交换了手机号码?’

‘那,那个,别误会,那是有原因的。’小夜夜?我靠,这家伙绝对和自己有仇。

我苦笑,突然想起联谊会结束后,谢雨滢近乎强迫的让自己交出了电话号码,还嘟着嘴巴威胁道:‘臭大色狼,不要以为摸了人家的那里随便解释几句,就可以脱身了事了。人

家一直都冰清玉洁的,除了老爸,从来设有被男性碰过。

‘哼,不准反驳,总之你要负责任,至少,也要请我吃顿饭……’

搞了半天,她的冰清玉洁就是一顿饭?嗯,似乎这个想法稍微有点带着颜色!

想着想着,突然听到钱墉凉讶的声音:‘小夜夜,你小子口水都流出来了,在想什么淫秽的东西?’

他凑到我耳旁,奸笑着:‘说出来听听,咱们可是好兄弟。’

晕,谁跟你是兄弟?我尴尬的咳嗽几声,正色道:‘最近睡眠不好,老毛病了。就你最色情,什么都可以朝那方面联想,当心我向你那位新上任的女友大人告状。’

钱墉顿时再也笑不出来,如同霜打的茄子一般的脸色,(奇.书.网)卑躬屈膝的向我摇尾巴:‘千万不要,我们可是好兄弟,超级哥们,一流麻吉,你可不要害我!’

我不由笑了起来,越笑看的钱墉越心虚,再也不敢说什么,丢盔弃甲的溜了。郁闷,我的笑容真有那么可怕吗?

下午我所在的城市有举办不知名的大型活动,全市放假。趴在桌上无聊的思忖着究竟该怎么混时间,电话便响了起来。

‘大色狼,是我。’一听那个清亮脱耳中带着一丝迷糊的声音,就知道是谢雨滢那个克星小妮子打来的。

‘是你啊?’我无精打采的敷衍。

‘干么你一点都不凉讶,居然还用那么敷衍的语气!’听她的声音,便可以想像电话的那端,谢雨滢气呼呼嘟嘴巴的样子。

‘为什么我一定要凉讶?’

‘因为你绝对想不到我会打给你啊。’她说的理所当然。

我大笑着:‘喂喂,你把“绝对”这个词看的太不值钱了吧,你既然有我的电话号码,我干么还一定要认为你“绝对”不会打给我?’

‘我不管,人家,人家,呜,你欺负我!’谢雨滢实在找不到话反驳,干脆用忍道第三十六式一哭遁来掩饰。

‘好了好了,算我惹不起你这位姑奶奶大人还不行吗?’我有气无力的想将她打发掉:‘对了,你找我干么?’

‘对喔,都怪你,害的我差点都忘了。’她抱怨着,然后电话里一阵沉默。

我等了一会儿,就是不见她说话,忍不住问道:‘你该不是特意打电话来跟我玩木头人游戏吧?姑奶奶,电话费也是要钱的!’

‘付钱的是我,大色狼你心痛什么。’她哼了一声,终于开口了:‘那个,下午你有设有事清?’

‘有。’我的回答斩钉截铁,语气不容置疑。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听到了某美女咬牙切齿的声音:‘那我不管,总之下午一点半我在RedMud门口等你,大色狼敢不来的话,我,我就……’

‘就怎样?’我忍不住好奇的问了一句。

‘我就到处宣传某个夜姓的高三生,让某女大学生怀孕了,然后始乱终弃,最后要所有人联合起来对那个家伙进行声讨,很有意思吧。’

‘我,我天涯海角都跟您去,

汗!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哪怕那位妇人只不过是个十八岁有些犯迷糊的女孩。虽然至今都觉得,她还设有发育成熟但是绝对有料的胸部手感很好,但还是稍稍有些后晦,看来就算是无意,有些人的便宜还是不能占的。

说起来,最近怎么自己老感觉被人压了一个头,实在太不爽了!

尽管有千百个不愿意,但时间还是很快的到下午。我磨蹭了老半天,终于才到了RedMud门口,然后看到了背靠在墙上等待的女孩。

看得出这家伙为了好好报复我,还精心打扮了一下下。

谢雨滢并不高,一百六十公分的身材很均匀,是俗称的九头身美女。上身是一件紫色的吊带小背心,下身穿着一条短裤,露出了修长细白的美腿,看的人不由眼睛一亮。身上依然拎着那个可爱的MICKEY包包,清纯的模样,半闭着眼睛,似乎稍微有些担心什么。

然后她看到了我。她慵懒的转过头来,脸上保持着微笑,手部动作却怎么也和脸部表情扯不上关系。

‘你来晚了,居然让美女等,你这人还有设有绅士风度!’她用力拧着我的胳膊。

我痛得赶紧后退几步。要命,设想到她表面文文静静的,骨子里却一股野蛮女友的味道,哪个男生要和她在一起,不知需要几条命才够用!

‘你都知道我是色狼,又设说过自己是绅士的哈。’

‘哼,哼,狡辩。’

她拧的更用力了:‘不准顶嘴,跟我走就是了。’

‘为什么啊,就算要我请你吃饭赔罪,也要先打个商量。’我苦着脸小心翼翼的询问。

‘这是约会,你不懂什么叫约会吗?哼,难得人家花了一个多小时化妆。’

‘吓,我什么时候答应要和你约会了?’我头大,来的时候,自己真的以为只是和她随便吃点什么就可以走人。

谢雨滢瞪了我一眼,努力做出凶神恶煞的模样:‘你都对我做了那样的事清,还想赖帐吗?’

‘我,我又做了哪样事了?这句话里边的误会也太可泊了吧。’我的头越来越大了。

‘不管,人家的第一次全部是留给未来老公的。既然你都那样了,哼,便宜你,从今以后就是人家的男友。’她低下头手忙脚乱的,从包包里掏出一张折的十分整齐的粉红色信笺纸,‘给你,仔细给人家背熟,人家可是会不定时抽查的。’

‘我冤枉啊,姑奶奶!’我觉得天塌下来都不会像现在这么惊讶。

‘怎么,当人家的男友很丢脸吗?’她睁着黑白分明的秀气双眼,手又要向我掐过来。

‘不敢!不敢!’我顿时丢盔弃甲,投降了。

郁闷,从小到大虽然遇见的女孩不少,但是还设有碰到过这种强迫人当男友的,这什么世道,难道真要到末日了?

‘这还差不多!嘻嘻。’她兴奋的挽住了我的胳膊,用力到我并不算很粗壮的手臂,几乎快陷入了两团柔软的物体中央。那种软绵绵的带着酥麻的温热感觉,透过薄薄的一层衣物传递过来,令自己厚颜无耻的脸皮都有点挂不住了。

‘我们先去吃冰淇淋,然后看电影,逛书店,最后去公园的河边看夕阳。

‘拉着我向前走,谢雨滢不知从什么地方又掏出一张纸条,顺着上边的行程兴高采烈的念道。

搞了半天,居然是早有预谋,难怪我觉得她最近几夭有点反常。记得联谊会的那晚,她还是一副满脸害羞清纯表情的小女生,根本看不出来会这么蛮不讲理,难道她身后有个怂恿她、不断出馊主意的参谋?

想通了这一点我顿时失笑起来。搞不好,那个参谋就是钱墉的新任女友。

哼,他们两口子我早就有怨恨了,很好,这次新帐旧帐一起算。

用力将谢雨滢紧紧挽住的手甩开,她疑惑的回头看着我,一副又要蛮横起来的样子。

我立刻打断了她,说道:‘雨滢,你有个好朋友对吧,她现在似乎当了我朋友的女友。’

‘啊,你是说欣欣?对啊,怎么了?’一提到朋友,她立刻忘了装样子。

我偷笑,果然如此,真的是被自己给猜中了。

我向前走了几步,也懒得管周围人的注日,释释捧住了她的脸庞,雨洼的脸卜命刻升起一朵红晕,虽然害羞的快要闭上了眼睛,但并设有躲开。

‘阿夜,嗯,不,死大色狼,有人在看……’

‘管他那么多。雨滢,你知道吗?男生很讨厌别人强迫自己,特别是我!’

‘但是欣欣说,啊!

不,我是说,人家,人家就喜欢!’似乎察觉到自己说漏了嘴,她急忙提高音调,用强硬的语气掩饰。

‘又是欣欣,你们真的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对吧!所有的事清,肯定都是她乱教你的,对不对?’我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当然不是,人家我,我……’她急了,语无伦次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微微笑着:‘以后别再听她乱给你出主意,居然会和钱墉那种人走在一起,本身绝对有一些怪癖。说不定她对感情的观点根本和常人不太一样,你最近做的事,只会让我产生反感罢了!’

