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序
李敬泽序>>看吧,她是怎样地挥霍才华
吴虹飞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样本:一个人如何挥霍她的才华。
在谈论她的挥霍行为之前,必须谈谈她的才华。在众多写手涌现的今天,作为艺术家的写手确实不多见,我知道吴虹飞是一支摇滚乐队的主唱,这支乐队叫“幸福大街”,她一直带领着它在北京的原创酒吧里孤军奋战,5月份刚刚出了一张名为《幸福大街》的CD,这张CD很长时间一直装在我的电脑里,但由于某种神秘的原因它就是放不出来,所以,我无法领会吴虹飞作为摇滚歌手的才能,我在心中想象她的歌声,我做了艰苦的努力,最后终于,在烟雾弥漫、乱七八糟的地方,一个古怪的声音升起,很尖、很薄,飘忽不定,锐利混乱,令人心慌……
后来,我读了这本书,这本书使我觉得我的想象不甚离谱,我看见这个人——我假定这本书里那个唱摇滚、狂爱巧克力和麦丽素、面容清淡的女子就是吴虹飞,我看见她出没在如下场所:
图书馆、大学生宿舍、超市、小饭馆、酒吧、大街、魏晋南北朝、租金低廉的地下室、阴郁的江南小城、腾空而起的飞机、中学、童年时的一所国营工厂、安徒生的丹麦、世界尽头和冷酷仙境……
——这是一个缺乏统一性的世界,它不自洽,每个场所都在各自漂移,在这个世界底部你想象不出有一个普遍的基础,严格地说,它们不是一个世界,而是很多世界的碎片,就像把十几个不同的瓶子同时打碎,碎成一地狼藉。
于是你就看到了吴虹飞的特殊姿态:她机灵诡诈地在跳跃着,她永远在此地反对此地,在彼地怀念此地,她永远要做梦但永远要机警地把自己从梦中叫醒,那种时候她又伤感又冷酷,还有一种无畏的自嘲;她沉醉于背叛——更好听的说法是“反叛”,但“反叛”有对象感,还有庄严的愤怒,而背叛则怀着一种窃喜——我们终于骗过了这个世界、也使自己不至成为傻瓜。
坦率地说,吴虹飞和我对世界有很不相同的看法,和我的六十年代出生的许多同龄人一样,我渐渐倾向于相信,世界傻,我也傻,前者是判断,后者是选择,在经历了愤怒和怀疑之后,我需要一个立足点让我继续愤怒、继续怀疑,也就是说,我需要最低限度的“确信”,否则我自己将无以成立。
所以,看了吴虹飞的惊险表演我不得不感到惊叹:这真是够狠的一代,她根本就不需要立足点,她从来就是跳跃的舞者,她不打算停,世界和生命对她来说就是“不停”。
——我用了“一代”这个词,由此透露了对另一代人的想象与偏见,那是“70后”或“80后”,那是他们大张旗鼓地自我言说和界定的一代,他们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没有任何一代中国人像他们那样骄横地肯定了青春在所有人类价值中的绝对地位,他们让你觉得在这个年头做一个中年人是一件令人惭愧的事,这个金光闪闪的世界以及它的更加金光闪闪的未来属于他们。
当然,除了黄金之外,我不相信任何看似金光闪闪的东西,因此对这一代人为自己想象出来的背景我抱有深刻的怀疑,也因此我对吴虹飞那种“华丽-荒凉”的美学有深刻的印象:她永远在华丽中荒凉着,在荒凉中华丽着。
像张爱玲?是的,看这本书你就知道,吴虹飞刻意地向张爱玲致意:《传奇》、《流言》、《艳情》、《宿命》,但当张爱玲和吴虹飞坐在一起时,你想象一下那个情景,那是怪异的:张爱玲有一种浩大的东西,张爱玲有山河岁月,张爱玲的底子是华丽,而吴虹飞的底子是荒凉,张爱玲的宿命庞大而沉重地降临,如恐龙灭绝,而吴虹飞的宿命是荒原上一只小动物的命,每时每刻都危机重重。
因此,她不能停,她不能止于爱不能止于不爱,不能止与死不能止于生,不能止于快乐不能止于痛苦,不能止于身体不能止于灵魂,不能止于梦不能止于现实,不能止于此刻也不能止于过去或未来。
她很像一个孤儿——在这本小说里她至少是半个孤儿,父亲的形象是模糊的,而母亲则被爱恨交织地谈论,实际上,早在吴虹飞之前,那些七十年代出生的女性作家的笔下,这个事实就十分触目:父亲普遍缺席,这在精神分析的角度上提供了一个关于世界之残缺的惊人的集体例证——这个孤儿惊恐、快乐、机灵、赖皮,她的背囊里有成吨的火柴,点燃,然后熄灭。
吴虹飞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展示了她的才华:她的敏感、乖戾,她对经验的尖锐分析,她那种亦此亦彼的无穷机变,她那种迅疾的节奏和锋利的口齿,她看着外面、看着自己时那种跃跃欲试而又仓皇欲遁的复杂神情。
这一切都使得这本书成为一本奇怪的书,一本不着调的书,一本令人不知道应该赞赏还是应该恼怒的书,一本在我看来比任何其他书都更锐利、更精确地展示了这一代人的经验和灵魂之复杂性的书。
这也是一本挥霍才华的书,这个人,她极其耐心而又极其不耐心地在长达六七年的时间里写下一个又一个片断,她把她的才华挥霍于零散和断绪的即兴书写,她散漫轻率地对待她的洞见、奇想和警句,她让我想起那个名叫布考茨基的美国怪人,后者一生都在为一个念头战斗,那就是千万不能让写作变成工作,写作是挥霍生命的一种方式,它是为了证明生命的“不停”;所以,吴虹飞似乎从未想过赋予那些片断逻辑和整体性,从未想过让出没在这部书中的那个人有固定的名字、面貌和生活目的,她宁可让她不确定,让她谁也不是,让她无可选择地自由下去。
序(2)
由此可见,吴虹飞对才华这件事与我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我认为才华是要做成一件东西,它有一种自我完成的目的性,而吴虹飞则认为才华像风,风的目的就是挥霍,挥霍是她的才华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她的才华的本质。
那是一种乖戾的挥霍,这里有一种荒凉和恐怖,也有一种血腥的华丽。
小龙房间里的鱼(1)
我是鱼
小龙房间里的鱼
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一样美丽
——《小龙房间里的鱼》
一、为什么要在冬天唱歌
