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格格不入
二月十四日,本来是个很普通的日子,但在西风渐盛的今天却被赋予了强烈的浪漫色彩,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节日,尤其是情侣们最为重视、非庆祝不可的日子。对于项毅来说,这个日子就更为特殊了,倒不是因为它是情人节的缘故,而是因为这天刚好是他的生日,并且,还是他三十岁的生日!
根据世界教科文组织对年龄的最新的界定,三十,在代表年龄的数字中并不意味着衰老,它还可以算是处于青春阶段,是年轻化的象征,即便是在古代,它也不过是“而立”罢了,离什么“不惑”、“知天命”、“古来稀……都还有好大一截的距离呢。可是,项毅的感觉却很不好,虽然他还没有到那些女人谈年龄就色变的地步,可也乐观不起来。在没有到三十岁的时候,他就已经感到自己不那么年轻了,何况这真的进了三十的门槛,他就更觉得这浑身上下都被烙上了”timeout“的印记,真的就已经是《重庆森林》里那种过期的凤梨罐头了。
过期,这个词儿用在三十岁的他的身上是一点也不过分的。
首先,项毅在工作方面就越来越有这样的感觉。工作了这几年,他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了,处理起事情来应该是游刃有余了,但问题是在现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似乎在日日翻着新的社会里,他所掌握的那些知识早已经显得不那么的重要,甚至是很有些落伍了。尤其,是在思维方式上,他是更加的“食古不化”。这话不是别人说的,而是年长了他十几岁的刘榆风对他工作作风的评语。
刘榆风之所以有这样颇含贬义的定论,是源于项毅对一桩官司的异议。就在不久前,“风云”接了一件两兄弟之间的房产纠纷案子,委托他们事务所的正是那个弟弟。本来,房产证上是清清楚楚写着他是房屋的所有者的,是名正言顺的房主,官司胜诉是毫无争议的事情,可随着项毅进一步的调查和取证,却发现了事情的另一个版本:哥哥当年为了能购买到优惠一些的安居房,就借用了弟弟的名字,可就在房价倍涨的今天,弟弟突然就翻了脸,凭借着房产证上是自己的名字就宣称房子为其所有,要哥哥一家不是搬迁出去就是以现在的市价付清房款,哥哥自然觉得冤枉,于是就只有对簿公堂了。在通过他们的邻居,甚至是他们共同的父母证实了这个说法的真实性后,项毅对那个弟弟就充满了鄙薄和愤慨,怎么可以为了那一点点蝇头小利就昧着良心、不顾亲情地去坑害自己的亲哥哥呢?这种行为简直就不象话,哪里还有脸敢状告别人呢?如果他们事务所帮助这样的小人打官司的话,起性质就和助纣为虐是差不多了的。
当他气忿忿地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刘榆风时,刘头儿却是一脸的平静。“怎么?这和打官司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他惊讶了,“这种人应该帮吗?”
“他是哪种人,关我们什么事?”刘榆风慢条斯理地,“证据确凿就行了。”
“可事情的真相是……”
刘榆风不耐烦地打断了他:“诉讼里是只讲证据,没有什么所谓的真相的,你不懂吗?”
“可是,他明明就是没有道理的啊!”
“那是道德的问题,不是我们能够解决得了的问题。”
“我们制止不了他,但完全可以不帮他呀!”
“项毅————”刘榆风似乎觉得很可笑地摇了摇头,“你才多大,就这样的食古不化了。”
“食古不化?”
“工作就是工作,不要把个人的情绪掺和进来。而且,这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本来就是常有的事情,你又不是才第一天上班,是应该很明白这个道理的。”
说完,他权威地挥挥手,表示这场毫无意义的谈话到此结束,让项毅退出了他的办公室。
坐在属于自己的那个小小的格子里,项毅心里很不是滋味。扪心自问,他实在不能承认自己是“食古不化”,不过是从道德情感的角度去看待人和事罢了,这,又有什么不对呢?难道就只能注重那些和利益挂得上钩的东西,而视人道、正义和良心于无睹吗?