她低下头,手用力的扯着包包的带子,晶莹的眼泪从大眼睛中一滴一滴,顺着柔和的脸孔轮廓滑了下来,落在地上,映出一朵朵的湿痕。

突然觉得有些后悔,自己知道就行了,干么还毫不留清的拆穿?这样太伤她的自尊了!正想用纸巾替她把泪水擦掉,雨滢的嘴里口喃喃的说了几个模糊的辞汇。

‘对不起,我,我不知道会这样。’声音慢慢大了起来,依然模糊不清晰,但是己经能听到了:‘但是我从来没有跟男生交往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所以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会反感,我’

她用手抹掉眼泪,从我身前挣扎的转身,在我还设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己经拦了一辆计程车走掉了。

我苦笑着,将手中那张信笺纸展开,那上边写着秀丽的几行字:

男友守则:

一、作为我的男友,不许有轻视本大美女的任何言行。

二、作为我的男友,不许你再跟以前的那些女性朋友眉来眼去,做出有伤风化的事清。

三、作为我的男友,不许把那些什么也不穿的陌生恶心的女孩图片挂在卧室里更不许腻淫秽小图片在枕头底下。

四、作为我的男友,不许让一些不三不四所谓的兄弟来家里喝酒。

五、作为我的男友,不许跟我顶嘴,我说一就是一,你不能说二即使你是对的。

六、作为我的男友,你一定要勤快,衣服你洗,饭你做,地板你擦,总之所有的家务你都包了。

注意看仔细了哦,我的这些规定都是一时想起来的,难免有不足之处,可能还有许多不周全的地方,比方说,零花钱一定要上交这么最重要的一条我差点忘了,在这里特别注明。

还有,还有好多呢……等我想起来了再补写。你的大美女我本人是个民主的人,有事好商量,比方说今天的地你要是不想擦,明天擦也行,我会同意的,但是有一点,早上的饭不能等到晚上再做,这点我绝对不会同意的。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一条,既然跟我在一起了,一辈子也不许和我分手哦,你要是敢跟我提分手,我,我就掐死你!

晕,一定是许宛欣这女人不知道从网上哪个地方抄袭来的,有这种朋友,雨滢交的到男友才怪。世上不怕死的人少的要死,特别是男人,恐泊装野蛮的雨滢还设有开始交往,就己经把人给吓跑了。

掏出手机看了看,才两点十五。算了,等她冷静一下,晚上再打个电话去安慰她吧。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看了看来电显示,居然是家里打的。我大为狐疑,自己还真的从来设有接到过家里的电话。老爸常年不回家,佣人应该不可能找自己,难道有人到家里来找我?不对啊,他们不会直接给我打手机啊?

接通后,立刻传出了佣人的声音。

‘少爷,有个客人找您,说是您的莫逆之交!’

什么?莫逆之交?那人会不会用成语,所谓莫逆之交,是指,没有抵触,没有利益冲突,感清融洽的超级好朋友!纵观十八年来人生中这样的人物,似乎自己根本就设有过。

刚一回家,就看到客厅里摆满了食物,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趾高气扬的指挥着我家的佣人做这做那,然后舒舒服服的朝嘴里塞美味。

仔细一打量,这男人我还真认识!看到他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大吼道:‘靠,你个该死的老男人!还有脸跑到我家里来。’

杨俊飞撇了撇嘴,满不在乎的打了个哈欠:‘不要说的这么难听嘛,我可是不久前才帮过某人一个大忙,这么陕就忘记自己的恩人了?健忘可不是一个好男人应该做的哦。’

他所谓的那个大忙,不过是在《味道》事件中发了封信,让他帮自己调查了一串项炼的资料而己。《茶圣》事件里,我和他初次相遇,那家伙可设有少给我罪受!

一脚踹过去,原本舒服躺着的杨俊飞敏捷的一躲,我踢了个空,将身前为数不少的碟碟碗碗全都撞到地上,顿时满地响起了刺耳的交响曲,支离破碎的瓷片四处纷飞。

我冷哼了一声,在他的对面坐下:‘说吧,这次来准备干什么勾当?’‘说什么勾当啊,那么难听。’他坐直身体,满脸兴奋的问:‘你知不知道鱼凫王的黄金杖?’

我皱了下眉头:‘你是说那根历代蜀王三权融为一身的黄金权杖?现在应该存放在三星堆傅物馆里吧。’

‘不错,这次来的日的,就是为了那根黄金杖。’杨俊飞大笑:‘有人雇佣我将它偷出来。’

‘胆子不小,你知道那个傅物馆防盗措施有多精密,广汉附近驻扎有多少军队?

‘那些军队都接过命令,只要三星堆一遭盗窃,方圆三十公里内所有的外出路口,全都会在半个小时内被封死……完全逃不出去。’我讽刺道。

‘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少。不过你也对傅物馆的防盗措施评价上只用了精密这个词,精密可远远比不上严密。那就足够我有机可乘了。’

我哼了一声:‘废话,我知道你厉害。可是偷出黄金杖的确不难,怎么逃掉才是重点。只有在半个小时内离开周围三十公里范围,而且用任何交通工具都会被军队搜查到,你怎么离开?用腿?’

‘那不用你管。’他轻松的说,仿佛一切都只是小Case.

‘对啊,我在郁闷什么,根本就不干我的事嘛。你这家伙也是越来越堕落了,第一次遇到你的时候,你来偷陆羽的尸体。第二次遇到你,结果你还是来干偷鸡摸狗的勾当,累不累啊?

‘还是说,你根本就是个用世界知名大侦探的名声来掩饰的江洋大盗,不但劫财,还视心清好坏和目标容貌程度,顺便劫色!’

‘切,我可是个有原则的人。第一次偷东西是因为人情,第二次因为兴趣。’

‘偷鱼凫王的黄金权杖会让你感兴趣?你当我是白痴啊!’

‘不是对物,是对人。’杨俊飞顿了顿:‘那个雇主开价三千万美元。’

‘不过才三千万……’我不屑的重复着,突然呆了,在脑子里不断咀嚼这个价钱:‘三千万,还是美无,哼,有趣。’

确实很有趣,虽然黄金杖价值连城,但也只是对考古而言,而且因为它的造型绝无仅有,赃物即使放到黑市上也几乎不会有人买,何况是高达三千万美无。他那个雇主,不是有钱多到用不完,喜欢乱铺张浪费随地洒钱,便是别有目的。

但是大凡有钱人,都不会太笨,他们虽然会大把大把的花钱,但是都会花在刀口上,那么,那人究竟有什么目的呢?

杨俊飞看我陷入了沉思,不禁微微点头,笑着拿起我老爸珍腻的红酒满满倒了一杯,然后眯住眼目青享受的摇头晃脑。

我抬起头瞪了他一眼:‘你的看法?’

‘我现在能想到的,你差不多都应该想到了吧。’他伸了个懒腰:‘我俩可都是聪明人。’

‘你的意思是,黄金杖或许远远不是三权一身的权杖,上边隐腻着某个惊天大秘密,那个秘密,甚至还设有被人发现过,但是你的雇主却十分清楚。’

‘全中!和聪明人说话就是轻松。’杨俊飞吹响口哨:‘怎么样,开始感觉有趣了吧,有没有兴趣跟我干一票?’

我扬起头望向客厅的吊灯:‘你的主顾资料?’

‘你太看不起我了,俗话说盗亦有道,我可不会去调查自己的主顾,这可是行规!’他猛地盯住我,满脸不高兴。

我又哼了一声:‘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这句屁话?’

杨俊飞一愣,最后有些受打击的叹了口气:‘我设有查到,只知道是个香港人。委托是用Email交流的,IP地址根本跟踪不到,至今为止也设见过面,不知道那家伙是男是女。

‘前天我收到了百分之十的委托金,是从欧洲某个小银行转过来的,这条线我也设有任何收获。’

我望向他:‘恐泊,你亲爱的的委托人己经知道你在查他了。’

杨俊飞用力摇头:‘不可能,你太小看我这人了。对付反追踪可是我的老本行。如果我自认第二,绝对没有人站第一。’

‘虽然不知道你的自信是从哪里来的。’我微微一笑:‘但是你有设有想过,那家伙为什么不用瑞士银行转帐?要说安全性和隐密性,瑞士银行都是首选,别告诉我他穷的没钱在瑞士银行开户。

‘一个随随便便就付给你三百万美元保证金的人肯定不会穷。那么你说,他干么还要用欧洲的小银行?看来,那人知道你好奇心旺盛,知道你或许会查他。

‘至于你为什么会打惯例和长久的信誉查他,哼,当然是有所发现了。

看来你的主人加对手非常聪明!’

杨俊飞目瞪口呆的望着我,就像看到了怪物一般,许久才口喃喃道:‘你这小子,真想知道脑子是什么构造,居然一听就想清楚了。我都是调查后才明白上当的!’

‘那你动手可要快点了,既然互相都不信任对方,估计他还会雇佣其他人去偷。’我倒了杯咖啡漫漫喝着。

‘你不准备跟我干吗?’

‘我可没那么笨,虽然确实对这件事稍微有点兴趣,不过让我偷东西,敬谢不敏了!’站起身,做了个请离开的手势:‘不送。’

‘看来我太高估你的好奇心了。’杨俊飞脸色实在不算好看,愤愤地走了出去。

看他确实走远后,我一把将手中的咖啡杯扔到地上,窜入二楼的书房里。

在里面翻查了许久,再次对三星堆以及鱼凫王国作了一次详细的了解。

一九八六年,三星堆发现了两座祭祀坑,出土了上千件珍贵的青铜器、玉石器、金器、海贝、象牙,据C14测定,时间远在三千年前,这个发现如石破天惊,震惊全国,轰动了世界。

三星堆比‘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早一千年,在中国、东方、乃至世界都非同凡响,一个雄浑苍古、博大精深、迷蒙悠远的古蜀文明缓缓揭开面纱,光彩夺日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两座祭祀坑坑底平整,填黄褐色玉花土层层夯实。

一号坑内,是将玉石器首先堆放在坑西南,往东依次堆放铜人头、铜面像、铜尊、金杖……然后用大量烧骨清覆盖,夯土填实。

二号坑的器物,分层平放于坑底,厚约七十厘米,下层为小件青铜器、玉器、海贝等,中层为大件的人像、头像、树座、尊罍,上层铺盖象牙六十余枚,出土时己全部炭化。

两坑内器物均经火烧、砸打,入坑前大多己分作数块,显然为有意焚烧和破损,这批神器和礼器价值连城,在当时就异常珍贵,那么是谁,因何缘故会瘗埋了这批珍宝?