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候,我终于有了一支自己的乐队。你知道,在北京城,是个人都会有乐队,而且多数还是朋克。所以说,有一支乐队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耐心的等待并没有落空,我有了一个吉他,一个鼓,一个贝司,另一把节奏吉他我自己弹——那是乐队中惟一的非电声乐器,由于我的无能,它的声音总会被电声的噪音无情地吞没。
下午,我要骑两个小时车,穿过几个高校、立交桥,路越来越偏,桥越来越窄,到三环边上一个名叫八里庄的地方,有一个租下的地下室,我们和外地的商人、民工、妓女一起排练。晚上还要一个人骑车回去,还要在学校里上课,偶尔到某个电脑公司混事儿。和所有的无产阶级一样,我自力更生,然而并不为此自豪。穿过城市的地铁站时我总是由衷地感到虚弱,到了周末常常摄取大量的面包,一直吃到要呕吐为止,藉此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满足。这和一个风流的小报记者从他的女同事的硕大乳房上得到安慰的原理是一样的。
当我在学校主干道上逆流狂奔的时候,我知道这与想象中的糜烂生活相差甚远。这个冬天我在奋发图强地看旧书,村上春树、杜拉斯、马尔克斯和张爱玲,一切色彩艳丽和凄凉的故事,都和一个末路穷途的小资产阶级的心情暗中谋合。我还想写风月小说。这回不要那么生硬和阴森,应该是温暖和艳情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个士大夫和一个南方的獠族女子,一个房地产记者,一个拯救地球的女博士,看起来很庸俗,实际上也可能很庸俗,什么东西到我手里都会变得难以置信的庸俗。今年我终于发现自己毫无写作的天分,想象力枯竭,词汇贫乏,一到男主人公和不同的女人做爱时就卡壳。我不知道肉体的差别是不是类似一只橘子和一只苹果,或者是一只南方橘子和一只北方橘子的差别。这个城市几乎所有的单身汉都有一张硕大的双人床和成打的避孕套,可是他们都拒绝回答我的问题,不知出何居心。所以我处处卡壳。
我只好唱歌。
不停地唱歌。
我是杀人的人
我是被杀的人
我是杀人者的妻子
我是它的帮凶
事实上,交流几乎是不可能的。在传达自己的意图时,我总是胆怯和犹豫不决。我们在《现场》这首歌卡壳了。我羞于提及最初的企图,可能这件事情根本就是漫无目的,是任性和徒劳的。开始是阴森的、若有若无的哼鸣,自言自语……然后啪的一声全打开,噪音倾泻而出,紧张、恐惧……在杀人,然后是民间送葬的嘹亮、高昂的唢呐,喜庆的,然后是温柔的小调,抚慰死者……我徒劳地打着手势。
我们面面相觑。
送葬是什么样子的?
我曾经在清晨听过。在一个偏远的小县城。有人死了,是个有钱人,吹吹打打了三天三夜。很高兴。人死了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有时候,中国人的生死观很奇特。然而庄子的鼓盆而歌业已失传。
本土的,热烈的,送葬。美丽和欢快。这样的冬天。
“要用七和弦。”贝司说。可是这与和弦无关。
我和贝司打了。
他不知说了句什么,我说你妈逼,他说你妈逼。我拖着吉他扑了上去,被他在头上打了一记。
我哭了起来,很大声。眼泪掉在地上。我没想到眼泪这么巨大,大得让我充满了好奇。
最后我抬头嫣然一笑:你打我做什么,我又不是你老婆。
鼓手年龄最小,业务最好,所以被我们宠爱。他失恋后迅速坠入了另一场恋爱。我帮他买来素雅而美丽的信纸,我们一起为他的第一封情书出谋划策,一起对那个年方十七的女主角进行严密的心理分析。一个地下室的女人总喜欢跑过来,在吉他手的身上摸来摸去,并大惊小怪地尖叫。
其实早已经不是恋爱的季节了。E-mail里总是写着:新邮件0封。夏天女孩子的蓝色长裙,地铁站里昙花一现的拥吻,公共汽车上透明的阳光,情人头发里残余的香波气味。总是到了秋天我才会明白,幸福是永远的乌托邦。我总是来不及对幸福做出规划,包括做饭、洗衣、购物、做爱。清晨我像一个民工一样穿过凄冷的街,那条街的名字叫幸福大街,而我因为对幸福心怀鬼胎而神色仓皇。
偶尔,排练回来我会经过一个教徒的家。我不知道他信仰何种宗教,在我看来,基督和安拉一样遥远和模糊。他有黑泽明、伯格曼、阿莫多瓦以及数不清的CD,他完全可以活在一个色彩绚丽的声音和颜色的世界里。锅里欢快地煮着白粥。他坐在我对面,默默地递来一本小小的箴言录。第三十八条,他说。
第三十八条是主对我们千篇一律的告诫,不要沉迷于欲望之中。
我想,为什么他不站起来,邀请我和他一起上床呢?屋里这么温暖,床这么洁净,而我又那么寂寞,那么地需要安慰,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然而他只是静静地坐在我的对面。堕落也是需要资本的。必须有一点姿色,一个丰满的胸部,和一点点廉价的香水。而我只能面无表情,用了干巴巴的声音唱歌。
小龙房间里的鱼(2)
没有人看到你所说的那种更为美好的生活,我说。
大一的时候,我想嫁给一个摊煎饼的人。
大二的时候,我想和一个修自行车的人结婚。
现在,我只是希望每个周末都有巧克力吃。
你看,我并不是那种有很多奢望的人。
在为自己辩护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其实欲壑难填,贪得无厌。我惟一的信仰是巧克力。在灯火通明的超级市场,我常常被这些过于丰厚的物质感动得热泪盈眶。我犯了所有的过错:贪、嗔、痴,但从来不思悔改。
临走前,我给他留下一块廉价的巧克力。
公司的同事在我对面吃饭。我很少见到他,因为我很少上班。大大的圆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埋头吃饭。突然他说,我很想念女友的身体。
我说,你可以去找她。
我找不到她,他说。
为什么?我心不在焉地吞下一块排骨。
因为她死了。
我尖锐地笑起来,不要这样嘛,这样很好笑的。
我们一起去坐地铁,路过繁华的琉璃厂,华灯初上,大街上轰鸣着当下流行的歌,还有主持人甜得流蜜的嗓音。
请为我唱一首歌,他说,我们曾经哭泣,也曾共同欢笑……
我一直没有唱。地铁里很拥挤,有人在看报,有人盯着我的帽子。
到站了,我说了一声再见,然后下车。没有回头。
不可以为别人悲伤。
你要站着弹琴,站着唱。
我说为什么要站着?
因为你在演出。
那柯本为什么坐着?
那是Unplugged。
为什么不是Unplugged就不可以坐着唱?
那就是民谣了。
民谣又怎么了?
你总不能大家站着你一个人坐着吧?
鼓手为什么不站着?
