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艺术美,或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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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然的个别细节;诗人所给的不是事物本身而只是名词,只 是字,在字里个别的东西就变成了一种有普遍性的东西,因 为字是从概念产生的,所以字就已带有普遍性。我们固然可 以说,观念和语言都自然而然地要用名号,要用字,来作为 自然存在事物的无穷缩写,但是这里所谓“自然”在性质上 是和上述“妙肖自然”的“自然”直接对立的,是对它加以 否定的 ① 。所以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在拿自然和诗对立时所指 的自然究竟是哪一种呢?因为一般地说,“自然”是一个不明 确的空洞的字眼。诗所应提炼出来的永远是有力量的,本质 的,显出特征的东西,而这种富于表现性的本质的东西正是 观念性的东西而不是只是现在目前的东西,如果把每件事或 每个场合中现在目前的东西按其细节一一罗列出来,这就必 然是干燥乏味,令人厌倦,不可容忍的。
但是关于这种普遍性,各种艺术是彼此不同的,有些是 较富于观念性的,有些却更着重外在的鲜明性。例如雕刻在 形象上比绘画较抽象。拿诗艺来说,史诗在生动地表现现实 生活方面比不上戏剧,但是就充实鲜明来说,史诗却比戏剧 胜一筹—— 因为史诗的作者从对事迹的观照中创造出具体的 形象,而戏剧则满足于描绘行动的内在动机,意志的动向以 及内心的反应。
c)更进一层,既然只有·心·灵才能把它的自在自为地充满 兴趣的内容 (意蕴)的内在世界实现于外在现象的形式,我
① 语言运用字来缩写事物,虽说是自然而然的,但究竟是人为的,所以是
否定 “妙肖自然”(呆板地摹仿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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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2 第一卷 艺术美的理念或理想
们就得追问:从这方面看,理想与自然性的对立究竟含有怎 样意义呢?严格地说,在这个领域里用“自然的”字眼,并 不符合这字眼的本义,因为作为心灵的外在形状,自然的东 西之所以是自然的,并不仅因为它是直接存在,象动物生命, 自然风景等等那样,而是因为只有心灵才能把自己体现于身 体,自然的东西在这里按照它的定性就只显现为心灵的表现 —— 因而也就是显现为经过观念化的东西。因为这样纳入心 灵,这样由心灵创造图景和形象,正是所谓观念化。有人说 过,人到死时,面容又回到童年的形状:情欲,习惯和希求 在身体上所凝成的固定的表情,也就是死人在世时一切意志 和行动的特征,临死时都消逝了,他又回到儿童面貌的那种 不确定性。但是在活的时候,人的面貌特征和整个形象的表 情都是由内在生活决定的,例如不同民族和不同社会地位的 人就有不同的心灵的倾向和活动,而这些倾向和活动都表现 于外在形状。在这一切方面,外在的东西既然是受到心灵渗 透和影响的,它就已经是观念化过的,与生糙的自然不同了。 自然与理想对立问题的真正意义就在这里。因为一方面有人 这样主张:心灵的自然形式是在现实中原已存在的未经艺术 再造的现象,它本身就已经是完满的,美的,卓越的,所以 不可能另有一种美叫做理想与这现实界的美不同而且比它高 一层,并且就连在自然中原已发见的美,艺术也还不能完全 达到。另一方面又有人提出这样要求:艺术应该寻求另一种 形式和表现方式,比在现实中原已存在的形式和表现方式更 理想。就这一点看,前文提到的吕莫尔先生的争论是特别重 要的。有一派人把理想老是挂在口头上,以高傲的姿态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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