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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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有独创性的。 ①
① 第一卷最后论艺术家这一大段所讨论的是“艺术家从哪里得到他在创造
作品时所表现的那种构思和表达的才能以及他怎样创造艺术作品”。黑 格尔承认 “这一方面并不属于哲学研究的范围”,但是这问题所涉及的 “想象,天才和灵感”以及“作风,风格和独创性”之类项目,正是当时 德国资产阶级文艺理论家们争论不休的问题,黑格尔也就从他的美学体 系出发,提出他的一些看法,他认为“天才”是生来就有的资禀,在艺 术里它是“艺术创造的一般的本领”,其中最重要的是既有别于幻想又有 别于哲学思维的想象,因为艺术的任务是把精神内容表现于具体形象, 这要靠 “生活的富裕”,要 “看得多,听得多,而且记得多”,既要有 “常醒的理解力”,又要有“深厚的心胸和灌注生气的情感”,要“熟悉人 的内心生活”,再加上创作的熟练技巧。所谓“灵感”不是什么别的,就 是“想象的活动和完成作品中技巧的运用”,也就是“完全沉浸在主题里, 不到把它表现为完满的艺术形象就决不肯罢休的那种情况”。所以 “天 才”和“灵感”这类名词在黑格尔用来已摆脱了原有的神秘气息和迷信 色彩。但是他毕竟是个资产阶级哲学家,看不出构成艺术家条件的除了 需要生活和技巧之外,还要有正确的世界观的指导作用。
美 学 第 二 册
〔德 〕 黑 格 尔 著
朱 光 潜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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