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独立的,象征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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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艺术,特别是造型艺术,在描绘这类对象时正是为 着要显示主体方面的塑造形象的才能。艺术的原始的旨趣在 于把原始的对客观事物的观照和带有·普·遍·性的重要思想摆到 眼前来,让自己看,也让旁人看。但是这类民族性的观点或 思想起初还是抽象的,本身未经明确界定的,所以人为着要 使这类思想成为有形可见的,就抓住本身也是抽象的单纯的 物质媒介,这是有体积有重量的,固然具有定性,但本身还 不能见出具体的真正精神性的意义。因此,内容和用来使这 内容从一个人的思想渗透到另一个人的思想里的感性媒介之 间的关系只能是纯粹象征式的。不过同时毕竟出现了一种建 筑物,它要向旁人揭示出一个普遍的意义,除掉要表现这种 较高的意义之外别无目的,所以它毕竟是一种暗示一个有普 遍意义的重要思想的象征(符号),一种独立自足的象征;尽 管对于精神来说,它还只是一种无声的语言。所以这种建筑 的产品是应该单凭它们本身就足以启发思考和唤起普遍观念 的,而不是向原已独立地表现出来的意义提供一种遮蔽物和 外壳。因此,一种能把一个意义表现得晶莹透澈的形式就不 能只作为一种符号而发生作用,例如替死人竖十字架或是替 阵亡的战士立纪念碑。因为这类符号固然也能唤起某些观念, 但是一个十字架和一个石碑并不能单凭它们本身就足以指引 到所要唤起的观念,它也可以唤起许多其它观念。这种分别 就形成了现阶段的建筑艺术的一般概念。
从这方面看,我们可以说,有一些民族就专靠建筑或主 要靠建筑去表达他们的宗教观念和最深刻的需要。不过这种 情况基本上限于东方 (从我们在讨论象征型艺术时所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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