但是,项毅转头再看看身边那些同事们时,他就不免有点泄气了。这些人的年龄都要小着他好几岁,个个都算是他的学弟后辈了,管他也叫的是“老项”、“项大哥”的,可人家那心机、那气度、那成熟却高段得足可以当他的老师了,说起话来是头头是道、高谈阔论,做起事情来是又快又狠、毫不犹豫,一点也不像是才从学校出来的毛头小子。他们那种踌躇满志得近乎狂妄自大的样子令他有些看不惯,那种不择手段的急功近利的作风也令他有些不屑,但他们那种办事情的“成果”却也不能不令他自愧不如,有时候不禁要暗问自己:我是不是老了?待他再细看周围,当年那些与他一起进这家律师事务所的人已经是所剩无几了,别的人不是跳槽到哪里去高就了,就是改行发大财去了,就他项毅和那个清洁工大婶还在原地作着“元老”,也就难怪刘榆风要说他是“食古不化”,何姗姗要讥讽他是“胸无大志”了。相比之下,他身上既无新人类的“一切皆有可能”的自信,又欠缺了成功人士那种“一切尽在掌握”的从容,这前不着村,后不挨店的,真个是大浪淘沙过后的次品了!
这样一想,项毅心头就不能不涌起强烈的郁闷和极大的失落感来了。
而这屋漏又偏逢连阴雨,工作上的事情他还没有想通呢,何姗姗这个时候又和他闹上了。
这次,倒不是因为感情上的问题,不知怎地,她对他这些日子明显的疏远并不怎么在乎,他的不打电话,他的不见踪影,她也不那么计较了,亦没有找他吵闹过,这可能是由于她自己最近的事情比较多,比较忙碌的关系,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故而就无暇顾及到“修理”他了。他虽然有点好奇她到底是在忙些什么、烦些什么,但也不欲去询问,一来是乐得个耳根清净,二来他也暗暗希望他们之间就这样慢慢的淡下来,自然而然的演变成分手是最好的不过的了。
但事情并不如他想象中的风平浪静,姗姗和他还是发生了一场不小的冲突。
那天,她一见到他就问:“你到底有多少钱?”
“什么?”
“我是问你有多少存款。”姗姗不耐烦了。“有几万?”
“我能有几万?”项毅失笑,“每个月能应付得过去就很不错了。”
她自说自话地,“只好是有多少就算多少了,不够就找你爸要。”
“干什么?”
“买房子啊!”
“买房子?!”项毅感到不可思议,“我?!”
“又不是要你付全额,就是个首期而已。”
接着,姗姗就大致解释了一下:她所在的房产公司刚刚推出了一个新的楼盘,地段和设计都很不错,很多同事都看好了这一风水宝地,付了首期,定下来准备以租养贷的作为一种生财之道。她当然也动了心,决定也要投资投资了。
“我想过了,要买就买跃层式的。”
项毅更感到不可思议了。“跃层式的?”
“那当然了,这年头没有跃层,那还算是房子吗?”
“别说是跃层了,就是一般的房子我也买不起呀!”
“贷款啊!”
项毅摇头,姗姗这个提议他是不怎么赞同的。虽说现在贷款是很普遍的,可他仍然不怎么能接受这样的消费方式,在他从小所受的教育中,借贷终究不是一件好事情。所以,他一向还是以自身的实际财力为标准去进行花费的,并不肯轻易地欠下债务。
姗姗火了。“你怎么就这样的迂腐呢?”
“这不是迂腐不迂腐的问题,我并没有那样大能力,又何必要勉强呢?”
“你就不懂得要超前消费吗?”姗姗耐着性子,“有压力才能够激发你挣大钱的欲望嘛!”
项毅试图从另一个角度去打消她的念头,“就算是你说得对,可我的钱也不够交首期的啊!”
“这还不好办?让你爸妈赞助。”姗姗胸有成竹。“他们总有些积蓄吧!”
“这不行!”项毅有些生气了,“我怎么能向他们要钱呢?”
“他们的钱最后还不是你的,难不成还能带到棺材里面去?”姗姗口没遮拦得理直气壮。“再说,我们结婚他们也该表示表示啊!”
这话让项毅气得几乎想甩她一个耳光了,“何姗姗!你说话注意点!什么棺材不棺材的?”
“我说话难听?那你就拿出点真本事来叫我说话好听呀!”姗姗是绝不肯让人的,“亏你还是大男人一个!一辈子都那么窝窝囊囊的,不敢这样,不敢那样,干脆到养老院去蹲着好了!”