除非你们坐着撒尿我就站着唱。
我只是不想站在台上,不想站在那里让别人看着我。我不想表演,只想蜷缩起来,唱歌。
事实上我想我并不热爱摇滚。1998年的最后一天,我一个人在“忙蜂”酒吧。台上有很多乐队,乱哄哄的,热火朝天。我站在那里,心里又害怕又孤单。我谁也不认识。我也不要和他们一样。
半夜四点我爬起来打电话。电话那一头的声音苍老而疲惫:喂,请说话。
我突然尖起了嗓子,唱了一首欢快的儿歌:
我是一个粉刷匠,粉刷本领强
哎呀我的小鼻子,变呀变了样
二、白糖饼的往事
没有人一生下来就是摇滚歌手。在T大这所工科大学里,我的名字叫阿飞,学号是960302。老师们在我的学号下面打分,但我不可以。和所有十七岁的入校新生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成长为什么样子。我是那种最普通的学生之一:考试成绩虽然不是特别好,但都没有要补考的,所以并不让教授们操心。绝非学生干部、积极分子或者文艺骨干之类,所以也不容易遭人讨厌。偶尔无伤大雅地逃一两节课,学校里组织什么活动,也不怎么热心。我不孤僻,也绝非大众情人那一款。每天看看专业书,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听听随身听的点播节目。不会化妆,不会扭屁股,不会抽烟,不会喝酒,连摇滚乐都很少听,是面目可憎语言乏味的学院女子。长得不丑,但没有人对我惊艳。周末偶尔跳跳舞,认识一些男孩,却都没有兴趣继续约会。多年来,我一直无所事事、虚度华年。我的志向无非如此:毕业后做一个端坐在写字楼里衣着整洁的白领,学会发传真、打打字,和男同事或者男上司谈谈恋爱,最后把自己嫁出去,成为一个洗尽铅华、烧水做饭的小妇人。等有了足够的钱财,我要买一辆通体艳红的天津大发,穿有网洞的黑色丝袜去上班,做美容,不定期翻检老公的口袋,偶尔骂骂邻居的猫。
随着时间流逝,年事渐长,我渐渐悟出一个道理来,那就是:我只能是一个没有出息的人。
当然,没有人天生就是没有出息的。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一个天才儿童就已经初现端倪了:因为经常被当地的小孩子孤立,我比别的孩子会写更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自己弹,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所以说,我的确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天才儿童。不仅如此,我曾经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因为那时当教师很光荣,所以我立志当小学教师;后来好像清洁工人也很光荣,所以我又立志当清洁工人。当我说出后一个志向的时候,我的工人妈妈简直是怒不可遏。但是她又说不清楚为什么当清洁工人不好。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蓬长裙。然而事实如此,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是一个胆子很小的小孩。
小时候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一个玻璃瓶,一个瓶盖,一段小绳,一张铝箔或者糖纸。我以为只要持之以恒地到垃圾堆里寻找,就一定会找到我想要的那一套塑料小餐具。但是会有干净的当地小女孩嘲笑我,说我是“邋遢猫”,那是形容小孩子的最恶毒的词,一般是指尿床和流鼻涕的小男孩。奇异的自尊心简直让我痛苦极了,这种痛苦是隐秘的:我不能说出去,又不敢哭。在那一个时期的儿童生涯里,有一个叫邹秋雁的女孩子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支柱:她也喜欢到垃圾堆里捡垃圾,而且比我邋遢得多。我从来不嘲笑她,因为只有她从来不会让我感到自惭形秽。我妈妈时常发现我捡到的小东西,她会毫不犹豫地扔掉它们。我只能默不做声地看她扔掉我花了几天工夫才捡回来的宝贝。所以,当我还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孩的时候,就和妈妈有代沟了。
小龙房间里的鱼(3)
早在三岁多一点的时候,我就梦见自己穿着大红的衣服戴着凤冠嫁给了小儿班最好看的男孩子。我很高兴地把这个梦告诉了堂姐和妈妈,虽然她们都是女人,但她们一点也不尊重一个三岁女人的隐秘的愿望,她们大声嘲笑我,只要想起来,就笑我,我好不容易才等到她们忘记。所以,我变成了一个不轻易诉说自己愿望的小孩。当想吃五分钱的白糖饼时,我隔着玻璃柜子花很长很长的时间注视着它们,决不会说出来。我对白糖饼的感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几乎以为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我仍然清晰地记得一个小女孩的目光,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在我的青春期,就用爱白糖饼的方式爱一个男孩子,我只是在心里无休无止地注视着他,决不吐露分毫。
我是一个非常乖的女孩子,因为我上课不讲话,不乱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男孩子们特别喜欢欺负我,因为我梳着长长的小辫子。而且我从来不告诉老师说有人扯我辫子,也不告诉大人。因为即使告诉了大人他们也不会管。所以男孩子很喜欢欺负我。但是我经常给那些顽劣的男孩子补习功课,我讲功课的水平几乎和老师一样好,我总是非常耐心,循循善诱。其实我只是希望他们会因此不再欺负我了。这个方法果然有效,他们果然不欺负我了。因此我总结出一个经验:如果想要别人不欺负你,你就得对别人好。因为他们被你帮助过了,就不会欺负你了。这个经验后来在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你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
九岁的时候我开始暗恋班上的一个黑脸小男生,在整个高中时代,我对学校男生的情书一概不予理睬,只是保持和那个小男生长时间的通信,严肃地讨论永动机的设计。尽管我已经竭尽所能,它还是因为无法克服空气的摩擦力而宣告失败。因为爱他,我决定做一个忠贞的女人,一直到十九岁为止,我发现我暗恋的男生已经变得非常非常的胖,完全不适合做一个梦中情人的形象,我想可能也是时间的问题,让我觉得自己渐渐地不爱他了。那个男生在变胖之后给我看了他小学五年级的日记,大概是这么写的:今天阿飞打了我一拳,过了一会儿,她又打我一拳。我没有还手,后来她哭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哭。
终于到了高三。我莫名其妙地得了一种失眠的病。吃什么维生素、太阳神,打什么针,做什么思想工作都不管用。后来我不停地看《安徒生童话》——非常忧郁的童话,就好了。反正没有耽误高考。那时候摆在我面前的有三条路:第一条是当尼姑,第二条是考作曲系,第三条是上大学。第一条是因为我想每天早上起来熬一大锅粥,然后白天去打羽毛球,饿了就吃粥,晚上念经,这显然是很不现实的;对于第二条我的班主任非常恼火,因为他认为我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学生:在宿舍里养小鸡,在男生抽屉里放老鼠,在英语老师背后贴“kiss me”的条子,这一种选择无疑也是捣蛋的结果,所以他给我做了思想工作。他问我,你会什么呢?我说我什么也不会,甚至胆小到不肯开口唱歌。我只好去考大学了。
