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诗
3 0 1
C.诗的分类
1.前此我们已就两个主要方面来研究诗的艺术:一方面 是·诗·的·一·般·原·则,涉及诗作品的观照方式和组织方式以及诗 创作主体的活动;另一方面是·诗·的·表·现,涉及诗用·语·文去掌 握的观念,·语·言的表现方式本身以及·诗·的·音·律。我们要说的 要点可以概括如下:诗须用精神性的东西作为内容,不过在 对内容进行艺术加工之中,诗不能像造形艺术那样仅满足于 提供感性观照的形像,也不能满足于像音乐那样从内心迸发 出的声音,只让心灵去领会,此外也不能采取抽象思维的形 式,而是要处在直接凭感官形像的生动性和情感思想的主体 性这两极之间。由于诗的观念方式处在这种中间地位,诗就 同时分属于左右两极的领域:诗从思维里取得精神方面带有
·普·遍·性的东西,这就是从直接呈现于感官的分散的事物之中 抽出它们的较单纯的定性;诗在观念方式方面还保留着造形 艺术所用的在空间中同时并列的关系。观念和思维的差别主 要在于观念以感性观照为出发点,让所观照到的事物仍照原 来的样子不相联系地同时并列;思维却要显出各有定性的事 物互相依存,具有交互的关系,作为下判断下结论之类推理 活动的根据。所以·诗·的观念在艺术作品里要有可能把分散的 个别的东西结合成为有内在联系的统一体,但是由于观念一 般都不免带有松散性,所要求的统一本来是隐藏着的,这就 使诗有可能使内容的各个部分和方面融成一个生动的有机体 而同时在表面上又好像各自独立。这就是说,诗有可能使所
-----------------------------------------------
4 0 1 第三卷 (下) 各门艺术的体系 (续)
选定的内容时而较多地朝思想方面发展,时而较多地朝外在 现象方面发展。所以诗既不排除哲学的最高思辩,也不排除 外在的自然现象,只要它不把哲学思想按照推理或科学论断 的方式揭示出来,也不把自然现象按照原来的见不出意义的 样子描绘出来。总之,诗要提供一个完整的世界,其中实体 本质要以艺术的方式展现于人类动作,事件和情感流露所组 成的客观现实。 ①
2.但是要得到这种完整世界的展现,并不是通过木石和 颜色而是只通过语言。语言的音律,重音之类,正如语言的 表情姿势,通过它们精神内容意蕴才获得表现。如果要问这 种表现方式的·材·料·基·础 (媒介的担当者)何在,我们就可以 回答说,语言并不像造形艺术作品那样独立自在,不依存于 艺术创造的主体,而是只有·活·的·人,即说话的人,才是一篇 诗作品的感性现实存在的担当者。所以诗作品必须通过活的 人去朗诵出,唱出或表演出,就像音乐作品离不开音乐家那 样。我们固然习惯了默读史诗和抒情诗,只有在戏剧体诗里 才听到说话,看到做姿势;但是诗在本质上是·有·声·的,如果 要使诗·尽·量·地作为艺术而出现,它就不可没有声响,因为诗 只有通过声响才真正和客观存在发生联系。印刷的或书写的 字母当然也是客观存在的,但只是任意用来标志语言和文字 的符号。我们前已说过,文字只是标志观念的手段,诗至少
① 这一节总结上文第二部分的要点,说明诗处在造形艺术和哲学思考两极 之间,和它们既有区别,又有牵连。所以诗既不排除哲学思想,也不排除对自然 事物的描绘,它的任务在把内外两种因素统一成为有机整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