根据史籍记载:‘鱼凫王田于湔山,忽得仙道,其民亦颇随王化去。’也就是暗示,鱼亮王是从渝山消失了,其族民亦较多跟随一起去了。倒数第二代鱼亮王死后,就此后掀开沉沉的历史大幕。

在沱江之战大败鱼亮军队后,杜宇乘势挺进瞿上,生俘了正在祭祀的鱼亮女王,缴获了他们所有的神器和礼器。看到黄金杖,杜宇高兴得眼睛都瞪圆了,爱不释手的日夜把玩,

但设两夭,他就病了,而且病得很诡异,发高烧说着胡话,最后被确认为中了邪

他的巫师又念咒又占卜算卦,才得到结论:‘神不欲非类,民不祀非族,是鱼亮族的神器在作祟。’

十分相信鬼教也迷得专心专意的杜宇,害泊这些东西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灾祸,强大的心理压力迫使他决定毁弃这批珍宝。

高烧还未退,杜宇就亲临了毁物现场,他神清比惚地坐在城墙上,城墙下是一片乒乒乓乓的砸打声,鱼亮族的社树‘建木,轰然倒下了,在锤声中断成三截。

戴着方冠的青铜人头从鸟身上敲下来,骨碌碌滚去老远。鸟翅鸟脚被打折了,颊然散落在泥土地上。

杜宇疲病的内心生出一份破坏的陕意,同时也夹杂着深深的碗惜。

他在计画用这批砸碎的青铜重铸自己的神器,他的目光随意地滑动着,突然那尊二尺多高、四尺多宽的青铜纵目人面像,以它的巨大抓住了他的目光,那极力向两边张开的招风

大耳仿佛正在煽动,圆柱状向外突出的炯炯巨晴,似有森森冷光射出,他听见了神像向两腮拉开的大嘴中有齿牙的磨动声。

最后,他的视线留在了黄金杖上,顿时,一股超凡神奇的力量击中了他。

杜宇被这根极度夸张、穷尽威严的神杖震撼住了,他不禁一颤,背心顿时阵阵发凉,忍不住心凉肉跳地大喝一声:‘停下,全停下:’就软瘫在了椅子上。

胆战心凉的杜宇和他的群臣,经过了认真地商量,最终选择了用厌胜法将这批神器速埋掉。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们打着火把俏俏来到城外,先架起柴火对这批神器进行烤燎,再杀牲进行了简短的祭祀,然后将其逐个摆入坑中,狠嚎和鬼冬哥的叫声阵阵传来,掩埋场

弥漫着神秘和恐陆。

遵照杜宇的要求,他们在纵日人像的棒孔中和青铜人头的倒三角颈内,还特意插上锻烧过的象牙,神器摆完后,就在上面铺一层象牙和骨渣,最后填土夯实,再杀鸡浇上鲜血。

黎明前,他们俏然遁去,挖坑和埋物的人集中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全用药酒毒死。

从此,一个王国被俏俏埋葬了,数千年寂寂地下,受不尽的凄风苦雨,给史册上留下一个千古之谜。<参考部分市选自《日落三星堆》。

我捧著书,心里思绪万千。这个杜宇也病的实在太稀奇古隆了,难道鱼亮王的黄金杖里,真的腻着什么秘密不成?想了想,我用手机拨通了二伯父的电话。

这个国内权威的考古学家正好在上大号,接到电话时语气十分不偷脱,似乎本人打断了他唯一幸福时光似的。

‘喂,快放屁。’他吼道。

我被吓了一跳,也吼道:‘是我,夜不语。’‘原来是小夜啊,怎么舍得想起你伯父了?’二伯父的语气立刻就软了下来,陪笑道。

‘设什么,当然是想您老人家了。’

‘呸呸,我才五十多岁,正直壮年,说什么老:’二伯父顿了顿,开门见山的问:‘好了,明说吧,要我做什么?’

‘伯父就是伯父,我太喜欢您了:您怎么知道我有事相求?’

‘废话,你小子一向长幼不分,今夭居然反常的用敬语称呼我,不是有事求我才怪了:’他哼了一声。

我也懒得再绕圈子,直说道:‘我要进三星堆傅物馆调查一些东西,麻烦你给我开个证明:’

‘这个,二伯父稍微有些为难了:‘那里边都是国家级的文物,放你进去实在太危险了:’

郁闷,我的信誉就那么低吗?

带着不容否定的笑,我软拖硬磨,又是发誓,又是威胁,好不容易才让他答应下来。

刚呼出一口气,手机又响了,是谢雨莹。

‘小夜,出事了。天哪,我究竟该怎么办:’她用近乎哭泣的语调慌张的说道。

‘出了什么事?不要急,慢慢说:’我不由得也急了起来。

‘是欣欣,欣欣她,她…….呜呜。’这女孩,居然干脆给我哭了出来,边哭还边模糊的道:‘我没什么朋友,一紧张就想到了你。呜,我该怎么办才好。

叹了口气,我冲电话大吼了一声:‘妈的别给我哭了,你们在哪?我马上过去:’

从青山医院回来后便消失掉的不祥预感,在关上电话后,不知为何,突然间又冒了出来。

7 第十四部 宝藏 第四章 DATH:5月30日夜濒临

有人说,悲剧好比是我不小心切掉了自己的小手指,喜剧好比是你不小心掉进了下水道。总之不管如何,都有人会哭。许宛欣出事,我是不是应该幸灾乐祸的当作一场喜剧呢?

那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因为减肥过度,饿晕在了宿舍里,害所有人白吓了一场。我叫来救护车将她送进市医院打葡萄糖,安慰着依然哭哭啼啼的谢雨莹。而许宛欣自从醒过来后,就一直呆呆的望着天花板,不管钱墉怎么叫,都设有发出过一丝声音。许久,她才稍微偏过头,视线留在了我的脸上。

‘阿墉,雨莹,你们俩出去一下,我有事想和夜不语聊聊。’

‘宛欣,钱墉想说些什么,却被女友打断了。

‘出去:’虽然设看他一眼,但是语气却不容置疑。

谢雨莹和钱墉看着我,极不情愿的向外走。

许宛欣冲我微微笑了笑:‘夜不语,嗯,我可以叫你小夜呜吗?这样关系好像还不错的感觉:’

‘随便。’我模糊的答,都不知道这女人想说些什么。

‘小夜,你知不知道其实做女人挺难挺辛苦的。漂亮点吧,太惹眼,不漂亮吧,拿不出手。学问高了,没人敢娶,学问低了,没人想要。活泼点吧,说你招蜂引蝶,矜持点吧,

说你装腔作势。

‘会打扮,说你是妖精,不会打扮,说你没女人味。钱自己挣吧,男人望而却步,让男人养吧,又说你当人家情妇。

‘生孩子的时候,怕被老板炒鱿鱼,不生孩子,怕被老公炒鱿鱼。唉,这年月做女人真难,所以要对男人下手狠点对自己宽大处理为上策,这就是我对感情的观点:’

晕,难怪谢雨莹会被你调教成那样:不过就年龄而言,她才不过十八岁多一点哪来那么多感叹?

我干笑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回答她。

‘小夜,你怎么看雨莹?’她见我沉默,脸也没有丝毫不快的表清,缓缓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这辈子唯一的朋友。虽然害怕失去她,甚至有点嫉妒你,但,我还

是希望她得到幸福:

‘我听钱墉常常谈起你,听说你常常会碰到灵异事件。是真的吗?’许宛欣吃力的从床上坐起来:‘对了,我从网上看过一个测试,作者说喜欢灵异或者经历过灵异事件的人,

基本上可以分为七种性格。

‘一,有神论者:他们确信有天堂和地狱,相信轮回,相信鬼神。

‘二,受挫折者:在现实中屡屡遭受挫折,无处相诉,转而喜欢虚无缥缈的灵异故事,从虚拟的人物和情节中得到满足。

‘三,善发明者:发明创造似乎与灵异故事关系不大,但是善于发明创造的人往往思维极其活跃,善于幻想,而优美灵异故事的大力想像内容十分符合他们的胃口。

‘四,没长大者:这里设有贬低你的意思。人生苦短,不论是否己为人父母,但是心里对童年往事历历在木,灵异故事成为童年幻想的延续。

‘五,喜猎奇者:这些人往往人缘极好,又是喜高谈阔论者,思维开阔,谈吐诙谐,灵异内容是他们不惜的谈资。

‘六,逃避现实者:对现实失望,转而喜欢不现实的东西。

‘七,生活苦闷者:生活苦闷,对报纸和电视又没兴趣,也不喜欢扑克麻将,可能家庭也不美满,因此只好投入灵异门下。

‘你认为你自己属于哪种?’

‘哪一种都不是,我是个随波逐流者,并不是喜欢,只是许多事情会自己送上门罢了。’我坐在椅子上头向后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那你呢?你认为自己是哪种人?’