在T大我终于成长为一名平庸的女子。我的智商开始下降——无论是学什么,我都学不会,就连吉他也是半瓶子醋。我是曾经立志做一个诗人的,但我确实没有多少写诗的天分。小学四年级,我反复地寻找的一本书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十二岁之前,我看完了盗版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并且迷恋着香港警匪片火光枪声中的情与仇。后来看了川端康成和萨德,我立志写最黄色的小说,结果连屋里最纯情的女生看了都觉得非常纯情。后来这些小说基本上都是死人小说,一到写不下去的时候,我的主人公就会翘辫子,通常是最快捷的方式:跳楼或者被车撞死。
终于到了毕业,小时候捡垃圾的习惯遭到了应有的报应,我做的是关于固体废物处理的课题——中国城市垃圾焚烧可行性分析。于是我天天去大垃圾堆捡垃圾,一共捡了121.2公斤,一点一点地运回实验室,那种气味害得大家怨声载道。我把这些垃圾很科学地分成了十二类,每一类都仔细地称重,烘干,再称重,再烘干,测含水率、比重、热值等等,有生以来我对一件事物了解得如此透彻。我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了焚烧垃圾的经济效益:焚烧发热可以发电、供暖、节省煤电。烧的热水可以开澡堂,门票每人一元。还可以开咖啡馆,每杯咖啡两元。尽管言之有物,数据确凿,我还是激怒了系里的教授们。因为大家都是搞垃圾填埋的,如果垃圾拿去焚烧了,就没有人愿意填埋了,他们就会失业。尤其一个技术员出身的老太太简直就是义愤填膺,她养了十几年的蚯蚓——让蚯蚓吃垃圾,真是亏她想得出。她根本不相信第三世界国家可以对垃圾实行大规模的焚烧处理。
只要我不开口说话,大家都会认为这是一个很文静的南方女孩。然而不久之后我还是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声音尖薄、面容模糊的女主唱——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个事实。尽管我的功课不是那么好,但我仍然是系里最谦卑恭良的女学生之一。这个转变过程非常复杂,但一言以蔽之,无非是岁月和流年。尚且非常年轻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小龙。叫小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可是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我耗费了所有的精力和才华来争取这个名叫小龙的人。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连美国都可以被炸,我不相信一个普通人的悲喜能够带给别人多大的感触。每每在昏暗的酒吧对着寥寥可数的听众唱歌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小时候,一个小女孩的目光。它穿过冰冷的玻璃,落在默默无语的白糖饼上。她不肯说她要。
小龙房间里的鱼(4)
三、海豚宾馆和魏晋南北朝
在那些白开水一般的青春岁月里,我常常坐在图书馆的馆藏室里,翻看业已发黄的二、三十年代的旧书。关于胡适、陈独秀、梁遇春、张恨水、叶公超、李金发……那个年代人们敢于陈述各种主张,关于艺术和诗,爱情和革命,机智而热情。我常常一个下午都坐在那里,抄抄笔记,或长时间地发呆。我并非一个爱动脑筋的人,脑子里常常空空的,只是静静坐在那里,打发漫长的下午时光而已。图书管理员已经四十多岁,身材高挑,头发微卷。她有点老了,但仍然很美,甚至还很性感。我第一次看见一个女人超过四十岁还那么美。这些书可以拍照,她说,但是不能复印。她声音柔和而礼貌,就像一个知识分子一样。她应该有情人,一个完全配得起她的情人:身居教授高位,儿孙满堂,白发在鬓,但仍步伐沉稳,声音洪亮。我过去常常想象他们在大房子的无人看见的昏暗角落里,在那些被遗忘的死人的书中间,迫不及待地拥抱、爱抚、亲吻,悲叹这场黄昏恋爱的艰辛和来之不易。而死人的书静静地立在某个书架上。
这个图书馆历史久远,通体为红色的砖墙。因为时间的缘故,颜色有些斑驳了。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层层叠叠的,直到冬天才肯褪去深绿的外衣。图书馆如一个寡言的老人,时常静默于黄昏的余晖之中。透过窗户,常常看到远处屋顶上残余的霞光,黑色羽毛的鸟儿划过逐渐暗淡的天空。
这个学校有两万多学生,但大多为理工科,这些死人的书对他们是不实用的,所以这里来人极少,经常就我和一两个老头儿。有时某个管理员就趁着人少,在阅览室里哗啦哗啦地洗衣服。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从南方带过来的,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扶手椅上。这个图书馆的书是不能外借的,只能在这里看。整个下午我都安静地坐在那里,直到那个美丽的管理员说:同学,闭馆了。我就温顺地把书还她,收回我的学生证,收拾书包离开。每天如此,礼拜六、礼拜天除外。
春天到了,图书馆门口的路边贴出了告示。
天气逐渐变暖,请大家注意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已经有三十位同学因花粉中毒住入校医院。请大家远离一切产生花粉的花朵。
我躲在图书馆里看村上的《舞、舞、舞》,远离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那些文字的确是我曾经熟悉的。
春天总是很忙。打工,上课,买纯棉的衬衣和村上的书。
管理员在角落里洗衣服。
今天礼拜五。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亦不开。
下午图书馆来了一个陌生的女孩。瓜子脸,眉清目秀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扎在脑后。她要完成选修课的作业,故而奋力抄书。她是个美丽的女孩,腿很长。奇www书qisuu网com这个世界总是有数不尽的美丽女孩。
奇怪的是小龙爱上的任何一个女人都不美丽。按理说,小龙应该爱上我。但是没有。我第一次看到小龙时就预感到他永远不会爱上我。事实果然如此。也许是太爱一个人,反而难以如愿。
下午三点,给小龙电话。
电话的留言机说,你好,我是小龙,我们乐队去了珠海,有事请留言,谢谢。
我扔进几个硬币,又打了一次。
你好,我是小龙……
我柔声说:小龙,是我。
……谢谢,留言机说。
我默默挂上电话。那些硬币“哗啦”一声落下,再无声息。
我不喜欢珠海。
我还不太懂事的时候,在那里和一个男孩好过。他是公司职员,大我差不多两岁。其实他非常有钱,可能是家里当官的缘故。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他有钱。每天上班前他都放两百元在桌上,我却从来没有拿过。他长得很是俊秀,脾气也很温和,我喜欢他的那件蓝色的水洗布衬衫,很旧了,洗得干干净净地放在衣柜里。我喜欢穿了那件衬衫,再穿一条短短的灰色格子裙,穿着拖鞋和他到海滨路闲逛。我第二次去珠海的时候他提出和我做爱。第二天晚上他仍然哀求我。我迟疑了一下就顺从了,可能是从来没有拒绝的习惯吧。他没有亲我,也没有抚摸我的头发。汗如雨下。我听到外面说话的声音,生硬且粗俗的广东话,似乎有人在放国际歌,一个小贩在外面高叫着卖棉花糖。半夜醒来,听到雨在屋顶发足狂奔。还有英年早逝的舒伯特。我坐起来,戴上眼镜。在黑暗中依稀看见他穿着睡衣,像孩子一样熟睡。我感到害怕,却不知道为什么害怕。几个月后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女友。我说,我们做了多少次?每一次应该多少钱?他说无耻就把电话挂了。我一直没有机会说其实我并不想和他做爱。
