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节:雇凶杀人(2)
与这份资料同时送来的还有另外两份材料,其中一份是“自杀信息”,一份是“情欲纠葛信息”。自杀信息的资料中透露,如今,也是近几年中,统计出的每年自杀人数达到二十五万之多,一天就有六七百号人自掘坟墓了,另外,尚有三百五十万人自杀未遂。也许,这对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并不足以为奇。但是,这样的数字还是让他震动的。黎明在思考,是什么原因使这么多人走上自杀的死路?情欲纠葛信息的资料是法院负责信息的法官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整理出来的,这份材料面对的不只是一个国家,而是一个世界,黎明是想从更大的宏观上来把握这种罪行的态势。他试图把自己赖以生存的船舶放进世界浩瀚的海洋里去检验鉴别。
另一份资料显示的数字也很惊人,根据能统计的数字,全世界每天至少有二百人因情欲纠葛而死亡,有两千人因情欲磨擦碰撞而受伤,有三千人因情欲搏拼而犯罪,有一万对夫妇离异;十万对恋人分手,不计其数的人陷入情欲泛滥的深渊不能自拔……因情欲纠葛酿成的伤害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天达十亿美元。
黎明的目光又回到数十件雇凶杀人的案子里,他从其中圈出十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拟为重点剖析研究的对象。在黎明心中,每一个案子的发生,都不是孤立的、偶然的,它与时代、社会、历史及大环境和小环境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希望法官们不只是就案办案,以案说案,更不能只是会背诵法律条文,去以条文对号罪行的机械人、教条人。他不敢要求助手和下属一个个成为有先见之明、预测未来的诸葛亮,但是要求他们做一个事后诸葛亮却是必要的,也是能够做到的。别看这种要求不高,实际上在芸芸众生的国家干部及执法人员里,真正做成事后诸葛亮的人物并不多。如今的人大多浮躁浮漂浮泛浮浅,不求甚解,遇事哪里舍得时间刨根问底,只是应付交差了事。如此不负责任的为人做事,当然是事过之后,他也弄不清这事端之所以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更谈不上有什么预防性的举措了。这种现象并不是哪一个人的过失,而是有它的社会原因的,这就是黎明对事物高人一筹的洞察。黎明将十起案例扫描一番,又对其中一起案子写了眉批,指示他的同仁认真阅读并思考其犯罪原因等等。
这起案子的主犯是钟南省一个地市的市长,且是在公检法三家执法部门工作过的优秀干部,也是因为政绩突出,方被委以重任,提拔为市长。当黎明和他的同仁得悉这个市长因雇凶杀人被批捕的时候,大家都不相信这样的一名政府官员会犯下如此“小儿科”的罪行。他们为他惋惜,也不解他何以做出这种蠢事。受害人是他部下的一名副局长,副局长有个绰号叫“告状迷”,告状迷最大的嗜好就是爱告状,不仅告他的顶头上司局长,也告他的同仁副局长,就连一些科长,做出了他以为不轨的事情,他也要上告的。许是他告的内容分量不够,尽管他的状告到市里、告到省里、告到中纪委一级的国家机关,他告的人却都没有受到惩处,而且一个个依然欢蹦活跳,有说有笑,生活得比他还滋润,还幸福。天天看着这种不正之风、歪风邪气,他心里哪里容得下,就怀疑是市长包庇了这些“罪人”,就断定市长是这些“罪人”的后台,就指名道姓地将市长告了。状纸飞进了市委,飞进了省里,也飞进了中央,几乎能够惩处干部的各级权威部门,都有告状迷的手写状纸。告状迷做事倒是光明磊落,不搞那匿名玩意儿,都是有名有姓的真家伙,无论是被告者,还是原告者。无论告状迷的状纸飞到哪里,无论它是司法机关、纪检机关、信访机关、党政部门、人大政协,最后都是百川归海,殊途同归,回到市长所在地市的相应对口的部门,上级签署的千篇一律的模式般的意见,都是指示地市一级根据政策调查处理之。告状迷很快就随着他的状纸的巡回飞翔“臭名远扬”了。如今的人不比过去,过去向领导向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家长里短,那叫靠近组织,是很得领导青睐的,也受组织保护。如今单位里要出个把这号人,不仅是领导,就连群众也以为这号人不正常了,大家都将这种人视为不安定因素,定时炸弹。这样的氛围,告状迷的日子就不好过了,他的被上级写了批示返回的状纸,又通过各种微妙的暗道,传递到被告人耳中,这就使告状不仅没有起到整治被告的作用,反而成了大伙围攻整治原告的“动力”。当然,对告状迷的孤立和制裁,有关的人物们都是暗中使劲的,明面上没人说他的事。也是因为市长成了告状迷告倒的对象,就有人到市长那里吹风进言,让市长手下整整这忘恩负义的小人。因为大家都以为市长对告状迷还是不错的,没有做过对不住这个副局长的事情,倒是这个副局长做了对不起市长的事情。开始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来说这事,来煽这风,市长无动于衷,他觉得自己是领导,不能与一个副局长一般见识,后来跟他讲这事的人日益多起来,看来告状迷实在不得人心了,要不大家怎么都这样讨厌他。都想整治他,也是因为告状迷并没有因为屡屡告状无效而停止这种活动,官方也没有因为告状迷执著地连续地上告而重视起来,行动起来,依然沿用惯用手法,签发个三言两语转下级对应部门处理了事。终于有一日,市长也烦了这告状迷,就反问向他煽风整治告状迷的人,咋个整治他告状迷。有人出主意,把告状迷狠揍一顿,把他的腿打瘸,把手打残,叫他走不成路,写不成状纸,他就不再告状了;有人说,一闷棍把他打个脑震荡,看他还告状不。说这话的人都是与市长关系不一般的铁哥儿们,也是深受告状迷袭扰的被告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得教训教训这告状迷,不然的话,任其告下去,说不清哪一天那状纸碰上个多事的大人物,真的当回事下来调查处理,就是没影的事,也要整治成事哩,到那时就太被动了。市长听了这些整治告状迷的方案,就对他们讲,真想整整他告状迷,也不能揍伤打残,那是犯法的行为。然后,他对他们讲了什么样的伤叫轻伤,什么样的伤叫重伤。造成轻伤,就能依法抓人、判刑;若是造成了重伤,或是将人致残,后果是很严重的。无论政治损失,还是经济损失,那代价太大了。对待一个告状迷,犯不着动这干戈,花这代价。真想教训他的话,也就是找几个孬孩,修理修理他,揍他个晕头转向,鼻青脸肿的,叫他丢丢人,又构不成轻伤什么的,他就是告到公安局,人家也不会去立案破案,弄到这程度就行了,千万不敢把事弄大。就这样,下边的人就照着市长的话去部署落实了。市长没有想到,他的这几句话会坏了大事,以至于送了他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