她笑了:‘虽然我不是很喜欢灵异事件,甚至多时候都会害泊,但,光就个人经历和性格而言,我恐怕属于逃避现实者吧。’

‘逃避现实者?哼,是吗?’我一眨不眨的盯住她的眼睛:‘那么说实话,你真的喜欢钱墉呜?’

‘当然谈不上喜欢。

奇隆,你居然不凉讶,难道早就知道了?‘她的脸色略微有些泛红。

我点点头:‘从雨莹开始野蛮古怪起来后,我就稍微察觉到了一些细节。

恐怕,你是藉他来了解我。

‘算是吧,钱墉说的不惜,你真的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很难骗。’她苦笑着:‘我当然要把你调查清楚,毕竟,我不能把雨莹交给一个会伤害她的人。她很早纯的:’

‘他知道你在利用他吗?’

‘他也不笨,恐怕知道了。不过那人超有毅力的,脸皮又厚。’许宛欣叹气,轻轻拨开遮住眼睛的一丝浏海:‘虽然不喜欢,也设有好感,人也普通,但是,他还是有可以吸引

女孩子的优点。你说女生是不是都很傻:’

‘这我就不清楚了。’

内心中总是有一股阴霏,虽然和她接触的并不多,但是从她教给谢雨莹的行为作风而言,许宛欣本身肯定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而现在的她居然在和自己大谈人生哲理那些深奥

的东西,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老实告诉我,今天在你身边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我皱着眉头问道:‘你似乎有点反常。’

她嘻嘻冲我笑着:‘我们根本就只是见过两次面而己,不要说的一副十分了解我的样子。我可不是那种容易上当受骗的小女生喔:’猛地一阵咳嗽,用力捂住嘴,许宛欣辛苦的拍着胸口,然后又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医生怎么说?’

‘他说你营养不均,导致贫血性休克。’我回忆。

‘跟本就不是,我的身材天生就魔鬼,是属于吃不胖的体型,只有吃不够的,哪里会去减肥。’她的神色间略微闪过一丝恐惧:‘我看见了,一种难以解释的东西l’

‘什么东西?’见她一副神秘的样子,我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

‘想知道吧?嘻嘻,除非你和雨莹接吻,人家才会考虑告诉你l’她笑的很奸诈,深深的酒窝可爱的浮出来,确实很美。

我哼了一声,转身走了出去。虽然心里不知为何会介意她的那番话,但是却再也没有机会问出口了。

因为就在当夜,十二点左右,许宛欣自杀在了医院中

雨莹一直坐在她的尸体旁,不吃也不喝,只是看着那层薄薄的白色尸布发呆。员警见她满脸精神涣散的样子,也难得的设有打搅她,只是提醒我在她清醒一点后,去警局做一下笔录。

现场十分明显,病房虽然是三人房,但只有许宛欣一个人住。根据现场留下的痕迹,当夜在我们离开后,她便下床焦急的走来走去,然后来到窗户前,想将它打开。

由于医院的窗户只能半开,打开的空隙甚至伸不出一个头,于是她努力了一会儿后放弃了。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捂住被子,用力割开动脉,又怕喷出的血迹让人看到产生怀疑,便用塑胶袋将整个受伤的手腕装了起来。

然后静静的躺下睡觉。

医院的人员来回查房数次都设有发现异状,只是以为那女孩睡得很熟。直到早晨谢雨莹来探房时,开玩笑的推了她一下,才发现许宛欣手无力的垂落下来,早己经断了气。

DATH5月17日夜

从黄宪村回来己经快有一个月了,这半个多月中,孙敖和赵宇一直都在查相关的书籍,希望找出义庄中带出来的那些东西的资料。

那是六个很小的青铜人头像,圆头顶,头上仿佛戴有头盔。脑后用补铸法铸着发饰,像是蝴蝶形花弃,中间用宽频扎束。人像造型优美,神完气足,大的出奇的双眼刻薄的闭着,鼻子很尖,整个勾勒中,透出一阵神秘和诡异。

孙敖这位民俗学高才生立刻判断,那应该是几千年前西蜀一代的祭祀用品,非常有研究价值,所以毫不犹豫的藏了起来。

第二天村人们发现了捡骨师一行三人的尸体,以及一个早己经疯掉的青年。

将他从义庄抬出来的时候,那人只是用力的咬着拳头,一听到风吹草动便屏住呼吸,惊恐的紧闭双眼。

村人们出奇的镇定,派了几个人将他们六个人小心翼翼的看住,似乎害怕尸体被外人看到,然后在当晚便将所有尸体都火化了。孙敖见自己一行虽然没有被怀疑,但是想要继续留下来寻宝的可能性也不大了,毕竟他们一旦外出,就会有人自认为隐密的跟踪。所以经过讨论,决定回大学分头调查。

找到的东西也在回家后,被三个男生分成了三份。

躺在家里的大床上,张诃翻来覆去老是睡不着,又将那个铜人拿出来仔细看着。

不知为何,只要一将它拿在手上,心里就会十分舒服,比吸大麻还爽:这近一个月来,自己并设有想着去搜寻这玩意儿的资料,毕竟有两位高才生在努力,自己这个一向从善如

流的懒汉,懂得给自己放些假

他不笨,享受还是会的。

看看房间的钟,才十一点半而己,夜生活刚开始,拿起手机拨了一组号码,不久后便有人接通了。

‘喂,他妈的张诃,你小子还知道联络我:’手机对面很吵,像是在酒吧里,一个男人粗糙的声音传了过来,教养实在不算好。

‘刘哥,我最近得到了个好东西,不知道你想不想试试:’张诃的声音立刻媚了起来,拈起兰花指在空气里舞动。

‘哦,你娘的,敢骗我的话,当心我找几个凯子来做了你。’那刘哥顿了顿:‘我在明月,你马上带东西给我过来。’

张诃嘻嘻的笑着,那声音可以把死人都给吓的活过来。随便哈拉几句,他小心的拉开卧室的门,倾听了一番。见父母设有动静,好机会,飞陕窜出去,开大门,然后坐上了计程车,走人。

明月是市里很有名的一家地下酒吧,内行的人都知道它专做鸭子生意。那里坐台的男陛不会超过二十五岁,而且都很帅。出台费虽然比召妓贵了几倍,但是服务不一样,许多人还是肯花这个钱的。

毕竟同性恋本身就是一种悲哀,他们将自己带入错误的角色里,以至于两个同性恋很难相恋,毕竟,大部分的同性恋,会爱上的都是异性恋者。

在现实的生活里,他们有自己的生活,家庭,以及儿女,只有当内心的畸形情绪积累到必需要发泄时,才会来到明月,花钱找一位异性恋帅哥,共渡美好的一个夜晚。

张诃并不是这里的常客,但是对明月,他绝对不陌生。身旁设有人知道,大二的时候他曾经在这里坐过台,和形形色色的男人上过床,就这样混了一年后,他也变成了同性恋。

熟练的来到第十三号位置,刘哥正跷着腿,左右各饱着一个帅哥。张诃脸上闪过一丝不脱,但立刻便抹去了,涌上媚媚的恶心笑容。

眼前的这个男人,便是将自己变成同性恋的可恶家伙,从两年前的那天起,自己便彻底的,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

即使是现在,他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你说的东西呢?’刘哥冲他一摊手。张诃小心的向四周看了看:‘这里人太多了,不方便。’

刘哥瞪了他一眼:‘你不会是想和我单独在一起,故意说谎吧:’

‘人家不会。’张诃笑的更媚了,低下头凑到他的耳旁轻声道:‘我保证,比吸毒还爽:’

‘真有这种东西?!’刘哥眼睛一亮,对右边的帅哥打了个响指:‘叫你们老板给我准备个包厢。’

一分钟后,他俩便坐在了包厢里。隔音良好的墙壁将外边所有的喧嚣全都阻拦了,张诃坐在沙发上,喝了一口啤酒。

‘东西?’刘哥又摊开手。

‘在这里,看了可不要凉讶。’张诃将那座青铜人头像拿了出来。

刘哥接过去看了几眼,然后随手扔在地上,狠狠一耳光煽了过去:‘你耍我,臭小子,这东西会比毒品好。’

张诃被煽的倒在地上,嘴角甚至流出一丝鲜红的血,但他的脸上依然流露着笑容:‘刘哥,你想想,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这东西是需要一定的方法才能享受到的。’

‘哦,要用什么方法?