桃花开了,透过图书馆的窗户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们和去年一模一样。我的小说里不要出现桃花。要避开空气中的微尘和花粉。
很久以来,我一直计划着写一本小说,叫《魏晋南北朝》。关于炼丹、写诗和沉湎于娈童的爱情。关于司马家族、广陵散,和独自起舞冷若冰霜的侍妾。她被勇猛的将军从蛮族掳掠而来,为此的代价是战争,是灭族之灾。那个部族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包括它的名字。我是它惟一的后代。之所以我知道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个不苟言笑的异族女子是我父亲的母亲,我父亲的父亲因为无法得到她的爱而命她自尽。我父亲为逃避司马政权的灭门屠杀而落荒南逃,他因此丢失了可以流传后世的诗书。所以你翻开二十四史的晋代一卷,可以看到关于我父亲的记载只写着:佚诗三卷。从此我们的家族再没有人写诗。父亲逃到南方后爱上了一名夷族女子。她那时候在山上一边采茶一边唱歌。她皮肤黝黑,充满蛮族女子的娇俏和野性。她不该冲着狼狈逃窜的父亲嫣然一笑,这注定了她将招来身体的屈辱和杀身之祸。他渴望她。于是他丢掉他苍白儒雅的气质,追踪她,并强暴了她。原谅我用这个不雅的字眼,有人说过,所有的女人都渴望被强暴。也许这是真的,但其实更多的是男人对女人的一种冷酷和恶毒的臆想。父亲用十五锭银子向她势利的父母换取了那个十五岁的女人。她很快就死了,也许是因为爱上了别人。她斗胆和一个目不识丁的猎户眉来眼去,并为他唱起南朝的民歌——远远比史书记载的更加热情、风骚,且充满了情欲的苦味。妒火中烧的父亲于是拔出剑来杀死了她。但他很快就后悔了,他用尽一切办法堵住他亲手刺下的伤口。血流得很慢,于是她也死得很慢,其实也就更为痛苦。奇怪的是她不肯呻吟或者哭泣。尽管她天生禀赋,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如父亲期待的一样,学会足够的字去写诗,正如那个朝代所有的人一样。她被无声无息地杀死而没有被史书记载。如此说来,她其实没有生下我就死了。那么我从何而来?我对自己的身世充满了好奇,到底是哪个女人与我血肉相关?在读博士期间,我定期去拜访一个研究魏晋史的教授。我们成为忘年之交,每当发现一点点史书上被忽略的细节,我们都会陷入狂喜之中。他以为我和他一样,对魏晋史充满了狂热的、严谨的热爱,其实我只是很想查明自己的身世。尽管努力地寻找了一切线索,但它们总会因为过于简约的记载而莫名地中断。最后我放弃了这种徒劳的追寻。我明白了背负着历史的大悲大恸的、笔法清峻的史学家们其实并不关心脆弱、暴卒的个体。那个朝代的情欲和暴力完全被省略了,只剩下政权的更替、倾轧、战争、屠杀、天灾人祸、星宿怪诞和暧昧的暗示。后来我发现我所知道的我家族的女性都死于被杀,而且都在她们极为年轻的时候,刚刚爱上一名男子的时候。她们的一生短暂而悲惨,而那一缕血痕总是被历史无情地掩盖、抹杀。最后我发现了一个秘密,但我没有足够的证据去揭示它,也许它只是我的又一次大胆的妄想。在伶仃的少女时代,因为莫名的情欲无法入睡,校医不得不在我细小的静脉中注射无色透明的液体。寄宿宿舍里所有的女孩子都期待地看着我,希望我沉沉睡去。但我仍会在如水的深夜悄然起身,坐在院子中间,把头埋在臂弯里,小声地哭泣。那是我惟一写诗的时期。我用蓝色的墨水笔写道:肃杀桃花,桃花杀我。所以,你早就存在,远远在我认识你之前,我就已经是你的女人了。我来继续述说前一个秘密。那个被掳掠而来的异族女子,也就是父亲的母亲,以及那个被父亲强暴并杀死的夷族女子,还有坐在这个屋子里从事隐秘而无望的写作的女人,她们很有可能是同一个人。她们在很年轻的时候死去,然后复生,然后,毫无希望地重复相同的命运,被杀,复生,被杀,复生。最后,她们的生命将终结于我——一个不停寻求身世之谜最终却一无所获的南方女子。同样地,我也是异族女子,通晓我们部族的语言、歌谣、传说和隐秘的祭祀仪式。现代的社会为我们编纂了一整套的风俗、历史、语言、服装、神话、民间传说,但我知道我们的历史身世是已经注定的,所以我们必然无比脆弱,无比隐忍,而且温柔、知命。我甘心接受了强大的宿命。当我爱上别人的时候,我将被杀死。
小龙房间里的鱼(5)
我穿着厚实的棉布裙子,戴着眼镜,用红色发卡别了头发,坐在昏暗的图书馆里,苦心经营这部名叫《魏晋南北朝》的小说。我希望令人震惊的情欲和死亡反复出现于行文之中,骇世惊俗,万古流传。尽管我已经保持充分的警惕,“爱”这个滥俗的字眼出现的频率还是太高了,这使得我紧张、羞愧、无比笨拙。这意味着,一、我已经老了,或者正在老去;二、注定了这是一篇庸俗无比的小说,它将把我长期苦心经营的优秀小说再次化为一场春梦。而为了保证小说的严肃性和艺术性,在最后一次修改的时候,我将会动用文字软件的强大功能,事无巨细地查找并删去任何一个和这个不合时宜的字眼相关的细节。
春天已经彻底来临。我终于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准确地表达自身的意图,这无关乎文法、措辞和语气,它的症结仅仅在于多疑和沉默的天性,使我孜孜不倦地试图掩盖自己对爱情和艳遇的无穷渴望。
那个美丽的长腿女孩坐在我的对面,埋头奋力抄书。阳光从窗户外射进,落在她旁边的地上。她的头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我疑心,如果这个世界上只剩下我和那个抄书女孩,小龙还是会爱她,而不是爱我。那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我一个女孩呢?小龙会不会爱上我?
事实上,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只剩下我一个女孩。所以,小龙不会爱上我。
我的那本《舞、舞、舞》丢了。大概是某个女生借走后涎着脸不还吧。到底是谁我也想不起来了,又好像是自己从来没有过这本书。以前还没有很多钱买书,村上的书是打工了之后一本一本攒起来的,或许忘了买这一本也不一定,我甚至忘了它到底讲的是什么故事,我可能从来没有拥有过它。我将在每个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坐在昏暗的老图书馆里看死人的书和《舞、舞、舞》。管理员默不做声地在阅览室的角落里洗衣服。礼拜六不开门,礼拜天也不开。
走出图书馆时又看见了那个路边的公告牌子。它提醒我们要注意今年春天在空气中无声飞舞的花粉。
四、未遂的谋杀案
我的好友是个说话声音嗲嗲的小女生,整天说我要泡泡你,而她的专业却是相当持重的古典文献学。她每天都要看很多线装的旧书,而我看的都是崭新的计算机编程书。我们偶尔交流一下专业知识,都觉得对方学识渊博,匪夷所思。“天大疫,人相食”,史书后面总有没说完的事情,所以我以为她是一个很有卓见的女子。阿飞你真笨,她说,我就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男生。她对我的心上人从来都不屑一顾,自从看过小龙一张影影绰绰的照片之后,她就毫不客气地把他称为“你的那个杀猪匠”。我只好提醒她说,第一、小龙不是杀猪匠;第二、他也不是我的。
我们曾经就“性感”这个话题交换过重要意见。有一回我偷偷问她:你觉得我性感吗?
