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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集团军辖4个师、2个独立混成旅,任务是以广州、虎门为根据地,切断中国的补给路线;

《《中国抗日战争史》》

第13集团军辖4个师、4个独立混成旅,主要任务是确保庐州、芜湖、杭州一线以东的占领地区的安定,迅速恢复京、沪、杭地区的治安,并确保主要交通线;

华北方面军作为最大的战略集团其兵力为9个师、12个独立混成旅和1个骑兵集团,负责确保已占据的华北地区的安定,迅速恢复河北省北部、山东省、山西省北部及蒙疆等重要地区的治安,并确保主要交通线。[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3〉,朝云新闻社,1975年版、第7~8页;《中国事变陆军作战》〈2〉,朝云新闻社1976年版,第295~297页。]

从上述日本军事战略的变化及相应的部署调整中可以看出,日本的侵华军事行动在整体上已由战略进攻转向战略保守,就正面和敌后两个战场而言。日军军事打击的重点已经转向后者,日军在其后方的作战活动更加频繁。

自1939年1月至1940年3月,华北方面军根据大本营的意图,连续实施了3次治安肃正计划,其中心是用武力“讨代肃正”,以巩固点线,扩大面的占领,尔后建立各级伪政权,运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手段巩固占领地区。

建立长期自始体制

1938年底,日本修改侵华方针的原因之一是要减少军力、国力的损耗,因此,建立长期自给体制,就成为其新的侵华方针中的重要内容。日本原企图迅速战胜中国,在中日“经济提携”的名义下,取得种种经济上的权益。

但是,战争持久化及消耗的剧增,使日本等不及“经济提携”的实现,迫不及待地提出要在已经占领的地区进行“自主的建设。”[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2〉,朝云新闻社,1976年版,第283页。]

1939年3月30日,日本陆军省和参谋部在《从战争指导观点出发处理目前各案件的准则》中,也把在“治安地区,特别是在其中的主要地区进行必要的建设”作为持久战争的一个主要手段,并强调:“目前在重要治安地区确立治安和建设尤为重要。为此,要在逐渐形成重点的同时,为长期计划制订各种措施。”[日]《现代史资料(9)日中战争(2)》,美铃书房,1964年版,第557页。]

鉴于战争长期化已不可避免,日本开始要求侵华日军努力提高独立生存能力,实现长期自给,企图以“节流”方法减轻日本国力的负担。

1938年12月6日,陆军省及参谋部提出:在为恢复治安而固定配备充分兵力的同时,要“努力使其实现长期自给的局面”。[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2〉,朝云新闻社1976年版,第289~290页。]

1939年3月30日,再次要求“要使现地兵团为了部队的生存而采取长期持久自给的态势,……努力充实整备战力,同时尽量节减人力、物力的消耗。”[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2〉,朝云新闻社,1976年版,第289~290页。] 要求侵华日军在现地实现“自给”,清楚地反映了日本战争经济的贫困程度。

第四编 转入相持(1938.11~194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