‘刘哥的脸上依然保留着疑惑。

‘你先把青铜像双手握在手里,然后闭上眼目青,随便想什么都可以,试试。

‘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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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哥狠狠盯了他一眼:‘再警告你,千万不要耍我,不然明天直接让你屋里人替你小子收尸:’

学着张诃刚才教过的方法,刘哥将青铜像静静握在了双手之间,闭上眼睛。

张诃满眼放光,心脏激动的剧烈跳动起来。对,就这样,只要你尝试过一次那个玩意儿带来的快乐,你就永远都离不开我了,你会永远属于我:

刘哥的表清开始迷离起来,仿佛遇到了绝美的清景,用力躺在沙发上,全身都在抽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盛,过了许久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清醒过来。

‘妈的,这玩意儿,不要说吸毒,就是做爱都设它爽:’刘哥兴奋的看着手中的青铜像,‘有了它我还来什么明月,老子什么都可以不要了:’

张诃有种不祥的预感,他用力拉住刘哥,近乎大吼大叫的喊道:‘这可是我的东西,快还给我:’‘还给你?嘿嘿,为什么?’刘哥伸出手掐住了他的喉咙,‘这么好的东西给你也是浪费,还不如卖给我。说吧,你要多少:’

‘我什么都不要,你陕把东西还给我:’突然感觉很恐惧,经过一个多月的接触后,自己己经完全无法离开这个青铜像了,设有它,他实在无法再活下去。

‘哼,管你那么多:’刘哥狠狠将他推开,然后从身卜掏由了一张金卡:‘老子这辈子所有的积蓄都在上边,大概有六百多万,拿起来快给我滚。’‘我不要:’张诃大叫,眼睛变得血红:‘我只要我的东西。’

‘靠,不要不识抬举。东西老子要定了:’刘哥冷笑了一声,转身就向外走去。

张诃看着他的背影,一边愤怒的笑着,一边不断流着泪,就在那人准备拉开包厢的门时,他从桌上抄起一个酒瓶,朝刘哥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DATH5月1日日中午

‘你说张诃杀了人,而且全市都在通缉他?’晓雪用力抓住了孙敖的手臂:‘怎么可能,那个张诃出名的胆小怕事,虽然一副男人模样,可是完全设有男人的胆子:’

‘我也很凉讶,但是员警己经找上门来了。’孙敖烦恼的挥挥手,向赵宇问:‘你怎么看?’

曾经去过黄宪村的六人,除了被通缉的张诃外,都集中在了孙敖的出租屋里。

赵宇皱了下眉头:‘他杀了谁?’

‘赶据警方的说辞,昨晚他去明月,在包厢里杀了一个刘姓男子,那男人是市里很有名的地产中盘商。’

‘明月?那是什么地方?’何伊好奇的问。

‘听说大概是GayNight酒吧一类的。’孙敖苦笑:‘没想到那家伙真的是同性恋。’

赵宇也是苦笑:‘我和他从国中起便是朋友,上大学的时候他的性向都还很正常。算了,谈这些也设用了。我们究竟该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孙敖神色有些恍惚:‘对了,就在员警走后,张诃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要我把黄宪村找到的东西给送过去,他躲在青山医院里。’

‘你的意思是,报警?’赵宇看了他一眼。

‘当然不能报警,说不定他发现了什么,不然为什么要提到那些东西?’孙敖的脸上划过一丝坚决。

何伊和王芸不解的对视,同时叫了起来:‘你们究竟在说什么,我们怎么都听不懂?那些东西是在指什么?’

晓雪设有任何表清,但是语气里却略带着嘲讽:‘小伊,小芸,你们当然听不懂了。他们恐怕就是为了那些东西才去黄宪村的吧。我们一直都在受那三个自认聪明的混蛋利用。’何伊依然是满脸糊涂,而王芸虽然也是不懂,但是她的优势是有个男友,而且近在咫尺,出于女性的本能,毫不犹豫的掐住了赵宇的手臂,话语咬牙切齿:‘亲爱的,你们究竟

有什么事清瞒着我们?嗯?’

‘没,哈哈,绝对设有。’赵宇痛得汗都快流了出来。

‘还是我来解释吧。’孙敖的眼神从每一个人脸上缓缓滑了过去:‘事清要从一个多月前说起。那时,赵宇偶然在学校民俗系社团,找到了一本很旧、放的很冷门的古书。

‘他在书封面的夹层中发现了一幅地图,很古老的地图。通过CH测定,那份地图是西分二二三年左右,也就是一千七百八十年前绘制的。

‘地图指出,黄宪村的某个位置埋藏着惊天的宝藏,掩埋着许多伟大的人物。那里的金器玉器不计其数,价值连城,一旦发掘出来,必然会震惊整个世界。

‘赵宇出于保密,只将这件事告诉了我和张诃。然后我们三人决定去黄宪村探宝,其他的事清你们也应该知道。毕竟当时大家都在一起。’

‘宝藏?

哇,好神秘,好棒!‘何伊来不及气恼自己被利用,刚听完便兴奋的大吼大叫起来,果然有够单纯。

晓雪舒服的坐到床前,躺下,望着孙敖:‘那你们找到了设有?’

‘当然设有。不然亲爱的,现在的你己经是富婆了!’孙敖微微笑起来,停顿了一下。

‘不过我们发现了一些东西,很奇妙的东西。还记得那晚你们执意要去偷看洗骨入瓮的过程呜?你们不耐烦的离开后,又发生了许多事。那些东西便是从义庄里找到的,赵宇和

张诃一人一个,其余的我都收腻了起来。’孙敖续道

说着便从一个偏瓣的抽屉里,将四个青铜人头像拿了出来。

三个女生人手一个拿在掌中轻轻打量,许久,何伊首先放弃了:‘这什么玩意儿啊,搞不懂。不过,似乎有点眼熟,特别是那双夸张的大眼目青。’

‘当然会感到眼熟了,小伊,这恐泊是两千多年前,鱼亮王国一带,或者受到鱼亮王国信仰影响的图腾,应该是祭祀用的物品。’把玩着小铜像,晓雪用手撑住头:‘亲爱的,你怎么看?’

‘和你一样。根据我最近的调查,以及和三星堆一带发掘出的物品做了比对,可以判断是西蜀鱼亮王国的信仰传统。

当时的人有着强烈的眼目青崇拜,认为眼角尖利,眼部轮廓越大,越有男人味,越接近神。

孙敖思索道:‘但有个疑问,鱼亮国的所有贵重物品、神器和礼器,都在沱江之战杜宇大败鱼亮军队后,挺进瞿上,灭了鱼亮国,随后用火烧、掩埋的方法毁掉了。

‘首到一十多年前,才在三星堆一代挖掘了出来。而那个宝腻,居然会有鱼亮国的东西,究竟会是谁的墓穴呢?’‘听你这么一说,我也稍微感兴趣了。’晓雪淡然笑着:‘既然明白了前因后果,那么张诃的事清,你究竟准备怎么办?’

‘当然是去找他,看他是不是发现了些什么。’

‘不报警?,

‘到时候看清况。’孙敖想了想:‘我们都是好朋友,就算他杀了人,一样是好朋友,何况现在警方只是怀疑而己。’

‘算了,这都是你们男人的事清。我们女生,就做好自己的本分,默默的待在你们背后支持好了。

‘晓雪看了何伊和王芸一眼:’小伊小芸,我们各拿一个小铜像留做纪念,就当是给这些臭男人利用我们的惩罚:

三个女生嘻嘻笑着,在孙敖来不及阻拦的清况下,每人抢过一个青铜像,飞也似的走了。孙敖和赵宇相视苦笑,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摇头,郁闷的想哭。

‘你那个女友还真不是盖的,够狠:’赵宇声音都恼的变哑了。

孙敖拉长着脸:‘你的女友也不退多让,抢起来比谁都疯,逃起来比谁都快’

‘那你约了张诃几点钟去?’

‘晚上九点半。青山医院地下一楼停尸房里。’孙敖想着想着,眉头不由得又皱了起来:‘说实话,张诃打电话来的时候,他的语气有些奇怪。’

‘哦?多奇怪?’赵宇抬起头。

‘非常奇怪。唉,总之要小心点虽然他是好朋友,但毕竟也是杀人犯,这是什么世道,前几天大家还在一起吃宵夜。’孙敖叹口气:‘记得我说的,特别是你要注意,毕竟那

么多年的朋友不是假的,你自己多注意他一点。’‘了解。’赵宇脸上划过一丝苦涩。两人就这么喝着即溶咖啡,相互沉默想着各自的心事。

不久后房间的电话响了起来。是晓雪打来的,孙敖微微的愣了愣,向外走去。

晓雪就靠在门外的墙上,冲他淡然笑着:‘帅哥,有空吗,跟我到公园去走走。’[请看小说网·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缓缓散步到不远处的公园,在池塘边找了个凳子坐下,孙敖这才打破沉默:‘你在担心我?’

‘有一点。’晓雪仰望向天空:‘你不觉得事情很古怪吗?’

‘你指张诃?,

‘不只是他,所有人都有一些古怪,包括你:只是你自己没有发觉罢了。’孙敖了愣了愣:‘我还是我啊,根本就设有变什么。’

‘但是你不抽烟了,也不喝酒了。’

‘这不是很好吗?你以前老是要我戒烟,现在我真的戒了,你反倒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孙敖笑着,但内心却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对,自己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将烟酒这

两个习惯的存在抹灭的?女友不提起来,自己甚至完全忘了这两样东西。

‘这还不奇怪吗?’晓雪的声音中少有的带着焦躁:‘究竟那晚你们看到了什么?为什么义庄里的人都死掉了?他们到底是怎么死的?’

孙敖的声音顿时冷了下来:‘你在怀疑是我们做的?’

‘傻瓜,怎么可能。’她望着他的双眼,‘我相信自己未来的老公杀人后,不会着无其事的跑回来面对自己。’

‘谢谢。’他心底浮上一丝感动,眼角向下飘移,突然看到了一朵普通的白色花朵。

‘亲爱的,你看,是幸运草:’他轻轻的将花摘了下来,放到她的手心里:‘对了,你知道幸运草的英文名是什么吗?’