她就问:什么是性感?
我审慎地说:性感,就是很多肉的意思。
她不假思索:你不性感。
小龙说我性感噢。我安慰自己。
她很大声地:小龙是谁?他骗你的。
所以说,和这样的女子同屋,容易保持清醒的头脑。
午休时,女孩子们都在宿舍里看我的《感官世界》。大岛渚的。我喜欢那个叫阿定的女子。她开始看起来无非是普通女子,到后来慢慢地就不可思议地变得妖冶起来。她脸上有三种东西是我喜欢的:天真、淫荡和决绝。
你们不该看这个的!我叱责她们。
为什么不可以?
不适合小女生。
我们已经很成熟了,她们异口同声地炫耀。
你们?我嗤之以鼻,成熟的女生应该和男友住在一起,尤其是女研究生。如果大家都和男友住在一起,就不会那么多人挤在一起,这个世界会美好很多,环保问题也将得以解决。据确切数字统计,女研究生老是住在一起,超过一年就会内分泌失调, 70%甚至性压抑,晚上就会用国语、英语、方言讲哀怨凄楚的梦话,并辅以叹气。
我们屋还有第五个女生,她长得很胖,且洁身自好。肥胖大龄女生忍不住插嘴:其实你不必用这样的同居论来指桑骂槐……
我因为很害怕她,就跑掉了。
肥女生名叫春花。春天是世间最美好的季节,而花朵则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所以春花其实是一名颇值得重视的女性。她总是想当班干部,却怎么也当不上,所以她对一切干部都报以异乎寻常的愤怒。不知为什么,她对林徽因也异常仇恨,虽然此人已经死去很多年,她却仍然没有放弃对她进行道德上的严厉讨伐。她今年二十九岁了,却还经常练《少女美姿妙法》。她喜欢拖长了音调说话,喜欢走路时整个脚拖在地上,她以为那样是优雅的。每天她很早就起床了,在屋里发出各种响动:开抽屉,拖凳子,拉窗帘,开柜子,拖箱子,搓塑料袋,拉拉链,甚至粗糙的皮肤摩擦,呼吸和大声叹气,一直到把大家吵醒,她就一动不动地背对着我们读《鲁迅日记》。如果有人敢在屋里大声说话,她就会一声不吭放一成不变的教堂音乐。阴恻恻的女声合唱夹杂着尖叫的小提琴,从蔽旧的单放机的小喇叭里冲杀出来,永远是那几个气势汹汹的单调乐句,充满莫名的敌意和愤怒。
小龙房间里的鱼(6)
春花永远是紧张的。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戒心,走路的时候,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屏着呼吸,就好像有许多的人开着战车随时准备去攻克她这座戒备森严的堡垒。被吓到的蜗牛立刻就会缩进壳里,春花随时都在操心自己的壳是否足够温暖和坚固。她长着一张精明的瘦脸,胸部也并不发达,但是下身庞大,毫无圆润之处。她时常担心被人强奸,在屋里却穿得很少,流露出弱流女子的神情来。她看各种各样的名人传记,试图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结果看多了人心的脆弱,反倒彻底地对世界失望了,所以她每夜都说梦话,一字一句地、严肃地跟人辩论,语气悠长、幽怨、凄凉、凌厉。她没有休息或放松的时候,随时都准备噌地一下跳将起来,还击人家对她的侮辱和伤害。这使得我们对她既害怕又内疚——但谁也不愿意长年累月地内疚,所以我要杀了她。
我想啊想,终于想出一个周密的计划。第一步,先以肥女生春花的名义在各处张贴海报,说在某某体育馆有一流的摇滚乐队演出;第二步,把那些摇滚乐队纠集在某个体育馆,观众来了就卖票给观众,四十元一张,崔健演出的级别;第三步,把肥女生也骗到了某某体育馆,开始演出。结果大家一看,第一支乐队是金属说唱,第二支,还是金属说唱,一直到最后一个,都还是金属说唱。观众们终于受不了了,嚷嚷着,杀死春花,杀死春花。而这时我正好推着一车的板砖在门口兜售。就这样,肥女生春花就被板砖活活拍死了。
其实,这是一场蓄意谋杀,但是没有人会怀疑我,因为我看上去永远那么无辜,那么纯洁。
可是,我还没有来得及实施我的计划,春花就拨打110报了警,说有人要谋杀她。结果警车真的就开进了女研究生楼——这是建国以来,首例警车开进T大女研究生楼。七名彪形大汉冲了进来,把我带走了。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两个小时,最后因为我的体重和春花相差悬殊,证据不足,只好把我放了回来。自始至终,春花都端坐宿舍里,专心致志地研读《鲁迅日记》,静如处女,动如脱兔。
晚上熄灯后我让屋里的女孩子猜谜语:远看是草帽,近看是手套,仔细看一看,既是草帽又是手套。
大家都毫无心机地笑起来,包括肥女生。
第二日,肥女生如同准备论文一样,写了一万字的材料,痛诉摇滚歌手是如何飞扬跋扈、毫无天理地侮辱她,殴打她,恐吓她,密谋着要杀她。这份内容翔实、证据昭然的材料被上交到班里、系里、学校办公室,还在T大的BBS上四处张贴。她马不停蹄地打电话给她的家人、同学、导师,反复诉说这一假想事实。结果,很快有人来做调查。
工作人员安静地听完肥女生陈述被压迫的事实之后,又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肥女生憋红了脸,期期艾艾地挤出一句话:她,她还在宿舍讲,讲……
讲什么?工作人员循循善诱。
她讲黄色笑话!
她讲什么黄色笑话了?
于是肥女生讲了老半天。他们明白了,却都紧绷着脸,抿着嘴,不肯笑出声。
好好的,做什么摇滚歌手。工作人员对我深表遗憾。
我很少开口唱歌,也从来不在屋里放摇滚乐。这个城市连我在内大约有三个女摇滚歌手,除我之外,其余两个都会扭屁股。因为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所以我不扭屁股;因为我不扭屁股,所以我挣不到钱;因为我挣不到钱,所以我有高等学府的学位。春花是对的,摇滚歌手比旁人更加危险。通过谋杀事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欲盖弥彰。不要以为你和大家一样按部就班地上课、吃饭、睡觉和出入食堂,你和每一个人笑着打招呼,搞好关系,别人就认不出你来。
我被宿舍管理科勒令搬出宿舍一个月后,在路上偶遇肥女生春花。她穿一袭白裙,披着蓝纱巾,头颅高昂,步伐缓慢,神情傲然地与我擦身而过,对我视而不见。她需要在与外界的对抗中获得自尊和骄傲,却忘了我从来就不是她的假想敌。
你知道吗?我们叫你The Kill Kill Girl。因为你唱的歌我们只听懂了一个字,就是杀、杀、杀。在一个大学旁边廉价的四川馆子前,两个荷兰人对我说。他们即将回国,在中国旅游两个礼拜,他们竟然目光短浅地认为我是中国最出名的歌手,并提到了国外的很多著名的女歌手与我相比较。他们把他们不爱吃的菜拼命地夹到我的碗里,并且问,Who do you want to kill?(你想杀死谁?)
