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正式雕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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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的。在这个问题上每一个器官都应该从两个观点来看,一 个是单从身体方面来看,一个是从精神表现方面来看。我们 当然不能跟着噶尔 ① 走错误的道路,他把精神看成一种单纯 的人脑的产物 ② 。
a)排除现象中的个别特殊细节
就它所要表现的内容来看雕刻,进一步的研究就要追问 这种既具有普遍性的实体而又具有个性的精神性如何体现在 肉体里,从而获得实际存在和形象。这就是说,一方面雕刻 既要有充分适合的内容,它就要在精神和肉体两方面排除·外 ·在·现·象·中·的·偶·然·的·特·殊·细·节。雕刻作品所要表现的只是人体 形式中常住不变的,带有普遍性的,符合规律的东西,尽管 同时又要求对普遍的东西加以个性化,使得摆在我们面前的 不只是抽象的规律,而是和规律融成一片的具有个性的形状。
b)排除面相表情 ③
另一方面雕刻还应该排除偶然的·主·体·性和自觉的内心生 活的表现(象前文已经说过的)。因此,雕刻家在面貌方面不 应该走向面相表情。因为面相表情只是主体的内心特点以及
噶尔(F.G.Gall,1758—1828),奥国医生和神经系统研究的先驱,著 有 《脑生理学》,《神经系统研究》等书。 德文原文用Scha A delsta A tte,原义是骷髅场即刑场 (耶稣被钉死的场所), 英译即用“刑场”,说不通,原字照字面也可译为“脑盖骨的地方”,噶尔主张精 神在脑盖骨里,所以译为 “人脑的产物”,取其易懂。
①
②
③ 原文是Mienenhaften,指面部筋肉运动和颜色变化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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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1 第三卷 (上) 各门艺术的体系
特殊个别的情感思想和意志在面部的流露。在面相表情上一 个人只表现出他这个偶然的主体在某一场合心里偶然感触到 的,这或许只涉及他私人的事,或许是接触到旁人旁物时自 己心中所起的反映。例如我们在街道上,特别是在小城市里, 看到大多数人在仪表和面相上都只在操心自己的事,自己的 装饰和衣服,一般说来,他们私人的花花絮絮,或是眼前经 过的一些新奇的容易引起注意的事。骄傲,妒忌,自满,轻 视之类情绪的面相表情就是在这种场合出现的。此外,就实 体性的存在和我个人的特殊情况进行对比时所产生的情感也 可以流露于面相,例如自卑,傲慢,恫吓和恐惧之类情感就 属于这一种。这种对比已把单纯的主体和普遍性的实体分割 开来,而对实体的思索往往倾向于反躬自问,以至占优势的 内容不是实体而是主体自己。但是无论是主体与实体的分割 还是主体比实体占优势,都不能表现为严格遵守雕刻原则的 形象。
最后,除掉真正的面相表情之外,还有很多一霎时的面 部变化和身体姿态的表情,例如一瞬间的微笑,刚出现就被 压下去的愤怒的眼色,很快就消掉的嘲弄的神情之类。特别 是眼睛和嘴在这方面有极敏捷的运动和本领,能表现出心情 变化的每一细微分别。这类变化是绘画的好材料,但不能用 在雕刻里。雕刻却须牢牢把握住精神表现中的一些常住不变 的特点,把它们反映在面孔神色和身体姿态上。
c)具有实体性的个性
由此可见,雕刻形象的基本任务在于把还未发展成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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