这话很是令项毅受刺激,又听到这样宣告他“过期”的话,他整个人就像是被一桶冰水从头淋到了脚,冷嗖嗖地直想发抖。
过后,两个人又为这个问题争执了好几次。项毅也不是没有做出让步,承诺买是要买房子的,但得等一两年后有了条件再说,可何姗姗还是不通融,说她的话都放了出去,不能丢了面子,就非要他去向父母开口“借钱”不可,这一点项毅又是坚决地不同意,他这个做儿子的,工都工作了好几年,没有怎么回报父母都已经惭愧得很了,哪还能向他们伸手呢?结果,他们谁也没有能说服谁,每次都是不欢而散。
在最后那次“谈判”中,何姗姗歇斯底里地对他喊:“项毅!我可告诉你,没有房子你休想让我跟你结婚!”
撂下这句话,她就气冲冲地走了,再也不见了人影,甚至连项毅的电话都不肯接听了,就更别说什么情人节,什么生日了。事实上,就算是她不生气也不曾记得给项毅过生日的,在每一个二月十四号她最感兴趣的就是收玫瑰花和巧克力这种事情而已。
项毅虽然对于何姗姗不结婚的威胁并不在乎,而且还很有几分正中下怀,可这件事情还是多多少少地影响了他的心情,着实心烦意乱了好一阵子。接着,就连宁可,那个一向能让他心境得的平和的宁可,也令他不能安宁起来了。
这,又是另外一种困扰。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人死了吗?
第四十四章人死了吗?
自从宁可托他找房子以后,他就毫不怠慢地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去寻找出租屋,虽然宁可的要求并不高,但他总希望能给她们母女找一个环境既要过得去,租金又要合适的住处,可这样两全其美的房子根本就找不到,他奔波了好几天都是无功而返,最后,他只得求助于立国了。
颜立国当即满口答应。“这种便宜事儿本来是不可能有的,但你老兄要金屋藏娇,我这个好朋友说什么也得变一套房子来成全你啊!”
房子自然不是颜立国变出来的,而是他以前的住所,和陆丽同居以后因嫌小,也不屑租出去,这房子就一直空置着了,只是偶尔作为他背着女友偷欢的场所罢了。
房子里的家具并没有搬走,水电气都很齐全,宁可没怎么打整就很快的搬了过来,并且满意得不得了。“这下可好了!她们两姐妹就用不着挤来挤去的了。”
他看到她高兴,自己也高兴了。“是啊!”
“谢谢!谢谢!”她一叠声地说:“千万要记得代我谢谢颜先生啊!”
“不用那么客气,这房子空着也是空着的。”
“话可不是这样说的。”宁可不同意地,“让我们能住上这样好的房子,真是该好好谢谢他才对。”
项毅不禁一阵心酸,这也算是好房子?就普普通通的两室一厅而已,值得她高兴、感激成这样子吗?可见她以前过的是怎样艰辛的日子啊!
“租金才一百五十块,你朋友是不是太吃亏了点?”
项毅摇头,如果不是他深知宁可的为人,他是连租金都不会让颜立国收的。
可无论他怎样地拒绝,在宁可一再地坚持下还是多添了五十元的租金。
她执拗地表示:“这已经是很便宜的了,又没有要押金,全城再也找不到第二家了的,如果再不添价,我实在是不好意思,你不收,我就另外去找房子了。”
看着她板着脸的样子,项毅非但没有生气的感觉,反而是肃然起敬了。
让他不安的,是另外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细节。
宁可搬迁那天,他因为工作脱不开身就只好替她找妥了一家搬家公司,自己就没有去,直到晚上才赶到了她的“新家”那边。
“真对不起!”他抱歉地,“我也没能帮上忙。”
宁可不介意地,“就这么一点东西,哪用得着帮什么忙?”
的确,她们的物件并不多,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只有一些书还没有放好,堆在墙角处,宁可正在解着绳子,他立即走过去帮她整理。
他一面整理,一面顺便翻看着。宁可这些书可谓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了,文学、音乐、美术、教育、哲理……方方面面的都有,竟然还有几本线装的医药典籍。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翻阅过多次的痕迹,并有一些手写的批注,字体圆润秀气,想是出自于宁可了。这些,都明显地透露了她的好学和博学。
“这些书你都看过吗?”