我自己,我说。
和所有正在成长的女孩子一样,我也曾深深痛恨自己。
五、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
摇滚乐是先锋的。它是多少人的行为软件、现代迷信、时尚准则,而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庸俗的女人。我喜欢超市,只有面对如此丰厚而默默无语的物质,我才会感动。我喜欢家庭用具——被褥、枕头、靠背、床垫、窗帘、玻璃器皿、藤编茶几、纸巾、挂钩、瓷碗、有细密洞眼的金属勺子、胡椒瓶子,这些很具体的物质,很细致的材料,是多么容易让人联想到幸福啊!我会在反复心算之后慎重地为今年如期来临的夏天买一件打折的粉红色吊带裙子——它是昂贵的商场中最便宜的粉色裙子,一连好几天我都会为自己的精打细算和偶尔的奢侈感到无比兴奋。它是最普通的样式,但是它出奇地合身。这令我欣慰:我是柔软的,可折中的,可以隐藏于任何一件衣服或者一种面料之下。
小龙房间里的鱼(7)
我买了很多很多的打折长裙,各种颜色的,活泼亮丽地挂了满满一个衣柜。我总是换不同的裙子,它们都很长很长。后来有一个男孩特意跑过来说,你不该穿那么长的裙子,因为它们遮住了你的腿。后来,他成了我的吉他手。而我们在台上演出的时候,我一如既往地穿着大红的长裙(它很便宜)。一如既往地,它遮住了我的腿。我——是——鱼——一如既往地,我幻想着穿着黑色的网格丝袜,和我的男性歌迷们发生各种美好的艳遇。
早就有很有经验的音乐人善意地提醒我并不适合唱歌。他说为什么你不像校园歌手们一样,写一些在草地上唱的歌?我只是懒得摆出一副纯真嘴脸来,原谅我到这种时候就会变得异常早熟和倔强,我以为那些游荡着的阴郁的魂灵更加需要同情和安慰,比起形而上的伤感青春,它们更加脆弱和卑琐,更加不堪一击。
我把我的乐队命名为“幸福大街”。迄今为止,我没有和乐评人喝过酒,也没有和他们称兄道弟。没有人把“幸福大街”明确地称为摇滚乐,因为它总是不够勇猛,不够愤怒,也不够工业化。它不是流行,不是民谣,不是金属,不是说唱,不是死亡,不是朋克,不是哥特。迄今为止,我们仍然不知道它是什么。它的行李中充满了任性、乖戾、凶猛、冷漠的情绪,矛盾重重,破绽百出。灯光熄灭,冰冷的音乐却开始变得温暖。是的,我们只是温柔善良的食肉主义者,本城最他妈荒诞滑稽的马戏团,为善良的陌生人表演炼金术、起死回生术和自我谋杀术。不久之后,在我们的排练场,将竖起低质量的浮华大厦,机器将吞吐着商界的、政界的、包括性服务在内的无数服务行业的新贵们,“幸福大街”的明天却无人知晓,她苟延残喘,随时死去。而我,一个面容模糊的南方女子,一个卑微无名的学堂学生,在舞台的灯光里,仍然热烈地、天真地幻想着一举成名,名满天下。
我以为女歌手是一定要和她们的制作人上床的。潮湿的南方的天气总是使我们这样的女子过于谨慎,善于隐藏,而我们一旦被连根拔起,苟且于北方的干燥和寒冷,就会变得面容模糊,声音尖涩。只有极其优秀的制作人才能明白女歌手身体里截然分开的两个人:一个是面容模糊的女学生,一个是声音尖涩的女主唱。歌手是要制作人成全的,她的名满天下是势不可挡的,因为她有隐秘而丰厚的潜质,她不再是不敢唱歌的小女孩,也不再是谦卑恭顺的女学生,这一切都要依赖于一个技术高明并且独具慧眼的制作人。所有的一流录音设备,只不过用来处理细节:加工、修饰、调整、增删。几千万的身家,只是为了成就一个卑微的无名女子。
想到这里,我和所有梦想变成公主的女孩一样,充满了天真的热忱。
开始时只是冷漠的,有节律的,沉稳的哼唱。而后,声音变亮,变得任性、无常;情绪的变化是重要的,一个不成熟的女孩子,一个不成熟的小妇人。交替,反复。好像是什么被突然打开了一样,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高,越来越亢奋,所有的乐器都呼啸而来,鼓、失真吉他、贝斯、小提琴,和人声一起,用力地扭在一起,无常、乖戾、造作、暴力。用尽全力,尖叫,反复,没有节制……最后,所有的声音突然消失,只剩下叹息,越来越低,越来越远。一切即将结束。就像一个噩梦,突如其来,突然消失。
其实它和灵魂一样美丽……
我颓然跪下。
一切都已经结束,有人扶起我。
我想和你睡觉,他说。
我第一次听你的歌就想要你了。你知道吗,你的声音过高,胜过摩擦塑料泡沫,同样胜过划过玻璃。但富有穿透力,同时具有冰冷和温暖的特质。是我发现了你,他们并不懂你。我一直想要你。你可以说我是一个流氓,但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我不由得微笑:谢谢你看得起我,但我是好女孩。
我们说好女孩一般指在床上,他说。
我经验无多。
我会教你,他灿烂地笑。这个英国籍制作人有着洁白的牙齿。
我也笑。可是这个世上有太多长腿女孩。
我已有欲望,难以忍受,他说。
我亦喜欢你。
那为什么不和我睡觉?
较之于做爱,我更希望你对我怀着温情。
你有爱人吗?
有,在想象之中。
你是否和他做爱?
这是秘密,我永远记得他皮肤的温度。
为什么不和我睡觉?我已经……勃起。
因为……我想做一个忠诚的女人。
忠诚于谁?
这的确荒谬。我并不知道我要忠诚于谁。我喜欢你,同时我喜欢一切健康的男人。但我仍然必须保持忠诚。
其实我们一直都在暗示对方。
也许是吧。
你已令我无法忍受。
你只是需要某个女人。你并非需要我。
哪里有女人?