晓雪可爱的偏过头想了想,是Clover’

‘完全正确,是C代表着她,Lover代表爱人。

‘孙敖站起身来,仿佛要用尽全身力量似的指向了她:’她就是爱人。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一个唯一想娶、想要给她幸福的女人。晓雪,那个女人就是她:

晓雪被这突如其来的告白惊的呆了,她用力捂住嘴,在这一刻,心都激动地要停止了跳动,听不到身体的脉动,甚至呼吸,脑海中只是不断的盘旋回荡那句话。

她就是爱人。

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

一个唯一想娶、想要给她幸福的女人。

泪眼脸胧中,她看到近在咫尺的孙敖,轻轻的用幸运草编织着一个环,一个女人可以为之等待一生的环。他将幸运草做出的戒指放在自己眼前晃了晃,轻轻道:‘我们会幸福的,对吧?’

‘嗯:’她点头。

‘你爱我的,对吧?’‘嗯。’继续点头。

‘你会水远和我在一起的,对吧?’

‘嗯。’一个劲儿的点头。

‘那,亲爱的。’孙敖脸上露出了招牌似的灿烂笑容:‘你愿意,嫁给我呜?’

那一霎时,头脑再也受不了任何的冲击,彻底变得空白了,理智的意识被情感疯狂的冲刷,顿时支离破碎。她的耳朵只捕捉到了自己最后一个微着蚊蛇的声音。

‘我愿意,

DATH6月3日青铜人头像

‘有些事清你越想忘记,就会记得越牢。当有些事清你无法得到时,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她跟我开了一个醉生梦死的玩笑,现在,恐怕我己经醒不了。’

这是钱墉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后,他便辍了学。距离高考,不过才一个半月而己。他借用《东牙西毒》中的那句话,来证明自己究竟有多绝望。

许宛欣的死亡,不仅伤害了她的父母,还有爱她但是她不爱的男友,以及最好的朋友。

虽然她死的时候,表情无比的安详,安详到至今见到她尸体的人,依然有一种她只是睡着的错觉。

谢雨莹一直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哭,没有去上学。我并没有蠢的去安慰她,毕竟有一些伤痛,需要的只是自己个人的冷静,时间过了,伤口也慢慢好了。

但是伤口真的会好吗?或许是我想的太天真,如果那种伤痛中掺杂了某种外力,如果那种外力完全无法受到人类的控制,又会怎样呢?

在许宛欣自杀后的第三夭,一大早就接到了谢雨莹的电话。

还没等我开口,她便急急忙忙的用惶恐语气道:‘阿夜,我知道了。宛欣不是自杀,她是被人逼死的:’

‘什么?你怎么知道?’我吓了一跳。

‘总之你到我这边来一趟,我有东西给你看。’

没有多想,我拿上外套,就让司机开车向市内谢雨莹的家驶去。她的家我曾在许宛欣死后送她回去过一次,在一栋公窝的十三楼。

刚按下门铃,雨莹就打开了大门。

‘阿夜:’她扑入了我的怀中,痛哭起来。原本漂亮的大眼目青早己红肿了起来,不知道这几天哭了多少次。我将她楼的紧紧的,许久,她才脸上一红,睁大眼睛嗔怪的看了我一眼。

‘你,那个好坏:’她将红的发烫的脸贴在我的胸膛上,并没有移开。

汗,我哪里又坏了?本想问问,突然惊觉就某种意义而言,自己确实可以被称为好坏:雨莹大概几天都设有出过门,只穿着一件薄薄的Snoopy.里面完全真空,而我大热天

的自然也不会自虐性的穿太多,两个人贴在一起,当然什么都感觉到了。

特别是她有料的极有弹陛的胸部压在胸口,只要是男人,都会不由意志决定的出现某种生理反应。

我干笑了几下,既然某美女没有意思移开,自己也没有笨的不解风情,顺便还可以享受少有的艳福。

‘喂,那个,男生都会这样吗?’她羞得不敢抬起头,但是抱的我更紧了,根本就是在赤裸裸的诱惑嘛。

‘嗯,大概吧。’我模糊的回答。

‘好可怕:’雨洼从耳根一直红到了脖子,全身惊人的发烫:‘听宛欣说,结婚以后,男生会和女生那个。还会把那个放进那个里,然后小Baby就会从那个里边跑出来。是真的吗?’

什么那个那个的:我狂汗,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也实在太单纯了吧。

‘那个和那个,以及小Baby的事清,似乎不需要等到结婚才可以做的吧。

‘我犹豫是不是该重新给她上生理课。

雨莹将我抱的更用力了,似乎想要将整个人都融入我的身体里:‘真的?

好可怕!

郁闷,既然觉得可怕干么还那么好奇,真不知道女生都在想些什么。不过再这样被她骚扰下去,恐怕自己真的会犯惜误。

深深吸了口气,轻轻地将她推开,岔开了话题:‘对了,电话里你不是有事清要告诉我呜?’

她‘啊,了一声,害羞的捂住脸庞将我让进了屋里。

‘这是宛欣死的时候留在身上的东西。她的父母全送给了我。’雨莹从房间里拿出了一个大袋子。

我稍微看了一眼,里边有一个可爱的粉红色小钱包,一只耳环,还有一张揉成团状的纸条。展开一看,上面写着三个小字:时间盒。

‘时间盒是什么?’我疑惑的抬头问。

谢雨莹脸上浮现一丝落寞:‘是我和宛欣两个人之间的秘密。我们从国中开始就是最要好的好朋友,无话不谈,甚至上洗手间都会一起去。我一直都没有男友,于是相貌和成绩

出众、身旁追求者众多的她坚持不交男友。我们曾经说过要永远在一起。

‘那个时间盒是我俩在国中毕业后埋下去的,大家约定要在两人都结婚后再打开。当时的我们很早纯,总是认为整个世界都很美,但幻想终究是幻想。

‘我俩曾经还有一个要好的朋友,也是个很棒的女生。高一的时候她被一个有妇之夫骗上床,怀孕后被人看了出来。那个混帐男人扔了钱让她去堕胎,后来便再也设有出现过。

‘而那个女生在几天后,自杀了。她活生生的将自己的肚子用美工刀刨开,将只有四个多月的胎儿挖了出来。当时第一个发现的人就是宛欣

‘那女生的肠子、血液、羊水流满了一地,让宛欣整夭精神恍惚,甚至不敢一个人睡觉。所以宛欣不可能自杀,就算自杀,也不会用割腕的方式,因为她从那一天起就怕血、怕锋利的东西。’

我微微皱眉:‘就算这样,也无法说明一定是他杀啊。’

‘当然,虽然我一直都不明白她自杀的理由,但是看到她的遗物里那张纸条上的字时,一切顿时都豁然开朗。她一定不是自杀而死的。背后肯定有谁在操纵:’

雨莹红肿的大眼睛用力睁开,表情愤怒,双手用力的捏着怀中的布娃娃:‘因为自从那女生死后,她就常常告诉我,她一定要是自然死,要活很久很久,目送注定会受自己欺压一辈子的老公进入坟墓,看着成群的儿女长大成人。

‘那时我曾天真的问,如果她活不到自然死会怎么办?宛欣就说,如果是意外或者不可测因素也就算了,没办法,那不是人力能够对抗的。

‘但是如果她不是死于意外或者自杀,那自己会想方设法将遇到的困境放入时间盒里,然后在临死的时候留下“时间盒”这三个字当遗言,让我这个最好的朋友去替她申冤:’

雨莹满脸痛苦,一边哭泣,一边断断续续的将前尘往事讲清楚,我叹口气,又将她楼入了怀里。感觉她浑身都在颤抖,整个人脆弱的像容易破碎的玻璃。

看来事情确实不单纯,有必要再调查一次。

脑海中,猛地想起了许宛欣临死前对我说过的话。她说自己的身材天生就魔鬼,是属于吃不胖的体型,只会吃不够,哪里会去减肥。她还说自己看见了一种难以解释的东西:

当时自己认为她是开玩笑,借故耍自己。或许,她根本就是在向自己传递一个讯息,在向自己求救,该死,自己为什么就设有察觉到,如果发现了,或许她就不会死了。

思绪万千,我低下头,冲怀中的雨莹轻轻道:‘我们去打开那个时间盒,说不定真的能找到什么证据:’

到了埋藏时间盒的地方,己经快下午三点了。说起来她俩国中时居然住在邻镇,坐车都花了半个多小时。时间盒埋在当时学校后边的树林里,糊里糊涂的谢雨莹,又浪费一个多小时努力回忆,这才指着一棵树道:‘就是这下边。’

‘你确定?’拿着铲子的手稍微有些犹豫不定,毕竟自己己经冤枉挖了十多个坑了。

‘当然确定,你烦不烦,一定是这里哪:’她气呼呼的嘟着小嘴。

‘你说是就是吧。’我苦笑,又卖力挖起来。

据说她们埋盒子的时候埋的并不深,只是挖了个近一米的小洞罢了。郁闷,什么玩意儿,又不是埋金子,干么挖的那么认真,这还叫不深的话,我就真不知道什么才算深坑了:

向下挖了一米多,铲子终于碰到了一块硬物,小心敲了敲,发出了空洞洞金属回音。看来就是这里了:

吃力的把盒子取出来,谢雨莹迫不及待的抢过去,抱在怀里,又哭了出来。

难隆说女人是水做的,现在的自己稍微有些体会到这句话的精髓了。

她一边哭着,一边扯下封条,将那个不大的时间盒打开。由于只过去了三年,盒子里的东西还算干净,并设有沾上太多泄漏入的尘土。

‘这个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原本以为会喜欢一辈子的,可是将它埋了以后,自己便很快忘记了。人类,真的是种喜新厌旧的动物。’雨莹抽泣着,用颤抖的纤纤细手拿出一个嵌着许多亮片的蝴蝶结。

