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说明关于精神力面的事物之权全靠元首372
那怕有使他受死刑的危险.因为这个道理,曼利斯. 陶块特受人尊敬. 因为公众的幸福在他比对他的儿女应尽的义务更要重要. 既是如此,则公众的幸福是最高的法律,其他一切法律,无论是属于神的,或属于人的,都应使之与此不相违背.那么,君主的职责只是在于决定什么是公众的幸福与国家的安全所必须的,随即发布命令;所以君主的职责也在于划清我们对别人应尽的义务,换言之,决定我们应该如何服从上帝. 我们现在能够了然为什么君主是宗教的解释者. 而且,如果人敬神的举动与公众的幸福相背,那就不能正当地服从上帝. 因此也可以说,若是人不暗中服从君主的一切命令,他就不能正当地服从上帝. 因为既由于上帝的命令,我们必须对一切人尽义务,不损害任何人. 我们也应该不帮助一个人致使另一个人吃亏,更不使整个国家吃亏. 那么,没有一个公民能知道什么是为国家好,他只能借统治权才能知道,只有统治权才有权处理公众的事物. 因此之故,除非事事服从统治权的命令,没人能正当地尊敬上帝服从上帝. 这种说法可由经验上的事实得到证实. 因为如果一个君主判定一个人应该处死或是敌人,不管那个人是一个公民或是一个外国人,是个平民或是个官吏,任何人都不许对他加以协助.所以虽然犹太人有命令要爱同胞如己(《利未记》第十九章第十七、十八节)
,可是如果一个人违反了法律,犹太人必须向法官举发(《利未记》第五章第一节,与《申命记》第十三章第八、第九节)。而且,如果那个人被判死刑,他们应该把他杀戮(《申命记》第十七章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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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神学政治论
不但如此,为的是希伯来人能够保持他们已经获得的自由,能够在他们已经征服的领土中保有绝对的威权,我们在第十七章中说过,他们必须使他们的宗教适合于他们的特殊的政府,并且必须与其余的民族隔绝. 因此之故,他们受命:“爱你的邻人,恨你们的敌人”
(《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三节)。
但是在他们丧失了他们的国家为巴比伦所俘以后,耶利米吩咐他们要顾全他们被俘获到的那个国家的安全;而且基督鉴于他们要散布到全世界,嘱咐他们都要尽职,无一例外. 所有这些例子都是证明,自来都是使宗教合乎公众的幸福的. 也许有人要问:那么,基督的门徒既是平民,他们有什么权传布一种新的宗教呢?我的回答是,基督授权于他们以抗不洁的人(见《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一节)
,他们是凭此权以传布一种新教的. 我在第十六章中已经说过,大家都必须服从一个暴君,除非他们已经通过确切的启示得到上帝的诺言,帮助抵制那个暴君.所以,除非有做出奇迹的本领,切不可以使徒为榜样. 基督对他的门徒们的命令使这一点更加明白. 那命令说:“不要怕那些杀害身体的人”(《马太福音》第十章第二十八节)
,如果这道命令是加之于每个人,那就白有政府了,所罗门的话(《箴言》第二十四章第二十一节)
:“我的儿子,要怕上帝与国王”
,就是对神不敬的了,这话当然不是对神不敬的. 所以我们必须承认基督给他的门徒们的权只是给他们的,别人不得以此为例.有些人要把世俗之权与宗教权分开,把前者置之于君主的控制之下,把后者置之于全基督教会的控制之下,我不暂时停住,把这种议论加以讨论. 这种主张毫无价值,不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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