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论《圣经》只教人以很简单的教义791
常告诉我们说教主们用耶和华传道,这完全与我们上边所引的原文矛盾.参考第八章中所说立刻就可以说明这个难点.在那里说过《摩西五书》的作者谈到事物或地方的名字,并不总用他执笔时那些事物或地方的名字,而是用他同时的人所最熟知的名字. 在《摩西五书》中说,教主们讲道用耶和华这个名字讲上帝,不是因为这是教主们所借以获知上帝的名字,而是因为这是犹太人最崇敬的名字. 我是说,这一点必须注意,因为在《出埃及记》中分明说上帝不借这个名字为教主们所知;而且在第三章第十三节中说,摩西要知道上帝的名字. 那么,如果这个名字已经为人所知,摩西会是知道的. 这样说来我们必须得出已经指出来的结论,就是,忠诚的教主们并不知道上帝的这个名字,关于上帝的认识是赐与的,不是由神下的命令.现在应进而论我们的第二点,证明上帝借预言家只要人知道他的公正与博爱,那就是说知道他的性质,这些性质是某种生活方式就能使人模仿的. 耶利米用这些话(第二十二章第十五、十六节)
来说明这个意思:“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也喝,也实行公平和正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 他为穷困的人伸冤,那时就得了福乐. 这不是为认识我吗?主说.”在同书第九章第二十四节中那些话说得一样清楚.“但是让那赞美的人因此赞美吧,他了解我,知道我,我就是主,在世上实行仁爱,公平和正义;因为我喜欢这些事,主说”与此同样的教义可以从《出埃及记》第三十四章第六节中看出来,在那里上帝对摩西只启示表明神的公正与博爱的那些性质. 最后,我们可以请注意《约翰福音》里的一段,这一段我们以
-- 202
891神学政治论
后还要更加详论. 这位使徒只借博爱来解释上帝的性质(因为没人看见过他)
,他的结论是,据有博爱的人就据有上帝,是真正认识上帝的人.这样我们已经知道摩西、耶利米和约翰用很短的篇幅把大家对于上帝都须要有的认识总结起来,并且他们把关于上帝的认识说成是与我们所说的正是一样,即上帝极其公正,极其慈爱,换言之,即纯正生活的一个完善的典型. 我们还可以说《圣经》中没有一处给上帝下过明白的定义,并且除了这些性质以外,没有指出他的任何别的应该了解的性质,也没有用直截的辞句称颂上帝的别的性质. 所以我们可以得一个广泛的结论,即,理智上对上帝的认识,也就是认识上帝的性质的原样,无论借怎样的一种生活人类都不能模仿,也不能当做榜样来学,这种理智上对上帝的认识完全与行为的纯正的规矩、信心、或天启的宗教无关. 因此之故,关于这一点,人可以完全错误而不蒙受有罪的罪名. 如我们在第二章中所说,上帝把自己迁就当时存在的意见和预言家的想像,或忠信的人对于上帝有不同的看法,我们现在用不着再奇怪了;我们也用不着再奇怪圣书把上帝说得很不正确,说他有手、脚、眼、耳、心灵,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行动;或圣书说他有情绪,如嫉妒、慈爱等等. 最后,圣书把他描述为一个审判者,在天上坐在一个宝座上,基督在他的右边.这种说法是适应大众的理解力的,《圣经》的目的是为使人变得顺从,不是为使人博学.尽管如此,一般的神学家遇到这种他们不能从理智上与神的性质相调适的句子的时候,他们就主张这些句子应该看
--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