我黯然。相信许多人都和自己最要好的朋友埋下过时间宝盒,然后相约在某个特定时间再一起打开,我也埋过。

然而当宝盒再次打开时,却发现那个一起埋下的人己经不在了,那种痛苦,就像心脏被剥了一层似的,感觉痛,而且空空的,仿佛少了许多东西。

‘还有这个。’她拿出一张老旧的成绩早:‘这是我第一次考试考的那么糟糕,本来成绩一向中上的,英语竟然考了三十六分,根本就不敢拿回家给父母看。

‘为了逃避,就埋了进来,当时的自己,真的好傻:最后父母知道了,还被狠狠揍了一顿。’

她一样一样的将盒子里的东西小心翼翼的拿出来,眼睛温柔的注视着,早己经忘掉了来的目的,甚至忘记了我的存在。

‘天哪,这是我送给宛欣的生日礼物,没想到她那么珍惜:’她望着一只耳环惊讶道。突然想起了许宛欣遗物中的另外一只耳环,看样子应该是一对的。

我突然有点羡慕雨莹,她有一个真正的好友,一个真的很重视她和雨莹之间的友情,重视到不惜牺牲自己甚至利用别人的感情,来了解夺走好友感情的那个混蛋男生,究竟是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的人。

那样的朋友,一辈子能够遇到一个己经是奢望了。

回忆总是会带来沉重的气氛,我在这种气氛里总是难以习惯,看着面前不断哭泣的雨莹,看着满地的回忆,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双手双脚应该放在哪里。许久,我才一把抓住了她,又一次的紧紧抱住。

我不是个善于安慰别人的家伙,偏偏在我面前哭泣的女孩实在不曾少过。

见多了,也明白了一件事,有的时候,哭泣的女孩并不需要你的语言,只是希望着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我的肩膀很宽阔,而且,突然想让她依靠。

雨莹身体微微一僵硬,然后用力的楼住了我。她抬起头,呱起的小嘴倔强的半开半合,像在说些什么。她漂亮的大眼睛流着泪水,勇敢的,一眨不眨的望着我。

于是,我吻了她。

她的唇很柔软,很烫,略带着清淡的甜味。我用舌头撬开她洁白的牙齿,她有些害泊,稍微小心的挣扎着,又怕咬到我,只好一动不动的任我的舌头四处肆虐,寻找着甘甜的源头深处。

那个甜蜜的吻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感觉再也无法呼吸了,双唇才依依不舍的分开。谢雨莹将红的发烫的脸颊腻进我的胸口,用力吸着气。

我抬起她的头,让她依旧迷离的双眼望向我,说道:‘以后不准再哭了,不然看我怎么收抬你:’

‘我偏要哭,就哭给你看。’她耍赖似的拉着我的手。

我笑起来:‘那以后我不吻你了。’

‘你。’她的脸更红了:‘你欺负人家:’

‘我哪里欺负你了,我的姑奶奶,我可是什么都没有做过。’

‘明明都对人家那样了,还说什么都设有做。哼,总之你要负责任:’我大笑:‘我做哪样了?人证?物证?事情发生时间?原因?拿出来给我看看啊:’

‘哼,耍赖,赖皮:人家不理你了:’她哼了一声,本来想用力的将我的手甩开,又泊太用力,只好赔气的转过身去。

‘那现在,你心清好一点了吧?’走过去,从身后抱住了她不盈一握的纤细腰肢,我凑在她耳边轻声问。

她的身体一颤,握住了我的手掌。‘谢谢,我好多了。’

‘那还等什么,继续工作:’我大声吼着:‘你在时间盒里找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是从前设有的,或者最可疑的东西:说不定真的能找出许宛欣不是自杀的证据。’

谢雨莹终于精神了起来,她冲我甜甜的笑着,趁我设注意,掂起脚,飞快在我嘴唇上吻了一下,这才羞的蹲下身,仔细筛选起盒子里的东西来。

我捂住嘴唇,脑子稍微有些空白。那种蜻蜓点水的柔软触感,即使在多年后想起,都会产生一种淡淡的温馨。不久后,她拿着一个青铜人头像,奇怪的叫出来:‘这是什么?好像很眼熟的样子?’

我瞥了一眼:‘当然会眼熟了,那不是我们在青山疗养院联谊的时候找到的吗?一共有三个,钱墉、许宛欣还有另一个男孩,他们霸道的一人一个给瓜分掉了:’

‘难怪哦,但为什么宛欣会把它放在盒子里?’

‘你不是说她留下什么死亡留言吗?或许这个就是了。’我将铜人像拿在手心里仔细打量。

这明显是两千多年前西蜀鱼亮王国的神像,夸张的大眼睛即使没有张开,似乎也能看透人心似的,光是望着它,都会令自己感觉一股寒意。

钱墉刚将这些东西找出来的时候,自己也看过,那时候判断应该是地摊货色,但此刻真真实实的拿在手里,感受着青铜的触感,看着精致的细部轮廓,却开始有点怀疑了。

两千多年来,这个世界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工业也在每时每刻的疯狂增长着,尺度甚至精细到了以奈米计算。

但是有一点人类退步了,而且退步的越来越快,那便是手工艺术。摸着青铜人面像,我犹豫着,它的精致早就超出了现代的手工水准,绝对不是粗糙的地摊货色可以比拟的。

难道,这玩意儿是真的?是三星堆还没有发掘前,被某些盗墓者从堆里偷出来的流落品?可为什么这些东西会藏在青山疗养院中?

见我陷入了沉思,雨莹小心翼翼的拉了拉我的衣角:‘阿夜,人家都看过了。就只有你手里的那个东西不是原来埋进去的。’

我点点头:‘应该就是这些了。那,你的时间盒准备怎么办?’

‘我想埋回去,毕竟,这是我和宛欣共同的回忆。既然她己经永远不在了,那么就让时间盒永远的埋在地底,陪着她吧。’她的眼圈略红,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微微一笑:‘那我们现在就动手。’

手再次碰到了铲子,就在我准备将第一铲土倒进坑里的时候,整个身体突然僵硬了。脑子里猛地想到了什么,缓缓转过头,我望着雨莹,全身都在发冷:‘雨莹,有一件奇怪的

事不知道你发现了设有?’

‘什么事?’她疑惑的问。

‘我也是刚才发现的,这个坑在很长时间都没有挖开过的痕迹,而你的时间宝盒也设有打开过,甚至封条都没有破坏,那么许宛欣究竟是怎么把青铜人头像放进去的呢?’

雨莹听懂了,吓得脸色发白:‘太,太不可思议了,难道是宛欣去世后才……

‘傻瓜,这世界上根本就设有鬼。一定是有某些东西被我们忽略了。’我打了个冷颤,强自镇定。

就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我接起来刚听了几句,顿时原本就己经不好看的脸色变得更加苍白了。‘谁的电话?’雨莹害怕的靠着我,将我的手臂紧紧抱住。

‘是我当员警的表哥。’我语气喃喃的道:‘他问我是不是认识一个叫钱墉的男生。’

‘阿墉?他怎么了?’

‘死了,是自杀:据说自杀的清况很诡异。’

DATE:5月18日下午六时

六点正,孙敖和赵宇准时来到了青山疗养院,看着眼前荒废己久的庞大建筑物,脑袋都有些发麻。这医院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史前巨兽,紧闭着眼睛,但是却带着浓烈的危险感。

这地方虽然并不是第一次来,但是没有一次如此不安过。赵宇裹紧外衣,声音稍微有些哆嗦:‘奇怪,这医院怎么突然变陌生的感觉?’

‘同感。

‘孙敖苦笑:’或许是很久设有人来过的关系吧。

‘也不对,记得这里常常被各大社团当作试胆大会的场地,即使到现在人气也应该还很旺。’

‘算了,别想那么多,总之先找到张诃再说。’孙敖摸着兜里的两个青铜像,不觉的摇摇头。

如此有研究价值的东西,居然被那三个女生当作可爱的玩物,据说何伊甚至还用眉笔给这东西改变造型,实在太荒谬了:不管怎么说,这也相当于国家的一级文物。

‘张诃居然约我们在停尸房里见面?平时看他胆小的样子,还真想不到:

‘赵宇打量着医院的大门:’奇怪了,这里最近应该设有被打开过,都生了一大堆蜘蛛网了。

‘他可是杀人犯,怎么可能从大门进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边藏着人了。’孙敖打量着四周:‘我们也别走大门,免得被人跟踪。

我知道附近有个秘道,跟我来。

他朝左手边走去,拐了好几次弯,这才来到一个死角前。轻轻拨开墙角的杂草,顿时露出一个不大的洞口。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狗洞?’赵宇大笑。

孙敖也笑了:‘狗洞又怎么了,就算是猫洞咱们也只能爬进去。快跟上来。医院早就断水断电了,密封的建筑内伸手不见五指。他俩打开早己经准备好的手电筒,将光圈调到最大,周围总算稍微有些能见度了。

这里是医院的大堂右侧,曾经是儿童病房部。即使是改成疗养院后,也是专门供给那些身体不健康,但是又在当时无法根治的孩子居住。

这里一共有十个房间,每个房间里床、枕头、被褥等物件都还十分齐全,甚至疗养院在倒闭的最后一天,员工还自发的将所有的被子叠的整整齐齐的。

用手电筒照去,可以看到可爱的天蓝色被套上映着朵朵白云,很有童真。

赵宇看着病房中的物件,轻声道:‘小时候我常常奇怪,中国人是一种喜欢哄抢的民族,只要是没有人居住的地方,就算房檐、屋顶的瓦片都会被人偷走。可是这么大个医院,

里边的东西居然完全没有丢失过,实在太怪异了:’

‘似乎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吧。’孙敖笑着:‘你想想,中国人虽然喜欢哄抢,但是他们更迷信。既然医院里闹鬼的传闻沸沸扬扬的,又有哪个不怕死的敢把闹鬼的东西搬回

家呢?真的会死于非命也说不定:’

‘嗯,有道理:’赵宇点点头:‘看来你对这里很熟悉,从前常来吗?’‘每年都会和社员来上几次。我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在这附近就读,而且参加的社团都和这里沾了一点关系。小学时候是灵异社,国中怪谈社,高中鬼怪文学社,大学民俗系,有

意思吧?’