她谦逊地,“走马观花罢了,不能算是真看过的。”
“了不起!”他由衷地叹道:“内容这么丰富。”
“带孩子嘛,就得什么都知道一点才好。”
这时,一本1952年俄文版本的《普希金诗选》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就大略地翻了翻。突然,一张照片飘落了下来,这是一张黑白照片,有一点泛黄,但还是清楚地可以看到:在一个哥特式的教堂前面站着一个高而瘦的男子,正温文尔雅地笑着。
项毅还没有来得及细看那个男人的五官,就被宁可一把抢了过去。
她的口气很不悦:“你怎么能随便看别人的东西!”
“我不是故意的,是它自己……”
“算了!”宁可打断他,就急匆匆地把那张照片塞进了抽屉,并“砰”地一声关了个严严实实。
在之后的一两个小时里,似乎突然有什么东西把宁可搬迁的喜悦全带走了似的,她几乎是不怎么开口说话了,也没有了笑容,总是脸色阴沉地若有所思着。
这令项毅很尴尬,也很忐忑。一则是因为她那种奇怪的态度;二则,就是为了那张惹祸的照片,显然,正是它引起了宁可的不快,更让他不安起来。
是的,他开始感到不安了。与宁可来往了这些日子,他并没有发现过她的生活中有一丝一毫男人存在过的迹象,无论是从她的言谈中,还是她家里的情形来看,都表明了这一点。故而,他虽然对她的过去有着种种好奇和推测,但潜意识里却是有着某种放心和自豪的,认为她是那样的清清白白,而只有他,才是她现在唯一肯亲近的男性。可是,那张照片里的男人又是谁呢?项毅满心的疑惑。按理说,以照片的“年龄”来判断那个男人应该是有些年龄的了,不可能是她现在交往的对象才对。然而,宁可的反应又不能不让他确定这个男人与她的关系必定是非同寻常的,最大的一种可能就是:他是金星和水星的父亲!就她那种对照片就紧张得不自然的程度而言,他于她的影响力是不小的。
他很想向宁可问个明白,问那个男人是否就是她的初恋、是否就是她女儿们的父亲、是否就是她还爱着的人……可是,他又凭什么去过问呢?他毕竟不是她的什么人啊,那些话如何问得出口?只能在心里暗暗地猜度着,并且隐隐地有了一种恐惧,真怕那个相片中的男人会突然出现,把宁可从自己的生活中带走!
一想到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出现,项毅就有些不寒而栗了,就希望能与何姗姗立刻彻底的分手,能够名正言顺地成为宁可的什么人,那样,就不是有资格守住她了吗?但事情哪里会如他想象中的容易呢?如果直截了当地说再见,以姗姗的个性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除非,是她主动放弃他,可虽然他们老是争执不断的,但听姗姗前几天提到结婚的口气,这似乎也并不太可能。
项毅越是胡思乱想下去,就越是心乱如麻。这几方面的烦恼一夹击,他哪里还有庆祝生日的心情?反而是做什么都心灰意冷了。
前几天,项毅的父母就和一大帮年轻时的战友到曾经插队的那个山区“祭奠青春”去了,百感交集还来不及呢,自然就不会赶回来给他过什么生日的。颜立国倒是没有忘记这个日子,但他也早早地给了“通告”:
“对不住啦!我那天忙得很,要开会、要应酬大客户、还要哄哄陆丽,就没法子给你过寿了。”
项毅只好说:“没关系的,我又不是小孩子,过什么生日呀?”
“那就先祝你生日快乐啦!”
快乐?项毅耸了耸肩,这个词听上去怎么是如此的陌生呢?
而生日这天早上遇到的一件事情似乎更注定了他这个三十岁“大寿”是快乐不起来的,是要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地度过了。
这天的天气阴冷阴冷的,项毅像往常一样早早的去事务所上班。
从公车上刚下来,他就被面前的一大群人阻住了去路。他们里三层外三层的围在汽车站的车牌下,有人在摇着头,有人在叹着气,又有人在义愤填膺地骂着,还有老太太在抹着眼泪,似乎是发生了什么大事件。项毅本来是没有兴趣驻足的,但警察的到来把他留了下来。他走近一看,在人群很有距离和分寸的合围中心,竟然是一个浑身赤裸着的婴儿!
这是一个女婴,脐带处新的剪痕证明了她来到这人世并不是很久。可是,新生的她为什么既不睡在医院的婴儿房里,也没依偎在母亲温暖的怀抱,却独自躺在这早春寒风瑟瑟的街头冻得发紫呢?
