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下) 各门艺术的体系 (续)
念和感性因素之间造成一种不易驾御的关系,比颜色对于绘 画还更不易驾御。因为外在事物和人的形体在自然界就是有 颜色的,无色的东西只是一种勉强的(不自然的)抽象品,至 于观念与只用来传达的人为的语音符号之间却只有很疏远的 关系,甚至毫无内在的关系,所以诗的音律的严格要求仿佛 很容易对想象成为一种桎梏,使诗人不能按照他心里所想的 样子,把他的观念传达出来。因此有人就认为节奏的抑扬顿 挫和韵脚的铿锵和谐尽管确实有一种悦人的魔力,但是如果 对音律方面要求过多,就往往不免由于追求感官的快感而使 最美好的情感思想受到牺牲。其实这种指责是站不住脚的。第 一,说诗的音律妨碍自然流露,这是不正确的,一般说来,真 正有才能的诗人对于诗的感性媒介(音律)都能运用自如,感 性材料对他不但不是阻力或压力,而且还能起激发他和支持 他的作用。事实上我们看到过凡是伟大的诗人在自己独创的 时间尺度,节奏和韵脚之中都很自由地有把握地回旋自如,只 有在把诗从原文译成外国文时,拘守原诗的音节和韵律等等, 才会显得勉强生硬,引起不快感。其次,在自由诗里,要把 思想表现得回旋荡漾,时而凝炼,时而波澜壮阔,这种强制 性的音律要求还能激发诗人“因文生情”,获得·新·的意思和·新 ·的独创,如果没有这种冲击,新的东西就不会来。除掉音律 的这些优点不算,感性的客观因素 (这在诗里就是语言)也 本来就是艺术的重要因素,所以不能象听命于直接的偶然事 物的日常语言那样没有形式,没有定性,而是要经过艺术加 工,显得既精炼而又生动。尽管语音在诗里听起来只是一种 外在手段,它毕竟是应当看作本身就是目的来处理的,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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