赵宇不由得狂笑:‘太有意思了,虽然名字不太一样,但本质上根本就是同一类型的社团嘛。’

‘因为我从小就对这些乱力怪神的东西感兴趣。之所以会选择民俗系,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孙敖望着眼前的路面,淡然道:‘说起来,我们几个己经很久没有这么轻松的聊过天了?’赵宇呆了呆:‘是有些日子了,自从有了各自的女友和生活后,所有的一切都变了。你小子忙着准备和女友考研究生,我忙着跑社团,然后准备之后工作的事,张诃

每天都去酒吧,根本就什么都不想,只知道混时间。’

‘对啊,不知为什么,突然有些感谢这次探宝活动。如果不是你找到了那幅地图,我们几个恐怕一直到毕业都完全没办法再聚拢,然后就各分东西,逐渐将对方遗忘掉,老死不相往来了:’孙敖叹了口气。

‘说不定,真的很有可能:’赵宇苦笑:‘但谁也没想到张诃居然会杀人:’

‘或许他有自己的苦衷吧。’

‘那你觉得他联络我们,什么都不要求,只是要我们将剩下的青铜人面给他带去,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的发现了什么线索?’

‘我也搞不明白。’孙敖用食指将眼镜向上推了推:‘如果他是清白的,一定不会逃跑,更不会躲进这个地方。’‘那他真的杀了人?’

‘我想是。’

‘那你觉得警方会不会知道他躲在这里?

‘现在恐怕己经知道了。’

赵宇大吃一凉:‘你怎么知道的?你报的警?’

‘当然不是,我不会那么没义气。’孙敖脸上没有表情:‘但是你想想看,我们是他最好,也是唯一的朋友,警方没有对我们过多的询问,就任我们随便行动,这不奇怪吗?’

‘你的意思是,你早就知道了警方在跟踪我们?’

‘也没多早,只是来这里之前吧。’

赵宇皱起眉头:‘你这样做和报警有什么区别?’

‘寿司,别傻了。’孙敖用力拍着他的肩膀,‘他是杀人犯,这一点尽管我们不想承认,但是己经是既成事实了。作为朋友,现在能作的只有一点就是劝他自首。难道你要让

他在这里躲一辈子吗?’‘可是,赵宇张了张嘴,后边的话还设说出口就被孙敖打断了:‘没什么可是的,就算想包庇他也己经来不及了。我们还是尽人事,听天命吧。’

终于,停尸房到了。

医院的停尸房在地下一楼,此时两扇铁门正紧紧的闭着。明知道这里早就没有了冷气,但是总觉得从脚底窜上一股寒意,很冷,冷的可以将骨髓冻结。

孙敖犹豫了一下,用力敲响了门。

拍了许久,并没有人来应门。他试探性的喊了几声:‘张诃,你在吗?

‘谁和你在一起?’终于,张诃的声音传了出来。

‘是寿司。’

‘人像带来了吗?’

‘带来了,张诃,你要这东西干么?’‘我发现了一些好事。’张诃嘿嘿笑着,打开门,露出了他灿烂的笑脸。不娘,很男人味,而且看神情还十分满足,根本不像逃难的杀人犯。

孙敖和赵宇对视一眼,这才走了进去。刚一进门,张诃己经把手摊开,用亢奋的音调道:‘拿来。’

孙敖略微皱起眉头,从兜里掏出剩下的两个青铜人面像递给他。

‘怎么只有两个?’张诃猛地抬起头,满脸的期望顿时变得非常阴狠:‘你那里不是有五个吗?’

‘剩下的三个被你嫂子她们拿去了。’赵宇被他的突然变脸吓了一跳,急忙解释。

‘哦,我就说兄弟一定不会骗我的。’他的脸部肌肉缓缓松弛下来,随意的坐在地上,冲他俩道:‘坐。’

两人不经意的互相换了个眼色,紧靠在一起坐了下来。冰冷略带潮湿的地面,寒意几乎贴着皮肤涌进身体里,很不舒服。

‘你说张诃是不是吸过毒?精神状态怎么看都不像正常人:’孙敖小声说。

赵宇摇头:‘大二之前他的清况我还稍微知道一点之后就疏远了。虽然还是好朋友,但他是不是吸毒,不知道。可是现在看起来,很像:’

‘唉,看来要头痛了。’孙敖叹口气,用手电筒的光指向张诃:‘母兮兮,说老实话,你是不是杀了人?’‘好像是吧,管他的,我才不在乎。’他忙着将拥有的三个人像握在手心里,整个人突然舒服的长长呻吟了一声,全身无力的向地上躺去。

‘张诃,你究竟在干么?’孙敖不解的问。

‘这就是我发现的秘密。神像的秘密:真的很爽。’张诃醉眼迷蒙,半死不活的喘着气,整个人都在抽搐:‘它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快乐,不要说吸毒,做爱,就算将全世界

给我,都不会让我感觉那么快乐。真他妈的好东西:

‘你居然会讲脏话:’赵宇沉下脸,这家伙以前虽然女性化的令人恶心,但就因为女性化所以才常常一副淑女的样子,说话用词精挑细选,想都不会去想这些肮脏的辞汇。

现在的他,实在太反常了,反常到陌生:

‘老子说了又怎样?’张诃挣扎着站起来:‘老子还要说,他妈的,他妈的,就他妈的:’

孙敖哭笑不得的望着他,这种赖皮的模样,活像个要糖果不遂的小孩子。

张诃摇摇晃晃的走向赵宇,直到只剩半个手臂的距离。用力伸出手将其中一个铜人递到他身前说道:‘这东西真的很爽,不信你试试:’‘我试?

要我怎么试?‘赵宇苦笑。

‘你把神像握在手心里,然后闭上眼睛,随便想什么,很快你就会尝试到有生以来最大的快乐!’

‘还是算了吧。’

‘给我拿着:’张诃歇斯底里的大吼了一声。

赵宇吓得下意识接住,犹豫了一下,只好坐在地上根据他的说明尝试起来。

开始的时候,脸上还带着无奈和些许的不耐烦,没过多久的时间,孙敖惊讶的发现,赵宇的表情居然变了,变得痛苦和快乐夹杂的奇怪色彩。

之后快乐渐渐占据了主要位置,他的表情越来越夸张,张狂的大笑着,好不容易才停止,然后便是一阵又一阵的全身抽搐。

过了许久才依依不舍的张开眼睛,原本黑亮的瞳孔中依然蒙着一层灰色:‘好爽:’

赵宇低下头呆呆的望着手中的雕像:‘没到它居然还有这种功能,妈的,有了这个,我还要什么工作,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了:’

张诃顿时紧张了起来:‘靠,这是我的东西。’

赵宇抬起头,死死的望向他手中的青铜像:‘你不是还有两个吗?再给我一个:’

‘这是我的,快还给我:’张诃大吼大叫,扑上去就抢。

‘我们不是朋友吗?你的还不是我的。’赵宇笑的很怪异,他温柔的说着话,手上动作却完全没有和表情符合一致,一拳头就将张诃打翻在了地上,然后用力扳开他的指头想将

东西抢过来。

孙敖看的莫名其妙,虽然无法解释他俩的行为,但也知道不能再放任不管下去,便大叫了一声:‘你们在干么,都给我住手:’

在那大音量的冲击下,赵宇突然呆住了,张诃想都没想,藉机冲过去将青铜像抢过来便夺路而逃,很快就消失在了黑暗中。

赵宇仍然呆呆的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孙敖小心翼翼的观察他,判断出没有危险性后,这才抓住他的肩膀用力摇动。

好不容易他才清醒过来,迷惑的望着四周,喃喃道:‘我刚才是怎么了?‘不知道,有点像是中邪:’孙敖苦笑:‘剩下的事以后再讨论,先把张诃追回来再说。’

赵宇点点头,摸着脑袋向停尸房外走去。

漫无日的在青山疗养院里搜查了好几个小时,几乎将所有地方都找了个遍,依然看不到张诃的身影。

孙敖满脸恼怒,仿佛要爆发似的每向前走一步,都将眉头皱紧一次,终于,他们来到了大门口。再也不需要隐瞒什么,他用力将门拉开,两个人就在那一瞬间呆住了。

在眼前不远处,有个黑乎乎的东西猛地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