不用他去多做推测,周围的人已经给出了符合逻辑的答案:
“这准是超生的结果。”
“也可能是哪个的私生女,只有丢弃算了。”
“是啊!现在的年轻人乱得很呢,就连那些大学生都偷偷生孩子呢!”
……………………
在一片嘈杂声中,一个年轻得像是学生的警察问话了:
“安静!安静!”这是谁的孩子?谁的?“
人群立刻鸦雀无声了,面面相觑地再没有一个人肯贸然地开口了,只怕这一出声就有了嫌疑。
警察又问道:“这婴儿丢在这里多久了”
人们开始争先恐后的发言了,有说五点的,有说六点过的,还有说是半夜里就听到哭声的,他们议论着,却都不肯直接回答警察的询问。过了好半天,一个晨练模样的老太太才出头答了话:“我五点十几分的样子路过时,就看见她放在这儿了。”
警察责怪地看了看她。“那你怎么不打110呢?”
“我……我……没有电话。”老太太嗫嚅地,“再说,谁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旁边有不少人替她辩护起来:
“这怎么能怪她呢?这年头,谁又敢多管闲事了?”
“就是嘛!”老太太的底气足了。“又不是我一个人看到的,有好多人都看到了,他们也没有报警啊!”
另外一些人也发话了,他们都在极力证明着自己“没看见”、“没注意”、“不清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忽略了真正的当事人————那个女婴。
似乎为了重新引起人们的重视,女婴发出了一声啼哭,声音虽然很微弱,却也是相当的引人注意了,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赤裸着的她。
“怎么还在地上?”警察惊谔地叫:“这么冷的天气!”
他的话引起了一阵附和:
“造孽啊!”
“这做爹妈的,怎么就这样的狠心呢?”
“何必要生下来啊!”
这时,围观的人群在继续增多,一个又一个的面孔全现出一种看戏的神情来,眼睛都闪闪的发着光,同时,他们又在感叹着,可就是没有人伸手去把女婴从地上抱起来,就连碰一下也是不肯的。最后,还是那个警察脱下了自己的制服,小心翼翼地裹住了婴儿的身体,把她抱起来轻轻地晃动着。突然,他的动作停止了,脸上现出又惊又惧的神气来。接着,他试探着伸手按住了女婴颈部的脉搏,面色更是煞白了。
“她死了!”他失神地宣布:“她已经死了!”
这个死亡的消息并没有吓住人们,反而让整个场面沸腾了。人们的情绪高昂起来,议论得更加起劲了,除了异口同声地同情婴儿的不幸、谴责她狠毒的父母以外,就是颇为自得地炫耀着自己的先见之明:“我早就知道会……”、“肯定是要……”、“这种天气还不……”在这纷纷扰扰之中,沉默的就只有那个抱着死婴的警察和站在一边的项毅了,他们之所以这样的感伤,在旁人看来,不过是因为太年轻、少历练、还没有成熟的缘故罢。
项毅沉默,不是因为没有感慨,而是太有感慨了。看到这样悲凉的一幕,他不仅感慨,还有更大的愤怒!但这愤怒并不仅仅是针对女婴的父母,他们是很可恨,但这些围观者就不可恶吗?那么多的人如果不是只会站在那里说东道西,而是有所行动一下,哪怕只是及时的拨打个电话或有一个人肯送婴儿去相关的机构,孩子就不会被活活的冻死在街边,悲剧也不会发生了。对于这个结局,他们,虽然不是始作俑者,可也句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项毅扪心自问,也不能确定自己当时就会义无返顾地去“管闲事”,自己不免也是会因为诸多的顾忌而选择袖手旁观的,就开始觉得自己也不见得比这些人高尚到哪里去了。他,就有资格谴责他们吗?
项毅曾经看过一篇叫作《人死了吗?》的文章,当时并没有多少体会,看过就看过了而已。此时此刻,当他看着眼前这一切,再想到那句“人死了?”,就有了强烈的惭愧和窒息的感觉。
死婴被运走了,人群还是没有散去,在继续渲染着这一事件,并杜撰出了多种的版本,甚至已经将那个母亲弃婴的过程都讲得活灵活现、犹如亲眼看见的一般了。
项毅再也不想听下去、看下去了,他怀着出殡的心情,逃跑似的离开了这个刚刚逝去了一个小生命,却热闹得如同庆典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