在这条街的尽头,有一个体育馆,往里走一百米,有一个俱乐部,那里有很多女人。你可以去找她们。
我总是梦见海豚宾馆。
早晨醒来,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永远失去那本《舞、舞、舞》了,也可能从来没有拥有过它。我将在每个周一到周五的下午坐在昏暗的老图书馆里看死人的书和《舞、舞、舞》。周六、周日休息,一直到死去。
小龙房间里的鱼(8)
我端坐在图书馆的扶手椅上,用红色的发卡别了头发。桃花复桃花,春天复春天,图书管理员仍然在角落洗衣服。那个抄书女孩完成了她的选修课作业,再也没有出现。我听到外面隐隐约约有人叫我的名字。我想站起来,但是我站不起来。我坐在那里,纹丝不动,渐渐感到自己通体透明,洁白无暇。这使我感到无比惊恐。
六、其实你从没有看过我的身体
最后一次看小龙他们演出,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酒吧。这个酒吧的第二层,是一个有很多脸色黯淡的女人的夜总会。
那天去了很多人。演出到了高潮时,乐队的五个人脱掉了身上的红色雨衣。
他们全裸。
他们疯了。
人们拥上去。
我知道我也应该上去的,去看他的身体。
我一直安静地坐在后面。和以前一样,我看他的演出从来都是异常安静。那是我深爱的最珍贵的最温暖的身体,它在证明它的理想、激情和愤怒。它面对的从来都是被蛊惑的人群,而不是我,一个知命柔顺的普通女子。我忽然明白了,不管如何努力去靠近,我们从来都不是同一种人。我也明白他永远不会爱我,他爱的是别的东西。
他经过我时我叫了他的名字。很轻。
我想他听不到我叫他。
后来我走出酒吧,喝了一点可乐。
然后回家。
他们都说好女孩总会得到幸福。
会的,一定会的。我会在某个清晨,在另一个男人的身旁醒来。我会拿他的手,放在我的左边乳房。
我会说,宝贝。
曾经在夏天的午后,穿着我最美丽的裙子,找到小龙居住的偏郊的房子。我坐在他简陋而干净的屋子中间,端庄而悲伤地向他调情。
我举出了说服他和我做爱的理由:
你今年二十七岁;
你也许会活到六十七岁;
假如你两年换一次女友,那你还会有(67-27)÷2=20个女友。
如果你并不是那种很花心的人,那你一生中可能还会有五六个女友。
所以说,多我一个,少我一个,其实都是无所谓的。
另外,还有三个很充分的理由:
一、我虽然不是很好看,但我也不难看;
二、我虽然没有钱,但我也不穷;
三、我没有性病。
小龙笑起来,好像听到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一样。
我继续举出理由:
你暂时还没有女朋友,和我做爱,你会有什么损失呢?而且在不损己的情况下利人,何乐而不为?
我的皮肤还是很光滑,富有弹性,也许再过几年你就会不行了,你知道吗,虚度华年也是一种罪过的。
我也许没有经验,可是连我都知道,这种经验是很容易学会的。
也许我应该向有经验的男人学习,但是你知道,我不能一个一个地去试验,因为那样太不卫生。
小龙不苟言笑,却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说,我不需要女朋友,我只需要伴侣。
那不就更好了吗?我也不想对感情负责任。
而他显然有些吃惊。
那么,迟疑了一下,他说,如果我现在和你做爱,然后我说,你走,不要再有任何来往,你愿意吗?
我说,愿意。
那么还等什么哪,他说。
于是小龙向我走来,要把手放到我的肩膀上。
我躲开了。
小龙笑了,他是成心的。
我低着头。今天我只是来说服你,而不是来和你做爱。
人和人之间是需要相互驯服的:一起做一些事情,度过一些时光,或者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说,然后,在分手的时候,才会觉得忧伤。在这个世界上(奇*书*网-整*理*提*供),有几千几百万朵一模一样的玫瑰花,只有一朵驯服了小王子。他们住在同一个星球上,他为她浇水、罩玻璃罩、立屏风、杀毛毛虫,他留意她的无端抱怨、可笑的吹嘘和沉默。可是,我们常常不重视这种微小的事情。正如小王子的狐狸说的:这是一种常常被忽视的行为。
小龙:
在所有寄宿女孩子午睡的房间,我继续给你写信。夜晚真正来临时我已经重复写了很多遍。我一直在反复删改,努力去掉多余的句子和词汇。这是我惟一一封没有流泪的信。我练习了很多遍,才得以如此。
我已经不想唱歌。那天晚上我坐在门口一直等你来,抹上淡淡口红。你说过要来。我很早就醒了。你终于没有来,看我唱歌。那天晚上开始,我再也不想唱歌。我知道自己迟早会放弃的,可是没想到会这么快。我从来不肯开口唱歌,可是一旦开口,就那么大声,以至于母亲听见了,以为那是哭泣。很多个夜晚,我总是梦见自己拍打你的门窗,说,请开开门。
有一个愿望我一直不肯说,我怕说出来就不再应验。我现在已经知道不能够实现了,于是终于可以说出来。我希望能够告诉你:如果可能,我希望自己从未开口唱歌,或者从今以后,永缄其口。我只需踏踏实实地对你好,如同一名普通农妇。我要为你做如下事情:洗衣、做饭、购买纯棉的衣服,准备好治酒后头疼的药,偷偷替你喝下已经过量的酒,在你喝醉之后带你回家。我要亲自打扫房间,添置一把暖壶,这样你就不会去喝水龙头里的凉水。我要添置一些简朴的家具,还有盐、油,安装新的窗帘,铺上新的床单,我将种植不知名的花草,让生命充满你的房间。你排练演出而我将周旋于公司,做一个穿粉色套裙的整洁的白领。到了晚上我会在屋子里等待。在冬天我希望你和我一起走在有阳光的街上,双手插在灰色大衣里,不再感到寒冷。我衣着朴素,不露声色,每个人看见我们都会立刻明白,我们本应在一起,天意人心,不可阻拦。
小龙房间里的鱼(9)
我以为只要唱歌就好了,唱歌会替我实现所有奢侈的尘世愿望。可是事情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你看到我唱歌,你就要来爱我了。不是这样的。也许我会成名,如果我有足够的才华、心机和坚忍的耐心,但这些我都没有。我的歌是我最珍贵的隐私,它和这个城市的尘埃一样,是我的脸我的表情,是我对繁华物质的惟一所求。我看到有人在彻夜饮酒,纵情声色,但他不是我。我多么希望有人前来爱我,他带着一盒脂粉就来了。我要央他爱我,央他和我一起回家。离开城市,离开虚拟网络,回到南方小镇,夜风,河边的灯,冰糖绿豆,冰冻啤酒,我要他牵我的手,走过我作为少女的地方,我是血化为颜的女儿,接受命定的幸福。
希望我的固执和愚驽没有让你难堪,我依然会恳请你相信我是好女孩。如果我可以说最后一个愿望,我会希望所有的回忆都终止于四年前的那个清凉月夜。我多么希望那个在月光下起舞的女子她就是我。我多么希望能够涉过江水,前来替你绾起长的发。幸福大街的惟一秘密是稍纵即逝的爱情,它本不是用来流芳百世,它只是活在很少人的心中,如同埋下惟一的种子。这个世上将会有无数女子前仆后继,死于心碎,但她们不再是我。
“我曾爱你,是真爱。”如果这个秘密一定要为人所知,我希望是你,听到了它。
我至爱的小龙站起身,向我走来。
当他的手将要落在我的肩膀上时,我起身,离开了房间。
那一个夏天的午后,我离开了年轻时最爱的一个人。我想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从那时候起,不会再有比我更强悍、更坚定的摇滚主唱了,如此嚣张,不可一世。
如果你看到一个女孩子拖着一把大吉他在京城的各个酒吧弹琴唱歌,她唱:我是鱼。
她一定不是我。
风月故事(1)
内容提要